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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与运输管理范文1
(广东省交通运输技师学院 广东 广州 528300)
摘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人才培养的需求与培养规格基本明确,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成为主流,但课程改革仍然停留在较浅层面。该专业学习领域课程开发应避免重复开费资源,加强专业建设上层统筹;避免技术方法把握不准,加强课程开发整体构思;避免偷工减料质量不高,加强课程开发过程专业性;避免课程实施效果不佳,加强教学条件和师资建设。
关键词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习领域;课程开发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4-0031-04
2012年9月5日,国家发改委密集了25个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规划获批的公告,其中23个项目的总投资额高达8 326亿元,项目投资周期多在5年之内。这意味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即将迎来新一轮快速发展,将产生巨大的技能人才需求。目前,广东省已有超过15家高职、中专和技工院校开设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培养规模达到1 500人/年。因此,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和课程改革现状进行分析,有助于提高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为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和课程开发提供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人才培养
人才需求与培养规格基本明确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规模最大的投资和建设热潮已经形成,诸多二线城市也已步入地铁时代。在已经批复的28座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中,2015年将建成线路93条,总里程2 700公里,远期规划则将超过1万公里。按照目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基本数据,每公里线路需要技术和管理员工50~90人,其中,70%~80%为一线操作人员(技能型人才),包括从事设施设备检修和维修作业的维修工,以及从事客运服务的列车司机、站务员、值班员等。客运服务类岗位主要包括站务员(售票员、厅巡、站台岗)、值班员(客运值班员、行车值班员)和值班站长等。这些一线操作人员一般需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而线路运营控制中心(OCC)的调度(行车调度员、环控调度员等)岗位工作人员则一般需要具备本科学历。针对以上一线操作(技能型)岗位,诸多高职院校和技师学院开设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车车辆等专业。高职教育和技师学院的高级工培养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较,应突出“高技能”,与中职教育相比较,则应突出“高素质”。确定人才培养规格时,应考虑到应用性(在掌握售票、行车技术设备操作等基本岗位技能的同时,具备一定的应变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性(不能混同于铁路、公路、航空等其他旅客运输方式)、区域性(如广州地铁对粤语的要求)及延续性(职业发展路径,如站务员晋升至值班员、值班站长)等方面的要求。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成为主流 由于行业及其发展的特殊性,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很久以来没有统一归口管理,也没有规范统一的技术标准。各个城市的轨道交通采用的建设方案不同,选用的车型、供电方式、信号系统、运营组织方式等也不尽相同,给规模化、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带来严重的阻碍。另外,诸多院校还较多地沿用以前铁路运输的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与产业需求严重脱节。在这种背景下,各地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和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相互寻求合作,结合地域特点,广泛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和实践,已取得良好效果。譬如,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自1995年广州地铁一号线开始运营,便与广州地铁合作,进行地铁客车司机和车辆检修专门人才的“订单式”培训。目前,该校已与广州地铁、深圳地铁和香港地铁等多家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合作开设了“订单班”,总规模超过300人/年。在“订单式”培养过程中,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利用双方的优势资源,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实现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并由企业依照协议提供就业岗位,实现了学校、企业和学生的“三赢”。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典型范例,可供参考。譬如,深圳地铁通过公开选拔“订单”学生、与学校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全面参与教学管理、精心安排学生实习、考核验收等步骤实施“订单”培养,并通过设置论文制度、建立联系制度和企业文化渗透等措施加强“订单班”的过程管理,是比较成熟的“订单”培养方式。从发展趋势来看,上海地铁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合作成立的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已经在立足本地生源的“订单式”培养方面步入前列,并有辐射全国的趋势。
课程改革仍然停留在较浅层面 经过校企合作程度的不断深入,多数学校意识到了课程改革的必要性,不少学校在课程设置和课程开发方面考虑到了专业岗位任职要求和行业资格标准,充分重视依据职业能力需求重新构建专业教学课程体系,并在师资队伍建设、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教材编写和教学方法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积累了一些经验。也有个别学者推介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论,介绍了建立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体系的基本思路,但并未付诸实践。目前仍然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虽然意识到了课程改革中校企合作的重要性,但合作的程度仍然停留在举行企业专家参与的咨询会、合编教材、聘请企业专家来校讲座或兼职授课、学生到企业参观等较浅层面,校企深度合作的课程开发模式尚未建立;二是理论上仍未突破学科体系的思维限制,课程体系改来改去,无论是增、删、合并课程,还是突出实践教学,仍然与职业能力的需求相差甚远,没有寻找到打通二者之间联系的技术路线;三是缺乏实践应用,虽然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学习领域课程开发技术已经在机械、汽修、机电等专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也有部分经济、管理和服务类专业已在探索和尝试,但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领域尤其是在运营管理类专业中的应用还很少。
学习领域课程开发本土化应用
学习领域课程开发应用广泛 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体系改革和学习领域课程开发在国内的高职教育中得到了广泛推行,几乎应用到诸如机械、机电、电子、化工、计算机、汽车维修、物流、会计、酒店管理、秘书英语等所有常见专业领域,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域也有所涉及,如航空、建筑、高分子材料、火电、船舶、高速动车、楼宇智能化、审计等。但尚未发现(2009~2011年)在技工教育应用实践方面的文献资料。表1所示为进行了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体系改革的主要专业及其所在学校;下页表2所示为主要开发的学习领域课程及其所属专业领域。
本土化实践和研究成果丰富 近年来,德国“双元制”职教模式和学习领域课程模式通过项目合作、培训考察等形式被引进国内,越来越受到学界重视。诸多学者就学习领域课程开发技术及其应用进行了实践和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学界已基本明确了学习领域课程开发的基本要素、实施流程和关键步骤。另有学者从理论研究的层面深入探讨了学习领域课程模式的理论要素、劳动组织、技术和职业教育三者的联系,并分析了职业能力内涵,取得了不少理论成果。随着学习领域课程开发技术的推广应用,学习领域课程实施要素和实施过程的研究也日渐深入,在教学保障体系、教学管理、课程标准制定、教材开发、工作页编写、教学项目设计、教学策略和教学方法、实践教学设计、实训基地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师身份转变与适应等诸多方面的研究成果丰富。有的学者在实践过程中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了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看法和建议,如傅新民认为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极大,不适合一个专业以一种课程方案统一全国所有职业院校,但省级层面的统筹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陈贵方从学习领域课程开发本土化实际出发,认为我国与德国国情不同,国家层面的统筹力度不够,企业实践专家的热情不高,课程开发专家只能起到指导作用,课程开发的主体只能是职业教育的教师团队。
学习领域课程开发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体系建设和学习领域课程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虽然已成为国内职业教育界近年来关注的热点,也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但总体而言,还存在缺乏上层统筹、重复开发、技术方法把握不准、偷工减料、教学管理和实践教学条件及师资跟不上等问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在学习领域课程开发和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应避免重复开费资源,加强专业建设上层统筹 在德国的学习领域课程开发中,只有最后一个环节(课程方案的微观设计)即学习情境设计由职业学校的教师团队完成,之前的所有环节均由“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统筹完成。与德国不同,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极大,全国所有的职业院校由一种课程方案统一并不可行。一方面,根据国家级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如“教育部职业教育中心研究所”)研究人员的规模和组成方式,难以完成所有专业的课程开发。因此,国家层面所做的一般多是以举办学术讲座和培训班等形式给予学校原则性指导。而省级层面统筹职能的缺失,会导致同一地区多所学校各自开发同一专业的课程,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学校层面的课程开发往往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也会影响课程质量。因此,有必要成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建设学校联盟,从省级或区域层面进行专业建设统筹和指导。
应避免技术方法把握不准,加强课程开发整体构思 学习领域课程开发过程是一项由宏观到微观(行动领域——学习领域——学习情境)的系统工程,必须在一个整体的构思指导下进行。由于缺乏上层统筹以及各自为政的局限性,再加上普通教师缺乏对专业进行课程架构的综合能力,理论、技术和方法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有限,使得学习领域课程开发存在先天不足。表现在往往就一门已有课程进行所谓的“学习领域课程开发”,并没有重新构建课程体系,也就不可能实现预期目标。不少课程开发者对有关概念理解偏差,将“典型工作任务”理解成“主要工作环节”或“典型的工作环节”,甚至为设计学习情境而“寻找”典型工作任务,或者将实训课程中模拟性质的教学任务定义为“典型工作任务”,与概念本身的内涵相差甚远。因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在进行学习领域课程开发时,应整体构建、准确把握课程开发的技术方法。
应避免偷工减料质量不高,加强课程开发过程专业性 在课程开发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开发团队由于意识淡薄和能力限制,有些环节把关不严,加上缺乏整体构思,导致开发的课程质量不高。具体表现在实践专家研讨会没有足够数量的真正的岗位技术能手实质性参与,或者会议流程没有严格按照指导手册进行;在调研环节,没有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或者问卷设计粗糙,数据分析流于形式;在课程设计环节,凭经验主观猜想的多,实际调研的少,甚至只是将原有课程中的名称改为学习领域课程的术语或凭教师有限的经验对当下的职业行动做出想当然的描述。因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在学习领域课程开发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严格按照课程开发操作手册,加强调研、实践专家研讨会、课程体系构建、课程设计等环节实施的专业性。
应避免课程实施效果不佳,加强教学条件和师资建设 根据周春红和王启龙对广州和北京7所中等职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电梯安装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工业与民用建筑、模具设计与制造、给水与排水等6个专业学习领域课程实施的调查结果来看,学习领域课程的编排、结构和教师的工作态度等都得到各方的一致好评,课程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限制了学习领域课程的实施。一是教学团队能力不够,教师数量、实践操作能力和教学方法运用能力不足;二是校本教材的开发比例较高,但教师参与度不高;三是实践教学设备难以满足教学需要,课程教学资源缺乏;四是教学形式和教学管理手段传统,未能适应学习领域课程教学需要。因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在学习领域课程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教学管理,推进教学模式改革,完善实训设备,开发校本教材,提高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课程开发能力和教学能力,保障课程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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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与运输管理范文2
一、引言
区域共享型实训基地是指在某一区域内建立开放的、公共的合作型实训基地,它建立在区域经济基础上,并服务于区域经济。区域共享型实训基地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并且在本域内面向社会全方位开放,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成为服务社会的窗口、校企合作的载体和产学研结合的平台[1]。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区域共享型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基地意在建立“政府扶持、企业参与、院校主体”三方互动式实训基地,实现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基地利用最大化,实现行业管理部门、企业、院校共享的实训基地发展新模式。
二、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基地共享三方需求
1.政府共享。自2008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行业管理职能由建设部划归交通运输部以来,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作为辽宁省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着辽宁省内各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行业管理职能。
目前,辽宁省沈阳、大连两市拥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其中,沈阳地铁运营里程54公里、沈阳浑南有轨电车运营里程60公里;大连地铁运营里程38公里,轻轨104公里,有轨电车23公里(以上数据截止2015年底)。
伴随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日益扩大,轨道交通事故近年频发,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也相应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所以,政府部门也迫切需要专门的技术团队,专业的实验研究基地支持。
2.企业共享。目前,国内较成熟的城市轨道交通培训基地有上海申通地铁培训基地、广州地铁培训基地等少数几家运营公司。辽宁省城市轨道交通企业主要集中在沈阳、大连两座城市。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企业有沈阳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沈阳浑南现代有轨运营有限公司;大连市城市轨道交通企业有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大连金马快轨运营有限公司。
辽沈地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由于处于起步阶段,均没有成立完善的培训基地及培训体系。所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也迫切需要专门的技术团队,专业的培训基地支持企业培训功能。
3.院校共享。辽宁省开设城市轨道交通类院校有: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中职类)等。
原铁路直属职业院校铁路培训系统成熟,但缺乏具有针对性的城市轨道交通培训系统,部分非铁路直属职业院校虽有城市轨道交通相关专业,但面临着设备缺乏的情况。所以,辽宁省内相关高职院校也迫切需要专门的技术团队,专业的培训基地支持教师、学生培训功能。
三、区域共享型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基地建设
根据交通运输部和辽宁省交通厅《辽宁省交通运输主干专业及专业群“十二五”建设方案》和《交通运输主干学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以城市轨道交通实际岗位要求和设备使用、维护要求为基础,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建设了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基地,已被辽宁省交通厅确定为“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教育与培训重点建设项目。
城市轨道交通实训中心以实施“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入手,建立起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实训基地。
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基地可实现涵盖行车、乘务、站务、机电、通号等五大岗位群技能培训,包含运营仿真综合实训室、PLC控制实训室、列车驾驶仿真实训室、模拟驾驶实训室、车站控制实训室、车辆段信号楼实训室、OCC实训室、车站业务实训室、票务实训室、AFC拆装实训室、屏蔽门拆装实训室、转辙机实训室、联锁设备实训室。各实训室建设情况如表1所示。
四、区域共享型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基地三方共享方案
1.政府共享方案。完善的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基地可为辽宁省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辽宁省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管理体系建设、辽宁省轨道交通企业设备维护标准、辽宁省城市轨道交通从业人员准入资质、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评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等行业管理支持。
2.企业共享方案。完善的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基地可为辽宁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提供相关岗位员工能力提升培训、校企共享培训教材体系开发、运营企业相关岗位专业技术改进支持。
3.院校共享方案。完善的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基地可为辽宁省相关高、中职业院校提供师资技能、学生实习培训服务,也可举办国家级、省级等各类城市轨道交通技能大赛。
三方共享方案图如图1所示。
五、结论
实训基地开放和共享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2],也可避免实验室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现象。区域共享型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基地的建设,将为本地区“政府、企业、院校”三方协同、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城市轨道交通与运输管理范文3
关键词:城市轨道 铁路 换乘衔接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railway and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urban rail traffic, the comprehensive transportation structure constantly adjust and perfect; Railway transport and urban rail traffic between the transfer to be more important, both as a comprehensive transportation network an important node, the change to the integration of convenience directly affect the overall efficiency of the comprehensive transportation; This paper from the railway and rail transit hubs layout and forms of the two aspects of suitability for further analysis.
Keywords: urban rail railway change to join
中图分类号: U21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铁路运输与城市轨道交通换乘枢纽的研究对于提高一个城市的综合运输水平十分重要。作为乘客换乘的重要场所,换乘枢纽布置的好坏对城市发展,市民出行将产生重大影响。合理的换乘系统能保障居民出行的畅通和快捷,为乘客提供安全、快捷、方便与舒适的环境。目前而言,我国各大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方式起步比较晚,在铁路运输与城市轨道交通换乘方面的研究更显不够,加上交通运营和管理上的各自为政,换乘衔接因素考虑也不够,因此对这方面研究的必要性就更加迫切了。
一、换乘枢纽的布置形式研究
现阶段,我国铁路运输方式与城市轨道交通方式进行换乘衔接时,可以考虑把城市轨道交通直接延伸到铁路系统的付费区内(需购票后方可进入区域),这样对衔接方式有着极大的影响。目前,由于这两种交通系统在管理体制和票务系统上独立性强,差异大;所以,近期这种做法的可行性不大。但是受此启发,我们可以将城市轨道交通延伸到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或非付费区,通过这种形式与铁路衔接。
1.铁路运输与轨道交通布置衔接形式
按照衔接接入处位置不同划分,衔接形式有如下几种:
(1)在铁路“既有线内”衔接。指城市轨道交通运行至既有铁路客运枢纽内部与其衔接,铁路客运枢纽内部包括客运站站前广场和非付费区,不能延伸到铁路站台;由于铁路站台处没有设置购票、候车、检票等配套设施,无法实现直接换乘上车所需的手续。这种衔接方式主要适用于铁路枢纽内部功能完善,枢纽规模相当大的情况,如北京南站,上海虹桥车站等。通过合理利用既有铁路枢纽,可以做到满足铁路运输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合理衔接要求,提高换乘效率,同时做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2)“线路交叉点”衔接。
这种接驳方式适用于城郊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之间的衔接。由于城郊铁路的特点是站距大、运量大、速度快;城市轨道交通具有路网密集度高、可达性强以及与常规公交换乘方便等特性,致使两者成为连接中心城市与卫星城市的区域通工具。城郊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属于不同性质的轨道交通系统,两者所服务的乘客群体和区域都有所不同,所以在线网布置上,要有所侧重。城郊铁路虽然多半线路开行在城市之间,但在市区与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也有多个交汇处,在这些交汇处设置联合换乘枢纽来完成二者的合理衔接,这种衔接方式在市区内部换乘点会很多,更方便于乘客的出行与转乘,是一种非常人性化的换乘衔接方式。
(3)“共线运行”衔接。就是铁路列车直接运行于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上,二者同线运行,在某区段内进行转乘。这种衔接方式主要适用于“公交化”开行的铁路系统与城市轨道交通之间的衔接。在国外,德国的卡尔斯鲁厄市郊连接的轨道交通线和日本京都线都采用了共线衔接形式;在国内,上海轨道交通3、4号线采用共线运营;在共线车站多、车站配线简单、行车间隔小的条件下进行共线运营换乘,在国内外轨道交通网络中已受到重视。
二、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运能匹配度分析
运能衔接是换乘系统中非常重要的因素,直接影响换乘系统的衔接效率,关系到乘客的滞留或运能浪费;铁路运输与城市其他交通方式极佳的运输能力匹配,可以达到运力均衡。运能匹配度是用来衡量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系统内运能的协调性和供需平衡状况。
1.铁路运输到达换乘客流量
铁路客运站到达的乘客量是一个随机数,在不同时间、不同车站的数量都是不同且时刻变化的,本文中的下车客流量只考虑铁路列车在一天中某个时段密集到达时的客流量。铁路运输到达换乘客流量可用下式表示:
(1.1)
式中:― 换乘站到发线数量;
― 列车(终到和途经)密集到达的持续时间,min;
― 铁路列车密集到达的平均间隔时间,min;
― 一列列车平均乘客人数,人/趟;
― 终到列车到达时的满载率,%;
― 到达列车中终到列车的比例,%;
― 每趟途经列车的平均下车乘客数;
2.运能匹配度计算:
运能匹配度指标公式如下:
(1.2)
其中:
(1.3)
式中:― 城市中其他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人/min);
― 轨道交通占城市其他交通方式的比例;
根据上述公式可以计算出来匹配度,其匹配度的意义见表1.1所示:
匹配度 差 比较差 一般 比较好 好
Y范围 大于1.10或
0―0.37 1.01―1.10或0.38―0.53 0.96―1.00或0.54―0.69 0.91―0.95或
0.7―0.85 0.86―0.90
表1.1运能匹配度指标值
运能匹配度指标是铁路运输与城市轨道交通之间客运供求关系的表征,反应衔接的协调状况。较为理想的运能匹配度应是Y≤1,则衔接状况良好。当Y>1时,衔接的协调性差。这时,需采取在客运高峰时段增加城市轨道交通的班次,缩短发车间隔,调集应急车辆等措施,暂时提高运输能力,以恢复两者衔接的协调性。
三、结语
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换乘枢纽是一个复杂的多目标、多因素、多变量的系统问题,涉及的影响因素多,且各因素之间关联性强;但还有一些影响因素未深入研究,比如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在服务功能方面的运用,对换乘枢纽站向智能化、信息化、人性化发展会很好的促进作用,如何利用这些技术有效地提高客流换乘水平还有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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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与运输管理范文4
关键词:轨道交通,系统分析,策略,组织行车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 A
1 城市轨道交通概述
城市的交通系统作为大中型城市的基本交通设施,是城市中仓储物流和人群高效流转之基础,是城市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城市的布局和形态能够影响城市的交通运输系统,而完整的交通运输系统也能促进城市的快速发展,两者是紧密关联,不可分割的。
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城市化水平随之进一步加快,城市规模也不断扩大,城市人口呈现出逐年攀升的趋势,城市居民的出行量以及出行强度都增长迅速,对出行质量之要求愈来愈高,这些都对城市的交通系统提出更高要求。国内外之实践表明,单纯依靠拓宽道路以及修建高架桥等措施已经不能够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甚至有可能加快城市资源的消耗,威胁城市的环境,造成更加严重的影响,而轨道交通依靠其大容量,高速度,低能耗的优势,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成为了世界各国解决大中城市的交通运输问题最有效途径之一。
经历过大中城市快速发展的不同历史和时期,城市大众交通系统已经经历了马车时代、电车时代、公交时代,正步入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时代。一般来说,大中城市的轨道交通是以轨道运输作为主要技术特征,在城市的公共大众客运交通运输系统之间具有中等及以上客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主要为市区内的公共客运来服务,是一种在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中起骨干作用的现代化立体交通系统,根据交通构筑物形态、运输车辆类型、运输站点的能力等方面的差别,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1 按照建筑物形态和轨道相对于地面的位置划分:
(1)地下铁路:位于地下隧道内的那部分称之为地下铁路;
(2)地面铁路:位于地面的铁路称之为地面铁路;
(3)高架铁路:位于地面之上的高架桥的铁路称之为高架铁路。
1.2 按运能范围和车辆类型划分
主要有地铁、轻轨、独轨、有轨电车和客运自动轨列车、自动导向交通、微型地铁、胶轮地铁、索道等,其中前四种最为常见。
大力兴建城市大众交通运输系统是比较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城市交通未来的发展方向,根据我国的实际经济和人口情况,城市交通事业的发展必须遵循以公交系统为支柱的原则,在大众公交的发展工程中,还应该进一步的加强以快速轨道交通作为骨干的快速发展方针,这也是解决大中型城市交通堵塞问题的根本途径之一,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的发展要遵循地上交通和地下交通平行的原则,城内交通和城外交通相互衔接,快速轨道交通与其他各种形式的运输方式相互协调相互配合,逐渐形成以轨道交通为支柱的多钟功能以及多元化的城市交通综合的运输管理体系。
大中型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容量巨大,速度非常高,能耗相对极低的符合绿色交通原则的出行方式,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基本现状以及轨道运输的自身极大优势决定了轨道运输在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下交通运输管理中具有的支柱地位。根据国内外专家学者的意见,我国大中型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系统的发展前期目标是:从现在开始,花费三十年到五十年的时间,争取努力建成涵盖地铁和轻轨的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系统达到两千公里,努力使城市人口在五百万人之上的超大现代化城市,大中型轨道交通运输和管理系统承担的客运量尽量达到城市总客运量的百分之五十,个别城市能够达到百分之八十上下。为实现这个宏大的目标,今后我们国家每年需要投资并建成四十到七十km的地下铁路或轻型轨道交通系统。
2 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组织的研究方法
通过对国外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组织管理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动向分析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运用以下研究方法并贯穿于本文的研究中。
2.1 系统研究的方法
从宏观入手,重点研究不但涉及到抽样调查、模型建立、理论预测等基础内容的研究,也涉及到了大中型城市的大众公交系统,规划格局和治理环境等各个专项,彼此间的重要研究成果会相互渗透和影响。我们必须在轨道交通运输和管理这个比较宏观的的系统层面上,贯穿统一的思想辩证和实际研究,才能让每一个子项的研究结果更加充满说服力和可信度,即使我们必须要从个别子项加以考虑,也需要学会运用系统和科学的方法。
2.2 渗透着规划理念的运输组织管理方法
实际上的轨道交通运输组织管理是极其复杂细致的工作,除了受所能够获取的数据制约之外,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对解决交通问题的有针对性的指标,从这个意义上说,运输组织不仅仅是一种技术,还是一种艺术。
2.3宏观与微观的方法
宏观的方法主要用于解决研究轨道交通系统的组成结构、骨架、通道,或者用于考虑长远的、战略性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城市和城市间的轨道交通之间的协调关系;微观的方法则是更多运用于解决轨道交通的各运营组织环节之间的关系,如何组织好轨道交通的运营等问题上。
3 研究的主要内容
线路规模化和网络化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发展的必然趋势,而现在针对单一结构的运输组织形式不可能再适应今后的大规模的公路网结构,需要有与路网的结构相适应的基于路网式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组织行车策略研究。
典型的单纯的使用传统方法,即站前站后折返,其列车的最小折返间隔时间都比列车的最小追踪间隔时间要大很多,二者不互相适应,成为轨道交通系统行车密度的关键,而且前所述所示的站前或者站后折返站的典型站形为最简单的站形,其折返间隔时间上网计算值是理论值,既没有考虑要配置一些必要之配线,又没考虑轨道交通系统行车时所产生的偏差,以此为基础而计算的列车最小的折返时间间隔值是最小值,若考虑以上因素的话,列车最小折返时间将会更长。
4 结束语
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速度非常之快。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之上,兴建城市轨道交通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已经是人们的共识,己经不再为院校和研究所做的研究的重点,研究的方向已经转向技术以及管理等比较具体的领域。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入到了技术化和网络化以及多样化的崭新阶段,就像己经开通的重庆单轨和武汉轻轨还有广州采用的线性电机驱动交通系统,首都机场的三期工程所采用的自动导向系统等。
城市轨道交通与运输管理范文5
我国政府对轨道交通行业管制的内容
我国政府在注重轨道交通的发展建设,加大对轨道交通建设投入的同时,其相关政策也在逐步完善,所制定的政策大多为轨道交通的发展政策、建设规划政策、产业性及标准性政策等。除了鼓励性政策,也出台了一些管制性政策。我国政府对轨道交通行业的管制主要体现在两个大的方面,一是对申报轨道交通项目的城市的限制,二是对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企业的管制。
1对申报轨道交通城市的管制
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巨大,沉淀成本高,主要是为了缓解城市的交通压力,有效地疏散客流。为了避免各个城市盲目投资,相互攀比,我国政府对申报轨道交通的城市资格进行了严格限制,目的是希望能从城市实际情况出发,合理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和标准,采取各种措施降低建设费用。最初的政策倾向于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如在1985年制定的公交交通发展政策中就提出“特大城市应逐步发展快速有轨电车、高架和地下铁道,吸引更多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对经济条件较好,交通拥堵问题比较严重的特大城市,其轨道交通项目予以优先发展。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规模迅速膨胀,交通压力日增,在这种情形下,国家对城市轨道的申报资格进行了放松。从最初主要约定城市规模转而主要约定具体的量化指标。20世纪90年代以后,轨道交通建设政策对城市的客流量进行了规定:轨道交通线路近期高峰小时单向客流量达到1万人次时,可建设轻轨交通;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在主要客运通道上单方向高峰小时达3.5万人以上允许建设地下铁道,远期单方向高峰小时要达5万人以上。”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2003]81号文件),提出了一些补充和调整。通知对申报发展地铁的城市制定了基本条件: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在300万以上,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以上。之后又调整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6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在150万人以上,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1万人以上。这样很多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都加入了申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行业。随着综合交通运输的发展,政府进一步强调搞好交通枢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2005年,国家颁布了六部委联合的《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指出,在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处理好城市轨道交通与城市路面交通和换乘节点的关系。以上对于申报发展地铁、轻轨城市所规定的具体指标和方向,反映了国家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量力而行和有序发展的方针政策,旨在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客运市场需求相适应。
2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管制
在微观层面上,城市政府会对轨道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一定程度的管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价格管制
由于轨道交通主要是由政府投资,而政府资金又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的所得。因此,作为大众化的交通工具,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价格就不能完全按照市场供需状况来确定,而必须让公众享有一定的价格福利。政府对运输价格进行一定程度的管制,是达到这种效果最有效方式之一。价格管制是政府管制者制定特定产业在一定时期内的最高限价(有时也要制定最低限价),并规定价格的调整周期。至今为止,我国政府对轨道运输企业进行的价格管制仍是十分严格的。我国地铁行业的定价多由当地政府主持进行,即由地铁公司提报定价方案,经市民听证会等方式征求市民意见后,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目前各大城市地铁运价差别较大,但基本上都遵循着公益价格的特点。比较而言,北京市的地铁价格最低,广州市和上海市的地铁价格较高。
2)进入和退出市场管制
近年来,我国轨道交通得到了迅速发展,但从投融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来看还处在初期阶段,政府对企业进入轨道交通运输市场的限制也是极为严格的。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轨道交通属于公益性项目,承担着调整城市客流、引导公共交通发展、解决城市道路拥堵的社会责任,因此,轨道交通运输需要由政府授权,获得授权的企业一般为国有企业,其它潜在投资者暂时还很难获得这一身份;二是轨道建设投资巨大,且社会效应往往大于经济效益,造成资金回收周期长,形成了建设及运营市场极高的准入成本,很难有投资者能承担如此庞大的投资。据估算,与其他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相比,地铁往往要高出其4倍左右。例如,铁路平均每公里的投资约6000万元,高速铁路超过1亿元,而地铁建设投资大约在3~4亿元之间。另外,巨额沉淀资本也使企业退出该行业几乎成为不可能。从进入模式来看,政府在投资过程中,一般在一个地区内只会投资建设一家轨道交通运输企业,其投资行为本身就具有垄断的意向,在客观上形成轨道交通运输企业的自然垄断局面。如北京、上海、广州、香港等城市均只有一家地铁公司承担当地的地铁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在欧美国家,尽管轨道交通运输企业有私人资本的存在,但也多采用这样的经营方式[2]。企业一旦进入,就很难退出运输市场,相反需要为政府承担运营亏损的负担。由于轨道交通运输企业绝大部分是政府独资企业,退出运输市场,一方面会将造成国民经济的巨大损失,另一方面,轨道交通运输企业退出市场的成本极高,企业本身也无法承受这样的损失。
3)质量管制
质量管制主要是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的规划建设技术标准进行管制。如我国在“七五”期间就出台了相关的规划建设技术标准政策。该政策对轨道交通系统所涉及的各类专业工程应用技术作了系统归纳,规定了建设前期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提出了具有使用性的综合技术标准的基本准则,拟定了条理化和规范化的指导性意见。之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建设部先后组织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标准体系和产品标准体系框架的编制工作,目前已有10多项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通过评审并颁布实施。在一些被管制产业中,往往不单独实行质量管制,而是把质量和价格相联系。由于轨道交通运输企业票价的调整可能性小,幅度有限,故在已经确定价格的情况下,政府会加强对运输企业服务质量的考核,根据结果给予不同数额的财政补贴,并对不符合服务质量标准要求的轨道交通运输企业进行经济及行政处罚。
4)国产化管制
国家在1996年出台的轨道交通发展政策中就提出,加速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装备国产化的研制工作,开发新型轨道车辆要自主开发和引进技术相结合等。1999年出台了针对城市轨道的国产化政策。轨道交通的国产化政策规定各城市采购的地铁车辆的价格,国内生产部分(包括外资和合资企业在国内企业生产的部分)必须超过70%。
5)运营安全的管制
城市轨道交通开车密度大,客流大。如北京地铁最短间隔时间为1''''30″左右,日均客流量达到了600万左右。因此,确保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是运输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当地政府监督考核运输企业的一项重要指标。另外,当地政府还需要根据重大节假日,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组织进行调整。
市场化改革趋势:激励性管制
管制实际上是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悖的。因此,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出现了对垄断产业进行市场化改革、放松管制的潮流,市场化成为垄断行业改革的大趋势。放松管制有两方面含义:一是完全撤消对受管制产业的价格、进入、投资等方面的限制,使企业处于完全自由竞争状态;另一种含义是部分取消管制,即有些方面的限制性规定被取消,而有些限制性规定则被保留。但是,垄断行业完全地放松管制是不存在。正如斯特恩指出的,铁路与其他企业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因为它是一种自然垄断。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不能治理垄断,因此管制这只看得见的手是必需的[3]。作为一种新的管制方式,激励型管制营运而生。它是针对原有的收益率管制不利于促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弊端,给被管制企业在削减成本、技术革新方面以更多的激励,促进企业内部效率化的一种管制方式。我国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不能照搬国外经验,简单地放松管制或民营化,但可以尝试激励性管制手段,在渐进式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秩序。
1放松管制的经济学分析
从经济学来解释,放松管制能够增加社会福利,原因在于:首先,放松管制是在某种程度上对政府失灵的克服,有可能使资源配置实现帕累托最优;其次,管制是有成本的,如管制机构的设立、人员经费、制定管制规则和实施管制等都要花费成本。此外,还有其他成本,如管制造成收入再分配不公进而造成效率损失,管制导致腐败孳生并由此引发的巨大的反腐败成本等等。放松管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管制成本;第三,放松传统管制,引入激励性管制,能给企业以提高效率的刺激,促进自然垄断产业的发展。
2管制与竞争业务的适度分离
有效竞争理论揭示了规模经济和竞争的兼容性,为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化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的发展,当业务需求量超过规模经济的范围时,就可以在适当程度上引入竞争机制,以激励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尤其是在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环节,当网络发展达到一定规模后,应鼓励不同的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及线路的运营管理,形成适度竞争。在引入竞争机制时,应当对轨道交通各个环节进行适度分离,根据各部分的不同属性以确定是否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分析,可作如下定位: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管环节不适宜竞争,应当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环节进行统一监管;城市轨道交通的网络规划和投融资也不适宜引入竞争机制,以加强路网的统一规划及按照公共物品生产的要求搭建统一的投融资平台;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工程建设和运营环节,则具备竞争的市场条件,应通过营造竞争的外部压力,放宽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的准入条件限制;对城市轨道建设配套性项目(如综合枢纽上盖物业,车站两旁的房地产开发等)建设及经营可以加大竞争程度。通过引入多方竞争来提高工程建设及线路经营的效率,从而达到实现降低成本、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这样做还可以有效防止在独家建设和经营时,存在的政策性亏损与经营型亏损界定不清等问题。城市轨道交通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竞争性市场也已逐步成熟,主要标志就是市场上存在数量适当的若干集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能力于一身的合格投资者或者是某一环节的若干合格投资者或管理者[4]。当地政府在新线上马或者老线改造时,通过竞争选择最适当的投资运营商授予特许经营,建立考核机制以及科学合理的补贴与激励机制,实现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比如,北京地铁4号线引入港铁公司来投资运营,就是一个典型案例。2005年2月,北京地铁投资公司与香港地铁公司及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合作成立公私合营公司,特许经营4号线列车及机电设备的投资建设和30年经营,成为国内首例以PPP融资模式运作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引入管制型激励的配套政策
从目前我国出台的关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宏观政策来看,主要是对城市的规模(人口规模与经济规模)和客流量作出了限定,并没有对进入运营维护管理企业的成分和资质作出严格限制。另外,对建设融资方式也没有作出任何限定。这表明,在两个主要领域都可以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一定程度上的市场化运作。建立激励机制,实现竞争性垄断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政策的目标取向。放松传统管制就意味着要引入激励性管制。激励性管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在政府的相关政策管制下建立比较充分的激励机制,实现轨道交通由建设管理顺利过渡到运营管理,并使之能永续经营。因此,从宏观层面上来看,政府除需给予运输管理企业一定的贷款利息和税收等优惠政策以及一定的财政补贴外,更重要的是要赋予它一定的资源开发权。具体包括:(1)在建设以及后续经营融资上给予一定的利息优惠,保证轨道交通企业资金链的安全;(2)在经营上给予运输管理企业税收优惠,减轻其经营压力,更好地提高服务质量;(3)给予交通运输企业在刚性票价基础上的灵活调整空间,以更好地满足客流的需要,并实现经营最大化。如高峰时段执行最高价,低谷时段执行最定价,通过票价调整客流;(4)给予轨道运输管理企业配套的资源经营权,比如,城市轨道两旁及车站周边的土地开发权,周边停车场收费项目等,增加收入渠道和品种,弥补轨道运营带来的亏损;(5)建立经营质量考核基础上的财政补贴机制。政府管理部门对轨道运输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财政补贴的支持力度;(6)实现电价优惠。轨道交通成本支出中很大比例是电费,如果对电价实行优惠政策,比如按照低谷电价标准从低计费,则可以节约大量运营成本。如果能将城市轨道交通(地铁)枢纽与线路进行剥离,独立进行建设和经营,更有利于试行激励性管制,最终实现“以点补线”,从而保证整条线路的可持续发展。主要理由如下:(1)城市轨道交通(地铁)主要商机集中在枢纽,试行激励性管制,可以更好地整合资源,促进上盖物业的经营和管理,实现整体开发,有利于吸引合格投资者和管理者加盟;(2)有利于枢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保证各条线路接口的顺利衔接;(3)提高枢纽地区的管理水平,包括客流组织、安全检查、运营维护等;(4)有利于规模化经营,能形成一个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统一经营管理的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与运输管理范文6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 全寿命周期 集成化管理
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管理的特点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地下铁道、轻轨等)是属于集多工种、多专业于一身的复杂系统。近百年来世界上许多大城市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只有采用快速轨道交通系统作为公共交通的骨干网络,才能有效地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在过去的100多年中,从单一的线路布置,发展到采用先进技术组成的复杂而通畅的轨道交通网络,为城市交通建设引入了立体布局的概念,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条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和城市化水平都有了迅速发展,很多大城市为了改善城市交通的困境,都纷纷在策划并修建大、中运量的地铁或轻轨交通项目。我国大陆现有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城市的轨道交通系统投入运营,共计约250余km。正在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深圳、大连、武汉、重庆、长春等,共计约300余km。沈阳、成都、杭州、苏州、西安、哈尔滨等也在积极筹备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全国各城市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已达数千km。
1.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特点
1.1.1 城市轨道交通提供了大容量运输服务的方式
城市轨道交通提供了资源集约利用、环保舒适、安全快捷的大容量运输服务方式,它与城市其他交通工具互不干扰,具有强大的运输能力、较高的服务水平、显著的资源环境效益,是解决特大型城市交通问题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
1.1.2 城市轨道交通是巨大的综合性复杂系统
①建设规模大。一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线网一般有百余千米 至数百千米;②技术要求高。几乎涉及到现代土木工程、机电设备工程的所用高新技术领域;③项目投资大。每千米造价达3-4亿元人民币;④建设周期长。单线建设周期要4-5年,线网建设一般要30-50年;参与单位多,有成百上千家;⑤信息海量。建设、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量很大,处理工作非常繁重;⑥系统复杂。要考虑轨道交通与其它交通方式、城市发展的关系,考虑轨道交通线网布局、建设次序、资源共享的关系,考虑轨道交通工程策划、建设、运营、资源利用的关系等。
1.1. 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管理难度大
对项目业主来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涉及到的管理单元(要素)繁杂,包括项目组成的各种资源(人、财、物、信息),包括项目的各种组织形态(单元、部门、单位),包括各种技术(设计、施工、制造、运营)等。
1.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管理的特点
上述特点决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是基于复杂系统的管理。理论和实践证明,基于复杂系统的管理必须考虑集成化管理。我们将集成化管理的内涵描述为: 集成化管理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管理单元(要素)集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集成体)的行为和过程,所形成的有机整体(集成体)不是管理单元(要素)之间的简单叠加,而是按照一定的集成模式进行的再构造和再组合,其目的在于更大程度地提高集成体的整体功能。从本质上讲,集成化管理强调集成体形成后的整体优化性、功能倍增性、共同进化性、相互协同性、结构层次性等。集成化管理的效应最终体现在管理活动的经济效果上,主要包括聚集经济性、规模经济性、范围经济性、速度经济性、网络经济性等。同样,基于复杂系统的管理必须面向全寿命周期。项目的全寿命周期是指项目从开始到结束所经历的各个阶段全过程。工程项目整个寿命周期作为一个完整过程,相互之间的影响、作用和制约成为一体,必须加以全面考虑。
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管理的特点就是必须考虑全寿命周期集成化管理,应该面向项目涉及到的各种管理单元(要素),包括项目资源、组织、技术等,按照一定的集成模式进行整合,考虑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全系统管理,提高项目的整体功能和管理效应。
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全寿命周期集成化管理的必要性
2.1 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管理
一个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管理涉及到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全系统,根据各参与方在整个工程中管理内容和重点的不同,一般分为两个管理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业主方项目管理,它是业主对项目建设、运营进行的综合性管理工作,贯穿项目始终,涵盖项目全部,管理的内容从项目立项到项目终结的全过程,包括项目策划,项目建设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项目投产运营,在工程项目管理的整个系统中,业主方项目管理始终处在核心位置。第二层次是实施方项目管理,它是受业主委托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单位、运营单位实施项目中标签约的那一部分工作内容,所以,他们属于对工程项目的局部管理。本文所述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全寿命周期集成化管理特指业主方项目管理。
2.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全寿命周期及其集成化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全寿命周期是将一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工程作为整体来考虑,工程从开始到结束所经历的各个阶段全过程,它可定义为对整个线网系统的考虑,也可定义为对一条线路的考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包括:项目策划阶段(可行性研究、项目定义等),项目建设实施阶段(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运营管理阶段(运营准备、运营使用)。建设项目的价值是通过建成后的运营实现的,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集成化管理的思想是要求项目策划、建设面向运营,要求项目策划、建设和运营的资源、组织、技术、过程一体化,即在项目的策划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运营的情况,通过工程项目的策划、建设、运营等环节的充分结合,使工程项目面向运营最终功能,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资源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