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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1
关键词:监理责任 安全责任 安全监理工作
1.涉及监理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
《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监理的违约责任作了原则规定。具体分析监理行为应该承担的安全责任
1.1监理单位不承担建设工程的业主和承包人之间的任何违约责任
“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监理单位并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投资和工期的合同目标承担任何实施义务。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和安全实施责任应该体现在《合同法》之中。《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并不包括第三方监理单位。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第二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了承包人对合同工期、安全的责任和对工程质量的全部终身责任;第二百八十三、二百八十四、二百八十五、二百八十六条则明确了发包人对工期、费用的分担责任,但没有任何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分担责任。从上述我们可以得知,《合同法》明确了合同主体双方对“建设工程合同” 目标(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的实现责任。
1.2监理人对实现工程合同目标应负的责任
虽然监理对合同目标不负直接实施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理不负其它责任。监理单位(监理人)对建设工程合同目标的实施履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的义务。监理要对其履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的义务中不符合约定的行为承担责任。
2.涉及监理行政和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
《建筑法》第四十五条明确界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七十一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条款十分明确,施工安全责任应由承包单位负责,不是由监理单位代为负责,这符合“谁生产,谁负责”的安全基本原则。依法而论,作为咨询服务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根本无力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3.目前监理在建设监理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及法规浅析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从36条到51条共16条,对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均有具体要求,对监理方却无具体要求,但这并不说明对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没有要求,只是明确了一个间接的要求。其中第38条就明确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因为监理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和批准,所以监理在某些问题上是应该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3.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8章《罚则》中第74条是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问题,也即“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款明确界定了如果监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那么才能追究监理的责任。
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本条例是建设工程安全具体实施的主要法规。牵涉到监理的是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我们将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概括起来:一是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二是发现了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要求整改、暂停施工)。监理不可能一直盯在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的动态了如指掌。因此如果是未发现的隐患引起的安全事故,监理不应该承担责任;三是必要时及时报告。
《条例》还有一些条款,如“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 这一条从法律制定的角度来说是一个兜底性条款,即赋予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建设部王素卿司长在全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中, 很客观地对这种情况进行了总结,她说:“由于条例只是对监理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法律责任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因此各地在实际操作中理解和掌握的尺度不尽相同,致使一些地方把监理的安全责任无限扩大。为此,我们协会将积极配合省建设厅组织力量,对如何理解和实施国务院条例的监理安全责任条款,如何科学的界定监理法律责任等问题作进一步的研调,统一执法标准,防止执法不慎而挫伤安全监理的积极性。”从中可以看出国家在对待《条例》中安全监理责任划分的问题上对监理具有一定保护性的,而不是通常所认为的只要出现了安全事故监理就要承担责任。
3.4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在监理规范3.2.2款“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的第6条规定:“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我认为如果没有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或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施工存在有问题,监理就有一定的间接责任;如果施工单位不提交、或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存在违反强制性规定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发现问题,应该负有相应的责任。
4.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浅析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由于工程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从以上法律及法规可以知道:凡是因为工程质量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都有直接或者间接的责任。第二类是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主观或者客观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可以分为意外安全事故和违章安全事故。意外安全事故往往是不可预测的,是由各种各样的客观因素偶然发生所导致的。
5.监理要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由于监理的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或安全问题的发生,监理应承担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非监理的原因而导致安全事故或安全问题的发生,监理不应承担责任。
5.1安全监理责任的界定必须以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为依据。判定监理是否应承担安全生产监理责任,首先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超出法律法规范围的,监理不应承担安全监理责任。其次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的内容和范围是否包括安全监理以及合同约定的监理责任边界,如果建设单位没有把安全监理的权利交给监理,监理如何来承担安全监理责任?否则,容易造成监理工作开展的难度,随意扩大或缩小监理责任。
5.2安全监理责任的一般形式表现为过错,即监理在执业过程中,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行为,而且这种过错行为的后果导致了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的发生。
5.3安全监理责任的实质是补充责任。把安全监理责任作为一种补充责任,是相对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而言的。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因为施工单位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施工单位都应当负主要责任,而其他责任因素则只能是一种补充责任。因此,即使是监理的过失没有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发现了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提出,而造成了安全事故,监理所承担的责任也只是一种补充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除非监理指令错误,施工单位已提出,监理仍强行要求施工单位执行而引发了安全事故。但这种情况的发生是微乎其微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2
3.2.1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 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 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 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 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 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 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 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3.2.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 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 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 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2.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 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 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 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 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 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 进行工程计量。
9 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 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 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3.2.4 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 进行见证取样。
3 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 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 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经典考题和例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委托一家监理单位实施施工阶段监理。经建设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将工程划分为A1、A2标段,并将A2标段分包给乙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工作需要,监理单位设立了投资控制组、进度控制组、质量控制组、安全管理组、合同管理组和信息管理组六个职能部门,同时设立了A1和A2两个标段的项目监理组,并按专业分别设置了若干专业监理小组,组成直线职能制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为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安排项目监理组负责人分别主持编制A1、A2标段两个监理规划。总监理工程师要求:①六个职能部门根据A1、A2标段的特点,直接对A1、A2标段的施工单位进行管理;②在施工过程中,A1标段出现的质量隐患由A1标段项目监理组的专业监理师直接通知甲施工单位整改,A2标段出现的质量隐患由A2标段项目监理组的专业监理师直接通知乙施工单位整改,如未整改,则由相应标段项目监理组负责人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停工整改。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会后,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规划审核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
在报送监理规划中,项目监理人员的部分职责分工如下:
⑴投资控制组负责人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但竣工结算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⑵合同管理组负责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⑶进度控制组负责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并由该组负责人审批工程延期;
⑷质量控制负责人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⑸A1、A2两个标段项目监理组负责人分别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标段监理人员的工作,及时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问题:
1、绘制监理单位设置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机构图,说明其缺点。
2、指出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方法。
3、指出监理人员职责分工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方法。
一、答案及评分标准(20分)
1.(共6.5分)
(1)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0.5分)
安全管理组
(0.5分)
(0.5分)
(0.5分)
(0.5分)
(0.5分)
(0.5分)
(0.5分)
(0.5分)
(0.5分)
(0.5分)
总监理工程师
投资控制组
进度控制组
质量控制组
合同管理组
信息管理组
A1标段监理组
A2标段监理组
专
业
监理
小组
专
业
监理
小组
专
业
监理
小组
专
业
监理
小组
专
业
监理
小组
专
业
监理
小组
【注:①此图的第四层次专业监理小组只要在每个标段监理组下画出一个即可得相应分值:②此图可分解给分,按正确的部分得相应分值。】
(2)缺点: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0.5分)、信息传递路线长(0.5分)。
2.(共8.5分)
(1)安排项目监理组负责人主持编制监理规划不妥(0.5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0.5分);
(2)分别编制A1和A2标段两个监理规划不妥(0.5分),同一监理项目应统一编制监理规划(0.5分);
(3);六个职能管理部门直接对A1、A2标段的施工单位进行管理不妥(0.5分),应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参谋(0.5分),对A1、A2标段监理组进行业务指导
【或:应由A1,A2标段监理组直接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0.5分);
(4)A2标段监理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直接通知乙施工单位整改不妥(0.5分),应发给甲施工单位(0.5分);
(5)由相应标段监理组负责人签发《工程暂停令》不妥(0.5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0.5分);
(6)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不妥(0.5分),应由建设单位主持(0.5分);
(7)监理规划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以后报建设单位不妥(0.5分),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建设单位(0.5分);
(8)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不妥(0.5分),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0.5分)。
3(共5分)
(1)投资控制组负责人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不妥(0.5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0.5分)
(2)合同管理组负责处理工程索赔不妥(0.5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0.5分);
(3)进度控制组负责人审批工程延期不妥(0.5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0.5分);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3
一、质量监理与安全监理的区别
1.质量监理实际上以产品为中心;而安全监理往往以生产者的人生安全与健康为重点。
2.质量事故通常有较长的潜伏性;安全则是突发性,故两类监理不能完全相互替代。虽然监理单位不是施工安全主要责任的承担者,但依笔者认为,安全也应成为监理行业的追求目标。社会监理的制度 化已在我国日趋成熟,各监理公司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已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跟踪监理,按照合同实施监理已被社会所普遍承认。在监理过程中质量与安全理论上又有密切的联系。一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状况,事故的预防落实与否,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由此引出笔者的第二思考。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理与安全监理的联系
1、安全监理工作是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的基础。一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越好,其产生的安全效应就越高。同样只有在良好的安全措施保证之下,施工人员才能较好地发挥技术水平,质量也才有保障。
2、安全监理也是进度控制监理的工作前提。在国家规范标准中的工期是可以通过一定科学管理或改进工艺流程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等进行适当的压缩的。但是由于建设方总是希望投入的资金尽快产生效益,从而违背科学规律,对工期提出不合理的压缩要求。由于目前建设市场为买方市场,承包商为承揽工程求得生存,只能答应其不合理要求,从而长时间加班加点拼命赶工。为安全事故萌发留下了隐患,也对工程实体质量带来了隐患。因此,提出一个有利于安全的建议工期应当是监理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应尽职责。
3、安全监理工作是投资控制监理工作的保证。一旦出现由于安全问题产生的伤亡事故,不但会给承包商带来巨额经济损失,而且会给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潜在损失。导致监理投资控制目标无法实现。另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常常随着安全投入不足,以及建设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延期支付工程款无故拖延工程款,造成了承包商有苦难言。如何运用投资控制手段,保证安全措施费用的到位,作为监理人员在这方面值得思考和研究。
三、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几点思考
综上所述,监理人员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同时,不可避免的要对安全施工状况进行介入在今后的工程监理活动中应该是逐步深入,如何在施工中做好安全监理工作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正确把握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 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 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4)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安全监理目前处在建筑行业的变革和深化与完善时期,这不仅要求监理人员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掌握现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更好的运用专业知识,为业主解脱社会压力,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避免国家、集体、个人的财物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发挥着重要贡献。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4
【关键词】 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工作
【中图分类号】 TU716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1)04-144-01
1 施工前控制
1.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项目监理部组成后及时召开监理工作准备会。会议由监理公司分管领导主持,宣读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介绍工程概况和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学习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监理工作人员守则,明确项目部各监理人员的职务分工及岗位职责。
1.2 熟悉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细致地阅读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文件,为监理工作的实施作好充分的准备。
2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首先要在各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文件的支持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由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的操作性文件。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本专业或本项目具体监理业务的工作行动指南。
3 加强与各方建设主体间的沟通协调
3.1 加强与项目业主的沟通。取得项目业主的信任和支持,创造良好的监理工作环境,对监理工作中有关质量、进度、安全、环保、费用等五控制方面的想法和要求,以及监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应经常性地向业主汇报和商讨,形成共识,这样才有利于监理工作的开展,有利于监理威信的提高。
3.2 加强与施工单位工作联系与沟通。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要求和意见,都要通过承包人去实施,“想承包人所想、急承包人所急”,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实施严格监理的同时,应加强与承包人的沟通,寻求承包人理解和支持,虽然监理与承包人工作角色不一样,但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形成合力,这样才能使监理工程师价值得到体现。
3.3 加强与监理内部的沟通。各监理人员之间本是一个工作团体、更应加强沟通,相互促进,形成一个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团队,对提高监理的威信,促进监理工作,减少监理内耗非常有必要。加强沟通,取得项目参建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创造良好的监理工作环境,是监理工程师重要工作之一。
4 在现场监理过程中充分使用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要求施工全过程
4.1 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工程项目进度表―横道图、施工单位的质保组织体系、对施工单位合法二次分包的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检验批的划分是否合理,各项方案进行到底审查,全部合格后方可开工。
4.2 严格控制进场原材料、半成品质量关(检查进场材料有无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对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及设备必须具备备案证)
4.3 检查施工单位测量器具是否在检测的有效期限内。
5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5.1 现场监理主要是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查、抽检、见证取样送检。
5.1.1 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口头要求施工方整改,事后在24h内补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经再次检查后发现施工方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方汇报,情况危及的应及时要求总监工程师签发施工暂停令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1.2 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节点、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应做好详细旁站记录,如砼浇筑旁站应记录配合比、坍落度、砼的强度级别等情况。砼试块见证取样数量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送检情况要在《监理日记》和《材料、半成品取样送检台帐》上做好记录。发现存在质量、进度、安全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责令整改,并在《监理日记》上做好记录。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记录。
5.1.3 平行检查在施工方自检、互检、质检员检查合格上报工序报验后,有监理工程师独立检查、验收合格后签收工序报验。
5.2 分项验收―分项中的检验批必须全部合格、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合格、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分部工程必须全部合格。
6 督促施工单位提交详细的月进度计划,并进行审查
采用横道图统计法,定期编制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照表,编制形象进度表,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进度严重滞后,应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在监理工程师批准修改后进度计划乃不能满足工期要求的后果乃有施工方负责。
7 召开会议,并记好监理日记
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工地监理例会,针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会议,落实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理交底。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在基础分部工程完工后,主体施工前及封顶后,分别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监理日志是监理信息管理的重要原始资料之一,是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信息控制过程的真实记录,是考核监理工程师工作依据之一。
8 监理工程师应重视工作总结
每个监理项目完成后,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每位监理人员提交本项目监理工作的总结,这也是考核监理工程师工作绩效的依据之一。各监理人员应认真进行总结,重点是在监理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好的建议、心得体会等。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商关系的经验,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等等。只有通过监理工程师间的不断交流、学习和总结,才能提高监理工程师的水平,促进监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5
关键词: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工作程序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二.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方式
项目监理向各个工程项目派驻监理工程师或坏境监理员,承担各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环境保护监理人员按照监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开展监理工作。
环境保护监理主要以巡视监理为主,辅以必要的检测手段,进行环境质量控制。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环境监理站反映,由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需的指令、通知、文件、报告等均通过各项目施工监理站转发到相应的施工单位,并抄报项目法人。
监理站应成立专家咨询组,不定期地召开工地会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对各标段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二.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一)按设计图要求控制临时工程的影响
1.施工单位修建临时施工道路、征地或租用土地要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办理相关环境保护手段。
2.修建过程中对树木的砍伐,要办理相关手续。
3.对原地形地貌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必须矛以恢复。
4.临时便道的修建,如对地表水系造成影响,施工中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原来的地表水系要矛以恢复。
5.施工弃渣不得弃入当地河湖中,不得影响现有地表水系,应集中在指定弃渣场地堆放。
(二)水上施工作业环境保护措施的检查
1.水上施工作业方案必须符合环保的要求。
2.水上钻孔作业不得向河湖中,也不得向岸边弃渣,应集中运至指定弃渣区域。
3.筑岛施工或修建临时丁坝,必须征得当地水利部门的批准,筑岛或修建临时丁坝不应引起水流大的改变,防止一侧冲刷,另一侧淤积。
4.采用泥浆护壁钻孔施工,应有专门的泥浆池、沉淀池,废弃泥浆不得向河湖中倾倒,应采取相应措施集中到指定地点弃放。
5.严禁向河湖中倾倒建筑垃圾。
(三)取土场-弃土场的使用和恢复
1.施工中取土及弃渣应在设计文件中指定的位置,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办好相关的征地手续。
2.检查取、弃土场便到扬尘对环境响的控制措施。
3.施工取土场及弃渣场应建立良好的排水系统,弃渣场挡护结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先砌后使用。
4.施工结束后,应根据周边地貌特点,对取土场矛以恢复,在取土场及弃渣场周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表绿化。
(四)施工污水排放的处理
1.隧道施工中,污水不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洞外地表,也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中。应设污水沉淀池、气池,施工中产生的废渣、废液应按有关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弃置、排放。
2.施工营区的生活污水,必须建立适当的污水处理措施,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之中。
3.污水处理完要经有关部门检验达标后再按设计要求处理。
(五)施工营区的环境保护
1.施工营地要进行适当绿化,以便与周围坏境相协调。
2.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运至当地的垃圾处理点,不得随意丢。
三,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程序
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内容主要是工程施工期间的环境质量控制(环境质量及相关措施实施的进度、投资控制)、建设各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有关环保的合同与信息管理。根据隐蔽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和环境监理的特点,其工作程序如下。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6
关键词:规范;问题;技术要点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行业在快速发展着,其监理制度随时间的推移,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传统的自筹、自建、自管的封闭式建设施工管理方法,向开放型、社会化、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建设监理管理体系转变,即从传统行政命令指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向科学专业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转化,有效提高了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效率和质量水平,推动了建筑工程安全可靠、高效经济的建设发展。
1建筑工程安全监理规范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实际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标准要求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理,并对所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国家在结合我国建筑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颁发实施了相关的管理规定,从建筑工程建设发展实际和发展趋势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相关文件和规范标准为建筑工程安全建设监理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有利于规范和统一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参建各方的实际安全生产行为,确保工程快速稳定、高效优质的施工建设。
2建筑工程安全建设监理容易出现的问题
2.1建筑建设安全监管规章制度不健全
在实际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许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对安全建设施工规章制度建立的重要性不够重视,虽然其在招标过程中承诺建立相应的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在实际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却很少具体落实实施。在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对影响较大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通常会认真落实,但对于日常平常安全监理却不太重视,如:我监理的3.5万平方合建业务用房工程中,在工地开工后,施工单位对管理人员要求不严,人员到岗情况较差,安全帽的佩戴、完善防护设施等管理制度不重视。再加上实际施工建设过程中,安全监管单位对实际施工安全监管不严,导致工程施工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不能及时有效地落实实施,几乎停留在形式程度,大大降低了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水平,我监理部对照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实行严格考勤,对其他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因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落实。
2.2缺少必要的安全施工技能知识培训教育
建筑工程建设规模进一步加大,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快,对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和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也提出了更多的技术要求。但由于很多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缺乏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监管人员,尤其是近几年建筑工程快速上马,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除了部分技术和管理人员外,其施工人员主要由农民工组成,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偏低,施工单位交底流于形式。我监理的合建业务用房工程,监理专门给施工单位各工种管理及作业人员召开了专门安全质量技术交底会,收到非常好的效果。尤其是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对新进作业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2.3施工建设全过程安全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监督管理过程中,监理的权利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各环节中得不到全面的实现,涉及在一些重大安全问题的决策方面,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有效决策参考依据,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监管力度不过,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监督管理。
3建筑工程安全建设监理技术要点
3.1建立完善系统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
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工程项目监理部(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派出机构)的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和监管规章制度。总监理工程师是整个工程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督管理控制的第一责任人,机构其它人员分别负责项目建设施工的安全控制、质量监理、技经监理、以及信息档案管理等相关内容,通过合理分工和权责落实,确保项目监理工作顺利开展。项目监理部,应依据监理规划、工程安全监管控制目标,制定本项目健全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结合建筑工程实际工况特点编写完善的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监理人员岗位权责、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条例、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等相关内容),将项目安全监管质量水平有效纳入到项目监理部和个人工作绩效考核范畴,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有效规范监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将项目建设安全质量控制常规软评价指标变成硬考核指标,有效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安全监管水平,同时结合工程实际做好各分项安全监理细则,如:在2009~2012年在无锡安镇山韵佳苑工地(约14万平方)安居房工程,我监理部就针对工地实况编制了《高支模监理实施细则》、《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支护监理实施细则》等等。
3.2认真落实工程安全施工培训教育
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除了要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队伍自身的安全技能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外,还应结合工程实际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施工交通工具安全管理等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特种机械设备、高空危险作业等相关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必须要合适其是否按照持证上岗要求进行上岗。通过加强建筑工程参建各方各部门的安全技能知识教育培训,开展全过程动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安全可靠、高效经济的顺利有序开展和落实,确保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和谐持续稳定的发展。我监理合建业务用房工程为了在开工前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安全员组织全体人员观看了无锡市安监监管网的《施工现场安全基本知识动画片》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演示范稿》等教育片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做好记录。
3.3加强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管力度
3.3.1认真项目做好事前监理
要认真熟悉建筑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审查中标施工企业相关资质;审查施工单元施工建设安全技术组织和应急处理方案。尤其要重点审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强制性执行文件标准、安全监管制度体系是否成熟完善、安全应急预防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施性;要认真督查施工企业施工前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落实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总体布置是否妥当合理,为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营造良好的保障系统。2009~2012年我监理的无锡山韵佳苑工地,高支模搭设时监理在搭设前严格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有无专家论证、有无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施性,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健全等;建筑机械同建筑材料一样进场前监理检查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重点查验相关资料、有效期相关证书、检测报告与实际进场设备型号是否相符等等。
3.3.2抓好项目施工建设事中全过程安全监理
事中全过程安全监理是落实项目施工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控制的关键环节。在施工全过程各环节中,安全监理人员要勤到施工现场进行动态监督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指正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工程项目安全可靠、顺利的施工建设。项目安全监理机构要按照巡视、旁站、督查、及时安全事故处理等监理体系,认真落实好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同时每次检查都应做好影像资料。例如:在山韵佳苑工程中,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对每道工序及时对照方案及设计,不合格及时改正,对进场钢管扣件要求施工单位报验并送样抽检合格方可使用,在项目施工中安全监理每天巡视,每周召集安全员对工地检查,每月召开安全专题会,每季度组织安全文明大检查,得到业主、施工单位一致好评,并取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称号。
3.3.3认真做好施工安全监理事后控制
根据项目施工建设进度关键控制点,监理人员应对建筑工程施工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落实情况和质量水平组织相应的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安全监理过程中存在的滞后和缺陷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弥补和处理;认真配合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总结工程施工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加强安全文明施工业绩,提高工程整体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积极召开和参与安全事故分析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并做出相关书面记录以便指导后续或其他工程的安全监理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