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投资风险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矿产资源投资风险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矿产资源投资风险

矿产资源投资风险范文1

每个行业的运行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矿业投资者应当对矿业行业投资的特点和规律有所了解和认识,否则可能落入投资陷阱。显着的周期性。矿业资源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要素。矿业行业随着宏观经济运行反复经历着“繁荣、衰退、萧条、复苏”周期,大宗矿产品价格行情往往先于宏观经济走势,矿业行业也被视为宏观经济晴雨表。金融属性与全球化定价。目前,铜、铅、锌、铁、金、银、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大宗商品基本上都是主要交易所期货产品或衍生产品的交易对象,成为全球性金融交易对象,期货、现货等现资金融工具使大部分矿产品均具有了金融属性及全球化套利和定价机制。与汇率的国别性、股市的国家区域属性相比,矿产品全球化定价特征更加明显。

投资价值隐蔽性。矿业投资的核心目标是隐藏在地下的矿产资源,投资者无法像机器设备、房产、土地等实物资产一样直观地了解到投资对象的具体情况,只能通过钻孔、岩心、探槽等地质勘查数据加上技术专家的经验进行分析和判断,从而形成轮廓性的认知,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这样的认知是随着勘查程度的不断提高而逐步清晰的过程,但始终不可能达到像房屋、机器设备那样直观认知程度。周期长、风险高,属于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型产业。矿业投资一般需要经历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建设和开发几个阶段。通常预查到勘探需要3~10年时间,有的甚至需要20年以上,我国很多由国家出资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其最早勘查投资可以追溯到50年前。而在达到勘探程度后,根据建设项目工程规模的大小、建设条件等情况,矿产开发建设通常需要2~3年,一些大型矿山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达到5年以上。矿业投资受政治、经济、法律、市场、社区环境、地区文化、地质因素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属于高风险行业。矿业资源开发行业属于重资产行业,前期需要进行大量的勘查投资,以探明可开发的资源量,随后需要进行矿山建设、配套选矿设施建设,在我国,通常地方政府要求,矿产资源初级产品就地深加工,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还需要建设配套的冶炼系统,其投资通常超过矿山建设投资。资源分布和消费不均衡。资源分布是由独特的地质活动造就的,世界上多数金属矿产资源分布非常不平衡,主要大宗金属资源的分布不均衡更为明显。世界各国家和地区工业化进程、经济发展程度决定了矿产资源消费能力的不均衡性。

二、矿业投资的主要风险

笔者研究了所在单位十余项矿业投资项目以及近年国内数十起大型矿业企业投资并购案例,认为矿业投资风险来自很多因素,最主要风险如下:国家风险。国家风险是指某一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变化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对境外投资并购来说,国别风险是境外矿业投资并购最主要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进行境外矿业投资时必须重新了解和认识拟投资国家各方面情况,对投资并购成本、经营成本、退出难度等有充分的估计,不能将我国的情况照搬对号入座。政策风险。矿业是基础产业,包括我国在内,世界各国基本都制定了一整套政策法规,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矿山建设、加工、定价、运输、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规范。各国会根据自身的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产业政策、安全环保政策、财税政策,这将很可能给矿业投资带来不同程度的风险,有时不仅仅影响投资成本。地质风险。由于矿业投资的核心目标是隐藏在地下的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造就了矿业投资项目区别于其他投资项目的独特风险,也决定了矿业投资行业的高风险性。

原国家储量委员会对储量误差的意见为A级储量允许误差±20%,B级储量允许误差±30%,C级储量允许误差±45%,就是说,即使达到精查程度的矿床在开采时储量也有可能增减三分之一以上。对矿产资源储量的判断,依赖地质技术专家对拟投资矿山项目的地质资料进行研究和分析,对矿山现场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踏勘,核对矿山项目历史勘查、生产数据,包括历史地质勘查、生产工作所实施的每个钻孔位置、深度、岩心、矿体厚度、连矿方法、圈矿方法、样品、试验、开采量的所有数据,以便对矿山的成矿类型、矿山储量、品位等有一个尽可能准确的判断。地质环境的多样性、多变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几乎不存在两座地质状况完全一样的矿山,地质专家的判断依据主要是国家的地质规范和经验。地质规范是根据“普遍情况”编制的,而每座矿山都有其独特的个性和构造。总的来说,矿山地质环境复杂多变,加之人为因素,使之变得更为复杂,完全依赖地质技术专家的工作仔细程度及其经验判断,对矿山项目的地质储量的核实和判断本身存在很大的风险。市场风险。矿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行业,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决定了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前,铅锌金属价格达到32000元/吨,铜金属价格达到60000元/吨,而在金融危机爆发后铅锌价格最低跌破10000元/吨,铜金属跌破30000元/吨。矿产品市场价格直接影响投资并购标的的估值定价、投资成本以及经营效益。

三、矿业投资并购风险的防范对策

我们在了解矿业投资的特点之后,如何有效防范矿业投资并购风险,笔者认为,投资者最重要的是要具备现代矿业投资的理念:金融思维。笔者紧紧结合矿业投资的特点,围绕矿业投资风险,提出以下矿业投资风险防范对策:认真研究经济周期、矿业周期,在低点介入。投资者应当对经济周期、矿业周期进行研究,特别对区域经济周期、拟投资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化进程进行研究,以尽可能在矿业周期的价格低点介入,从而最大限度降低投资成本,一方面能够降低投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拓宽未来增值空间。寻找全球化比较价值优势投资标的。矿产资源因其稀缺性可能在一定范围内被炒作而导致价值高估。我国很多大型矿业投资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往往喜欢以国内的矿业投资项目作为标本来比较境外投资项目或境内拟投资项目的投资价值,这其实是一个误区。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跟风投资,要放眼全球,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具有比较价值优势的投资标的,才能使投资项目在同时期具备最强的抗风险能力。尽可能在国家风险低、矿业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寻找投资标的。国家风险是境外矿业投资的最大风险,投资者应尽可能选择在政局稳定、矿业相关制度健全、矿业产业政策稳定、矿业市场发达的国家寻找投资标的和投资。

矿产资源投资风险范文2

1.1全球矿业总体态势

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力逐渐消退,2013年,发达国家经济出现好转迹象,美国、欧元区、日本二季度GDP同比增长2.5%、1.1%、3.8%;巴西、印度、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经济整体增速普遍放缓,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2013年,全球矿产品价格震荡下行,依旧低迷,大宗矿产品需求减少,波罗的海航运指数自2008年以来持续下降,低位徘徊,并在2013年初跌至近十年的最低值,今年以来全球非燃料主要固体矿产勘查投资大幅下滑,较2012年下降29%,金属勘查活动再创三年以来的新低,据加拿大标普/TSX全球矿业指数显示,全球矿业指数自2010年以来持续下滑,下滑幅度高达22%。2013年,勘查投资日趋理性,区域进一步分化,倾向于法治健全、基础设施完善、地理位置处在较大潜力成矿带上的国家,投资位于前列国家或地区分别为北美、拉丁美洲、澳大利亚,其中北美、拉丁美洲两地分别占全球勘探投入的23%和14%,黄金、铜、铁依旧是矿种投资的主流,以铁矿石为例,在西澳、南美、西非、北美四大铁矿石主产区新增产能4.8亿t,占全球增量的64%。

1.2我国境外矿产投资背景

我国近几年虽然在重要矿产资源上储量大幅增加,但储量增长赶不上产量增长,产量增长幅度更是大大落后于消费量增长幅度,重要矿产资源进口额维持高位,进口依赖程度日渐提高,原油、铁矿石对外依存度已超50%,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也在逐年激增,甚至连我国极有富有的煤炭资源近几年的进口量也在逐年攀增,2012年进口量已超过2.8亿t。据国土资源部统计,2012年我国原油、天然气的剩余开采年限分别仅为22年和45年,铁矿、铜矿的剩余开采年限也分别仅为59年和54年。大宗矿产开采年限不断缩减,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是至少今后5~10年的趋势,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产生不了根本性的变化,一旦国际矿产品价格大幅度波动,就会对我国平衡健康发展的资源经济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实施境外矿产投资“走出去”是大势所趋的必由之路。

1.3我国境外矿产投资现状

2008~2012年,我国境外矿业投资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投资增速明显加快,投资模式日益成熟,投资主体更加多元,“走出去”利用境外资源和市场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进入2013年,我国境外投资受到国际矿业寒冬的影响,进入下降通道,据中国矿业联合会统计,2013年1~11月份我国企业境外固体矿产投资项目122例,投资金额50.9亿美元,相比去年同期数量和金额分别下滑23%、45%;在矿种投资上,过于集中,其中铜、金、煤炭三个矿种的投资额占据总投资额的近七成;在投资区域上,前三名分别为澳大利亚、南部非洲、加拿大,三个地区的投资额占据总投资额的近六成,这与去年投资区域排名大体相近,但投资额出现不同程度下滑,以澳大利亚、非洲为例,相比2012全年,分别下滑37%和20%;在投资类别上,勘查投资大多为草根项目,主要投向周边国家及南美洲、非洲等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较大的政治风险;矿业并购则主要出现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同时遭遇较大的法律人文差异困境。在投资下滑的背景下,民企参与境外投资热情依旧高涨,民企投资无论在项目数量还是投资金额上,降速明显缓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数量是国有企业两倍,投资金额更是占据境外总投资额60%。

2境外矿产资源投资存在的问题

全球矿业市场深度调整,矿业并购成本和竞争对手大幅减少,给我国企业难得“走出去”的好机遇。近几年,地勘单位纷纷“走出去”参与境外矿产投资,有的省地勘局为鼓励下属地质队参与国际矿业投资,提出了“一院一队、一队一国”的口号。民营企业同时抓住机遇,国际化经营步伐加快,逐渐成为境外矿产投资主力军,除了澳大利亚、加拿大和非洲传统我国投资区域之外,民营企业现今北赴蒙古,西征中亚,南下南美,“走出去”路途越走越宽,步伐越来越有力,但“摸着石头过河”总是伴随着失败和教训。据中国矿业联合会初步统计,我国民企“走出去”80%案例均以失败告终,梳理近些年境外矿产投资案例,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2.1资源民族主义活跃

2012年,安永的矿业部门报告将资源民族主义作为2013年矿业投资的最大风险。在矿业投资逐步下滑,各国纷纷调整本国矿业开发政策以松绑矿业投资之际,不少国家却逆势而为,开征或提升矿产权利金及其他矿业税、加强对外资参与的控制、强调资源领域国有化等形式凸显资源民族主义特征,这些举措多集中在政局不稳定、政治风险高的不发达国家,而由于我国境外矿产投资起步晚,发达国家已抢占成熟稳定矿产资源国家市场份额,提高了我国境外投资进入的门槛,迫使我国继而转而投入那些投资资源民族主义活跃、风险相对高的国家或地区。如印度尼西亚于2014年起,禁止出口未加工的金属矿石,并将吊销违反此禁令公司的出口执照。此项禁令涉及铜、金、银、镍、席、铝土和锌,并对煤单独颁布法令;蒙古、津巴布韦等国将矿产资源等领域确定为战略性领域,规定战略性领域的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即使像加拿大这类发达国家,也或多或少存在着资源民族主义的残留,如在中海油并购加拿大尼克森公司后,加拿大政府同时宣布对《并购法》的变革,特别是针对外国国有企业投资加拿大审批政策的重大调整,主要内容有:①今后外国国有企业收购油砂项目只有在例外情况下才会审批;②并购方有国有企业有义务证明对加拿大净有益;③对于非国有企业,审查门槛在加拿大内阁确定的日期后被提高或到6亿加元、8亿加元直至10亿加元(企业价值)等。

2.2矿企金融融资困难

国外矿业企业融资得益于完善的资本市场,大中小矿业企业纷纷选择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以筹集更多资金,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本身发展不成熟,使得矿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极为有限。在深沪两家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矿业企业多集中在国有大型矿企,中小矿业公司、省级地勘单位上市数量极其稀少。矿业开发运作的长周期、A股拟上市的门槛过高,使得这些企业难以上市融资,纷纷转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一方面由于现有矿业权评估体制不完善,金融机构普遍对矿业的矿业权资产价值存有偏见,尤其是矿业权对应的矿产资源随着开采在减少,不符合金融产品流动性的要求,不容易申请下来银行贷款;另一方面,即使申请成功,由于矿产开发的长周期性,使得中小型矿山企业资产负债率节节攀升,加大了公司资金压力的同时也造成了对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以省级地勘单位为例,2013年1~11月,地勘单位投资只占境外矿产投资总额2%,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融资困难,“走出去”的项目面临着较高的融资“价格”。

2.3矿产投资平台失位

在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制定法律、宏观调控;中介机构进行行业管理、自律和服务。在政策层面,国家对中小企业国际化给予特别的支持,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国务院办公厅曾在2012年以〔2012〕32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深化国际能源资源开发和加工互利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对促进企业境外投资的积极作用”。但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政策指引和扶持不足,草根勘查并没有获得财政资金和银行信托机构的青睐。在信息共享上,缺乏统一的矿产勘查信息服务平台,境外投资指南和动态信息匮乏,只是散见于不同部门的书籍期刊等,现只有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出版的82个国家/地区矿业投资指南,中国地质调查局定期公布境外找矿进展,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中心出版的《世界矿情》,商务部也年度《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等少数信息获得方式。在中介机构管理方面,作为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中介协会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作用不可替代。我国目前中介机构存在着数量少、规模小、水平低、功能不全、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缺少专门从事资源储量估算、矿产评估以及会计核算的矿业投资中介机构,同时在制定矿产勘查技术标准及“走出去”行业规范、境外投资决策咨询、矿产投资风险评估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2.4矿产投资决策草率

根据2013年1~11月境外矿产投资金额统计,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主要来源为:跨行业企业、矿山企业、勘查单位,其中跨行业企业成为投资主要来源,投资额为30.56亿美元,占总投资额的60%。跨行业企业多集中在房地产、制造业和基金等行业,这类投资多表现为短、平、快的投机特征,一方面投资矿种相对集中、过于盲目,投资行为不切合地质工作规律、缺乏矿业技术和行业管理经验,这点在2009年对加拿大巴芬岛MarryRiver铁矿投资上就得到很好体现,由于国内一家贸易公司的短视,让近60亿t的铁矿被印度米塔尔钢铁公司抢占了先机。另一方面,对投资目的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投资风险考虑不到位,缺乏海外风险管理体系,生搬硬套国内矿产勘查工作流程,以投资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铁矿为例,首先投资行为要符合《公司法》和《原住民土地权法》有关的矿产资源事务管理条款,另外由于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国家,各州的矿产开发隶属州政府管辖,矿产开发要符合西澳大利亚州颁布的《矿业法1978》、《采矿规章1981》、《采矿补充法2004》以及《私人地产上的采矿法1898》等等法律规章。另外向美国进行矿产投资需要特别注意,不同地区执行不同的资源所有权制度,东部地区执行从属于土地所有者的资源所有权制度,中部地区地表权归属于州政府或私人、地下矿产权归属于联邦,西部地区联邦独家管理地表权和地下矿产权。

3境外矿产资源投资对策及建议

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矿产投资,联合并购优质矿产资源,既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又是我国资源战略布局的关键举措。针对当前“走出去”的困难与问题,遏制境外矿产投资项目和金额双下滑的趋势,构建新形势下的“政府引导、中介搭台、基金衔接、地勘先行、民企跟进、金融支持、保险保障”境外矿产投资机制至关重要。

3.1政府引导、中介搭台

政府引导是发挥政府公益职能。加强国家间的对话与合作,反对资源民族主义,为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健全国家战略层面的境外矿产投资顶层设计,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减政放权,简化审批手续,减少政府审批范围和环节。尽快建立境外矿产投资的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制定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促进法,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及时跟踪更新,构建境外矿产投资信息服务平台,正确引导中国企业“走出去”。中介搭台是发挥中介机构桥梁导向作用。加强中国矿业联合会、中银国际、律师事务所等中介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成立由地质专家、采矿工程师、法律专家和税务财会专家组成的国际矿业咨询机构,加强各中介机构信息共享,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前提下,中介机构不仅要定期公布全球矿业的发展现状、矿种产量及企业并购等重要矿业资讯,更要普及投资意向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人文特点、文化差异以及原著民政策等,大体研判未来全球矿业走势及下一步投资区域和矿种热点,为地勘单位、民营企业“走出去”唱好戏搭好台。

3.2基金衔接、地勘先行、民企跟进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建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其目的本是在一定时期内一方面起到风险勘查基金的作用,主要用于降低勘查风险,另一方面还要实现国家宏观政策对地质勘查市场的调控作用。探索地勘基金境外投资新模式,充分体现地勘单位部分公益性事业的特点,以中央地勘基金出资或与民营企业联合出资、地勘单位承担为主要模式进行境外风险勘查,一方面在风险投资相对较高或境外投资相对空白的国家优选试点,最大限度降低境外投资风险,为下一步拉动更多社会资金夯实基础;另一方面,在境外投资相对成熟的国家或地区,如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创建提炼不同国家地质投资找矿经典模式,为更多民企跟进提供可实践操作的找矿模版。鼓励地勘单位以技术装备入股,与民营企业与联合投资,发挥各自优势。引导民营企业理性选择投资项目,优化投资结构,支持中小企业集群化抱团“走出去”。完善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在管理理念、管理机制、企业文化等方面与国际接轨,破除中外语言、文化、法律、习俗上的差异造成境外矿产投资的天然障碍,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3金融支持、保险保障

完善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对境外矿产投资给予一定的税款减免,试点实行部分矿种勘查投资补助金制度。加大“走出去”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设立民营境外矿产投资专项基金,重点支持“走出去”的草根勘查。拓展境外矿产投资融资渠道,降低民营企业借贷门槛,探索以境外资产、股权、矿业权为抵押贷款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勘单位、中小型矿业企业上市创业板融资,引导民间借贷机构向矿业投资领域倾斜。完善现有矿业权评估制度,对国外勘探实行投资保险制度,设立专门境外矿产投资保障险,鼓励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对境外矿产投资进行信用担保,降低投资风险,为投资活动保驾护航。

4结论

矿产资源投资风险范文3

矿业勘查项目主要投资风险因素分析

(一)自然条件上的风险。1.矿产资源勘查风险。矿山自然条件(如地质条件、矿岩物理力学性质、水文条件等)的不同与复杂,需要不同的探矿方法和手段与之相适应,这就加大了地质勘查工作的难度和勘查成果的不确定性,勘查风险也随之增大。2.储量及品位风险。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其储量的多少以及品位具有不确定性。储量和品位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如果投资者对储量和品位的估计与实际相差太大,就可以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使得项目投资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甚至亏损。3.环境风险。矿产资源的勘探对环境有很大的依赖,同时对环境又有很大影响,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和地面塌陷,甚至污染土地和水源,对周围居民的健康造成一定的威胁。这些都会导致企业受到停业整顿以及罚款等行政处罚,还要负担健康受影响的居民的治疗费用和环境治理费用。

(二)勘查风险。1.勘查成本风险。矿业勘查需要持续性的投入资金,投资总额不易控制,使得项目的预期收益减少。2.安全风险。矿产资源在勘查过程中,如果管理不当,加之现在勘探的很多地方环境、气候十分恶劣,会造成人员伤亡。

(三)市场环境风险。1.矿产品的价格风险。矿业勘查项目的收益与矿产资源的价格正相关,价格越高收益越大,反之亦然。矿产资源的价格受到市场供给与需求、通货膨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较长的周期中,矿产资源的价格波动非常大,增加了项目收益的不确定性。2.利率风险。矿业勘查项目投资周期长,见效慢,需要不断的资金投入。矿业企业自身缺乏资金自我积累能力,而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方式的规模太小,因此,矿业勘查项目如果通过贷款的方式获得项目所需资金,则需要支付较高的贷款利率,资金成本增加,面临多支付的利息风险。3.汇率风险。对于涉及境外矿产开发的企业,将要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在矿业勘查项目投资期内,受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汇率将会上下波动,使得矿业勘查项目的投资额、成本、收入与矿业企业的预期不一致,最终会影响投资项目的收益。

(四)政策风险。1.产业政策风险。矿业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的运行中处于重要的地位,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产业。国家对矿业的发展制定了一整套的政策法规,对资源的开采、矿山的建设、产品的定价等多方面形成了约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推进,国家对矿业行业政策的变化,将对矿业勘查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2.税收政策风险。矿业勘查在经营活动中,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等多项税收。税收政策的改变,税收制度的完善,都会影响矿业投资项目的收益。另外,对于涉及国外投资的企业,需要熟悉相应的税法及其变化。3.环境保护政策风险。矿业活动具有负外部性,严重破坏环境和生态。随着我国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步伐,国家会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对矿业勘查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导致矿业勘查项目投资和经营成本增加,不仅使项目收益减少,还要负担高额的生态环境治理和恢复费用。

矿业勘查项目风险投资模式创新

针对矿业勘查风险大、周期长、收益大的特点,我国地质勘查单位对风险勘查投资模式进行了成功的探索。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整合勘查模式。这种模式的操作要点是:根据矿床的形成规律,对位于同一成矿区带、同一成矿体系或出于一个矿集区、一定范围物化探异常区内的矿业权区,引进多元化投资主体,由地勘单位统一工作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的勘查形式,同时也是对人员、技术、资金、设备等资源要素的优化整合,其特点就是整装部署、联合勘查、风险分担、利益共享、快速突破。河南省地矿局在嵩县金钼多金属整合勘查、河南省有色局在舞阳地区铁矿深部整装勘查都进行了成功探索。

(二)订单找矿模式。这种模式的操作要点是:以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地方矿政管理、地勘行业单位改革、商业资本投资运作功能紧密对接为出发点,主要内涵可概括为政府指导、“公商”结合、探采一体、企业运作。安徽省地矿局和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进行合作取得了成功,他们2家合资组建安徽五鑫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地勘局占技术股30%,中国五矿占70%的股份,全部承担普查、详查、勘探的资金费用。通过把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已登记的泥河铁矿探矿权依法转入该公司,使该公司成为泥河找矿的权利主体和利益主体,待探矿权增值为采矿权并获批后,坚持走“探采一体化”的路子,实现合资开采。河南省地矿局与洛阳钼业集团在新疆哈密大型钼矿合作勘探与开采过程中,也采用了订单找矿模式。

(三)风险勘查基金模式。这种模式的操作要点是:勘探单位提供打包矿权,基金提供勘查投资,不限矿种、不限地区,成果共享,基金将勘探成果源源不断地对接资本市场或矿业开采企业。河南省地矿局对这种模式也进行了成功探索。2012年3月,河南地矿局下属河南豫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天津盛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成立了期限为5年、年投资规模为2亿元、总投资规模为10亿元的风险勘查基金。

(四)境外资本合资模式。这种模式的操作要点是:境内勘探单位,以自有矿权作为出资,引进境外专业资本以现金出资,双方合作成立新的公司,并对矿权进行勘查,勘查成果可以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河南有色局对此进行了成功的实践。河南有色局与加拿大希尔威金属矿业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其中河南有色局以其在河南洛宁的银多金属矿作为出资,占30%的股份,加拿大希尔威金属矿业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占70%的股份。经过勘探,该矿探明了银金属储量丰富,且品位较高。经过开发,该公司在2011年实现了5亿多元的利润,并成功在多伦多交易所上市。

矿产资源投资风险范文4

关键词:矿业权融资;融资困境;走出途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业权融资将成为地质勘探工作重要的资金来源,但是目前矿业权融资存在很多问题,如矿业权市场化程度低、矿业权法制化建设落后以及矿业权经营风险大等难点,随着市场化发展的需求、地质勘探事业的商业化以及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强劲需求,促使了矿业权融资市场的发展,目前我国的矿业权融资发展缓慢,仍处在一定的困境中,这就需要研究探索,为矿业权融资提供一个可行性方案。

一、矿业权融资现状

(一)矿业权融资的可行性。矿业权融资首先有政策依据,政策规定探矿权以及采矿权的有偿取得,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转让,并且指出探矿权人有权在规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勘查作业,可以优先取得矿产资源的采矿权。矿业权融资也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可以优化合理配置资源,矿产资源的勘查可以通过矿业权的运作实现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要。矿业权融资的大力推行也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我国的矿业将向土地经营一样采取招标或是拍卖的方式出让矿业权,这种运作不仅体现在市场上的运作,也体现在企业之间。总的来说,矿业权融资既有国家政策的支持,也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但是目前矿业权融资还面临一定的难题,需要研究攻克。

(二)矿业权融资的现状以及问题。矿业权融资发展缓慢,收效甚微,这些远远不能满足矿业发展的需要,矿业权融资难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1)矿产自身的情况,目前矿产尚未探明的储量和品位使得其经济价值难以估量,矿业权本身存在高风险,使其不能够为商业性融资提供保证,另外采矿权的期限限制降低了探矿权的财务估值,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和灭失的可能性,这样为融资带来一定的风险,探矿权投资人对采矿权只是拥有优先权而不是直接的采矿权,这样就加大了投资人的风险。探矿权和采矿权覆盖大量的资源,这样就会形成投资规模的壁垒,提升投资的门槛,加大矿业投资的难度。矿业权融资面临的风险大,找矿周期长且见效慢,在找到矿产之后采矿成本比较高,受全球矿业资源的冲击,我国矿业的竞争逐步减弱,这些风险导致了一些投资的止步。(2)矿业权市场发展不成熟,投资活动的前提主要是安全和收益性,我国目前矿业权市场的不成熟导致矿业权的流动性很差,致使收益实现渠道受阻,对于投资风险的规避能力较弱,在目前也没有一个大范围内高效的资源配置功能和价格发现功能,所以影响了矿业权融资的发展。矿业权市场的尚未成熟,一些利益纠纷比较严重,且矿业的执法难度较大,社会上目前还没有对矿业权作为法人财产权的承认和维护。(3)矿业权融资的相关机构不健全,矿业权的发展离不开评估、法律以及审计等中介机构的支持,这是资本市场必不可少的机构组成,对于矿业权融资还需要专业的地质调查技术以及制度的支持,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发展仍然不充分,发育不足,以目前的现状难以支持矿业产权的发展,传统的地质勘探机构很难做到及时、连续的调查报告,而且这些报告很难得到投资者的认可。这一系列机构及设施的不完善致使投资者得到的信息不完整,降低了投资信心。

二、矿业权融资的对策和建议

(一)在矿业权融资中树立正确的意识。矿产开发是一项可持续发展的事业,矿产资源是矿业发展的基础,在寻找矿产时要有新思路,有科学的指导方法,不可以盲目的寻找矿产以及开辟矿产,发挥比较优势,重点开发市场需要的矿产资源,总之要依靠先进的技术,改变传统的找矿思维和矿产勘查方法,勇于进行风险勘探,采用优化资源配置的方法,提高找矿的效果,并进一步实施储备资源战略,增加矿业权的储备,从而为矿业开发提供更高价值的矿业权。

(二)引入专业的地质勘查团队,完善矿业权融资的中介服务机构。地质勘查是找矿的前提,独立地质勘查团队可以根据行业的规范,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定期对勘查地进行调查并调查报告,这样投资人就有据可依,科学的推断此矿地的勘探前景,做出合理的决定,因为投资人的举动会影响资金在矿业权中的配置,对地质勘查团队主要的要求是客观、公正并且独立。此外还要完善相应的中介服务机构,比如法律、评估、审计以及财务顾问,这些中介服务机构在矿业权融资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支持矿业资本市场和矿业权流转市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要完善这些中介机构,使其能够提供更加专业和科学的服务。

(三)引进成熟的风险投资机制和专业的投资银行服务。矿业投资具有高投入、高风险以及高产出的特点,随着勘探技术的不断提高,矿产的储量、品味以及开采条件逐步清晰,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资的风险,使得矿业权的经济价值有所提高,矿业权融资可以吸收社会资本组建相应的投资机构,在项目之间进行组合,在投资回报和投资风险之间取得一定的平衡。在矿业权融资中引入银行投资机制,降低投资人进入的壁垒,提高投资人持有投资份额的流动性和交易性,达到分散、规避和降低风险的作用,另外,投资银行还可以提供重组、发债、上市等专业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为矿业权融资提供了专业的服务和保障,解决了投资人进入到退出整个过程中的问题,在矿产中引入银行机制可以大大促进矿业权市场的发展和交易,可以实现规模的扩张。

(四)积极构建多元化资源股份市场,支持矿业权融资。矿业投资规模大、收益大,但是风险大、见效的周期长,在我国矿业权市场刚刚起步,矿业权融资发展相对缓慢、融资有限,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将会为矿业权的融资提供资金支持,推进矿业私募市场的发展,促进更多社会闲置资金投向矿业领域,借鉴国外风险投资模式,建立商业风险勘探投资企业来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创新矿业权融资模式和融资工具,增加矿业发展资金的来源,面对商业银行信用度不足的问题,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作为反担保方。融资和投资的多元化有助于筹集到更多的资金,在地质勘探以及其产业链中,寻找产业结构定位,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可以通过组建股份制集团并上市,这样就可以大规模快速的融资,运用矿业权向社会融资的有效途径就是组建股份制公司。

(五)建立有序的矿业权市场,规范和完善矿业权市场。矿产权拥有者要树立正确的意识,其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管是向国家申请获得的矿业权还是通过市场转让得到的,都是一种投资行为,是有相应回报的,使人们正确认识财产权属性的认识,使社会各界参与到矿业权的市场工作中。还要规范市场的运作,高效的实现矿业权的流转和投资收益的实现,及时市场信息,及时沟通双方的供求关系。采用恰当的方法加速矿业权的流转,提高投资的回报率。

(六)加大国家的支持力度。争取矿业权融资获得国家的政策支持,夯实矿业权融资的基础,首先要保障优先权,保障地勘单位的优先权,并且拥有一定的自,国家可以建立专门用于矿业生产的补贴资金,培育和发展地勘的主产业。适当的减免权,当勘探企业取得矿业权的支出,可以申请一些费用在税前进行核销,在勘查开发上给与优惠,为矿业权融资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

总结:建立一个规范、统一和开放的市场环境,使得矿业权交易充满活力,有效的实现矿业权的交易和流转,积极推行矿业权资本化经营,促进矿业权融资市场的发展,我国矿业权交易的发展仍在起步中,积极借鉴国外的经验,使得矿业权融资能够顺利开展,也促进我国的矿业权融资市场的发展。

参考文献:

矿产资源投资风险范文5

[关键词]地质找矿 可持续发展 地质勘探

[中图分类号] TD9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3-4-1

当前,我国已进人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许多矿产资源的消费速度正在接近或超过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矿产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表现为储量增长赶不上产量增长,产量增长赶不上消费增长,一些重要矿产进口量激增,现有矿产资源储量的保证度急降。21世纪,中国的高速工业化、城市化、人口增长、科技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巨大。

鉴于我国金属矿产资源现状、供需情况、矿产资源勘察与开采情况,我国矿产资源形势可概括为:资源矿种较齐全、总量较丰富、人均占有量少、找矿潜力大;重要大宗矿产国内供应缺口大,某些有色、稀有金属、稀土、非金属矿产及煤具有资源优势。未来20年,我国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矿产资源需求将成倍增长,金属矿产资源形势将十分严峻。因此,要想满足我国社会建设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对我过现在地质找矿工作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并且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这样才能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更好的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1我国地质找矿工作的发展现状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我国地质找矿工作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地质工作是一个涉及多学科领域的工作岗位,他的发展同时也影响着农业、工业、环保事业、天气气候等发面。现阶段地质找矿工作受到了高度的重视,经过不断的进步,我国地质找矿工作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的新机制。这个新机制涉及了资源环境,社会需求等领域。

随着国家对地质找矿工作的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我国地质找矿方法和方式有了很大的提高,不再是单一的找矿方法,而是在兼顾环境问题与经济问题的基础上,向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此外,伴随地质勘查与找矿工作管理机制与技术手段的不断推进,逐渐构成一个开放的具有浓厚文化底蕴的新格局。同时这也推动了地质找矿单位的深化改革,促进工作中物质与精神双重财富的协同发展,促进地质历史文化的进一步升华。

2我国地质找矿工作面临的重点问题与难点问题

2.1资金分配不合理,基础地质工作投入相对减少,找矿突破缺乏基础保障

地质找矿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庞大的工程,近几年来,我国对地质找矿工作的资金投入也越来越多,但是对于这些资金的投入的分配问题愈发凸显。并且对于基础地质工作的研究相对减少,造成现今的地质找矿工作都是依赖许多年前形成的地质工作资料。新的基础地质工作资料不足,抑制了后续的地质找矿工作。所以要充分利用政府投入的资金,合理分配这些资金,加强基础地质研究工作的投入,为找矿做好基础保障工作。

2.2地质工作管理体制不顺畅,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未分开

地质找矿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作,是要靠一个团队协作完成的。经过调研发现,地质工作管理体制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中央和地方分工不明显,体制不健全。中央注重公益、地方追求效益的运行格局导致中央和地方政府地质找矿的目标不一致,无法形成联动机制。因而,需要进一步地完善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激发工作人员寻矿的工作积极性,这样才可以强化寻矿工作的效率。同时,国家相关部门也要制定并完善有关地质寻矿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体系结构。

2.3地质找矿市场机制尚未建立,地质工作市场主体缺位

地质找矿工作风险高,同时利润也高,因此,不仅国有勘探单位去找矿,许多民间私企也进行地质找矿工作,但是这些企业还未能成为地质勘查市场的主体,国有地勘单位的事业定位使其难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地质勘查投资主体苦乐不均,政府投资主体强势,而社会投资主体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符合地质工作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地质找矿风险分担与收益分配机制欠缺,而投资者规避风险的心态导致了社会投资的失衡,投资风险加大投资额度减少。另外,还尚未建立地质找矿收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公平市场分配机制。此外,地质市场中本身也并不完善,尤其是地质矿产产权比较模糊,市场的宏观调控也并不完备。

2.4矿政管理制度滞后,监管服务亟待加强

矿政管理制度滞后,管理方式重审批、轻监管,地方政府经营矿权的现象比较普遍;矿业权管理手段不遵循地质工作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特别是部分地区对探矿权出让十分热衷使用招、拍、挂方式;勘查和开采市场监管力量薄弱,圈而不探、矿权炒作等许多问题十分突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较差,导致矿产勘查外部环境持续恶化;地质找矿技术标准规范更新不及时,技术管理体系严重滞后于实际工作的需要。

3促进我国地质找矿工作发展的策略建议

要做到我国地质找矿工作的发展,首先要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宏观调控机制,引导地质找矿工作向着现代化、科技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国家的建设与经济的发展要求社会各行各业都能够适应市场的发展,满足市场的需要,进而确定企业在市场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其次完善地质找矿管理机制,留住创新人才,提高地质找矿单位的融资能力。地质找矿工作的发展,与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密切联系的,只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够有效地约束找矿人员的工作行为,才能够促使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与找矿流程进行工作,还能够促使工作人员发挥自身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找矿工作单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地质找矿工作的技术水平。同时还可以通过完善激励制度与工资制度等,留住创新人才,进而提高找矿工作的创新能力。

4结论

综上所述,地质找矿工作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部分,要使其可持续发展,就应认识到地质找矿工作中的重难点,加强对地质找矿工作的人力和物力的投入,突破工作重难点,促进地质勘察与找矿工作的持续快速发展,为其他相关产业发展及我国经济建设任务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参考文献

矿产资源投资风险范文6

一、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存在的问题

1.矿产资源税费制度设计目标错位。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主旨是调节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中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而我国在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及其宣传中,往往将矿产资源税费的征收与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率相联系。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率主要取决于矿产资源产权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和矿业权市场竞争的有效性。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设计不合理导致政策多变,成为影响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矿业权市场不规范、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的主要因素。

2.矿业企业增值税设计不合理。矿业企业不同于一般的工业企业,它是从自然界直接获取资源的初级产业,产品的增值过程不同于一般工业产品的增值过程。矿业企业的特殊生产过程决定了其发生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业务较少,大量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无法抵扣,但是却与一般工业企业遵循相同的增值税税率和缴纳办法。增值税设计未考虑矿业企业生产过程的特殊性,对矿业企业而言有失公允。国外一些矿产资源大国都取消了矿业企业的增值税,而我国非但没有给予矿业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反而增加了矿业企业的增值税负担。这种做法极大地打击了矿业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增加了矿业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了矿业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资源税计征依据不充分。按照我国现行法规,征收资源税的目的是为了调节自然条件形成的资源级差收入。按照矿租理论,此处应该征收级差地租,可事实上我国资源税主要是从量征收。因此,我国资源税的立税原意与实际制度之间产生了矛盾。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矿业企业都不征收类似于我国资源税性质的资源超额利润税。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经济活动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矿业投资风险非常高,因此矿业投资都要求得到比其他行业更高的投资回报率;二是因矿业企业的资源条件差异而产生的收益差别可以通过征收所得税加以调整。即使征收资源超额利润税的国家,也是对矿业企业超过基本的投资收益水平以上的利润征收,一般按滑动比率计征。而且一般由中央政府征收,纳入中央政府财政,而我国的资源税名义上是共享税,实际上是地方税。因此从国际惯例来看,资源税也没有存在的依据。即便是要征收,也应该是针对超额利润进行征收,而不应该从价或者从量征收。

4.矿产资源的耗竭特性未充分体现。矿产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具有不断耗竭的特性。人们过度开采,加快了资源的耗竭速度,给未来消费者留下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在很多国家的矿产资源税费体系中包含了资源耗竭补偿费,用于寻找新的矿体,其实质是对当代人过度开采对未来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部分价值补偿。但是我国矿产资源税费体系中没有体现这一点。矿业生产活动会对地表、水文、大气等自然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因此在矿业权出让时应充分考虑矿业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程度,并征收一定的税费以调控和治理矿业活动对环境的危害。

5.矿产资源税费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目前,我国的资源税为地方税。由地方政府收取并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的资源税,与法规中对资源税是国家凭政治权力征收的定性相矛盾。按照产权理论,收益权是产权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收益权的所有权是没有意义的。目前,矿业权使用费和矿业权价款按我国矿产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由相应的具有管理权限的各级政府部门收取,其收入纳入相应级别政府的财政。尽管我国规定矿业权价款收入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2∶8”分成,但地方政府仍在矿业权价款收入中得到大部分,与矿业权价款征收维护的是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利益的法律规定相违背。

二、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改进建议

1.推动增值税转型。相关部门应该考虑矿业企业的特殊性,在继续保留由中央财政增值税返还政策的基础上,推动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扩大矿业企业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范围。如允许煤炭等矿业企业购建生产用固定资产(含安全装备的投入)和矿井水平延深、开拓等井巷工程外购材料,按照17%的比例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允许煤炭企业从农民手中购进的煤矿特殊用料,视同农产品按10%的进项税抵扣;支付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依据取得的合法票据按17%的比例计算抵扣进项税;支付给村镇及农户的青苗补偿费、土地塌陷补偿费、沉陷治理费、村庄搬迁费等,依据取得的合法票据或相关协议按17%的比例计算抵扣进项税;其他针对煤炭企业的政府性收费,例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水资源补偿费、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等依据取得的合法票据,按17%的比例计算抵扣进项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