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范文1

论文摘要:对当前我国建筑领域信用建设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在借鉴以德国和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市场信用体系构建模式的基础上,就如何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提出了一些思路和见解。

0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其重要作用日益体现。但从整体上看,由于建筑市场涉及面广,交易额大,可变因素多,又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造成我国建筑市场目前信用缺失现象还十分普遍。因此需要从系统的角度,多视角、全方位地分析和研究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问题,并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熟市场信用体系构建模式的囤际经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1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概念

所谓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实际上是一套建筑市场综合治理机制,信用体系建设涉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社会信用信息提供机构等,主要包括信用法规、信用制度、信用评级、信用机制等主要内容。它把各种与信用建设有关的力量有机地整合起来,通过激励守信行为,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使信用主体行为的价值取向发生改变,并自觉自愿地从失信向守信转变,共同促进建筑市场的整体信用水平的完善,从而保障建筑市场秩序和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2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1)信用体系建设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力保障;2)信用体系建设能有效规范建筑市场中各责任主体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信用体系建设能有效改善市场中交易各方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

3国外信用体系构建模式的经验借鉴

信用体系的构建模式通常依据征信机构的产生和发展背景来划分,从国际上各个国家信片J体系构建模式类型上看,目前主要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政府主导的社会信用体系模式,即征信机构由政府组织设立,主要由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组成,征信机构和资信评价机构都是非营利性的,由政府统一实施监管;另一种是市场主导的社会信用体系模式,在市场化模式下,不仅具备了较为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和政府监管体系,而且与之相伴形成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方式建立,并依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的征信服务机构(见表1)。

3.1案例一

政府主导型——德国。

1)信用法规建设方面。在德国,诚信原则体现在法律制度中的方方面面,无论从联邦一级的《联邦宪法》《联邦承发包法》《联邦招投标法》等法律,还是州、市一级的如《北莱茵一威斯特法仑州建筑法》中都有对诚信惩罚方面的明确规定。政府通过立法,有效引导和强化市场中各责任主体的诚信意识,优化市场环境。

2)征信机构建设方面。在德国,是政府直接监管下的由国家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审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构建的非营利性的征信体系。由中央银行从各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采集数据,建立全国信贷数据库,直接向各行业有关部门和协会提供业内企业和人员的信用记录,建立诚信档案,并接受联邦内审计部门的监督。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诚信平台,使企业的必要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市场承、发包方在交易过程中的互相选择,有效改善了市场中交易各方信息不对称的现状。

3)信用奖惩、评价机制构建方面。在信用评价方面,德国政府各部门问建立了科学的联动协调机制,以建筑监管为例,由政府建筑管理部门会同财政、税务、工商等各有关部门建立了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招标预选企业名录,对于这些综合实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企业,金融机构优先提供各类授信、贷款以及优质便捷的服务。行业协会也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协会协助政府部门研究制定行业信用标准,负责业内会员的征信和评价工作,通过科学、客观的人才评价机制,使优秀人才得以脱颖而出,使良l生竞争、人尽其才的市场环境得以保障。

3.2案例二

市场主导型——美国。

1)信用法规建设方面。美国有比较完备的涉及信用管理各方面的法律体系,美国正在实施的与信用相关的立法就多达数十项,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规范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体系,构成了一个健康的社会信用环境。

2)征信和资信评价机构建设方面。在市场化模式下,美国信用服务行业经过多年的市场竞争现已形成了少数几个权威性的市场化运作的征信服务机构,如穆迪、标准普尔、惠誉和邓白氏等美国信用中介巨头,能够满足不同行业客户的需求,每天都能发出上百万份信用报告,客户也扩张到整个世界,并且这些企业还具有很强的信用产品的创新能力。信息平台根据市场需要搭建,政府对信用服务市场并不直接干预,主要通过立法方式进行监督和引导。信用体系的建设并没有现成的绝对标准的模式可以照搬,选择何种模式主要取决于国情、历史、市场和信用发达程度等多种因素,因此,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必须立足国情,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运行模式。

4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构建思路

1)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法律制度。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是法制建设,包括信用管理体系运行所需的基础法律、信用市场监管法律及失信行为的惩罚机制等,通过制定政策与立法,在整个建筑市场倡导诚信观念,强化信用意识,引导信用需求,确保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在健全的法律环境中良性运行。

2)构建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完善的诚信信息系统是诚信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建立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要努力确保诚信信息搜集的准确性和适时性,要逐步实现国家、省、市(县)诚信信息的三级互联,稳步推进,最终实现全国联网,构建全国性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诚信信息共享和互认。

3)积极引导建立征信和评估机构,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完善的信用评估机构,规范的信用服务市场是信用体系市场化运作的关键要素,政府应逐步建立对建筑业信用服务机构的准人和资质管理制度,实现对企业基础信息、公共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面收集和评估,推动信用体系运行的市场化进程。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范文2

关键词: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F2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7)08-0056-02

1 前言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进程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尤其在建筑市场,信用缺失问题相当突出,已经成为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建筑市场涉及面广,交易额大,可变因素多,合同关系复杂,交易与生产交织在一起,这些特点决定了更需要建立完备的信用体系。目前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严重扭曲了建筑市场信用关系,导致信用缺失行为的发生。

2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概念

所谓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实际上是一套建筑市场治理机制,它把各种与信用建设有关的力量有机地整合起来,通过激励守信行为、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使信用主体行为的价值取向发生改变,并自觉自愿地从失信向守信转变,共同促进整体建筑市场信用水平的完善和发展,从而保障建筑市场秩序和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建筑市场信用作为行业信用的概念,其信用体系涉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建筑市场行为主体、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社会信用信息提供机构等,包括信用法规、信用制度、信用信息、信用工具等主要内容。

3 我国建筑市场信用缺失分析

3.1我国建筑市场信用缺失现状

我们所说的建筑市场信用问题,实际上是建筑市场各主体的信用问题,因此我国建筑市场失信的表现及影响指的是各建筑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及其影响。

3.1.1业主行为主要体现在合同方面(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和经济方面。一些业主盲目投资,擅自开工,规避招标,拖欠工程款及设计、咨询等费用,违规收费,强行压价或要求垫资承包,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不认真履行业主责任等。在建筑市场交易过程中业主处于有利地位,业主的失信行为不仅影响了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影响了工程建设项目目标的实现,而且造成了建设领域庞大债务链的形成。据统计,截至2006年6月,全国累计拖欠工程款达3366亿元,相当于建筑业年总产值的19.6%。

3.1.2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人,行使建筑市场监管职能。有些地方政府喜欢搞“形象工程”,没有或缺乏资金盲目上马,套国家建设资金。如果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容易引起制度上、环境上的漏洞和动荡。政府失信行为损坏政府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引发了工程建设领域大量的腐败案件。全国检察机关近几年查处的重大经济贿赂案件中,涉及建筑业的占60%以上甚至更高。

3.1.3承包商具有买方与卖方的双重角色,其信用缺失体现在合同信用、经济信用和质量信用三个方面。施工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拖欠供货商材料设备款。承包商在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居于信息有利位置,承包商的失信行为引发了工程质量低劣、安全事故频发。根据质量安全司的统计,2005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1010起、死亡1195人。

3.1.4中介服务机构的失信行为,干扰了建筑市场正常秩序。例如,招标投标机构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规避招标、假招标,泄漏应当保密的有关资料和标底,弄虚作假,失去公正公平性:监理单位不按合同要求严格监督,与承包商、供应商串通作假;造价咨询机构索贿受贿,违规收费:检测机构出虚假报告以及做假帐、出假证明等等,这些失信行为,不但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更加重了市场的无序与混乱。

3.2建筑市场信用缺失原因探究

为妥善解决建筑市场的信用危机,就要了解危机根源所在。目前造成建筑市场信用危机的原因大致归纳如下:

3.2.1信用意识缺乏。在中国,诚实守信始终是几千年传统文化的主流,是备受推崇的美德。但由于特殊的历史进程,我国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直接跨入社会主义社会,信用关系在我国没有充分发育。而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建筑市场主体的往来主要由政府这只“有形之手”调节,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信用观念极度淡化。不讲信用企业照样可以生存发展,坑蒙诈骗仍有一定市场,使得很多企业对于信用关系其生死攸关的重要性体会不深,认识不足。

3.2.2信用管理制度缺乏。目前,国内建筑企业虽然已经开始认识到信用管理的重要性,但是没有采取相关措施,把企业信用管理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大部分企业没有对应收账款加强监管,催收欠款的力度差,信用管理的职能相对薄弱。企业缺乏对客户信用资料的系统管理。许多施工企业有一种错误的指导思想,认为在当今经济条件下能够接到工程就不错了,根本谈不上了解客户的信用程度,更不可能对客户进行信用监控。

3.2.3信用秩序立法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是建立在法律制度基础上的,需要法律和制度作保障。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执法力度不够,缺乏对建筑市场信用秩序的立法,法律在建立建筑市场信用秩序方面没有起到强有力的保障作用。在案件审理上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损害债权人利益。执法成本过高,债务清偿率低,造成“赢了官司也赔钱”现象。市场与社会对企业的外在信用约束机制乏力,实际上构成了对失信行为的反向维护,从而鼓励更多的失信行为。

3.2.4信用保障机制缺乏。社会不能通过市场化手段为建筑企业提供信用增强服务,也不能为信用的履行提供足够的保障措施,即信用担保。

4 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构建

4.1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构建思路

国际经验表明,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必须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因此,明确思路对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只有思路清晰,才能保证信用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

4.1.1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是法律。包括信用管理体系运行所需的基础法律、信用专门法律法规、信用市场监管法规,以及对失信行为的惩罚机制等。保证信用的实现,保障公平、有序、合理的价值交换,保护经济活动中信用主体的正当权益,是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法律的重要职能。所以,我国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首先要通过制定政策与立法,在整个建筑市场倡导诚信观念,强化信用意识,引导信用需求;对守信者予以鼓励与褒奖,让失信者付出高昂代价,名誉扫地,直至绳之以法。其次,国家和建设行政部门

要加大信用立法和法律修订工作的力度,使信用信息的征集、加工、传递和使用有法可依,确保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在健全的法律环境中良性运行。

4.1.2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建立征信体系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只有建立了规范运行的征信体系和高效运转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才能对建筑市场企业和个人执业者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归集、评价、加工并依法和使用,才有可能有效地整合我国目前分散在各个部门领域的信用资源,形成统一、共享的信用信息供给机制,也才能真正建立起整个建筑市场的信用联防机制。

4.1.3合理的体制是一定的经济制度得以发展的重要保障,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健康有序发展只有在科学合理的信用管理体制下才能实现。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泱泱大国建立信用体系,涉及面相当广,链条很长,关系错综复杂,任务十分艰巨。要顺利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尤其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在此体制下确立起一个超越于各个部门、行业和任何个人的具有相当权威和影响力的组织机构,在信用管理体制建设中发展领导、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作用。

4.1.4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是在特定的运作模式下形成的。信用体系建设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运行模式选择得是否合理。虽然世界各主要国家的信用体系运作形成了“美国模式”、“欧洲模式”和“日本模式”等多种模式。信用体系的建设,并没有现成的绝对标准的模式可以照搬,选择何种模式主要取决于国情、历史、市场和信用发达程度等多种因素。因此,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必须立足我国当前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的现实,在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一种适应本国国情的具有特色的运行模式。

根据以上总体思路,并考虑到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内涵,构建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是:信用法律法规体系、现代信用服务体系、信用数据技术支撑体系、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建筑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信用教育体系、执业人员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七个体系一个机制。

4.2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运作模式

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处于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法律体系及市场基础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不同,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企业和执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大多还是由政府部门掌控,而我国信用信息商业化、社会化的法律环境和市场条件还不具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政府主动允当“第一推动力”,打破既得利益的传统格局,形成市场化运作的过程也就极其漫长。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发展的历史经验,但更重要的也是最主要的还是必须充分考虑我国目前的信用状况和基本国情,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发展应该采取“政府主导推动,民间投资为主,市场化运行”的模式。建设行政部门的当务之急,一是协调有关部门开放数据、组织建立统一的数据检索平台,并对信用信息的公开、台法、正当的收集与使用通过立法的形式做出明确界定。二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法律体系,并对一些过时的、不适应信用制度建设的法规特别是保护部门利益的规章要及时予以废止或修订。三是理顺监管体制。建设行政部门、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及公证等多方面配合监督经济主体的信用行为,把信用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4.3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体制选择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范文3

关键词:建筑市场信用档案档案信息

前言

虽然,信用档案信息系统作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平台也已引起全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全国很多省、市、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相继在其网站上开通了信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但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信息处于各自为政状态,缺乏统一的信息管理与平台。目前,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单位有很多,如省、市、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各部门及单位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彼此之间互不联系,相互割裂。这种情况的后果是既造成系统的重复建设,也不利于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整体的评价。正是由于信用管理系统处于分散型的管理状态,对于公布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大多缺乏统一的监管措施和手段,致使一些无效信息长期放在网上,不利于整个信用体系的建设。二是信用信息征集力度不足,内容过于简单陈IEI,查询方式不够灵活。从各地网站的信用档案专栏上公布出的信息来看普遍存在信用信息内容过于简单陈旧、查询不够灵活的问题。一些网站只是将处罚文件加以简单罗列,根本不具有分类查询功能,有查询功能的也只是企业简单信息、往年业绩等,而且数据很长时间没有更新,整体缺乏对处罚记录、履约记录等征信过程中更广泛的信息及时录入和更新。三是缺乏有效的应用已经成为制约信用档案系统建设的瓶颈。目前,很多地区不能将信用档案系统与资质监管、评优评奖等联系起来,致使很多信用档案系统不能发挥作用,很多系统流于形式,成为“鸡肋”,更不能起到奖优罚劣,警醒企业的作用。四是没有通用的数据接口,数据共享性差。现有的一些信用信息系统特别是省、市级的系统虽然具有数据采集功能,但是数据录入完成后就与录入单位没“关系”了,缺少有效的下行机制,直接影响了信息录入单位的积极性,也成为信息更新不及时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于目前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和发展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我认为应在完善机制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要建立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和完善、灵活

信息数据库由于信用管理系统处于分散型的管理状态,各单位对建筑企业处罚项目各不相同,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不一样,为了能使各单位的信息得到共享,这就需要整合各部门现有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一套完整、统一的信息平台,并建立完善而又灵活的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建设是整个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数据库建设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建立统一、完善的企业编码和信息数据库。为了能使建筑企业在信用档案信息系统中具有唯一性,就必须建立独立完备的企业编码和信息数据库,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企业信用情况的整体综合评价。它的建设也是实现整个系统“四个统一”的基础。

2、按类别建立不同的数据库。系统应按不同类别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如按处罚或奖励文件建立信用档案文件数据库,按处罚或奖励的企业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按处罚或奖励的建筑市场的执业资格人员(注册建造师等各类注册人员)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等。只有按类别建立详尽的数据库才能使信用档案信息系统提供完备的各类信用信息。

3、各个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应尽量的格式化、规范化。基础数据库应按一定的格式和规范加以建设,应具有一定的通用性,也是将来数据共享的基础。目前,可参照建设部((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基本标准分别建立建设单位以及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等企业不良行为数据库,并以此为蓝本建立企业获奖情况数据库和个人信用情况数据库。

二、要配合建设部对监管主体与职责的要求建立多用户、多部门、分级别的权限管理模式

由于信用记录的录入分属不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了使公布出去的信用信息做到及时、完整、真实,必须建立完善的用户及权限管理系统。系统应根据不同部门建立相应的用户并赋予一定的权限。如对下属单位只具有信息的输入、上传、修改和删除本部门信息的权限,而上级主管部门有对记录真实性进行核查并最终决定是否的权限。通过建立多用户、多部门、分级别的权限管理模式可以减少或杜绝一些不实信息的,也可避免本部门信用信息被其它人员篡改,进而有效建立起信用的责任机制。

三、要建立灵活有效的浏览和查询系统

信用档案信息系统能否被有效利用的关键就是看其是否具有一套灵活有效的浏览和查询系统。浏览和查询系统应分别满足建设系统内部查询和对社会公众浏览查询功能。内部查询主要是对信用档案的利用情况加以查询,如信用评价情况等。对社会公众浏览查询应满足以下几个功能:

1、诚信行为记录公布。根据建市[2005)138号文的要求,诚信行为记录实行公布制度,这就要求系统按照文件要求建设一套完善的记录公布模块。:

2、信用信息分类查询。系统应具有按不同类别,如大的方面按企业、个人、文件等查询,细部按企业名称、企业类别、所属地区、文件编号、处罚(奖励)单位、处罚(奖励)时间、有效性等的查询功能。

四、要扩大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应用范围,使其日常化、制度化

信息平台的建设要充分发挥现有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业务监管体系的联动作用,并依托有形建筑市场建立完善的录入制度,不断扩充自身功能,扩展应用范围,要与招标投标、资质监管、市场稽查、评优评奖等相结合,逐步实现信用评价、自动评分等功能。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范文4

一、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评价有效机制

1、严格贯彻执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强化对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检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企业的信用管理。重点加大对企业的资质、市场行为及质量安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将检查结果依照评分标准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动态评价,定期对社会信用评价信息。

2、以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强信用评价结果的管理及运用。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市场准入清出、招投标评分、差别化管理、评优评先和扶优扶强的重要依据,并及时将企业信用情况上报市住建委或外地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形成企业信用管理全覆盖,以此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促使企业诚信守法。

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整顿力度

3、以规范市场为主线,扎实开展“建筑市场整顿规范年”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严格执行当文,加大巡查力度和频度,严厉查处违反规定无证施工或未批先建的行为;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当文件,强化监管机构责任落实和日常市场行为巡查,加大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责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专项整治出借资质、施工企业不履责等突出问题;四是加强劳务分包管理。

4、以工程招投标为龙头,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能。一是严格实行招标文件备案管理,规范肢解发包行为,规范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及合同的主要条款。二是继续加强对商品房开发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凡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请有资质的招标机构组织招标,必须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拦标价,招标文件和拦标价应办理备案手续。

5、全面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一是继续做好合同备案、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二是逐步参与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计价监管,对招投标前预算清单的编制和竣工后工程结算的编制进行程序性审查。三是搞好价格信息的采集工作。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在市造价信息品种目录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补充编制我市包括市政工程材料价格在内的信息。由本市建筑材料生产厂家提供材料出厂价格,编制厂家提供的地材价格信息,并录入我市推广的节能建筑材料和其它建筑产品或材料等。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行安全程序化管理

6、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严格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分解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重大安全隐患督办等管理制度,督促建设单位、施工、监理等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事故责任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7、进一步强化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重大安全隐患企业负责人现场督办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消除。

8、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建立我市重大危险源评审专家库,落实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加强高大模板方案编制及审核、专家论证等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治理。

9、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水平,把安全标准化作为质量验收的前置条件,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

四、以质量安全为核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10、调整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实施“项目到组、责任到人”的监管模式。完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评价和建筑节能验收,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监管,尤其是加强对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一是开展对结构用建筑材料、楼板厚度等结构实体质量的专项整治。二是积极支持和督促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的办理,使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合法运作,从而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三是抓好检测服务工作。

11、引导企业创建精品工程,提升工程质量。一是加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力度,将分户验收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加强对施工现场墙体材料使用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监督参建各方履行质量责任,严肃查处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责任单位。

12、加强装饰装修管理,倡导低碳、环保、绿色装修。一是加强住宅小区室内装修管理,出台相关文件并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对公建二次装饰的督办力度。三是加强装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13、继续加强质量创优活动,完善创优方案。将工程质量精品创建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引导企业积极创优。鼓励建筑业企业积极申报市级及以上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不断提高我市建筑行业科技运用水平。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范文5

以行业自律为基础的行业管理是为了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利益关系,维护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和正当利益,促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简称中建金协)联合相关协会制定了《建筑门窗企业行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其目的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协助各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建筑门窗的行业管理,通过建立行业企业信息、行业企业诚信记录档案,实施建筑门窗企业行业资格登记,引导会员企业建立良好的生产经营体系,促进建筑门窗产品生产、安装质量的提高,给建筑门窗产品用户提供选择参考,促进建筑门窗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门窗企业行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内容从建立行业自律管理的组织、企业基础信息档案建立方式及有效甄别,实现对会员企业的行业动态监督与管理,完善企业生产经营诚信记录,最终实现会员企业的行业诚信评价和信用管理,从而规范会员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的市场行为,自觉提高产品生产和安装质量,规范市场行为,让产品需求方找到所需要的产品,建立公正、公平和有序的行业市场。

中建金协联合相关协会组织行业专家编制《建筑门窗招投标实施细则》和《建筑门窗采购、施工合同范本》等标准,作为资格管理的一部分,规范市场、业主、企业的市场行为,改变建筑门窗行业市场经营无据可依的现状,从为行业提供针对建筑门窗特点的指导标准,规避业主方和企业方的市场风险,做到规范市场。

根据人社部2015年7月修订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编制完成国家职业资格规划,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相适应的职业资格框架体系的指导意见,主管部门委托中建金协组织编制《建筑门窗企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培训标准》,编制标准的培训教材,为建筑门窗企业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提供系统的培训、继续教育和职业诚信监督,逐步提升建筑门窗行业产业工人技术能力和职业素养,从而提高建筑门窗行业生产和安装的质量,技术工人资格为全国统一标准,从而使建筑门窗行业技术工人稳定有序流动,提高技术工人素养持续性的提高。

按照行业管理的需要,依照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刚要(2014-2020)》,根据《建筑门窗企业行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中建金协启动《建筑门窗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和《建筑门窗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的起草制定,逐步实现对与建筑门窗行业相关的建筑门窗使用的房地产企业、施工企业、建筑门窗生产企业、建筑门窗分销企业以及与企业相关的材料供应商等形成有效的信用评价和管理,保护好守法经营的企业,建立“良币驱逐劣币,失信惩戒”的市场规则。

依据中建金协联合相关协会制定的一系列行业规范及有关配套文件,建筑门窗行业资格登记工作开展以来,已经有1200多家会员企业获取行业资格,同时建筑门窗行业资格已经在山东、江苏、浙江、吉林和辽宁等省推广使用。本资格为业主方在招标过程中对企业的能力进行有效的评价,已经取得一定的效果。中建金协为使行业资格在市场中有序应用,联合相关协会对获取行业资格的会员企业开展动态监督与监督工作,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行为,加强企业和业主方市场诚信记录的登记,使会员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行约行规,规避市场风险,健康发展。

建筑门窗行业资格工作,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开展,中建金协本着行业资格共同维护的原则,与建筑门窗行业有关的相关社会组织共同推广,同时本着信息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行业资格得登记和信息查询信息平台,行业资格企业以及企业的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资格信息,开放资格有关信息的查询和使用,强化社会监督。

中建金协联合相关协会通过制定一系列标准、管理办法和措施,开展行业登记工作,进行建筑门窗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使全国门窗企业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按统一的市场规则公平的竞争。此项工作会逐渐覆盖到整个建筑门窗行业的所有相关方。目前中建金协已经建立起行业资格管理系统平台,建立行之有效的行业企业数据库,结合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诚信记录,为建筑门窗行业提供准确有效地诚信数据支持,建立起有准确动态诚信数据基础支撑的,适合建筑门窗行业特点的信用体系。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范文6

【公司诚信承诺书模板一】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本企业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照章纳税,遵守财务制度和税务制度。

二、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做好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四、以人为本,善待员工,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以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四德工程建设。

五、积极参与本行业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六、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公司诚信承诺书模板二】

一、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

二、严格遵守《ХХХ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坚决杜绝严重不良行为。

三、如违反规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严重不良行为的,自愿按《ХХХ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接受相应的惩戒处理。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公司诚信承诺书模板三】

为贯彻落实xxxx有限公司的xxxxx的质量方针和xxxxxx的环境方针,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和谐发展、信守合同、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做出如下诚信承诺:

1.提高诚信经营意识。我公司将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树立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做诚信守法的企业。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和相关法律;坚持自主创新,拒绝生产及接受委托生产和经营侵权产品。

3.坚决杜绝伪劣产品 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参考模板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参考模板。我公司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生产和经营,保证生产和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不生产和经营伪劣产品,杜绝以次充好,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档次。

4.加强企业自律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我公司自觉接受社会、(党员公开承诺书)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规范合同,公平交易企业诚信经营。我公司积极参与本行业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重合同,守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