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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直接投资的概念范文1
一、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表现
(一)生产活动全球化。生产活动的全球化主要表现为传统的国际分工正在演变成为世界性的分工:1国际分工的内容发生变化。国际分工从传统的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分工逐步发展成为以现代工艺、技术为基础的分工;从产业各部门间的分工发展到各个产业部门内部的分工和以产品专业化为基础的分工;从沿着产品界限进行的分工发展到沿着生产要素界限进行的分工;从生产领域分工向服务部门分工发展。2国际分工的形成机制在变化。即由市场自发力量决定的分工,向由企业,主要是由跨国公司经营的分工和由地区经贸集团成员内组织的分工发展,出现了协议性分工。3水平型分工成为国际分工的主要形式,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的分工,产品零、部件的分工和产品工艺流程的分工。4形成了世界性的生产网络。5世界性的国际分工使各国成为世界生产的一部分,成为商品价值链中的一个环节。它有利于世界各国充分发挥优势,节约社会劳动,使生产要素达到合理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
(二)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形成。1国际贸易对世界经济拉动作用增强。它表现为国际贸易增长率大大高于世界经济增长率。如以1990年为100,世界货物出口值指数从1985年的56,上升到1995年的144,同期世界生产指数从86上升到107;世界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指数同期从85上升到106。1990-1995年间,世界贸易出口量年均增长率为6%;同期世界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1%。2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世界服务贸易额从1985年的380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11,678亿美元,在国际大贸易(货物与服务)中的比重同期从163%上升到188%。3国际货物贸易交换品种多样化。在世界贸易中,占世界出口1%以上的货物从1980-1981年的11种增加到1993-1994年的21种。在发展中国家出口货物中,80年代中期,制成品所占比重开始超过一半;在出口中占1%以上的货物种类从1980-1981年的6种增加到1993-1994年的19种。4发达国家同类货物相互交换增加,主要的经济贸易大国一般既是某类商品的主要出口国,也是该类商品的主要进口国。5国际贸易趋同化。
它表现为:电子化贸易手段普遍使用,EDI(电子数据交换)已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其他如电子商务(EC),电子贸易撮合(ETM),电子资金转账(ETF)等已在许多国家开始使用;ISO9000系列成为国际贸易商品的共同标准;贸易合同标准化。6世界贸易组织建立,多边贸易体制正式确立。1995年1月1日诞生的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世界贸易进一步规范化,世界贸易体制开始形成。作为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组织和法律基础的世界贸易组织,以其法人地位对所有成员方都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因此,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标志着一个以贸易自由化为中心,囊括当今世界贸易诸多领域的多边贸易体制大框架已经构筑起来。
(三)各国金融日益融合在一起。1金融国际化进程加快。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大银行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开始了大规模合并、收购活动,以提高效益。如法国里昂信贷银行买下了大通曼哈顿银行在比利时和荷兰的附属机构。德意志银行、巴克莱银行和国民希敏寺银行也吞并了一些欧洲其他国家的小银行,以扩大在欧洲的网络。为了提高本国银行的竞争能力,很多国家对于大银行的合并表示了支持的态度,1993年以来,世界排名在200名之内的大银行之间至少发生过25次合并。2地区性经贸集团的金融业出 现一体化。欧盟统一大市场建立后,银行、证券公司和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可在欧盟内经营不受国界限制的保险和投资业务;美国和日本的银行则可通过收购、兼并等形式加紧渗透欧洲市场,欧洲的金融市场将演变为真正的国际金融市场。3金融市场迅猛扩大。到1995年,外汇交易额已上升为世界贸易额的60倍,全球外汇日交易额已超过12万亿美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国际信息的网络化,外汇市场的资金交易正以"光的速度"从一个市场转移到另一个市场。
(四)投资活动遍及全球,全球性投资规范框架开始形成。其主要特点如下: 第一,投资成为经济发展和增长新支点。国际直接投资额年均额与年均国际贸易额的比例在缩小,国际直接投资额年均增长率高于国际贸易年均增长率。1990-1996年年均世界出口贸易额为41,14571亿美元;同期,世界各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为2,56535亿美元,二者之比为160∶1,差距进一步缩小。1991-1996年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率为118%;而同期世界出口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后者大大低于前者。 第二,国际对外直接投资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主体多元化。据统计,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已从1985-1990年年均1,55578亿美元增长到1996年的3,46824亿美元。
同期,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45005亿美元增长到2,94732亿美元,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比重从932%下降到849%;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0554亿美元增长到51469亿美元,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比重从67%提高到148%。同期,全球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额从1,41930亿美元增长到3,49227亿美元,其中,发达国家从1,16744亿美元增长到2,08226亿美元,在全球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额中的比重从822%下降到596%;发展中国家从24736亿美元增长到1,28741亿美元,所占比重从174%上升到369%。第叁,对外直接投资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并行,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地区成为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对象。发达国家中主要对外直接投资的国家同时也是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国家。
1995年,德国、法国、瑞典、英国、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荷兰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占当年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756%;同年,除日本以外的上述国家占当年世界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53%。与此同时,一些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成为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对象。1985-1995年,有20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世界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吸收者。第四,国际借贷资金流动量增长很快,证券股权投资迅速发展。1993年流动金额为8185亿美元,1994年增加为9534亿美元,1995年增加为12,584亿美元。与外国直接投资一样,证券股权投资依然偏向于少数新兴市场国家,1995年亚洲就占了流向新兴市场的外国证券股权投资净流量的53%。此外,外国证券股权投资的来源存在一定程度的集中性。1992-1994年,流向新兴市场的这种投资35%以上来自美国,15%来自日本,11%来自英国。近几年来,香港特区和新加坡的投资者也向新兴国家进行这种投资。
第五,投资自由化成为各国国际直接投资政策的目标,国际直接投资规范安排提上日程。90年代以来,保护和促进投资的双边投资条约数量大幅度增加,截至1997年1月1日,全世界已签署这种条约1330个,涉及162个国家,在5年里条约数增加了2倍。1991-1996年,各国政府共对外国直接投资管理体制进行了约600次调整,其中95%是放松对外资管制的措施。1995年,在64个国家的112项立法变化中,106项属于趋于自由化或促进外国直接投资的立法。国际社会为达成国际性的投资协议开始行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第一次将投资问题纳入多边贸易的体系,并达成《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出现通过协商建立一个综合性多边国际直接投资框架的行动,1996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第九次会议 对未来多边投资框架进行了探讨,并已达成协议。
(五)跨国公司作用进一步加强。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蓬勃发展。第一,跨国公司的数目剧增。据统计,1996年跨国公司已达到44,508家,在全球的附属企业已达到276,659家。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增加到36,380家,所占比重下降到817%;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公司增加到7932家,所占比重上升到178%。第二,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为基地的最大跨国公司日益全球化。按外国资产排列的1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在它们的外国附属企业中拥有17万亿美元的资产(控制了约1/5的全球外国资产)。第叁,跨国公司开始结成新型的"战略联盟"。面对竞争压力、自由化浪潮和新投资领域的开放,越来越多的企业,包括发展中国家的企业采取各种办法参与全球化经济的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结成联盟。通过兼并与收购在国外建立自己的生产设施,以保护、巩固和增强自己的竞争能力。1988年到1995年间,全球跨国兼并与收购总额增加了一倍,达到2290亿美元。1996年,有45起跨国兼并与收购的规模超过10亿美元。与此同时,一些跨国公司以协定(股份和非股份)方式加强联合。1995年缔结了近4600项这样的协定,而1990年只有1769项。1990年以来,跨国公司之间在核心技术(信息和生物)方面也加强了战略性研究与开发伙伴关系。第四,跨国公司国际生产的规模和重要性日益增加。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在其国家贸易中的比重提高,出现了无国界经济。
(六)经贸文化、人才出现世界性。以全球化、高速化、个体化为特征的多媒体网络正在覆盖全球;出现了经济生活和贸易文化的全球性趋同现象;"国际人"开始走俏,全球性的共同发展目标形成。为了在经济竞争中取胜,"国际人"正在成为各个国家、各大公司的首选目标,培养"国际人"、寻找"国际人"已成为世界性的人才战略潮流。日本公司率先提出"国际人"战略。他们认为,国际人应具备以下10个基本条件:积极肯干,但是不蛮干;人际关系融洽,不以自我为中心;兴趣广泛,知识丰富;外语出色,乐意结交外国人;行动迅速,快食、快眠、快便;迅速适应并爱上异国他乡;意志刚强,富有忍耐性;深谋远虑,但不优柔寡断;安排、处理好家庭生活关系;身体健康,精神焕发。此外,绿色主义、环保哲学,共同反黑、扫黄、打白(毒)和反腐败,共同致力于发展与和平,共同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均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二、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对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传统的衡量国家之间经济贸易权益的概念与统计构成了严重的挑战。
(一)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经济相互依存与互动加强。 1.经济全球化使得世界各国经济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相互依存进一步加强。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发达国家之间货物、服务、资金、技术和市场高度融合,而且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上述关系也在加强。 2.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经济相互传递障碍在减少,互动性加强。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强下,对外贸易与国际资本流动在各国之间的经济传递中的作用在加强。8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对外贸易与投资逐渐变成双向传递渠道,发达国家把经济发展与衰退通过对外贸易与投资传递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金融波动也将影响到发达国家。1994年底,墨西哥金融危机震动了全世界;1997年7月由泰国引发的金融危机并未使发达国家幸免。
(二)经济全球化迫使人们的概念在创新。1大国际贸易概念出现。在经济全球化下,一国对外经济交往合作中,不能只考虑货物贸易,还要把货物贸易与直接投资、金融、服务、技术综合考虑。因为,货物贸易与投资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两个支点。2将大国际贸易概念与本国经济的调整优化、改革开放密切地结合 起来;"贸易立国"、"贸易为本"的传统信条已让位于"经济接轨"和"市场融合"。3变被动接受经济全球化为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经济全球化是科技革命作用的结果,是大势所趋,纷纷主动改革本国经济体制,发展开放性经济,推行贸易、投资和金融自由化,为跨国公司创造投资条件,并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制和活动。4变单边制裁为求得"双赢"。在经济全球化下,一国对另一国单方面采取"贸易保护"、"贸易摩擦"、"贸易制裁"等以邻为壑的措施,已开始由自我保护的工具变成了双刃剑,在制裁别国的同时也会使自己受到伤害。其上策是通过谈判,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促进双方的经贸发展,取得"双赢"。
(三)经济全球化使国家主权受到冲击,相互协调成为时代主旋律。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传统的国家主权内容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原本是一国独有的权利,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共同拥有的权力。各国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多地遵循国际条约、协定、规范和惯例来运作;跨国公司在各国经济生活中地位的提高,使国家对产业政策的干预作用在减弱。在国家存在的情况下,出现了主权让与,但它是以对等为原则的。当今世界各国都是拥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共享是让与的前提,没有共享也就不会有让与。经济全球化迫使各国把二者结合起来,出现了相互协调,使它逐步成为各国处理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基石。随着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束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和运行,协调管理贸易政策在国际上和各国贸易政策中开始成为主流。
(四)经济全球化要求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一体化。20年来,面对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特别是产业内部贸易的增长,新贸易理论将产品差异、规模收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等工业组织理论引进传统的比较优势框架,为国际贸易理论分析做出了贡献。但它仍然假定企业只在某一个区位生产商品和服务,将对外直接投资排除在分析之外。同时,对外直接投资(跨国公司)理论成功地解释了不同类型跨国公司直接或间接地创造的各类贸易流动,但仍是以单个企业为依据的投资分析,未推广到国家层次。80年代初以来,经济全球化要求把贸易与投资理论结合在一起分析贸易与投资利益与效益,出现了新的理论分析,其理论模式主要集中于纵向或横向一体化。在这些理论分析中,产品增值链活动的不同假定可以在不同地理位置上进行,在不同的国家可以进行完全相同的生产加工。
在贸易与投资一体化理论中,企业行为被分为两大类型: 第一,总部行为。总部行为包括工程、管理和金融服务,以及信誉、商标等甚至可以无偿转让给远方生产区位的服务,这类行为有时被简化概括为研究与开发。 第二,实际生产行为。实际生产行为又可再分为上游生产(中间产品)和下游生产(终极产品)。所有这些行为都被假定为具有规模收益递增效应。由于总部服务的运输成本极低,企业可以将生产行为从总部分离出去,但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企业将某些生产行为集中在某一区位。在贸易分析中典型采用的两国均衡框架,国外市场和国内市场之间不存在任何差异。企业在两个国家进行活动时,可以将总部行为安排在母国进行,但其实际生产或转移到东道国进行(纵向一体化),或者既安排在国内,又安排在国外进行(横向一体化)。因此,现在的企业不仅通过价格和质量进行竞争,而且还通过生产的组织进行竞争。这些理论模型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单个企业的经营活动决定了国内、国际经营企业的总格局。这一问题属于理论分析中的国际化生产部分。
一旦国际化生产活动分布格局形成,国际贸易的格局便随之确定。贸易与投资理论的一体化表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不能以单纯的贸易行为来衡量国家之间的经济利益。 (五)经济全球化对表明国家之间经贸权益的传统概念和统计方法提出了挑战。1传统的对外贸易差额概念未能反映经济全球化下国家之间实际的贸易利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之间的经贸利益出现了几种变化。第一,在产业内部和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大量增加下,按总贸易和专门贸易划分的国家之间的进出口掩盖了国 家之间在产品价值上的实得;第二,母国公司对东道国的直接投资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母国公司对东道国的商品直接出口,变相地进入了东道国的国内市场,因此,母国公司在东道国国内的投资和商品、服务的销售收益应计入母国的经贸收益;第叁,在一国以加工贸易为主的情况下,把该国进出口贸易额作为该国的贸易利得,更加失实。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下,在计算各贸易国的贸易收益时,上述几个现象不能忽略。
2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统计滞后于经济全球化的现实,应予修正。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统计制度来源于美国,并逐渐成为世界贸易各国的贸易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对之都有相应的条款和协定。在国际贸易局限于产业间和投资不普遍的情况下,按原产地进行统计基本上可以反映贸易国的贸易利益。但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按原产地统计则会出现两种误差。第一,未能如实反映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大规模的直接投资活动。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进行全球化经营,它们生产的零部件、产品的进出口,按价值链、资本所有,理应属于母国,但却计入东道国的贸易统计。
第二,原产地规则以货物贸易为主,未包括服务贸易等,因此,原产地统计在不能真实反映货物贸易的同时,也不能全面如实地反映国与国之间的大贸易关系。 (六)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经济全球化给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发展的机遇。 第一,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和资本外投。1996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的《1997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发展中国家1996年接受了1290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对外投资了510亿美元,二者都创造了历史最高纪录。它们在获得世界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从1995年的30%上升到1996年的37%。其中,48个最不发达国家在1996年的资本流入量也增加了56%。
外国直接投资的概念范文2
关键词:资本流动性;结构分析;国际平衡收支表;总量规模法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1-0005-04
一、文献综述及界定
(一)资本流动性概念的界定
“流动性”一词最先源于凯恩斯著作《就业,信息和货币通论》的“流动性偏好”。它在经济学上被看做资产变现或转换为支付清偿手段的难易程度的指标,即资产变现的预期时间越短,资产流动性越强,反之其流动性越弱。
国外一些学者认为,资本流动性就是一国利率变化对资本流动的影响程度,也有人认为资本流动性表现为储蓄和投资的相关性。而国内有学者以为可以用资本转移(资本流入和流出)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值来衡量一国的资本流动性强弱。
本文采用的是现在普遍较为认可的表述,即资本流动性为资本流入流出占一国国民生产总值的比值。
(二)相关文献回顾
由于测量资本流动性时会碰到诸多因素,如规范方面、实证方面,因此,目前还没有一个广为人所承认的方法来测量资本流动性。
1.蒙代尔-弗莱明模型在IS-LM-BP模型的分析框架下,通过对BP曲线斜率及LM曲线斜率的比较,把资本流动性分完全不流动、低流动、高流动和完全流动四类。如果利率的改变促使资本流动规模变大,则表明该国的资本流动性越强,其资本账户越开放。由于蒙代尔-弗莱明模型不考虑经济调整具有过程性,因此,在资本流动的不同程度对货币政策的真实影响方面上的研究有所欠缺。刘正良(2004)[1]在这方面做了进一步的研究,他认为,由于不同程度的资本流动性对货币扩张效应的影响不同,浮动汇率下货币扩张效应不是一步实现的。
2. Feldstein和Horioka(1980)[2]运用储蓄和投资的相关性来检验资本流动性时,发现具有高资本流动的OECD国家,储蓄和投资之间存在着高度相关性,即国内投资来源于国内储蓄。Tobin(1983)[3]提出的“大国效应”表明国内储蓄和投资具有正相关性。陈取华(2003)[4]运用储蓄投资相关性法检验我国的资本流动性,得出我国在长期和短期具有较低的资本流动性。封福育(2008)[5]通过面板协整模型检验东亚各国储蓄投资的相关性,进而研究其资本流动性,发现东亚各国的储蓄投资相关性较高,资本流动性低于OECD国家。
3.总量规模法以资本转移(资本流入和流出)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值来衡量一国的资本流动性强弱。这种方法可以直观地看出资本流入和流出的相对规模。姜克波(1999)[6]运用总量规模法来估计中国的资本开放程度。
4.利率决定模型认为,在资本有限流动条件下,一国的利率受到国内外资本供求的影响,即一国的市场利率为国际利率经汇率风险调整后的I’值和资本完全管制的国内市场利率I”的加权平均。
另外,Obstfled(1994)[7]认为,在实际利率相等的情况下,若资本自由流动,则不同国家消费行为的特征应有类似之处,满足消费路径平滑的持久收入生命周期假说。国内学者如刘金全(2006)[8]等利用这种方法来度量我国的资本流动性以及检验我国与日美两国的经济关联性。
二、资本流动性结构分析
21世纪伊始,不断加剧的全球经济失衡与中国宏观经济失衡促使中国的跨境资本流动性有了新的变化。现在的理论研究中,认为资本流动性结构特征的变化将会对一国宏观经济运行产生具体的影响[9]。因此,在分析资本流动性对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的具体影响时,不能简单地从投资储蓄的角度来分析资本净流入的影响,而是应该全面地把握资本流动的规模、结构、形式的变化,从而深入地分析其影响。
(一)私人资本流动状况分析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金融环境的不断改善,我国的资本流动性不断提高。
从总量上来看,总私人资本流入量和流出量的规模不断扩大。资本流入量从1997年的926.4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7 665亿美元,资本流出量从1997年的716亿美元上升到2008年的7 506.4亿美元,同时,私人资本流动总额也从1 642.4亿美元增至15 172亿美元。从相对指标来看,资本流入量、流出量和流入流出总量占GDP的比重总体呈上升趋势。
但同时也应指出,私人资本流动净额的规模波动比较大,而资本流动净额占GDP的比重也没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因此,我国资本流动性的增加主要表现在规模上。
(二)直接投资项分析
直接投资(FDI)是我国大力引进的私人资本类别。自从改革开放开始,我国就不断推出吸引外国来华投资的政策,不断改善投资环境,甚至比一些OECD国家的开放程度更高。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外国投资不断涌入我国,同时我国对外投资不断增加。
从总量上来看,直接投资流入量、流出量以及流入流出总量都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直接投资流入量在1997―2000年这段时间有略微波动,2001年以后则开始稳步上升,特别在2007年达到1 515.5亿美元,几乎是2006年的2倍,表明在2006年度有大量的外国资本流入我国。直接投资流出量在上升过程中略微波动调整,然后快速上升,如2001、2005、2006和2008年的阶梯式上升。受到直接投资流入量与流出量增幅的不同,直接投资净额在1999、2001、2006年略有下降。从相对指标来看,直接投资流入量以及直接投资净额占GDP的比重呈下降趋势,而直接投资流出量占GDP的比重则有上升趋势,直接投资总额在GDP的比重具有波动性,并没有呈现明显的上升或者下降趋势。
因此,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的直接投资总额稳步增长,而直接投资净额保持相对稳定。
(三)证券投资项分析
自改革开放开始,我国的资本项目实行有限度的、有选择的对外开放政策,1994年实行汇率并轨,1996年实行人民币自由项目可兑换,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的证券市场进一步开放。
外国对我国的证券投资规模稳步变大,而我国对外投资波动较大,但总体是增大的,特别是在2006年证券投资总额为1 587.6亿美元,首次超过了当年的直接投资总额1 176.4亿美元,同时证券投资出现675.6亿美元的逆差,表明对外证券投资的急剧增大。证券投资总额在GDP上的比重总体上来看是上升趋势,而证券投资净额占GDP的比重波动比较大。因此,证券投资总额的规模急剧变大,而证券投资净额波动较大。
(四)其他投资
其他投资包括贸易信贷、银行存款、货币和存款等,具有债务资金的典型特征,即其流入流出的规模远比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的规模大,而其净额却相对较小。
综上对金融项目的分析,可看出,由于我国的资本项目管制正在逐步放松,直接投资所占比重正逐步下降,而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所占比重逐步上升。
(五)收支平衡表的其他项
分析我国的资本流动性,仅仅分析金融项目下的资本流动规模和资本流动性是不全面的,要从收支平衡表的全局出发,结合经常项目,储备资产和误差与遗漏,来分析我国的资本流动性。
1.经常账户
1997―2008年经常账户全部为顺差,其中,由于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1997―2001年持续下降,但在2002年由于其影响的消退和亚洲国家经济的复苏,开始进入了快速增长的时期。
关于经常项目全为顺差的解释:1994年我国实行的是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从2005年起实行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有利于我国汇率的稳定和加强我国的出口竞争力。另外,国内外的经济发展形势稳定,有利于保持顺差。但同时可发现,由于次贷危机的影响,2008年的增幅略微减小。
2.储备资产账户
我国的储备资产从2000年开始迅速增加。这是由于2000年以来进入我国的资本规模扩大并且速度变快,外汇储备进入井喷:2001年我国外汇储备为2 121亿美元,2009年更是突破了2万亿美元大关,十年扩大十倍。
3.净误差与遗漏账户
净误差与遗漏账户从一个方面反映资本的非法流入与流出。1997―2001年,我国的净误差与遗漏账户差额逆差虽逐渐缩小,但平均仍有-141.03亿美元,表明在这一段时间存在着大量的资本外逃并且这一幅度在逐年减小;2002―2004年,其转为顺差,甚至一度达到270.45亿美元,表明在该段时间内有大量的资本流入我国;2005―2008年间,只有2007年该账户为顺差,其余皆为逆差,表明资本流动具有双向性。
三、我国资本流动性的测量
总量规模法以资本转移(资本流入和流出)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值来衡量一国的资本流动性强弱。首先,定义如下指标
P1=(外国在华直接投资额×0.5+我国在外直接投资额×0.5)/GDP×100%
P2=(外国在华证券投资额×0.5+我国在外证券投资额×0.5)/GDP×100%
P3=(外国在华其他投资额×0.5+我国在外其他投资额×0.5)/GDP×100%
P=P1+P2+P3
P4=(我国资本外逃总额×0.5-我国在外投资额×0.5)/GDP×100%
Pt=P+P4
P1、P2、P3分别为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的流动程度,P为由官方统计数据测得的总资本流动性指标,由于资本的流入与流出影响程度相等,故取权重为0.5。P4为官方数据无法测得的资本内流和外流对我国资本流动的影响程度。Pt即为考虑资本外逃后的总资本流动性指标。其中我国在外投资额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
仅仅应用一种方法测量资本外逃规模是不可靠的,因此,本文中的资本外逃规模将采用直接测算法、间接测算法、克莱因测算法、非直接投资净额调整法这四种方法相结合来进行测量,以减少误差。
(一)资本外逃规模的测量
1.直接测算法
公式:短期资本流动净额=BOP反映的短期资本流动净额+国际收支账户中的“误差和遗漏”
2.间接测算法
公式:隐蔽性资本流出=外债增加+净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经常项目逆差-储备资产的增加
间接法资本流动净额=隐蔽性资本流净额+BOP短期资本流动净额
3.克莱因测算法
公式:隐蔽性国际资本流出=外债增加+净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经常项目逆差-储备资产的增加-旅游和边贸收入-其他资本收入
4.非直接投资净额调整法
非直接投资净额调整法分为两个步骤:
(1)先初步算出非直接投资形式的资本流动规模,其公式为:
非直接投资净额=资本和金融项目差额-直接投资差额
(2)对结果进行修正。其修正后的资本流动规模可视为国际短期资本流动的规模。本文采取王信(2005)[10]的研究结果,把净误差和遗漏项的40%作为非直接投资额,再与第一步中所得的非直接投资净额合并,得到修正后的非直接投资净额。
5.综合四种计算结果
由表1可知,虽然上述几种方法都有各自的缺陷,不能完全准确地测算我国实际的短期资本流动规模,但它们所反映的我国国际短期资本流动趋势是基本一致的。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上述几种方法所得结果的缺陷,更好更合理地测算我国国际资本流动规模,本文对这些结果采取平均加权数,权重为0.25。具体计算结果见表2。
由表2可以看出,2002年是我国短期资本流动方向发生改变的一年,1997―2002年我国的短期资本主要为净流出,在1998年达到914亿多美元。2002年后,资本开始回流,到2003、2004年分别达到366亿美元和573亿美元,表明了资本流动受到人民币升值预期的重要影响。但2005年,资本流向又开始逆转,特别到2007年净流出达到1 107亿美元,是2006年净流出额的2.4倍,表明资本外逃现象的日益严重。从2004年的资本内流573亿美元到2008年的资本外流1 487亿美元,短期资本流动的波动区间非常大,表明我国在监管国际短期资本流动的有效性方面还是值得商榷的。
(二)我国的资本流动性状况
根据上文的公式及测算得出的我国资本外逃规模可整理得表3。
从表3可知,直接投资指标在1997―2006年呈现出稳步下降的趋势,表明我国对外投资的资本开放程度正在不断提高,而2007年和2008年的回升则表明在外投资有回流现象。
证券投资指标略有波动,但总体上趋于上升,表明我国的证券市场正在不断发展完善。其他投资指标虽也有波动,但其上升趋势还是非常明显的。而资本外逃指标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
不论考虑资本外逃与否,1997-1998年总资本流动性先上升,后下降,这是由于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资本流动规模的巨大影响,之后我国对有些已放松的资本项目重新开始实行严格管制。如果不考虑资本外逃的影响,在分析资本流动性的各种指标时可看出,其他投资项在总资本流动性占了主导地位。
四、结论
测量资本流动性时会遇到很多复杂的问题,各种测量方法都会带有自身的局限性,因此没有一种方法广泛地为世人所接受。一般的总量规模法虽然可以较为直观地看出资本流入和流出的相对规模,但对资本流动性的测量上仍略显粗糙。因此,本文在其基础上运用直接测算法、间接测算法、克莱因测算法、非直接投资净额调整法这四种方法相结合来进行测量,使测量所得的结果更为完善、科学。结合对我国资本流动的规模、结构、形式的变化的分析,可以发现随着我国对外投资的资本开放程度不断深化,证券市场发展不断完善,直接投资的流动性稳步下降,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的流动性为上升趋势,而总资本流动性呈震荡上升趋势,其中在不考虑资本外逃时其他投资对总资本的流动性变化起到主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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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asurement of the capital mobility
――Based on the structural analysis on the capital mobility
LU Hai-wei
(East-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university,Shanghai 200237,China)
外国直接投资的概念范文3
[关键词] 外商直接投资 三大产业 资本渗入
一、 引言
外商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也叫国际直接投资,它是以控制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一种国际投资基本形式。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经济迅速发展, GDP指数逐年攀高,外国投资者越来越倾向于来华投资。据统计,2002年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2006年外商投资中国总额为17075.6亿美元。FDI占我国GDP的比重已超过40%。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不仅决定了近一半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储备资产的增减和国际收支的平衡,也直接影响着中国各个领域的发展。
二、 外商在我国直接投资的分布
(一) FDI的产业分布
产业结构不合理是长期以来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表现为三种产业之间比例不协调,工业内部结构不合理。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要求引进外资要有利于调整,有利于我国在新一轮国际产业分工中处于有利地位。然而外资的投向却呈现出与我国现有不合理产业结构相似的局面。近年来,对工业领域的投资项目在外商实际投资额中占主要份额,约占60%,而对第一、三产业的投资比重则偏低。2007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5%,其中高能耗产业增长尤其快。外商对我国的直接投资存在较为明显的结构性倾斜,使得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比重升幅过大,第三产业的实际比重不合理下降,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 FDI的地区分布
中国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从其投向的布局来看,主要集中于东部经济带。从表1可以看出,截至2005年,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各自累计批准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总和、合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和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所占的比例出现明显的失衡。2006年,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569.22亿美元,占全国总量的90.32%,而中西部地区仅占不到10%。这种非均衡格局的出现,既与我国在较长时间内实行的由东向西、由沿海到内地的梯度开放战略有关,更与东部地区具有的人才、技术、基础设施、新兴产业聚集和区位等优势有关。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与我国政府的政策导向具有明显的矛盾,使我国经济发展布局的形势更加严峻。
(三) 原因分析
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分布之所以具有以上几个特点,主要与下面几个方面的因素有关:
1. 与外商的经营目标有关。外商对我国的直接投资主要是为了占领我国巨大的消费品市场,实现利润最大化。第一产业是我国重点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首选领域,但实际外商直接投资比重较低。其原因在于我国农业开发条件较差、农业开发投资大,回收期长,利润率低,风险大,这与投资者所追求的短期盈利目标不符。
2. 与我国目前的投资环境相关。我国目前的投资环境是轻工业投资较容易,而重化学工业投资较困难。相对于能耗高,投资额大,回收期长的重工业,轻工业能耗低,投资较少,对于交通运输要求相对不严,选择余地大;加之轻工业品投资能够利用消费变化快的特点,投资者可以开发出更新、更适用、更加物美价廉的产品来吸引消费者,从而获得较高的利润。所以,外商比较青睐于对轻工业的投资。
3. 与区域经济投资环境相关。地理位置是跨国公司在评判投资目的地时的重要考量。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特别是西部地区的整体投资环境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地方的无形筹码所带来的效益不是很明确,如地方政府对招商项目的态度,与跨国公司真正开展合作的能力,以及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显示出来的透明度等。因此,外商投资向我国中西部扩展的趋势相对缓慢。
三、 FDI在我国的分布的影响
(一) FDI之利
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积极影响主要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 增加国内投资,促进资本形成。大量FDI流入的最直接作用是增加了我国的资本存量。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从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到2006年底,中国累计实际使用外商投资金额超过7000亿美元。这充分说明了FDI对中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外资企业涉及的出口占中国出口总额的45%-50%,外资企业是中国出口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
2. 增加劳动力就业量。外商投资企业吸纳了我国大量的劳动力就业。资料显示,随着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数量的不断增加,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方就业人数也是随之不断增加的。从静态角度来看,外商投资企业的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相当低,对就业的直接效应很小;但从动态角度来看,其发展变化的速度是非常迅速的。2006年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直接就业人数约2800万人,占全国城镇非农业劳动人口的10%以上。
3. 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从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来看,FDI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进入九十年代后,第一产业产值比重均呈逐年递减态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值比重不断上升,因此外资大量流入并投向第二、第三产业是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转变的重要因素。同时,与外国直接投资相伴而来的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及其扩散效应和示范效应,促进了国内利用外资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相对提高,也间接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转变。
4. 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国FDI企业的进出口比率远远高于国内其他企业。2007年1-3月,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2702.6亿美元,同比增长23.3%,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59%,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外贸进出口规模的扩大。FDI企业扩大我国的外贸规模,改善我国的外贸结构,优化我国贸易结构使我国享受到了全球分工的好处、促进出口和提升进出口商品结构。
(二) FDI之弊
随着大型跨国公司的涌进和对并购的逐步放开,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的消极影响变得越来越明显,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1. 使中国本土企业受到挤压。外资凭借其技术、规模等垄断优势,挤占我国国内市场,使我国的民族产业受到挤压。
(1)由于国内本土企业发展历史相对较短,再投资能力有限,因此跨国公司在研发方面的投入比本土公司要多得多,间接削弱了我方原有的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加大了我国民族工业对外国的技术依赖。(见表2)
(2)在对产品市场的控制上,由于我国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先进程度与国外产品差距悬殊,加入WTO后,国内市场的开放度进一步提高,致使国内相应产品市场大部分被外国产品所占有或为外国品牌所主导。我国原有品牌的无形资产逐步丧失,民族工业遭受巨大的损失。
2. 导致国家对产业的宏观调控能力的下降。从上文可以看出,外资投向方面的结构失衡问题非常突出。中西部地区受到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吸引,其本来就缺少的资金、人才难以遏制地向东部沿海流动,造成中西部产业的竞争力日益下降,地区间GDP差异无论在相对数还是在绝对数上都进一步扩大,对整个国民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在经济自由化的条件下, 以自身利益为主的外商的投资活动经常会与我国一些产业政策的主旨相悖,导致产业政策的效力减弱。全球经济一体化下国际汇率变动的影响,也使得我国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汇率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难度增加。
3. 引进技术结构不合理。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虽然有42%的企业使用了最先进的技术,但另外58%的企业仍在使用相对先进的技术或原始技术。这与我国以市场换技术的初衷并不相符。从外商的角度来讲,他们绝不希望用自己的技术培育出自己的竞争对手。他们所给的技术往往是一些落后的或者相对落后的技术,即便给了相对较高的技术,也会通过所掌握的核心技术来影响国内相关技术的发挥。这样就导致了国内企业长期缺乏国际竞争力,缺乏与他们对垒的筹码,使国内企业在竞争中长期处于劣势。
4. 就业形势变得更加严峻。外商直接投资虽然对我国的就业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有研究结果表明:国际直接投资对第一、二产业的就业起到了负面作用,只对第三产业起到了促进作用。一方面外商投资并购我国企业后,把大量的闲置人员以及素质较低的人员和必要的原本可以就业的一部分人员从原有的就业岗位上剔除出来,形成规模较大的就业损失效应;另一方面,由于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加剧了国内市场的竞争程度。为了应对外商投资进入后的激烈竞争,国内企业不得不采取“减员增效”和引进设备、技术革新的手段来提高“效率”和增强竞争力,使企业所能吸纳的新增劳动力数量相对减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并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5. 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挑战。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经济全球化正带来一种新的全球性分工格局。发达国家在获取产品高额利润的同时主要发展知识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的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而将劳动密集型、大量污染环境的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从中国吸引国际投资的流向可以看出,中国除了继续作为原料、初级产品的供应者外,还是工业制成品的供应基地。这样的国际投资流向将会给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产业结构低级化,环境污染严重、社会成本加重等不良后果。
四、 对FDI的思考
根据有关统计数据,中国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就有19.3%是由外国直接投资贡献的。可见,FDI在中国经济增长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如何正确高效的利用外资,笔者在此提出自己的一点思考:
(一) 大力发展民营企业
经过近30年的改革积累及近些年来的巨额贸易顺差,对于FDI的需求已经显得不再那么紧迫。目前,中国已经面临严重的资金流动性过剩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大量引进FDI对于中国经济和金融安全并无益处。而民营企业的发展及壮大,是近30年来GDP高速增长的重要力量,政府应该给予民营企业更为公正的待遇。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实质,技术永远只是手段。以“竞争换技术”的策略替代“市场换技术”才是中国的正确选择。
(二) 加强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导向政策
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工业结构的升级。从目前外商投资的产业构成及其影响来看,政府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导向力度。
1. 引导外商加大对第一、三产业的投资力度,相对降低对第二产业的投资比重。同时,引导外商投资增加对薄弱的第三产业投资,减少对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的投资。根据本国发展实际,以制度化的经济和法律手段引导和规范外资投向,提高第三产业中外商直接投资比重较低的部门的发展水平
2. 引导外商加强对我国西部地区的投资力度,推动我国中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进程。政府在加强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应加大对外资地区流向的引导,以便有更多的外资投入到西部地区的经济建设中,促进我国的产业升级。
(三) 建立以内资拉动就业为主渠道的就业模式
1. 坚持以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就业,以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优化就业结构的政策。截至目前,世界5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中已有400家登陆中国。这些跨国公司的投资大多分布于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虽然跨国公司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资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改善,但它对劳动者素质具有较高的要求。从扩大就业角度来讲,我国应把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第三产业作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领域以及今后政府政策的重点。
2. 真正落实国民待遇原则,充分发挥国内企业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会使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在与外资企业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严重地打压了民营资本的积极性。我国应对外商直接投资尽快落实国民待遇原则,为国内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发挥国内企业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四) 制定和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国家发改委称,虽然国家加大了对高耗能行业的调控力度,但高耗能产业的增速总体依然偏快。中国总体能耗远高于世界水平是不争的事实。要始终贯彻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政府应该明确产业规划,按产业来招商。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即高消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企业的数量,为了对地方政府不考虑生态后果的开放与招商冲动有所制约,政府在多年前提出绿色国内生产总值概念。2007年发改委已将治理“两高”作为实施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以市场导向原则为基础,实施污染者付费、弥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对企业进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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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直接投资的概念范文4
关键词外国直接投资(FDI)外资准入国民待遇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中出现了两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其一、国际直接投资超越了国际贸易成为国际经济联系中更主要的载体;其二、国际直接投资超过了国际银行间贷款成为发展中国家外资结构中更重要的构成形式,各国政府为了争夺有限的国际资本,纷纷放松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准入“门槛”,从“原则限制,例外自由”走向“原则自由、例外限制”。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经济在这场国际资本争夺战中获得了长足的进步。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程度的逐步加深,发达国家掀起了投资自由化浪潮,促使发展中国家推行以国际化、自由化和私有化为核心的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开放其国内市场,实行自由化倾向的外国直接投资政策。12002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始履行WTO项下的各项义务,我国政府多次强调,将切实履行我国在入世文件中的所有承诺。WTO中诸多与国际直接投资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协议必将对我国的外资法体系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研究我国入世后应如何对待外国直接投资的准入问题具有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中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FDI)的现状
(一)中国吸收FDI的现状
自1993年以来,我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已连续八年居发展中国家之首,但是同时也应当认识到,在整个世界的范围内,我国的地位有所下降,2详见下表:
世界、发展中国家和中国FDI流入量的情况
(FDI流入量亿美元占世界百分比)
年代
世界
发展中国家
中国(净值)
FDI
百分比
FDI
百分比
FDI
百分比(1)
百分比(2)
1990
2038
100
337
16.54
34.87
1.71
10.35
1991
1578
100
413
26.17
43.66
2.77
10.57
1992
1680
100
504
29.98
110.07
6.55
21.84
1993
2079
100
731
35.16
275.15
13.23
37.64
1994
2257
100
870
38.55
337.67
15.00
38.81
1995
3149
100
997
31.66
375.21
11.92
37.63
1996
3636
100
1380
38.00
417.26
11.48
30.24
1997
4680
100
1720
36.75
510.04
10.90
29.65
1998
6600
100
1790
27.12
437.51
6.63
24.44
1999
8650
100
2080
24.05
404.00
4.67
19.42
注:百分比(1)为占世界百分比,百分比(2)为占发展中国家百分比
资料选自联合国贸发会议1998、2000年《国际投资报告》
出现这样的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的投资激励机制比较单一,而软环境不过硬;3进入九十年代后,FDI越来越多地以跨国兼并与收购(M&A)的形式出现,这种导向与我国利用外资的初衷存在距离;4我国相关立法的滞后也影响了外国直接投资的增长。
(二)FDI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1、FDI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长期以来,国际贸易一直被认为是推动世界各国经济的主要力量,但是随着国际分工的进一步深化,国际直接投资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广泛关注。中国改革开放的20年也是吸引外国直接投资逐步增加的20年,实践也表明,FDI对推动中国经济的作用十分明显。
a)弥补了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
长期以来,建设资金短缺一直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5因此,除了充分利用好国内的资金以外,还应该积极地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以弥补我国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
b)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就现代经济理论而言,现代经济增长是宏观经济中一系列推动因素和拉动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在一个经济开放的国家中,国际资本的流动可以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推动因素和拉动因素,从我国的情况看,外国直接投资的大规模进入和投入生产领域,其本身构成了我国经济增长的推动因素。6积极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防止FDI的大幅度下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7
c)推动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外国直接投资对一国的国际贸易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对出口和进口规模及结构的影响上,在全球经济逐步一体化的今天,FDI与贸易更多地体现为一种互动的关系。
(1)FDI促进了我国出口的发展: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曾对52个东道国1995年数据进行的一项统计分析(可以把它称为跨国直接投资对东道国出口贡献弹性分析),论证了跨国直接投资流入和其对制造业出口贡献的正相关关系,对发展中国家,吸收跨国直接投资人均1%的增长,制造业出口增长0.45%,高科技产品出口增长0.78%,低技术产品增长0.31%。8
(2)FDI促进了我国进口的发展:外国直接投资者在运营的初始阶段由于往往对我国市场和当地投入要素可供性了解有限,其进口可能要比后来阶段为多,从贸易平衡的角度来说,跨国直接投资对出口市场扩大的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抵消了,甚至随着进口的增多,可能出现负效应,但是从长期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只要这种进口有利于缓解国内供给的不足,特别是中间产品和资本货物供给的不足,将会增强东道国产品的竞争力,促进其经济发展。9
d)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推动了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
80年代以来的国际直接投资的实践表明,外国直接投资,特别是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通常表现为资本、技术和管理模式的一揽子转移。投资者在为东道国带来资金的同时,还通过引进生产技术设备等方式为东道国带来其国内所没有的设备和管理模式。现代经济理论认为,跨国公司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运用新技术在对自身现有的生产经营行为改造、升级的同时,也推动了东道国国内的产业结构的调整。
e)FDI是发展中国家最大的外部资金来源,最近几年,特别是在金融危机时期,FDI比那些追逐收益的间接投资和银行贷款更具有稳定性。
2、我国吸收FDI的风险分析
a)放松对产品出口的最低限额,形成局部垄断
我国修改前的外资法体系中对外国直接投资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有着明确的产品出口比例规定。9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各国吸收FDI的竞争加剧以及我国入世谈判进程的加快,我国逐渐放松了对产品出口比例的管制。同时,制定了“以市场换资金”、“以市场换技术”的吸引FDI的新战略。各FDI企业大规模扩大其在华的产品销售数量,导致了部分行业如饮料、化妆品、通讯产品等形成了相对垄断的局面。
b)谋求控股地位,致使中方利益受损
我国的外资法体系中只规定了外国直接投资者在企业中所占的最低比例,在实践中,各国投资者往往要求能对投资企业拥有控股权,企业被外资控股后,东道国的宏观经济控制能力会随之下降,从而可能导致市场控制的失灵并引发经济动荡。
同时中方对自身品牌的无形价值往往认识不足,出于对资金的迫切需求,在引资过程中经常发生评估价值过低的现象。在外资控股后,企业往往着力于对外资品牌或新创品牌进行运作,刻意搁置我国的本土著名品牌。这种合资丢牌的现象时有发生。10
c)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和行业结构不合理
市场机制的作用往往导致外国直接投资偏离我国的产业政策和经济布局策略。目前,FDI仍然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和一般加工工业,对于国家大力发展的农业、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的直接投资较少。截止1999年,投资于农业的外资占投资总额的1.76%,科研技术服务只占0.31%。11同时绝大部分的投资集中于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各经济特区,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吸引的外资较少,这也加剧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不平衡状况。
d)投机性的外资涌入和撤走,会放大国内资本的流量变化、导致金融动荡、引起经济失控。
我国吸收FDI的风险还表现为:引资过程中仍有部分污染产业进入,不利于我国的环境保护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引资过程中缺乏全局性意识,造成大量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了社会的资源;同时我国的外资法体系仍不健全,使得部分不法投资者转移企业利润,使国有资产流失。
三、中国FDI的市场准入立法
资本的国际流动,以有利的投资环境为前提。形成一国的投资环境的因素和条件多种多样,可以概括地分为有形环境和无形环境。自然资源、自然环境、劳动力素质、基础设施等属于有形环境;社会安定、政局稳定、政治和经济体制以及政策的稳定性、法律体系的健全程度、社会意识的开放程度等则属于无形环境。而上述的有形和无形的因素中,又以法律因素占主导地位,因为影响外国直接投资的各种因素,往往都是通过法律的形式表现,并直接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作用。
在外资立法上,通常把外国投资活动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外资准入阶段(Admissionofforeigninvestment)和外资经营阶段(Operationofforeigninvestment)。12其中,外资准入阶段是先决条件,历来为各国立法所重视。13所以,要研究规范外国直接投资的法律,首先要研究的就应该是对外国直接投资准入的相关法律。
在研究外资准入的过程中,往往也会牵涉到另一个相关的概念——外资待遇。外资准入与外资待遇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外资待遇是前提和基础,外资准入则是外资待遇的具体表现。14我国现行外资法纷繁复杂,但从整体上看,对外资的待遇表现为一定范围的国民待遇、优惠待遇和差别待遇三个方面。15
改革开放后,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权掌握在政府手中,采用行政审批的方式,通过税收等优惠政策来吸引外资:
a)三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为了吸引更多的外资,长期以来我国对三资企业实行了内外倒歧视的“超国民待遇”,形成了我国企业界特殊的内松外紧的二元体制。16使得国内企业与三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状态。
b)外资的准入掌握在政府手中,企业自小,对外资偏于审批管理,忽视市场手段。“筑巢引凤”成为不少地方政府最时髦的口头禅,“招商引资”成为各级政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17这些提法正说明了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还难以替代,另一方面说明企业至今还未能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动力。
在投资措施方面,虽然2000年10月和2001年3月,中国分别对三部外商投资企业法进行了修改,直接废除了为TRIMs协议明确禁止的外汇平衡要求、贸易平衡要求、出口实绩要求和当地采购要求等投资措施,这不仅标志着中国外资法的重大进步,表明中国外资法已经与国际多边规则接轨,而且这些改革措施必将有利于中国的外资准入环境的改善。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外资法中还存在其他与TRIMs协议精神不符的规定。
四、WTO协定中对外资准入问题的相关规定
作为“经济联合国”的WTO中,直接和间接涉及投资规则的各协议都处于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投资问题越来越多地受到WTO体制的调整,而且,投资规则的自由化倾向也会越来越明显,同时,我们也不能轻易排除WTO演变成全面调节国际投资问题的场所的可能性。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历经几年努力未能达成一个全球性综合性多边条约的背景下,已经有学者建议在WTO体制内谈判缔结综合性投资条约,试图将WTO演变成国际投资的国际组织。18
从总体上看,WTO法律规则都是围绕着开放市场和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人为干预的主题,目的是促进货物、服务和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从WTO协定中具体的多边协议的角度看,《与货物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无疑都是对外资准入自由提出了更高要求。TRIMs协议首次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对各国采取的投资措施进行了规范和约束。通过两种立法方法,TRIMs协议事实上对外资准入的自由化提出了要求。
首先,TRIMs协议中的概括性立法对准入规则提出了要求。TRIMs协议第2条规定“在不妨碍1994年关贸总协定中其他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各成员国不应适用与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3条规定不相符的任何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同时第2条还规定“在不妨碍关贸总协定中其他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各成员国不应适用与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11条第1款规定不相符的任何投资措施”。19TRIMs协议第2条对投资措施的概括性禁止,事实上可以约束各国随意将投资措施用作外资准入的条件或障碍做法的,从而,TRIMs协议第2条也可以是一种外资准入自由化规则。其次,TRIMs协议附录的解释性清单中,明确列举了为TRIMs协议禁止的5种投资措施,20值得注意的是,TRIMs协议目前只对5种投资措施进行了明确禁止,但这并不意味着今后TRIMs协议的调整范围不会有所拓宽,事实上,早在TRIMs协议谈判过程中,不少西方国家就主张宽泛地明确禁止各种履行要求。21而且西方学者普遍认为,投资措施包括投资鼓励和投资限制,只要是政府的行为造成了扭曲贸易的效果,都应当受TRIMs协议的约束,因为TRIMs协议约束的是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并未限制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限制措施,22因此,有西方学者认为,TRIMs协议可以和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反倾销反补贴协议相互配合,共同对东道国实施的一系列投资鼓励措施进行约束。23
如果说TRIMs协议只是间接涉及投资准入问题的话,那么,GATS则是以更加明确的方式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问题进行了规定。GATS第三部分为“承担特定义务”,包括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附加承担义务。GATS的市场准入从性质上看,正是一种逐步自由化的市场准入,即在WTO框架下,各成员方只能分轻重缓急对各种服务贸易进行谈判,以制定逐步减少直至最后消除对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产生不利影响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强制性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会影响有关国家的宏观经济和发展政策的自,若外资对本国服务业市场并无积极作用,东道国可能不愿意让其进入服务市场。
五、中国对外国直接投资准入立法的基本立场及改革对策
(一)我国对外国直接投资准入的基本立场
综观各层面的投资立法,外资准入自由化都受到了或多或少的限制,从单边立法层面看,即使是发达国家也在不少行业部门禁止或限制外资准入;在双边立法层面上,所有的双边投资协定(BIT),包括美式的BIT在内,都不敢否认东道国对外资的管辖权。在多边立法层面上,TRIMs协议和GATS等WTO框架下的投资协议都带有GATT体制长期以来形成的特色——“有规则必有例外”。24WTO框架下的投资协议的准入自由化是有限度的,而且,协议中有不少条款对发展中国家的利益需求给予了适当考虑,在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的世界里,各国外资自由化的程度和范围是受到限制的,不可能立即出现各国一致认可和接受的统一的高度准入自由化规则。发展中国家只要还没追赶上发达国家,就有不同于发达国家的需要,需要不同的理论和政策空间。25
1、国民待遇并不意味着禁止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准入领域给予“低国民待遇”。
尽管外资待遇发展的趋势是实行国民待遇,但这并不意味着内资和外资的绝对平等,或者说任何国家都不是对外资实行绝对的国民待遇,而是可以根据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传统民族产业、特殊自然资源等需要,保留国民待遇的合理例外,这并不违背国民待遇的义务。在外资准入领域内,不存在纯粹的国民待遇,每个国家都会划定一些部门作为外资的。即使是号称对外资最开放的美国,其在国内航运、原子能、水电等行业中同样禁止外资进入;在通讯与航空、矿业等领域则只允许外资拥有少数股权参与。26从总体上来看,发展中国家在外资准入领域方面限制要严,且传统上各国禁止或限制外资进入的部门多属服务性产业。27
2、国民待遇并不意味着禁止对外国直接投资在准入条件上给予“超国民待遇”。
对外国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其关键是给予外国投资者以不低于本国投资者的待遇,但并不等于不能给予外国投资者某些优惠待遇,毕竟相比发达国家,我国在机制、市场、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不足,需要优惠政策加以弥补。28但应逐步从以税收激励机制为主的优惠政策转向以公平竞争机制为主的优惠政策,即由基于激励型的FDI政策转向规则性的FDI政策。
(二)我国对外国直接投资准入的改革对策
外资准入自由化是一种趋势,中国应冷静地看待和适应这种趋势,并找出相应的对策。一方面,减少投资障碍,加强投资保护、放松投资管制、减少政府干预的确是中国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所需,另一方面,对外资的非市场经济性质过多的要求和过滥的刺激、鼓励应予以废除。应结合考虑以下各项对策:
1、进一步废除明显违背WTO各与投资有关的协议的相关条款的国内立法或国内立法中的相关条款和规定。清理过多过滥的FDI“超国民待遇”和“低国民待遇”,实行“国民待遇”。并根据WTO的公平透明度原则加强投资软环境的建设。
2、在不违背WTO协定要求下,通过合理的市场准入限制来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市场准入限制是范围最广、数量最多的“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29这其中包括原产地规则、国家技术标准、特定产业部门的贸易限制、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等。30这些措施一般限制或通过其他方式阻碍竞争,从而增加直接投资取得市场准入的吸引力。
3、立法改革要具有长远眼光,要密切关注世界立法的动态。WTO将使中国经济真正进入全球市场,市场经济法则将成为最重要的竞争规则,因此,中国今后的外资法改革应当着重贯彻和推行的原则是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和减少政府干预推动公平竞争原则;
4、认真调查研究新形势下中国经济实力和各部门、各领域接受外资竞争的承受能力,分阶段、分部门、分层次地开放市场,科学、透明地立法,不能搞一刀切,立法要减少不必要的“模糊”条款,贯彻WTO制度下的透明度原则,当然出于特殊的利益,我国也可以援引WTO有关协定的例外条款,暂时背离国民待遇的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如果暂时背离国民待遇义务是为了扶持国内幼稚产业,则对幼稚产业的保护要适度。31对能够开放的领域和部门,要痛下决心,将企业真正推向市场,让它们彻底摆脱对政府的依赖。
5、简化采用国际通行的并购方式进行外国直接投资的手续。在过去的20多年中,跨国并购发生额大约以年均42%的速度递增,现已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导方式。而我国作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大国,20多年来引资方式却没有大的变化,仍然以合资、合作和独资形式为主。随着我国日益同WTO联系加深,应转变我国吸引FDI的思路、与时具进,顺应国际直接投资的主导方式,大胆采用跨国并购方式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提高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提升。32
六、结语
我国入世将给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带来新的契机,但同时也会给国内带来巨
大的压力和挑战。我们要抓住机遇,按照我国在入世议定书中做出的各项承诺,修改并完善我国对于外国直接投资准入的相关立法,给予外国直接投资真正意义上的国民待遇,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一定会上一个新的台阶,也必将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1都毫:“论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当代法学》2001年第6期,第67页。
2唐以今:“外国直接投资的新特点和我国引资环境的重整”,《国际论坛》2001年第5期,第51页。
3王国安、杨小华、林龙泽:“中国入世与外商直接投资”,《决策借鉴》2001年2月号(第14卷第1期),第29页。
4前引唐以今:“外国直接投资的新特点和我国引资环境的重整”,第55页。
5卢进勇编著:《入世与中国利用外资和海外投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页。
6腾家国著:《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页。
7张宏:“跨国并购和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第17页。
8吴国生:“跨国直接投资对东道国贸易的影响”,《商业研究》2001年第7期(总第231期),第133页。
9前引吴国生:“跨国直接投资对东道国贸易的影响”,第135页。
10如广东省岭南饼干厂1999年将60%的国有资产作价3000万元与香港远东公司合资时,广东著名商标“岭南”牌却是无偿地让给合资企业使用;乐凯公司与外资合作时,“柯达”这一洋名牌作价116亿美元,而“乐凯”仅作价6.3亿人民币。
11易雪玲:“引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风险防范”,《财经理论与实践》2001年3月号(第22卷,第110期),第70页。
12徐崇利:“外资准入的晚近发展趋势与我国的立法实践”,《中国法学》1996年第5期,第67页。
13杨鹏慧:“世贸组织法框架下我国外资准入制度研究”,《投资研究》2000年10月号,第43页。
14徐箐:“加入WTO与我国外资法的完善”,《法学》2001年第1期,第67页。
15邹立刚:“TRIMs协定与我国对外资的待遇标准”,《法商研究》1999年第1期,第59-60页。
16前引易雪玲:“引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风险防范”,第69页。
17同上注。
18ThomasL.Brewer,"InternationalInvestmentDisputeSettlementProcedures:TheEvolvingRegimeforForeignDirectInvestment,"Law&PolicyofInternationalBusiness,Vol.26,1995,pp.658-662.
19外经贸部国际经贸关系司与关贸总协定上海研究中心编:《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最后文件》,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08页。
20前引刘笋:“外资准如法律管制的放松及其影响——结合WTO和中国入世进行研究”,第578页。
21DavidMACDougall&PeterCameron,"TradeInEnergyandNationalResources,Trade-RelatedInvestmentMeasures,FocusonEasternEurope,"JournalofWorldTrade1994,Vol.28,p.174.
22刘笋:“论如何正确认识TRIMs协议”,《现代法学》1999年第6期,第97页。
23前引刘笋:“外资准如法律管制的放松及其影响——结合WTO和中国入世进行研究”,第579页,转引自PierreSauve,"QsandAsonTrade,InvestmentandtheWTO,"JournalofWorldTrade,Vol.31,p.56-63.
24曾令良著:《世界贸易组织法》,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12月第1版,第15页,转引自J.H.Jackson,WorldTradeandthelawofGATT,1969,p.533-534.
25前引瞿宛文:“自由开放有利于经济发展——如何看待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第40页。
26参见姚梅镇著:《国际投资法》,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修订版,第43-57页。
27前引杨鹏慧:“世贸组织法框架下我国外资准入制度研究”,第44页。
28卢进勇编著:《入世与中国利用外资和海外投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8页。
29余劲松:“论‘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中国法学》2001年第6页,第115页。
30前引余劲松:“论‘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第123-125页。
外国直接投资的概念范文5
一、地区经济一体化对国际分工的影响
国际分工是产生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因,国际贸易又进一步加深国际分工,解释贸易的理论都是以阐释分工为基础的,贸易理论的发展主要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比较利益理论。李嘉图认为,各国应致力于生产其相对具有较高劳动生产率的产品,并以之出口换取其相对具有较低劳动生产率的产品;赫克歇尔—俄林模型则表明,商品价格差异是贸易的基础,要素价格差异是产品价格差异的根源,各国应出口密集地使用本国丰富的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商品,并以之出口换取密集地使用本国所稀缺的生产要素所生产的产品。二是新贸易理论。以克鲁格曼、赫尔普曼等人为代表的国际经济学家认为,国与国之间的差异是国际贸易产生的动因之一,但该理论仅解释了要素禀赋具有差异国家之间的产业间贸易,而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贸易是发生在经济特征相似国家之间的贸易,新贸易理论从两个方面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其一是着眼于规模经济与产品差异化,以边际成本递减作为生产分工与集中的理由,其二是用不完全竞争及其市场细分策略来解释这类贸易与国际分工,说明规模收益只要超过运输成本,生产应有集中化的趋势,并且市场规模越大、“学习曲线”效应越明显的行业,成本就会越低,以此为基础的生产分工与选址,不再决定于比较优势与要素禀赋,而是历史因素与政府政策等因素作用的结果。
从以上理论出发,分析经济一体化在贸易流向与产业组织结构两方面对分工的影响,可以发现具有以下几方面明显的效应:第一,市场规模效应。一体化以后,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壁垒降低,因而无论从市场范围还是消费者效应来说,都有效地扩大了市场的规模,相似要素可以更密集地使用,按照一国都趋向于出口在本国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产品的原理(克鲁格曼、赫尔普曼,1985),一体化区域将具有增加对区外出口的倾向。第二,市场竞争效应。贸易壁垒降低将导致区内市场竞争激化,减少寡头垄断,降低区内市场细分的程度,可以强制地带来经济效率的调整。第三,规模经济与专业化分工的效应。市场规模扩大以后,企业可以通过做大规模降低成本,一些厂商能够从事更多的工厂专业化分工,减少每个工厂生产的产品种类,降低服务成本,增强出口与区域内进口替代的能力。以上三方面都将增加一体化区域的区位优势,增加一体化区域内部分国家的竞争优势,引起区内投资格局的调整与区外对区内投资的增加。
从贸易对分工的影响来看,传统贸易理论与新贸易理论的分析有三个共同点:一是产品都是由一国国内的企业生产的;二是贸易保护的对象都是一国的产业、产品及其生产的企业;三是要素在地区间不流动。但如果以跨国公司的跨国一体化经营为分析背景,以上三点结论就需要重新推敲,国内有学者将跨国公司内中间产品的贸易、对外直接投资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贸易与投资的融合概括为贸易投资一体化现象(张二震、马野青,2002),得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我们认为,分析贸易投资一体化对国际分工的影响,可以以要素的跨国流动与各国同类要素的异质性为基础,当跨国公司实行跨国一体化经营时,跨国公司的管理、技术以及品牌都可以成为投入的要素,地区经济一体化降低了贸易壁垒,有利于要素与中间产品的国际流动,从而推动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依据各国的要素差异进行不同的价值增值环节的选点布局,一国科技型、管理型以及高素质劳动力较多,将有利于价值增值环节大的生产投资与研发机构的建立,低素质低技术的劳动力较多,将有利于一般加工型生产环节的建立。贸易投资一体化使产品乃至产业失去了国家的界限,在中国生产的产品不能再说是由中国制造的,但国际分工仍存在,不过分工不以产品、产业为标志,而以国家之间的要素差异为标志,以要素创造的价值增幅为标志。以这种分工为基础的贸易,结果不是要素价格的均等化,而是其差距的扩大,如跨国公司专门将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心、价值增幅大的生产环节放在本国,而把生产的组装等劳动密集型工序放在中国,或仅建立适应中国市场的技术应用中心,中国将专门成为成熟技术的生产加工基地,长期下去中国的知识型管理型人才收入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将越来越大,造成人才培养的困难与人才的流失,进而掉入要素低水平成长的贸易陷阱。
对一体化国家而言,区域经济一体化扩大了区域内的市场,降低了区域内同类生产要素流动的障碍,增加了同类生产要素尤其是知识型管理型人才的聚集,这都将增加区内的区位优势,提高以贸易投资一体化为基础的国际分工层次。但对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而言,跨国公司的生产选址将非常重要,使价值增值幅度大的生产环节落址于本国,通过对知识型人才的需求来实现本国有竞争力要素的持续增长,将成为各国贸易保护的新目的。吸引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不仅要有量,而且还要有质。
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投资效应,国际经济学界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前,分析总是以一体化对新贸易格局的影响作为基础,20世纪80年代中叶以后,随着新贸易理论的创立,市场结构、产业组织的理论被植入国际贸易的分析,因而投资效应的分析就以产业组织的行为分析作为基础,贸易投资一体化基础上的贸易与投资行为主要还是以寡占反映战略为主,在方法上仍属产业组织的行为分析,下面我们以这两个阶段为界分而述之。
二、从国际贸易的角度进行的分析
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的跨地区跨集团的直接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战略联盟策略,从根本上来说将成为打破地区封锁抑制排他性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当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从以降低成本为目标的要素寻找型向市场开拓型转变后,国际贸易的作用将是长期的基础性的。从贸易的角度分析一体化对投资的影响,出发点是一体化对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率与福利的影响,理论基础基于比较利益之上的专业分工,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部门间或产业间的区域内部贸易的增长,市场规模以及规模经济都成为一体化收益的主要来源,经济特征相似的国家都可以在专业化分工中收益,从与一体化之外的国家贸易条件的改变中获益。分析一体化对贸易的影响,主要采用一般均衡的分析方法,考虑关税、配额和其他贸易障碍降低后对相对价格的影响以及价格对贸易商行为的影响。由于影响相对价格的行为因素很多,如政策、收入等,因而不联系具体产业与产品是很难下具体结论的,但总体的分析可以提供基本的分析方法与思路。
美国经济学家J·瓦伊纳于1950年提出了“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这两个基本概念,用以反映贸易对一体化的反应,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1966)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投资转移”与“投资创造”,用以反映外部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对区域一体化贸易流向的反应,由此奠定了这一领域的基本分析框架。
金德尔伯格认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经营战略表明,一体化组织的贸易流向对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向和流量产生影响,形成投资创造效应与投资转移效应。投资创造是由贸易转移引起的,一般而言,关税水平越高的国家,一体化后贸易转移效应越大,该国将从成员国进口成本更高的产品,消费者获得价格相对较低的产品,但国家失去部分甚至全部关税收入。如中日组成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中国可能以从日本进口汽车来代替从世界其他地区的进口,但别国厂商自不会坐以待毙,中国厂商也不能面对新格局而束手无策,由此形成的区外非成员国对一体化区域内的直接投资和区域内成员国之间的直接投资的增加即为投资创造,区外的跨国公司在一体化内部建立“避税工厂”(Tariff-exempt factory),并向一体化市场供货,以维护其原来以出口方式占领的市场份额,同时,由于区域内贸易自由化使市场扩大与需求增加,为厂商带来了新的市场机会,一体化内外的跨国公司互相竞争以追求潜在的规模经济效益,也会增加在区域内的直接投资。
投资转移是由贸易创造引起的扩大了的外国直接投资,贸易创造的产生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成员国的数量,数量越大,表明市场越大;平均关税水平的降低程度,平均关税水平越是降低,同盟越可能趋向贸易创造;成员国经济的竞争程度,受保护的同类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差异越大,贸易创造效应越大。贸易创造的产生来源于规模经济与专业分工,为从一体化经济中获取规模经济和专业分工的收益,需要进行生产的重组,由此引起区域内直接投资布局的调整与资源的重新配置以及区外外国直接投资的增加,产生投资转移。
投资创造与投资转移根源于一体化的规模效应与市场统一效应,相对于区外国家而言,一体化内部的总收益无疑是提高的,尤其是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对发展工业的偏好,其收益更具有长期意义,但对一体化内不同的国家而言,其收益是不对等的,模型分析表明(Peter Robson,1998),一体化区域内产业在国与国之间转移是必然的,甚至存在产业全部向一国偏转的可能,因而认真研究一体化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优势及产业分工趋向,制定适当的补偿机制就成为一体化的重要制度内容。
三、从产业组织的角度进行的分析
由于生产全球化的发展以及跨国公司为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而进行的跨国投资战略调整,建立在地理意义上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概念的界限已变得模糊起来,因而以地理概念为基础的金德尔伯格的二分法就难以反映外国直接投资之间的全部复杂问题,随着新贸易理论的兴起,以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以占领市场为导向的寡占反映战略就成为解释直接投资的重要原因。
这种方法着眼于一体化从哪些方面影响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其分析一般以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为依据,该理论认为,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取决于以下三个要素的组合:第一,所有权优势。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应具有某种垄断优势,以抵消在陌生环境中经营所需增加的额外成本,一般业主的无形资产与规模经济都可能体现特定的所有权优势,其内容主要包括研究与开发能力、管理能力、获取信息能力、营销技巧、特殊的组织结构以及进入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市场的便利条件等。第二,内部化优势。制度学派认为企业作为一种科层组织,与外部市场相比具有减少交易成本的优越性,根据邓宁的分析,国际市场的失效主要有两类,一是结构性失效,如贸易壁垒的存在与无形资产的溢出效应影响外部市场的形成和发育;二是交易性失效,如交易渠道不畅及国际市场经营风险过高都将提高交易的机会成本,交易成本提高促使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将外部市场内部化。第三,区位优势。区位优势来自东道国特定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如自然资源的禀赋、社会文化、法律、政治和制度环境,以及政府通过立法或行政政策所提供的优越条件等,这些因素不是跨国公司特有的,但跨国公司可以不断适应它,利用它。
将以上三个方面结合起来可以合理清楚地解释国际生产的组织形式,所有权优势决定了“谁”来生产,内部化优势决定了“怎样”生产,区位优势决定了“在哪里”生产。而一体化从规模性、结构性与交易性三个方面增强了区域内国家在以上三个方面的优势。贸易壁垒的降低尤其是专用性资产、中间产品及要素流动壁垒的降低,提高了跨国公司内部化的能力,一体化后的区域市场是一个多民族、多国家的市场,具有文化、政策等多方面的差异性与复杂性,为区域内的跨国公司提供了国际经营的学习机会与条件,使一部分区位优势转化为所有权优势(Mira Wilkins,1991),一体化最为突出的还在于它凸显了区域市场的区位优势,拓宽了市场的范围,加大了经济的总体规模,提高了经济的抗震性,能使经济周期的波幅减少,周期拉长,降低了国际贸易中的许多不确定性,对于一体化的小国来说,生产的种类可以减少,规模可以加大,生产的某种地理分工变得更自然,一体化产生的规模经济尤其有利于那些在大工厂中应用的重要生产要素,如某些类型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这也成为跨国公司对区内投资的重要原因。
将直接投资的增长与企业的战略对策结合的分析认为主要有四种形式的战略投资对策(Yannoponlos,1990):(1)防御性进口替资,也叫“桥头堡投资”或“跳越关税”的投资,是外部企业对一体化贸易转移效应的一种对策,反映了一个企业为维持在一体化经济中的市场份额从以贸易为基础的战略向以投资为基础的战略的转变;(2)进攻性进口替资,亦称出口导向投资,它以一体化对竞争效率、收入水平、增长和创新的影响为依据,投资的动机在于利用地区一体化所造成的市场扩大和需求增大的势头,是企业抢占市场进一步扩大在该地区的市场份额的一种战略投资;(3)重组投资,又叫合理化投资,即生产经营的布局按一体化后更自然的区位优势重新组织所进行的投资,因为贸易壁垒消除以后,各成员国的比较优势成为资源重新配置的主要依据,生产活动将向成本较低的地区集中;(4)寡占反映投资,指当地企业面对外部跨国公司直接投资进入该地区,为保持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也必须通过做大规模进行回应,从而刺激其通过直接投资来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
从产业组织的角度分析一体化对直接投资的效应,最主要在于强调它对工业效率的影响,这可能是比资源配置效应更为重要的一种收益来源,因为从贸易的角度所作的分析是在完全竞争的框架内展开的,而从产业组织的角度所作的分析强调的是以不完全竞争为框架,分析一体化对厂商竞争行为的影响。鉴于一体化后兼并与收购将成为主要的投资方式,因而如何规范本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与垄断行为,就成为新的更重要的课题。
四、启示与结论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参与经济一体化必将有得有失,但一般总是得大于失,这是双赢、多赢的博弈,而非零和博弈,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向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一体化分工的格局趋向,也是利益分配的重要导向,一国要从一体化中获得有益的分工,就要从比较优势、竞争优势以及竞争性要素的持续增长等几个方面来引导国际直接投资的方向,从以上贸易与产业组织两方面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来看,我们认为中国参与经济一体化主要应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
1.处理好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依照传统贸易理论,中国是简单劳动力要素的供给极其丰富的国家,几乎可以说具有无限供给弹性,因而一体化后,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的工业将有向中国集中的趋向,依照新贸易理论,生产也有向平均成本低的国家集中的趋向。但中国是一个大国,中国向别国开放市场也具有诱人的利益,当中国与东盟拟建立自由贸易区时,日本不无妒忌地宣称,为了享受中国对东盟出口的零关税,日本企业可能进一步向中国投资,为了同样的理由,日本可能将已或拟向东盟的投资转向中国(冯昭奎,2002),其实,中国与东盟都大可不必为此而担心,制造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国转移的趋势是存在的,但制造业的产品丰富多彩,千差万别,只要一体化内的商品比要素多,要素价格就有均等化的趋向(赫尔普曼、克鲁格曼,1985),如果其生产全向一国集中,则比较优势的天平将向另一面倾倒,况且生产同样的商品对要素的组合方式仍有差异,可以起到平衡各国生产要素供给的作用,东盟即使生产的种类减少了,但贸易壁垒的降低使中国辽阔无边的市场向他们优惠开放,从美加墨自由贸易区的运转来看,自由贸易的协定尤其有利于小国,因为他们的增长与繁荣有了更多的空间(Shyamalendu Sarkar,2001)。对东盟而言,中国是竞争者,也是有利的合作伙伴,其合作的空间将主要在制造业、电子、通讯等产业内部的分工与贸易,由于这些产业的发展取决于最初的生产与更大的市场份额,因此实证分析这些产业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的分工布局将对资源的配置起导向作用。
2.处理好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外国跨国公司的关系。以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的分析表明,一体化后的市场将成为有实力的跨国公司角逐的场所,其第一阶段的投资将是对资源重新配置、生产合理化布局的反映,第二阶段的投资则是实现企业的快速增长和加强对市场的控制,而兼并和收购当地企业便成为其迅速占领市场的最有效的手段。面临外国跨国公司的竞争,我们在不同的产业市场结构中应有不同的应对之策,具体而言,在规模经济较显著的行业,如汽车、化工、金融、民用飞机等部门,在收入需求弹性较大的部门,如电子通讯、计算机、药品等部门,其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企业兼并的国际化倾向也明显,因而应鼓励国内企业实现并购,形成产业组织的集中化,以大企业与跨国公司合作,而在规模经济不明显、生产处于成熟阶段、生产技术已标准化、需求收入弹性较小的部门,如纺织、服装等,应以鼓励竞争为主,制定较严格的反垄断管制,这种按产业结构的差异制定垄断管制的双重标准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都采用的方法。
3.处理好具有核心竞争力要素的培养与跨国公司一体化经营的关系。在跨国公司全球一体化经营的战略下,中国既要发挥简单劳动力丰富低廉的比较优势与跨国公司的优势资源相结合,也要发挥中国优秀人才的竞争优势与跨国公司的优势资源相结合,既要有生产加工中心,也要有技术中心。在贸易投资一体化的背景下,要保护本国有竞争力的要素在本国有就业机会,有获取高工资的机会,要力争让跨国公司的价值增值幅度大的生产环节,具有核心创造力的研发活动在中国展开,如法国在药品生产行业就规定在当地建立研究与开发机构是外国投资进入法国市场的先决条件。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跨国公司,只要能对中国关键的核心生产要素付高额报酬,都应受到鼓励,这是从根本上获取关键产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关键要素与技术的持续供给能力,这样,中国经济才能具有“独立于一体化经济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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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直接投资的概念范文6
[关键词] 农业资源权 植物遗传资源 外商投资
因植物遗传资源应用于工商业领域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使拥有丰富植物遗传资源的我国成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主要投资地。为维护处于弱势的植物遗传资源提供者的正当利益,我国需设立农业资源权,而这种植物遗传资源所有人利益的扩张,将对我国植物遗传资源开发利用相关领域的外商投资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一、何谓“农业资源权”
谈及农业资源权,首先要明确何谓植物遗传资源。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CBD)和《农业和粮食植物遗传资源保护条约》的规定,植物遗传资源就是“植物本身和所有的体细胞与生殖细胞系”。“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是指来源于植物,对于粮食和农业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任何遗传材料。
对植物长期种植者来说,因为他们对植物遗传基因的形成与发展发挥着重大作用,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对他们的权利保护及利益分享问题。因而,国际社会提出了“农业资源权(Farmer’s Rights)” 这一概念。按照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的定义,“农业资源权”指的是那些长期以来为保存、改良和提供植物遗传资源做出贡献的农民,特别是那些生活在原产地和生物多样性中心的农民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农民权”。
二、对“农业资源权”的设计对我国植物遗传资源开发领域外资引入的影响
讨论植物遗传资源开发的外商投资是否会受到影响及其程度,与我国设立“农业资源权”的具体操作有很大的关系。
“农业资源权”在国际法层面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框架,我国无论是以CBD等国际条约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成员身份而承担的义务,还是以主要遗传资源国的立场,都要在立法上贯彻该权利。到目前为止它还只是一个相对抽象的概念,为能够更有效地参与植物遗传资源利益分享,学者们对其权利主体和权利内容形成以下的认识:
首先,对于其权利主体。按照农业资源权的定义,其主体是农民,而这种农民群体数以万计,将带来具体操作上的困难。对此,有人提出区分事实上的主体和法律上的主体。上述农民群体是农业资源权事实上的主体,而其所属国家是其法律上的主体。国家作为农业资源权事实主体的代表在法律上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
其次,在“农业资源权”框架下,国家作为法律上的主体,通过立法或协议的方式,凭其对开发利用者享有事先知情同意权,惠益分享权。作为遗传资源的长期种植者,其权利应包括事先知情同意权、利益补偿及获得其他支持的请求权。
按照上述“农业资源权”的制度设计,使对我国植物遗传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的跨国公司,相应的承担了以下的义务:(1)在对其选中的某植物遗传资源进行研究开发和利用之前,必须要取得国家和相应植物遗传资源提供者的事先同意,而不仅仅是通知;(2)若进行专利申请,在其申报材料中必须包含一份所用植物遗传资源的来源的说明。这在我国第三次专利法修改中已经有所体现;(3)与相应资源提供者分享开发利用所带来的惠益,这种惠益既包括允许我国参与产品开发、对我国技术人员进行遗传资源有关的培训、转让相应植物遗传资源研发技术、与我国共有知识产权等,并必然包括经济利益的共享。
这些义务的承担意味着其对我国所进行的相关投资成本的增加,既得利益的可能减损。而这是否会影响我国大力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既定政策目标的实现,造成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明显下降?
第一,我国的事先知情同意权及与我国分享植物遗传资源开发利益方面。以CBD为核心的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国际法律框架已将“遗传资源提供国对遗传资源享有”确定为公约原则。根据“尊重他国原则”,任何国家都不得在没有经过国家同意的情况下获取和利用该国遗传资源。基于,遗传资源国也就相应的享有了事先知情同意权。对外国跨国公司利用我国植物遗传资源所生惠益之分享权。这是国际社会成员需承担的国际义务。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农业资源权,国家不作为广大植物遗传资源提供者的法律代表,这些都是外商在正当获取我国植物遗传资源时需要承担的,除非其选择非正当手段获得。而因为农业资源权区分事实主体和法律主体,跨国公司并不需要与农业资源权的法律主体产生直接联系。更重要的是,跨国公司还可通过其擅长的缔结协议的谈判来保障自己的既得利益。
第二,从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因分析。根据邓宁提出的国际生产折中理论的三优势组合论,跨国公司经过“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区位优势”的严密分析后,在对外直接投资、商品出口和无形资产转让三种主要的对外投资方式中进行选择,若三种优势同时具备则可以选择对外直接投资。开发利用东道国的植物遗传资源即属直接投资形式。构成其对外投资原因的三种优势中,区位优势是与东道国的资源拥有量和制度有关的。首先,我国相应政策制度对其投资的影响。针对专利法修改中提出的申请专利时披露遗传资源来源的规定,很多人认为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弱化。因此这只是一种可能性而已。其次,我国丰富的植物遗传资源是吸引外资的主要力量。开发我国植物遗传资源所带来的巨额利润足以使这些跨国公司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放在其对我国投资理由的第二位。
因此,对我国来说,设立农业资源权,不会阻碍我国植物遗传资源开发领域外商投资的长期和整体利益,而且可以维护农业资源权主体的的正当权益。是一种双赢的选择。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