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土地规划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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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土地规划方案

土地复垦土地规划方案范文1

【关键词】:矿区;土地复垦;保障措施

1、前言

我国矿产资源丰富,品种繁多,矿产资源开发的粗放型开发为主,从而造成了矿区大面积的土地遭受矿山开采破坏,据统计,中国因采矿破坏的各类土地超过400万hm2,并以1.3万hm2/a的速度增长[1]。随着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每年仍会造成新的损毁土地,矿区开发损毁土地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复垦整治,将会造成矿区生态环境恶化,土地资源减少,严重影响矿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如何构建合理的土地生态系统,恢复景观生态平衡,成为矿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的关键问题之一[2]。因此,了解我国相应的土地复垦政策要求,分析矿区土地复垦现状,针对我国矿区土地复垦率较低的现状情况,提出相应保障矿区复垦工程进行的保障措施,进而实现土地复垦工程的顺利实施。

2、矿区土地复垦现状

2.1矿区复垦相关要求

1988年国务院实施《土地复垦规定》,2011年务院实施《土地复垦条例》,对于矿区开发过程中造成的损毁土地明确了其复垦责任和义务。为保障损毁土地得到及时有效的复垦。自2006年开始,国土资源部相继实施国《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明确了生产建设单位编制土地土地复垦方案的和实施矿区土地复垦的相关要求。对于矿山企业而言,对于新建矿山、改扩建矿山和已生产矿山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作为矿山企业办理采矿证等手续的必备条件,大部分矿山企业在这期间均编制了相应的土地复垦方案。

2.2矿区复垦工程实施现状

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并没有根本上改变矿山开采损毁土地的治理,由于目前并没有土地复垦规划设计的相关政策要求,并没有进行复垦工程的规划设计,大部分采区简单的复垦治理方式,有些矿山复垦工程根本达不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导致采煤沉陷、渣场压占等损毁土地仍大量存在,矿区损毁土地复垦率较低,或者土地复垦质量达不到相关的质量要求,影响矿区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而如何保障矿区损毁土地得到有效的治理,实现土地资源有效利用,成为矿区土地复垦工程有效实施的重要内容。

3 、土地复垦保障措施

3.1 制度保障措施

目前,造成矿区土地复垦率较低现状原因之一是相应的制度和政策要求缺失。复垦方案确定了矿山损毁土地的范围和措施,但是方案并不能取代相应的施工设计,对于指导土地复垦工程实施的复垦工程,并没有提出相应的政策要求,也没有实施复垦工程设计的规范规程,导致矿山企业实施土地复垦工程没有相应规范可参考,同时也没有相应的政策要求如何实施矿区损毁土地治理。导致了部分矿山企业复垦工程实施的积极性不高,造成土地复垦率较低。

3.2 费用保障措施

矿山企业在编制完成土地复垦方案后,县级国土部门要监督其签订土地复垦监管协议,并设立国土部门、银行和企业共管的银行账号,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足额的土地复垦保证金,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土地复垦保证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办法进行管理。同时督促矿山企业进行资金的内部审计,审计部门、税务部门和国土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对土地复垦费用进行相应审计,确保土地复垦费用足额用于土地复垦工程。对于矿山企业已完成的土地复垦工程,国土部门要按照土地复垦质量标准实施验收,验收合格的土地复垦项目,土地复垦保证金可作为下一阶段的保证金,确保土地复垦费用足额到位。

3.3 监管保障措施

国土主管部门根据批复的矿山企业土地复垦方案,督促在土地复垦工程实施前编制相应的土地复垦规划设计。矿山企业在实施损毁土地复垦工程时,国土监管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成立土地复垦领导小组,定期向国土主管部门报告土地复垦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结合工程进度提出具体的改进和补救措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定期对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行严格的复垦工程验收制度。

3.4 技术保障措施

在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期间,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选择和确定施工队伍,要求施工队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从建设、施工等各方面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将加强与复垦方案编制技术人员的沟通,对复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及时与相应的设计单位进行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对复垦设计进行修改或重新编制。定期邀请土地复垦相关专家到现场实地考察,结合专家的意见不断改进复垦方法,提高复垦技术水平。

3.5 组织保障措施

督促矿山企业建立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专门的土地复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计划、财务、工程、环保、土地、地测等部门成员组成。抽调或招聘测量、土地复垦、土地规划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矿协调民众、踏勘和勘测等土地复垦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企业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制定年度土地复垦计划,组织实施年度土地复垦计划与土地复垦工程验收,负责协调、保证、监督各项土地复垦措施按期保质实施与完成,并积极配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与验收工作。

由于矿山企业土地复垦工作的长期性和综合性,又需要“边开采,边复垦”,矿山企业还将选派专业的人员对土地复垦的施工进度和及时性进行监督,如果发现复垦措施不当或开采计划改变,及时调整复垦方案

3.6 适时听取群众意见

矿区损毁土地的类型主要有压占、塌陷、挖损等,在实施复垦工程的过程中,要适时听取损毁土地权属单位或权属人的意见,充分考虑公众的看法和意见,搜集公众对土地复垦工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使土地复垦工作更为完善,将公众的具体要求反馈到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中。

【参考文献】:

土地复垦土地规划方案范文2

关键词: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十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切实提高新农村建设工作。一方面以国家战略目标为前提,对农村土地进行科学规划,尽早实现城乡一体化;另一方面,稳步推进城镇化,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建设目标。尽管我国在轰轰烈烈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取得喜人的成果,但我们仍然可以看出新农村土地规划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提出应对措施,以保证新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工作质量实现质的飞跃。

一、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

首先,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没有明确定义,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土地是集体所有,村民没有土地处置权力,这与所有权实际上是矛盾的。在城镇化进程中,各类性质的征地屡见不鲜,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自身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其次,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集体土地可以由村委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也可以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理或经营。然而,规定与实际的配套监督机制却并不匹配,导致一些道德素质低下、只顾自身利益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从而严重影响村民的切身利益。如发生在山东平度的征地事件,在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村长,私自将村民土地出让。村民对征地严重不满,与相关方面展开对抗,结果受到伤害的总是手无寸铁的农民。最后,所有权弱化。农民普遍认为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这种认识导致村委会等集体土地所有权组织实际职能弱化,执行力、约束力严重不足。

(二)缺乏建立长期规划目标的意识

自从 1978 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土地转让以及使用的计划被逐步放开,大部分的土地规划管理部门为了获取经济收益而将土地频繁的售出给企业, 用于建设工业园区、 工程项目等。以我国的江西省南昌市为例, 根据资料表明, 2009 年该市回收的十八块土地中, 有十七块土地都批给了企业用于商业开发。为了暂时的经济收入而没有规划性的开发土地, 会导致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率下降,土地发展变得混乱不堪。

(三)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问题

首先,土地规划不科学。我国土地总体规划特别强调土地利用,对总体规划的重视程度较高,而对于专项规划却只作为一种补充,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这样就会出现,在实际过程中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缺乏明确分工,导致土地规划太过于片面,缺乏战略性和协调性。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出现“偏轨”情况,提升了农村土地规划难度。其次,机构设置不全面。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主要由县、乡(镇)国土管理部门负责,而在落实上主要由县级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这样造成了实施过程中的诸多矛盾。在城乡土地利用收益上存在明显差异,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这种差异将更加显著。再次,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目前,信息技术在我国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规划管理上应用也非常广泛。但在大多农村的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滞后,信息化管理现状令人堪忧。最后,土地利用率较低。农民对拥有土地只能承包使用,不允许出让或用于非农业建设。这一模式导致土地市场配置作用无法发挥,土地资产价值得不到体现。

(四) 土地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力仍需提升

对于农村土地规划管理来说,土地资源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对其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不强的话, 那么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工作自然也难做到位。 目前国土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并不高,专业知识也有待加强,这是当前我国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原因之一。

二、农村土地规划管理的原则

一是优先农业耕作使用。在2012年以后,我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系”。虽是如此,但我国仍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农业大国,土地仍然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农业耕作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及产量,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所以保持一定的农业耕地面积是优先条件。二是节约土地原则。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希望自己所居住的生活环境是舒适的、大面积的。然而这必然会占用大量土地,所以在节约土地的原则上,应尽可能的利用劣地或者荒山做建设用地,从而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三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同,土地规划利用也存在差异,所以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国地制宜地进行合理规划。

三、我国农村土地规划的具体措施

(一) 发达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发达地区是土地规划管理的重点区域,这些区域的土地整治资金相对充足,应制定长远的规划目标,把农村建设用地的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其整治方向应放在农村宅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引导村民向中心村靠拢,形成产业园区,对建设用地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尽早实现新农村建设。

1、迁村并点。农村宅基地占有大量土地,在整治工作中,尽量将分散居住的村庄迁移到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基础的中心村。在迁移之后还要进行复垦工作,从而保证村民的正常生活。统一的住宅布局、完善的配套设施,复垦带来了更多的耕地,为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

2、整村搬迁。对地处偏远、居住环境差的村子整体搬迁到适宜生产生活的地区。地理条件较差、不适宜生产生活的地区,不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配套设施较差,改造起来成本较高。然而,如果进行整村搬迁后,原地点的土地还可以整体规划,提高了耕地使用率。

3、旧村改造。在原村地址上进行旧村改造,提高闲置空房的利用率。

4、建立城镇化社区。将农村土地规划与城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部分居民生产生活方式进行城镇化转变,使居民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福利待遇。

(二) 次发达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次发达地区主要以粮食生产为主,而稳定的粮食生产是国家稳定生产的基础。在农村土地规划过程中,要采取以下方式。

1、农田改造。对较好的农田进行改造,同时健全相庆的配套设施,提高产量、质量,形成标准化农田。

2、农田产品发展。通过农村土地的整治,给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供平台,从而可以为地方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创造便利的条件,并且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土地整治方面,一定要与现代化农业产业形势发展相适应,符合现代化土地规划及产业化发展的具体要求,建设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农业基地。

(三)落后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1、特色农业。为特色农业提供配套设施,基础平台。比如有的地区有丰富的光热资源和灌溉条件,这是发展特色农业的基本保障。通过土地整治,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使农作物能够得到充分的光热资源和养分,为优质农业奠定良好资源基础。

2、 生态保护。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所以,要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土地整治,在地质环境脆弱区以及城市生态隔离带等不同地区制定相应的整治规划方案,进行分类整治,从而达到保护生态的目的。

结束语

总之,我国土地规划利用从无到有,从不规范到科学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土地规划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我国正处在起步阶段,需要做的工作非常多,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黄艳华,曹月娥,周颖,李小华. 我国农村土地规划管理问题及改革措施[J]. 安徽农业科学,2013,(22).

[2]田立峰. 我国农村土地规划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 科技经济市场,2014,(04).

土地复垦土地规划方案范文3

关键词:土地规划;整理;技术

Abstract: The land consolidation is on the basis of consolidation planning goal of overall land use planning and land development, supporting construction of water, roads and other infrastructure, for optimal allocation and rational layout of land use structure, in order to fully tap the potential of the land,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land use and layout arrangements made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important significance of land consolidation, land planning and task planning of the basic principles and objectives and land planning key technical problems are analyzed, and the land use planning overall project layout and planning benefit analyses!

Key words: land consolidation planning; 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F301.23

1. 引言

土地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土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实现耕地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统一,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重要手段。它对于缓解人地矛盾,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发展地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国家近年来农业投入不断增加,农村经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研究土地整理规划的一系列理论与方法的提出,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了。

2 土地规划整理意义的分析

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均耕地面积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现有的耕地很多还缺乏灌溉措施与抗旱能力,农业产量不高,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必须对现有土地结构进行统筹规划; 实施山、田、水、路、林综合治理,配套、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和土地利用效; 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调整土地产权关系,保护土地权属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 土地规划的具体阐述

3.1 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

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包括: 分析土地利用基本状况,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分析、土地利用潜力分析、水资源平衡分析等; 制定项目区土地整理的目标、任务和方针; 确定项目区土地利用方向、各类用地的数量及布局; 确定灌排方式和主要工程的布局; 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规划方案; 拟定规划实施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3.2 土地规划的规划原则

为了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应该遵循如下规划方针: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布局和布置各项工程,改善土地利用条件和土地质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因地制宜地确定土地利用的方向、各项工程的规模及其配置,提高规划设计的可操作性; 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调动广大力量充分论证规划方案,使规划更加有效合理。

3.3 土地规划的规划目标

土地规划的目标是通过土地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 通过土地平整和完善田间道路系统,为合理布局各种农作物,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供良好的土地条件; 合理配置灌排系统,增强农田水利设施排灌功能,提高灌溉保证率,提高耕地的潜在生产能力;通过改良项目区土壤肥力,提高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使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通过营造水土保持林,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4. 土地规划的关键技术问题分析

4.1 土地适宜性分析

对规划区内待整理的土地,在分析评价过程中,把土地利用现状、土壤理化性状、气候、植被、地貌、海拔、排灌条件、开发改造条件、位置等作为参评因子,通过综合分析,确定其开发改造方向。评价采用实地调查法、主导因子法和相关因子参考法进行。以坡度、灌溉、土壤厚度为主导因子,坡度小于25°的、能灌溉的以开发改造为水田为主;其中一种或数种因子达不到要求,以开发改造为旱地为主。土地复垦的,以土壤类型为主导因子,灌溉条件、周围耕地类型为相关因子进行综合评价。

4.2 水土保持措施分析

(1) 水平梯田修筑

水平梯田的修筑完全改变了地表的坡度,农民在田面内部耕作时通过人工修筑土垄,改变了坡面径流的流向。虽然在实施过程中扰动表土层可能造成一定水土流失,但建成后,不但不会引起新的水土流失,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保土、保水、保肥的作用,更不会出现土地沙化、盐渍化的不良状态。

(2) 种植农田防护林

对于项目区存在水土流失及风害影响的要规划种植防护林,选用经济树种,一般可沿田间道两旁种植白杨等形成基本农田防护体系,起到一定程度上防治水土流失及风害影响的作用。

5. 土地规划的总体工程及其技术要求

5.1 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的主要内容是将现有荒草地及滩涂整理开发成耕地,对所有耕地进行局部平整,形成便于机械化作业的田块,山区和丘陵地区则形成梯田,梯田田面走向基本沿等高线方向布局,小弯取直,大弯就势。水平梯田局部平整根据坎高和地形坡度确定田面宽,采用挖高填低的方式,平整成层层梯地。水平梯田原则上要求田块标准100m×17.5m,梯地田坎层差在1.5m。格田内部相对高差不超过±10cm。规划旱地为坡式梯田,每2m等高距布设一埂坎,埂坎顶宽30cm,高30-50cm,田块长150-200m,宽度依地形坡度而定等高沟埂采取挖沟筑埂,埂在上、沟在下形式。土地平整工程要在保护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节约投资的原则下,保持水土、尽可能地增加有效耕地,还应该符合农作物耕种的要求,以及自流灌溉、自流排水的要求。

5.2 农田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必须结合规划区作物需水量以及地势、降雨等综合考虑水利设施布局及分布。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规定,结合实际状况,规划设计灌溉保证率采用P=80%,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h暴雨(124.3mm) ,水旱田1日排干。根据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等特征,确定项目区整体灌排设计方案,结合梯田工程完善蓄排设施,以达到提高灌溉保证率,涵养水源,保水保土,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排灌渠系总体布局采用“沟2路2渠”模式依地势布设,排灌分家。灌溉输水工程实行自流灌溉,通过各级渠道将水引自田间。排水工程有截洪沟、排水沟及交叉建筑物。以天然沟道为承接系统,结合田面平整工程布局排水沟,实行自流排水。

5.3 道路工程 为了满足农民出行、便于田间作业与田间管理,设计田间道路工程。一般考虑田间道和生产路两个级别,其中田间道主要为农产品及货物运输服务,路面为厚碎石,路面宽4m,对原有田间道加以修复,部分盲段新修田间道,使所有田间道相贯通。田间道多沿等高线进行布线,田间道路纵向坡度一般不大于8%。生产路主要满足人工田间作业和管理的需要,沿原始地面设计路宽110m,碎石路面,沿着渠道铺设,每隔200-300m布设一条。

5.4 农田防护工程 本项工程内容主要是兴建防护林带,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包括改造现有的疏林地,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护路林、田埂植草等。坡度大于25°的陡坡地 进行生态林建设,并对田间道路和沟边进行防护林建设,在田坎基部用石砌,其上采用水泥圈护坡,以保持水土。

5.5 防护林工程 为了减少风害、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区沿田间路布置防护林带,以涵养水源,保水保土。根据当地的气候、土壤等条件,结合当地经验,一般可选用白杨、泡桐防护林带,间距4m。

6. 规划效益分析

土地复垦土地规划方案范文4

【关键词】乡镇规划;白马寺;可操作;探讨

1 前言

公众参与是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在要求,是通过规划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迅速发展,耕地持续减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受到威胁,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村镇规划不合理等问题日益突出,上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对于不同级别和类型的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的地位与作用应该予以区别,乡镇规划是土地规划规划体系中最基层的规划,这一层面的规划应更多地吸收基层百姓参与,落实到具体的地块,这样才能从本质上提高乡镇规划的可操作性与现实性,使得乡镇规划方案能够真正实施。因此,本文结合荆州市江陵县白马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践,探讨了如何提高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操作性与现实性。

2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

我国到目前为止开展了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就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研究状况而言,由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刚刚起步,与国家,地市,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比,具有难度大、工作量大、定性、定位、定量要求高,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等特点,很多地方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还处于探索研究阶段。

3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任务与内容

4 荆州市江陵县白马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情况

4.1 研究区概况

白马寺镇地处江陵县东北部,距荆州市市中心40公里,东与沙岗镇相邻,南抵普济镇,西邻熊河镇,北邻六合垸农场。

2005年全镇36个行政村,276个村民小组,2005年末人47449人,其中农业人口38601人,农业劳动力15366人,城镇人口8848人,城镇化水平18.65%,土地总面积14942.95公顷,其中耕地10156.68公顷。

4.2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4.2.1 建设用地空间布镇矛盾较为突出

由于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矛盾较为突出,建设用地实际需求与规划布局错位,造成镇部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给规划实施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导致规划随项目而不断调整。

未来规划期内,新的城镇化发展战略要求城镇发展重新定位和设计,空间布局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需要高度重视区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不同需求,以及建设用地布局对城镇及各类建设的集聚导向作用,科学、合理确定布局和分区方案,使规划更加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需要。

4.2.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水平不高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上,目前还没有一套成熟完善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效率较低。尚需积极探索运用现代高科技成果在土地规划实施管理中的应用,不断提高土地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4.2.3 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用地保障程度较低

由于近年来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周边县市城市整体水平的提高,白马寺镇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工业集中发展区对用地的需求十分迫切。规划实施几年来,由于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用地保障程度较低,其发展建设的速度较慢。随着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现有企业及产业的格镇与周边城市总体发展矛盾越来越突出。

4.2.4 规划编制缺乏公众参与

我国以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按行政层次“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编制,规划控制指标是自上而下地层层分解下达,这对于处于规划最低层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说非常不利,为了落实上级规划打三制指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很难顾及其他方面,很少考虑农民对农村上地利用的愿望,基本上只是机械性地执行上级规划控制指标,因而使规划缺乏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特色性可言。加上长期以来规划走的是封闭性的行政干预式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路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不具开放性,缺少参与度和透明度,农民对乡镇土地规划的具体执行措施也很少有人过问,这样就加大了规划实施的难度。

4.2.5 规划缺乏对土地利用形势变化的适应性

上轮规划在方案编制时以刚性为主,弹性不足。对土地利用变化缺乏适应性,规划的用地位置与实际项目选址要求不符的现象比较常见,线状工程用地和一些工业用地尤其突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频繁调整,说明规划对未来土地利用趋势变化预测还不够准确,但在管理上又缺乏相应的调节手段,只有通过规划调整来解决问题。规划调整固然可以解决规划与用地需求不相符的矛盾,但规划调整过于频繁,势必影响规划的严肃性。

4.2.6 规划的现实地位不高

规划的现实地位不高,存在规划跟着项目跑的现象。规划实施的权威性不高,总体控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时间还不长,社会对规划重要性认识还不深,出现了规划的法律地位虽然很高,但在实施管理中的随意性却相对较大的现象。一些地方的领导对用地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识较高,但在用地安排时却片面要求规划方案适合用地要求,一味要求国土资源部门修改规划以满足用地需求。由于种种原因,违法占地近几年居高不下,有些违反规划的用地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一些行业用地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发展目标、统计口径、基期数据、规划期限等方面不一致,土地利用规模上下协调,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控制作用的发挥。

5 提高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操作性与现实性探讨

5.1 要增强特色分析和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贯穿了规划的全过程。在规划前期研究阶段,规划专班加强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和公众意见,加强论证,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在《大纲》编制阶段,就规划布局方案和规划指标的分解,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外业调查阶段通过召集各村主任,支书把各村情况收集,在实地对照图纸记录签字盖章。在《总体规划》编制阶段通过听证会再次把规划情况展现公众,收集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5.2 与变更调查工作的衔接

土地变更调查不但是土地规划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总体规划实施的主要手段,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等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都要通过土地变更调查来检验,所以本次规划基础数据应该将“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结果与“变更调查”结果结合。

本轮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为2005年,社会经济等基础数据均为2005年统计数据,各级下达指标均以2005年为基期年,因此采用的土地利用规划基数也应该是反映2005年的土地利用状况的数据。由于土地二次调查数据反映的是2009年现状,必须进行基期的调整才能作为本轮规划的规划基数。本次试点通过相关统计资料和实地调查,切合实际地将2009年数据还原到2005年。数据基期调整主要进行了三大方面的调查,一是2006-2009年新增加的建设用地,二是耕地,三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还原。对于建设用地,在二调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各类建设用地逐块核查,找出2006-2009年新增建设用地地块,在图上进行标注,并注明发生变化的地块在2005年的利用状况。对于耕地标注出2006-2009年因农业结构调整占用的耕地地块,同可调整地类一并标注在图上。对于开发整理项目,将2006-2009年实施的开发整理项目标注在图上,并注明项目区在2005年的土地利用现状。

5.3 指标图数的一致性

为确保规划基础数据和基础图件一致性,在具体的操作中可以考虑在“二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基数,对“二调”现状图进行相应调整还原,真正做到规划基期年图件与数据一致。

5.4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容易出错的几个问题

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调整中有几个特别容易出错的概念与敏感的体系将会影响乡镇总体规划的操作性与现实性,在新一轮乡镇总体规划中要多加注意。

5.4.1 基本农田与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定程序确定的特殊保护区域。其中绝大部分是耕地也包括耕地间零星分布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基本农田则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其土地类型是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汇总表中的耕地面积就是该乡镇的基本农田面积。因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汇总表中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应大干基本农田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应至少等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5.4.2 一般农田与一般农地区

基本农田保护保护面积表内的一般农田面积和土地利用分区类型表内的一般农地区面容易混淆。一般农田是指土地利用规划确定为农业使用的后备资源和其他零星非耕地,坡度大干25 但未列人生态退耕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其土地类型是耕地;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域其土地类型主要包括耕地(一般农田),园地,其他农用地。因此从理论上讲两者面积决不可能相等。

5.4.3 基本农田保护率的计算

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面积除以规划期末的耕地面积,其他的计算方法比如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除以规划目标年的耕地面积,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除以规划基期年的耕地面积,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面积除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除以乡镇域总面积,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面积除以规划基期年的耕地面积等等这些计算方法都是不对的。

5.4.4 基本农田保护区位调整

区位调整为主指标调整为辅是本发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必须遵循的原则。因此各乡镇要在原规划指标体系下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区位,进行乡镇间的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的区位调整,即在乡镇范围内进行村庄间的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的区位调整。不能只针对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基本农田不进行区位调整。例如:有的乡镇虽然布局了工业园区,建设用地增加,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减少(没有低于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但是基本农田面积并没有相应的有减少,出现了基本农田面积大于耕地保有量的情况。有的乡镇因工矿用地或者居民用地集中到工业园区,或者乡镇有较大的复垦整理潜力,规划期间净增耕地面积较大,但是基本农田并没有增加,出现基本农田面积远远小于区域内耕地面积,导致基本农田率低的情况。这两种情况说明乡镇或村庄没有进行基本农田的区位调整,基本农田保护没有落到实处,导致整个乡镇规划的可操作性与现实性降低。

6 结束语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提高乡镇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操作性与现实性,关系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影响到乡镇经济的发展。未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将有越来越多的公众、团体和政府部门积极加入,如何在公众参与的情况下提高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与现实性需要在规划实践中逐步完善。

参考文献

[1]李志国,花峰.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中几个问题探讨[J].维普期刊,2003,11:40~42

[2]邓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证研究[c].西南大学硕士论文,2008

[3]刘志坚,欧名豪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缺失的成因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6,6(3):7~11

[4]涂春松.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操作性思考[J],1994-2011

[5]诸培新,顾湘,曲福田.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

[6]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土地复垦土地规划方案范文5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所谓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的就是我们在对环境质量进行规划的基础上,必须要按照相关的环境保护的标准进行,并且全面的分析环境影响的规划方案,从而找到影响环境最重要的原因,并且从中找到在规划方案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有效的完善,确保方案可以全面的实施,并且对环境进行保护措施,起到一个协调发展的作用。在现阶段,由于我国对环境评价已经开始全面的开展,并且是有计划的进行,但是,从何时起成为一个应解决的重要问题,从源头上来降低土地利用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应用科学的规划去进行评价就显得特别重要了,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一、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意义

在我国近些年以来,由于土地利用所突显的环境问题已经更加的明显突出,而研究环境影响评价也已经在土地资源管理当中持续研究不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这其中,规划评价的最终结果就是需要把对环境因素的纳入到土地规划的过程当中,从而建立起以社会综合环境和经济发展机制的一种决策。此外,我们也要更加全面的分析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而找出保护生态环境以及节约土地资源最重要的一种方法,其意义是非常重要的。所谓土地利用规划也就是说在未来的时期内在一定的区域内要安排和计划好土地利用的有效性,这也是主要根据了社会发展经济以及土地所特有的性质对其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再应用综合的技术措施组织好土地的经济技术。土地利用规划一般是按照等级层次进行划分,包括了土地利用的详细规划、总体和专项规划等,如果是根据区域性质进行划分,一般包括有自然区、经济和行政区,也包括有跨区域的规划。如果是按照深度进行规划包括有土地利用设计、规划以及施工等。我们所指的环境影响评价指的就是在建设以及规划项目当中,会存在对环境造成的一些影响因素,从而对其进行有效的评估和预测,从中找到可以预防以及降低影响的一些有效措施,再对其进行监测。在这其中,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我们通常会分为影响预测、质量评价以及影响后的一些评价,在这三者当中,其过程还是以循环补充为主。由于评价的对象有所不同,所以对环境的影响一般也可以分为规划影响以及政策影响、项目影响等。它们之间的主要关系是以决定项目和指导规划为主,而它们最重要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可以达到目标的实现,所以,环境影响评价是最高层次的一种评价,也是最有意义的一种评价。

二、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一)我们在进行规划时,由于城镇建设在不断的扩大,所以就会占有用了一部分的农业生态用地,从而就会对部分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此外,由于人口在不断的递增,同时也加快了工业化发展,对于生态环境也会造成很大的压力。

(二)经济在发展,交通设施建设也在不断的增加,对此,在建设的过程当中就会造成水土流失,再加上车辆排放的尾气当中会有大量的有害气体,这就是给土地造成酸化作用,污染源严重,给公路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

(三)在土地规划当中,我们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治理水土流失问题,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最有力方法,尽量对环境以及生态环境进行有利的保护,有计划,有规范性的来实施,优化生态环境达到一个理想的布局规划,有效的控制好水土流失问题,尽量恢复破坏掉的土地,并且达到有效的复垦,治理污染的环境问题。在对城镇进行规划建设时,一般会为一级和二级的保护区,从而可以建设一个环境敏感区。在实施的过程当中,必须不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严格按照国家的保护标准来实施,从而有效的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在土地开发的过程当中,我们必须要有条理的进行,对道路、水利以及田地等方面需要综合的整治,并且要全面的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改善,必须要降低自然灾害的发生率。然而,我们在土地开发当中,对生态环境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一方面是由于土地平整在一定程度上会改变植被以及地形地貌的格局,把生物种群更为简单化,破坏了农业的生态结构,使其出现了不稳定的情况,另外是对水利建设、农田道路等造成了一定的破坏,由于要应用大量的砂石材料,所以就会破坏自然的生态环境,也会改变它的结构,非常不利于系统的稳定性。

三、评价的意义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的就是我们在对环境质量进行规划的基础上,必须要按照相关的环境保护的标准进行,并且全面的分析环境影响的规划方案,找到影响因素,其最终的目的也就是为了找到最不合理的环境目标,规划出最有效的措施。

(一)土地利用规划来评价环境影响时必须要更为完善的对方案进行规划。并且把环境影响评价放在已经形成的参与阶段,在早期就可以从建设以及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来规划,从中准确的分析研究出最为有效的可执行方案,从中也可以更深入的对其改善。在规划的同时,我们所注重的一个核心问题并不是在规划后的理想环境,更主要的是必须要从源头上来降低影响作用,要更为充分的考虑到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涉及到的规划环境问题,是否达到了科学的合理性。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对区域的生态环境进行划分,主要是从环境的目标、环境的现状基础上进行更为全面的分析,如果在规划方案当中存在的一些潜在影响,必须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同时也要制定出可替代的措施方案,消除不利因素的重要影响。此外,也要做好协调、改善和预防工作,充分的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从源头上降低问题的发生。

(三)在规划的土地利用当中,我们需要合理的配置利用土地资源,这是作为必要的一种手段,在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在建设当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影响评价当中就必须要从保护环境以及规划建设的角度来观察,并且也要结合经济发展计划,把更多的建设项目统筹应用在其中,全面的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的发展效应。

结语

在我国在很早以前,便已经开始把建设项目作为评价环境影响的相关法律进行有效的制定,但是,受到了经济活动的规模以及范围在快速的增加,在一些城市规划相对较不合理,这就对社会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对此,只有更为有效的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环境评价更为全面的研究分析,并且从中找到在规划方案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有效的完善,确保方案可以全面的实施,并且对环境进行保护措施,起到一个协调发展的作用。

土地复垦土地规划方案范文6

关键词 土地整治 规划 山东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土地供需矛盾问题日益趋紧,国家亦把土地管理问题作为重点工作。如何增加高标准基本农田数量提升现有耕地质量,合理利用现有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成为主要任务,并相应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保障性文件和措施。

2012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颁布实施。《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土地整治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到2015年,新建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经整治后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粮食亩产增加100公斤以上,这表明新一轮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始。

一、土地整治规划概述

土地整治规划从政策延伸的意义上说是第二轮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但是在规划的内涵、范围和意义上说,较之以往又有很大的不同。

因此要在合理、客观和认真总结和评价上一轮开展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基础上,总结问题和教训,借鉴合理经验和有效做法,认真开展、实施。

(一)土地整治的含义。

土地整治是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破坏、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整治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关键在于两个字“利用”。综上可简化的分为三类,即没有利用的土地、正在利用的土地和毁坏弃而不用的土地。

(二)土地规划的目的。

规划的目的就在充分挖掘这三类的土地潜力:

(1)没有利用的土地对照宜农未利用地开发的潜力;

(2)正在利用的土地对照农用地整治潜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和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潜力;

(3)毁坏弃而不用土地对照土地复垦潜力;

要充分摸清掌握地方土地的类型和潜力,对土地利用情况“辨症施治”,才能够依照处方(政策),抓好药材(项目),从而在土地的层面破解地方的“双保”难题,实现结构合理、生产高效、生活便利、生态改善的目的。

二、山东省土地整治规划工作的现行政策及配套项目进行分析

(一)农用地整治。

本轮规划的核心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国要实现4亿亩的指标,任务艰巨。2012年6月26-27日,在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现场会上,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住'划得准、调得开、建得好、保得住'四大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土地整治工作。”为此,一方面国土资源部出台《高标准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制定了标准;另一方面项目立项不再要求3%的耕地新增率,放宽了条件,目的就是打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另外应同时适度开发宜农未利用土地,推进其他农用地的整治治理。

2010年山东省开始第一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参照天津市、成都市的模式,将土地整治与城乡增减挂钩结合,共设66个项目,单个项目规模达到约5万亩,总投资100亿元。2012年国家分派给山东省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是981万亩,逐级下派到各市各县。

基于以上要点在调查当地潜力的过程中,第一要参照2011年高标准基本农田指标,推算十二五期间指标总量,第二划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区域禁止占用搞项目开发和建设,这是很重要的一点,要求确定项目范围的时候重点考虑。第三,做好“四个一”文章,即“认一批、建一批、验一批、安排一批”。尤其是对于老项目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用项目集中归并,成片大规模补建的方式,满足高标准基本农田标准,达到指标总量,这是必须完成的任务。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要统筹规划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格局,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当前,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主要基于两个政策层面,一个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个是建设用地置换。现在具体到实践中做的最多的是还是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因为当前建设用地置换从政策的层面上来说还有瓶颈,未开展实施。但是从山东省内东部、中部、西部农村建设用地潜力存量与经济发展呈现倒挂的态势来看,这一政策的启动指日可待。

在调查当地潜力的过程中,第一要依托当地乡镇政府,摸清可开展挂钩的村,实地调查样点村,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第二参照以往挂钩项目,掌握当地可实施的财力和完成力度,2011年山东省第一批次每县区限批700亩周转指标,没有归还上年度50%指标的不予立项,要适度把握规模;第三要结合地方小城镇规划,旧村改造、迁村并点等项目要纳入到本规划中。

(三)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

土地整治规划的范围是行政区域内全覆盖,包括城镇和乡村。对于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而言,主要是对旧城镇、旧村居(包括城中村)、旧工矿等进行“三旧改造”,在实施中可结合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城区规划、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转型、环境再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在调查当地潜力的过程中,第一要摸清楚“三旧”分布情况以及土地使用权人的改造意愿;第二要领会城市发展规划的思路,确定城市发展的方向和格局,预见哪些城区会因为城市发展重心的转移而成为老城区;第三依托当地产业结构引导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因势利导。重点在于地方政策配套和支持。

(四)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是对毁坏(自然灾害损毁和生产建设破坏两类)弃而不用土地整治,使其达到可利用土地的目的。山东省内主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以全省内的砖瓦窑厂复垦和局部地区济宁、枣庄塌陷地的复垦为主。上一轮土地整理工作中已经开展实施了一部分,本轮要加大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力度,同时加大质量控制。提高复垦后土地生产力和环境改善。另外需要注意一点,国土资源部自2007年81号文(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涉及采矿、交通、能源等已经或可能对土地产生破坏的项目立项发证均需要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因此在具体实施工程中,两者可以结合。

(五)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山东省内,东营、滨州等黄河入海口区域每年因黄河泥沙沉淀淤积自然形成大规模滩涂和盐碱地,这部分土地大部分尚未利用,下一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可行性分析,合理规划,进行开发利用,当前黄河三角洲的开发随着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颁布实施,已经开启。另外,山东低丘缓坡未利用土地资源较多,易开发的主要在济南、淄博、枣庄、潍坊、泰安、临沂等地,十二五期间,可利用的低丘缓坡、废弃矿坑及未利用地可达一万两千多公顷,潜力较大。可根据开发项目的难以程度及当地的财力情况,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实施。

三、总结

土地整治规划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是“保红线”项目实施的依据,是“保发展”项目成立的前提。国家层面的国土战略已经由先前的增加耕地数量转变为耕地质量为先的数量责任制,因此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必须完成的首要任务。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土地复垦和宜农未利用地开发三类项目是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抓手。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在行政职能划分上归属城建部门,改善的重任还在于地方政府的城市经营理念和发展思路。因次,本论规划的编制要突出重点问题、解决难点问题和指出要点问题,同时一面要与全国性规划基期2011年到2015年同步,一面要兼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期2006年至2020年,为2016年至2020年的土地整治规划预留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孟艳丽等.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思路研究.山东国土资源;2012.3(28):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