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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内循环政策范文1
【关键词】 产业集群 循环经济 互动机制
近几年来,作为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的一种组织形式,产业集群在发展中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另一方面不可避免地造成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生态环境的急剧退化。因此,如何保护好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有限资源和防治环境污染,迫切需要一种新思路、新理念、新方式去重构经济活动流程来触发产业集群系统的建设性力量,推动现存的产业集群系统向生态系统跃升,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相应地,循环经济被推到了实践的前台。
一、产业集群: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实现载体
发展循环经济,客观上需要企业在一定地域上的集中和集聚,通过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科研单位以企业与社会中介组织等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合作,以产业集群为载体,促进整个社会循环经济的发展。具体而言,以产业集群为空间组织形式,发展循环经济的优势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业集群能够提高循环经济的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成本节约
在产业集群内,具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小的废物排放,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条件。企业地理上的集聚,加大了企业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流,能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集群范围内实施循环经济可以降低企业之间合作的搜寻成本、谈判成本、交易风险,通过整个产业链的传导机制可以减少政府推行循环经济的政策、法律实施等规制成本。
2、产业集群为循环经济再利用、再循环原则的落实提供了重要途径
单个中小企业生产流程相对简单,“分解者”不容易构建,且企业的规模小,废弃物数量不够多且不够集中,独立循环利用资源在经济上不具备可行性。而整个产业群落中由几十家、数百家甚至几千家企业构成,产业集聚区内不同的种群有不同的要素需求,废弃物数量足够大,引入的“分解者”企业对这些物质进行分解,他们通过开发废物资源化技术,将一个产业或企业的废料完全变成另一个产业或企业的“食粮”,增加了物质资源的利用环节,延长了物质资源在系统内的流动链条,实现了资源的再利用和再循环,达到了节能减排甚至是污染物零排放的目标。
3、产业集群为发展循环经济创造了良好条件
产业集群独特的社会环境能够加速循环经济技术的创新和扩散。在集聚区一定的经济激励机制作用下,企业必然竞相开展技术和工艺创新活动。企业是追求经济利益的微观主体,下游企业受此诱导同样会加强循环经济技术的开发,层层传导直至最终产品。同时,集群的组织网络有利于上下游企业和同级企业之间的有效交流,更容易形成有效的循环经济和稳固的合作,这些都有利于集群内循环经济的开展。
二、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传统的产业集群在发展中造成了环境污染、资源枯竭、能源危机、生态破坏等诸多问题。而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将经济活动组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过程,是对传统增长方式“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式直线过程的根本性变革。
1、循环经济可以优化产业集群的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产业集群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其利用资源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企业的聚集优势,加大了企业间物质、能量的交流。在集群内通过“资源―产品―废弃―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遵循“3R”原则,将清洁生产、生态设计、绿色消费、资源综合利用等有机融为一体,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缓解了资源稀缺对集群的影响。
2、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解决产业集群的污染问题
为解决产业集群的污染问题而实行的末端治理方法――关停整顿企业、统一排污处理、征收排污费等等,不但增加了政府的环境管制成本和治污成本,同时也不利于形成企业的节能减排意识。循环经济是一种思维上的转变――从末端处理变成源头控制,它使污染从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和使用到报废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使原料和能源能够循环利用,使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优化,从而大大减小了治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减少了需要末端治理的污染物总量和由于末端治理产生二次污染的机会,进而实现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3、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产业集群低成本竞争优势的保持
发展循环经济能够帮助企业开源节流,通过减少物质能源投入来压缩生产成本。循环经济要求集群内的企业在生产组织过程中进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污染处理负担,甚至变废为宝,通过对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使垃圾真正成为只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降低企业的成本,从而保持产业集群低成本的竞争优势。
4、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产业集群创新能力的提高
循环经济的有效实施,技术是关键,在废弃物利用上往往具有很强的技术相关性。一方面,在互相协作和交流中常常会由于共同利益结成技术联盟、协同创新;另一方面,集群内上游个体的技术创新会影响下游个体的原料供给,这也会迫使下游个体不断进行技术创新。这样,个体间就能形成既互利共生又竞争创新的局面,更加有利于产业集群整体创新能力的提高,从而推进产业集群的演进。
三、建立产业集群与循环经济良性互动机制
产业集群与循环经济密切相关,互补互促、相辅相成。产业集群不但拥有发展循环经济的优越条件,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理想的土壤,而且也存在与循环经济相结合的客观需求,循环经济则是产业集群的持续发展动力。产业集群要靠循环经济整合,循环经济要建立在新型产业集群的基础之上,产业集群与循环经济发展呈互动关系。
1、加强政府宏观管理
(1)弘扬正确的生态理念。政府应通过全方位的生态文化教育来提高公众对循环经济的认识,使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到经济、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引导公众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或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培养广大群众健康的生态价值观和生态消费观。
(2)完善生态立法。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各种有利于产业集群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消除或减少环境污染的影响,改善和提高集群内部的管理水平。通过设立循环经济制度的先发优势营造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社会、市场、政策环境,为循环经济集群的生存和发展赢得环境和制度上的保障。
(3)制定相关的鼓励支持政策。产业集群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加大诸如在财税、投资、土地、信贷及价格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并采取一定的政策倾斜,通过招商引资或者出资帮助等方法,形成有利于传统产业集群生态化发展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
(4)发挥服务职能。各级政府要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将事后处理变成事前服务管理。政府要不断完善包括道路交通、环保设施等循环经济基础设施的建设,还要拓宽产业集群加强循环经济专业人才培养机构的建设。
(5)人才培养。要发展产业集群的循环经济,就需要大量的相关人才,从而促进环保推动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因此,政府必须扩大对科技、教育及人才引进等领域的投入,提高集群素质,为集群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才基础和知识储备。
2、对产业集群进行循环经济改造
无论对于哪种产业集群来说,循环经济都要从集群企业个体内部开始做起,尽量在企业内做到资源的减量化和废弃物再利用,提高生态技术研发和创新。
首先,在企业中通过员工培训和其他方式的宣传教育,加强员工的循环经济思想意识和企业对所在集群长远发展目标的责任心和归属感。其次,加快产业集群科技创新。技术创新是产业集群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支柱,针对产业集群不同发展阶段,加快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政府支持的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大力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再次,加强企业间的产业联系。集群内企业要以核心企业为中心,建设或吸收那些能将集群中企业所产生的废物或副产品作为自己原料的企业,即延伸产业集群的生态产业链条,以循环经济的思想为指导,扩展产业集群,改良其结构,形成一个闭合的物质循环与能量交换系统。最后,对生产过程而言,清洁生产包括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有害的原材料,并在全部排放物和废物离开生产过程以前,尽最大可能减少它们的排放量和毒性。通过资源的综合利用、短缺资源的代用、二次能源的利用,以及节能、降耗、节水,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缓资源的耗竭。减少废物和污染物的排放,促进工业产品的生产、消耗过程与环境相融,降低工业活动对人类和环境造成污染的风险。
3、中介机构积极参与,为集群发展循环经济牵线搭桥
为鼓励集群内企业的分工协作,就需要其他形式的组织来作为集群发展循环经济进行补充,中介组织应运而生。中介组织在经济信息、市场环境、咨询决策、辅助规划、融资担保、协调合作等方面有一定的优势,可以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帮助企业形成网络结构,通过垂直或水平联系,加强集群内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合作,降低企业搜寻谈判的成本。同时,建立监督机构,降低企业之间执行合约的费用和违约的风险。
总之,在发展产业集群的同时,必须重视循环经济系统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利于形成资源节约、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战略选择。
(注:本文系河南省科技厅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92400410028。)
【参考文献】
[1] 危旭芳:生态产业集群的基本模式及其构建路径[J].江西社会科学,2008(5).
[2] 陆辉:基于循环经济视角的产业集群演进的战略选择[J].改革与战略,2009(9).
[3] 王海杰:构建生态化产业集群的途径及设计思路[J].统计与决策,2007(23).
[4] 张小兰:对产业集群与循环经济关系的研究[J].改革与战略,2007(7).
[5] 吴松强:产业集群生态化发展策略:基于循环经济视角[J].科技管理研究,2009(7).
[6] 陆辉、陈晓峰:基于循环经济理念的传统产业集群生态化研究[J].生态经济,2009(10).
[7] 吴飞美:基于循环经济视角的产业集群生态化探析[J].东南学术,2008(6).
[8] 刘轶:循环经济对产业集群生态化转型的启示与路径分析[J].特区经济,2009(7).
经济内循环政策范文2
关键词;河北省;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09)02-0045-03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河北省人多地少。资源相对短缺,许多地方生态系统十分脆弱,应根据本省的经济发展特点。构建具有自己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一、河北省循环经济发展的现状
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以来,河北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统筹规划、示范带动、突出重点,从企业、产业(园区)、区域层面,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1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降低了污染物排放。清洁生产是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的前提,也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基本形式。河北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一方面积极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行严格的污染物排放目标责任制,从生产源头上消减污染;另一方面围绕
“降耗、减污”,对重点企业开展耗能、耗水和环保情况统计评价,促进企业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消耗和环保标准。在冶金、建材、轻工、电力、医药等5个重点行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有效降低了资源消耗,减少了环境污染。目前,河北省的部分企业按照清洁生产标准进行了技术改造,多数产品出口企业都申请了ISO14000认证,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组织生产。
2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综合能耗水平有所降低。河北省以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为契机,着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循环经济发展,加大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力度,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通过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得全省的资源利用效率有了较大提高,重点行业综合能耗水平有了一定下降,为全省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一是加快淘汰高耗能、重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加强对氧化铝、电解铝、水泥等高耗能产业市场准入管理,实现企业的规模化、高起点发展。二是着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省重点耗能行业产品结构明显优化。省政府成立了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专门机构,设立了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围绕改善质量、降低消耗、节约资源,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产业结构升级等工作,全省重点耗能行业产品结构明显优化。2009年河北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08年,河北省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大力实施“双三十”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十大节能工程建设,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淘汰了一批落后产能。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2%左右,降幅大于调控目标0.7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继续下降,可超额完成削减6.5%和5.5%的年度目标。
3 生态体系建设初见成效,试点工作开展顺利。河北省在生态工业方面,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广采煤一发电一粉煤灰―建材、城市垃圾发电和废水回收利用等发展循环经济的好形式,促进各相关产业间物质、能量的循环利用。建设农业生态县。重点发展城郊型、平原型、山区型等生态农业模式,培育形成了保定、唐山、衡水、邢台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积极开展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节水型城市活动。廊坊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在整个辖区内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中等城市,唐山市成为全国第一批节水型城市。从2006年起。河北省在冶金、石化、建材、电力、医药、煤炭、轻工7个行业,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等10个园区和石家庄市、邯郸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廊坊市5个城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通过试点示范,探索重点行业、园区和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提出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改造园区以及城市发展的思路。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借鉴和示范。
但从总体上看,河北省循环经济的发展仍处于较低层次,尚未出现详细且操作性强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还存在产业体系尚未形成、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低、实践中上下不能协调一致等问题。循环经济建设在河北省的合力还没有形成,还没有形成发展生态工业的有效平台,建立推动循环经济建设的工作机制尚待努力。
二、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的基本模式
1 美国循环型企业模式。循环型企业模式属于企业层面的小循环范畴,又称杜邦模式。基本特征是:通过推行清洁生产、资源和能源的综合利用,组织企业内各工艺之间的物料循环,延长生产链条,减少生产过程中物料和能源的使用量,尽量减少废弃物和有毒物质的排放,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再生资源,同时提高产品的耐用性等。杜邦公司创造性地把循环经济三原则发展成为与化学工业相结合的“3R制造法”,通过放弃使用某些环境有害型化学物质、减少一些化学物质的使用量以及发明回收本公司产品的新工艺,到2000年已经使该公司的总废物减少了1/4,有害废弃物减少了40%,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了70%。
2 丹麦循环工业园模式。循环工业园模式属于区域层面的中循环范畴,典型代表为丹麦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因此又称卡伦堡模式。基本特征是:按照工业生态学的原理,通过企业间的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形成产业间的代谢和共生藕合关系,使一家工厂的废气、废水、废渣、废热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和能源,建立工业生态园区。
3 德国的废弃物回收模式。废弃物回收模式,属于社会层面的大循环范畴,是在社会层面上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体系,又称DSD模式。基本特征是:建立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实现消费过程中和消费过程后物质与能量的循环。德国的废弃物双元回收体系(DSD)是其典型代表。DSD是专门组织回收处理包装废弃物的非盈利社会中介组织,1995年由95家产品生产厂家、包装物生产厂家、商业企业以及垃圾回收部门联合组成,目前共有1.6万家企业加入。这些企业组织成网络,在需要回收的包装物上打上绿点标记。然后由DSD委托回收企业进行处理。政府只规定回收利用的任务指标,其他一切均按市场机制运行,如果盈利,DSD会返还给企业或相应减少第二年的收费。
4 日本循环型社会模式。循环型社会模式与废弃物回收模式一样,该模式属于大循环范畴。2000年,日本制定了《促进循环社会形成基本法》,提出把整个社会建成循环型社会
的发展目标。循环型社会是指限制自然资源消耗、环境负担最小化的社会。从总体上来看,循环型社会是循环型企业、循环型区域向更大范围扩展的产物,在一个整体范围和第一、第二、第三各产业内及各产业之间构建各种产业生态链,把生产、消费、废弃物处理组织在一个统一的生态网络系统中,使人类生态系统成为自然生态系统与经济社会系统有机联系的复合循环系统。在整个复合循环系统的有机联系中实现统一和协调,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最终建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循环型社会。日本提出,与2000年相比,到2010年要达到三个目标:资源投入产出率提高40%,资源循环利用率提高2/3,废弃物最终处置量减少50%。
三、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选择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河北省应该选择“大循环”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模式设计应紧紧围绕企业、区域、社会三个层次,从微观到宏观,逐步建立起整个社会层面上的大循环。在模式构建过程中,应通过立法、教育、文化建设以及宏观调控。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资源循环”的观念,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模式的设计
河北省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设计从企业出发,经由园区、区域,到社会四个层次,最终实现全省自然、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见图1)。
1 企业层次循环模式。循环型企业是整个循环经济系统的细胞和基础单元,也称之为小循环。在企业内。根据生态效率的理念,开展产品生态设计,推行清洁生产、资源和能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减少生产过程中物料和能源的使用量;尽量减少废弃物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实现污染物排放最小化;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再生资源;提高产品与服务的强度、耐用性。
2 工业园区层次循环模式。生态工业园区是企业群落层次的循环经济,是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与载体,也称之为中循环。在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由企业共生网络组成的生态工业园区。在园区内,按照工业生态学原理和循环经济理念,通过企业间的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把不同的企业联合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企业共生组合,使一家企业的废气、废水、废渣、废热等成为另一家企业的原料和能源,实现物质的闭路循环和能量的多级利用,形成相互依存、类似自然生态系统的食物链的工业生态系统,达到物质能量利用最大化和废弃物排放量最小化的目的。
3 区域层次循环模式。区域循环经济是企业、园区和城市循环经济在区域范围内扩展的产物,也称之为大循环。在区域范围内,按照区域生态原理和循环经济理念,以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以生态链为纽带,建立相对完整的区域生产、消费和循环体系,统筹协调行业与行业、生产与消费、区域与城市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形成以可再生资源利用为核心的区域循环经济模式,使区域的经济活动主体向生态化方向转型。对工业结构偏重的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4个城市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广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废水回收利用等措施,促进各相关产业间物质、能量的循环利用。
4 社会层次循环模式。社会层次循环模式是循环经济思想的发展和深化,是循环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是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指导原则,提倡适度生产和适度消费,并适当处置废弃物,通过再利用、再循环,使资源得到持续利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经济、社会和环境得以持续发展的社会,这是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的最终目标。在河北省,应借鉴日本循环型社会建设的成功经验,按照生态价值观和绿色消费的理念,以“sR”原则为取向,在生产、流通、消费诸环节中,倡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和绿色社会生活模式,逐步形成循环型社会。通过强调产品、服务功能的实现,达到再利用或反复利用,从而延长产品、服务的时间和强度,减少输入和有害输出,促进资源减量化、再利用与再循环,提高资源生产率;通过提高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节约、节俭,合理消费、适度消费的理念,用节约资源的消费观念引导消费方式的变革。逐步形成文明、节约的行为模式。
(二)模式的保障机制
1 健全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推动河北省循环经济良性、有序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用立法手段对企业、政府和公众的行为进行强制性约束,杜绝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使循环经济的发展得到保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首先,加强循环经济法规体系建设。配合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根据河北省的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发展的需要以及目前河北省循环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尽快制定出河北省循环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尽快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规,逐步形成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法规体系。其次,加大依法监管力度。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河北省循环经济的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再次,加快循环经济相关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涉及循环经济的质量、技术和安全标准,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环保、安全、能效、质量和技术等市场准入标准体系。
2 积极强化政策激励。政府应通过制定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等政策来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通过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的政策采购和招标制度及价格调控措施来稳定和扩大再生资源回收队伍。河北省还应加快环境资源核算政策、绿色税收政策、生态补偿政策等措施的制定,加强宏观指导,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形成如政府奖励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政府优先购买政策、收费政策等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首先,对重大循环经济建设项目,有关部门要优先核准或备案,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优先保障能源、水、土地等生产要素供应。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把发展循环经济列入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对重大项目给予直接投资、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积极落实国家促进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及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其次,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试点示范和宣传培训等。再次,研究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融资机制和信用担保体系,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对重大循环经济项目,要优先给予贷款支持;采取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鼓励外商及其他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股份制、BOT等形式投资循环经济领域。
经济内循环政策范文3
一是加快建立绿色经济核算制度,推动循环经济快速发展。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没有计算资源的机会成本和环境污染的损失,与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制约着循环经济的发展。因此,建议互助县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绿色经济核算制度,尽快在全国范围率先内付诸实施。二是完善和实行绿色GDP考核体系。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可持续发展、生产与消费意识,增强发展循环经济的自觉性。把循环经济和环保指标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各级领导要切实转变农牧业经济发展的传统理念,在农牧业生产中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
二、加强政策引导
1.政策支持
循环农业经济是政府导向经济,而不是市场导向经济,为此政府要倡导和推动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向着有利于循环农业经济的方向发展。强化政府政策引导有利于建立起良好的制度环境。产业政策应强调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环境保护,促进农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有利于循环农业经济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一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需要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主要包括:
(1)农业投入政策
政府要安排并落实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对一些发展循环农业经济必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直接投资或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支持。
(2)土地承包政策
土地承包政策应继续稳定,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这是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基础。
(3)社会保障政策
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生产生活,为互助县农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后盾。二是建立政府激励机制。政府要加大激励和惩罚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循环农业经济发展。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农牧业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有利可图,使农牧民对环境保护得到更多的效益,引导循环农业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二要设立各种奖励政策,对于进行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的企业或者个人,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或奖金鼓励,对超标施用化肥或者农药等相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征收相关费用或税收,从而达到防止过度使用的目的,减少系统内的物质投入,诱导农牧民发展循环经济。三要设立税收优惠政策和贷款优惠政策,以鼓励农牧户、企业使用环保设备和再生资源。四要制定各种收费政策,以实现资源使用的减量化,如废旧物资商品化收费、居民水费中污水治理收费等。五要制定对使用再生材料的产品实行政府优先购买的相关政策或法规,以引导社会绿色消费行为,各级政府要使得有再生成分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优先地位。
2.法律支撑
发展循环农业经济、实现节约型农业是一个新的领域,政府除了在政策、财政上给予支持外,还要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上给予保障。目前,我国己颁布实施了《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包含发展循环经济内容的法律,各地也有一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立法实践和探索。互助县也应该研究出台发展循环经济相关规划、法规、政策和标准,为各领域、各行业开展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提供具体的法规依据。
3.健全社会中介机构
依靠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协会),促进循环农业经济发展。农牧区专业协会是按农牧民自主、自愿为原则,是以自组织机制构建的“中介组织”,具有“信息咨询与传播、技术指导与培训、为农服务”的多种功能。其组织成员来源于农牧民,服务贴近于农牧民,与农牧民具有良好的沟通机制和组织化优势,所以发动农牧民发展循环农业经济,依靠农村牧区专业协会可以得到有效组织化推进。
三、发挥经济手段在构建循环农业经济中的作用
1.构建农牧业自然资源价格调控机制
几乎所有农牧业资源包括环境资源都变得越来越稀缺。因此,各类农牧业资源的定价问题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只有合理的价格机制才是保护资源、降低监督成本的重要手段。首先,进一步明晰农村牧区土地产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权收益、财产抵押权等。尤其是针对目前仍然十分霸道的土地征用制度,要切实提高征用补偿费用、真正落实失地农牧民保障、培训等,真实反映农村牧区土地价值,有效地防止农牧业重要生产资源的非正常减少;第二,合理确定水资源价格和用水价格。任何淡水资源开发都应支付相应的水资源价格;任何用水价格都应当包括水资源价格+水工程价格+污水排放价格,而目前仅支付了水工程价格。同时还要进一步落实水资源保护的补偿机制,加大补偿力度,鼓励区域间水使用权转让,充分运用“无形之手”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第三,着手评估自然环境价值和实施环境使用付费制度。一般地讲,自然环境的价格等于环境能容纳的最大排污量。因此,任何企业、农牧户、政府、自然人使用自然环境都必然付费,如果其行为对环境可能产生“负效应”,应采取事前评估、达标排放、污染付费等措施,环环控制,实现资源、环境的源头治理。
2.积极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
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农牧业产业化以农牧业经营活动的市场化、集约化为主要内容,是实现互助县循环农业经济的现实途径。不断优化农牧业产业结构,在农牧业内部要不断调整产业结构,要根据“整体、协调、循环再生产”的原则,优化农牧业产业结构,形成立体种养加工一体化以及农林牧副渔各业互补的产业发展全链条,以实现全面、多层次利用自然生态资源、清洁生产以及人类经济、生态、社会和谐发展的综合目标。从实际情况出发,有利于从总体上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做到“靠山养山、靠地养地、靠水养水”,抓好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要选择具有资源优势、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带动作用大的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扶植,发展绿色农牧业,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要突出区域特色,把培育主导产业与区域经济开发结合起来,既能形成特色鲜明的区域经济格局,也能从总体上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要促进循环农业经济形成工农商、产学研、生产、流通、消费和还原融通的整个社会的产业大循环,实现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加大投入,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发展循环农牧业经济,要立足本地,实行个人、集体、国家三结合,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投入。一是继续增加财政农业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投入。政府要依法安排并落实农业和农村牧区的预算支出,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适当安排生态农牧业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生态农牧业建设规划、技术培训、经验交流和试验示范活动的补助。对规划建设的项目,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银行应在资金上有选择地给予支持。二是加快农牧业金融制度创新,拓展融资渠道。如鼓励金融机构对技术含量较高和发展前景较好的循环农牧业科技项目提供专项贷款、设立政府发展循环农牧业专项担保基金等。三是创造条件,降低风险,吸引工商资本和私人资本投资发展循环农牧业。
四、加强科技创新,为循环农业经济提供技术支撑
1.循环农业经济是对传统农牧业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
现代化的循环农业经济已不仅是建设几个沼气池、增施有机肥、提倡秸秆还田等简单的技术创新,还应充分考虑到在农牧业规模化、企业化、产业化发展趋势中出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以及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农牧业精品名牌的创新等问题。提高循环农业经济的科技水平,一是加大科研资金投入,大力建设一批先进的绿色技术科研基地,努力培养农牧业科技人才,积极建立农牧业清洁生产、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链等绿色循环技术体系。把政府、生产、高校、科研部门的力量聚合起来,搞好技术研发,逐步建立和完善支撑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绿色技术体系,形成投入———开发———应用———增值———回收———再投入———再增值的良性循环体系。二是创新农技推广体制,大力发展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组织为主的多元化农技服务组织,优化农技推广队伍结构,形成一套完整的农牧业技术研究、推广和普及的网络体系,并建立一套激励机制,激励技术人员创新,激励农牧民采用生态农牧业技术。鼓励、引导各类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多种形式开展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充分发挥科技示范园区、科技示范村(户)的带动作用,加快农牧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步伐,全面提高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
2.现代科学技术是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有力支撑
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关键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作支撑。有了先进可行的农牧业技术才能使循环农业经济模式得以创建和发展,因此,我们要发展相关的农牧业技术体系,支撑循环经济的发展。一是发展滴灌技术。在引进滴灌技术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改造,例如采用膜下滴灌技术。这种技术把地膜栽培技术与滴灌技术结合起来,通过可控管道系统供水,把与肥融合后的灌溉水滴滴均匀、定时、定量地输入到作物根系。二是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的主要内容是保证地表残茬覆盖,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田间作业程序,比如可以使用“免耕直播”法、免耕和少耕相结合的方法等。通过合理轮作、科学施肥等综合措施,为作物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性耕作的实质是改善土壤结构,减少风蚀、水蚀和养分流失,保护土壤性状;减少劳动力、机械设备和能源的投入,提高劳动生产率,达到节本、增收的目的。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
(1)相关部门组织创建示范区,强化技术推广;
(2)狠抓配套物资服务;
(3)推进农牧业标准化建设,建立节约型农牧业技术推广的长效机制;
经济内循环政策范文4
① 周宏春 等:《循环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年版。
摘 要: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在诠释了循环经济及其内涵之后,阐述了目前我国循环经济税收政策现状,并基于循环经济理念对我国现行相关税制和税收政策进行了评析,重点从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立法等方面论述了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思考。
关键词:循环经济;税收政策取向;循环经济立法
一、循环经济及其内涵
循环经济一词,是由美国经济学家K・鲍尔于1966年在其著作《即将到来的宇宙飞船――地球经济学》中首先提出的。他认为,地球经济系统如同一艘宇宙飞船,只有实现对资源循环利用的经济,地球才能得以长存。循环经济一词在我国最早由刘庆山于1994年开始使用。那么什么是循环经济?国内理论界从不同的角度对循环经济有多种解释,本文认为,循环经济是指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发展经济。它的核心是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为基本特征,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循环经济所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基础上,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目标的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为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强调对资源的二次或多次循环利用,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从循环经济的运行过程来看,除宏观调控原则外,循环经济的实际操作始终遵循着“3R”的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循环(recycle)和再利用(reuse)。“减量化”原则,是指尽量减少进入生产或消费过程中的物质和能源流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属于输入端方法;“再利用”原则,是指延长产品和服务的时间,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零部件和包装多次使用,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属于过程性方法;“再循环”原则,是指对阶段性的废物尽可能综合处理和回收利用,使其重新变为另一生产系统资源,先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能够重新变成再生资源,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为特征,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属于输出端方法。
“3R”原则在企业生产中的重要性不是并列的。对废物问题的优先顺序一般是:避免产生―循环利用―最终处理。
循环经济的内涵是一种发展,也就是用发展的办法解决资源约束和环境污染的矛盾。例如,通过煤矸石发电、粉煤灰生产建材等,不仅消减了废物的产生和排放,而且产生了经济效益,从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循环经济还是一种新型的发展,从重视发展的数量向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转变,重视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的根本转变,从线性式的发展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式发展转变,从粗放型的增长转变为集约型的增长,从依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增长转变为依赖自然资源和再生资源的增长。循环经济更是一种多赢的发展,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重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
正是有了发展的内涵,循环经济才得到我国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正是有了新型的内涵,才能转变我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正是有了多赢的内涵,才能缓解我国面临的资源环境矛盾,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目前我国循环经济税收政策现状
在我国,由于循环经济是一个新概念,所以一直没有名义上的循环经济税收政策。当然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并不能说税收政策一直没有介入循环经济发展,相反,我国税收政策长期以来一直在事实上支持和发展着循环经济。
(一)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1月12日印发了《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明确了在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过程中综合利用共生伴生资源生产的产品等四类46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此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1年了《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规定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的减免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一是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1)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及其他产品。(2)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沥青混凝土。(3)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4)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
二是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 (1)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2)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本文略)。
三是自2001年12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黏土实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2004年2月4日又颁发了这方面的补充通知,增加了四项增值税优惠措施。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2年7月又规定对西气东输项目给予增值税、所得税以优惠待遇。
(二)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4月29日财税[2001]78号文通知:对纳税人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是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具体指:(1)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2)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3)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1年。
三是对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4月29日财税[2001]72号文通知:对企业以三剩物(包括采伐剩余物、造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和次小薪材(包括次加工材、小径材、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15项在2005年12月31日前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
四是2003年10月20日国税函[2003]1164号文通知:对利用废渣生产的水泥熟料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三)对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低污染排放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推动汽车工业技术进步, 2000年6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0]026号文通知,对低污染排放汽车实行减征30%消费税的政策。2004年1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对企业生产销售的达到GBl8352――2001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Ⅱ标准)的小汽车,停止减征消费税,一律恢复按规定税率征税。自2004年7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达到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减征30%的消费税。
二是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11月26日国税发[2001]131号文通知:对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免征增值税。这项政策实际上是税收支持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
(四)对技术进步、成果转让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二是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三是为鼓励技术引进、推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6月3日(94)财税字第010号通知,规定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四是为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10月8日国税发[2000]166号通知,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五是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费用的投入。(1)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2)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逐年增长,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企业,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具体抵扣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3)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
六是加速企业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1)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2)企业为验证、补充相关数据,确定完善技术规范或解决产业化、商品化规模生产关键技术而进行中间试验,报经主管财税机关批准后,中试设备的折旧年限可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加速30%-50%。
三、基于循环经济理念对我国相关税制和税收政策的评析
总的来看,目前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在客观上支持着循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有一定成效的。尤其是在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减轻或消除污染,促使废旧物资的有效利用,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国税收政策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作用还是零星的,不系统的,调节的范围和力度还远远不够。对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调控政策的引导作用是从属的、派生的,仍存在很大不足。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和循环经济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门税种。同时,现行税制中为贯彻循环经济思想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比较单一,主要是减税和免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税收抵免、延期纳税等国际上通用的方式在我国基本没有。
从具体税种看,在现行税制中涉及循环经济方面的税种不多,而且还存在许多问题:
1. 在增值税方面:(1)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生产性增值税,这就大大挫伤了企业购入环保、治理污染等设备机器的积极性;(2)当前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半征收的优惠措施只集中在很少的产品,是循环经济的一小部分,还有许多其他的循环链以及相应的原料及产品未被纳入;(3)在再生资源利用环节,增值税没有形成合理税负差,对从正规物资回收公司收购废旧物资最高按10%税率计算进项税,对从民间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处收购的废旧物资不予计算进项税,而以废旧材料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最终产品同原生资源生产的产品适用同一税率计算进项税,就税负而言,前者大于后者。
2.在消费税方面:根据财税[2006]33号文,在汽车消费税项目中,为突出环保目的,在小汽车税目下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并根据汽缸排量大小不同而适用不同的税率,但对新型(或可再生)能源如天然气、乙醇、氢电池、太阳能和使用其他环保能源的车辆没有优惠政策。而且未能对环境造成极大污染的塑料制品、电池等征收消费税,尤其是消费税对许多重要的战略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费不能起到限制消费作用。
3.在资源税方面:主要强调调节级差收入,没有充分考虑节约资源和减轻污染的功能,而且税率过低,税档之间的差距过小,对资源的合理利用起不到明显的作用。同时征税范围狭小,对许多重要的自然资源,如森林、草原、海洋、名贵中药材、淡水资源等,未列入征税范围,不利于对自然资源的全面保护。
4.在废气物生产环节,没有设立适当的税种。目前对企业的污染行为,是以排污费的形式进行末端约束,总体上企业的排污负担较低,造成循环经济思想难以深入人心。
5.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客观上产生了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后果,抵消了其它税种的环保功能。如对生产金、银产品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对金、银矿源的无度开采,加剧了资源的破坏与环境污染;对农膜、农药特别是剧毒农药免征增值税规定,对土壤和水资源的保护产生了不良影响。
四、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思考
我国“十一五”规划指出,发展循环经济,要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这无疑也是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税收政策的目标取向。
(一)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立法,为循环经济税收政策提供法律依据
在这方面,日本的先进经验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借鉴。日本是世界上循环经济立法最为完善的国家。2000年前后,日本先后颁布了八项循环经济重要法规,包括:基本法,即《促进循环社会建设基本法》(2000年6月公布);综合性法律2个,即《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1991年公布,2000年第三次修订)和《废弃物处理法》(1970年公布,2000年第十二次修订);专项法规5个,即《容器包装物循环法》(2000年第五次修订)、《家电循环法》(1998年公布,2000年第二次修订)、《食品循环法》(2000年公布)、《建筑材料循环法》以及《绿色采购法》等。这些法律构成了日本循环社会的法律体系 中关村国际环保产业中心:《循环经济国际趋势与中国实践》,人民出版社2005年7月版,第219页。。
我国现在已经有了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也有了“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但是真正要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法和若干专项法规,从而为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循环经济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不仅在其中可以直接明确税收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取向,而且还为发展循环经济税收政策的制订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开征发展循环经济的新税种
税收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开征若干发展循环经济的新税种。开征的目的就是要按照循环经济“3R”原则,用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再利用来发展经济。
一是开征原生材料税。目的是为了促进人们少用原生材料,多进行再循环。原生材料主要指第一次投入生产等环节的材料,如原木、棉花等。诚然,原生材料税不同于已有的资源税。因为我国现行的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定额征收的一种税,而且征收范围狭小。
二是征收生态税。生态税只对汽油、电能和能源等产品和大气污染、污染源、噪音等征收,对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则不征。
三是征收填埋和焚烧税。循环经济也是一种垃圾经济。虽然填埋、焚烧与生态有关,但又与对其征收生态税不同,因为征收填埋和焚烧税主要是鼓励再循环和再利用。比如麦杆的焚烧,既浪费又污染环境,可对其征税之。
四是建立“绿色关税”体系。进口税收方面,可以从两方面考虑:(1)在合理数量范围内,对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直接用于生产节能产品的设备、环境监测仪器以及环境无害化技术,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2)对一些污染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是限制其进口。从出口税收方面来看,应当考虑根据国家能源政策导向,针对原材料、初级产品、半成品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通过降低乃至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退税率来控制资源性产品的出口。
五是开征垃圾税或对垃圾收费。这就是单位和个人扔垃圾要付费。
(三)逐步调整和完善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
要在坚持目前正在实行的发展循环经济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前述存在的问题,逐步调整和完善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
一是改革资源税。
发展循环经济,可以说主要依赖资源的节约、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从税收来说,资源税对此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国现行资源税征收范围狭窄,作用非常有限,甚至在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上还有负作用。
针对目前资源税存在的问题以及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原则,资源税的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其一,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一方面在现行资源税的基础上,将土地、海洋、森林、草原、滩涂、淡水和地热等自然资源列入纳税范围;另一方面可将现行资源性收费,如矿产资源管理费、林业补偿费、育林基金、林政保护费、电力基金、水资源费、渔业资源费等改费为税。
其二 ,完善计税依据。对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税资源的计税数量,由销售或使用数量改为实际开采或生产数量,而对于是否已经销售或使用则不予考虑,并适当提高单位税额,特别是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征以重税,以此限制掠夺性开采与开发,把资源开采和使用同企业和居民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以提高资源的开发利用率。
其三,调整税率。首先,对铁、煤、石油等非再生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实行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即先在开采或生产环节实行定额税率从量计征,之后在销售环节根据销售价格再实行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力争使资源税在节约非再生资源、稀缺资源方面发挥作用。其次,随着资源稀缺日益严峻,应对所有应税资源普遍调高单位税额或税率,并适当拉大级距,通过提高税负和运用差别税率强化国家对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二是调整和完善循环经济税收优惠政策。
其一,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措施。企业所得税是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政策工具。由于它是一种直接税,具有不易转嫁的特点,所以在所得税上实行优惠措施,能更有效地减轻企业负担,从而更能提高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具体说来:(1) 加大对节能设备和产品研发费用的税前抵扣比例。如可规定企业当年发生的用于节能设备、产品的研发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据实列支,并可按已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在所得税前增列。同时建立研发专项基金,用于以后企业节能设备、产品的开发与研制。(2) 对单位和个人为生产节能产品服务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可予以一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3) 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对于企业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实行税收抵扣;对企业为减少污染而购入的环保节能设备实行加速折旧或在一定内实行投资抵免企业当年新增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购买的防治污染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允许一次摊销。(4) 企业用于环保及环境美化方面的捐赠,可享受与普通捐赠相同的税收优惠待遇。
其二,完善增值税优惠政策。因为增值税的内在机制是排斥免税的,所以要求增值税免税应尽可能的少,尽量避免最终环节以外的税收优惠。可见,利用增值税促进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政策示范的意义将大于实际上的经济意义。具体设计如下:(1)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在环保和节能等固定资产的购置上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以适应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的迫切需要,为发展循环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技术支撑体系。(2) 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首先,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如垃圾电厂、废旧电池处理厂)从外部购入或无偿取得的废渣等原材料、循环利用的内部废物等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中,在核实购入量、使用量等数据基础上准予抵扣,从而降低企业税负,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其次,以合理拉开利用再生资源和资源综合利用与原生资源之间的税负差距为目标,通过提高进项税抵扣的办法,实现循环经济的税收优势,如允许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在取得废旧轮胎时按10% ( 或更高) 抵扣进项税,翻新轮胎实行13%(或更低)的低税率。(3) 取消对农膜、农药特别是剧毒农药免征增值税规定,以免对土壤和水资源的保护产生不良影响。
其三,调整和完善消费税相关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33号)《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06年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消费税税目由原来的11个调整为14个,新增了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成品油6个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将汽油和柴油税目合并至成品油税目,对小汽车、酒、摩托车、汽车轮胎、化妆品税目税率进行了调整。
经济内循环政策范文5
一、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实验区金融运行综合分析
位于柴达木循环经济实验区内的青海省海西地区,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有中央银行,银、证、保监管机构,工、农、中、建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人保,人寿险和证券服务部门组成的、门类较为齐全的金融服务体系。多年来,这些金融机构,全方位地承担了试验区内各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为循环经济实验区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海西地区自20__年以来银行各项存款呈逐年增加态势,贷款增速也远远高于当地经济增长速度,银行信贷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在存贷款双双呈现高增长的同时,海西地区金融运行过程中还呈现出了如下特点:一是异地金融机构对柴达木地区企业的贷款投入近年来也呈增加之势,据统计,20__年,外地金融机构对本地企业贷款33亿元,充分说明柴达木地区投资环境有了极大改善。二是柴达木地区银行机构信贷投向集中。三是信贷资金使用两极分化明显。四是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上升,今年柴达木地区又有一家企业上市,直接融资达12亿元。
二、发挥资金优势,为柴达木循环经济添砖加瓦
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需要在资金上必须有强有力的支撑,青海省各家金融机构在调查的基础上,把推进资源综合开发、有效配置、循环利用作为切入点,集中信贷资金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的引进、推广和使用,营造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适时调整信贷政策,整合信贷力量,按照市场经济客观规律,重点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立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工业旅游、生态旅游构成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中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及格尔木地区盐湖开发企业为例,据统计,截至20__年底,格尔木地区各级各家银行发放贷款余额为433057万元,而向盐湖开发企业发放贷款余额为301875万元,占比达69.7%。
(二)适应循环经济试验区各类企业的业务需求,不断探索金融产品创新的路子,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各金融部门在发展传统代收、代付、资金汇划等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办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形式的信贷业务,为循环经济试验区内各类企业提供高效、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
(三)加强银政企联系,通过多种形式,搭建银政企三方交流、互信、合作的平台。通过政策、项目推介、银企签约等方式,推动银企合作和经济发展。20__年6月在由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牵头主办的“青海银行业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银企项目洽谈会”上,20家金融机构与30余家企业洽谈项目28个,协议资金达228亿元。
(四)为适应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试验区内银行支付体系的建设。各家银行依靠网点和网络优势,建立了以现代支付系统为核心,各商业银行行内资金汇划系统为基础,票据交换系统、邮政汇兑并存的支付清算体系。
随着商业银行贷款数额的逐年增加,盐化工企业的利润总额也在同比增加;同时,由于盐化工企业的发展,也为商业银行带来了丰厚的利息收入。企业与银行的同步发展,也为当地财政带来了丰厚的税收,这种“银行——企业——政府”三方共同受益的现象,正是在盐湖资源循环开发利用的基础上实现的。柴达木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金融业的发展在宏观层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金融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长期、稳定、有效的支持。
但是,循环经济作为新型的经济组织和增长方式,其融资需求、资金占用具有区别于传统经济的不同特点。一是融资总规模较大,对循环经济项目支持更需金融“合力”。二是项目评估必须考虑循环经济链条各环节的资金实际需求特点,保证供需吻合。三是加大对循环经济初始项目投入,有利于积聚低成本资金和实现国家宏观政策取向。四是循环经济更强的异地融资特点,需要更加配套的风险监测和信息咨询服务。
三、发展循环经济需要相关的金融环境支撑
一个地区的金融生态状况,不仅影响该地区货币政策传导,资源配置效率,金融稳定发展的实际效果,而且决定着该地区对经济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并最终决定该地区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为此,一是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部门在信用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有序竞争、守法经营、优质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和舆论导向,深入进行以诚信为本的
宣传教育,营造诚实守信的舆论氛围。二是切实发挥政府信用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作用,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增进政府、银行、企业相互了解和合作,促进银企融资良性循环,构建诚信为本的新型银企关系;完善政府主导的金融债权维护联席会议制度,切实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社会信用监督,实施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对不讲信用、恶意逃债赖债的行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披露曝光,鞭挞缺信、失信行为;通过银行同业协会联合制裁,对失信人采取不予办理开户、结算、贷款等一系列制裁措施;探索设立政府信用网站,建立对行政、执法部门、社会服务行业、生产流通企业的信用档案,定期公布信用记录,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快推进和实施央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推广工作,对有不良信用记录者坚决不予贷款。五是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多渠道筹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提供必要的条件。六是加快建设工商、税务、司法、金融、电信等部门共享的公共信息平台,建立面向企业和个人,覆盖社会经/!/济生活等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维护机制。通过深入开展打造信用海西的活动,使海西金融生态环境有个根本的改善。四、建立与循环经济相适应的金融组织框架和资源供给机制
近年来,随着柴达木资源的进一步综合开发、产业集聚和循环利用,当地经济发展迅猛,从现有金融机构种类和经济金融发展趋势看,在海西柴达木循环经济区重点城市格尔木设立地方性商业金融机构已具备基本条件。
(一)国民经济在高位增长的平台上健康发展,整体运行态势良好。从经济发展的动力看,结构调整取得成效,特色和优势产业进一步发展,第二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引擎。从经济运行的需要角度看,扩大需求政策效应继续凸显,保持了对经济的有效拉动。
(二)中小企业发展迅猛,但融资难问题长期普遍存在。中小企业对于发展全州社会生产力,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但由于海西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担保体制不健全,银行信贷管理等多方面的因素,普遍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
(三)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缺位,信贷投向“三集中”现象严重。
(四)格尔木地理位置特殊,距离省会西宁较远(800多公里),中小企业到外地融资成本高,客观上急需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因此,可考虑在格尔木现有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借势打造“柴达木盐业银行”品牌。借“中国盐湖城”的品牌效应,组建股份制性质、由实力雄厚的大行业或大企业入股的专业化金融服务机构。
经济内循环政策范文6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之一,其深加工产品关系到多个国民经济生产部门的运转。然而,我国煤化工产业的发展存在生产规模大、废弃物排放量大的现象,这种粗放式的增长方式虽然使得我国煤化工产业实现了显著的发展成效,但这种以污染环境为代价的产业发展模式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发展方式。能源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是全面贯彻可持续发展观的重要一环,而煤炭深加工行业更是重中之重。煤化工行业的生产过程将大量碳氧化物、氮氧化物、硫化物、芳香族化合物等固体排放到大气中,同时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化工残渣,不仅对大气产生强烈影响,还会损害加工区域的土地质量。发展循环经济恰好可以借助先进的生产加工技术,将生产加工过程排放的污染物转变为资源并加以利用,将原本粗放式的发展方式转变为集约式的发展方式,是煤化工产业以及我国能源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
(二)发展循环经济是应对环境约束的根本途径
经济的高速增长使得人类的生存环境不断恶化,伴随着资源的不断消耗,这一问题已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重点,而国际环境和发展委员会等机构也曾颁布多项公约,强调一国的经济发展不仅受到该国生态环境的约束,同时还应受到全球环境条件的约束。煤化工产业以煤炭为主要生产要素,煤化工产业的不断发展意味着对煤炭资源需求的不断增长,一方面,煤炭资源的开采、运输等过程会造成大气污染、温室效应、酸雨等区域性甚至全球性的生态环境问题,另一方面,煤炭资源的深加工同样面临类似的问题。在日益严苛的环境约束下,煤化工产业必须走循环经济之路,提高生产加工技术,对煤炭加工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加以控制,使其成为被生态环境所接受的能源。
(三)发展循环经济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
我国可用资源总量与经济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已日益突出,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势在必行,而走循环经济道路自然成为了主要建设手段。国家发改委早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1350号)中就提出,发展煤化工产业有利于推动石油替代战略的实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需求,但需要树立循环经济的理念,加强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程度。事实上,发改委还针对煤炭等煤化工上下游行业循环经济的建设制定了相应的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需求程度不言而喻。
二、煤化工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路径
(一)工业园区优势
煤化工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就是对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排放物或副产品加以利用,而考虑到我国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欠发达地区,而这些地区对煤炭深加工产品的需求相对有限,因此煤化工企业通常相对独立,与其下游产业存在一定的空间距离。正因如此,煤化工企业难以与下游行业进行废物交换,进而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工业园区是依据一定的科学规划,聚集各种生产要素,有利于提高集约强度,专供工业设施设置与使用的地区。建设煤化工行业工业园区之所以是煤化工产业走循环经济道路的主要途径,主要原因在于工业园区具有如下优势:首先,工业园区内除了具有关联工业企业外,还具备必要的服务企业与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就包括废物处理厂与必要的绿化设计,可以在节省工业企业废物处理成本的同时,提高工业排放物的处置效率;其次,工业园区将聚集大量的煤化工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企业之间进行副产品与废物交换的成本较低,通过将部分企业的副产品与废物转化为另一部分企业的生产原料,可以极有效地促进行业循环经济的形成;最后,工业企业的聚集易形成规模效应,工业园区内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也利于煤化工行业攻克技术瓶颈,加强能源的使用效率,实现清洁生产。
(二)工业园区建设原则
1.布局合理。一方面,工业园区的选址要合理,即煤化工行业工业园区应建设在具有资源与区位优势的地区;另一方面,煤化工行业工业园区内部的产业布局要合理,即对入园企业、项目的审批要相对严格,要切实根据煤化工行业循环经济的发展需求对企业与项目进行筛选。
2.特色突出。煤化工行业工业园区的建设需要以循环经济的发展为根本目标,围绕煤化工行业的发展展开,因此在建设煤化工行业工业园区的同时需要根据地区的生产优势,有针对性地引进地区具有竞争力的子行业生产链,同时结合其发展需求,配套必要的基础设施,以提高工业园区的运转效率。
(三)工业园区建设规划
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目的的煤化工行业工业园区建设需要充分实现行业副产品及排放物的循环利用,而为了充分最大化工业园区的外部经济社会效应,又需要不断提升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标准与管理效率。基于此,本研究分别从产业布局、配套设施以及监督管理制度等角度对园区的建设进行设计规划。
1.产业布局。提高一次资源的利用率同时提高对副产品以及排放物的消化转换率,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最根本途径。基于此,考虑到煤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大量废气废渣是影响生态环境的主要物质,因此煤化工行业工业园区内需要形成产业链,以使废弃物资源化。首先,要形成物质循环产业链。根据煤化工上下游行业对生产要素的需求,通过技术改造,在保证不影响煤化工行业产品质量的前提下,调整副产品以及生产废弃物质的流动方向与质量,同时提高水、油等共需资源的回收利用率,以在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的同时减少物质资源的不必要消耗。其次,要形成能量循环产业链。一方面,园区内各企业应当不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同时结合不同煤炭深加工产品对加工环境的需求,对总能源进行优化利用,对不同行业、产品的生产工艺进行改造,努力实现能量的逐级利用。另一方面,要不断实现园区能源利用的最大化,对于难以加以重复利用的能源,园区可通过热电联产将其转化为园区日常热能与电能的供给,提高能源效益。
2.配套设施。第一,基础设施。工业园区的建成意味着大量人力资源的集中,为了减少人才的流失,同时提高园区的经济社会效益,园区需要匹配必要的基础生活设施,满足园区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设置必要的餐饮、休闲娱乐与交通设施。第二,配套产业。首先,煤化工行业工业园区需要配套的废物处理中心。我国煤化工行业及其上下游行业普遍存在生产技术水平偏低等问题,因此完全实现行业副产品与废气物的充分利用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基于此,园区内需要设置废物处理中心,集中对园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难以被重复利用的废气、废渣等进行处理,降低园区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其次,煤化工行业工业园区需要设置匹配的技术研发机构。我国煤炭资源的品位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异,单纯依靠技术引进难以攻克生产技术清洁化的瓶颈,为了不断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园区内需要设置技术研发机构,在配备必要技术研发人员的同时,构建企业联合技术研发平台,为企业间的技术协作研发提供必要的条件。
3.监督管理制度。一方面,园区需要设立循环经济监督委员会,保障园区循环经济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园区需要在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的支持下,设立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监督委员会,并从有关部门中选举出委员会负责人,并结合当地生态环境约束条件制定园区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对其进行总量控制。其次,需要从园区主要工业企业生产部门选取工作代表参与到循环经济的监督工作中,以在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意识的同时,加强企业间的相互监督,促进循环经济的实现。另一方面,园区需要设立循环经济管理工作组,由地方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定期对园区内企业生产中的资源能源使用量以及废弃物的排放进行检查,结合企业需求完善相应产业、财税政策,同时针对园区内出现的排污超标企业进行考核,提高园区企业积极生产的自觉性。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园区准入政策。煤化工行业工业园区的准入标准主要以拟入园企业或项目与煤化工行业的关联程度为评判原则,同时将拟入园企业或项目的生产排污情况纳入考量。考虑到我国煤炭深加工行业的生产技术普遍较低,污染物的排放量普遍较大,因此本文认为应同时制定环境准入标准与生态补偿制度。首先,地方政府应以该地区的区域容量与生态环境现状为基线制定园区环境准入标准,对于不符合准入标准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批准进入。其次,对于不符合准入标准的项目与企业,如若与煤化工企业的关联程度较大,且能有效地将煤化工企业的副产品或废弃物转化为资源,那么便可放宽准入标准,转而对其征收生态补偿费用,提高企业对清洁生产的重视程度,并在企业达到准入标准时将部分补偿费用作为奖励返还企业或项目投资者。
2.园区技术政策。工业园区的技术创新是煤化工行业得以持续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推动力,技术创新也是我国煤化工行业真正实现清洁生产、缩短与西方发达国家技术差距的根本途径。一方面,地方政府需要对园区的技术创新提供信贷与政策上的支持,帮助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申请国家专利,并鼓励企业间进行合作研发创新;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需要综合考量园区内企业生产技术水平与行业平均技术水平的差距,定期对企业生产设备的使用年限进行抽查,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与生产设备,激励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与设备更新。
3.园区经济政策。首先,要完善园区价格政策,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定价机制。具体而言,地方政府需要建立能够真实反映环境成本的定价机制,并根据地区环境承载力的动态变化,对定价机制进行不断修改完善,将煤炭资源从开采到最终加工成成品整个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成本纳入考量,以此推进企业的技术创新进程。其次,要加大财政政策与税收政策对煤化工园区的倾斜力度。一方面,要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对园区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的研发提供财政补贴,对循环经济研发企业的亏损给予补贴,保证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的顺利推进。另一方面,要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倾斜力度,对园区新进企业免征所有税收半年,对于具备将煤化工企业排放废物转化为生产要素能力的企业,予以税收优惠,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免去了部分企业或建设项目的税负,但地方政府与环保部门依旧需要对企业或建设项目的环境污染程度进行监管,制定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标准,对超出标准的企业或建设项目进行警告与处罚。
(二)延伸煤化工行业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