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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论文范文1
(一)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是丽水农村金融改革措施的核心要素之一。众所周知丽水之所以能够成为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实验区域之一就是因为丽水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较高。因此在这一前提下丽水为了更好地对自身的优势进行发挥则需要进一步的提升自身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即在发展农村金融的过程中对自身的农村服务金融水平进行提升。从而能够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建设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等领域得到全新的进展,并且能够有效的破解丽水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瓶颈和缺陷。
(二)打造惠民利民金融工程
打造惠民利民金融工程是丽水发展农村金融的重要内容。由于丽水自身是经济发达省份中的欠发达地区并且丽水同时也是全国闻名的农业大市,这使得打造惠民利民金融工程成为促进丽水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重要突破口。除此之外,打造惠民利民的金融工程还有助于解决丽水当地三农需求大并且融资难与此同时城乡差距大和普惠难等之前一直困扰丽水农村金融发展的难题与缺陷,从而促进丽水农村金融整体水平的有效提升。
二、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的成果和启示
(一)合理选择改革切入点
合理选择改革切入点是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的成果和启示的基础和前提。众所周知在之前的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丽水通过多年的实践已经获得了一定程度的体制与内容创新。并且通过多年来大量的细致工作,丽水能够更加合理的选择改革的切入点,这也是丽水农村金融改革取得成果的重要原因,也是许多进行弄成就金融改革城市值得借鉴的地方。
(二)立足实际的改革路径
立足实际的改革路径是丽水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在选择相应的金融改革路径过程中丽水极其重视根据丽水的实际情况来对改革路径进行选择,从而使得丽水农村金融的整体平均增速达到了同比增长14.04%,这一增速高出了全国城市平均水平的5.72%。即通过立足实际的改革路径选择,丽水的经验可以让别的城市在借鉴的过程中也注重根据自身的世界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改革路径,最终促进农村金融改革整体水平的有效提升。
(三)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下沉
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下沉是完善丽水农村金融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12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丽水全市的行政村信用评价以及达到了全省的第3位,其整体水平已经高出了全国平均水平的5.12%。之所以能够在农村信用体系获得如此大的成果,与丽水注重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下沉有着紧密的联系。即丽水通过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下沉来进一步完善自身的农业金融基础和农业信用基础,最终使得自身的农户信用评价面达到92%,并且这一体系已经成为了重要的成果经验并且开始推向全国,从而为其他城市农村金融和农村信用的发展带来了重要的启示。
(四)发挥金融的社会管理功能
发挥金融的社会管理功能对于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的成果和启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预的。丽水在自身的农村金融改革中不仅仅将金融是为单纯的经济组成部分,还将其视为重要的社会管理功能。即通过金融体系的改革来完善相应的社会管理功能,在解决丽水农民跳低收入问题和农户脱贫问题的同时也更好地促进了丽水整体的社会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
三、对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建议
(一)坚持政府与人民银行主导的改革模式
坚持政府与人民银行主导的改革模式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通过上文对于丽水经验的分析我们可以分析,只有坚持在政府和人民银行的主导下农村金融改革才能取得自身应有的成效并且将获得的成果与经验扩展到全国,从而让更多的城市和区域的农村金融改革得到更好的借鉴,在这一过程中没有地方政府和人民银行的有效配合则这些工作难以得到有效的开展。
(二)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对于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丽水非常注重对自身的金融组织体系进行多元化的构建和发展,并且在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种类、和扩大农村金融业务范围以及加强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等方面都有着出色的表现。这一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想要在农村金融改革中有效解决资金供给不足、机构发展水平低等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改革的瓶颈问题,构建多远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无疑是效果良好的建议和措施,并且这一措施在许多城市的农村金融改革实践中也得到了良好的应用并且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
(三)打造农村产业金融体系
打造农村产业金融体系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通过打造农村产业的金融体系,可以有效的建立新型的农村金融组织风险担保机制和相应的农村损失财政补偿机制,这些机制的建立是农村产业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通过打造农村产业金融体系还可以更好地使全国各地的农民安心的进行农业生产。与此同时能够有效降低农村金融的服务成本和运营成本与此同时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具体效率和服务的针对性,在协调农村金融供需关系和借贷需求的同时,最终促使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整体水平得到全面的提升。
(四)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支付结算体系
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支付结算体系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核心要素之一。在丽水农村金融改革中重要的经济文件《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中指出了构建低成本并且高效率的支付结算体系是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进行的重要支柱。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在借鉴丽水经验的同时也应当注重构建低成本并且高效率的支付结算体系,即通过综合的运用信贷、证券、保险、信托和担保等金融资源来对自身的结算体系进行持续的完善,从而为全国性的农村金融改革提供重要的经济支柱。
四、结语
金融改革论文范文2
(一)中、德经济亟需转型的表现
从外部看,两国都面临如下问题:第一,出口依赖程度较高。1950~1957年,德国出口依存度平均为17.1%,此后逐年上升,至1973年达24.5%,在发达国家中偏高。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出口依存度平均超过25%,2006年最高超过35%,2012年降至24.9%。第二,国际收支持续顺差。1951~1956年,德国基本保持平稳的顺差状态。顺差主要源于贸易盈余,年均约34亿美元,占GDP的比重约为1.5%。1957年起,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凸显且不断加剧,1969年以后,资本项目顺差取代经常项目顺差成为失衡的主要原因。在国际资金疯狂投机德国马克的1971~1973年,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顺差突增至634亿美元和105亿美元,引发了数次货币危机。我国的经常项目持续顺差始于1994年,但直到2004年年均规模仅为265亿美元,2005年经常项目顺差跃至1324亿美元,占GDP的比重为5.9%;2008年最高达到4206亿美元,占GDP比重超过10%。除经常项目顺差外,我国还存在巨额的资本账户顺差(其主要来源是FDI)。我国2002年以来FDI占GDP的比重平均在3%以上。第三,外汇储备不断积累。1960年代,德国的外汇储备平均约为80亿美元,1972年超过200亿美元,1973年超过400亿美元,成为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1973年实行浮动汇率制度以后德国外汇储备增速开始放缓。2002年,我国的外汇储备为2864亿美元,2006年突破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一,2013年底为3.8万亿美元。可见,中、德两国在经济转型期都是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第四,国际政治、经济摩擦频发。国际收支顺差及过多的外汇储备引起国际社会的不满。美国等国家指责相应时期的德国和当前的中国人为低估汇率,通过政治和经济手段施加压力,要求货币显著升值、开放金融市场、取消利率管制等。德国因此承担了所谓的“军事补偿成本”,我国被执行“超级301条款”,并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从国内看,两国面临如下问题:第一,储蓄率偏高。德国储蓄率从1960年开始上升,1970年最高为29%,1975年以后稳定在20%左右,略高于其他发达国家。2000年以来,我国储蓄率从37.5%上升至2009年达到最高的52.7%,2012年,我国储蓄率仍高达50.8%,远超世界平均水平。第二,通货膨胀压力增大。中、德两国的中央银行为维持固定汇率,投放了大量基础货币,加之本币升值的强烈预期引发的国际资本流入使国内流动性过剩,通货膨胀率显著上升。1952~1960年德国基本生活费用年均增长率仅为1%,1961~1969年约为2%,1970~1972年为4.7%,1973~1974年最高增至7%,1975年以后逐年降低。2000~2006年我国消费价格指数(CPI)保持低位运行,2007年大幅增长至4.8%,2008年创下5.86%的新世纪之最,2013年为2.6%。第三,收入差距扩大。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德国基尼系数虽略有升高,但控制在0.40的国际警戒线以内。我国的基尼系数在1990年代就超过了0.40,2000年以来,基尼系数最高为2008年的0.49,但实际数值可能高达0.61。通过对中、德两国面临的内外经济问题的比较发现,德国内外经济矛盾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此后10余年不断加剧,1969~1973年达到,1974年起逐渐消解。我国一些经济问题浮现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2000年后愈发凸显,2007~2008年全面表现出来。截至2013年底,上述问题虽有所缓解,但仍相当突出。此外,中国还面临产能过剩、环境污染、腐败等问题,对金融改革的要求更加紧迫。
(二)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引发金融改革要求
金融改革对经济问题的消解作用可大致归纳为五方面:一是汇率制度改革。汇率政策主要负责调节国际收支平衡,汇率的市场化变动能改变需求的方向,“使需求从本国产品转向进口,或从进口转向本国产品”,从而自动消除顺差或逆差,并对输入型通胀起到“防火墙”作用。改革固定汇率制度将提升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汇率调整还可减轻本币升值的压力,缓和国际贸易摩擦。二是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市场化通过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利率政策具有拉动(或抑制)经济增长的功能,同时也是重要的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利率管制阻碍了上述功能的实现,难以发挥调节经济失衡的作用。市场化的利率与汇率之间存在一种联动机制,利率政策通过影响汇率间接调节国际收支平衡。三是增强货币政策独立性。有效的货币政策能调节总需求与总供给、控制货币供应量、引导信贷资金流向,从而抑制通货膨胀和投资过热、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此外,货币政策还可通过收入的乘数效应引起国民收入变动,间接调节国际收支平衡。四是金融体系开放。金融开放可通过消除金融歧视、削减准入壁垒、放宽经营限制、扩大金融市场容量、放开资本管制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打破金融垄断,降低国内金融资源扭曲的程度,抑制投资过快增长和产能过剩。其中,放松资本账户管制,允许本国居民和企业海外投资,还能平抑国际收支顺差。五是本币国际化。本币国际化将降低一国货币对世界主要货币的依赖,增强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还有利于缓和本币升值和通货膨胀压力,并降低外汇储备积累的风险。
二、德国金融改革的做法
自1973年起,德国把价格稳定作为第一目标,通过一系列金融改革,助推了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缓解了内外经济矛盾,顺利实现经济转型。
(一)主动实施汇率制度改革
1973年以前,德国名义上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实为固定汇率制度。由于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外汇储备不断积累、国内低通胀等因素,马克的升值压力很大。德国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外汇、提高非居民存款的法定最低准备金率,要求商业银行对非居民存款停止付息等方式来稳定马克汇率,并对其外汇盈余进行冲销干预。然而,这些措施不仅收效甚微,反而缩减了国内货币政策的可操作空间。对此,德国意识到:在对外开放不可逆转、经济内外矛盾的情况下,马克汇率调整是无法避免的,拖延只会造成冲突的加剧和机会的丧失。因此,1973年,德国取消对汇率的管制,真正实行浮动汇率制,并在1979年彻底完成资本账户的开放。固定汇率制的终结意味着中央银行解除了汇率干预义务,可根据国内经济形势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并重新掌握货币发行的主动权。
(二)分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1962年,德国修改《信用制度法》并调整利率限制对象;1967年,全面解除利率管制。但中央银行并没有完全放弃对利率的干预,转而推行储蓄存款标准利率制,旨在引导市场预期,避免过度竞争引起金融不稳定。1973年底,德国中央银行取消储蓄存款标准利率和信贷规模管理后,利率市场化才真正实现。利率市场化使金融配置资源的效率大为提高,支持了德国经济的转型。
(三)增强货币政策效力
1957年,德国通过了《联邦银行法》,在立法上保证了德国中央银行———德意志联邦银行的预算和人员安排基本不受政府制约,独立性较强。1971~1972年,德国经济出现过热苗头,德意志联邦银行试图提高利率控制通胀,但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这又会引起国际资本的流入,因而只能限制资本流动,如禁止向非居民出售固定利率的债券(1972年)。然而,这些措施未能如愿,1971~1973年德国资本净流入总量由24.7亿美元增至40.1亿美元。1973年德国采取浮动汇率制度后,货币政策开始真正发挥效力,对治理通货膨胀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德意志联邦银行随即大幅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两次调高贴现率和抵押贷款率,将当年的M2增长率控制在10%左右。石油危机期间,又适时调低伦巴德利率和贴现率、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对抑制经济衰退、恢复增长起到关键作用。1974年,德意志联邦银行率先在西方国家中实行货币目标制。稳定的通胀预期,对货币政策意图的实现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加快金融体系开放速度
上世纪六十年代,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及国内外汇储备的迅速攀升,在政府的鼓励下,大型金融机构开始海外扩张。截止1970年,德国三大银行(德意志银行、德累斯顿银行和商业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和参股金融机构共计85家,遍布欧洲、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由于德国政府对金融体系的限制较少,并较早地向国际金融市场开放,德国金融市场的广度、深度及开放度显著提升,促进了国际收支平衡。
(五)推动马克的国际化
德国马克早在1958年便恢复了自由兑换,但资本账户的管制经历了多次反复。在固定汇率制度下,为防止投机资本对本国金融市场的冲击,货币当局对马克债券市场和国际货币市场采取了严格的限制措施,如禁止外资银行发行以马克计价的债券、禁止浮动收益债券等。然而,资本账户管制不能从根本上缓解马克升值和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美元资产不断积累和美国过于宽松的货币政策,使陷入“美元陷阱”的德国坚定了马克国际化的决心。经过1960~1970年多次美元危机后,德国马克以稳定的币值逐步赢得欧洲各国的信任。1972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为德国马克摆脱对美元的依赖、成为国际货币提供了宝贵的机遇。1978年,德国联合法国等国提出了以“去美元化”为目标的倡议,得到欧洲各国的呼应,最终于1979年建立了欧洲货币体系。此后,德国马克实际已演变为欧洲的锚定货币,与其他欧洲国家的汇率基本保持固定。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马克占世界外汇储备的比重从约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的2%上升到约12%,真正成为国际货币。
三、启示
(一)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为促进国际收支平衡,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启动新一轮“汇改”,人民币对美元持续小幅升值。2010年的接续改革使人民币汇率弹性进一步增强,但人民币波动区间相对较窄,升值压力犹在;对外汇市场的频繁干预致使汇率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的矛盾依旧突出。德国金融改革的实践表明,放松汇率管制不会严重冲击经济运行,有助于化解内外经济矛盾。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不可能放弃独立的货币政策。在本币面临巨大升值压力的情况下,要保持独立的货币政策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就应继续坚持“自主、渐进、可控”的原则,逐步放开资本管制,完善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最终实行浮动汇率制度。
(二)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及配套改革
2013年7月,我国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后,利率市场化的最后堡垒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监管部门应积极筹划利率全面市场化的过渡机制与举措。第一,设置缓冲机制。德国实行的储蓄存款标准利率,实际上是对利率市场化后金融环境突变的一种缓冲措施,我国探索类似的过渡机制有利于减缓金融市场的波动。第二,防范资产泡沫风险。利率市场化一旦完成,更多的资金或将流向股市和房市,如何防范和化解或有的资产泡沫将是监管的新课题。
(三)增强货币政策有效性
德国的金融改革提供了两点借鉴:第一,货币政策应首先考虑国内目标。我国的货币政策应以实现国内目标为第一要务,兼顾与汇率政策的协调,货币政策不能成为汇率政策的附庸。第二,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保证一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前提。具备这一前提,才能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而不为其他因素所钳制。建议从法律上加强中国人民银行的超然性,保证其职能的发挥。
(四)深化金融市场开放程度
2002年以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全面提速,资本账户管制趋松;金融市场发展迅速,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各金融子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明显提升,金融理念与技术显著提高。从德国的做法看,金融市场开放的深化可促进储蓄转化为投资,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为本币国际化和汇率体制改革夯实基础,并在一定程度上缓和经济内外矛盾。
(五)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金融改革论文范文3
关键词: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约束;金融体系
FINANCEEVOLUTIONTHEORETICSAND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
CHENLiu_qin
(TianjinEconomic&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Tianjin300202,China)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financecontrolanditslocalization,financedeepenanditsdisfigurementinherently,financerestrainanditstropismonthepolicy,putforwardthat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shouldconfirmthefinancedeepenasanultimategoalofthereformation,takethefinancerestrainasanessentialmeasure,andharmonizetheconnectionbetweencurrencyfinanceand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Financecontrol;Financedeepen;Financerestrain;Financialsystem;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各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银行等金融企业谨慎运作,控制经营风险,确保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清偿力,能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良好运作,在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当出现金融风波,甚至金融危机时,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
但随着金融国际化,自由化和国际金融电子化技术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金融抑制难度不断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领域造成“非市场性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扭曲了金融资源的价格,造成虚假供求关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实际利率(存、贷款利率)被压得过低,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其表现为政府对公营部门强制性低息信贷以及外汇市场的外汇管制等。对银行体系规定过高的准备金率和流动性比率也是价格扭曲的一种形式2、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损伤市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为的力量替代市场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项管理费用,间接成本是阻断市场力量的资源配置作用而产生的对银行等金融企业效率的破坏,同时,金融业务易被少数国有金融机构所垄断,缺乏竞争,金融效率低下。3、导致市场分割。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金融抑制经济中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一方是遍布全国的国有银行和拥有现代化管理与技术的外国银行的分支网络,组成了一个有限的,但却是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另一方则是传统的、落后的、小规模的非正式金融组织,如钱庄、地下金融市场等。其次表现为与“二元”体系相关或不相关的资金流向的“二元”状态:有组织的金融机构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贷利率,将资金贷给公营部门及少数大企业,而大量小企业及住户则被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只能以较高的利率从非正式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贷款。另外,金融抑制还导致政府不适当的资金投向干预而累积大量的金融风险。
可见,金融抑制是“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或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张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场机制,其结果自然难免导致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滞后甚至丧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内在缺陷性
1973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罗纳德·麦金农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贸易与资本》一书,其同事爱德华·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一书。两人都以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他们首次指出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症结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建立一个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即实现金融深化,开创了金融深化理论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论主要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对利率和信贷实行管制等提出批评,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战略,以金融自由化为目标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货币价格(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真实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变化,由市场机制决定生产资金的供求变化和流向,刺激社会储蓄总供给水平的提高,从而便利资本的筹集和流动,有效地解决资本的合理配置问题,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由此可见,金融深化理论为发展中国家促进资本形成,带动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思路。它既弥补一般货币理论忽略发展中国家货币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传统发展理论忽略货币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强调了金融体制和金融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进而为发展中国家制定货币金融政策,推行货币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一理论及政策建议得到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积极支持和推广,同时也得到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赞赏,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制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透过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我们可以发现金融深化暗含这样一个假设:金融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开的,并存在一个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且市场中的主体是理性的。但现实经济使得金融深化理论假设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1、现实的金融市场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贵的信息搜寻成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问题,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面临两大约束,一是利率限制导致的利率约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导致的信息约束。金融深化理论只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由于信息约束,放任金融市场自由化会造成多方面的市场失灵,导致金融体系动荡。2、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对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约。金融市场的落后是政府过度管制的原因,而过度管制又导致金融市场的更加落后。忽视市场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会带来市场混乱。金融深化理论主要研究和强调的是后者,忽视前者对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过程的制约。超越或滞后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自由化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混乱和不稳定。3、金融深化使得国际流动资本对开放资本项目国家货币的投机更加容易,使小国经济或落后经济容易出现经常性的波动,它不仅没有起到稳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经济增长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动所侵蚀,这些国家为了经济的稳定,不得不采取适当的官职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很不适应。金融深化理论表面上研究的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问题,提出的政策主张应该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但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以私有制基础的完善的市场经济,实际上适用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金融深化理论的政策主张和目标对于小国或经济落后国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就是明证。
三、金融约束及其政策取向
进入9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成就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尤其是应用到政府行为的分析中。但很多经济学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领域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托马斯·赫尔曼、凯文·穆尔多克、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行金融约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低并且可以预测的,正的实际利率),通过对存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对市场准入及竞争加以限制以及对资产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并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本人认为它对我国制定金融政策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金融约束是一种选择性政策干预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刺激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发展,并促进金融深化。金融约束是与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约束的前提条件是稳定的宏观环境、较低的通货膨胀率、正的实际利率。最关键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从金融部门攫取租金,而“金融约束的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而不是直接向民间部门提供补贴。”
租金创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来达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准入政策、定向信贷和政府直接干预等创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银行和企业获得了超过竞争性市场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这就可以说政府为它们创造了租金。通过创造经济租金,使银行和企业股本增加,从而产生激励作用,增加社会利益。
金融约束的政策取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府应控制存贷款利率。即将存款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证实际存款利率为正值),减低银行成本,创造增加其“特许权价值”的租金机会,减少银行的道德风险,激励其长期经营。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适度,则金融约束是有好处的;如果控制力度过大,资源配置将受到扭曲,金融约束将会蜕变为金融抑制。只要干预程度较轻,金融约束就会与经济增长正相关。
2、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政策。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进入,而是指新的进入者不能侵占市场先入者的租金机会,如果没有市场准入的限制政策,银行数目的增加将使资金市场竞争加剧,租金下降,激烈的无序金融竞争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甚至还可以导致银行倒闭,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为保护这种租金不至于消散,一个重要的保护手段就是限制进入者的进入,以维持一个暂时的垄断性存款市场,对现有存款市场的少数进入者进行专属保护。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可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对整个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外部效应。
3、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将正式金融部门中的存款化为其他资产,如证券、国外资产、非银行部门存款和实物资产等。金融约束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尚不规范,非正式银行部门的制度结构薄弱,存款若从正式银行竞争流向非正式银行部门会减低资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资金若由居民部门移向国外,则会减少国内资金的供应,扩大国内资金的缺口,对国内经济尤为不利。
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压抑状态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四、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体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体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为与市场行为并存,管制价格与市场价格并存。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管制逐渐放松,相对独立的货币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成为影响中国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从上面对有关金融理论的初步分析,我们至少可以考虑:
1、确定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论与实际金融有着明显的差异,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亦存在其内在缺陷性,但这并不构成金融深化的客观需要,尽管自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各国及欧美的一部分学者对金融深化产生了怀疑,认为全球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和各国金融发展的明显差异使得金融深化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全球性的金融混乱和不和谐。但我们应该认识到:(1)从自由化的进程来看,在政府对贸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经济和各国的经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总体上保持了经济的增长,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2)东南亚金融危机重要原因是危机各国不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不适当的金融深化措施导致的。实施金融深化的国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监管或放开不管,过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而忽视了经济可持续增长所必须的协调的金融因素,忽视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须具备的内在制度刚性要求。比如,要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必须先有或者同步进行金融体系市场化或完善化,这是金融深化论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们应客观的对待金融深化理论与实践,绝不能因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行金融深化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就认为金融深化与金融危机二者之间有某种必然的因果关系。实践证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实践会提高经济发展的绩效,还可以提高一个国家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其根本原因在于选择了过于激进、超前的金融深化战略。我国在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时,不能把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简单的理解为完全取消政府干预的金融自由化,应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关注市场的落后对放松管制的制约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渐进性、层次性和持续性,“金融深化是伴随着整体经济改革发展的一个渐进过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和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做出合理的时序选择和安排,分阶段和有计划地进行。”在推进金融深化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国金融改革的现实条件和制度风险,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金融体系。
2、金融约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虑到我国目前金融体系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因此在改革进程中,我们应客观的评价和估计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带来的长期性风险,本着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在经济转轨时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与金融深化相结合的改革方略是显示可行的。
除了解决政府需不需干预经济和金融活动的问题,我国还需要解决如何把握干预力度,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当干预才是造成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本质原因:在危机中资产价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机构破产,从而暴露出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的破坏作用;而金融中介机构的借贷活动与资产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政治经济动力关系,政府对金融中介机构或明或暗提供的债务担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机构进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根本原因。金融约束论从信息和激励的角度,抓住了解决经济金融问题的两个基本点,一方面政府应创造条件使决策者掌握信息,或让有信息能力的行为人成为决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拥有的信息能力,为金融中介机构创造持久有效经营的激励机制。当然政府的职责不是直接提供担保和保护,而是促进金融体系市场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积极促进信息的传播,增加市场上可供信息的公开化,并充分发挥掌握内部信息的金融机构和民间组织的优势,而非越俎代庖,过多干预,避免金融约束政策蜕变为纯粹的金融干预政策,严格的金融约束政策与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须臾。“金融约束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政策制度,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向更具竞争性的金融市场这一大方向的迈进而进行调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预之间静态的政策权衡,与此相关的问题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合理顺序。”
在金融约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亲善市场论”强调的政府只能促进市场建设,不应干预金融经济;也不是“国家推动发展论”所要求的政府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必须始终强力干预金融经济;而应是“市场增进论”的观点,即政府的职能是促进民间部门的协调功能,发挥政府进行选择性控制的补充,避免产生不利于社会大众的道德危害,使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稳步实现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国进行金融体系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协调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经济货币化”趋势有所增强,货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强度与日增强,广义货币(M2)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说明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质的变化。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逐步加大。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冲击已经开始影响本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响本国经济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这说明开放经济中,货币金融政策一经济发展有相当强的关联。因此,在充分考虑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基础上,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的货币金融政策,避免金融业脱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独自繁衍。
参考文献:
[1]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2]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谈儒勇:《金融发展理论与中国金融发展》[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4]郑泽华等:《金融抑制、金融自由化与中国的金融改革》[J],《西南金融》,2000年第4期。
[5]王松奇:《金融学》[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金融改革论文范文4
一般而言,货币政策中介目标选择的标准主要有三个:可计量性、可控性、可预测的对政策目的的影响。从世界各国的货币政策实践来看,可供选择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有货币供应量、信贷总量、利率、汇率、通货膨胀率等。究竟选择何者作为中介目标,除了上述的三个选择标准之外,还要受到某一时期主导性的货币金融理论、一国经济金融发展水平、面临的现实经济问题等因素的影响。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也从信贷规模转向货币供应量。然而,近年来不少国家相继放弃了货币供应量目标,转向了利率、通货膨胀等目标,进而在我国引发了货币供应量能否继续充当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争论。本文旨在对这些争鸣文章进行系统梳理,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参考。
一、理论及实证研究综述
(一)货币供应量仍可充当中介目标
我国1996年正式将M1的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同时以M0、M2作为观测目标。目前在赞成以货币供应量充当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学者中,主要有两种观点:
1.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货币供应量仍可充当中介目标
王松奇(2000)认为,从我国目前情况说,从货币政策到社会总支出的变动控制,其中可供选择的中间指标只有两个:一是货币供给量;二是利率。利率是否可以选作货币政策的中间指标,关键还要看它与社会总支出关系的密切程度。从实证数据看,投资的利率弹性过低,而利率对消费支出也不能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也就是说,它与社会总支出中间关系不够密切,因此,就不能把利率作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间指标。在目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货币供给量都是我国货币政策最合适的中间指标。
蒋瑛琨等人(2005)运用协整检验、向量自回归、脉冲响应函数等方法,围绕国内外学者争议较多的货币渠道与信贷渠道,对中国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轨的1992年一季度至2OO4年二季度期间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90年代以后,从对物价和产出最终目标的影响显著性来看,贷款的影响最为显著,其次是M2,M1的影响最不显著,这表明,90年代以来信贷渠道在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占有重要地位。从对物价和产出最终目标的影响稳定性来看,M1比较持久和稳定,其次是M2,最后是贷款。由于对最终目标影响稳定的中介变量更易于调控,因此就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而言,M1优于M2,M2优于贷款。现阶段以及未来一定时期内,中国仍应当以M1为中介目标,将M2作为观测目标。M1更适合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而取消贷款规模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是合理的。
2.当前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是适合的,但需调整与完善
范从来(2004)认为,现阶段货币供给量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这种局限性的克服不应该是简单放弃货币供应量目标,而应该根据我国经济市场化和货币化的程度调整货币供应量的统计内涵,通过汇率制度和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创造一种有利于货币供应量发挥中间目标功能的货币控制机制,提高我国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刘明志(2006)通过实证分析表明,中央银行利率调整是中央银行对物价变化所做的政策反应,但尚无实证分析结果支持中央银行利率调整或银行间市场利率变动可明显地影响物价变化或经济景气变化的结论。因此。在利率市场化尚未彻底完成、利率形成机制尚不灵活、利率变动与经济景气变化之间的直接互动关系尚未建立之前,不宜遽然放弃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而改采用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但考虑到银行间市场利率对于市场信号变化的敏感性以及日常可观测性,利率市场化彻底完成以后,利率形成机制将进一步完善,利率变动与经济景气变化之间的互动增强,利率在调节经济景气变化方面的作用将更加明显,可以考虑使用银行间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
封思贤(2006)通过运用向量自回归(VAR)模型、脉冲响应函数(IRF)、方差分解分析等经济计量方法,对我国现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得出结论: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的有效性正不断降低,实际利率作为中介目标的实施效果好于货币供应量。基础货币难以控制、货币乘数不稳定、货币流通速度不断下降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完善等因素是产生上述实证结论的重要原因。在我国现行的经济金融条件下,针对中介目标选择的一个可行思路是,近期宜在完善货币供应量可测性、可控性和相关性的基础上,继续使用货币供应量作为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同时,必须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和配套的金融改革,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再由货币供应量转为利率。
(二)以利率为中介目标
以利率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先后经历过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从20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适逢凯恩斯主义盛行,英美等西方国家在制定货币政策时,采用凯恩斯主义的主张--盯住名义利率。第二个时期是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在“泰勒规则”的指导下,以实际利率为中介目标,如美国。“泰勒规则”认为,实际联邦基金利率与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关系。在自然失业率水平下的通货膨胀率和潜在产出增长率都对应着一个实际均衡的联邦基金利率。若货币当局以实际均衡联邦基金利率作为中介目标,便可以获得通过改变名义均衡联邦基金利率来稳定或影响产出、价格水平的最优路径。我国学者在对利率中介目标进行讨论的时候,并没有明确地区分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
李燕等人(2000)认为,由于货币总量控制有效性的基本条件不能得到满足,央行对基础货币控制能力有限,货币乘数也不稳定,因此有必要对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进行调整:即从货币总量控制向利率调节转变。
周诚君(2002)认为,在内生货币分析框架中,货币供给是内生的,利率则是外生变量。由此,一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应该是利息率而不是货币供应量。对我国而言,货币供给具有较强的内生性,而利率则具有几乎完全的外生性。因此,目前我国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应转向利率调控为主的间接型货币调控模式。以正因为此,我国目前利率改革的方向不能是追求单纯的利率市场化,而应是一个多元的间接利率调控体系。
张强等人(2003)通过考察货币运行效果,发现货币供应量对经济的影响有减弱趋势,在一定程度上作用不力。随着金融开放度的加深,货币供给越来越依赖于经济的发展,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在反映经济动态的敏感性方面更具有优势,中央银行应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程度渐进地调整中介目标。过渡期内中央银行考察货币供应量中介目标时,逐步将中介目标由数量型过渡到以利率为主的价格型指标,同时将汇率、金融资产价格作为辅助指标纳入中介目标体系。
(三)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
以通货膨胀目标作为货币政策目标规则缘起于20世纪90年代。面对严重的通货膨胀,新西兰储备银行率先进行了通货膨胀目标的实践,其后又有加拿大、新西兰、英国等7国宣布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甚至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如波兰、巴西、泰国、秘鲁、菲律宾等也开始相继采用该货币政策规则。Svensson(1999)认为,通货膨胀目标可以被解释为一种目标规则,以实现损失函数最小化。目标规则可以被解释为中介目标规则,在操作程序上,以一定区间的通货膨胀预测作为中介目标变量。从其表述来看,通货膨胀目标制既可以被理解为关注最终目标的货币政策规则,也可以是中介目标规则。正因如此,国内主张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学者主要有两种观点:
1.货币政策目标直接盯住通货膨胀率,以利率、货币供应量和经济景气指数等作为监测目标
夏斌等人(2001)通过对我国调控货币供应量的实践进行考察,认为从1996年我国正式确定M1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M0和M2为观测目标开始,货币供应量的目标值就几乎没有实现过。他们从货币传导机制角度分析了近年来货币供应量目标无效的深层原因:货币供应量本身不好控制导致我国货币供应量可控性差,货币流通速度下降导致我国货币供应量目标效果不佳。因此,货币供应量中介目标客观上已经不合时宜,应尽快废止。尽管我国的银行拆借利率等短期利率已经基本市场化,可以作为货币政策操作目标,但从短期同业利率到市场利率的生成机制还付诸阙如,利率目前显然不能作为新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不仅如此,以利率、汇率或货币供应量等工具变量作为中介目标都存在一个共同缺陷,即此时货币政策的灵活性较差。一个可行的选择是放弃采用任何中介目标,直接盯住通货膨胀率,同时将货币供应量、利率、经济景气指数等其他重要经济变量作为监测指标,即采取通货膨胀目标。事实上,这也正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在放弃货币供应量目标后的共同选择。当前我国比较适宜的措施是放弃货币供应量目标后,暂不宣布新的中介目标,在实际操作中模拟通货膨胀目标,努力使物价恢复并稳定在一个合理范围内(按照一般理解,指核心物价指数上涨率在1-3%内),建立一个通货膨胀目标下的货币政策操作框架。
奚君羊等人(2002)认为,从1996年我国正式确定M1为货币中介目标、M0和M2为观测目标起,实际货币供应量与目标值之间始终存在很大的离差。由此可知,作为中介目标的货币供应量在可控性上存在严重缺陷。从稳定价格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这一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来看,货币供应量目标也不能令人满意。从1998年起,M2与价格出现了明显的背离趋势,价格在M2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继续呈现持续性负增长,出现通货膨胀紧缩的迹象,经济增速也是逐年下降。货币供应量目标缺乏有效性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货币供应量的计量口径可能失真;二是基础货币投放常因外汇干预或所谓的“倒逼机制”等原因而难以控制,且货币乘数不稳定;三是货币流通速度下降,尤其是1996年后M1和M2的流通速度出现了急剧下降的现象(郑超愚、陈景耀,2000);四是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出现了“肠梗阻”。以货币供应量作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已严重干扰了我国的舆论判断和公众预期。因此,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把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直接钉在通货膨胀率上,同时将利率、货币供应量和经济景气指数等其他主要经济变量作为监测指标,这应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2.将通货膨胀作为中介目标,以产出和就业缺口、货币供求、利率和汇率等作为监测指标
李扬(2002)认为,从可测性、可控性、相关性三个方面来看,货币供应量M1和M2作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已不太合适,继续按照现有模式使用它们作中介目标将有损我国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通过统计回归分析验证了我国实际存贷款利率对投资和通货膨胀率的作用,这说明,即便在现今我国对名义存贷款利率实行一定程度的管制的情况下,实际存贷款利率的变动对经济仍具有显著的作用。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特别是金融管制的放松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利率--信用的价格--在经济中的作用就如同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一样,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理论和各国经验显示,如果采用利率充当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还不如索性直接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度”,在这种货币政策框架中,通货膨胀是中介目标,而被称为“货币状况”的一系列指标,如产出和就业缺口、货币供求、利率和汇率等将成为中央银行日常监测的指标。
(四)以产成品库存总额占消费总额的比率为中介目标
曹家和(2004)从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出发,认为货币政策的效应存在非对称性,即货币供给量在通货膨胀时期能够灵敏地反映出社会总需求的宽松度,并且能够有效地防止通货膨胀的出现,但在紧缩时期则对社会总需求的宽松度缺乏灵敏性,因而并不适合继续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由于货币政策效应的非对称性,客观上要求央行在不同时期选择不同的领先指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在对目前国内学者提出的中介目标的利弊进行分析之后提出,在紧缩时期,央行可以使用产成品库存总额占消费总额的比率作为执行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在供大于求的经济中,当社会总需求增加时,产成品库存总额呈下降的趋势,而当社会总需求减少时,产成品库存总额则出现上升的趋势。既然治理紧缩的关键是增加内需,使社会供求趋于均衡,那么,能够准确反映内需变动状况的产成品库存总额占消费总额的比率,因其能够灵敏地指示货币供给量对总需求的实际影响,因而可以作为央行执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首选指标。
(五)同时采用多个金融变量作为中介目标
张俊伟(2003)认为,货币量指标的有效性下降,“盯住通货膨胀”应当是好的选择。但“盯住通货膨胀”要以央行具有高超的经济运行预测能力和高度的政策独立性,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汇率政策乃至产业政策之间密切配合为前提。所以,“盯住通货膨胀”在目前的中国还不具备现实性,它只能是远期目标和努力方向。当前,可行的选择应当是在进一步增加货币政策透明度、强化央行独立性(如自主调节利率等)的同时,淡化对货币量指标的关注,转向综合利用多种金融变量所提供的信息来指导货币政策的操作,而不是像一些学者所宣称的那样,考虑用利率取代货币供应量充当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方齐云等人(2002)认为,货币供给的内生性和外生性问题,是货币当局选择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理论基础。在区分货币供给内生性与外生性的框架下,从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角度对我国货币供给的性质进行了实证分析,论证了现阶段我国货币供给的内生性特征,为近年来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货币供应量控制实践所表现出的无效性提供了一个解释,并为我国现阶段选择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提供了一种思路:面对我国现阶段货币供给的内生性特征下货币供应量指标已无法实现中介目标的功能的现状,我国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应该在逐步弱化货币供应量目标的同时,积极引进利率等监测目标,并提高对价格指数(CPI)的关注程度,直至最终盯住通货膨胀率目标。
二、一个评论性总结
目前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研究远没有形成一致性的意见,今后一段时期内仍将是学界研究的热点。综观既有的文献资料,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一)从理论上说,可计量性、可控性、可预测的对政策目的的影响这三个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标准十分明确,且易于理解。然而不幸的是,我们依据这三个标准却很难判断某个金融变量是否比另一变量更适合充当中介目标。如FredericS.Mishkin曾考察过货币总量与利率,发现作为中间目标,是利率优于货币总量还是正好相反,我们在每一个标准上都无法得出明确的结论。因此,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更多地是受到某一时期主导性的货币金融理论、一国经济金融发展水平、面临的现实经济问题等因素的影响。
金融改革论文范文5
(一)可以促进教师实践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传统的教学思路和理念基本都是围绕理论知识层面进行灌输,亦即所谓的“满堂灌”。诚然,在教学过程中会使用讨论或者案例教学,然而这些讨论和案例的素材基本上也是间接的理论知识的反映,因此不能突显出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把理论知识与专题调研有力的结合起来,按照现实的需要,把课程的专业技能知识体系层层分解,使得每一个层级的技能知识都能够与相应的专题调研密切结合,从而使得原本枯燥无味的技能知识的讲解顿时变得有血有肉,极大的提高了学生们的兴趣,最终强化了学生实践技能知识。可以通过高校融资模式的调研,既强化了教师融资模式的理解,又让学生从中了解到融资的具体过程,从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二)可以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
只有在实践中加以运用,才能理解、掌握和升华,这是实践教学的必要性所在。金融实践教学的意义就在于将金融理论及知识的学习与金融实践相结合。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课堂讲授与学生动手实验、实习相结合,以加强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证明,金融专业学生在各种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流程模拟中要经过多次的反复实践,才能真正了解和掌握这一过程的应用技巧,提高其专业能力及专业素质/
(三)可以拓宽学生专业视野
由于课程教学安排的需要,课程的学习是分开进行的,学生的学习也是分开学习的,但是实际应用当中这些课程是综合运用起来的;在缺乏实践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学生有一种“实际的操作当中实际上是什么样子的,它是怎样运行的呢?”的疑问,通过实践教学,可把学生从相对封闭的纯理论学习环境中释放出来,提高其综合应用能力,提高其专业视野。同时,实践教学也要求教师走出课堂、了解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这对提高教师自身素质,丰富教学内容,突破单一的封闭式课堂教学模式有促进作用.
二、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的认识不够
我国高等教育已步入大众化教育的阶段,加强实践教学的改革与管理,为地方经济发展输送应用型人才,是高校在高等教育领域提升竞争力的主要途径。但是在实践教学推行过程中,很多教师产生了一些想法,认为高校是本科院校,应该让学生全面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不能像高职那样强调实践教学,将自己降格为介于本科和专科之间的一个教育层次;在毕业论文指导方面,认为高校生在理论知识方面有所欠缺,应降低毕业论文要求或者取消毕业论文。这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给实践教学的推行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课程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在实验内容、实验考核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二)实践教学内容设计不科学
实践教学本应是理论课延伸到实际生产和社会应用的内容,但从高校人才培养方案来看,大都实践单元内容比较简单,一般仅包括专业见习、社会调查和毕业实习等少数环节,基本没有涉及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进行实践锻炼的时间和空间都会受到影响,达不到预想的实践教学效果。虽然有一些高校开展了有关专业实验课的教学,但也没有从内容上进行整合,仅仅是形式上的单独设课,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缺乏衔接性、连续性、系统性和相互协调性。同时大多数高校开设的实践教学内容都是按照理论课程设置,实践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和从属于理论教学的现象比较普遍。而且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内容均强调各自体系的系统性、完整性以及独立性,不利于交叉学科及前沿学科内容的融入,极大地影响了对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专业教师团队能力不足
教师是教学环节执行顺利与否的重要决定因素,教师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直接决定了教学质量的好坏。因此,优质的师资团队是实践教学形成良好效果的保障。
在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执行过程中,由于专业教师团队存在一定不足,导致专业实践教学难以顺利开展。首先,师资团队结构不够合理。专业教师多数是从高校毕业后直接进入高校从事教学工作,由于缺少在金融行业一线的工作经验,在对学生进行实践技能操作指导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不能有效指导学生分析和解决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其次,部分高校也在逐步引入行业专家和兄弟院校有经验的教师为学生授课,以解决本校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但是外聘教师在教学环节执行和教学管理方面不如专任教师熟悉情况,会导致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三、加强高校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对策
(一)充分认识实践教学对金融学专业的重要性
金融学专业是一门集理论、实务、技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应该齐头并进,共同为应用型金融人才培养提供动力。我院在实践教学改革方面进行了很多的尝试。通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和部门会议,统一了实践强校的办学思想;通过系部实践教学专题会议、教研室会议、实践课程认证等办法落实实践教学理念,制定实践教学的过程控制和考核标准。
(二)进一步创新实践教学的方式
当前形势下,我国高校金融课程应该逐渐改变老旧的实践教学模式,积极迎合时代的发展潮流,建立多元化、立体化、生动化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师应该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提高其金融分析归纳能力,可以通过布置市场调查报告的方式,让学生在调查实践的过程中积累经验,为未来从事金融工作做好铺垫。实践教学要想具备一定的趣味性、吸引更多学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金融实践中,就必须要设置一些趣味性较强的实践环节,如国际金融局势辩论赛等,让学生在辩论中增强思维逻辑性,提升团队凝聚力,更加深入、透彻地掌握当前国际金融局势,为各项工作奠定基础。
(三)增加资金投入,建设完备的校内金融模拟实训室,同时加大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建设完备的校内金融模拟实训室以及校内实训基地是完善实践教学的必备条件。
高校应高度重视校内金融投资模拟实训室的建设,购置较完备和先进的技术设备设施,让学生高度仿真地模拟股票、外汇、基金、期权、期货等的交易,从而理论与实践切实融合到一起,学以致用,最终提高学生们的综合实践能力。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学生进行实践操作的重要场所。高校可与有意向的金融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在学生学习的某一个阶段去金融企业实习,让学生能够提前近距离接触社会,进行各种金融业务的实地操作,体会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工作特点,从而将在校期间所学习的金融理论知识与实践操融合到一起,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四)强化实践教学师资队伍,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实践教学体系的完善有赖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稳定的教师队伍。只有教学作风好、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才能使金融实践教学环节的预期目标得以实现。第一,现代社会知识更新极快,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时间越来越短,高校应创造条件并形成制度,加强对师资的培训,将专业教师定期派往金融企业进行学习和挂职锻炼,让教师熟练掌握各种金融业务的实际操作流程,增强实践能力。同进积极听取各类金融实践讲座,强化教师自身的实践环节,提高实践能力。第二,各大高校可以从金融企业聘请一批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或者请他们来为师生开设讲座,增强教师队伍的活力,优化教师结构,以弥补金融专业实践教学的不足,使学生可以获得更切合实际需要的专业技能
(五)建立多元化实践教学考核体制
以往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制过于局限,不能全方面地了解学生对金融知识的掌握水平与对实践经验的积累程度。对此校方应该建立起多元化的实践教学考核机制,通过辩论、演讲、师生互评等多样化的形式,全面客观地评价实践教学的实际教学质量与学生对金融知识的分析能力,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教学工作做好铺垫。
金融改革论文范文6
论文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投融资制度金融机构
论文摘要:在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农村金融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需求。然而,我国现阶段农村的金融现状却不能有效满足农村金融的需要。本文立足于这个现实,分析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现状,和中国农村目前发展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前人的基础上探索更深层次的问题及成因,并对我国农村的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出路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直以来,以“农业、农民、农村”为代表的“三农”问题是困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和现实的问题。当前,农村经济社会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缺乏有效的农村融资金融产品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急需构建相应的新型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体系。但从我国农村发展的现状来看,资金的投入是重点。于是,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体系,确保资金有效地使用与投放,保证公共产品的供给,便成为了中国农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和公共产品的投融资制度,建立有效的多元化农村资金分配与公共产品投融资渠道体系才是解决目前农村金融需求的核心和关键。
1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与问题
1.1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不足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农村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政府仍然应发挥主导的作用。据统计资料,建国以后至2005年,除个别年份外,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绝对额是增长的,特别是1992年以后,政府财政对农业投资每年以百亿元的规模上升。1990—1994年保持在9%~10%,l995—1997年下降至8%左右,1998年以来尽管国家把国债投入的30%用于了农业和农村,但财政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仍呈下降趋势。2000-2003年继续下降至7%左右。财政投入不足10%的水平与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极不相称。
l-2政府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
从农业投资内部而言,我国农业投资主要由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村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及其他费用这几部分构成。据统计资料,我国政府农业投资的使用方向特征十分明显,即农业投资中的主体部分投向了农业事业费、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和农业基本建设,这几项所占比重超过了按这一口径计算的90%,投向农业科技(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只是农业科研投资的一部分,不是全部)和其他方面的项目很少。农业基本建设中,主要投向了大中型水利建设。例如,2005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为2450.3亿元,其中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费占73.1%,基本建设占20.9%,科技三项费用占0.8%,其他占5.1%。而不同的投资方向对农业增长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
1.3区域差别大,西部地区资金支农力度低
从区域来看,由于历史以及当前的经济发展程度等原因的影响,比较而言,西部及中部地区对农业投资的力度相对薄弱,资金运作的效率总体上也低于东部地区。据统计资料,除人均财政直接对农业项目支出外,其他指标同东部相比,西部都有一定的差距,其中人均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当年净增存款额、当年净增贷款额、农业贷款余额、外商对农业的实际投资额差距都在50%以上。
1-4金融支持不够
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投融资发展进程中,普遍存在以下三大问题:(1)农村正规金融供给增长不足。目前,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和农业发展银行构成,但从发挥的作用看,这四家机构在农村的作用并不明显。中国农业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赢利动机的存在,实施“有所为有所不为”战略一放弃农村,进军城市;邮政储蓄仅是一个储蓄银行没有贷款业务,功能过于单一;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已演变为“收购银行”,只负责粮棉油收购资金的管理,局限于单一的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的信贷服务,而急需政策大力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却得不到足够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金融主体地位不突出。于是,实际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只能落在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农村信用社过分看重业绩增长,以追求赢利为主要目标,偏离了为社员服务的主要原则,难以达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目的。(2)农村信贷需求满足度不高,民间借贷现象突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已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金融“空洞”,民间借贷应运而生。虽然目前只能以“灰色”或“黑色”的形式存在,表现却异常活跃;虽然屡遭政府取缔或禁止,却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3)农村金融产品单调,融资渠道狭窄。以重庆市为例,农村可选择的金融产品仅有存款、贷款、保险等,且基本上是城市金融产品的简单移植。采取的可融资方式主要限于间接融资,尤其是短期、小额贷款,且涉农贷款多为1年期以下,按农户养殖的生产周期,年均利润40%~50%计算,若贷款1000元1年后到期还本利,农户无法实现简单再生产,更不能进一步滚动发展,再加上额度偏低,不能有效满足农村市场发展需要;农村企业债券尚处于空白状态,重庆27家上市公司中仅2家间接涉农。
2农村金融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2.1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资本形成能力不足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资本形成能力不足,客观上阻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投融资。农村自然条件相对较差,基础落后,在中西部贫困地区,农业仍处于靠天吃饭的境地,抗风险能力弱。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区域经济布局不合理。农业生产需用的固定资产多,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慢,技术进步滞后,特别是我国政府长期以来实行了对农副产品低价收购的政策,更使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有日益扩大的趋势,导致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因而投资农村往往得不到平均利润;农业投资经营规模在现有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制度下上不去,不易取得规模报酬。由于农业生产“投入多,产出少,经济效益低”的特点非常明显,不仅难以吸引非农业部门资金,就是农业部门自身即便产生了利润也不大可能转入农业进行再投资。
2.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划分上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过程中,一些本来应该由中央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却通过政府的行政权威转移事权交由下级政府,造成基层政府事权大于财权。而基层政府财力不断萎缩,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统计,2000年,全国财政收入1.34万亿元,其中中央占51%,省级占10%,地(市)级占17%,而有着2千多个县级财政、4万多个乡级财政的两级财政收入共计仅占22%,这种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就从客观上限制了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
2.3投资环境不理想,缺乏对资金的吸引力
由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所具有的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具有外部性和社会性,基于资金的趋利性原则,除了国家及地方政府为协调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公共财政资金外,其他的农村金融机构、企业和国外的金融机构都不愿意投资于农村公共产品。
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制度的对策建议
3,1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
应逐步加大财政支农的投入力度,并且逐步调整财政支农投入份额及其递增比例,主要是农村基本建设投入占计划内基本建设投入总额的比例、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农业科技三项费占科技三项费的比例等,确保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同时还要适应WTO规则,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的政府扶持农业政策。改变传统的以高关税和价格支持为主的直接式农业扶持保护政策,向通过“绿箱”政策进行的间接式农业扶持保护政策转变,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投入,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减少农村农民增收的私人成本。
3-2明晰公共财政的投资范围与力度
明晰公共财政的投资范围和力度,纠正中央和地方对农村公共产品投融资的范围与结构偏差,抑制地方投资规模盲目扩张。根据地方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性,对政府投资领域逐步进行分类界定,明确政府投资主要集中在非竞争性的投资领域,对有收费机制、收益稳定的公共产品投资项目(如供水等),完全交给社会投资者投资;对一些有收益机制但效益难以做到投资收益平衡的设施项目,政府通过适当的补贴等政策,鼓励社会资金规范、有序地投入。一般认为,凡是能够通过市场调节的领域,由市场根据等价交换原则来实现。如农业生产中农民使用的农机具、农药、化肥、薄膜等流动资金的投资适宜由农民来承担。因为这些投资所形成的效益分割,成本与效益对比关系比较明显。
3-3完善农村金融公共产品供给支持体系
目前亟待需要解决的是拓展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支农业务的范围。通过拓展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支农业务的范围,实现农业发展银行对农村政策性贷款的指导和统一管理,以确保农业发展银行发挥支农的主导作用,增加农村农民收入,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资金支持。其次,构造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运转良好的农村公共产品金融支持体系,逐步建立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主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中国农业银行为两翼,国家开发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等机构为有效补充的稳定的活跃的农村金融信贷体系。
此外,建立农村信用担保及保险体系,为供需结合创造条件。尽快组建成立农产品、农业贷款担保中心等信用担保体系,解决当前贷款缺乏抵押担保的现状;授予更多的保险机构参与农村保险市场,通过奖励、补贴、政策优惠等,推动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农村信贷保险等业务,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农村资金市场风险,促进供需有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