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人员处分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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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人员处分条例

机关事业人员处分条例范文1

1、继续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创新引才思路,改进引才方式,开辟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完善人才柔性引进机制,柔性引进国内各类创新型人才尤其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积极组团随省和*市赴国内人才密集城市参加大型综合人才招聘活动。进一步加强在外温岭籍人才联谊会、博士联谊会和留学人员联谊会活动。

2、大力开展校企人才合作。建立人事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学校共同参与、协调推动的工作机制,完善院校人才输送平台、企业人才接收平台、人才信息沟通平台和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计划举办20*年温岭市第二届校企人才合作恳谈会,组织全国近50家大中专院校与我市300多家重点企业就毕业生输送、人才合作培养、毕业生实践基地建设等事宜进行洽谈。

3、加快创新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认真做好省“151”人才工程和*市“211”人才工程人员和本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培养和考核工作。在入选人员培养期内,按规定分别资助每人培养费和科研经费。同时,组织*市“21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到国内知名高校参加高级研修班。对本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进行评比和奖励。

4、努力完善人事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完善人才市场导向机制。完善市场信息网络,实现与*市、全省乃至长三角各大城市人才市场的信息网络互连和信息资源共享。组织举办温岭市网上人才交流大会,开通人才服务热线。二是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制度,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举办高校毕业生人才招聘服务周活动,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搭建双向选择平台。三是继续做好人事工作。增加数量,扩大内容,强化功能。

二、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促进人事管理法制化

1、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认真实施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及时制定我市贯彻实施办法。严格按政策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上报及人员登记工作。认真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法规,加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奖惩管理。

2、坚持实行“凡进必考”考录制度。精心组织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认真组织20*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进一步完善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锻炼一年制度,提高我市新录用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3、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审批工作,做好教育、卫生等系统工资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发放工作。

4、全面完成干部安置任务。坚持实行营以下及专业技术干部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妥善安置好干部,继续实行干部家属安置新办法。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三、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搞好事业单位分类和人员聘用

1、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一是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温岭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各主管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确保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全面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认真执行《温岭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做好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合同签订等工作,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三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对生产经营类和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按照“成熟一家,改制一家”的原则改制转企。四是坚持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制度。认真执行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人事厅《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坚持公开公正选人,择优用人,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2、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一是深入开展机构编制的法规宣传。增强机构编制法规意识,营造机构编制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坚持“撤一建一”原则,实行机构编制总量管理。三是积极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完善财政预算和进人的约束机制。

3、继续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开展登记管理工作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各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条例》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和《法人证书》使用情况。二是按照省和*市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施登记档案电子化,为实现网上登记做好准备。

4、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一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数量。二是实行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采取人才(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四、坚持城乡统筹,重视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l、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继续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基本实现就业。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加大扶持创业工作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良好环境,将创业培训与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结合起来,为创业者提供周到服务,促进创业成功率的提高,发挥其带动就业的特殊作用。

2、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一线高技能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利用市技工学校等培训基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不断拓宽培训项目和内容,在增强培训针对性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继续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尤其是失地农民的培训,加强与教育、科技及培训基地的合作,选择适应失地农民需求的培训项目和形式,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3、统筹促进城乡各类群体的就业。建立劳动预备制度和青年见习制度,促进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就业。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全市公益性培训机构和公共职介机构要为妇女、复退军人和残疾人等各类群体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以促进被征地无业农民就业为重点,实行就业和失业统计登记制度,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搞好石桥头镇创业富民促进就业的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

4、切实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引导和服务。进一步加强失业调控工作,有效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全面推进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在继续抓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的同时,建立劳务派遣机构,清理整顿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继续为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择业指导和政策咨询等服务。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提高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和网络化水平。

五、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社会保险体系

1、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全面实行“五费合征”征缴机制,把民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作为扩覆重点,提高社会保险的征缴率和覆盖面。在继续完成*市下达的养老和失业保险指标任务的同时,积极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60%以上。探索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的办法,提高生育保险参保率。加大工作力度,促进高风险行业企业职工整体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实现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

2、建立适合更多人群的社会保险制度。及时调整并实施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政策,努力做到被征地人员“即征即保”。探索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险办法,对农民工集中的企业,按照“低费率、保大病”的原则,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期为所有农民工缴纳医疗保险费,资金全部纳入统筹基金。探索建立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确保政策惠及所有参保人员。

3、加强社保基金征缴、稽核和监管工作。争取建立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委员会,统筹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控预警机制,真正发挥其作用。加强与地税部门的配合,加大对企业申报工资总额的稽核力度,防止少报瞒报工资总额现象发生。加强对养老金认领资格的认证,减少和杜绝冒领养老金的行为。

4、加强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社区工作平台,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

六、实施《劳动合同法》,全面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着力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以民营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工作,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以创建“和谐企业”为载体,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年”活动,研究解决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完善市、镇(街道)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明确职能定位,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合力,发挥作用。

2、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注重分配过程的公平,重视对分配结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和岗位、职位工资水平。认真做好*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工作,重点保障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工资集体协商成为决定企业工资分配的主要形式,落实职工对工资分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决查处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不法行为,建立企业工资预警机制,完善预防拖欠和保障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

3、深化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改革。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围绕“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工作目标,继续执行市仲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加大办案力度,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特别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要认真审理好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通过案件审理督促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将调解的时间向庭前和庭后延伸,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调解功能。积极探索三方参与处理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扩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办案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继续做好基层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认真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加强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调查和专项检查,完善重点监察的方式方法。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查处程序和办案制度。继续将维护农民工权益列为工作重点,切实有效地维护其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工伤赔偿等合法权益。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实现劳动保障管理向社区、村居和企业延伸。大力推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加强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

机关事业人员处分条例范文2

一、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了新举措

加强沟通,优化人才工作环境。组织高层次人才参加迎春团拜会,召开高层次人才迎春座谈会,开展春节人才慰问走访活动,组织部分突出贡献人员进行疗休养,加强了政府与人才的沟通、交流。成功召开了*市博士(高层次人才)联谊会环节选举大会,新吸纳会员39人,会员总人数达到94人,联谊会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加强。

注重服务,推进人才市场化管理。一月三次举行人才交流集市,推出春季、夏季及塑博会大型人才招聘会,举办网上人才招聘大会,加大人才配置力度。深入武汉、长沙等人才密集地及浙江大学、*大学等省内外高校,组团参加人才招聘,全年共引进各类人才3617名,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47人,副高以上职称23人,本科及中级职称以上1815人,已超过年初确定的目标数。充分发挥国家级研究生创业基地、浙江大学研究生实践基地作用,深入开展柔性引才工作,吸引11名研究生来姚进行挂职锻炼;以项目为纽带,积极引进国外智力,今年共申报项目4个,引进国外专家7名。

突出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推荐工作,10位同志成功入选*市“4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推荐6位同志为*市突出贡献人才;认真抓好与上海交大联合举办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日常管理工作,推选30名中青年干部到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勇于创新,探索职称评审新路子。在按计划作好各专业初中高级的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走访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开展了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现状及需求情况调研,着手制订出台我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和办法,为在农村工作的能工巧匠提供职务晋升的机会。

规范管理,加强人才综合服务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加强日常推荐服务,特别对一些省优毕业生和特困毕业生,到企业上门推荐,我市所有特困毕业生都顺利就业;组织与我市有合作关系的部分院校毕业生来我市的企事业单位实习,通过实习,已有部分毕业生与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在对人才公寓一期工程建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研、总结的基础上,制定了人才公寓二期开发建设方案,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各类人员培训考试有条不紊地进行,设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点,累计报名考试1840人,组织5094人次参加了公务员公共管理基础课程考试,组织了6*人次参加公务员普通话测试;做好各项人事工作,有1200余家单位委托中心办理,人员1万余人。

二、创新人事管理机制,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有了新突破

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部分单位已经纳入参照管理。认真做好公务员登记后续收尾工作,完成了我市组织登记的2788公务员登记表的上报审核及数据库的维护。同时,完成了市总工会、团市委等9家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及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等4家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批工作,为公务员法延伸到群团机关和部分事业的管理,迈出了重要一步。

创造公平竞争条件,圆满完成各类人员录用招聘任务。在不断总结考录工作经验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基础上,在机关、事业单位及村委会(社区)考录招聘工作上求突破,取消各类招考招聘职位的附加条件限制,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全面实施“凡进必考”的政策,将招考工作的政策规定、工作程序、考试成绩、录用聘用人员等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各个环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年录用公务员36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2名(其中,教育事业人员237名,卫生事业人员139名),招聘农村(社区)工作人员1*名。

落实人事政策法规,加强队伍管理。学习和宣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严格按条例指导和处理违纪问题,加强人事考核、惩处结果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发现和纠正了一些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严肃了人事法纪;实施《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跨系统工作调动的意见》,全年无一人调出,有力地保证了教师队伍的稳定;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干部调配工作的意见》,全年合理有序地调动人员113人(公务员32人,事业人员81人)。会同市委组织部全面实施《*市机关中层干部跨单位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机关活力。

三、突出机制创新,机构改革有了新进展

顺利完成了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于今年4月开始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于6月上旬顺利完成了改革任务。通过改革,乡(镇)、街道的职能定位更趋合理,党政机构设置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得到了有效整合,事业编制得到了适度精简。

基本完成了事业单位分类认定工作。《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编办[20*]32号)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意见;同时,对各部门(单位)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加强指导,审核了各部门(单位)上报的《事业单位类别确定申报表》,对全市490家事业单位进行了类别初定,并将初步方案上报*市编委办公室审核,年内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分类认定工作。

积极做好了市级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市级机关各有关部门开展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所涉及的机构编制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对市级机关各有关部门提出的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归并及内设机构调整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对方案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指导,从而使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内设机构的行政许可职能得到了有效整合归并,内设科(室)得到了合理调整,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职能得到了相对分离。

积极做好了相关领域改革中的机构编制工作。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使城市管理执法在体制、机制上得到了进一步强化;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优化设置了房屋动迁管理机构,合理设置了滨海产业园开发建设管理机构,从而有利于促进滨海产业园的开发和建设。

继续做好了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以及从严控制的原则,加强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今年共办理机构编制议题84件,其中:注销事业单位1家,撤销事业单位1家,控制新设事业单位2个、部门内设机构6个,控制新增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55名、部门中层干部职数14名,核销事业编制36名。

四、加强综合协调,人事服务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落实安置工作,切实做好企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在安置工作中,主动采取早摸底、早调查、早计划,顺利完成23名干部安置工作任务。高度重视做好企业干部的管理和解困工作,坚持面对面、经常性地开展企业干部的思想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思想动态,切实解决企业干部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要求,在在职企业干部中实施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了部分退休人员以前个人一次性缴纳三年住院医疗保险费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等问题,受到了企业干部的欢迎。

机关事业人员处分条例范文3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公共性、绩效性,降低和控制行政运行成本,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现就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希遵照执行。

一、强化部门预算执行刚性

部门预算是部门和单位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部财力保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在部门预算下达的各项资金额度内科学合理地控制使用好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政策性增资因素外,一律不得追加基本支出预算。对因上级或县委县府出台新的政策而确需追加的专项支出,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追加项目支出预算。对年初下达的项目预算,因工作任务变动或调整,需在项目之间进行调整的,须事先报县财政局批准后执行。

二、加强对切块专项资金管理

对中央、省、市下达以及县财政安排的建设类和社会事业发展类的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按项目申报、项目筛选、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绩效考评等程序规范操作。项目管理部门要及时掌握本部门需实施项目情况,加强对需实施项目的调研,建立项目库,并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内容制订出具体的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前,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申报条件、范围及实施该项目预期达到的目标,并制订项目申报文本,布置项目申报工作,由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文本申报项目。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在本部门编制的项目库内。

项目筛选。项目管理部门根据申报的项目情况,及时组织财政及相关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必要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论证。项目筛选确定后,除另有规定外,由项目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发文给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项目实施工作,项目管理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财政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项目资金坚持“按预算、按进度、按质量拨付”的原则,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财政及相关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经审计后,拨付后续资金及“以奖代补”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终止拨付资金或取消“以奖代补”资金。

绩效考评。在项目验收的同时,项目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及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并对项目实施绩效进行考评。财政部门要将专项资金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资金拨付环节管理

对财政预算中安排的项目资金,在第一笔资金拨付前,由项目管理部门或实施单位书面提出项目实施的明细预算及用款计划报财政部门审定,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的部门(单位)应将审定后的明细预算报送会计核算中心。在年度执行中,财政部门要根据明细预算管理拨付资金,在后期资金拨付时,要加强对前期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对不符合规定使用项目资金的,要暂停拨付后续资金,督促项目实施单位纠正后再按正常程序拨付资金。会计核算中心要按照明细预算规范报账核算管理。乡镇、街道以及未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的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加强资金拨付环节管理。

四、严格报账环节管理

会计核算中心报账核算是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关键环节,在实际工作中,部门和单位要对报账的票据、凭证,按实际发生支出的性质进行严格分类,会计核算中心应严格把关,按照预算中确定的项目进行核算,对不符合预算中安排的项目支出内容的票据、凭证,必须拒绝报账支付。违反上述规定报账核算或与相关单位串通做假账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镇乡、街道及行政事业单位应严把支出关,加强对项目支出原始凭证合理性、合法性审查,严禁以行政事业类支出挤占项目支出。

五、规范项目资金开支范围

项目资金必须由部门或单位在部门预算编制前提出年度计划,报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列入年初预算。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项目单位在预算执行中要做到:一是凡预算中安排的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项目,不得列支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二是预算中安排的专项公用经费类项目(如大型会议、培训类项目,专项业务、重大宣传、活动类项目,执法办案类项目等),应列支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得列支工资福利性支出。三是专项资金结余数额,必须要与相应的存款余额对应,基本支出不得挤占项目资金结余。

六、加强结余资金管理

部门、单位结余资金按支出性质划分为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

基本支出结余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经费结余,基本支出结余归部门、单位包干使用。

项目支出结余分为净结余和专项结余两部分。净结余包括:项目已完成形成的结余,或由于政策变化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造成项目中止或撤消形成的结余;某一预算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连续两年未使用完形成的结余。项目结束后的净结余及因政策变化或计划调整因素影响造成项目中止或撤消形成的结余应交归县财政。专项结余是指项目当年已执行但尚未完成而形成的结余,或项目因故当年未执行需要推迟到下年执行形成的结余资金,专项结余留在单位继续用于未完成的项目。

七、实行非税收入考核

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建立“征收、安排、使用”三分离的征管机制,推进综合预算,提高财政统筹能力,对用于执收单位基本支出和一般性项目支出的收入,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对政府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招标、拍卖等所取得的收入,除安排相应的补偿性征收成本和手续费(佣金)支出外,其余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并对有非税收入的单位下达非税收入征收指导计划,实行专项考核(考核任务及办法由县财政局另行下达),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不乱收”;对完不成征收计划的部门或单位,要按照考核办法规定扣减公用业务经费等支出预算。

八、统一住房公积金缴费口径

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口径,住房公积金一律按《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规定的缴存基数和12%的缴存比例执行。

财政部门按照上述口径核定各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算,各单位实际缴费数应与预算安排数基本一致,不得自行扩大和提高缴费基数和比例。对超过上述规定缴费标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核定缴存基数时应予扣减;对超过上述规定缴费标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核定缴存基数时未扣减的,会计核算中心应督促纠正并拒绝报账。

对镇乡、街道和行政事业单位招用的编外用工应按《关于印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全年奖金、福利掌握在本人年工资收入的50%以内,不得突破;如为该用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承担应由单位缴纳部分房公积金的,应相应减少其奖金、福利收入。

九、规范临时机构及单位变动津贴补贴福利

对经县委县府批准设立的临时机构,从部门借用的人员,其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一律在原单位发放,临时机构不得自行巧立名目再发放津贴补贴,如确需单独根据工作业绩考核奖励的,须报请县委县府研究决定。机关干部有兼职情况的,按照“兼职不取酬”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享受兼职单位的津贴补贴等经济待遇。

临时机构需招收的临聘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办理,如为临聘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单位变动,其工资关系及相应的津贴补贴,原则上应费随人转;对工资关系未转移的,其津贴补贴不得在原工作单位和现职单位双重享受。

十、规范部门会议的表彰奖励

今后各部门召开的面向行政事业单位的全县性专业会议表彰奖励,除经县委县府发文批准的奖励外,不再发放现金、其他物质性奖励及礼品,财政部门不再安排奖励(礼品)资金。

十一、加强监督检查

部门和单位是预算执行的主体,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管理,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对预算执行结果负总责;财政部门要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实行轮审。对违反本意见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财政部门将停止拨付有关资金或相应扣减下年度支出预算。

机关事业人员处分条例范文4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省财税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分析面临形势,研究部署今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进一步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财税工作,充分发挥财税杠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调控作用。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2004年,全市财税工作实现了新突破

                        

    去年,在国家宏观形势趋紧、困难加大的情况下,全市各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视困难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市目标,坚持“四个坚定不移”,继续突出“三大重点”,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促进了城乡、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持续协调和谐发展。初步预计,全市实现生产总值732.1亿元,比上年增长?16.4%?,提前一年实现了“十五”计划目标。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全市财税工作实现了新突破,迈上了新台阶,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持和保障。?

     (一)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得以充分体现。

    据快报统计,2004年全市境内财政收入完成56.29亿元,比上年增长23.7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完成31.2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收6.5亿元,增长26.3%,是历年来增收最多的一年。这说明全市各级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成果在财政收入上得到了充分体现。特别是在收入组织工作中,各县(市、区)自觉服从大局,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深刻领会并认真把握市委、市政府实施分类指导的决策,不讲条件、不讲价钱、不计一己之失,特别是新泰、肥城两市和泰山区、开发区自我加压,财政收入增幅均达到30%以上,为全市收入增长、结构改善,最大限度地维护地方和群众利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财政收入质量呈现积极向好趋势。

     去年,在国家政策调整造成我市地方税收减少2.9亿元的情况下,各级坚持一手抓收入总量扩张,一手抓收入结构改善,特别是各级税务部门自觉服从党委、政府的全局安排,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坚持依法治税,大力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取得显著效果。全市国税部门共完成税收收入25.98亿元,增长22.95%,其中地方税收4.75亿元,同口径增长?32.48%?;地税部门共完成税收收入15亿元,增长28.69%,其中地方税收11.35亿元,同口径增长26.61%;财政部门共完成契税和耕地占用税2.79亿元,增收1.86亿元。通过各级共同努力,全市地方税收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同口径增长40.88%,列全省第4位,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2.19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64.36%,同口径比上年提高6.67个百分点,扭转了近几年税收收入比重持续下滑的局面。特别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三大主体税种大幅增长,同口径分别增长28.48%、30.26%和31.54%,高于全省平均增幅5.63个、?8.33?个和3.88个百分点。?

    (三)财源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以市级工业财源和乡镇财源为突破口,综合运用财税杠杆,进一步加大了财源建设力度。市级拨付资金3500万元,采取财政贴息、奖励、补助等形式,集中支持了重点企业、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了泰山玻纤、鲁能高开、生力源集团等一批骨干税源企业。筹集资金2.33亿元,用于市直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全市共办理减、免、退税6.9亿元,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通过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为全市个体私营业户减轻税负3000多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此外,市财政拨付资金2100多万元,支持了招商引资和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特别是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组织运转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市县两级财政投入3500万元,重点支持了乡镇财源建设,促进了农民增收、财政增长。?

     (四)支持统筹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优先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不断提高职工个人收入水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均月收入增加了200元,各县(市、区)也不同程度地提高了个人收入水平。二是高度重视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市级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达1.33亿元,比上年增加3000万元,增长29%。三是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市级用于农业方面的财政总投入达2.26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新型合作医疗以及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等方面的资金700万元,用于扶贫开发、少数民族帮扶以及解决人畜吃水困难等方面的资金1000万元。认真落实“两减免三补贴”政策(取消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全市农民减负增收?3.33?亿元,人均减负增收78.43元。四是高度重视基层财政困难问题。省、市两级财政共安排转移支付资金4.4亿元,平均每个乡镇510万元,有效弥补了乡镇财力缺口,确保了基层政权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五)参谋助手作用发挥的更加充分。

     各级财税部门立足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认真研究财税政策,积极主动地为党委、政府出谋划策,有的放矢地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去年,我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23亿元、争取上级专项资金9.13亿元,对缓解我市财政困难,保障重点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农业税收政策调整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中,由于我市政策把握得准、账算得透,多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基数近3000万元,缓解了乡镇财政困难的矛盾。?

      (六)规范管理取得新成效。

    各级财税部门积极创新财税体制和机制,财税管理整体水平有新的提高。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都取得了新进展,财政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资金分配更加科学、民主、透明。国税部门积极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了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纳税服务、协税护税、征管质量考核、信息化办税等管理机制,优化了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地税部门在实现规范化管理和信息技术强力支撑的基础上,着力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大幅提升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税收征收率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

                           

   去年全市财税工作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财税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总结去年的工作,我们要坚持运用辩证的观点,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的基础依然比较薄弱,强势骨干税源少且主要为能源、原材料等传统产业,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企业或产品较少,新上企业或项目尚未形成规模优势。二是收入结构性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全市非税收入比重虽然比上年同期下降了6.67个百分点,但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1.38个百分点,改善收入结构、提高“两个比重”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三是县(市、区)间不平衡的现象依然十分突出,部分县乡财源不丰、人多债重、运转困难,特别是乡镇间发展更不平衡,个别乡镇陷入了无钱办事、无力管事的困境。四是财政收支矛盾尖锐,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乡协调发展的压力加大,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收入分配中的一些矛盾和风险不断向财政集聚,整个财政仍处于紧张运行状态。五是一些单位财务管理不严,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花钱大手大脚,损失浪费严重。对此,各级各部门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财税工作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生财、聚财、用财的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壮大财政实力,为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财力基础。

                        

      二、充分发挥财税调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要注重发挥财税杠杆对经济发展的调控作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财税杠杆是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财税部门要跳出收收支支的“小圈子”,充分发挥财税的职能作用,统筹兼顾地调节好各种经济利益关系,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是要全力支持大项目建设,努力培植骨干税源。抓好大项目建设就是抓住了税源经济的“牛鼻子”。各级必须把大项目建设作为培植大财源的重中之重,整合力量,全力支持,争取尽快形成一批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税收贡献多的骨干税源企业。在项目的选择上,必须自觉服从国家财税政策的导向,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限制发展的耗能高、污染重的产业,一律不再给予任何形式的支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好、提供税收能力强的行业和产业,要认真落实财政、税收、财务优惠政策,鼓励其加快发展、做大做强。二是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广借外力促发展。在完善落实好招商引资优惠和奖励政策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认真研究吃透国家的财税政策,弄清楚引进的项目中是否包含那些能够提供高附加值和对增加地方税收最为有利的关键环节,确保招商引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益,绝不能“赔了夫人又折兵”。三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提高第三产业的税收贡献能力。服务业是现代社会的标志性产业,提供的财政收入大部分属于地方收入,是增强地方财力的有效财源,也是广泛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我们的优势,加快培植旅游支柱产业步伐,大力支持银行、保险、证券和商贸流通、现代物流、中介服务、文化娱乐等行业发展,带动和促进全市第三产业上档次、上水平、增效益。四是大力支持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培植壮大乡村财源。针对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逐步取消的实际,将乡村财源建设的着力点尽快转移到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上来,通过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特色经济、扩大招商引资、加强载体建设等综合措施,努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财政增长。?

     (二)要注重发挥财税杠杆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财税杠杆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主要手段。初次分配重效率,主要靠市场来实现;再次分配重公平,主要靠财政来调节。当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后,经济社会进入转型阶段,诸多社会不和谐因素和深层次矛盾随之增多。搞得好就能跨过这个坎,进入经济社会快速和谐发展的轨道;搞得不好就会陷入经济衰退、社会混乱的境地。因此,各级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观念,充分发挥财税杠杆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着力解决好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继续加大“三农”投入,促进城乡共同发展。要按照“少取、多予、放活”的方针,继续加大支农财政投入,确保已实行的财政支农政策不能变,支农投入不能减,已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少,而且要随着财力的增加而增加,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二是继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牢固树立加快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并重的发展理念,将工作重点由生活保障转移到就业保障上来,认真落实关于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积极实施就业援助,帮助下岗失业人员重新获得就业机会。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济、困难救助、扶贫开发机制,切实帮助解决国有企业离退休职工、城镇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失地失业农民、失学儿童、困难学生和因病因灾致贫户等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今年,市直最低生活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月人均200元,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适当提高标准。要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经济和教育等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发展。三是继续加大公共事业投入,确保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健全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好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继续支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完善教科文财政投入政策,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对纯公益的基础教育、基础科研、公共文化设施要确保优先投入。同时,对学校建设项目,要严格把关论证,严格控制教育举债。积极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对公共卫生医疗救助和疾病控制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增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大力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建设,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扶持资金,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源头上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大力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生态市建设和“平安泰安”建设,努力营造“蓝天、碧水、青山”和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

    (三)要注重发挥财政对政权建设的保障作用,促进基层财政实力的增强。

 

    财政是“庶政之母”,保障政权组织建设和正常运转,是财政的首要职责。经过积极争取,我市东平、宁阳两县已基本确定进入了国家扶持范围,岱岳区也有望进入省扶持范围。这充分体现了中央、省有关部门对我市的关心和厚爱。但是,应当看到,中央与省制定政策的原则是帮扶与激励并重,将帮扶力度的大小与自主解困的努力程度挂钩,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一定要抓住这次难得机遇,采取综合措施,上下共同努力,积极解决县乡财政困难。一是要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各级各部门要把控编减人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方面要严把入口、放开出口,另一方面要善于利用经济利益手段调动单位减人、节支的积极性,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过快增长。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也要严格控编控人,防止将来转嫁为财政负担。人事和财政部门要对各县(市、区)财政供养人员进行仔细核查,对财政供养人员特别是事业单位人员增长过快,又享受转移支付仍然反映困难的,要研究财政限制措施。二是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合理界定县、乡财政收入范围,将乡镇实现的工商税收与乡镇财政挂钩,以调动乡镇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组织收入的积极性。进一步改革现行的财政管理体系,积极推行“乡财县管”,监督、规范乡镇的财政收支行为。三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证乡村运转的基本经费。在积极争取中央、省转移支付的同时,市、县两级也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转移支付资金。在分配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时,不仅要考虑其困难程度,还要考虑其主观努力程度,将转移支付额度与地方税收增长、收入结构改善程度、精简机构和人员挂钩,建立起奖勤罚懒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税任务

                        

                           

    市委、市政府确定,今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的工作目标为增长20%。各级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抓重点,抓关键,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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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要在提高“两个比重”上求突破。

 

     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标志。去年以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努力,我市“两个比重”发生了积极变化,但与先进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各级必须把提高“两个比重”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持之以恒,紧抓不放。一是依法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各级要把增加税收作为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关键来抓,依法治税、应收尽收。要继续突出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抓增收,对一些税收秩序较为混乱的地方和行业,进行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漏征漏管和偷、逃、骗、欠税等问题,坚决查处随意减税、免税、缓税、先征后返等行为。要加快建立财经信息网,切实推进财政、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联网共享,建立完善税源动态监控体系,将大量隐蔽失控的税源变为可控可管的税源。对这项工作,省政府已经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大力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借助各方面力量,扩大税收覆盖面。二是要切实抓好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性资金,要按照规范管理、统筹安排的要求,积极创新非税收入管理模式,既要有效控制非税收入的不合理增长,又要将合理合法的收入收好用好,努力增强政府调控能力。三是要加强对收入工作的分类指导和考核。无论什么时候,增收都要立足于各地财源状况和经济发展的实际,在工作指导和指标考核上不能搞一刀切。对经济基础好、发展速度快、税源相对充裕的县(市、区),要求要严一点、目标要高一点。经济基础差、财源薄弱、增收难度较大的县(市、区),虽然目前发展也很快,但提高“两个比重”还需要一个过程,现在首要的任务是打好发展的基础。在考核指导上,既要督促其提高增收的努力程度,又要防止盲目攀比,片面求快求大,甚至弄虚作假。有关部门要按上述要求,尽快研究分类考核、激励约束的办法,以更好地指导促进各地的工作。需要强调的是,在收入问题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绝不允许超越经济发展和税源实际,无税强收、收过头税或虚列收入,人为控制税收入库等,这要作为一个严肃的政治纪律来对待。要加强财政收入征管质量检查和审计,发现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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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要在深化改革上求突破。

 

   这是做好今年财税工作的重头戏。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本着规范管理、节约支出、提高效能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加大改革力度,着力抓好四方面改革。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今年我市农业税税率将再降低2个百分点,明年全部免征;从今年起全面取消农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自主决定今年全部免征农业税。各县(市、区)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政策落实。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和理顺税收征管体制。一方面,要按照依法、精简、效能、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和征收方式。另一方面,要围绕强化税收征管,加强财政、国税、地税、公安、工商、金融、建设、交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综合协税、护税体系。最近,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就此出台了文件,希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上下左右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认真总结去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改革力度,能推向市场的尽快推向市场,财政能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要加快机关后勤管理改革,撤消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管理机构,把花钱养人、自我服务变为向社会和市场购买服务。积极推行经费定额包干管理,去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已实行了这一办法,在财政节支和调动单位自我发展积极性两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要进一步扩大实行范围。今后,财政资金只用来支持“干事”,不再负责“养人”。四是要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今年重点在东平县搞好试点,探索经验,逐步推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理顺机构,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扩大范围,提高实效。要改革由政府组织的招商引资、经贸洽谈活动经费管理方式,对租赁活动场所、购买人员机票等探索实行政府采购的办法。加快推进干部职工职务消费和福利货币化分配改革,今年将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实行补贴,改“暗补”为“明补”,县(市、区)可根据自身实际搞好这方面的改革。特别指出的是,市直已从2002年开始实行了职工住宅水电费补贴,但至今仍有个别部门和单位负担职工个人水电费,要立即改正。今后,凡是实行补贴的职工福利性和职务消费性项目,各单位一律不准再负担相关费用,这要作为一项严肃的纪律来对待。?

    (三)要在监督管理上求突破。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既是依法理财的要求,也是源头治理腐败的需要。各级财税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一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新出台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把所有的政府收支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坚决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监督力度。近几年,通过对有关部门的审计和检查,发现了不少问题,有的问题非常严重。对这类问题,必须紧抓不放,督促整改,严肃处理。我在这里强调,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监察机关的监督,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全面落实处理意见。对那些顶着不改、不落实不处理的,要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改进政府投资管理方式。当前在一些专项资金管理,特别是财政投资项目的管理上,市场化程度不高,不仅效率低、资金浪费大,还容易产生腐败问题。各级、各部门都要积极探索财政建设资金市场化运作的路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后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型建设项目,都要积极推行基建项目代建制,通过招标,交由社会上有资质的企业代建。财政部门要认真开展政府投资评审工作,确保政府投资效益。三是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完善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报账提款制、跟踪问效制等管理办法,堵塞管理漏洞。要大力推行监察、审计、财政、税务等执法部门联合检查,增强监督检查的威慑力和严肃性。

                          

     四、加强领导,搞好配合,形成齐抓共管财税工作的强大合力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财税工作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问题,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当家要理财,理财要懂财。特别是当前,国家财税政策不断有新的调整,每一项调整都造成利益分配格局的大变动,如果我们不会算账、算不好账,不能把政策精神吃透,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就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都要自觉地学习研究财税政策,学习掌握财税知识,真正成为财税工作的行家里手。只有这样,才能研究好生财、聚财、用财问题,提高当家理财水平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各级各部门都要积极支持财税工作。特别是当前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改革需要付出成本,稳定需要拿钱,发展需要投入,很多矛盾的化解都需要资金保障。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预算一经确定,一律不能再开口子,不能随便花钱,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关。随着财税改革力度的加大,必然会触及到各级各部门的利益,大家要多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考虑问题,对财税部门的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支持,自觉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财税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理财是一门科学,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财税系统的干部要善于学习,熟悉政策,精通业务,高效率、高水平地开展工作,努力成为财税方面的专家。各级财税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切实提高依法理财、依法治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