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分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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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分析

矿产资源分析范文1

【关键字】产权会计;产权价值;矿产资源;成本补偿

一、引言

我国是稀有战略资源蕴藏比较丰富的国家之一,在世界稀有矿产资源市场占据较大份额。由于国外的需求不断扩大以及近年来国家对采矿权的下放,我国大量的战略稀有矿产资源面临过度开采、定价权旁落和国内市场混乱等问题,战略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保护国家战略矿产资源的呼声日益高涨。市场是交换产权的财产所有者的集合,市场交易实质上是产权的交易。由于产权价值运动客观上促使市场经济中三大机制,即价值决定机制(成本―权益机制)、供求机制(成本―价格―权益机制)与竞争机制(产权价值消长机制)的形成(郭道扬,2004)[1]。本文所讨论的矿产资源并不是泛指埋藏于地下或赋存于地表的所有矿产资源的总和, 而是指已经探明储量的、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能开采利用的、以固体形态存在于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一)产权会计研究

迄今为止,产权会计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产权会计理论体系和产权会计理论学派”。国外,当推Watts & Zimmerman以产权经济学的理论为基础对会计信息管制、会计与政治程序、会计政策选择的后果、契约理论等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国内会计学者刘峰、田昆儒、谢德仁、伍中信、杜兴强、吴联生等人,运用产权经济学理论研究了会计准则变迁、剩余计量、会计职能、财务关系、会计信息产权等一些现实的会计问题。

有学者认为“产权会计的研究对象是产权价值运动过程、结果及其所体现的产权经济关系”。由此可见,产权会计研究有两大特点:一是产权理论是其研究基础;二是产权价值运动及其由此产生的产权关系是研究核心。

(二)矿产资源产权价值的构成研究

资源的价值是由生产和再生产资源过程中所投入的人类劳动决定的,并由其效用、稀缺性和所有权状况及生态因素约定的。资源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投入产生了资源的劳动价值;效用性构成了资源的使用价值,稀缺性决定了资源随着人类的开采强度的加大而相应减少,人类理应对日益减少的资源进行价值补偿,这两者组成了资源的自身价值;同时,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资源所有权的垄断性,构成了资源的所有权价值;生态因素产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费用形成了资源的环境破坏的补偿价值,即环境价值。因此,能源矿产资源产权价值是由劳动因素决定的劳动价值、效用和稀缺因素组成的自身价值、所有权因素形成的所有权价值、生态因素产生的环境价值四个层次构成的复合价值。

(三)矿产资源产权价值的确定方法研究

近年来, 在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可持续发展“影响下,国内许多学者已开始投入到矿产资源价值的研究中,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多种矿产资源价值评估的理论和方法:如收益现值法、净价法、边际机会成本核算法、市场价格法、影子价格法等。

Hotelling(1931)[2]在《政治经济杂志》上发表了“可耗竭资源经济学“一文,提出了完全竞争条件下矿产资源在开采成本不变时,租随时间变动的方程”霍特林规则“,奠定了可耗竭资源价值定量化模型研究的基础;章铮(1996)[3]提出了用边际机会成本对自然资源进行定价的理论模型,指出自然资源的价格应该相当于其边际机会成本,即相当于边际生产成本、边际使用者成本和边际外部成本之和;张敦富等(1994)[4]提出了资源价值计算的影子价格法,即通过资源给生产或劳务所带来收益的边际贡献来确定其影子价格,然后参照影子价格或将其乘以某一价格系数来确定资源的实际价格;刘金平等(1996)[5]认为矿产资源的自然价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人类生产活动、科技进步及价值观念等的函数,并指出矿产资源的自然价值主要表现为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两个方面。

以上有关矿产资源价值的确认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对矿产资源价值的评估问题进行了探讨。从这些矿产资源价值的评估模型中可以看出,在矿产资源价值的组成上,不同的模型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同时在各模型所涉及变量的确定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使得模型实际只有理论上的意义,不具有可操作性,难以在实践中得到应用,但以上各矿产资源价值评估模型的建立无疑为我们继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矿产资源价值的评估方法奠定了基础。

(四)矿产资源产权价值的补偿机制研究

矿产资源产权价值成本如何补偿?中心观点是:用成本法来实现产权价值收益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补偿。胡魁(2007)[6]认为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的核心是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收益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机制涉及的利益主体包括:矿产资源所有者、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矿区所在地地方政府与居民。建立在资源折补理论基础上的、以矿产资源有偿使用为表征的资源价值补偿是我国资源开发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实施手段。这一手段的实质就是对开发中的矿产资源的稀缺价值、时间价值、空间价值进行价值补偿,保证其价值得到正常的体现 [7]。

国外大多数学者从可持续发展和矿产资源收益分配理论、资源开发地贫困问题及对矿产资源开采造成的生态损害问题等角度来研究矿产资源开发补偿。近年来西方研究不仅仅局限于矿产资源开采的环境破坏补偿,而更注重生态使用价值补偿 [8]。在对生态补偿的定量分析中,外生态补偿的研究更加侧重补偿意愿和补偿时空配置的研究 [9]。Peralta(2007) [10]在其博士论文对矿山环境修复变量建立回归模型分析,以复垦成本为依据核算补偿标准。

三、结论与启示

总体上看,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研究,均没有直接和系统地从产权价值运动的角度研究我国战略资源的定价权问题。上述研究虽有指导作用,但存在以下这些有待研究的问题:(1)如何从理论上系统研究矿产资源产权价值低估与产权界定不清的关系?(2)如何详细分析矿产资源的不同主体权益内容与产权价值运动?(3)如何深入研究矿产资源产权价值实现的成本补偿和计量方法?

通过进一步地分析与探讨,本人认为可以从以下这些方面进行研究:

1、矿产资源产权价值的构成研究,着力找出主要是哪些主体产权价值缺失(外部性问题)造成了矿产资源价值低估。主要研究:(1)矿产资源的产权价值构成;(2)外部成本(环境成本和生态成本等)确认和计量。鉴于环境污染和生态修复方面费用的处理还很粗糙,有必要对其进一步分析梳理,并找到尽量科学的计量方法;(3)矿产资源的价值应体现资源的稀缺性,随稀缺性增加而增加,需对稀缺性的成本还原进行研究。

2、矿产资源产权价值的计量与成本补偿研究。主要解决衡量不同产权主体的产权价值实现程度的方法。主要研究:(1)产权价值计量方法的选择及不同成本补偿包含的内容;(2)矿产资源不同主体实现产权价值的成本补偿(或收益实现)方式;(3)用方法衡量价值实现不足程度,找出主要因素。

3、矿产资源产权价值缺失的弥补途径研究。主要解决上述方法判定的产权价值未充分实现的弥补途径。主要研究:(1)产权价值弥补途径的国际比较;(2)根据不同产权主体,合理选择产权价值的弥补途径。

参考文献

[1] 李松青,刘异玲. 矿产资源价值成因及其产权效应分析[J]. 矿冶,2010(03).

[2] Hotelling H. The Economics of exhaustible resource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 1931(39):137-175.

[3] 章铮. 边际机会成本定价──自然资源定价的理论框架[J]. 自然资源学报, 1996,(02)

[4] 张敦富,魏金周,曹利军等. 环境经济[M].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4.

[5] 刘金平,李秉顺,杨永国. 矿产资源价值论及其模型[J].煤炭学报, 1996(21) .

[6] 胡魁. 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机制与矿业权评估制度改革[J]. 资源与产业, 2007(01).

[7] 喻建良. 矿产资源价值组成与矿产资源开发战略.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7.

[8] Kosoy N, Martinez-Tuna M, Muradian R, Martinez-Alier J. 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in watersheds: Insights from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ree cases in Central America[J].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7(61): 446-455.

[9] 赖力,黄贤金,刘伟良. 生态补偿理论、方法研究进展[J]. 生态学报, 2008(28).

[10] Peralta, A. Development of a cost estimation model for mine losure[D]. United States: Colorado School of Mines, 2007.

矿产资源分析范文2

关键词:海外矿产资源、投资、风险防控

近几年,随着国家“走出去”战略的不断实施,我国企业海外矿产资源领域的投资逐年增长。在海外矿产资源投资开发取得进展的同时,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和压力也不断加大,在新的形势下,我国企业在进行海外矿产资源投资开发时,建议从公司内部管理、尽职调查、交易架构、整合重组等方面进行加强和完善,以完成投资目的、降低投资成本、有效风险防控。

一、公司内部成立项目组

矿业并购涉及面广、耗时长,风险控制应当从项目选定甚至是日常管理工作开始做起。因此必须成立项目组,并由公司副总经理级别以上领导当任组长,下设综合组、地质组、技术组、法律组、财务组、商务组等,明确各自责任,形成对外与内部工作流程。如与目标公司对接,项目资料接收,由综合组负责,同时开设资料服务器,建立资料库,资料共享。

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是一项复杂而有艰巨的工作,应与有经验、合格的中介机构密切配合,事先制定出有针对性方案、列出调查提纲和问题,要全过程参与其中,通过尽职调查来研究并确定项目问题的大小、性质,上报给公司决策层。

首先,对目标公司的目的、实力、资信等状况必须有适当的了解,然后开展财务、法律、资源等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做的彻底、全面、客观、准确,就会给正确决策打下坚实的基础,海外矿业并购尽职调查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如下:

2.1 资源调查

2.1.1 验证资源量、储量、品位、回收率等指标

通常国外公司有意识的增大储量、提高品位、回收率、减少有害杂质等指标,因为这些指标和项目估值有直接的关系。因此需通过专业矿业公司派出有经验的地质、采矿、选矿等专业的专家到现场实地查看目标公司做的地质工作、岩心库,通过打一定数量的验证孔取样化验等手段,验证上述指标。

2.1.2 考察和项目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等硬件设施

开发矿业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定的基础设施和建设条件,缺一不可,如道路、电、水、通讯、车站、码头等设施。在进行可研及对项目估值时要把这些不利因素考虑进去,综合评价。

2.2 目标企业资产及资格调查

目标企业的资产、尤其是资产中的矿业权部分必须严格审查。目标企业各项资产的真实性、是否设定质押抵押、是否涉及诉讼仲裁,以及企业的税费缴纳状况、对外负债状况等,需进行审查。

目标企业矿业权的“合法有效性”无疑处于核心地位,但必须同时给予重视的是目标矿业权的矿产种类、地域范围、期限、延期和审批等事项;以及目标企业在其他与生产相关的安全、环保、土地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拥有相关证照和权利等。

除了目标企业的生产资格,交易资格也必须足够重视。交易是否已经履行了必需的内部决策程序、是否获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甚至是否履行了应当的披露程序,是并购双方都必须关注的、关系到交易有效性的问题。

2.3 所在国法律法规、政策调查

必须尊重和遵守目标所在国《矿业法》、《土地法》、《环境法》、《劳工法》及相关税收等法律法规,它们对交易条件(包括交易主体资格、交易模式、交易场所以及交易程序等)的规定、对生产营运条件(包括企业资金规模、技术水平、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以及劳工福利水平等)的规定,和对在矿业领域影响甚大的税收标准的规定、对资源进出口的限制性规定等都是不可违背的。

各国《矿业法》对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立、取得、流转、有效期、股份限制都有不同规定。有的国家对矿权实行许可证管理,有的国家是许可证加合同管理,规定每年需要投入的工作量和投资额,如果不能按规定投入轻者是罚款、重者吊销矿权,因此,尽职调查必须对目标国矿业法律的相关问题进行准确把握。

《土地法》,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土地作为私有财产被写入宪法,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对于土地的性质、取得、使用和转让等问题必须高度重视。矿业用地涉及到原住民问题时,应尤须重视。

另外,国外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特殊政策和地方惯例等事项必须足够重视,必须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良好的接洽、没有很好的把握当地的需求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或进行相应的规划,并购可能很难获得实质的推进。

2.4 “环境”调查

“环境风险”,是并购中的一项综合性较强的风险,主要指软件环境:如项目所在地的宗教及文化、风俗习惯、劳工状况、社区关系等。这些可能不是一场并购中的核心要素,但其对并购完成后项目的推进,对并购目的的实现,却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企业必须进行PR(公关关系)与当地政府、媒体、居民等良好沟通,融为一体。

2.5 税收与外汇管制

与开发海外矿业项目有关的税费、费主要有: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权利金等。有的国家对矿产品销售有一定的限制,有的国家对外汇汇出有限制、有的国家对红利返回母国征收较高的红利税,目的国的税、费对矿业项目的并购、开发、运营、效益有很大的影响,尽职调查时都要搞清楚,设计合理的交易架构。

三、交易方案的设计

交易方案的设计是并购中最核心的一环。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要做出一系列的选择:

资产并购还是股权并购,不论是资产并购还是股权并购,投资的目的在于保障资源,建议不要过分追求绝对控股权,一是投资大,二是导致被并购方所在国家产生政治猜忌,而应该以取得矿产资源的销售权为主,获得资源保障。

项目定价:在项目质量、软硬件环境状况、税费标准等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合理“项目定价”以及后期项目推进的建设方案和资金投入方案;

决定要采取的融资方案和项目价款的支付方式;决定是否要先行协调当地的劳工关系;决定是否要将未来可能发生的法规、政策变化会造成的利益变动写入协议,从而约定届时另行分配的利益格局;以及决定是否把尽职调查材料清单作为协议的附件等;最终确定的交易方案将会是双方在各自所掌握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博弈的结果。

四、并购后的整合重组

1、思维与文化

海外的资本投入和经营管理是我们首先关注的重点,但在一个陌生的国家如何以当地人能够接受的思维和处事方式处理劳资关系,搞好政府公关,是真正的难点所在。以国际化的思维去审视矿业并购,尊重对方、平等互利,以双方可以接受的方式进行交往、谈判及并购整合,才能使企业的海外并购行动避免因思维的差异而失败。

2、营运风险

矿业并购时双方经过紧张激烈的谈判,达成交易协议,却忽视了并购后矿产项目的实施和企业运营的开展,没有考虑合作后的项目开发费用。取得股权或者资产权益只是第一步,实现矿产资源的生产、利用和贸易才是并购的最终目的,所以并购后运作资金的保证,企业财务、人员、甚至文化的整合都是至关重要的。

五、海外矿业并购新趋势

资源国家主义,即政府宣布对国家资源拥有更大控制权,公司被要求或有义务披露其在资源项目上对政府支付的金额。资源国家主义的实现形式:

1、冲突,使用军事干预来保证或保护自然资源的安全;

2、征用,通过资产国有化有偿或无偿的征用私人投资者的股份;

3、许可证,使用许可证和管制规则来控制勘探资源的权力从而最大化政府的利益;

4、税收及特权使用费,使用税收系统以及特权使用费来占用采掘和销售的中更多的利润;

5、参与股权,通过入股公司成为小股东的方式来分享利润,并使双方利益统一;

矿产资源分析范文3

【关键词】矿产资源;因子分析;聚类分析

0 引言

矿产资源是自然资源中的一种对人类有重要作用的资源,具有开发利用价值,是进行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现代社会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矿产资源。而且矿产资源属于非可再生资源,其储量是有限的。它是发展采掘工业的物质基础。矿产资源的品种、分布、储量决定着采矿工业可能发展的部门、地区及规模;其质量、开采条件及地理位置直接影响矿产资源的利用价值,采矿工业的建设投资、劳动生产率、生产成本及工艺路线等,并对以矿产资源为原料的初加工工业(如钢铁、有色金属、基本化工和建材等)以至整个重工业的发展和布局有重要影响。矿产资源的地域组合特点也影响着地区经济的发展方向与工业结构特点。矿产资源的利用与工业价值同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技术经济条件有紧密联系,随地质勘探、采矿和加工技术的进步,对矿产资源利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因此,对矿产资源储量的分析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本文所用数据来自于国家统计年鉴(2013),选取12个指标:铜矿X1,铅矿X2,锌矿X3,硫铁矿X4,高岭土X5,石油X6,天然气X7,煤炭X8,铁矿X9,锰矿X10,钒矿X11,原生钛铁矿X12。

1 因子分析

因子分析法是通过对原始数据相关系数矩阵内部结构的研究,将多个指标转化为少量互不相关且不可观测的随机变量即因子,以提取原有指标绝大部分的信息的统计方法。为了消除各指标间量纲和数量级的差异,将原始指标数据标准化,并得到各指标之间的相关系数矩阵。由相关系数矩阵可以看出,大部分的相关系数都较高,可用因子分析进行精简。KOM的值为0.713>0.7,Bartlett球形检验统计量为268.813,Sig.=0.000,拒绝了各变量相互独立的假设,即变量之间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说明适合作因子分析。

计算各因子的特征值、贡献率、累积贡献率、旋转后因子负荷矩阵,由旋转后因子的特征值和方差贡献率,基于过程内定取特征值大于的1规则,Factor过程提取了前4个因子,可以看出选入的4个因子累计方差贡献率已达到75.142%,被放弃的其他8个因子解释的方差仅为24.858%,说明前4个因子提供了原始数据的足够信息。因此,本文选取前四个主成分作为降维以后模型评价的核心指标。

其中λ1=3.146,λ2=2.566,λ3=1.865,λ4=1.440分别求出其特征向量,并计算各变量在个主成分上的载荷,最终得到因子载荷矩阵。对因子载荷矩阵施行最大正交旋转,建立旋转后的因子模型。旋转后的因子系数已经明显向两极分化,有了更鲜明的实际意义。

从成分旋转矩阵中可以看出第一主成分上X12、X11、X4、X9上有较大的载荷,说明第一主成分是由原生钛铁矿,钒矿,硫铁矿,铁矿决定。它们是质地属性为金属性黑色矿物,我们把第一主成分命名为黑色金属矿产因子。

第二主成分上X2、X3、X1,X8上有较高的载荷,说明因子2主要依赖于铅矿,锌矿,铜矿,煤炭这几个指标,除煤炭以外,它们都是质地属性为金属性的有色矿物,我们把因子2命名为有色金属因子。

第三主成分上X10、X5上有较高的载荷,锰矿,高岭土这二个指标反映化工原料非金属、建材原料非金属矿产等,我们把因子3命名为非金属矿产因子。

第四主成分上X6、X7上有较高的载荷,石油,天然气这二个指标反映了可以提供或者产生能量物质的矿物,我们把因子4命名为能源矿产因子。

由SPSS可以得到各个变量的各个因子得分,为了最后的分析,我们考虑因子的综合得分,依据如下公式:

F=0.3489F1+0.2846F2+0.2068F3+0.1597F4

经计算,可得出各个地区的各因子得分排名。将各个地区的各因子得分数据代入上式,可得出综合评价指标F的得分,以F得分从大到小排序为:四川,内蒙古,广西,新疆,云南,广东,陕西,甘肃,辽宁,江西,海域,河北,黑龙江,贵州,湖南,福建,青海,山东,重庆,山西,安徽,湖北,河南,吉林,,海南,江苏,浙江,宁夏,天津,北京,上海。

2 聚类分析

根据指标特征,利用SPSS软件在因子分析的基础上选择中间距离法作快速聚类分析,以便得到更加合理的结果,分析各个地区的矿产资源储量。

结合最终聚类结果和各地区各因子得分排名,可以发现第一类广西矿产分布集中,有利于进行大规模的集中开采。其中水泥用的石灰岩是重要的建材非金属矿产资源,广西的石灰岩无论是矿床规模、质量、面积,均系全国之冠,已探明的矿区有39处。因此其在第三个因子排名第一。

第二类为内蒙古和云南。内蒙古在世界已探明的140多种矿产资源中,内蒙古就有135种。探明储量居全国第一的有5种,居全国前十位的有67种。云南目前已发现可用矿产150余种,占全国已发现矿产种类的93%,其中保储量的潜在价值可达3万亿元。其中居全国第一的矿种有锌、铅、锡、镉、铟、铊、蓝石棉等。它们分别在第二个因子得分中分别排名第一、第二。

第四类为四川,该地固体矿产保有储量名列全国第一位的有钒、钛、硫铁矿、白垩、水泥配料用矿岩、陶瓷用砂岩、水泥配料用粘土、熔炼水晶,光学萤石,玻璃用脉石英共10种。其在第一个因子排名位于第一。

以上三类地区均在一个或多个因子得分上排名较高,因而其综合排名得分也较高。大多数地区属于第三类,该类地区在四个因子成分上则无明显优势,因而综合排名也相对靠后。

3 结论

通过对我国各地区的矿产资源储量因子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快速聚类分析,各地区可以看到自己矿产资源储量情况,以便于合理的管理、开发与利用。在开采的同时也应该注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矿产资源的最优耗竭:同时限制或禁止不合理的乱采滥挖,防止矿产资源的损失,浪费或破坏:并且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全过程控制,将环境代价减小到最低限度:做到保护矿区生态环境,防止矿山寿命终结时沦为荒芜不毛之地。

【参考文献】

矿产资源分析范文4

关键词: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经济分析

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就是充分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同时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对于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具有很高的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同时,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能提高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并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这也是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开展综合利用不竭的动力之源。

一、矿产资源开采利用的现状及问题

(一)开发利用的现状

河南地层较齐全,地质构造复杂,找矿条件优越,是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省份之一。矿产资源种类多、分布广、矿产组合配套与地域分布性强、特色鲜明。截止2000年底,我省已发现154种矿产,探明储量的矿产81种,矿产地936处。现有资源储量居全国首位的有钼、蓝晶石、天然碱、珍珠岩等8种;居第二位的有镓、耐火粘土等5种;居第三位的有铝土矿、水泥用大理岩等6种;居四至十位的有晶质石墨、水泥用灰岩、金、石油、锑、煤、银、铁等28种。查明全省地下水可采资源量191亿立方米。占有重要地位的优势矿产有煤炭、石油、铝土矿、黄金、钼矿、天然碱等;具有特色的矿产有蓝晶石、矽线石、红柱石、珍珠岩、蓝石棉、独山玉等;短缺的劣势矿产为钾盐矿、磷矿、硫铁矿、硼矿、铜矿、富铁矿、铬、镍、铂族金属、金刚石等。部分矿种的资源总量预测显示,金、银、铅、锌、铝土矿、钼、金红石、建材类非金属矿等还有巨大的找矿潜力。

截至2005年底,全省已开发利用矿产80余种,矿山总数达8798个,71万人从事矿业生产,年产矿石1.95亿吨,矿产采选及其原料加工制品业总产值达1661.64亿元,占全省工业企业总产值的47.54%,增加值比例为54.84%;矿业工业增加值对省国内生产总值的直接贡献率为12.3%。采选业以煤炭、石油、天然气、金、银及有色金属为主;加工制品业以非金属、化学原料、有色、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业为主。

(二)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支柱型矿产后备接替资源准备不足,矿产供需总量失衡。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综合利用水平和深加工能力较低。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较为严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体制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滞后。矿政管理法规建设和执法力度薄弱。人均占有量少,资源紧缺,河南的矿产资源从总体上看,储藏总量较大,主要矿产的储量都位居全国前列,但是在矿种配置上存在缺陷,并且缺乏丰度特别大的优势资源。由于河南人口数量居全国第1位,因此,主要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一般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另外开采强度过大,资源浪费严重。河南煤炭储量在人均水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l/3左右的情况下,原煤产量却连续18年位居全国第2位,部分老煤矿如焦作煤矿已呈衰退之势。铝土矿的人均占有量虽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开采量却居全国第1位,并且矿点规模小,浪费严重。在河南的产品贸易结构中有较大输出量和较高知名度的产品中,煤炭、石油、天然气、铝等都属于资源型产品,说明河南的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程度低,深加工和系列加工能力弱,因而造成大量资源和初加工产品输往外省,省内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经济效益低下。

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在矿产资源的开采过程中,由于缺乏环保意识,采掘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乱堆滥放,压占、采空塌陷等损毁的土地面积越来越大,同时也造成了对大气水体、土壤的污染,加剧了水土流失,并产生了塌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问题的经济根源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省在利用自然资源发展经济的过程中,过分地强调人的作用,忽视自然界固有的规律性,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的开发利用,造成了环境污染严重、资源短缺等一系列生态灾难,对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总之,我省对生态资源和环境是一种破坏性的,甚至是毁灭性的使用。究其原因,首先是企业对资源的不负责任的乱采滥用,但这只是浅层次的原因。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政府宏观调控的不到位、产权界定不明确等。下面主要从经济根源方面来加以分析。

矿产资源属于环境资源,而环境资源大都是一种公共物品或者是俱乐部产品。大卫・弗里德曼这样定义公共物品:“我主张将它定义成这样一种物品,它一旦被生产出来,生产者就无法决定谁来得到它。”换句话说,公共物品一旦提供出来,生产者无法排斥那些不为此物品付费的个人,或者排他的成本高到使排他成为不大可能的事。从公共物品难以排斥他人消费或者排他的费用高昂这一点来分析,将会发现我们的生态环境,如空气、水等都具有公共性物品的属性,因而对空气和水的消费和利用就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性。在这一点上,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是相对的,可以用下面的图1和图2来说明。

图1给出了私人物品的需求线。DA代表消费者A对此产品的需求,DB代表消费者B对此产品的需求,在价格为P的情况下,A,B各自得需求量为Qa,Qb;A和B对此私人物品的总需求就A的需求量和B的需求在同一价格水平上横向累加的和,即Q1=Qa+Qb。

图2代表了公共物品的需求线。由于公共物品的消费是不排他的,因而每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量都是相同的。但每个人对此公共物品都有其主观评价,因此愿付出价格是不同的Pa,Pb;总价格应为各个消费者(此处为A和B)所愿支付的价格之和P。因此得出的结论是:公共物品的数量是公共的(非排他的),而付费的意愿是私人的;私人物品的价格是公共的,而数量是私人的。

环境资源由于大部分都是公共物品,因而其在使用过程中付费的困难可想而知。对于野外美丽的风光来讲,许多人可以自由观赏和游玩,从中获益,但要某个人付费却办不到。同样的,对于工厂排污造成的公害来讲,由于它污染了空气和河流,会对许许多多的居民产生影响,但是要其中一个人站出来阻止工厂的排污行为也是不可能的。所有这些外部效果都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从而都难以使个人承担责任(无论是支付费用,还是出面制止)。这是公共物品或具有公共性属性的资源所遇到的义务上的困境。这个权力和义务上的困境,在经济学上称为“免税乘车”或“搭便车问题”。

既然资源环境是无偿共享的,企业和个人在其生产要素组合中,必然倾向于选择那些包含较多的不计价的生态资源和较少支付费用的人工和资本的组合方式,以获取自身利润的最大化:与之相伴而生的是,环境投资在经济投资中只占很小的比重,环境恶化的数值被有意无意地低估。因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出现投资者过度使用环境资源这一公共物品,却没有人来保护和改善的问题。这就导致了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目标,高于包括经济增长在内的,由多重目标集合而成的发展目标。在有限的环境资源约束下,资源配置的方向强烈趋向于增长,并且在制度和政策的评判规则发生变更之前,这类以经济增长取展的短期化行为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因此,重视经济增长甚于重视经济发展,是造成全球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的原因之一。

另一种情况是,有些环境资源属于俱乐部产品。实际生活中,有许多物品是不可分的,在它的容量约束之内是可以同时由许多人来消费的,有可能超过了一定的规模就会发生拥挤,矿产资源也属于其中之一。而拥挤总是意味着有限的消费容量和无限的消费规模之间的冲突,第一个考虑到这个事实的是布坎南,他说:“有趣的是这样的物品和服务,它们的消费包含着某些‘公共性’,在这里,适度的分享团体多于一个人或一家人,但小于一个无限的数字。公共的范围是有限的。”

因此,这种介于纯私人物品和纯公共物品之间的产品或服务就是“俱乐部产品”,俱乐部产品有两个特征:排他性和非对抗性。排他性是指其具有某种资格、并遵守俱乐部规则的单个会员组成――共同消费;非对抗性是指单个“会员”对俱乐部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或减少其他会员对同一物品的消费。但是,俱乐部产品在消费上的非对抗性是有临界点的。一旦过多的会员加人,非对抗性就会消失,拥挤就会出现。无论是公路、桥梁、野营地、风景点等,均属于俱乐部产品(或称之为可拥挤货物)。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即对于俱乐部产品的一定供应水平而言,增加额外使用者的边际成本在开始拥挤之前一直为零;然而,使用者不断增加,当超过这一范围时,增加额外使用者的边际成本趋于无穷大。

由以上分析可知,环境资源由于其本身的资产性质(要么是公共物品,要么是俱乐部产品),使得作为共有资源的生态环境与个体的联系不像其他权属资源的生态物品那么直接和清晰,而市场系统本身不具有反映这类资源社会稀缺性的作用,既无生产足够量的动机,也缺乏保护和投资的刺激机制。这表现在:个人对环境资源不可能进行投资和生产,不仅因其成本过大,而且因为其收益几乎不可能得到实现,且在短期内还看不出其效果如何。即收益――成本问题在环境资源方面很难解决,因而造成了环境资源的破坏性使用,以牺牲自然资源为条件来换取自身成本的降低,刺激经济增长。

因此要实现河南省矿产资源的持续开发利用和环境的良性发展,必须确定开源与节流并重的方针,运用法律、市场、计划三个手段,从科技、环境保护、立法、价格体系、宣传政策、管理等方面来实现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的原则。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要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确保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互相统一。

参考文献:

1、张帆.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M].上海天民出版社,2000.

2、蔡衡.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管理实务[M].山西经济出版社,2001.

3、王志电.河南省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初步探讨[J].河南省情与统计,2001.

矿产资源分析范文5

[关键词]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T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9-0065-01

我国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比较大,因此为了建设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必须建立矿产资源文明观、产业观等新型矿产资源观。矿产资源是社会和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维持市场产业链运转的重要物质保障,我国应该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主线,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改革经济体系,解决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若干问题。

一、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现状

近年来我国矿产资源开采较多,开发设备及技术工艺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矿产资源开采政策也逐渐完善起来。大型的煤矿采区含有大量的煤矿资源,回采率高达80%以上,地下开采率达到70%;铁矿采区丰富的铁矿资源使得平均回采率高达80%;有色金属资源开采率到达50%,稀有金属等微量元素的回收率也到达了75%,情况较为乐观。从09年到11年,我国尾矿的产生与综合利用情况得到了改善(以下数据单位为t):尾矿产生量从11.9亿上升至15.8亿,利用量从1.6亿上升至2,7亿,因此尾矿利用率在两年内上涨了几个百分点。我国煤矸石资源的综合利用情况也得到了改善,从07年到11年,煤炭产量从25亿上升至35亿,四年的时间煤炭产量整整多了10亿,而煤矸石排放总量和煤矸石利用量的情况也都比较乐观。煤矸石主要用来充填采空区,防止开采工作出现意外情况,也可以用来筑基修路等工程建设。

二、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总体水平不均衡

随着矿产资源的开采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率与早期相比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矿产资源节约意识也处于提升的状态,大型企业的矿产资源利用率都比较高,但是占全国矿产资源比重最高的中小矿山的开采情况却没有这么乐观,由于资金、技术、人力等条件的限制,中小矿山基本不进行矿产的综合利用,影响了矿产资源的可再生功能,造成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总体水平不均衡。

(二)开采矿产资源的基础工作薄弱

我国经济发展体系中尚未记录有关矿产资源的基础工作情况,国家也缺少对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的基础调查,导致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现状缺乏数据的支撑。目前而言,大部分矿山的开采工作所收集到的数据缺少严谨的分类,导致数据紊乱;收集到的数据质量不高,大部分数据都是以往的数据或者是工作人员估算的数据,没有可靠性,甚至有些数据含有蓄意造假的行为。开采矿产资源的基础工作没有做到位,不利于科学地对资源开采工作做出决策,也不利于根据矿产资源实际综合利用情况对政策及时调整,影响了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

三、促进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对策

(一)加强矿产资源开采技术

创新矿产资源开采技术,用科技加强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难处理、尾矿资源等利用率,采用先进的开采设备和环境科学技术水平,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和环境污染最小化,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创新资源开采技术上,信息化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一些矿产资源企业在物资采购的过程、与合作商签订合同方面,甚至在劳资工资结算方面都能够采用信息化管理模式,还可以使得管理有条不紊地进行,避免工作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混乱现象。大型企业在开矿工作上的经济管理更是错综复杂,繁重的财务问题往往是财务人员最困扰的事情,企业可以采取ERP信息化管理,其中蕴含的先进技术能够最大限度优化财务管理,减轻财务管理的繁重。同时利用先进的开矿设备及专业的操作人员进行资源的开采,有利于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减少资源的浪费。

(二)转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经济管理体系

近几年资源极度短缺,环境屡屡遭到破坏,国家倡导各大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所以矿产资源企业需要积极转变经济管理理念,坚持国家提倡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创新经济管理方式。循环经济是符合当今社会高速率发展的经济发展方式,主要目的在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以煤矿企业为例,开采收集到的煤矿需要再循环、再利用,最大化地提高煤矿资源的使用率,尽可能减少资源的浪费,避免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煤矿企业在日常开采煤矿资源的工作当中,需要耗费大量的水电资源,这违反了循环经济的要求,同时也体现出企业缺乏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坚持创造环境友好型社会,煤矿企业需要在开采煤矿资源工作期间遵守循环经济,节约水电资源,不仅保护了环境节省了煤矿资源,同时还减少企业的成本支出。企业积极转变经济管理理念,坚持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这也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此外,转变经济管理体系能够增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企业充分开采大小矿山,合理掌握资源的开采度。

(三)标准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体系

规范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开采矿产资源时还需注意收回周围的废石围岩,建筑修路都需要掉落的岩石等碎块,达到资源不浪费的要求。科学鉴定矿山的开采指标,利用周围环境的优势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同时合理分派工作人员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同时,还需要建立严格的矿产资源监督机制,这个过程需要政府机构的积极配合,政府统一监督矿山的开采进度,对企业开发矿石资源的综合利用方案进行严格审查,禁止通过能量消耗高、资源利用率低、严重浪费资源的方案,标准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制度。矿山建设开采之前也应该进行严格的监督,保证方案能够顺利正常实施。政府机构还需要对企业执行《矿产资源法》的情况进行年检或者月检,引导企业提高矿产资源使用率以及利用率。

(四)健全矿产资源企业激励机制

允许矿产资源企业建立稳定的多元化资金,调整税收政策,推进企业社会责任路线。企业积极挖掘社会责任理念,认真收集社会责任信息,研究适合企业自身的发展道路,促进多元化矿产资源开采的新文化;积极与外界进行沟通,把握自身的优势;同时,企业需要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相关部门的员工进行培训,企业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能够间接体现出企业的风貌,重视培养员工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水平与职业道德水平,加大对员工的技术培训,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使员工得到基本的技术培训。矿产资源企业可以创建合理的奖励机制,奖励表现好的员工与工作素质高的员工,鼓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开发员工的潜能,员工不再迫于上级而工作,而是主观性地为自身求发展,为企业谋福利,这是企业成功的关键,也是企业创新经济管理方式的基础,更是企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的重要内容。

四、小结

我国矿产资源还需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资源的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同时做好矿产资源规划,推动科技的进步与创新,促进我国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

参考文献:

[1]唐宇,李瑞军;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中国矿业;2013年12期.

[2]闫军印,丁超;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8年10期.

矿产资源分析范文6

一、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的确定及实现

(一)我国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该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民法通则》也有类似规定。《物权法》第46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矿产资源法》第3条第1款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确立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国家可以独立地按自己的意志,依照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占有、依法确定使用的时间期限、地点范围和方式方法。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不依附于任何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也不需要第三者的协助取得和实现。[1]从物权理论出发应该如此,不过国家作为一个抽象的主体,不可能事事亲历亲为,所以在矿产资源法中就确定由国务院来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最终具体的实施部门是国土资源部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这样,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成为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行使者,国家和政府之间实质上形成了一种关系,政府成为国家的人。不同层级的政府行使矿产资源产权权利时必然会涉及到如何划分各级政府权利范围的问题,而政府间关于矿产资源产权权利的分配体现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分权的问题。党的十六大提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中央政府既拥有所有者的身份,又是管理者,同时还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二)我国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实现1.通过法律彰显国家所有权的具体实现。一是明确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通过法律做了一个概念和主体的转换;二是通过矿产资源法宣布由国务院具体行使国家所有权,这样看来似乎是将国家所有权一步步明晰,但其实我们发现:国家是一个虚设的所有者;国家所有与政府所有等同起来。2.通过经济活动,使国家所有权能够得以实现。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全体人民),但开发矿产资源时,抽象的“国家”不可能身体力行,必须通过建立矿业权制度,即将矿业权通过授予、招标或签订协议等方式交给给具体从事勘查开发活动的矿业权人,从而使得依托于矿产资源的各种经济活动得以展开。国家通过出让矿业权,就是财产所有权同他物权分离的一种表现。在这个过程中,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也从经济上得到了实现。

二、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国家可以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对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和合理分配,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行矿产资源战略储备,进一步维护国家的资源安全。这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优势所在,但这种体现计划经济色彩的制度设计模式已经很难满足矿业领域公平竞争、维护国家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在运行中凸显出了很多问题。

(一)矿产资源所有者权能与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相混淆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务院,具体部门是国土资源部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这就意味着行政部门扮演双重角色,从私权角度来说其是矿产资源的所有者,从公权角度来说其又是矿产资源的行政管理者。一方面,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代表,在对矿产资源利用过程中,政府部门必须谋求所有者权益实现最大化。而另一方面,行政部门又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时又必须着眼于矿产资源的合理使用、有效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行政部门扮演的两种角色价值取向完全不同。由同一主体承担两种会发生冲突的职能,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了非常混乱的情况。行政部门行使管理职能时,用行政法律规章取代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扭曲矿产资源产权制度价值取向的现象时常发生,致使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成为政府部门或某些利益集团获取利益的手段。实质上,矿产资源产权制度属于私法领域,而非公法范畴,矿产资源产权制度只能按照私法方式、市场经济规律来运行,而不能按行政方式运作。

(二)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实现方式导致寻租现象的产生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有一个具体的实现过程,通过矿业权的交易实现矿产资源的流转,通过税费的收取获得资源收益,通过开采、勘探矿产资源而使其具体使用,因此权力被分解为各部门行使。根据我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规定,矿产资源管理权分流到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后,各部门和地方政府也需要通过人来对自然资源进行直接管理。这样,矿产资源的产权层层委托,出现一级级的赋权体系,从国务院到最终的实际人,形成金字塔状分布格局。金字塔的每一层级人追求的利益都不同,越是处于金字塔底端的人所追求的利益越有可能偏离最初追求的利益,偏向自身的利益。这种复杂的层级委托制度导致矿产资源管理的行政成本上升,效率低下,同时也直接导致了矿产开发中各种各样寻租现象的产生。目前我国矿山企业出现的很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现象以及寻租活动泛滥都是因为委托下的政府行政权限过渡膨胀、监管力度不够以及授权、交易方式不规范造成的。

(三)矿产资源收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在矿产资源开发中不同的利益主体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倘若对他们的利益要求不做考虑且尽量满足的话,势必会影响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对矿产资源统一进行管理,所以在收益分配方面,中央政府取得收益的份额较大,地方政府利益、资源地居民利益遭到侵蚀,并存在许多不合理的税费负担。地方政府不仅需要承担地方因采矿活动造成生态环境恶化、区域可持续发受损,还需承担征用土地的安置问题以及其它向中央企业提供社会服务等社会事务,其所获取的收益难以与承担的责任相平衡。资源地民众只能从间接的服务中获得劳务收入,土地被征收后所获取的补偿也不合理,这不利于区域经济和矿产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三、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的改革

(一)厘清矿产资源所有权与行政管理权的界限与权利范围坚持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制度不变,但可以履行所有同占有、使用、处分等具体权能分开的原则,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国家和地方二级开发、二级管理制度,两级政府均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效的将两级财政投入到资源开发中来,有利于协调中央和地方的经济利益冲突,保证地方经济的增长。

(二)健全矿业权市场在资源地首先建立统一的由中央政府和资源省政府负责机构共同组成的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资源省内矿产资源勘探权的竞拍体制,允许具有合法资质的矿产勘探、生产企业通过竞争获得该区域的矿产勘探权和优先开发权,而竞拍的所得作为矿产资源初始矿权所有人的收入归相应的(中央和省)政府所有。当上述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企业通过勘探或委托勘探而获取了可采矿产资源并决定投入开发时,可通过上述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获取合法的独家开发权并获取征地权,但在征地时可考虑给予相应地权所有人一定的高于一般地价的合理补偿。当上述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企业通过勘探或委托勘探而获取了可采矿产资源并决定转让其矿产资源优先开发权时,可通过上述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进行资源价值评估并组织该区块开发权的竞拍,所获收益按一定比例在勘探权企业和初始矿权所有者之间分配。通过这种方式,使矿权收益的内容和各类矿权人的所得明晰化,同时也规范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和行为,减少寻租现象的产生,使矿产资源的开发真正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