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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的优势范文1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经济活动的核心内容,也是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制度所就规定的规范活动,它要求对单位的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管理,做好监督与控制,从而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的目标。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是具有公益性质的组织机构,承担着一些执法和社会监督的功能,其宗旨是尽可能的为社会提供效益最大化的优质服务。而财务管理是事业单位所有活动的关键环节,决定着事业单位社会服务目标的实现。因此,优化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获得最大化的社会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问题
在新的形势下,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虽然有了巨大地进步,但是,相对于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其还有诸多不足需要改进,否则,不仅影响了管理效率和管理职能的发挥,还影响了社会化服务的效果。其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预算的编制问题。财务预算的编制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的科学性将直接影响到单位的工作的进展,而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受到传统体制的影响,在财务预算的管理上缺乏科学性,在管理过程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首先预算编制人员缺乏对预算在单位社会服务活动中重要性的认识,或者认识不深入,没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缺乏编制预算的积极性,编制的方法也不科学,同时由于时间仓促缺乏有效的准备工作,严重的影响了编制的准确性。其次,对于编制的预算执行力度不大,最终导致编制的预算成为“废纸”,在实际工作中,随意性比较大,不能严格执行预算,导致资金利用率相对较低。最后,缺乏有效的监督,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一部分事业单位虽然建立编制预算的管理制度,但是,在执行中缺乏跟踪监督,进而不能合理有效的利用资金。
2.管理人员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受限于历史原因,现阶段,上级财务机关拨款支持或财政补贴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资金的主要来源,这种模式导致了很多单位忽略财务管理的建设,表现出对财务管理的不重视,其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没有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的管理随意性比较大,没有做到财务管理要求的严肃性和系统系。二是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不够,通常财务管理要求人员除了具备会计的专业知识,还应当掌握一定的管理技能,而在事业单位中,很多财务管理人员素质较低,缺乏对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了解,执行力度差。此外,单位领导对财务管理的认识也不足,往往运用人事行政权干涉财务工作,影响了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3.事业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内控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它要求单位审计部门切实发挥监督控制的作用,而在实际的工作中,大部分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不够完善,不能认识到内控制度对财务管理和整个单位活动的重要性,造成财务管理活动不能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顺利进行,制约了财务管理职能的作用。
二、优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有效途径
针对现阶段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对其进行优化:
1.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财务预算的管理。一方面,在编制预算管理采用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方法,编制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社会活动的预算,这就要求提高财务管理人员对预算编制的重视;另一方面,鉴于我国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效果之间的差异性较大的事实,在编制预算后,还要有相应的监督机制,跟踪控制预算的实际实施,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将预算的执行纳入到考核中,以保证预算的执行力。此外,需要严格控制对编织好的预算进行修改,随意的追加调整预算,若确实需要调整,则需要经过多方论证,并做好记录,防止出现腐败现象。在编制预算的同时,还要考虑对突发状况的应急预案,以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
2.提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财务管理观念。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将直接影响财务管理工作的效果。鉴于行政事业单位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和其本身服务宗旨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很难在社会上招聘一群具有专业素养的财务管理人员,这就要求事业单位,一方面要进行自我提高,对单位内部的人员做好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技能,加强其对财务管理的认识;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考试招聘一些毕业的大学生,提升整个单位的文化素质。
3.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首先,财务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要符合国家颁布的关于财务管理的行政法规,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其次,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明确的划分权责,对财务管理工作实施严格的控制,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真实合理性以及审批手续的完整性;最后,做好财务的审计,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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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对策措施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
按具体行政行为受法律拘束的程度,可以将其分为羁束性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性行政行为。其中法律赋予行政机关在自由裁量行为中有一种特殊的权利,谓之为自由裁量权。所以简单地说,行政自由裁量权就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判断行为并自行决定实施其行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是行政机关常用的一种权力。它有如下二个特征:
1、行政自由裁量权相对于一般法定行政权来说,是一种“自由”的权力,灵活性大。行政机关享有自行判断、自行选择和自行决定是否作出某种行为,在何时何地行为,怎样行为的广泛自由。
2、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自由不是绝对的。它具有行政权的国家意志性、法律性的一般特点,有其标准和目标,受合法性的限制。自由裁量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而不是完全没有范围没有边际的裁量,与毫无准则限制完全不同。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的必然要求。首先,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提高行政效率之必要。针对纷繁复杂、发展变化的各种社会现象,为使行政机关能够审时度势,对各种特殊、具体的社会问题能够灵活果断地处理和解决,在适用的方式、方法等方面应有一定的自由选择的余地。为此,我国的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以增强行政的能动性,提高行政效率。其次,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法律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之需要。面对复杂的社会关系,法律法规不能概括完美,作出非常细致的规定。因此,从立法技术上看,有限的法律只能作出一些较原则、富有弹性的规定,作出可供选择的措施和上下活动的幅度,促使行政机关灵活机动地因人因事作出有效的行政管理。 同时,行政自由裁量权也是一把双刃剑,在缺乏程序约束及必要有效监督的情形下又极易被滥用,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二、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表现
1、裁量行为畸轻畸重
所谓畸轻畸重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选择明显有失公正的措施。我国很多的法律法规中都授权行政机关在法定的范围、幅度内有自由选择的方式。行政机关的处罚措施应公平地施加于相对人,才能使自由裁量行为与相对人的具体情况形成一定的比例,做到标准基本统一、合理公正。否则,就会出现行政机关的具体措施与相对人的具体情况间的畸轻畸重,造成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2、对法律法规作扩大或缩小的解释
在有些法律法规中,立法弹性较大,意味着行政机关适用时有一定选择和解释的自由。行政机关在选择和解释这些弹性规定时,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和目的,遵循惯例和先例,使之成为有一定标准和原则的规则。只有这样,社会才能稳定正常,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活动的预测才会有一定的标准或参照系数。否则,就会形成行政机关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3、自由裁量行为前后不一致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基于法律的规定和立法目的的要求,为使社会生活形成一种比较稳定的秩序, 在具体行政行为中采取措施时, 同样的措施应针对事实、情节、后果相类似的行为,使行政相对人能够预测自己的行为结果。但由于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作出选择和决定时从本单位、本地区的利益出发以及考虑到某个人的政治、经济等社会背景,对同样的事情或行为处理起来区别对待,前后不一致。
4、拒绝或者拖延履行职责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履行法定职责有时限要求的有两类:一是行政许可行为:二是行政保护行为。对于这两类行为中,法律法规的时限规定,有的明确,有的含糊,但无论哪种情况,行政主体于何时履行法定职责都有自由裁量的权利。根据行政管理的效率原则,行政主体应及时行使行政权,履行法定职责。但在实践中,违反效率原则或者出于某种不廉洁动机,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大有其在。这种行为也是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三、解决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对策和措施
1、完善程序立法,建立公开、公平、统一的行政程序,促进行政行为程序化。
首先应确立程序的公开和公平原则,通过立法确定规范的程序,对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依据、资讯、条件、过程、决定意向、结果予以公开,对涉及相对人利益较大的及与公共利益关系密切的或过于集中的权力领域予以公开,使权力行使为公众所瞩目;赋予行政行为双方相应公平的程序权利。要处理好法律条文的“弹性”和执法的“可操作性”的关系,尽量做到明确、具体,减少“弹性”,尤其是对涉及到公民合法权益的条款,更应如此。
2、建立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监督主体不仅有党、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还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组织和公民。对已有的法定监督方式还应当根据形势的需要,继续补充、完善;对没有法定监督方式的,要通过立法或制定规章,以保证卓有成效的监督。同时,要有对滥用职权的人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还要有对监督有功人员的奖励和保护。“行政三分制”中的监督,也属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更多体现在事后的监督。在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中,行政监督权被虚化已十分明显,如行政机关擅自设定行政程序、不作为等,相对人通过行政机关的监督部门申诉效果并不理想;再如每个行政机关都有错案追究制,真正执行错案追究的没几例。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总有自己监督自己之嫌,在民众中缺乏权威性。因此,增强行政监督的可操作性,实行严格的执行责任,树立监督的权威性,对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泛滥,防止执行权的膨胀至关重要,可以说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现在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是个较普遍的问题,这与我国正在进行的现代化建设很不适应,有些行政执法人员有“占据一方,唯我独尊”的思想。为此,一方面要加紧通过各种渠道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另一方面对那些不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坚决调出,使得行政执法队伍廉正而富有效率。
财政政策的优势范文3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予以免征。
二、上述免税范围仅限于应由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缴纳的税收。
财政政策的优势范文4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财政政策;功能;实施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导向下,各地区都紧密围绕着产业升级这一战略,来不断推进自身的去除过剩产能和优化产能结构的各项工作。就工作难度而言,后者的优化产能结构内含有技术创新需求、人力资本提升需要等要件,所以在当前是困扰地方政府和市场各微观经济主体的难题。面对这样的难题,除了需要在发挥国企改革主动性的同时,还需要通过建立起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助力人力和物力资源整体水平的提升。在微观视角下来考察优化产能结构工作,其体现为以技改和固定资产重置为工作主线,借助企业技术组织形态调整这一中介过程,提升人力资本存量和引入人力资本增量,最终在动态视域下适应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需要。与当前“见物不见人”的主题讨论不同,笔者十分重视人力资源要素在驱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从而本文也就将积极财政政策落脚于支撑人力资本培育之中了。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功能分析
(一)价值导向功能
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主体为各级政府部门,而随着20世纪90年代财税“分灶吃饭”格局的建立,以及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所致,地方政府成为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主体。在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下,以及在发挥区域经济发展比较优势的要求下,地方政府通过对特定项目开展定向投资和融资工作,这就在市场机制下为微观经济主体提供了风向标的作用。随着这一作用效应的逐步显现,便能在区域范围内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赋予价值取向。
(二)市场干预功能
因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市场垄断等因素的普遍存在,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区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显然是不切实际的。而且,区域微观主体所内在的技改和固定资产重置,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培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和结构性的特点。因此,通过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职能内容,便能弥补市场机制单纯注重效率的短视问题。同时,还能在财税政策的调适下,来激励和约束市场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进而,从整体上满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
(三)制度优势功能
这里的制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联系宏观调控和微观引导的制度优势;二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植根于我国现行的财税体制之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则在地方积极财政政策的支撑下得到落实。所有这些制度优势都能够以功能的形态存在着,并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开展。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积极财政政策的内在要求
在以上功能分析的基础上,积极财政政策的内在要求可归纳如下。
(一)助力企业在职员工人力资本存量的提升
企业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也可以理解为,L:K(劳动要素:资本要素)之间在数量与结构上满足一定的技术系数。资本要素的数量和结构升级,可以借助资金投入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完成,而对于劳动要素的数量和结构升级,则因面临诸多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因素的作用,需要在较长时间内才能得到解决。利用积极财政政策和在地方政府公权力的保障下,便能满足企业提升在职员工人力资本存量的内在要求。
(二)帮助企业落实所需高端人才的引进计划
2017年12月所召开的中央经济会议指出,未来我国将着力发展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人工智能在内的高科技产业。特别在“互联网+”时代下,如何形成“互联网+制造业”的发展模式,则成为了区域产业结构升级需要面对的机遇和挑战。在区域开放经济体格局下,域内企业必然存在着引入域外高端人才的需要。而引入高端人才的工作不仅涉及到人力资本增量变革的问题,还涉及到与之相伴随的社会问题。此时,积极财政政策便需要在解决社会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
(三)以产业发展项目为载体培育创新型人才
这里的创新型人才在其职业身份界定上,可以定义为自我雇佣。他们作为类似于自由职业者的形态而存在,却在区域中高端服务业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打造区域服务产业和高新技术服务平台,将能在社会网络化分工格局下促进区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为此,以积极财政政策为推手来赋予创新型人才获得创业机会和创业能力,则成为了需要被正视的内在要求。以上从三个方面围绕着人力资源培育所做的内在要求归纳,改观了当前在论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积极财政政策时“只见物不见人”的局限。
三、积极财政政策设计
根据以上所述,积极财政政策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展开设计。
(一)制订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标准
积极财政政策的内涵这里不必累述,但作为财政资源的稀缺性则需要给予强调。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产能优化局面的不断扩张,将会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资源更显紧张。因此,这里首先需要制订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区域经济发展为视角,标准的制订又需要与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改革重点等事项相联系。从而,这就需要在地方政府的组织架构内形成合作和协同模式,共同打造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标准。
(二)财政监管下开展在职员工培训
助力域内特定企业的在职员工开展岗位培训,成为了积极财政政策落地的重要环节。但实践表明,因岗位培训的空间割裂性,以及人力资本存量信息的内隐性,这些都使得财政实施部门与企业方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信息不对称。为了实现积极财政政策能够精准发力,需要建立起政府主管部门、企业方、第三方培训机构在内的契约管理形式,并在在线视频监督和声誉约束机制的作用下,确保积极财政政策真正产生实效。
(三)突出财政政策的市场干预职能
在助力域内企业引进域外人才时,积极财政政策应突出发挥市场干预的职能。前面已经指出,人才引进还涉及到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吃、穿、住、行等。而且,部分高端人才还存在着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需要。为此,积极财政政策便需要在人才引进上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针对人才引进修建福利保障房;二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办针对高端人才子女入托的幼儿园,并在域内基础教育阶段给予国民待遇;三是为他们的配偶就业提供前置性岗位培训资金支持。
(四)政企校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
培育创新型人才不但需要挖掘本土人才资源,还需要大力引进域外创新项目入驻。为了使创新型人才培养与创新型项目商业化同步展开,便需要建立政府、企业、高效三者合作下的工作机制。积极财政政策在这里主要以内在标准为门槛,筛选出符合财政投资和融资的项目和人才队伍,通过长期跟踪创新团队的工作绩效,以及预算监管校企之间的合作实效,来全方位提升域内高端服务产业的结构。
四、展望
(一)降低财政政策制定随意性
随着我国将功能财政引入到宏观经济调控之中,则极易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面,而这是与经济学所信奉的整体原则相背离的。因此,降低财政政策制订的随意性,首先需要弄清楚经济问题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再者就是要从整体上把握问题产生的因果关系。
(二)提升财政政策执行调控能力
不仅需要发挥财政政策的政策导向优势,也需要及时纠错。为此,今后需要提升财政执行调控能力。但由于一项财政政策的制订需要履行完整的审批程序才能实施,使其在实施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制度惯性。从而,需要有效区分财政政策应用对象。结合我国国情,笔者建议,未来可以增大地方政府的财政政策制定应用权限,从而来降低实施成本和增强执行调控能力。
五、结语
积极财政政策的功能可从:价值导向、市场干预、制度优势等三个方面来认识。通过主题讨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则可以围绕着:制订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标准、财政监管下开展在职员工培训、突出财政政策的市场干预职能、政企校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等四个方面来构建。
参考文献:
[1]刘成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的财政政策选择[J].财政监督,2017(23).
财政政策的优势范文5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的基点,是指能使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共同发挥对经济调节作用的最佳结合点。这个因素既可能是货币政策实施的结果,同时又可能是财政政策实施的结果,即二者协调配合的最佳结合点。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最佳结合点应当一头连着财政收支的管理结构,另一头关系到货币供应量的适度调控,有互补互利的作用。因为财政收支状况的变动是财政政策的直接结果,而货币供应量则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结合点提醒我们,两大政策的协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各自以自己的调控内容与对方保持某种程度的协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政策效应的相互呼应。另一种则是两大政策的直接联系,也就是所谓政策操作点的结合。经济转轨时期的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处在变革之中,其结合点也会因此而变动。因此,在转型过程中,我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有两大基点:一是国债;二是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
从不同的侧面分析,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有不同的方式,目的在于协调配合运用两个政策工具,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宏观经济运行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一、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的方式与内容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如果从配合的形式上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政策工具的协调配合。我国货币政策工具和财政政策工具协调配合主要表现为财政投资项目中的银行配套贷款。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还要求国债发行与中央银行公开市场的反向操作结合。也就是说,在财政大量发行国债时,中央银行应同时在公开市场上买进国债以维护国债价格,防止利率水平上升。
第二,政策时效的协调配合。在西方经济理论中,通常把政策时滞分两类三种,即认识时滞、行动时滞和外部时滞三种,其中前两种时滞又称为内部时滞。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也是两种长短不同的政策时效的搭配。货币政策则以微调为主,在启动经济增长方面明显滞后,但在抑制经济过热、控制通货膨胀方面具有长期成效。财政政策以政策操作力度为特征,有迅速启动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但容易引起过渡赤字、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因而,财政政策发挥的是经济增长引擎作用,只能作短期调整,不能长期大量使用。
第三,政策功能的协调配合。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功能的协调配合还体现在:“适当的或积极的货币政策”,应以不违背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为前提,这样可以减少扩张性财政政策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政策性贷款风险。财政政策的投资范围不应与货币政策的投资范围完全重合。基础性和公益性投资项目还是应该以财政政策投资为主,而竞争性投资项目只能是货币政策的投资范围,否则就会形成盲目投资,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第四,调控主体、层次、方式的协调配合。由于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调控主体上的差异,决定了两大政策在调控层次上亦有不同,由于货币政策权力的高度集中,货币政策往往只包括两个层次,即宏观层面和中观层面。[2,3]宏观层面是指货币政策通过对货币供应量、利率等因素的影响,直接调控社会总供求、就业、国民收入等宏观经济变量,中观层指信贷政策,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发展需要,调整信贷资金存量和增量结构,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而财政政策由于政府的多层次性及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形成了多层次的调节体系,可以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宏观层是国家通过预算、税率等影响宏观经济总量,影响社会总供求关系。中观层则主要是通过财政的投资性支出、转移性支出等,调整产业结构、区域经济结构,解决公平、协调发展等重大问题。微观层则是指通过财政补贴、转移性支付中形成个人收入部分对居民和企业的影响。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还可以从宏观调控目标、结构调整和需求调节方面的协调配合三方面进行分析。
二、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的实践分析
政府在对宏观经济调节过程中,要使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达到预期的效果,首先要根据宏观经济调节目标、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管理体制的特征来选择某种财政货币政策的配合方式。政策配合是否恰当,将直接影响到宏观调节效果。
(一)改革开放以来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运行的基本轨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1979~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17.5%,人民生活水平和国家综合实力大大提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增强,政府对宏观经济的管理由直接控制向间接控制逐步过渡,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逐渐成为政府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组合的方式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初略统计,改革开放23年间,实行“双松”政策组合的达13年,实行“双紧”政策组合9年,实行“松紧”组合只有1年,具体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改革初期(1979~1984年)。这一阶段,总体上说执行的是“双松”的政策搭配,即“松”的货币政策与“松”的财政政策的搭配。在“双松”政策模式中,银行系统通过降低存款准备率,降低利率,扩大贷款规模,增加货币供给。财政系统通过减少税收,增加财政支出,扩大社会总需求[4,5];社会总需求因而能在短期内迅速扩张起来,对经济的发展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在改革初期,特别是1984年以前,在社会总需求严重不足、生产能力和生产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条件下,利用这种政策配合,能够推动闲置资源的运转,刺激经济增长,扩大就业。但是1984年以后,由于经济中不存在足够的闲置资源,“双松”政策注入大量的货币则会堵塞流通渠道,导致通货膨胀,对经济产生不利的影响。
第二阶段(1985~1997年)。1985年后,一方面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确立了货币政策作为一项宏观经济政策工具开始具有了特定的内涵和应有的作用,银行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开始得到确立。另一方面过渡投资、经济过热的症状越来越明显。在这一阶段中执行的是“双紧”的政策搭配,即“紧”的货币政策与“紧”的财政政策的搭配。在“双紧”政策模式中,银行系统通过收回贷款,压缩新贷款,减少货币供给量,从而使社会总需求在短时间内迅速收缩;财政系统通过增加税收,削减财政开支,增加财政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减少市场货币流通量,压缩社会总需求。
第三阶段(1998~2002年)。这一时期中国经济运行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告别了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短缺经济,出现了物质产品的相对过剩,出现了明显的通货紧缩,由过去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由过去以治理通货膨胀为主转变为治理通货紧缩。在政策取向上,由实施长达5年之久的“双紧”过渡到“双松”,即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防范金融风险,财政政策在支持发展、化解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转型时期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组合作用的基本估价
“转型”是近几年我国经济金融改革与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任何政策措施都不能离开这条主线,并在服务服从于这条主线的前提下,实现自身的发展和完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地位作用的发挥亦离不开这个基本前提。
第一,公共财政理论及政策框架的确立,标志着政策本位的彻底回归,是转型时期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组合的显著特征。从改革初期的大财政、小银行,到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中前期的“大银行、小财政”,到90年代末期财政政策在治理通货紧缩过程中主体地位的确立,财政政策本身从行为而言经历了一个“强——弱——强”的过程,从职能上讲也经历了一个由金融财政到吃饭财政、由建设财政到公共财政的转轨和演化过程,公共财政理论及政策框架的初步确立及分步实施,标志着我国财政体系及建设开始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是财政政策本位的彻底回归,是市场经济建设的最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政策搭配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必须与当时的经济运行机制和宏观调控的重点紧密联系起来,相机抉择,协调推进,才能收到最好的政策效果。近二十年来,我们在宏观调控建设方面虽然有很大的成就,但仔细总结检验,宏观调控的政策绩效与预期政策目标相差较大。时至今日,尚未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宏观调控理论与政策规范,“相机抉择”变成了“随意选择”,宏观调控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中后期政策目标不明确,基本处于“一松就乱,一紧就死,紧紧松松,松紧交替”的怪圈之中,滞延了经济发展的步伐和经济体制转轨的步伐。甚至在90年代末期把“实行双紧”的政策搭配作为我国既定的一项中长期宏观经济选择写入了我国的许多重要文件之中,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我们的决策部门以及理论界对宏观调控认知的肤浅,自主运用能力与水平较差。政策搭配缺乏权威部门,往往政出多门,形成政策效应的相互抵销,在1998年就呈现出了财政政策扩张效应被税收的制度收缩效应抵销,积极的货币政策效应被整顿金融秩序、治理三乱的制度收缩效应所抵销等局面,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理论及政策搭配框架还有相当长的距离。
第三,财政政策的扩张效应呈现递减态势,在宏观调控中的主体地位有所下降。众所周知,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收入政策和支出政策,财政政策的目标是通过其收支的规模和结构来实现的。因此,政府有能力改变财政收支的规模和结构,是有效实现财政宏观调控的前提和重要保证。近几年来,我们加大了财政体制改革的力度,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收到了明显的政策效果。但是,扩张的财政政策已经持续了将近5个年头,通货紧缩的势头开始得到遏制,实施扩张财政政策的经济运行背景有了较明显的变化。按照经济学的一般公理,继续实行扩张的财政政策,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的扩张力度,刺激效应要呈下降趋势。如何保持财政政策的扩张效应是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政策搭配与选择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第四,信贷集中与“惜贷”并存,扩张的货币政策缺乏必要的传导机制,淡化了稳健货币政策的政策效果。当前,一方面,金融机构存在大量闲置的供给型资金与经济发展急需的巨额资金需求并存,有效的金融资源得不到合理运用。截止到2002年末,预计全国金融机构存大于贷将超过4.5万亿元,比通货紧缩初期的1997年末,新增4万多亿元,其中近几年新增近2万亿元,银行资金运用率降低,造成大量资金浪费和效益滑坡,金融运行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国民经济各产业主体又急需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财政可支配资金无力担此重任,“造血”与“输血”严重脱节。如何将充足的金融资源总量优化、结构配置到各产业部门,为经济增长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是货币政策需要解决的现实课题。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启示下,从1997年开始,中国金融体系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其核心是改革了银行内部法人制度和授权授信制度,银行评估项目、管理资金更为严格、谨慎和科学,同时也削弱了整体金融供给资金的能力(部分分支机构无贷款审批权限)。这种日趋理性的经济金融环境降低了选择性货币政策的运行效率,形成了信贷资源向优势地区(沿海地区)、优势行业(电力、电信、烟草等)、优势企业(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集团)集中,且呈不断强化的态势。内陆地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形成了银行体系内部资金闲置与营销“惜贷”的结论。对此有人从货币渠道传导机制上寻求破解上述课题的答案。从疏通传导机制出发增大积极货币政策的政策效果,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也会收到一定成效,但并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特别是当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基本确立以后,货币政策作用的制度基础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运行传导机制和载体,形成与市场金融运行相适应的风险利益配置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商业银行主体在传导货币政策缺乏主动性、创造性的体制诱回,是克服信贷传递渠道不畅的根本出路。
财政政策的优势范文6
关键词:财政政策;建议;就业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0-01
一、完善体系建设,加强政策调控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深化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体系建设,加强宏观调控,要求健全纵向保障,统筹横向跨度,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规范中观管理和确保微观实施。主要通过公共财政支出政策,采取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对不同经济利益主体的收入分配进行调节。纵向上,通过完善扶贫政策,实行政府间的专项转移支付,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逐步实现地区间的分配公平。为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共财政服务。继续扩大改革覆盖面,努力推进全县预算单位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在努力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同时,通过技术手段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运用税收政策,扩大就业渠道,优化就业结构
运用税收政策,调节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竞争的加剧,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由此增加就业岗位和机会。主要途径是,政府可通过财税政策措施,鼓励第三产业发展,提高第三产业的产值份额和劳动就业比重,从而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同时也要正视我国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的现实,着力调整第三产业内部结构,实现产业内部各行业的协调均衡发展,要把发展的重点放在与科技进步相关的新兴行业,如咨询业、信息产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以及就业容量大、与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
同时运用税收政策,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减少结构性失业。要通过运用税收政策影响投资方向来防止地区差异造成的结构性失业进一步加剧。如给予落后地区中的一些重要的产业部门和企业以投资抵免或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提高资本积累能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对采掘业、矿产业这些利用自然资源较多的,同时吸收劳动力较多的中西部地区的重点产业,给予减免资源税,增加增值税抵扣项目的优惠,减轻其税收负担等。结合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及地区之间产业结构布局和调整,考虑把东南沿海地区遭遇发展瓶颈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中西部特别是中部地区,形成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
加大对小企业扶持力度,充分借鉴国外经验,以税收减免的方式,或者财政专款设立小企业基金,或者通过财政补贴的方法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扩大就业渠道。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还处于工业化初期,存在大量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的农民工,在一定时期内,这部分人员具有较强的就业需求。而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主渠道之一。要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充足的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最大程度地吸纳其就业。
三、拓宽筹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面对未来相当长时期内我国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需求巨大的矛盾,现有的财政集中度难以承受,必须要研究拓宽新的筹资渠道,要通过预算内外各种渠道积极筹措就业再就业资金,积极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增加其促进就业所占的资金份额,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双重功能,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开征社会保障税,从而建立以社会保障税为主体、财政补助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的就业再就业资金筹集机制。同时,继续加大财政对就业再就业资金的投入。多元化增加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将各种不同来源的资金置于财政预算中,完善筹资机制,确保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稳定。
四、催生产业创新支撑平台的财政政策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尽管我国的产业创新支撑平台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我国的产业创新支撑平台普遍存在着创新能力不强、研发投入不足等问题。产业创新支撑平台创新能力的提高,有赖于财政政策的激励效应。从宏观层面看,财政政策取向决定了就业规模的变动趋势。如果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会拉动经济增长和促进国民收入增加,从而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就业总量。如果采取紧缩性财政政策,将降低消费需求和稳定经济增长,从而收缩就业总量。需要指出的是,财政政策通过推动技术进步,会对就业规模产生不同的影响。一方面,从短期看,技术进步会影响到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最终对劳动需求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从中长期看,技术进步会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国民收入较快增长,并通过加速作用影响投资需求和劳动需求,从而对就业规模增加产生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