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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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

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范文1

同时,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总量少,规模小,发展速度慢;发展环境有待优化;发展方式和理念有待转变;融资难。为此,我们要完善思路、创新举措,推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最基础性的工作是把握其发展规律和特点,按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新性、体现实效性的工作思路,淡化政府管理职能,强化引导、扶持、服务和协调意识,切实做到科学引导、重点扶持、优化环境、完善服务。同时,要紧紧抓住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这个关键,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创新发展思路和集群化发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主攻方向,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出台行之有效的鼓励政策,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一)鼓励与大企业协作配套。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将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巨大发展空间。随着产业分工协作日趋专业化,大企业发展越来越倚重于关联的中小企业为其产业配套,形成大中小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大企业在发挥支撑、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的同时,可进一步加大对配套中小企业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一是鼓励和引导大企业与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把产业链条有关环节交给成长型中小企业加工生产。二是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构建良好的利益机制,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关系,实现互利双赢。三是鼓励和支持大企业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人才、设备、资金等支持,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进入现代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四是中小企业要主动与自治区“双百亿”工程培育的大企业对接,积极开展相关联的社会化协作,实现互利双赢。

(二)鼓励与园区“结亲”。工业园区是承接产业转移,实现产业集聚和集群化发展的主要载体。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协调力度,帮助园区有效解决瓶颈制约问题,推动优质资源向大园区集中,争取更多的园区升格为国家级。以园区为依托,创新园区招商引资方式,鼓励各地创建“园中园”、“产业园”和中小企业“孵化园”、“创业园”,鼓励和支持园区吸纳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入住,解决 “小、散、弱”问题,逐步实现产业集群化。二是要建立园区与非公有制企业对接激励机制,对新接收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多,新增就业人数多,产能、产值、税收、利润增长幅度大,科技成果转化率高的园区,按其综合因素进行考评,对贡献突出的给予奖励,引导和鼓励各级各类园区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

(三)鼓励与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且中小微企业占据其中的主导地位。中小企业投资主体和所有制结构多元化,既是市场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群体,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据统计,全区99%的非公有制企业是中小企业,99%的中小企业是非公有制企业,两者互为主体。将非公有制经济与中小企业工作进行一体化部署,协调推进,符合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国家和发达地区推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发展的成功做法,同时,也有利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与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

(四)鼓励与科研院所对接。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大企业相比,受诸多因素限制和约束,普遍存在着研发资金不足、人才缺乏、技术力量薄弱、创新能力和转化能力差等问题。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同建立产、学、研联动机制,实现无缝对接,是促进非公有制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一是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对接,根据自身条件及所从事的行业,双向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合作伙伴,共同组建工程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等共享研发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科研设施共享机制,促进科学数据共享和大型仪器设备共用。二是工业园区与科研院所或大中专院校对接,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共同组建职工教育培训联盟,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在园区或产业集聚区设立分院和实训基地,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五)优化发展环境。优化发展环境涵盖了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个方面的内容。硬件建设靠的是财力,政府要舍得花钱,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软件建设的重点是建立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探索和研究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着力解决好“政府应该做什么、企业应该做什么、市场应该做什么”,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发展环境。从政府的层面讲,着重从市场准入、政策扶持、完善公共服务、加强监管、政策协调等方面来规范和引导。“小、散、弱”的特点直接决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会遇到许多自己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需要社会服务机构的帮助,更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各级政府应坚持公益先行的原则,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积聚资源,资源服务企业”的理念,紧紧抓住国家将我区列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示范省的机遇,加快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位一体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基本建成服务功能完善、特色鲜明、运用规范、方便快捷、社会影响力大和品牌知名度高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为企业提供涵盖信息、融资、电子商务、创业、人力资源、法律、技术支持、政务服务、交流合作全程一站式综合性和公益。

(六)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多年来,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上多数延续了以往传统的做法,实行“项目管理制”。因为项目过多、过杂,所支持的企业高度分散,加之专项资金分布在各个主管部门,很难突出重点,也难以发挥财政资金应有的乘数效应。自治区党委九届五次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对2013年经济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并要求“在各项工作中要有新举措、新成效、新作为”。作为财政部门,如何创新工作思路,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好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就如何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模式,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建议当前从以下两个方面完善和创新。

一是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用。结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对现有财政支持企业发展各类专项资金进行整合优化,集中财力,整体发力,支持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在现有体制下,对存量资金保持相对稳定不变,对增量部分要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按照区域经济、特色产业整体设计,创建新的支持方式集中投向非公有制经济。在原有支持方式的基础上,尝试将原来的直接补助企业逐步改为按因素法把资金切块下达到旗县、 工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由旗县或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把资金用在关键环节。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逐步从项目征集、审核、评审等繁杂的事务性工作当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督促指导盟市和旗县抓好工作落实,重点要根据各种不同类型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差异,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加以推进,把创新型、成长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政府的扶持重点。在“十二五”期间,重点扶持1000户创新型成长型非公有制工业企业、500户生产企业、培育10万户小微企业(每年2万户)、50个自治区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以及100家自治区级公共服务平台。

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范文2

[关键词] 非公有制 经济发展 现状分析 江西崛起

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现状

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将更加重要,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融合的成分,并将在以后相当长时期内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特点看,在我国经济非公有制的产出结构中,国有、集体经济的比重最大,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的比重也有大幅度增加;在全国民营经济的投入结构中,外商、股份制经济的比重最大,增长率也高于国有、集体经济;民营经济的产业结构以轻工化为特征,主要集中在轻工业领域;民营经济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发达地区;民营经济的产业组织规模结构水平总体较低,对其适应工业结构高度化进程带来困难;民营经济的资本、技术密集度低,这也对其适应工业结构高度化进程带来困难。但是民营经济天生具有与市场经济接轨、融合的特点,对中国经济转轨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第二,从国家政策看,目前,针对政策环境不平等,缺乏法制化的财产保护体系,融资困难,“”与“寻租”等问题,私人财产的保护问题及地位等急需解决,对应不失时机地制定政策措施,促进非公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要逐步建立法制化的财产保护体系、税收体系和其他经济活动规范体系。要大刀阔斧地改革复杂繁琐的审批制度。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因此,非公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基本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第一,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之间的关系。原则上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个大框架下,两类企业之间本应是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关系。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它们不仅必须根据法律的要求照章纳税,还必须尊重劳动权和劳动收益权,同时也必须依法有效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是,这并不排除目前阶段客观存在的各种制度性和政策性歧视。

第二,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关系。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企业间的基本关系,更是非公有制企业间的基本关系。各类企业之间在市场上展开竞争,必然派生为对市场利益的争夺,包括对更多、更好资源的争夺,对更多、更好技术的争夺等。对于这类争夺,处理得好,有助于经济发展;处理得不好,则会导致矛盾加重。

第三,非公有制企业内部所有者与管理者间的关系。这实质上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企业招雇经营管理者,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但是,双方事先达成的聘任契约,并不能保证经营管理者一定能够在事后表现出色,而即便表现出色,实际上又有一个事后重新谈判的问题。这是一个双方间的博弈过程。一旦利益失衡,博弈的链条则很可能会发生断裂,产生矛盾。

第四,陈旧的思想观念制约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目前,来自社会各方面一些陈旧思想观念,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其表现为:一是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行为不规范的制造者。二是社会上仍有一部分人用老眼光看待今天的非公有制企业家,总以为他们是靠偷税漏税赚钱的暴发户。三是有极少数非公有制企业家经不起困难的考验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的磨炼,想见好就收,不思进取,这是一种小富即安的心态。

三、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江西经济发展的现实选择

第一,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加快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选择。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开放的春潮中,我国个体户、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加快,江西也是这样。非公有制经济的逐步发展壮大,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主体竞争的格局,形成了充满活力的市场竞争环境,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旺盛的生机和强大的活力。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生力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不足1%,提高到现在的三分天下有其一,固定资产投资占社会投资的比重也超过了50%。近年来江西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也很快,从经济总量上看,2005年江西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的增加值占到全省的生产总值的35%以上,从投入上看,近年来非公有制投资比重逐步提高,去年的非公有制投资比重达到了40%以上。

第二,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创新是一个永恒的主题,非公有制经济也必须努力创新,才能把握发展的主动权,才能在竞争中赢得先机。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规模不断壮大,发展的质量也不断提升,但是由于非公有制经济起步晚,起点低,经济领域有待于拓宽,产业层次有待于提高,竞争的实力还有待于壮大,竞争能力还有待提升,因此面对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新的形势,非公有制经济必须坚定不移以创新为新的动力,进一步谋求发展的新趋势。

第三,切实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毫不动摇地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党的既定方针和政策。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显著改善,但在思想观念、体制、政策法规、生产要素的获取、竞争环境等多方面还存在着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诸多问题,需要各级政府、经济理论界、企业界等进一步探讨和努力加以解决。

参考文献:

[1]张源: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的调查与思考[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2]鲍洪俊: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J].经济日报,2006年03月09日

[3]王黎明: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J].中国改革,2006(6)

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范文3

刚才,**同志传达了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作了全面安排。会议表彰了优秀民营企业家和杰出民营企业家,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民营企业家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紧迫感

党的**明确提出,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由小到大,自我积累,逐步壮大。特别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力实施民营崛起战略,围绕矿产资源开发、果汁加工、粮食加工、医药、纺织和乳品加工六条产业链,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大力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构筑发展平台,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呈现出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20**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215亿元,占全市GDP的47%,入库税金达到7.8亿元。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于调整产业结构、扩大社会就业、繁荣城乡市场等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广大民营企业家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展示了鲜明的时代精神风貌。尤其令人感动的是,在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广大民营企业家慷慨解囊,踊跃捐助,体现出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可以说,咸阳经济每上一个台阶,社会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付出与奉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总体上看,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力还不够强,产业层次低,企业规模小,知名品牌少,带动能力不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扶持力度还不够大,发展环境不尽如人意,等等。去年年底,省上召开了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对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理解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大意义,重新审视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以更加广阔的眼界,更加灵活的思路,更加有力的举措,努力推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推进咸阳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部分之一,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标尺。当前,区域经济发展的快慢越来越取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快慢,区域经济的竞争越来越聚焦于民间资本的争夺,富民强市的实践越来越决定于全民创业的成效。按照我市**总体规划,今后五年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要达到600亿元以上,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55%以上,五年要提高8个百分点。我们要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好势头,就必须从调整经济结构、扩大经济总量、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需要出发,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推动我市跨越发展的强大助推器,努力保持非公有制经济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非公有制经济实质就是百姓经济、富民经济。我们与发达地区相比,最大的差距在富民,根子就在于还没有兴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热潮。浙江的富裕,富就富在老百姓,它平均不到25个人就有一个老板,温州、台州等地每4户家庭就有一家投资办企业。常熟之富,也是源于全民创业的深厚基础,得益于“老板经济”的快速崛起。我们要认真学习浙江、常熟等地的先进经验,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就业、增加收入、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激活民间资本,激发全民创业热情,让千家万户动起来、让民营企业强起来、让自主创业的氛围浓起来,促进城乡居民充分就业,持续增收。

三是要充分认识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扩大对外开放的必然选择。非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相伴而生,具有产权清晰、机制灵活、富有效率的内在优势。多年发展的实践证明,凡是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大的地方,体制机制就比较好、比较活,经济综合实力也比较强。近年来,在我市举行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中,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挥优势,主动出击,在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方法等方面,展示了实力,显示了活力。所以说,解决我市经济的外向度低、开放程度不高等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充分挖掘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和潜力,进一步优化所有制结构,努力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和效益。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奋力开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从现在起到20**年,无论从内部条件还是外部条件看,我市非公有制经济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时机,正在迈入一个完全可以大有作为的新阶段。我们必须不断提升发展境界,大胆创新理念,突出战略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要抓创业主体,激活发展潜力。创造财富的动力源泉来自于人民群众,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植根于人民群众。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关键是要成千上万的普通百姓成为创业的主体。要以实施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为重点,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的致富热情和创业干劲,使“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创大业”成为一种共识、一种精神、一种文化,成为引导当今咸阳发展的最强音和主旋律。要认真分析研究我市民间资金的构成和流动情况,全方位向民间投资者提供项目、信息、市场等服务,正确引导民间资金投向,使更多民间资金用于本地发展。要健全市县乡三级培训网络,免费为农民工和下岗职工进行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头脑活、懂政策、善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经纪人,让更多的“能人”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潮中建功立业。

二要抓骨干企业,培植中坚力量。要大力实施民营经济规模化、多元化发展战略,围绕非公有制经济六大产业链条,通过增资扩股、兼并联合、资产重组等方式,壮大发展规模,扩张生产能力,实现裂变式发展,尽快成长为大企业、大集团,力争经过三年左右时间,使我市产值过亿元的非公有制企业增加到50户,入库税金过千万元的企业达到50户,构筑既有铺天盖地的企业群体、又有顶天立地的龙头企业的发展格局。各县市区都要有选择、有重点地对成长前景看好的企业和新上项目,在财政、金融、外贸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其快速成长,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三要抓招商引资,扩大发展规模。外来资本的进入,特别是外地大中型企业的落户,对提升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层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在抢抓外资的同时,把引进民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只要是来咸阳投资兴业的客商,无论是大老板、还是小老板,无论是出资金、还是出技术,无论是一、二、三产业,还是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我们都一样地欢迎、一样地看待、一样地服务。要把非公有制企业作为招商的主体力量,充分利用“浙商最佳投资城市”品牌优势,抓住浙江、福建、苏南等地民资向外扩张的有利时机,利用一切社会关系,挖掘一切资源潜力,吸纳更多的客商到咸阳投资创业,不断扩大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模。

三、优化环境,打造平台,切实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优势

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越宽松,企业的活力就越强,发展的后劲就越足,发展的速度就越快。我们要始终把优化发展环境摆在首位,切实解放思想,强化服务意识,狠抓政策落实,打造发展平台,使非公有制经济轻装上阵创大业、心无旁骛谋发展。

一要加强服务引导。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思想观念,更新服务理念,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少添乱,竭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平台。要把改革政府审批制度作为优化政务环境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精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从根本上解决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个人化的问题。要牢固树立“和谐监管”与“和谐执法”的理念,严格监管但不过度监管,严格执法但不过头执法。今后,如果发现有严重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正当权益、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行为,无论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一经查实,都要严肃处理。

二要破解资金瓶颈。目前,在中央执行从紧货币政策的形势下,集中力量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融资难问题,加快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融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引导,动员、鼓励各商业银行进一步开发适合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贷款种类,根据企业规模和发展速度在信贷上给予优惠。要积极探索、引导、鼓励民间资金转变成民间资本,让资金流动起来。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主动为民营企业融资牵线搭桥,推进银企合作,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要尽快落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

三要优化市场环境。要进一步健全市场体系,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欺行霸市、坑蒙拐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各方联动,齐抓共管,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财产和人身安全。各级政法机关要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对侵害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敲诈勒索等案件,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置,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放心投资、安心发展、舒心生活。

四要强化智力支持。要围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需要,大胆创新体制机制,切实抓好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工作,逐步推进经营管理者职业化和市场化。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千方百计引进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要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强与中小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科技创新的合作机制。要积极实施民营企业家培育计划,培养高素质企业家和企业人才团队。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非公有制经济是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希望所在、活力所在。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一要摆上重要位置。全市各级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抓紧研究具体发展规划,及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领导力量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部署和检查,经常深入非公有制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从今年开始,省上已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市上也要将此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奖惩目标,落实奖惩措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二要完善落实政策。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尽快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及配套办法。特别是要坚决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及时废止和修订与中、省不一致的规定和政策,彻底清除政策落实过程中的思想阻力、人为障碍,确保政策不缩水,力度不减弱,要求不走形。市、县非公有制经济主管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服务本领,全力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范文4

劳动力、资本和法治环境是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是政策、法律和软环境。近年来,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旨在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然而,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还存在市场准入不平等、融资难、税负过重、政府职能错位及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等问题,制约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持续发展。应改善法治环境,给予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待遇、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及培育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体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关键词:

非公有制经济;法治环境;市场准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为我国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法律和经济上的双重“平等”保障为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近年来,党和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旨在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为非公有制经济保驾护航,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发展。据全国工商联的2012年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9月,我国私营企业已达1059.8万户,同比增长12.6%,注册资本达到29.8万亿元,同比增长21.3%。民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已经超过60%。截至2014年底,我国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6400多万户,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的65%,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达到7000万人[1]。非公有制经济在提供就业、增加税收、繁荣市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从总体来看,非公有制企业是我国高耗能、高污染、低技术、低水平产能的主要集中地,急需转型和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非常繁重和迫切。劳动力、资本和法治环境是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是政策、法律和软环境[2]。从目前法律和政策规定来看,在市场准入、税赋负担、金融制度及政府职能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妨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以此为契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一、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问题

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规定,非公有制经济可以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这放宽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条件。至2012年,民营资本在仓储运输、邮政业和交通的投资规模达5802亿元,占比为19%,同比增长28.9%;在水、电、燃气及热的生产和供应业方面达4637亿元,占比28%,同比增长22.5%;在公共设施管理业、环境和水利投资6201亿元,占比21%,同比增长21.2%[3]。然而,非公有制经济在某些行业市场准入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障碍。自然垄断性行业准入门槛仍畸高,公用事业领域难以涉足,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并存。

(一)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存在障碍

据全国工商联调查显示,民营企业主要集中于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商业等15个行业,其中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商业类中,分别占79%和20%[4]。另据调查,在广东省,国企可进入80多个行业,外企可进入60多个行业,民企可进入40多个行业[5]。市场准入存在明显歧视。通信、金融、电力、石化等投资收益较高的行业几乎全被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垄断。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政策法规限制、市场环境限制和企业自身经营限制等。受到技术和资金等门槛限制,民间资本短时期内很难进入电信、金融、石油和电力等行业。比如,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过高的门槛使民营企业只能进入通讯行业二级运营领域,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服务基本被国有资本垄断。民营资本不能平等顺畅地进入市场,就只能集中在竞争激烈的传统行业,进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加剧市场投资行为的盲目性。

(二)破解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难的建议

首先,应明晰国有经济的边界,扩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域。国有经济应重点保障社会安全,提供公共服务,尽量退出一般的竞争性领域。放宽现有的市场准入条件,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当民营资本进入相对短缺行业时,应享受与国有资本同样的财税和融资政策。其次,要分类规制各种垄断,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应彻底分离自然垄断业务与竞争性业务,通过政府购买结合同业分担的方式,解决这些行业的交叉补贴或普遍服务问题。应坚决破除经济领域尤其是资源类企业的行政垄断,对扭曲价格形成、危害公平竞争的垄断行为,应适用反垄断法坚决予以规制。最后,积极引导落后企业、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退出市场,通过税收等杠杆,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污染少、技术含量高的行业,如生物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等行业。

二、非公有制经济税赋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大多数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中小型企业形态,在企业规模、抵御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非公有制企业本该享受特殊的法律倾斜和政策关照。但是,我国目前税法只给予国企和外资企业种种优惠,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却给予较明显的税收歧视。

(一)非公有制经济税赋过重

1.个人所得税过重。

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法》,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基本税率相比,高出二十个百分点。应考虑到非公有制经济的弱势地位,适当降低税率。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过高。

《增值税暂行条例》按应税销售额把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有无增值,都需依销售额度纳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2008年《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后,对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要求有所降低,但许多非公有制企业纳税人依然达不到这一数额标准,只能按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纳税。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又按类型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一并归入“其他个人”,这就意味着这类企业即使按应税销售额标准构成一般纳税人,也只能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个体、私营企业税收政策的“非国民待遇”问题。

我国税法对外资企业给予种种税收优惠,而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税收政策存在明显的歧视:

(1)私营企业无权享受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国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可申请财政贴息贷款;外资企业所获利润用于另行投资或转增资本金时,可获得投资额40%的所得税返还。

(2)所得税减免政策规定,外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享受定期减免所得税的优惠,个体、私营企业则从“开办期”起,这一时期企业往往没有利润或获利甚微。

(3)同样是有限责任性质的公司,在增资扩股时,对于非公有制性质的公司,除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外商投资性质的公司,股东不仅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还能返还一部分企业所得税。调查显示,我国个体、私营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呈逐年下降趋势:1996年为7.9%;1999年为5%;2001年则为3.6%[6];2012年为3.5%[7]。这固然有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因素,但与税负不公也有着直接的关系。

(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非公有制经济减负

公平的竞争环境是各类企业均衡发展的重要前提。应切实减轻非公有制企业的纳税负担,尤其是对于节能型、创业型和科技型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积极引导其发展。

1.扩大非公有制经济所得税优惠范围。

应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低耗能、低污染的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实现国家的政策导向,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通过加速折旧、投资税前扣除等方法引导061非公有制经济进行规模化经营。当非公有制经济将所获利润转增资本时,应退还再投资部分的所得税[8]。

2.扩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范围。

依税收公平原则,同税种的纳税人应具有相同的纳税义务。为此,应改变目前以应税销售额和企业类型作为区分不同纳税人的标准。无论企业应税销售额多少,也不管企业是否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只要能够提供完整的纳税资料,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固定的经营场所,都应该列为一般纳税人,统一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3.给非公有制企业税收以“国民待遇”。应改变目前税收法律政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非国民待遇”现状,给予非公有制企业与外资企业一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大多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国际性问题。2011年以来,银监会通过一系列政策激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问题目前仍然是制约微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

(一)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

在间接融资方面,由于银行信贷对担保、企业规模和信用等级等有严格要求,小微企业在财务制度建设和信用评级备案方面还不健全,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青睐。即使获得银行贷款,融资成本也高于大型企业。调查显示,小微企业银行贷款利率比照基准利率上浮10%至20%,加上各种费用,小微企业贷款总成本要高于一般贷款成本的40%至50%。在直接融资方面,我国《证券法》虽然没有因所有制差异而对于企业公开上市区别对待,但其对企业规模和配额制的要求,客观上限制了非公有制经济入市。中小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难,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也呈现“大多、中少、小无”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选择到海外上市融资,承担高上市成本,或者主要依靠民间借贷融资,承担高额利率。另外,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融资,非公有制企业的机会也很少,国内95%以上的企业债券是由公有制企业发行的[9]。

(二)应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在间接融资方面,要建立建全企业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使商业银行的企业贷款衡量标准由企业规模、财产担保向企业信用等级转变。同时,积极组建由政府成立的或商业性的担保机构和互助担保机构,形成完善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等,支持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发展。在直接融资方面,必需加强创业板的运行。在寻觅上市潜力企业和投资机构的同时,加大对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重视和引进,从而全面盘活中小企业上市的服务体系。另外,还应允许非公企业按照规定发行公司债,为其发展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四、政府职能问题

通过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的“企业经营者调查问卷调查报告”以及与沈阳市于洪区部分私营企业家座谈,均认为转变政府职能迫在眉睫。

(一)政府职能存在错位、越位现象

政府的职能定位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与其他改革相比,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尤其是在北方,政府服务意识淡薄。在政府管理方式上,习惯于使用直接命令的手段,过多关注微观经济活动,不善于利用经济杠杆间接调控市场,对宏观经济引导不够,不能满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需求。对于非公有制企业,有的地方政府还存在直接下达经济指标、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等情况。各种税费、检查、评比过多,加重了企业负担。

(二)促进政府职能转换,切实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

政府应进一步调整职能定位,切实为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各种经济主体服务。首先,按“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促使政府职能由“管制型”转向“服务型”,由“全能政府”转向“有限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应通过有效协调和强化服务来扶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着力做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分析工作,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到全国和地方总体战略规划中,为制定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其次,规范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手续、审批环节,适度放松经济管制,着力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最后,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中介的规范和管理,通过整合各种民间中介资源,建立服务于非公有制企业的科技推介、法律咨询、运输服务等中介机构,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设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非公有制经济知识产权意识问题

(一)非公有制经济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已成为全球化市场竞争中占据市场份额的主要手段。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统计,美国中小企业贡献了每年新技术中的70%,中小企业的创新发明达到大企业的2倍,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无论是拥有量还是自主保护意识都存在欠缺。据统计,我国仅有40%的企业申请了自己的注册商标,1%的企业申请了自己的专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万分之三。由于非公有制企业大多是小微企业,这一比例更低。我国中小企业技术研发意识淡薄,企业的研究与试验经费仅仅占销售收入的0.56%[10]。近两年我国企业专利申请量有所上升,但大多局限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在国际市场获得专利的数量很低,与发达国家甚至我国香港和台湾相比,存在着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新技术发明的短缺使我国非公有制企业要么非法使用其他企业或外国的技术,要么沦为跨国公司的“加工厂”。在全球化竞争中,我国中小企业大多定位于初级产品的产销,主要靠低廉的价格而占领市场。由于缺乏商标意识和专利意识,没有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我国企业常招致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甚至恶意诉讼。

(二)以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科技创新

创新经济的发展依赖知识产权法的保障和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发达国家纷纷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视知识产权的地位。美国专利商标局早在2002年就颁布了《21世纪专利战略发展纲要》,凭借知识产权建立对全球经济的快速反应机制。2003年日本内阁专门设立“知识产权战略保护部”,以应对威胁日本产业竞争力的亚洲周边国家[11]。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要推动更多的产品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促进中小企业转变为科技创新型企业,一方面缓解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人才、技术和资金条件不足问题;另一方面,也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能力。应尽快形成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的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拓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目前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主要集中于知识产权申请,以及解决侵权纠纷,应将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延伸至技术研发和交易阶段,深入至企业内部技术管理,指导企业形成自身的知识产权战略,帮助企业通过技术优势抢占市场份额。可以依托律师事务所,成立非公有制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增强法律意识,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全方位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帮助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参考文献:

[1]王钦敏.紧抓依法治国机遇引领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EB/OL].(2015-02-28)[2016-01-10].

[2]魏凤娟.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08(3):6-7.

[3]中华民营企业课题组.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和经营环境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3(44):4-29.

[4]吴国平.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与法治环境[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5(4):12-18.

[5]刘传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和政策及对策分析[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2):49-51.

[6]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课题组.制度、市场与非公有制经济[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4(3):41-47.

[7]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EB/OL].(2012-04-24)[2014-10-27].

[8]孟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6(2):59-60.

[9]吴光玲.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8(3):54-56.

[10]张锐.知识产权:中国企业的困与解[J].中国企业文化,2010(11):13-15.

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范文5

记者:为了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强调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请问国家有什么具体政策吗?

答: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近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下一步要以改革为动力,加快体制创新步伐,努力创造一视同仁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为了确保《若干意见》落到实处,当前应该做些什么?

答:《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抓紧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及配套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工作,大致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凡属建章立制的,有关部门要抓紧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起草,这是“立”的问题;二是凡属改革举措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这是“破”的问题;三是凡属提出原则性要求的,有关部门要尽快组织专门力量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的意见。

贯彻落实工作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贯彻落实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牵头单位,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正在研究提出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地方各级政府的贯彻落实工作。截至到2004年,各省市已经出台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近150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若干意见》出台后,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单位,委内也要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分工方案,在贯彻落实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记者:《若干意见》指出,“国家有关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要尽快完成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工作”,“加快清理、修订和完善与保护合法私有财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这是消除体制的一项基础工作。请问我们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为了加快清理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完善私人财产法律保护制度,我们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尽快完成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工作。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按照与其他性质经济成分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赋予其作为市场主体应有的权利。

(二)以贯彻落实宪法修正案为契机,加紧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配套完善。

(三)清晰界定各类产权,加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进一步消除产权流动中由思想观念、政企关系、所有制性质等诸多因素形成的体制和政策障碍,促进各类产权在更广领域,以更高的效率流动。

记者:据我所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过程中还存在某些歧视。从某种意义上讲,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最大优惠,就是平等准入、政策一致、待遇公平。请问我们准备怎样做到这一点?

答:这个问题也要分三个层次来讲:(一)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对于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等行业的非自然垄断业务,公平市场准入,鼓励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对于自然垄断业务,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对于涉及国家垄断资源开发利用、需要统一规划布局的重要矿产资源,鼓励具备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项目招投标,平等取得探矿权、采矿权,鼓励非公有资本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对于实行专营专卖的商品,应逐步建立特许经营权社会招投标制度。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以及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要尽快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的具体措施。

(二)明确资质条件,统一市场准入标准,消除市场准入中的所有制歧视。要逐步建立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的市场准入体系,为非公有资本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创造条件。

(三)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和审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记者:当前,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已成为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应当如何解决?

答:必须针对非公有制企业融资中的体制性、政策性及操作,制定符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政策措施,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支持。

(一)研究完善有关税收扶持政策,合理税赋水平。首先,合并现行内资、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制。研究解决非公有制企业投资者的双重纳税问题。其次,放宽并规范税前费用列支标准。研究改进“计税工资”规定,改按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金额税前列支;取消对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的限额,准予税前列支。第三,合理界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二)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通过注入资本金、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国家国债资金和预算内资金应按照公平原则,配置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对承担社会事业、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应平等享受财政的支持和补贴。尽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各类中介组织的综合服务能力。

(三)鼓励各类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通过税收支持、扩大利率浮动幅度以及再贷款、再贴现等方式,鼓励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合理确定中小企业贷款期限和额度,切实发挥银行内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扩大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创新中小企业信贷发放模式,依托地方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开展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

(四)鼓励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创新。针对中小企业自身特点,改进对中小企业的资信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开展授信业务;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拓展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业务;放宽融资租赁公司的准入条件,支持开办融资租赁;开展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试点。支持中小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投资和使用国外贷款。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共同推动面向中小企业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改进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方式和手段。

(五)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继续发挥主板市场作用;在完善现有中小企业板块基础上,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和辅导体系,整合和规范现有产权交易市场,为非公有制企业股权转让提供服务,鼓励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探索债权融资方式。通过税收政策支持创业投资和中小投资公司发展。

(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研究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评级、制度以及奖励惩戒机制,加强中小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建立担保业自律性组织。

记者:非公有制经济的主体是中小企业,请问如何建立健全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公共服务体系?

答:目前考虑从这样几个方面去做:(一)大力扶持、培育和促进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完善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和归国留学生等各类人员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的自主创业政策;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社会资源,推进创业辅导体系建设,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加强人才培训。

(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五)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记者:最后请您谈谈是如何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督管理和宏观指导的?

答:一是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

二是创新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要切实转变职能,把政府工作的重点放在定规立法、奖优惩劣和为企业排忧解困上,从以管理为主向以主动服务和积极引导转变,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指导,解决现行的对非公有制企业多头管理、职能交叉、职责划分不清的问题,及早建立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项目审批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范文6

一、充分认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意义。我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目前,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的许多领域包括文化产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以来,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参与,我国文化产业得以迅速发展,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提高。但是,总体上依然存在着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诸多问题,如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待遇不平等,难以与其它市场主体平等地使用生产要素;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投资经营的许多环节还存在着若干不合理的限制;政府管理体制和服务水平不能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等等。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国有文化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优化调整文化产业所有制结构,促进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有利于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现股份制改造;有利于解放文化生产力,创造就业机会,拉动内需,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多元化多渠道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二、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抓紧制订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明确国家鼓励、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凡已经允许外资进入的文化领域,都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进一步贯彻落实《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以及艺术培训业等行业,已逐步放宽准入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门槛,搞好服务,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逐步形成以国有文化企业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社会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大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良好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关心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发展。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对过去颁布施行的不利于非公有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和法规要进行认真清理,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加快文化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的同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加大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制裁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四、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文化单位的重组改造。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技术、品牌、知识产权等生产要素作价参股,或以投资、参股、控股、兼并、收购、承包、租赁、托管等形式,积极参与转制改企国有文化单位的资产重组,推动国有文化单位的产权结构调整。改制前已办理的各项专项审批手续和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因其所有制性质的变化而取消。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兼并、收购国有文化企业,可享受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五、打破所有制界限,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封锁,坚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与国有、集体文化企业同等待遇。鼓励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积极参与文化产品出口、申报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政府文化项目采购和招投标。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申请文化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以及命名、评比、表彰等方面,与国有、集体文化企业一视同仁。中央和地方建立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兴办的符合国家政策的产业项目,要与国有、集体文化企业同一程序、同一标准,给予积极支持。对有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大、运行机制好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要给予重点扶持,促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尽快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

六、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以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观念、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为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提供全面有效的服务。及时文化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供求等方面的信息,引导投资方向,抑制无序竞争,帮助非公有制文化企业随时了解国内外的技术、人才、市场、资源、资金等状况。努力创造条件,尽快实现通过中国文化产业网进行信息、技术、产品项目交易。逐步建立有利于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创业的人才交流、技术和政策咨询、信息查询、高新技术产品和项目孵化、银行信贷担保等社会化服务体系。

七、依法加强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监督,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注意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对产品内容健康、坚持依法经营、管理严格规范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要给予积极支持并提供良好服务;对违法违规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多次受罚且屡教不改的,要坚决予以清除。要提高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管理水平,制止乱摊派、变相摊派、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等不当行为,不得强行要求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参加各类评比、竞赛、联谊等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致使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投资者、经营者、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应当享有的权益未能享有的,应依法承担责任;违法行使职权,侵害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有关人员要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资质审查。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进行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要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管理、运营体制和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推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劳动保护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