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投资的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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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资的概念

直接投资的概念范文1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选择既关系到一国对外经济活动的宏观经济效益,也关系到投资者的微观经济收益。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现阶段的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将不断扩大。制定合理的产业选择方案,是优化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产业结构、提高中国对外经济活动质量的必要理论前提。从深远意义说,中国FDI产业选择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将直接决定着中国对外开放总体发展战略的政策绩效,决定中国在经济全球化时期参与国际分工的利益分配。

国内外学者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选择问题进行了相关研究。如江小涓(2005)指出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行业是中档加工组装制造业、纺织与服装业、研究与开发机构和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油田和其他重要资源开发;聂名华(2001)总结了我国境外投资产业选择的决定因素,并提出应将具有比较优势的制造业列为境外投资重点,同时要有选择地投资进口替代型的资源开发业;宋伟良(2005)在分析与产业选择相关理论后认为,中国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重点支持资源开发业、服务业、高科技产业、劳动密集型和成熟适用技术产业的境外投资。另外赵春明(2002)、邢建国(2003)等学者也对该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但是从目前已有的研究来看,大多数研究成果偏重于理论研究和定性研究,对于产业选择的依据和基准也只停留在理论表述,没有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选择提供可参考的指标体系,对于产业选择的实证研究也较少见到。

鉴于此,本文将以显示性投资优势指数、产业静态集聚指数和产业动态集聚指数等指标实证分析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产业选择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空间,深入探寻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产业选择的潜力。

一、显示性投资优势指数

1、投资竞争力与显示性投资优势指数的提出

卢进勇(2003)在研究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概念时,首次提到投资竞争力的概念。他认为,目前存在的一些企业竞争力或企业国际竞争力概念基本上都没有考虑投资或对外投资问题,所下定义仅仅顾及了贸易或对外贸易方面,应当说,在当今国与国之间经济交往方式日趋多样化,国际直接投资和跨国公司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这样的定义是不全面的。

因此,他认为有必要将企业国际竞争力划分为国际贸易竞争力和国际投资竞争力两个方面,正式提出企业国际投资竞争力的概念。国际贸易竞争力类似于已有的关于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概念。国际投资竞争力是指企业开展对外投资过程中较其他投资者更强的投资决策、项目运作和企业管理能力。国际贸易竞争力与国际投资竞争力的侧重点不同,前者的侧重点是产品、价格、质量、服务、营销和品牌等方面的竞争力,后者则侧重在项目投融资、技术、管理和品牌竞争力等方面。但是卢进勇在界定概念后,没有在文章中对于国际投资竞争力进行进一步分析和使用,无法领略到它更深层次的意义。

由于国际投资竞争力与国际贸易竞争力有相似之处,只是侧重点不同,笔者认为可以模仿现有国际竞争力分析的指标,创造出国际投资竞争力的分析指标,对中国各产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竞争状况进行定量分析,更好地指导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选择。为了方便进行产业选择,也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本文模仿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创设显示性投资优势指数(Revealed Investment Advantage,RIA)进行分析,即:

RIAia=(Xia/Xit)/(Xwa/Xwt)

式中,Xia是国家i在a产业上的对外直接投资额,Xwa是a产业在世界市场上的对外直接投资额,Xit是国家i在t时期的对外直接投资总额,Xwt是世界市场上t时期的对外直接投资总额。

这一指标反映了一国某产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与世界平均对外直接投资水平相比而言的相对优势。它剔除了国家总量波动和世界总量波动的影响,较好地反映了不同产业投资的相对[!]优势。一般而言,若RIAia<1,则该国在该产业上处于比较劣势;若RIAia>1,则处于比较优势,取值越大比较优势越大。

2、显示性投资优势指数分析

(1)数据选取。中国各产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额来自于2003—200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2003年关于对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的数据是目前能够查到的最早数据,使用的是各产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和比例。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和各产业数据使用的是《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中并购(M&A)的销售总额和各产业的并购额,选择流量进行计算。由于中国产业统计口径在2006年以后基本一致,而这之前的数据产业划分不尽相同,本文进行了适当的整理,但仍有部分数据缺失。世界对外直接投资分产业数据是在原数据基础上根据中国公布的产业分类进行了合并整理所得。另外世界投资报告中没有公布批发零售业的并购数据,虽然中国该产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所占比重较大,但无法计算显示性投资优势指数,所以无法用该指标界定中国某产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竞争力。

(2)指标分析。表1对数据基本齐全并且有实际意义的若干产业的RIA指数进行了具体分析。

从各年度的显示性投资优势指数可以看出,在以上的各

产业中,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明显优势的产业是农林渔业,RIA值基本在12以上;具有一定优势产业的是商业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RIA值在3—8之间;只具有微弱优势的产业是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的RIA值波动较大,投资竞争力不稳定;其他产业的投资竞争力不明显。 从各产业的年度变动来看,商业服务业和农林渔业的投资竞争力处于增长状态,采矿业和制造业有所下降,交通运输仓储业虽然指标值有波动,但总体呈上涨的趋势,建筑与房地产业以及电力煤水生产和供应业指标值跨度大,趋势不明显,但也有下降的变动。

因此从显示性投资优势指标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竞争力总体不强,优势产业仍集中在农林渔业和商业服务业,采矿业的优势也存在,但2007—2008年的产业投资竞争力与前几年比较起来已经明显下降,这与现实情况基本符合。制造业对外投资比例不高,只占总额的10%。

二、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静态集聚指数

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静态集聚度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其中Si表示投资国在i产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静态集聚指数,ai表示对外投资国在i产业上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规模,ai表示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总体规模,i=1,2,…n表示n个产业部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

该静态指数反映的是投资国在一个产业部门的对外直接投资在其全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地位和比重,是衡量目前投资国对外直接投资在不同产业分布的存量指标。其数值等于各产业投资额占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比率。

根据这个计算公式,笔者依然选取2003—2008年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数据作为计算对象(数据选取来源同上),得出中国近6年的对外直接投资产业静态集聚指数水平,如表2所示。

根据各年的产业静态集聚指数情况看出,商业服务业和批发零售业值最高,两者之和在50%左右,这种趋势在5年内都没有改变,因此,我们可以明显看到,商业服务业和零售业是中国长期以来的优势产业,虽然2007年两者所占的比例小于50%,但主要是因为有部分数据被分离出去单独计算,因此并不影响它的总体趋势变化。另外,近两年制造业的投资比例已经远低于10%,总体水平连年下降,可以看出制造业优势产业的地位逐渐消失。制造业对外投资平均比例不高,只占总额的8.1%,而出口贸易的90%是工业制成品,其中近60%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产品,可见我国贸易投资行业一体化程度较低。这可能是因为相对于服务业和批发零售业而言,制造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需要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做后盾,如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中,制造业就占有很大比重。与制造业相对比,最近几年交通运输与仓储业、采矿业和金融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比重逐渐增加,都超过10%。

三、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动态集聚指数

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动态集聚度表示为:

其中Di(0-t)为时间段(0-t)内在i产业对外直接投资动态聚集指数。bi(0-t)为时间段(0-t)内投资国在i产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增长速度,bi(0-t)为投资国在时间段(0-t)内对外直接投资的平均增长速度。

若bi(0-t)>0,则表明时间段(0-t)内投资国对i产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在不断扩大,该产业为投资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扩展性产业,若bi(0-t)<0则表明时间段(0-t)内投资国在i产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在不断减少,该产业为投资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收缩性产业。

当i(0-t)>0,若Di(0-t)>1,则表明在时间段(0-t)内投资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向i产业集聚,若Di(0-t)<0,则表明在时间段(0-t)内投资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从i产业向其他产业转移;若0

当bi(0-t)<0时,若Di(0-t)>0,则bi(0-t)<0,表明在时间段(0-t)内投资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从i产业向其他产业转移;Di(0-t)<0,则bi(0-t)>0,表明在时间段(0-t)内投资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向i产业集聚。

与静态的集聚指数不同,动态的集聚指数是反映在一定时间内投资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集聚和转移的流量指标,体现了投资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间转移方向和速度。使用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动态集聚指数可以在静态分析的基础上更准确地测量产业的集聚趋势和转移方向,体现对外直接投资产业选择方面的潜力。

根据计算公式,笔者依然选取2003—2008年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数据作为计算对象(数据选取来源同上),在表2数据的基础上,求出2004—2008年各产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增长速度与产业平均增长速度,最后得出15个产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动态集聚指数,如表3所示。

对计算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发现,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产业动态集聚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中国各产业多年来基本保持增长的趋势,连续四年产业平均增长速度都在10%以上,2004年的平均增长率甚至高达46.7%;第二,从单个产业来说,每一年都基本体现出正的动态集聚指数,可以看出每个产业都能连续保持增长的势头,只是增长的速度有所不同,只有采矿业在2007年开始出现了明显的负增长,表明了明显的发散趋势;第三,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产业在2007—2008年向商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科研技术服务地质勘探业以及农林渔业聚集,从纵向比较看,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科研技术服务地质勘探业以及农林渔业四大产业基本一直保持Di(0-t)>1,出现明显的产业集聚;第四,在采矿业出现转移的同时,制造业的Di(0-t)由大于1转为小于1,这表明制造业的集聚趋势不再明显,增速减缓,已经低于各产业的平均增长速度,出现发散的迹象;第五,金融业的增长从无到有,虽然与数据统计有关,但也可以看出金融业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产业中逐渐占有一定位置,增长的势头逐渐显现出来。

四、实证分析的结论总结

对于上述三个指标的计算结果,本文对于各产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总体情况和产业选择方向进行了总结,如表4所示。

第一,具有投资竞争力、在投资总额中占有较大份额并且具有一定产业集聚趋势的产业有商业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它们是中国较早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保持了较高的投资优势,对中国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的外向型发展思路的实施起了很大作用,符合我国总体的发展战略方向,因此应当继续重点扶持和发展。

第二,具有一定的投资竞争力、明显的产业集聚趋势,目前在投资总额中占有份额较小的产业有农林渔业和建筑及房地产业。它们有非常强的产业组合区位优势,有极好的发展势头,但目前还没有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中占主流地位,因此国家应加大在农林渔业等产,!业对外直接投资上的支持力度,加快这些产业的跨国经营,更好地显现出它们所蕴含的竞争优势。

直接投资的概念范文2

一、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表现

(一)生产活动全球化。生产活动的全球化主要表现为传统的国际分工正在演变成为世界性的分工:1国际分工的内容发生变化。国际分工从传统的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分工逐步发展成为以现代工艺、技术为基础的分工;从产业各部门间的分工发展到各个产业部门内部的分工和以产品专业化为基础的分工;从沿着产品界限进行的分工发展到沿着生产要素界限进行的分工;从生产领域分工向服务部门分工发展。2国际分工的形成机制在变化。即由市场自发力量决定的分工,向由企业,主要是由跨国公司经营的分工和由地区经贸集团成员内组织的分工发展,出现了协议性分工。3水平型分工成为国际分工的主要形式,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的分工,产品零、部件的分工和产品工艺流程的分工。4形成了世界性的生产网络。5世界性的国际分工使各国成为世界生产的一部分,成为商品价值链中的一个环节。它有利于世界各国充分发挥优势,节约社会劳动,使生产要素达到合理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

(二)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形成。1国际贸易对世界经济拉动作用增强。它表现为国际贸易增长率大大高于世界经济增长率。如以1990年为100,世界货物出口值指数从1985年的56,上升到1995年的144,同期世界生产指数从86上升到107;世界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指数同期从85上升到106。1990-1995年间,世界贸易出口量年均增长率为6%;同期世界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1%。2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世界服务贸易额从1985年的380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11,678亿美元,在国际大贸易(货物与服务)中的比重同期从163%上升到188%。3国际货物贸易交换品种多样化。在世界贸易中,占世界出口1%以上的货物从1980-1981年的11种增加到1993-1994年的21种。在发展中国家出口货物中,80年代中期,制成品所占比重开始超过一半;在出口中占1%以上的货物种类从1980-1981年的6种增加到1993-1994年的19种。4发达国家同类货物相互交换增加,主要的经济贸易大国一般既是某类商品的主要出口国,也是该类商品的主要进口国。5国际贸易趋同化。它表现为:电子化贸易手段普遍使用,EDI(电子数据交换)已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其他如电子商务(EC),电子贸易撮合(ETM),电子资金转账(ETF)等已在许多国家开始使用;ISO9000系列成为国际贸易商品的共同标准;贸易合同标准化。6世界贸易组织建立,多边贸易体制正式确立。1995年1月1日诞生的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世界贸易进一步规范化,世界贸易体制开始形成。作为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组织和法律基础的世界贸易组织,以其法人地位对所有成员方都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因此,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标志着一个以贸易自由化为中心,囊括当今世界贸易诸多领域的多边贸易体制大框架已经构筑起来。(三)各国金融日益融合在一起。1金融国际化进程加快。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大银行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开始了大规模合并、收购活动,以提高效益。如法国里昂信贷银行买下了大通曼哈顿银行在比利时和荷兰的附属机构。德意志银行、巴克莱银行和国民希敏寺银行也吞并了一些欧洲其他国家的小银行,以扩大在欧洲的网络。为了提高本国银行的竞争能力,很多国家对于大银行的合并表示了支持的态度,1993年以来,世界排名在200名之内的大银行之间至少发生过25次合并。2地区性经贸集团的金融业出现一体化。欧盟统一大市场建立后,银行、证券公司和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可在欧盟内经营不受国界限制的保险和投资业务;美国和日本的银行则可通过收购、兼并等形式加紧渗透欧洲市场,欧洲的金融市场将演变为真正的国际金融市场。3金融市场迅猛扩大。到1995年,外汇交易额已上升为世界贸易额的60倍,全球外汇日交易额已超过12万亿美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国际信息的网络化,外汇市场的资金交易正以"光的速度"从一个市场转移到另一个市场。

(四)投资活动遍及全球,全球性投资规范框架开始形成。其主要特点如下:

第一,投资成为经济发展和增长新支点。国际直接投资额年均额与年均国际贸易额的比例在缩小,国际直接投资额年均增长率高于国际贸易年均增长率。1990-1996年年均世界出口贸易额为41,14571亿美元;同期,世界各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为2,56535亿美元,二者之比为160∶1,差距进一步缩小。1991-1996年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率为118%;而同期世界出口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后者大大低于前者。第二,国际对外直接投资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主体多元化。据统计,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已从1985-1990年年均1,55578亿美元增长到1996年的3,46824亿美元。同期,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45005亿美元增长到2,94732亿美元,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比重从932%下降到849%;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0554亿美元增长到51469亿美元,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比重从67%提高到148%。同期,全球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额从1,41930亿美元增长到3,49227亿美元,其中,发达国家从1,16744亿美元增长到2,08226亿美元,在全球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额中的比重从822%下降到596%;发展中国家从24736亿美元增长到1,28741亿美元,所占比重从174%上升到369%。第叁,对外直接投资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并行,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地区成为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对象。发达国家中主要对外直接投资的国家同时也是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国家。1995年,德国、法国、瑞典、英国、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荷兰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占当年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756%;同年,除日本以外的上述国家占当年世界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53%。与此同时,一些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成为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对象。1985-1995年,有20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世界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吸收者。第四,国际借贷资金流动量增长很快,证券股权投资迅速发展。1993年流动金额为8185亿美元,1994年增加为9534亿美元,1995年增加为12,584亿美元。与外国直接投资一样,证券股权投资依然偏向于少数新兴市场国家,1995年亚洲就占了流向新兴市场的外国证券股权投资净流量的53%。此外,外国证券股权投资的来源存在一定程度的集中性。1992-1994年,流向新兴市场的这种投资35%以上来自美国,15%来自日本,11%来自英国。近几年来,香港特区和新加坡的投资者也向新兴国家进行这种投资。第五,投资自由化成为各国国际直接投资政策的目标,国际直接投资规范安排提上日程。90年代以来,保护和促进投资的双边投资条约数量大幅度增加,截至1997年1月1日,全世界已签署这种条约1330个,涉及162个国家,在5年里条约数增加了2倍。1991-1996年,各国政府共对外国直接投资管理体制进行了约600次调整,其中95%是放松对外资管制的措施。1995年,在64个国家的112项立法变化中,106项属于趋于自由化或促进外国直接投资的立法。国际社会为达成国际性的投资协议开始行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第一次将投资问题纳入多边贸易的体系,并达成《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出现通过协商建立一个综合性多边国际直接投资框架的行动,1996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第九次会议对未来多边投资框架进行了探讨,并已达成协议。(五)跨国公司作用进一步加强。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蓬勃发展。第一,跨国公司的数目剧增。据统计,1996年跨国公司已达到44,508家,在全球的附属企业已达到276,659家。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增加到36,380家,所占比重下降到817%;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公司增加到7932家,所占比重上升到178%。第二,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为基地的最大跨国公司日益全球化。按外国资产排列的1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在它们的外国附属企业中拥有17万亿美元的资产(控制了约1/5的全球外国资产)。第叁,跨国公司开始结成新型的"战略联盟"。面对竞争压力、自由化浪潮和新投资领域的开放,越来越多的企业,包括发展中国家的企业采取各种办法参与全球化经济的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结成联盟。通过兼并与收购在国外建立自己的生产设施,以保护、巩固和增强自己的竞争能力。1988年到1995年间,全球跨国兼并与收购总额增加了一倍,达到2290亿美元。1996年,有45起跨国兼并与收购的规模超过10亿美元。与此同时,一些跨国公司以协定(股份和非股份)方式加强联合。1995年缔结了近4600项这样的协定,而1990年只有1769项。1990年以来,跨国公司之间在核心技术(信息和生物)方面也加强了战略性研究与开发伙伴关系。第四,跨国公司国际生产的规模和重要性日益增加。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在其国家贸易中的比重提高,出现了无国界经济。(六)经贸文化、人才出现世界性。以全球化、高速化、个体化为特征的多媒体网络正在覆盖全球;出现了经济生活和贸易文化的全球性趋同现象;"国际人"开始走俏,全球性的共同发展目标形成。为了在经济竞争中取胜,"国际人"正在成为各个国家、各大公司的首选目标,培养"国际人"、寻找"国际人"已成为世界性的人才战略潮流。日本公司率先提出"国际人"战略。他们认为,国际人应具备以下10个基本条件:积极肯干,但是不蛮干;人际关系融洽,不以自我为中心;兴趣广泛,知识丰富;外语出色,乐意结交外国人;行动迅速,快食、快眠、快便;迅速适应并爱上异国他乡;意志刚强,富有忍耐性;深谋远虑,但不优柔寡断;安排、处理好家庭生活关系;身体健康,精神焕发。此外,绿色主义、环保哲学,共同反黑、扫黄、打白(毒)和反腐败,共同致力于发展与和平,共同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均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二、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对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传统的衡量国家之间经济贸易权益的概念与统计构成了严重的挑战。

(一)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经济相互依存与互动加强。

1.经济全球化使得世界各国经济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相互依存进一步加强。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发达国家之间货物、服务、资金、技术和市场高度融合,而且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上述关系也在加强。2.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经济相互传递障碍在减少,互动性加强。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强下,对外贸易与国际资本流动在各国之间的经济传递中的作用在加强。8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对外贸易与投资逐渐变成双向传递渠道,发达国家把经济发展与衰退通过对外贸易与投资传递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金融波动也将影响到发达国家。1994年底,墨西哥金融危机震动了全世界;1997年7月由泰国引发的金融危机并未使发达国家幸免。

(二)经济全球化迫使人们的概念在创新。1大国际贸易概念出现。在经济全球化下,一国对外经济交往合作中,不能只考虑货物贸易,还要把货物贸易与直接投资、金融、服务、技术综合考虑。因为,货物贸易与投资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两个支点。2将大国际贸易概念与本国经济的调整优化、改革开放密切地结合起来;"贸易立国"、"贸易为本"的传统信条已让位于"经济接轨"和"市场融合"。3变被动接受经济全球化为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经济全球化是科技革命作用的结果,是大势所趋,纷纷主动改革本国经济体制,发展开放性经济,推行贸易、投资和金融自由化,为跨国公司创造投资条件,并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制和活动。4变单边制裁为求得"双赢"。在经济全球化下,一国对另一国单方面采取"贸易保护"、"贸易摩擦"、"贸易制裁"等以邻为壑的措施,已开始由自我保护的工具变成了双刃剑,在制裁别国的同时也会使自己受到伤害。其上策是通过谈判,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促进双方的经贸发展,取得"双赢"。(三)经济全球化使国家受到冲击,相互协调成为时代主旋律。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传统的国家内容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原本是一国独有的权利,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共同拥有的权力。各国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多地遵循国际条约、协定、规范和惯例来运作;跨国公司在各国经济生活中地位的提高,使国家对产业政策的干预作用在减弱。在国家存在的情况下,出现了让与,但它是以对等为原则的。当今世界各国都是拥有的独立国家。共享是让与的前提,没有共享也就不会有让与。经济全球化迫使各国把二者结合起来,出现了相互协调,使它逐步成为各国处理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基石。随着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束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和运行,协调管理贸易政策在国际上和各国贸易政策中开始成为主流。

(四)经济全球化要求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一体化。20年来,面对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特别是产业内部贸易的增长,新贸易理论将产品差异、规模收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等工业组织理论引进传统的比较优势框架,为国际贸易理论分析做出了贡献。但它仍然假定企业只在某一个区位生产商品和服务,将对外直接投资排除在分析之外。同时,对外直接投资(跨国公司)理论成功地解释了不同类型跨国公司直接或间接地创造的各类贸易流动,但仍是以单个企业为依据的投资分析,未推广到国家层次。80年代初以来,经济全球化要求把贸易与投资理论结合在一起分析贸易与投资利益与效益,出现了新的理论分析,其理论模式主要集中于纵向或横向一体化。在这些理论分析中,产品增值链活动的不同假定可以在不同地理位置上进行,在不同的国家可以进行完全相同的生产加工。在贸易与投资一体化理论中,企业行为被分为两大类型:第一,总部行为。总部行为包括工程、管理和金融服务,以及信誉、商标等甚至可以无偿转让给远方生产区位的服务,这类行为有时被简化概括为研究与开发。

第二,实际生产行为。实际生产行为又可再分为上游生产(中间产品)和下游生产(终极产品)。所有这些行为都被假定为具有规模收益递增效应。由于总部服务的运输成本极低,企业可以将生产行为从总部分离出去,但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企业将某些生产行为集中在某一区位。在贸易分析中典型采用的两国均衡框架,国外市场和国内市场之间不存在任何差异。企业在两个国家进行活动时,可以将总部行为安排在母国进行,但其实际生产或转移到东道国进行(纵向一体化),或者既安排在国内,又安排在国外进行(横向一体化)。因此,现在的企业不仅通过价格和质量进行竞争,而且还通过生产的组织进行竞争。这些理论模型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单个企业的经营活动决定了国内、国际经营企业的总格局。这一问题属于理论分析中的国际化生产部分。一旦国际化生产活动分布格局形成,国际贸易的格局便随之确定。贸易与投资理论的一体化表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不能以单纯的贸易行为来衡量国家之间的经济利益。

(五)经济全球化对表明国家之间经贸权益的传统概念和统计方法提出了挑战。1传统的对外贸易差额概念未能反映经济全球化下国家之间实际的贸易利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之间的经贸利益出现了几种变化。第一,在产业内部和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大量增加下,按总贸易和专门贸易划分的国家之间的进出口掩盖了国家之间在产品价值上的实得;第二,母国公司对东道国的直接投资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母国公司对东道国的商品直接出口,变相地进入了东道国的国内市场,因此,母国公司在东道国国内的投资和商品、服务的销售收益应计入母国的经贸收益;第叁,在一国以加工贸易为主的情况下,把该国进出口贸易额作为该国的贸易利得,更加失实。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下,在计算各贸易国的贸易收益时,上述几个现象不能忽略。2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统计滞后于经济全球化的现实,应予修正。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统计制度来源于美国,并逐渐成为世界贸易各国的贸易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对之都有相应的条款和协定。在国际贸易局限于产业间和投资不普遍的情况下,按原产地进行统计基本上可以反映贸易国的贸易利益。但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按原产地统计则会出现两种误差。第一,未能如实反映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大规模的直接投资活动。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进行全球化经营,它们生产的零部件、产品的进出口,按价值链、资本所有,理应属于母国,但却计入东道国的贸易统计。第二,原产地规则以货物贸易为主,未包括服务贸易等,因此,原产地统计在不能真实反映货物贸易的同时,也不能全面如实地反映国与国之间的大贸易关系。(六)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经济全球化给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发展的机遇。

第一,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和资本外投。1996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的《1997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发展中国家1996年接受了1290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对外投资了510亿美元,二者都创造了历史最高纪录。它们在获得世界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从1995年的30%上升到1996年的37%。其中,48个最不发达国家在1996年的资本流入量也增加了56%。

第二,促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品结构优化。由于资本的流入、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活动和本国产业结构的改造,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结构有所改善,制成品在出口中的比重从1980年的560%上升到1990年的733%和1994年的777%。

第三,迫使发达国家把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予以考虑和解决。发达国家日益认识到在经济全球化下,它们的经济稳定和发展有赖于发展中国家。在债务解决、地区经济一体化和联合国的改革等问题上不得不考虑发展中国家的权益。

第四,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整体改革。

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构成了严峻的挑战。1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发达国家构筑以其为中心的国际经贸基础。在此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的将会受到更大的削弱。2发展不平衡在加剧。

直接投资的概念范文3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

过高外汇储备带来的风险已经是有目共睹,优化对外资产结构的方向是提高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等民间资产的比重已经成为共识。因此,我们目前需要关注的重点已经不是应该实施这种转变,而是如何才能平稳完成这种转变,保证副作用最小化。

“外汇储备怎么用?”――诸如此类的问题已经成为近两年国内舆论界最热衷的焦点主题之一。但令人遗憾的是,许多人基本概念尚未弄明白就急急忙忙卷入了这场热火朝天的讨论。为此,在谈论这个话题之前,我们必须先明确一些相关的基本概念。

这两年国内讨论的所谓外汇储备话题,实际上是讨论对外资产问题。一个国家的对外资产划分为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包括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其他资产)、储备资产四大类,其中前三类属企业和居民个人所有,系民间资产,储备资产则是政府持有的官方对外资产,储备资产进一步划分为四类: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外汇储备。因此,官方储备仅仅是一国对外资产中的一部分,外汇储备又仅仅是官方储备中的一部分。

讨论外汇储备怎么用,仅仅涉及一个国家怎样调整他的外汇储备中各个币种、各类证券的比例构成;讨论官方储备如何调整,还涉及在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外汇储备四种储备资产之间如何调整安排;讨论对外资产结构,才涉及民间资产和官方储备之间的比例结构等问题,而这两年我们社会热议的所谓“外汇储备管理”实际上指的是最后一个问题,基本概念不清、不同口径数据搅成一锅粥的所谓“辩论”注定只能沦为毫无意义的口水战,不可能得出任何有意义的结论。

不仅如此,一国外汇储备并不是单纯的财富,同时也一一对应着中央银行(在中国就是中国人民银行)的负债。因为在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发展较为成功的发展中国家,中央银行发放货币的主渠道是外汇占款,外管局管理的每一美元外汇储备,都对应着社会上相应数量的人民币;储备减少,通过这条渠道投放的人民币相应减少。所以,我们不能将外汇储备视为可以众人争食的大饼。

明确了上述基本概念,我们才能开始讨论对外资产结构优化问题。过高外汇储备带来的风险已经是有目共睹,优化对外资产结构的方向是提高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等民间资产的比重,这也已经成为共识,中国大规模的对外采购和海外直接投资热潮,更引起了全世界的瞩目。既然如此,我们目前需要关注的重点已经不是应该实施这种转变,而是如何才能平稳完成这种转变,保证副作用最小化。30年来,我们已经多次目睹经济领域狂热的运动如何将本来有道理的调整变成了灾难,我们不能一次又一次重蹈覆辙却不吸取任何教训。有鉴于此,我们目前更需要强调以下两点:

直接投资的概念范文4

关键词:中韩 FDI 概念 类型 比较研究

一、FDI的概念界定

外商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FDI)在中韩两国外商投资领域是共用的概念之一,但是两国对FDI概念的界定却有很大不同。

(一)中国FDI的概念界定

中国关于FDI的概念主要反映在几部关于外资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相关实施条例中。综合上述几部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将FDI概念界定为:指外国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胞以及我国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按我国有关政策、法规,用现汇、实物、技术等在我国境内开办外商独资企业、与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或合作开发资源的投资(包括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内企业从境外借入的资金。

(二)韩国FDI的概念界定

在韩国,FDI不仅指外商在韩国国内单纯地运用资产,而且还包括通过参与经营或技术协作等方式,与国内企业建立持续性经济关系的目的。从对经营发挥实质性影响方面来看,不同于普通投资概念,外商直接投资包括知识产权、房地产等有形、无形资产的转移,以创造财富的投资。此外,对企业经营产生实质影响的外国人股票和股份的投资也可被看作是外商直接投资。依据韩国现行的《外商投资促进法》等相关法令,可以将韩国的FDI定义为:外国人以与大韩民国法人或大韩民国国民经营的企业建立持续性经济关系为目的,拥有其股票或股权,或者海外母公司等企业向该外商投资企业提供5年以上的长期贷款,或者外国人向非经营性法人出资等。

二、外商投资者的范围界定

对于可以进行外商投资的主体即外商投资者的范围界定,中韩外资法有较大不同,总体来说,韩国外资法中对外商投资者的限制较少,范围较广。

(一) 中国外资法中外商投资者的范围

可以作为外商投资者在中国从事直接投资活动的主体,主要受三大外资法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特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综合上述三大外资法的规定,可以看出中国对外商投资者的范围界定包括:

1、外国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2、外国企业外的其他经济组织,这里的其他经济组织按照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主要指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3、外国自然人。

(二)韩国外资法中外国投资者的范围

在韩国,根据《外商投资促进法》、《外商投资促进法施行令》、《施行规则》以及《关于外商投资与技术引进的规定》等法令,可以进行外商投资的外国人(即外商投资者)包括:

1、拥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

2、依据外国法律设立的法人(外国法人);

3、国际经济协作机构,主要包括:外国政府的对外经济协作业务代行机构、负责IBRD、IFC、ADB等相关开发金融业务的国际机构、负责或代行对外投资业务的国际机构;

4、拥有大韩民国国籍且在外国永驻的个人。

相比来看,中韩外资法主要都把外国法人、自然人作为外商投资的主要主体,其中中国的其他经济组织类似于韩国的国际经济协作机构,但也有区别。类似于在中国的非法人企业,由于不符合韩国外资法中的国际经济协作机构,因为不能作为在韩国进行外商投资的主体。另外,中国外资法并没有把具有中国国籍但在国外具有永久住所的自然人纳入到外商投资者范围内,相比于韩国外资法的主体范围有所缩小,不利于最大限度上的吸引外资。

三、FDI的类型对比

由于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同处亚洲的中韩两国对外资的开发程度明显不同,反映在外资法领域,中国外资法从整体上来看规定的较为保守。这里的最直接体现之一就是有关FDI的类型规定。

(一)中国外资法中FDI的类型

在中国,最主要的FDI类型有四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合作开发自然资源以及包括补偿贸易、来料加工、加工装配等,这其中最大的特点就是基本上都伴有需求企业的经营权、控制权的投资性质。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确立和完成一个项目而签订契约进行合作生产经营的企业;是一种可以有股权,也可以无股权的合约式的经济组织。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均由中外合作者共同协商,制定合作协议、合同,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加以约定;

3、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外资企业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因此不同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4、合作开发自然资源:指外商投资者与中国法人通过签定合同,由外商投资对中国的矿产进行勘探开发,并独自承担投资风险,若勘探成功,外商自动获得其后的开发权,并取得一定数量的所开采矿产作为补偿。目前我国主要在海上和陆上石油勘探中采用。

(二)韩国外资法中FDI的类型

根据《韩国外商投资促进法》的有关规定,FDI包括外国人获取国内法人或企业的证券、股份、和为出资的国内法人提供长期贷款,以及为非盈利法人提供捐助等。

1、获取国内企业的股份或份额:这是指外国人以同大韩民国法人或大韩民国国民经营的企业建立持续的经济关系为目的,参与该法人(包括正在成立中的法人)或企业的经营活动等,从中获取法人或企业的股份、股权。根据《外商投资促进法施行令》第2条第2项,要被认定为外商投资,投资金额必须在1亿韩元以上(包括1亿韩元),同时外国人必须拥有大韩民国法人(包括正在成立中的法人)或大韩民国国民经营的企业所发行的具备决议权的股份总额或出资总额10%以上(包括10%)。根据《外商投资促进法施行令》第2条第3项,若外国人超过两名,则须各满足上述同样条件,外商投资比率为外国人完成投资后算出的比率。投资金额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将利润预留金转入成本后,外商因此所取得的股份部分。另外,韩国外资法虽然不承认投资金额有例外,但外商投资比率在某种情况下可能成为例外。即若外商投资金额低于1亿韩元或外商投资比率低于10%,只要签署下列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即可破例被认定为是FDI:可派遣企业高层或选拨高层的合同;提供或购买原材料、产品一年以上的合同。

2、长期贷款

根据《韩国外商投资促进法施行令》第2条第4、5项的规定,外国投资商和有资本出资关系和企业向相关外资企业贷出5年以上长期贷款的情况(以最初贷款合同上所规定的贷款时间为准)均被认定为外商直接投资。

3、针对非盈利法人的捐助

作为针对非盈利法人的捐助,如具备科技领域的独立研究设施,并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条件时,可被认为是外商投资:科技领域学士学位持有者具备3年以上(包括3年)研究经验或科技领域硕士学位以上的专门研究人才的长时雇佣规模5人以上(包括5人);根据《赋税特例制约法》,实施有关应用高端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

相比之下,上述列举的中国外资法中的几大基本类型实际上都属于韩国外资法中的“获取国内企业的股份或份额”类型部分,而对于韩国外资法中的“长期贷款”和“针对非盈利法人的捐助”部分,中国外资法却是缺少的。不列入直接投资的范畴,就享受不到直接投资的相关待遇标准,这对吸引外资是不利的。

参考文献:

[1]顾金俊.韩国外资引进呈现新特点[N].经济日报,2011年4月9日

直接投资的概念范文5

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阶段理论

冼国明与杨锐把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分为两类: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逆向投资,即学习型投资,和发展中国家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即竞争策略型投资。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逆向投资主要是为了获取某种先进技术或管理技能以加速技术积累的速度。从短期看这种投资有可能亏损,但从长期看这种学习型投资加快了发展中国家企业的技术积累过程,当发展中国家所获得的技术与同期发达国家所拥有的技术之间的差距小于某个特定值时,学习型投资才能向竞争策略型投资转换。杨青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探讨了FDI理论,可以看作是对邓宁的国际直接投资阶段论的补充和发展。邓宁曾从经济增长的角度将一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与对外直接投资联系起来考察。但实际上对外直接投资往往与一国经济发展的联系更为密切。一些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很高,但对外投资却并不多,就是因为这些国家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对外大量投资。因此要研究一个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重要的是研究经济发展。具体说要研究国家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市场结构以及一系列影响经济发展的因素与直接投资的关系。这一研究视角对处于改革开放和工业化进程中的中国尤为重要。

对外直接投资的大国综合优势理论

欧阳蛲提出了大国综合优势理论,认为中国幅员辽阔、资源丰富、人口众多,这是大国的基本特征;发展不平衡,这是发展中国家的基本特征。两个方面的结合,构成了发展中大国的基本特征。中国是一个大国,资源分布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在某些方面具有发达国家的优势,在有些方面又具有发展中国家的优势,概括起来叫“大国综合优势”。基于“大国综合优势”的对外直接投资必然会形成优势多元化、动机多元化、主体多元化、产业多元化和区域多元化的特征。整合这种多元化的资源,就会获得对外直接投资的更大利益。

对外直接投资的比较优势理论

程惠芳提出了对外直接投资的比较优势理论,对外直接投资的比较优势是指一国投资者在跨国投资活动中,在生产要素配置能力、产品生产与销售的效率与效益、投资产业和区位选择、国际市场进入与退出能力,以及从本国政府及宏观经济环境中所能获得支持等方面与国内外其他投资者进行综合比较所反映出来的相对优势。比较优势只有在竞争过程中转化为国际竞争力或竞争优势才能有效实现比较利益。聂名华指出必须把比较优势理论作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依据,认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中应充分利用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竞争,同时必须对劳动密集型产业进行人力资本投入和技术投入,使其由简单劳动密集型转化为智力劳动密集型。对外直接投资与宏观经济的内外均衡理论

程惠芳把对外直接投资纳入宏观经济的内外均衡分析,认为国内外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大多侧重微观分析,由于缺乏与宏观经济运行的联系,无法了解一国宏观经济均衡发展对海外直接投资比较优势的影响,也不能揭示对外直接投资发展对宏观经济均衡的影响和作用。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日趋增强。

毛中根、段军山基于外汇储备的角度探讨了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收支的关系,认为一国国际收支发展到成熟阶段,应该以经常项目顺差而不是以资本项目顺差为主,而且资本项目应更多地表现为资本输出。对外直接投资对本国国际收支有积极的调节作用,其中对本国经常项目的积极作用表现在:对外直接投资选择的产业如果是贸易互补型的,那么投资会促进本国商品的出口,这对贸易收支平衡产生了正面影响;如果对外直接投资决策正确,产生了较高的收益率,这对经常项目的平衡也是有利的;对外直接投资通过子公司支付母公司的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增加了本国的收入,对经常项目产生了积极影响。对外直接投资对资本项目的积极作用表现在:如果海外投资企业是在东道国或国际金融市场上贷款筹资进行直接投资的,那么这些贷款就属于本国的长期资本输入,对国际收支平衡有利;直接投资的增加也有利于改善国际资本结构,从而保证资本项目收支相对稳定性。对于中国由于外贸顺差和外资大量进入而带来的外汇储备增加所导致的本币升值压力的一个解决办法就是发展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积极主动地“走出去”,通过大力推进对外直接投资实现中国经济的外部平衡。

跨国直接投资门槛论

楚建波、胡罡提出了一个新的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即跨国投资门槛论。该理论认为,垄断优势并非是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条件和决定因素,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行为是由企业的投资能力和对外投资“门槛”两个因素共同决定的。企业在母国积累起来的资金、技术、人才和国际经验,是决定这些企业是否能够跨越对外直接投资“门槛”的内在条件。当扩张的需要使企业产生了对外直接投资的战略冲动,而且其投资能力又能够跨越对外直接投资“门槛”时,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就可能发生。该理论进一步指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跨越的门槛高度与投资动机有关。

对外直接投资的综合理论

近年来,不少中国学者基于现有FDI理论的缺陷和中国的现实,在对FDI理论进行综合的方面做了大胆的尝试,取得了一些成果。毛蕴诗提出了FDI四维分析模型,并尝试运用此模型对海外直接投资行为进行解释。他把对外直接投资决策的基本内容分为产业选择、技术选择、区位选择、时机选择和方式选择五个要素。该项决策受到来自左右上下四个方向的力量作用,即模型中的四维,而每个方向又包含了多种因素。模型中的四维分别是对外直接投资主体目标、投资主体内部要素与能力、投资目标国环境因素、投资流出国环境因素。作者将对外投资行为分为主动型、诱发型和迫动型三种,在此划分的基础上,可采用矩阵方式对不同类型的对外投资行为进行组合(作者组合出51种对外直接投资模式),以解释更为复杂的投资行为。

邢建国在对马克思FDI理论范式和西方FDI理论范式进行综合的基础上提出了有效资本型FDI理论模型。以马克思范式来分析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会得出“乐观”的判断,而以OIL范式对中国进行分析又会得出“悲观”的判断。邢建国认为,以过剩资本和垄断优势资本为核心的理论范式对现阶段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缺乏全面的解释力,通过对两大FDI理论范式的综合提出了“有效资本”概念。要素的整合能力、跨国性产业增殖链的进入能力以及灵活的适应能力,是有效资本的核心能力或竞争优势。有效资本注重的不是资本的数量规模和垄断性优势的大小,而是资本的特定功能。有效资本型FDI理念反映了当代国际经济合作的基本特征,是发展中国家后起跨国公司扩张的重要途径。增强对外直接投资主体的要素跨国整合能力,以产业增殖链为纽带,充分利用东道国资源优势,是我国企业开展跨国直接投资的有效战略选择。

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整体评价

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西方主流FDI理论是把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作为其特定研究对象的,但随着后起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崛起,西方学者已意识到FDI主流理论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投资扩张缺乏“普适性”,因而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对发展中国家FDI理论研究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主要有威尔斯的小规模技术理论、拉奥的技术地方化理论、坎特威尔的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

直接投资的概念范文6

四川由于地处内陆,受国家实行梯度发展政策的影响,与东部沿海地区利用外资相比,吸引外资起步较晚。1985年四川首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洽谈会的成功举办,正式拉开了我省吸引外资工作的序幕,此后利用外资步伐明显加快,引进规模扩大,合作领域、合作方式、合作内容都有新发展。2004年四川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位居西部12省市之首。截至2005年底,四川省完成外商投资实际到位额9.07亿美元,同比增长22.86%;完成合同外资额20.56亿美元;新增世界500强企业14家,累计达111家。

随着我省外商直接投资逐年增大,我省的经济也在不断增长。但针对外商直接投资对我省的技术溢出效应问题,客观的、实证的研究还不多。本文将采用实证研究法,力求对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问题有一个客观的评价。

外商直接投资(FDI)指居民(包含自然人和法人)以一定生产要素投入到另一国并相应获取管理权的一种跨国投资活动。其核心内容包括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和投资方拥有足够的经营管理权两方。

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是指: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其他国家,特别是在发展中东道国进行直接投资,其先进的生产技术、经营理念、管理经验等通过某些非自愿的扩散途径,渗透到当地的其他企业,促进东道国企业技术水平、劳动生产率或生产效率的提高,从而刺激该国经济增长的效应,是一种经济外在的表现性。

二、文献综述

郑云认为,FDI在长三角和珠三角的直接溢出效应都不明显,但在投资于长三角FDI的溢出效应明显高于珠三角。严兵,采用面板数据的分析方法,对外商直接投资行业内溢出效应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的结果证明,外资产生了较为显著的行业内溢出效应,但外资企业并没有在行业间产生明显的技术溢出效应。柯广林以汽车工业为例进行实证分析,认为FDI在我国汽车行业间确实存在。

付跃龙在研究产业集群中的技术溢出路径时发现,集群网络产生的技术溢出通常较为隐蔽,往往被人忽视,实际上产业集群内存在着能够产生技术溢出的各种网络。且在联盟企业之间存在技术溢出,也存在与产业集群有关的母子公司之间的技术溢出。

最早对FDI 溢出效应进行计量研究的是Caves。他通过对澳大利亚1969 年产业层面数据的分析发现,当地企业的生产率与行业内的外资份额正相关,由此他认为,FDI 的流入在澳大利亚制造业中产生了正面溢出效应(Caves,1974年)。类似的国别研究,如Globerman(1979年) 对加拿大的研究都得出了肯定的结论,证实了FDI溢出效应的存在。Broenstein(1998年)利用1970年~1989年69个发展中国家的跨国资料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FDI对促进技术转移具有正面效果,其重要性甚至高于国内投资。

三、模型与数据

1.模型的建立

新古典增长理论模型中的生产函数是一个产出量和资本、劳动力以及技术进步相关的函数形式,即

Y=A f (K, L)=AKαLβ (α+β=1)

以Y表示总产出,K、L分别是物质资本投入量和劳动力投入量,A为技术因子。

为了本文的研究目的,假设FDI和国内资本是不同质的,因此将资本存量K分成国内投资形成的资本D和FDI形成的资本I。生产函数表示为:

Y=F (D, I, L)

本文采用对数方程式,解释变量前的系数表示的是弹性的概念。

LnYt=δ+αlnDt+βlnLt+γlnIt+μt

其中,μ是残差项。

2.数据说明

由于资源有限,本文只搜集到1990年~2005年的数据。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四川统计年鉴》、中国经济信息网计算、整理得出。在数据选取中:

Yt――四川省第t年的国民生产总值。

Dt――四川省第t年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减去实际利用外商投资。

Lt――t年末从业人口数。

It――第t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

St――第t年固定资产总投资额。

3.实证检验

本文使用SPSS12.0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下:

lnY = 1.897 + 0.618lnDt - 0.113lnLt + 0.041lnIt

(2.905)**(12.460) ***(-0.675)(1.362)

R2=0.983调整R2=0.979F值为280.028

在上式中括号内的为t值,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只有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在1%的显著水平下显著。而人力资本和外商直接投资两项在90%的水平上仍没通过t检验。判定系数R2值为0.983,模型的拟合优度较高。从回归分析的结果看国内投资与GDP的增长呈正相关,且国内投资对促进GDP的增长作用显著;从业人员对四川省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不显著,还呈现相反方向变化;通过分析说明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不显著,也就是说,外商直接投资没有对四川省产生明显的技术溢出效应。这种回归结果也可能是样本数太少或是数据的准确度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