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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危机和次贷危机范文1
关键词:小额信贷;小额信贷危机;小额信贷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2-0151-02
一、小额信贷的概念界定
杜晓山认为,“小额信贷是指专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是通过特定的小额信贷机构为具有一定潜在负债能力的穷人提供信贷服务以帮助他们摆脱贫困的特殊信贷方式。”
二、印度小额信贷危机的背景
(一)印度小额信贷危机的背景
1、印度小额信贷的特点
印度的小额信贷通常包含100美元以下的小型贷款,这些小型贷款贷给个人或自助小组(SHGs)。印度的小额信贷业包含两种运营者,一种是非营利机构,如非政府机构、信托基金机构以及社团等;另一种是盈利性机构,如SKS这样的小额信贷机构。印度的小额信贷业预计可以满足10%的贫困家庭的借款需求。在印度,小额信贷机构的利率为18%~35%,这一利率高于普通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举例来看,是因为小额信贷机构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利率为12%~15%,然后运营成本大概需要10%,违约的高风险占到5%,另外例如保险之类的支出占到2%~5%,最后还有5%~10%要归还给投资者。从2004年至2010年六年时间里,贷款总额从8亿美元增加到48亿多美元,增长了5倍之多,增长速度和数量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其中,仅2009年到2010年未尝贷款总额就增加了24.63亿美元,增长了约105%。从借款人数来看,从2004年至2010年借款者从100万增加到2800万,增长了27倍。其中2004年到2005年一年时间,借款人数就增长了130%,从100万增加到230万。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小额信贷市场之一,印度的小额信贷规模在近些年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
2、印度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印度小额信贷的收益较高,导致热钱和私人资本流人。
(2)印度小额信贷的额度较低。
(3)印度小额信贷分布不平衡。
三、印度小额信贷危机产生的原因
(一)高回报率导致逐利资金大量涌入,小额信贷市场出现无序竞争
随着印度小额信贷的飞速发展,2008年,印度小额信贷机构的净资产回报率为5.1%,而到了2009年净资产回报率就上涨至了18.3%。如此高的回报率,吸引了大量国际热钱和私人资本的涌入。这主要会对印度的小额信贷业产生两方面的影响。第一,使得小额贷款这项以扶贫为宗旨的非营利性行业颇有变成私人资本主导的高回报行业的趋势。第二,随着游资的大量流入,印度的小额信贷机构不断增加且纷纷上市。结果却是小额信贷机构的股价暴涨,而小额信贷的借款者没能获得预期的收益,且生活状况并未得到改变。
(二)成本高引致利率过高,导致借款者利息负担较重
就印度来说,小额信贷发放对象多是贫困人群,贷款额小、地远路偏。印度盈利性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利率通常介于银行利率(12%一14%)和民间贷款的利率(36%-60%)之间。几个最大的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利率在18%到33%,如SKS的平均利率水平为26%。由于小额信贷机构的资金多来自金融市场,资金成本较高,加上盈利动机,使得印度小额信贷利率偏高。
(三)增长过快,发展过快
随着印度小额信贷的发展,该行业的增长势头锐不可当。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印度小额信贷的未尝贷款总额翻了60倍之多,从2004年的8000万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48亿多美元。这种激进式增长的数据实在是令人惊讶。由此可以看出,小额信贷业的过快增长和过快商业化发展都是印度小额信贷危机的成因。
(四)利益纷争和政治干扰
由于利益纷争和政治干扰的影响,使得印度安德拉邦的小额信贷危机愈演愈烈。借款者受到鼓动不还款,小额信贷机构被看成是吸血鬼因而利润直线下降,如此反复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贫困人群失去了获得贷款的机会,难以摆脱贫困,而小额信贷机构由于资金链的断裂也没有充足的资金提供贷款。但是最终承担这一危机成本的还是印度的贫困人口。
(五)政府及金融监管不力
政府及金融监管不力是印度小额信贷危机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四方面:
第一,没有明确规定印度小额信贷机构扩张及设立分支机构、贷款利率等事宜,因此会造成严重后果。一方面由于印度小额信贷机构的盲目过度扩张,引起了小额信贷行业争抢市场和客户的局面,这就导致了该行业的混乱。另一方面,由于未对利率作出限制且缺乏对其进行监管,导致了过高的小额信贷利率。
第二,小额信贷机构普遍缺乏严格的风险管理体系,政府未能及时调险监控制度。当逐利资金进入印度的小额信贷行业时,小额信贷的目标逐渐偏离,并开始向商业化发展,追求高利润高回报成为了小额信贷机构的目标。
第三,缺乏科学的客户筛选机制,增加了违约风险。在印度的一些地区,客户只要拿着一张身份证和一张照片就可以获得贷款。如此简单的程序只会使得小额信贷公司承担更大的违约风险。
第四,对小额信贷机构的定位不明确,一些高利贷者冒充小额信贷机构开展业务,这加剧了小额信贷机构与当地政府的矛盾。
四、印度应对小额信贷危机的方式
(一)安德拉邦地方政府采取的措施
在小额信贷危机发生后,印度的安德拉邦(AP)政府于2010年10月15日紧急颁布了《AP保护妇女自助组织免遭小额金融机构剥削法令》,想要在贫困妇女还不起贷款时用法律手段对其进行保护。地方政府在未经调查与确认的情况下,将当地多人自杀的原因归结于小额贷款公司的高利率,宣布将强制取缔过于泛滥的信贷行为,并鼓励没有能力的借款者停止还款。地方政府对于小额信贷公司的遏制性干预措施直接影响了多数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一大批原本资金充裕、准备按时还本付息的借款人纷纷停止了还款,小额贷款公司就此资金链断裂,进一步加深了印度的小额信贷危机。
(二)印度储备银行应对危机的方式
在2011年年初,印度央行(印度储备银行)报告建议,首先,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客户应主要为低收入客户,且主要提供短期小额无担保贷款。这样就明确了小额信贷的目标;对单一借款人的额度规定避免了过度负债现象的出现,因此降低了违约风险。其次,对于利率问题来说,报告建议金融机构对超过10亿卢比的小额信贷机构提供贷款的平均利率应不超过10%,较小规模的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利率不超过12%。并且,小额信贷机构对个人发放的贷款利率应不超过24%。这样可以规范小额信贷机构的行为,避免其过快的商业化发展。最后,报告还规定了小额信贷机构的费用问题,规定其不得收取办理费、利息和保险费这三项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这样可以保护借款者的权益,避免其承担过多的借款成本。
(三)印度政府应对危机的方式
2011年7月6日,印度政府公布了印度小额信贷发展和监管法案,计划让所有小额信贷机构都在印度储备银行注册并接受其监管。法案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规定小额信贷机构要在印度中央银行注册,并最少拥有50万卢比的自有资金。对于行为不当或不符合监管要求小额信贷机构,印度央行有权终止其运行或吊销执照。另一方面,对于尚未注册的小额信贷机构,如果其业务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且在行业中具有重要性,那么其应当在6各月内注册成立公司。
该法案的公布更好的规范了印度小额信贷机构的行为,有利于小额信贷市场的正常运行。对小额信贷机构准入的规定,可以保证小额信贷机构具有发放贷款的能力,从而保护了借款者的合法权益。另外,对未注册的小额信贷机构的规定,对小额信贷市场秩序的管理具有积极影响。
五、印度小额信贷危机对中国的启示
(一)预防小额信贷危机的启示
1、加强对商业性资金进入的监管,防止系统风险发生
首先,政府可以对商业资金的准入设定限制,避免这些逐利资金的过多涌入;其次,政府可以对小额信贷公司的资金来源做出规定,规定商业资金的比例不得超过一定的额度,这样就避免了小额信贷的过度商业化;最后,对已经进入的商业资金要合理利用,保证其为小额信贷公司提供资金来源的同时又不会过度增长。
2、降低成本,利率要适中
第一,政府应当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对小额信贷的利率作出相应规定,避免过高利率的出现。第二,小额信贷机构自身要制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避免由于追求眼前的高利润而破坏自身的发展前景。第三,我国的小额信贷水平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并不高,因此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这样既能实现小额信贷的扶贫目标,又能保证小额信贷公司获得相应的利润以持续经营。
3、避免小额信贷过快向商业化发展
就我国小额信贷业的综合情况来看,应当谨慎过度,使得公益性小额信贷和商业性小额信贷均衡发展。首先,政府应当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公益性小额信贷的发展。其次,要加强发展方向引导。最后,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应当充分发展公益性小额信贷,这不仅符合小额信贷发展的初衷,也是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的。当小额信贷在我国发展成熟了,再集中进行商业化转型,这样成熟的市场条件会对小额信贷的商业化产生积极影响,而不是形成混乱的局面。
4、加强对小额信贷业的监管
我国地方政府一定要对小额信贷机构和组织的合法性进行监管,以防止此类悲剧的发生。对于中央政府来说,一方面,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的征信体系,以降低违约风险的发生。所以我国应当未雨绸缪,在放贷之前就加强队放贷者的信用审查,以防止违约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应当出台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小额信贷业的平稳运行。有了法律的保障,才能保证监管的有效性。只有从法律上约束小额信贷机构和组织的行为,才能保证中央政府同意协调和监管的实施。
(二)应对小额信贷危机的启示
1、一旦发生小额信贷危机,那么地方政府应当做到以下三点:第一,着眼全局,积极应对,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应对危机;第二,要从实际出发,全面分析相关政策的效果,不能过于盲从。第三,要充分考虑到政策措施对各方的影响,不能片面的只解决一方的问题。
2、中央银行应当制定应对危机的措施,从而实现其金融加官职能。一旦危机发生,我国的中央银行也可以制定缓解危机的措施,从而充分发挥央行的金融监管职能。首先,中央银行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金融规章,以树立小额信贷机构的有关金融活动的准则和标准。其次,应当监督和管理小额信贷机构。主要包括:审批小额信贷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对小额信贷机构的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
3、中央政府在危机发生后应当着眼于全局,防止危机蔓延。印度政府在小额信贷危机发生后,主要做了两方面的规定,一是对小额信贷业的准入制度做出了规定,一是对未注册的小额信贷机构作出了规定。一旦发生危机,我国中央政府也应迅速做出反应,从宏观上制定缓解危机的措施。
总之,中国应以预防为主,在此过程中不但消除我国小额信贷行业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并且要培养危机意识,从印度的小额信贷危机中汲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我国的小额信贷体系。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作者简介:赵冉,(1985-),女,河北承德人,河北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在读研究生。
参考文献:
[1]杜晓山.中国小额信贷的实践与政策思考[J].财贸经济,2000,7.
[2]武翔宇,董运来.中国小额信贷监管研究[J].经济纵横,2007,03.
[3]唐高原.印度小额信贷发展及其最中国的启示[J].南亚研究季刊,2009,2.
[4]Mookherjee,D,Smallloanscanstillhelptoendglobalpoverty[J],FinancialTimes,2010,pg.11.
[5]韩立胜,孙伟.印度小额贷款危机对中国的启示[J].吉林金融研究,2011,1.
[6]高霞.印度小额信贷危机对我国的启示[J].黑龙江金融,2011,02.
[7]王新语.印度小贷,缘何从“天使”变成“魔鬼”[J].金融经济,2011,8.
[8]范.商业资本双刃剑印度微型金融公司SKS道路“争辩”[N].21世纪经济报道.2010-11-19.
信贷危机和次贷危机范文2
美联储降息75个基点至0.25%
12月17日凌晨,美联储宣布降息75个基点,并将联邦基金目标利率设为0-0.25%,进入准“零利率”时代。为应对全球的金融危机,美基准利率2个月内降至历史最低点。
美联储在声明中表示在未来几个季度将购买大量的机构债与按揭支持产品以支持按揭贷款与住房市场,并在考虑购买长期国债,明年初将启用定期资产抵押证券贷款工具以支持家庭与中小企业贷款。
我们认为,这次美联储降息至接近零利率的水平标志着美联储正式采取了“定量宽松”政策,而隔夜拆解利率也将暂时退出美联储主要调控目标的舞台。
如我们此前指出的,在金融机构自身的中介功能丧失的情况下,美联储将充当真正的“最终借款人”。信贷危机以来,不仅金融机构无法融资,就连普通的消费者、地方政府、工商业企业也面临着严重的融资困难。美联储对商业票据市场和非金融ABS市场的支持为美联储充当真正的最终借款人打开了空间。有利于信贷市场的稳定和经济的复苏。在美联储宣布购买两房债券以来,两房债券的利率大幅下降,市场上的按揭贷款利率也显著下跌。美联储对机构债和MBS的购买在压低利率的同时,也间接的提高了按揭贷款的发放规模,这对刺激购房将效果显著,并有望在明年年初的销售数据中体现出来。
隔夜拆解利率将暂时退出美联储主要调控目标的舞台。美联储表示考虑购买长期国债,这意味着美联储在隔夜利率降无可降的情况下,或将以长期国债利率为新的调控目标。这将降低所有行业的融资成本,有利于刺激总需求。同时,也会进一步压低长期国债的利率,形成国债和美元走势的背离。
美元破位信贷危机告一段落
次贷危机爆发以来,危机的演绎就成为美元汇率的主要驱动因素。从2007年3月份到2008年3月份,次贷危机在美国集中爆发,这时其他国家虽有波及,但经济影响和金融机构冲击的主要矛盾在美国,因此这时候美元趋势性下跌。2008年3月份雷曼破产后美联储出手拯救,极大的缓解了市场的恐慌情绪,美元也在最后一跌后企稳。随后欧洲经济疲态显现,美元升值压力开始聚集。通胀压力的上升和信贷危机的稳定使得美联储中断减息,7月初联储表示对美元过度贬值的关注。自此,全球投资人正式展开对美元恐慌性定价的修正,美元正式反转。这一过程从7月持续到9月,美元升值至今年一季度的水平并有所稳定。9月中旬。雷曼的破产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使得全球投资人分开售非美资产,购买相对安全的美国国债,这推动了美元的快速升值。
近期,信贷市场状况已明显好转。全球风险资产溢价率的基准指标TedSpread稳中有降。美国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利率水平在经过汽车公司拯救方案被否的冲击后保持下降,更重要的是,近期美国公司债的日均发行量显著放大。这都是信贷市场恐慌告一段落的标志。而这意味着美元的贬值压力开始累积。上周四开始,在美国汽车业拯救方案被否和联储将大幅降息的预期下,美元急速下跌(16日一度跌破120日均线)。我们认为这预示着7-9月份美元的恐慌性升值随着信贷市场的稳定已经告一段落,投资人开始正视美国经济的基本面。因此我们预计美元已经进入中期调整期,预计会回到今年一季度的平均水平。
信贷危机和次贷危机范文3
[关键词]次贷;次贷危机;抵押贷款;金融;国际经济
次贷危机又称次级房贷危机,它源于美国,是一场因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振荡引起的风暴。次贷即“次级按揭贷款”,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是随着住房市场的繁荣而兴旺起来的。次级抵押贷款市场风暴的直接原因是美国的利率上升和住房市场持续降温。
1 次贷危机产生的原因
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风暴的直接原因是美国的利率上升和住房市场持续降温。在美国信用是申请贷款的先决条件。依据信用的高低,放贷机构对借款人区别对待,“次”是与“高”、“优”相对应的,指信用较低的借款人,从而形成两个层次的市场。达不到申请优惠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只能在次级市场寻求贷款。由于次级贷款的利率高于优惠贷款利率,受利益驱使,放贷机构在放贷时不按规定要求借款人预付定金,不认真核实借款人的收入状况,次级市场一旦出现问题就迅速影响抵押贷款市场,继而向金融市场和经济基本面蔓延。
2 次贷危机对国际经济的影响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经济体,必然会对世界很多国家产生经济方面的影响。摩根大通分析师指出,此次全球信贷危机,很可能会在未来10年时间里继续影响市场,因为美国次贷还贷的高峰期是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因此现在所暴露出来的次贷损失,只是世界金融体系总体损失的一小部分,次贷危机并未触底。
1次贷危机导致美国贸易进口萎缩
次贷危机酿成全球危机的渠道之一是国际贸易,美国经济下滑和市场疲软将通过国际贸易渠道影响全球经济。
美国是全球最重要的进口市场,美国经济陷入衰退将会降低美国的进口需求,这将导致其他国家出口减缓,进而影响到这些国家的GDP增长。以我国为例,2007年,由于美国和欧洲的进口需求疲软,我国月度出口增长率已从2007年2月的51.6%下降至12月的21.7%。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增长放缓,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小于劳动力的供给,增加了社会的就业压力。
2导致全球主要金融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危机
全球经济危机的根源在于全球资本主义的经济扩张所导致的生产过剩,而虚拟资本经济的疯狂扩张是导致本轮经济周期拐点出现的主要原因。虚拟经济的疯狂扩张导致了周期性繁荣顶点的过早到来,虚拟经济资金链的断裂是这次金融危机的直接诱因。
信贷危机和次贷危机范文4
[关键词] 评级机构 东南亚金融危机 次贷危机 金融监管 结构性融资产品
一、引言
信用评级源于美国,20世纪初,约翰•穆迪创办了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经历了30年代的经济危机之后,评级机构征服了投资者,从此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走上了经济发展的历史舞台。中国的资信评估公司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发展的,1987年成立的吉林省资信评估公司是中国的第一家资信评估公司。1997年有9家公司可以从事企业债券评级――大公、中诚信、北京长城等。1998年,中国的诚信证券评估公司与惠誉国际信贷评级公司成立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信用评级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现在世界经济贸易和金融业务日趋复杂,多数公司难以依靠自己的力量选择合作者,因此特别重视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评级的变化往往会直接影响到社会对一个经济体的信心,因此评级结果对经济体至关重要。
二、从两次危机中分析评级机构的角色与作用
1.东南亚金融危机
(1)东南亚金融危机简介
1997年危机爆发后,以穆迪公司为代表的国际金融评级机构一直表现活跃,对金融危机的加深和蔓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1997年4月,穆迪降低泰国信贷等级后,又降低了泰国三家主要银行的信贷等级,并称此举是泰国经济和金融形势恶化的必然反映。穆迪的降级行动非常引人瞩目,成为投机者攻击泰铢的信号,最终引起了金融危机。其后的一年里,穆迪公司及标准-普尔公司又降低了韩国、日本等国的债信等级,严重损害了东亚金融体系的稳定,打击了经营者和投资者的信心。1998年7月至1998年9月,三大评级机构前后60~70次降级、“观察”或“负面”通告,多次下调泰国、马来西亚、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信贷等级,引起区域性股市震荡有10多次,对具体国家(地区)股、汇市的负面冲击则更为显著,印尼、马来西亚和俄罗斯等国由于多数重要债信指标被降为“垃圾级”,陷入严重信贷危机,进出口受阻,加剧了经济的恶性循环。
(2)评级机构对东南亚危机的影响
①消极方面
马来西亚、泰国和香港政府都曾表示穆迪和标准-普尔的评级结果不公正、不客观,指责这些评级机构忽视东西方文化和经济体制的差异。目前知名国际评级公司均是西方国家的跨国公司,其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政治立场等都是西方国家的。它们基本遵循美国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思路,专注于债权人的风险,强调金融自由化和透明度。有些国家和地区若不照章办理,必然面临被降级的威胁或现实。在金融危机中,评级机构对问题成堆的日本和俄罗斯网开一面,而严密监视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状况,不能不让人怀疑其政治上的目的。东亚一些经济体金融状况的败坏早有征兆,但穆迪等在危机前并未充分重视,却赋予这些经济体较高的债信评级,鼓励了盲目放贷,扩张了金融泡沫。
②积极方面:
评级机构主要依赖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在当前缺乏统一的金融机构透明度标准,一些经济体严密封锁的情况下,要求评级机构独具慧眼也很难。评级机构的不少降级举措,对一些国家造成较重的现实损害,其出发点和效果值得质疑,政治和道义形象欠佳,但评级公司在危机中作用的发挥,却有符合经济规律的成分,因为评级公司确实承担了强制纠偏的职能。评级机构大多数结论,如实反映了一些经济体的事实经济状况,有利于避免进一步的信贷危机,保证借贷人利益,有助于有关国家和经济体正视问题,加速金融整改。如印度核试验后,穆迪和标准-普尔随即对其信用评级进行降级,是十分正确的。因此我们需要辨证的看待评级机构。
2.次贷危机
2007年,美国次贷风暴席卷全球,给世界经济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评级机构也因在次贷相关的结构性融资产品评级中的“次级”表现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次贷问题在2006年下半年已经显现,尽管当时三大评级公司也发出了一些警示,但直到2007年7月,三大评级公司才开始调低部分次贷支持证券的评级。银行家们承认,他们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所投资产品的风险,并且过分相信分析师的推荐。银行盲目贷款是整个危机的源头,但如果贷款没有被重复证券化,风险会保留在银行体系内,正是由于投资银行和评级机构的介入,风险被引入到资本市场,而且成指数扩大。信用评级机构在其中扮演了扩大风险的催化剂角色。
我们可以发现危机的基本过程:危机发生前期,美国利率低,房价高涨,住房按揭贷款呈现繁荣的形势。银行一方面降低贷款者的信用等级要求,另一方面将次级按揭贷款加工成房产抵押债券(MBS)。评级机构将不同风险程度的MBS进行评级,并将低等级进行重组形成各类CDO,通过对CDO进行评级提高其出售能力。评级机构的评级使得次贷风险被层层掩盖,导致大量的投资者只看到高评级的证券化产品,而不能发现其基础资产的风险。一旦虚假繁荣的现象被某些触动因素如利率、房产价格、就业等破坏,不同机构和投资者的损失将会成倍增加,最终引发次贷危机。
(1)次贷危机中评级机构角色及其评级误差问题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如果风险只在第一层,则损失基本能被控制在银行体系内部,但是从危机发展到现在来看,危机的涉及面已经超过了银行体系能够控制的范围。引起扩散的关键是证券化产品,而真正促使其成为危机的原因是评级机构的错误评级对投资者的误导。由于评级中的主观和客观因素,真实的评级出现了明显的偏差,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利益冲突问题。结构性融资产品的评级与传统评级的重要区别在于:评级机构不仅评估信用风险,还参与产品的构建。在这里评级业产生利益冲突主要有两种原因:一是发行方付费的业务模式。二是业务多元化发展。
第二,结构性融资产品的复杂性。结构性融资产品构造非常复杂,经过了多次组合和分层,使得评级公司很难完全了解这一工具的本来面貌。而且结构性融资产品评级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评级经验有限,只能大量依靠贷款机构和投资银行提供数据。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评级质量。
(2)小结
尽管评级机构在金融危机中表现不尽如人意,但不能因此全部否定评级机构的作用。金融危机本质上是由一些国家内部问题及国际金融体制弊端共同制造的,评级机构是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它可能点燃导火索,但不能左右全局,将危机的发生整个归咎于评级机构是不公正的。评级机构及其负责人有政治倾向性,但作为众目睽睽下的经济法人实体,评级机构在金融市场上扮演了十分关键的角色。对待国际性评级机构,既要尊重他们的专业地位,又不能盲从他们的判断。
三、我国评级机构在危机中得到的启示
我国信用评级产业发展到现在只有20多年,很多评级都不符合现实。我国信用评级产业中存在很多问题,通过金融危机我们应该更加清楚的认识到存在的这些问题并努力从中得到启示,不断发展和改善我国的评级机构。
我国评级机构存在着银行内部评级占据了大量市场空间、监管体系不完善造成评级结果失真、评级市场的开放带来了新的问题等问题。作为经济大国,中国在信用评级方面应该有自己的话语权,国家有必要支持民族评级机构,有些业务涉及敏感行业,数据信息只能提供给本土企业。中国的经济要进一步发展、进一步融入到国际市场中,就需要建立适合国情的评级体系。这次次贷危机对我国的评级机构有很多启示:
第一,推进商业银行对外部评级的应用。在当前银行信用占据社会信用主体的情况下,人民银行应协调各商业银行,要求和指导商业银行在各个业务环节中充分利用外部评级结果,内外评级结合,更为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同时,商业银行应停止为企业对外出具评级证明,评级结果只供银行内部参考使用,以杜绝无序竞争,促进企业信用评级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了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的评级机构监管。现阶段必须培育与监管并重,坚持“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保障民族评级业的健康发展。对我国来说,由于民族评级机构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实力较弱,因此要建设适度监管的模式,既要规范又不能设置过高的门槛。
第三,提高评级机构的透明度。人民银行通过出台《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关于填报资信评级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已经建立了信用评级机构的统计报告、业务报备及信用评级报告管理制度。下一步,可以深入研究如何在保护评级机构商业秘密和客户数据资料的前提下,向投资者公开更多关于评级机构数据来源和评级方法的信息,提高评级的透明度。
参考文献:
[1] 史健忠. 次贷危机中评级机构的角色及影响[J]. 上海金融,2008年第9期.
[2] 周茂清. 次贷危机背景下的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J].2008年第11期.
[3] 朱伟一. 评级机构的“拿来主义”[J].法人杂志,2005期第8期.
[4] 刘菲. 债券评级机构的功过是非[J].金融市场,2003期第12期.
[5] 刘国强. 对开展企业债券评级的思考[J].财政监督,2008年第18期.
[6] 李浩. 关于次债危机的深层次思考[J].经济师,2008年第11期.
[7] 伏建全,张潇匀. 美国的次贷危机告诉我们什么[J]. 经济望,2008年第4期.
[8] 安格斯•麦迪森. 《世界经济千年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
[9] 曹延兵. 对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存在问题的探讨[J].2008年第8期.
[10] 姚兵,张乐,任益民. 从次贷危机看美国的金融监管[J].金融财经,2008年第10期.
信贷危机和次贷危机范文5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监管;防范
一、引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依靠金融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于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金融危机问题时有发生,金融危机的发生目前主要表现为金融资产价格的大幅度波动,货币汇率的紊乱,银行信贷危机等等,对经济造成巨大破坏。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或者是减轻金融危机的危害程度,是各国金融领域研究的重点,在这方面,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还是通过健全完善的金融制度和加强金融监管来实现。
二、关于金融危机的概述
金融危机主要是指在金融领域出现的混乱,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在银行行业出现挤兑潮、银行倒闭,在资本市场出现资产价格严重损失、金融市场混乱,利率以及通货膨胀率飙升,或者是出现了汇率崩盘等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金融行业领域出现流动性紧缺、银行挤兑和股市恐慌等问题。金融危机主要有以下几项特征:金融危机具有周期性,金融危机按照爆发时间的统计来说,都有长周期和短周期,特别是对于发达经济体来说,几乎隔几年时间都会出现金融危机,比如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的通货膨胀、2000年的互联网泡沫、2007年的次贷危机等等。金融危机具有较强的破坏性,会直接造成国内生产总值的缩水,股票市值缩水,直接引发失业率问题。此外,金融危机还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传染性,在其他地方发生的金融危机,由于金融全球化的影响,很容易在较短时间内传导至其他国家,造成其他国家发生金融危机问题。金融危机的表现有多种形式,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银行危机、信贷危机、货币危机。银行危机和信贷危机往往是金融危C发生的源头性危机,也是金融危机未来可能爆发的最主要形式,货币危机主要是表现为货币的对内对外贬值,影响国际贸易。
三、关于金融监管的概述
目前来说,各国防范金融危机,主要是通过积极干预和监管金融体系来实现。对于实现经济的稳健发展来说,金融监管是非常必要的。首先,金融属于公共产品,如果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则能够依靠市场解决金融资源配置问题,但金融公共产品的属性决定了金融产品势必会出现供给不足和需求过剩的矛盾,为确保金融行业的稳定,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管,对金融市场进行约束。其次,金融产品交易双方往往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比如保险市场、贷款市场、房地产市场,都存在着各种高风险项目,这些高风险项目彼此关联,很容易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防范这些问题,离不开金融监管。
四、当前我国面临的金融风险分析
我国经济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高速发展,成果显著,但同时金融风险问题也是不断累积,分析当前我国经济形势,面临的金融风险隐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银行风险,近年来,我国信贷规模扩张速度惊人,资产的迅速增长随之而来的是资产质量的下降,不良贷款额以及不良贷款率等指标不断攀升,银行系统的脆弱性正逐步显现。
2.房地产风险,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泡沫问题,一旦房地产风险问题累积,而且得不到有效控制的话,很容易发生金融危机问题。
3.债务风险问题,主要是目前信贷膨胀形势下的杠杆率提高的问题,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各类企业、居民家庭等,债务额以及杠杆率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再加上我国目前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更是加剧了信贷风险发生的问题。
4.汇率风险,近年来,我国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一定程度上出现下跌,市场上对于人民币进一步贬值仍有担忧,如果汇率问题的不到很好的控制,在金融和资本账户之间的逆差处理不好,则容易产生汇率风险问题。
五、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危机的对策
一方面,应该准确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金融危机问题的发生,从根源上来说是市场失灵导致的。政府金融监管在防范金融危机方面充分的发挥作用,应该准确的进行自身定位,主要是引导、改进作用,在尊重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础上,全面的做好经济调节、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特别是在货币政策、金融机制、证券管理等方面,有效发挥作用,防范金融领域的泡沫风险。
另一方面,应该解决好金融监管方面的空白和缺位问题。在金融监管的实施方面,应该根据金融领域创新发展的实际情况,创新金融监管制度,对一些创新性的金融活动或交易行为的经济实质进行界定,尤其是对针对众筹、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平台等新兴金融业态等互联网金融制定系统完善的监管意见,提高监管灵敏度和判断的准确性。在监管实施过程中,还应该突出重点,将金融监管的视角放在尽快消除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金融领域的稳健上,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防控资产泡沫,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六、结语
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金融风险也处于不断积累的过程,特别是银行领域、房地产领域、债务领域、汇率领域等方面面临的风险都是较高的,在这方面迫切应该加强对金融危机的研究,强化金融监管,减少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实现我国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健华,贾彦东.宏观审慎政策的理论和实践进展[J]. 金融研究,2012,379(1):20-35.
信贷危机和次贷危机范文6
关键词:次贷危机;商业银行;巴塞尔协议Ⅲ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l(2012)03—0051—05
一、次贷危机推进巴塞尔协议的改革
2007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经历了由利率风险引起信贷危机最后转化为流动性危机的过程,并蔓延至全球,成为自1929--1933年经济危机以来影响最广、损失最严重的全球性金融危机,至今全球经济仍未从衰退中脱身。
2007年4月2日,美国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公司——新世纪金融公司因无法满足抵押贷款回购要求,从而申请破产保护,由此拉开了美国金融危机的序幕,随后经历了三个阶段逐渐演化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第一阶段,利率风险引起信贷危机。随着2005年以来美国连续17次加息,导致次级贷款借款者还款压力加大,断供现象严重,次级贷款公司坏账上升,市场上投资者对次级贷款抵押债券回购需求加大,次贷危机由此爆发,美国有30多家次级抵押贷款公司出现停业,至2008年9月美国政府出手接管房利美和房地美两公司,道琼斯指数和纳斯达克指数接连大幅下挫。第二阶段,市场流动性蒸发,信贷危机转化为流动性危机,以雷曼兄弟倒闭为标志,短短几个月AIG被迫国有化,美国五大投资银行中三家倒闭或被收购,全球金融机构大范围损失现象显现。第三阶段,随着欧债危机的爆发,危机通过多渠道影响实体经济,成为全球金融危机,实体经济遭受严重冲击,全球经济进入严重衰退。
(一)商业银行在次贷危机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一,银行放宽信贷标准,大量向信用级别低且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人员发放次级贷款,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非理性繁荣,直接带来了潜在的信贷风险,2000--2006年,美国现房销售价格上涨了80%。
第二,大量发行抵押贷款证券给放款机构形成风险转移的幻觉,进一步促使了次级贷款的发放。流动性过剩催生的对高收益债券的旺盛需求,推动了次级债券市场快速发展,风险随着次级贷款证券化的债券卖给全世界投资者,从而将金融风险扩散到全球。信息披露不完善导致投资者不了解次贷债券隐含的风险。
第三,为了提高证券化产品的吸引力,银行通过互相提供信用违约互换(CDS)外部信用以提高证券化产品的吸引力,这种担保导致已转移的信用风险回归。CDS增加了债券市场的流动性,进一步促进了次贷二级市场的发展,但是如果CDS交易对方无法赔付,市场机会发生危机。
第四,金融机构大量介入二级市场,高杠杆率导致金融风险积聚。为了从日益繁荣的直接融资市场中分取利益,大投资银行、大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结构投资机构(sⅣ)发行短期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去投资次贷债券,从中赚取差价。但短贷长投蕴含了不少流动性风险,2007年8月份出现流动性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SIV机构出现融资困难,同时由于所持有的资产价格下跌使得表外实体损失惨重,面临破产清算的危险。这些表外实体虽然都是单独法律实体,商业银行没有法定义务承担表外实体的投资损失,但为降低表外实体破产给银行集团带来的声誉风险,银行被迫将这些表外风险暴露重新收回表内。此类表外业务具有高度的杠杆性,一方面表内资产迅速膨胀和集中度风险上升要求银行增持资本,另一方面巨额的投资损失侵蚀了银行的资本基础,导致资本充足率骤然下降,金融机构必须收缩信贷资金以控制资本对冲率,从而在流动性短缺后不可避免出现了信贷收缩,从而导致实体经济的萎缩。
(二)次贷危机后巴塞尔协议的改进
次贷危机爆发于《巴塞尔协议Ⅱ》(统称新资本协议)全球正式实施之前,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此次危机是资产证券化泛滥的结果,此次危机可以看作是1988年旧资本协议缺陷的一次集中爆发,旧资本协议中表外资产不在资本的监管范畴,因此导致银行监管资本套利,近年来全球资产证券化现象严重。虽然新资本协议中要求将表外资产纳入资本监管体系,只是由于未正式实施,各国执行力度差异较大,但此次危机也暴露了新资本协议中顺周期性、资产证券化框架细化不够、交易账户和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被长期轻视、金融机构长期高杠杆运作、信息披露要求不完善的缺陷。
为应对次贷危机暴露出的问题,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及金融学界都纷纷对巴塞尔协议Ⅱ提出改进意见。2009年7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下简称巴塞尔委员会)了《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征求意见稿),2009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再次提出了《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检测的国际框架》(征求意见稿),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委员会(BCBS)召开27个国家央行行长及银行监管当局负责人会议(GHOS),通过了加强银行业资本要求和流动性监管标准的改革法案——“巴塞尔协议Ⅲ”(BaselⅢ),并在11月韩国首尔峰会上通过,12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巴塞尔协议Ⅲ的相关文件。
这是次贷危机后全球银行业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做出的大规模监管改革,是将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效率为先”的经营思路向“以安全为先”经营思路的转变,必将对全球商业银行的经营与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二、《巴塞尔协议Ⅲ》的主要内容
《巴塞尔协议Ⅲ》(下简称“巴塞尔Ⅲ”)是在原有新资本协议基础上改革资本监管规则、建立全球统一的流动性监管标准,并增加杠杆率作为资本充足率的补充,总体目标是改善银行体系应对由各种金融和经济压力导致的冲击的能力,确保银行体系稳健性基础上保障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本监管思路的改变
《巴塞尔协议Ⅱ》是在原有资本协议基础上扩充了风险计量的范围,引出了“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主要侧重于风险资产计量即分母的测算,但是2007年以来的金融危机暴露了以风险识别为基础的银行管理与监管中存在的巨大漏洞,因此巴塞尔协议Ⅲ在丰富了风险资产计量的基础上,侧重于对分子即资本的计量,诸多条款都与资本的界定、资本的提高有关。
1 扩大风险资产覆盖范围
(1)提高对交易账户及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资本要求
在旧框架下银行通过将大量风险资产转移至表外实现监管资本套利,未及时对银行表外风险和衍生交易带来的风险进行关注是导致本次危机的关键因素,因此扩大风险资产的覆盖范围是本次危机的重要教训之一。
新规则要求将表外资产及资产证券化产品按照一定折算系数转换为信贷资产,并引入了基于12个月严重金融危机条件下压力风险价值的资本要求。对于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之间再次证券化风险,不再使用由于银行担保而得到的外部评级,将证券化情形下短期合格流动性便利使用的信用转化系数从20%提高到50%。
“巴塞尔Ⅲ”还针对危机中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暴露的问题进行修改,提高了第二支柱监管当局监督检查的标准,对证券化风险、表外交易风险、集中度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声誉风险提出了更加具体的管理要求;具体化了第三支柱的披露要求,如资产证券化风险、与表外特殊机构(SPV)利益关系、再次证券化风险等。第一支柱和第三支柱要求从2010年底开始实施,第二支柱的风险管理标准立即生效。
(2)强化交易对手风险的资本要求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衍生品交易、证券融资和回购活动,交易对手风险也是本次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一个重要风险。
新协议要求各金融机构测算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带来的资本需求,同时需定期测算交易对手信用水平下降带来的公允损失(信用估值调整EVA风险),巴塞尔委员会认为EVA风险是比违约损失更大的损失来源;同时要求银行对外部评级的资产证券化风险进行内部评估,消除与风险缓释相关的某些“悬崖效应”。
因为金融机构风险暴露的相关性比非金融行业更高,为解决金融机构因相互关联性产生的系统性风险,“巴塞尔Ⅲ”提高了对金融机构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同时巴塞尔委员会将联合支付和清算体系委员会(CPSS)建立中央交易对手和交易所,对达到严格标准的中央交易对手的抵押品和市风险可使用0%的风险权重。这将推动对市场风险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解决市场波动性扩大的压力时期资本要求过低的担心,有助于金融体系之间的系统性风险。
2 进一步统一监管资本定义,提高资本质量
危机表明相同资本充足率情况下,资本结构的不同可用于直接冲减损失的能力差异较大,同时由于各国资本定义不一致,并缺乏透明度,从而导致市场较难对不同银行进行充分评估和比较。为更好反应各银行资本的清偿能力。“巴塞尔Ⅲ”对资本定义进一步细化,具体如下:
(1)资本分类
“巴塞尔协议Ⅱ”将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同时还有三级资本可用于吸收市场风险损失,“巴塞尔协议Ⅲ”重新将资本分为一级核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取消三级资本,所有亏损只能从一级核心资本扣除。
在资本监管中包括一级核心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充足率及核心资本占一级资本的比重等指标。
(2)资本定义
一级资本包括普通股权益和其他持续经营条件下的资本,一级核心资本必须是普通股和留存收益,其他一级资本必须是次级的、对非累积的收益具有充分灵活性、没有到期日或没有赎回激励安排。
一级核心资本必须扣除商誉、本行股票、净递延所得税资产、对未纳入并表范围金融机构的股本投资、表现项目现金流套期储备的损益、贷款损失准备金缺口、银行本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的负债公允价值的损益等。
二级资本主要是可用于清算的资本,权益顺序在存款和一般债务之后,原始期限高于5年,无赎回激励安排,在到期日5年前按照线性摊销入监管资本。
最后,为强化市场约束,提高资本的透明度,银行必须披露所有监管要素,并与会计报表项目有对应关系。
3 提高对资本的要求
(1)更严格的资本要求
根据“巴塞尔协议Ⅲ”要求,作为核心的一级资本(普通股和利润留存)充足率的最低要求从原来的2%提高到4.5%;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由原来的4%提高到6%;包含二级资本在内的总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自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前必须达标,其中2013年前,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3.5%;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5%,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
(2)设定资本留存缓冲比例
在吸取次贷危机教训基础上,为有效防范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爆发,保证商业银行持有缓冲资本在经济危机时期可有效承担重大项目损失,巴塞尔委员会设置了2.5%的资本留存缓冲,且在一级核心资本中体现。
如果商业银行资本留存缓冲达不到要求比例,监管机构将限制银行拍卖、回购股份和分发红利等。这项规定将于2016年起实施,逐年增加留存0.625%,至2019年完全达标,即至2019年一级核心资本最低比率应达到7%。
(3)建立逆周期监管缓冲资本要求
经济繁荣时期,资产不良率较低,风险资产可能出现低估,且银行经营具有较明显的顺周期行为,即经济繁荣时期贷款增加较快,而公允计价和贷款持有到期的会计标准,都将放大顺周期效应,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放大经济周期的波动和加大金融系统的不稳定,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建立了逆周期缓冲资本的概念。
逆周期缓冲资本是指银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对经济周期的判断,在经济上升期增加对银行的资本要求,增加超额资本,用于弥补经济衰退时期的损失,规模为风险资本的0%--5%,各国根据实际经济情况中确定的,也需在核心一级资本中体现。
(4)对系统重要大型银行建立附加性资本要求
为应对本轮金融危机出现的“大而不倒”机构的道德风险,巴塞尔委员会对系统性重要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该类银行增加1%的附加性资本。同时巴塞尔委员会正在进行一项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综合方案,可能包括资本附加费、或有资本、保释债等。银行资本充足但流动性紧张,因为这些银行未进行审慎的流动性管理。危机前,资本市场活跃,资金充裕且价格较低,但危机发生后,市场流动性迅速蒸发。本次危机反应了流动性对银行提醒的重要性,建立流动性监管与资本监管同样重要,因此“巴塞尔Ⅲ”力求建立一个全球统一的流动性监管标准,设定了两个监管指标——流动性覆盖率指标(LCR)和净稳定资金比率指标(NSFR)。
流动性覆盖率(LCR)主要确保金融机构优质流动性资产满足短期流动性需求(30天)的能力,该比率有助于商业银行拥有充足的高质量流动性资产,提高抵御短期流动性中断的弹性,根据巴塞尔Ⅲ协议规定,流动性覆盖率不得低于100%。即:
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未来30日的资金净流出量≥100%未来30日的资金净流出量。
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主要用来确保银行在较长期限内可使用的稳定资金满足其表内外资金需求的能力,促使银行做好资金摆布提高其在中长期的流动性。此指标是指银行1年内可用的稳定资金与所需的稳定资金之比,根据巴塞尔Ⅲ协议规定,此比率必须大于100%。即
净稳定资金比率=1年内可用的稳定资金/1年内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100%
(三)在风险资本框架之外,引入了杠杆率监管指标
高杠杆是金融行业经营的本质特点,也是商业银行风险的巨大来源。本轮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前期表内外资产高杠杆积累,增加了金融体系的脆弱。危机后商业银行被迫去杠杆化,进一步加大了资产价格下滑的压力,加剧了损失,对实体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为了减少不稳定的去杠杆带来的风险,“巴塞尔Ⅲ”规定了3%的权益资产比重以及100%的流动杠杆比率,以控制银行的资产规模。
由于各商业银行经营模式、业务品种的差异,杠杆率指标与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之间可能会有冲突。巴塞尔委员会要求各国监管机构从2011年起开始对杠杆率指标进行监控,2013年为正式实施期,2015年开始进行信息披露。
三、“巴塞尔Ⅲ”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作为全球银行统一监管框架,其在资本金上的修改、引入流动性管理指标、杠杆监管率指标,都将加大对全球银行业的约束,带来银行经营模式、盈利结构的转变,进而对各国经济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1 引领银行业稳健发展
“巴塞尔Ⅲ”资本金质量数量的提高、覆盖范围的扩大都将扩大商业银行的赔付能力,约束银行的放款冲动,转变粗放型增长模式。流动性指标致力于提高各商业银行在日常备付及危机出现时期满足中长期流动性的需要,避免市场恐慌导致流动性迅速蒸发,导致危机进一步恶化;杠杆率指标的引入主要用于避免银行高杠杆的过渡积累给经济和金融体系带来不稳定因素。
总体而言,“巴塞尔Ⅲ”是对巴塞尔协议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必将引导银行业稳健发展。
2 加剧银行业补充资本的需求
银行是资本密集型的行业,资本金的微小变化都将对银行资金变动影响巨大,新协议一级核心资本提高至7%,是原有标准的3倍,且由于资本覆盖范围的扩大,所需资本金也随着增加,根据瑞银集团2010年6月的测算,实施新协议后该行的风险加权资产将增加近2000亿瑞士法郎,相当于直接翻倍。由此银行面临补充资本的需求,各国影响程度不同:
(1)亚洲银行资本充足率普遍较高,次贷危机对亚洲银行的影响较小,新协议的出台并不会带来其短期资本补充需求;
(2)美国、英国和加拿大商业银行在次贷危机时受伤较深,但由于政府大量注资,相对资本金较为充裕;
(3)而除英国以外的欧洲银行将深受影响,一是危机对其影响也较大,另外危机后各国政府未对本国银行注资。特别是德国中小银行比重较高,目前有60%以上的银行是总资产未达到3亿欧元的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本就不高,影响较大。一些欧洲大型银行如德意志银行、奥地利第一储蓄银行、爱尔兰银行和爱尔兰联合银行业直接面临资本充足率不足的困境,据估计,未来几年欧洲24家大银行将需要每年融资2400亿欧元。
3 促使银行业经营转型
由于新协议导致商业银行迫切的融资问题,未来几年商业银行将通过不同渠道进行增资,但若需保持资本的持续增长,内源式增资仍是首选,在一段时间内银行的股息派送或许会降低。但是银行在股东的持续盈利压力下,会通过委托贷款、信托业务等方式谋求中间业务收入,即增加利润情况下资本不增,将导致银行致力于提升高附加值中间业务收入。
4 影响经济增长进程
可以看到,为提升银行应对经济动荡时的缓冲能力,一级核心资本提升至7%,是前期标准的3倍以上,资本金的提高将约束商业银行信贷的投放,据巴塞尔清算银行统计,银行业资本充足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将导致该国GDP增速比基准水平下降0.32%,滞后影响期为4年半;流动性监管方面,流动性指标的实施会导致GDP增速比基准水平低0.08%。因此新协议规定了8年的过渡期,否则欧美等国经济复苏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四、结论
鉴于巴塞尔新协议实施后将对各商业银行和各国经济的重大影响,各商业银行需在战略上高度重视,具体应对策略建议如下:
(一)加强对“巴塞尔Ⅲ”的研究,建立新的资本管理体系
各国商业银行应抓住“巴塞尔Ⅲ”实施前的过渡阶段,成立专项小组研究本国“巴塞尔Ⅲ”的落地实施方案,重新调整本行战略发展目标,制定新的资本管理规划,提交本行风险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时全行上下应高度重视,通过绩效考核方案积极传导新的资本配置模式以及战略发展方向的调整,并组织专项技术小组,重新开发新的资本监管系统。
(二)多渠道补充资本
从现有情况来看,欧美等商业银行都与最低资本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各商业银行应通过增发股票、定向增发、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发行次级债券等多种方式积极从证券市场融资补充资本,特别是通过增发股票增加一级核心资本。
但融资成本不可避免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因此各商业银行还应加大内源资本的增长,这也是商业银行资本保持长期稳定增长的重要途径,因此应尽量减少以分红,转而采取配股的方式分配利润。
(三)提高资本使用效率,积极发展资本节约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