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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范文1
摘 要 随着央行的再一次加息,企业的筹资成本将进一步提高。本文重点介绍了现行经济制度下中小企业可行的集中筹资方式,并分析了了企业爱筹资融资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同时为企业的筹资风险应考虑的问题进行了论述,希望对中小企业管理者有所帮助。
关键词 财务管理 筹资方式 筹资风险
2011年4月6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调整后,一年期存款利率达到3.25%,一年期贷款利率达到6.31%。这是央行今年以来第二次加息,也是去年以来第四次加息。
在央行紧缩银根情况下,如何保持充足的现金流和较强的融资能力是企业应对复杂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企业选择适合自己的筹资道路已经成为解决财务困境的不二选择。然而,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丰富和完善,筹资方式和筹资渠道已经不仅仅限于单一的银行借款。
一、常见的筹资方式
筹资方式是指可供企业在筹措资金时选用的具体筹资形式。现在我国企业筹资方式主要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利用留存收益、银行借款、商业信用、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七种。正确理解与选择每一种筹资的优缺点,将使企业在选择筹资方案时合理规避风险,降低成本,提高筹资效率。
1.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是指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直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点包括:(1)能够增强企业信誉。吸收投资所筹集的资金属于自有资金,能增强企业的信誉和借款能力,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2)能迅速形成生产能力。可以直接获取投资者的先进设备和先进技术,有利于尽快形成生产能力。(3)可以降低财务风险。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向投资者支付报酬,比较灵活,可以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另外吸收直接投资也有一定的弊端:(1)资金成本较高。企业所支付的报酬是与其出资的数额和企业实现利润成正比例关系的。(2)企业控制权分散。如果外部投资者的投资较多,则投资者会有相当大的管理权,可能会造成对企业的完全控制。
2.发行股票
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 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利的一种可转让的书面证明。发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筹集权益资金最常见方式。它的优点是没有固定利息负担,没有固定到期日,不用偿还,其筹资风险小。发行股票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价值,同时也为使用更多的债务资金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股票的发行费也较高,股票筹资会增加新股东,容易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分散。它对发行企业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不是所有中小企业都能用发行股票来筹集资金。
3.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它主要来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实现的净利润,包括企业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部分。留存收益等于股东对企业进行的追加投资,这种资金的筹集资金成本较低,不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控制权。留存收益属于股权资本,能够提高企业的信用地位,增加企业的偿债能力,没有固定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负担,不存在筹资费用。但是,这种方式筹资范围小,资金用途受国家规定的制约。
4.银行借款
银行借款是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向银行借款是中小企业筹资的最主要方式,因为它方便、快捷、最适合中小企业。银行借款筹资的优点是借款弹性好;资金筹资成本较低;筹资速度快。如果企业遇到意外的财务困境时,还可延期归还;银行借款可利用财务杠杆,这点债券筹资相同。另外它的缺点是必须定期付息,如果企业经营不善的话,财务风险较大;银行为了防止坏账的发生限制条款多;由于办理长期借款的风险较大,银行不愿意发放长期借款,筹资数量有限。
5.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所形成的企业间的借贷关系。商业信用是一种形式多样,适用范围很广的短期资金筹资方式。这种方式不但筹资便利,而且成本低,限制条件少,不足的是商业信用的期限一般较短。而中小企业的规模小、信誉度不高的话,很难形成商业信用,这就要求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扩大自身的信誉度。
6.发行债券
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律程序发行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有价证券,是持券人拥有公司债权的债权凭证。利用债券筹资的成本要比股票筹资的成本低,与股票筹资会分散公司控制权不同债券筹资能够保证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而且债券筹资会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债券有固定的到期日,并定期支付利息,所以筹资风险高。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券的发行也有较多的限制,对于筹资额也不能无限制增大。
7.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因承租人需要长期使用某种资产,但又没有足够的资金自行购买,由出租人出资购买该项资产,然后出租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方式。融资租赁可看作是资本租赁,租赁是筹资与设备购置同时进行,可以缩短设备的购进、安装时间,筹资速度较快。由于租金在整个租期内分摊,不用到期归还大量本金,财务风险小。根据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租金作为一种费用,可在税前扣除,所以具有抵减所得税的效用。缺点也比较明显,包括资金成本较高,因为在支付的租金当中,不仅包括设备的成本还包括的一定的利润。受融资租赁本身的条件限制,除非在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购买该设备否则设备所有权归出租方。这意味着若不能享有设备残值,将会给承租方会带来机会损失。
二、企业筹资时注意的事项
企业在选择筹资方式的时候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筹资数量,需要注意的是,筹资数量必须与企业的资金需求量成正比,不是筹资额越多越好。企业在确定筹资数量的时候要充分考虑资金的使用成本。(2)筹资成本 由于不同筹资方式的筹资成本大小不同,企业在进行筹资决策时,首先比较各种资本来源的资金成本,不同的筹资方式在资金成本差别和税负轻重程度方面存在差异。(3)筹资机会 企业在资金市场上进行筹资时,要从两个方面把握好筹资机会,包括:一是要确定具体的筹资时间,二是把握计价时机。(4)筹资风险 企业筹资考虑的风险主要包括:企业经营的风险,它是指公司未来经营收益支付息税前利润本身所固有的不确定性风险;资金市场固有财务风险,它是指企业由于筹资原因引起的资金来源结构的变化所造成的股东收益的可变性和偿债能力的不确定性。
如果企业筹资时是由多种方式组成的,应按每种筹资方式在整个筹资额中所占比重为权重,分析计算平均资金成本,以确定筹资方案中筹资成本最低的为最佳。企业筹资的财务风险方面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是:第一,要有正确的筹资方式先择观念,从提高资本结构优化的角度去考虑,选择合适的筹资方式。最基本的原则便是筹资收益要大于筹资成本,时企业盈利的目标。第二,筹资方式的选择要合理安排。每种筹资方式意味着不同的筹资成本和筹资风险。要考虑企业实际情况,正确权衡筹资风险和筹资成本之间的关系,只有恰当的筹资风险与筹资成本相配合,才能使企业价值最大化。第三,筹资期限的组合方式要合理安排,在遇见的范围内做好还款计划和准备。企业在选择筹资方式的比例时,要按照资金运用期限的长短来安排和筹集相应期限的负债资金。一方面避免企业资金出现闲置,另一方面防止企业因为还款出现现金流的断裂。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管理者的一个难题。企业管理者为了能够抓住发展机遇,必须进行快速的决策,机遇稍纵即逝而充分的资金保证是企业的最有利的发展砝码。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必将得到缓解。
参考文献:
[1]刘东军.浅谈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会计之友.2005(6).
[2]张智楠.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筹资方式的研究.北方经济.2006(6).
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范文2
1. 资本要素供给方面
从古典经济增长理论的角度来看,跨国公司进入增加了资本要素的供给,进而对中国经济的进行产生了影响。直观地来进行分析,跨国公司的进入增加了国内投资的资金来源,在其他方面不变的情况下,就能相应地提高经济增长的速度。曾有实证研究表明,外商直接投资每增加1美元,可以带动国内资本形成的总量增加24.208元人民币。这是由于外商直接投资进入到中国之后,需要为其配套增加能源、交通和通信等基础建设的投资,从而拉动国内投资的增长,扩大社会总需求,对中国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跨国公司投资增加了我国的资本投入总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现代化建设资金的不足,从而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 技术要素的供给方面
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不仅可以增加东道国的资本积累,提高资本形成率,更重要的是通过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可以引进新技术,提高东道国的技术水平,提高资本产出率,从而促进经济增长。跨国公司的技术转移可以分为技术输入和技术外溢两种。技术输入是指跨国公司通过海外子公司的内部化技术输入,在合作经营中,外商企业通常以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这必然伴随着生产要素的转移和使用而不可避免地将他们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等移植到这些合资(合作)企业中。技术外溢是指通过技术的非自愿扩散促进东道国技术水平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技术外溢通常有三种方式:一是企业间的前、后向关联。当跨国公司的子公司与东道国的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发生联系时,后者可能从跨国公司的产品创新、先进的工艺技术和市场知识中“免费搭车”,从而产生溢出效应。二是通过市场竞争和市场示范,促进国内产业提高技术自主创新水平。三是跨国公司子公司通过培训当地员工,使当地员工具备了技术、市场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他们再就业于东道国公司或自己开办公司时就会形成技术的转移。
3. 示范效应方面
跨国公司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从深层次来讲,主要是在跨国公司带来的资源配置示范效应方面,即跨国公司对我国经济的根本影响不是资源供给总量的增长,而是资源配置方式的转换。概括来说,示范作用有三:
第一,制度创新的示范。引进外商直接投资,首先是把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撕开了一个大口子,然后是在竞争中让市场经济在社会上逐步的获得了广泛的认同。如果没有在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方面的重大突破,我国经济在整体上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进程就不会有这么快。跨国公司的进入在国内市场上直接带来了政府与企业关系的根本变化,对整个宏观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所产生的影响十分深远。
第二,企业竞争的示范。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缺乏效率的最基本的原因是把作为经济发展主体的企业作为政府的附属物,完全使其失去了内在的活力。跨国公司的进入,对我国企业制度的改革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示范作用。在一定意义上说,外商直接投资过程中引入的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家精神,对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在微观层次上起到了重要的奠基作用。
第三,市场开拓的示范。从今年的现实生活中可以看到,跨国公司在发现和满足市场需求方面往往起着先行者的作用。从改革开放初期的轻工业领域产品的进入到近年来大规模的进入轿车生产领域,跨国公司的进入大大加快了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步伐,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结构升级产生了重要的拉动作用。
以上本文从三个角度分析了跨国公司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但是,正如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一样,跨国公司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存在着消极的作用,如随着外商直接投资的进一步引入,我国企业会形成资金、技术依赖,产生弱国心理等等,这就要求我国的政策导向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已进入到以结构升级为主的时代,技术创新成为影响整个经济运行的一个关键因素,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不应当停留在扩大国内市场投资总量这个层面上,而应充分利用跨国公司可能带来的技术效应和示范效应,加速国内技术进步的步伐,进而解决好资源配置调整和自主技术创新培育等重大问题,有效地发挥我们的后发优势。
参考文献:
[1]陈飞翔,胡靖等著.利用外资与技术转移.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6.
[2]李东阳.国际直接投资与经济发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8.
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范文3
关键词 跨国并购 动态 动因 现状 建议
跨国投资有两种主要方式,一种投资方式是新设投资,即所谓的“绿地投资”,投资者在东道国设立新的企业,新设的企业可以是独资企业,也可以是合资企业。另一种投资方式是并购投资。并购是兼并和收购的简称,“兼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的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是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另一家或更多的公司;“收购”是指一家企业通过收买另一家企业部分或全部股份,取得另一家企业控制权的产权交易行为,当兼并收购行为涉及不同国家间的企业时,就是跨国兼并收购。
1 跨国并购成为跨国投资的主要方式
新设投资与并购投资这两种方式在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中被广泛运用,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跨国并购超过新建,成为了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在整个国际直接投资总额中,跨国并购投资额所占比重大幅度提高。1998年跨国并购投资额达到4 110亿美元,占当年国际直接投资总额的63.8%;1999年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额达到8 650亿美元,而其中跨国并购投资所占比重高达83.2%;2000年跨国并购投资额达到11 438亿美元,占当年国际直接投资总额的比重高达91.7%,这表明传统的创建新企业的投资方式正在被取代,跨国并购已经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
回顾历史,西方国家企业已经发生了四次并购浪潮。第一次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工业革命的扩展和深入,社会化大生产对资本规模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在西方国家掀起了第一次企业并购的浪潮。这次并购的主要特点是横向并购,即资本在同一生产领域或部门集中,追求垄断地位和规模经济是本次并购浪潮的主要动因,在这个时期,美国被并购企业总数达2654家,并购的资本总额达63亿美元;第二次并购浪潮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其特点是上、下游关联企业的纵向并购,纵向并购保证了上游企业对下游企业的原材料、半成品的供应,同时增强了并购后企业对市场供给的控制能力;第三次并购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主要特征是混合并购,它反映了垄断集团实施多元化经营的战略要求,这次并购产生了大企业各行业经营的市场结构;第四次并购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初期,即被经济学家称为“杠杆并购”的并购浪潮。以上四次并购均通过企业并购,扩大了企业规模,增强了企业控制市场能力,但并购均发生在国内,其经济影响也只涉及本国,自进入20世纪90年代所发生的大规模的跨国并购浪潮,被称为第五次并购浪潮,此次并购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第一,跨国并购资产金额巨大,发生频率高,投资额在10亿美元以上的并购案例可以说是屡见不鲜,甚至超过100亿美元的并购案例也时有发生。如英国沃达丰集团以560亿美元并购美国空中通讯公司,2001年美国花旗银行以125亿美元并购墨西哥国民银行等。
第二,跨国并购涉及领域广泛,尤其是金融、电迅等科技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在金融行业,具有233年历史的英国老牌银行巴林银行被荷兰国际集团ING收购,此举震动了整个国际金融界,在电迅行业引人注目的是英国电信公司并购美国MCI(美第二大长途电信公司),两家公司合并后年收入增加到400亿美元。
在1998年全球多数股权的跨国并购总额为4 110亿美元,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服务业占11.2%,其余依次为电信业,占9.3%,制药和其他化学品各占9.2%,公用事业占7.8%,科技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占了总额的50%。
第三,跨国并购主要发生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之间。据统计,2000年由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相互间完成的跨国并购金额为10 741亿美元,占当年全球跨国并购总额的93.9%,其中英国、欧盟相互投资又是重中之重。在1995年,美国与欧盟的跨国并购占了世界份额的70%左右,到1999年这一比例上升到80%左右。
第四,跨国并购投资方式多样化,“强强”联合逐步取代“强弱”联合。从并购双方所处的行业看,既有跨国同行企业间的横向并购,也有从事于同类产品的不同产销阶段的两国企业间的纵向并购,还有分属不同行业的两国企业间的复合并购。在出资方式上,既有并购公司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并购,也有通过转移股权实现的股票并购,还有在金融信贷支持下进行的杠杆并购,同时跨国并购中的“强强”联合形式也明显增加了,充分地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典型的案例如汽车业戴姆勒—奔驰并购美国三大汽车公司之一的克莱斯勒公司,两强结合,实现了规模迅速膨胀,合并后的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一跃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公司。
2 跨国并购的动因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方式日益从新建转向并购,其动因何在?
首先,我们讨论跨国并购对跨国公司技术优势的影响。跨国公司的技术优势来自于自身积累和不断研发,也可以通过国际战略联盟和技术许可等方式获得,但后者并不能够使跨国公司获得较多的先进技术,而跨国并购可获得被并购方的核心技术。
其次,跨国并购对跨国公司规模经济的影响。规模经济可分为企业和工厂规模经济,工厂规模经济来自于生产的规模收益递增,大型跨国公司经过几十年的运行基本上已达到最合适生产规模,这方面的规模经济效应不会显著增强。企业的规模经济除工厂规模经济以外,还包括非生产活动创造的经济性。如集中化的研究与开发、网络营销、资金协调以及管理优势等,跨国并购可使这些非生产性规模经济得到较大提高。
第三,跨国并购对跨国公司资本和筹资优势的影响。跨国并购如果以货币方式实现,则一方面增加公司资本总额,另一方面增加公司负债而减少流动资产;如果以换股方式实现,则不增加负债和不减少流动资产,资本总额则增加,换而言之,并购实现了资本的集中,相应地也增强其资本优势。
第四,跨国并购对跨国公司内部化优势的影响。跨国并购扩大了跨国公司所能控制的范围,从而拓展了各种优势内部转移的空间,对跨国公司内部化优势起到了加强的作用。
第五,跨国并购有利于跨国公司全力推进其全球经营战略。经济全球化是跨国公司实施战略性并购的大背景和根本原因,经济全球化和相互开放的统一世界市场,一方面使跨国公司面临着更为广阔的市场容量,使它们更有必要和可能展开更大规模的生产和销售,以充分实现规模效应;另一方面,也使跨国公司面临全球范围的激烈竞争,原有的市场份额及垄断格局受到挑战,在这种时代背景下,跨国公司通过并购可迅速实现规模扩张,提高国际竞争力。
3 跨国并购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并购发展迅速,也是各国引进外资的一条主渠道。而在我国,新设投资仍然是我国吸引外资的主要方式,在中国的跨国并购每年大概10~20亿美元,而我国每年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是300~400亿美元,其中1/20是跨国并购,其他多数是新建项目投资。全球跨国投资主要方式和我国吸引外资主要方式的“错位”,对我国扩大引资的数量和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都有着明显的不利影响,究其原因,我国跨国并购市场存在着这样一些障碍。
3.1 我国对跨国公司并购国内企业在体制、政策方面存在障碍
首先是企业产权不清,治理结构不健全。在企业产权不清晰的条件下,跨国公司对国内企业的收购标的本身就蕴含了巨大的风险;收购后的企业组织也难以通过产权来实现对资源的内部化配置,并形成跨国直接投资的所有权———内部化优势。目前,绝大部分跨国并购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并购只占外商直接投资的1/3,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是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存在资产评估问题。目前,国内企业的资产评估大多采用国有资产评估制度,是以帐面资产为准的,而外商接受的价值不是帐面价值而是该企业的实际价值,二者之间有较大的差距,此即为外商购买国内企业难以成交的症结之一。另一些国内企业的资产没有经过规范化的核定和评估,如对企业品牌、商标、信誉等无形资产的评估缺乏现实依据,因而资产评估过程中低估或高估国内资产的情况时有发生。
再者,我国为了引导外商来华投资制定了一系列产业导向政策,这些政策主要是针对外商在我国境内投资举办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等“绿地投资”而制定的,对外商并购投资尤其是并购国有大中型企业没有专门的规定。
3.2 资本市场存在障碍
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的缺陷,为企业之间产权交易设置了障碍,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是企业间开展兼并和收购的前提条件和基础,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还决定了企业兼并收购活动的发达程度,国外大多数企业间的并购都是在证券市场上完成的。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很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不仅市场规模比较小,而且本身带有很多的不规范性,这些都大大限制了外资通过证券资本市场进行跨国并购。
3.3 能力上的差异造成对接障碍
这次并购的主流是同一领域的横向并购,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及科技密集型产业,而在我国科技密集型产业起点低,规模小、发展慢,再加上我国银行、保险、金融、公用事业等服务领域基础薄弱,尚未全面对外开放,这就致使我国欲引进的FDI与全球流动的FDI在内容对接上存在较大差距。
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范文4
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
当前跨国公司投资已经成为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500强的跨国公司中已有约400家在华投资了2000多个项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家先后施行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电信、民航、银行、保险、以及外商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上市公司公司国有股、法人股向外商转让、QFII等多项法规,进一步增强了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的信心。
国际闻名跨国公司纷纷加快在中国的投资步伐,跨国公司新投资和增资项目大量增多,去年1-11月,经国家计委(或报经国务院)审批的大中型外商投资项目38个,总投资逾120亿美元。一批由大型跨国公司投资的重化工、能源、汽车、电子等资金、技术密集型大项目相继签约和开工建设,银行、保险、商业流通等服务贸易领域的投资日趋活跃,新来华投资的跨国公司不断增加,我国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呈现良性发展势头。
一、新的趋势和特点
相比入世前后,跨国公司在华的投资出现一些新的趋势和特点,主要集中以下三个方面:
(一)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
1、在外商投资最集中的加工制造业中,资金技术密集型项目明显增加。
如电子通信制造业,2001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为70.9亿美元,占全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比重达15.1%,比1997年提高了9.2个百分点,2002年1-10月,这一比重进一步上升到17.1%.该行业国际前10位的跨国公司中,已有8家在华投资设立了130多个合资或独资企业,这些企业的产品已经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占据了相当的份额。
汽车行业中,上海大众、南京依维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增资,宝马、现代设立了新的合资项目,丰田、日产分别与一汽、二汽签署了全面的合资合作协议,本田计划在广州合资建立出口轿车基地。
石油及石化行业中,西气东输、上海联合异氰酸酯、福建炼油乙烯一体化等,均为闻名跨国公司投资的数十亿美元的特大型项目。
这些资金技术密集型的大项目弥补了我国产业链中的空白,并吸引了大量国内外企业为其配套,形成产业聚集的区域,极大地增加了我国制造业的技术水平、产品附加值和国际竞争能力。
2、随着入世后我国扩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服务业利用外资发展迅速。
2002年1-9月,我国服务业吸收外资合同额161亿美元,同比增长36%;实际外资金额95亿美元,同比增长49%,约占我国同期实际利用外资的1/4.部分地区外商投资服务业的势头更加强劲,上海1-10月服务业吸收外资合同金额增长了97%.表明入世后境外投资者,非凡是跨国公司对我国服务业的投资日益活跃,服务业吸收外商投资的巨大潜力初步显现。
2002年以来,金融、商业领域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取得了积极进展,其中,商业分销领域,新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17家,其中连锁企业16家,原有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新设分店7家;银行领域,至9月底国内已设立外资银行分行147家,其中45家获准开展人民币业务,最近美国新侨投资参股深发展银行超过18%的股份;保险领域,继去年11月英国标准人寿等3家外国保险公司获准进入中国后,在华外资保险公司已达34家,设立的营业性机构约50家,近期汇丰集团出资6亿美元参股平安保险10%的股份;证券领域,德国安联公司己获批准,率先在北京组建了合资证券治理公司。
服务贸易领域一直是跨国公司投资的目标,一些跨国公司已预备多年,随着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将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该领域,也是今后跨国公司投资的热点之一。跨国公司投资服务业,对我国服务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并可以为制造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跨国公司更加注重本地化经营
经济全球化和激烈的国际竞争,促进了国际产业转移,跨国公司为提高全球竞争力和开拓中国市场,纷纷来华投资,而中国的综合优势使众多跨国公司增强了“扎根”中国的信心,跨国公司开始在中国推行全面的本地化经营策略。他们不仅利用中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在中国生产其产品,而且将全球经营网络中几个核心部分都向中国进行转移,在生产、研发、治理、采购、品牌各个方面都加强了本地化的进程。
1、跨国公司将生产制造中心向中国转移的速度加快。
虽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大幅降低了进口关税,但是,从降低成本、增强国际竞争力和确保市场份额等长期战略考虑,跨国公司仍纷纷将制造业的生产重心向我国转移,将中国作为跨国公司重要的制造基地。
如拜耳公司、巴斯夫公司、Bp公司等都已经开始实施几十亿美元的大规模投资计划,在华建立一体化的生产基地。这也为中国由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2、在转移制造业的基础上,跨国公司加快了研发本土化的战略调整,在华设立研究开发中心。
目前我国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已近400家。摩托罗拉公司在华已有18家研发中心,去年9月又公布,将在未来5年增加10亿美元研发资金,并在北京建立全球研发基地。爱立信公司在已有6个研发中心基础上,去年5月在北京成立了中国研发总院。这些研发活动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技术开发,而更关注于如何在中国特定的环境下面向全球进行最有优势的生产活动,将进一步提升中国在跨国公司全球经营中的地位。
3、随着跨国公司投资规模的扩大和投资水平的提升,原先分散投资、分散治理的模式已不适应其发展战略的需要,跨国公司客观要求将运营治理中心转移到中国。
目前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已有约220家,大部分承担着统筹治理在华业务的职能,其中世界500强公司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已超过120家,有很多将逐步向中国甚至亚洲地区的总部过渡。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和上海两地设立的跨国公司地区性总部已达28家,近期即将设立的还有4家。
4、为了增强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降低采购成本,许多跨国公司开始在华设立全球采购中心。
将中国质优价廉的商品和原材料、零部件同跨国公司强大的全球销售网络相结合,既扩大了中国的出口,也为跨国公司实现全球配置资源,不断发展壮大提供了动力。如沃尔玛公司,以深圳为基地,开始在全国布点,2001年在中国直接和间接采购的金额达103亿美元;GE公司明确表示,中国生产能力强的领域他们不预备投资建新厂,而将进行大规模的采购,2001年GE的医疗部门在华采购达3亿美元,联合利华也公布将在上海建立全球采购中心,未来5年内采购原材料和商品超过5亿美元。
跨国公司在品牌、人才等方面也加大了本地化的力度,将“中国化”作为实现全球化的一项重要战略,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中国经济的外部空间,同时也给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宏观治理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三)投资的方式更加多样化
入世后,跨国公司加快进入中国的同时,投资方式逐步突破了传统的“三资”模式,呈现出更加多样化的新局面。
1、外商独资方式发展迅速
外商独资方式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并呈上升趋势。2002年1-10月新批外商独资企业18049家,占新批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65.3%,同比提高了6.3个百分点。新批外商独资项目合同外资金额为512.7亿美元,比重达68.4%,比2001年同期上升7.5个百分点。反映出我国的投资环境不断完善,外商对华投资信心进一步增强。
2、跨国并购已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
跨国公司对中国企业的并购同样怀有巨大的爱好。但跨国并购投资在我国发展比较缓慢。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数据,1991-2001年年平均金额只有12亿多美元,占全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平均比重仅为3.4%.对此,我国政府明确提出鼓励跨国公司采取并购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国家有关部门也在职权范围内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使跨国并购在中国逐渐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2002年以来,跨国公司采取并购方式的投资项目明显增多,如法国通用水务公司收购上海浦东水厂和管网项目。
此外,BOT方式、经营权转让、项目融资、境外上市、外资收购国有金融资产治理公司处置的不良资产、中外合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引进“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等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积极成果。使跨国公司在华投资逐渐向多渠道、多方式转变,有利于更多更好地利用跨国公司投资。
二、抓住机遇,积极吸引跨国公司来华投资
跨国公司拥有资金、技术、治理、人才和全球营销网络等巨大优势。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对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都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21世纪前20年翻两番的宏伟目标,快速增长的投资需求和日益扩大的巨大市场,为跨国公司提供了广阔的投资空间,我国面临利用跨国公司投资的良好机遇。抓住机遇,大力吸引并积极引导跨国公司投资,是今后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积极营造有利于跨国公司投资的良好软硬环境
适应投资者结构改变、产业结构升级和生产经营方式变革等新情况,努力改进投资环境非凡是投资软环境,将成为中国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的要害因素。跨国公司更加重视受资国的法律环境、市场环境、人才、融资、物流、零部件等配套环境,对我国投资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改善投资环境已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比如,在减少审批环节、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面,鼓励类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自行审批,在西部地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和西部地区的优势产业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一道审批;国务院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外资的就有16个部门的35项等。但目前的投资环境还不能完全适应跨国公司投资的新形势。
必须全面继续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要努力建立稳定、透明、可预见的法制环境,诚信、规范、统一的市场环境,物流通畅、中介服务体系健全、便于配套生产的企业发展环境,有利于人才聚集和可持续发展的人文和自然环境,加快解决外资企业发展中碰到的突出矛盾,使投资环境再上一个新台阶。进一步增强吸引跨国公司投资的综合竞争力。
(二)积极吸引和引导跨国公司投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鼓励跨国公司投资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鼓励跨国公司投资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鼓励在华设立生产基地和制造中心;鼓励跨国公司和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
要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地域、数量和时间表,积极扩大商业、外贸、银行、保险、旅游、会计、审计、律师等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使之成为我国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新的增长点,并促进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和地区性总部。适当放宽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的条件,积极引导跨国公司参与中国的西部开发。抓紧修订《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鼓励跨国公司投资西部地区的优势产业,加快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步伐。
(三)多方式吸收跨国公司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范文5
【关键词】外商投资;产业安全;经济安全
改革开放以来,外商直接投资(FDI)大量进入我国,给我国经济带来了深远影响。在此笔者主要分析FDI对我国产业安全各方面的影响,同时探讨我国产业安全的保障措施。
一、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的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顺应了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大趋势,吸收FDI规模不断扩大。平均项目规模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的120多万美元、90年代初期的130万美元,迅速提高到 2012年的1117.2亿美元。可见,我国吸引的FDI已经达到了相当的规模。
我国目前利用外资的四种主要方式――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合作开发以及外商独资经营,一般来说,外资的经营管理能力、资本产出效果是要强于内资的,而前三种方式外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要受到内资的制约,所以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没有独资经营好。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方式在1995年前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95年以前外商直接投资中外商独资经营所占比重虽然有大幅度上升,但总体比重偏低,而1995年以后,外资不仅加快了进入中国的步伐,而且外资进入的方式也在转变,由于外资企业在华盈利能力看好,外资越来越倾向于采用独资的方式进入中国,而不是合资。
二、外资直接投资的影响
FDI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据估算,从我国开始引入外资以来,经济增长的1/3,税收的1/4都来自FDI,国际贸易的2/3产生于FDI。FDI对我国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①外商直接投资的注入增加了我国的资本存量。②跨国公司海外直接投资可以促进先进技术、劳动技能、组织管理技巧等在我国国内的扩散;跨国公司研究与开发机构的日趋分散化促进了我国的科研活动,进而有利于我国形成自己的研究与开发能力。③跨国公司海外直接投资可以促进我国新兴工业的发展,进而推动了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跨国公司海外直接投资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造,进而有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④从就业数量上看,外商直接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国的就业机会;外商直接投资通过跨国公司海外分支机构提供较国内企业更好的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和社会保险福利等,为我国的就业质量提高作出了贡献。
改革开放3 0年来,外国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多方面积极作用有目共睹。但是,在看到外资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外资也给中国经济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一是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产业结构的偏差;二是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垄断阻碍我国新兴产业的成长; 三是FDI在产业间和产业内部的不合理投向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四是中国企业并未通过引资获得先进技术; 五是中国企业丧失了创新的动力; 六是市场竞争加剧,垄断程度增强; 七是FD I投入的地域性差异也客观上拉大我国地区经济差异; 八是人才流失与失业增加,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 九是FD I的增加还会进一步威胁我国文化产业安全。
三、F D I形势下我国产业安全的解决建议
(一)积极调整引进外资政策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的国民经济情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外资的政策却长久没有改变,仍让延续20多年前的政策,这是不符合客观规律的。
1、逐步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政策
国民待遇原则是WTO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作为WTO成员国,必须在过渡期内逐步调整现行招商引资法律,最终既要消除对外商在形式上或事实上的各种歧视性做法,逐步取消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使内外资企业在统一、规范、合理的税收、销售、购买、经营、信贷、运输、分配等方面,依靠公开透明而健全的招商引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市场体系,处于完全同等地位,为我国的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市场环境。
2、加强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导向
对外资进入本国的某些产业加以限制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产业安全政策。我们应以正确的利用外资战略策略,将引进外资纳入到我国经济总体发展规划中,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把引进外资建立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
(二)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1、要科学理智地把握以市场换技术的方针,提高跨国公司的技术扩散程度
在投资合作中,我方应在较高的起点上开发新技术,从而改变传统的低起点、低速度、低效率的技术开发与扩散机制。利用FDI要从单一粗放的数量型转到质量效益型上来。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应当瞄准那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能带动一个行业或一批企业的大项目,有选择的引进,把投资的重点转向基础产业、高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做到利用外资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
2、加大科研开发投入,组建旗舰型企业集团
必须加快从仿制为主、引进为主转向走自主开发为主的进程。最终实现对世界先进技术的追踪和赶超,打破发达国家对我国产业的技术控制。
目前我国的产业安全出现问题,归根结底还是由于我国的企业竞争力不强。因此,要从国家利益出发,推动国内企业的并购和重组,组建一批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的旗舰型企业集团。这样才能迅速集中技术、资金和管理重新掌握国内市场的控制权,同时可以走出去,抢占国际市场,增强产业竞争力,维护我国产业安全。
(三)完善相关法律体系,调整相应的政策法规
应制定一部统一的《外国投资法》,将外国投资的原则、外资的定义、审查批准程序、出资方式、持股比例、资本转让、资本及利润的汇出、投资期限、关于国有化征用及其补偿、投资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纳入《外国投资法》。关于企业的设立、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公司财务会计、终止解散清算等则由我国《公司法》或《合伙企业法》来统一调整。这样,既可以避免相关内容的重复和相互矛盾,更能落实国民待遇原则,做到国家法制的高度统一。为维护国内市场竞争的有效性,防止国外跨国公司对我国市场的垄断,必须加紧制定《反垄断法》,明确规定对垄断行为的认定、处罚、执行程序和执法机构等。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外商投资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建立健全《反补贴法》、《反倾销法》等,加强对国内市场的保护,支持幼稚产业的发展。
(四)建立符合国情的产业安全管理体制,实现产业安全的有效防范
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范文6
国有企业可分为公益性或垄断性企业、基础性企业和竞争性企业三种。目前,国有经济遍布广泛的竞争性行业,影响了其主导作用的发挥。大多数国有企业债务负担沉重,生产资金不足,产品结构不合理,技术落后,设备老化,企业社会负担重等;但运行机制不合理是国有企业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直接表现为:缺乏权责利相统一的经营机制,缺乏政企关系合理的管理机制,缺乏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目前,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主要任务是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而资产重组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国内市场并购资金有限,导致国有资产重组进展缓慢,已经进行的重组质量不高。国有产权代表和出资人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存在着障碍,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亏损数量和亏损总额未见根本性改善,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亏损尤其严重。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非国有企业的发展,相对过剩经济的出现,经济开放度的提高,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使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国企改革与外资并购的现状
我国的国有企业分为非上市型(非公司型和公司型)和上市型两种。一般来说,外资并购非上市国有企业的办法主要是整体收购(买断目标企业的全部资产)和部分收购(收购目标企业50%以上的股权,或在原有中外合资企业的基础上增资扩股)两种。跨国公司收购上市型国有企业的方式包括:间接收购(外商控股或参股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或控股企业,间接控股上市公司)、合资方式(外资企业与上市公司合资组建由外方控股的合资公司,然后反向收购上市公司的核心业务)、直接收购(协议收购上市公司非流通国家股或法人股)、增资收购(国内上市公司向外资定向增发B股)、其他方式(承债式收购、管理层收购)。
跨国并购是出于跨国公司全球性竞争的需要,基于扩大规模、降低成本、行业转移、全球资源配置、行业竞争等。以往跨国公司并购的产业主要集中在市场前景广阔或垄断性较强的行业,资本技术密集型的制造业和对外资开放程度相对较小的服务业将是未来几年发生外资并购活动的主要场所。相对新建项目而言,跨国并购可以比较方便地获得东道国的战略资产,投资周期短,并且可以迅速渗透到当地的市场,在争夺东道国产品市场方面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
由于我国政策的限制,国际直接投资进入我国一般都是采用新建项目的方式,《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中显示,我国2001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469亿美元,通过跨国并购方式进入的不到5%,其余都是采用新项目投资的方式。
外资并购上市公司,通常要考虑并购的限制、并购成本和潜在收益等因素。目标企业的技术水平、服务能力、生产能力与跨国公司在我国整体的产业战略布局密切相关,因此成为收购价值的核心因素。从企业角度来看,上市公司自身有内在扩充动机,绩优公司需要为资金寻求出路,以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而绩劣公司则需要尽快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改善公司盈利状况。因此,跨国并购也是为价值最大化所提供的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兼并的动力来自市场竞争的巨大压力,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实际需要。
从目前我国外资进入的行业来看,国家鼓励外资进入的行业(易审批)、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高的行业(获取进入受限制领域的途径)并购较为集中,而银行、电信等行业更多的进入方式是合作。就具体企业而言,行业地位突出,资本实力雄厚,营销网络完备的规模企业是外资介入的目标群体。
我国国有企业的存量资产巨大,2002年11月,国家相继颁布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等,对以往的利用外资战略做出了重大调整。未来几年,随着国家对外商投资政策的逐步放宽,预计将来直接式并购将取代以往的迂回式并购,占据主流地位。国有上市公司因在行业内居优势地位,会优先成为外资并购的对象。
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而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同时要鼓励外资特别是跨国公司参与国有企业改造,则是目前对国有企业改革所做的新的重大战略部署。由此可见国家对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决心越来越大,对利用外资改造国有企业的开放力度也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企业并购是通过对存量资产、增量资产及无形资产的重新组合,可以优化资产结构,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我国国有企业目前的状况,利用外资并购可以有效补充企业改革中的资金不足,为国企改革创造有利的融资条件,从而有利于加快企业改革的步伐,推动我国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经济体制的发育和完善。对国有上市公司而言,外资并购有利于改善其股权结构,规范公司治理,优化资本和人力资源的流动,并提升企业国际化的程度。
但同时我们也应当对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产生的冲击和影响有充分的准备。首先,外资并购国企的主观目的并不是帮助我国国有企业脱困和转制,而是为了与跨国公司的关联配套企业开展合作。国有企业被并购后,原有的供应链将被改变,对其所在的行业甚至上下游关联产业,都会产生不利影响。其次,由于外资所收购的国有企业一般在相应的产业和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收购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产业垄断问题,从而降低市场效率,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另外,在并购发生过程中,政策方面的漏洞也可能引发国有资产的流失(包括国企品牌被重组、利润转移、技术创新缓慢、支付高昂技术转让费或低水平技术转让等)。
国际直接投资流动的趋势变化和我国面临的机遇
1.全球外国直接投的规模缩小,我们对外资的吸引力增加
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近3年全球投资年度报告公布的数据,全球外国直接投资自2000年达到创纪录的13930亿美元之后,已连续下降了两年。2001年比上年猛降41%(降到8238亿美元);2002年外国直接投资总额6512亿美元,又比上年下降了21%,195个经济体中有108个直接投资流入量低于2001年。世界大部分地区的经济增长缓慢,证券市场缩水、公司利润下降、产业重组放慢,以及一些国家私有化进程基本结束等,都是导致外国直接投资下降的直接原因。数据显示,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在2004年才可能出现明显反弹,并出现缓慢的增长,直接投资总的规模有可能超过2002年的水平。
跨国并购是1990年代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引发跨国并购行为不断加剧的原因,主要是全球性的生产能力过剩和某些行业的需求严重不足同时并存的状况;投资东道国寻求分担高新技术领域的巨额投资成本和研发开支;投资东道国广泛采取的投资自由化政策;许多行业的私有化等。近几年来,全球经济不景气削弱了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能力和意向,导致跨国并购交易大幅减少。
2002年,我国取代美国成为全球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因而成为国际直接投资最引人注目的亮点。从统计数字来看,2002年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最大的国家是卢森堡,流入1260亿美元,但流出大于流入,为1540亿美元。由于卢森堡投资资金流入和流出的80%都是持股公司用于对其他地区直接投资的中转资金,该国中央银行认为实际吸收外国直接投资仅为267亿美元。2002年我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527亿美元(比前一年增长了13%),超过了法国(520亿)、德国(380亿)和美国(300亿)。
由于我国以往吸收的外国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部门,第三产业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较少,服务领域开放力度的加大和国有企业跨国并购政策的出台,会使我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能力进一步加强。随着我国经济的国际化进程,我国在投资政策、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等问题上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服务领域的开放进一步扩大,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机会越来越好,并购规模可望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2.影响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主要制约因素
影响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规模小,国际化程度较低,金融改革滞后,金融品种、避险工具缺乏,配套政策不完善,制约了更直接、更快捷、更大规模的外资并购,增加了并购成本和风险。目前,外商在我国企业的并购模式总量上较少,支付手段也比较单一,退出机制不够灵活。
我国对外资并购仍然有很多限制,具体表现为:外资进入及控股的行业受到限制,对国有股权转让受到限制,外商投资性企业受让非流通股受到限制。外资对上市公司的并购主要集中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的产业,其中60%是制造业,而且收购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尚不可上市流通,只能在1年以后转让。
目前,外资并购国企须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对外经贸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转让的审批权收归中央。由于我国的市场发育水平还不具备自发调整资源配置的能力,政府为防止投机性并购活动,还有必要对外资并购活动进行宏观调控。但这样做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批的效率,从而加大了外资并购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