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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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城镇燃气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燃气工程,安全管理,事故原因,措施

一、我国燃气概况及分布形式

中国的天然气资源发展迅速,全球天然气需求量较大,由于天然气是国际上公认的清洁能源,未来将成为世界的主要能源之一。

城镇燃气化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城镇燃气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节约能源、减轻污染、保护环境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的燃气事业获得了迅速的发展,“西气东输”工程的实施,对燃气输配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燃气供应的优势:燃气清洁燃料,但使用成本较高,燃气的供气原则不仅涉及国家的能源政策和环保政策,而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密切相关。燃气是一种优质的民用燃料,与其所代替的其他民用燃料,如煤和油相比,燃气有很大优势。

二、现代安全生产管概述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企业生产组织和实施,离不开科学、系统化的安全生产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具有生产管理的一般规律和特点,还有特殊的规律和范畴。

安全生产管理随着安全科学技术和管理科学的发展而发展,系统安全工程原理和方法的出现,使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方法、原理都有了很大的拓展。从18世纪中叶,蒸汽机的发明引起了工业革命,工人的安全和健康时刻收到机器的威胁,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不断出现。到20世纪30年代,很多国家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的政府机构,逐步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教育、管理、技术体系,初具现代安全生产管理雏形。进入20世纪50年代,以系统安全理论为核心的现代安全管理办法、模式、思想、理论基本形成。到20世纪末,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更加丰富,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方法、模式以及相应的标准、规范更加成熟。在上个世纪末,我国几乎与世界工业化国家同步研究并推行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三、燃气行业安全问题及应对措施

(一)燃气行业的安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社会对燃气安全缺乏足够的认识,燃气事故不断上升,城市燃气安全的问题主要出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燃气管网老化腐蚀存在的安全隐患

燃气用钢管设计寿命为15年到20年,多数城市燃气中压燃气管网及管网及早期投入运营的低压管网运行近20年左右时间,已接近或者达到寿命终点,多数管网处于事故多发期。近几年,管网系统腐蚀穿孔事故贫乏,且呈上升趋势,城市燃气管网老化,已成为燃气输配的重要安全隐患。

2、燃气管网管理混乱及违章占压和新增设施与燃气管线安全间距不足形成的隐患

省市燃气管网和设施上的违章建筑是较大的安全隐患,少数居民乱搭乱建,有的占压在燃气管线上,有的将燃气调压设施密闭在违章建筑内。有历史的原因:如相关的城市管理法规不健全,过去城市地下管线施工没有完全纳入建设规划监管的范围,导致地下管线资料不全,燃气标志与实际管线位置偏差较大,有的甚至相差10多米。有经济利益的原因:有的单位为了小集体的利益,在未办理规划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燃气管道上及调压箱旁乱搭门面房,有的违章建筑内住人,有的开饭店、做商店等。一旦燃气管道被破坏,燃气大量泄漏,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3、城市道路扩宽改造和市政施工对燃气管道造成的危害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道路及旧城改造市政施工频繁,再加上通信电缆、电力、自来水、电网等的改造给燃气管线运行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市区道路扩宽改造后,原埋设于慢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燃气管道,变为敷设在机动车道下,给巡检、维修造成极大困难。因上述原因每年造成管道被损坏、挖断、造成泄漏事故,有的城市高达几十起之多。

4、燃气行业的管理机构人员缺少,执法主体很难落实

我国燃气执法基本上依据的是二一年国务院的第583号令《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其中好多条款,很难适应燃气行业的发展趋势,管理执法力量薄弱,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这种情况在燃气行业管理上存在着隐患。

(二)燃气行业安全管理的应对措施

1、增加管网更新改造

根据各城市的风险评估情况,结合钎探、挖探坑检测,应对高风险的管道、附件进行更新,对于风险段燃气管网通过各种手段进行检测,确定管网现状,进行必要的修补处理;对于运行环境恶劣的钢管段,如地表积水管段、凝水缸、阀门井进行重点探查,重视杂散电流的影响。

2、继续加大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及设施的整治力度

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到燃气管道的占压的危害性,加大拆除力度,提高燃气管道的运行安全系数,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地下管线施工审批程序,凡涉及到影响地下燃气管线的应要求建设单位与管线业主单位进行协商,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控制施工外力因素破坏管线造成燃气泄漏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市民进行燃气知识宣传力度

燃气企业利用新闻媒体、电视、报纸等向用户宣传,宣传正确使用燃气知识及燃气法规,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用气。

4、完善各类燃气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各燃气企业应完善各类燃气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应保证应急救援设施、装备齐全完善,救援物资储备充分、通讯畅通、人员保证24小时值班,不断加强演练、不足之处及时改进,确保实效。

5、加大行业管理力度

城镇燃气管理办法范文2

为加强我市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气化”的总体部署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加气站市场准入和建设管理

在我市申请从事CNG汽车加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符合《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建〔〕52号)规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全省和我市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规划要求;(2)有与天然气气源企业签订的长期天然气供应合同;(3)当地有潜在且稳定的天然气汽车用户(每个加气站服务能力按500辆汽车计算);(4)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5)申请建设CNG加气母站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000万元;申请建设CNG标准加气站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500万元;申请建设CNG加气子站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

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在我市建设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加气站具有优先备案权;支持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与国内大型天然气气源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在我市建设液化天然气(LNG)中转站或加工厂,并在此基础上统筹建设全市的LNG加气站。

二、加强天然气县域输气管道建设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国家西气东输工程整体规划,市政府明确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为我市唯一的管道天然气气源供应企业,统筹建设、管理、经营全市天然气县域输气管道(不含西气东输工程主管道、城镇天然气管道),承担全市的管道天然气气源供应责任,并履行县域输气管道安全和保护义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燃气经营企业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向中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申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西气东输主管道上新开供气接口。对于目前全市范围内在建或已投运的且产权不属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县域输气管道,市政府支持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对其产权予以收购。

城镇燃气管理办法范文3

一年来,我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查找自身不足。通过开展活动,解决“”突出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党员干部转作风、人民群众得实惠、深化改革迈大步、绿色崛起上水平”的目标。观看《的四个昼夜》等4部专题影片,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受教育,观后我们每位同志都写了心得体会。在工作之余努力学习报刊、新闻、测绘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学习中我们不断提高整体素质,更好的实践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1、完成了城乡规划定线测量和市政工程测量:3条道路全长1.0公里,地表水厂输配管网1.0公里。

2、完成了城乡用地测量9件,拨地面积385.37亩。

3、完成了竣工测量2件,测绘面积156.21亩。

4、完成了棚户区改造测绘6件,测绘面积428.36亩。

5、完成了建筑工程测量:建筑物放线31件,建筑物验线31件。

6、完成了房产测绘:房产面积预测算20栋楼、面积7.8万㎡,编写预测测量报告20份;房产面积测算26栋住宅楼(包括二手房转让建楼盘表及测算),面积12万㎡;编写房屋面积测绘报告26份。

7、完成了符合要求的测绘项目备案登记8份、签订测绘合同8份、测绘项目汇交8份、测绘项目验收8份、征求用户反馈意见等事项。

8、完成了2014年度《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信息的录入、编制了《测绘资质申请表》。测绘成果资料档案、保密及质量管理考核工作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达到县级达标标准,考核结果为达标。所有材料原件经市局认定后扫描、上传到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装订成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纸质材料上报市局,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的测绘资质复审换证信息已提交市局,待省、市地理信息部门审查通过后换发新的《测绘资质证书》。

9、完成了2014年度网上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工作,已经省市测绘主管部门通过;完成了2013-2014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录入,并已通过主管部门终审。

10、完成了两台__华测GPS卫星定位以旧换新仪器升级工作和9台测绘仪器设备的鉴定工作。

11、完成了测绘收费309828.60元;完成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换证工作;完成了2014年测绘法8.29宣传日活动。

12、完成了全县6家燃气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年审和2014燃气企业经营许可监督检查工作。预审了吴桥县万通天然气加气有限公司所报的材料及现场情况。受理了沧州市政府961890群众服务热线电话受理事项交办的康顺园小区开发商收取天燃气开口费问题。

12、完成了燃气经营许可预审办理首席代表及“六公开”和燃气设施改动办理首席代表及“六公开”内容;完成了吴桥县城集中供热调查和燃气需求侧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报表;完成了2014年燃气供热行业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工作;完成了餐饮场所液化气罐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和加强了燃气热力运行安全工作及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管理工作。

13、完成了创建河北人居环境奖吴桥县城市燃气普及率和指标表及城市燃气用户台账,根据新的计算标准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0.82℅。

14、完成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配合和落实;完成了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和实施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的实施工作;

15、完成了住建局局党组、上级测绘主管部门和上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野外工作的艰苦,造就了测量队工作者吃苦耐劳;团结奉献的精神。优良的服务态度,精湛的测绘技术,得到了业主们好评。

在即将开始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局领导和上级的要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宣传贯彻《测绘法》、《城乡规划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河

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工作。2、加强完善我队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工作、测绘合同签订、测绘项目汇交、测绘产品项目验收、征求用户反馈意见等工作。

3、加强完善测绘管理工作与规划管理工作和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的协调及配合等工作,完善规划批后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验线、规划竣工测量验收工作。

4、继续做好我县燃气安全检查工作,为新建燃气及供热项目把好预审关。逐步规范各燃气站下设摊点人员持证上岗,办理《燃气罚没许可证》。

城镇燃气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郑州市民用燃气;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议Abstract:How to establish the mechanism of long-term management of the gas safety, solve the serious security hidden danger, I urgent need to further improve and perfect the effective mechanism to prevent gas leakage and explosion safety supervision system and work for our city, ensure civil gas to public safety use. In order to strengthen our city gas management, to prevent the occurrence of gas safety accidents, safeguarding the public life, property safety and public safety, maintenance of gas supply and demand sides of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city, the perfect system and mechanism of Zhengzhou city civil gas safety regulatory proposals are analyzed.

Keywords: Zhengzhou civil gas safety supervision system; suggestion;

中图分类号:F407.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随着郑州民用燃气越来越普遍的应用,尤其是在高层住宅建筑中普遍应用了民用燃气(据统计,我市燃气使用率在全国居领先水平)。但由于各类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参差不齐,不安全使用燃气的行为是大量存在的,尤其严重的是,面对这些情况,各级管理部门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还没有真正到位。一家一户燃气爆炸不仅只是殃及其自身、而且必将连带到周边邻舍甚至整栋楼、整个小区的千家万户,严重的会造成整个楼的报废,也必将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给社会稳定和城市管理带来重大问题和严重影响,将会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也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

2.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完善管理体制,依法依规强化燃气使用的安全监管

我市燃气事业发展迅速,燃气应用对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产生了日益巨大的影响。但面对新形势的要求,我市2004年的《郑州市城市煤气暂行管理办法》已经过时,目前我市缺乏一部关于民用燃气安全生产、使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相关法规的制定将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的燃气管理工作,提高燃气安全监管水平,科学合理地调整燃气市场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保障我市燃气事业的全面协调、安全有序的可持续发展。

按照国务院第583号令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市应组织制定“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和“郑州市燃气安全监管实施细则”,依法依规建立起相应的管理体制,明确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同时,要建立起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把严防燃气爆炸事故作为责任部门的重要考核项目。安监、质监、公安消防、街道社区等部门应当配合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燃气使用的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

针对当前存在的普遍问题,亟有必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燃气使用强有力的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各相关部门应齐抓共管,既要有必要的宣传教育,更要有依法监管的铁腕安全管理手段,不能仅仅满足于宣传教育和形式化的检查,应当进行依法严管,要以有效严防燃气泄漏及爆炸事故为重点,建立起能够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和法制环境,真正能够有效地、及时的发现和消除安全管理漏洞。

首先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深入调研,走出去学习考察,认真学习国内有关城市对燃气安全的管理经验和做法,汲取事故教训,结合我市实际,对燃气公司怎样承担起民用燃气使用的安全监管职责?安监部门有没有对燃气安全进行强化监管的必要?建立怎样的体制机制才能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这些都应当很好的研究。对于目前燃气公司所谓的收费员“一员变三员”的措施(即在当好收费员的同时,还要当好“燃气常识宣传员”和“安全检查员”),是否真能够做到三员的职责?据调研情况,实际操作流于形式,表现在覆盖面不够、人员素质低、检查质量差、实际效果不佳。尤其是收费员兼“安全检查员”,是否受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了相应的监管资格?是否具有规定的安全员资质?怎样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有效地防止发生民用燃气爆炸事故?可以带着问题去学习考察,主管部门在调研基础上,拿出可操作性强的方案,完善和优化我市现有管理体制和机制。

对于这样一个事关民生、事关群众人身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政府各相关部门参与,要通过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联动(包括安监、住建、民政、社区、街道办事处以至居委会等),形成一整套有效的联动管理监控机制。对社区、街道、物业管理单位也应当赋以燃气安全管理的职责和责任,由这些单位设立经过培训合格的、专职的安全监察员,与燃气公司齐抓共管、拾遗补漏。如小区物业就应当建立对居民天然气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只有各方齐抓共管、分工明确、责任清楚、综合治理,才能确保我市民用燃气的安全使用。同时,市政府和住建局对主管单位应设立更为严厉的考核机制,要以是否发生重大燃气事故作为重要的考核标准和业绩标准,促使这些部门和单位自觉地想办法、出真着、杜绝形式化,把工作做扎实。

政府和主管部门亟应尽快的建立起真正能管住民用燃气泄漏及爆炸的体制机制,这是郑州加强城市社会管理水平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解决这个难题,形成一个成功的经验,对全省、对全国都是一个贡献。

4.遵循燃气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用科学的手段防范我市民用燃气泄漏及爆炸

我市应积极主动地学习借鉴国内有关城市的管理经验,加强和改善我市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据了解,国内已有很多城市都采取了强制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措施,如大连规定强制所有用户必须安装、沈阳市规定22层以上新建高楼必须安装、北京市正在加紧制定强制安装的政策规定等。从2011年10月份开始,吉林市下发文件全面强制推广使用燃气浓度报警装置。同时吉林市政府要求具备条件的新建住宅小区都应配套安装燃气浓度报警装置。吉林市政府要求工商业用户特别是重要人员密集场所用户,必须安装燃气浓度报警切断装置。据了解,吉林市近年来发生了数十起民用天然气爆炸事故,有时竟然4天内连续发生过两起天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对事故后果感触比较深刻。郑州在这方面也应当有所警醒,更应当有所作为。

采用现代科学技术,科学的防范燃气爆炸是一个发展方向。燃气报警装置和联网报警系统是非常重要的燃气安全设施,它是城市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的最后一道保护。比如我们在正常使用燃气时,两个火眼,一个意外灭掉,而人又不在时,很容易发生燃气大量泄漏而产生爆炸,如果有报警装置,就可以提醒人来防范和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如果应用了物联网技术,整个小区实现监控联网,物业或者控制中心就能够随时发现哪一家发生了燃气泄漏。建议主管部门要从主观上树立起积极推广和应用现代安全管理的科技成果的意识,牵头考察、选择、开发和审定燃气泄漏报警保护的正规可靠产品,强制或推荐各类用户使用,进而在全市实现小区燃气安全使用的联网监控。以高科技产品实现超前报警、联网报警、智能监控等技术来防止各种民用燃气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在费用上,建议必要时应当纳入郑州市城市管理的公共安全投入项目,由政府纳入年度预算,对用户予以一定的安全补贴或一次性免费安装,安装后由主管部门负责监管。这件事也有必要建议列入市政府为百姓办实事项目,这是真正的实事。

总之,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完善立法和健全体制机制,积极采用高科技手段有效的严防郑州发生民用燃气泄漏及爆炸事故,解除郑州百姓的后顾之忧,为郑州在各方面走在全省前面提供一个可靠的安全保障和稳定环境。

参考文献:

城镇燃气管理办法范文5

1.1 为了规范________城市、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市签署本协议。

1.2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政府规范性文件;2.该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政府________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1.3 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

(2)遵守中国的法律;

(3)符合城市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

(4)使用户获得优质服务、公平和价格合理的燃气供应;

(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洁能源,促进燃气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定义的意义或解释。

2.1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2.2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3 燃气: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

2.4 管道燃气:以管道输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气。

2.5 管道燃气业务:提供管道燃气及相关服务的经营业务。

2.6 燃气管网设施:指用于输送燃气的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及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

2.7 市政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外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8 庭院管道燃气设施:市政规划红线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

2.9 影响用户用气工程:是指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则视为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

(1)造成_________户以上用户供气中断或供气压力显著降低,影响用户使用_________小时以上;

(2)阻碍主干、次干道路车辆和行人通行_________小时以上;

(3)影响其他公共设施使用。

2.10 燃气紧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气需要紧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气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2.11 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运营、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2.12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动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气质量恶化或供应不足。

2.13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取消

3.1 特许经营权授予

(1)甲方与乙方签署本特许经营协议;

(2)本协议签署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授权书,并向社会公布。

3.2 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签订协议后_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建设项目实施以及第9.4条规定的义务。

履约保函金额_____________。(履约保函金可根据特许经营范围内用户数、用气量和用气性质等当地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3.3 特许经营权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 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_________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东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扩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附件三、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图示)

3.5 特许经营业务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3.6 特许经营权转让、出租和质押

在特许经营期间,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和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3.7 特许经营权的取消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

(1)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4.1 期限届满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4.2 提前终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2)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双方终止执行本协议。

4.3 特许经营协议终止日

(1)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提前终止协议生效日;

(3)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日。

4.4 特许经营终止协议

(1)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应在终止日180日前完成谈判,并签署终止协议;

(2)本协议因特许经营权被取消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终止_________日前签署终止协议。

4.5 资产归属与处置原则

(1)谁投资谁所有;

(2)资产处置以甲乙双方认定的中介机构对乙方资产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3)乙方不再拥有特许经营权时,其资产必须进行移交,并按评估结果获得补偿。

第五章 燃气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

5.1 燃气设施建设

在本协议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乙方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承担市政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投资建设。

5.2 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所占土地为公用事业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交纳有关税费。未经审批,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性质,也不得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

5.3 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负责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5.4 燃气设施征用及补偿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气设施,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补偿。

第六章 供气安全

6.1 燃气安全要求

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诺燃气供应、运行、质量、安全、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依法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管道燃气供气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传负责。

6.2 燃气安全制度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障燃气安全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对出现燃气事故和在事故期间,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和社会公众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乙方要加强燃气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案情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书面向甲方或行政执法部门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6.3 管道燃气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严格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程序,对管道燃气设施和用户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的巡检。必要时(发生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应对地下燃气管网进行安全质量评估,并将设施运行状况定期报告甲方。

乙方应在与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6.4 强制保险

乙方应针对燃气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用户安全购买维持适当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6.5 应急抢修抢险

乙方要建立应急抢修抢险救灾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物资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事关燃气应急事故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气设施应急抢修队伍,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

6.6 燃气安全用气宣传

乙方应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标准,向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各种形式安全检查、宣传的服务,解答用户的燃气安全咨询,提高公众对管道燃气设施的保护意识。

6.7 影响用户用气工程的报告

乙方在进行管道燃气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时,如果是影响用户用气的工程,应当在开展工程作业前____小时告知用户,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用户和社会公众预告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相关情况。

6.8 紧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处理燃气紧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范围较大的用户正常使用燃气时,乙方应在处理的同时报告甲方,并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

第七章 供气质量和服务标准

7.1 供气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其向用户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管输和灶前压力、燃烧热值、华白指数、燃气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协议附件四所规定的质量要求。

7.2 服务标准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用户维修服务网点、营业接待、定期抄表、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五所规定的标准。

第八章 收费

8.1 批准的价格

乙方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执行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销售价格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户收取费用。

乙方其他有偿服务价格标准须经当地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另行批准。

8.2 燃气费计算

燃气气费的计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单价乘以用气量计算,或采用热量单价计算。燃气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表并结算燃气费。

8.3 价格调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气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8.4 成本监管

甲方有权对管道燃气企业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

第九章 权利和义务

9.1 甲方权利

(1)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乙方的特许经营业务进行监管;

(2)监督乙方实施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并可聘请中介机构对乙方的资产和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乙方提出建议;

(3)享有审查乙方管道燃气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利;

(4)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9.2 甲方义务

(1)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性,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内,再将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

(2)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燃气市场秩序;

(3)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订临时接管乙方管道燃气设施及运行预案,保证社会公众的利益;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9.3 乙方权利

(1)享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业务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的投资、发展权利;

(3)维护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权利;

(4)对用户燃气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或者对严重违反燃气供用气合同或违法使用燃气的用户拒绝供气的权利;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9.4 乙方义务

(1)制订管道燃气发展的远、近期投资计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组织投资建设;

(2)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标准提供燃气及相关服务;

(3)维护燃气管网设施正常运行,保证供气连续性。发生故障或者燃气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务和持续经营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决定中断供气、解散、歇业;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的临时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6)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须将有关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运行数据,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建设进度和设施的运行;

(8)在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或终止后,应在授权主体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正常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在移交用于维持特许经营业务正常运作所必需的资产及全部档案给授权主体指定的单位时,对交接期间的安全、服务和人员安置承担全部责任。

9.5 定期报告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应当对下列事项向甲方做出定期报告:

(1)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许经营报告(内容包括特许经营资产情况、发展、管理、服务质量报告、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企业基本状况等)、特许经营财务报告;

(2)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3)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气发展、气量、投资项目计划报告,年度经营计划。

9.6 临时报告

乙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出现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备案报告:

(1)乙方制订远期经营计划(如五年或十年经营计划);

(2)乙方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确定或发生人员变更;

(3)乙方的股东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4)乙方董事会、监事会作出的有关特许经营业务的决议;

(5)乙方签署可能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6)发生影响燃气价格、安全、技术、质量、服务的重大事项;

(7)其他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十章 违约

10.1 赔偿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约定的行为,均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

非违约方应当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违约方违约引起的损失。

如部分损失是由于非违约方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则应从获赔金额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2 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不再具备履行本协议能力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实情形,并协助甲方执行临时接管预案。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乙方及乙方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3 合理补救

甲方认为乙方有致使其特许经营权被取消的行为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告知,并应给予书面告知日后____日的补救期。乙方应在补救期内完成纠正或消除特许经营障碍,或在该期内对甲方的告知提出异议。甲方应于接到异议后____日内重新核实情况,并做出取消或不取消决定。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免责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11.2 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11.3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何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

12.1 协商解决争议

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在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对其条款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都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上述争议,则适用第12.2条的规定。

12.2 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12.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适用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适用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十三章 附则

13.1 协议签署

甲方、乙方签署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署授权的情况下签署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的程序。

13.2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3 协议修订

本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因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或本协议部分约定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订或签订补充协议。

13.4 协议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庭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13.5 继续有效

本协议终止后,有关争议解决条款和在本协议规定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四章 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14.1 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__份,付本______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_________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2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五章 附件

附件一 甲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二 乙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三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图示

附件四 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五 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管道燃气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

附件六 技术规范和要求

附件七 设施维护方案

附件八 保险(注:应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燃气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用户安全购买维持适当的保险)

附件九 工程技术方案

附件十 管道燃气质量标准、供气服务标准

附件十一 安全管理标准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镇燃气管理办法范文6

一、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13件)

(一)需要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1件)。

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请审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省水利厅起草)。

(二)需要年内制定、修订的省政府规章(12件)。

1为科学合理制定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保证城镇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城镇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

2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行政资源和政府财力的使用效益,降低行政成本,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省财政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

3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修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起草)。

4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起草)。

5为进一步加强消防管理,推进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修订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公安厅起草)。

6为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示范作用,制定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

7为规范停车场规划、建设和使用的管理,解决停车乱收费问题,制定停车场管理办法(省公安厅起草)。

8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制定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省残疾人联合会起草)。

9为加强土地权属管理,健全土地登记制度,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修订土地登记办法(省国土资源厅起草)。

10为规范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制定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省科学技术厅起草)。

11为保障公民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制定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省民政厅起草)。

12为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深化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制定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规定(省监察厅起草)。

二、先行调研、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29件)

(一)需要进行立法调研,待条件成熟时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性法规修订草案(19件)。

城乡规划条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土地市场条例(省国土资源厅起草),港口条例(省交通运输厅起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修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费者协会起草),商品条码管理条例(修订)(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草),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省财政厅起草),信息化促进条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电力保护条例(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燃气管理条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节约能源条例(修订)(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省科学技术厅起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修订)(省农业厅起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省农业厅起草),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省交通运输厅起草),邮政条例(省邮政管理局起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省文化厅起草),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省卫生厅起草),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省气象局起草),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