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实施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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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实施细则

能源管理实施细则范文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公司】7月14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公司企业文化核心价值理念、规划和实施意见。核心价值理念包括企业使命、企业愿景、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理念、员工行为理念6个方面内容,是股份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和灵魂。企业使命:服务全球能源和基础设施建设,引领行业绿色发展。企业愿景:建世界一流企业,创国际著名品牌。核心价值观:责任,创新,诚信,共赢。企业精神:自强不息,勇于超越。经营理念:诚实守诺,变革创新,科技领先,合作共赢。员工行为理念:忠诚尽责,规范守纪,团结包容,文明友善,开拓进取,拼搏奉献。

【部委动态】7月17日,国家能源局批准164项行业标准。其中,核电相关行业标准占到约一半。国家能源局表示,这是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所批准的行业标准,其中能源标准158项、电力标准6项。164项行业标准涉及核电、水电、火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煤层气等多个领域。

【国家政策】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意见》共提出6个方面、25条具体政策措施,再次明确发展新能源汽车以纯电驱动为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意见》要求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意见》明确提出坚决破除地方保护,统一标准和目录。此外,《意见》称,要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日前,中国第二大水电站溪洛渡水电站和第三大水电站向家坝水电站全部投产,西电东送西南电源建设创下阶段性成果。两座电站总装机2026万千瓦,相当于2012和2013年全国水电投产装机的近一半,平均每年可以为全国提供大约880亿千瓦时的清洁电能,相当于又投产一座三峡电站,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500多万吨,创造近3万亿元的产值。

能源管理实施细则范文2

到2013年5月底,全市共要完成310(省下达任务300台)台电机、3座工业锅炉(窑炉、加热炉)(省下达4座)的能效提升,总体实现改造后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升2-3个百分点,锅炉、窑炉平均运行效率比改造前分别提高5个和2个百分点。根据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各县区、市经济开发区,南部新区的实际情况,我委对全市任务进行分解,具体任务见附表一。

二、主要内容

1、电机能效提升。推广应用高能效等级电动机、变压器及高效风机、水泵,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合理科学匹配电机系统并改造拖动装置、改善调节方式,重点对大中型变工况电机进行调速改造,消除“大马拉小车”现象;推广软启动、现地无功补偿、计算机自动控制、水动风机冷却塔等技术,通过过程控制使系统经济运行。

2、工业锅炉(窑炉、加热炉)能效提升。以高效节能锅炉替代低效锅炉,配套供热管网改造;锅炉点火系统改造,尾部受热面改造,烟气余热利用,冷凝水回收等;工业窑炉炉体及燃烧室改造,玻璃窑炉富氧(全氧)燃烧,干法水泥窑低氮燃烧,加热炉蓄热燃烧,应用高效燃烧器、新型炉衬材料及余热综合利用等;示范应用洁净煤,添加燃煤助燃剂,全烧或掺烧生物质燃料(含城市垃圾),或以劣质能源(煤泥、煤矸石等)替代优质能源等;对锅炉(窑炉、加热炉)自动控制系统、辅机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三、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2012年3月30日前)。各县区经委,市经济开发区经贸局、市南部新区工业区服务中心,市直有关企业制定专项行动实施细则,并将《万台电机百座锅炉能效提升行动组织实施情况汇总表》和具体工作联系人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市经委煤炭生产与非煤管理办。

2、第二阶段(2012年9月15日前)。各县区、市经济开发区、市南部新区、市直有关企业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并形成评估情况报送市经委。

3、第三阶段(2013年2月底前)。实施企业完成相关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技改工作,编制验收申请报告,报市信委组织验收。

4、第四阶段(2013年5月底前)。市经委对全市专项活动进行总结,并上报省经信委;根据省里评估结果,适时对各地整体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1、充分提高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到万台电机百座锅炉能效提升行动对工业节能降耗的促进作用和重要意义,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专项行动实施细则,确定专人抓好落实。

2、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经委、市经济开发区经贸局、市南部新区工业区服务中心,市直有关企业负责具体实施,落实任务,确定实施企业名单;相关企业负责对本企业实施电机或锅炉(窑炉、加热炉)等能效提升的具体工作。

能源管理实施细则范文3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缓解我区能源瓶颈制约,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确保实现“十一五”期末我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左右,平均年节能率为4.4%,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5%的目标,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现就推进我区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强化管理为主要抓手,创新机制,抓点促面,节存量限增量,努力形成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驱动、企业和公众参与互动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扶持对象

节能减排项目在辖区内,且纳税在我区的有关企业;区属有关单位。

三、扶持内容

(一)节能降耗

1、促进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开发生产符合国家、省、市节能技术(产品)导向目录中节能产品的技术进步项目,设备技术投资在100万以上的,按其实际设备投资予以相应补助。

2、推进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应用。应用我市十大节能技术(产品)且被我区评为优秀节能改造项目的。

3、推进建筑节能。全面采用建筑节能新标准,包括围护结构节能,应用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的新建或改造的节能建筑工程。被评定为市、省、国家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单位,在享受市里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我区再给予相应补助。

4、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节能应用项目,在取得实际节能降耗效益后,被评定为我区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的。

(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1、开展清洁生产,且被评为我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的。

2、列入我区重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新型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

(三)减排设施改造

1、鼓励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经环保部门核实,每减排1吨COD或SO2,分别给予相应补助。

2、淘汰燃煤锅炉。根据城市建设与集中供热管网改造进度,对提前淘汰燃煤锅炉、窑、灶设备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

3、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提高污染源科学监控水平,按要求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的。

(四)节能减排公共服务

1、节能减排宣传。对街道社区及有关单位开展节能减排课题研究、教育宣传、培训交流等活动的,给予一定补助。

2、进行全社会节能试点工作。被列为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小区或楼宇大厦节能试点工作的,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

3、培育节能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区注册的推广节能降耗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专业服务机构,被评定为节能推广优秀中介服务机构的。

4、能耗标准或定额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主要耗能行业产品生产能耗标准、能源节约标准、建筑节能标准,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的单位。

5、能源基础工作建设、执法监督。推进工业企业台帐制度建立,按要求公布各种能耗指标完成情况;对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

四、申报程序

(一)在规定时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单位,将申报资料经所属区域街道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同意后,上报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局、监察局,根据单位申报情况,核实审定后,上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同意后,下达补助资金。

(二)项目补助申报和评定的实施细则由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订。

五、其它说明

(一)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市、区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对市、区两级财政配套的补助项目,在获得市财政补助后,区配套部分由区财政补足。

(三)节能项目必须提供由资质单位出具的节能测试效果报告。原则上,节能效果在20%以上给予补助。

能源管理实施细则范文4

【关键词】绿色发展 绿色信贷 金融支持 创新

绿色发展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国内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路径。绿色发展需要政府的政策推动,亦离不开金融支持。我国金融机构承担着绿色发展理念推广的“践行者”和绿色金融服务的“创新者”双重责任,理应把握拓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新契机,积极进行相关业务创新,实现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和拓展自身盈利空间的双赢。

一、绿色信贷与金融支持

2007年,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出台《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绿色信贷这一经济手段全面进入我国污染减排的主战场。《意见》是我国现阶段“绿色信贷”的基础性文件,它引入了赤道原则的一些理念,建立了我国“绿色信贷”的雏形。

“十二五”以来,依托市场化方式推进节能减排已成为国内社会各界的共识,在此背景下,解决节能减排问题的新模式、新产品、新技术也陆续推出,不仅为节能减排注入新活力,也进一步促进了绿色产业的培育与发展。而在银行业来看,新兴绿色产业发展快速,有着巨大金融服务需求;但产业中的实体如节能服务商等一般是轻资产型企业,缺乏通常意义上的担保品,贷款风险难以把控。当前,常规意义上信贷模式与新兴绿色产业的融资需求已无法对接。

因此,转变发展模式、调整经济结构、创新绿色信贷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同时,绿色信贷导致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模式、消费模式乃至生活模式的变革,也必然会导致银行金融业务的变革。

二、金融支持绿色信贷的现状分析

2007年以来,我国环保部门银监会出台关于“绿色信贷”的意见,在金融业掀起了一场绿色发展浪潮。在意见指引下,各级政府也相继出台相关文件,制定绿色发展规划,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发展。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也对绿色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产品及服务创新不断涌现

2006年,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创造性地推出了能效融资产品,开创了金融支持绿色发展之先河。2008年,浦发银行在全国商业银行中率先推出首个针对低碳经济的整合服务方案,2012年推出《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2.0,包含五大板块十大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形成业内最全面和领先的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体系。在理财方面,中国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率先推出了“挂钩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理财产品。2010年3月,光大银行推出低碳主题信用卡,4月与北京环交所签订《中国光大银行碳中和服务》。国家开发银行等也探索出针对清洁技术开发和应用项目的各种创新融资方案,如节能服务行业模式、金融租赁模式等。农行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保理业务,2012年末,成功办理国有商业银行首个“合同能源管理(EMC)融资业务”。

(二)绿色信贷初见成效

2008年,兴业银行率先公开承诺实行赤道原则,随后开发了节能减排企业直接融资、EMC贷款、节能减排卖方信贷、排污权抵押贷款、节能减排设置制造商信贷、融资租赁和功用事业服务商等绿色信贷业务模式。截止2012年末,兴业银行绿色金融融资余额1126亿元,占贷款总额9.16%,其中绿色金融贷款余额705亿元,占贷款总额的5.74%。中国建设银行积极支持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完善信贷标准,实施差别化授信审批方式,截止2012年末,绿色信贷项目贷款余额2396亿元,占贷款总额的3.37%。2013年,兴业银行针对绿色产业推出“绿金融全攻略(2013)”专案,涵盖诸多特色产品,例如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的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适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买方信贷和适用于LED绿色照明推广的订单融资等等。

(三)交易平台逐步形成

2008年,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成立。此外,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深圳国际能源与环境技术促进中心及香港RESET公司于2009年联合在深圳发起设立亚洲排放权交易所(CAE)。我国先后批准设立了包括北京、天津、湖南等地在内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排污权试点、环境责任险试点等,兴业银行、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各种平台建设,为试点提供业务创新、服务创新等金融支持。

(四)国际合作提供绿色金融支持

国际金融公司针对国内工商企业及事业单位提高能源效率,利用洁净能源及开发再生能源而设计了一种新型融资模式——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CHUEE),法国开发署与中国财政部签署了专门用于支持提高能效及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贷款协议——绿色信贷项目,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合作开发了促进节能减排的国际合作项目——中国节能融资项目等,得到了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的合作支持与推荐,在实践中均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三、金融支持绿色信贷面临的问题

(一)相关体制机制尚不健全

第一,金融支持绿色信贷要有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作为条件,我国征信体系不健全,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影响绿色信贷执行效果。第二,我国缺乏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信用担保机制及奖惩机制,影响银行、企业推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第三,金融支持绿色信贷指标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缺乏统一实施标准及具体指导名录,使得金融支持流于形式。第四,金融机构内部机制难以满足绿色发展需要,缺乏绿色发展专门部门。

(二)绿色投资不足且融资渠道单一

“十一五”期间,我国全社会环保投资累计达到1.37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6%,未达到3%的国际标准。尽管我国绿色能源投资规模2012年已达全球第一,但是绿色投资项目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拨款和银行信贷,融资渠道狭窄,未能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也无法实现社会资源对绿色经济发展领域的资源配置作用。对于绿色信贷项目,融资仍然是比较突出的难题。例如合同能源管理、绿色照明、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项目寻求融资时,仍然因缺乏抵押物而难以获得融资;如果请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不仅增加成本,而且担保公司一般也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缺乏操作可行性;即使成功申请到贷款,一般也只是流动资金贷款,难以满足企业的中长期资金需求。

(三)金融机构尚未充分发挥支持功能

一是缺少专业的负责绿色经济发展项目的金融机构,无法提供全面专门的金融支持,二是银行内部绿色信贷制度缺位、缺乏绿色信贷实施细则等,制约了绿色信贷的深入开展,导致操作层面“徒有其名”,或者使银行跟在绿色产业后面分享利益,而失去了本来的资金引导、信贷支持作用。三是由于贷款规模限制,无法满足绿色发展项目资金缺口,四是金融机构尚无法为绿色发展提供全面化金融支持,例如绿色企业融资上市、绿色发展项目担保、绿色投资咨询等服务。

四、创新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建议

(一)健全相关体制机制

第一,健全风险补偿机制、信用担保机制、相关奖惩机制、征信体系及信息沟通机制,使得绿色发展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提高银行及企业推进绿色发展的积极性。第二,制定明确、具体的金融支持绿色发展指导名录及相关指导指标,改善金融支持的实施效果。第三,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机制,借鉴国外经验培育专业化绿色发展机构及专业人员,使得金融机构满足绿色发展的需求。

(二)大力推广绿色信贷

建立健全绿色信贷体系,确立切实可行的环境评价标准、信贷披露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确立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管理制度,规范绿色信贷审批程序及实施细则,引入环保指标评估企业借贷能力;加强贷后管理,严格监督企业资金使用情况,对企业无视环境保护的随意投资行为采取措施督促改进,使商业银行真正发挥资金引导作用,使绿色信贷在促进社会追求生态价值、实现绿色发展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积极推进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创新

一是金融中介服务创新。为国内绿色发展企业和外资金融机构提供包括项目推荐、信用咨询、项目担保等中介服务,充分自身优势推进绿色发展。二是开发绿色金融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可发行结构型绿色金融理财产品、基金化绿色金融理财产品和信托类绿色金融理财产品等,支持绿色发展。三是发展绿色产业保理业务。商业银行可为卖方(设备供应企业)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使得买方(绿色发展企业)在出售绿色产品或研发新型绿色技术后向银行分期支付应收账款,优化绿色项目资金周转。四是推广绿色金融融资租赁业务。商业银行可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为绿色项目提供所需设备,企业通过出售相关绿色产品向银行支付租金。

参考文献

[1]陈柳欣.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问题探讨[J].当代经济研究2013.02.

[2]任辉.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与绿色金融体系构建[J].现代经济探讨2009.10.

[3]林章毅.绿色金融的创新与实践[J].中国金融2012.10.

[4]安伟.绿色金融的内涵、机理和实践初探[J].经济经纬2008.05.

能源管理实施细则范文5

【关键词】节能减排;能源计量管理;节约型富蕴

0.引言

本文基于节能减排视角下对富蕴县能源计量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发现企业在能源管理和耗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排查企业用能设备可能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找出关键因素和可行的技改方案,对相关计量设备进行周期检定,利用合格计量器具进行能源监测,为企业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作为主管计量工作的行政部门,通过计量专业技术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对用能企业的设备进行测试和分析,通过建立效能评价体系和能源监控系统,帮助企业配备完善的能源计量器具,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能源计量的良好氛围[2]。

1.富蕴县能源计量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1.1富蕴县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表3-1)

资料来源:富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

1.2富蕴县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周期检定的情况

资料来源:富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

1.3富蕴县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3.1重点用能企业在能源计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富蕴县的重点用能企业,由于能源计量技术落后,管理方式陈旧等因素,使用能企业在能源计量设备投入、计量器具检测率、能源制度建立及人员配置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并且需要在短期内进行整改与强化。

1.3.2行政部门在能源计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能源管理部门和计量主管部门没有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能源计量监管工作。一方面国家未建全对用能企业的能源计量考核评价体系,对企业实施能源计量考核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另一方面能源计量监管人员和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监管和服务意识不足,对新的法规和计量专业技术缺乏系统的学习和实际操作[3]。

2.强化能源计量管理和监督工作

2.1强化用能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企业管理层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提升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的认识,才能科学地制定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长远规划与实施细则。积极落实企业能源计量工作中对计量器具的配备率,便于计量管理人员技术性工作的开展和单位节能减排的量化分析。而在日常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中,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是保证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体系建立和持续推进的根本保障,将促进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节能降耗,使企业自身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4]。而能源计量器具要采用正规的生产企业制造,同时应对设备进行周期检定,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使用。在日常管理中能源计量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节能监测仪表和能源计量仪器进行日常维护和监督管理,这样才能确保能源计量检测设备检测水平和数据的准确性。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用能单位以各自能源计量数据、能源计量体系日常监测情况为能源计量管理考核依据,才能有效提升能源计量工作水平,最终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真正实施。

2.2加强行政部门能源计量监管工作

对于能源计量监管这项工作,必须以企业为实施主体、以政府职能部门为指导、以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为重心、以节能减排为目得的一项长效性工程。首先实现对企业能源计量管理的网络动态监管,通过能源计量信息管理系统详细了解富蕴县重点企业年耗能状况、能源计量工作的开展、计量器具配备、检定率等信息,实现重点能耗单位数据的网上动态管理;其次进一步加大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的监管力度,年耗能1000吨以上标煤(或年用电300万千瓦时)重点用能企业新建或技改项目,须同时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第三重点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对《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降耗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培训宣贯,增强其节能减排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升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第四加大能源计量的行政引导、技术服务和宣传,引导企业在人员培训、仪器检定、制度建立、数据分析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鼓励企业改进工艺和技术流程,提升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开展形式多样的能源计量宣传活动[5]。

今后富蕴县的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以科学、合理、有效的投入改善和提高企业生产工艺、节省能源消费、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真正达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促进富蕴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文忠.企业能源计量管理状况及其节能降耗对策[J].工业计量,2007,(1):36-38.

[2]祁卫玺.完善能源计量管理是企业节能的基础[J].知识经济.2009,(4):27-29.

[3]张笑薇.王昆.能源计量管理维系全局[J].计量天地,2008,(6):168-169.

能源管理实施细则范文6

自学考试时间

辽宁朝阳2020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为4月11日星期六、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四、五)。2020年上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各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表六、七)。

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理

(一)停考专业

1.能源管理(专科和独立本科段)专业自2017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0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2.会计、会计(会计电算化方向)、护理学、船舶与海洋工程(航海技术方向)、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方向)、法律、日语、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加工方向)、焊接、视觉传达设计、广告、环境艺术设计、饭店管理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4个专科专业和电厂热能动力工程(应用本科)、数控技术(应用本科)、园林(应用本科)、计算机器件及设备(应用本科)、英语、物流管理、日语、石油工程、机电一体化工程、采矿工程、珠宝及材料工艺学、模具设计与制造、广告学、旅游管理、工业工程和新闻学等16个本科专业自2018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1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3.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方向)1个专科专业和服装设计与工程(应用本科)、营养、食品与健康、应用化学、机电设备与管理(矿山方向)、电子信息工程和教育技术等6个本科专业自2018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1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以上停止接纳新生报名的39个专业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不进行调整,仍按照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报名考试及办理转考、免考和毕业,2021年下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二)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

停考专业停止安排课程考试后,该专业的考生可按下述办法选择遗留问题处理方式:

1、停考专业中未合格的课程,可选择其它专业中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

2、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下(含二门)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自主选择自学考试其它原则上相近专业的相关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即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最后办理毕业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3、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上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转入其它专业参加考试,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

开考专业

专科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连锁经营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文秘、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等10个专业。

专升本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土木工程、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眼视光学、公安管理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法学和物联网工程等36个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精神,我省制定了《2018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从2018年下半年起,开考的专业全部调整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已下简称《专业清单》)内专业,原开考专业不在《专业清单》内的,专业调整后全部取消,并停止接纳新生报考,2021年下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专业调整对照情况详见(附表一、二、三)。专业调整后,原本科专业“第二学历”专业计划文件已不适用,2018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第二学历”,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给新生办理课程免考。

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AB计划)和工商管理(AB计划)等九个专业,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计划中增加公共政治课“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2019年下半年起报考该九个专业的新生,须考“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符合《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课程免考。

附表四:辽宁省自学考试2020年4月考试课程安排表(开考专业)(点击链接查看)

附表五:辽宁省自学考试2020年4月考试课程安排表(停考专业)(点击链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