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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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办法

能源管理办法范文1

1.经常锻炼

体育锻炼必须经常进行。学前幼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都应有1小时以上的户外体育锻炼。

2.全面锻炼

必须选择对学前幼儿有益的多种项目进行科学的锻炼。

3.循序渐进

学前幼儿的体育锻炼必须循序渐进,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加运动量和动作的复杂程度。

4.注意个体差异

学前幼儿的体育活动应使每一个幼儿得到锻炼,但是,由于每个幼儿的体质条件、营养状况、家庭的教养方式、健康现状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幼儿的运动承受能力是不同的,因此,在组织活动时,要随时观察幼儿的反应,对体质较弱的幼儿要格外关心,降低要求,如发现异常,要分析原因,并作适当调整。心脏病及肾脏病患儿一般不宜进行锻炼。

5.注意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的组织

锻炼前的准备活动和运动结束时的整理活动是进行一般性体育项目所必须的。锻炼前作适当的准备活动,使运动量逐渐增加,对于逐步提高心血管系统的活动水平、消除肌肉及关节的僵硬状态、减少外伤的发生是有益的。而在大运动量的锻炼以后,为了使躯体和内脏比较一致地恢复安静状态,必须进行一些整理活动逐步减轻运动量,通常可为幼儿选择慢跑、散步、放松体操达到这一目的。

6.注意运动与休息的适当交替

学前幼儿的神经系统和运动系统都易产生疲劳,锻炼过程中必须安排适当的休息,避免因运动时间过长而导致身体机能不能及时恢复,防止因生理负荷过重而引起的运动创伤。

二、学前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要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

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每月洗1次。

6.保护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损坏灯具等要及时修理,看电视时间不宜过长,不能离得太近,高度要适中。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三、消毒隔离制度

1.有专用保健室、观察床,保健宝用品专用。

2.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能源管理办法范文2

一、我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面临重大历史机遇

我国自1997年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后,各级政府部门给予高度关注,许多政府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把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我区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给予大力支持。

从国家层面上来说,我国政府逐年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扶持力度。自2010年起,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多个文件,从财政上、税收优惠上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和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形成节能能力2200万吨标准煤”,“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和“严格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减免政策”,合同能源管理在全国聚力促进节能减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面临重大历史发展机遇。

从地方层面上来说,我区正深入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和“8337”发展思路,加快实现“把内蒙古建成保障首都、服务华北、面向全国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及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目标。我区政府2013年安排了8.01亿元节能专项资金,加大了对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改造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我区是煤炭大省、能源大省,煤炭产业依然占主导地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大多实施在工业领域,可改造项目较多,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大,节能空间广阔。我区完成的33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年节能量超过16万吨标准煤,单个项目年节能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有15个,占总数的45.45%。

2013年底至2014年初,自治区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编制印发了有关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报备管理办法、节能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申请、项目备案和申报、节能服务机构监督和管理等制定了标准、明确了程序,为下一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合同能源管理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我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尽管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区拥有广阔发展前景,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相较其他省市,我区注册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和实施项目数量少、业务范围窄

从获得国家备案资格的节能服务公司数量上看,北京市累计达448家,上海市382家,河北省102家,山东省284家,我区仅20家,占全国备案总数的0.6%。据调研,上海市节能服务公司注册资金总规模达100多亿,从业人员3万多人,年均完成项目200余个,节能服务范围涉及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相较之下,我区4年内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共33个,业务范围在工业领域,其他领域均未有所涉及。这些项目中,区内注册成立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改造的项目仅2个,公司业务发展缓慢,实力较弱。

二是我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起步较晚,部分配套政策尚不完善

我区在2013年明确了全区发改部门及财政部门为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全区合同能源管理开始走向有序发展。但其它配套政策,如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细则、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机制等尚未制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

三是地方财政奖励扶持力度不大,仅奖励符合国家申请标准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我国部分省市采用国家奖励政策和地方奖励政策两种模式,加大力度支持本地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国家财政奖励政策支持范围的,采用国家奖励政策模式,在中央财政奖励标准240元/吨标准煤的基础上,北京市对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地方配套财政奖励标准为360元/吨标准煤,对非工业领域项目地方配套财政奖励标准为560元/吨标准煤;上海市地方配套财政奖励为360元/吨标准煤,山西省为160元/吨标准煤。符合地方财政奖励政策支持范围的,采用地方奖励政策模式,北京市地方奖励标准为450元/吨标准煤,上海市为500元/吨标准煤,山西省为350元/吨标准煤。

目前我区只采用国家奖励政策模式,对符合国家政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地方配套财政奖励资金仅为60元/吨标准煤,扶持力度偏低。自2013年至今,国家仍未开展第六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工作,我区很多新成立的节能服务公司因不能在国家备案而无法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对这些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我区也未出台相关财政奖励政策,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区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

三、促进我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几点建议

为了营造有利于我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引导合同能源管理健康发展,借鉴北京、上海等省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提出以下建议:

(一)抓紧建设合同能源管理“四大平台”

1.建设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我区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文件规定,争取尽快落实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资金,加快自治区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利用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库、节能服务机构库、合同能源管理专家库,以便有关部门、企业查询应用;二是建设网络申报系统,实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案,节能服务公司报备、财政奖励资金申请等网上申报、审核和回复,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实施推荐“优秀”目录制度,利用公共服务平台推荐优秀的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技术与产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

2.建设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术对接服务平台。建议由自治区发改委牵头,节能中心、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及相关行业协会联合形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术对接服务平台,每年定期举办自治区节能环保产业合作峰会,以不同主题、不同形式举办“供需见面会”、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会、银企对接会、节能环保展览会等,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建筑大户、节能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之间的对接活动,推进我区合同能源服务市场化建设。

3.建设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服务平台。银监会《关于绿色信贷工作的意见》,要求银行业切实将绿色信贷理念融入到银行经营活动之中,积极支持绿色、循环和低碳产业发展。2013年,上海市有关部门与13家银行签署百亿授信合作备忘录,推出“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百亿绿色信贷”服务,创新了10项融资模式和金融产品,并承诺在“十二五”期间以未来收益权质押形式,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总额130亿元的绿色信贷。我区可参考上海市相关做法,联合银行业内人士开展相关调研、召开座谈会,探索研究、协商洽谈,创新推出有利于我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绿色信贷产品和融资方案。

4.建设合同能源管理信用评价平台。借鉴上海市开展节能服务行业信用评价活动经验,制定信用评价办法,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对与合同能源项目相关的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金融机构等开展信用等级评级,促进企业及相关部门自律,为自治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全面和全程的信用评价,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各方提供保障。

(二)抓紧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相关配套措施

1.加大财政奖励资金扶持力度。为了鼓励我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参照其他省市做法,建议从自治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划拨一部分,作为地方配套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资金,提高地方财政奖励额度。符合国家财政奖励政策支持范围的项目,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地方配套资金由60元/吨标准煤提高到260元/吨标准煤;制定我区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扶持政策,符合我区扶持范围的项目,奖励资金由自治区财政负担,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奖励,奖励标准为400元/吨标准煤。

试点开展能源费用托管型和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单个项目年节能量300吨标煤以上的,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为300元/吨标准煤。各级财政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承担合同能源管理相关平台建设,节能服务公司和节能量审核机构审核备案管理,项目监督检查等。

2.加大重点领域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力度。一是在公共机构领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按照国务院《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研究制定我区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政策,建立公共机构能源计量、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制定和实施公共机构能耗使用定额标准和用能支出标准,强化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下达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计划;重点选择能耗高、潜力大的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示范,并给予财政奖励补助,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二是在建筑和城市公用设施领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支持和鼓励节能服务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既有建筑、城市道路绿色照明、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实施节能改造。

能源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 节能减排;能源统计;建议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20. 024

[中图分类号] F06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20- 0040- 02

随着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日益尖锐,国家从法律层面将节约资源明确为基本国策,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先后了一系列节能指令,规定、条例等,加强了对能源管理工作的指导。研究和采用先进的能源管理方法已越来越引起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和企业的重视。

能源统计是社会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统计研究能源总体现象的数量表现,和其他统计一样,不仅是反映和认识社会的一种重要手段,而且是管理国家和企业经济活动,并实行监督的有效工具。同时,又是构成信息和制定方针、政策、计划的基础。企业能源统计的基本任务是:研究能源的分类;计算能源的生产量、消费量、加工转换量、库存量、损耗等能源统计基本指标,据以分析能源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以及能源供需的平衡关系,正确计算能源的利用程度、消耗水平、经济效益指标,以分析能源的合理利用和节能潜力。为了适应能源形势的要求,当好企业能源决策的参谋,我们有计划有目标地做了几项工作。

1 永煤集团能源统计工作现状

1.1 能源统计逐步受到重视

国家出台了《节约能源法》、《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各省、市、地区也试图在节能减排上做出大文章,各种“节约能源办法”、“节能减排目标”、“加强能耗监测”等文件规定层出不穷。目前,我公司已形成节能减排组织管理体系且实现了“三化管理”,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指定由技术中心专门从事能源宏观监测管理工作,基层各子公司、直属单位均指定了专(兼)职管理机构,从上到下指定了节能减排专(兼)职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能源统计工作也正逐步受到各子公司、单位的高度重视,形成了近百人的能源统计队伍。能源统计已经不再是一个附属于大工业统计下的“小专业”了,而是被高度重视的相对独立的重点“专业”,由专部门专人负责。

1.2 能源统计管理体系及网络信息化已基本建立

集团公司根据统计局能源报表填报要求,结合各单位生产实际,编制了“能源统计管理办法”、“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能源报表审核要点”等规章制度,按照原煤生产、洗煤、化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板块编制了能源消耗台账,根据GB/T 13234-1991《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编制了集团公司能源消耗指标体系,最终形成了集团公司能源统计管理体系,使能源消费统计指标设置得更加全面、科学和合理。各子公司、直属单位还根据生产工序环节,绘制了统计管理流程,规定了能源统计管理办法,建立了统计网络,为及时、准确地采集能源消耗数据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与此同时,公司将统计工作纳入了节能减排考核之中。

引进并应用Lemsun能源统计软件,各类统计数据及报表实行了电脑网络化管理,每月2日前,各单位通过能源统计软件上报能源报表,公司能源统计人员根据审核要点逐单位逐表逐数进行审核,发现疑问及时更正,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及其准确度。

2 能源统计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2.1 统计范围不全,数据不准确

公司能耗情况能够较准确地反映本部各子公司、单位的能源购进、消费、库存情况,对省内的部分子公司及省外公司能源统计工作无法正确反映,全公司综合能耗统计尚不健全,单位GDP综合能耗尚无法较准确地计算。原因在于:①他们的能源管理基础差,能源统计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②部分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没有认真研读学习公司的能源统计制度和能源统计知识,对一些数据估算、冒算,随意性很大,统计报表认识不深刻,随意统计填报;③没有建立完善的计量、统计体系,统计数据缺乏可靠性,能源计量仪表配备不齐、不准,给能源统计造成困难;④统计报表时效性较差,不能及时上报报表,导致集团公司汇总数据不全。

2.2 统计服务职能难以正常发挥

目前,部分单位的能源统计工作只是对生产消耗的能源作统计,而没有把统计的结果反作用于生产。能源统计不能体现其存在的价值。

由于部分单位可供使用数据不全,缺乏完整性,能源整体统计不清,难以为公司领导提供准确的能源统计资料,难以为指导经济工作和能源供给提供科学的依据;由于缺乏这种全面系统的统计数据,不能顺利开展能源对经济产生的成果和趋势分析,不能为决策部门提供有效的服务。

一些单位在能源报表的编制说明中对能源统计分析不深刻、不全面,只是对数据的增长、降低的简单统计,没有分析原因、查找节能点,没有达到对能源生产和消费过程进行预测和控制,达到最经济、合理和有效地开发和利用能源资源。

3 进一步提高能源统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目前能源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寻求能源统计解决途径,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首先要加强能源计量工作。能源计量是能源统计的保证,是基础工作的基础。没有齐全的能源计量仪表,能源在流通过程中每个环节准确的数量变化和消耗便得不到反映,能源统计就无法进行。团此,加强计量工作,保证量值的准确、完整、统一、平衡是能源统计的关键。

(2)要以《节约能源法》为依据,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要完善能源消耗奖惩制度,开展能源审计,把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员工业绩考核范围。

(3)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作为节能工作者,要把工厂的能源管理、统计分析、能源技术、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搞好,又要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责任很大。掌握一定的能源管理基础知识、统计原理、能源经济理论是搞好节能工作的必要条件。面对困难,我们主动向行家请教,自学能源管理、统计分析、节能技术等诸多方面的理论书籍,用于指导自己的工作。同时,深入基层了解,核实第一手资料的正确程度,对每月送上来的报表首先进行认真整理,严格审核,发现问题立即反馈到基层,使统计资科、数据准确客观。然后再按照台账的要求,进行分类、分组、分指标,并进行指标汇总和必要的加工换算。经过科学地综合使它系统化、条理化,变为能够反映能源总特征的、我们所要的综合数字资料。对有争议的问题及时探讨、解决。在分析、解决问题过程中,使每个统计员的业务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另外,还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知识的学习,灵活掌握能源统计软件的操作。

各子公司要为能源统计人员配备单独的计算机等先进的统计设备,使能源统计工作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4)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是能源统计工作的基点。各子公司、区队、分厂、各用能部门都要建立能源统计台账,各作业区、工段、站、主要耗能设备等都要建立能源消耗原始记录,按时报送和传递能源数据和能源统计报表。

(5)各单位统计人员学会一两种统计分析方法,提高能源统计的深入分析能力。

能源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 融资租赁

一、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国内也有称“EM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s Company,简称“ESCO”,国内也有称“EMCO”)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类型

(一)节能效益分享型

节能效益分享型是指在整个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过程中,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资金并在整个节能项目中,为用能单位提供全程的节能技术服务,且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按照节能服务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在合同期满后,节能效益和节能设备归用能单位所有。

另外,根据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的特点,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可约定对分享节能效益的比例予以调整。双方可约定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前期节能服务公司享有节能效益的70%-100%,以确保节能服务公司较快收回成本并获得利润,而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后期,对节能服务公司享有节能效益的比例予以下浮。

(二)节能量保证型

节能量保证型指用能单位提供项目资金,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的全程技术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按照节能服务合同的约定,用能单位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如果在合同期内,节能项目没有达到节能服务公司承诺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则节能服务公司按合同约定向用能单位补偿未达到的节能效益,承担违约责任。

在节能量保证型中,节能服务公司不直接承担项目前期投资成本。节能服务公司的主要义务是为用能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保证用能单位的节能成果。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更适合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尤其是跨国公司)使用。

(三)能源费用托管型

能源费用托管型指用能单位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并按照节能服务合同约定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能源托管费。节能服务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节能服务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节能服务公司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用能单位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目前,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以节能效益分享型为主。在行业分布上,节能效益分享型主要分布在建筑领域,节能量保证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主要实施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饭店和商场。在实施时间上,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期限有延长的趋势,平均超过4.5年,最长超过10年;能源费用托管型的托管期则普遍较长,平均超过10年,最长为15年。

随着我国节能服务公司运营管理的不断成熟,目前开始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的复合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三、合同能源管理与融资租赁结合的模式探讨

(一)节能服务公司融资模式

在我国目前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多以节能效益分享型为主,而节能效益分享型主要的特点之一,就是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投入的全部资金、节能设备和服务,用能单位无需任何资金投资。以节能服务公司为融资主体,作为融资租赁模式中的承租人的具体模式为:(1)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署《节能服务合同》,确定节能项目合作内容;(2)节能服务公司根据节能项目特点选购节能设备,与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公司与节能服务公司选定的供应商签署《买卖合同》,并向供应商支付购买价款;(3)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向节能服务公司交付租赁物;(4)用能单位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节能效益;(5)节能服务公司以节能效益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期满节能服务公司无违约的,租赁公司可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则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成后将节能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用能单位;(6)供应商对节能设备提供维护服务。

上述为融资租赁的一般运作流程,而实践中,将租赁物(节能设备)直接交付给用能单位更合理,也更符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要求及交易实质。在实际交付租赁物时,可以由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共同确认租赁物的交付,各方可派一名指定人员到用能单位对租赁物接收单进行会签确认起租日。

(二)用能单位融资模式

因节能设备与节能服务具有密切的关联性,很多大型的工程设备供应商也同时提供节能技术服务,如西门子旗下的SFAE。在此种情况下,用能单位可以作为承租人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向节能服务公司购买节能设备和节能服务。融资租赁公司将节能设备租给用能单位使用,并从用能单位分享节能效益,具体流程为:(1)租赁公司根据用能单位的指定购买节能设备,与供应商/节能服务公司签署《买卖合同》,供应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署《节能服务合同》,确定节能项目合作内容和节能效果;(2)租赁公司与用能单位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公司向供应商/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购买价款;(3)供应商/节能服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用能单位交付租赁物;(4)用能单位从节能效益中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5)供应商/节能服务公司向用能单位提供设备维修、技术服务;(6)租赁期满各方无违约的,用能单位支付留购款,节能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用能单位。

此种模式的关键在于,用能单位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向供应商/节能服务公司购买节能设备的同时约定供应商/节能服务公司向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及节能效果保证。

(三)节能服务公司兼具融资租赁资质模式

此种模式为节能服务公司同时申请融资租赁资质,开展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经营范围后,则同时兼具提供节能技术服务与融资租赁业务的双重职能,为用能单位提供融资服务及节能服务,具体流程为:(1)租赁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署《节能服务合同》,确定节能项目合作内容,约定节能效益;(2)租赁公司/节能服务公司根据节能项目特点选购节能设备,与供应商签署《买卖合同》;(3)租赁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署《融资租赁合同》;(4)租赁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向供应商支付设备款;(5)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向用能单位交付租赁物;(6)用能单位向租赁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从节能效益中支付租金;(7)租赁期满各方无违约的,用能单位支付留购款,节能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用能单位。

上述模式从事节能服务可以有效的节约交易成本,提高融资效率,缩短磋商、谈判等流程,有效地增强节能服务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而融资租赁与节能服务公司结合也是目前一种新兴的复合型企业,为未来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趋势之一。

四、融资租赁模式中的相关问题解析

(一)融资租赁公司与节能服务公司资质的申请问题

目前,在我国获得融资租赁资质的方式有三种,即:根据银监会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根据商务部颁布的《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设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根据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设立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上述三种方式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国均可以从事有关节能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只是在监管上隶属不同的主管部门。

提供节能服务属于提供技术服务类的企业营业范畴,在我国目前属于工商登记范围中的非特许行业,除履行一般在工商部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外,无需特殊部门进行审批,只要具备从事节能服务所需的专业的人员、技术、设备等开展节能服务业务所需条件的均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节能服务公司。

(二)效益分享和风险分担

融资租赁与节能效益结合的难点,在于节能效益具有不确定性,比如由于项目运营条件的变化、能源价格的变化、项目的选择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变化等,这些不确定性会导致一些风险,风险的分担和控制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融资租赁需要适度规模的项目,有些项目太小不容易操作成功,项目运营条件的变化也有可能使项目运行发生变化,如运行时间、运行方式、运行范围等发生变化,有可能引起节能效益的变化。各方必须对节能量和节能效益变化的具体细节进行沟通并对效益变化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进行约定。

“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服务行业发展将明显提速,但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节能服务业的发展。租赁业界应充分探讨和拓展融资租赁公司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合作方式,实现融资租赁和合同能源管理的有效结合,以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为我国节能减排任务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能源管理办法范文5

油井液面监测及自动排采系统主要由井下数据采集模块和自动排采控制模块集成。井下数据采集模块主要由声波发射接收器、声波发射接收控制器组成,该模块能实时采集井下液位数据,为自动排采系统提供准确的液位数据。自动排采控制模块:根据井下液位的数据变化以及用户的参数设定值,通过RS485或其他接口,自动控制变频器的输出频率,适时调整抽油机冲速,对地层供液能力极差的油井实现间歇式抽取方式,实现油井自动化控制,达到实现节能降耗的目的。

2次声波液位监测原理

次声发声装置产生的次声波沿油套环空向井内传播,在节箍、音标、液面等处形成反射后被微音器接收,接收的微音信号经过多级滤波放大和信号矢量叠加合成处理,利用液面波自动识别技术得到液面深度。

3油田合同能源管理配套措施

为确保油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有效实施,积极应对低油价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油田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积极引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创新模式,解决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资金不足和节能减排目标等问题,从完善企业内部配套管理制度入手,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制度在油田企业的应用。主要采取以下几项配套管理措施。制定油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积极鼓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进入油田节能技术服务市场。设立油田节能人才专家库,通过成立“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积极培育油田内部节能市场,不断挖掘油田企业节能减排空间,对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节能效果评估,组织对节能专业公司资质和技术服务能力的审核和评估,组织对节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立油田节能专业技术服务公司信息储备库,将具备专业节能技术服务资质的节能公司纳入油田节能专业技术服务公司信息库,建立油田开发企业与节能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平台。做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建立有序的合同能源管理市场,规范标准化的合同文本内容。制定企业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技术标准,严格依法依规执行能源管理合同。做好项目运行管理,完善能源计量手段,切实做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量统计、节能效益核算和项目资金结算等工作,为节能专业公司创造规范有序的良好运行环境。积极推进油田能源体系建设,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带动、稳步推进、逐步建成的原则,建立实施一套完整的标准、规范,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一个完整有效的、形成文件的管理体系,注重建立和实施过程的控制,使能源管理活动、过程及其要素不断优化。通过例行节能监测、能源审计、能效对标、内部审核、组织能耗计量与测试、组织能量平衡统计、管理评审、自我评价、节能技改、节能考核等措施,不断提高能源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有效性,实现能源管理方针和承诺并达到预期的能源消耗或企业用能设备“能效倍增”目标。通过建立更加规范、科学的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油田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行为节能,更有效地开展能源管理。利用国家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对企业多方面的政策扶持,积极争取相关优惠政策,发挥企业节能减排主体作用。对符合国家合同能源管理奖励标准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积极配合节能专业公司做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后财政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

4项目现场应用实施情况

2013年,大庆油田某采油厂与某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签订油田供液不足井节能降耗技术服务合同,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对该厂20口供液不足油井应用油井液面连续监测及间开控制技术。项目实施前后20口油井生产数据对比见表1。项目实施后,在油井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产液量略有提升),油井电动机功率因数平均提高了0.399,平均单井日节电量达48kWh,平均单井有功功率下降了2kW,平均单井无功功率下降了18.99kvar,百米吨液耗电量下降了2.37kWh,综合节电率达到34.1%,油井平均系统效率提升5.61%。实现了油井动液面实时监测、工况诊断、生产参数自动调节,使油井处于高效、安全的生产状态,达到了节能降耗、增产高效和提高油井开采效益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项目实施效果。

5综合效益评价

1)项目实施后,百米吨液耗电量下降了2.37kWh,综合节电率达到34.1%,平均单井日节电量达48kWh。20口油井日节电量达960kWh,累计年节电量达到350400kWh。按照工业电价0.631元/kWh计算,则年节电费达221102.4元。2)油井系统效率由项目实施前9.68%提升到项目实施后的15.29%,油井平均系统效率提升5.61%,有利于“能效倍增”计划目标的实现。3)按照节约1kWh电能减排0.997kg二氧化碳,即减少0.272kg碳排放计算,则该技术系统实施后每年可减少碳排放95308.8kg。4)油井液面监测及自动排采系统根据动液面的实时状况自动调节抽油机工作参数,实现节能降耗,提高吨油效益。5)动液面的在线监测和数据远传,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节省了管理成本及费用。6)项目实施后,减少了检泵作业时间和费用,提高了管理和技术水平。合理优化抽油机工作参数、确保抽油机安全可靠高效运行,给油田生产管理和节能工作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7)自投入现场应用以来,该系统运行正常,极少发生运行机制故障,现场维护简单,安全可靠。8)井下数据采集模块实时采集井下数据,为自动排采系统提供准确的液位数据;自动排采控制模块通过RS485或其他接口,自动控制变频器的输出频率,适时调整抽油机冲速,对地层供液能力极差的油井实现间歇式抽取方式,实现油井自动化控制和智能化生产,实现系统整体节能降耗。9)按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中双方的相关约定,项目实施后节能回报期为6年以及油田与专业技术服务公司节能成果分享的合同投资管理方式,专业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每年可按比例获得相当可观的投资回报。

6结论

能源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政策;能源;农村;北京市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4)19-4765-04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4.19.067

Construction and Function of the Policy System of Rural Energy in Beijing

HAO Bing,JING Yong-ping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Beijing Institute of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Beijing 102617,China)

Abstract: In order to strengthen the energy and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in the rural area, th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relevant offices implemented a series of policies and gradually formed a policy system of rural energy. This system have solid structures. Every policy influences and supports each other. The structure and function of the policy system of rural energy in Beijing was analyzed, to perfect the policy system and improve its efficiency.

Key words: policy; energy; rural area; Beijing city

能源是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制约因素。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环境和资源问题日益突出。经济增长与经济结构的特殊性使中国能源需求大幅攀升,但世界各国政治经济的博弈使中国在世界能源的获取上处于不利地位。对此,中国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应对能源相对短缺问题。北京市是中国的首都,也是一个特大型的能源消耗城市。北京城区资源储备相对匮乏,严重依赖外部能源资源[1]。建设“绿色北京”和“世界城市”的目标对北京市清洁、高效地利用能源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北京市的组成部分,北京市的农村地区也必须加快能源结构调整,走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科学发展道路。近年来,北京市相关政府部门为了提高农村地区的能源生态建设水平,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逐渐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政策体系。本文分析了北京市农村能源政策体系的结构与功能,为完善该体系、提高政策执行效率提供了借鉴。

1 北京市农村地区能源消费概况

2012年,北京市能源消费总量为7 177.7万t标准煤,万元GDP能耗下降率为4.75%,基本符合科学发展的阶段性要求。但是,北京市农村地区的能源消费方式大多属于粗放型,与北京市城区相比,在能源转换率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方面都处于较低水平[2]。

北京市农村地区的能源消费可以大致分为生产用能与生活用能两大类。在生产用能方面,基于北京市经济结构的特点,北京市农业生产用能的增加对于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有限,农业政策实施的关键在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3]。在生活用能方面,北京农村生活用能的规模大于生产用能的规模,且与城镇生活用能的结构区别较大。2010年,北京市生活消费的能源消耗总量为1 229.71万t标准煤,其中,城镇占3/4,乡村占1/4。然而,在煤炭消费总量上,乡村几乎为城镇的3倍[4]。上述数据表明,北京市农村地区生活用能的结构亟待优化。如果北京市的农村地区不能及时转变生活能源消费方式,未来将制约北京市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目标的实现。

北京农村生活用能的形式主要是采暖、炊事和家电用能。其中采暖用能占59%,炊事用能占30%,家电用能占11%[5]。从一些学者对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进行的定量分析结果来看,未来农村生活用能设备的数量将继续增加,因此,家电品种能源效率的改进将影响民用能源消费量。综上所述,北京市实施农村生活能源政策的重点在于提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所占比例和推广低能耗的设备[6],以便提高采暖、炊事用能效率,降低家电用能能耗。

2 北京市农村能源政策体系的结构

针对北京市农村地区能源需求和使用的现状,北京市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的公共组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形成了日见清晰的政策体系。在北京市农村能源政策体系中,元政策、基本政策和部门政策围绕着核心目标,排列、组合、互动,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政策群。“元政策”是用以指导和规范政策体系的整套理念和方法的总称。北京市农村能源政策体系的“元政策”即建设清洁、高效的农村能源体系。按照上述理念与目标,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农委与农业局、财政局、住建委、科委等部门制定和实施了包括三农政策、财税政策、科技政策等在内的具体措施(图1)。

2.1 按部门划分

2.1.1 规划 “十一五”时期,北京市就专门出台了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2006年12月),作为政策总则,指定了北京市各项能源政策的方向。接下来,北京市政府又了“十二五”规划、“绿色北京”行动计划(2010-2012年)等总体规划。针对农村地区的具体特点,北京市在2009年了《退耕还林地区农村能源发展规划》等专门针对农村能源建设的规划。

2.1.2 法规与规章 包括《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7]3号)、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10年)、《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2006年)、《节能评估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及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北京市能源管理师试点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等。

2.2 按系统划分

2.2.1 三农政策 例如,在北京市农村地区影响较大的“农村亮起来、农民暖起来、农业资源循环起来”工程建设,从整体上改变了北京市农村地区生活用能的建设思路。

2.2.2 财税政策 北京市政府各级部门对农村能源建设的财政投入可谓量多面广。例如,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补助资金中,有很大份额投放到了农村地区。针对延庆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也提供了相应的补助资金。在税收方面,税务部门对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自产的综合利用产品、农作物秸秆发电实施了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2.2.3 科技政策 例如,在中科院八达岭太阳能热发电实验电站等工程中,国家科技部、北京市科委和中国科学院共同参与,使风能发电、太阳能发电、新能源汽车等科技企业进驻延庆县,对于改变延庆县和北京市生活用能的结构均发挥了正外部性。

2.3 按机构划分

2.3.1 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在农村能源政策实施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进行目标设计、划分机构职能等基础性工作。在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设有能源处,负责相关工作。

2.3.2 北京市农委、农业局 北京市农委的主要工作包括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制定农业、乡镇企业发展当中的能源政策。北京市农业局则在其担负的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以及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环保等各项工作中,起到服务、执法和监管农村能源政策实施效果的作用。在北京市农业局中设有能源生态处,负责相关工作。

2.3.3 北京市住建委、科委 在降低北京市农村地区生活用能的工作中,北京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政府部门作为责任单位,负责相关项目。例如,建设地源热泵采暖示范项目、生物质地热采暖示范项目、压缩天然气示范项目,实施住房节能保温改造项目等。

2.3.4 区县能源办公室 基于对能源工作的重视,北京市部分涉农区县设立了专门处室。例如,延庆县设立了新能源与循环经济办公室。

3 北京市农村能源政策的功能分析

3.1 功能分析

北京市农村农业政策的主体包括北京市的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及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公共组织。目标导向定位于促进北京市能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主要针对农村地区的能源转换与利用问题,较好地发挥了公共政策的导向功能和调节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管制功能与分配功能[7]。

第一,从政策运行效果看,北京市农村能源政策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有效地促进了北京市农村地区使用、发展清洁能源,对于形成“多元并举、多能互补”的农村能源格局发挥了导向功能和调节功能。第二,从政策固有功能看,北京市农村能源政策体系依靠财税政策的作用发挥着提高财政资金再分配效率的分配功能。第三,从功能实现程度看,北京市农村能源政策体系发挥着约束农村生活用能习惯的管制功能。

3.2 政策特点

3.2.1 激励相容 现行北京市农村能源政策发挥上述功能的主要原因在于,该体系较好地处理了利益主体间的相互关系。能源政策涉及的领域众多,政策规划层和执行者分属多个部门,因此,政策主体在制定农村能源政策的过程中,较多地考虑到农业、农民及相关产业的诉求,使政策设计基本符合执行者的利益。例如,房屋抗震节能改造等项目的负责单位包括农委和住建委,并且将资金直接补贴到农户的做法,都符合激励相容的原理,为政策目标的实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2.2 政策配套 在“建设清洁、高效的农村能源体系”理念之下,北京市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公共组织在近十年的时间内制定和实施了内容各异但政策导向性较为一致的政策集合体。这些政策由不同系统的政府部门和公共组织执行,形成了多条政策链。上下游式与交互式并存的政策链条相互配合度较高,使得北京市农村能源政策的“顶层设计”与“接地气”的基层措施匹配度较高。例如,制定多项《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等政策,提供《技术规程》等规范,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为能源政策发挥导向功能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支撑。

3.2.3 思路创新 工作思路创新是北京市农村能源政策发挥导向和调节功能的新路径。比如引入节能评估中介机构、审核机构及服务机构、能源管理师等新生形态,扩宽了行政管理机构发挥作用的渠道。这些创新体现了北京市政府在农村能源管理机制的改革中不断寻求突破的努力。作为管理思路创新的成果,这些新生的机构或者管理形式使更多的参与者融入了政策体系,加强了各方的联系。

3.3 政策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