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车船税收取标准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车船税收取标准范文1
二、保险行业代收代缴车船税存在的问题(一)违规代收代缴车船税。实际工作中,各地方税务局向财产保险公司支付车船税手续费的标准并不完全一致,部分地区为了吸引税源,手续费结算标准远高于5%的水平。笔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保险经营机构利用地方政府的引税政策,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方式跨区域解缴车船税,并通过中介机构的银行账户收取税务局返还的高额车船税手续费,以此作为业务费用的补充。此问题具有一定的行业普遍性,有些地区税务局返还车船税手续费的比例超过50%,这部分资金投入市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的正常竞争秩序,存在税收执法及监管处罚风险,且容易诱发公司收入的账外循环。2017年,河南等地保监局已将代收代缴车船税列入车险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采取限制接受交强险新业务、撤销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措施从重处罚。(二)税款解缴岗位的监督缺位。从笔者对部分财产保险经营机构的调研结果来看,目前,地市级财产保险公司一般设置有纳税专用银行账户,并配备专岗人员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款解缴。《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文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因此,各级财会机构人员兼岗应坚持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但财产保险公司对代收代缴车船税领域涉及的会计监督缺少重视较为常见,个别经营机构甚至存在税款解缴人员编制财务入账凭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情况,容易滋生个人舞弊行为。如某市级分公司税务岗员工,两年内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编制虚假财务报表及纳税凭证,贪污车船税资金近500万元,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三)车船税手续费催收管理不力。一是对车船税手续费结算工作缺乏组织、协调。由于各地方税务局结算车船税手续费的执行标准存在差异,加上地市级分公司层面缺乏统一组织、协调,基层保险经营机构普遍存在数量不等的应收车船税手续费,部分地区应收车船税手续费时间长、金额大,已经形成坏账无法收回,导致公司整体利益漏损。如某市级分公司应收2014年以前的车船税手续费300万元,由于长期清收不力,目前已形成坏账损失。二是对应收款项的催收入账情况缺乏监控措施。多数财产保险公司仅将实际收到的资金确认为收入,对尚未清收部分不在账内体现,既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原则,也不能真实反映经营机构的整体收入情况,还可能引发收入的账外循环。如某省分公司应收2015至2016年度车船税手续费2000 万元,截至目前,既未清收到位也未确认为收入。
(四)代收代缴成本列支随意性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保险经营机构要将获得的手续费收入用于弥补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成本开支,确保实现与税务机关信息平台的畅通对接。但保险经营机构对车船税手续费支出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和必要的预算管理,存在随意列支、过高比例列支该项费用的情况。一是以超高标准支出车船税手续费,个别地区甚至达到80%。二是支付费用的对象与代收代缴车船税无关,存在变通费用的情况。
(五)成本支出的核算规则不统一目前,财产保险行业关于支出车船税手续费没有统一的核算规则。部分公司将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相关支出全部记入业务管理费用,最终在主营业务成本里面反映;而另一部分公司将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相关支出记入“其他业务支出”会计科目,即在非主营业务成本中反映,不影响交强险业务的承保利润;还有少数公司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借方发生额反映。上述较为混乱的核算规则,不仅使得财务报表中“其他业务收入”金额与实际收到税务部门返还的车船税手续费资金不匹配,也会抬高综合费用率,从而影响交强险业务经营数据的准确度。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车辆保险行业竞争秩序恶化。长期以来,保险行业存在的“高费用”、“高手续费”等问题不仅影响保险产品的运行效率,也严重扰乱了保险行业竞争秩序。特别是2016年财产保险行业商业车险费率改革以来,财险公司的业务发展更加依赖费用投放,市场乱象频繁不断,甚至以免除或部分返还车船税作为扩大保险销售业务的手段。为了解决车船税资金来源问题,部分保险经营机构便通过异地解缴车船税的方式获得高额的手续费返还。(二)内控管理及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颁布以来,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作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财产保险行业全面承办代收代缴车船税服务。由于代收代缴工作开展时间不久且不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因此,保险经营机构普遍认为,征税只是税务机关的事,与自身保险业务关系不大,在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方面关注较少,缺少必要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和措施。(三)税保缺乏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目前,保险行业与地方税务部门的协同效应并未充分发挥。由于保险经营机构与税务部门的沟通效果不理想。保险行业一直处于被动的地位,对车船税手续费结算缺少足够的话语权。此外,双方缺乏较为成熟的信息共享平台。目前,税务、交警、交通、保险机构等部门之间尚未实现涉税信息共享,车船税管理系统的录入信息尚不能及时比对。
四、加强车船税收缴管理的建议(一)强化监督检查,增强合规意识。一是强化内外部监督检查。财产保险公司应将车船税手续费管理作为内控稽核工作的重点,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检查;税务部门需定期开展代收代缴工作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二是完善关键岗位监督机制。保险经营机构应严格按照不兼容岗位相互牵制和分离原则设置兼岗,针对税款解缴及手续费清收人员落实定期轮岗及交叉复核制度。三是增强合规意识。财产保险行业应督导系统内各级分支机构依法认真履行代收代缴义务,发挥规范市场秩序的带头作用,将规范车船税代收代缴行为作为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
车船税收取标准范文2
税收对消费的调节引导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通过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使收入高、财富多者负担更多税收,公平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再经由公共支出渠道均衡社会实际收入分配,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其二,通过一般性商品税的特殊性规定、选择性商品税(如消费税)的设计,对限制性消费适用高税率,鼓励性消费适用低税率,以实现消费引导作用。目前,虽然从绝对额来看,中国个人所得税增长迅速,但在整个税收中所占比重不大。2000年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逐步从1994年的1.43%上升到2011年的6.75%,但总体上看,相对于快速增长的税收总量与GDP而言,个人所得税对税收总额的贡献始终在7%以下,只有2002年达到了7.13%,制约了收入分配职能的发挥。当前,需进—步加大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如个人所得税级差过多过密,将加重个人收入增加时承担的边际调整,不利于鼓励劳动者增加收入;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标准的调整幅度过低,调整频繁,不够严肃,也缺少前瞻性;同时,个人所得税征管特别是针对高收入者的征管有待进一步强化,高收入者收入构成比较复杂,而且不断有新的收入出现,一些数额巨大但较为隐性的收入还游离在法律边缘地带。
财产税针对存量财产进行税收调节,对整个收入分配调节系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中国的财产税主要有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但长期以来,财产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所占比重很小,发挥作用微弱。以车船税为例,2010年车船税中的载客汽车税额为每年60元~660元,即使按最高额每年600元测算,相对于三口之家2008年户均收入47343元而言,仅占其收入比例的1.4%,调节能力极其有限。房产税则是财产税系中的重要成员,它是以房产为征收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具有极强的收入调节功能。但是,按中国现行房产税条例规定房产税仅向经营性住房征收,占比很低,2010年,全国房地产税收入894.07亿元,仅占税收收入的1.22%,即使加上涉及房地产行业的印花税(扣除证券交易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比重也仅为6.23%,其既难以成为地方主体税种,也无从发挥收入调节功能。
消费税是最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一个税种。它能够通过对高端消费课以重税等有选择的结构性安排平抑收入差距的过分悬殊。但由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尽合理,一些高档商品、高档消费娱乐如高档娱乐场所、高档服饰等奢侈品、赛马等奢侈消费行为,并未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使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与此同时现行消费税把一些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摩托车等纳入了征税范围,对生活必需品征收消费税限制了人们对此类商品的消费。
二、扩大居民消费的税收制度选择
(一)稳定政府收入水平,保持居民收入与国民收入协调增长目前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是偏高的。一方面,相对较高的税负减少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降低了居民消费能力;另一方面,税收的使用还远远不能满足居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使得居民必须以税后收入,通过市场来获取本应由公共支出提供的产品与服务,这进一步挤压了居民的消费能力。为建立消费驱动型经济,应该保持税收收入、居民收入与国民收入协调增长,在近期应稳定税负,使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在总体上向居民倾斜,提升居民的消费和福利水平。面对公共支出扩张的压力,则应该通过优化公共支出结构、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方式来实现。
(二)优化税制结构,提高直接税的比重通过提高直接税比重,一方面可以降低商品价格水平,减轻居民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可以增强税收的分配调节作用,从而提升整个社会的消费倾向和消费率。一是要继续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降低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缓解增值税的累退性。二是稳步提高个人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目前中国税收征管能力较低,征管信息不完善,税务机关还难以完全掌握企业和个人的全面信息。因此,应该不断强化所得税的征管,尤其是对个人所得税中除劳动报酬以外的各类收入的监管,大力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管,持续提高个人所得税在税制结构中的比重。
(三)深化相关税种改革,引导和调节居民消费
一是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应尽早建立综合课征模式的个人所得税。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时,应探索以家庭为征税对象,并充分考虑个体家庭差异。计算时,先综合整个家庭的全部收入,再结合所赡养人口数、子女教育开支和医疗状况等多种因素确定费用扣减额度,采用累进税率进行征收。现行个人所得税将原来的税率级次由九级降到七级,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适用税率,但仍存在边际税率过高等问题。笔者认为应适当降低边际税率,这与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管力度一样,可以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避免税收流失。同时,逐步建立覆盖全国的个人所得税信息数据库,强化税收征管。
二是构建并完善财产税制度。财产税包括房产税、车船税、赠与税、遗产税等税种。财产税不易转嫁,具有明显的财富效应,从而降低居民的消费需求。当然,财产税的征收实质上是对储蓄的征税,从而会对消费与储蓄之间的选择产生替代效应,即以当期消费代替储蓄,从而扩大当期消费;另外,财产税的征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贫富差距,从而提高社会的消费倾向及居民消费需求。中国目前财产税制尚不健全,财产课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偏低,反映在税种少、税负低,重流转轻持有,税收征管漏洞大等多方面。为此要对现行的税种进行调整,将现有的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并入物业税,总结个别城市率先开征物业税的经验并逐步向全国推广,同时取消地方政府一次性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当前中国居民消费率偏低与高房价有很大的关系。尚未买房的人,高房价迫使其拼命储蓄;贷款买了房的人为了还房贷也必须压缩消费能力和意愿。屡创新高的土地出让金,无疑是高房价的推手,房价里70%是政府税费,如果把土地出让金变成房产税,势必导致房价下降。居民也将意识到,住房的价格是他们能够支付的,不需要压缩其他消费,也不需要拼命储蓄,其消费的意愿与能力都将大幅提高。此外,还应该适时推出遗产税和赠与税,缩小居民财产差距。
三是强化消费税引导消费和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随着人们消费支出结构的改变,有必要对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进行调整。一方面,适当缩小生活必需品的征税范围,例如现行消费税中的摩托车、化妆品等税目,应考虑剔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另一方面,应拓宽对高档消费品、奢侈品和奢侈性消费活动征税的范围,并采用累进税率,消费越高,所适用的累进税率越高,以此加大对高消费的调节。建议将高级服装、高价艺术品、私人飞机、赛马、高级夜总会、豪车、别墅等奢侈品消费和高档服务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车船税收取标准范文3
【关键词】 财政中性 欧洲环境税制 制度建议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性,与生态环境的相融性显得犹为重要。 人们愈来愈清醒地认识到,严重的环境污染,不仅危害到自身的健康,而且最重要的是,它必将成为制约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最大瓶颈。“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已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出有中国特色的节约型发展道路”背道而驰。如何利用公共政策,调节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以此达到双赢,成了我国当前解决环境问题的一大重要课题。
一、欧洲环境税制的创新
1.税负转移,财政中性
这是欧盟环境税设计的重要特点,也是其能推行的主要前提,就税收的定义而言,它并不是财政中性的,出于对可能失去竞争力的考虑,工业部门强烈反对生态环境税,同样消费者也怀疑生态税会提高产品的价格,因此,为保证生态税的政治上的可接受性,必须明确提出要降低其他税种的税率。所以绿色财政改革通常是在税负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新设的生态税将补偿现行税收收入的减少。
2.多重税收与差别税收
和别的国家不一样,欧盟国家将能源的消费及使用,尤其是化石能及其产品的消费和使用视为环境保护的关键。为此,欧盟许多国家制定了对能源及其产品实行多重征税和差别征税的办法。特别是欧盟的一些北方国家,如丹麦、芬兰、瑞典等国一般都对能源及能源产品征收消费税、碳税、硫税等,对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实行差别收费。另外,欧盟各国为保护本国工业的国际竞争力对工业用能和家庭用能实行差别收费制度。例如,瑞典对工业用电不收税,而对家庭用电要征收能税和碳税。德国将差别收费政策应用到了污水排放领域。德国规定,污水排放不达标,则污水排放费按排放费费率100%征收,如果达标了,则污水排放费按排放费费率的25%征收。德国对达标排放与非达标排放采取差别征税的办法,促进了污水排放者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在排放前强化污水处理,使污水的污浊程度不断降低。
3.返还与减免制度
除了税负转移以外,返还与减免制度也是主要措施之一,欧盟国家环境税种类很多,税率较高,法制比较健全,理应是全世界环境税收收入最多的地区之一。但是为了保护欧盟工业产品和服务活动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欧盟国家在实施世界上最苛严的环境政策的同时,也实施了世界上最宽松的环境税费返还与减免措施。
4.增加了财政收入和环保资金
西方国家由征收环境税筹集到的财政收入增加明显。环境税在整个国家税收中所在的比例虽然还很小,大部份国家都在5%- 10%之间,但增长迅速。随着生态税制改革的深入,环境税在整个税收结构中的比例仍会继续上升。
二、我国环境税现状
我国尚未设立以保护环境为课征目的的法律,财政政策中主要是有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而有利于环保的税收措施分散在不同的税种和税收措施中。我国当前税制中与环境有关的主要有:(1)增值税:暖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适用13%的低税率。利用回收旧资废品的企业可以按10%抵免增值税;(2)消费税:汽油税率为 0.2元/升、柴油税率为 0.1 /升、汽车轮胎摩托车适用10%税率,对子午轮胎免税,轿车根据汽缸容量课征3%、5% 、8%的税率;(3)资源税:开采的天然原油税额为 830 元 /吨 ,专门开采的天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税额为 2 1 5 元 /千立方米原煤税额为 0 .3 5 元 /吨;(4)车船使用税就使用的车船按机动和非机动各自所属类别征税机动车船每年须交年检费;(5)税收减免:三废利用企业的税收减免,如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企业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制品化肥、农药农膜免税;(6)对环保技术和环保投资的税收优惠,如对外商提供节约能源和防治污染方面的专有技术而收取的特许权;(7)使用费免征所得税促进自然资源有效利用的税收措施,如经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 -10 年;(8)对开垦地所实现的农业收入免征农业税3 年;支持环保事业的税收措施如环卫部门的公共设施如垃圾站污水处理站厕所等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环卫部门使用的各种洒水车垃圾车等免征车船税。
三、我国与欧盟国家对比
从我国与欧盟国家的环境税设计中,我们可以看出以下差异。
1.欧盟国家环境税涉及面广、税负重,这些国家不仅对一般的燃油运输工具的使用课税,而且还对二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硫化合物、磷化合物噪音,塑料制品、一次性制品、废水垃圾等普遍课税,几乎涉及到与环境污染有关的方方面面较重的税负。
2.欧盟国家差别税率设计详细充分运用了差别税率的导向功能,而我国差别税率级次过粗,例如,消费税不对无铅/含铅汽油无硫/含硫柴油实行差别对待不对污染更严重的大型客货车课税。
3.欧盟国家普遍实行了专款专用制度,收缴上来的环境税往往专门用于改善环境的投资,而我国开设与环境有关的税种似乎更多是出于收入的考虑,没有专款专用的制度规定。从以上比较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在环境税的完善上仍任重而道远。
4.和欧盟国家相比我国现行税费制度中的环保措施还很不成熟,还存在很多问题。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的环保措施存在一定的问题,虽然我国税收政策在防止和改善我国环境污染加强环保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以环保为目的的税收措施中税收政策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一是我国现行税制中缺少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专门税种税收,对环境保护的作用主要靠分散在某些税种中的税收优惠措施来得以实现,这样既限制了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控力度,也很难形成专门用于环保的税收收入;二是现行税制中有利于环保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过于单一,仅限于减税和免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影响了税收优惠的实施效果。另一方面,我国的环境收费制度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排污费。我国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对我国境内造成污染的生产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主要采取超标收费和排污即收费两种办法,然而从征收的实际情况来看征收标准偏低且不平衡,从经济学理论上说收费标准应不低于环境成本曲线与环境收益曲线交点处的污染防治费用(环境成本)。二是资源补偿费主要表现在收取资源补偿费的范围太狭小,许多自然资源基本处于无偿使用状态所收的资源补偿费太低与资源本身的价值相差悬殊,而导致的结果是环境不断的恶化。
四、对我国环境税制建议
最后通过以上的分析与对比,总结以下制度建议。
1. 应加快环境税制的改革,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保持财政收入中性。即在征收环境税的同时削减其它税收,基本保持居民和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变。以循序渐进为原则,逐步把现行的税费制度过度到以环境税为主的环境税制。
2. 运用税收优惠、差别税率等政策,积极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环保。我国目前没有专项的环保税种,但在一些税种的规定中直接或间接地含有环保因素。但与欧盟成员国相比,我国税收政策在环保方面的内容还比较少,规定过粗,现有政策远远不足以对环保投资产生有效的影响。今后在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和资源税上,应充分考虑生态环保因素,使税收法规与环保更为密切配合,并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手段,合理有效地引导资金流向。
车船税收取标准范文4
一、苏中四县(市)在财税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月日至日,市政府组织国税、地税、财政、劳动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围绕财税和社会保障两个方面的内容,赴海安、如东、靖江、泰兴个县(市)进行了学习考察,通过学习交流,收获和体会很多,觉得有这样几个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在改革上决心大,步伐快。
、财政改革。如东县县政府年专程组织财税部门同志到我市学习交流财税方面工作,其中包括财政改革。回去后,如东县在财政改革上立即启动,迅速推进,效果比较明显。从我们学习情况看,人家改革的成效不仅达到我市改革水平,而且在有些方面已经超过我市。比如,在财政支出上实行“四统”,即预算统编、会计统管、国库统付、采购统办,尤其是会计统管上,结算中心只配备了名会计,是我市财政计划建立会计结算中心人员数的二分之一还不到,充分体现了精干、效能的原则。在部门预算编制上,如东县专门成立了由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计划、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的预算编制委员会,并实行预算编制听证制度,请各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在具体编制部门预算时,逐部门登门核实情况,征求意见,力求部门预算准确、靠实,在具体支出项目上,科学界定财政支出范围,严格额定定额标准,今年四套班子及公检法人均年公务费元。同时,如东县还调整了县镇财政体制,实现四权统一,一定四年不变。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如东县还专门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公室。对行政事业单位万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了集中管理,并对平方米万平方米的经营性房产集中收取非转经资产占用费。海安县从年就建立了会计结算中心,年就实行了综合预算,预算外收入管理范围一直扩大到行政事业单位的食堂等小的财政户头。靖江市部门预算一经审定实施后,年中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追加支出指标,包括市里的各种大型会议的经费也是一定不变。
、税收改革。从我们考察学习的个县(市)情况看,国税部门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实施征管体制改革的同时,能够结合本地区纳税人的需要和具体区域特点,进行了微调和完善。为了方便一般纳税人申报和纳税,在每个管理分局都设有征收分局下派的征收点,并配备—名征收人员负责税收的征收,一般纳税人仍在各管理分局征收点申报和纳税,这样既方便了一般纳税人,又有效地解决了征管环节脱节的现象。这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我们要很好地学习和借鉴。我市的面积是海安和泰兴的倍左右,是靖江市的倍多,也比如东大平方公里,也就是说,人家的区域面积没有我们大,人家一般纳税人都能就近申报、纳税和领取税票,而我市目前管理分局离纳税人距离远,征收分局离纳税人距离更远,很多一般纳税人需从几十里、甚至上百里以外到市征收分局申报和纳税。在当前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普遍滞后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情况下,很多纳税人还在千方百计地偷税、逃税,你却让他跑几十里、甚至上百里来主动申报纳税不太现实。因此,国税部门也要针对我市实际迅速进行调整完善。市地税部门征管体制也即将进行改革,希望地税部门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行征管体制改革的同时,要结合税收征管的实际,靠实进行调整和完善。这次在海安学习的时候,学到一个很好的经验,海安国税对一般纳税人实行宽进严出,这种办法不仅能对纳税大户实施有效的管理,保住税源,而且也方便了一般纳税人。这一点上,我们国税系统也要研究和借鉴。
、社保改革。在扩面上,总结四县(市)的经验,主要向四个方面延伸。一是向重点乡镇延伸。海安县去年又将海安镇、李堡镇、曲塘镇、城东镇纳入参保的范围。二是向乡镇重点规模企业延伸。对规模较大、生产经营情况较好的乡镇企业也都纳入扩面的范围。三是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延伸。在抓好大户扩面的同时,对符合扩面的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四是向劳务输出人员延伸。对劳务输出组织规范,且长期收入比较稳定的劳务人员尽可能争取其参加社会保险。由于扩面对象的延伸和扩面力度的加大,如东县年养老保险扩面万人,年扩面万人。靖江市养老保险今年拟扩面净增人,泰兴市养老保险扩面采取“先纳入、后规范、低标准准入”,今年拟净增人。海安县大力推进农保,年征缴农保资金多万元,为了扩大保险覆盖面,实行应保尽保,县政府要求,凡乡镇企业不参加农保的,必须参加企业养老、医疗等保险,并明确规定,不参保企业,职工工资不得在税前列支。在组织就业上,如东县劳动部门不仅在本县范围内采集空岗,供下岗失业人员选择,而且与经济发达地区建立了劳务输出的正常联络制度,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二)在依法治税上力度大,敢作为。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钻研税法比较深。靖江市地税局在确定“不申报就是偷税”和重新核定房产税征收标准后,引起了一些纳税人的不满和争议,并向省地税局反映,省地税局一位处长经研究后,认定靖江地税局依据不足,应撤销这两项规定,靖江市地税局不服,向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汇报和咨询,国家税务总局经研究,认定靖江市地税局合法,并先后两次就以上两项内容专门发文作了明确答复。这说明靖江市地税局对税法有关规定研究得比较深、比较透,并在具体工作中大胆实施,有效地树立和维护了税务部门的权威。二是税收环境整治力度比较大。靖江市地税局在税收环境整治上敢于动真碰硬。该市小商品市场的经营户长期不纳税,为了整治该市场的税收秩序,靖江市地税局专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对该市场第一户经营户进行检查时,该经营户业主出面进行阻止,地税部门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以暴力抗税名义立即拘捕了该经营户业主,在整个市场起到很大的震动,从此该市场经营户不仅不偷税、逃税,而且纷纷主动申报纳税。仅去年,靖江市地税局在税收整治过程中,在公安部门的有力配合下,就拘捕了名偷税、抗税人员。靖江市地税局对企业所用票据管理十分严格,规定凡非正式票据一律不得在税前列支,对非正式票据开出单位和接受单位均采取加收的企业所得税的办法进行处罚。这一办法实施后,靖江市没有一家企业敢于开出或接受非正式性票据。三是税收稽查工作实。泰兴市地税稽查局税收稽查敢于动真碰硬,一查到底,任何人说情、打招呼都无济于事,该局被国家税务总局表彰为全国税务稽查先进单位。如东县国税局抽调人实行一级稽查,稽查中一经发现问题,严格按规定严肃查处。泰兴市国税局下达了全年稽查任务,并按序时进度进行考核。月份国税申报达万元。海安县税务部门稽查的力度大、效果好,去年国税稽查出偷税、漏税多万元,今年月份地税申报达多万元。四是考核要求严。泰兴市地税局对征收工作实行完成任务、征管质量“双百分”考核,这种考核比较科学合理,完成任务并不代表就是应收尽收,征管质量就高。在组织具体考核时还实行“推磨式”考核,即甲分局到乙分局考核,乙分局到丙分局考核,考核严格、到位,并与工资挂钩,每人每月从工资中拿出元用于挂钩考核。从学习的个县(市)的情况看,各税务局都加大了对征管质量的考核,通过考核促进了征收,基本达到了应收尽收。靖江市地税局核定的个体定额超过了国税定额,并且通过《靖江日报》对多户小规模纳税人定额定期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可见该局严格考核和依法征收的力度之大。五是社保征缴力度大。海安县养老保险去年征收万元,当期征缴率移交前,移交地税征收后提高到。在征收上明确规定当期不得缓缴,凡形成新欠的一律加收滞纳金。泰兴市围绕扩面、征缴,先后颁布出台了《泰兴市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和提高基金征缴率的通知》等,对扩面的范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建立个人帐户、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去年征收养老保险费万元,征缴率达,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万元。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三)在服务地方上意识强,效果好。
通过对苏中四县(市)的考察学习,我觉得这个县(市)的财税部门在服务地方,尤其是在如何千方百计完成财税收入任务上有三个意识确立得比较牢。一是主体意识强。在学习和交流过程中,靖江、泰兴等县(市)的税务局长明确表示,我们既然是地方上的一个部门,就要树立为地方服务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就应该尽力为地方服务,服务地方经济,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只要是地方党委政府赋予的工作任务就必须全力去完成。靖江地税局为鼓励纳税大户,每年召开纳税大户彰会议,并且自己设奖,对纳税万元以上的大户奖励万元,对纳税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纳税大户奖励元。从这方面看,我觉得这些局的领导认识到位,位置摆得正,因而在工作中使命感、责任感比较强,各项工作也就完成得比较出色。二是任务意识强。从苏中四县(市)财政收入与我市比较情况来看,主要有这么几个特点:()财政收入总量比我市大。去年实现财政收入泰兴亿、靖江亿、如东亿。()财政收入占的比重比我市高。靖江达到,海安达到,如东达到,泰兴达到,而我市只占。财政收入增幅比我市大。去年海安、如东财政增幅分别达到和。其中如东县地方税收收入年以来每年平均增长。尽管增幅如此之高,但每年他们都能圆满完成任务。从以数据可以看出苏中四县(市)的均低于我市,而财政收入却大于我市。从这个角度分析,可以说明苏中四县(市)征管质量比较高,用泰兴市地方税务局冯局长的话说,我们完成收入任务并不是说我们的税源有多丰富,而是主要靠税收征管力度。为了全面完成任务,苏中四县(市)税务部门能充分挖掘税收潜力,在各种税种上做足文章。泰兴市地方税务局去年征收企业所得税万元,征收个人所得税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和。靖江市地方税务局去年征收企业所得税万元,征收个人所得税万元,征收营业税万元,征收房产税万元,征收印花税多万元,房屋出租营业税万元。海安县三资企业所得税最高时一年征收多万元。如东县去年征收车船税万元。靖江市饮食业个人所得税附征达到。通过以上数据可以充分说明,苏中四县(市)的税务部门不仅税法观念强,而且完成任务的意识相当强,通过千方百计挖掘税收潜力,保证任务的完成。三是贡献意识强。从苏中四县(市)学习的情况看,有一条很重要的经验,就是无论是预算内,还是预算外,只要是市政府明确下达的任务,都能千方百计地克服一切困难去完成任务,为地方财政多作贡献。靖江市取消收取万元乡镇企业管理费后,市政府要求这部分收入地税部门必须补上,地税部门接受任务后,尽管感到难度很大,但还是无条件服从。泰兴市地税局把费金征收与税收和社保费征收摆上同样重要位置,在具体征收上,甚至花出更多的精力,去年除征收各种税收和社保费外,还代征了各种费金多万元。市属以上企业仍然在征收管理费,尽管矛盾很多,难度很大,但他们仍坚定信心,千方百计收取到位,为财政平衡多作贡献。
二、我市财税和社会保障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征管,按序时入库,为“双过半”奠定良好基础。截止月日,全市完成财政收入万元,占年计划的,比上年同期增长。其中国税部门征收万元,占年计划,同比增长;地税部门征收万元,占年计划,同比增长;财政部门征收万元,占年计划,同比增长。按序时要求,财政收入掉个百分点,净差万元,其中国税掉个百分点,净差万元;地税掉个百分点,净差万元。因此说,虽然今年以来,全市广大财税干部职工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总的收入进度还不够理想,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税收严峻的形势,切实把组织收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攻坚克难,依法征收,竭尽努力,履行组织收入的职能,保证各项税收应收尽收,为上半年实现收入“双过半”打下良好基础。
一要积极适应所有制调整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改革和创新征管手段和办法。这几年,我市经济发展比较快,民营经济处于蓬勃发展的态势,许多企业呈跳跃式发展态势,但由于征管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一定程度上的超现实性,客观造成税务系统内部忙闲不均,忙的忙,闲的闲,更重要的是,现有的征管模式一时很难完全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的成果,超前的征收方式与滞后的纳税意识之间的矛盾现阶段反而显得越来越突出,导致部分新办企业不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造成税源管控盲点,导致纳税申报的不真实,零申报、负申报的增多。如何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的形势,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对症下药,必须及时调整征管手段和办法,强化征管的措施。如东、海安能根据征管实际,下派征收延伸点,尽可能地做到征管合一,我们为什么做不到?最近市地税部门在征管思路上做了调整,一是本着强化稽查、充实基层征管力量的指导思想,着手对现有的征管模式做些微调;二是通过检点工程项目,追查纳税情况。并请求政府帮助会办落实两件事:一是请房管部门凭税务部门开据的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发票,办理房产证;另一个是请建设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及时传递信息,以便办理税务登记。今天市房管、建设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都到会了,这里明确一下,这不仅是地税部门的请求,同时也是市政府的要求,请房管、建设部门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务征管工作,该把关的要严格把关,该提供的信息要及时提供。房管、建设部门的分管局长回去后要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一下。市国税部门目前正在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积极谋划对现有征管体制进行调整完善。我想通过征管查的进一步完善,改革的效能会迅速体现到征收实绩上来。
二要强化工作责任,切实把各项征管措施推进到位。今天会上,国税、地税部门对下一阶段分别排定了五项重点工作,国税局的五项重点工作是: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二是开展行业性专项检查;三是制定清欠计划,签订责任状,落实清欠责任;四是全面调查小规模企业、个体户、市场税收情况;五是对新办企业的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地税局的五项重点工作是:一是随机抽查各分局的征管质量情况;二是对房地产、建安项目或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三是有选择地确定涉税案件进行执法;四是进一步挖掘小税征收潜力;五是继续强化社保费征收。这些措施应该说思路是比较好的,针对性都比较强,关键是要能推进到位,检验标准就是看税务登记户数是不是有明显增加,更加符合我市私营个体经济蓬勃发展的形势;就是看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当期申报数是不是有所提高;就是看税收实绩是否能达序时,上半年能不能“双过半”。因此,国税、地税部门要紧紧围绕组织收入,切实把这些措施抓好、抓出成效。要牢固树立按序时入库的意识。各基层分局要认真对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分析排查原因,落实争超补欠措施,月份要力争达序时,月份要全面实现“双过半”。要加大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各基层征收、管理、稽查、检查分局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能,加强协调配合,联手行动,合力推进各项工作,真正使每一项活动行之有效。各职能股室要挂片包干,深入基层征管一线,协助开展工作。要强化工作责任。认真细化每一项工作,并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头,收入任务要人人有份,征管质量要有明确要求,稽查活动要有具体目标,真正做到人人有担子,个个有压力,事事见成效。当前在组织收入中,尤其要重视小税征收,如东地域面积比我们小,人口不比我们多,但他们去年征收车船税万元,我市只有多万元,说明这方面还有征收潜力,如果堤东各镇的车船税税赋都能达到海丰、头灶平均水平,堤西各镇都能达到堤东今年的车船税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今年全市的车船税就能有较大的增长。房产税、印花税、契税等小税都要加大征收力度,挖足潜力,达到聚沙成塔、以小补大的目的。
三要加大依法治税的力度,确保税收收入按期入库。要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职能。在充实稽查力量的基础上,以强化稽查为主攻点,严格实行计划稽查、稽查专户制,充分发挥稽查“铁拳头”作用,不断提高稽查质量,坚持逢偷必罚,抗税严打,集中查处一批偷税典型案件和征管不到位的纳税户。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全力配合税务部门的征收工作。工商部门要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工商登记情况,每月可以搞一次例会,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公安部门要协助地税、国税部门依法征收,在人员和力量上全力支持,抽调精兵强将,确保执法到位,市国税、地税部门要分别选择—个偷抗税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绳之以法,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打出声势,形成震摄,真正维护税法的权威,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继续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两个确保”成果。扩面要以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为重点,依法将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力争实现全覆盖。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着力抓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积极吸纳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市工商、税务部门要配合做好扩面工作,及时提供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企业名单,并在工商年检时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依法办理参保手续。征缴清欠上,市地税部门要按照核定的缴费比例和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的征缴计划,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收缴率达到以上。要进一步加大企业欠费的追缴力度,对有缴费能力而不按规定缴费的企业,在加收滞纳金的同时,市有关部门要不予办理出国出境手续和小汽车等专控商品的审批;对不依法缴费的企业法人代表和单位,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拖欠数额较大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各项基础管理,要继续清理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严格退休审批手续,认真做好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防止养老金虚报冒领。月上旬,市政府要就社会保险问题专门组织进行一次会办。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如何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良好氛围。二是就—月份社保费收缴情况进行一次形势分析,落实征缴的措施。三是如何结合四县(市)的经验和做法、针对我市的实际,确定和界定扩面的范围,拓展扩面延伸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研究,拿出一个意见,讨论后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四是如何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清欠责任。海安的做法是,社保费征收移交前的陈欠部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追缴,移交后发生的欠费由地税部门负责追缴。我们具体怎么明确,政府办公室要牵头组织拿个方案,最后在会办时确定。五是围绕以养老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险,研究明确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协作单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这次会办,办公室要牵头筹划好。
车船税收取标准范文5
有时候成功与失败的距离只在咫尺,面对失败,我们只有懊悔痛哭,那和何不必趁着此刻,好好复习,多做真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税务考试真题以及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税务考试真题单选题:
1.居民纳税人方某一次性取得稿酬收入20000元,按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元。
A.10000
B.11200
C.16000
D.20000
2.2019年某保险营销员取得不含税佣金收入37.5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附加税费、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2019年该营销员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9480
B.16080
C.19080
D.28080080
3.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所得按转让货物或资产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A.转让动产所得
B.销售货物所得
C.转让不动产所得
D.转让权益性投资资产所得
4.2018年1月甲企业以1000万元直接投资乙企业,取得其40%的股权。
2019年10月甲企业将改股权全部转让,取得收入1200万元。股权转让时,乙企业累积的未分配利润200万元。甲企业该项投资业务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A.甲企业该项投资业务的股息所得80万元
B.甲企业该项投资资产的转让所得120万元
C.甲企业转让该项股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元
D.甲企业投资成本1000万元在持股期间均摊扣除
5.下列与境外所得税相关的支出,能作为“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的是()
A.企业错误使用境外所得税法不应缴纳而实际缴纳的税额
B.已经免征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
C.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
D.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规计算而缴纳税额
6.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收入确认的时间,正确的是()。
A.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捐赠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实际取得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被投资方实际分红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7.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依据综合所得税率表,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B.由扣缴义务人按月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C.扣缴义务人可将同期的工资薪金和股息红利所得合并代扣代缴税款
D.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可按扣除专项附加后的余额代扣税款
8.下列关于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错误的是
A.营业账薄在启用时贴花
B.房屋产权证在领受时贴花
C.购销合同在国外签订时贴花
D.产权转移书据在国内立据时贴花
9.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相关资产计税成本的确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企业搬迁过程中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计税成本
B.企业搬迁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换的,以换入土地的评估价值作为计税成本
C.企业简单安装即可继续使用的搬迁资产,以该项资产净值与安装费用合计数作为计税成本
D.企业需要大修理才能重新使用的搬迁资产,以该资产净值与大修理支出合计数作为计税成本
10.2015年甲公司出资4000万元投资M公司,取得其40%的投权。
2019年甲公司从M公司撤资,取得收入9000万元,撤资时M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00万元。甲撤资应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万元。
A.3000
B.3800
C.5000
D.6000
11.2016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公司将所持丙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
2017年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协议;2018年完成股权变更手续:2019年乙公司付讫股权转让价款。甲公司该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年度是()。
A.2016年
B.2017年
C.2018年
D.2019年
12.关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财产保险合同以所保财产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B.融资租赁合同以合同所载租金总额为计税依据
C.易货合同以合同所载的换出货物价值为计税依据
D.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以总承包合同金额扣除分包合同金额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
13.甲企业以本公司价值1350万元的股权和150万元货币资金为对价,收购乙企业80%的经营性资产,该资产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
假设各方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不考虑其他税费),则乙企业应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是()万元。
A.0
B.50
C.400
D.500
14.依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非金融机构属于消极非金融机构的是()o
A.非营利组织
B.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机构
C.正处于重组过程中的企业
D.上一公历年度内取得股息收入占其总收入50%以上的机构
15.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的是()。
A.闲置未用的仓库和办公楼
B.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生产设备
C.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D.己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运输工具
16.2019年10月甲企业吸收合并乙企业,该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相关条件。
合并日乙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1000万元、公允价值1200万元,五年内尚未弥补的亏损为60万元。假设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国债利率为4.5%,则甲企业可弥补的乙企业亏损限额是()万元。
A.0
B.45
C.54
D.60
17.下列用地行为,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是()。
A.宗教寺庙自用土地
B.市政休闲广场用地
C.农副产品加工厂用地
D.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18.计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的是()
A.个人购买的互助型医疗保险支出
B.个人购买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支出
C.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支出
D.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支出
19.下列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a
A.年终加薪
B.劳动分红
C.退休人员再任职收入
D.外籍人员取得任职单位的非现金住房补贴
20.国际公认的常设机构利润范围的确定方法是()。
A.归属法
B.分配法
C.核定法
D.控股法
21.个人下列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为限额扣除的是()
A.通过县政府对贫困地区的捐赠
B.对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捐赠
C.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D.对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捐赠
22.个人领取年金的下列方式,适用税率错误的是()
A.年金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
B.年金按季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
C.年金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D.因出国定居一次性领取年金的,适用月度税率表
23.依据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主管税务机关是()。
A.交易行为发生地税务机关
B.新股东户籍所在地税务机关
C.原股东经常居住地税务机关
D.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
24.下列关于房产税房产原值的说法,正确的是()。
A.计征房产税的房产原值不包括电梯、升降梯
B.计征房产税的房产原值包括电力、电讯、电缆导线
C.改建原有房屋的支出不影响计征房产税的房产原值
D.计征房产税的房产原值不包括会计上单独核算的中央空调
25.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B.纳税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15日内申报登记
C.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D.在同一省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土地的,由省级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
26.关于契税征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契税在纳税人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B.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必须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
C.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的当天
D.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7.农村居民张某2019年1月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占用耕地2500平方米,其中2000平方米用于种植中药材,500平方米用于新建住宅。
该地区耕地占用税税额为每平方米30元。张某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元。
A.7500
B.15000
C.37500
D.75000
28.跨国从事表演的艺术家,其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判定标准是()。
A.停留时间标准
B.固定基地标准
C.所得支付者标准
D.演出活动所在地标准
29.下列车辆中,可免征车船税的是()。
A.电车
B.客货两用车
C.半挂牵引车
D.纯电动商用车
30.关于预约定价安排的管理和监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预约定价安排采取五分位法确定价格或者利润水平
B.预约定价安排签署前,税务机关和企业均可暂停、终止预约定价安排程序
C.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主管税务机关与企业发生分歧,应呈报国家税务总局协调
D.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企业发生影响预约定价安排的实质性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60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31.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正确的是()。
A.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B.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C.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计算纳税
D.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按月份数分摊计算纳税
32.居民个人的下列所得,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是()。
A.稿酬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财产租赁所得
D.工资薪金所得
33.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下列所得税处理正确的是()
A.酒类制造企业的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B.医药销售企业的广告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C.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D.签订广告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计算税前可扣除的广告费,只能在关联企业之间平均扣除
34.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是()。
A.自清算完成之日起30天内
B.自注销营业执照之前30日内
C.自终止实际经营之日起60日内
D.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15日内
35.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当企业分立事项采取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时,分立企业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是()。
A.被分立资产的公允价值
B.被分立资产的账面净值
C.被分立资产的账面原值
D.被分立资产的评估价值
36.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取得的下列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A.接受社会捐赠的收入
B.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C.按照省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收入
D.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单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7.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应税车辆,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地点是()。
A.车辆登记地
B.车辆购置地
C.单位的机构所在地
D.个人的经常居住地
38.自2016年9月1日起,非上市公司员工获得本公司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奖励,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
A.减税政策
B.免税政策
C.递延纳税政策
D.先征后退政策
39.2019年8月,某房地产公司采取基价并实行超基价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假设截止当年12月31日,房地产公司、中介公司与购买方三方共签销售合同的成交额为5000万元,其中房地产公司获得基价、超基价分成额分别为4200万元和500万元。
房地产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是()万元。
A.4200
B.4500
C.4700
D.5000
税务考试真题答案1.B
2.B
3.A
4.C
5.D
6.C
7.B
8.C
9.D
10.B
11.C
12.B
13.B
14.D
15.A
16.C
17.C
18.A
19.D
20.A
21.A
22.D
23.D
24.B
25.D
26.D
27.A
28.D
29.D
30.B
31.C
32.C
33.C
34.C
35.A
36.B
37.A
车船税收取标准范文6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首次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此后一年多来,我国正酝酿财税、金融等宏观经济体制的重大突破,其中税制改革是重要一环。因为当时的税制重复设置、纳税人负担不合理、税收调节作用差,更为严重的是,对税收实行“包税制”,使税制名存实亡,根本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税制已经刻不容缓。1994年我国在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同时,对税制进行了全面而重大的改革,在不增加企业和个人总体税负的前提下,实施了以增值税为核心的流转税制,统一了内资企业所得税,改革了个人所得税,撤并和开征了一些地方税,税种由原来的37个简并为23个,结构趋于合理,初步实现了“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的改革目标。
1994年税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在于:(1)初步理顺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税制改革之前在国有企业盛行的“包税制”,通过政府与企业一对一的谈判,使分配关系极不稳固,效益好的企业,把上缴利润的一头包死了,国家财政收入不能随企业效益提高而增加,效益差的企业则“包盈不包亏”,严重扭曲了税制,特别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还包了流转税,动摇了财政收入的根基。税制改革则以法制为基础,规范了国家与企业的税收分配关系,促进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2)为实行分税制创造了体制条件,进一步增强了中央财政实力。税制是分税制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不建立健全税制,就不可能进行分税,因而不可能建立分税制。通过税制和分税制改革的联动推进,进一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为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所占比重、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3)使税制更加公平、合理、有效,适应了经济发展对组织税源的需要。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工业是我国最重要的税源基础,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培植税源,对容易导致企业重复征收、重复建设的不合理的产品税、工商统一税实行重大改革,建立了以增值税为核心,辅之以消费税、营业税的新流转税体系。同时,针对我国个人收入不断增加、前景看好的情形,及时将个人收入调节税、适用于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建立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制,为充分挖掘个人收入税源潜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1994年税制改革的最大成效,就是初步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税制改革后,税收已成为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此后,我们又不断地调整和完善税制,特别是针对税收征管体制滞后于税制的状况,加快了税收征管改革步伐。一个健康有效的税制,必须通过与之相适应的税收征管制度来保证实施。1998年以来,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以“金税工程”为主要手段的税收征管信息网络的建设运用,建立海关缉私警察制度,这对于加强税收征管,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走私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一批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税收征管力度加强,保证了税收持续大幅度增长。2002年全国税收收入(此为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已冲减了出口退税部分)比1993年增长了3.14倍,年均增长17.1%,与同期财政收入年均增长数基本同步,其中1994——1997年年均增收995亿元,1998——2002年年均增收1880亿元。税制的重大改革和不断完善,为持续大幅度增加财政收入、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现行税制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必须看到,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现行税制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1.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抑制了企业投资的积极性。我国实行增值税改革时,从当时控制投资规模膨胀的宏观环境和保持税负基本稳定的需要出发,采用了国际上很少使用的生产型增值税制。这种税制只允许企业抵扣购进原材料所含进项税金,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金,因而存在对资本品重复征税的问题,影响了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制约了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随着我国社会投资自主增长的机制不断得到增强,生产型增值税制的弊端愈益显现。
2.实行内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内资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内建设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为了积极吸引外资加快经济发展,对外资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必要的,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继续对外资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有违wto关于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利于内资企业健康发展,同时也是难以为继的。
3.现行个人所得税对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的力度不够。随着个人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偏低问题突出,广大工薪阶层成为纳税的主体,而高收入者缴纳税收与其收入相比,很不相称。特别是现行的分项按次征税的个人所得税制,存在很多弊端,许多高收入者只要采用“化整为零”的方法,就会轻易地使很多收入都达不到起征点,或是适用的税率比较低,从而达到偷逃税收的目的。此外,与个人所得税配套的遗产税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弱化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4.以费代税问题不容忽视。例如:目前交通和车辆收费管理中一个突出问题是收费负担不合理,养路费等交通和车辆收费,基本上是按车辆吨位大小或座位个数征收,用车与不用车负担不一样,多用车与少用车负担不一样,没有体现“多用路者多负担,少用路者少负担”的原则,造成社会负担不均衡。而机动车辆消耗燃油或燃气量的多少,与道路磨损程度基本成正比,对燃油或燃气征税,能够体现“多用路、多负担”的原则,比较公平、合理,但目前我国还没有用燃油税取代交通和车辆收费,这种状况还加大了治理“三乱”现象的难度。又如:目前社会保险费主要由劳动部门征收,由于缺乏法律制约,无法解决强制性不够、征收力度小、成本费用过高等问题,导致社会保障经费来源不稳固,这些都需要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来解决。
此外,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不规范,出口退税机制不健全,地方税制存在对同一征税对象设置两套税制、征收范围过窄、税种不尽合理等问题,消费税、营业税、农业税还不完善,等等,都需要在税制改革中进一步加以调整和完善。
三、税制改革取向分析
按照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巩固已有税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要继续深化税制改革,进一步强化税收的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的功能。从当前及长远考虑,税制改革取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逐步将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是国际通行做法,就是在对企业征收增值税时,允许企业抵扣购进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可避免重复征税,鼓励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鼓励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企业扩大投资,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拉动经济增长。增值税的转型,从根本上说,可以促进经济增长,进而带动税收的增加;但从近期看,在保持税率不变的情况下,相当于较大规模的减税,进而减少一定数量的财政收入。这就需要把增值税的转型与财政的可承受程度,以及如何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型本身已不仅仅是完善增值税制问题,而是涉及重大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向问题。如果减税政策的力度大一点,那么国债投资建设的力度就要相应进行调整,以保持适当的财政政策合力。在实施步骤上,要统筹考虑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种类和范围,适度扩大征收范围,逐步过渡到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后,要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技术改造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应按照扩大税基、降低税率的原则,减轻内资企业的税负,取消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促使实际税负与名义税负趋于一致。参照国际惯例,规范税前扣除标准和范围,统一内外资企业折旧水平。调整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取消多档优惠税率,取消区域性低税率,突出投资税收优惠。可考虑这项改革与增值税转型改革联动推进,以平衡企业的综合税负。
3.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经营收益等经常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项目,适当提高费用扣除标准,简化税率和级距,提升高收入者的适用税率。对利息、股息、红利等资本性所得,实行分项征收。建立法人支付单位和个人收入的双向申报制,强化公民纳税意识。同时,按照公平税负、合理负担、鼓励引导个人投资公益事业的原则,适当提高个人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鼓励富裕阶层回报社会,促进社会捐助制度的建立。改革个人所得税可与开征遗产税结合起来。这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调整社会财富的分布,缓解贫富悬殊矛盾,体现社会公平;有利于提倡劳动致富,限制不劳而获;有利于完善我国调节个人财产和收入的税制,符合国际惯例,贯彻国际间税收对等原则。
4.改革地方税制。健全地方税体系,对于完善分税制和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发展地方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要统一内外税制,合并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建立现代房地产税制,适度扩大征税范围;合并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建立新的车船税制,调整减免税项目;将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逐步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完善土地使用税制度。取消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屠宰税、土地增值税等不合时宜的税种。在不影响全局利益的情况下,逐步增加地方税政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