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物业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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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物业管理

城市社区物业管理范文1

关键词:五年制高职;社区管理与服务;通识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12-0220-02

一、通识教育

通识教育意指大学教育应给予大学生全面的教育和训练,其实质就是促进人文、社会与科技文化的沟通,并发展全方位的人格教育,以培养健全的人格为依归。通识教育的鼻祖罗伯特・赫钦斯(Robert maynard Hutchins)将通识教育称为“永恒的学科”,但赫钦斯的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专业教育完全对立,这是其思想研究中的短板。20世纪初期美国博德学院的帕卡德(A.S.Packard)教授首次将“通识教育”一词应用于高等教育领域。美国的莱文(A.Levine)教授为了防止后现代社会条件下单纯强调专业知识技能的教育倾向,强调了人的均衡、全面、和谐发展。李曼丽在综合了国内外学者对通识教育的各种表述之后,用“理想类型”方法,从性质、目的和内容三个角度对通识教育的概念作了初步构建:就性质而,通识教育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是所有大学生都应该接受的非专业性教育;就目的而言,通识教育旨在培养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有社会责任感的、全面发展的社会的人和国家的公民;就内容而言,通识教育是一种广泛的、非专业性的、非功利性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态度的教育。

在通识教育的概念尚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其不但在大学教育中,在高职教育中的必要性就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并且在职业教育的课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我国在高等职业教育中强调了通识教育的重要性,在学术领域也有专门的文章对职业教育中的通识教育课程设置进行了探究,但与此同时,单就某一具体专业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的开发却少之又少。

二、连云港财经高职校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现状

连云港财经高职校自2006年设立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以来,对这一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的探究,从未间断。由于专本并轨的特殊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很难跳出受自考课程制约的怪圈。一方面,自考课程教学时间紧、任务重,另一方面人才培养目标又要求通过有限的通识教育课程,在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的共同作用下,使学生不仅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还应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的综合素质。但通过多方面调研,其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存在诸多问题。

(一)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的通识性理念不强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公共基础类课程在实际课程设置时,往往只重视科目的设置、课程内容以及课程的形式等问题,却很少关注课程的理念,特别是缺少通识教育的理念。其所包含的德育课程、文化课程和专业方向课基本上偏向于人文学科,只有一门数学属于工具科学,没有任何涉及自然科学的课程。

(二)通识教育课程设置并未与专业课程设置相适应

连云港财经高职校公共基础课程中的德育课必修课和文化课必修课,根据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的指导,全校统一,而且开设的学期固定。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本身是一文科性质的专业,学生欠缺的恰恰是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但在课程设置中并没有体现。而且其专业平台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的设置与公共基础课存在重复现象。例如,专业平台课中有《心理卫生与心理咨询》,德育课的限选课为《心理健康》;专业选修课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与《思想与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存在重复。

(三)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缺乏灵活性

根据调研结果显示,88.2%的被调查者认为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通识教育课程比较枯燥,缺乏灵活性。系统完善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应为学生提供合理全面的精神营养,培养良好的职业能力和发展潜力。可包括以下几个系列:人文学科系列、社会科学系列、自然科学系列和艺术教育系列等。但实际中学生选择相对较小,基本上限定于政治理论课。而课程形式多是灌输式的讲授,形式单一、内容枯燥。

(四)学生及家长对通识教育课程开设的满意度不高

针对我校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目前为止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进行满意度调查。分别向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四年级在校生30人,五年级实习生30人,毕业生20人,在校生家长20人发放《连云港财经高职校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通识教育课程满意度情况调查问卷》共100份,在对通识教育进行解释的基础上,针对社管专业公共基础课教学是否符合通识理念,对通识教育课程设置是否满意,以及是否要进行通识教育课程设置改革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如下:其中51.8%认为社管专业公共基础课教学不符合通识理念,28.2%认为社管专业公共基础课教学基本符合通识理念,10%认为社管专业公共基础课教学不符合通识理念,10%表示不太清楚。对通识教育课程设置是否满意的问题上,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比率分别为10.6%、14.1%、47.1%、28.2%。有84.7%的人认为有必要进行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的改革。

三、五年制高职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的设计原则和课程体系构建

(一)基于人的全面发展构建通识教育课程体系

香港岭南学院黄慧英和卢杰雄教授认为,通识教育的目标应该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价值性,二是认知性,三是文化性。其中价值性是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能够做出基本的道德判断。认知性是对方法论的学习,学习探究各类学科的方式方法。文化性是对文化传统的认识,是对文学艺术的鉴赏能力。通识教育本身就是一种基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完善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为学生提供的精神营养应该是合理而全面的,能够很好的服务于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发展潜能。所以通识教育课程设置中,不能单纯的包含人文学科和社会学科,自然科学和艺术教育同样应该受到重视。针对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的现状,其认知性教育尚存在欠缺,作为方法论的教育,应包括各类学科的方式方法,除人文学科和社会学科外,同样应加强自然科学和艺术教育。

(二)通识教育课程设置与专业能力培养形成良好的对话性

很多学者认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是相互对立的。通识教育理念在实行过程中的障碍很大程度上也来源于专业教育,因为毕竟课时数有限,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学分设置更是有所侧重。这就要求在通识教育课程设置过程中,要努力寻找与专业能力培养目标的共同点,与专业能力培养目标和专业课程的设置相互呼应,相互沟通,形成对话。根据调研,用人单位除重视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外,综合素质与能力同样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特别是文化、职业和身心素质的养成。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通识教育课程设置中的德育课注重了对学生政治、职业和身心素质的培养,文化必修课和选修课注重了学生文化素质的养成,但作为与专业能力的融合,这还远远不够。作为一门管理学科,其就业岗位群又多是公益组织、服务岗位,其文化素质培养应注重对中外传统文化和思想史的了解、对文学艺术的感悟、对多元文化的理解和包容。职业素养除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外,还包括熟练的口头和文字表达与沟通能力。身心素质的养成应注重对人本博爱精神的渗透和对抗挫折心理能力的强化。

(三)通识教育课程设置适当反思专业课程的设置

通识教育理念本身就具有弥补和整合各专业凌乱知识的功能。如果说通识教育课程设置与专业课程设置的对话性,试图使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拉近,那么反思性就是对专业教育的弥补,甚至站在专业教育的对面。社区管理与服务本身是一门社会科学类专业,而基于全校统一的公共基础课程设置偏向于人文学科,在课程设置上存在重复现象,而且所有方法论的学习都是基于人文社会科学类的,这就容易使得学生认识和处理问题的方式存在短板,因为自然科学更有利于科学精神的培养。在通识教育课程设置中应将与专业课程相重复的课程替换成理化、科学史、科技发展前沿问题等,使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相融合。

(四)增强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的实践性与灵活性

通识教育课程的设置,并不是为了使学生获得某一学科或某一专业的知识,而是要切身投入到课程中去,在教师的引导下,进行体验式实践,感悟人文气质,体验生命表达,领会科学魅力。通识教育的课程设置要具备充分的体验性,将其演变为精神修养的重要过程。而且根据所开设的课程,除了常规的课堂教学之外,可以综合运用系列讲座、影视展播、实地参观调研、竞赛、场景模拟等多种相对灵活的教学方式,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到活动中去,走出校园、走进社会,从而锻炼心智、了解社会。

参考文献:

[1]魏传光.大学通识教育的异化及其反思[J].教育发展研究,2010,(11).

城市社区物业管理范文2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住宅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宿舍等居民集中居住区(以下简称城市社区)。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全国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当地行政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不能通达的社区,可以申请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

当地行政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已通达的社区,其原有的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必须与当地行政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联网,纳入当地行政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统一维护和管理。

第五条申请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中证明当地行政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尚不具备与该社区联网的条件);

2、开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及物业管理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

3、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技术方案和规章制度;

4、具有保障安全传送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所要求的资金、相应场地、必要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文件。

第六条申请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物业管理机构或承担物业管理职能的单位主管部门向社区所在地县级或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如需接收转播卫星电视节目的,须遵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的规定申办《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

3、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权限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意见、申请材料一并报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4、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或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上报的申请审核材料后,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权限做出审批决定。

第七条申请人符合条件的,由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颁发《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八条《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需延续的,应在期满前三十日,按上述程序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申请。

第九条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含其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建设,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其选用的设备必须经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须通过信息安全测评,且来源合法。上述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技术标准、技术安全规范和要求,经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条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开办单位应当接受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

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开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确保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专业技术人员应定期检修、维护相关设备,定期巡检线路,严防非法接收转播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对可能危及宣传安全的节目信号和技术故障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网络系

统和信号的传输安全。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在一小时之内向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应当完整转播广电总局规定必须传送的电视节目。

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不得自行播放电视节目和广告,不得开办视频点播节目。

第十二条未经许可,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不得接收、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城市社区物业管理范文3

【关键词】社区文化;建设;完善

我国文化产业是建立在中国独有的文化资源基础上的产业,在全球市场竞争中有着自己的优势。文化产业是朝阳产业,与高新科技紧密相连,又可以容纳大量劳动力,解决就业问题。因此,文化产业必将成为21世纪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最重要的增长点。中国的文化资源是建立在悠久的5000年文明的基础上,丰富的文化资源,以及文化的先进性名族性地域性可以使中国文化产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立于有利地位,增强中国的综合国力。

在调查中,发现很多老人都怀念以前的社区文化,中国社会长期以来是一个农业文明发达的社会,农业社会结构自然具有村社组织的各种特征。“中国传统社会是重关系、有人情味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是富有社区色彩的社会。但这种社区色彩并不同于西方社会建立在自由、独立人格基础上的现代社区的性质。因而,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体制的改革深化,这种重关系、有人情味的“社区”色彩在目前城市社会中就越来越淡薄,难怪有许多人兴起“人情淡薄”的感慨。这些感觉所反映的社会事实,概括而言,就是“社区的衰落”。而这一“社区的衰落”,可以归咎三项因素:

1.市场制度。市场是最不讲人情的。具体说来其中有四个原因。其一,市场是“金钱挂帅”,就是以金钱为交易媒介,以金钱计算交易得失,以实现更多金钱为主导原则。其二,讲钱是要失感情的,因为讲钱就必须计较得失,必须服从“理性”,而理性考虑与感情互不相容。所以,在市场经济中,最好与陌生人做生意,因为可以“无情”。其三,市场其实就是让陌生人以金钱为媒介、以价格为指标进行“经济换”的场所,在市场交易中,除了“买家”与“卖家”这两种身份外,人的其他身份,诸如性别、年龄、宗教、家族、乡里等都显得次要,市场的确是不讲人情、不带人情味的。其四,市场因此也是不讲道义的,甚至在“利字当头”影响下,完全可以做出虽然“合理”但却伤害道义的行为来。

2.都市化。城市人口异质化程度大。城市人踏出家门,就是一个“陌生人的世界”,必须小心提防,有所保留,有所准备。这种防御性心理机制,使人时刻精神紧张,不敢松懈,有意无意用冷漠与敌意在人与人之间筑起一种安全的距离,使人与人间不会无缘无故发生关系。都市人这样不近人情,缺乏人情味,实在由环境所造成,是适应环境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人生态度,是与人的内在交往的需求相冲突的。

3.科层组织。现代文明所造就的庞大的科层组织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从婴孩呱呱坠地一直到入学、上班、就医、娱乐、旅游……人们无时无刻不在与现代社会的种种科层组织打交道,不能不遵循它们的规矩和处事方式。科层组织要求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徇私情,一视同仁。从积极方面看,科层组织有利于办事效率,符合公正原则;从消极方面看,科层组织却是不少“病态”的温床:因循、保守、胆小、墨守成规、一板一眼、冷漠、不近人情、官僚作风以及舞弊等。甚至那些原先以服务人为宗旨的官办机构或组织,却成为“纳税人”头上的发号施令者,高高在上,盛气凌人,这种“目标迷失”或异化成为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令人反感。

目前社区文化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社区文化虽然已搞了许多年,但它在物业管理行业中运作状况却还差强人意。因为它目前还没有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仅仅停留在物业管理的有限空间和思维下,为物业管理所利用。如果对物业管理没有多大创意和帮助,社区文化就形同虚设,一片空白。目前在物业管理中,社区文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社区文化工作人员专业人员少。形象好、会说、会写、会跳、会唱,有组织协调能力,是社区文化工作人员基本要求。但目前许多社区文化工作人员达不到这些要求,给社区文化工作的开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2)人员数量太少。社区文化工作如果全面开展起来,不是一个人、两个人就能够全面动作起来的,而是需要很多不同专业人员才能开展起来。现在许多住宅区,只配置一个社区文化工作人员,许多工作没有人干。

(3)由于物业管理经费的吃紧,社区文化活动不得不走形式。有物业管理公司搞社区文化活动仅仅是为了达到宣传企业、树立企业形象的目的。一些公司在实施物业管理时,往往只重视物质方面的工作,而忽视了精神文明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这样一来,社区文化工作任务就会加重和艰巨,物业管理工作也会越来越不轻松。

(4)认为社区文化就是简单的出板报或开展一些文娱活动,形式单调,无新意。出板报、宣传栏或小区内的期刊,逢节日或纪念日开展一些文娱(体)活动,内容比较单一,使居民提不起兴趣来参加,不能调动其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或者就是请专业的表演团体来表演,从而忽略了业主的参与性,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的目的也就达不到。在开展活动时,不能充分利用小区或周边的配套设施,使得活动场地及设施受到限制。鉴于社区文化建设所面临的机遇,我提出以下的关于加强社区文化基础建设的建议:

1.完善城市社区文化管理机制是推进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首要条件。只有理顺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在社区文化管理中的关系,明确两者在社区文化管理中的地位及职责分工,才能有效避免目前多数社区出现的文化活动行政化,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的不良状况,进而真正实现通过社区文化建设将我国广大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

2.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资金短缺。无论是社区文化设施的购置、添加,社区文化场馆的建设、还是文化设施、场馆的管理与维护,社区文化人才的引进、培养都需要资金,而且城市社区居民对文化方面的需求正日益强烈,由此可知,社区文化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明显。

3.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文化人才队伍是搞好社区文化建设的必要条件。

4.近年来社区发展取得的成就离不开国家的重视与推动。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诞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居委会,其功能与性质都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社区的管理要求,与之相对应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也无法与当前的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为了顺应现代社区的发展要求,也为了保证城市社区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定和颁布新的社区管理政策、法规已成为必然。

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法规的有力支持。出台社区文化管理的政策、法规,一方面,有助于理顺政府与基层社区在社区文化管理中的权利、职责关系,明确两者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进而有效避免社区文化工作的行政化;另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明确社区文化内容、组织结构、人员编制、经费来源以及群众文化组织合法地位。健全与完善社区文化管理的政策、法规,不仅能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而且有助于把广大城市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参考文献:

[1]尹晓芳.群众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j]. 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刊),2009(16).

城市社区物业管理范文4

论文摘要:城市社区治理是实现和谐社区的基本途径。如何搞好社区治理,是当前学术研究的热点问题。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深入发展,社区治理主体也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社区业主是构成社区的基本元素,在社区治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当今的业主与以往的居民并不相同,对他们的管理、组织等遇到了新问题。所以应根据新情况,给社区业主一个合理的角色定位并使业主主动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社区治理。

近年来,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已初具规模。城市社区建设这一概念是在我国体制转轨的大背景下被提出来的,“努力促进新的社会结构和管理体制的形成,配合人们在思想文化、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进步,重塑‘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1](p2)在新形势下,对社区的管理不能沿袭以往的方法,由此产生了社区治理这一理念。社区治理强调的是治理主体多元化,这就把社区业主推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

一、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是发展趋势

“治理”这一提法有其独立的丰富内涵:“作为社会——控制论系统的治理,政策结果不是中央政府行为的产物,中央可以通过一种法律,但是在随后执行的过程中,它要与地方政府、保健机构、自愿部门、私人部门等发生互动关系,相应,后面这些制度间相互间也要发生互动。中央政府的凌驾地位不存在了,政治体系日益分化,我们生活在‘没有中心的社会’,即以多个中心为特征的多中心国家中。政府的任务是使社会——政治活动具有能动性,鼓励出现多种多样的解决问题和分配服务的安排。这种新的互动模式种类众多,例如自我管制和相互管制,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管理以及有企业家精神的合资企业。社会——控制论研究方法强调了处于中心的行动者进行管理时所受的限制,声称不再有单一的权威,替代它的是:每个政策领域特有的多种行动者;这些社会——政治——行政行动者之间的相互依存;共同的目标;界限模糊的公共部门、私人部门以及自愿行动部门;行动、干预以及控制方式的多样化和新出现的方式。治理成了互动式的社会——政治管理方式的结果。[2](p92-94)近年来席卷全球的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对政府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要求管理主体的多元化,不再是单一的政府管理。“公共管理不完全等于‘政府管理’,而意味着一种新治理。传统意义上的公共行政强调的是政府行政或政府管理(governmentadministrationorgovernmentmanagement)。而公共管理中的管理者,不一定完全是政府,私人部门、非营利部门、非政府组织等都是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的是治理(governance),即由众多行动者组成的一个关系网络,和众多行动者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3](p12)治理理论与新公共管理理念相结合,形成了公共治理理论。公共治理的主要特征有:“1.政府理念从统治到治理的转变;2.公共治理主体从一元到多元的转变;3.公共治理的研究对象有了巨大的扩展;4.公共治理机制和手段的巨大变革。”[4](p91-92)社区治理的理念来源于公共治理理念,以往是政府作为单一的社区管理主体,而现在由于政府理念的转变,使得治理主体呈多元化发展趋势,使除政府以外的非政府组织、企业、社区部门和社区居民都可以成为社区治理的主体。不同主体在对社区事务的管理中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相互合作,共同为社区建设出力。如果这一套治理体系能够良好运作,必然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这一新治理模式起步晚,在实际操作中还要一边摸索一边前进,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各治理主体之间职责界限模糊,甚至对自身的角色定位认识不清。在这里要重点讨论的,是社区业主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问题。

二、社区业主的角色定位

(一)社区业主与以往的社区居民的比较。

我们现在所说的社区业主,主要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商品化之后购买房屋全部产权的购房者。旧城改造是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的重要部分,拆除旧房屋建造新房屋则是旧城改造的主要内容。新建的住房大都是商品住宅小区,城市里的社区基本上就是以这些商品住宅小区为主。小区业主与以往的社区居民相比,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1.以往的社区居民所居住的房屋大都是单位福利分房性质,居住在一起的居民一般是在同一单位工作,彼此非常熟悉;现在的小区是商品化住房,业主购房都是个体行为,业主之间互相不认识。

2.以往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机构对社区进行管理,而现在这些机构已经淡化,应运而生的业主委员会担负起了管理社区业主的责任。

3.以往社区的公共服务由单位统一提供,现在住宅小区的公共服务由物业公司提供,物业公司根据其工作内容和性质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

可见,从传统社区向住宅小区的转变,不仅是人们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发生了变化,更是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变。以前实行的以“单位制”为主的管理模式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新的社区形式作为新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是符合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的。

(二)存在的问题。

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对社区业主提出了要求。社区业主作为跟社区部门、物业公司具有平等地位的治理主体,理应很好地发挥自己在社区中的作用。但在实际生活中,社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及其他社区治理主体的矛盾很大,此类新闻也是屡见不鲜。

从上面总结的社区业主与以往社区居民的不同点中可以看出,现在的社区业主之间没有工作上的联系,加之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压力大、生活节奏快,人们总是很忙,人情淡漠,对于自己所居住的社区的其他成员更是不会主动去结识交往,这就造成了社区业主之间联系不紧密,缺乏把自己当成社区治理主体的觉悟。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主委员会的建立是社区自治发展的标志,但由于起步较晚,发展时间短,很多方面还不成熟,而且业主委员会是民间性组织,号召力似乎不强,许多业主对于委员会的职能性质都不了解,支持委员会的工作就更无从谈起了。物业公司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也是社区治理主体之一。目前社区里的矛盾问题,最集中的就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往往是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在收取了较高的物业管理费之后并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于是拒绝缴纳以后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则认为他们收取的管理费都不足以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了,这样一来,后果一般是物业公司不再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社区环境变得越来越恶劣,业主深受其害。

(三)社区业主的角色定位。

矛盾问题已经不容忽视了,那么业主在社区治理中究竟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既然前面已经提出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毫无疑问,业主是社区治理主体之一,与物业公司及其他社区部门有着平等的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不能发挥出业主应有的作用,这促使我们对社区业主的角色定位进行反思。

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是社区治理理论的组成部分,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必然要经历一段磨合期,在此期间可能会产生很多以往没有遇到过的新问题。“综观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发展与演变,可以将其概括为三种模式或三个阶段:1.行政型社区——政府主导型的治理模式。2.合作型社区——政府推动与社区自治结合型的治理模式。3.自治型社区——社区主导与政府支持型的治理模式。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由第二个阶段向第三个阶段的发展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5](p136-137)在这个发展演变的过程中,社区业主对自身的主体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在以往的社区管理模式中,社区居民是被管理者,是接受政府管理的一群人,人们在思想上已经形成了对管理者的依赖。现在的社区没有了所谓的上级管理者,更多的是靠自己进行管理。而靠自己进行管理,又没有明确的管理方法和标准,于是更多的人选择不管理,对公共事务不闻不问,至于私人的事情,自己管自己的,别人也无权过问。这样一来就导致了社区业主对社区事务的普遍不关心,即使出现了会影响到自身利益的问题,只要他人也遇到同样的问题,就不会主动去寻求解决方法,从众心理在这里起到了很大作用。还有就是单位制解体,尽管凸显了人们的自主性和个性,但也会造成人与人之间联系的不紧密,住在同一个社区的人们缺乏内聚力,对社区公共事务漠不关心也就不足为奇了。业主委员会无法发挥更大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是得不到业主们的理解和支持,当然其根源还是前面提到的社区业主之间缺乏内聚力。同时,其他社区治理主体的职责界限模糊,对自己应负的责任认识不清,责任意识不强,也是导致很多问题无法妥善解决的原因。

问题的产生也许是在磨合期间无法避免的,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就成为了过渡的关键。既然现在社区业主不能很好地发挥其作为社区治理主体的作用,那就应该在实践中将其定位在一个还不能够达到治理主体水平,但正在向着治理主体前进的位置。在实践的过程中努力将业主群体往治理主体的方向引导,并让其认识到社区事务与自身利益有着密切关联性。

三、努力引导社区业主发挥其治理水平

将社区业主放在一个还不能够达到治理主体水平,但正在向着治理主体前进的位置,这就需要我们在实际操作中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业主向治理主体引导。

(一)强化业主委员会在社区中的作用。

我国传统的管理模式是由上级机构管理社区居民,而且人们的思想方式受其影响很深。既然这样,完全可以顺应这一思维方式,提高业主委员会的地位,强化其作用。业主委员会虽然是民间性组织,也不是对社区的业主进行上对下的管理,但它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所做的工作都是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强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功能,委员会是通过民主程序推选出来的业主代表组成的,跟大家是同样平等的身份,这就不会出现以前管理模式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隔阂。业主们有什么困难,遇到了什么问题,都可以向委员会反映,委员会帮助业主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业主委员会可以填补在没有了传统管理者之后人们心理上的缺失,业主们通过委员会解决了困难与问题,自然会感激业主委员会,在心理上对其产生认同后,要拥护委员会就是顺理成章的了。所以,业主委员会必须强化自身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当业主们还对自己的治理主体地位认识不清时,业主委员会就应该站出来,代表广大业主发挥治理主体的作用。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社区中要选出大家都信赖的、人际关系较好的、热心为大家服务的业主代表来组成业主委员会,组成之后要建立一套业主委员会运作的规章制度,切忌三分钟热情,要切实把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并一直坚持下去。其次要加强业主委员会与广大业主的联系,获得业主的支持。这一点在实际操作上有很大困难,由于前面已经说过的一些原因,很多人都对所居住社区的公共事务漠不关心。还是必须依靠业主委员会自身勤做工作,不能只是在产生问题和发生矛盾时,委员会才能证明其是存在的,必须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体现出业主委员会的存在。

(二)加强社区业主间的内聚力。

社区业主的内聚力不强,是业主不团结,对社区公共事务不关心的根源。如果在这方面有所强化,许多问题解决起来会更容易。由于工作、生活上的差异,社区业主也许很难在同一时间聚集到一起,这也给他们的沟通造成了一定困难。加强业主之间的联系,可以先从老人和孩子着手。退休在家,平时无事可做的老人们完全可以加强联系和沟通,业主委员会可以组织老人们参加一些有益身体健康的活动,加深对其他人的了解和熟悉,老人之间互相来往多了,会影响整个家庭与其他家庭的来往,慢慢地就可以把业主们联系起来。孩子们也是,平时经常在一起玩,家庭之间的联系自然就会越来越紧密。社区业主之间的联系紧密了,内聚力自然就会加强。业主们对社区公共事务就不会再抱着漠不关心的态度,而是真正感觉到自己是这个社区的一分子,社区的大小事务都与自己息息相关,也乐意参与到社区的管理中来,负起自己那份责任,这样,社区业主达到社区治理主体的水平就指日可待了。要加强社区业主的内聚力,要做的还有很多,而且这肯定是一个需要花费较长时间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

(二)业主应加强与物业公司的互动。

物业公司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是当前的主流。尽管物业公司是企业,但由于其主要业务是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如垃圾清理、安全保卫、绿化维护、车辆管理等,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也在业主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所以物业公司是为社区业主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是社区治理主体之一。当前普遍存在的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很大部分还是由于物业公司自身不完善,提供的实际服务与承诺时的标准不相符,收取费用与提供的服务不相符等。由于物业管理的质量与业主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特别是经济上的联系,使得业主与公司之间的问题十分复杂且敏感,一旦出了问题,双方都不愿意承担责任,致使本来也许并不严重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原本可以协商解决的矛盾也变得不可能解决了。当前我国的物业公司发展较快,但良莠不齐的现象也很突出。社区要找到一家负责任讲信用的物业公司并不容易。撇开客观因素,业主自己应该做到的,是重视最初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拟订的标准执行,如果物业公司日后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合同上规定的标准,业主应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业主应时常监督物业公司的运作,及时沟通,出了问题立刻解决,尽量不要拖延,以保证问题能尽早得到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的互动加强了,一些潜在的发生矛盾的可能性就能够被消除,双方都深入了解对方,就可以更好地合作。物业公司与业主都是社区治理的主体,所以就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监督,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出现矛盾问题尽快通过协商解决。当然,企业性质的物业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在经济利益与提供的服务之间找到平衡点也非易事,所以业主们在监督物业公司工作上必须付出更多,而一个有威信和号召力的业主委员会就可以替业主们担负起监督物业公司工作的责任,这也证明了社区里建立一个有威信有号召力、负责任,能真正代表业主的业主委员会的重要性。

(四)政府为社区建设提供外部支持。

政府是传统的社区管理主体,在当今治理主体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下,政府的作用仍然很大,特别是在我国。政府应该为社区建设提供一些外部支持,“社区的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政府必须协助社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特别是要解决区内居民的就业问题。为了将社区内党政组织、企事业单位组织、社会团体这三类组织统一调动起来,使之为整个社区的利益和目标而共同努力,需要政府担当起协调者的角色,理顺城市社区各行各业之间的关系”。[6](p135)社区其他治理主体都是通过政府授权才可能成为治理主体的,所以政府在社区工作上起到的总领性作用是无可取代的。政府为社区建设提供外部支持,相当于减轻了业主的负担,使得他们能够更好地看清自己的定位,明确自己的责任。政府还应在政策和法律制定上为社区建设提供良好的大环境。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应该有法可依,一些社区部门目前还没有法律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这些部门的发展,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有利于社区健康发展的政策和法律,这同样也有助于社区业主认清自己的角色定位。

综上所述,社区业主作为社区治理主体之一,在当前还不能很好地发挥作为治理主体的作用。因此,应该在实践中逐步采取措施,引导社区业主认清自己的角色定位,明确自己担负的责任,强化其责任意识,使其主动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促进社区建设快速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严浩.我国城市社区发展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

[2]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3]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4]滕世华.公共治理视野中的公共物品供给[J].中国行政管理,2004,(7).

城市社区物业管理范文5

关键词:社区信息化;城市社区管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8月24日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一)选题背景。近年来,随着物联网的快速发展,知识经济与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及京津冀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更趋向于便捷、舒适、高效率等高品质的追求。人们对社区的要求不仅仅存在于对实体面积、周遭自然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具有超强信息意识的我们,更需要信息领域交流,反映到具体的社区要求,诸如外界沟通、通信服务、安全防范、物业管理等方面。

(二)意义

1、京津冀一体化进程的需要。随着京津冀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在实体经济以及众多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协同发展之外,对信息的要求亦是必不可少的。京津冀一体化的逐步实现将逐渐打破过去智慧城市“割据”的状况,实现协同发展。

2、城市发展与管理的要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迈进、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由“京”到“津”,再由“津”到“冀”成阶梯式发展,在具有差异的城市发展现状下,出现了参差各异的城市发展和管理的问题。我们需要一个更加系统的社区发展与管理的建设方案,而智慧社区在此时让我们看到了曙光。

3、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的需求。伴随着国家改革步伐的深入,在国民素质提高、道德文明增长、生活水平上升的情况下,人民对物质文化的需求与现下社区管理之间的矛盾差异逐渐显露。智慧社区势在必行。

二、智慧社区建设相关概念

智慧社区的定义:智慧社区是指全面利用物联网、互联网等网络通信技术把物业管理、安防、通信、交通、社区服务等系统地集合组织在一起,并通过通讯网络连接物业管理处,从而形成基于海量信息和智能过滤处理的新的生活、网络产业发展、社会管理等模式,面向未来构建全新的一种管理社区形态。

三、智慧社区信息化建设分析

(一)保定市社区建设相关分析

1、居民态度分析。居民对智慧社区管理的总体满意度是一项综合指标。据调查,70%的人群满意程度为“非常满意”,有20%的人“较为满意”,17%的人群均为“一般满意”,剩下3%的人均为“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据此得出的数据分析显示,在城市社区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居民的满意程度相对较高。但是,当前保定市智慧社区建设仍旧处于初级阶段,刚刚进行探索,成熟度不高,仍旧需要进一步的探究与发展。

2、政府导向分析。在家庭紧急呼救系统拥有数量的数据中,有97%的社区拥有社区摄像监控子系统,92%的社区拥有社区周界防护子系统,90%的社区拥有社区门禁控制子系统。由此可知,就保定市的社区而言,在家庭紧急安全方面的智能化相对较高社区监控系统几乎全面覆盖。这保障了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为接下来社区信息化的建设增添了自信心。

在智能信息化环境设施社区拥有比例方面,有96%的社区实行收费管理,88%的社区拥有车位管理,69%的社区拥有远程抄表管理,64%的社区拥有电子公告管理,56%的社区为其他。由此可见,如今就保定市的社区而言,信息化管理在有了不小成就的基础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建设优势

1、政策优势。自我国“十二五”将“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写入《纲要》便确定了将为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注入强大的政策支持。

2、管理的交流优势。迄今为止,智慧社区的建设在北京已经有了不小的建设成果,所以在此基础上,可以将“京”的管理建设经验与“津冀”地区做有效交流,从而达到少走弯路,加快建设的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人才的短缺。目前,拥有专业知识的大学生人才毕业后普遍进入企业,而很少有人进入基层社区工作。

(二)各小区缺乏统一的标准。由于智慧社区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各方面认识研究不足,没有统一高效的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得小区的信息化发展程度不一致,局面较为混乱。

(三)小区信息化管理与居民需求之间存在矛盾。相较于河北地区的社区居民来说,信息管理的基础较为薄弱,广大社区管理者和社区居民还未能充分形成智慧社区的意识。

五、对策建议

(一)专业人才短缺是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亟待解决的问题

1、建立人员数据库。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工作能力建立企业人员储备表,具体包括以前的经历、培训背景、技能证书、职业兴趣、主管的评价等内容。

2、做好人员接续计划。流动性较大、专业性较强的重要岗位及早做好补充计划,以避免人员流失尤其是关键人员的流失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3、建立企业绩效考评体系。使每一个员工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同时有明确的业绩目标规定。

4、综合分析。产生人才短缺的原因不是单一的,而解决方案也是一个系统过程,不仅需要进行人力资源规划,更需要整个人力资源体系的支持。

(二)针对各小区缺乏统一的标准建设,政府应建设统一的制度与交流平台

1、相关政府部门可将各个社区单位进行总和,在实地调查后,出台相关制度与实施的标准。

2、政府建设一个小区信息化交流管理平台,使经费保障、人员配备、设施管理维护等诸多方面可以相互沟通,时刻协调。

(三)针对小区信息化管理与居民需求之间存在矛盾,应大力发展信息化。政府和企业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在智慧社区建设中发挥各自的职能,提供各类服务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主要参考文献:

[1]张迎燕.城市社区信息化服务实现途径研究[D].重庆大学,2007.

城市社区物业管理范文6

    可持续发展是20世纪末我国做出的两大战略决策之一,也是21世纪的主题之一,而“地方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支持单元”,社区作为社会活动的基本地域单元,是可持续发展建设向下延伸和落实的基本场所。当前国际上的社区可持续发展规划已成潮流,在以联合国为首的众多国际组织创导下,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地数以千计的地方政府正在参与编制并实施围绕可持续社区的发展规划,即“地方21世纪议程(LocalAgenda21)”行动计划[1]。其中由地方环境行动促进委员会(ICLEI)支持的“地方21世纪议程模范社区项目”,已经研究了全球1300多个社区的可持续发展理论与规划实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推进了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目前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已达到49.68%,居住在城市的人口已经达到6.66亿。在今后一段时期,城市人口会持续增长,给我国的社区发展带来巨大的压力。如何进行城市居住区的建设和布局,如何引导城市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社区建设的未来发展方向等问题,都需要进行全面分析和深入探讨,以适应当前迅猛的城市化势头,优化城市居住空间结构和社会空间结构,促进城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定,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城市社区类型发生着不断的演变与转化。在我国城市社会结构体制与居住空间不断变革的条件下,研究我国未来城市社区的发展模式,指导城市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2)居住区、社区与居住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解释,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2]。另外,也有学者认为,城市居住区是城市中集中布置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公共绿地、生活性道路等居住设施,为城市居民提供生活居住,从事社会活动的场所,一般占城市总用地的35%左右,是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可以说居住区是组成城市的基础,居住区空间是城市空间的延续[3]。

    社区指占据一定地域,彼此相互作用,不同社会特征的人类生活共同体[4]。社区与居住区相比,更强调居民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居民自治组织,它是社会的基层组织,制度和组织机构较完善,强调其社会性。对于社区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5]:

    1)以社区中社会关系的性质作为划分社区类型的标准。“社区”的最早提出者德国的滕尼斯认为,根据社区中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将社区分为通体社区和联体社区;而法国的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则把社区按此标准分为基于传统社会特征的机械团结社区和基于现代社会的有机团结社区等。

    2)以社区中人口的密度、人们的生产活动及其他社会活动性质作为标准,将社区分为城市(都市)社区、集镇社区和农村社区。

    3)根据社区担负的主要功能,把其划分为工业社区、商业社区、居住社区、文化(大学)社区等。

    由于我国的社会性质和行政体制的原因,我国社区的发展相对于国外比较滞后,还没有非常标准的社区形态。参考社区的后两种分类标准,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城市社区,更具体一点讲,是对城市的居住社区的发展模式进行探讨。所谓城市居住社区,是指在城市的一定地域范围内,在居住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空间环境设施、社会文化、组织制度和生活方式特征的生活共同体。生活于其中的居民在认知意象或心理情感上均具有较一致的地域观念、认同感和归属感。

    1我国现代城市社区发展模式及现状评析

    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的居住空间结构也显示出明显的计划配置特征,形成单位大院的居住模式,是一种单一的同质性社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和社会结构的转型重构,土地有偿使用和住房商品化政策的实施,人们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居民可以自主地选择住房,居住空间不断发生重组和分异,出现了城市的居住空间形态多元化并存的局面。总体上,从城市中心到城市郊区,存在以下几种发展模式:

    1.1传统的街坊社区

    主要是分布在城市的旧区和老街区。受历史继承性的影响,多是方格网状的空间布局,一般是低层独立式较破旧的楼房。同时由于老城区一般是商业繁华地段,寸土寸金,土地较集约利用,因此住房分布密集,而基础配套设施较差,住房拥挤,绿化面积少,生活环境质量较差。这种旧区的职业构成比较复杂,也存在着比较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街坊邻居非常熟悉,彼此交往多,有一种地域归属感和社区意识,具有令人怀念的生活气息和亲切感。但是,由于旧城区存在较严重的环境问题,因此,也是目前改造、迁建力度最大的地区。

    1.2单一同质化的单位社区

    人们的居住具有历史继承性,受计划经济的深刻影响,目前我国仍然存在不少的单位制社区,尽管有少数收入较高的阶层迁离,但绝大部分还是原单位的职工,是一种均一同质化的居住社区。这种社区有一定的配套设施建设,一般也都有小区幼儿园、小学等教育设施,以方便子女入学。只是这种单位制社区的建筑布局太单一,强调平等和均一,不能满足目前人们多层次的需要,也不能满足居民生活私密性的需要,因为每个家庭的一举一动都在单位同事的“监控”之中。但这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文化社区,大家有相同的职业,有相同的价值观和审美观,在对社会问题的认识上容易形成一致意见,而且大家都很熟悉,方便交往互助,有比较紧密的交往和联系,但由于这些非正式的结构关系,往往把单位中的职位和人际冲突引到居住区。同时,由于个人生活与单位密不可分,所以社区的活动多被单位活动所取代,虽然彼此熟悉,但参加社区活动的意识并不强,社区意识淡薄。

    1.3混合式综合社区

    主要是改革开放后在城市边缘新建的许多单一功能的住宅区。一是缓解老城区人口膨胀的压力,二是满足郊区工业的就近布局需要。既包括较高档的住宅区和别墅区,也包括针对普通工人的经济适用房。由于这些住宅区建房时间较晚,所以比较注重居住区的规划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因此服务设施较齐全。这些新建的居住区不再受单位制的局限,吸纳了不同职业和不同社会背景的人混居在一起。由于大家彼此不熟悉,所以居民的独立意识较强,彼此交往较少,邻里之间关系较淡漠。但由于共同利用小区的基础设施,随着时间推移,社区意识会逐渐加强。所住居民由于处于社会中的不同角色,有一定的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但缺少利益共同体的集聚力,社区的参与性比较分散。

    1.4演替式边缘社区

    由于城市郊区化和郊区城市化的迅速推进,郊区的许多农村地区被吞噬在城市化的浪潮之中,成为城市化社区,但由于其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仍然是乡村性质的,因此被称为“都市里的村庄”或“城中村”。“城中村”里的居民出让了自身的土地,摇身变为城市里的非农业人口,但其没有正经的就业渠道,其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仍然是农民意识。邻里关系比较融洽,大家都很熟悉,有比较强的地域观念和归属感。同时,由于固有的小农意识和追求经济利益的心理,“城中村”的许多居民加盖住房,以出租给众多的流动人口,获取租金。因此,“城中村”的住宅由低层向多层发展,见缝插针,几乎占据了所有的居住用地,道路狭窄,又没有统一的规划和配套设施,因此当地居民在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的同时,也带来了“脏、乱、差”,居住环境非常恶劣,治安混乱,也是赌博、、吸毒等藏污纳垢之地。居住环境不断恶化。“本村”居民原是街坊邻居,彼此很熟悉,交往也很多,但由于受教育水平低,加上外来人口的冲击,使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淡薄,“各自为政”的现象较突出,各种服务设施较匮乏,生产和生活功能又紧密交织,所以是目前非常“活跃”又非常混乱的社区类型。

    1.5房地产主导的物业管理型社区

    房地产开发是在市场经济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获得蓬勃发展。这种房地产主导的物业管理型社区是我国发育较成熟的社区类型。一般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共同管理小区内的各项活动。业主委员会是比较典型的居民自治组织,代表小区内各个业主的根本利益。由于居民购房入住的门槛较高,一般是老板、经理、白领和知识分子入住。所以个人素质较高,对于社区活动参与的积极性较高,社区意识较强。但由于居民不同的职业和社会背景,彼此之间的交往较少,“老死不相往来”,居民的邻里关系比较淡漠。这种社区类型可以进一步分为三种:一是封闭性、人口具有同质性的高级住宅区或别墅区。居住者均为高收入群体,设施齐全,但是与外界隔离现象明显;二是封闭的混合性生活社区,这是当前房地产开发最主要的类型;第三种是中低档的小区,是国家经济适用房或拆迁安置小区,居住者收入较低,小区配套设施不健全。

    1.6流动人口聚居区

    市场经济搞活带动了人口的流动。在社会结构变迁中,在大城市郊区形成了流动人口聚居区。如广州的“新疆村”、“河南村”等,他们一般为外地进城谋生的打工者。一个社区内的居民大多来自于一个省份或一个地区,彼此以亲缘、地缘或业缘相联系。这种流动人口聚居区交往较多,人际关系良好,有一种团结互助的氛围。但个人都忙于自己的生计,社区意识淡薄。由于户籍限制,这些打工者没有正式的本地户口,因此也没有正规的组织管理机构,缺乏应有的社会生活福利与保障,住宅大多为私建,子女入学困难,社会治安混乱,居住环境非常恶劣。

    以上是简单归纳出的几种比较典型的居住社区类型。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住房商品化的深入开展,我国居住空间结构演变和居住分异将更加明显。每一种社区类型都在持续的发展演变之中。其中,以房地产开发为主导的物业管理型社区将成为我国今后居住社区发展的主要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