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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贫论文范文1
关键词:西南少数民族区域 精准扶贫 研究综述
基金项目:本文属西华师范大学学院课题:精准扶贫少数民族――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为例(xhmks1710)产出论文
一、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研究背景
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西部脱贫致富是关键,西部能否脱贫,重点在少数民族地区。“中国的贫困人口越来越集中于少数民族地区。”[1]在592个国家级贫困县中,少数民族自治县就有257个。2014年底,中国的贫困人口达7017万左右,其中2205万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2]少数民族人口主要集中在我国的西南部,有3736万之多。西南少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密切相关。
二、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研究现状
精准扶贫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以来,引起了很多专家学者的关注和研究,成果丰硕。本文通过对文献资料的梳理,主要对精准扶贫的理论内涵特征、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面临的困难及其对策进行研究。
(一)对精准扶贫理论内涵及其特征分析
精准扶贫的概念。沈茂英认为精准扶贫是一种新型的扶贫机制。针对不同的贫困区域环境和不同的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合规程序,对扶贫对象加以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以及精确管理。[3]邓博文指出精准扶贫的主旨是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形成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的基础。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是精准扶贫的核心。[4]赵和楠、侯石安、祁毓从内涵和构成的角度来分析精准扶贫。从精准扶贫的内涵上来说,精准扶贫是指通过有针对性地帮助和扶持识别出的贫困家庭与人口,消除导致其贫困的障碍因素,增强其自主的发展能力,并且要达到可持续脱贫的目标。精准扶贫的内容构成是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5]
精准扶贫的理论特征。沈茂英指出精准扶贫的三大特征是精确识别、精确帮扶和精确管理。[3]赵和楠,侯石安、祁毓认为精准扶贫独特的要素是多维瞄准性。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与精准考核各环节之间内在的关联、互为藕合特征。[5]
(二)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区域精准扶贫面临的困难
刘东燕指出云南、贵州、广西是我国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又是石漠化严重区,这导致在新阶段的贫困状况更加严峻、致贫的原因更加复杂、贫困的程度更加突出以及防返贫的任务更加艰巨。[6]黄悦、梁鹂、唐洪亮认为地处乌蒙山片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属于高寒山区,生态环境脆弱,人均可耕地少,产量低。这就直接增加了精准扶贫的难度,尤其是增大了返贫的挑战。[7]
沈涛、朱勇生、吴建国指出自然生态脆弱以及生态多样保护是云南边疆精准扶贫面临的困难。[8]罗绒战堆、陈健生指出地处青藏高原腹地,冰雹、霜冻与暴雨,以及干旱等各种自然灾害常有发生。当地的百姓一旦遭受自然灾害,处于中下等甚至中等的一些农户的生计将处于困境之中。[9]
郑双怡认为西南喀斯特地区是受到东南季风和西南季风的共同影响,西南地区属于季风性湿润和半湿润地区,多受流水的侵蚀。[10]西南民族地区农民经济底子薄,抗L险的能力差,一旦发生灾害就很容易丧失生计,气候变化的风险容易造成民族地区大面积返贫,影响精准扶贫的进程。
(三)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区域精准扶贫的对策
1.研究发展教育脱贫致富
高天跃说“贵州作为西部民族地区重要省份,省内贫困程度依然位居全国前列。”[11]杨定玉认为贵州落后的根本原因在于教育的落后,人的思想观念滞后。在民族地区实施“教育扶贫”战略,发展民族地区的教育来脱贫,断其贫困的“根”,使贫困不再代代相传。防止“贫困代际传递”和返贫时,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措施,必须保障贫困对象的子女能接受一定的,甚至良好的教育,这是实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要措施。同时,要培养大量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参与精准扶贫的实施。[12]只有这样才能使精准扶贫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成效发生本质的转变。
邓秀华认为通过对农村成人引导性培训、农业技术技能教育培训,使其转变旧观念,能塑造掌握现代农业技术的新型农民、掌握必要的技术技能的就业者。大力支持成人教育推进精准扶贫,从农村成人的实际需要出发,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以及提高成人培训项目设置的科学性。[13]
2.研究旅游精准扶贫
陈祥碧、唐剑认为旅游扶贫是长江上游广大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路径。他们认为立足于“四位一体”的发展战略,创新该地区的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形式,把实现旅游业与农牧业的扶贫相结合,提高贫困人口的参与能力、进而扩展帮扶渠道等途径来增强长江上游民族地区的旅游扶贫实效。[14]
沈涛、朱勇生、吴建国着重研究发展旅游业的转向问题。通过传统旅游转为包容性的绿色发展途径来推进精准扶贫,推进边疆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参与旅游发展机会的均等化,制度倾向民族地区贫困人口,进而保护好生态环境。[9]
金融扶贫论文范文2
【关键词】 小额农业贷款 信息不对称 逆向选择 道德败坏
Abstract :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small agricultural loans in the process of implementa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所谓小额农业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一定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要抵押和担保的贷款,是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和政府扶农政策的综合结果。
1.小额农业贷款的作用
小额农业贷款之所以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得到推广,是因为它具有重要的作用,经过试点小额农业贷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1小额农业贷款可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以2001—2006年的数据为基础分析小额农业贷款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假设:gdp=α+βx+μ 其中:gdp代表第一产业的国民生产总值;α代表常数项;β代表小额农业贷款的系数;μ代表随机干扰项。表一为2001-2006的国民第一产业的国民生产总值和小额农业贷款的数量。
表一
注:此表引自我国农村小额贷款的思考(王娜).
利用Eviws软件回归的结果如下:
gdp=8441.368+1.15x
小额农业贷款的系数为1.15,p值为0.02,可决系数r2为0.778说明拟合的效果比较好。说明小额农业贷款对第一产业的的影响是显著的。
1.2小额农业贷款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
小额农业贷款可以从两个方面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一方面在我国小额农业贷款主要是用于发展经济作物,以增加农民的农业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小额农业贷款是用于微型工商业,增加了农民的非农业就业机会。
1.3小额农业贷款推动了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扶贫模式
小额农业贷款推动了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扶贫模式。由于信息收集成本过高,正规商业银行和农户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所以贫困农户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这些因素限制了农村信贷市场的供给。但是实践表明,农户为了从事生产活动对贷款有较大的需求。这造成了农村信贷市场的供求失衡,小额农业贷款的出现缓解了这一矛盾。对没有抵押的贫困农户提供小额农业贷款,使他们有资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增加他们的收入和缓解了贫困。小额农业贷款作为一种全新的扶贫模式,在中国从无到有已进行了许多试验。实践表明,小额农业贷款这种全新的扶贫模式极大推动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创新。
1.4小额农业贷款实现了农村信用社和农户的双赢
小额农业贷款实现了农村信用社和农民的双赢。在我国农户和农村信用社之间的博弈中存在着农户贷款难和农村信用社“难贷款”的矛盾。由于信息不对称,农村信用社很难充分掌握农户的经济情况,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农村信用社不大愿意将贷款发放给农民,所以出现了农户的贷款难和农村信用社“难贷款”的问题。制为农户和农村信用社构建了信息平台,有利于双方信息的显示。小额农业贷款有效地解决了农村信用社和农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矛盾,进而解决了农户贷款难和农村信用社“难贷款小额农业贷款的出现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它通过对农户的信用进行评级,以农户的信用为基础向农户提供贷款,较好的解决了农户抵押不足的问题。小额农业贷款中形成的信用评定机”的问题。小额农业贷款实现了农民增收和农村信用社盈利的双赢局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显著提高。
1.5农村信用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
随着小额农业贷款的推广,农户信用档案的逐步完善,农民有了自己的信用等级。农村信用社根据农户的信用等级给予相应的激励,一方面农户会尽量保持较高的信用等级以便获得等多的信用额度;另一方面农户违约也会给自己带来相应的成本即信用等级下降,信用等级的下降意味着下次贷款将会变得更加困难,因此农户会增强自己的信用观念。小额农业贷款使农村的信用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
2.小额农业贷款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用社是推广小额农业贷款的主体,然而农村信用社贷款总量不足、结构期限不合理等问题制约着小额农业贷款的推广。(1)农村信用社贷款总量不足,支农力度有限;(2)农村信用社的小额农业贷款额度和期限不合理;(3)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较高,挫伤了农户的贷款积极性
人民银行作为一个政府机构有很强的扶农意识,同时在对农业贷款方面颁布了大量的优惠政策。但是其行政性很强、管理不够科学,已经不大适应现代农业对农业贷款的需求。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人民银行对小额农业贷款缺乏有效的监管;(2)人民银行在支农贷款的政策方面存在着问题。
地方政府在小额农业贷款的推广中发挥着重要的重用,地方政府作用发挥得好会促进小额农业贷款的推广,反之则会阻碍其推广。地方政府在小额农业贷款的推广中存在职能错位的问题。(1)地方政府行为不规范,经济环境不理想制约着小额农业贷款的推广;(2) 政府服务不完善影响着小额农业贷款作用的发挥(3)政府制定的扶持政策不到位导致农村信用社贷款积极性不高。
农户是小额农业贷款的直接受益人,应该积极主动取得小额农业贷款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然而由于农户自身素质的局限,客观上制约着小额农业贷款的健康发展。(1)农户思想认识不到位,影响着小额农业贷款的推广(2)农户信用观念不牢固,影响小额农业贷款本息的回收。
3.改进小额农业贷款管理的对策措施
本文从小额农业贷款管理所涉及的农村信用社、人民银行、地方政府和农户四个方面探讨了小额农业贷款健康发展的对策措施。
农村信用社作为小额农业贷款推广的主体,需要改革已有的不合理贷款期限和完善贷款利率层次。
人民银行作为小额农业贷款政策的制定者,需要加强对小额农业贷款的监督管理、落实国家的支农再贷款政策。
地方经济环境、政府服务的好坏对小额农业贷款的健康发展也有重要的影响。所以地方政府应该改善地方经济环境、改进政府服务,以便为小额农业贷款推广创造更良好的政策条件。
农户作为小额农业贷款的最终受益者,关系到小额农业贷款作用正常的发挥。农户应该转变思想观念,对小额农业贷款做出正确的认识。同时农户应该树立牢固的信用观念,按时还本付息。
参考文献:
[1]薛玉华.农户小额贷款问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山东农业大学经管学院,2007.
金融扶贫论文范文3
【论文摘要】在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一个重要问题——供给问题难农民贷款难。而小额信贷组织可以作为农村金融供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消除农村贫困和发展农业生产做出贡献。
一、小额信贷及其在我国发展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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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额信贷的概念
小额信贷从国际流行观点看,是指专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通过适当的组织形式和有效管理,以合理的利率向穷人贷款,帮助更多穷人增加收入。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具体是指基于农户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一种不需要抵押、担保的贷款。它是在吸收和借鉴国际上小额信贷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2、我国发展农村小额信贷的现实意义
许多报告都指出,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的主要问题仍是供给问题,而小额信贷组织可以作为农村金融供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积极作用,并同时担负着社会扶贫、保障的责任。
(1)发展小额信贷是我国农村金融“借贷输血”的一剂良药。农民贷款的低利率、不确定风险都使正规金融机构部门的诸多业务“趋利避害”,转战“非农”。同时,正规金融部门的高门槛,也使得广大农民望门止步。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小额信贷依据自身额度小、限期短、分期还款、不需担保或具有灵活性担保形式等特点,专门向农村中低收入农民提供贷款,为农村贷款提供了巨大的支持。小额信贷灵活的担保形式或不需担保的特点降低了我国农民贷款门槛。
(2)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肩负着解决好“三农”问题的三大功能。经济杠杆功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村贷款难的困境,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又促进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状况的改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通过办理该业务推动县域以下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能得到长足发展。政策性支农功能。在我国,小额信贷扶持的主要是社会的弱势产业,服务对象普遍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额小面广量大,管理成本高,很大程度上承担起党和政府的政策性支农服务功能,带有一定的扶贫性质,这也是国有商业银行纷纷从农村撤走机构的基本原因。社会保障功能。目前在我国的农村小额扶贫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工人再就业贷款等社会保障性质的贷款,大多通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小额贷款的方式进行发放。在操作上采用“政府+银行+扶贫组织”的运作模式,小额贷款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扶贫组织的责任。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现状及面临问题分析
1、基本现状
(1)放贷主体。在我国,小额信贷的放贷主体有三类:一类是以国际资助为资金来源,以民间或半官半民组织为运作机构的小额信贷试验项目,包括一些国外扶贫信贷投资和接受国外捐赠,还包括民间自发的借贷融资。其中,民间借款融资一般占地区融资总量的20%-25%之间;第二类是以国家财政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为资金来源,以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为运作机构的政策性小额贷款扶贫项目,一般由农业银行发放。贷款金额在2万元以内,利率相对较低,期限在1-3年,此类贷款占农村地区小额贷款的8%左右;还有一类是以农村信用社存款和央行再贷款为资金来源,以农信社为运作机构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社贷款。贷款额度在万元以下,期限在一年左右,贷款性质为商业性质。在农村小额贷款比例中占较大比重。依不同地区有不同比例,一般达到30%至40%之间。
(2)发展形势。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总体来说有发展速度快、总体数量大、涉及面广等特点。为推动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陆续出台了相关小额贷款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早在2000年前后提出农村信用社要适时开办农户小额信用和农户小额联保贷款,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在中央银行再贷款政策、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等推动下,全面试行并推广小额信贷活动在2001年以后得到了迅猛发展。据统计,至2007年9月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贷款31619亿元,其中农业贷款14498亿元,分别比2001年增19648亿元、10081亿元,增幅分别为164%、228%,全国2000多个县中几乎所有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都开办了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在增量贷款中有90%以上是靠小额贷款的增长。最新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农村小额贷款覆盖面已达32%,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小额贷款受益面更高。农村小额贷款有效解决了农村中低收入群体贷款难、融资难问题,成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法宝。
2、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的障碍
小额信贷在中国农村的发展虽然获得成功,但是可持续发展率较低,而可持续发展率的高低,是国际上衡量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通过归纳总结,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发展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法律体系、相关政策及机制建设等外部条件不完善:第一,关于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问题始终困扰其发展;第二,功能定位不清晰导致发展矛盾重重,只有明确功能定位问题,才能确定小额信贷组织创立管理的主体、资金来源、信贷产品设计、风险监管等一系列问题;第三,保障机制、政策体系不完善加大行业风险。目前农业灾害补偿制度等政策性扶持和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不同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
(2)资金来源和后续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农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当前农村信贷资金不能实现有效配置,农村资金分流仍然严重。正如前文所述,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始终不能得到解决,小额信贷在农村的资金支持同样难以得到保障。
(3)自身特性的限制:小额信贷具有额度小、期限短、分期还款、不需担保或具有灵活多样的担保形式等特点,这些特点,促使它能够较好较快地适应我国农村的贷款市场,但同时,贷款利率偏低、贷款品种单一、额度小、风险大等一些问题也阻碍了小额信贷的进一步发展。
(4)管理困境:第一,外在金融监管力不从心。有关部门对具体监管方式未做出统一规定,协调小组并非专门的监管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另外,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的投资人又多为非金融专业人才;农行和政府部门两者的责任和权利关系不清楚或信息不对称,也造成了金融监管的困难。第二,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内部治理经验不足。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农村小额信贷组织成功并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关键,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的组织架构、制度框架在央行指导下已初步建立,但在内部管理授权、职责划分、激励约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三、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发展的建议
针对上文所提出的发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要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推广小额信贷,实现小额信贷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可采取以下措施。
1、确保资金来源,保证充足的后续资金,是实现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
(1)建立全面的小额信贷发放体系,依据不同目标实行不同政策。首先,国家应整合对农村的资金投入,用少量的财政补贴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其次,中国农业银行要以全面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综合性银行为目标,主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再次,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妥善解决信用社的累积亏损和呆坏账,进一步增强支农能力。
(2)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是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开展经营的基础。在市场条件成熟或小额信贷组织自身实力足够强时,可以将其发展成为地区性或社区型商业性金融组织。另外,可以尝试改变小额信贷组织只贷不存的风险控制模式,在完善金融机构法制环境基础上放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吸纳存款的限制,确保资金的来源充足。
2、良好的宏观环境,健全的法律体制、政策保障是实现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
(1)加强立法,明晰借、贷主体,建立弱势群体便利融资的法律支撑。国家应该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关于小额信贷的法律、法规,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国家关于小额信贷的立法首先要依法明确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对象;其次要依法明确承办小额信贷业务的存款及非存款金融机构,并且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组建城、乡风险投资公司。同时,要依法加大社会信用治理力度,对一切不守信用的行为和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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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发展政策型或商业型或政策+商业型小额信贷。依据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条件,按照所在地信用社改革模式、金融机构的性质,因地制宜的开展“政策型”小额信贷、“政策、商业结合型”和“商业型”小额信贷,实现政府扶贫和小额信贷经营的分工与协调。依据不同功能定位来确定小额信贷组织创立管理的主体、资金来源、信贷产品设计、风险监管等一系列问题。
(3)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和风险保障系统。借鉴国际小额信贷的通用做法,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并建立起完善的小额贷款政策保障制度、新型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制度,以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减少信用社在小额信贷上的风险。
(4)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一是加快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以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为主体的“信用工程”建设,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三是法院、银行、政府密切配合,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逃废债行为;四是建立有效的监管方式,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发生。
3、完善、创新组织机制,提高部门管理效率,增强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内生活力
(1)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国家对农村小额贷款对象、额度、利率、用途、期限、程序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放宽小额贷款对象、提高小额贷款额度、科学确定小额贷款利率、拓展小额贷款用途、灵活确定小额贷款期限、简化小额贷款手续,进一步提高贷款便利程度。
(2)提高部门管理效率,重视对组织成员及农民群众的培训。加强内部管理:农村小额信贷组织要按照国际惯例,参照业内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强化整章建制;其次,有关部门应为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建立信息监测系统,帮助其对业务潜在的风险做细致的研究,不断提高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水平;培训组织成员,不断提高组织内金融人才处理业务的能力;最后,农村小额信贷组织要完善激励机制,科学制定小额贷款发放、管理和收回责任目标及考核奖惩措施,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避免操作风险,确保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关于农村小额信贷建设的内容十分丰富,本文只是在大量阅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着重从其发展意义、发展中的问题及发展建议三个方面构建了分析框架,对如何促进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可持续发展做了初步的总结和探讨。农村小额信贷对发展我国农村金融有积极的意义,担负着政策支农和发挥经济效益两大基本功能。本文基于这一指导思想,希望通过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为使其成为解决农村金融困境、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支点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佘传奇: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农村经济,2005(3).
[2]杜晓山: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实践尝试[J].中国农村经济,2005(8).
[3]田文会:小额信贷在中国:发展、困境和机遇[J].农业经济,2003(8).
金融扶贫论文范文4
论文摘要:当前,制约“三农”问题解决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农业资金的短缺,解决这一问题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都需要农村金融这一经脉的畅通。西北地区是我国“三农”问题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也是农村金融问题的典型地区。如何针对西北地区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有效改革,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从根本上解决当前西北地区农村金融中的突出问题,不能局限于对当前农村金融体系的小修小补,必须从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着眼,重新对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行功能定位和调整。推行全面的农村金融改革,完善西北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小额信贷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的主体,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所以,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该从农村信用社开始,使其成为真正的农村金融主力军。
1.农村信用社的职能定位和产权制度改革
现有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原则上应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经济实力考虑其可能的发展方式。为此,中央银行应制定相关的转制标准,以规范其改制。一般来说,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如:西北各大城市郊区,农村信用社的势力较强,对这些信用社的重组,取消两级法人制度,将若干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相近的信用社合并组建、转变为地域性农村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与目前西北地区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造类似,可能是一种可行的和合理的选择。
对广大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农村地区而言,如果农村信用社实力较强,可参考上述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做法,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重组为商业银行。贫困地区信用社的业务主要应是支持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脱贫工作,带有政策性业务的成分。因此,它们的出路可以是:转变成股份合作制信用社或互助式信用社,或转制成国家政策性银行即农业发展银行的基层网点机构。当然,后一种做法的前提之一是农业发展银行应将国家政策性长期融资、短期融资和扶贫等政策业务完全担当起来。此外,可以考虑降低或者取消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农户储蓄存款利息税,减征或免征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城建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与陕西省政府在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进行了财政贴息政策的有益探索,三年来财政共为农户小额信贷贴息1000万元,带动信用社小额信贷、联户担保贷款、农民自身投入和龙头企业投入的资金达1.88亿元,使示范区62.8%的农民直接受惠。
2.以扩大农村信用社浮动利率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快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
鉴于农村地区资金短缺,储蓄成本、贷款和管理成本都较高的情况,应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2004年10月28日,央行取消贷款利率的上限,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货币政策手段。根据世界银行研究表明,要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利率就必须能够覆盖储蓄和贷款的管理成本、行政成本、违约成本、机会成本等。如果不推行贷款利率市场化,各正式金融机构、非正式金融机构,相互之间就不能展开充分的竞争。另外,根据当前存款利率市场化试点经验,小幅度放开存款利率是无风险的,因为金融机构的变相高息吸储在许多地方已经是公开的做法,农户和企业可以直接从中受益。据统计,到2004年9月末我国最早进行信用社改革试点的8个省市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为7.38%,比改革前大大提高。
3.大力推行小额农业贷款
小额农业贷款,大有可为,这是很多农村信用社用实践得来的经验。国家在农村最主要的两项金融政策是信用社小额信贷和支农再贷款,这正是通过信用社来执行的。2002年初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增收问题,并要求农村金融部门要改善金融服务,要求信用社“积极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方式”。农村信用社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贷意义重大,它将促进信用社端正经营方向,转换经营机制,丰富信用社的真正内涵和完善其体系,而且有利于缓解农户贷款难问题,有利于抑制高利贷,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和社会稳定。《金融时报》2002年1月22日报道,西北五省区农村信用社到2001年末,共发放给农户贷款244亿元,开办小额信贷的农村信用社占五省区信用社总数的68%,开办联保小额信贷的占总数的39%,这两种贷款合计余额为39亿元,本息收回率平均在85%以上。加大对农户小额信贷的支持和服务,是一个积极的、可喜的趋势。
二、加强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支农的作用
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下的“市场失灵”将使农业这个弱质产业和基础产业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国家必须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其中利用政策性金融实施保护是重要举措,是其它方式和渠道不能替代的。在目前西北农村经济发展面临极大困难的新形势下,应该加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充分发挥其作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
1.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筹措渠道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逐步减少对中央银行的依赖,改变目前资金来源渠道过窄且不稳定的现状,逐步拓宽融资渠道。其一是增发农业金融债券,从金融市场筹集资金。发行金融债券是规定中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的主要部分。为了保证农业发展银行债券的顺利发行,可以考虑规定商业银行存款增长的一定比例或者强制要求保险公司的一部分资金必须用于购买农业发展银行的金融债券,并由中央银行予以保证。其二是允许农业发展银行公开向社会发行中长期农业开发建设债券,筹集个人、企业手中的大量社会资金。其三是将邮政储蓄机构从农村吸收的存款通过中央银行划归农业发展银行使用。其四是把国际金融机构,特别是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和亚洲开发银行对我国的农业贷款项目和扶贫开发贷款,统一由农业发展银行进行转贷。其五是统一国家支农资金的管理,特别是国家预算拨款用于农业的资金和其他用于发展农业的专项基金,都必须存入农业发展银行。
2.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
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应在继续支持粮食企业按保护价收购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同时,通过农业政策性贷款的信贷投向,在农业产业布局和农业区域布局上对农业发展进行重新规划与调整,达到帮助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目的。农业发展银行尤其要扩大农业开发贷款,把主要力量放在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上,使农业发展银行真正成为农业“发展”银行。
第一,农业发展银行的支持重点应从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扩大对农业生产环节的贷款。一是支持以农田水利建设为中心的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特别是西北农村干旱地带的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二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注重支持西北各地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项目。三是作为信贷扶贫的主力军,农业发展银行应对西北贫困地区的各种扶贫经济实体进行支持,特别是那些既和本地资源相结合,又能吸纳大量劳动力就业的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企业。
第二,强化对农业服务领域的资金支持,尤其是对农业科技开发和推广的资金支持,为农村经济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农业发展银行首先应为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农业开发组织等提供资金支持。西北农村地区严重缺乏科技人才,通过科技教育投入,为西北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培养一大批科技带头人和合格劳动者。其次,根据市场需求信息,对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前景的西北地区新、优、名、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给予大力支持,并通过加大对农业科研经费与农业科研成果鉴定转化的政策性信贷投入,提高农业科技进步在农业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和农产品的科技含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支持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主要是以公路、电网、供水、通信为重点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可以大大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城乡平衡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社会化、现代化建设水平,而这种环境的变化又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资金、项目,使农村的农业和非农业都得到迅速发展,农业发展银行可以分享到农村发展带来的好处。
第四,支持西北地区农村的生态建设。加大农村能源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建设以及生态资源保护的投资力度,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水土整治,退耕还林还草,防风固沙,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要支持农业发展
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应该着眼于支农,为了满足西北农村地区的金融需要,就应该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首先,由于西北地区农业的明显弱质性和“三农”的特殊性,完全商业化的正式金融机构必然不能够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因此,主要为“三农”服务的中国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就不应该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采取相同的模式,必须是“有限度”的商业化,即中央银行把中国农业银行的赢利性指标压低,以便于补贴其从事“三农”业务所带来的必要亏损;另外,中央银行还可以设立专项贷款,作为支持中国农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其次,中国农业银行应该切实建立恰当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农村经济主体的信息掌握,增强对农村经济主体的贷款力度。第三,要完善和规范中国农业银行设在县及县以下农村经营网点的金融服务功能,取消单纯吸储的网点。
在农村金融与经济的渐近式改革中,只有充分认识到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抓住我国市场化改革这条主线,才能使农村金融和西北农村各项改革更加有效。农村金融发展,需要社会方方面面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保护农业,发展农村,增加农民收入,才能够共同建设一个全面小康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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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贫论文范文5
武陵蚩尤大峡谷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武陵蚩尤大峡谷指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保靖县和吉首市三地交界处,以“武陵”或“蚩尤陵”(“蚩尤山”)为核心,由无数似断似续的大小峡谷连接而成的峡谷区域;广义的武陵蚩尤大峡谷则指“武陵”或“蚩尤陵”核心区峡谷地带发育的河流溪谷区域,集中在流往吉首市区的峒河上源,即花垣县排料乡金龙蚩母洞瀑布和补抽乡大龙洞瀑布以下流域,还包括花垣、保靖、吉首、凤凰三县一市毗连区众多苗族村寨。本文所述武陵蚩尤大峡谷主要是从狭义角度而言。
受地质构造运动影响,武陵蚩尤大峡谷域内山峰陡峻险要,大小峡谷彼此相连,远近山崖奇形怪状,地下暗河发育若隐若现,有众多尚未开发的隐秘洞穴群,原生态自然风光引人入胜。特别是举世无双的“武陵-蚩尤陵”天然陵墓,独具神韵的金龙云海,充满阳刚之气的“武陵金刚”,苗祖圣山吕洞山,地造天设“天问台”等自然风景。
在人文景观方面,该区域也极为丰富,且别具民族特色。有“悬崖苗寨”等特色苗寨、吊脚楼、矮寨公路奇观、湘川公路纪念碑、亚洲第一悬索斜拉桥、鼓文化博物馆、民俗园傩堂、大型苗家婚俗和服饰表演、大型农事表演、“山风鼓韵”大型跳歌篝火晚会、巴代祭祀、苗族民间特技表演、苗族民间体育活动、苗族手工艺。
丰富而独特的旅游资源有助于构建武陵蚩尤大峡谷文化旅游圈。特别是随着吉茶、张花高速公路的开通,制约湖南省湘西州花垣县文化旅游发展的交通瓶颈逐渐被打破,武陵蚩尤大峡谷有望成为继张家界-凤凰之后湘西又一条新的乡村旅游生态长廊。
做好旅游规划,打造“武陵之魂”
构建以花垣金龙为核心的“武陵蚩尤大峡谷文化旅游圈”,要确立金龙村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价值,以打造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为重要方向,创新生态文化旅游长廊,提升世界苗族的“寻根之旅”,依靠张家界集散方向的客源市场,将“武陵之魂”作为该旅游环线今后的旅游主题。
要正视“市场之手”作用,充分结合市场需求及其走向,既卖资源,更要卖品牌,推动资源和要素的高效优化配置,确立品牌优先原则,做好品牌营销,开发多元化产品,提高旅游业经济效益。主打“武陵牌”、“蚩尤牌”,围绕“蚩尤圣山・武陵之魂”,打造“悬崖苗寨・云上金龙”、“苗祖圣冠・魅力吕洞”和“鼓舞天下・神奇德夯”三个核心品牌,将更多旅游产品推向世界。精品旅游线路的设计也不可小嘘,决定着旅游开发成败。另外,在做好旅游产品营销的同时,还要做好民族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让“武陵之魂”唱响天下。
争取政策扶持,确保“旅游扶贫”的制度保障
当地政府要充分利用武陵山区连片开发的大好机遇,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通过“旅游扶贫”将该区域打造成湘西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旅游扶贫”一旦成为“定心丸”,资源规划差、基础设施弱、旅游规划小等问题有望逐一解决。
当地政府要处理好全局与局部利益关系,着力培育、包装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促进扶贫产业做大做强。如在规范市场时,可引导农户建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武陵人家”,实行“规划布局、形象标识、品牌营销、经营规范、服务承诺”“五个统一”的运营模式,既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也解决村民担忧的客源问题。此外,政府主导形象宣传,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旅游,为吸引社会资金成为投资主力做明智之举;遇到项目融资难问题,可设立旅游股权投资基金。
在深入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同时,用好用细用活用足各种扶持政策,依托生态旅游,从经济扶持到政策帮扶上都要给予大幅度倾斜,解决好民族地区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如省委驻村扶贫组和国家民委派驻武陵山片区联络员,要把脉民族企业发展现状,确立金融支持思路,扩大执行民族优惠利率政策的承贷银行,使更多的民族企业享受到优惠利率政策。
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让宗教工作与旅游发展相结合,通过发展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力度,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发展质量与社会的全面进步。依托较好的民族资源,传承发展具有特色的民族产业,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实施 “旅游富民”战略,改善区域基础设施
发展旅游可实现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给政府带来财政收入,给相关行业带来商机,给百姓带来就业岗位、经济收入和生活品质。打造武陵蚩尤大峡谷文化旅游圈,要从“旅游扶贫”的高度看问题,实行“旅游富民”战略,改善当地区域的基础设施条件,切实通过旅游带动当地百姓增收。
以矮寨镇德夯景区为例,该景区旅游开发初见成效,却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部分核心景点属于排料乡芷耳村范围,演艺人员大多来自排料乡。夯沙乡重视旅游开发,在规划尺度下有序开发,交通瓶颈仍非常突出。排料乡正设计完成交通发展规划、村庄发展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但与德夯、夯沙一样,均未将所有规划纳入“武陵蚩尤大峡谷文化旅游圈”视野,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区域合作少,交通因素严重制约着三地可持续发展。已见效益的德夯景区不屑于捆绑发展,夯沙-金龙-德夯共计7.5千米,交通设施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旅游圈的构建和延伸。因此,可以精确设计线路并缩短三地间公路长度,以节约投资,三地联合申报项目,争取上级支持。三地须总体旅游规划布局,联合挖掘整理旅游景点,创新产品,共谋市场发展。
金融扶贫论文范文6
关键词:农村金融;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商业性
随着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金融需求也日趋多样化。一方面,我国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够满足农户和农村小型企业的需求。现行的农村金融机构有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邮政储蓄银行。从表面上看,这些农村金融机构功能合理、种类齐全,但实际上,它们为农村发展提供的金融支持很少。农村企业是立足于当地资源发展起来的,市场供给和需求的不确定性较大,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给其发放贷款的风险较大,成长中的农村企业资金短缺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贫困人口和微型企业由于缺乏抵押品而被正规金融机构拒之门外,这样使得他们缺乏初始资金或技术改造资金而丧失了很多有利可图的经营机会,陷入贫困或低水平陷阱不能自拔。为了解决此类贫困人口和微型企业的困难,小额信贷由此产生。”小额信贷”(Microfinance),从国际流行观点看,是指专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以贫困或中低收入群体为特定目标客户并提供适合特定目标阶层客户的金融产品服务,小额信贷项目区别于正规金融机构的常规金融服务以及传统扶贫项目;这类为特定目标客户提供特殊金融产品服务的项目或机构,追求自身财务自立和持续性目标,构成它与一般政府或捐助机构长期补贴的发展项目和传统扶贫项目的本质差异论文下载。
一、小额信贷商业化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
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有效的扶贫和金融发展的手段,最早于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在孟加拉国出现,随后以其成功的经验受到了穷人的热烈欢迎,迅速推广到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许多发展中国家,成为一种非常有效的扶贫方式。小额信贷的发展演化经历了四个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的农户小额贷款发展到80年代微型企业的小额贷款,进一步发展到90年代追求商业可持续发展和贷款覆盖率为目标的小额贷款,目前,多元化模式的小额信贷正逐步融入金融体系。小额信贷这一概念也已大大拓展,由原来的高利率无担保小额贷款发展成为涵盖存款、贷款、汇兑、保险、住房金融、小额租赁等多种金融服务的微型金融。国际小额信贷正迅速向商业化、金融化和正规化方向发展。
目前,实现较高层次可持续发展的有孟加拉的乡村银行(GB)、印度的联系银行计划(LBP)、印度尼西亚的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BRI-UD)、玻利维亚阳光银行(BancoSol)、乌克兰的小额信贷银行(MFB)等机构,主要有以下经验值得借鉴。
(一)适度竞争可以增加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外在压力
在以上实施小额信贷较为成功的国家中,一般都存在系统的小额信贷体系,这些体系之间良性的竞争局面,对现有小额信贷机构形成生存压力,促使其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积极创新,这成为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外部推动因素。如在孟加拉,有众多机构向农村地区提供小额信贷,甚至一个小区里就有40个-125个机构提供小额信贷服务,正是这种竞争环境为格莱珉银行注入了不断发展的动力,促使其努力提供差异化的产品。目前,格莱珉银行所提供的产品覆盖了从借款人子女的教育、健康、退休和债务负担直至去世的服务产品,在与其他组织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在印度尼西亚,除了印尼人民银行(BRI)提供小额信贷服务外,还有农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机构提供小额信贷服务,主要包括农村银行(BPR)和村信用机构(BKD)等。在乌克兰,除了小额信贷银行(MFB)外,境内还有许多其它小额信贷组织,如Aval银行、论坛银行的微型和小型企业项目部等。这些机构相互依存,形成了各有分工又适度竞争的局面,促进了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
(二)高利差是国际小额贷款的共同特点
严重信息不对称、缺乏可抵押物、特质性成本与风险、非生产性惜贷这四种特殊性而产生的高成本,是小额贷款机构在农村发放贷款面临的主要问题,这也使其难以获利。地方性金融机构往往因资金不足或为保证贷款偿还率,不能给当地提供广泛的金融服务。印尼政府在1983年6月实施了利率市场化改革,BRI可以自主制定利率。同时BRI村银行提供了一系列针对目标客户的储蓄产品来吸收资金,推出高利差的存贷服务产品,保证了利润,克服了其他金融机构面临的困境而得以持续发展。低利率可以帮助穷人获得贷款的观念已经被多年的实践证明是不可行的。这不但不能实现财务的可持续性,还会给贪污、寻租以可乘之机。印尼实行利率市场化政策的贷款年利率通常在20%-40%,孟加拉乡村银行贷款的年利率在20%左右,玻利维亚阳光银行的贷款年利率通常是47.5%-50.5%。小额信贷运作成功的一些国家的现实表明,高利率贷款的需求极为旺盛,这也说明在资金稀缺的农村地区资本的可得性比低利率更重要。而且,贷款利率较高,使得较富裕的非目标群体不会产生排挤目标群体的动机,这样,低收入者和中小企业才会有机会获得贷款。同时,高利率足以覆盖成本,获得较高的利润。
(三)贷款对象的合理上移是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大多数的小额信贷组织并不一定以最贫穷的人为服务目标,目标合理上移已成为小额信贷发展趋势,并且也是小额信贷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向高收入者提供小额信贷服务并不妨碍小额信贷的服务原则,从长远看,它更加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福利改善的双赢局面。在实践中,即使是扶贫典范的格莱珉银行,其贷款目标也未限制在最贫穷的农户,如2005年底,该行小企业贷款占其贷款总额的22%。印尼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BRI-UD)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在农村占60%的普通中小农户,基本排除高收入的10%农户和最贫穷的30%农户。玻利维亚阳光银行的前身PRODEM,其目标群体主要是城市的微型企业或自我雇佣者,即积极进行经济活动的贫困群体,而非单纯的贫困人口,而玻利维亚阳光银行自身服务对象主要是城市已经建立的各类小企业。乌克兰的小额信贷银行也主要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四)商业化运作是国际小额信贷机构的普遍选择
小额信贷商业化指小额信贷机构以市场为基础,进行商业化的运作与管理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趋势。中国长期以来传统观念认为,小额信贷是一种具有福利性质的扶贫工具,不可能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更不用说盈利了,隐含于这种看法背后的观点是:小额信贷以国际机构援助或软贷款为资金来源,为了保持小额信贷业务进行,要有源源不断的捐助资金的注入。而依赖慈善资金的不断注入是不可能的,因而小额信贷进一步扩张的前景是极为有限的。但是,一些国家的小额信贷通过商业化运营的事实,改变了人们的理念。小额信贷机构作为独立的信贷主体,能够创造足够收入,以弥补资金成本和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填补因呆账造成的损失。在这一方面,孟加拉、印尼及拉美的小额信贷起到了示范作用。
二、我国小额信贷商业化的障碍
小额信贷作为发展中国家缓解贫困、促进就业的一种新型的金融方式,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广泛关注,正在逐渐得到重视和推广。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历史很短,但是在政策的推动下,发展是很迅速的。2008年5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多数省份反应积极,已启动试点工作。加上现有的近300个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使小额信贷在反贫困和发展农村金融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从中暴露出很多问题,比如农村小额信贷仍然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贷款利息收入不能补偿操作费用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小额贷款持续发展的“瓶颈”。
(一)资金的筹集没有连续性,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
为避免吸储带来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央行规定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捐赠资金或单一来源的批发资金形式。从维护宏观金融环境稳定的角度看,这种思路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从商业角度看,“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机构,很难长期维持,因为小额信贷公司面临着一些实际的制约,如借贷者还款能力差、缺乏担保物、操作成本高等,这会使投资者承担很大的风险,使小额贷款公司本身在财务上很难长期维持。在扩大业务范围和规模时会遇到资金来源问题,一旦出现资金链的短期中断,对于公司的打击就将是致命的。解决融资难问题成为小额信贷机构实现商业性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事实上这一问题已同时成为小额信贷大规模推广的限制条件。
(二)小额贷款的保障机制不健全
首先是来自贷款本身的风险。当前,小额贷款在有效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资金需求、缓解农业资金供求矛盾的作用日益显现,但小额贷款的风险也正在逐渐积聚,潜在风险加大。风险主要来源于农业的自然风险,而这种风险又是农信社信贷管理中无法控制的一种风险。其次是来自外部的各类风险。一是来自于农户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小额贷款最大的风险,信用即贷款人自身的人格信誉,属道德品质范畴,变数很大。由于一些农户信用意识淡薄,赖债、逃债思想较严重,在还款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攀比心理,往往相互形成连锁反应,由此形成的债务链极为脆弱,一旦断裂和遭至破坏就会失去对贷款偿还的约束力。二是法律风险。由于农户法律法规知识淡薄,存在将多个小额贷款转移给一人使用的现象,形成风险叠加,加上农村执法难度较大,而且小额贷款分散,其执行成本高,因此难以对借款户的不良信用行为给予有效的法律约束。三是管理风险。小额贷款的特点,导致违规贷款有较强的隐蔽性。小额贷款具有操作简便、办贷独立、发放分散的特点,部分农信社发放小额贷款时片面强调简化贷款手续而放松审核,小额贷款责任不明确,“三查”制度未落实,给信贷监督管理带来难度,在违规贷款中有较强的隐蔽性。加之农信社点多面广,农村地域辽阔、贷款农户居住分散,对小额贷款的管理监督工作难以有效跟进,致使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小额贷款比其他贷款风险更大的情况。四是行政干预。由于对小额贷款的认识还停留在扶贫手段的层面上,这就不可避免地使小额贷款染上行政色彩,出现了重资金发放、轻资金管理及回收的现象。尤其是在2001年人民银行大力倡导全面开展小额贷款的号召之下,部分地方政府开始搞形式主义,不是实事求是地评定农户的信用,而是主观臆造,流于形式。一些地方政府利用小额贷款的政策性特点,盲目上一些政绩项目,引导农民进行一些欠评估论证的生产经营项目。而农民是挣得起,赔不起,一旦项目失败,最终为这些贷款承担责任的就只是农信社,农信社出于资金安全考虑,自然不会大量投放小额贷款。有的农信社怕麻烦,图省事,把对农户的信用调查、等级评定和贷款证的发放等一系列工作都依赖于村干部,容易造成村干部截留贷款或发放人情贷款,从而影响小额贷款的正常运转,加大贷款的风险。
(三)利率控制的弊端
我国对存贷款利率仍实行严格的国家控制,人民币存款利率完全由国家制定,而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也只能在规定的幅度内浮动。近年来央行批准的小额信贷公司,其贷款利率有所放开,但也被控制在基准利率的四倍以内,低利率的初衷是为了惠及更多的低收入人群,提高他们的还款能力,但实践证明,效果并不理想。这种人为的限定范围,而不是通过市场来决定利率的高低,必将与市场产生矛盾,当利率使目前大部分小额信贷机构收取的利息无法补偿操作费用,对就会打击其发展小额信贷的积极性。事实上,小额信贷实行低利率往往使得低收入群体处于不利地位,资金往往被具有某种权势的阶层获得。利率管制既不能补偿小额信贷业务的操作成本,也不能深入地惠及小额信贷的服务主体。
三、促进小额信贷商业化发展的几点建议
国外小额信贷发展的经验也表明,单个小额信贷机构一般需要5年~8年才可达到可持续发展阶段;只有一定数量的小额信贷机构达到可持续发展阶段之后,政府才会考虑是否需要制定专门的小额信贷法规来规范、管理和支持小额信贷的发展。我国自引进小额信贷开始试点以来至今仅10多年,小额信贷中国化的过程尚未完成。为了促进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增加贫困农户的贷款机会,建议给予小额信贷机构更多的政策空间。
(一)降低小额信贷机构的准入门槛
虽然我国目前已形成正规金融机构、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并存的格局,但信贷规模普遍较少,且有些分布在特定地区,小额信贷供给和竞争还远远不足。大部分小额信贷机构不吸收存款,只发放贷款,其系统性风险是有限的。那么这种金融活动是可以由自然人从事。建议进一步降低小额信贷准入的各种标准,如降低对资本金和法人资格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金融设立不同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标准等。
(二)适当放宽小额信贷机构的融资渠道,采用多种方式鼓励小额信贷健康发展
建议国家成立小额信贷批发基金,组成基金会,获得国内外捐赠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对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提供资金融通,确保小额信贷机构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借贷。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的资金来源还可以是政府和社会团体的委托扶贫资金或特定目的资金,也可以是法人组织的委托贷款。此外,由于商业银行在网络、技术设施、资金渠道和融资市场等方面有明显的优势,可以考虑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商业银行为小额信贷机构提供零售和批发贷款,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对现有的各类小额信贷机构,视具体情况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经过调整或改造及完善,符合条件的,允许合法存在并给予金融支持,同时,培育专营小额信贷业务、市场化运作的小额贷款组织。在小额信贷组织之间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小额信贷的经营效率。
(三)放开利率的限制,利率的市场化要与实现其他条件协调进行
贷款利率是借贷者和放款者最关心的问题。只要有合适的利率,低收入和贫困人口就会参与小额信贷,只要有合理的利率,放款者才能维持其一定的经营规模,保持其收支平衡。农户小额信贷的利率是贫困人口能否得到贷款以及农户小额信贷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世界上很多小额信贷项目半途夭折都归因于经营亏损,无法持续发展。要使参与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利率市场化是不可或缺的条件。制定一个较合理的利率水平不仅对于发展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有着重要的意义,还有助于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的扭曲的现状。但同时,必须认识到单一地推进利率市场化并不能解决现有的农村金融市场的问题,利率市场化必须具备诸多前提条件,尤其是宏观经济稳定的背景和对金融机构实施充分及审慎的监管。若只是简单提高利率水平可能会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加剧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的恶化。印尼小额信贷机构运作的成功,与其利率市场化建立在完善的监管和激励前提下是分不开的。若只一味地照搬其模式而不考虑我国的国情和当前的背景,那失败是必然的。这也正是发展中国家许多成功的小额信贷模式不能被普遍复制和推广之原因所在。目前,中国金融机构的监管尚处在不完善阶段,许多法律法规还在出台过程中。面对不成熟的环境,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还有一段路要走,急于求成是不可取的。
(四)建立明确的员工业绩考核、激励、惩罚制度
小额信贷专业性很强,应该大力加强对小额信贷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成功的小额信贷机构都有一套完整的以业绩考核为中心的激励约束机制,业绩水平直接决定着员工的收入层次,从而在员工之间形成较强的相互竞争关系。这些激励约束机制的成功主要基于两点。一是这些国家普遍较小、监管半径短,日常层级监督与跨级巡视监督所形成的密集而交叉的监督体系,具有较强的组织保证作用。二是高度重视商业可持续利益的约束作用。如BRI规定,村银行设立后若18个月内不能盈利,则必须关闭或转移到其他地区;孟加拉乡村银行则强调总部不对新设分行提供资金,新设分行必须一年内即能盈利。
(五)加大监管防止风险
在对小额信贷机构进行鼓励、支持的同时,要规范和扶持好小额信贷试点项目,探索相应的规则和条件,寻求适宜的监管方法,以使我国小额信贷能够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并将其纳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设计中考虑。第一,严格控制小额信贷机构资金规模和经营区域,禁止该类机构跨区域放贷。小额信贷机构一般以村(区)作为服务区域为宜,如果各村(区)相对集中,至多将经营范围扩大到县。第二,把小额信贷机构的金融服务性质和扶贫性质结合起来,控制利率水平,防止变相高利贷行为。第三,圈定受益目标人群,重点针对贫困农户提供贷款,保持可持续发展。第四,对小额信贷机构的付息基金要重点监管,防止变相高息揽储。第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督促小额信贷机构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通过制度和道德约束,降低操作人员的违规风险和操作风险。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通过税收减免或税收返还等政策,保证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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