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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审计准则范文1
关键词:内部审计准则;实用性;准则制定;政府主导
一、内部审计的定位
内部审计,首先从字面意义上来理解,就是对企业内部的审计。虽然这样的理解比较粗糙,但也不失为一种简单明了的说明。与字面意思相差无几,内部审计的严格定义在相对基础上更为全面地阐述了内部审计的作用和定位。下面是几种比较专业的定义。对组织中各类业务和控制进行独立评价,以确定是否遵循公认的方针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是否有效和经济的使用了资源,是否在实现组织目标。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通过以上三种定义的对比,我们可以提炼出几个比较关键的词语:独立(内部独立),评价,实现组织目标。我们知道,由于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组织的所有者会需要一个认识和评价管理层管理成果的机会。财务报表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所以一张漂亮的财务报表是人所乐见的,如果是上市公司,需要对外公开财务报表,于是就需要聘请外部的审计事务所来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如果信息核对无误,那么就可以放心地呈献给外部信息使用者。然而正是因为外部审计是独立于公司企业之外的第三人,所以才能公正无误地评价财务报表,而作为企业内部的审计,这所谓的“独立”却是完全不同于外部审计的一种“独立”。
内部审计的独立,是指相对于公司的管理层的客观公正,正是因为他评价的是管理层的活动,内部审计是直接由组织最高管理层或董事会直接指定并且也在其指导监督下进行的审计,沟通对象是最高管理层和董事会,类似于高层派去检查工作的代表。工作检查的重点是组织内部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这对于技术和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在至少不低于外部审计的标准下,却是不受欢迎的现实――至少该公司的管理人员绝对不会欢迎。正因为这样,内部审计其实是一个比较尴尬的工作,虽然名义上的说法是,审计分成:一般审计,国家审计,内部审计,但其实,无论是从社会重视程度还是地位上来看,内部审计都远不如事务所的审计。
二、内部审计准则存在的问题
首先通过粗略地对比可以看出,两者的内容十分相似,但是内部审计比起事务所审计,无论是审计的方法还是程序都略显简单,这固然是因为内部审计有限的审计范围所限,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国的内部审计起步太晚,体制尚不健全,所以需要更多地从国际准则上进行借鉴。
内部准则包括两项基本准则和二十项具体准则一共22项,从上面引用的定义上看,本次修改后的准则似乎对于内部准则的定义范围都有了不一样的说法,从以前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变成了“确认和咨询活动”,目标则是由“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变成了“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内部审计业务范围的变动参考了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最新定义,这也是顺应现代经济发展而引起的改动之一。通过对修订前和修订后的准则的对比,内部审计准则充分吸收了国际准则的优点,从体系的完善和理论的精练上都有了明显的进步,更贴合这个时代,也更靠近了国际标准,走在了国际前沿。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与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员建立和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而有效地进行,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这一条具体准则详细阐述了作为一名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如何培养自己的人机交往能力,尤其是在工作中应该如何与工作相关的人员友好地交流。因为这样友好的交流能够获取充分的信息并且提高审计的效率。而对比国际内部审计准则,似乎并没有这么一条,相关学者的解释是,中华民族乃礼仪之邦,企业的各类型的活动都涉及非常多的人为因素,一个和谐友好的审计环境更加有利于内部审计获取审计信息――这是中国特色。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下诞生的准则必然有其存在的根据,学者的话很有道理,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却有难度,不仅要求内部审计具有十分过硬的专业技能,更对人际交往能力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固然社会竞争十分激烈,酒桌饭局屡见不鲜,但朋友,也不是你说能交就能交的,更何况是和这样“居心叵测”的人交朋友――中国固然是礼仪之邦,但是人情交往太复杂,准则在这方面的规定不仅显得多余,只让人觉得哭笑不得。同样的是沟通,在《审计准则》中更多的是强调要保持“独立性”,通俗地说就是尽量别扯上什么关系,如果发生了影响独立性的事件,相关的人都必须调离审计项目组,甚至他所做的工作都会受到充分的质疑。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道理,事务所的审计师们应该和企业的管理层保持良好的关系以获取更充分的信息,但是这样就丧失了独立性,对于审计报告的发表十分不利。
除此之外,《内部审计准则》对于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的定义十分模糊,在《第1101 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二章第四条中描述的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内部审计人员”,而内部审计在我国只有内审员资格证,这个证是不用考试的,没有全国性质的统考,只需要参加一个培训班就可以领取,能有多少含金量令人怀疑。而同时,内部审计报告在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报告两章中都没有对于内部审计人员资质的具体规定,只是笼统地描述了一下需要具有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而事务所审计的审计师,在这方面有一个完整的规范和制度,我听过一个毕马威的宣讲会,在会上,项目合伙人用清晰明确的表格将一个职员的发展流程和规划一一列出,所有进入事务所之后的职员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规定,只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才能签字,在这方面,事务所的审计专业而且制度更完善,如果内部审计这项行业渐渐发展到外部化,成立单独的事务所或者由已有的事务所兼职业务,都需要对行业内的发展和业务范围有明确的规定。总之,该准则参考国际一流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我国的内部准则的理论体系和框架,为内部审计工作以后的发展方向指明了道路。但是缺少实用性。
三、准则的制定
先从《审计准则》的制定说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制定主要涉及单位有:负责准则起草的中注协标准部,负责审议的中注协审计准则委员会,和负责领导监督的财政部会计司。其中财政部会计司是政府机构,而另外两个相对而言是民间组织。可以说整个准则的制定过程几乎是由政府主导的,这有利于加强审计准则的权威性,也对公众和投资者的利益的保护比较有利,同时也因为有了相关专家的参与,所以对于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利用也比较充分合理。与之完全不同的是,《内部审计准则》就是所谓的“民间准则”,在整个制定过程中并没有政府机构,即财政部会计司的参与,全程都是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自己的专家进行的工作,这样的审计准则制定机制因为“民间”二字而显得不那么权威官方,普遍认同度也不够,没有了官方作为后盾,在实施效力上难免有所不足。对此,我们可以参考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演变的过程,虽然准则的最终审核机关是政府,但是其中的制定程序和流程都是由熟悉会计知识,具有会计专业素养的会计界精英来完成,并且充分考虑民众的意见,公开透明制定过程,在整个过程中,政府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主导,对于专业的制定过程没有过多的干涉,只是负责审核和,保证了准则的权威性,也显示了政府对于准则的重视,对于该行业的发展也十分有利。
民间审计准则范文2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各国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各国经济发展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国际协调机制增强,并且各国的内在经济规则逐步趋于统一,审计准则作为审计行为的规范也需要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因此,建立一套国际通用的审计准则来指导和规范各国的财务活动成为一种趋势。
1经济全球化的外在推动
经济全球化目前是世界经济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也是世界经济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首先,跨国公司作为经济全球化中最主要的活动主体,它既是生产和资本全球化的产物又是其不断发展的推动者。跨国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经济环境要远远复杂于其他形式的公司,不同国家不同地域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环境的不同严重地影响了信息在跨国公司内部的流通,进而影响了跨国公司的决策效率,尤其是在众多处在不同国家的子公司与母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合并时,统一的经济准则显得尤为重要,统一的经济准则在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上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其次,随着资本的跨国流动,投资者不满足于在本国资本市场上进行投资,跨国投资和信贷的决策往往更依赖于被投资国家的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准则的差异对于投资者依赖财务信息及时正确地做出投融资决策通常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制定统一的审计准则对于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更为迫切。
2国际组织的内在推动
如前文所说,跨国公司推动了经济的全球化,而服务贸易亦是经济全球化的载体之一,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提供审计服务的实体,也受到全球化的影响,形成了跨国承接业务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这些事务所有的是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承接业务,有的是承接同一企业在不同国际和地区的业务,不同的审计准则对于注册会计师承接这些业务无疑是增加了难度。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进程也影响了审计准则的国际化。从本世纪初期开始,IASB和FASB合作建立财务报告联合概念框架,联合概念框架的建立有利于衡量审计客体的标准趋于一致,这也在客观上要求使用同一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采用统一的审计准则去评价。
审计准则国际化的进程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各国各地区都意识到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了,在全球化的浪潮下谁都不能独善其身,各个国家唯有消除障碍、紧密合作才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举措。
1国际审计准则的产生及发展
自1977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APC)诞生起,它就致力于国际审计准则的制定。IAPC陆续了多项指引,并且在1993年将此前的国际审计指引予以汇编,形成一套国际审计准则。根据IAPC网站提供的资料,到目前为止,全球共有126个国家和地区采用国际审计准则或以国际审计准则为基础制定其审计准则。国际审计准则的制定为审计准则国际化的进程推进了一大步,但是一些国家和地区为其本国政治和经济目的考虑,审计准则国际化的推行并不顺利。
2欧美发达国家审计准则国际化状况
由于目前美国审计准则的制定区分为适用于公众公司的审计准则和适用于非公众公司的审计准则。适用于公众公司的审计准则由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负责制定;适用于非公众公司的审计准则由ABS制定。由ABS制定的审计准则的目标目前已经明确,更倾向于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而由PCAOB制定的审计准则并没有表示出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的立场,相反其更注重于本国的经济发展和执业质量问题。随着PCAOB制定的准则越来越多,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差异也可能越来越大,这对审计准则国际化无疑是不利的。欧盟已经以法律形式确定原则上采用国际审计准则,但是其成员国采用国际审计准则却是有条件限制的。目前欧盟对于采用国际审计准则的形式还没有具体地做出决定,欧盟内部对于国际审计准则对中小企业审计的适用性、引入的具体机制、是否在引入国际审计准则时允许“加减”等问题,仍有不同的声音。
总之,审计准则的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即使在政策上各国依然采用本国的审计准则,但是一些国际性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在使用国际审计准则。在这种大环境下,各国对于审计准则国际化表现得并不积极的原因主要在于各国都出于政治目的的考虑,都想在国际审计准则的制定中获得话语权,但这只会拖延审计准则国际化的进程,并不能逆转其趋势。
我国审计准则国际化状况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审计准则出台得比较晚,直到1992年我国才形成一套真正意义上的审计报告规范。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脚步的加快,尤其是在2002年我国加入WTO组织以后,我国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经贸往来日益频繁,这才客观上催生了我国各种经济规则的发展,审计准则亦在其中。中国会计师执业标准国际化经历了借鉴、接轨、趋同3个阶段,实现了改革探索、稳步推进、实现质变3次飞跃。(1)《独立审计准则》的产生。随着1990年和1991年沪深两市相继开业,民间审计在我国变得越来越重要,尤其是在1992年深圳爆发了“原野”案、1993年中水长城国际集团披露虚假验资报告以后,使得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诸多问题暴露出来。经过一番努力,1995年12月26日,财政部颁布了第一批《独立审计具体准则》,这些具体准则标志着我国制定审计准则迈出了第一步。(2)《独立审计准则》的修订。《独立审计准则》诞生后,由于时代的原因,我们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性质还不够清楚,所以我国实行以“挂靠”方式举办会计师事务所,这些事务所具有智能部门的色彩,成为单位下属的一个附属机构。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事务所挂靠的弊端充分显现出来,各种舞弊案的发生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审计准则的制定和修改。2003年,财政部根据当时的国际和国内的经济环境修订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此次修订的准则多达18项,这次修订主要反映的是入世后我国审计工作面临的新环境和新问题。但在这个阶段,我国的审计准则还停留在借鉴审计准则的阶段。(3)《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06》诞生。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产生和发展总是在一定的经济背景下发生的。当时被誉为“国企改革一面红旗”的郑百文在被查出存在虚假上市、虚假披露信息等一系列违规事件后,监管部门意识到必须要强化管理层的责任。2001年8月,“银广夏”事件被查实,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意识到要下决心全面借鉴国际审计准则,实行以风险导向审计为基础的审计准则。2006年,财政部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这次修订标志着我国建立了一套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又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准则体系,标志着我国审计准则迈入与国际审计准则接轨的新阶段。(4)《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0》出台。在经过了长达4年的与国际审计准则接轨的过程中,新旧准则平稳过渡,这使得国内和国际社会都对我国推动审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的努力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也催生了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全面趋同阶段的到来。2010年11月1日,修订后的38项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由财政部,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吸纳了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明晰项目的成果,实现了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动态趋同。在审计准则国际化的过程中,虽然中国会计师协会早在1997年就成为了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会员,但是鉴于我国经济发展的背景以及国家综合实力的影响,我国在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话语权还不是那么多,这也是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差异存在的原因之一。
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趋同存在的问题
(1)资本市场的成熟度不同。在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运行已经进行了上百年,市场的运行体系与运行机制的成熟度都要远远高于我国。我国的资本市场尚处于发育阶段,各项经济制度都不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投资者对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也认识不足,这样导致我国的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信息极其不对称,而独立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则对审计结果依赖程度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发展,从而直接照搬国际上的审计准则,在执行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系列的排异反应。(2)所有制体制不同。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体制。在我国的经济活动中,国有股份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比例,这就使得在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时不得不考虑政府的因素。国有企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既是管理者又是参与者,所以我国审计准则的制定就需要政府部门参与其中,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既保护国有资产又保持审计的独立性。(3)司法环境不同。从西方发达国家审计发展的历史来看,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审计准则执行的坚实基础,它为民间审计运行提供了基本保障。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不完善。我国属于大陆法系,与欧美法系不同,条文对司法的判决影响更大,因此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影响。而缺乏独立性的注册会计师很难被社会所接受,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我国审计准则的制定。(4)文化不同。西方人的思想受宗教影响较大,在行为立场上更中立,而国人受中庸思想感染较深,更为注重集体利益以及人情冷暖。因此在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判断过程中,其固有的思想观念会影响审计结论,在制定审计准则过程中,这也是一个要考虑的因素。
我国审计准则国际化的对策
民间审计准则范文3
摘要:本文以和美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研究对象,分别对中国和美国审计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加以比较研究。中国和美国在独立审计规范性质、审计责任和职业关注等方面的差异形成了中国和美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差异的主要原因。因此,合理地借鉴美国审计报告体系先进的做法,全面改革和完善中国审计报告体系和独立审计规范体系,将是我们积极迎接审计市场国际化的必要措施。
审计报告是注册师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用来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编制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完成独立审计业务的标志。由于中美环境因素的差异,造成了审计报告所反映的审计模式内容存在着许多差异。本文主要通过对中国和美国的审计报告的比较和,探求改善和完善中国的审计报告体系和独立审计规范体系。
一、审计环境的比较
1.美国。在20世纪以前,美国独立审计的主要是在随资本一起涌入的英国职业会计师的帮助发展起来的。进入20 世纪后,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的颁布使美国的法定审计得以确立,独立审计得到飞速发展,并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美国强调独立审计是自我管理的职业,政府不加干预。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一个实行自我管理的全国性职业组织,该协会制定出了具有重大世界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已达30 多万人,其地位很高。
2.中国。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财政部于1979年10月在上海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试点,并于1980年12月颁布《关于设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从此,我国正式恢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行业起步较晚;我国共有五千余家事务所,大多数仍属于中小型所事务,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偏小;目前我国参与对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监管的有审计署、证监会、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协会等,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违纪行为,监管部门主要采取警告、暂停执业、撤销等行政方式,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很少、较轻。
二、中美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和格式上的异同
审计报告是整个审计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同时也是审计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步骤,一般而言,正式立项的审计活动,都是要撰写审计报告。就现阶段而言,中国和美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格式与内容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经过仔细的分析和研究后,我们发现差异也是比较明显的,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美审计报告的相同之处
1. 对收件人规定相同。中美审计报告的收件人均规定为审计业务的委托人。
2. 对报告日期规定相同。中美审计报告均规定审计报告日期为CPA完成外勤审计工作的日期。
3. 使用的专业术语相同。中美审计报告均规定在导言段或范围段使用“审计了……”的专业术语,借以表明CPA签发的审计报告不是复核或编表报告, 而是一种保证程度极高的报告;在意见段使用“我们认为、在所有(或全部)重要方面均公允地反映……”等专业术语,以说明审计意见不是对事实的绝对保证。
4. 对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可增加解释段的规定相同。中美审计报告均规定当CPA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如认为必要,可以在意见段之后增列解释段,增加对重要事项的说明。
5. 对审计意见类型的规定相同中美审计报告均规定有四种审计意见类型,即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
6.对审计范围的规定基本相同。中美审计报告中规定的审计范围,均是指主要的年度会计报告及相关的附表、附注。
7. 对发表各种审计意见条件的规定基本相同。
中美审计报告均规定了发表四种审计意见的不同条件。从总体来说基本相同。只不过我国审计报告准则规定得比较详细、具体。而美国则规定得较笼统抽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CPA职业判断能力偏低的现状。
(二)中美审计报告的不同之处
1.对标题规定不同。我国审计报告的标题为“审计报告”,美国审计报告的标题为“独立审计人员报告”。美国审计报告含“独立”字样,籍以区别内部报告及其他类型的报告,我国审计报告却未能做到这一点。
2.对导言段规定不同。美国审计报告的导言段简要说明审计范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我国审计报告不设导言段,将导言段的内容并入范围段。正因为我国缺少导言段,才导致我国审计报告(二段式)与国际通行的三段式审计报告存在区别。
3.范围段内容不同。(1)导言段的关系不同。我国审计报告隶属于二段式报告,所以报告的范围段纳入了三段式报告中导言段的内容,即审计范围、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而美国审计报告为三段式报告,故范围段不包含导言段内容。(2)审计依据不同。我国审计报告的审计依据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而美国为公认审计准则。(3)对所实施审计程序的说明详略不同。我国审计报告只是概括说明取得的“合理把握”。就此而言,我国审计报告的范围段没有明确指出审计程序及CPA所负责任的程度,进而增加了其所承担的风险。
4. 意见段内容不同。我国审计报告的意见段是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美国审计报告则就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和合法性表述意见。我国同时规定“三性”是有原因的。首先,我国国情接近于大陆法系,主要通过法规规范会计工作。故借鉴大陆法系的审计准则,规定合法性要求。其次,我国审计准则主要是借鉴国际审计准则,故规定公允性要求。最后,由于当前我国会计信息失真情形比较普遍,而违反一贯性是其中的一种重要手段,故规定一贯性要求。
5. 对签章规定不同。我国审计报告规定由CPA签名盖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并标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而美国审计报告规定由会计事务所合伙人或负责该项审计业务的CPA签名。需标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有关签章的规定便是个人签名、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此这样规定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三、审计报告差异产生的因素分析
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些差异,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对独立审计规范性质的认识不同
为了清楚的说明中国与美国对于独立审计规范性质的认识,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1)这三个地区的会计职业团体与政府的关系;(2)独立审计规范的制定与方式;(3)约束力及违反规范的处罚。
表1 中美对独立审计规范性质认识的比较
比较对象 会计职业团体和政府关系 规范制定与方式 使用范围 约束力 对违反规范的惩处
中国 CICPA为民间机构,且受财政部监督、指导 CICPA制定,并由财政部批准 CICPA的会员 准则必须遵守,指南则参照执行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暂停执业、取消执业资格
美国 AICPA为民间组织 AICPA制定 AICPA的全体会员和其他执业CPA 必须遵守准则(指南)和规则 中止或开除会籍、吊销资格证书和执业执照
通过表1,我们可以发现,独立审计规范的实质在于对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规范,独立审计人员在实行独立审计业务过程中,必须或应当遵守,否则,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美国独立审计规范的性质在于职业界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因而其审计规范往往由民间审计机构制定和。的独立审计规范则兼有自律规范和他律规范的双重性质,独立审计规范的制定与,以及违反规范的惩罚,受民间会计职业团体的制约。
2.对于审计的责任与职业关注认识上的差别
审计观念是指对审计的看法、观点和认识的总和。限于篇幅有限,在这里, 笔者将审计观念仅界定为公众对审计独立性的看法。现阶段中国和美国的审计观念的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审计的责任和应有的职业关注是规范审计人员执业的行为指南,同时也是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根本保障。按照《国际审计准则》中关于“审计责任” 的定义, “审计责任” 应该包括《会计报表审计的目标与基本原则》、《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工作质量控制》、《舞弊与错误》、《会计报表审计中对及法规的考虑》等要素。现阶段而言,中美关于审计责任与关注观点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表2 审计责任与职业关注比较
比较对象 审计责任与职业关注 对错误与舞弊的认识
中国 审计人员违反职业规范,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严重者还会受到刑事责任的处罚。 CPA应该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合理确信能够发现可能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
美国 不遵守行为守则可能会被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开除会籍。对因触犯刑律而被判处一年以上监禁的会员,或因各种税务事项而被定罪的会员,将被自动中止或开除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籍。建立同业复核制度。 审计师有责任计划和执行审计,以便为财务报表中是否不存在因错误和舞弊而引起的重要错报获得合理保证。
通过表2,我们可以发现中美对于审计责任与关注的认识以及对错误与舞弊的认识上,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别的。中国关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和职业关注,在独立审计准则和《注册会计师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均作了明确的规定,而且将审计责任划分为行政、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罚三种不同类型、性质的责任,便于规范注册会计师市场,提高审计人员的执业质量。美国则更强调审计人员的执业自律,而且职业道德规范在审计工作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3.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为形成审计意见所获取的证据。一般而言,审计证据必须具有充分性和适当性两个特点,其中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使得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意见;适当性是指审计证据的相关性与可靠性,即审计证据应当与审计目标相关联,并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
表3 审计证据差异比较
比较对象 关于审计证据的规定
中国 CPA可以运用包括检查、观察、监盘、查询、函证、、性复合等,以便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美国 CPA可以运用包括实物检查、函证、文件检查、分析性程序、询问客户、重新执行、观察等方法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通过表3,我们可以看出,中美都规定,审计人员在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才能出具审计报告,但是在具体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上,中美法也不尽相同。中国审计证据的方法显然非常丰富,而且结合中国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将监盘法从观察法中单列出来,更加体现出中国审计准则的主义特色。关于审计证据的数量和质量,中美的表述基本相同,表述均为“充分、适当”。
四、结论
中美环境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审计模式,而不同的审计模式又决定了不同的审计报告。而从长远来看,同国际惯例接轨与审计市场国际化是中国独立审计规范的一个重要目标。而美国是现今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监管经济的水平相对比较先进。因此,充分借鉴美国的做法和经验,必将会促进中国审计报告体系和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加速中国审计市场国际化的步伐。
:
1. 赵景诚:《审计报告的国际比较》.经济师[J],2004(9)
2. 曾小青:《中美审计报告比较》.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J],2000(1)
民间审计准则范文4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出台
财政部日前正式《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纲要》明确,“十二五”期间,要着力推动上市公司国际板审计及跨境监管合作等相关问题研究,加快推动内地具备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全球主要资本市场从事上市公司会计审计业务。此外,将完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持续提升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执行力和实施效果。在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范围内,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在小型企业范围内,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应废止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原有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加强企业会计标准评估工作,总结做好上市公司年报分析工作,探索开展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年报分析工作。
财政部:完善财会管理制度体系
近日,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见》(财法[2011]14号)文件。文件规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进一步落实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及时修订相关财务规则。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适时修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企业财务管理,适时修订企业财务通则,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文件还提出适时修订会计法;规范总会计师管理,研究修订总会计师条例。逐步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与国际惯例协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体系、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及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并推进全面、平稳、有效实施。
审计
中注协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近日制定并了《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其中注协指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应当贯彻风险导向理念,以跟踪和监控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为核心;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提升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为目标;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的评价、预警和防范为重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应当坚持事前事中监控与事后报备分析相结合,分类指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逐日跟踪分析与定期披露相结合,年报审计监管结果与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相结合。规程同时明确,对于已披露的上市公司年报,如有媒体质疑、公众投诉举报或者发现审计报告不当的,应与相关事务所取得联系,全面了解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当面沟通、专案检查等措施加以应对。
内地与香港实现审计准则持续等效
2011年9月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在香港签署审计准则持续等效联合声明,确认新修订的内地审计准则与明晰化后的香港审计准则实现持续等效。实施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行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基础上,2007年12月6日内地与香港达成审计准则等效认同,确立了两地审计准则持续等效认同机制。2010年6月,香港会计师公会了明晰化后的香港审计准则,以保持与明晰化后的国际审计准则趋同。中注协2009年初启动了对内地审计准则的重大修订。修订后的内地审计准则已于2010年11月1日正式,并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税收
国务院修改资源税暂行条例:增加从价定率计征
9月21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而本次资源税暂行条例完成修改后,石油、天然气按从价定率征收将随之推广到全国范围。2010年6月1日,国务院率先在新疆启动资源税改革试点,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同年12月1日,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到内蒙古、甘肃、四川、青海、贵州、宁夏等12个西部省区。
废止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规定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规定的公告》。文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2000]12号)第三条中“凡逾期未申报认证的,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已经抵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如数追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规定废止。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未认证或未稽核比对如何处理问题,另行公告。
政策法规
国家外汇局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决定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并自今年12月1日起,在江苏、山东、湖北、浙江(不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大连、青岛等省市进行试点。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外汇管理部门将对进出口货物流和贸易收支资金流实施全面核查,根据企业合规情况实施分类管理。企业贸易收付汇后,无需办理核销;合规企业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一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办理付汇。银行为企业办理付汇的单证审核程序大幅简化,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试点期间,试点地区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部门参考外汇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国资委:未来央企业务要100%法律审核
在日前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对中央企业要求把法律管理嵌入境外投资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流程,从2012年到2014年,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要在这三年全面实现100%,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平均达到80%以上。据国资委此前初步统计,截至2010年底,约100家中央企业在境外(含港澳地区)设立了子企业或管理机构,境外单位资产和营业收入迅速增长。随着央企海外业务快速扩展,央企海外运营的法律风险发生的几率也在增加。由于央企在海外发展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来自于海外经营的各个环节,国资委警示央企要坚持事前防范和始终控制为主,而事后补救为辅的手段。
金融
银监会要求银行防范人人贷七大风险
中国银监会日前向银行业机构人人贷(P2P)风险提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务必建立与人人贷中介公司之间的“防火墙”,严防人人贷中介公司帮助放款人从银行获取资金后用于民间借贷,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银监会同时指出,人人贷中介服务存在七大问题和风险:民间资金可能通过人人贷中介公司流入限制性行业;人人贷中介机构有可能演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巨大的信息科技风险;不实宣传影响银行体系整体声誉;人人贷的性质也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贷款质量远劣于普通银行业金融机构;人人贷公司开展房地产二次抵押业务存在风险隐患。
港股ETF和RQFII试点有望近期推出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港股组合ETF和人民币QFII(即RQFII)的试点工作有望近期推出。该负责人说,目前,内地推出港股组合ETF的实施方案已经完成,各项技术准备工作进展顺利,此项工作试点有望近期推出。内地上市港股组合ETF产品有助于丰富内地居民的投资品种。关于人民币QFII,该负责人说,经国务院批准,内地有关部门将推出在港募集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试点(即人民币QFII)工作。试点初期,总额度为200亿元,额度的80%投资于内地债券市场,将从对境内市场较为熟悉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做起。目前,试点工作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有望近期推出。
国际
国际财联第41届世界大会在京召开
9月16日至18日,国际财务总裁协会联合会第41届世界大会在北京举行。此次大会由国际财务总裁协会联合会(IAFEI)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CACFO)联合举办。来自中国、美国、德国、日本、以色列、菲律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著名专家学者和企业高管共计4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共同研讨在复杂多变的时局下企业持续发展问题。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大会上表示,全球经济调整恢复任重道远,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全球性的解决方案。在此背景下,亟须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为企业发展注入新活力,为全球经济调整与恢复作出贡献。
美国证交会盯上企业海外现金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在推动更多企业披露在海外持有的现金金额。目前各方关注着鼓励美国企业将盈利保留在海外的税收法规的影响。SEC已经要求陶氏化学(Dow Chemical)、Fortune Brands、卡特彼勒(Caterpillar)和CIT追加向投资者提供的关于海外盈利和海外现金的信息。美国税收法规规定,如果企业将海外盈利转移至美国本土,需要缴纳最高35%的税收。奥巴马政府迄今一直在抵制企业呼吁对回国资金实行临时减税的游说,声称只会在更广泛税收改革的背景下才会考虑这一构想。
民间审计准则范文5
一、审计技术层面
独立审计模式经历了由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到风险导向审计的三个阶段。账项基础审计以会计凭证和帐簿为起点,以详细审计为标志,以会计数据的真实性为目标,虽然后来导入了审计抽样,但采用更多的是判断抽样,即主要源于注册会计师的主观判断,在规模较大和业务较复杂的情况下,很容易遗漏甚至无视交易或事项的重大错报。制度基础审计以内部控制为起点,以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为标志,据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与范围。但随着企业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增加,特别是审计证据的获取需要更多的来源,因此,制度基础审计仍可能发生较大的偏差。风险导向审计以风险的系统和评价为起点,以审计证据的性质和类型满足可接受风险的需要为标志,注册会计师围绕审计风险模型,做出识别、计量、化解、规避风险或终止审计的决策,以将剩余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从我国的审计实务看,总体上仍处在账项基础审计向制度基础审计过渡的阶段,理由是:
(一)我国审计实务生长的土壤贫瘠,缺少基于内部控制基础上的审计传统。注册会计师职业曾经被遗弃长达31年,其间连“审计”这个术语甚至都显得生疏,审计即查账的认知根深蒂固地留存在人们的头脑中。加之行业恢复重建以来,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骨干多为知识老化、年龄老化、观念老化的“考核注册者”,即使有学有所长的青年才俊加入,也限于人微言轻和势单力孤而难以改变现状,最终或被同化或选择出走。
(二)首次接受委托时进行客户甄别,本来是预防审计失败的“第一道关隘”。但许多事务所抱着来者不拒的态度,希求业务多多益善,对高风险的“问题项目”试图凭借侥幸或赌博来回避失败的结局。比如对客户所在行业状况、经营活动、管理层诚信度等环境因素的了解,往往以时间或成本限制为理由,浅尝辄止。
(三)分析性程序作为对相关数据、比率和趋势进行分析和比较的程序,是搜寻异常变动信息、获得有效审计证据的重要方法之一。注册会计师运用分析性程序,可以把握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认定的总体合理性,至少不会出现某些财务指标十分荒谬的情形。但实务中有关分析性程序的运用,或者“蜻蜓点水”,或者对异常变动数据不作解释,未能充分发挥这一工具的效用。
(四)无论审计项目的大小,审计人员进入现场后,既缺少调查问卷,又没有穿行测试,直奔账簿、凭证而去,先是总账、明细账加总核对,然后抽查几笔业务,复印几份合同,最后轻易地得出结论。至于严格的统计抽样技术,几乎不被采用,如果非要归入抽样审计层面,连实施判断抽样都较少,多数仍属于任意抽样。
从审计标准看,《独立审计准则》处于制度基础审计向风险导向审计过渡的阶段,理由是:
(一)现已的《独立审计准则》42个项目,比如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等,提醒注册会计师关注非财务信息所引致的风险,不同程度地彰显了风险导向的审计思想。
(二)即使是现代审计比较发达的美国,也没有确立完整的风险导向审计学科体系。只是倾向不拘泥于既有的内部控制,主张从公司治理结构的高度和经营风险的领域,据以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
(三)我国陆续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吸收、借鉴了国际上先进的成果,与时俱进地构筑了审计思想平台,体现了国际惯例与中国特色的有效结合。因此,那种认为《独立审计准则》仍停留在账项基础审计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由上述审计实务与审计标准的比较可知,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先进的审计准则与落后的审计实务之间的矛盾,是理念与现实的冲突。这当然不能通过降低审计准则的规范程度来迎合实务的水平,比如重新回到账项基础审计层面,那将是因噎废食的作法。相反的,我们应当不断推进审计实务的进步,以迎接加入WTO之后来自国外职业界的挑战。其一,改进审计准则的培训方式。通过若干审计失败案的挖掘,加深对《独立审计准则》精神的理解与掌握,避免陷入条文化的窠臼;其二,在注册会计师中,增加有关审计实务偏离审计准则的判断与分析,突出审计准则的引导与矫正功能;其三,提供更多具有操作性的执业指南,以期形成纲目兼备、逻辑严谨、层次清晰的审计准则体系。
二、执业风险领域
实务中,即使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基础审计,也常发现客户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报与舞弊,但结果却出具了“干净报告”,这就不是审计技术所能解释的了。
我们知道,审计风险是指客户会计报表中存在着重大错报与舞弊,注册会计师却发表了不恰当意见的可能性。某些审计失败案涉及的审计报告,并非审计风险的作用——注册会计师已经发现问题但未按规范出具报告——这实际上是道德参数和执业风险(或经营风险)在作怪。
的确,每一份审计报告的背后都沉淀着道德含量,注册会计师审计究竟是“问题审计”还是“道德审计”关乎审计的成败。如果诚信的道德准则成为可有可无的权重,则注册会计师赖以立足的基础发生动摇,审计失败的阴影即刻笼罩在注册会计师的头上。
然而,道德问题不意味着审计失败的全部,只强调职业道德而忽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风险会陷入“泛道德主义”的怪圈。
所谓执业风险的模型是:执业风险=审计风险*发现风险*赔偿风险。发现风险包含了市场风险、质量风险等因素,在审计风险为定数的条件下,执业风险与发现风险和赔偿风险呈正相关关系。这就是说,会计师事务所的逐利性的组织特征(也有人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观念上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特征),会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别是审计报告阶段选择执业风险导向,通过把握市场的敏感度和降低产品(审计报告)质量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即:虽然偏离道德和技术规范,但可能不被市场发现,况且发现了也不会有太高的经济代价。于是,一些注册会计师更有积极性出具不实报告。
从民间审计机构的属性或组织特征的角度研判,如果仅仅加大对注册师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而不同时在释放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风险方面做出努力,审计失败案的发生频率将很难降低。其一,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按时间预算收取审计公费的进程,提高职业界的收费水平,因为财务不独立最终会导致审计不独立;其二,疏通民事责任赔偿的渠道,在无关痛痒(行政处罚)和牢狱之灾(刑事处罚)中间构造挽救机制,使注册会计师可以而且能够为自身造成的损失负责;其三,提倡开展更多的非法定业务,特别是改变拥挤在上市公司审计等高风险项目上的现状,使公众转换观察注册会计师职能的视角,进而化解执业风险。
三、事务所组织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选择何种组织形式绝不是次要的,它关系到职业界是否值得信赖以及是否具有服务资格的重大问题。人们注意到,涉及银广夏、麦科特案的会计师事务所正是合伙制,那么,是否是合伙制惹的祸呢?
一部民间审计史表明,会计师事务所采用合伙制(包括有限责任合伙制)组织形式,是产权制度与专业人士双向选择的结果,是内在张力与外部约束的使然。
首先,注册会计师应负的责任不同于其他职业,如果说医师的失职危害的只是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则注册会计师的失职危害的却是多元利益主体甚至整个经济秩序,因此,有过错的注册会计师理当承担无限责任;
其次,独立审计的职业特性决定了合伙人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者,同时,资本的意志让位于风险的权衡,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委托人(股东)和人(经理)分离,表决权资本成为决策的依据,因此,纯粹的有限责任公司制不适用于注册会计师行业;
最后,有限责任公司多采用垂直、刚性与封闭的管理模式,很容易演变为“一股独大”或“数股制肘”,而会计师事务所多采用扁平、柔性与开放的管理模式,这与合伙制的本原——平等、合作精神相契合,因此,会计师事务所走合伙制道路有其必然性。
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两位或两位以上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合伙组织。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优点是在风险的牵制和共同利益的驱动下,促使事务所强化专业品质,扩大规模,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缺点是建立一个跨地区、跨国界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时,任何一个合伙人执业中的错误与舞弊行为,都可能给整个会计师事务所带来灭顶之灾。
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LLP)是事务所以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合伙人对个人执业行为承担无限责任。其最大特点在于,既融入了合伙制和股份有限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的优点,又摈弃了它们的不足。现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已陆续转型,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成为职业界组织形式的一大趋势。
民间审计准则范文6
摘 要 职业判断广泛地存在于审计的全过程并且极大地影响着审计工作质量。应用职业判断能力,能帮助注册会计师选择恰当的审计方法,敏锐地捕捉相关信息,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鉴于此,本文就简单的论述职业判断在注册会计师确定审计意见类型中的运用。
关键词 职业判断 注册会计师 审计意见 运用分析
职业判断广泛地存在于审计的全过程并且极大地影响着审计工作质量。应用职业判断能力,能帮助注册会计师选择恰当的审计方法,敏锐地捕捉相关信息,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本文简单的论述职业判断在注册会计师确定审计意见类型中的运用。
一是运用分析性复核评价审计差异。首先,评判在实施阶段对分析性复核发现的异常差异是否有合理解释,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大遗漏,审计取证是否充分适当;其次,检查经审计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是否具有总体上的合理性,可以就审计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再次进行分析性复核,检查是否存在尚未发现的异常差异,这些差异是否有合理的解释,是否需要追加审计程序,补充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支持审计结论。
二是确定审计意见类型。确定审计意见类型是对整个财务报表的合法性、真实性、公允性做出的判断,决定审计风险及审计责任大小。
确定审计意见类型首先是判断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重要性水平是考虑审计报告类型的重要依据。在运用重要性水平时,必须考虑错报或漏报的金额和性质对财务报表决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将错报金额与重要性水平比较,金额越大,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越大,但小金额错报或漏报的累计,也可能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性质严重和牵涉面广的错报或漏报,也可能误导报表使用者。
其次是考虑审计范围是否受限。应当识别审计范围受限是出自注册会计师的自身因素,不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还是被审计单位人为限制,或者注册会计师及被审计单位难以控制的客观环境的情形,后者如无法聘请到外部专家;境外投资子公司进行审计;境外承包工程项目进行审计;与外国客户往来的函证;煤、气、鱼类及危险化工产品进行监盘。必须考虑审计范围受限的影响是否重大或广泛,以及审计范围受限的性质,被审计单位的有意限制比无意限制更具重大影响。
再次是评价持续经营能力。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是影响其财务报表使用人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关注被审计单位在财务、经营、其他三方面所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迹象,从整体上考虑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审计准则列举了对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迹象,主要有财务状况恶化出现资不抵债(即由于巨额亏损出现引起所有者权益合计为负数)无法偿还债务;无法继续履行重大借款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存在大量不良资产长期未作处理;存在对外大额担保和案情诉讼等或有事项引发出的或有负债;投资失败造成财务资金损失巨大。对单一或少数产品、顾客或交易的依赖;失去主要市场、特许权或主要供应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被停止经营;股权转让频繁等。
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迹象可能很多,当存在一项或者多项迹象时,是否必然影响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譬如,科技型企业资产负债率可能很高,但科技型企业更多地是智力和人的因素影响,评价企业偿债能力,往往将无形资产排除在外,而负债构成包含的可能是国家扶持资金。评价这类企业,应该考虑无形资产、研发项目、技术因素及市场前景。宁海县有家旅游用品公司多年未经营,且净资产为负数,但其关联方经济实力比较雄厚,长期为其提供担保,这家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作为一个连环担保的壳体。笔者2008年前曾审计过一家服饰生产企业,连续几年净资产为负数,但其有一大块土地未开发,这块土地使用权是升值的,且公司能获得银行的支持,至今这家公司还在维持经营。
再次之是选择适当的审计依据和评价标准。职业判断时要依据审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根据审计目的和业务性质选择审计依据,譬如,农业企业及专业合作社,结算方式以现金为主,交易方式一般为一手交钱,一手提货;收购初级农产品由订购合同约定,开具的收购专用发票是不完整的,一般没有农产品出入库手续;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无法取得发票入帐;农产品销售对象一般为承包经营者(个体经营者)、农副产品市场、餐馆酒楼等,一般不需要开具发票;生物资产随行就市,容易受市场波动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如用《企业会计准则》为评价标准,显然是不恰当的,只能选择《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笔者曾审计宁波保税区一家外资企业,智利母公司执行作业成本会计制度,适应合并财务的需要,当然要将现有会计制度调整,选择母公司作业成本作为审计依据。
确定审计报告类型的依据之界限有时是模糊的,审计准则不可能规定每一个具体情形如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准则只规定了出具审计报告的基本依据,错报金额很小,可能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错报金额重要但不影响财务报表整体公允性,可能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错报金额对财务报表整体影响重大而且广泛,应当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由于审计范围受限,不能确认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可能需要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确定事项可能导致出具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凡能确定对财务报表影响金额的事项,应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不能确定影响金额的事项才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
审计实务中,常见的误用审计报告类型:譬如,注册会计师以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为由,以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代替应执行的审计程序;部分往来款(如与外国客户往来)无法函证或存货的某一方面(如计价)无法认定,但对国内客户可以函证或替代测试或对存货已监盘,却对整个往来款项及存货保留意见;扩大强调事项段使用范围,带强调段的审计报告变成了保留意见的一种变通形式;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与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界限依据有时不甚分明,拒绝表示意见又有可能成为否定意见的另一种“体面”的替代;长期股权投资未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资产总额及利润的影响已达30%以上,并且改变盈亏趋势,却用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当被审计单位净资产为负数或存在不确定事项时,反而没有强调对持续经营存在疑虑;以注册会计师代编的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附注代替审计意见,如,某进出口公司附注写“长期股权投资是以××、××股东名义投资的”,审计报告正文无任何表示;“夸大”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存在的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有时,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执行了“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分析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及经营环境,心里仍不踏实,便找一个“恰当”的理由,发表保留意见,谨慎地保护自身利益。笔者曾审计过一家投资公司,所有大额的往来款均已取得函证或替代测试,但考虑到投资公司业务的特殊性,仍有可能存在民间借贷利息收入未入帐、无法弄清往来款交易的经济实质等,且实务中,并不是由注册会计师自始至终控制函证的过程,存在固有风险,就对其他应收款发表了保留意见,但后来行业检查,检查组认为,其他应收款项目已取得函证,应对其发表标准无保留的意见。通过这一审计项目,一方面说明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及站的角度不一样,可能也会产生判断分歧;另一方面说明检查风险与实质风险有时是相互矛盾的,过度谨慎也可能会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失去良好的投资机会,需要注册会计师在两者之间进行平衡。
审计判断标准有时是变动的,需要注册会计师根据变化了的情况进行调整。笔者多次见到,有的注册会计师出具清算报告,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实际上,《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已于2008年1月废止;民间非营利组织原参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不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2005年实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典当行原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9年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担保公司属于金融业务的性质,应该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务中,不少担保公司仍然是按《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企业会计制度》核算。这时,如连续审计前几年财务报表,需要转换为当时适用的会计制度,这种转换有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原来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现在不符合《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由无保留意见变成了保留意见。
职业判断不能仅局限于审计准则和会计原则。譬如,审计准则只规定有限公司验资标准,实务中,有时会遇到个体印刷厂及合伙企业也需要验资,这时是否就不能鉴证了呢?亦或是参照审计准则精神?审计准则和会计原则有时是矛盾的,也会影响职业判断。公允,未必真实,历史成本下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建筑物就不能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真实、公允的会计处理也未必合法,股东借款记入其他应收款是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但工商可能认为有抽逃资金嫌疑。2006年2月的新审计准则,增加了对法律法规的考虑。实务中,发现洗钱嫌疑,如披露又违反职业道德准则中为客户保密原则。典当业原先执行《人行典当会计制度》,现改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体现在报表上同城典当行之间可以相互拆借资金,并设置与投资有关的科目,但现行《典当管理办法》规定典当行不得对外投资。这时,应考虑对财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影响,以可接受风险水平为依据,确定恰当的审计报告的类型及措辞。
审计实务中,有时还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形,即地方政府部门为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制定的土政策,譬如,×县规定企业挖潜改造资金记入“其他应付款”(应为专项应付款),而宁波××区又规定将收到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记入“补贴收入”(应为专项应付款),这些规定往往是税务机关根据税务任务的完成情况,为调节地方经济的发展而采取的临时措施,一般也不正式下文,而是通过内部学习会议形式规定,于是整个县区都是这样进行帐务处理的,但我国法律适用原则是法律优位,高于部门规章,新法优于旧法,财政与税务分属不同的部门,我们审计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但也要考虑地方政府制定这一政策的初衷及良好愿望,考虑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以适当的方式(譬如,附注说明)披露即可(而不能机械的发表保留意见)。
审计实务中,经常可以见到审计报告措辞表述含糊,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不能确认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如,“贵公司应收帐款未计提坏帐准备”、“贵公司应收帐款未能实施函证”、“贵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未采用权益法核算”、“贵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未取得被投资公司财务报表”、“贵公司开办费未于开始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等,这样的表述,无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进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