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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合同范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木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
2、工期: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的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乙方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员的管理。
第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预定:
1、石膏板吊顶 XX元/㎡
2、灯带 XX元/㎡
3、中空密度板造型线条 XX元/m
4、背景墙大芯板打底 XX元/㎡
5、面板柜子 XX元/㎡
6、窗帘盒 XX元/m
7、做假梁 XX元/m(40分以上)
8、包门套 单面 XX元/m 双面 XX元/m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对于双包的工种,材料进场甲方预支材料款给乙方
2、按工程进度给于乙方预支工人生活费
3、各工程完工以前付到造价的70%
4、工程竣工(业主验收)付到造价的100%
5、甲方未按工程进度支付的,乙方有权停工
第六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 符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单)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
甲方签字(盖单): 乙方签字(盖单):
日期: 日期:
家装木工承包合同范文二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有 ,现委托乙方对该卖场 木工工程 部份进行广告装修。该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附图纸)。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 木工 工程
二、施工地点:
三、木工工程总造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贰拾天内支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下的5%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需于三个月后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 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 半 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若费用超过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交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九、单价 室外铝塑板招牌 室内基层打底 室内铝塑板 室外铝塑板包柱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家装木工承包合同范文三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二、价格
木工清包工费:。
三、付款方式
1、施工人进场,预支生活费:
2、其余款根据施工进度分期支付 ,工程完成付
经验收合格,三日内结清其余款项 元。
四、设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付装修内容明细表,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3、如有项目变更,经双方协商,工程相应调整。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3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方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乙方应保证施工期间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5、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和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由于乙方保管或安装不当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的3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相应扣除乙方的装修费。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乙方施工人员应无条件协助搬运。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垃圾应日日清。
2、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所有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数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条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必须保持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6、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不得将工程转包他人。
十、施工机具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的维修费。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现场禁止吸烟。
2、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3天内及时维修。
2、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按实从装修费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 施工项目清单及明细表。
十四、合同争议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装修要求
a,包门套、窗套、腰线、角线、柱边、吊棚、石膏线等
1、门、窗套线宽不大于3mm,厚度不大于3mm。
2、要求横平竖直,2米内1mm每工件外露部分倒角1x45,所有阴阳脚都要靠角尺。
3、垂直贴在门套上检查垂直度。
4、注意所有门要等高等宽。
b,储物柜:木工板低架、实木线收口,内部有隔断,(多组,见详细图纸)。壁柜验收要求:
1、 要求横平竖直,2米内1mm,每工件外漏部分倒角1x45,所有阴阳脚都要考角尺。 c,厨房橱柜:
1、 提前咨询柜体内水管布置。
d,其他说明要求:
1、 保证原先商定好的装潢设计思想,不能擅自改动。如有变化,必须征得业主同意。
2、 业主购买的柜门、房门、包括所购的材料、设备等协助搬运至现场及安装。
3、 除上述装潢要求外,如有增加或改动工作,不超过工程的10%,不增加工资。
4、 工程为清包,业主者提供材料。施工工具等设备由施工承包人自备自理。
5、 施工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方应及时予以改正。竣工验收时发
现质量问题,施工方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业主的整改要求前业主有权拒付人工费
6、 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爱护室内原有设施,禁止野蛮施工。业主所有物品未经许可,不
得擅自处理。业主对表现不好的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掉换,承包人不得拖延。
7、 施工方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
8、 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如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自行负责,如对业主造成损失要进行赔偿。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木工合同范文2
木工承包合同书范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甲方将项目(图纸后浇带划分)
1、基础、地下室、主体、墙体定位筋、二次结构,所有的施工现场预留洞口与卸料平台搭设。阳台样板、后浇带、雨罩的模板制作、安装、支撑搭设、场内运输、螺杆的购买、止水螺杆、保养、卸货、模板拆除、起钉、模板刷脱模剂、工字钢悬挑层模板封闭、人货电梯的通道平台铺设、材料的码放、回收、清理等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工具用具及机械:甲方提供电箱至每层及木工加工场旁,其余设备乙方负责。
四、承包方式:
以包工包料(0以上乙方必须使用三套全新模板)、包材料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包所有小型工具和手提电动机械、包场内水平、垂直运输、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甲方、监理、建设单位检验的合格标准,(如果相关单位要求对质量有影响必须要更换模板必须更换)包施工时乙方工人的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乙方施工辅助用移动配电箱由甲方统一配置、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楼层的钢管由甲方提供。
五、结算方式:
1、本工程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有效的签证单计算工程量,按照承包单价进行结算;为达到市级示范质量要求所采取的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结算审核程序:乙方申请施工员审核工程量质量员确认质量等级项目核算员审核单价材料员和仓库保管员签证项目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有权对有依据的工程量进行增减)项目负责人终批。
3、现场发生的工程签证,须于工程完成后七日内报施工员签证,确认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时间,经施工员确认后必须在七日内报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逾期不上报的则不予受理,将不纳入工程结算中。
说明:
(1)作为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承包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完全充分了解与本工程的施工有关的各种情况和信息,乙方承诺不会因为除本合同条款规定可调整的项目外而向甲方要求额外的费用和其他项目的索赔。
(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变更等各种原因而引起甲方自身的承包范围发生减少,则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后修改乙方的承包综合单价及承包工程量。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同时超量耗用的材料费等从乙方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六、承包单价:
1、包机械、包铁钉、铁丝、包小型工具用具及手提电动机械,并配合甲方放线员协助放线,按模板接触面积计算,每平方米综合单价为 元/㎡。
2、承包单价为综合单价〔包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差旅费、赶工费、医疗费、社保费、医保费、个人所得税及手提用具等费用),木工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量确需做点工按照 150 元/点工计价。
3、合同包干价,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洽商在3000元以内不作调增调减。因已施工完毕,再进行变更,按实际工作量签证。
七、付款方式:
(一)支付时间
1、按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节点支付所完成工程量的70%(含已支付的工人生活费),即0.00付一次;以后每八层付70%(含已支付的工人生活费)。
2、到春节前甲方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80%;
3、工程封顶一个月内付至完成量的80%,所有模板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完成量的95%,余下5%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4、当月如有罚款在支付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
(二)支付规定
1、从乙方的队伍正式进场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支付工人生活费,每月的支付标准为参照上月上岗工人的平均人数,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支付。
2、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将所完成工作量报项目施工员、核算员,项目负责人审核,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项目部批准。
3、甲方支付款项时采用转账支票与现金各50%的支付形式(乙方不提供发票)
八、双方的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委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3、乙方进场时,甲方以书面形式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负责现场施工技术问题的指导和质量监督,及时用书面形式传达作业指导书、安全交底书、施工图纸等技术有关资料。
5、甲方委派的工地现场代表,负责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工作。
6、甲方有权对不服从各部门协调、安排的班组给予罚款或整改的处罚,有权勒令违法、违章经教育无效的乙方作业人员在24小时内离开本项目部。
7、甲方有权在工地内随时抽查乙方工人随身携带物品,如有发现乙方工人有盗窃行为,甲方对乙方处30000~5000元/次罚款,并将乙方工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管理劳务作业人员,并协调和检查、考核各劳务作业班组的各项工作和完成情况并按时参加项目部的月计划会议和工作调会议。乙方责任人每周保证6天(以考勤为准)住在现场;且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若发现不在现场每天罚款150元,开会迟到罚款50元,不参加罚款200元;特殊有事时,需提前向项目经理或现场经理请假,并经允许后方可离开现场,但不得超过2天。
2、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负责作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技术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3、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五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及不宜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确保工资及时发放工资到工人,若因乙方工资发放不及时或发放不到位而造成的劳资纠纷,甲方有权代为处理,处理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5、乙方自带必备的施工工具和用具以及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若甲方根据文明施工的要求,需要统一为工人配备安全帽、工作服、工具包等,则甲方有权将此部分的费用按照实际情况从乙方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6、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的《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和已施工完成的成品、半成品上随意钻孔、凿槽、拆除结构物等,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
7、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施工中每天必须做到工完料清以及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9、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3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0、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窃、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当事者双方均处500~1000元违约金罚款,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1、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同时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工程签证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签工要求,同时三人签字方可生效(施工员、核算员、项目经理),如果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甲方有权按分项工程价款的100%进行处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班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2、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2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13、乙方因自身的原因或者无正当的理由而要求中途退场时,甲方项目部有权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
14、乙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煽动工人闹事、围攻甲方人员和工地办公室。若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在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15、如果因为工程发生变更而造成乙方承包范围的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乙方须积极调整劳动力,无条件服从甲方的指挥,不得以此和其他原因为借口,向甲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单价调整的要求,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6、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生产、安全、质量安排,如有争议可请示项目经理协商解决,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5000元/每次的罚款,罚款金额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17、乙方必须组织好工人进行施工生产,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及时上报项目部,如有发现无三级安全教育和工人照片,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对班组进行300元罚款。
18、乙方手机必须二十四小时开机,如果施工现场需要调节与沟通生产机进度,乙方违约承诺的时间不能到位,按情节轻重给予500~3000元/每次的罚款。
九、定岗定员要求:
1、乙方拟进场的人数应满足现场进度要求。
2、乙方的施工管理应实行定员、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详细的施工小组人员名单在开工前必须报甲方,并上墙公布,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对乙方可处以承包产值5%的违约金处罚。
3、甲方有权不定期清点乙方人数,第一次发现每少一人可按90元/人处以违约金罚款;第二次按180元/人处以违约金罚款;第三次工人仍不到位,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施工,由此增加的承包差价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后责令乙方按已完工程的60%结算退场。
4、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定员定岗,如随意调换工人充数,每次处以违约金100元/人。
十、施工工期的条款:
1、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
2、在工种街接上,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的统一调度,承包方无特殊原因而造成工种街接上的脱节,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按第2条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每个分项工程计划最终完成时间每延迟1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节点/天的罚款,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队组进行抢工,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乙方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或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的工程进度和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1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的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70%工程量结算退场。
5、如遇下述情况,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书面的延期签证,但甲方不负担由此引起的费用。
①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提供水电的接入点;
②业主、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的影响;
③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
6、乙方已充分考虑到本工程可能由于停电、停水、恶劣天气、业主的工程变更、现场工序的交接不及时以及当地政府对于有关工程施工时间限制的规定等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并且乙方不会因为以上原因造成窝工等情况向甲方提出有关费用补贴的要求。
7、若非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连续停工十天(不含不可抗力的原因)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实际到岗工人误工费,但补贴费用不超过3万元。 十一、工程质量的条款: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量以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彼标准》及相关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作为检查、抽查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3、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经自检合格后方能书面呈报甲方(或相关单位)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方处以500违约金罚款,可考虑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完毕后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甲方、监理、建设单位检验的合格标准,主体结构的楼面质量达清水混凝土的要求。如果要求乙方更换模板没有更换模板经有关单位发现每次罚款2000元。
十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条款:
乙方施工过程必须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双示范工地标准施工。
1、乙方对自有人员的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三级教育和考核工作,并应将该工作的书面资料及时报送项目部安全员。
2、乙方必须做好每天的班前安全交底及每周安全检查的总结,并有书面记录;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3、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的自检和整改工作。
4、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煤气、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乙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6、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为有丰富经验和经过培训的工人,因为自身违章操作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方负责。
7、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乙方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每天穿着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不允许穿拖鞋和赤膊操作,不允许在施工场地内随意大小便,否则甲方有权对以上现象进行经济处罚。
9、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及时做好每天施工作业面和材料堆放场地的清理工作。半成品以及废料等应按规格堆放在甲方指定区域内。
10、乙方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若被发现有私自拆除安全设施,包括脚手架、安全网、脚手板以及施工洞口和临边的栏杆、盖板和机械防护设施等现象时,甲方有权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将按每次300元进行处罚)
11、乙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施工场地的卫生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否则甲方有权对以上现象进行经济处罚。
12、乙方的工人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13、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于事故的处理方法和程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4、乙方内部员工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和损害,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三、生活区和宿舍管理条款: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住宿及用膳设施的条件,如果分包人不能按照项目部规定的人数要求居住,则每月按500元/间收取住宿费。
2、乙方的施工人员宿舍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统一安排,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注意保护公共设施,损坏和污染各项设施照价赔偿。
3、乙方工人必须留宿工地,工地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者处以违约金罚款每人每晚50元的标准计算,因此而造成治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4、严禁乙方的工人在宿舍内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电炉、煤气生火做饭,若出现以上现象,甲方有权予以无条件拆除,并有权进行经济处罚。若因为以上原因而引起的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住宿区每间房用电装表核量,每月用电量不得大于50度/大房间、30度/小房间,超出额定用量,按1.5元/度收取乙方超用部分电费,从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6、乙方的工人在生活区洗衣、洗澡等,必须节约用水,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7、在食堂买饭菜时,遵循先来后到的原则,讲究礼貌,一律在食堂的窗口依次排队等候,若由此发生打架斗殴等现象,将按照项目部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友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
1、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工有权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及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的代表必须接收签字,不签收者甲方有权直接通知交财务部门从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另外每次按照50元处以罚款。
2、本合同附件、公司和项目部管理制度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的交底内容和相关的项目部会议决定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依甲方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合同成立而成立,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工承包合同书范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施工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有关协议:
1、工程名称:甲方在修建等工程项目。
2、承包原则:甲方为了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作管理效益,确保工程质量不发生意外,甲方将上述工程包工不包料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施工修建,一切材料由甲方提供到施工现场,乙方负责看管好,做到不浪费材料,如有有意损坏和浪费材料的现象发生,乙方将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时,一定要做到按图施工,水池修好后,使用时要做到不渗水和不漏水,看守房和围栏一切按设计要求完成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又牢固又美观。
4、付款方式:乙方在进行施工修建时,按照工程量比例70%借付工资款,等工程干完最后按工程量结算,如工程经验收合格,除扣10%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外,全部付清(质保时间5个月)。
5、安全:乙方在现场进行施工时,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就有隐患故障的发生,因此,如果不把好安全关,如发生意外伤害和事故,甲方概不负一切经济责任,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后果由乙方承担。
6、水池承包单价包模板,每个是元。 看守房每平方米单价包模板,每平方是 元。 围栏墙按每米单价计算 元。
7、施工期限在1个月内争取完成,时间以签字之日起到工程结束为止。如施工方在1个月内完成,奖励500元,如完不成处罚500元。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上合同内容无争议时,双方签字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在施工运行中,双方不能随意反悔和变更违约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将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工承包合同书范文3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 木工、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及其它相关工作和所有消耗材料、机械设备、工具等承包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单价、范围及要求
工程承包单价:
按建筑面积/m2进行费用结算(坡屋面按水平投影计算增加工程量);合同价格已包含养老保险、安全保险、劳保用品、车旅费、医药费、超高费等所有费用。
承包范围及要求:
1、工程承包范围为本工程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木工、模板、支撑的制、安及其它工作(包括辅助材料)。包括木工制作、安装、搭拆、吊运、转运、对拉杆、穿墙管、蝴蝶扣、火钩、钉子、铁丝、封口胶、安全带、安全帽、设备、工具、清理、清扫等,并包括夜、雨天加班费用。
2、场内地面、楼层的模板、支撑架料、扣件的水平运输、垂直运输;以及结构楼层中(内、外)的模板安装时的水平标高(配合除轴线外的施工放线),多层顶板支撑板带。
3、根据设计图纸或模板翻样图加工模板,安装前墙、柱、梁、现浇板模板内垃圾的清理,浇砼时护模。按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进行模板安装,安装完毕模板内垃圾的清理,墙根、柱脚因支模原因造成砼膨胀的剔打垃圾的清运。主体结构的剔打,修补等。模板每两层刷一次隔离剂。
4、拆除模板的清理、校正,材料分规格、型号运输到指定位置的堆码并拔除层板、木方上的钉子。砼导墙模板的支、拆、零星构件模板(含所有小模板、构造柱模板等)的安装、拆除,按图纸设计交底予留孔洞的留设,及安装所使用的洞口的封堵(含下水道洞口、烟道洞口等);予埋铁件的安放等工作(含所有预制构件模板、予留盒的制作、安装;对拉螺杆的制作等;楼梯踏步的保护模板制作、安放等);
5、所有模板工程必须达到市优质结构要求。模板的最大接缝宽度控制在10MM以内,模板的周转使用时要将表面清洁干净,以保证砼的外观质量。
6、工作范围内的文明标化、清理卫生等。
7、设计院和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变更而发生的增减工程量。
8、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等。生产性临时的搭设、拆除等。
第三条、工程工期
1、工期要求:天。年月月开工, 年如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运行,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满足要求,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应编制该工程从开工至竣工验收时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后照进度计划严格实施),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3、若延期一天工期,罚款元;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力争优良。
第六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 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 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 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不符合行业规定行为的人员予以教育、处罚和清退。
4、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及进度款,
5、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购置服装、购置三保设备,有关代支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费用从当月预借款(生活费)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建筑单位(业主方)、监理 单位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并做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三级教育工作。
2、 严格按照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操作规程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工程劳务承包范围的所有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工期。乙方须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罚款及各种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风险和安全事故的责任。
3、 乙方自身配备的管理人员、技术员、安全员坚守岗位。技 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所有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的原件交给甲方统一管理,以便备查。
4、 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 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 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设备并自行妥善保管。
7、 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 同所约定的条款,按时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每月25日交于甲方资料员处),并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建设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 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合格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 (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违反规定时按相关制度处罚。
9、 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 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进场施工;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 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时,乙方应尽量对其施工人员做好 解释工作。若未按期拨付工程款,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返还
1、为有效履行该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在签订本劳务承包合同时,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该工程承包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计 元,其中质量保证金4%,工期保证金2%,安全保证金4%。(此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 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对该工程的劳务承包有效履行的保 障。
3、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 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环境保护以及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 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在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须达到相关规定标准、目标和要求。加强对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 乙方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 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4、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 限制由施工工作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及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的管理
1、木工班使用的材料服从项目部分配的材料领取(但必须办理有关手续签字后)使用。方木、竹木模板必须计算报项目部审批后开锯配模但不得随意乱锯。如发现乱锯的按材料的510倍罚款。铁钉及铁丝等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
2、周转材料为工程施工中的一个重大投资环节,所以对周转材料的合理利用是对工程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对于周转材料中的易耗品实施限额管理,扣件损耗量规定为1%、U形卡损耗量为3%、山形卡损耗量为3%,超出部分由班组按市价赔偿。
3、严禁使用钢筋头支模,木工使用的定位筋必须经项目部审批后到钢筋班领取。
4、乙方自备材料、设备,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由乙方有计划的自行安排。
第十一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按月进度拨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70%;甲方第二个月开始发给乙方(实际出勤满26天/月者)生活费 1500元/人,负责人5000元.根据苏州市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规定精神,乙方必须提供当月施工人员签字并由班组承包人签字认可后的实际出勤表、工资表(由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签字认可);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与有关审计部门审核后的数量为准),除留质量保修金5%,其余工程款在国家规定的保险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条 施工验收
1、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施工完毕,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业主、监理等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条件无偿维修。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 保险
1、 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 损失;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可以到合同签订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直接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2、发生争议后,在甲乙双方未协商一致时,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 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 人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为减少损失而采取措施发生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负责。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七 补充条款
1、施工用电:甲方负责将电接至施工现场三级配电箱内。
2、乙方所有与甲方发生的资金来往、均由工区项目部门有关人员审核签字后报工程项目承包人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办理付款。
3、乙方跟不上项目部制定的进度,甲方帮助找人按每人500元/天计算。
4、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部或上级有关部门对本项目部的各类罚款及处罚由乙方全额支付和承担,并在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5、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中途退场或甲方被迫更换施工班组,则按协议价的50%与乙方结算。
6、乙方与甲方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文明施工协议后本协议方可生效。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总公司一份备案、财务部门一份、项目经理和乙方负责人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木工合同范文3
国际工程招投标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刊登资格预审广告
*资格预审(土建工程项目一般都要进行资格预审)
*发行招标文件
*投标
*开标评标
*授予合同
*签订合同
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
资格预审通知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资格预审申请人填写的调查表
表1资格预审申请书
表2一般情况表
表3财务数据表
表4工作经验记录表
表5拟用于本工程的设备
表6拟派往本工程的人员表
表7现场组织计划
a.初步现场组织框图
b.初步现场组织框图文字详述
c.总部和现场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分包人
联营体资料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在对申请资格预审的投标者所提交的资格预审书进行审查后,业主即向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招标者发出招标邀请及招标文件,其主要内容如下:
*邀标书
*投标者需知
*投标表格及附件
*合同条款
a.合同的一般条款
b.合同的特殊条款
*合同协议书的格式
*工程的范围
*工程量清单
*工程进度表
*图纸
*投标及履约保函
2.1邀标书(范例)
邀标书
日期:(发出邀请时间)
贷款编号:____
合同编号:____
1.(借方名称)已经从亚洲开发银行(adb)收到一笔用于支付(工程名称)费用的以各种货币形式体现的贷款,该贷款收入的一部分将用于支付××工程合同项目下的合格费用。
2.(业主名称)现从亚行成员国中邀请有预选资格的合格投标者进行密封投标,为实施及完成工程提供所需要的劳务、材料、设备及服务。
3.投标者可从标书上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可从(××)办公室查阅投标文件和资料。(买方单位名称),(发放投标资料及资料办公室的邮政地址、电传电报号)。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者可向上述地址提出书面申请并交付一笔不可退用的金额,即可购买一整套投标文件资料。国际土木工程招投标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5.所有的投标者都需缴纳总投标价的2%或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并按投标需知于开标前交清,然后立即公开开标。
6.(业主)不负担投标人因准备或提交投标所发生的任何开支或费用,包括与参观现场有关的开支或费用。
7.不考虑可选择标
(可提交与规范说明中的规范不一致但却满足要求的或达到规范的可选择标。
但只有主标为最低评估标时,可选择标才会被考虑。可选择标需与主标分开,密封并标明“可选择标”。)
贷款号:__
合同号:__
2.2投标书
投标书
致:____(业主名称)
敬启者:
研究了上述合同的投标文件,包括图纸、合格条件、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我签署方愿意以投标书和附录(附录号)中所规定的要求,以×××金额(大写数字和阿拉伯数字)或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金额,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工作。
如对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在××天内开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工并交付工程。该日期从开工日算起并与本合同第7条所规定的工程进度表要求一致。
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出具履约保函,以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
我方同意从“投标者须知”第24条所规定的标书截止日起的__天内遵守本投标。此标在该期限结束前始终对我们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在正式合同制定和签署前,本投标书连同您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应视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我们理解您方有权不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者其他任何你们可能收到的投标。
19__年×月×日
(签字)
以__的资格正式授权并代表
(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
(证人签字)
木工合同范文4
第一章 总则
definitions and interpretation
定义和释义
1.(1)in the contract,as hereinafter defined,the following words and expressions shall have the meanings hereby assigned to them,except where the context otherwise requires: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义者外,下列词语应解释如下:
(a)'employer' means the party named in part ii who will employ the contractor and the legal successors in title to the employer,but not,except with the consent of the contractor,any assignee of the employer.
“业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权利继承人,但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b)“contractor”means the person or persons,firm or company whose tender has been accepted by the employerand includes the contractor’s personal representatives,successors and permitted assigns.
“承包人”指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某个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个人代表,继承人和业经认可的受让人。
(c)“engineer”means the engineer designated as such in part ii,or other engineer appointed from time to time by the employer and notified in writing to the contractor to act as engineer for the purposes of the contract in place of the engineer、designated.
“工程师”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师,或由业主随时任命且书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师履行合同职责的其他工程师。
(d)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means any resident engineer or assistant of the engineer or any clerk of works appointed from time to time by the employer or the engineer to perform the duties set forth in clause 2 hereof,whose authority shall be notified in writing to the contractor by the engineer.
“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助手,或由业主或工程师随时任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职责的任何工程现场监督,其权限应由工程师书面通告承包人。
(e) “works” shall include both permanent works and temporary works,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建工程。
(f)“contract” means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specification,drawings,priced bill of quantities,schedule of rates and prices,if any,tender,letter of acceptance and the contract agreement,if completed.
“合同”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还可指标书、接受证书以及承包协议(如已完成)。共59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g) “contract price” means the sum named in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subject to such additions thereto or deductions therefrom as may be made under the provisions hereinafter contained.
“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增减。
(h)“constructional plant' means all appliances or things of whatsoever nature required in or about the execution or maintenance of the works but does not include materials or other things intended to form or forming part of the permanent works.
“建筑设备”指工程施工和维修中或有关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或物品,不论任何性质,但不包括旨在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他物品。
(i)“temporary works' means all temporary works of every kind required in or about the execution or maintenance of the works.
“临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有关工程施工或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j)“permanent works”means the permanent works to be executed and maintai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k) “specification” means the specification referred to in the tender and any modification thereof or addition thereto as may from time to time be furnished or approved in writing by the engineer.
“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任何标书更改中提及的规范,或由工程师随时可能增加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drawings” means the drawings referred to in the specification and any modification of such drawings approved in writing by the engineer and such other drawings as may from time to time be furnished or approved in writing by the engineer.
“图纸”指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对此种图纸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同的其他图纸。
(m) “site” means the land and other places on,under,in or through which the permanent works or temporary works designed by the engineer are to be executed and any other lands and places provided by the employer for working space or any other purpose as may be apecifically designated in the contract as forming part of the site.
“工地”指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过部分,以及由业主所提供的用作临时储存或其他目的的其他土地或场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规定构成工地的组成部分。
(n)“approved” means approved in writing,including subsequent written confirmation ofprevious verbalapproval and“approval' means approval in writing,including as aforesaid.共59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业经认可”指已经经书面认可,包括过后对口头认可的书面确认,“认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规定在内。
(2)words importing the singular only also include the plural and vice versa where the context requires•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单数含义的单词也可具有复数的含义,反之一样。
(3)the headings and marginal notes in thes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shall not be deemed to be part thereof or b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in the interpretation or construction thereof or of the contract.
1.3合同条款的标题和边注不得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虑解释条款或合同。
(4)the word“cost' shall be deemed to include overhead costs whether on or off the site.
1.4“费用”一词应视为含工地上或以外发生的间接费用。
engineer and engineer’s reprf.sfntative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2.(1)the engineer shall carry out such duties in issuing decisions,certificates and orders as are specified in the contract.in the event of the engineer being required in terms of his appointment by the employer to obtain the specific approval of the employer for the execution of any part of these duties,this shall be set out in part ii of these conditions.
2.1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明文规定,履行作决断、颁发证书和发出指令等职责。如业主签发的工程师任命书中规定其某些职责的履行得经业主专门认可,其要件应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规定。
(2)the engineer may from time to time in writing delegate to the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any of the powers and authorities vested in the engineer and shall furnish to the contractor and to the employer a copy of all such written delegations of powers and authorities. any written instruction or approval given by the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to the contractor within the terms of such delegation,but not otherwise,shall bind the contractor and the employer as though it had been given by the engineer.provided always as follws:
2.2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职权,但必须将所有此种授权书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和业主。在授权期间,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或认可(仅限于此)对承包人和业主具有与工程师的指令或认可同样的效力。以下规定属于例外:
(a) failure of the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to disapprove any work or materials shall not prejudice the power of the engineer thereafter to disapprove such work or materials and to order the pulling down,removal or breaking up thereof.共59页,当前第3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认,不得影响工程师此后否认以及命令拆毁、移动或拆除此种工程或材料的权力。
(b)if the contractor shall be dissatisfied by reason of any decisions of the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he shall be entitled to refer the matter to the engineer,who shall thereupon confirm,reverse or vary such decision.
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决定不满意,其有权将此决定提交工程师确认、取消或更改。
assignment and sub—letting
转让和分包
3.the contractor shall not assign the contract or any part thereof,or any benefit or interest therein or thereunder,otherwise than by a charge in favor of the contractor's bankers of any monies due or to become due under this contract,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the employer.
3.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4.the contractor shall not sub-let the whole of the works.except where otherwise provided by the contract,the contractor shall not sub-let any part of the works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the engineer,which shall not be unreasonably withheld,and such consent,if given,shall not relieve the(contractor from any liability or obligation under the contract and he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acts,defaults and neglects of any sub-contractor,his agents,servants or workmen as fully as if they were the acts,defaults or neglects of the contractor,his agents. servants or workmen.provided always that the provision of labor on a piecework basis shall not be deemed to be a subletting under the clause.
4.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
共59页,当前第4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contract documents
合同文件
5.(1)there shall be stated in part 1i of these conditions: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规定:
(a)the language or languages in which the contract documents shall be drawn up and.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语言;
(b)the country or state,the law of which is to apply to the contract and according to which
the contract is to be construed.
合同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释合同。
if the said documents are written in more than one language,the language according to which the contract is to be construed and interpreted shall also be designated in part ii,being therein designated the “ruling language”.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作成,用以解释合同的语言也必须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且将被寇为“主体语言”。
(2)except if and to the extent otherwise provided by the contract,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parts ⅰ and ⅱshall prevail over those of any other document forming part of the contract.subject to the foregoing,the several documents forming the contract are to be taken as mutually explanatory of one another,but in case of ambiguities or discrepancies the same shall be explained and adjusted by the engineer who shall thereupon issue to the contractor instructions thereon.provided always that if,in the opinion of the engineer,compliance with any such instructions shall involve the contractor in any cost,which by reason of any such ambiguity or discrepancy could not reasonably have been foreseen by the contractor,the engineer shall certify and the employer shall pay such additional sum as may be reasonable to cover such costs.
5.2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规定优于其他任何构成合同的文件的规定。以上述规定为准,构成合同的数个文件可视为能互相解释,如意思含糊或不一致时,由工程师解释和处理,并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如工程师认为,服从此种指令会使承包人发生额外费用,而此种费用是承包人由于上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而按理无法预见的,工程师应予以证明,业主必须支付相应的额外款额以补偿此种费用。
6.(1)the drawings shall remain in the sole custody of the engineer,but two copies thereof shall be furnished to the contractor free of charge.the contractor shall provide and make at his own expense any further copies required by him.at the completion of the contract the contractor shall return to the engineer all drawings provided under the contract.共59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6.1图纸由工程师独自保管,但须向承包人免费提供两份副本。承包人所需的其余副本由他自己制作并承担费用。合同履行后,承包人须将全部合同图纸归还工程师。
(2)one copy of the drawings,furnished to the contractor as aforesaid,shall be kept by the contractor on the site and the same shall at all reasonable times be available for inspection and use by the engineer and the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and by any other person authorized by the engineer in writing.
6.2承包人必须将按上述规定所提交的一份图纸副本留在工地,让工程师及其代表,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查阅使用。
(3)the contractor shall give written notice to the engineer whenever planning or progress of the works' is likely to be delayed or disrupted unless any further drawing or order,including a direction,instruction or approval,is issued by the engineer within a reasonable time.the notice shall include details of the drawing or order required and of why and by when it is required and of any delay or disruption likely to be suffered if it is late.
6.3如工程师不在适当时间内再提供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工程计划或进展便可能被延误或中断时,承包人必须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书中应详细说明所需的图纸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不及时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误和中断。
(4)if,by reason of any failure or inability of the engineer to issue within a time reasonable in all the circumstances any drawing or order requested by the contractor in accordance with subclause(3)of this clause,the contractor suffers delay and/or incurs costs then the engineer shall take such delay into account in determining any extension of time to which the contractor is entitled under clause 44 hereof and the contractor shall be paid the amount of such cost as shall be reasonable.
6.4如承包人按本条第3款规定索要图纸或命令,由于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
提供,从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左戊承担费用,工程师必须考虑此种延误,以决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条规定延长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担的此种费用必须得到补偿。
7.the engineer shall have full power and authority to supply to the contractor from time to time, during the progress of the works,such further drawings and instructions as shall be necessary for the purpose of the proper and adequate execution and maintenance of the works. the contractor shall carry out and be bound by the same.共59页,当前第6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7.在施工期间,工程师全权负责随时进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指示,以满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维护所需。承包人必须执行且受图纸和指示的约束。
general obligations
总义务
8.(1)the contractor shall,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and with due care and diligence, execute and maintain the works and provide all labor,including the supervision thereof, materials,constructional plant and all other things,whether of a temporary or permanent nature,required in and for such execution and maintenance,so far as the necessity for providing the same is specified in or is reasonably to be inferred from the contract.
8.1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条款,对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予以应有的注意,且提供此种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包括劳动管理在内的所有劳力、材料、施工成套设备及其他一切物品,不管其是临时或长期性质,只要合同明文规定需要或根据合同合理推断需要。
(2)the contractor shall take full responsibility for the adequacy,stability and safety of all site operations and methods of construction,provided that the contractor shall not be responsible, except as may be expressly provided in the contract,for the design or specification of the permanent works,or for the design or specification of any temporary works prepared by the engineer•
8.2承包人必须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当、稳定及安全性负全部责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或临建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概不负责。
9.the contractor shall,when called upon so to do,enter into and execute a contract agreement,to be prepared and completed at the cost of the employer,in the form annexed with such modification as may be necessary,
9.如经要求,承包人必须签署一承包协议,该协议由业主制定并承担费用,协议应附带必要的修正条款。
10.if,for the due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the tender shall contain an undertaking by
the contractor to obtain,when required,a bond or guarantee of an insurance company or bank, or other approved sureties to be jointly and severally bound with the contractor to the employer, in a sum not exceeding that stated in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for such bond or guarantee,the said insurance company or bank or sureties and the terms of the said bond or guarantee shall be such as shall be approved by the employer. the obtaining of such bond or guarantee or theprovision of such sureties and the cost of the bond or guarantee to be so entered into shall be at the expense in all respects of the contractor,unless the contract otherwise provides.共59页,当前第7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10.为正常履行合同,在标书中,承包人应承诺按要求取得保险公司或银行的保单或保函,或其他业经认可由承包人向业主负连带责任的担保,其数额不超过验收证书中规定的保单或保函额,上述保险公司、银行或担保以及上述保单或保函的条款必须经业主认可。此种保单或保函的取得或担保的提供,以及缔结保单或保函的费用应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1.the employer shall have made available to the contractor with the tender documents such data on hydrological and sub-surface conditions as shall have been obtained by or on behalf of the employer from investigations undertaken relevant to the works and the tender shall be deemed to have been based on such data,but the contractor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his own interpretation thereof.
11.业主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其人在进行工程考察时获得的水文及地质情况资料,标书必须视为是基于此种资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须对资料的理解自行负责。
the contractor shall also be deemed to have inspected and examined the site and its surroundings and information available in connection therewith and to have satisfied himself,so far as is practicable,before submitting his tender,as to the form and nature thereof,including the sub-surface conditions,the hydrological and climatic conditions,the extent and nature of work and materials necessary for the completion of the works,the means of access to the site and the accommodation he may require and,in general,shall be deemed to have obtained all necessary information,subject as above mentioned,as to risks,contingencies and all other circumstances which may influence of affect his tender.
承包人也必须被视为已视察了工地及周围环境,查阅了可获得的有关工地资料,且在提交标书前,对一切实际情况,从形式到性质,包括地质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范围和性质以及完成工程所必需的材料、到达工地的交通工具和所需的食宿等感到满意,总之,承包人必须被视为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资料,除涉及上述情况外,还涉及风险、意外事件及其他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情况。
12.the contractor shall be deemed to have satisfied himself before tendering as to the correctness and sufficiency of his tender for the works and of the rates and prices stated in the priced bill of quantities and the schedule of rates and prices,if any,which tender rates and prices shall,except insofar as it is otherwise provided in the contract,cover all his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 and all matters and things necessary for the proper execution and maintenance of the works.if,however,during the execution of the works the contractor shall encounter physical conditions,other than climatic conditions on the site,or artificial obstructions,which conditions or obstructions could,in his opinion,not have been reasonably foreseen by an experienced contractor,the contractor shall forthwith give written notice thereof to the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and if,in the opinion of the engineer,such conditions or artificial obstructions could not have been reasonably foreseen by an experienced contractor,then the engineer shall certify and the employer shall pay the additional cost to which the contractor shallhave been put by reason of such conditions,including the proper and reasonable cost.共59页,当前第8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12.承包人得被视为在投标前已对其工程标书,对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完善性感到满意,此种投标价格必须贯穿其所有的合同义务,适用于所有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然而,在施工期间,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气候之外的其他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依他所见,此种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见的,承包人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如工程师确认此种情况或人为阻碍为经验丰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工程师必须作证且业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种情况而承担的额外费用,包括因遇到此种情况或阻碍而:
(a)of complying with any instruction which the engineer may issue to the contractor in connection therewith,and
(1)为执行工程师可能向承包人发出的与此情况有关的任何指示而发生的正当合理的费用,以及
(b)of any proper and reasonable measures approved by the engineer which the contractor may take in the absence of specific instructions from the engineer.as a result of such conditions or obstructions being encountered.
(2)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时,承包人可能采取业经工程师认可的恰当和合理措施而发生的正当合理费用。
13.save insofar as it is legally or physically impossible,the contractor shall execute and maintain the works in strict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to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engineer and shall comply with and adhere strictly to the engineer's instructions and directions on any matter whether mentioned in the contract or not,touching or concerning the works.the contractor shall take instructions and directions only from the engineer or,subject to the limitations referred to in clause 2 hereof,from the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施工和维护工程,使工程师感到满意,且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工程师有关任何事项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规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从工程师处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据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within the time stated in part 11 of these conditions,the contractor shall,after the acceptance of his tender,submit to the engineer for his approval a program showing the order of procedure in which he proposes to carry out the works.the contractor shall,whenever required by the engineer or engineers’representative,also provide in writing for his information a general description of the arrangements and methods which the contractor proposes to adopt for the execution of the works.共59页,当前第9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14.1中标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其计划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师的认可。承包人还得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和方法的说明书,以供其参考。
(2)if at any time it should appear to the engineer that the actual progress of the works does not conform to the approved program referred to in sub-clause(1)of this clause,the contractorshall produce,at the request of the engineer,a revised program showing the modifications to the approved program necessary to ensure completion of the works within the time for completion asdefined in clause 48 hereof.
14.2不论何时,只要工程师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业经认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对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条规定的期限内完工。
(3)the submission to and approval by the engineer or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of such programs of the furnishing of such particulars shall not relieve the contractor of any of his duties or responsibilities under the contract.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交或经其认可此种方案或因提供此种细节,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责任或义务。
15.the contractor shall give or provide all necessary super- intendance during the execution of the works and as long thereafter as the engineer may consider necessary for the proper fulfilling of the contractor's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the contractor,or a competent and authorized agent or representative approved of in writing by the engineer,which approval may at any time be withdrawn,is to be constantly on the works and shall give his whole time to the super-intendance of the same.if such approval shall be withdrawn by the engineer,the contractor shall,as soon as is practicable,having regard to the requirement of replacing him as hereinafter mentioned,after receiving written noticeof suchwithdrawal,remove the agent from the works and shall not thereafter employ him again on the works in any capacity and shall replace him by another agent approved by the engineer.such authorized agent or representative shall receive,on behalf ofthe contractor,directions and instructions from the engineer or, subject to the limitations of clause 2 hereof,the engineer's representative.
15.在施工期间,以及其后在工程师认为是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而必需时,承包人必须行使一切监督权。承包人,或其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全权人或代表(此种认可可随时撤销)应当随时在工地,一直进行监督管理。如工程师撤销对人的认可,在接到书面撤销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尽快根据撤换规定,将其撤离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佣他(她),且用另外一位经工程师认可的人予以替代。此种授权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共59页,当前第10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
16.(1)the contractor shall provide and employ on the site in connection with the execution and maintenance of the works.
16.1承包人必须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与施工和工程维护有关的:
(a) only such technical assistants as are skilled and experienced in their respective callings and such sub-agents,foremen and leading hands as are competent to give proper supervision to the work they are required to supervise,and
(1)对本专业熟悉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规定监管工作的分人、工头和领班,以及
(b)such skilled,semi-skilled and unskilled labor as is necessary for the proper and timely execution and maintenance of the works.
(2)为正常和及时施工和维护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2)the engineer shall be at liberty to object to and require the contractor to remove forthwith from the works any person employed by the contractor in or about the execution ormaintenance of the works who,in the opinion of the engineer,misconducts himself,or is incompetent or negligent in the proper performance of his duties,or whose employment is otherwise considered by the engineer to be undesirable and such person shall not be again employed upon the works without the written permission of the engineer.any person so removed from the works shall be replaced as soon as possible by a competent substitute approved by the engineer.
木工合同范文5
关键词:合同管理;公路工程;作用
质量是公路建设的永恒主题,在公路建设中,要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提高公路工程质量不仅仅是目前加速公路建设的现实、紧迫问题,也是公路事业发展的战略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保证工程质量关键是做好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它包括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设备管理、劳资管理、后勤管理等诸方面,任何一项管理工作做不好,都可能影响工程优质按期完成。
1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
合同管理者在公路工程项目开工前就应该熟知合同文件,对每一个合同事件做到心中有底,有据可依。虽然每个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都是依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和相关行业规范编制而成,有一定的共性,但每个业主为了自己的管理方便和保护自己的利益,都会在合同条款中增加一些专用条款,来管理公路工程项目。这些专用条款是为本工程项目量身定制的,其法律效力要大于通用条款。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做为唯一的国际通用的合同条款已被愈来愈多的国家重视并且采用。一般来说,采用FIDIC合同条款处理一些合同事宜还是挺有说服力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合同事宜中要注意将本工程的合同条件和FIDIC合同条款结合起来。
合同管理者在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还应该注意书面确认的重要性。对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一些可能涉及合同事宜的要求,及时采用书面的形式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确认,确保以后处理合同事宜不会出现“空口无凭” 的扯皮现象。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某些要求会导致索赔事件发生时,有的承包商认为涉及的金额不大,并且为了搞好和业主的关系或害怕业主会以后“收拾” 自己,而选择了放弃索赔权利。在这样的思想下,错过了一次次的索赔机会,等到发现累计金额数目达到一定数目, 已超过了索赔有效期,并且没有相应的书面文件。其实业主和承包商作为合同的双方,是一个平等的关系,承包商放弃自己的索赔权利,不仅使自己的经济遭受损失,还会使业主小瞧了你的合同管理能力。
2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
2.1 加强合同管理知识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涉及到工程的招投标、合同的履行、变更索赔、争议处理等诸多方面。
合同管理需要具有各方面知识的综合性人才,施工企业应该针对公路工程的特点,采取外培、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企业职工施工技术、工程造价以及财税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策观念、通晓合同管理理论、具备较多实践经验的合同管理人员,并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并且应当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协调进行。
同时,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不断积累合同管理经验,加强自身综合知识的学习,提高合同意识,使合同真正成为自身利益的“护身符”,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并有效指导以后的报价、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行等工作。
2.2 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在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认真钻研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在商签合同过程中,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对于明显加重施工企业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在投标阶段与业主协商,进行修订补充;如果未能与业主协商一致,施工企业应考虑相应增加投标报价费用以减轻合同风险。公路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一般条款外,内容还涉及保险及税收、文物、专利等多种关系和因素。在签订合同中应全面考虑这些因素,仔细斟酌每一条款,否则,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损失或失败。合同条款要尽量具体明确,决不能含糊其词留有活口,这样不利于工程顺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碍和竣工矛盾突发的隐患。施工企业应选派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综合应变能力的人员参与合同谈判,明确谈判原则及主要目标,针对工期、质量及造价等业主关注的问题,制定谈判策略,积极争取修改风险型和过于苛刻的条款,签订一个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平衡,少有或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以及风险较小的有利合同。施工企业应该确保签订合同过程的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完成工程项目的既定目标。
2.3 做好工程量清单复核,严格履行合同
公路工程招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一般是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统计计算,与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有一定出人。另外,由于公路工程战线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工程变更较多,竣工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可能有较大出人。但是,一般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单项工程量累计计量一旦超过招标清单工程量后,业主均开始停止支付该项工程款,待清单复查工作完成确保无误后才开始继续计量支付所增加的工程量,致使一般公路工程中后期均有大量工程量得不到及时计量,造成资金积压。因此,施工企业应该根据施工阶段发放的图纸,及时复核工程量清单,对变更工程量及单价及时申报,使已完工程能得到及时计量,从而缓解施工企业中后期资金压力,增加工程现值。公路工程工期一般在l8个月左右,时间跨度较长,按月计量期数较多,清单项目也较多。由于合同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脱节,很容易造成已完工程量漏计。做好计量台帐,可以很好的防止工程量漏计,也可以为清单工程量复核提供依据。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企业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履约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义务。
3结语
合同管理工作在公路工程项目中已经愈来愈显示其重要性了,这就要求我们从事合同管理工作者必须具备能够恰当的运用合同文件解决合同事件的能力。所以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项目中的重要作用应引起每个施工单位的重视,提高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认真研读合同文件,分析施工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发生情况,以提高工程中项目的效益。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
木工合同范文6
供方:
(乙方) 合同编号:NO(门窗) 0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为了规范建筑门窗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建筑门窗用途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层次: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门窗供应要求
2.1本合同中的单价是指门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的价格。
2.2交货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其它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和付款方式
3.2结算方式:
3.2付款方式与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要求
4.1乙方供应的产品应严格执行并符合__________标准,(标准名称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
4.3产品运输方式及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5.1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5.2 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3 如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应在48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和门窗分中心报告,同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及时分析解决。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及双方的约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6.2 如另行商定责任赔偿规定的,应在8.5“其他约定”一栏中予以写明赔偿方式、方法与金额。
7、解决争议的方式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或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8、其他约定事项
8.1 乙方在门窗运抵交货点后,甲方应提从堆放场地,并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
8.2 乙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乙方负责。
8.3 甲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缴付货款时,应及时主动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8.4 如遇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洪水等)和其他不可预见事故发生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8.5 其他约定:
9、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建筑门窗分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