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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安全范文1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资源若被破坏,将严重影响我县生态环境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影响生态文明建设,乃至影响南水北调水源安全,将造成极大的环境损失、经济损失。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的高度出发,深刻分析当前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面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处理好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转变林业经济发展方式,正确引导采用新方法、新途径发展食用菌产业,绝不能以破坏森林、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短期的经济发展。要围绕做大做强生态文明大县,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保护森林资源。要把森林资源保护放在林业生产的首位,积极主动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自觉执行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二、立即停止以木材为原料的产业生产
最近,一些乡镇在森林资源管护利用上,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发展食用菌,严重消耗林木资源危害森林安全,给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造成极大隐患,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当前国家还没有下达“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也没有以木材为原料的食用菌生产计划和相关政策出台。要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停止以木材为原料的食用菌生产,引导农户发展以农作物秸秆、以经济林木科管、幼林抚育的枝桠材为原料的代料食用菌生产,坚决杜绝利用胸径5cm以上林木为原料的食用菌生产。
三、迅速开展森林资源管理清理整顿活动
针对近期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发生的区域和特点,县政府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打击因食用菌生产而引发的乱砍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木材为重点的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响应,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以森林公安为主体,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好清理整顿活动。县上成立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王浩任组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金水,林业局局长张本智,宣传部副部长谭显根,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汪思武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安局、林业局、农业局、文广局、森林公安局等单位为成员的保护森林资源清理整顿林业生产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业局局长张本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森林资源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开展清理整顿。要组织强有力的清理整治工作队,对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责任,挂牌督办。要按照快办、快结的原则,从快从严查处,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同时,要结合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和进村入户召开会议等形式,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件宣传,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有效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切实保护好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林地管理的规定,认真做好林地管理工作,凡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各类建设项目,都必须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和审批手续。对涉及征占用林地的重点建设项目,林业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搞好监管。要加大对各类建设项目非法征占用林地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挖大树,破坏古树名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确保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森林资源安全范文2
关键词:环境法;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生态红线;机制构建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07-0058-03
森林资源是一种极其重要的自然资源,具有经济价值(如林产品)、生态价值(调节气候、保肥固土)和社会价值(如提供就业机会)。长期以来,人们重视森林的经济价值而忽略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近年来,国家对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强,森林资源呈现出数量持续增加、质量稳步提升、效能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天然林稳步增加,人工林快速发展。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林业保护部门纷纷划定林业生态红线,保障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安全的生态用地和物种数量底线。
然而,我国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依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森林覆盖率远低于全球31%的平均水平,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不高和分布不均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同时,森林生态系统脆弱,水土流失严重,荒漠化不断扩展,草地退化、沙化和碱化面积逐年增加,生物多样性遭到严重破坏,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环境的事件频发。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的环境问题,调整因森林开发、利用、保护及管理各种社会关系,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现行的森林资源法体系主要包括《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构成林业生态保护依法建设管理的框架。然而,森林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在保护森林资源方面依然存在一定问题,不能全面反映当代新型林业和森林资源保护的法治需求,因此,立足于森林资源保护面临的现实困难,探索制约森林资源保护的原因,寻求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环境法制保障,成为当务之急。
一、森林资源问题
1.森林资源变化。(1)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是指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林地与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率。根据1973―2013年的8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结合2013年颁布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的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数据,结果表明,我国森林覆盖率随时间变化呈稳步上升趋势,但仍远远低于世界森林覆盖率30%的平均水平。同时,不同区域的森林资源差异较大,绝大部分森林资源集中分布于东北、西南等边远山区和东南丘陵,广大的西北地区森林资源贫乏。同时,森林蓄积量增长潜力呈东南部增长快但总量少、西部增长缓慢但总量多的趋势,因此,我国森林的未来规划方向趋向于西部重种植面积、东部重森林质量[1]。面对中国特殊的地理条件和经济环境发展国情,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50亿立方米以上的目标,合理规划森林种植区域,评估和提升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增长潜力,将是今后我国林业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2)荒漠化。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面积最大、分布最广、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荒漠化面积262.3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27%,沙化土地面积为173.11万平方千米。土地荒漠化和沙化严重威胁国家生态安全,制约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第四次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公报数据显示[2],2004―2009年全国沙化土地面积进一步实现净减少,年均缩减1717平方千米。但是,我国防沙治沙形势依然严峻,防沙治沙法的贯彻实施和相关政策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如防沙治沙管理体制不顺,未确立林业部门防沙治沙管理与执法的主体地位,执法监督难以落实;防沙治沙法与相关法律存在交叉重叠、法律边界比较模糊等问题[3]。为实现到2020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2000万公顷的目标,须探索荒漠化防治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扩展生态环保新技术和新产业,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中国特色的防沙治沙机制,巩固以林草植被恢复为主体的荒漠生态安全体系。(3)湿地。湿地是全球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抵御洪水、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生态价值。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气候增温和人类活动(农业经济活动)直接导致湿地及生物多样性的普遍破坏。据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2009―2013年)结果显示,全国湿地总面积5360.26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比率(即湿地率)为5.58%;自然湿地数量减少,质量呈下降趋势,与第一次调查同口径比较,湿地面积减少339.63万公顷[4]。目前,在湿地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如法制和政策体系不健全,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严重滞后,公众对湿地的功能和价值缺乏认识,缺乏专门的湿地保护资金[5]。为履行《湿地公约》和实现《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建设长期目标,完善我国现有的湿地保护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迫在眉睫,须积极推进湿地立法,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发挥湿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4)土壤质量。土壤是森林生态环境的最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人类生产活动空间向森林的挤压及矿山开采和冶炼、污水灌溉、大气沉降等因素,造成大量污染物进入森林土壤,导致土壤质量下降甚至恶化。土壤一旦遭到污染,物理性质发生改变,如土壤酸碱度、土壤养分含量降低且有效性下降,最终导致林木生长不良,给农林产品质量安全构成威胁[6]。我国土壤保护及治理方面的专项法律机制的缺失,使得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无法可循,无法可依,严重影响防治工作的开展。土壤修复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时间,面对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急需公众提升森林土壤保护意识,加快推进土壤环境保护立法进程,以法治建设为抓手,坚持源头严控,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乱用、滥用问题,保障农林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7]。
2.侵占林地。为了切实守住林业生态红线,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取得一定成效。然而,非法侵占林地问题突出。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数据显示,我国各类建设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面积年均超过200万亩,5年时间累积超过千万亩,要守住森林资源保护红线,保障森林资源发挥调节气候变化作用的数量底线,压力很大。从法律制度操作层面,毁林占地的违法成本较低,一般从非法占用林地多少的角度考虑,处罚相对较轻,难以做到罪刑相适。
3.毁坏珍稀濒危动植物。野生动植物资源是森林生态系统的基本物质组成部分,与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密切相关。随着工农业生产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土地、森林、草场的利用不尽合理,肆意掠夺野生动植物资源,使得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遭到非常严重的破坏。由于经济利益驱使,人类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意识较弱,过度开发利用而不加保护,导致野生动植物资源逐渐衰竭,森林生态系统失去某些功能。因此,实行森林的可持续经营,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物种和生物的多样性,全面实施《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规划》,开展物种拯救,使95%以上的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和国家级以上的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外80%的重要生物得到保护,继续开展对野生动植物的就地保、迁、野外放(回)归和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是森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4.盗伐、滥伐林木。近年来,在我国各个林区,盗伐和滥伐林木的案件频繁发生,处于偏远山地林区,森林资源丰富,滥伐林木情况更为严重,具有小型案件频发、以初犯农民盗伐和滥伐林木为主的特征。导致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频发的主要经济原因在于:破环森林资源的犯罪机会成本过低、木材价格高涨、严厉的林木限伐政策及违法犯罪被发现和被惩罚的概率较低[8]。另外,少数民族地区普法宣传不到位,农民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淡薄,这是导致此类案件频发的因素之一。对滥伐林木行为追究行政责任时,存在行政处罚的执法阻力较大,征收罚款的理论依据不足;刑法有关滥伐林木罪的相关规定并不完善,存在处罚力度设置不合理,入罪范围有疏漏。
二、制约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原因
我国森林资源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林木所有权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三种所有权。我国现行《森林法》对森林权属的规定,没有就构成森林的各种要素(如林木、野生动物、植物、微生物、森林景观、林下资源、林木品种等)分别规定所有权、使用权,对森林集体所有权和林木个人所有权限制过多,这些都不利于对森林产品和林业适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9]。同时,我国林业科技含量不高,经营粗放,管理落后,在政府宏观调控与公众参与等方面与国外林业发达国家差距较大。林业建设项目点多面广,布局和结构不够合理,营林措施、连栽、纯林等配置不科学,导致人工林地衰退,生产力不高。受制于林权流转市场不完善、林业经营主体分散、林权抵押物无人监管等问题,林业资金投入不足,林业规模效益无法显现。同时,林木采伐指标分配制度经过层层实施,农户处置权进一步受到限制,农户经营山林的制度成本过高[10]。这些传统的林业政策遗留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阻碍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1.完善林业基金制度。为了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国务院批准建立中央级和省级林业基金制度,把林业基金规定为林业主管部门用于发展林业的专项资金,实行“以林养林”。发达国家林业发展的成功,离不开林业基金制度的保障,如欧盟森林生态补偿制度蕴含着深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基础,体现出高度的环境公平正义,有效地解决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博弈问题,制定一整套的林业保护与扶持政策,建立不同形式的林业基金制度。日本、美国等建立自己的生态补偿法律体系,国家必须从林业基金中以无偿和低息有偿形式资助私有林主进行造林[11]。目前,我国的林业资金投入与需求之间的差距,成为制约林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林业资金短缺问题越来越突出。建立健全林业基金管理制度,严格界定林业基金使用范围,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林业资金投入体制,解决林业投融资问题,改革传统的育林基金制度,才能保障林业基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12]。
目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和基金管理办法陆续出台,扩大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制度范围,加大补偿力度,为生态林的集中分布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保障林农权益,更好地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然而,我国现阶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仍存在法律体系零散、资金运作缺乏有效监督、补偿资金来源单一、补偿标准不统一、数额低、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13]。借鉴国外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面的先进经验,我国须客观评估森林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和管理监管机制,运用市场手段实现森林生态补偿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与支付的多样化[14],最终建立和完善反映市场需求、体现森林生态价值长效的生态补偿制度。
2.推进森林碳汇交易。碳汇交易是指购买碳排放指标,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森林生态价值补偿的一种有效途径。2013年起,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碳交易试点正式运营,交易量不断增长,初步构建碳交易政策体系。截至2015年4月,累计成交额近13亿元。在碳交易市场中,森林碳汇项目处于发展初期,总量较少,各省市仍处于探索阶段。如2013年,云南首笔森林碳汇交易1.78万吨,每吨二氧化碳卖60元;2014年,浙江省临安市首批42户碳汇成功出售,每吨30元。我国目前面临的温室气体减排任务重,发展森碳汇不仅能利用我国的天然优势,对创新林业发展机制、突破林业发展瓶颈、促进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建立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的新机制,切实提高林农收入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前,国际市场开展森林碳汇交易的主要模式是CDM(清洁发展机制),而我国作为主要的碳汇供应国,处于碳汇交易的底端,缺乏话语权。因此,有必要完善碳交易市场,推进森林碳汇参与碳交易体系,实现企业碳汇交易由自愿向强制转变;加紧建立林业碳汇的计量监测和标准体系,为碳汇的计量监测提供基础依据;加大财政的支付转移力度,拓宽林业融资渠道,转变增长方式,发挥森林碳汇的经济效益,从根本上解决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促进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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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安全范文3
关键词: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中枢镇
收稿日期:20130509
作者简介:杨 健(1979—),男,云南陆良人,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林政资源管理工作。
通讯作者:高昆瑞(1977—),男,云南陆良人,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及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工作。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7002602
1 引言
陆良县中枢镇由于过去处于以生态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不合理生产方式,使森林资源破坏严重,林地大量流失,造成森林资源严重匮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林业建设得到了高度重视,林业发展有了长足进步,但随着近年来陆良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急剧扩张,用地矛盾日益突出,林业发展前景不容乐观,为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和今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中枢镇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任务任重而道远。
2 中枢镇概况
中枢镇隶属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为县政府驻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枢纽中心。东与三岔河镇、华侨农场接壤;南与马街镇、大莫古镇相连;西与小百户镇为邻;北接芳华镇、板桥镇,距省会昆明123km,离曲靖市64km。全镇下设19个社区居委会(其中有林社区居委会13个)总面积82.05km2,全镇总户数27009户,总人口109450人(其中农业人口52341人),总耕地面积1585.18hm2,属人多地少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5937元。
气候属北亚热带高原季风型气候,四季气候温和,西南风盛行。年平均气温14.7℃,年降雨量976mm,无霜期249d,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春暖干旱、秋凉湿润的特点,适宜多种生物的生长和繁衍。
主要森林类型为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树种比较单一,天然林比例偏低。全镇有林业用地1395.2hm2,其中:有林地1087.2hm2,灌木林地290.9hm2,未成林造林地5.7hm2,苗圃地2.5hm2,宜林地8.9hm2。全镇森林覆盖率仅15.79%。
3 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3.1 供需矛盾突出
中枢镇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土地十分有限,除去城市规划范围用地、一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外,可用以发展林业的土地不足1500.0hm2。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以及其他工业用地对林地的需求迅速增加,且呈现多样化趋势,森林资源供需矛盾一直得不到缓解,严重制约了林业发展。
3.2 社会对森林的需求与资源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
中枢镇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了木材加工、交易、流通的集散地,由于长期得不到很好的管理,导致中枢镇的森林资源受到严重威胁。特别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中枢镇种植的主要是以桉树为主的速生用材林,随着近几年火电的快速发展,煤电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作为支撑煤矿最好的材料之一的桉树(俗称坑木)成了一些不法商贩赚取利益的牺牲品。在中枢镇的大泼、茶花、中纪、阎芳桥、四河等社区境内有近20多个木材和坑木交易市场,每天交易量在300m3左右。加上缺失有效的管理机制导致木材交易市场秩序混乱,木材的来源和流通不完善、不健全,违法交易和无证运输常有发生。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偷砍盗伐现象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森林资源。
3.3 保护与占用林地的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陆良县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工厂、企业、交通设施、住宅等建设使用林地量大大增加,直接导致中枢镇林业发展空间急剧减少。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到2020年陆良城区面积将达到20km2,人口达20万人,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林业的发展。近两年陆良县从中枢镇西桥至青山征地5000亩用于工业园区建设,部分林地必将成为建设用地的首选资源,发展经济与保护林地资源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3.4 管理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中枢镇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人员较少,且人员变动较大,知识更新速度较慢,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要求,急需充实具备专业技术的管理人员和加强科学管理业务培训。
3.5 森林防火工作存在严重问题
部分群众对依法用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所发生的火警、火情大部分是因农事烧火积肥,上坟烧香、烧纸等野外违章用火所致。同时森林防火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防火基础设施脆弱,扑火装备落后,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情,极易造成大的森林火灾,带来较大经济损失。
4 对策与建议
4.1 严格执行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管理
按照“严管林”的要求,不断强化和完善森林采伐相关规定,简化商品林采伐程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云政发〔2011〕169号)规定,为切实保护管理好生态环境和珍贵的林业资源,中枢镇严格控制主伐指标,鼓励以抚育管护为主的抚育间伐,“十二·五”期间全镇主伐指标控制在每年600m3以内,抚育间伐指标控制在每年1200m3以内,主要用于国家级公益林和退耕还林地的抚育采伐更新,有效保护中枢镇森林资源。
4.2 强化林地资源保护,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管理
在全镇范围内实行林地总量控制和占补平衡,力争征占用一片,在本镇范围内补造一片,保存一片,确保新林地建设面积与被征占用林地面积基本平衡或有所增加,切实保护好仅存的有林地。齐抓共管,广泛进行宣传,反复清理整顿,及时督查督办,重点整治毁林开荒、乱占林地;重点打击偷砍盗伐等违法活动,使林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林地,通过高效利用林地资源,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建设和林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共赢。
4.3 主动适应新形势要求,改善林政管理方式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一是认真学习掌握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全面领会其精神实质,做到应用准确无误;二是积极宣传林业政策与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法、懂法和守法的自觉性;三是依法对全镇森林采伐限额凭证采伐、木材流通、运输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四是依法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及时查处偷砍盗伐,乱占林地,私采乱开、乱捕、乱猎、私采乱挖、林区违章用火等违法行为;五是从速从快查处林政案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打击涉林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六是重点做好辖区熬制桉油户的管理,确保林农不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熬制桉油。
4.4 加强乡镇林政执法中队建设,强化资源林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及时投入乡镇执法中队建设资金,对有站房的及时进行维修,对无站房及时解决新建站房。同时,举办各类基层林业执法岗位教育培训,使林业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得到提高。林业主管部门要从全局出发,把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在林业和生态建设中赋予资源林政管理核心地位,在林业产业发展中赋予资源林政管理基础地位,在林业行政执法中赋予资源林政管理主体地位。
4.5 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力度,降低森林资源消耗量
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国债、扶贫开发、法行贷款等各种能源建设项目争取大量的项目资金,不断提高农村能源建设的扶持标准,切实减轻林农的负担。同时,积极调整农村能源结构,将太阳能做为一种常规能源引入寻常林农家中,降低林农对森林资源的消耗量,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发展。
4.6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以加大宣传教育为目的,不断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在国家级公益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加强扑火队伍管理和培训,组建一支30人左右半专业扑火队伍,配备扑火设备,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从而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4.7 以平安林区创建为契机,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目标
以“林改”为动力,以分类经营为途径,借助平安林区创建的平台,逐步完善“七项工作机制”,即:工作考核奖惩机制,林业有害生物检测预报防治工作机制,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机制、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林业系统全员信息员、宣传员工作机制,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机制;强化“四项管理”,即:涉林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管理,重点林业行业安全管理,森林资源安全管理,森林资源管护队伍教育管理;建立“六大防控网络”,即: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控网络,森林火灾监测预警防控网络,涉林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防控网络,林区边界打防协作防控网络,专群结合林区巡逻防控网络,点、线、面快速防控网络;构建“十大防范体系”,即:周边乡镇协作防范体系,林业、交通、工商、卫生等协作防范体系,林区重点要害部位防范体系,林业系统内部安全防范体系,涉林重点行业安全防范体系,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范体系,森林火灾预防、扑救防范体系,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防范体系,乡、村、组三级防范体系和森林资源安全防范体系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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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云南省林业生态工程规划院.陆良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R].昆明:云南省林业生态工程规划院,2008.
森林资源安全范文4
这次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林政管理工作会议以及3月6日市局召开的全市林业局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过去一年来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认真分析当前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今年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刚才,00同志总结了去年以来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成绩及存在问题,并对今后森
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00同志就近期如何做好森林公安执法工作作了布置安排。两位同志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下面,就如何做好今年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森林资源是林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没有森林资源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就不是又好又快发展的林业。现代林业建设,第一要义是就是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增加森林总量和提高森林质量,充分实现和提升林业的三大功能,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因此,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始终是林业工作的核心和重点,是林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去年11月13日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全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会议上指出,森林资源保护在林业建设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始终是林业工作的核心任务,一定要充分认识森林资源保护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在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在生态文化培育中的突出作用。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更加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特别是市委书记00同志到任以来,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保护也是发展”的发展理念,提出了“生态优先,加快发展,注重民生,构建和谐”的十六字工作方针,科学准确地把00城市形象定位为“客家古邑·万绿00”的山水园林城市目标。就是在这个大背景前提下,今年初市委、市政府以1号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林业生态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市委《决定》),足以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林业的高度重视,足以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坚定决心。与此同时,我市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最近召开的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围绕加大林业管理力度、制止大面积盗伐林木、营造风景林、加强木材流通管理等内容提出了建议。其中周辉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林业管理力度,促进生态河源建设》的建议被列为重点建议,凡被列为重点建议的,市人大代表将会进行视察,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因此,做好当前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比任何时候更重要,任务更艰巨,责任更重大。希望大家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进一步增强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危机感和忧患意识,树立事业心和责任心,下狠心,用猛药,动真格,敢碰硬,做到“责不到位就换位,不换脑筋就换人”,高度重视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依法治林,扎实推进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为推进新时期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了新的任务。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力度,强化依法行政,努力开创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新局面,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一)要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依法治林意识。管理和保护好森林资源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单单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部门的事,它涵盖了从种苗选育早植树造林、中幼林抚育到森林资源的管护,从森林采伐到木材管理利用的全过程和经济、生态以及社会的多个方面。我们要用生态林业的观点发展林业,用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林业,树立宏观森林资源观念,从整体上管理森林资源。只有在思想观念上产生新的突破,才能在管理手段上有新突破。因此,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转变观念,依法治林,开创新局面,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要从注重对破坏森林案件的查处工作转移到加强资源保护管理基础工作上来,把着力点放在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上来,防患于未然,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措施的落实;二是要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和事后的监管上来,把着力点放在更高层次的全过程监管上;三是要从注重行政手段保护转移到注重法律、行政和经济等综合手段保护上来,把着力点放在执法监督检查和经济政策的引导上;四是要从对森林资源的被动保护为主转移到主动预防上来,把着力点放在宣传、教育、疏导等预防上。
带头执行,确保令行禁止。在这里,我重申一点:林政管理和森林公安部门作为保护森林资源的主力军、先锋队,要带头认真对照学习市委《决定》精神,着重抓好市委《决定》涉及森林资源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和督办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专人管、专人抓、出成效。
(三)要坚持以开展林政资源综合执法管理为重点,建立完善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全力打好森林资源保护的攻坚战。当前,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整体形势仍不容乐观,保护森林资源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乱砍滥伐、批东砍西、批少砍多的案件屡禁不止,屡查不绝,严重地威胁着林业生态安全。二是非法占用林地现象比较严重。虽然去年我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清理非法占用林地的专项行动,有力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的嚣张气势,但是没有彻底清理,存在死灰复燃的现象。三是我市交通道路四通八达,难以监督木材运输,非法收购、非法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现象比较突出,严重地影响着林区的正常生产秩序。四是涉林渎职犯罪案件有增多的趋势,尤其是一些基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存在较为严重的“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渎职不作为及乱作为等违法乱纪行为,这些不良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严重损害了林业部门形象。在最近召开的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述有些问题已经引起市有关领导和市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可以说已经到了非痛下决心解决不可的地步,否则,我们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将失信于民,将无地自容。为此,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当务之急我们必须迅速动员一切力量,充分发挥各级林政管理和森林公安部门作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中坚主体力量,以铁的手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综合执法管理专项行动,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形势有明显好转:一是各地林政管理与森林公安部门要牢固树立“一家子”思想,在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各项工作中做到不讲价钱,服从分工,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重拳出击,建立完善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自身独特的林业执法优势,主动出击,敢于碰硬,进一步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侦破查处力度,大力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面积大、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心、媒体关注的重大案件,达到杀一儆百、教育群众、震慑罪犯的效果。今年市局拟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业系统内部和社会各界中聘请森林资源保护监督员,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公开监督力度,特别是对林业部门内部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弄虚作假破坏森林资源或者造成森林资源巨大损失的,要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决不允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为森林资源保护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重点是要宣传报道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综合执法管理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战果,宣传党和政府保护森林资源的决心和态度,宣传林政管理和森林公安部门为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所做的工作;对破坏森林资源数量巨大、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特别是查处难度大、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要结合专项行动的开展,深入基层,深入林区,送法下乡,送法进山,广泛宣传国家、省、市保护森林资源的政策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意识。总之,要通过有力的宣传工作,有效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提高全民、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推动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森林公安和林政管理部门是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机构,承担着森林资源保护和林政管理的重要职能,而这些职能履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林业的发展,影响到森林资源总量的增加和森林质量的提高,影响到生态文明的建设和现代林业的建设,也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小康和谐社会的建设。为此,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尤其是森林公安机关和林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行自身工作职能,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认真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建立有效管理、预防、控制违法犯罪、保护森林资源的全方位长效机制,从而做到标本兼治,在根本和源头上遏制住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要认真落实保护森林资源责任制。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保护森林资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保护森林资源责任制的要求,逐级签订责任书,将各项保护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列入林区治安综合治理范围,统筹安排和考核。要广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法规,做好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他们保护林木的自觉性,防止发生恶性毁林事件。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国有林场要抓紧实施国有天然林保护工程,尽快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森林资源保护上来,将护林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工段工区,做到林区所有区域、主要水陆交通路口均由各林业局(场)领导划片负责,林业职工承包管护。要立即组织专业护林队伍昼夜巡查,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林木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林政稽查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森林保护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和林政执法骨干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机关建设,要本着充实力量,完善职能的原则,调整警力布局,提供可*的勤务保障,千方百计提高森林公安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控制能力,加大打击力度。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按照“林区内外结合,山上路上结合、地方公安与林业公安结合”的原则,从武装清山、道路巡查、查处案件、打击团伙入手,将日常工作与集中统一行动结合起来,重点打击乱砍滥伐、人为纵火、盗伐盗运、伪造票证、冲关闯卡、暴力抗法等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三)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法规。要针对目前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所面临的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县区林业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措施,特别是各地要认真落实林地资源保护利用的总体规划,规范林地的保护和管理。
(四)要加强林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监管能力。要加大投入,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监测和监督体系,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能力;要大力加强林区“四网”建设,形成多层次立体防控网络,增强预防、控制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能力。
森林资源安全范文5
关键词:森林资源;强化管理;促进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532155
1 保护林地林权、加强森林限额采伐管理
为防止林地资源被非法占用的现象出现,必须加强对林地资源的保护。按照与破坏林地的量刑准则有关《刑法》修正案保护林地,做到有法必依,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严格控制大项目占用林地。对森林资源的产权进行明确,做好林权的登记发证工作,特别是退耕还林山块林权发证的工作。
对森林资源开发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严格按照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进行采伐管理,对森林的采伐量要从源头上进行控制。降低一些需要特别进行生态保护的区位和森林资源消耗超过限定额的林区的林木采伐力度,便于森林资源再生;对人工培育的商品林可以无限的进行采伐,在对原始森林进行保护的同时使林农的经济利益得到保证。
2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
陆生野生动物也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量的非法猎捕,致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中断生物链,直接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因此必须要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保全生物链完整,从而保证森林资源的生态环境不会遭到破坏,维护生态平衡。
3 森林防火、重视森林与土地的逆转
森林出现火灾不仅会烧死鸟兽和森林,还会使森林面积减少,造成森林生态环境和森林结构失去平衡,导致生物量下降。防火期内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加强县、乡和村3级森林消防联防制度,同时要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和强有力的指挥系统,加强对扑火队伍的训练,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和先进的设备及时将火扑灭,最大程度地减小火灾对森林造成的损失。
在中国不少地区的人民会选择私自砍伐树木,破坏森林,耕种农作物,这就严重破坏了大自然各方面的和谐发展,不利于综合资源的发展。国家发行的政策没有落实到位,使人们找到纰漏,破坏资源,重视农业带来的短期利益而忽视林业所带来的长期利益。
4 加强天然林保护,合理采伐人工林
作为林业工作人员必须要加强对天然林的保护工作,加强对天然林的保护,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抚育过程中,对间伐措施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有选择性、及时的将劣质、细小树木以及影响森林健康的病死木清除,降低林分郁闭度和提高保留木的营养吸收率,从而在保证森林营养不被流失的同时,促进树木快速生长。
5 森林病虫害防治
要想保证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对森林资源进行防护。其中,病虫害的威胁会严重影响到森林的生长和质量。要建立森林资源病虫害的防护体系,建立森林资源的防护站,加强病虫害的检验和检疫工作,用专业的科技水平预防和治理病虫害的侵袭。浙江以针叶纯林为主,林相结构单一,抗逆性较差,特别是松材线虫病的发生,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的破坏。
6 强化依法治林,加强综合监测体系建设
在我国法制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对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林业依法行政,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最直接最有效的的手段。使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猎捕等森林案件得到遏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林业相关部门要将有关的法律法规落实到对森林保护的实际工作中,并通过有效的监督机制,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综合系统检测体系是利用现代化的高科技手段来加强对森林植物生长与生态环境检测的体系。引进先进技术,建立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体系,实现全国林地一张图,理清与国土部门林地管理属性,做到无缝对接,摸清森林资源家底,强化森林资源管理。
7 结束语
强化森林资源的管理有助于森林资源的健康发展。必须运用现代化的手段来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从各个方面来保证森林资源的有效发展,从而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我国现阶段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森林资源的需求,从根本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森林资源安全范文6
关键词: 森林资源;产权制度;问题;对策
引言:
森林资源资产不仅包括森林、林木、林地,而且还包括森林景观资产和与森林相关的其他资产[1]。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们对林业发展重视力度越来越大,对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理论认识程度越来越高。产权制度作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在森林资源资产中具有重要的激励、制约作用,对森林资源资产实现高效配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我国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1.森林资源资产产权意识较为缺乏
由于人们森林资源资产产权意识较为缺乏,不仅体现在国家政府方面,在个人方面体现给位明显,导致我国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运行的过程中,出现诸如权高于法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行政管理权对个人权利侵犯较为严重,森林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的权利没有有力的保障[2]。在部分地区,政府人员调整森林土地使用途径具有随意性,个人在维护森林资源产权方面缺乏产权意识,不利森林产权制度的运行。
2.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内容不完善
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内容不完善,导致林木收益权利和森林资源资产产权流转受限。就林木收益权利受限制来说,在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中有森林采伐许可制度,而森林资源产权主体要行使这一权利需要满足生态要求,然而采伐林木就会使林木的生态作用受到影响,这就使产权主体的采伐权受到限制,然而国家只是对产权主体的采伐权进行了限制,而未对其进行相应的补偿措施。从森林资源产权流转受限来看,产权的流转能实现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而由于森林资源产权主体不清,再加上,国家对产权流转的多方面限制,导致我国森林资源产权流转受到限制[3]。
3.政府干预不当
在森林资源产权制度中,由于政府的不恰当干预,导致森林资源产权权属变动较为频发,使森林资源产权主体缺少安全感和稳定感,从而引发大规模乱砍滥伐现象发生。此外,由于政府不恰当干预,导致森林资源产权主体对森林资源经营权受到极大限制,使森林资源产权主体的经营积极性降低,使我国林业事业发展受到限制。
二、解决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问题的措施
1.提高森林资源产权意识和生态意识
森林资源作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资源,与森林资源行为主体有着密切关系。因此,作为森林资源行为主体,应加强森林资源产权意识和生态意识。另外,森林资源的行为主体,包括国家、社会、个人,一方面要加强对自身产权的维护和确立,另一方面也要尊重他人的森林资源产权。此外,要建立起强有力的森林资源产权监督机制,通过森林资源行为主体相互监督和制约,实现森林资源产权制度的深入贯彻实施。
2.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产权内容
首先,要使森林资源国家所有和非国家所有的机构得到优化。将木材林、经济林等资源产权划定为非国家所有,从而降低国家保护成本和利用效率;将防护林和其他特种用途林产权划为国家所有,实现对特种用途的森林资源有效保护。其次,通过法律使森林资源产权流转方式、程序和条件得到规范,利用法律使森林资源流传和适用范围得以规范,并加以落实,一方面使森林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得到维护,另一方面也使森林资源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再次,要完善林木采伐制度,建立起完善的森林资源采伐权有偿使用制度,防止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同时规范采伐权转让程序。最后,要落实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通过一般补偿和对口补偿,补偿金或定期支付、分期支付等方式,实现对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补偿[4]。
3.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政府作为森林资源管理者,应在森林资源产权宏观管理上加大力度,而通过市场调节机制能完成的森林资源产权管理的则应利用市场调节机制来完成,从而提高森林资源配置效率。此外,政府部门要减少对森林资源产权不适当干预,成立专门制度评价机构,制定相应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评价标准,构建起科学、合理、动态的评价体系。
三、结语
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对保护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森林资源产权制度中的问题,本文限于篇幅不一一赘述。作为林业工作者,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资源产权制度问题探讨,找出更加有效的措施,从而推进我国林业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危丽,杨先斌.我国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05):157-159.
[2]黄李焰,陈少平,陈泉生.论我国森林资源产权制度改革[J].西北林学院学报. 2010(02):20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