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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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响应级别

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范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区医学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分级

3.2应急响应措施

3.3应急处置

3.4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

3.5信息报告和

3.6应急响应终止

4.善后工作

5.应急保障

5.1人员保障

5.2物资储备

6.监督管理

6.1宣传、培训与演练

6.2奖惩与责任

7.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实施

 

 

长沙市天心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障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长沙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沙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所需要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强化责任;依法规范、及时反应,平战结合、常备不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区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设立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区人民政府成立天心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医学救援指挥部”),由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

区医学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由区卫生健康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指挥调度组、医疗急救组、物资保障组、信息管理组、专家咨询组、疾控与卫监组。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区医学救援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指挥全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处置工作;实施并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落实本预案;指导、监督各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应急工作。

2.2.2区医学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区医学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评估、报告、相关信息;在区医学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全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提出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开展应急演练、调查评估、信息、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2.3指挥调度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必要时协调市120急救中心给予急救支援。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协调全区各医疗急救机构及相关网点医院,参与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治工作。确有需要时,由区应急局协调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救援期间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2.2.4医疗急救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以区级医疗机构为主体,协调在区省部级医院、市级医院共同参与组成,负责组建综合性或专业性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队伍。在省职业病防治机构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参与救援的医疗机构共同协作完成危险化学品中毒、辐射危害等特殊领域的医疗救治。

2.2.5物资保障组: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所需物资、药品、经费等保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应急物资的储备、调度和后续供应。

2.2.6信息管理组: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每日报告伤员救治进展,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2.2.7专家咨询组: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以区级医疗机构为主体,邀请在区省部级、市级医院及区级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学专家、疾控专家组成,对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建议、技术指导支持,参与制定、修订、评估救援预案和技术方案。

2.2.8疾控与卫监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根据情况开展卫生学调查评估、卫生监督执法,防止造成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3区医学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组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新闻工作;协调媒体的宣传报道。

区委网信办: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舆情监测处置和重要信息网上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按权限负责审批紧急医学救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助制定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协调有关应急物资的储备、调度和后续供应;协调各相关企业为紧急医学救援提供应急通讯保障;协调各相关企业为紧急医学救援提供应急电力保障。

区民政局:负责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协助做好社会捐助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经费保障和监管;具体的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需紧急医学救援时,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紧急医学救援经费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区财政负责安排应由区人民政府承担的紧急医学救援经费。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做好紧急医学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的组织。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建立紧急医学救援指挥平台,请求市120急救转运系统进行力量增援,完善现代化通讯指挥系统、信息网络平台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通;协调和组织安排辖区内各部属省属医院、市级医院参与我区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建立综合性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队伍,对应急处置队伍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和专家资料库,并根据需要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负责配备现场应急处理所需的车辆、紧急医学救援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并及时更新补充,提出储备计划建议,建立设施设备信息数据库。

区应急局:指导全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管理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参与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参与重、特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药品、医疗器械设备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调度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治安秩序,紧急情况下对现场实行管制。

区交警大队:紧急情况下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紧急救援绿色通道。

各街道办事处: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防范、处置、应对工作。

3.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紧急医学救援响应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3.1.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响应:

(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事件。

(2)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事件。

3.1.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响应:

(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事件。

(2)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事件。

3.1.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响应:

(1)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事件。

(2)跨市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3)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

3.1.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响应:

(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

(2)需要国务院在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事件。

(3)跨省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4)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突发事件。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应急响应措施

3.2.1Ⅳ级响应

(1)区医学救援指挥机构接到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的相关报告或指示后,立即启动紧急医学救援Ⅳ级响应,组织开展现场处置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及时向市医学救援指挥部报告。

(2)必要时报请市医学救援指挥部给予协调、支持,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指导。

3.2.2Ⅲ级响应、Ⅱ级响应和Ⅰ级响应

(1)区医学救援指挥部接到相关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报告,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请求启动Ⅲ级响应、Ⅱ级响应和Ⅰ级响应。

(2)当上级决定启动紧急医学救援Ⅲ级响应、Ⅱ级响应或Ⅰ级响应后,在上级紧急医学救援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做好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在启动较高级别应急响应时,较低级别应急响应同时启动。

3.3应急处置

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应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学救援工作。在实施医学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区应急指挥机构可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紧急医学救援指挥部,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学救援指挥工作。主要或分管负责人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学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并根据事件的级别、性质和上报要求等,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提出医学救援建议。

3.3.1现场评估与抢救

到达现场的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心要时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护点。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和方法迅速对伤病员进行评估分类,分别用绿、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分级、分区处理措施。

3.3.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满足基本生命需要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迅速有针对性转往有关医疗机构。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报医学救援指挥机构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须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医学救援指挥机构指定的地点转送。

(6)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3.4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

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医学救援指挥机构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估、卫生监督执法,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3.5信息报告和

各医疗卫生机构在迅速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及疫病等情况按要求逐级报告至区医学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每日按要求逐级向区医学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伤病员及其医疗救治进展和疫病等情况,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区医学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医学救援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3.6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事件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有权机关批准,医学救援指挥部可宣布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4.善后工作

紧急医学救援应急响应结束不是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工作结束,而是伤病员的救治进入常态化阶段;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医疗管理应区别于正常住院病人的住院管理,对危重病人的治疗进展情况实行24小时报告制。

5.应急保障

5.1人员保障

区卫生健康局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协调、高效运转”的原则,加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队伍,制定各种紧急医学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5.2物资储备

区卫生健康局及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队伍装备及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做好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6.监督管理

6.1宣传、培训与演练

区卫生健康局要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依程序确定本辖区一所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作为应急医疗救治队伍的培训基地,承担各级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

6.2奖惩与责任

对在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范文2

关键词:建设项目;项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动态循环模式

一、前言

工程建设部门是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生产部门,由于它具有生产流动性、施工多样性、综合协调性和劳动密集性等特征,所以一直是风险、威胁和危险很大的行业。近年来,有关建筑企业的重大、特大恶性事故频发,严重制约了建筑业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影响了建筑业的声誉和可持续发展,建筑企业必须重视和加强应急管理。

二、项目应急管理的概念

1.项目应急管理描述。突发事件(Emergency)是对出乎意料之外突然发生的、具有很大破坏性的事件的总称。

项目突发事件(ProieotEmergency)就是在项目实施中未预料其发生且未做准备的,要求迅速做出决策的紧急事件及灾害事故。

应急管理(EmergencyManagement)是一门应用科学、技术、计划以及管理于一体的学科,处理可能导致重大伤亡、财产损失或扰乱社会生活的一些极端事件。

项目应急管理(ProjectEmergencyManagement)是指针对项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2.突发事件的分类。识别突发事件是应急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区别于不同突发事件的特点,对突发事件进行明确的分类,才能很好的识别和检测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产生的起因可分为:技术上的突发事件,主要体现在技术上的错误,缺陷导致的危害;自然上突发事件,主要是自然外界环境突发性影响,如气候的变更、地震等;政治上的突发事件主要是由政治系统、战争及公共事业政策等;社会上的突发事件是由于社会各方利益集团引起,如环保组织的抗议等;组织上的突发事件,是由于组织内部结构、性质带来的,如工作人员不同的民俗、文化造成的冲突。

三、项目应急管理动态过程分析

1.项目应急管理动态模式。针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本身的复杂性、多阶段性,将项目进行的全过程(项目定义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运营维护阶段)实行动态管理,将应急管理化分为:检测、确认、决策、执行、反馈、恢复和评价七个阶段,由这七个阶段的相互关联和逻辑性组建了动态突发事件管理模式,这个模式对建筑工程整个全过程和全过程的每一个阶段均实行动态管理。(1)检测。对突发事件的迅速反应依赖于早期对它的检测,通过监控潜在风险、获取有关信息来完成的。在工程项目的任一阶段内,都应对本阶段和该阶段前遗留下来的所有潜在隐患进行检测。检测的内容从纵向来说,包括工程过去的、现状的研究以及未来的预测;从横向来说,涉及到和工程直接相关的利益团体,间接相关的外部集团以及政策变化等。(2)确认。如果检测出问题就须进入确认阶段,这个阶段的任务是分析、研究问题的性质和条件,并建立问题分析报告。若发现问题不足以伤害工程目标,返回到检测阶段。(3)决策。经过确认突发事件的存在,为了转化或遏止它的发生,就应建立一套应急方案。决策的挑战性在于突发事件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这就意味着不可避免地影响工程的多目标系统。当目标之间发生冲突时,选择以目标优先级的选择方案。通过对突发事件的诊断,判断它的级别,决定了决策权应由哪个层次管理人员做出。突发事件若是由外部重大事件引起或重要性极高,应由汇集的主要领导做出;若是现场发生的局部隐患,通过检测和确认后,应及时将其化解或缩小化。(4)执行。在解决应急方案的执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信息系统,分清各方责任和风险,同时考虑其他方面可能介入的阻力,进行有效地实施。(5)反馈。执行阶段同样伴随着反馈,此时不但应当及时得到执行的反馈信息,还应对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新变化进行信息收集,研究潜在的变动。若有新的问题应重新进入到检测阶段。反馈回来的内容都是十分宝贵的,它将决策阶段预测不到的问题全部表现出来。(6)恢复。灾难性的突发事件往往造成对项目人际关系及物质上的伤害,对这种伤害必须进行弥补和修复,尽快使组织和项目回到正常的轨道上。(7)评价。突发事件为人们提供了深远意义的学习机会,它可以展现出组织内的弱点,而这些弱点恰好是在常规情况下不易显露出来的。从这点说,它可以抛弃那些可能永远植根于组织内的、会引起突发事件的行为和过程,提高组织的效率,同时为以后应急管理提供宝贵经验。

2.影响应急管理过程的重要因素。影响应急管理过程的四个重要因素分别为战略管理、企业文化、应急管理组织以及组织行动。战略管理不但涉及企业与环境的关系,而且还通过渗透组织运作的各个层面,从根本上影响应急管理的效果;企业文化既是被突发事件影响的对象又是应对的基础;应急管理组织是重要的执行力量。战略管理、企业文化和应急管理组织三者结成网络,共同决定组织行动的实施。

四、项目应急管理系统的建立

1.项目应急管理系统的组成。项目应急管理系统包括预警系统、识别系统、实施系统以及评估系统。首先要建立应急预警系统,就是对潜在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预测和预控,争取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当面临无明显预兆的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等)以及预控失败无法避免的项目突发事件时,就要启动识别系统,分析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级别,调动系统资源,拟定处理方案,并对方案的可实施性进行评估,选定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实施系统标准和要求,根据新的情况不断修订计划,灵活应对。评估系统旨在对突发事件进行总结评价,不断完善系统资源,提高项目突发事件预防能力和突发事件管理水平。

2.应急预警系统的建立及措施。建立应急预警系统,即预防和消除危机源。危机源是指有可能导致突发事件最终出现的事件。它有可能是人为的,也有可能不是人为的。比如回填土有机质含量过高,某批材料未按时到货,脚手架存在质量问题或搭设不符合要求,突然性自然灾害等都可能导致项目目标的实现产生困难,从而都属于危机源。应急预防必须从这一阶段就开始,加强对人为危机源的防止、发现和处理,加强对各种非人为危机源(自然灾害)的预测。

正确识别突发事件需要建立在项目的目标描述和环境分析的基础上,因而在战略制定阶段就要对项目的内外环境进行SWOT分析,即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机会(Opportunities)和威胁(Threats)分析,找出项目内部的优劣势以及外部环境给项目带来的机会和威胁,在此基础上对项目可能存在突发事件的领域进行分析,分析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会给项目带来的严重后果。根据这些分析结果,项目管理者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资源状况,针对各类威胁及其影响程度制定出若干个相应的应急处理备选方案。

3.应急管理组织的实施对策。在系统资源中,应急管理组织是重要的人力资源,因而应急管理组织平时要进行应急模拟训练,并加强培训员工的应急意识,学会识别项目潜在突发事件。处理突发事件的关键在于首先尽量控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应及时启动应变方案。应变方案是平时根据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方案。如发生爆炸等事故后人员如何撤离,资金周转困难后通过什么渠道可以解决,如何应付新闻媒体等等。

在突发事件爆发之初,应急管理组织要与专家接触,通过头脑风暴、专家论证等方法找出问题症结所在,与预测情况相比较,从而对症下药,制定出企业应对措施,做到详尽果断。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管理组织要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注重各部门的协调,并做好对外宣传与形象塑造工作,注意新情况的发生与对策应变。紧急消除后,应急管理组织还要负责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以提高项目应急管理水平。

4.组织行动的沟通任务。组织行动的首要任务是要明确沟通对象,主要包括:被突发事件所影响的群体和组织、影响项目实施的单位、被卷入到突发事件里的群众或组织、必须被告知的群众和组织等。必须重视沟通渠道的建设,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包括确定沟通媒介和沟通主体以及保证沟通渠道的连续性和畅通性。应急管理组织平时就要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指定各部门的沟通负责人,以确保突发事件信息能够快速到达相关部门,从而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当面临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沟通计划,明确传播所需要的媒介,明确媒介传播的对象,抢占信息源,避免媒介传播中错误信息的。突发事件过后,要与广大公众全面沟通,针对企业形象的受损程度开展相应公关活动,以最大程度减少危机对项目声誉的破坏.恢复正常状态的公关活动。另外,企业平时应注意累积项目沟通资源,与公众和媒体建立良好关系,要在平时资助一些公益活动,积极建构公益形象,在客户和社会大众以及政府中树立正面的形象,以便项目发生突发事件时取得公众同情和支持,占据有利地位。

5.树立项目全员危机意识。该系统高效运作的前提是要求企业树立全员危机意识,实现全员高度自治。通过树立全员危机意识,可以让项目每一位员工都参与到应急管理过程中,加强员工的主动性。这种危机意识在员工心中形成一种定势,就能构成一种响应机制,一旦企业发现应急信号,就能快速反应。

五、结束语

现代工程建设项目面对高度不确定的内外环境,项目应急管理对于企业实现长期稳定发展也愈发显得重要,然而我国大部分建筑企业都投有建立自己的应急管理系统,因此如何针对项目自身特点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系统仍然是建筑企业要面临的难题。本文通过分析应急管理的动态循环过程,并在此基础上初步提出了项目应急管理系统方案,为项目应急管理系统设计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也为项目应急管理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陈熙春.正确应对突发事件和危机.当代行政,2003,(9):18-20.

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范文3

各部门及车间: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公司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公司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维护公司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与依据

为构建我公司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范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和确保公司的稳定,保障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依据宪法、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及分类分级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对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包括:

1、谩骂,侮辱性语言;

2、堵门,拦车,毁坏公司财务;

3、打架,斗殴,寻性滋事,人身伤害等。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重大事件(I级)、较大事件(II级)、一般事件(III级)。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协同应对。在公司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动员和发挥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依靠公司全体员工的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快速反应、及时控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要把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控制在公司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二、信息传递

公司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相关部门在紧急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向公司老总反映真实情况。根据级别轻重,公司及时下达处置意见,启动相应预案。

三、应急处置

1、突发事件划分为三个等级:

(1)重大事件(I级):聚集事件失控,公司附近出现十人以上聚集,或出现持械人员;以及视情需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

(2)较大事件(II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公司附近出现四至十人聚集;以及视情需要作为II级对待的事件。

(3)一般事件(III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公司出现三人以内聚集;以及视情需要作为III级对待的事件。

2、应急响应

(1)一般事件(III级)的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出现一般事件后,必须由源头部门牵头负责处置,其他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到场协助。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的详细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2)较大事件(II级)的处置: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由公司副总负责指挥,全体机关后勤人员和车间主任必须到场。

(3)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立刻启动应急预警,严格门卫管理,由总经理统一指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到场。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公司应及时研究对策,化解矛盾,采取撒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4)为了保护公司生命、财产安全,公司将从相关部门和车间班组选拔精干人员组建护厂队,专司业余护厂职责。应急预案启动时,护厂队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本预案要求,公司突发事件知情者有义务在知情后的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公司领导或相关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

四、附则

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范文4

20xx年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20xx〕10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本省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备案、演练、评估、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其具体分类和内容依据〔20xx〕101号文件确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负责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具体指导、监督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修订、宣传、培训等实施工作。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本行业的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本行业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七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一)成立编写小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成立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技术专家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应由预案编制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二)做好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分析事件的危害因素以及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衍生、次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消除隐患的措施。

(三)掌握应急资源。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本地区、本单位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以及上级和相邻地区可请求支援的应急资源状况,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应当遵照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二)切合实际。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全面分析应急资源需求与现状,充分考虑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符合自身特点。

(三)协调一致。加强与应急预案涉及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与上级预案和同一层面已出台的相关应急预案做到衔接协调、表述一致。

(四)简明易行。明确谁来做、何时做、做什么、怎么做、使用什么资源做等具体内容,做到响应分级合理、应对程序明晰、处置措施具体。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突发事件应对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成员单位、工作组、专家组、现场指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等。

(三)预防与监测预警。包括风险隐患排查、监测、突发事件的预警分级标准及响应、预警信息或解除程序等。

(四)处置措施。包括信息报告与、先期处置、启动应急响应、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等。

(五)恢复重建。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保障措施。包括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资金、通信、交通、技术保障等。

(七)日常管理与责任奖惩。包括应急预案培训、宣传、演练及责任、奖惩等内容。

(八)附则。包括预案解释、生效时间、名词术语解释等。

(九)附件。包括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应急处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等。

乡镇(街道)的应急预案,以及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突出可操作性和现场处置的特点。

第十条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应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并书面征求与预案相关的部门、单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同时注重从突发事件案例、处置工作总结和应急演练评估材料中吸取经验,切实提高预案质量。

第三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编制工作说明、各有关单位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对预案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事项:

(一)合法合规性;

(二)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情况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协调情况;

(三)主体内容的完备情况;

(四)责任分工的明确情况;

(五)预警和应急响应级别划分的合理性;

(六)应对措施的可行性等。

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评审。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后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单位备案。

(一)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村(居)民委员会应急预案,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五)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接受应急预案备案的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审查,备案审查与预案审核的内容和方法基本一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应急预案审批单位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应急演练按组织形式可分为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等;按内容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等;按目的与作用可分为检验性演练、示范性演练和研究性演练等。应急演练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跨地区跨行业、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整体协同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应急演练的频次、规模、形式和演练内容、时间、地点等。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演练主办单位应当在上年年底前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办上报。

第十八条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

洪涝、山洪泥石流、滑坡、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演练评估可委托第三方进行。

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参加演练的相关单位应当采取修订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物资装备等措施及时改进完善。

第五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时效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规范管理。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进行1次评估。

第二十一条总体应急预案应当适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应对或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六章培训和宣传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编制工作指南、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及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定期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基层组织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普及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七章考核与保障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预案规划、编制、评估、修订、演练、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应急管理方面考核内容。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确定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具体工作,并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第八章附 则

第二十八条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范文5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场所、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重点基础设施的突发事件,迅速采取正确和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文化旅游体育部门管理的公共文体旅游场所和在公共文体旅游场所举办或经文化旅游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重点基础设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一)本预案所指公共文体旅游场所,是指全去文化旅游体育部门直接管理的,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文化馆、文博馆、文保单位、文艺演出场所、体育场馆等公共文体设施,以及独立经营的各种文化体育旅游经营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按照行业管理要求,承担监管责任。

(二)本预案所指文体活动是在公共文化场所举办或经文化旅游体育局审批的在公共场所或相关场所举办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演出活动、体育赛事、展览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文化经营活动。

(三)本预案所指公共文体旅游场所、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重点基础设施的突发事件包括:建筑物发生火灾或坍塌,经营场所发生人员伤亡,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拥挤踩踏,交通意外、游客滞留等事故灾难。

三、指挥体系

(一)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是公共文体旅游场所、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重点基础设施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成立的、负责事件处置的决策领导机构。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设立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担任,分管安全生产局领导任副总指挥,局各股室负责人和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下设局应急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应急办统筹协调,局相关职能股室、事业单位配合。

1.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工作指导方针,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市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2.相关职能股室的工作

(1)法制和市场管理股在分管副局长的领导下牵头负责研究处置营业性演出活动中突发事件和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等经营场所的突发事件。

(2)局文化艺术股牵头负责研究处置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文博馆和文物博物系统以及社会群众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大型节庆公益性演出展览活动中的突发事件。

(3)局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股牵头负责研究处置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重点基础设施突发事件

(4)局旅游股负责研究处置县内旅游突发事件。

(5)局群众体育及竞技股牵头负责研究处置体育运动场馆、体育赛事活动中及县体彩点的突发事件。

(6)局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理中的政治思想工作与后勤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7)其它事业单位、股室配合相关职能股室做好配合工作。

(二)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是应急指挥部在处置突发事件现场成立的临时指挥机构,在属地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应急措施的信息沟通、相关组织协调与具体执行工作。

(三)专家组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按照有关要求,在处置突发事件时组建应急专家队伍。

四、应急救援

(一)专业救援队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各单位、有关广播电视单位应组建公共文化场所、文化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重点基础设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二)应急救援小组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分管负责业务和联系单位的局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职能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

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副组长以上领导带队,办公室牵头,会相关对口职能股室前往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五、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指标

应急突发事件按如下执行: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I级):

(1)在文体旅游市场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活动中、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导致或者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因不服从文体旅游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而造成,一次参与人数达到3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2.重大突发事件(II级):

(1)在文体旅游市场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活动中、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或者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因不服从文体旅游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而造成,一次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3)以暴力、恐吓、胁迫等方式阻挠文体旅游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

3.较大突发事件(III级):

(1)在文体旅游市场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活动中、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或者可能导致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因不服从文体旅游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而造成,一次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3)以暴力、恐吓、胁迫等方式阻挠文体旅游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

(4)文体旅游市场经营、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信息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传播,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4.突发事件(IV级):

(1)在文体旅游市场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活动中、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或者可能导致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因不服从文体旅游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而造成,一次参与人数在3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3)以暴力、恐吓、胁迫等方式阻挠文体旅游市场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导致1人以上重伤或者3人以上轻伤的;

(4)文化产品或者服务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文体旅游市场经营、行政管理或者综合行政执法信息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传播,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在本辖区内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其他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突发事件。

(二)预警响应

1.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配合立即启动本预案,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将事件的情况在1小时内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局。

2.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配合启动本预案,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将事件的情况在1小时内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局。

3.I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我局配合启动本预案,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将事件的情况在2小时内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局。

4.IV级突发事件发生后,我局启动本预案,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将事件的情况在3小时内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局。

六、应急指挥

(一)信息报告

1.基本原则

(1)迅速。各牵头单位接报后应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3小时。局应急指挥部接报信息并核准后,应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报告。

(2)真实。报送信息应客观、真实、准确。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切实防止片面性,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报送形式

(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各单位负责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局应急指挥部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等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或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二)先期处置

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后,局应急救援小组应按照工作职责迅速到达指定工作岗位,根据发生紧急突发事件的情况,做出应急反应。在处置各种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中,应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抢救人民生命财产作为首要的工作原则,及时报警,组织救援,努力把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

(三)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政府或乡(镇)街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应急办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建议,并组建应急救援小组。

(四)现场指挥协调

我局各有关单位应主动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险,并随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局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局应急救援小组领导成员要及时到达突发现场开展指挥协调,并指导相关股室及相关事业单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五)应急联动

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后,我局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应急办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紧急疏散群众,组织现场救援。出现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拨打医疗救护中心电话,在医疗卫生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医疗部门救助伤员。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质保障

要建立公共文体旅游场所、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重点基础设施突发事件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

(三)人员保障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及各所属单位、有关广播电视单位应组建公共文体旅游场所、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重点基础设施突发事件的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四)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公共文体旅游场所、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重点基础设施突发事件预案的宣传普及工作,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依靠广大群众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加强对公共文体旅游场所、文体活动和涉及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重点基础设施人员消防、卫生、治安等相关业务方面的知识技术培训;积极组织突发事件预备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定期进行公共文体旅游场所、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重点基础设施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八、善后恢复

(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及各所属单位、相关广播电视单位应协助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协助开展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各牵头单位应起草情况说明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经局应急指挥部研究后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局报告。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提出修改或补充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

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范文6

【关键词】 金清新闸 防汛预案 编制策略

金清新闸工程地处温黄平原金清水系主要出海口,位于路桥区金清镇剑门港村,是一座以排涝为主,御咸蓄淡,并兼有通航功能的大型水闸,为省级重点工程,是温黄平原防洪排涝的重要骨干工程之一,对减轻温黄平原金清水系辖区内的洪涝、旱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当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水闸主体工程由排涝闸、上游新引河,引河公路桥、老港道拓浚、老港道堵坝五个部分组成。金清新闸于1991年5月28日动工,1995年4月12日试运行,1998年7月8日竣工验收投入正式运行,历时17年多。全闸10孔,分成8个排涝孔(每孔孔宽8m)和2个通航兼排涝孔(每孔孔宽10m,闸室总宽102.8m)净泄流量84m,通航标准为500t级,最大泄流量1446m3/s,总投资1.4亿元。

根据《水利水电枢纽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的规定,金清新闸工程的主体工程水闸设计最大流量介于5000-10000m3之间,防护对象属建制镇,设计浇灌面积为94万亩,重要性为中等,新闸设计排涝标准按十年一遇一三日暴雨310mm四日排出设计,最大泄量为1446m’/s;设计挡潮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50年一遇;确定金清新闸为大(2)型Ⅱ等工程,件建筑物级别中主要建筑物2级,次要建筑物3级。

1 预案编制依据和原则

为提高金清新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序、高效与科学地做好新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防洪抢险调度和险情抢护工作,力保新闸工程安全,最大程度地保障新闸上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和减轻灾害的损失。

1.1 预案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台州市防汛防台防旱总体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编制依据。

1.2 预案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第一”原则,体现风险管理理念,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损失,特别是生命损失,保障公共安全。(2)贯彻“以防为主、防避结合”原则,通过对新闸可能突发事件的深入分析,事先制定减少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对策。(3)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原则,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职责与责任追究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反应敏捷、运作高效。(4)突出“可操作性”原则,预案以文字和图表形式表达,形成书面文件。(5)力求“协调一致”原则,预案应和本地区、本部门其它相关预案相协调。(6)实行“动态管理”原则,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而适时修订,不断补充完善。

2 应急组织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构成

金清新闸管理局是金清新闸的管理单位,管理局成立金清新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分别为监测与巡查组、预警组、调度组、抢险组、信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突发安全事件有关信息的上报对象:温岭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台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指令下达部门:台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预警信息部门:

(1)温岭市、路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面向全区、全市范围,重点向新闸上游沿岸乡镇;(2)金清新闸管理局,面向金清新闸管理和保护范围,以及金清新闸管理局全体人员。

2.2 应急工作组职责

金清新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密切关注枢纽工程险情、汛情监测信息,及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确保及时传达枢纽工程险情、汛情信息;(2)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或者新闸自身抢险需要,宣布启动《金清新闸安全应急预案》。(3)根据工程险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启动《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温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路桥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各组的抢险工作;(5)负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险情,领导并协调抢险和救护工作;(6)负责工程补强加固、隐患整治等后期处理工作。

下设六个工作组,担负如下职责:

监测与巡查组:负责对大坝及其他建筑物的监测巡查,提供工程技术资料,同时参加专家组的险情分析。预警组:负责险情的预警工作。调度组:负责水文测报、洪水预报调度、泄洪闸和泄洪洞的开启。抢险组:负责工程的抢险。信息保障组:负责信息宣传工作。后勤服务组:负责做好车辆、食宿安排等后勤服务工作。

3 信息传递与预警系统

监测信息、巡查与险情监测信息的传递与处理程序流程图见图1。

预警信息网络流程图如图2所示。

4 应急响应

4.1 金清新闸提请启动应急响应

当金清新闸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事件、重大(Ⅱ级)事件、较大(Ⅲ级)事件和一般(Ⅳ级)事件时,分别提请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金清新闸管理局将突发安全事件上报路桥区、温岭市、台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区、防指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直接启动。突发事件效应明显,可直接判断出事件等级,如工程溃坝、内河水位超过响应特征水位等,直接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2)会商启动。突发事件效应没有立即显现,无法直接判断危害程度,市、区防指组织召开专家会议,分析研究,确定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后发出命令,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4.2 根据上级0要求启动应急响应

当省、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预警,启动应急响应时,金清新闸管理局根据要求启动响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金清新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防指启动的应急响应等级,结合新闸自身实际情况需要,宣布启动同等级应急响应,或者启动更高一级应急响应。

5 应急处置

5.1 险情报告、通报

在值班人员或巡查人员发现险情后,应及时向新闸管理局汇报,管理局立即组织技术人员现场察勘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尽可能防止险情的进一步扩大。管理局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和分析,编写汇报材料向路桥区、温岭市、台州市防指汇报,如情况紧急,可同时向沿渠沿江乡镇通报。同时,管理局召开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险情情况,部署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应急工作,宣布本单位进入应急状态,以及应急响应等级,各应急小组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按照要求就位,枢区做好警戒,全处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对险情监测,随时向市、区防指汇报新情况,做好市防指的调度指令和现场的应急措施。

5.2 应急调度

如果工程出险,申请市、区防指派专家组到现场指导,勘察、分析研究并制定应急方案,上报市、区防指并同意后实施方案。如果新闸遭遇大洪水或其它原因引起内河水位暴涨,水位将超过相应等级事件的水位,管理处做好洪水预报,并初步制定出调度方案,一同上报市、区防指,市、区防指组织专家会商,制定出详细调度方案下达新闸管理局,新闸管理局及时执行调度方案,并实时向市、区防指汇报调度方案执行情况和险情发展情况等。

5.3 应急结束

(1)在新闸工程险情消除后,根据灾区卫生防疫等工作和二次成灾的隐患消除完成情况,金清新闸管理局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视情况,报台州市、路桥区、温岭市防指,经市、区防指会商,并批准后,结束应急响应。(2)在路桥区、温岭市防指结束防汛应急响应后,金清新闸管理局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6 善后处理

应急结束后,金清新闸管理局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工程各个部位进行检查,遇到破损现象,应组织抢修。严重工程事故的恢复重建工作由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国内有关专家研究论证后提出恢复处理意见,落实经费,由台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受损工程进行修复。

当发生较大事故时,依据程序由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组织专家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金清新闸管理局有关技术人员配合、参与。专家组对新闸的安全认定及风险评估,对新闸安全调度提出参考意见。

7 总结与评估

(1)若发生工程险情,在险情影响结束后,在台州市水利局的领导下,由金清新闸管理局会同路桥区、温岭市水利及环保等部门和单位对险情发生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情况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于应急响应结束后15日内向台州市、路桥区、温岭市防指作出报告。(2)若发生汛情,在防汛应急响应结束后,金清新闸管理局及时应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汛期及防汛期间出现的险情进行调查、分析,做出总结和评估,于应急响应结束后15日内向台州市、路桥区、温岭市防指提供总结报告,并存档。

8 结语

新闸预案的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要符合规范,又要科学合理,且须与各级预案的衔接,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只有不断总结历史教训,吸收先进的防汛举措,逐步推进防汛预案的完善,才能在面临较大或者突发的汛情时,能真正做到科学防范、一触即发、预案启动,并严格按照预案各就各位,有序应对,才能安全度汛,减少损失,发挥出工程在防汛、排涝、通航等方面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与防汛防洪应急抢险措施指导手册[M].北京:中国科技文化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