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区别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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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区别

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区别范文1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协作

一、引言

内、外审计在对公司的财务监督以及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尽管这两种审计有着截然不同的责任,但两者审计职能的一致及审计工作的交叉要求双方需要一个有效的协作关系来共同开展审计工作,以避免审计工作的重复,从而提高审计效率,实现企业价值提升的目标。近几年来,尽管许多相关的审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要求二者进行相互协作,但由于各个企业面临众多的实际问题,使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相互协作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障碍。本文立足于我国内、外部审计协作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应对策。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的基础和必要性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是存在着基础的。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运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目标。” 其关注的关键问题是控制、风险管理与治理过程。

外部审计的含义是指是指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以及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它是由国家审计和民间审计两部分组成,是对企业内部虚假、欺骗经济管理行为的一个重要而系统的检查。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虽是审计的不同分类,但同属于审计的范畴,两者之间存在着许多的相同之处,内、外部审计之间的联系为二者的协作提供了基础。其联系具体表现在:一,同为公司的治理,IIA指出,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二,审计职能一致,审计具有经济监督、经济鉴证和经济评价的三方面职能,这三种职能是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都具有的。三,审计方法基本相同,双方都需要运用检查记录或文件、函证、监盘、重新计算、分析程序、审查抽样等方法。四,工作成果上可以互相利用。内部审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程序时可以相互借鉴对方的成果,可很大程度上提高自身的审计效率和质量。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的审计协作是十分有必要的。虽然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同属于审计体系,但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国家审计是不同职业性质的审计形式,二者之间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差别。区别体现在:一,审计的独立性不同:前者是一种双向独立,独立性较高;后者是单向独立,独立性较低;二,审计目标不同:前者主要是检查公司运营以及审计报告的合规性与公允性,后者的目标在于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三,业务范围不同:前者主要是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尽职调查等业务,后者是以企业经济活动为基础,拓展到以管理领域为主的一种审计活动,主要有经营审计、财务审计、管理审计等。

这些区别将二者分为两种不同的审计形式,但二者并不能孤立的存在,双方需要相互协作,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自安然事件后美国颁布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对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加以强调,法案规定的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披露与评估责任给内部审计带来了契机, 并与外部审计一样, 需要对与财务报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问题格外关注,这使得两种审计职业之间存在着大量的重复审计。这就要求内、外部审计人员加强协作关系,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或对机构人员的过度需求,从而降低总的审计费用,提高审计效率。

其次,内、外部审计的协作可加强公司治理。2002年7月23日,IIA在给美国国会的建议中指出,一个健全的治理结构是建立在四个主要条件的协同之上的,这四个条件是: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 。良好的内、外部审计协作加强了双方沟通与业务合作,同时也可以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使得内、外部审计可以切实有效的实施起来,这对公司的治理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最后,我国出台的《第2303号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中指出:内部审计应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以实现保证充分、适当的审计范围;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共享审计结果,降低审计成本;持续改进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四项目标。相关准则的出台从法律层面上要求了我国内、外部审计人员需要建立积极有效的沟通协作关系。

三、我国内、外部审计协作现状

我国在《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已指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的相关细则,就目前状况来看,虽较前几年而言,双方的协作有很大进步,但仍未系统地建立起积极有效的内、外部协作关系。主要的问题表现在:一,没有建立起明确的协作机制,使得内、外部审计协作缺乏相应的保障,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双方协作的进一步发展。二,我国存在相当多数量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不够完善,有些公司在内部审计方面还是一片空白,就更谈不上内、外部协作的问题。三,公司管理层对企业的内部审计缺乏重视,导致内、外部审计协作的支持机制缺失。内、外部审计相互协作需要相应的执业环境、专门的协调机构以及审计人员本身的专业水平等多种条件予以支持。但许多企业领导者意识不到内、外部审计相互合作的潜在优势, 常常会隔断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桥梁。四,内、外部审计人员相互协作的意识不高,各审计群体只关心自身的审计目标而没有考虑长远的沟通协作,同时也不愿为合作承担责任,使得内、外部协作工作无法开展下去。五,内部审计部门自身独立性相对较弱,其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强,有些公司内部控制环节薄弱,导致外部审计机构在与内部审计人员合作时有所顾虑,从而阻碍了双方协作关系的建立。

四、针对我国内、外部审计协作存在问题提出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有效机制。

内、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 应由相应的机制提供保障,有效的合作机制是内、外部审计协作的基础,在考虑如何促进内、外部审计协作时,我们应从建立一个更加有效的协作机制着手。

1.完善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机制。内部与外部审计师总是通过交换所需要信息进行合作,面对面的会议交谈是最直接的方式。而交换审计文本记录、采用相同的审计技术与方法以及合并相关审计项目计划等协作机制也是建立在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之上的,这些都要求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沟通机制。

2.加强协作性工作支持。由于内部审计是公司组织之一,其自身独特的地位使得它较之外部审计更加了解企业内部情况,获取企业相关信息时更加便捷。因此在有些情况下,外部审计进行审计工作时,需要内部审计提供相应的帮助,此时,内部审计应做好外部审计的助手,协调审计工作的执行。协作性工作支持的加强,是内、外部审计合作的进一步体现

3.完善审计发现的支持性跟进机制。一方面由于审计成本和审计目标的约束,内、外部审计不能对所有的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另一方面,外部审计不会像内部审计那样深入地参与组织的运营程序,也不会像内部审计那样去跟进审计建议,所以内、外部审计应分享影响当前组织的运营程序效果的信息,提出审计发现以及后续跟进建议时,双方应积极的关注,利用自己的特长进行进一步审计。完善审计发现的支持性跟进机制,不仅使得内、外部审计协作进一步延续,而且可很大程度上提升审计效果。

(二)逐步完善内部控制系统,加强内部审计的管理。内部控制作为组织内部的一种制度安排,有助于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提高风险防御能力、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最终服务于企业价值创造的终极目标,对公司治理有着重要意义,而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环节,它既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方式,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完善公司治理。

(三)提升高层管理者的重视程度,取得高层管理者的理解与支持。审计委员会和首席财务官对内部审计投入的重视程度是决定内部审计能在多大程度上与外部审计师合作的主要因素,双方协作的开展需要高层管理者作为支撑的桥梁。让高层管理者明白内、外部协作对公司治理的重要性,从而使其增加对这方面的重视,为内、外部合作提供支持的平台。

(四)树立内、外部审计相互依赖的执业理念,提升审计人员的合作意识。协作的意识是双方实现有效合作的必要基础,而协作意识的建立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首先内部审计应积极发挥审计合作中的主导地位,主动与外部审计协调沟通,与外部审计机构交换相互协作的意见;其次,外部审计人员应以信任和诚意对待内部审计人员,尊重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成果,尽力获得内部审计的支持与协作。

(五)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其提供的审计结果客观公允。可通过聘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资深审计人员来公司进行培训或是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外出学习,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从而很大程度程度上消除外部审计师在使用内部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资料时担心其客观公允的顾虑。

(六)进一步完善内、外部协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的支撑,虽然我国相关部门已在内、外部协作上颁布了有关的法律法规,但仍是框架上的指导,所以可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颁布审计业务指南的方式,规范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流程,建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合作机制。

五、总结

在经济迅猛发展、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如何完善公司治理已成为每一个企业关注的焦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同为公司治理的基石,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互补充的关系,使两者之间的相互协作变得越来越重要。完善协作机制和内部控制系统、提供支持性平台、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协作意识,从而使内、外部审计建立一个有效的协作关系,以增强公司治理水平,实现企业价值的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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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鑫,武彰纯.浅议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J].品牌(下半月),2015(01)

[3]张俊,耿慧敏.浅谈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08)

[4]傅黎瑛.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协作问题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8(02)

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区别范文2

关键词:内部审计;组织模式;内部控制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异同

长久以来,许多人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指企业内部审计,并将其与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并称为根据审计主体划分的3种不同审计类型。事实上,内部审计并非企业专利,它起源于古代官厅,目前也在非营利机构大有发展。正确理解内部审计,应将其看作是与外部审计相对的综合性概念。它泛指设立在组织内部的审计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包括企业内部审计和非企业组织内部审计。任何组织和机构都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国家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根据审计主体划分的审计类型,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根据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划分的审计类型,它们的划分标准不同,外延难免相互交叉,因此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是一组相对概念,它们常常共存并相互转化。以集团公司为例,集团公司是一个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并存的典型。我们习惯将隶属于集团公司的审计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称之为是内部审计,但从被审计单位角度看这些审计活动又都来源于单位外部,也可以将其称之为外部审计。同一个审计部门开展的审计活动有时可能是内部审计,有时可能是外部审计;同一项审计活动也可能站在这个角度看是内部审计,换一个角度看就变成外部审计了。那么究竟什么是内部审计?

有人认为内部审计产生的动因在于外部审计无法满足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需求;也有人认为外部审计产生的动因在于内部审计作为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重要手段独立性不够。这个问题说到底其实是关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两者谁先产生的问题。之所以提出这两种观点,目的在于:无论这两种观点哪种是正确的,它都说明一个重要事实,即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有所长,它们都在各自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二者互为补充,不能相互替代。事实上,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最初的划分就是以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为标准的。如果审计机构设置在组织内部,与组织之间存在隶属关系,那么该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就是内部审计;反之,则为外部审计。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组织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越来越复杂;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外包现象的出现打破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传统差别,这些都使得原有的划分标准不足以再将二者区分开来。这同时也说明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虽然是划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我们不能仅以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为标准来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进行简单地划分。它们之间还存在着其他更为深刻的差别。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本质上都是确保委托关系恰当履行的重要制度安排。所不同的是,外部审计侧重于从组织外部审查整个组织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结果,目的是验证整个组织的受托经济责任是否已得到恰当履行,并就验证结果发表审计意见。外部审计其主要职能是监督和鉴证,它的落脚点是审计结论或审计意见,表现为一种鉴证型审计。其优点在于独立性和整体性更强,审计意见更权威;缺点在于成本较高,及时性不足;内部审计侧重于审查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审计对象不是组织整体,而是组织内部的某一个部门、某一种制度或某一项具体的经济业务或活动(如采购业务、投资活动等),目的在于查找组织内部各部门履行受托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提供相应的改进建议,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到更加恰当地履行,增加组织价值,主要职能为确认和咨询,落脚点是审计建议,体现为一种管理型和建设型审计。其优点在于更详细、更及时、更具有建设性,缺点在于整体性和全面性不足。

二、内部审计组织模式选择

目前国内外现存的内部审计组织模式主要有董事会领导模式、监事会领导模式、总经理领导模式和财务总监或财会部门领导模式。有学者认为,内部审计服务的权力阶层越高,独立性越高,越能更好地开展审计工作。笔者不同意此观点。除了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领导模式难以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应予淘汰之外,其他模式各有所长。组织在选择内部审计模式时,应重点考虑自身的需求。如果所有者需要内部审计为所有者服务,用以监督管理者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那么内部审计机构自然应置于董事会或监事会领导之下为所有者服务;如果所有者和管理者都认为内部审计为管理者服务更重要、更有利于增加组织价值,那么就应将内部审计置于管理者领导之下。总之,虽然审计起源于委托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审计只能为所有者服务。内部审计的组织模式和地位与其承担的职责相匹配,是建立良好的内部审计组织模式的最重要的原则,审计机构配置的过高或者过低都会影响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

事实上,如果我们认真分析一个组织委托关系的构成状况,就会发现管理者领导模式将是促进组织价值快速增加的最佳选择。任何一个组织的委托关系一般都由所有者与管理者的委托关系(债权人与管理者之间也有委托关系,但由于债权人对组织内部审计模式的选择并不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在文中未予讨论。)、管理者上层与管理者下层的委托关系以及管理者与一般员工的委托关系等几部分组成。在这几部分当中,管理者是十分重要的环节。以前我们过于强调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忽视了两者之间也有共同利益。所有者的最大利益是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但他们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愿望能否实现还取决于管理者管理组织的状况。管理者在本质上也希望实现组织价值最大化,因为管理者自身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组织的价值来体现的。所有者需要监督管理者是否恰当地履行受托经济责任是一方面,但相比之下,所有者也会认为如何帮助管理者管好组织、增加组织价值更为重要。在外部审计足以满足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状况的条件下,将内部审计机构置于管理者领导之下用于帮助管理者更好地管理组织、增加组织价值无疑是一个明智之举。

三、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异同

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问题一直是理论界争执的问题。一般可归纳为以下两种论点:一种论点认为,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是并存的,不存在谁包括谁的问题;另一种观点认为内部审计本身就是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笔者认为,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互需要,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部控制的再控制。

首先,1986年4月,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在第十二届大会上发表的《总声明》,对内部控制进行了权威性解释:“内部控制作为完整的财务和其他控制体系,包括组织结构、方法程序和内部审计。它是由管理当局根据总体目标而建立的,目的在于帮助企业的经营活动合法化,具有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保证管理决策的贯彻,维护资产和资源的安全,保证会计记录的准确和完整,并提供及时的、可靠的财务和管理信息”。该解释将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COSO委员会《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一书认为内部控制中的“监督”因素也包括内部审计。

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区别范文3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包;优缺点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企业内部审计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组成之一,正发挥着重要的意义,并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体现出重要的作用。企业内部审计随着时代的发展,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改变,也产生了变化和突破,内部审计外包成为大部分企业的选择,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和长远的发展空间。

一、内部审计外包的优点

(一)借鉴外部审计经验

企业内部审计外包的模式为:外部审计主体在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资金周转运行情况、风险管控的企业经营活动后,组织会计师等各个行业了解政策、熟悉业绩的专业人士对该企业经营运转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和理科学的建议,来保证审计质量的可信度及中肯性。由于审计服务由专业从业人员负责监督并提供,可以对企业当前和潜在的风险进行合理评估,选择适当的规避风险行为,协助企业进行更好的经营管理防范规避风险。

(二)增强审计独立性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常常会陷入不能客观公正评价自身企业的漩涡,从而导致在利益的偏向性引导下,产生迎合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导致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失去公正的独立性。而外部审计恰好能规避此类问题,外审单位多由注册会计师为主导,主持外部审计工作,从而以客观公正角度分析企业财务管理及运营管理的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进行合理分析,做出客观公正的结果。

(三)降低审计风险

受限于我国国情,大多数企业内部审计部门面对着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知识限制、知识结构单一、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形成严重的企业内部资源浪费,严重的更妨碍企业长远发展。而随着外部审计机构不断拓展专业水平及实践能力,这正好弥补企业需要的高水平高专业性的资源。

二、企业审计外包中存在的问题

(一)决策风险

企业审计外包从本质上讲,是将内部审计的成败交付于外部审计,一旦发生合作决裂的情况,不但不能达到提高审计质量、减少企业成本的目的,还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因此,企业在决策上必须仔细考量外包机构是否能满足企业的审计需要,不能盲目跟风,做出错误选择,导致更严重的后果,企业决策能直接导致项目的成功失败,这是必须认真考量的问题。

(二)漏审风险

企业选择的外包机构,在承揽外包项目时,只能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计分析,对于企业的了解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漏审的几率将大大增多,无形中提升了漏审风险,而这种风险又具有不可逆性,无法通过常规手段进行规避。

(三)泄密风险

企业在选择外包项目时,通常会尽量规避核心机密的外包,对于核心机密进行保护状态。但内部审计外包不能完全确定规避机密,因此会导致泄密的风险产生,这也给企业选择审计外包时增加了一定的选择困难。

(四)降低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企业选择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时,不仅能更好的保护企业机密不外泄,以及规避漏审风险,还能通过审计业务提高内审人员的水平,一旦企业选择将大量内审业务交给外包机构,企业内审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被架空,这样极其不利于企业自身审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导致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降低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重视程度,内部审计人员对于外审机构的依赖性渐渐增加,产生恶性循环,导致企业管理机制的弱化,过度依赖外包机构,降低企业自主性和积极性,不利于企业人才培养的长远发展。

(五)外部审计与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不紧密

外审机构由于长时期承揽审计工作,一方面会降低自身敏感性,另一方面会发生过度依赖经验的情况,不能更深度了解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不注意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审计分析,仅使用拿来主义、经验主义,为求快速完成审计工作忽略企业具体要求,导致审计结果不理想,对企业产生错误引导。

三、改进对策

(一)科学的选择外包形式

企业通过科学的分析,选择是和自身特点、并满足要求的外包形式,有侧重点的选择外包机构,达成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实际外包工作的顺利实施。在选择合适的外包机构和外包形式时,要重点分析其资质、实力、信誉和执行经验等,通过全面科学合理的分析学则外包形式,并建立定期考核测评机制,发现外包形式不适用时,要及时淘汰,制定严密的权责分配制度,设置科学的评价指标,严格的合同及机密文件管理等,监督相关人员认真执行,及时追究责任归属。

(二)完善审计外包的控制机制

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外包控制机制,发现并分析审计内审与外包之间的联系,整合资源数据制定控制管理方案,控制各类风险的发生,合理规避风险,加强内外部资源信息的沟通联系,同时保护机密资源不被泄露,这些都需要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的监督和执行,能对随即发生的风险做出最大程度的规避,降低风险成本,提高企业工作效率。

(三)强化风险审计意识

组织相关的审计员工培训,加强对风审计的意识及风险管理能力,运用质量管理循环系统合理预判风险,降低审计风险发生率,同时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对于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做好合理判断,依据管理机制进行违约处理,尤其对于泄密行为的处罚。

(四)加强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在企业内部审计外包过程中,企业要加强自身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首先对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组织协调,防止信息流通障碍,加强风险管理,同时对外包机构进行监督工作,合理沟通交流,避免产生信息落后和遗失,产生漏审情况。

四、结束语

内部审计外包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执行审计职能,获得更科学的审计结果,从外包机构来说,是为了更好的提供企业服务,内部审计外包的产生是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管理的需求,达到企业和资源利用的双赢局面。也鼓励了企业自身及整个市场的良性竞争发展,满足企业发展壮大的需求,刺激企业及专业人员不断提高创新,保持活力的重要方法。如何合理的利用企业内部审计外包,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良好局面,值得所有研究人员分析,结合实际情况从宏观微观的方向研究,找出最适合企业的审计形式。

参考文献:

[1]刘莉莉.浅谈内部审计外包与外部审计的区别[J].会计之友(下旬刊),2016(9)

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区别范文4

关键词:风险管理基础审计 风险基础审计 流程基础审计控制基础审计

审计模式(Auditing Approach),又称审计方式模式、审计取证模式,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审计目标所采取的审计策略、方式和方法的总称,它规定了审计取证工作的切入点,规定了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从何处人手、如何人手、何时人手等问题。审计模式的发展与审计目标的变化是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审计的审计目标相继在制度遵循、流程规范、风险控制、风险管理之间变化,审计模式亦相应地经历了控制基础审计(Control-based Auditing,简称CBA)、流程基础审计(Process-based Auditing,简称PBA)、风险基础审计(Risk-based Auditing,简称RBA)风险管理基础审计(Risk Management-based Auditing,简称RMBA)等审计模式。这些审计模式分别在什么背景下产生及其特征如何,模式演进的动因有哪些,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回答的问题。本文以美国内部审计发展为例,探寻这些问题的答案,期望通过对美国内部审计模式的发展革沿,把握各种审计模式的特征,从而助于探寻我国内部审计模式跨越式发展之路。

一、控制基础审计

(一)控制基础审计产生背景 首届美国国会在1789年通过了审计署长任命法案,建立起国家审计制度,但由于殖民时期的美国几乎没有大规模的工业,内部审计并不很需要,导致美国内部审计滞后其他国家审计近百年。实际上,美国内部审计的源头只能追溯到19世纪,当时的美国铁路公司通常被认为是最早雇佣首批内部审计人员的公司。由于此阶段相应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管理层在公司违规时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外部审计也还没有法定,故此阶段内部审计模式还没有显现。真正意义上的内部审计直到20世纪上半叶才随着大规模商业公司而出现,其后一系列法案的出台,使得内部审计工作日益为管理层所注重,控制基础审计在这一过程中完善起来。其主要有:一是《所得税法》的系列修订使内部审计需求趋大。美国国会于20世纪初对《所得税法》进行了系列修订,1913年通过了《所得税法》的第16次修订,法案条款要求所有公司保持充分的会计记录。由此,管理层开始重视对会计师以及内部审计师的需求。二是《版权法案》中有关管理层法律责任的规定对控制基础审计的作用不可或缺。1976年开始制定的一系列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版权法案,其中对公司管理层即使并不知道公司的任何违法行为,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使公司管理层意识到减轻法律责任的办法唯有从源头上寻求内部控制制度的帮助。三是《外国贿赂行为法案》使控制基础审计渐臻完善。1977年的《外国贿赂行为法案》(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简称FCPA),要求在SEC登记的公司必须建立和保持充分的账簿、记录和会计,并必须保持一个能合理保证组织目标得以实现的内部控制系统。《FCPA》包含以下规则:当公司由于进行非法支付而被控有罪时,公司管理层不可通过声明不知情而逃脱责罚;若其试图这样做,又会因既有的内部控制系统没有发现非法支付而获罪。因为《FCPA》规定,内部控制系统未能合理保证组织目标达成也同样会被认定为未遵守联邦法律。由此,内部审计需要对内部控制遵循情况加以审计,从而控制基础审计最终确立并渐臻完善。

(二)控制基础审计的特征 控制基础审计的特征可从其审计目标、审计重心、审计方式、审计所用测试方法以及审计最终形成的建议等方面把握:以各项潜在的法律法规是否得到了遵循,即合规性,作为审计目标;以找出企业中法律法规未得到遵循,或错误遵循情形作为其审计重点;以了解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作为主要的审计方式;审计测试集中于把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本企业对规定遵循情况的比较;最终形成的审计建议则集中于企业如何就存在的法律法规未遵循方面或错误遵循等情形加以改善。由此可以看出,内部审计的控制基础审计与CPA的制度基础审计有着本质的区别。CPA的制度基础审计虽有时也被称作为控制基础审计,其审计目标是发表审计意见,其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为导向,从检查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人手,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全面了解、研究和评价,以形成对被审计控制风险的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然后,根据实质性测试收集的审计证据,形成相应的审计意见。而内部审计的控制基础审计却并不以发表审计意见作为自己的终极目标。

二、流程基础审计

流程基础审计,于上世纪80年代盛行,其以业务流程作为切入点,以最佳业务流程作为流程评价的标杆(Benchmark),对组织内关键业务流程的设计、效果和效益性进行评价,是控制基础审计的有效补充。

(一)流程基础审计产生的背景 首先是迅速发展的内部控制建设运动。法律法规对管理当局责任强调使得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迅速发展。在这一过程中,管理当局需要确信组织效率没有因业务控制点的设置而降低,从而产生了需要内部审计师对提出对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设置情况给予评价的要求。从而内部审计师要以流程作为取证切入点,把流程作为其主要的评价对象。其次是计算机的技术发展。微型计算机在20世纪70年代出现后,企业不断在传统的生产与经营流程中引入这一新技术以对流程加以再造。由于对企业流程再造思想没有系统地总结,众多企业只能是在实践中摸索,新技术的开发与企业在生产经营流程引入使用几乎是同步的。在引领潮流企业的努力下,物料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产品数据管理、管理信息系统成功推出,专家系统、决策支持系统、集体决策支持系统等方面也取得了突破。在新技术革命的诱惑与挑战下,众多的企业转向了对关键职能部门以及关键业务流程的梳理与优化过程中。寻求在其他业务领域拓展以为组织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是内部审计部门一直以来的目标,充分利用在组织中所处相对独立地位以及审计工作中所积累的对企业流程的了解,适应管理阶层流程梳理与优化的需要,开展流程基础审计是其必然选择。

(二)流程基础审计的特征 流程基础审计特征:以业务流程规范,具有效果与效率,即流程的效果性与效率性,作为审计目标;找出当前流程与最佳实务之间的差距作为其审计重点;比较当前流程与最佳实务作为审计方式;审计测试着重于差距的询问;最终形成的审计建议则集中于如何缩短当前流程与最佳实务之间差距、如何改进流程等方面。流程基础审计的特征使其允许内部审计师发挥更多的创造力并为组织提供增值服务,但也决定了其只能是控制基础审计的有效补充,而不可取代控制基础审计成为当时的主流审计模式。一方面,流程基础审计是从当前流程与最佳流程的差距处人手,希望通过企业组织流程的重组与再造来优化流程以

为企业提供增值,流程基础审计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其“治病救人”的非常规特征,而不能作为一个配置常规审计资源的方式。另一方面,流程基础审计是在传统审计领域之外的拓展,在控制遵循审计之外,开展流程改善为目标的审计,决定了其不会以全新的方式来配置企业的审计资源,这也是其不被认为是独立审计模式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风险基础审计

风险基础审计得以确立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其以审计项目所含风险作为切入点,在决定应开展哪一审计项目以及应以什么方式开展时,以项目所含风险作为决策依据和衡量标准,从而将审计资源分配到对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产生影响的重要风险领域。内部审计风险基础审计与CPA风险基础审计形相似但质不同。

(一)风险基础审计产生背景 企业对风险的关注达到新高。20世纪80年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国际经济金融一体化进程加快,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企业面临的风险也日益增大,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迅速发展更是推波助澜。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日本住友银行期货铜交易巨额经营亏损案,以及此起彼伏的金融危机风险,使企业管理当局意识到衍生产品投资与交易带来巨大利益同时也蕴含着巨大风险。同时,企业还面临着其他对生存造成影响的风险,企业管理当局需要内部审计控制这些风险,确保其保持在司接受水平不至于对企业的生存造成威胁。外部审计向内部审计业务的拓展。内部审计的风险基础审计,是在外部审计倡导风险基础审计并向内部审计业务转移的背景下得以确立。20世纪90年代,国际五大会计师公司(毕马威、德勤、安永、普华永道以及安达信等)比以往更加热衷于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在他们的游说下,许多公司将内部审计业务外包,2001年美国安然公司是典型转移例案,其大量的内部审计工作被为其从事外部审计的安达信会计公司所承包,内部审计行业遭遇巨大生存压力。在外部审计的巨大竞争压力下,内部审计部门相应改变了工作方式,对于哪一审计项目应开展和以何方式开展的决策依据需要改变为项目所含风险。这一工作方式的改变,立刻就显现其生命力,行为方式的这一改变有助于公司领导部门确信公司审计资源已经得到很好运用。因此,控制基础审计项目、流程基础审计项目可能仍会开展,但在规划与执行时,则依据项目暗含的经营风险而定。使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成效显著,对组织的增值贡献立现,并取代了传统内部审计模式成为主导审计模式。

(二)风险基础审计的特征风险基础审计与控制基础、流程基础的区别可以从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审计方式、测试方法、审计建议等方面:其以企业用以降低关键风险的控制与程序是否有效,即控制与程序的有效性,作为审计目标;审计重点能否查找出关键风险;能否识别出有效降低关键风险的控制与程序作为审计方式;查找失效的控制与不规范的程序,不单纯依赖于控制测试,还应结合以推测等方法;审计后形成的审计建议则集中于识别出关键风险以及对用于降低这些风险的控制与程序的评价。

内部审计的风险基础审计与CPA的风险基础审计有着本质区别。内部审计风险基础审计,是内部审计行业在遭受外部审计巨大竞争压力的情况下被动适应,其目的是发现企业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所包含的风险以便采取措施,降低组织面临的风险,是从组织、管理当局的视角看风险。内部审计师虽也会考虑需要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容忍范围之内,且这种考虑是可以服从于管理当局对某一领域的风险容忍度的,将CPA的风险基础审计,通过对审计风险的系统分析与评价以提高审计效率与效果,从而使审计过程成为一个不断克服和降低审计风险的过程,其最终目的是有效控制审计风险,弥合审计期望差距,减轻审计人员的责任,是以外部审计人员的视角来阐释风险。虽然也会考虑管理当局对某――领域的风险容忍度,但这一考虑是服从于审计人员对审计风险的整体。

四、风险管理基础审计

(一)风险管理基础审计的产生背景一是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盛行。风险管理在20世纪70年展起来,到90年代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对风险的认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风险管理概念的理解也超越了传统,认为风险管理不再是针对使企业遭受损失的负面事项管理,而是有助于企业在更广阔领域里进行决策的工具。综合了财务风险管理、业务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以及战略风险管理等在内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开始为一些企业所探索。至上世纪90年代后期,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作为通盘管理企业所面临风险的一种方式,逐步为更多的企业所采用。在这一过程中,内部审计部门为配合管理当局需要,主动调整自己的工作方式,开展风险管理基础审计,即对风险管理情况的审计。风险管理基础审计最初的出现是零星的,主要是一些金融企业或从事衍生金融新产品交易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在应用。风险管理基础审计除了具有风险基础审计的许多特征,更以在组织战略目标、管理层风险容忍度、关键风险度量、业绩指标以及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予以更大关注为特色。二是COSO委员会《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的出台。在风险管理活动盛行情形下,实施风险管理的企业需要一个健全的框架有效地识别、评估并管理风险。美国的COSO委员会于2001年启动开发《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项目,并于2004年完成。考虑到《ER_M整体框架》制定者的背景,不妨参考一下《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使其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指导与准则,势必会为更多企业在更广、更深领域里所应用。在《ERM框架》中,董事会在企业风险管理方面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即对企业风险管理负总体责任,并且变得更加警惕。由此,内部审计人员在监督和评价成果方面承担重要任务。他们必须协助管理层和董事会监督、评价、检查、报告和改革EKM,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基础审计的基本形成。某种审计模式的零星出现与基本形成有着应用的深度、广度、效度、以及领导层的支持力度等方面的区别。

(二)风险管理基础审计的特征 风险管理基础审计在保留其他审计模式优点的基础上,更加关注于组织的战略目标、管理层对风险的容忍度、关键风险度量或表现指针等方面。在风险基础审计模式下,内部审计部门运用所确定的关键风险审计项目,与管理层在ERM过程中所关注的关键风险有所相同,但正RM还有许多其他方面的特征,却并不为风险基础审计所涵盖。其特征:以组织目标的达成、缓解风险和最优化企业风险管理,亦即组织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效性作为其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在于识别当前风险管理有效性与期望有效性之间的差距;审计方式则是由理解目标、识别与影响目标达成的风险、理解容忍度、识别绩效与风险衡量方法、以及评估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组成的一个总体体系;测试方法,聚焦于关键目标及与其相关的风险,结合推测与遵循性控制测试;审计后形成的审计建议主要是就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差距与潜在风险和关键商业目标之间给以建议。

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基础审计具有CPA风险基础审计不可比拟的优势。新的审计模式的确立却立刻就显现了其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对组织的增值贡献是外部审计所无法比拟的优势。CPA风险基础审计是以审计人员对审计风险的容忍度为关注点时,而内部审计的风险基础审计则是以企业、以管理层对风险的容忍度为关注点,这有助于让管理层确信内部审计资源已被有效地配置,且集中于那些真正与组织价值相关的领域。而这也是研究内部审计模式与注册会计师审计模式差异时特别要注意的。在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基础审计模式的形成过程中,美国国会通过了《Sarbanes--Oxley法案》,在其302节、404节等部分体现了强化管理当局责任、加强信息披露质量的治理精神。尤其是404节对上市公司管理当局提出评估和报告公司最近年度的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要求。内部审计作为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组成一部分的,其重要性再次得到强调,这为内部审计在新的审计模式下开展工作,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区别范文5

关键词:国有煤炭企业 风险管理 内部审计 责任 作用

在我国,煤炭工业是高风险产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日趋完善,煤炭产业的市场化改革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由市场经济带来的各种风险在煤炭企业同样存在,风险也由传统的安全生产风险、财务风险向战略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多领域发展。煤炭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战略地位,使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其宏观调控,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成为主线,既给煤炭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机遇,也带来了众多的经营风险。加强煤炭企业风险管理既是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迫切需要,也是企业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建设国际化特大型企业,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

企业风险的管理关键是识别风险和科学应对。由于现代内部审计向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审计转型,风险与控制是紧密关联的,内部审计也要进行风险管理研究工作。煤炭企业面临着市场、政策、资源、环境等外部风险,也面临着决策失误、流程实施、安全质量、人力资源等内部风险。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煤炭产业受到很大冲击,非煤产业起到缓解作用,由此给出煤炭产业单一是企业重要风险的信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煤炭产业受到的冲击比预期小的多,而非煤产业受到很大冲击,给出煤炭产业链越多企业风险源越多的信息。煤炭产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风险源和应对措施的复杂性,需从煤炭企业实际出发进行深入的研究工作。

1.关注企业管理风险,评估、报告风险是内部审计的重要职责

现代内部审计是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它的特征是关注整个企业的风险。现代煤炭企业的发展正逐步呈现出公司规模扩大化、管理层次多级化、经营区域广泛化、经营领域多元化、交易形式复杂化、公司管理软性化等特点,这些新特征的出现使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增加,风险发生的几率增大。现代内部审计目前正经历以财务审计为主向风险管理审计、内控审计为主的全面转型。内部审计实现转型与发展是客观实际发展的选择。实际工作要求内部审计的重点工作从传统的财务领域扩展到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领域;审计的方式从事后确认向事前、事中监控转移;审计的目标从查错纠弊向测试、分析、确认、揭示和防范关键性的经营风险,对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进行评价、评估转变。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向美国国会提交的关于SOX法案的意见陈述书中表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是有效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内部审计师的作用是监控、评估和分析公司的风险,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高层管理人员提供风险已被分散、公司治理有效的保证。”。开展以风险管理为重点的审计,既是内部审计满足受托责任变化的需要,也是内部审计承担参与风险管理实践的需要,更是内部审计实现转型与发展的需要。因此,关注企业管理风险,评估和报告风险是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责任。

2.加快内部审计业务整合,拓展风险管理审计是现代内部审计的职责

内部审计的核心概念有两个: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由于企业规模的发展壮大,企业分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设立,原先属于企业管理者监管的工作出现了分离。随着竞争日益激烈,企业管理者出于成本效益和企业长久发展的考虑,内部控制成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现阶段风险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影响与日俱增,成为内部审计新的关注点。作为制度安排的公司治理实质上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的控制机制,但公司治理本身又产生新的风险。因此,在现代企业管理活动中,内部审计是融风险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公司治理于一体的全面的内部审计。在继续开展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工作发挥既有优势前提下,整合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评估风险、重视人际关系,加强全面沟通,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3.正确认识内部审计与煤炭企业风险管理的关系,促进此项工作的深入有序开展

内部审计之所以要涉足风险管理的领域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大。二是现代内部审计发展的需要。内部审计为了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总是不断寻找新的对企业发展有利因素。由于企业风险因素的增多,日益构成影响企业正常发展的要素,必将引起各方管理层的高度重视,成为防范的焦点,这成为内部审计进一步发展的好机会。内部审计对风险管理的介入,将会使内部审计在企业中成为一个重要角色,并将其在企业管理中推向一个新水平。正因如此,内部审计师的职业组织——国际内部审计师协才会不遗余力地倡导内部审计师进军这一领域,把风险管理作为内部审计的重要领域直接写入了内部审计的定义中。三是内部审计能够在风险管理中发挥独特的作用,即能够客观、从全局的角度管理风险。内部审计部门不直接从事具体业务活动,独立于业务部门,这使得他们可以从全局出发,从客观的角度对风险进行识别,及时建议管理部门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控制、指导企业的风险策略;内部审计的建议和意见更易引起重视。四是外部审计的影响。近年来,注册会计师的业务领域不断扩展,在其所扩展的新的保证服务业务中就包括了风险评估,且是主要业务之一。这对内部审计界产生了影响。由于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在风险管理方面拥有注册会计师无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内部审计的内生性决定了内部审计人员和内部审计部门对防范企业风险,实现企业目标有着更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然外部审计可以从事此业务,内部审计就更可以从事这一工作。

另外,与一般的风险管理部门进行的风险管理相比,内部审计所进行的风险管理既与其有紧密的联系,又有区别。他们的联系表现在两者的目的是相同的,都是为了降低企业的风险;两者的区别在于他们在风险管理中的角色不同。内部审计部门所进行的风险管理是在一般部门所进行的风险管理基础上的再监督,其风险管理过程应包括三个方面:①评估风险识别的充分性;②评价已有风险衡量的恰当性;③评估风险防范的充分性,并提出改进措施。

4.内部审计在国有煤炭企业风险管理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颁布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规定,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是对管理层提供帮助,就管理层的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财务信息的准确、投资决策的正确和经济活动的合法,实现它是一种对风险管理的再管理过程。

内部审计通过履行其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最终达到对风险管理进行再管理的作用。这就是内部审计部门要从全局出发,从客观的角度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通过这一工作,找出并确定企业正在或将要面临的哪些风险,所面临的风险是否已经全部识别,并找出未被识别的主要风险。同时,内部审计部门要对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计量,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风险予以确定。特别是要能够及时反馈、预警风险。内部审计在企业管理控制系统中发挥的作用主要是在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合理性以及执行情况和控制效果上予以体现。特别在关注高风险领域和内控不健全区域的潜在威胁时,一方面,通过与相关部门进行风险管理沟通,对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对重大的审计发现按清晰传递的路线报告,传递给内部相关人员和其他有关方面,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对监督检查结果的落实情况跟踪报告。

虽然如此,如何才能加强内部审计,促进风险管理,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呢?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要树立正确的风险审计理念。当今社会企业的内部审计已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存在风险的领域就是内部审计的重点,风险评估已成为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内部审计的目标应从传统的“查错纠弊”提升为“帮助组织增加价值”。

(2)要将风险管理融入内部审计的全过程。首先,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应在对可能影响机构风险的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按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优先顺序,制定内部审计计划,确定审计目标。其次,确定审计范围和编制方案时,通过对风险因素分析来确定审计业务的范围,在选择技术与方法时,应能反应出风险的重大性和发生的可能性。再次,在编写审计报告时,应对风险状况进行评价,指出其中的不足,提出改进的建议。

(3)要利用网络信息开展动态管理评价模式。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发展,新的审计环境要求审计人员在风险导向审计中,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收集风险数据开展动态评估的评价模式,为企业提供更有价值的服务。

(4)要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风险管理业务技能,为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在国有企业中的作用提供人才保证。内部审计师的职责是运用风险管理方法和控制措施,对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管理决策层提供帮助。内部审计人员除了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外,更应有丰富的专业风险管理知识和技能,精通风险管理技术、现代管理信息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企业预防和减少风险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M].中国石化出版社,2004

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区别范文6

【摘要】内部控制是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国内外学者们从内部控制建设、会计计量风险以及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讨论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因素。考虑企业本身的规模、经营业务的复杂性、公司治理以及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本文关注社会因素对内部控制的影响,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和归纳,分析媒体监督、外部审计和市场竞争等社会因素对内部控制的影响。希望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总结与分析,提高企业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从社会角度提出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关键词】内部控制;媒体监督;外部审计;市场竞争

一、引言

内部控制是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对内部控制的研究已成为国内外监管部门、实务界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有关内部控制的研究包括内部控制概念框架的研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盈余管理等几大方面,其对企业的重要性从各个方面得以体现。然而,仍处于市场经济起步阶段的我国,企业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却远不如国外。对内部控制的重视,不能只靠管理者的思想先进性,应从社会各个方面实现重要性累加。基于此,本文从社会因素入手,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分别从媒体监督、外部审计和市场竞争三个方面入手,考虑其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和对内部控制的影响。

二、媒体监督与内部控制

媒体作为当今社会的“另一个法庭――社会舆论的法庭”,是整个社会民主监督机制中不可缺少的监督形式,已经成为社会制度的一部分(姜科,2008)。媒体监督对于公司治理的众多方面都正在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然而单纯依靠媒体监督的力量是很难真正发挥出对高管薪酬的治理作用,其常常需要借助其他“路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行政的力量。

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推动,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受到政府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故当某上市公司受到较多的媒体关注时,其不规范的内部控制行为更容易被曝光,更容易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提高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动力。即媒体关注度越高,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越高(逯东,2015)。

因此,充分利用媒体监督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十分重要。但正如前面提到,单纯依靠媒体监督的力量是很难真正发挥出对高管薪酬的治理作用,利用媒体曝光,推动政府行政机构的介入,从而提高企业内部控制质量。

三、外部审计与内部控制

1929年,美国AICPA在《财务报表的验证》文章中指出: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的“检查范围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在一些情况下,审计可能发现需要对账簿上记录的大部或全部经济业务进行审核,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只要内部牵制健全,抽查就可以了”。自此,审计职业界第一次将审计和内部控制联系起来。内部审计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的重要性已得到国内学者的一致认可。

关于外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现有研究多考虑二者之间所存在的替代效应或互补效应。Abbott等(2007)在分析了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后,认为成本较高的公司更有可能聘请高质量的外部审计师。也就是说,当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无法有效降低大股东对小股东的成本时,公司会寻求高质量外部审计,以降低成本。杨德明,林斌,王彦超(2009)研究了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在发挥降低成本作用时,是否存在替代效应或互补效用。文章以沪市、深市的1497家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认为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之间存在一定的替代效应,即在审计质量较低的环境下,内部控制所发挥作用更为明显。张川,沈红波,高新梓(2009)也以136家房地产公司为样本进行研究,发现外部审计评价相比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既有替代作用,也有互补作用,同时作者还得出外部审计能够准确地识别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和实施程度的结论。

基于上述研究可见,当相关法律法规足够完善,外部审计涉及方面更加广泛时,企业将在外部审计机构专业人士的帮助下提高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重视程度,并更好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四、市场竞争与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自愿性信息披露主要在SOX法案实施之前,Bronson(2006)认为,管理层和公司有责任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而内部控制蟾嬷泻有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陈述,披露内部控制报告将增加公司的法律责任及公司的披露成本,但是披露能减少财务报告使用者对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不确定性,自愿性披露该报告可以向外部使用者发送信号,使本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与其他公司区别开来,因此仍然有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报告。在该阶段,激烈的市场竞争会使得企业通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来加强自身竞争力。

我国目前处于自愿性信息披露到强制性信息披露过度阶段,不论是通过信息披露加强自身竞争力还是到强制性阶段通过良好的内部控制获取长期利益,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都会对企业内部控制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总结及未来研究展望

本文主要回顾和归纳了社会因素对内部控制的影响,分别从媒体、社会组织和同行业其他企业三个方面分析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因素。在这之前,对内部控制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重心偏向企业本身,对社会因素的关注较少。

内部控制对企业自身而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企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的重视程度仍不够,如何提高企业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单从企业内部考虑是远远不够的。随着媒体力量的日益壮大,市场经济的持续重视,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社会因素必将对内部控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社会因素远不止本文所涉及的三个方面,希望能通过本文的文献梳理,为内部控制建设与内部控制研究方向提供一个新的思路,献出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1]姜科.当下中国舆论监督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08

[2]逯东,付鹏,杨丹.媒体类型、媒体关注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J].会计研究,2015

[3]杨德明,林斌,王彦超.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与大股东资金占用[J].审计研究,2009(5):7480

[4]张川,沈红波,高新梓.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师评价与企业绩效[J].审计研究,2009(6)

[5]刘启亮,罗乐,何威风,陈汉文.产权性质、治理环境与内部控制,会计研究,2012,(3):5262

[6]杨有红,陈凌云.2007年沪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研究――数据分析与政策建议,会计研究,2009:5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