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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字经济的政策范文1
Keywords:digitaleconomy;institution;innovation
数字经济是一场数字技术推动的经济革命。这场数字化革命正在以数字技术的不断创新为推动力,以开放的知识为基础,从制造领域、管理领域、流通领域的数字化扩展到包括政府宏观调控的一切经济领域,逐渐形成一个经济体系。
一、新自由主义思潮是美国数字经济繁荣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解决凯恩斯主义所遗留的滞胀问题,新自由主义思潮逐渐抬头并呈现占主导地位的趋势。美国传播学者丹·席勒(DanSchiller)指出,以“应该让市场自己遵循其自然的逻辑”的新自由主义思潮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重新被奉为美国国内的正统理论[1]。80年代的里根时代和90年代的克林顿时代都很大程度上遵循新自由主义思潮的理念。最近几年,新自由主义思潮成为美国数字经济繁荣的重要支柱之一。
首先,作为数字经济重要技术推动力的因特网本身就是自由思想创新的产物。一方面,因特网的设计思想避免了垄断集中,体现分散自由;另一方面,因特网为数字化的信息提供了自由流动的空间。因此,因特网不仅是流通领域数字化的重要技术支持,更是新自由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新自由主义思潮在美国的发展提供了因特网生长的土壤,孕育了数字经济的发展。
其次,新自由主义思潮的自由市场观点和理念渗透到了美国的经济发展政策中,特别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电信和传媒业发展的政策中,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创造了适宜的宏观经济环境。20世纪60年代中期起,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通过一系列程序对电子计算机业、电脑业和电信业的界限一再进行重新划定,将蓬勃发展的网络业中越来越多的部分划到放松控制的电脑业一边,促进电脑业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后,主张把政府的控制管理降到最低程度、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原理的作用的思想,在美国电信和传媒业决策中逐渐占据优势,更使有关决策出现放松管制的特点。1980年,在《有关计算机的第二次调查》中,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决定,作为美国电讯基础设施的核心部分,受政府管理的电讯公司也可以成立分公司,不受制于现有管制措施。这一措施使得被赋予特别市场自由权的专业化网络行业向整个电信市场扩展[2]。1996年,美国通过了《1996年电讯法》,消除电信行业的垄断,开放所有的电信市场,放松了对不同种类的电信和媒体公司相互进入业务领域的限制,允许不同的媒体市场相互渗透,促使美国全国范围内的从电信运营到硬件制造、软件开发、网络通信、互联网服务、广播电视等各个领域展开新的竞争和重组,从而推动高速“宽带”网络的建设[3]。由此可见,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广泛渗透,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市场环境。
二、美国政府的政策支持是数字经济健康高速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保证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美国政府不仅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研发,而且还通过政策支持保障数字经济健康高速发展。首先,美国政府增强网络的安全性,提高消费者对网络的信任度。美国政府通过《关于信息系统保护的国家计划》构建联邦政府的信息安全模式,推动公众与民营之间的自愿合作,以保护信息基础设施。美国商务部企业服务局与产业界、消费者代表和政府部门共同合作,开发一种新的电子商务密码系统,专用于网上消费者的保护。另外,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采用网上冲浪的方法,对网上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对于网上的欺诈行为,司法机构按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其次,美国政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1999年10月,美国通过了《域名权保护法案》,规定域名与商标保护统一,不得冒用、非法注册或使用与他人域名十分相似的域名进行网上商业活动。在域名的管理上,将过去的政府负责注册登记改为由因特网域名定名公司(ICANN)和网络解决方案公司(NSI)代表政府负责域名的注册登记,大大降低了域名的注册管理费。最后,积极发展电子商务。1996年底,克林顿亲自倡导成立美国政府电子商务工作组负责制定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政策措施,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实施。1997年颁布《全球电子商务框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并具体提出五项原则:(1)私营部门必须发挥主导作用;(2)政府应避免对电子商务的不当限制;(3)政府必须参与,并致力于支持和创造一种可预测的、受影响最小的、持续简单的法律环境;(4)政府必须认清因特网的特性;(5)应该在全球范围内促进因特网上的电子商务。200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全球和全国商务电子签名法案》,使在线合同或在线交易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进一步方便企业和消费者的电子商务。
三、官—产—学—公众创新模式是美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源泉
数字经济之所以在美国兴起和繁荣,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特网演化处在官、产、学、公众各类主体组成的创新网络之中。正是这一网络机制促成因特网的迅速普及发展,带动整个美国经济向数字经济的转变。
美国数字经济是数字化技术在经济领域创新以及渗透的结果。创新包括了技术、制度和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单单市场需求的存在或者技术机会的存在都不能促成技术革新,单独看来,这两者都是技术发生革新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只有他们同时成立的时候,技术革新才成为可能[4]。也就是说,脱离了产品服务创新的市场需求,单纯技术创新不会促进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以美国苹果电脑为例,就可以清楚地认识这一点。苹果在PC发展过程中,一直扮演着先行者的角色。过去十年,苹果获得了1300项专利,相当于微软的一半,几乎相当于戴尔的1.5倍。但是,创新能力并没有使苹果公司置身于食物链的顶层。1981年,该公司营业利润率高达20%,而目前仅有0.4%,远低于行业平均的2%。目前,该公司在全球PC市场的份额仅有2%,无法与戴尔和IBM相匹敌。苹果公司充分说明业务模式创新比技术创新更为重要。戴尔、亚马逊、eBay等公司都是以更低的价格销售商品和服务模式,迎合更多的消费者[5]。因此,美国数字经济时代的创新是由技术创新需求和产品服务创新的市场需求相互推动。
事实上,传统的“官—产—学”三线螺旋体创新体系仅仅提供美国数字经济技术创新的需求。美国科研体系的特点是政府、企业和大学单独或联合资助进行研发活动,促成了美国产生大量创新成果,并得以产业化与商业化发展。因特网正是在这种政府、企业和大学创新体系中由国家投入基础技术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企业积极支持和参与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在这种建设新的创新环境的过程中,机构和国家的界限被打破。相反,原来互不联系的三类机构,即公共(官)、私人(产)、学术(学)三方面逐步适应共同工作,相互交织作用,进一步在创新进程的各个阶段建立了相互联系,形成了“三线螺旋体”。
但是,“官—产—学”三线螺旋体创新体系忽略了产品服务创新的市场需求,还不能够完全成为数字经济的创新源泉。结合苹果电脑失败的教训可以看出产品、服务等业务方面的创新同技术创新同样重要,而且这些归根结底取决于对公众偏好的满足。公众的偏好需求驱动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的创新方向,引导政府政策与制度的制定。在进一步满足公众偏好的基础上,公众积极广泛地参与在线购物、虚拟社区、数字学习、数字娱乐等都构成推动美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坚实动力。而且,当前美国的部分研究机构在统计数字经济发展状况时,都对公众的上网比率、上网时间等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兰德公司在加强美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议中同样认识到设法让民众了解创新活动的重要性以及民众通过什么方式来支持创新。这些都说明公众是推动美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公众与“官—产—学”三线螺旋体创新体系相互作用,形成“官—产—学—公众”创新模式,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所必需的技术创新、产品服务的业务创新,成为美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源泉。
四、风险资本是美国数字经济转型的“革新力量”
美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新技术企业与创业资本或风险资本的互动式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所谓风险资本是由职业金融家(即风险投资家)连同管理一道投资到年轻的、快速增长的、并且有潜力发展成经济重要贡献者的公司中的资本,风险资本是初创公司重要的资金来源[6]。美国风险资本市场制度是一种增进和分享创新收益为目标的有效率的融资制度安排。风险资本投资的运行特点包括三方面:一是投资面向新兴产业(主要是信息产业)中的初创企业;二是风险资本还通过资本经营服务直接参与企业创业;三是风险资本具有良好的退出机制。正是这三个特点使得风险资本能够通过独特的创新试错机制和风险分散机制,把资本、技术和知识联系起来,赋予美国经济支持技术型初创公司发展的优越环境。20世纪90年代,风险资本投资在美国发展迅猛(见表1),相继培育出DEC(数字设备公司)、Intel(英特尔公司)、Microsoft(微软公司)、Compaq(康柏电脑公司)、Apple(苹果电脑公司)等著名的高科技企业。这些高科技公司为美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起到巨大的示范效应。
进入新世纪,美国数字经济遭遇挫折,风险资本投资的绝对数额出现急剧下降的趋势,但这并没有削弱其对美国经济的贡献。统计表明,2000—2003年期间曾经接受过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在就业创造和销售收益增长方面对美国经济的贡献仍然超过其他同行企业。在信息产业部门这一现象更为明显(见表2),比如2000—2003年期间,计算软件整体行业出现裁员8%,销售额仅增长5%,而风险资本投资企业却仍然创造了17%的就业机会,销售额高达31%。因此,风险资本投资正在很大程度上拉动当前美国经济的复苏。
总之,无论是在美国经济繁荣或复苏阶段,风险资本都对美国经济做出重要贡献,是美国数字经济转型中不可替代的“革新力量”。
参考文献:
[1][美]丹·席勒.数字资本主义[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3.
[2][美]丹·席勒.数字资本主义[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10.
[3]郭庆光.21世纪美国广播电视事业新构图——“1996年电信法”的意义与问题[J].国际新闻界,1996(6).
[4]Rosenberg,Nathan.InsidetheBlackBox[M].NewYor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2:231-232.
关于数字经济的政策范文2
[摘要]:在近些年的社会舆论中,媒体融合这个概念往往披着一层神秘的面纱。特别是在未来主义和自由经济舆论的鼓吹下,媒体融合不仅代表让人眼花缭乱的新技术,仿佛还预示着天赋人权和民主自由的人类理想,因而成为了象征实现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类平等的金钥匙。笔者认为北美关于媒体融合的研究把媒体融合现象作为起点,着重剖析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政经、机构、政策、发展、社会关系和权力结构的本质、动因以及影响。总的来说,在全球传播体系市场化、自由化和数字化的大背景下,媒体融合不仅是全球资本主义体系通过传播信息产业自我更新和自我重组的具体手段,同时也给发展策略、行业监管、资本积累、劳动关系、社会民主和大众文化带来了种种互相制衡的矛盾的影响,历史的延续性和革新性是媒体融合的双重特点。
Abstract:
Media convergence is another buzz word in the futurist discourse. While celebrated as the inevitable path towards economic growth, social development, and human prosperity, media convergence is actually a market-driven restructuring of the global capitalist system on the platform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Through critically reviewing the North American scholarship on media convergence from the vantage point of political economy research, this article points out that on the one hand, North American scholars, especially political economists, have demystified media convergence through social-historical approaches; on the other hand, they have critically explored the historical, political, economic, institutional, and technological forces that inform and structure the processes of media converge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various players in the trans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Recognizing the deepened integration of developing countries, such as China, Russia, India, and Brazil, into the global capitalist economy, media convergence, as an ongoing historical process, will continue to be an useful vehicle through which scholars can further understand the expansion and evolution of global capitalism.
“媒体融合”,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它的内涵与外延非常的丰富,人们对媒体融合的界定往往受潜在的经济逻辑和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作为历史现象,媒体融合的发展也还未有终结。处在最活跃的经济和技术领域,媒体融合的走势受到宏观政治、意识形态、产业政策、市场、技术、核心价值和社会大众的多方影响。介于“媒体融合”是一个动态的学术热点,本文试图粗略地归纳出几种比较突出的研究途径和角度。特别是站在传播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本文旨在审视北美学者近几年内对“媒体融合”现象的预测、分析以及常用的理论分析框架。总体来说,北美学者对媒体融合的探讨大致分三大重点:第一个重点考量媒体融合这一历史现象的性质,并试图解释趋势背后的主要推动力和阻力; 第二个重点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媒体融合的具体状况加以分析。对于新媒体政策与新融合经济的解析是这个方向的重中之重;第三个重点涉及媒体融合所带来的,反映在大众政治、公共文化、社会关系上的种种深刻影响。可以说,一方面,通过对当今全球资本主义格局的分析,北美传播学,特别是传播政治经济学,对“媒体融合”概念中另人眼花缭乱的技术未来主义成分做了“去神秘化”的剖析;另一方面,由于认识到在市场化和自由化的全球影响下,媒体融合已超越言论,成为了实实在在的、承载国际政治经济角逐、影响国内社会权力结构的重要历史趋势,北美学者也因此给于媒体融合足够的重视,对这个历史进程在当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机构和权力分配中起到的有机作用做了全方位的研究。
一、什么是媒体融合?
媒体融合最早是由MIT政治学学者Ithiel de Sola Pool 提出的。 他在1983年的专著Technologies of Freedom 中,把媒体融合描绘成一股未来趋势。这个概念泛指由数字技术所带来多种媒介载体相互融合的技术演变。根据这个概念,在数字技术的影响下,信电、电话、电报、大众传媒之间原有的行业隔离与技术区别正在逐步消失。未来, 某一物理媒介—无论它是无线还是有线,无论是电波还是电缆—将能承载所有的语音、图像、数据、以及视频的传递; 同理, 原本只能由传统媒体提供的信息, 例如印刷品、广播和电话,也将不再限于它们原来特定的载体 (Jenkins, 2008: 10)。 3G手机、数字电视、网上广播、还有众多网络互动媒体的出现都是媒体融合的具体例子; 这些技术的进一步推广也对网络带宽和终端功能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
总的来说,“媒体融合”是西方未来主义思潮的又一流行词汇, 是继“信息社会”、 “第三次浪潮”、“后工业社会”之后的又一热点。在未来主义的词汇中, “媒体融合”以技术演化为核心标尺,对技术带来的社会经济变化又持有实在化的观点。作为当代西方发达国家对新技术革命的主导思潮, 未来主义反映了政治经济权力精英对人类社会发展未来前景的主观愿望。 技术未来主义一大特点是把科学技术偶像化、自在化、绝对化, 但同时又回避国际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科学技术的深刻影响与限定。无独有偶,北美传播学主流思想为未来主义的流行贡献了一臂之力。 比如, Murray (2003)就曾预测数字化的内容下载功能将进一步推动媒体融合的“第三次”浪潮。不可否认,技术演变是媒体融合现象的重要特点,“媒体融合”的口号也确是强有力的言辞。但是,作为一种学术理论框架, “媒体融合”有明显的盲点。脱掉“科学技术”客观性的伪装,“媒体融合”实质上是带有强烈价值倾向的规范性框架:一方面, 它为“革命式”的技术创新而加油欢呼;另一方面,社会舆论却领会不到融合潮流实质上是全球资本主义市场体系自我再造重组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对新技术寓言式的描述,“媒体融合”潜在地为维护并重建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核心优势做了铺垫 ,埋下了伏笔。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未来主义把“新科技”对历史进程的影响放大到绝对主导的地位, 但是伴随着国际资本和西方发达国家实实在在的推动,媒体融合已从主观预测转变为有自我实现能力的潮流,因而有了超越话语范畴的现实影响力。特别是美国1996年的电信改革,不仅取消了原来的行业隔离,不再禁止电信运营商进入有限电视和网络服务行业,更是抢先全面市场化、私有化、自由化包括电信、广电、计算机网络在内的美国传播行业,因而迫使英国和欧盟国家紧随其后以期提升本国媒体资本在国际化的市场竞争中的实力。在自由化的市场机制的激励下,垄断集团通过融合强占先机,以期制定规则,主导转型(Zhang, 2002: 38)。可以说通过迎合跨国垄断集团资本扩张的本性,这一历史性改革标志着新自由主义机制的兴起,其深远的影响力波及了整个国际传播体系。
就在市场化、自由化浪潮的推动下,自九十年代以来,融合潮流变得相当明朗。尽管技术演变本身是不可缺少的必要因素,但是在那些以技术革命为理论框架的学者眼里,新技术就成了凌驾于政治经济结构之上、自成体系的历史推动力。当然,这其中也不乏有深度的研究作品。Milton Mueller(1999) 就描绘了由电子技术带来了媒体经济和技术组织结构的重大变化。根据Mueller, 媒体融合这个概念已流传了近25年。自从互联网和数字技术诞生以来,关于互联网是否会最终促成媒体融合的讨论就不绝于耳(Mueller: 12)。在互联网时代, 技术进步显然已将媒体融合变成触手可及的现实。但是,如果这个趋势至今还没有充分实现,是什么样的非技术阻力导致的?哪些机构,哪些利益,出于什么原因,在推动或延缓这个趋势?哪些地区国家,哪些社会团体,哪些权力集团将从媒体融合的大潮中获利?由于媒体融合还是不断演化的历史进程,在世界各国的发展程度也大相径庭,这些结构性、实质性的问题将引导学术界的讨论。
当然,不同的学术流派对于这些问题的解答也不尽相同。首先是机构研究。机构研究以引导机构改革、促进融合为目的,着重分析和评估融合的具体政策和现状。这类研究默认并接受了主导媒体融合的商业逻辑,其研究的目的也是为了完善并促进资本主义技术改革,推进在“新自由主义”引导下的全球信息体系的重组与再造。比如说,Dong-Hee Shin (2006) 就韩国的发展状况,认为目前媒体所有制结构,监管部门结构,以及媒体管理政策从不同程度上限制了媒体融合。Baldwin, McVoy 和 Steinfield 在他们的专著里(1996) 也指出媒体融合的实现不仅仅包含技术问题,还涉及到产业运作、商业文化、融资方式、基础设施、产业政策等等方面。立足于各个国家的特定环境,站在经营策略的立场,这些论述着重讨论“如何做”这一实际的操作性问题,为帮助实现跨国抑或本土资本在这一重大媒体产业变革中的取得战略地位献计献策。
机构研究的“改良主义”的前提有意无意地提示我们:媒体融合决不是简单的、必然的技术潮流,因为政府政策、经济行为、意识形态、乃至资本主义的国际生产关系对媒体融合有决定性的意义。在这个理论架构下,“媒体融合”成为一个缩写,泛指在电信、广电和信息产业,由一系列技术演化、产业重整、市场改革和相关政策组成的现象(Blackman, 1998)。因此,相对于未来主义科学技术绝对化和自在化的逻辑,传播政治经济学学者更加赞同这种社会化、机构化的理解。但是,不同于机构研究对全球资本主义体系默认或回避的态度,传播政治经济学对媒体融合的理解有意识地跳出“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思维模式,并直截了当地解析全球资本主义系统与传播信息体系之间日益复杂交错的关系。在他的专著 How to Think about Information 中, Schiller就主张把媒体融合的本质看作是国际资本扩张和重组的又一个历史表现,并指出“媒体融合”这个概念使公众错误的认为融合是不可逆转的技术进步的必然 (Schiller 2007: 103)。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下,“信息”作为一种资源已被深深地卷入市场经济活动中去了,成为创造剩余价值的商品,同时也是资本积累的平台;在信息经济的旗号下,全球资本主义体系关心的是资本通过传播信息平台在全球范围的积累,只要能增加利润,这个体系中的主导者有意摧毁任何国家或地方干扰利润实现的现有技术体系、制度、传统和机构。从这个意义上,媒体融合说明资本逻辑渗透全球传播体系的规模和深度的不断扩张。有别于机构视角,批判政治经济学往往突出国际资本活动所起到的隐形的,但实质上相当核心的主体导向作用,并且描述这个复杂历史过程中所上演的种种矛盾、斗争、控制,进而说明社会变革的根本性质和方向。
此外,由商业逻辑为主导的媒体融合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被推进的。那么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媒体融合的看法与做法一致吗?新媒体的普及给于发展中国家“跨越”的机会吗?当发展中国家加速融入全球资本主义市场体系,国家政府与本土资本是否有能力有选择地介入媒体融合,并从中获得实质性的实力增长?当地的人民大众能否从中赢得更多的权益?当日本韩国成为媒体融合的先导国家,跨国资本在这些亚洲国家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新媒体的出现会促进本土文化的发展?抑或是遏制它?随着媒体信息产业变得越加重要,它与国际政治和区域经济之间又有什么样的紧密关联?在数字化和网络化的新媒体环境下,这一系列关于国际关系和跨文化传播的“永恒”问题仍然非常重要。比如说,Jussawalla (1999) 就曾探讨过信息技术融合对亚洲区域经济的影响;Msimang (2001) 则认为如果发展中国家想改变相对落后的被动状况,面向媒体融合的管理方式不能照搬西方发达国家自由经济的模式; Boyd-Barrett (2006)更进一步指出数字媒体在国际上的扩张帮助重整国际资本所操纵的媒体霸权。总的来说,从比较与跨国视角出发,如果媒体融合是信息技术革命的又一次浪潮,那么媒体产业在国际上的演变能帮助我们理解重大的国际权力的动态结构吗?
二、新媒体政策与融合经济
毋庸置疑,媒体融合给行业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电信、广电和信息产业原本是在相对独立的监管制度下发展的。具体的说,在欧美地区,电信监管政策强调对基础设施硬件的管理,但视内容为超出监管范畴的私人问题;出于保护文化多样性和维护弱势群体的话语权,广电的监管则侧重内容管理;同时,信息与网络产业则是在相对无监管的环境下发展起来的(Blackman, 1998).但是面对媒体融合,原来各自分立的行业监管不得不重新调整,不同利益和理念之间的争论与冲突不可避免。对于这些争论的记载和分析有助于说明媒体融合的多重主体性与复杂的内在矛盾。
同时,从宏观政治经济的角度来看,资本主义全球体系自八十年代以来的发展更是把关于融合政策的争论设定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在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主导下,为了迎合国际垄断集团抢占国际市场的战略,欧美电信、广电、信息行业监管政策都纷纷鼓励自由化的机制,推动最大限度地开放市场(Schiller,2007)。同时,随着发展中各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欧盟这样的“超国家组织”,规范化的条约更加速了国家传播产业本身以及以传播产业为渠道而进行的与全球市场体系的融合。在这样的背景下,融合政策还能在“社会公正,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之间作出比较公允的平衡吗(Simpson, 1999)?就全球媒体经济而言,剧烈的市场改革和产业重组将改变以往经济实体之间的动态平衡吗?
首先,在基础设施这一层面,就存在许多关于发展趋势的争论。比如说,当电信与广播电视产业日趋重叠,“融合式”的监管架构是否会削减原来受推崇的媒体多元文化的保护制度。(Simpson,1999)?当电信运营商也开始提供媒体服务,怎样才能保证其他服务供应商不受掌控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商的恶意排挤(Blackman, 1998)?由于两种以上的技术都可以实现宽带传播,采用哪种技术来建设信息基础设施也将对经济社会产生深刻的影响(Benkler, 1998; McKnight,2003).总而言之,在媒体变革的过程中,种种有关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条件、以及行业准则的监管政策都将影响未来媒体格局,因而至关重要。
其次,媒体融合还促使了许多新型终端和新型服务的出现;虽然传统媒体并不会彻底消亡,但却经历巨变。重要的是,这些剧烈的变革鼓励社会各界重新审视貌似永恒不变的媒体结构和媒体权力分配, 因此孕育了大量的争论和动荡。以数字电视为例,承担着公共服务功能的非盈利性媒体应当怎样应对和适应数字化的挑战?在以数字技术为载体,网络为纽带的,资本主义商业逻辑主导下的多媒体环境里,什么样的媒体监管政策可以有效的保护“公共利益”这一核心价值取向?在北美自由经济的大环境里,数字电视的推动是由目前的垄断企业领导?还是通过政策介入把市场准入条件降低 (Castañeda, 2007)?可见,即便在欧美资本主义经济的大环境下,传播信息体系不仅是资本利润最大化的载体,还承担着重要的社会公益责任。因此,有关媒体融合的政策制定是在商业逻辑、权力结构和社会公益等一系列彼此矛盾的多方诉求下被左右着前行的。到目前为止,在新自由主义体系下,商业逻辑凌驾于媒体社会公益的责任之上,因此大大削弱了主流媒体在社会效益中的贡献。当然,由于媒体融合还是一段尚未完结的历史进程,最终的收益者将由历史裁定。
就媒体经济而言,由资本主义商业逻辑主导的全球传播体系正在经历剧烈的扩张,同时,其内部的市场格局也是动态的。在新自由主义和媒体融合的双重导向下,传播体系作为全球资本主义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经历了结构性的调整。这一结构性的调整不局限于技术层面,而是涉及到资本主义媒体经济内部的实力较量和重整。一方面,处于优势地位的跨国垄断集团试图巩固并进一步壮大其市场实力;另一方面,传播信息体系在全世界范围的调整也给新兴的市场经济主体带来了机会。
具体的说,由于媒体融合的前提是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产品的重建和升级,这促使目前仍处于优势地位的电信公司、传统媒体、和硬件制造产业通过种种方式改变生产结构,切入新兴市场,以适应变化,因而引发了产业结构、市场结构、部门结构的变化。目前,国际垄断媒体公司已利用他们在资金、技术、人才和政治影响力上的种种优势,通过扩张,兼并、重组等途径,抢先把媒体融合纳入公司发展策略中;换句话说,跨国媒体公司很大程度上主导媒体融合的走向,媒体融合也改变了它们的商业运作方式(Arsenault & Castells,2008;Chon et al., 2003)。与此同时,随着市场需求的增长,国际生产链也经历了重大的重组配制。电信、广电与信息产业的广泛融合甚至改变了这些细分产业内部的产业链结构,因此影响力波及世界各地(Witz, 2001)。除了国际资本的带动和跨国产业的结构调整之外,国内的政治经济原因,特别是不同部门、不同经济实体乃至阶层利益之间的博弈,都可能影响以媒体融合为其点的产业格局的发展方向(Zhao,2005; Wu,2009)。可以说,在这场以媒体融合为形态的市场角逐中,鹿死谁手、谁是赢家是有关全球信息体系和全球市场经济的前瞻性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由资本主义商业逻辑主导的全球传播体系并不是坚不可摧的;恰恰相反的,资本主义体系的内在矛盾在新旧技术交替时期被放大,因此维护和巩固资本逻辑对传播体系的控制至关重要。首先,从纯技术角度来说,现代技术给人类的交流传播活动带来更多的可能性:数字技术不仅使“信息”从一种稀缺资源转变一种过剩资源,融合媒体更是具备了互动的特点,因而让普通使用者对信息流通过程有了更多的掌控权。但是,往往正是这些极有益的技术特点使得资本通过全球传播体系实现利润积累的过程受到冲击。
以知识产权为例:由于数字技术改变了媒体制作、内容存储、信息传递和信息流通种种阶段的操作方式,知识产权原有的生效范畴和执行方式都受到了负面影响。一方面,网络强大的共享与复制功能不仅激发了数以万计的免费内容下载和内容转载,甚至鼓励了非盈利性的创作共享运动的风起云涌(Murdock,2009)。作为反击,大公司不仅严格化了知识产权规则,他们还推出了一系列控制信息供应的技术手段以期顺利实现信息“商品化”的转化,其中包括加密,直接授权,收费网络信息,使用者密码输入系统等等(Spinello, 2002:170-172)。除此之外,当多媒体和互动媒体成为主流传播方式时,现代技术已给予消费者避开商业广告狂轰滥炸的能力,数以万计的频道更使传统的广告失去原有的效应。 新媒体与广告、新媒体与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将如何发展直接涉及到商业媒体的生存方式(Spurgeon, 2008)。
总之,如何创造新的盈利方式,如何控制乃至扼杀不符合资本积累的技术应用,如何打开并开发利用新兴市场,如何创造新的需求不仅对于资本逻辑下的媒体行业本身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剖析现代资本经济组织演化也有关键性意义.
三、媒体融合的社会影响
由媒体融合引发的全球传播体系的重整对资本主义市场体系本身有深刻的影响。除此之外,北美学者不约而同地关注新媒体与新闻事业、新媒体与大众政治、新媒体与社会民主之间的互动关系。换句话说,这类讨论往往跳出了产业机构视角,关注非经济问题。如果传统媒体的特点之一是由精英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垄断式的信息制造和传播,媒体融合是否可以减少了消费者对垄断媒体的依赖,鼓励更为民主的、更具参与性的信息传播方式?这一议题是关注媒体政治的学者们关心的核心问题。一方面,互联网、数字手机、网络播客不仅让大众接触到数以万计的信息来源,更赋予普通人曝光突发事件、引发大众讨论、制造新闻效果的主体性能力(Murley,2009; Wilkinson,2009);另一方面,垄断媒体集团为了迎合大众需求也相继推出网络讨论空间以期制造互动新闻的气氛(Thurman, 2008)。
早期学者对新媒体的民主化效果抱以浪漫主义的期望,Ithiel Sola Pool(1983)就认为在媒体产权日益集中的国际环境中,媒体融合能鼓励民众的媒体参与,进而推进言论自由、民主政治乃至社会公正。不可否认,Pool的观点有科学技术绝对性的倾向;潜在地,他把技术进步与民主化相提并论,把个人消费自由等同于社会群体之间的民主平等。但是这一极富价值取向的期望已成为了主流媒体研究的理论框架,同时也为西方科技未来主义思潮提供了很好的合理化宣传。相对来说,近期的新媒体研究则运用了内涵更为严格的“民主”概念,通过实证研究方法以期丈量互动媒体、草根新闻的实在效果。从纯技术的角度,新媒体跨越了传统媒体中被动消费与主体性内容制造的鸿沟,但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社会各界、各个阶层、各个民族享有新媒体的程度极度不平衡,保守的媒体权力结构也并没有土崩瓦解(Zeitlyn et al., 1998)。可以说,相对于技术绝对化和个体化的研究框架,传播政治经济学对媒体权力在资本逻辑下实现的分配关系提出了结构性的、批判性、本质性的认识,因而为了解媒体融合的社会影响提供了现实版的背景认知。
新媒体与大众文化的互动也是一个重要领域。随着垄断媒体集团对大众娱乐市场的不断开发利用,消费者通过互动媒体为资本主义娱乐产业提供了大量新鲜的内容。Henry Jenkins 在他2006年的经典之作 Convergence Culture 中强调了消费者在新形成的媒体文化中起到的“不可忽略”的推动作用 (p. 8)。通过文化视角,关注互动式的多媒体,Jenkins提出媒体融合不仅是被资本宏观推动,而且带动了自下而上的消费者的媒体参与。简而言之,新型的媒体文化和消费者群落是这类研究的重点。比如,Lankshear 和 Knobel(2003)研究过社会交际网站;Tarantino(2003)写过消费者对数字电影的反哺;Mizuko (2005)写过手机短讯在日本青少年文化中有机作用。可以说,全世界的媒体管理者、软件设计者、系统工程师和计算机网络公司都迫切地想要了解新媒体文化的传播和影响,更想了解大众流行对新技术的接受方式和导向趋势。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评价,这类研究有效的突出了媒体消费者主体性的地位,并且强调了“文化”独立于政治经济的自在性和影响力,因而是传播政治经济学的有益补充。但同时,不可否认,优先消费者视角,突出市场经济范畴内个体或群体的“消费自由”的逻辑回避了资本最大化的商业逻辑以及阶级这最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社会关系,这些盲点削弱了对市场经济框架下的大众文化的认识,也代表着向资本主义商业逻辑的某种妥协。
当新媒体社会学和新媒体文化学的研究从大众“消费者”的视角出发,媒体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则又回归到媒体与资本主义体系的另一个重要交点,那就是媒体融合对劳动者、劳动关系和劳动状况的影响。一方面,数字技术在各种机构中的渗透加深了资本主义体系对劳动者的监视、控制和操纵,在后福特主义生产模式下,当全球数字化与经济全球化相融合, 媒体融合更促使国际产业链的扩张和调整,因而对世界各国的就业结构和劳动状况也产生了深刻影响;另一方面,新技术也带来了鼓励劳动者主体性和承载集体维权活动的空间。这一对相互制衡的矛盾趋势将怎样影响数字劳动、创造性劳动和知识型劳动?面对媒体融合所带来的媒体产业结构和管理方式的变化,广义的媒体工人是怎样应对的?在信息产业全球化,媒体行业的工会做出什么样的战略性的组织调整?可以说,关于广义的“知识劳动”与“创造性劳动者”的研究是一个的新兴领域。这个视角再次把媒体融合的现象设置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全球扩张和自我更新的时代背景之下。
四、总结与未来趋势
在近些年的社会舆论中,媒体融合这个概念往往披着一层神秘的面纱。特别是在未来主义和自由经济舆论的鼓吹下,媒体融合不仅代表让人眼花缭乱的新技术,仿佛还预示着天赋人权和民主自由的人类理想,因而成为了象征实现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类平等的金钥匙。 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术概念,媒体融合不仅存在明显的盲点,而且是带有强烈规范倾向的框架。可以说,对媒体融合的分析,只有结合对当今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的深刻理解时,才能有效摆脱“媒体融合”自我神秘化、自我放大化的倾向。从传媒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媒体融合的潮流,从本质上说,是资本主义全球体系通过传媒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自我更新、自我扩张的有机表现。就影响而言,媒体融合对全球格局、社会经济和政治民生带来的并非是理所当然的、线性的、纯粹的、正面的影响。实质上,媒体融合技术虽然蕴涵了促进积极的历史进步的可能性,但是在资本主义商业逻辑强大的主导下,这一历史进程更多的是优先了那些目前在全球市场体系中的占有领导地位的政治经济实体的利益,因而重塑和更新了现行的政治经济、社会结构、媒体权力等层层的保守格局。
通过本文的叙述和梳理,笔者认为北美关于媒体融合的研究以媒体融合现象作为起点,着重剖析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政经、机构、政策、发展、社会关系和权力结构的本质、动因以及影响。其中,以下一系列的假设引导了北美学术研究对媒体融合的审视和反思:在资本主义商业逻辑的主导下,媒体融合将削弱跨国资本对传播体系的霸权控制?给于发展中国家“跨越”的时机和空间?延续甚至加强传统“公众利益”的监管核心取向?推动公共服务媒体的发展?摧毁社会歧视,实现全社会化的平等信息服务?推动社会民主和大众文化繁荣吗?总的来说,在全球传播体系市场化、自由化和数字化的大背景下,媒体融合不仅是全球资本主义体系通过传播信息产业自我更新和自我重组的具体手段,同时也给发展策略、行业监管、资本积累、劳动关系、社会民主和大众文化带来了种种互相制衡的矛盾的影响,历史的延续性和革新性是媒体融合的双重特点。
显而易见,目前媒体融合的研究主要是以北美、欧洲以及日本韩国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为对象的。这个研究范畴一方面直接反映了媒体融合不平衡的发展轨迹,另一方面,随着印度、巴西、中国和俄罗斯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不断融入全球市场经济体系,他们在媒体融合潮流中的发展进程将成为学术研究的一个可能的未来趋势。中国政府就已将三网融合作为实现内需带动,促进应用,重点突破,在未来的技术发展中占一席之地的经济战略。笔者认为,对于未来的研究,媒体融合将继续成为一个载体,帮助学者认识资本逻辑在全世界范围的扩张和变形。具体的说,在发展中国家里,媒体融合在国际资本与本地政治和国家发展需求的多重影响下会产生怎样的特有的可能性?作为市场国际化的重要载体,媒体融合的趋势会为本地资本的壮大创造什么样的环境?会给国家信息化格局带来什么样影响?是否有助于形成电信运营商与上下游产业互动共赢的产业链?政府与市场主体在媒体融合中将分别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在全球资本主义经济陷入困境的境况下,作为最为活跃的经济区域,这些国家会在媒体融合上会有什么具体的举动和作为?媒体融合又会在当地的政治改革和社会转型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一系列的问题对于关心国际政治经济体系、新型工业化和市场化国家的走势、转型中的媒体以及广义的发展问题的学者都是很有意义的。
[参考文献]
Arsenault, Amelia H. & Manual Castells. (2008). “The Structure and Dynamics of Global Multi-Media Business Network.”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2: 707-748.
Baldwin, Thomas F., D. Stevens McVoy, Charles Steinfield. (1996). Convergence: Integrating Media, Information & Communication. Thousand Oaks, Calif.: Sage Publications.
Benkler, Yochai. (1998). “Communications Infrastructure Regulation and the Distribution of Control over Content.” Telecommunications Policy, 22 (3): 183-196.
Blackman, Colin R. (1998). “Convergence between Telecommunications and Other Media: How Should Regulation Adapt?” Telecommunications Policy, 22 (3): 163-170.
Boyd-Barrett, Oliver. (2006). “Cyberspace, Globalization and Empire.” Global Media and Communication, 2 (1): 21-41.
Castañeda, Mari. (May 2007). “The Complicated Transition to Broadcast Digital Televis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Television & New Media, 8: 91 - 106.
Chon, Bum Soo et al. (2003). “A Structural Analysis of Media Convergence: Cross-Industry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in the Information Industries.” Journal of Media Economics,16 (3):141.
Jenkins, Henry. (2006). “Introduction: Worship at the Altar of Convergence: A New Paradigm for Understanding Media Chang.” In Convergence Culture: Where Old and New Media Collide, 1-24. New York: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Jussawalla, Meheroo. (April/May 1999). “The Impact of ICT Convergence on Development of Asian Region.” Telecommunications Policy, 23 (3/4): 217-238.
Lankshear, C. and M. Knobel. (2003). “Do-it-yourself Broadcasting: Weblogs in a Knowledge Society.” Retrieved July 4, 2009, from geocities.com/c.lankshear/blog2003.html
Lehr, W. and L.W. McKnight. (June 2003). “Wireless Internet Access: 3G vs. Wifi,” Telecommunications Policy, 27 (5-6): 351-370.
Mizuko,Ito, “Intimate Connections: Contextualizing Japanese Youth and Mobile Messaging.” In Richard Harper, Leysia Palen, and Alex Taylor Eds., The Inside Text: Social, Cultural and Design Perspectives on SMS, 127-143. Norwell, MA: Springer.
Msimang, Mandla. “Regulation in the Era of Convergence,” InterMedia 29,issue 1 (January 2001): 4-7.
Mueller, Milton. (1999). “Digital Convergence and its Consequences.” Javnost-the public, 6 (3): 11-28.
Bryan Murley. (2009). “Web Logs: Democratizing Media Production.” In August E. Grant and Jeffrey S. Wilkinson (Eds.), Understanding Media Convergence: The State of the Field, 234-248.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Murray, Simone. (Spring 2003). “Media Convergence’s Third Wave,” Convergence: The Journal of Research into New Media Technologies, 9 (1): 8-11.
Pool, Ithiel de Sola. (1983). Technologies of Freedom. Cambridge, Mass.: Belknap Press.
Schiller, Dan. (2007). How to Think about Information. Urban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Shin, Dong-Hee. (2006). “Convergence of Telecommunications, Media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Implications for Regulation.” Info: The Journal of Policy, Regulation and Strategy for Telecommunications, 8 (1): 42-56.
Simpson, Seamus. (1999). “Regulating ICT Convergence: How Useful Is The Telecommunications Policy Model?” Javnost, 6 (3):49-66.
Spinello, R. (2002). “Intellectual Property Wars and Knowledge Monopolies.” In Regulating Cyberspace: The Policies and Techonologies of Control, 143-174, Westport, CT: Quorum Books.
Spurgeon, Christina. (2008). Advertising and New Media. London; New York: Routledge.
Tarantino, Quentin. (2003). “Star Wars?: Digital Cinema, Media Convergence and Participatory Culture.” In David Thorburn and Henry Jenkins (Eds.), Rethinking Media Change, 281-314. Cambridge: MIT Press.
Thurman, Neil. (February 01, 2008). “Forums for Citizen Journalists? Adoption of User Generated Content Initiatives by Online News Media.” New Media and Society, 10: 139-157.
Wilkinson, et al. (2009). “Receiver-Senders and Content Creators.” In August E. Grant and Jeffrey S. Wilkinson (Eds.), Understanding Media Convergence: The State of the Field64-83.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Witz, B.W. (2001). “Reconfiguration of Value Chains in Converging Media and Communications Markets.” Long Range Planning, 34 (4):489-506.
Wu,Irene S. (2009). From Iron Fist to Invisible Hand: The Uneven Path of Telecommunications Reform in China.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Zeitlyn, David, Jane Bex, Matthew David. (1998). “Access Denied: The Politics of New Communications Media.” Telematics and Informatics, 15:219-230.
关于数字经济的政策范文3
信息资源产业是推动经济增长和提高国际经济竞争力的又一新动力,已经成为国际经济竞争的一个新的制高点。
世界各国普遍认为,信息资源产业将成为今后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是推动经济增长和提高国际经济竞争力的又一新动力,已经成为国际经济竞争的一个新的制高点。因此,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大力促进信息资源产业发展,主要有以下一些措施。
(一)重视战略规划和指导
欧盟早在1996年5月就公布了《关于促进欧洲多媒体内容产业发展和鼓励在信息社会中使用多媒体内容的决定》。在此基础上,欧盟又于2000年12月颁布了《关于在全球网络发展欧盟电子内容与信息社会发展多样化语言的决定》,目标是通过全球网络来发展欧盟的电子内容,提高欧盟数字内容的使用率和内容产品出口能力。
英国于2000年2月公布的《英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明确指出,应从建立数字内容产业门户网站、建立数字内容论坛、提高从业人员信息技术水平、为创业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出口水平、鼓励开发政府信息资源七方面入手促进数字内容产业发展。
爱尔兰政府于2002年11月出台了《爱尔兰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战略》。该战略提出了爱尔兰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即在高增值的内容和应用领域建立产业群,发展世界级的数字内容产业,成为世界数字内容产业的领先者。
日本的《e-Japan战略》指出,要通过各项扶持政策促使数字内容产业的合理发展。2003年7月推出的《e-Japan战略Ⅱ》把发展数字内容产业列为优先发展领域之一,并指出,未来的信息化社会在知识、文化方面应达到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综合推进内容产业的发展,利用日本的知识文化资产创造新价值,从而提升日本内容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加深世界对日本文化的理解。
(二)协调管理机制
为了加强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和协调,发达国家都指定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领导和协调机构。在这些机构中,一般有一个主管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机构,该机构对各政府部门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进行跨部门的协调,其他有关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对数字内容产业的管理,国外好多国家或组织都积极倡导行业自律,政府只提供政策性指导,行业协会在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如此,为了确保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健康有序地开展,发达国家还建立了监督机制和报告制度,指定某一机构或者独立行使职权的官员,对信息资源管理的实践进行监督并及时公布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标准化体系较为完善
为了保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国外重点国家或组织很早就认识到信息资源产业的重要性,组织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通过对一些国家信息资源相关立法的研究,可以看出,这些国家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商业化开发、电子记录管理、数字内容产业、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等方面。更为特别的是,有些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在法律法规和标准尚未正式出台以前,还先行了一些政策性指导文件,以及时地适应发展的需要。
(四)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由于数字内容研发需要大量的先期投资,而市场风险较高,投资回报率难以确定。为此,英国和日本等国家已经出台或正在酝酿税收、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扶持数字内容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英国政府在与投资机构保持对话的基础上,积极为创业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提供投资来源指导;设立贷款衔接资金,以便数字内容企业在投资未到位之前开始先期运作。此外,贸工部与“数字内容论坛”协商,准备向财政部提交有关降低数字内容企业增值税税率的建议。
日本政府为创业企业和中小型信息技术企业(包括数字内容企业)提供了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特别折旧制度,即这些企业除了选择普通的两年折旧制度外,还可以选择特别的10个月折旧制度。此外,日本内容制作企业还可以使用银行投资基金等低风险资金。
国外信息资源产业发展状况
虽然目前国际上关于信息资源产业的称谓和范围界定并没有统一的说法,如欧盟称为“数字内容产业”,美国称为“信息业”,澳大利亚称为“创意性内容产业”等,但国外都非常重视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其地位远远高于今天中国最热门的通信和软硬件产业。
信息业在美国已经是第一大产业。欧盟从2001年开始实施电子内容计划,全面开发利用各种信息资源,数字内容产业在欧洲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已经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
(一)美国
1997年,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联合编制颁布了《北美产业分类系统》(简称NAICS),其中,一个非常重大的修订,即是将计算机设备和通信设备的生产等划入制造业,设立了新的信息门类(Information Industry),包含四个子类。2002年NAICS又进行了修订,将信息业下属的四个子类扩展成出版、电影和录音、广播、网络出版和广播、通信以及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络搜索门户、数据处理服务等7个子类。新的分类表将网络服务剥离出来,可见短短5年中,网络服务发展之快。
从NAICS的演化中我们可以发现,随着信息资源产业日益发展壮大,它本身的价值将被发掘出来。未来,信息资源产业将逐渐占据信息产业的主导地位,信息设备和硬件制造将从信息业中逐步淡出,成为制造部门的一个子类。
根据美国国家统计局的普查数据,2002年美国信息业的收入为9046亿美元,共有经营单位13.7万家,提供384万多个就业机会。
(二)欧盟
欧盟自1996年开始实施、并正在实施和计划实施了四个计划:1996-1999年, 多媒体信息(Info2000)和多语言信息 (MLIS)两个计划;2001-2004年, 电子内容计划 (eContent Program);2005-2008年,电子内容增强计划(eContentplus)。这三个计划,都十分突出地把发展数字内容产业作为重要内容。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01年的报告,欧洲的内容产业有400万就业人员,总产值达4330亿欧元,占GDP的5%,领先于通信产业(2540亿欧元)和硬软件产业(2120亿欧元),并且连续三年增长率超过25%,远远高于其他领域。
目前,在欧盟成员国通用的产业分类表NACE Rev.1.1中,内容产业并没有集中的体现。这主要是因NACE的类目体系建立较早,内容产业这种新型的经济活动方式不太容易融入其中。由于对内容产业缺乏统一的统计分类,因此欧盟各国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内容产业分类。
(三)其他国家
日本“内容产业”(含电影、电视、影像、音响、书籍、音乐和艺术等)的销售规模为每年11万亿日元,是日本汽车业的一半,是钢铁业的两倍多。日本游戏市场每年创造2万亿日元市值规模,动画产品出口值远远高于钢铁出口值。根据日本经产省统计数据表明,2002年数字内容市场规模为20573亿日元。2002年家用游戏机和PC游戏市场规模为4886亿日元,在线游戏市场规模比上年增长了约3倍,为60亿日元。
关于数字经济的政策范文4
关于股票市场,我们有一个LEVIS模型,包含五个因素。第一是流动性(Liquidity),第二是盈利(Earning),第三是价值(Value),第四是利息的变化(Interest Rate Change),第五是市场的景气(Sentiment)。在这五个因素中,最重要的就是流动性。那么,流动性过剩的概念是什么,在中国达到何种程度?用存贷比来看,达到67%、68%,从新增的部分来看,上升至70%以上。如果用超额储备与法定储备之间的差来判断,我们发现贷款增长越多,这个差额就越小。
中国的流动性首先表现的就是市场资金非常多,这主要是由贸易顺差所导致。今年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资本项下顺差和经常帐户项下的顺差总合为2500多亿,巨额顺差导致大量的资金占用。尽管人民银行的对冲力度在不断加强,但市场的资金流动性仍然在大幅上升。在这一轮经济周期中,货币政策实际上是相当宽松的,货币的原因导致经济增长速度相当快。一方面中国的宏观调控政策在不断加剧。另一方面即使是官方的统计数字也说明,经济在不断加速。短经济周期更多地取决于国内需求,而国内需求包括了通货膨胀因素。
关于货币损失,我认为官方的GDP统计数字低估了实际的经济增长。无论从电力需求、财政收入的增长都大大超过了GDP的数字。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全国平均增长速度比较,全国平均增长速度是11.1%,有很多省都超过了这个数字,大约在13%左右。
关于数字经济的政策范文5
巨大的中美数字鸿沟
众所周知,中美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数字鸿沟。美国《侨报》发表文章,对“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和“当今惟一超级大国”美国的“数字化”程度作了对比。文章说,截至2000年年中,中国的电脑拥有量为1590万台,平均每万人88台。美国的电脑拥有量为1.6亿台,平均每万人拥有近5000台,是中国每万人拥有量的57倍。1995年底,美国网民数量为600多万人。2000年7月,美国上网人数已经达到1.37亿人,占全美总人口的一半。1995年底中国网民数量为8万人,2000年7月中国CNNIC的数据称,中国网民数量为1690万,略高于全国人口的八十分之一。
一些学者尝试建立信息化指数模型来对信息化进行社会测度。据相关计算,1985年中国的信息化指数为37.88,预计2000年达到145.3,而美国1977年的指数已经是1006.9。
数字鸿沟带来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著名IT评论家胡泳认为,数字化经济本身造成一些输家也造就一些赢家,这种输赢的差距表现在一个国家之外,就是国与国之间的技术进步与发展方面的鸿沟。如果新技术造就赢家和输家,发展中国家可能会在新的秩序中输掉所有的东西。还有论者认为,数字化生存我们已到被淘汰边缘。数字鸿沟的问题非常严重,严重到90%多比1%多的差距,甚至可以说存在一个“沟籍”的问题,不是球籍,是沟籍。事实表明,中美之间由于对信息、网络技术应用程度的不同以及创新能力的差别造成的“信息落差”、“知识分隔”和“贫富分化”现象日趋严重。如果我们对此重视不够,将会使中美之间已经存在的科技、工业、农业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中国在21世纪中叶成为中等发达国家的宏伟战略目标有可能成为水中之月、镜中之花。
在网络经济中,中国的起步并不算晚。早在7年前,当美国政府大力倡导“信息高速公路”计划的时候,我们就已迅速跟进。那么,在不到10年的时期内,中美之间为何会产生如此惊人的数字鸿沟?对此,学术界和IT业界众说纷坛。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由国家、社会之间整体实力的差距所形成。
天极网总裁李志高认为,数字鸿沟和数字方面的差距,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或者是信息技术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它牵扯到包括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信息资源不足和资金、文化,还有就业、生活质量等与整体社会水平相关的问题。
第二、企业层次的信息化水平太低。
方正公司副总经理宋建东认为,利用网络技术不是取决于企业的意愿,而是取决于企业的内功,尤其是企业的组织架构、岗位分析和业务流程。在这些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不太可能跨越数字鸿沟。
第三、资本市场对于消除或者扩张鸿沟起着重要作用。
中国互联网实验室方兴东认为,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对中国互联网发展的支持还远远不够。互联网最需要的是风险投资的支持。美国风险资金投入互联网的有400多亿美元,中国投入互联网的所有资本加起来估计还不到40亿人民币。中国目前没有真正的风险投资公司。美国1999年互联网上市公司的价值是1.3万亿美元。加上风险投资的400亿美元,这就是美国推动互联网发展的根本。中国如果没有这两块投入的话,根本就没法进行。
第四、缺少从事电子商务的基本条件。
著名经济学家樊纲认为,在发展网络经济上,我们面临比发达国家更多的制约,从“软件”上看,我们的信用卡体系还不发达,持卡人还很少,相关的金融服务保障和法律保障还非常欠缺;从“硬件”上看,我们的批发、零售业本身的现代化程度还不高,邮购、“目录购物”还非常不发达,因此能在网上交易的种类、规模就会非常有限,如何保证送货就更是问题。
第五、制度上的障碍。
北京大家教授周其仁认为,目前我国关于网络经济缺乏清楚、明确和简明的规制框架,这是发展网络经济的主要障碍。一些行政部门在没有法律根据的情况下,任意扩大规制权限,导致混乱、多部门无明确规则的管制,这将使中国失去发展网络经济最可贵的时机,在亚洲和全球竞争中落伍。
上述观点各自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面对中美数字鸿沟的产生根源进行了剖析,充分揭示了中美数字鸿沟形势的严峻性。但是,它们没有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哪一种因素具有统率全局的作用,哪一种因素是消除中美数字鸿沟的最佳突破口?
根据第一种观点,数字鸿沟的产生,是由于中美两国在国家之间和社会之间的整体实力存在着巨大差距,而整体实力之间的差距是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得以缩短的。这是否意味着,中美数字鸿沟将会经历很长时间才能消除?果真如此的话,现有的数字鸿沟将会进一步扩大两国的整体差距,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其余几种观点,无论是企业的信息化问题、资本市场问题、电子商务的基本条件问题,还是制度性障碍问题,最终都要归结到这样一个问题:怎样才能在最短时间内解决这些问题?是等待呢,还是积极行动起来?是等待条件成熟呢,还是积极创造条件?这些,都与人们的思想观念有关。网络经济是一场革命,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任何一场革命的起点,都是新的思想观念对传统思想观念的冲击。没有牛顿的科学思想的流行,就不会有产业革命;没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大讨论,就不会有改革开放。当新的思想观念逐步取得领导地位时,人民群众中蕴含着的巨大潜力就会爆发出来,一切障碍和限制就会在人们的积极努力下迅速地被冲跨。
笔者认为,美国在网络经济上的国际领先地位,首先来自观念上的领先。政府、国会和美国民众,都对新经济持欢迎态度,都对其革命性意义予以充分肯定。中国与美国目前的最大差距,其实还是观念上的差距。如果中国从政府到民众都对网络经济在观念上有了革命性的突破,由政府牵头,从制度创新开始,对发展网络经济的各种限制条件予以坚决、彻底的消除,中国的网络经济就能更快、更健康地发展,中国成为世界强国的目标就能在更短时间内实现。
中国面临观念革命
持有什么样的思想观念,才能与网络经济的革命性要求相适应?中美两国在思想观念上主要存在哪些差异?这些,就是我们需要进行深入探讨的问题。我认为,数字观念、时间观念、创新观念、风险观念、动态观念、人才观念等六个方面的观念革命,应是消除中美数字鸿沟的逻辑起点。
■数字观念: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网络经济的革命性意义。对于未来任何一个传统领域,互联网都将成为核心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如果我们在网络经济上仍然处于被动地位,我们失去的将不仅仅是一个产业,而且是中国未来的命运。
网络经济的根本特征是互联性。互联性大大提高了市场的交易效率,使社会分工水平产生了飞跃,给市场和经济活动带来革命性的变化,我们可将之称作网络效应。网络效应将随着网络的扩张而日益显示出更大的威力。互联性和网络效应对网络经济的运行产生了深远影响,使之形成了有别于传统经济的一系列基本特征,它们包括快捷性、全球性、对称性、虚拟性、模糊性、知识性、复杂性、垄断性和公平性等。我们必须迅速改变自己的思想观念与思维方式,以适应网络经济的发展需要。
■时间观念:由于网络经济的快捷性特征,使得时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产品生命周期迅速缩短,一种产品可以在几个月甚至几天内变成主流化的产品,又可能在几个月内消失得无影无踪。因此,网络经济中强调要快速反应、抢占先机。从企业角度来说,不是大企业吃掉小企业,而是反应敏捷的企业吃掉反应迟钝的企业。从国家角度来说,不是大国吃掉小国、强国吃掉弱国,而是反应敏捷的国家吃掉反应迟钝的国家。
例如,美国政府率先建设“信息高速公路”,使80年代处于竞争劣势的美国,在90年代一跃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明星。北欧和日本在移动通信上先于美国一步,在未来的移动商务经济中将占据领导地位。又如,从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实力上说,印度均不如中国。但由于印度政府抢先一步对网络经济采取积极扶持政策,使得印度无论在高速计算机和软件开发等关键领域上都领先于中国。印度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软件大国,国内软件业以每年50%的速度增长。印度IT出口已占全国出口总额的35%,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5%。《远东经济评论》甚至暗示,如果中印之间在IT产业上的差距继续扩大下去,未来亚太地区将不是以中国为中心,而很可能会是以印度为中心。
■创新观念:在市场变化迅速的情况下,企业要不断创新、不断推出新产品,并不断主动淘汰自己的产品。创新与灵活性成为企业的生命线。有了创新和灵活性,一个小企业可以迅速成长为大企业。失去了创新和灵活性,一个大企业可能会迅速走向衰败。
在美国,创新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人人以能够独树一帜、充分表现自己而自豪,新思想、新理论、新技术层出不穷。美国在知识产权法规的制订方面和执行方面的严格程度是有目共睹的。政府、企业和大学也积极为激发人们的创新能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历届政府都在科研开发方面给予企业和技术研究部门较多的资助,在制订经济政策方面也更多地向那些教育部门和科研机构倾斜。美国巴尔蒂莫大学经济学家ZoltanAcs一针见血地指出:“什么是我们的比较优势?是我们的创新能力”。
中国与美国形成鲜明对照。中国在创新方面的阻力较大,特别是长期推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带来了稳定的收入、较大的安全感和僵化的管理方式。在这种环境下,人们的创新观念大为削弱,人们的创新能力不可能被充分激发出来。至今为止,中国的经济成就主要来自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与模仿,网络经济的发展也不例外。有人将中国的互联网称作“互抄网”,成千上万个网站提供的内容大同小异。中国电脑市场国有品牌的占有率在提高,但技术含量并未提高,大多数电脑公司从事的是散件装配。如果长此下去,中国的网络经济如何能繁荣?
■风险观念:在网络经济中,正反馈起着重要作用。由于互联性、由于信息传递的快捷性,人们之间产生了频繁、迅速、剧烈的交互作用,从而形成不断强化的正反馈机制。最初发生的一件偶然事件,会由于正反馈作用而不断扩大其影响,使细微的差别最终演变成巨大的鸿沟,甚至会导致系统的崩溃。这就是网络经济大起大落的主要根源之一,这就使网络经济既存在巨大的收益,又存在巨大的风险。
中国网络经济兴盛时,热浪铺天盖地;网络经济低落时,处处寒气逼人。人们刚刚为巨大的收益而陶醉,随即就被巨大的风险所击倒。美国的情况却完全不同,无论网络经济是冷是热,美国投资者的反应都比较冷静,没有出现极度狂热或极度恐惧的状态。正是中国在风险观念上的巨大落差,导致资本市场对互联网发展的支持程度远远落后于美国。
■人才观念:如果说以蒸汽机为代表的产业革命,使资本第一次成为生产中的关键性要素的话,计算机和互联网则第一次使信息和知识成为生产中的关键性要素。
这一点,不仅反映在产品的价值构成上,也反映在企业的资产结构上一无形资产价值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从某种意义上说,无形资产甚至比有形资产更重要。由快捷性带来的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使得有形资产迅速贬值,甚至会变得毫无用处。相反,无形资产在越来越多的商务中成为主体,它由品牌、良好的客户关系、雇员的才能、业务流程与系统的内在经验等组成,对企业附加价值的生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国家来说,人才和教育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使网络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我们必须全力以赴,为人力资本创造性的发挥建立起必要的组织制度和其他社会文化条件。
关于数字经济的政策范文6
众所周知,中美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数字鸿沟。 美国《侨报》发表文章,对“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和“当今惟一超级大国”美国的“数字化”程度作了对比。文章说,截至2000年年中,中国的电脑拥有量为1590万台,平均每万人88台。美国的电脑拥有量为1.6亿台,平均每万人拥有近5000台,是中国每万人拥有量的57倍。1995年底,美国网民数量为600多万人。2000年7月,美国上网人数已经达到1.37亿人,占全美总人口的一半。 1995年底中国网民数量为8万人,2000年7月中国CNNIC的数据称中国网民数量为1690万,略高于全国人口的八十分之一。 从1965年开始,一些学者尝试建立信息化指数模型来对信息化进行社会测度。据相关计算,1985年中国的信息化指数为37.88,预计2000年达到145.3,而美国1977年的指数已经是1006.9。①
数字鸿沟带来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著名IT评论家胡泳认为,数字化经济本身造成一些输家也造就一些赢家,这种输赢的差距表现在一个国家之外,就是国与国之间的技术进步与发展方面的鸿沟。如果新技术造就赢家和输家,发展中国家可能会在新的秩序中输掉所有的东西。著名IT评论家姜奇平认为,数字化生存我们已到被淘汰边缘。数字鸿沟的问题非常严重,严重到百分之九十多比一点多的差距,甚至可以说存在一个“沟籍”的问题,不是球籍,是沟籍。②事实表明,中美之间由于对信息、网络技术应用程度的不同以及创新能力的差别造成的“信息落差”、“知识分隔”和“贫富分化”现象日趋严重。如果我们对此重视不够,将会使中美之间已经存在的科技、工业、农业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中国在21世纪中叶成为中等发达国家的宏伟战略目标有可能成为水中之月、镜中之花。
二、中美数字鸿沟探源
在网络经济中,中国的起步并不算晚。早在7年前,当美国政 府大力倡导“信息高速公路”计划的时候,我们就已迅速地跟进。那么,在不到10年的时期内,中美之间为何会产生如此惊人的数字鸿沟?对此,学术界和IT业界众说纷纭。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由国家、社会之间整体实力的差距所形成。
天极网总裁李志高认为,数字鸿沟和数字方面的差距,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或者是信息技术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它牵扯到很多问题,包括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信息资源不足,和资金、文化,还有就业生活质量等整体社会水平相关的问题。
第二、企业层次的信息化水平太低。
方正公司副总经理宋建东认为,利用网络技术不是取决于企业的意愿,而是取决于企业的内功,尤其是企业的组织架构、岗位分析和业务流程。在这些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不太可能跨越数字鸿沟。
第三、资本市场对于消除或者扩张鸿沟起着重要作用。
方兴东认为,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对中国互联网发展的支持还远远不够。 互联网最需要的是风险投资的支持。美国风险资金投入互联网的有400多亿美元,中国投入互联网的所有资本加起来估计还不到40亿人民币。中国目前没有真正的风险投资公司。美国1999年互联网上市公司的价值是1.3万亿美元。加上风险投资的400亿美元,这就是美国推动互联网发展的根本。中国如果没有这两块投入的话,根本就没法进行。③
第四、缺少从事电子商务的基本条件。
樊纲认为,在发展网络经济上,我们面临比发达国家更多的制约,从"软件"上看,我们的信用卡体系还不发达,持卡人还很少,相关的金融服务保障和法律保障还非常欠缺;从" 硬件"上看,我们的批发、零售业本身的现代化程度还不高,邮购、"目录购物"还非常不发达,因此能在网上交易的种类、规模就会非常有限,如何保证送货就更是问题。④
第五、制度上的障碍。
周其仁认为,目前我国关于网络经济缺乏清楚、明确和简明的规制框架,这是发展网络经济的主要障碍。一些行政部门在没有法律根据的情况下,任意扩大规制权限,导致混乱、多部门无明确规则的管制,这将使中国失去发展网络经济最可贵的时机,在亚洲和全球竞争中落伍。⑤
上述观点各自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面对中美数字鸿沟的产生根源进行了剖析,充分揭示了中美数字鸿沟形势的严峻性。但是,它们没有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哪一种因素具有统率全局的作用,哪一种因素是消除中美数字鸿沟的最佳突破口?
根据第一种观点,数字鸿沟的产生,是由于中美两国在国家之间和社会之间的整体实力存在着巨大差距,而整体实力之间的差距是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得以缩短的。这是否意味着,中美数字鸿沟将会经历很长时间才能消除?果真如此的话,现有的数字鸿沟将会进一步扩大两国的整体差距,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其余几种观点,无论是企业的信息化问题、资本市场问题、电子商务的基本条件问题,还是制度性障碍问题,最终都要归结到这样一个问题:怎样才能在最短时间内解决这些问题?是等待呢,还是积极行动起来?是等待条件成熟呢,还是积极创造条件?这些,都与人们的思想观念有关。网络经济是一种革命,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任何一场革命的起点,都是新的思想观念对传统思想观念的冲击。没有牛顿的科学思想的流行,就不会有产业革命;没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大讨论,就不会有改革开放。当新的思想观念逐步取得领导地位时,人民群众中蕴含着的巨大潜力就会爆发出来,一切障碍和限制就会在人们的积极努力下迅速地被冲跨。
我认为,美国在网络经济上的国际领先地位,首先来自观念上的领先。政府、国会和美国民众,都对新经济持欢迎态度,都对其革命性意义予以充分肯定。中国与美国目前的最大差距,其实还是观念上的差距。如果中国从政府到民众都对网络经济在观念上有了革命性的突破,由政府牵头,从制度创新开始,对发展网络经济的各种限制条件予以坚决、彻底的消除,中国的网络经济就能更快、更健康地发展,中国成为世界强国的目标就能在更短时间内实现。
三、观念革命
持有什么样的思想观念,才能与网络经济的革命性要求相适应?中美两国在思想观念上主要存在哪些差异?这些,就是我们需要进行深入探讨的问题。我认为,数字观念、时间观念、创新观念、风险观念、动态观念、人才观念等六个方面的观念革命,应是消除中美数字鸿沟的逻辑起点。
1、数字观念: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网络经济的革命性意义。对于未来任何一个传统领域,互联网都将成为核心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如果我们在网络经济上仍然处于被动地位,我们失去的将不仅仅是一个产业,而且是中国未来的命运。
网络经济的根本特征是互联性。互联性大大提高了市场的交易效率,使社会分工水平产生了飞跃,给市场和经济活动带来革命性的变化,我们可将之称作网络效应。网络效应将随着网络的扩张而日益显示出更大的威力。互联性和网络效应对网络经济的运行产生了深远影响,使之形成了有别于传统经济的一系列基本特征,它们包括快捷性、全球性、对称性、虚拟性、模糊性、知识性、复杂性、垄断性和公平性等。我们必须迅速改变自己的思想观念与思维方式,以适应网络经济的发展需要。
2、时间观念:由于网络经济的快捷性特征,使得时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产品生命周期迅速缩短,一种产品可以在几个月甚至几天内变成主流化的产品,又可能在几个月内消失得无影无踪。因此,网络经济中强调要快速反应、抢占先机。从企业角度来说,不是大企业吃掉小企业,而是反应敏捷的企业吃掉反应迟钝的企业。从国家角度来说,不是大国吃掉小国、强国吃掉弱国,而是反应敏捷的国家吃掉反应迟钝的国家。例如,美国政府率先建设“信息高速公路”,使80年代处于竞争劣势的美国,在90年代一跃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明星。北欧和日本在移动通信上先于美国一步,在未来的移动商务经济中将占据领导地位。又如,从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实力上说,印度均不如中国。但由于印度政府抢先一步对网络经济采取积极扶持政策,使得印度无论在高速计算机和软件开发等关键领域上都领先于中国。印度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软件大国,国内软件业以每年50%的速度增长。印度IT出口已占全国出口总额的35%,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5%。《远东经济评论》甚至暗示,如果中印之间在IT产业上的差距继续扩大下去,未来亚太地区将不是以中国为中心,而是以印度为中心。⑥
3、创新观念:在市场变化迅速的情况下,企业要不断创新、不断推出新产品,并不断主动淘汰自己的产品。创新与灵活性成为企业的生命线。有了创新和灵活性,一个小企业可以迅速成长为大企业。失去了创新和灵活性,一个大企业可能会迅速走向衰败。
在美国,创新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人人以能够独树一帜、充分表现自己而自豪,新思想、新理论、新技术层出不穷。美国在知识产权法规的制订方面和执行方面的严格程度是有目共睹的。政府、企业和大学也积极为激发人们的创新能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历届政府都在科研开发方面给予企业和技术研究部门较多的资助,在制订经济政策方面也更多地向那些教育部门和科研机构倾斜。美国巴尔蒂莫大学经济学家Zoltan Acs一针见血地指出:“什么是我们的比较优势?是我们的创新能力”。
中国与美国形成鲜明对照。孔子自称“述而不作”,表明他重视的是模仿而不是创新。中国在创新方面的阻力较大,特别是长期施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带来了稳定的收入、较大的安全感和僵化的管理方式。在这种环境下,人们的创新观念大为削弱,人们的创新能力不可能被充分激发出来。至今为止,中国的经济成就主要来自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与模仿,网络经济的发展也不例外。有人将中国的互联网称作“互抄网”,成千上万个网站提供的内容大同小异。中国电脑市场国有品牌的占有率在提高,但技术含量并未提高,大多数电脑公司从事的是散件装配。如果长此下去,中国的网络经济如何能繁荣?
4、风险观念:在网络经济中,正反馈起着重要作用。由于互联性、由于信息传递的快捷性,人们之间产生了频繁、迅速、剧烈的交互作用,从而形成不断强化的正反馈机制。最初发生的一件偶然事件,会由于正反馈作用而不断扩大其影响,使细微的差别最终演变成巨大的鸿沟,甚至会导致系统的崩溃。这就是网络经济大起大落的主要根源之一,这就使网络经济既存在巨大的收益,又存在巨大的风险。
中国网络经济兴盛时,热浪铺天盖地;网络经济低落时,处处寒气逼人。人们刚刚为巨大的收益而陶醉,随即就被巨大的风险所击倒。美国的情况却完全不同,无论网络经济是冷是热,美国投资者的反应都比较冷静,没有出现极度狂热或极度恐惧的状态。正是中国在风险观念上的巨大落差,导致资本市场对互联网发展的支持程度远远落后于美国。
5、人才观念:如果说以蒸汽机为代表的产业革命,使资本第一次成为生产中的关键性要素的话,计算机和互联网则第一次使信息和知识成为生产中的关键性要素。这一点,不仅反映在产品的价值构成上,也反映在企业的资产结构上——无形资产价值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从某种意义上说,无形资产甚至比有形资产更重要。由快捷性带来的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使得有形资产迅速贬值,甚至会变得毫无用处。相反,无形资产在越来越多的商务中成为主体,它由品牌、良好的客户关系、雇员的才能、业务流程与系统的内在经验等组成,对企业附加价值的生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国家来说,人才和教育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使网络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我们必须全力以赴,为人力资本创造性的发挥建立起必要的组织制度和其他社会文化条件。
6、动态观念:在美国,网络经济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改造传统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力量。在中国,很多人以静止的观念来看待网络经济。他们只看到网络经济在发展初期受到的挫折和问题,没有看到网络经济蕴含的巨大潜力和革命性的力量。例如,有人认为,中国的比较优势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应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等传统产业,待新经济发展成熟了再去引进,以减少网络泡沫带来的损失。他们没有想到,发达国家正在加紧用新经济改造传统经济,中国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的比较优势不可能长久保持下去。更何况长期固守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而放慢了新经济的发展步伐,将会使中国永远处于国际分工的较低层次,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将会进一步拉大。反之,如果我们持有动态观念,重视动态比较优势,运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配置资源、彻底改造传统经济,就能大大降低信息成本和生产经营成本,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迅速提高中国的国际竞争力。
主要参考资料
① 《青年参考》 2000年11月3日
②《北京青年周刊》 2000年11月9日
③《科学时报》 2000年5月13日
④《福州日报》 200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