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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人才培养范文1
[关键词]五年一贯制;双语幼教;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6)04-0001-02
一、调查情况
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形和访谈形式的进行,共向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双语幼教班在读学生发放问卷调查表150份,收回128份,先后走访了咸宁市30多家幼儿园和学前培训机构等用人单位。调查内容涉及双语幼教专业课程设置、能力素质培养、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建议等方面的问题。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关于五年一贯制双语幼教课程设置的调查结果
问卷调查显示,对于目前五年一贯制双语幼教专业课程设置,45%的调查对象认为设置比较合理,60%的调查对象认为设置不是很合理,20%的调查对象认为设置非常不合理。其中,在调查结果中显示,40%的调查对象认为课程设置方面存在中职与高职课程开设重复较多的问题,没有从考虑五年一贯制课程体系的整合性,不能体现出五年一贯制的特色。60%的调查对象认为课堂理论教学较多、实训实践时间较少;38%的调查对象认为专业技能课设置不够。在改进课程设置方面,75%的调查对象认为应多到实习基地进行实际训练,30%的调查对象认为学校要增加英语语音和视听说课时,45%的调查对象要求加强美术和音乐等其他技能培养。在本校学生就业单位走访座谈中,80%的单位认为在学前教育人才的职前培养中应加强英语口语课、学前儿童英语教学法、学前心理学等。
(二)关于五年一贯制双语幼教人才能力素质培养的调查结果
90%的调查对象认为应突出培养专业知识,75%的调查对象认为应突出提高综合知识,65%的调查对象认为应突出提高自学能力,70%的调查对象认为应突出培养口头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而在幼儿园教师工作情况来看,多数毕业生偏重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水平较低,表现在舞蹈、钢琴、美术等基本技能欠缺,理论转化为实践能力薄弱等方面。
(三)关于五年一贯制双语幼教人才素质需求情况的调查结果
65%的用人单位要求双语教师能够进行课堂全程简单的英语教学,75%的用人单位要求双语教师能够熟练运用双语进行课堂教学,95%的用人单位要求双语教师能熟练运用英语为幼儿讲故事、做游戏、唱儿歌来调动课堂气氛。
(四)关于改进五年一贯制双语幼教人才培养模式建议的调查结果
80%的调查对象认为学校应想方设法多为学生创造更多实践锻炼机会,75%的调查对象认为学校应灵活掌握专业课程和学生选择自修课程设置,70%的调查对象认为学校应适当增加校内外实训实习时间,65%的调查对象认为学习应避免学习内容的单一性;70%的调查对象认为学校应改革创新课程教学体系;85%的调查对象认为应从中专和大专学习过程中加强优势互补。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
从问卷调查情况看,目前五年一贯制双语幼教在培养人才过程中主要存在着课程设置不太合理;师资队伍教学经验不足;学生知识面窄、动手能力不强、实践能力较弱等问题。从学校层面来看,主要原因对五年一贯制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上有偏差,对学生今后从事幼儿教学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实践能力、教研能力等方面的能力培养不够,在课程内容设置方面不合理,没有把中职、高职两个阶段课程的有机整合与衔接,导致课程结构体系和内容不协调,也没有五年一贯制的特色。在教学组织上缺乏互动协作、资源共享度低。在人才培养评价标准上存在评价考核体系构建不合理,考核内容不明确,考核重点不明确,考核形式不完善等问题和不足。这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当前五年一贯制双语幼教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过程的短板和弊端,这也是五年一贯制的学前教育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准确定位培养目标,突出工学结合特色。目前五年一贯制双语幼教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以及培养规格的层次不够清晰,在某种意义上定位为职高幼师专业的延伸,只注重专业基本技能的训练,而忽视了专业以外各方面能力的提升。同时,由于幼儿教学和中小学教学有明显区别,幼儿园教师一方面要进行知识教育活动,另一方面更要进行幼儿日常生活保育护理活动。因此,双语幼教专业人才要针对当前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不仅要能够照顾好幼儿日常生活游戏娱乐活动,还要能够满足幼儿知识学习需要,更要充分考虑幼儿今后发展的需要。在具体教学过程中的英语运用能力方面,要求幼儿教师在掌握较为流利的英语口语能力的基础上,还可以较为熟练地运用英语来引导和组织幼儿开展各类日常活动,打破以往死板的课本式英语教学,尽量使幼儿教学活动生活化、儿童化。因此,双语幼教人才的培养目标就是要使他们了解和掌握一定的幼儿成长特点和心理发展规律,以及较为熟练的英语基础语言知识,还要掌握多种英语教学技巧。而学生要具备这些能力,仅仅在学校专业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是很难全部掌握的,这就需要突出工学结合特色,除了在校期间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外,还要有一定时间到行业进行观摩、见习实习、社会实践等,使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职业综合素质能力。
(二)教学内容针对需求,突出课程设置科学。调查中发现当前部分院校多数是把中专和大专的课程简单地整合在一起,没有以学生需求角度出发来设置课程,而是根据自身师资情况来确定开设哪些课程,导致课程开设重复,缺乏整体协调,没有把两个阶段课程进行有机整合与衔接,更没有体现出五年一贯制的特色。因此,在课程设置上,要充分考虑一般通用课程、专业知识课程以及实践操作课程的有机结合,在课程设置上既要重视理论性、知识性,又要重视实践性和操作性。因此在课程设置应强调课程的“人文性”特点,在精选必修课,广设选修课的基础上,要加大实践操作课程的比例,突出强调实践教学。同时,在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应注意体现课程整体功能,要将学前教育专业发展过程中的实践教学内容和环节作为一个整体来系统定位、统筹安排,要通过专业和理论教学、校内外实训实习实践、举办技能比赛活动等内容和形式,使实践操作教学与理论知识教学取长补短、相互促进,从而培养学生专业发展能力,培养出合格的学前双语教师。
企业合规人才培养范文2
关键词: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职业教育
一、引言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层出不穷并被大量引入生产,从而对生产线上的技术工人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否具有一支具备现代高科技特质的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国经济发展的整体竞争力。高技能人才是一种融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与较强的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于一身的新型人才,是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发展条件下人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2004年,技师和高级技师360万人,仅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4%;高级工1500万人,占17%;中级工3140万人,占36%;初级工3720万人,占43%。高技能人才占城镇技能劳动者的比例为21%,远低于发达国家30%-40%的水平。在进行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进程中出现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配置与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的迫切要求之间不相适应的问题。如何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技能精湛、结构合理的技术人才队伍,已成为我国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工作。
二、完善有利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保障机制
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法规,是搞好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和保障。近年来,我国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法规方面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特别是近些年来相继颁布的《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各地和各部门也依据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实施办法和配套规章,这也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体系。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在加快国际化进程改革的步伐中,过去制定的人才培养政策跟不上发展的步伐,使高技能人才培养缺乏法律的保障,造成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保障机制不够全面,法律的强化措施不够到位,政策的支撑出现软化等问题。建立并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公平、透明、合理的用人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这一问题,本文认为要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首先要树立技能生产力、技能竞争力的新理念。研究技能瓶颈对我国当前与未来经济的制约,研究我国人力资木投入的最优结构,并以此作为国家调整教育投入结构的重要依据。其次要加快制定详细的保障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与使用的政策和法规,这是进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先决条件。尽快改革现有教育培训体制,建立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在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学方式,尤其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把学历教育转变为能力教育,把培养具有学习和创新能力的人才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并将人才培养的制度延伸到建立终生学习。因此,国家应形成以《职业教育法》为主导,一系列有关政策法规相互配套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法律框架,从立法方面为职业培训提供有力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政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财政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源向高技能人才培养倾斜,设立专项资金,增加公共财政用于职业教育的投入,重点支持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二是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提取政策,实行职工教育经费统筹,社会举办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的,可适当减免所得税。三是收入分配政策。对作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采取长效激励措施。支持高技能人才通过参加科技攻关、技术革新、成果转化等活动获取应有报酬;支持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特殊津贴和技能参与分配等制度。四是多元投入政策。建立键全政府导向投入、企业法定投入、个人自愿投入、社会补充投入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多元投入机制。政府应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执法监察,保证公共财政对职工教育的专项投入、企业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使用、就业准入制度的贯彻落实。在推进方式上,要打破部门限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共同参加的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专项工作调度和通报制度,完善工作监督考评制度,强化工作进度的考核,以保证目标和任务的落实。同时应及时建立公益性的全国联网的行业和区域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高技能人才供求信息系统(网上交流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及时提供人才供求信息;建立职业培训标准、教材库,及时有关职业标准和教材情况的信息;建立师资库,将高技能人才培训教师按地区、专业技术职务和技术等级分类登记。政府应监督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职业教育经费,可以将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纳入劳动监察的范围。
三、建立开放性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模式
随着我国现阶段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我们要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培训的新思路。一是积极推进培训主体的市场化改革,重点是培训机构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培训机构适应市场需求的运作方式的调整。在知识、技能结构上,抓好核心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开展跨企业、跨省区学习、培训交流,尽可能与国际培训项目接轨。在培训格局的调整上,要使技工学校集中资源优势,发挥规模效应。二是加快职业培训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在当前形式下,要开发出有利于培养青年劳动者综合素质和复合技能的培训教材,围绕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开发出适应就业准入职业培训的培训教材,以及针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使用的新型培训教材,要加速开发出新职业的实用教材,特别是适合高技能人才的培训教材,以满足社会企业的需求,要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开发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教材。三是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职业培训网络,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方法,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灵活设置专业,搞好实验室、实习场地的建设,突出技能训练。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办学,以学校为基地,建立区域性、行业性的校企培训联合体。做到适应产业结构、人员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紧贴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政府支持、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分工协作制度。四是探索建立公共实训基地和公共培训资源开发体系,弥补市场机制固有的缺陷。发挥政府公共财政职能,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依托行业和骨干企业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实施区域性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工程。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构。有计划地组建一批高级技工学校、高职学院和技师学院,形成结构更为合理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更好地发挥校企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功能。五是要大力开发推广应用仿真模拟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应用现代远程培训技术、信息网络技术和卫星数据传输技术,实施远程职业培训。六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对青年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合理分配和使用国家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国债资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开设专项资金科目,用于经济发展急需的青年高技能人才培训的补贴、特殊贡献青年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等。
四、强化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
目前,我国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对高技能人才的成长规律缺乏深入的研究,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学校不足,培训手段和教材落后,教师能力存在差距,考核评价的社会化程度不够高,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不够广。激励、交流机制不畅。部分已有高技能从业者没有获得与专业人才同等的待遇,且尚未普遍建立起培训、考核、使用,并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技能人才配置的公共服务平台还不够完善,交流渠道不通畅。
建立高能力高薪酬的激励机制,以经济为杠杆,以奖优淘劣为主轴,使能者上、不能者下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规则,有助于技能人才通过经验积累和技能积累上升为高级技术人员。通过鼓励发挥个人才能和成就的机制,而并非通过世袭的背景而晋升,突破了城乡的界限和地区的界限,把竞争的机会平等地给予每一个技能人才。对有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政府和社会应大力宣传与表彰,扩大技能人才在社会中的影响,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引入终生学习的理念,传统的职业教育把学生培养成具有一定技能技术之后送入就业市场,而新型的职业教育则在注重培养学生的技能水平的同时更加重视学生的意愿、兴趣和创造力。从终生教育的观点出发,教育不再仅仅是为经济发展服务,而转化为以个人的发展和成长为己任。确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高端带动”战略。它对于转变人们的观念,形成社会尊重和重视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引导各种社会资源投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技能人才的培养涉及到国家、企业、个人、学校等各方面的主体,这些主体在职业教育上的权利、义务需要有法律法规的规范,如对国家在技能人才的培养方面应该承担的管理、经费投入,企业如何参与培训,个人如何获得职业教育的机会,学校的职业教育职能规范等都应该明确规定。尤其是要使技能人才培养与企业的需求紧密结合。企业和行业在高技能人才成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的主体,在高技能人才成长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一个社会会出现什么样的高技能人才,首要取决于企业的产品结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取决于企业对高技能人才提出的需求。企业是高技能人才成长的重要场所,也是产训结合的场所,企业也应该成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最大受益者。
五、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
良好的社会环境是高技能人才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高技能人才的成长存在马太效应,从整个社会来说,只有解决好技能人才发展的社会环境问题,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不愿做技术工人的问题。社会的价值导向影响着社会成员个体的价值观,约束着个体的行为选择。面对目前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和职业声望低、职业认同感缺乏的状况,政府应下大力气转变社会的价值导向。
首先,要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鼓励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方针政策,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引导人们摒弃鄙薄职业教育、轻视技能劳动的旧观念,树立技能型人才是宝贵财富的理念,像尊重、重视、关心高层次人才那样尊重、重视、关心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成长。
其次,要完善高技能人才社会评价和激励机制,切实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和经济地位。定期评选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对做出杰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并实行重奖;通过实施首席技师制度、开展技术能手评比等方式,完善评选表彰制度,并给予政府津贴等与高层次人才同等的政策待遇,使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地位和经济价值得到外在直观的体现。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的职业晋升通道,提供高技能人才流动的便捷服务,搭建其充分发挥作用的平台,真正高技能人才想干事有机会、能干事有平台、干成事有回报、干好事有发展,努力造就宽松和谐、催人奋进的社会环境。
再次,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的评价体系是高技能人才辈出的重要保证。合理完善的评价体系是人才成长的重要条件,有必要建立分专业的、社会化的技师考评委员会。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政策体系和组织实施体系,逐步形成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为主体,以企业业绩评定和学校课程考核为补允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格局,培育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重点骨干企业在特定职业工种资格标准制定和鉴定评价方面的作用。在企业逐步推行与工作业绩相联系,与生产过程相结合的鉴定方式;在学校推广职业技能鉴定与专业教学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推广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工作,构建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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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人才培养范文3
一、国内外高职会计人才培养现状
会计学是一门技术性和实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如何在会计教学过程中全面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质,提高学生整体的实际操作能力,是国内外高职会计教育面临的难题。国外典型的高职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包括:德国的“双元制”、国际劳工组织的“MES”模式、澳大利亚的“TAFE”模式、英国的“三明治”模式、日本的“产学合作”模式、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代表的“CBE”模式等,这些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值得借鉴。我国高职会计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包括:订单式、“双证书”模式、“2+1”模式、学工交替培养模式、项目中心培养模式等。目前,我国对高职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如果复制照搬国外的经验而不进行社会发展背景、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区分,或盲目模仿工科类院校的培养模式,则很难称得上是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综观国内外有关高职会计人才培养的研究成果与结论,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产学结合”,这对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会计人才培养过程中,产学结合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实践中还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突出表现在校企合作遇冷,高职院校要找到一家能够提供大量实习岗位的合作企业比较困难,学生很少有长期实习的机会,影响了学生对必要理论和技能的学习,增加了高职院校提高教学质量的难度。在当前高职会计专业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及建筑业急需高质量会计人才的背景下,社会各界应对高职建筑会计人才的培养问题给予重视。
二、我国高职建筑会计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由于建筑业具有特殊性,高职院校在培养建筑会计人才方面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了解建筑业企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情况,笔者于2018年采取网络问卷的方式,针对来自上海、江苏、安徽等九个省市的二十多家建筑业企业的会计人才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总结出建筑类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清晰
大多数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素养的技术型人才。目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毕业生的去向主要集中在中小型企业。随着人工智能和财务机器人的出现,不仅可以取代人工从事会计核算工作,而且用时短、准确率高,同时随着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企业的财务管理意识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不再局限于会计基本技能,而是拓展到财务管理、财务分析、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策的思考和创新等方面。
建筑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与其他行业有所不同,要求会计人员需具备一定的综合管理能力,除了要完成企业基本的财会工作以外,还要进行工程投融资的可行性研究和项目结算,并管理企业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等。建筑业企业在获得竞标后,会计人员需要对整个建筑项目进行预算,如施工前期投资、项目预算、项目施工时间等,要求施工企业给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以方便不同建设环节的资金支付和资金流向查询。如果建筑类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将人才培养仅仅定位于培养具有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人才,仅关注如何组织财务活动,而忽视了对财务协调、团队合作、人际交往和应对压力的培养,高职建筑会计专业学生的专业能力就会偏離市场的需求。
(二)课程设置存在问题
建筑业企业数量众多,规模普遍较小,管理技术水平较低,主要为中小企业,企业的财务人员较少,分工困难,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高职建筑会计人才不仅要掌握会计专业知识,还要掌握与建筑业有关的财务管理、税务等方面的知识。此外,建筑业有着自己的行业特征,为了更快地融入企业,进入工作岗位,更好地发挥管理作用,高职建筑会计人才应掌握建筑业的相关政策法规、行业内部市场环境情况等,并对此有更深入的理解。
目前,建筑类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一般涵盖会计专业学生所需的基础知识,学生获得的专业知识比较齐全,包括考证课程和竞赛课程等。但课程设置还是以工商企业为主,与建筑业企业相关的课程设置得不全面、不完善,不利于学生的深入学习和掌握。
(三)一线教师与学生均缺乏建筑业企业的实践机会
目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普遍缺乏企业一线实践经历,很多教师都是从高校毕业之后直接走上讲台的,练就了足够扎实的理论功底,但是在实践教学工作中却缺乏相应的经验,尤其是缺乏建筑业企业会计工作经验。对此,教育管理部门规定教师每五年参加的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此外,大多数高职院校都规定学生应在第五、第六学期到企业实习,但在实际中学生到企业实践的机会有限。对于一线教师与学生的实习实践,学校的投入远远不够。
三、探索产教融合新模式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以问卷调查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对建筑类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进行研究,通过对来自上海、江苏、安徽等九个省市的二十多家建筑业企业的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参考上海华泽科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公司)的上海市财会类岗位能力需求分析报告,对产教融合背景下建筑类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进行探索,将产教融合的思想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
华泽公司的需求分析报告主要采取网络数据采集方法,调查范围为某招聘平台在2017年9月的上海地区会计职位招聘信息,样本来自于1 377家民营中小企业,选取了9个主要会计岗位:出纳(200家)、会计(200家)、成本会计(200家)、财务助理(200家)、财务主管/一般会计主管(200家)、财务经理(200家)、首席财务官(100家)、审计员/助理(27家)、税务专员/助理(50家)。
(一)人才培养目标融合
目前,建筑类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清,与建筑业企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不匹配。通过对建筑业企业的问卷调查可知,建筑业企业对会计人才比较看重以下几方面:(1)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选择“精通经济法、税法等法律法规”的企业占52.38%。(2)应具备哪些专业能力:选择“操作计算机及财务软件能力”的企业占66.67%。(3)需要什么样的专业知识:选择“会计核算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的企业占71.43%,选择“统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及“财务管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企业各占57.14%。(4)必须具备哪些技能:选择“会计分析能力”的企业占76.19%,选择“会计核算能力”的企业占66.67%。(5)最看重的职业素质:选择“敬业精神”的企业占76.19%,选择“责任心”的企业占71.43%,选择“合作能力”的企业占61.9%,选择“沟通能力”的企业占52.38%。
从华泽公司的需求分析报告中可以看出,企业对会计人员的能力主要看重以下几方面:(1)对专业技能的要求占比最高的三项是:熟练使用财务软件(738家)、熟悉国家财经政策和会计税务法规(624家)、熟练使用办公软件(619家)。(2)对综合能力的要求占比最高的三项是:沟通能力(687家)、财务分析能力(365家)、组织协调能力(307家)。(3)对价值观的要求占比最高的三项是:责任心(635家)、认真细致(646家)、团队精神(550家)。
综上,目前建筑业企业高度重视会计人才以下方面的能力:熟悉并精通财经法律法规、能熟练操作财务软件、具有财务分析能力和具备会计职业道德等。由此可见,建筑类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着重于以上几方面,真正做到将会计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相融合。
(二)课程设置融合
高职院校的课程设置最好以企业的实际需求为参考,或者鼓励企业参与到课程建设过程中,毕竟学生最终要走向社会,走向相应的工作岗位,故高职院校的课程设置应与企业的工作岗位相融合。在对建筑业企业进行的问卷调查中,企业对建筑类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课程设置提出了以下要求:(1)认为应开设以下专业课程:基础会计(71.43%)、财务会计(57.14%)、出纳实务(52.38%)、会计电算化(42.86%)。(2)对教学提出的建议包括:注重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61.9%),注重会计岗位技能的培养(57.14%),注重专业知识理论的培养(52.38%)。
结合华泽公司的分析报告,要想根据岗位能力需求提升课程质量,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1)将岗位工作流程纳入课程内容。工作经验、上手速度直接影响着会计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质量,现有课程内容如果纳入会计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工作流程与工作要点以及相关案例等,会使学生受益匪浅。(2)将财务软件、法律法规纳入课程内容。在现代社会,电子单据越来越普及,学生需要熟悉常用的财务软件。此外,学生应对经济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敏感性。会计专业课程应加入相关内容。(3)添加拔高课程作为选修课程。根据调查数据显示,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岗位有会计岗位、成本会计岗位等,高职院校可以考虑为部分优秀并有余力进行选修的学生提供比较深入且更具实用性的课程,这些课程可以设计为纯线上课程,向学生提供教材、视频、习题等,教师仅作答疑辅导。(4)不断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通过邀请行业精英,继承和选择优秀的跨学科通识教育课程,为学生提供办公软件、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正确的价值观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雇主的满意度和学校的知名度。(5)举办各类交流会。定期邀请知名校友、行业专家、合作企业专家开展专场交流会,通过实用性主题演讲、热点问题研讨、现场答疑等形式,使更多的学生了解行業动态、职场风云,提前做好进入职场的准备。
综上,目前建筑业企业对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课程设置主要看重以下几方面:考证课程、实践能力课程、岗位技能课程、财务软件与法律法规课程、职业素养课程等,高职院校在设置课程中应多加重视。
(三)实习实训融合
目前,许多高职院校实行的是“2+1”的教学方式,也就是学生入学后前两年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第三年进入企业实习,最后撰写毕业论文。也有一些高职院校实行的是“2.5+0.5”的教学方式,也就是学生在校学习理论知识的时间为2.5年,最后的半年时间用于实习并撰写毕业论文。除了实习企业的带教师傅外,各高职院校还配备了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及毕业班辅导员进行指导及实习走访。这个环节很好地体现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理念,能够使学生在毕业前得到很好的锻炼,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也能够使指导教师随时了解学生在企业的实践情况。
在对建筑业企业的问卷调查中,企业对顶岗实习和校企合作的态度如下:(1)是否赞同安排在校学生(非毕业生)参与顶岗实习:选择同意的企业占66.67%。(2)安排在校学生顶岗实习最好选择哪个时间段:选择1月和6月的企业各占19.05%。(3)希望接受会计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长度:选择3个月的企业占38.1%,选择半年的企业占23.81%。(4)对顶岗实习表现优异的学生是否考虑留用:选择经考核合格可留用的企业占52.38%,选择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留用的企业占38.1%。
结合华泽公司的需求分析报告,可以从以下方面对顶岗实习与校企合作进行改进:(1)根据分析数据显示,要求具有一年或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岗位包括出纳员、财务助理、审计、税务等,学校可建议实习单位尽量提供上述岗位,以保证学生实习的含金量。(2)加大校企合作范围。高职院校应不断发展对口企业进行校企合作,包括顶岗实习、就业指导、招聘等,为毕业生铺路搭桥,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
(四)师资队伍建设融合
企业合规人才培养范文4
[关键词]高职教育 校企合作 机制创新
[作者简介]杨理连(1975- ),男,山东即墨人,天津职业大学高教所所长,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管理;邢清华(1987- ),女,天津人,天津职业大学高教所,研究实习员,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天津 300410)
[课题项目]本文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课题“中高职教育衔接体系的研究与构建”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11ZD015,课题主持人:杨理连)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4-0015-03
当前,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作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校企合作也经历了一个由初期浅层次合作到深层次推进的实践过程,但客观上校企合作双方参与深度不平衡的格局依然没有根本性改变,体制机制创新成为突破这一困境的重要途径。近些年,“四个合作”“12字培养模式”以及“双主体”人才培养等概念的提出,都说明当前与今后开展深层次校企合作将是高职教育的一个重点领域。
一、高职教育推进深度校企合作的必要性
1.高职教育办出质量特色的重要途径。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区域经济发展一线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类型教育,其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培养过程更加贴近社会需要和企业的生产实际。只有将教学与生产紧密结合、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能力培养紧密结合、学校师生与一线技术人员紧密结合,才能保证其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因此,积极推进深层次校企合作,发挥教育部门与产业部门的各自优势,共同培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是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高职教育办出特色以及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2.高职教育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举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由此可见,行业企业参与办学是深化高职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高职院校要和企业加强合作,充分依靠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不断创新校企合作模式。
3.区域经济扩大人力资源储备的重要手段。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办学模式、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办学特色等都受到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与水平的制约。对于区域经济来说,各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大量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作为支撑。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不仅能够为区域输送大量的高层次技能型人才与最新的技术研究成果,并且可以扩大区域人力资源的储备,提升区域人才的整体素质,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4.职业教育实现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高职院校只有与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才能够真正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使高职教育培养出来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能够适应社会与用人单位的需要,从而合理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内涵定位的认识
校企合作是体现高职教育本质特征,以市场和就业需求为导向,院校与社会相关行业企业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教育模式。伴随高职教育三十多年的发展,校企合作模式也呈现出明显的阶段特征。
20世纪80年代到本世纪初,校企合作表现为“企业配合”的单向性浅层次合作。这个阶段的校企合作主要是为了解决院校实践教学设备和教师资源短缺的问题,企业单向地接受高职院校学生的“见习、实习”。相对而言,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较有优势,而地方政府举办的院校开展校企合作较为困难。
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充分依靠企业举办职业教育”“企业要和职业院校加强合作,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也明确指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2008年,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也再次提及“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这一阶段,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推动下,高职院校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校企合作,并逐步拓展合作领域,以此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在合作理念上,从单纯的院校单方利益主体向校企双赢和院校、企业、学生、社会多赢发展,合作范围涉及实训实习、订单培养、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师资培养、合作研究等。但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校企合作难以持续深化,影响合作效果。
近些年,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在不断反思和创新中逐步走向深化,表现为“校企一体”的交互性深层次合作。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2009年,职教界提出“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2011年,《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草案)》首次提出“双主体”人才培养的概念等,使校企合作不仅对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使企业在人才使用、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等方面感受到合作对企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合作深度和广度都逐渐加强,校企合作趋向于一种“校企一体”或双主体型的、互动性强的深层次合作模式。笔者认为,就“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而言,校企合作是其基础,工学结合则是其目标,顶岗实习则是重要手段。
三、校企合作主要实践模式的梳理
1.“订单式”模式。“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之一,已经成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战略。“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职业院校与企业签订用人及人才培养协议,院校根据企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共同设置专业、课程内容,校企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有利资源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最终由用人单位通过协议约定安排学生就业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该模式体现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理念,以校企密切合作、互相信任、互利互惠为基础。通过签订用人订单,明确校企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使得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的用人要求相一致,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与企业的岗位需求相一致,课堂教学与企业的生产实训相一致,真正实现招生与招工同步、教学与生产同步、实习与就业同步。
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为“订单式”模式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它以院校教学为辅、企业培训为主,院校规定学生在求学之时就与企业签订就业或培训合同,企业作为职业培训的核心主体,能够积极地参与到合作办学中,自觉承担培养人才的任务,参与从院校招生到学生毕业的整个人才培养过程。然而,“订单”培养对合作企业要求较高,企业要有较大的人才需求,而且有能力为学生提供培训和实习的机会,因此,“订单”培养比较适用于与管理过程规范、岗位技能标准高的大型企业合作,其人才培养质量会受到院校的办学规模、企业的经营状况、院校与企业的关系、学生的就业意愿等多方面的影响。
2.“工学交替”模式。“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院校与企业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目标,以培训学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就业竞争力为重点,学生在院校学习与企业生产实践相互交替、半工半读,利用院校和企业两种紧密联系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把课堂学习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学生在校期间是学习者,进行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的学习;学生在企业期间是工作者,以企业员工职业素质和能力来要求自己,参加企业生产实践,深入到生产第一线认识最新的生产技术与产品,并在实践过程中逐渐了解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等。
“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与美国的合作教育、英国的“三明治”教育模式相类似,是以学校为主体的校企合作模式,其最大的优点是学生可以边学习边实践,用在院校学习的理论知识来指导实践,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从而提高实践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用在企业实践的经历来补充理论知识学习的不足,并通过实践来强化专业知识的记忆,进而提升学习的效果。此模式适合于职业岗位要求较高,学生需要较长时间的企业实践才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技术专业。
3.“顶岗实习”模式。“顶岗实习”模式是指高职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在距离毕业一年或半年的时间内,在企业、院校、学生以及家长共同认可情况下,院校与企业共同制订一个阶段的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实习。通过毕业之前的顶岗实习,学生可以将在院校学到的理论知识与企业的生产实践密切结合,并且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一方面,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增强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为毕业后进入企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短期用工的困难,达到企业、院校、学生共赢的目的。当前,“顶岗实习”模式在高等职业院校中被广泛应用,成为职业院校与中小企业合作办学普遍采用的重要模式之一。其特点是合作方便快捷,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自由度较大,校企双方的相互影响较小,但合作深度不够,且缺乏一定的延续性。然而,中小企业对岗位技能要求相对较低,同时也考虑到自身劳动力成本的问题,所以比较愿意接纳高职学生的顶岗实习。
4.“产学研结合”模式。高等院校科研水平是提高其办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是保证其长久、稳定、科学发展的必要因素。由此,“产学研结合”是高等教育应采取的主要办学模式之一,也是加强高等院校内涵建设的必由之路。在该模式中,院校与企业相互配合,发挥各自的要素优势,将科研作为合作办学的重点贯穿于人才培养过程中,通过科研使校企双方合作更加紧密。校企双方组成科研团队,共同搭建研究平台,进行科技开发或就技术创新进行专题合作。院校发挥专业师资的长处,企业发挥先进设备的优势,在校企资源共享的基础之上,就企业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瓶颈展开技术攻关,共同研究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项产品、技术,形成院校科研成果服务于企业的实际生产,企业生产技术服务于院校的科研实验的良好局面。
在国外的一些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中,科研也已经成为联结校企办学的重要桥梁。日本产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的一大特点就是强调院校与企业在科学研究方面的合作。企业为院校募集资金,提供一定的经济资助,院校接受企业有关科研项目的委托,开展有针对性的科研活动,校企双方在技术革新等方面进行交流与互动,以期达到双赢的效果。
四、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机制创新的分析
1.政府提供政策保障,不断加大支持力度。目前,政府在资金投入、管理机制等方面采取一些指导政策,但支持力度仍有待加强,政策导向作用急需进一步深化。首先,政府要完善校企合作法律法规,将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实施校企合作的重要保障。1996年我国颁布《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实施以及保障条件等方面作了有关规定,但是其中对于校企合作的规定过于笼统化和原则化。由此,应尽快修订《职业教育法》,构建行之有效的校企合作法律法规,对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学生等主体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作出具体的规定,不仅要明确企业不履行合作义务和违反职业教育法规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且要采取减免企业税收、为企业提供项目资助等鼓励性政策,通过规范立法来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其次,地方政府也要根据区域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发展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出台落实国家关于校企合作政策的具体措施,制定相关的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等。宁波市2009年3月实施《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这是我国校企合作立法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2011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制定并下发《北京市交通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暂行办法》,这些都为其他地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地方性法规建设提供了有效的经验。再次,政府还应该继续加大对高职教育的资金投入,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并充分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积极构建以政府财政投资为主,行业企业、社会各界等多元投资主体的投资渠道,以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推动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2.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合作办学。目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大部分是院校主动向企业寻求合作,合作层次也主要停留在企业提供实习、实训设备、场所、项目资金等浅层面的合作。企业由于与院校在社会职责与价值取向等方面存在差异,其主动参与合作办学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主体作用,直接影响了校企合作的效果。对企业而言,要树立正确的校企合作意识。应站在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意识到企业是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直接受益者,充分认识到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企业发展带来的效益和创造的价值。要树立高层次的企业价值观,体会到校企合作作为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意义。企业要真正将参与、支持、配合校企合作办学视为自己的义务与责任,切实发挥其主体作用。在行动上要主动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包括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专业和教学计划、安排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双师型师资等。企业要选派技术专家或操作能手到院校兼职授课,将最新的产品、技术、工艺等引进校园,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与当前就业市场信息,与职业院校进行良好的沟通,形成有效的协调模式,同时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培训制度,制定科学的校企合作管理章程和工作条例,做到周密安排、有效管理,为与院校共同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提供制度保障,在增强企业自身竞争力的同时,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3.院校增强办学优势,主动加强校企合作。高职院校正在积极探索与实践校企合作,但由于自身存在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实训条件不完备、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校企双方深层次、全方位的发展。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办学优势,主动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办学,树立正确的校企合作办学理念,认识到企业参与办学是体现高职教育办学特色并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因素。院校不但要加深与企业的联系并与之进行积极的沟通,更要积极寻找能够为企业提供服务的领域,主动与企业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
专业设置过程中,院校可以邀请企业专家、技术人员来共同参与,充分听取企业从人才使用角度提出的意见,根据企业发展动态和社会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来设置专业,并且根据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方向。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方面,真正做到了解社会的用人要求和企业的岗位需求,以突出实践性为主线,以专业前沿知识改革课程内容,以职业能力导向改进教学方式,使得学生通过学习及时了解到最新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技能。师资队伍建设应通过采取激励措施,鼓励教师深入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技能培训和挂职锻炼,同时主动邀请行业企业的专家、技术骨干来校兼职授课,建立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团队。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面,院校在建立学与做合一、教学与技术服务合一、生产与实训合一的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的同时,要与企业共同建立具备多种专业实习、实训功能的校外实训基地,将校内培训基地与校外培训基地紧密结合起来,弥补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资金投入有限、成本高、实训场景单一、更新缓慢等不足的现状,从而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并提高实践教学的水平。在合作模式的选择上,院校要结合自身的发展与实际,在采取“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积极探索,进一步创新校企合作模式,促进合作模式的多元化,以提高合作办学的效果。在管理层面,院校要主动建立由校企双方组成的管理组织机构,如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并对其职责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要制定系统化与规范化的制度保障体系,将教学质量监控、激励和评价等制度落到实处,并确保这些制度的公平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高职院校还可以通过校企双方共同组成科研队伍进行科研项目合作,以校园文化为主体、以企业文化为主导使校企文化相互融合等方式,主动拓宽与企业的合作领域,不断加深与企业的合作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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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人才培养范文5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职业院校 人才培养
互联网金融是个发展迅速的新兴事物,逐渐成为近年来普通民众乃至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热议的话题。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为我国金融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契机。但是,在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同时,除了要加快金融体制的改革、培养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金融管理人才之外,更需要广大职业教育院校,尤其是中职院校培养足够数量的适应互联网金融工作环境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规模城几何级数增长,未来几年行业人才需求的矛盾将突出地表现在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方面,因此,职业院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面临重大的机遇和挑战,尤其是面向互联网金融环境的专业人才培养更是迫在眉睫。
一、互联网金融对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的特点
互联网金融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与传统金融存在着诸多的区别,不仅仅体现在二者提供金融服务的媒介不同,两者在服务文化、服务对象以及主要客户市场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的差异,必然导致互联网金融对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呈现出新的特点。
1. 对细分专业方向的专一型人才需求需求远大于基础宽泛的应用型人才需求。传统金融业销售的金融产品存在较为严重的同质化倾向,在严密的金融监管体制下,金融产品创新缓慢,主要靠客户关系销售产品,强调金融产品营销;互联网金融时代更强调金融产业的内在价值,通过互联网体验使客户认可产品。因此,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将更多的精力用于产品的基础设计及产品服务上,将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展现在客户面前。
2. 第三方服务机构对金融专业人才需求迅速增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基于庞大而复杂的数据网络,产品的基础设计、包装、销售、服务越来越依赖于传统金融企业之外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新增就业岗位从过去会计、银行柜员、保险推销员、证券公司营业员等,迅速向金融数据收集分析员、金融产品网络客服、征信调查员等转移。
3. 对人才的创新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互联网金融的内涵与传统金融行业强调的行业文化与行为准则存在许多的矛盾和冲突。互联网金融当前处于“低准入、宽监管”的环境下,创新能力不足的人才难以适应当前环境的要求。
二、适应互联网金融的中职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未来几年,我国互联网金融将持续高速发展,人才供求矛盾将进一步加剧。未来互联网金融对人才的需求必将是能熟练将互联网技术优势与金融技术融会贯通的专业人才。因此,我国职业院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的中职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1. 改革专业课程设置
职业院校金融专业课程体系应增加互联网金融的基础知识,强调金融产品基础设计与网络营销知识的培养,建立和完善与金融数据收集分析、信用征信、投资者风险评估相应的课程体系。同时,紧密结合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来政府监管部门必将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促使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因此,职业院校的课程体系设置方面应高瞻远瞩,增加金融法律法规方面的课程,培养既熟练掌握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产品技术,又能在金融法律法规方面有全面了解,能够在金融法律法规范围内熟练开展金融产品设计、营销及售后服务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2. 依据互联网金融的地区发展差异制订差异化培养战略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互联网金融在不同地区的发达程度差异很大,对人才的具体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结合地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深入而精确的定位,在培养的过程中,各有侧重。然后以培养目标为导向,各职业院校根据本校的教学资源,构建适合本院校、本地区的培养模式。例如,在农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可以重点培养农村信贷、农产品产业投资等方向的应用型人才;在外资聚集的沿海发达地区,可以重点培养外汇市场交易、外资企业投资管理方向的专业化人才;在传统商贸较为发达的地区,可以重点培养网络信贷、保险等方向的职业化人才。
3. 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
互联网金融时代要求我国职业院校创新教学方法,采取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而目前我国大多数职业院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仍然采用高校教学的理论教学法、西方案例教学法等主流教学方法,不能很好地适应互联网金融时代的要求。因此,必须通过更加高效的校企合作,通过金融专业实训基地和模拟实训室,结合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通过各种新开发的互联网金融模拟实训平台,培养学生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技能。同时,加强职业院校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联系,联合培养学生的实务技能。
4. 改善职业院校金融专业师资队伍
职业院校师资队伍的素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的效果。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多个基础模块、基础技能的综合化教学,需要全社会、行业、企业及多个政府部门的通力配合。因此,必须将政府监管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金融专业培训机构等多方面的人才资源,有选择地整合为职业院校的教师资源,通过引进各方面的人才来对学生进行培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实训机会。
5. 创设开放式的联合办学方式
随着我国金融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变革日新月异。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应该具有全行业、国际化的视野。职业院校必须全力开拓学生与行业企业交流的机会,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还可以开拓学生的国际交流机会。例如,可以尝试进行企业员工与专业学生混合培养的模式;尝试互联网金融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的模式;尝试定期聘请国外行业专家来校交流、讲学的模式。通过创设开放式的联合办学方式,使得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变革更直接、更迅速地进入职业院校的课堂,提升人才培养的效果。
参考文献
企业合规人才培养范文6
关键词:校企合作;融合;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8-0277-02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从整体上看,校企合作还是处在初级阶段,存在校企合作不稳定、不深入、不实在的情况,其良性运行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出:“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这为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校企合作的特点
1.校企合作是多主体之间的合作。政府、行业、企业、学校都是校企合作的利益相关者,其中学校和企业是校企合作过程中的操作主体,政府、行业是调控主体。高职教育要求通过学校和企业共同参与教学管理,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过程,最终达到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效果。
2.校企合作是学校和企业双方主动参与的合作。校企合作是校企双方发展的内在需求,是双方内在需要基础上的结合,高校需要企业的设备和资金,企业则依靠高校的科技、知识和人才,校企合作尤其离不开企业高层领导和院校领导的双方重视。
3.校企合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建立相对稳定的组织形式和有效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而且涉及培养模式、教学模式、评价模式问题。它需要调动国家、企业、教育部门等多方力量协调配合、多管齐下。
三、校企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企业没有成为职业教育的主体。一些企业对校企合作职业教育认识不够深刻,参与高职院校的办学以及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仅停留在企业为学校提供经费或科研项目、提供实习基地、实训基地等教学环节上,未能积极参与到课程设计、教学评价等教育过程中,这种状况不利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实际上,校企合作教育是一种人才培养模式,有着完整的教育体系,贯穿于高职人才培养的始终,要求学校与企业密切合作、双向参与。
2.工学结合不到位。当前企业很少能主动地从培养学生的角度合理安排学生的岗位实践,大多数企业在接受实习生时都比较被动,对待实习生态度比较消极,使得学生顶岗实习的效率不高,工学结合不到位。一方面,学校仍然强调以课堂学习为主,学生的综合技能难以得到提高,学生因不熟悉实际的生产操作,容易出次品或损坏机器设备,甚至发生安全事故,这都会给企业增加生产成本和管理风险;另一方面,企业出于企业知识产权和自我保护的需要,不可能把核心技术和核心机密让实习学生知道。
3.高职院校教育改革举措不到位,不适合高职教育的发展要求。高职院校一部分教师的思想还没有跟上高职教育的发展要求,习惯了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对下企业、进车间指导实训有抵触情绪,教师的技能水平、教育理念、教学方法不能与企业同步;学校的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标准存在很大差距,按照教学计划培养的人才只能是大众化的需求,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在教学质量监控上,由于学生分散在不同的企业顶岗实习,其实习成绩的考核很难统一标准,缺乏过程管理和实时监控。在这样的情况下,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
4.高职院校自身优势不明显,为企业服务的能力较弱。一方面高职院校有“以自我为中心”的传统观念,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如专业设置、课程体系与所在区域产业、职业岗位群不适应;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自身硬件设施、师资等不强,优势不明显,不具备吸引企业参与合作的优势,如企业需要了解前沿技术、懂得市场规律、专业能力强的教师参与企业技术攻关,企业的产品升级、持续发展需要高职院校给予各类培训及技术研发机构的支撑,而高职院校的实力却不能达到,对企业的帮助不大。
5.校企合作没有法制保障。政府的调控主体角色还没有充分地发挥,校企合作的法规、优惠政策、鼓励政策尚不健全。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为校企合作了一些有利政策,但这些还不够,各地政府对其推进的进度、力度亦不平衡。他们更多地是舆论宣传,而缺乏法律、政策、制度的鼓励、保障。国际上发达国家对校企合作都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例如美国制定了《国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一系列法规;德国有《职业教育法》《改进培训场所法》等。目前我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教育规章和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对校企合作缺乏刚性的规范和要求,因此对学校和企业均没有太大的约束力。
四、校企双主体主动融合,建立校企“共赢”机制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