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占道经营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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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占道经营管理办法

城市占道经营管理办法范文1

一、总体要求

围绕“优化人居环境”总体目标,以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实现“洁净城市”常态化管理,把县城打造成“人居胜地,飞鸟天堂”。

二、工作标准及管理要求

(一)城市卫生

1.街道环境卫生

(1)工作标准:一是沿街两侧便道无乱堆放物料和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现象;二是对主次干道、小街巷实行“双五双十”标准。即“主城区主、次干道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5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支路、小街巷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10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2)管理要求:

县城主次干道:春夏秋三季(3至11月份),每间隔一天,0:00至4:00点冲刷作业,用高压冲洗车对快、慢车道实行全覆盖冲刷,便道每周冲刷一次;每日早晨4:00至6:30,对快、慢车道进行洗扫,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对快车道进行洗扫;上午9:00至下午16:00,对快车道进行两次洒水。冬季(12月份至次年2月份):早晨4:00至6:30,对主、次干道快、慢车道进行机扫,上午8:30至下午17:00,对主、次干道进行两次机扫,在道路不结冰前提下,适时安排洗扫和洒水,保持道路洁净。

支路、小街巷:春夏秋三季(3至11月份),每间隔两天,0:00至4:00,对行车道进行全覆盖冲刷;早晨4:00至6:30,下午14:00至17:00,对行车道进行洗扫。冬季(12月份至次年2月份),早晨4:00至6:30,下午14:00至17:00,对行车道进行机扫,在道路不结冰的前提下,适时安排洗扫。

环卫工人实行三班倒,实行每天18小时(早晨4:00至晚上22:00)人工清扫保洁。早晨4:00至7:00,全员上岗,对便道和不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区域进行清扫;上午7:00至12:00,进行人工保洁;中午12:00至下午15:00,进行人工保洁;下午15:00至晚上22:00,进行人工保洁。

2.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商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

(1)工作标准:一是配备专业清扫保洁队伍,每日对村内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做到无废弃物、无垃圾、无人畜粪便、无污水乱流、无污泥积水、无建筑材料堆积,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容貌干净、整洁、有序;二是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商贸市场垃圾统一收集,统一清运,垃圾收集转运要做到密闭化,做到日产日清。

(2)管理要求:合理设置垃圾容器,垃圾统一收集,统一清运,每日早8时前完成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早8时至下午6时全天候保洁;发现废弃物、垃圾、人畜粪便、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20分钟内清理完毕;发现污水乱流、乱搭乱建、建筑材料堆积等现象,当天清理完毕。

3.河道环境卫生管理

(1)工作标准:水面整洁,无漂浮物,两岸堤防整洁,无垃圾杂物、正常水位以上无杂草河岸及边坡无垃圾、无杂草,无破损、坍塌,无乱搭乱建、标识牌、警示牌齐全,设置规范、整洁。

(2)管理要求:每年汛期前对河道清淤一次,每天对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确保河道畅通;发现水面漂浮物,河岸及边坡有垃圾、杂草等,当天清理完毕;河堤破损、坍塌,水面大面积污染,一周内解决;河堤有私搭乱建,责令立即停止,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查处。配齐标识牌、警示牌,每两天清洗一次。

4.重大活动及雪后

(1)工作标准:重大活动期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雪后道路畅通无积雪、人员车辆安全、环境整洁有序。

(2)管理要求:重大活动前,各单位按照卫生区划分,高标准进行清扫。雪停后,主要干道及时喷洒融雪剂,第一上班时间,各单位按照清雪区划分,清扫、清运积雪。

(二)设施养护

1.市政设施养护

(1)工作标准:市政排水检查井井座与路面平齐,井座与井盖完整,井盖安放平稳、严密,启闭灵活;雨水口与缘石平顺,篦子安放平稳、严密无缺损;排水泵站设备完好,保证正常运行和汛期排沥,河道畅通、闸门完好,启闭灵活。泵站的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设备正常运行利用率达到65%;市政排水管道畅通,收水口内干净无堵塞,污水管网无污水跑冒外溢,管网完好率达到88%以上。道路及便道完整顺直,无破损,井盖、篦子等市政设施完好无缺损,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3%。

(2)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定期检查和养护维修,主次干道每天巡查一遍,支路小街巷每两天巡查一遍,发现道路、道沿、便道破损的,在3天内进行修补或更换。发现井盖、雨篦等设施缺失、破损,要立即设置警示牌,在24小时内完成补装、更换。

2.路灯亮化

(1)工作标准:灯杆无倾斜、下沉现象,地脚螺栓无松动,灯杆检修门应完好;灯具配件齐全,无损伤、变形破裂等缺陷,灯具与灯架连接固定牢靠。灯具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保证路面平均照度;在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灯具照射方向,灯罩无松动脱落,无严重影响出射光情况;定期检查配电箱,门锁、绞链完好灵活,壳体、电器、接线端子等固定螺栓无松动,箱内无杂物,电器元件整定值符合设计给定值;电缆管无锈蚀、移位、破损现象,配置齐全、牢固,电缆无损伤和动物啃咬痕迹;各类照明设施无乱涂画、乱粘贴,整洁美观;城市道路照明主干道亮灯率应达到98%以上,次干道、支路亮灯率应达到96%以上,道路照明的设施完好率应达到90%以上。

(2)管理要求:路灯照明情况每晚巡查一遍,发现不亮的,次日进行维修;灯杆、灯具等设施每日巡查一次,发现灯杆有悬挂物、涂画等立即清理,发现有安全隐患,立即维修,需要采取工程措施的,3天内维修完毕。

3.绿化管护

(1)工作标准:行道树无缺株、死株,缺株补植及时,新补植树成活率达98%以上,保存率达98%。绿篱喷洒药时间视病虫情况而定;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不低于98%,草坪杂草控制在3%以下;花灌木及花卉生长健壮,叶色正常,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花期内开花不断,无枯枝败叶、残花败花;观赏效果好,无病虫害。

(2)管理要求:对园林绿化每天巡查一遍,发现绿地内有垃圾、杂草等,1个小时内解决。发现修剪不到位、有病虫害,次日进行修剪或喷药。绿化死株、缺株、毁坏等问题,一周内解决。

(三)容貌管理

1.店外经营管理

(1)工作标准:除规定地点外,沿街两侧无占道早夜市;沿街两侧禁止露天冒烟烧烤现象;经营摊点须配备垃圾容器;沿街两侧便道上只准设置交通标识牌,无乱栽乱挂乱摆灯箱牌子;除重大活动外,行道树间、交通护栏、人行道护栏、灯杆、围墙栅栏等建筑物(构筑物)上不准乱扯乱挂条幅,不准悬挂灯箱广告、道旗和跨街横幅。

(2)管理要求:每天6:00至22:00,不间断进行巡查,要求门店配备垃圾容器,发现店外经营、流动摊点、大花脸、乱贴乱挂、乱写乱画,露天烧烤,立即清理,1个小时内解决,发现违法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问题,堆放物料问题,现场取证,依法查处。

2.早夜市管理

(1)工作标准:设专职管理人员和卫生保洁人员。市场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要与市场开闭市时间同步,上岗要佩戴明显标志,维护好市场秩序,做到无扰民或治安事件发生;卫生保洁员要穿戴统一的工作制服,负责市场道路及相关设施的清洁保洁、垃圾收集工作,随时清洁路面卫生,做到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渍、无积水,每日收市后必须对市场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保持市场地面清洁卫生;夜市经营场所积极提倡电烤、气烤,或对烧烤炉具进行除尘改造,杜绝露天冒烟烧烤。

(2)管理要求:早市启闭市时间为早晨6:00至8:00;夜市启市时间为5月至9月不早于19:30,10月至次年4月不早于18:00,闭市时间为24:00,实行摊位卫生责任制,自备垃圾容器。早夜市闭市后,经营者负责在30分钟内打扫场地卫生,对违反早夜市规定的,取缔市场经营资格。

3.牌匾管理

(1)工作标准:广告牌匾制作要精良美观,安全牢固;内容健康,准确规范,符合广告牌匾规范。安装设置时,要在同一水平线上,画面完整,内容正确,文字清晰,用字注音规范,无脱落,无残缺,整齐划一、一店一牌,正直牢固,无歪斜、松动、锈蚀,无乱贴乱画。

(2)管理要求:新安装牌匾严格审批,不间断进行巡查,发现违规安装牌匾,立即依法拆除,对以前违规牌匾,逐步进行拆除、改造。

(四)交通秩序

1.机动车停放管理

(1)工作标准:便道上无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要在非机动车停车位有序停放,朝向一致;道路停车符合交通规范要求。交通违法总量和交通乱点堵点明显减少,重点交通岗区机动车、非机动车遵法率分别达到98%、85%。

(2)管理要求:每天对车辆停放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便道、道路违规停放非机动车,立即纠正;道路、便道违规停放机动车,2个小时内解决;废弃车辆长期占道停放、无人使用的车辆,在3天内解决。

2.运输车管理

(1)工作标准:运货车辆要覆盖运输;渣土车辆要覆盖,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运输;大货车、客车要按照规定线路行驶,车辆干净整洁。

(2)管理要求:不间断进行巡查,严格渣土车辆审批,发现违规车辆运输,立即依法进行查处,1天内解决。

(五)工地文明施工

(1)工作标准:所有建筑(拆迁)工地管理要达到“六个100%”标准,即: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道路100%硬化,施工车辆100%冲洗,闲置地块100%绿化,现场搅拌100%取缔,新建项目100%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空气质量检测设备。围挡达到规定高度,符合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要求城区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对驶出现场的车辆必须进行冲刷,防止污染城市道路。同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合理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验,确定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2)管理要求:每天对建筑(拆迁)工地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施工工地扬尘,在1个小时内制止。发现施工无围护、闲置地块无绿化、物料乱堆的,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出入车辆污染路面,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建筑垃圾随时清运,竣工后,剩余物料,在3天内解决。

三、责任分工

县城管局:负责主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冲刷、洗扫及人工保洁工作;负责县城主次干道雪后喷洒融雪剂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路灯亮化维护维修;负责公园、广场、游园及道路绿化隔离带、行道树养护监管工作;负责主城区违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城市乱象整治工作;负责早夜市管理工作;负责主次干道广告牌匾整治工作;负责非机动车规范工作;负责渣土运输监管工作;负责市政工地文明施工工作。

开发区:负责园区管理范围内主次干道冲刷、洗扫及人工保洁工作;负责园区内市政设施、路灯亮化维护维修;负责园区内绿化养护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环城水系两侧绿化及林带管护保洁工作;负责河道环境卫生管护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小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县城企事业单位、小区等建筑(拆迁)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便道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214省道、318省道及东环路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绿化养护及管理工作;负责大货车、客车管理工作。

县农牧局:负责县城道路两侧林带的保洁及管护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临饭店街油烟治理工作,负责整治露天烧烤,配合县城管局治理县城容貌。

县商务局:负责百汇市场、商贸城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和容貌治理工作。

县市监局:配合县城管局治理县城容貌。

县“两违”执法队:负责县城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查处及居民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街道标牌管理维护和治理工作。

镇:负责所辖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秩序、绿化、牌匾、设施等养护管理和容貌治理工作。

乡:负责所辖城乡结合部卫生、秩序、绿化、牌匾、设施等养护管理和容貌治理工作。

乡:负责所辖城乡结合部卫生、秩序、绿化、牌匾、设施等养护管理和容貌治理工作。

县直各单位和鸡泽镇:负责按照卫生、清雪划分区域进行清扫及清雪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县城管委全面负责“洁净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一是建立巡查制度。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现场巡查制度的要求,定期到辖区内背街小巷、工地、街道、市场、居民小区等区域进行现场巡查,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及时督办整改发现的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约谈,强力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各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负责常态化管理日常工作协调,要制定常态化管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清扫和治理。三是健全周会制度。将“洁净城市”常态化管理纳入每周一次县城管委联席会议中,总结上周常态化管理情况,布置下周常态化管理工作。针对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会诊,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推动常态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同时,不定期召开现场会协调解决问题。

(二)网格管理,常态治理。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以现有分管区域为基础,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权责”划分网格,做到每条路、每个区域、每项任务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按照“洁净城市”创建标准和“注重细节、精细操作、精心实施”的要求,责任人对各自分管网格进行管理,形成全面覆盖、相互衔接、责任清晰的管理体系。

(三)“门前五包”,严格监管。对辖区内“门前五包”,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对“门前五保”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要对单位、商户进行宣传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曝光,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城市占道经营管理办法范文2

这次全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动员大会是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针对我县城区环境卫生状况,全面安排部署全县卫生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城市文明意识,创建优雅、整洁、秩序井然的城区环境。为了切实搞好这次全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的,增强做好全县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紧迫感

县城是全县人民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中心,城区卫生环境既是关系到城区全体居民身体健康的大事,也是关系到扶余对外的形象问题,所以,搞好城区卫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搞好城区卫生是树立城市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一个城市,城区的卫生状况直接反映着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高楼大厦建设得再多,道路修得再宽,如果卫生搞得不好,街路不干净、不卫生,垃圾遍地,尘土飞扬,那么这个城市就称不上是一个文明城市,城市形象也会黯然失色。扶余县城是由原三岔河镇逐步发展形成的,环境卫生工作虽然比以前加强了,但还远没有达到作为一个县级城市的管理水平,脏、乱、差的现象在个别地段仍然存在。这不仅给我们的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而且直接影响了我们这个城市的整体形象。我们开展这次整治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把我们的卫生工作向更高层次推进,尽快打造我们新扶余的城市文明。

第二,搞好城区卫生是维护居民身心健康的重要保证。城市卫生和居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息息相关。城市卫生状况差,垃圾、污水得不到及时清理和排除,会给各种病毒、细菌的繁殖、传播提供便利的条件,各种疾病的发病率必然升高,给居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带来直接的威胁。现在正值春季,是各种流行性疾病的高发季节,我们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就是要搞好我们的生活环境卫生,切实保障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

第三,搞好城区卫生是关系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大事。作为我们扶余县来说,基本上是属于白手起家,想要摆脱一穷二白的局面,必须加快发展,加快发展必须吸引外资,能否吸引外资进入,则要看是否有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投资环境包括许多方面,卫生环境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些发达城区和发达城市看,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发展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城市卫生搞不好,就会障碍城市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要以这次卫生综合治理为契机,长期不懈地抓好城市卫生工作,为城市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从目前情况看,城区内的卫生状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在交通秩序方面。机动两轮、三轮、人力三轮车和畜力车仍然在规定的禁行线上从事营运活动和乱停乱放;小客车仍然存在不按站点乘降旅客、占道揽客、滞留待客的现象。在市容环境方面。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屡禁不止;商业广告,商幌牌匾乱贴乱挂;“三马作业”和“五小五堆”现象十分严重;绿化带围栏、草坪也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坏。在市场管理方面。市场外溢,占道经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在环境卫生方面。有些卫生箱外表很脏,破坏严重,里外都是垃圾;有些临街单位和住户乱泼污水、乱倒垃圾,有些施工单位和住户私自在街路两侧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摆摊设点;临街饭店沿街杀狗、屠宰禽类的现象还没有得到彻底根除。对此,群众意见很大,呼声很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农村乡镇所在地的卫生状况更不容乐观,垃圾堆、废纸片可以说到处都是。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体制和机制上的客观原因以外,主要是少数单位的领导干部职工,包括各乡镇的主要负责同志,对改进市容市貌,加强城市管理,建设文明城市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一些部门和单位管理薄弱,工作不到位,个别执法部门重收费、轻管理,以罚代管,缺乏根本性的治本措施,使一些现象出现反弹。如占道经商、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等问题,经过多次治理、多次出现反

复,很难巩固集中整治结果,这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得还不到位,还不彻底。因此,这次城区综合治理不仅仅是改善城市面貌的重要举措,而更重要的是顺应广大市民的普遍呼声,也是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的长远措施,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搞好城区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切实增强搞好城区综合整治的紧迫感,坚持不懈地抓好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扎扎实实抓好全县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我们这次全县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思路就是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力争在短时间内改变城区的卫生面貌。

(一)彻底清除城区街路越冬垃圾,一次性清理好排水沟渠。

城区的主要路面是城区卫生工作的重点,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彻底抓好。从目前的情况看,受财力、物力及人口的制约和限制,我们城区的有些路面和街区还没有纳入保洁区,遗留下来的垃圾量也很大,严重影响着市容市貌,给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也给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我们要加大对这些垃圾的清运力度,确保不留死角死面。关于这些垃圾的清运任务,县政府已经把它落实到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希望各单位要从全县的工作大局出发,集中人力、物力,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彻底把它清理出去。这既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也是造福百姓的好事,希望大家不要讲任何代价,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另外,各街路两侧排水沟淤堵现象也十分严重,要对城区所有下水道和排水沟都要进行彻底清淤和维修,达到无堵无淤,水畅其流,彻底消灭臭水沟。要做好城区所有公厕和渗水井的清淘、保洁和维修工作,保证厕所干净卫生,渗水井能正常使用。要加大城市卫生的监察处理力度,制定出台一些相关的处罚措施,对违反卫生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

实践证明,“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抓好市容市貌的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我们要切实把这项制度落实好并坚持下去。早在*年,县政府就下发了《扶余县“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然而这项责任制一直没有落实到位。在这次卫生综合治理活动中,我们要把“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这次会议之后,政府督察室、建设局要指派专人负责,协调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交通局等各相关部门,落实城区内所有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居民住户的“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要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县、街道办事处二级管理、层层包保的办法。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全县“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主管部门,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县城管监察部门负责城区各主要街路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日常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巷路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级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工作。各责任单位均要履行“门前三包”职责,并与城管监察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责任单位要在门前及周围划定的地段内,指派专人定期上岗执勤,具体负责秩序、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

(三)积极开展整顿环境卫生活动。

城市环境卫生问题是个老大难问题,也是标志着城市文明程度的大问题。几年来,虽经多次治理,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对此,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严加整治。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县爱卫会及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定期开展活动,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的问题。要强化对市民的公德教育、城市意识教育和卫生观念教育,全面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环卫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主街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清运,排水沟的清理,公厕的维修、清掏和厕内卫生、灭虫蝇、消毒等工作要逐一安排部署,主街路要做到全天候保洁,垃圾保证日产日清。要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生开展城区卫生大清扫活动,彻底清除污染源。去年各个部门和单位都做了不少的工作,干部职工齐动手,工作搞得比较好、效果也比较明显。环卫和城管部门要加大对环境卫生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乱泼污水、乱倒垃圾等现象要坚决制止,严格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敢抓敢管,宣传新闻部门要密切配合

,在广播电视上予以曝光。对不规范的商幌、牌匾、广告和巷路内的“五小五堆”、“三马”作业、占道经商要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采取“谁的孩子谁抱走,谁的孩子谁打扮”的办法,把门前真正包起来。要严格清除主街路两侧饭店、烧烤店门前摆放的养畜禽的笼子和烤箱;清理在城区建筑物、公用设施上刻划、涂写或者未经批准张贴、张挂宣传品、广告的不文明行为;清理在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要通过“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城市管理不断迈向新台阶。

(四)全面彻底整顿交通秩序和市场秩序。

交通秩序混乱历来是我县城区管理的一个难题,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必须下决心解决好。由于我县恢复县制时间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区道路改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是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一个客观原因。但是,县委、县政府在解决这个问题上也下了很大力量,曾几次进行了集中治理,就是效果不能巩固,常出现反弹。就目前而言,重点解决城区主要路段交通混行、局部路段交通混乱、堵塞、违章占道等突出问题,减少和避免交通违章、压缩事故,保证道路畅通。特别是三百货、轻工大厦的十字路口,经常堵车,而且各种车辆混行,必须想办法彻底解决。交警、城管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种车辆按指定的站点停放,坚决杜绝占道停车、阻塞交通的现象,对违章车辆一经发现,要依据有关规定严罚。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小公共汽车和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的管理,坚决防止占道揽客、滞留待客、不按站点停车的不文明行为。要制定出对出租车、客运车、货运车等机动车的管理办法,统一规范机动车的管理,切实解决好机动车管理无序的问题。同时,要加强交通设施的硬件建设,解决好交通设施不全,交通标志、标线、标示不清晰等问题,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的档次。

几年来,我们一直狠抓了市场建设和管理,市场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有力地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但市场经营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因此,在这次综合整治活动中要切实抓好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一要加强露天市场管理。要形成统一有序的专业批发、集贸市场,充分吸纳街路商贩和流动业户,彻底清理占道经商。设在街路和道路交叉口的露天菜市场(如一中门前、建行门前)要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合适地点,经批准的沿街露天市场要设有明显的地段标识,不得外溢。二要加强早、夜市管理。出早、夜市的业户,要在统一规划的地点经营,必须到城管部门办理占道手续,缴纳占道费,持证经营,坚决取缔马路市场、马路工厂、马路作业和马路仓库。三要加强市场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防止欺行霸市、短斤少两、哄抬物价、掺杂使假等不法现象的发生,维护市场秩序。

(五)要加大卫生费的收缴力度。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逐步发展和人口、车辆及工商业户的增加,保洁区和保洁范围越来越大,城市功能不强、基础条件差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虽然县政府在有限的财政收入中克服了许多困难,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投入一定的资金,购进和添置了一些环境卫生管护设备和设施,但这些设备经过长期使用,大多数已过了报废期,属超期工作,随时随地出现故障,环卫设备严重不足。目前,抓城市卫生与资金短缺的矛盾十分突出。收好用好卫生事业费则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措施之一。为了进一步搞好卫生费的收缴工作,政府制定了相关文件,已经下发给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大家一定*要把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起来,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保证完成收缴任务。收缴单位要选派有事业心、有工作能力的同志担任收缴员,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制定奖惩办法。各收费人员要坚持原则,按标准办事,不得随意减免,各缴费单位和个人要端正态度、主动筹措资金,积极完成交费任务。不能给收费人员出难题,更不能无理取闹,对拒不交费又污辱工作人员的,要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这次综合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对这次全县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态度十分坚决,各单位、各部

门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把这项工作抓好。

一要成立组织,落实责任。为保证城区综合治理工作收到明显实效,县政府成立了城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我来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广播电视局等牵头单位责任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城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建设局局长郭金权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城市管理整顿日常工作安排、情况综合、检查指导和调度指挥。这次会议下发了《城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任务、重点、标准和措施都已经明确。所有涉及城区综合治理的部门和单位都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按照建设文明卫生城的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重点、难点问题要有硬性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综合治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收到实效。

二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城区环境综合治理,涉及到方方面面,我们必须要在县里的统一指挥下,明确各自的任务,增强配合意识,统一行动,打一次城区综合治理的总体战。对于整治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或是涉及几个部门共同抓的问题,由主管部门牵头,其它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和配合。涉及到部门局部利益的问题,要小局服务大局,绝不能因为部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而影响综合整治这个大环境,涉及到部门执行各项政策规定的问题,必须做到有令就行,有禁就止,政令畅通。同时,我们还要把阶段性的综合整治和日常的城市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出一些长久性、根本性措施,坚持依法行政,实行严管重罚,巩固综合整治成果,防止城市管理再次出现反弹。

城市占道经营管理办法范文3

一、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和“党建提升年”两项活动紧密结合

一是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与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党建提升年”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成立了两项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等相关资料,个人学习笔记均达到了10000字以上,做到了人人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学习培训的覆盖率达到100%。二是组织开展学习活动的方式方法有所创新,坚持每周五学习例会制度,不断总结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三是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控机制,以制度约束作风,以作风促进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了副科以上干部带班查岗制度、廉政监督卡制度等12项工作机制,从制度上规范人员行为;四是把行风建设与机关效能建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民、务实、清廉”等工作紧密结合,及时解答、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接受各界监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截止目前,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卡500余份,答复网络互动平台186次,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8.5%。

二、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一是提高认识。建设局作为全县建设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从职能出发,以改善民生入手,真抓实干,在提高思想认识水平的同时,积极探索城市经营和长效管理机制,以强烈的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城市功能,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全力提升城市品位,以新的起点、新的高度、新的形象,努力带动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强化责任。对政府重点工作和职能工作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把任务逐条逐项落实到主管领导、股室、个人身上,逐一签订责任状,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项工作严格实行“定任务、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的四定责任制,每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对重点、难点实行包干责任制,一抓到底,做到分工明确、部署周密、专职专管,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三、全力以赴,强势推进

(一)高标准规划,高标准设计。为突出亮点、提升城市品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建设。今年以来,先后聘请保定、北京等地的规划设计院对城区道路、路灯、公园等进行了设计,以较高的标准、新颖的构思突显徐水的特色和形象。目前,振兴路、107国道县城段样板街的整体设计基本完成;晨阳路、城内大街亮化设计方案已完成;另外,瀑河水系景观带设计、镇中综合公园设计正在进行中,使我县全部重点工程都做到了有设计可依,有标准可循,保证了城市建设上水平、提品位,使县城建设步入科学发展、有序建设的新阶段。

(二)两厂(场)建设情况。

1、垃圾转运站。目前,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县垃圾经压缩后送清苑灵峰环保发电厂集中处理,转运站定址在污水处理厂院内,现已开工,目前已完成垫层,正在进行基础施工,保证8月份交付使用。

2、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顺利,目前污水处理厂已经正常运营,正准备验收。

(三)政府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1、聚源大街建设(连接巨力路至复兴路)。现正在施工,目前开挖雨水管道60%,路基开挖10%。2010年9月完工。

2、复兴东路拓宽改造。(广场—聚源大街)现正在施工,目前完成破除路面370米。2010年9月完工。

3、巨力路东延(晨阳大街—三岔口路西)。现正在施工,目前开挖雨水管道680米,安装管道300米;路基开挖右半幅580米。2010年6月底完工。

4、晨阳大街亮化。(华龙路环岛—振兴路环岛)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立项,正在招投标准备工作。2010年10月完工。

5、城区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目前已完成规划,正在建设。2010年12月完工。

6、23.2公里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目前正在设计,计划11月份完成振兴路雨污分流改造。

7、城区25公里供水管网建设。关闭城区自备井。供水管网建设于5月20日开始施工;目前已关闭地税局自备井。2010年12月完工。

8、镇中广场和绿化游园建设。按照公园修建性规划,年底前至少完成50亩以上建设任务,目前正在设计。预计2011年10月份竣工。

9、22万平方米的城中村改造,加快小寺、城内、上下关等改造建设进度。目前进度:小寺14栋楼基础已完工,4号、5号、6号、8号、9号、10号、11号、13号、16号进行一二层建设,12号进行三层建设;城内3栋楼主体正在施工,1栋正在基础施工;上下关3栋楼主体正在施工,1栋楼正在地基处理,1栋正在基础施工。2010年12月完成。

10、107国道县城段(交警队—北孤庄营)绿化改造工程、复兴路绿化改造工程、永兴路绿化改造工程。目前已全部完工。

11、城内大街路灯工程。(广场—巨力路)。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立项,正在着手招投标准备工作。2010年11月完工。

12、样板街建设。振兴路、107国道县城段街景规划设计已由县政府初审,现正在调整。2010年12月完工。

(四)城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建设与管理年”工作要求,坚持以“环境上层次、城市上水平”为目标,展开城区容貌综合整治“暴风行动”。目前我县城区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高速引线“景观大道”雏形初步显现,城区“净、亮、畅、美、绿”水平进一步提高。

1、净化。一是严格日常管理,严防死守,遏制反弹。在环卫清扫人员清扫后,由保洁人员在城区主要路段和街道进行保洁巡视,对重点路段重点清理,坚持路上清扫人员一天两次普扫,全天保洁,努力做到三无、三净。清运人员在早8:30前把垃圾清运出城,各垃圾箱、垃圾点必须日产日清,底盘必须清扫干净,保证垃圾清运质量的稳定。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明确专人对城区环境卫生进行监督,对乱倒垃圾、随手丢弃废弃物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截止目前,共清运垃圾1.8万吨,“暴风行动”期间清理城乡结合部积存垃圾800吨,使我县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一定改善。

2、亮化。先后对永兴路、振兴路、城内大街、107国道县城段路灯进行了2次维修,及时更换了路灯控制器及保险,并且为保证照明效果,随季节变换,照明时间随时调整,做到合理照明。同时晨阳大街、城内大街亮化,已开始运作,待进行招投标后立即施工,争取10月1日前亮灯。

3、畅化。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环境,全局开展以整治城区环境为目的的“暴风行动”。打造我县“景观大道”,全面整治城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影响城容城貌的行为,采取局长亲自带队,局主要领导分包街道的方式,不断深入开展城区容貌综合整治活动;同时强化日常管理,严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百分考核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了巡逻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巩固治理成果。截止目前,已取缔马路市场2个,共清理店外店经营300多处,占道经营900多处;其次,加大了对路面的修整力度,目前对津保路破损路面进行修整,已完成二灰碎石;完成了永兴路、复兴路、振兴路的检查井清淤。通过治理,城区道路基本上达到了整洁、顺畅、有序的整体效果。

4、美化。一是对高速引线路段“景观大道”两侧墙体进行统一粉刷,拆除沿线有碍观瞻的残墙断壁,统一安装铁丝网护栏;二是对城区户外广告进行治理,按照先集中后分散的原则,现已清理广告集中的华龙路、惠民大街、永兴路、107国道县城段广告牌匾400多块,清理城区内残损条幅350余条,拆除沿线有碍观瞻的残墙断壁9处,清理城区乱喷涂、乱粘贴小广告1200多处。同时,准备在现有基础上加大管理力度,力争做到门店牌匾规范统一,墙体色彩统一,外观装饰统一,达到协调统一的效果,有效提高城区的整体形象。

5、绿化。绿化工作以“建设园林城市”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为重点,实行退硬还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积极开展园林单位创建活动。一是对“景观大道”沿线的绿化带进行了精心修剪、清除了枯苗死树并进行了补栽,同时两侧正在进行绿化栽植;二是投资440万元对永兴路、复兴路、107国道县城段绿化进行了改造;三是对城区道路两侧树木进行统一粉刷,现已完成振兴路树木的粉刷;到目前为止,城区栽植苗木65000株;完成义务植树52000株。:

(五)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一是我局自4月19日至27日,对建筑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进行了一次大检查大排查,对履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治理;共检查在建工地27个,单体工程115个,共计761179平方米,对存在问题的10个在建工程、工地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二是严格施工许可办理程序,截止目前共办理施工许可证5个;三是加强招投标管理,做好市场监管,确保每个项目招标均达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程序透明、诚实可信”的效果,目前共对全县15个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依法进行了招投标监督,其中邀请招标1个,应公开招投标率达到了100%;四是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达为100%,施工人员中持证上岗率100%,围场作业率100%;五是加大稽查力度,共稽查违章工程6个,建筑面积27112平方米,结案1个,建设面积10958平方米,工程稽查覆盖率达100%。

(六)房地产工作

围绕打造设施完善,功能齐备、环境优美、舒适宜人的居住环境,积极谋划,大力发展房地产业,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旧城)改造秩序,做到重规划、重标准、重环境,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切实维护城中村(旧城)改造有关的合法权益;同时全面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完成216套廉租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房产管理相关政策,以《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厉打击私建乱开发行为。自2010年5月28日至6月1日,对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了一次大检查,在此次行动中查处一起未取得商品房预售擅自预售商品房案件;查处二起开发企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案件。半年来,共完成产权登记501件,办理房屋初始登记24份,办理新建商品房登记301件,房产转移登记42份,变更登记35份,换证4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69件,抵押注销登记17件。

城市占道经营管理办法范文4

论文关键词 摊贩 外部性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 营业权 法律主体层次发展理论

摊贩是指于户外的一定范围一定时间内依法经营的个体经营者。2009国务院《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流动摊贩可以登记成为个体工商户。但是在2011年11月1日实行的新《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并没有采纳这一条。只是第29条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可见现如今摊贩的法律地位十分微妙。一方面他们要作为行政相对人防御来自公权力的不法侵害。另一方面他们又处于没有主体经营资格的地位。正是在这样的法制背景下笔者试图为摊贩存在的正当性证成,以期为立法奠定理论基础。

一、基于外部性理论分析

(一)“外部性”定义

经济学上的“外部性”问题是一个难以用概念界定的范畴,所以很多时候甚至避而不谈。

但对于该定义可从两方面界定,一方面是从外部性的产生主体角度来定义;另一方面是从外部性的接受主体来定义。前者如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的定义:“外部性是指那些生产或消费对其他团体强征了不可补偿的成本或给予了无需补偿的收益的情形。”后者如兰德尔的定义:外部性是用来表示“当一个行动的某些效益或成本不在决策者的考虑范围内的时候所产生的一些低效率现象;也就是某些效益被给予,或某些成本被强加给没有参加这一决策的人”。所以对于一方主体恒定的外部性问题存在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前者有利于该主体使得其生产成本被无形转嫁给他人,后者则是没有任何回报的承受他人的成本。上述两种不同的定义,本质上是一致的。即外部性是某个经济主体对另一个经济主体产生一种外部影响,而这种外部影响又不能通过市场价格进行买卖。前述两类定义的差别在于考察的角度不同。大多数经济学文献是按照萨缪尔森的定义来理解的。

(二)摊贩是外部性的受体

城市化高速发展的中国伴随国家产业政策向工业的倾斜,使得长时间里国家财政支出大量流向高新技术,各种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上农村人口都无法和城市人口相提并论。另一方面伴随大规模的集体所有土地国有化,农村土地被廉价的、无返还性的剥夺,这使得大量农村人口“被城市化”了。他们没有专业知识无法进入工业领域,所以从事小买卖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所以从自由和公平角度讲正是国家的宏观调控使得资源的分配违背市场规律,社会不同行业收入分配不合理,衍生出从事摊贩行业的这些社会弱势群体。摊贩正是国家宏观调控的外部性受体。

(三)摊贩是外部性的主体

给予摊贩营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看到摊贩经营带来的外部性问题,这是从摊贩作为外部性的产生主体角度讲。摊贩经营扰乱正常的公共秩序,影响公共交通,存在欺骗消费者,污染环境的问题,而且由于其很多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以索赔几乎不可能,对于环境污染更是将经营成本直接转嫁给政府和他人。

摊贩存在的正当性也就在于其是市场发展产生的结果,其产生了负外部性的同时,也是外部性经济发展的承受主体,所以摊贩的存在是市场主体自由发展寻找出路的结果,如果人为的过分行政干预,试图抹杀这一主体存在的必要性,必将违背市场规律,构成对公民自由财产权的侵害。

二、基于公共选择理论分析

在经济活动中,经济学家认为我们思考问题必须基于“经济人”假设,将每个市场主体都想象为趋利避害,只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人。而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在政治过程中,政府同样要被视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政府管理者负有提供不同种类公共产品的义务,管理者为了维护自身统治秩序需要获得最广泛的公众支持,但是政府资源有限,于是需要在不同公共产品之间做出权衡。以期获得最广泛支持,即实现帕累托最优。

一方面政府负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义务,所以为摊贩提供生存发展的空间是其当然的职责。从事摊贩的主体主要是处在贫困线边缘,缺乏稳定收入和社会保障的人,政府对这些人给予政策上的保护是宪法上平等权的体现。摊贩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城市失业人员的就业压力,解决了部分低收入人群的生活问题,给市民日常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这些人与摊贩构成一个稳固的利益集团和供给链条,使得摊贩获得生存空间。

另一方面摊贩现象也带来了如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秩序、污染环境、影响市容、经营商品质量得不到有力保证等诸多问题。所以政府又负有维护交通秩序,城市卫生,维护消费者权利等多方面的职责。这些职责也构成一种公共产品,其需求者与摊贩存在利益冲突,政府需要从中衡平。

这些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形成了不同的利益集团,在他们之间,对于公共产品的需求存在冲突或优先顺序考虑。那么如何在这种冲突中实现利益最大化,以获得最广泛民众支持就是政府管理者要考虑的问题。为了获得最广泛的群众支持,执政者会选择对待摊贩的态度,并采取不用的执法措施。这种态度和措施作为一种变量必将影响社会公众对于管理者的支持度。而在支持摊贩与取缔摊贩两个极限取值之间必然存在一个帕累托最优解,那将决定摊贩在多大程度上存在。而作为支持和取缔这两个极限取值都不会成为这个帕累托最优,这是经济学上的常识,正如上文所述因为此两者所耗费的资源同样趋向于极限,从成本效益分析将也不会成为管理者的选择结果。而且这两种选择必将失去一部分公众的的支持。所以从公共选择理论角度讲摊贩的存在是一个理性管理者的不二选择,他的存在只存在一个自由度多大的问题。

三、基于营业权分析

“营业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平等的营业机会和独立的投资主体、营业主体资格,可以自主地选择特定产业领域或特定商事事项作为其主营事项进行经营、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而不受国家法律不合理限制和其他主体干预的权利。营业权的基本内涵包括营业机会的平等享有、营业资格的自由取得、营业领域的自由选择、营业事项的自主决定,营业方式的自我决定、经营管理的独立决策以及营业侵权的救济等。营业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具有典型的私权性质,是民事主体财产自由权在营业领域的展开和扩张,是一种与就业权具有等值意义的个体经济发展权。” 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中规定“人人应有机会凭其自由选择和接受的工作来谋生的权利。”

从维护公民的财产权的行使上讲,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财产如何处分和增值。国家不仅具有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职责,同样负有消极不作为,维护公民合法处置其资产的义务。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收益权的侵害同样是一种违法。但是营业权更加侧重于从动态角度分析民事主体获得财产,处置财产的权利,而物权则侧重从静态角度反应主体对财产的支配权属性。

我国承袭欧洲大陆法系以物权法为首,构建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体系,然而这种静态法律秩序的维护,其实是对社会秩序这一法律最低位阶价值的维护。从法律价值角度讲实际上秩序并不能作为一种独立的价值而存在,一个社会追求的秩序必然是一种自由的或是平等的,或是有效率的秩序。所以可以说欧洲大陆法系维护的秩序尚缺乏一种价值追求,它处在一种价值中立的角度。也正因此在私有财产权保护上无法在动态上给出一个直观的态度。因为动态的财产权行使总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或是第三方利益。正如摊贩问题涉及的外部性问题一样。国家在法律制度上没有一个价值取向,使得摊贩问题类似一个自然法问题在实然与应热之间产生冲突,不同人却又都能得出不同的但又合理的解决方法,这也正是摊贩这一主体现在存在的尴尬所在。上述外部性和公共选择理论都试图说明这一问题。

可以说正是这种法律体系使得我们对于摊贩的营业权长期无法给出一个正确的认识,各个地方对于流动摊贩的态度也是千差万别。无法认识摊贩营业行为是其财产权行使的结果,从而掩盖国家干预的不法性。

四、基于法律主体的层次发展理论分析

所谓商主体的层次发展理论是指伴随商事主体的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信用度的需求,法律设置不同的商事主体制度以适应其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李建伟教授在《对我国商个人立法的分析与反思》一文中认为从小商人和农村承包个体户到个体工商户再到个人独资企业是商个人层次发展的路径。从小商人到个人独资企业,商人发展经历自由登记到强制登记,从无名商个人到有名商个人,从非组织商个人到组织商个人。所谓无名商主体是指在法定的商主体形态之外,拥有营业权从事营业活动的民事主体。摊贩就是无名商主体的典型代表。摊贩营业简单,成本低廉,对于没有资金的自然人从摊贩做起开展商事活动是个不错的选择。从法律主体的层次发展理论讲摊贩制度的存在是一国商事制度的基石,在其中蕴含了大量的潜在商主体,他们对市场经济起到激活和鼓励的作用,有利于市场主体的优胜劣汰。

但是现今我国《民法通则》中却规定自然人开展营业活动必须取得核准登记,实则没有区别商事主体登记和商事营业登记。自然人是必然的商事活动主体其主体资格不证自明,这与法人这一拟制主体不同。法人从事营业活动必须进行主体登记,然后才能取得营业登记的主体资格。“但对于商个人而言,由于自然人的法律身份乃是天赋的,无须登记,所以不存在主体登记程序。又由于自然人的营业权乃是宪法、法律赋予的基本民事(商事)权利,所以商事登记的意义在于确认商个人的营业资格,排除由于公务人员身份等原因不得从事营业的人,向公示其经营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最低限度的保护。” 所以从商自然人到商法人、从无限公司到有限公司、从人合到资合,是商事主体发展的层次需要。

笔者认为李建伟教授的观点值得借鉴,实际上对于摊贩来说发展到一定的程度试图通过商事登记来彰显自己的商业信誉、取得商号是很有必要的,而对于营业额达到一定程度的强制其进行商事账簿记载并开征适当的营业税也是合适的。所以从维护商人自身利益以及维护市场安全角度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小商人允许其自由登记为商人并受商法调整符合实质正义。

实际上在我国商事法律制度中对于层次发展理论缺乏应有的认识。在商个人上如此在公司法人上同样如此。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转化缺乏法律调整规范,而在一人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更是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且高于有限责任公司。这样的制度安排缺乏灵活性,使得法律的调整和商主体的层次发展存在冲突。这样的制度设计与法律主体层次发展理论完全相违背。

我国台湾地区《摊贩管理规则》第4条规定:“现有之公、民有市场摊(铺)位,应尽量容纳摊贩,如市场摊贩不敷时,主管机关应会同有关机关指定摊贩临时集中区(段)及营业时间,发证管理。”台湾地区对于市场内摊贩的规范已经脱离摊贩管理体制进入市场管理法范畴,所以此处可知有固定摊位的摊贩已经取得市场主体地位而与没有摊位的小规模摊贩不同,这些摊贩的成长正是验证了层次发展理论。《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30条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室)从事合法经营。”这同样是层次发展理论的体现。从层次发展理论角度,对于摊贩这一群体内部还有必要做出不同层次的法律制度设计,以更好的适应摊贩自身的发展。如台湾地区就将摊贩划分为流动摊贩和固定摊贩进行不同的制度设计。

城市占道经营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 城市空间演变;旧商城竞争力;构建

[中图分类号] F06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9-0096-03

[作者简介] 陈丹红,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江西 南昌 330038)

宋奇飞,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管理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经营管理。(江西 南昌 330043)

随着城市经济规模的膨胀,城市经济重心从集中于城市中心区域开始向城市周边扩展,城市中心过密的人口和产业也逐渐迁移到城市近郊或远郊区,城市商业中心也开始向城市周边扩散。同时,由于各大中城市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国内、国际商业企业以多种形式进入,特别是国际零售业连锁企业大规模向中国各大城市发展,以及城市空间规模的扩大,城市商业中心的扩散,给旧城区原有的小商品市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目前的小商品市场应如何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在市场中争得一席之地,并得到巩固和发展,是各级政府关心的问题,更是众多商品经营户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仅以南昌市万寿宫小商品市场为例,对其存在的必要性、未来发展对策作出分析,以供参考。

一、旧城区商业面临的挑战

根据南昌市2001-2010中心城总体规划布局构想,南昌市中心城2001年建城区面积130平方公里,190万人;2005年达到180平方公里,210万人;2010年发展到260平方公里,260-300万人。10年间,中心城面积将扩大1倍,年均扩大城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人口增长40%,城市面貌和人口分布状况将有极大改变。为了适应城市新一轮发展、消费水平新一轮提高的需要,南昌市对商业的发展规划作了重大调整,即在商业布局、商业的行业结构和商品经营结构、规模化程度作了重大变化。在未来的10年间,商业中心将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化、由中心城区型向城市周边型拓展。2001-2010年南昌市商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建成现代化和国际化商业,功能定位是中国中部地区旅游、购物休闲中心之一,中国中部地区物流集散中心之一,这些调整变化,将给旧城区小商品市场带来新的挑战。

南昌市万寿宫小商品市场始建于1991年,建筑面积达3.3万平方米,目前,经营业主有2000余户,是南昌市商业发展的首批最大市场。当初南昌市政府以武汉市的汉正街商品市场为模式,批准立项引资开发建设,用了1年多的时间,耗资近亿元修建而成。整个商城有以下特点:一是地理位置优越,人流量大。万寿宫商城位于南昌市中心城区的商业重镇西湖区,比邻南昌市唯一的胜利路步行街与最繁华的中山路接连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人流量大。二是商品种类繁多,新颖时尚。万寿宫商城内设日用小百货、化妆品、各类服装、面料、布匹、窗帘、针纺织、床上用品、新款服装、童装、鞋类、五金工具、电器、灯饰、不锈钢炊具、文具、玩具、花卉、挂历等营业专柜,批零兼营,所经营的各类商品达万余种。三是商品价位低。万寿宫商城主要是小商品批发,价廉物美,商品多样而齐全。正是有这样的特色,南昌市万寿宫小商品市场对当时南昌市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为:(1)带动了南昌城区商业经济的繁荣,拉动了南昌市甚至江西省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在全省商业零售中树立了楷模。(2)安置了大量的人员就业,市场开业后,从事经营的个体户及雇佣人员达1万余人。(3)市场强大的辐射力,吸引了国内大批名、优、特、新商品进入市场,优化了商品结构,提高了商品档次,促进了供需之间的商品信息交流,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扩大了南昌的知名度。

二、目前南昌市万寿宫小商品市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快,市场发展正面临来自国内国际的双重挑战。

首先,批发业将面临严峻挑战。南昌市批发市场交易额2006年为325.61亿元,比2005年279.49亿元增长16.5%;而200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为358.40亿元,比2005年307.38亿元增长16.6%。两者对比,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份额已略高于批发市场交易额。尽管批发市场交易额的规模和增长率均在逐年递增,市场的集散作用也仍有相当大的潜力,但日益发展的零售市场已给批发市场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其次,市场作为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抓手,兴办市场热度不减,市场分割变化不断加快,直接影响了万寿宫小商品市场的辐射面,影响万寿宫小商品市场的市场占有份额。继1991年南昌市建立万寿宫小商品市场后,又于1995年建成了洪城大市场。洪城大市场占地面积400余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拥有店面及摊位7500余个,2005年市场商品交易额达130亿元。根据南昌市2001-2010中心城总体规划、2001-2010年南昌市商业发展,在260平方公里、260万人口的规划区域范围内,逐步形成6个层次商业:(l)1个市级商业中心,近10条名符其实的专业特色街;(2)4个或6个区域性商业中心;(3)5个卫星城区(莲塘、望城、湾里、乐化、罗家片区)商业中心;(4)按居住区不同规模和消费特点形成一批社区商业中心;(5)在城郊结合部发展10个大型规范的专业市场;(6)市外大流通,建设三大物流集散中心。

再次,大型连锁超市、大卖场、诸多规模企业、电子商务都将不同程度分流市场份额、市场客源。例如,南昌市零售商业总面积(含购物、餐饮、服务业)2004年是260万平方米,比2001年 86.56万平方米增长200.4%。大市场经营面积600万平方米,比 2001年 138万平方米增长334%。人均商业面积1平方米,比2001年0.496平方米增长1倍。

2.多元化的商业竞争格局正在形成。一些国内竞争力较强的国有集体商业企业和新发展的个体私营商业已驻足南昌,而外资跨国商业和全国连锁商业集团也登陆南昌。中外商业企业的进入,虽然提高了商业的结构层次,但也给旧城区原来的小商品市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3.经营主体素质亟待提高。一些经营户的诚信规范意识差,不少经营户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往往以假乱真,优劣混杂地销售商品。陈设给消费者看的是优质商品,而当消费者决意购买时,却用相同包装的劣次品欺骗消费者。在说服消费者购买商品前服务态度极佳,一旦售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退换时,则冷言冷语相向,服务态度前后判若两人。以上现象虽属于经营户的个人行为,但影响了商城的商业信誉。同时,经营户的创新意识和风险意识比较薄弱,市场应变能力和规避防范风险能力差。

4.市场经营环境欠佳,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商城内的经营摊位设置过于密集,空间里容量太小,光线过暗,空气不流畅,拥挤嘈杂,购物环境欠佳,难以满足现代消费时尚理念。二是商城内的部分区划、区牌标识不明晰。如二楼窗帘市场的区牌,即使消费者手持印有经营业主门牌的名片,也很难迅速地确定目标位置。由于不了解区牌的编排规律,消费者倘若按照自己的主观推测寻找时,常常浪费大量的时间而无功而返。而在其他大型购物商场,消费者只需向商场内任何一位管理或营销服务人员询问,即可轻松便捷地找到消费目标。这样必然导致部分崇尚“时间至上”观念的消费者放弃在万寿宫商城购物,而选择其他商场消费。

三、万寿宫小商品市场发展的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旧城区批发市场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作为以批发、零售兼顾的南昌万寿宫小商品市场,在新形势下如何应对竞争,使其顺利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保持原有市场的龙头地位,是政府关心的问题,更是众多商品经营户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统一思想,加强政府引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之时,市场的发育和形成既有经济个体的自发行动,也要靠政府在制度规范和服务方面的推动,政府对于万寿宫小商品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万寿宫小商品市场的建成初期,得到了南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带动了南昌城区商业经济的繁荣,拉动了南昌市甚至江西省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在全省商业零售中树立了楷模,对当时南昌市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其发展过程中,随着南昌城区规模的扩大,各大市场、各商业网点及商业街的相继建立,万寿宫小商品市场经营规模及交易额相对减小,万寿宫商城也划归南昌市西湖区管辖,商城在政策、资金等方面获得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小,万寿宫商城正日益失去往日的繁荣。万寿宫小商品市场发展与其他大市场的发展要同步进行,政府要在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市场规范等软件建设方面和改善交通条件、完善物流体系、整治周边环境等硬件建设方面做出努力,以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循环,恢复商城往日的辉煌。

一是政策支持。在这方面要向浙江省学习。义乌小商品市场,是全国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1982年创办之初,义乌人开始在县城、集镇摆起小商品摊位,义乌市政府面对农民不能弃农经商、集贸市场不准经销工业品、个体户不允许从事批发经营的“三不政策”,从实际出发,实行了“四个允许”的政策,即允许农民经商,允许从事长途贩运,允许开放市场,允许多渠道竞争。这四个条件确立了农民的经济自由权利,承认农民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地位,解除了政府对个人正当经济行为的干预,让人们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按照自己选择的方式去追求自身的利益。正是有这一系列政策上的扶持,才有今天的义乌全国小商品批发中心。政府要从经营户的切身利益出发考虑,即商品交易能否为经营户带来切实的经济利益出发,在税收、价格、信贷、管理费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

二是资金支持。随着个体经济的不断扩张,个体工商户对于资金的需求不断增长,这表现为他们对银行融通资金服务要求的提高。因此,银行要打破常规,在信贷方面对商城经营户实行倾斜,优先向商城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

三是规范市场。要按商品类别划行归市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建立持照经营、凭信誉卡交易(卡内有商品质量、文明经商、重合同守信用等三项内容)、监督处罚和税收征管等多项制度。要建立一整套严格的规范措施,对于假冒伪劣、欺骗顾客的现象一旦被发现,严惩不怠。使进货的往来客商有一种安全感,这种无形资产的形成,对于万寿宫小商品市场健康快速发展无疑会起到重大促进作用。

2.统一规划设计,搞好市场周边环境建设

(1)改善交通条件。停车难、车位有限阻碍了商城经济发展。万寿宫商城周边尽管有许多公交线路车站汇集,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汽车来购物。停车难,小商贩占道经营,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随意摆放,人车拥堵等现象制约了商城的发展。美国市场经营专家齐默曼在其《超级市场》一书中指出,超级市场应具备足够的停车场。这表明超级市场是同开车购物、批量储存、分批使用的快节奏消费生活方式相联系的。

(2)完善物流体系。目前,万寿宫商城周边还没有一家物流公司,造成外地客商托运不便,外地客商几乎很少到商城购物。我们来看看义乌小商品市场,义乌市政府为满足市场对于物流服务的高要求,不断完善小商品批发市场物流营运体系。他们建立了义乌联托运市场,经营户主要负责商品的储运和从仓库到联托运市场的室内运输,义乌联托运市场内的运输户主要负责商品从义乌市内到目的地的运输。南昌市在洪城大市场物流营运体系开展非常完善,而万寿宫商城却没有一家物流公司,严重不对等。万寿宫商城要与洪城大市场在物流上合作联营,使在万寿宫商城购物与在洪城大市场购物享受的服务一样。

(3)适当地增加便民餐饮、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一是万寿宫商城可以开辟一条特色小吃街,既能满足经营户和购物者的需求,以解决经营户及购物者吃饭问题,又能整治街面卫生,让渡出原本停车的泊位。商城可以借鉴其他大型商场的成功经验,招进某些知名洋快餐入场。繁华的地段、潮涌的人群、现代的消费理念,这些优越的条件会使商城与洋快餐之间相互促进销售,更大程度聚集人气,双方互赢。二是万寿宫商城应借鉴超市的某些便民措施,模仿超市在商城入口处提供一些提篮或手推车,方便消费者自运商品;在商城内增添咨询人员,咨询人员可由商城的工作人员或保洁人员担任;在商城的几个入口处都设置商城内部区域划分图等。三是商城内可以增加临时少儿托管中心,以解除带孩子家长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购物。四是商城内还可以适量地增加休闲座椅和播放音乐,以方便消费者休息。

3.加强市场内部购物环境建设,完善市场安全管理。首先是加强市场内部购物环境建设。2001年6月,南昌市政府提出美化城市建筑、建设花园城市的号召,政府投入了130余万元资金对万寿宫商城进行了亮化工程建设,分别对商城主楼的二、三、四层实施全面装修。装修后,消防设施齐备,并已正式启动中央空调系统,还为每位经营户铺设防火耐磨地板,公开出售部分店铺产权,物业管理费也严格按照《江西省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引来八方客商纷纷前来投资置业,一片商业欣欣向荣的景象。

其次是完善内部安全管理。毋庸置疑,新装修的确使商城设计更人性化,更适宜购物消费。但笔者认为倘若能注意以下几个小细节更好:一是多设置安全出口警示牌。新装修的商城由于投资环境好,吸引了广大的客商,于是商城内经营户众多,在布局规划上略显凌乱,林立的铺面使人有些目眩,难以找到“安全出口”标牌,不利于消费者出入,并且也给突发事件的人员疏散造成一定的麻烦,存在着安全隐患。二是多设置交通安全标示牌。商城内每天经过的人和车不计其数,加上商城旁有一所中学,而商城内又没有任何交通警示标志,存在着潜在的危险。

再次是适量增加广告宣传。在快速流通的消费市场上,建立销售品牌与广告宣传几乎是同一概念,因为大量实验证明了“商品+广告=名牌”这一公理。因此,广告是提高商店知晓度、塑造销售店个性的有力工具,销售品牌的促销形式应该成为销售策划的核心工作。

参考文献:

[1]张震.销售学全书[M].北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