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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的节能措施范文1
今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四大部分:一、充分认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意义;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三、完善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四、加强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该《意见》篇幅不长,但含金量却很高。
本刊记者请北京市政府参事、原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柴晓钟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为什么会出台这个《意见》?
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我国上世纪90年代末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增多,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2009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达502家,完成总产值580多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1350万吨标准煤,对推动节能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增加社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柴晓钟认为,合同能源管理近几年来在北京也得到较快发展。节能服务企业的数量初具规模,据初步统计已有近200家;节能服务企业的实力也逐步增强,相当部分的企业已具备了良好的技术力量和资信等级,多数企业可以提供从节能诊断、设计、施工,直至运行管理等“一条龙”的服务;节能服务企业在节能领域发挥了越来越积极的作用,近几年来,完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600多个,投资10亿多元,年节能350万吨标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50万吨以上。
柴晓钟强调,但也要看到,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节能服务产业还存在财税扶持政策少、融资困难以及规模偏小、发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难以适应节能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柴晓钟认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出台一些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和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是完全有必要的。
明确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大方向
《意见》指导思想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柴晓钟认为,这个指导思想强调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策扶持、引导的作用;强调了在合同能源管理中要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从而达到“两个促进”的目的;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促进能源利用效率提高。
《意见》提出了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分享节能效益为基础,建立市场化的节能服务机制,促进节能服务公司加强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引导。通过制定完善激励政策,加强行业监管,强化行业自律,营造有利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这两条原则把市场的作用与政府的作用,企业的积极性和政府的意图,促进企业的发展和规范企业的行为很好地结合了起来。符合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属性和社会属性,也符合我国目前的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实际情况。”柴晓钟说。
《意见》提出发展目标是: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柴晓钟认为,这个目标从时间安排上基本是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内,是实事求是的,经过五年多的努力是完全可以达到的。
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意见》里提出的政策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意见》提出,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有条件的地方也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和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柴晓钟认为,这条政策只是指出了一个方向,第一明确了资金来源;第二明确了支持方式:资金补助或奖励,资金补助应该是对项目投资而言,奖励应该是对节能服务企业而言;第三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政府也要拿出专门的资金来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估计这条政策还要制定具体的细则去落实。这方面北京市走在了前面。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与北京市财政局已经联合出台了有关政策,根据不同情况,最多可以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500万元的资金补助或者节能服务企业200万元的奖励。
实行税收扶持政策
《意见》提出,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前提下,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适当的税收扶持政策。
一是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
二是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三免三减”。
三是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
四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
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也不再另行计人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上述四条政策含金量很高,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都涉及到了,而且允许用能企业用于节能改造的支出进入成本。这些政策会有效地调动用能企业和节能服务企业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这些政策国家有关部门都会陆续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柴晓钟说。
完善相关会计制度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该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柴晓钟指出,以上规定,从会计制度上解决了税收扶持政策的落实问题,特别是解决了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费用的来源问题,即:由财政按能源消耗费用进行列支。
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
《意见》提出,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等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
柴晓钟认为,合同能源管理的一个很大特点就是节能改造资金先由节能服务企业投入,然后节能服务企业再以分享节能效益的方式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回报。因此,项目的融资就成为了限制合同能源管理推行的一个重要问题。政策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了一些要求,也提出了一些具体途径,对解决节能服务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会有帮助,但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加强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
《意见》提出了如下措施:
鼓励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
《意见》提出,节能服务公司要加强服务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加强技术研发,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
柴晓钟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开展得好坏关键在节能服务企业的能力和好坏。也就是说,节能服务企业决定了合同能源管理。因此,政策特别对节能服务企业提出了要求,鼓励他们从各个方面人手做大做强。
发挥行业组织的服务和自律作用
《意见》提出,节能服务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加快建设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业绩突出的节能服务公司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展节能咨询服务。要制定节能服务行业公约,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柴晓钟指出,在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过程中,行业组织、中介组织的作用非常重要。他们可以组织培训,协调甲乙双方的关系,客观公正地核定节能量,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市场的规范等等。这方面,北京市做得比较好,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北京节能环保服务中心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营造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意见》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政府机构要带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推行台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成效,提高全社会对合同能源管理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要加强用能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基础条件。要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要加强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规律的研究,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能源管理的节能措施范文2
关键词 大型钢厂;能源管理中心;建立
中图分类号 C936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6708(2010)16-0020-02
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财政部在09年12月联合下发的《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的暂行办法》中提出,为提高工业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将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逐步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示范工作。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是指采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和集中管理模式,对企业能源系统的生产、输配和消耗环节实施集中扁平化的动态监控和数字化管理,改进和优化能源平衡,实现系统性节能降耗的管控一体化系统。
1 建立能源管理中心的必要性
设备大型化以后,单机生产能力增大,各项消耗相应减少,因而可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但一旦出现问题造成的设备损失也大。因此,从能源的角度出发,必须保证各种能源在生产出现问题时迅速做出调整,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只有采用集中管理能源的方法,才能迅速而有效地做出各种能源的调整。同时,技术的发展使得有些设备可以使用多种能源,有些能源可以互相转化,为能源管理者提供了较多的调节手段。要真正从实践上实现这一点,必须集中管理能源,依靠现代化计算机决策手段来完成。此外,分散管理时,各种能源管理机构都要设置管理手段,都要配备计算机、仪表等,这必然会产生许多重复,集中管理能源则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和投资。
能源管理系统的建设,可实现在信息分析基础上的能源监控和能源管理的流程优化再造,有效实施客观的以数据为依据的能源消耗评价体系,减少能源管理的成本,提高能源管理的效率,及时了解真实的能耗情况和提出节能降耗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协助公司管理者制订能源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同时,能源调度可以通过系统迅速从全局的角度了解系统的运行状况,故障的影响程度等,及时采取系统的措施,限制故障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并有效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能源管理系统的建成,对调度人员快速应对能源系统的异常和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之,随着企业机制的转换和改革的深化,能源管理关系将趋于复杂,且动态变化很大,很有必要建立能源管理中心,以便对企业能源的各个环节,从采购、转换到消耗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应该说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既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能源管理完善和发展的必要。
2 能源管理中心的建立的几点措施
1)建立完整的能源中心架构。要建立完整的能源管理中心,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数据采集设备、信息传输通道、计算机等数据处理装置、基本软件平台、应用软件系统、巡检车及通信系统(包括无线通信)等。具体而言与能源中心相联系的主要包括:(1)能源厂:包括煤气加压站、煤气混合站、煤气柜、空压站、排水泵站、制水厂、总降变、区域变等;其过程信号由各现场信号采集站通过网络或I/O点连线至能源中心,能源中心的控制及操作指令亦通过网络或I/O对现场进行过程操作与控制;(2)巡检室:包括电力巡检室、动力巡检室及水力巡检室,通过网络将各巡检室的巡检数据传至能源中心,能源中心通过网络向各巡检室下达调度命令;(3)主体生产厂:包括烧结厂、焦化厂、炼铁厂、炼钢厂、连铸厂、轧钢厂等。通过现场各采集站,将各生产信号通过网络送至能源中心,同时能源中心通过网络向各生产厂下达能源调度命令;(4)能源总厂管理部门、运行管理部门及技术管理部门:主要是对能源中心进行管理,调度命令下达及能源中心的设备运行维护等;(5)公司ERP系统:通过网络能源中心向公司ERP系统传送各种能源数据及报表,公司ERP系统向能源中心下达命令及传送公司其它与能源计划、调度相关信息。
能源管理的节能措施范文3
合同能源管理简单的说就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一系列服务,使用能单位减少能源成本支出,用能单位以节约下来的能源成本支付节能服务费的一种全新的商业运作模式。
【关键词】
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
一、合同能源管理概念及其发展的重要意义
我国一直是世界单位GDP能耗最高的国家之一,随着能源的逐步枯竭,节能减排成为当务之急,企业节能意识也日益增强,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简称EMC)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被引进的。这个概念最早起源于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这样做既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又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概念,通过一系列示范、引导和推广等手段,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增多,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为了更快更好地推行合同能源管理,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010)25号],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和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给出税收扶持政策,及对于完善相关会计制度提出指导性意见,以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产业的发展。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特点
EMC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从属于地方政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EMC所开展的EPC(工程总承包)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1、商业性:EMC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
2、整合性:EMC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EMC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EMC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EMC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说,EMC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
3、多赢性:节能服务公司先垫付资金为用户进行节能改造,因此承担了资金使用成本和投资回收的风险,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投资的收益往往比节能设备即时卖断方式的利润空间要大;用能单位在零投资、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节能效益,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支付节能改造项目成本,合同期满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免费获得该节能设备;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正是由于多赢性,使得EMC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4、风险性:EMC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EMC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可以说,EMC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其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
三、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
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暂未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进行明确规范。近年来关于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理论研究也有不少,而在实践中,不同的节能服务公司及用能单位、或合作方式不同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其会计处理也是方法各异。在此笔者想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对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提出一些自己的想法。以照明行业实行EMC为例,工程改造除了设备更新还有LED灯管的易耗品,通常改造保质期为5年,其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主要来源于用能单位每年节省下来的电费,一般按8、7、6、6、5的比例确认每年的收益(见下表),也就是说,第一年按用能单位节省电费的80%收取服务费,以此类推,合同期满后,节能设备将无偿转给用能单位使用,会计和税务上按处置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客户取得固定资产所有权时,在固定资产登记本上注明。
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
1、投资
建设时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不处理,在登记本上注明
2、购入
LED灯管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3、每年
折旧、
摊销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累计折旧
长期待摊费用
4、合同期
内提供
服务时
借:经营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等
5、分享节
能效益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经营费用)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等
6、合同
期满后
固定资产做报废清理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值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收到固定资产所有权:
在登记本上注明
综上,合同能源管理从引进我国开始至今只有不到20年的时间,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也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其会计制度及核算方法会不断得到完善,形成统一规范,从而使EMC在我国得到更好的推广和应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2006215
能源管理的节能措施范文4
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费增长迅速,2012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36.2亿吨标准煤,碳排放总量占全球排放总量的25%左右,且碳排放增量占全球增量的60%,预计到2020年我国的能源需求总量将达到50亿吨标准煤,能源形式极为严峻。建筑能耗约占我国总能耗的20~30%,是能源消耗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发展,建筑能耗占总能耗的比例还将进一步增长。
建筑能耗,是指建筑物内各种用能系统和设备的运行能耗,主要包括采暖、空调、照明、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热水供应、炊事、电梯、通风等能耗。从能源消耗领域看,主要包括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中各种用能设备的运行能耗。在发达国家,建筑能耗一般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40%。在全国能源形势严峻的大背景下,建筑领域的节能减碳日益重要。合同能源管理运用市场机制,为建筑领域尤其是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2、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2.1 概述
合同能源管理(即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简称为EMC)是国际上一种先进的基于市场的、新型的节能项目投资方式,是节能技改、扩建等项目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它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新型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即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为EMCo)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等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企业不断增多,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截至目前,通过审批并取得资质的节能服务企业已达3000家。通过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可以克服目前众多业主在实施节能项目是所遇到的障碍,诸如技术和方案选择、项目融资困难和管理风险等。
2.2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的商务运作模式有很多种,通常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等,其中节能效益分享型是全国政策重点支持的运作模式。不同的合作类型,在业务环节上具有以下区别:
类型
内容 节能效益分享型 节能量保证型 能源费用托管型
资金来源 ESCo提供项目的全部资金 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项目资金 ESCo为客户管理或投资改造能源系统,承包能源费用
服务内容 ES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ES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特别承诺节能量(率) 合同约定能源服务标准及确认方法,不达标时,ESCo按合同给予补偿
运营管理 一般由用户运营管理 一般由用户运营管理 一般由ESCo运营管理
节能量检测 合同规定节能指标及检测和确认节能量(或节能率)的方法 合同规定节能指标及检测和确认节能量(或节能率)的方法 一般不对项目本身进行节能量检测
利润来源 合同期内ESCo与客户按约定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客户现金流始终是正确的。 客户向ESCo支付服务:如果在合同期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ESCo赔付全部未达到的节能量的经济损失。 ESCo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3、合同能源管理的技术经济分析
3.1 技术经济优势
用能单位和EMCo按照EMC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可带来的技术经济优势十分明显,归纳起来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用能单位不需要承担节能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风险,并在项目实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时,获得实施节能带来的收益和获取EMC提供的设备。
(2)节能效率高、投资回收期短。EMC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5%~40%,EMC项目的投资额较大,但投资回收期平均只有3~6年。
(3)节能更专业、节能更有保证。由于EMCo是全面负责能源管理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所以能够比一般技术机构提供更专业、更系统的节能技术。
(4)对EMCo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
(5)可获财政补贴力度大。按照中央财政每吨煤补贴240元,地方财政补贴60元的标准。补贴力度相当于标准煤煤价的30%,补贴力度大。
(6)可获财政补贴范围广。按照要求,工业节能在500~10000t/a即可以获得补贴,而其他节能形势下线可以放宽到100t/a,补贴范围非常广。
可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现了参与各方的多赢格局,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投资新机制、新模式。
3.2 合同能源管理经济回收期分析
按改造前年采暖能耗为30kgce/m2计算,改造成本:围护结构改造成本约为200元/m2(门窗50元/m2,外墙100元/m2,屋顶50元/m2);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成本约为50元/m2(温控计量20元/m2,二次网及可能的热源30元/m2)。节能改造效果:仅改造围护结构可降低30%采暖负荷,节约采暖能耗9 kgce/m2;仅供热系统,可直接降低30%采暖负荷,节约采暖能耗9 kgce/m2(含通过温控装置减少房间温度过热形成的节能量);如果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都改造,可降低约50%采暖能耗,节约采暖能耗约15 kgce/m2。
节能改造形成1吨标准煤节能能力的成本:围护结构、供热结构和围护结构+供热系统分别为28000元、5500元和17000元。直接节能效益:围护结构、供热结构和围护结构+供热系统改造带来的直接节能效益分别为7.2元/ m2、7.2元/ m2和12元/ m2。按照煤炭价格800元/tce计算节能效益和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收期:围护结构、供热结构和围护结构+供热系统改造分别为35年、7年和21.3年。
3.3 合同能源改造工程——威海汇泉服装公司节能改造
威海汇泉服装公司用“LED绿色照明”取代传统的高能耗日光灯照明,通过提高照明效率来减少用电量。项目初期的改造费用由专业节能公司承担,通过项目实施后节约的电费折算来逐步收回投资。威海汇泉服装有限公司不仅零投入进行照明装置升级,而且还从节能费用中分享收益。
通过实地测试,安装LED节能灯后,工作台照度平均提高60%,过道照度平均提高50%。根据目前的平均用电量计算,该项目完成后,五年内合计可节电约74万度,节省电费约67万元,节能率达63%。折算节省标煤300吨,减排二氧化碳783吨,相当于2万平米住宅或193辆1.5L汽车一年的碳排放。
能源管理的节能措施范文5
切实推进全市合同能源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财建〔〕249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10号)精神。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意义
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降耗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培育和形成,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加快发展。
二、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指导
((一)做出特色,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打造品牌。节能服务公司要加强服务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技术研发,加强品牌建设,切实提高综合服务能力。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支持节能服务公司与技术研发、产品研制、设计安装、金融服务等单位之间加强合作,打造一批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好、服务有特色的节能服务产业链,造就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节能服务企业。
(二)定期向社会公告符合备案条件并经审查合格的节能服务公司。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做好国家级节能服务公司的推荐工作,实行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和分级管理制度。市经济信息委和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审核备案要求,培育市级节能服务公司,并择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推荐审查备案。
申请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须符合下列条件:
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市级节能服务公司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国家级节能服务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3.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4.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
(三)搭建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强化节能服务行业自律。节能服务公司可通过组建行业协会开展业务培训。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成功经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开展节能咨询服务。通过制定节能服务行业公约,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规范服务程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合同能源管理的社会影响力,推动节能服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以及年综合能耗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鼓励重点用能行业及用能企业积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鼓励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和建筑领域。结合“十二五”节能目标,充分利用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和税收扶持政策,把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作为降耗增效的重要途径和手段。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三、认真落实合同能源管理激励政策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条件的可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主管税务机关对节能服务公司申报的项目难以界定的可要求其提供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一)落实国家税收扶持政策。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110号文件要求。节能服务公司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按照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支持和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市财政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委根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确定年度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规模。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市级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符合相关规定的按年节能量给予奖励支持,奖励标准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后,报市政府审批。
按照合同应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三)完善相关会计制度。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金收入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鼓励其他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专项基金、种子基金进入节能服务领域,四)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以商业银行为主体、担保公司为辅助、小额贷款公司为补充。为合同能源管理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商业银行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要进一步加大有效信贷支持,依据新形势下宏观调控要求以及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对自身信贷管理制度进行系统的梳理调整和完善;同时对实施节能重点工程且市场效益好、创新能力强的节能服务公司要积极创新信贷产品、抵质押方式和服务内容,予以重点支持。担保公司要积极为节能服务公司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简化有关手续,优惠担保费用,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小额贷款公司要发挥自身灵活快捷的优势,加强与节能服务公司沟通合作,支持短平快的节能项目迅速实现节能效益。积极引进国外优惠贷款和赠款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四、加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监管
项目合同及相关技术应符合《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有关规定。(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节能服务公司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项目。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委托专业审核机构审核项目节能量和实施情况。根据审核报告,(二)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审查工作。项目完工后。市财政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委下达奖励资金计划。
(三)并根据项目工程质量、用能单位评价、能源管理水平等对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考核和评价,市财政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委跟踪检查下达资金计划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考核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能源管理的节能措施范文6
1.1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就是由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签订合同进行节能服务的约定,以此来帮助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改造。合同的制定基于用能诊断、工程设计、资金筹措、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和验收、员工培训和维护保养等方面。节能服务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设计,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改造设计。节能服务公司在项目实施之前用合同的形式将目标和服务的内容进行约定,项目实施后用取得的节能效益回收投资,以取得合理的利润。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通过非行政手段的方式来解决高能耗问题的机制。虽然政府确定了一些节能减排的项目,但是很难推动用能单位自主进行节能改造。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用能单位可以零投入进行节能改造,还可以减少投入的风险,在实现盈利的同时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同时节能服务公司也能够通过对能源的有效节约而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一种双赢的机制。
1.2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点
(1)在进行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项目审计、方案设计、融资和设备采购、施工测量以及运营维护和认证等都由节能服务公司统一负责,用能单位只需参与配合。(2)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服务公司需对用能单位培训,以确保在合同期结束后,公路隧道用能单位也能够自己管理节能设备,确保节能效果。如果节能服务公司达不到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则在项目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节能公司承担。节能服务公司在和用能单位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好节能改造效果,将节能改造前后对比,其所消耗的能源的总量有预期的下降。(3)用能单位不用提供节能改造资金,节能改造的前期资金投入由节能服务公司来负责,有效降低了节能改造投入及风险。资金的来源一般有以下三个方面:通过租赁节能改造过程中需投入的设备;节能服务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融资;节能服务公司自己对该项目投入。
2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及特点
2.1节能效益分享型
节能效益分享型的模式就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提供资金的方式对项目进行节能改造,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享受节能的效益。节能效益分享型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用能单位以及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收益通过合同约定进行分配。合同期限以及分配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节能收益的分享比例分为固定式和不固定式两种。为了能够尽快的收回成本,节能服务公司一般都会在节能改造完成的最早的几年内,收取收益的比例较高,然后随着成本的不断收回逐渐的下调收回比例。如项目的节能改造完成投入运营后,收益分享的期限为十年,则前五年内,公路隧道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比例分别为30%和70%,第六年到第八年内,分享比例分别为50%,最后两年内用能单位和节能公司的分享比例为70%和30%。合同期满之后,所有的节能设施和设备都将无条件的交付给公路隧道用能单位。这种模式受能源价格影响比较大。只有能源价格保持不变或者价格上涨,才能保证项目的收益,才能确保总体的节能目标实现。
2.2节能量保证型
在进行合同能源管理的过程中应向用能单位承诺节能指标,以此保证项目在后期运营中的收益,如果节能公司无法达到节能效益就进行一定的赔偿。同时用能单位也应在公路隧道验收合格后将所有的工程款立刻支付给节能公司。如果后期的节能效益没有达到节能公司在合同中的约定,节能公司应退回公路隧道用能单位的收益差额。这个模式的特点是由用能单位负责全部的融资工作,节能公司只是做技术上的改造。该模式能否开展,除节能技术本身外,还受用能单位的资金、开展节能改造的积极性等因素的影响。其次,由于这种模式缺少节能监督机构以及保险机构,难以有效测定节能效果以及减少或转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的能力。
2.3能源费用托管型
这个模式是指用能单位的能源费用都交给节能服务公司来进行管理,如果满足相应的规范以及使用功能,节能服务公司的改造和节约效益就都归节能公司所有。如该水电站库区公路隧道每年用电账单为1000万元,该水电站库区公路隧道以5年4000万元费用支付给节能公司,由节能公司代为缴纳电费。节能公司通过节能改造和管理,花去成本600万元,节电率达到40%,因此只用花用3000万元即够缴电费,利润为400万元,利润率为10%。而用能单位在五年中可节约1000万元。这种模式能够有效的避免用能单位在节能效率上的分歧,但是此模式对节能公司的要求较高。节能公司要对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改造的设计、设备以及材料的采购、融资和能效审计甚至是后期的测评以及运行的管理方案等一系列的服务,由于节能公司承担的风险变大,所以对该公司的经济实力和技术要求也较高。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技术方案
3.1照明能效管理方案
(1)隧道照明设计说明。隧道能效管理系统照明方案设计严格遵照照明设计规范。该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水电站淹没复建公路隧道属于三级公路,共9个隧道,隧道总长度约16km,隧道设计车速30km/h,隧道建筑限界为9m×5.3m,双向双车道,混凝土路面,隧道车流量较小。白天洞外环境亮度取3000cd/m2。原设计采用高压钠灯照明,能效管理系统照明设计选用高品质的飞利浦专用隧道照明灯具,灯具的光通保持性好,光衰小,使用寿命周期内可维持光衰量在20%以内。在整个灯具使用周期内,亮度值都高于标准值。(2)照明节能措施和节能原理。该系统主要从设备、工艺技术和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节能。①设备节能。采用品质较优的LED照明灯替换传统的高压钠灯,可有效节能。②工艺节能。采用亮度传感器及时序控制,实现隧道的自动化控制,减少不必要的照明能耗,节约电能。③管理节能。建立照明能效管理系统,均衡照明灯具的使用寿命,优化控制方案。(3)系统功能。①系统组成:隧道能效管理系统由现地控制单元和通讯网络、LED照明灯具、检测传感器、照明能效管理系统等组成。现地控制单元以PLC为核心,负责对现地照明设备的信号采集和处理,通过通讯网络将照明设备的实时状态传输至相邻的现地控制单元,实现隧道内的数据共享和时序同步,达到节能的目的。②控制对象:控制对象为隧道内除应急照明外所有的LED照明灯具。③控制信号:控制信号主要有:亮度传感器、电参数传感器等。④系统功能:隧道照明分为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类。自动控制:正常情况下,系统根据控制流程自动实现照明灯组的开启和关闭。手动控制:当自动控制失效或者需要手动操作时,可以在各个照明段的现地控制柜上通过“开启”和“关闭”按钮实现各灯组的手动开关。
3.2通风能效管理方案
(1)隧道通风设计说明。隧道能效管理系统的通风方案设计严格遵照通风规范,每座隧道均采用22kw的射流风机。(2)通风节能措施和节能原理该方案主要从设备、工艺技术和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节能。①设备节能原理。采用变频器替代接触器控制,实现风机无极调速和高效运行,节约电能。电机系统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建设前、后长期工艺要求的差异和过载、重载启动、系统安全等因素,因此都留有一定的余量。这些电动机大多在满负荷下运行,电能利用率低、耗电量过大,浪费严重。变频调速技术已成为节约能源及提高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很多用户实践的结果证明,节电率一般在10%~30%,有的高达40%,变频调速技术作为高新技术、基础技术和节能技术,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中。采用变频器进行变频调速,可使电动机回到高效运行状态,变频器通过降低电机转速减少输出功耗,实现按需供能。设备的转速降低后,可减少磨损,延长使用寿命,节约电能,获得可观的间接经济效益。使用变频器进行交流变频调速,并与PLC、CO/VI传感器等进行配合,可以实现高精度控制,提高通风效率,有效节能,使隧道空气质量明显改善。②工艺节能原理。采用CO/VI、风速仪等传感器,实现隧道通风的自动化控制,节约电能。该系统采用PLC控制,根据传感器对隧道内CO/VI浓度实际检测情况进行风机转速调节,确保通风条件、空气质量良好的状态下,最大化的提高节能效果。③能效管理节能原理。建立隧道能效管理系统,实现智能控制、无人或少人值守,节约管理成本。采用最新的设计理念对通风设备的状态进行综合监测,如对风机运行状态监视,运行时间监视、运行次数监视。在这些监控数据的基础上,自动调整各各组风机的运行时间和次数,需要启动风机时,优先启动运行时间短的风机,延长风机的使用寿命。(3)系统功能。①系统组成:公路隧道能效管理系统由现地控制单元、通讯网络、风机、检测传感器、通风能效管理系统等组成。现地控制单元以PLC为核心,负责对现地风机设备的信号采集和处理,通过通讯网络将通风设备的实时状态传输至相邻的现地控制单元,实现隧道内的风机数据共享和时序同步,达到节约电能的目的。②控制对象:控制对象为隧道内的所有的风机。③控制信号:控制信号主要有:CO传感器、VI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电参数传感器等。④系统功能:隧道通风分为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类。自动控制:正常情况下,系统根据控制流程自动实现风机的开启和关闭。手动控制:当自动控制失效或者需要手动操作时,可以在各个现地控制柜上通过“开启”和“关闭”按钮实现各风机的手动启停。
4水电站库区公路隧道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体会
(1)从技术方案的角度,考虑到目前新了《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和《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后续能效管理系统的通风、照明节能改造要满足新的规范要求。在照明调光控制上,还可以采用无级调光的方式控制LED照明灯具,比该项目更节能,更加满足运营安全的需要,在以后的照明改造中可以选用无级调光控制LED照明灯具。该项目节能效益良好:节能改造初步估算投入600万元,年节约电费193.46万度,年节约标准煤696.44吨,年减排CO21855.23吨,年节省电费125.75万元。(2)传统照明均采用高压钠灯,其初期投入相对较低,但耗电量高、灯泡易坏,维修工作量大。LED灯具供电安全等级高,其为冷光源,无热辐射,无危害人体健康的紫外线辐射,无有害金属汞,可减少环境污染,降低温室效应和能源消耗,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维修工作量小。在进行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节能改造的投入、能源审计、方案设计、融资和设备采购以及运营维护和认证等工作,公路隧道用能单位只需参与配合。节能服务公司需满足安全运营相关规范要求,承担合同期内安全运营风险,这就促使节能服务公司选用品质较好的LED灯具和先进的控制方式,以达到运营安全、节能的目的。
5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