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责任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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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责任制度

安全监理责任制度范文1

巴中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解读一问:《实施细则》有哪些特点?

答:《实施细则》是结合巴中实际,对中央《规定》和省上《实施办法》主要精神的具体体现和落实。《实施细则》对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责任内容、表彰奖励、责任督导和追究等主要方面,特别是对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追责方式进行细化、深化和具体化。《实施细则》同中央《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一样,具有丰富的内涵和重大的意义,是今后推动全市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具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一是涵盖范围宽。《实施办法》管理和约束的范围涵盖了综治工作、公共安全和平安建设的方方面面,对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个环节、各种问题表征都作了全面、准确、明晰的类分与界定。二是适用范围广。《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所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三是约束主体明。主要是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综治工作职责。四是规定内容细。对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对需要进行责任督导和追责的主要情形作了非常明确、具体的界定和细化,特别是对各级党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综治工作的次数和综治委召开委员会的次数都作了明确规定,非常细致、非常具体。五是要求刚性大。特别是对责任督导和追究的七种方式,怎么追责、怎么处理,什么情况启动、什么情况从轻、什么情况从重、什么情况下解除,都规定得非常细、非常严、非常实,非常具有刚性的约束力。

问:《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出台对全市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有什么重要意义和作用?

答:《实施细则》是首部明确综治领导责任制的党内法规性、纲领性文件,是推动、促进我市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准则、载体和抓手,既是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撬动综治工作的杠杆,也是推动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钢鞭,更是倒逼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行责任、抓实综治工作的利剑。《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和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强化和压实各级领导的综治工作责任,织密压紧各级综治责任链条,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综治工作责任体系,更好地推动综治工作,推进平安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发挥各方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牵头、相关部门(单位)主抓、社会各方面参与支持的综治工作整体格局,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整体合力;有利于进一步用好用活综治载体手段,夯实综治工作基层基础,强化综治工作动力保障,增强综治工作活力后劲,推动提升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水平;有利于进一步鲜明综治工作导向,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带动形成各级党政高度重视、深入推动,各方面积极支持、合力推进的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良好氛围。

问:如何保证《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规定和要求,关键在于能够执行,在于真正、有效地落实。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将采取多种措施,采用多种方式,确保《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一是要强化宣传。要将《实施细则》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各级政府、各级部门会前学法、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干部培训和党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干部遴选和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同时,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运用各级党政网站、政法两微一端等多种载体,运用会议、简报、板报、宣传手册、主题宣讲、考试考核等多种方式,深入解读、广泛宣传《实施细则》的目的意义、特点内涵、主旨要义,使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实施细则》的内容规定特别是对自身的职责要求真正入脑入心、了然于胸,真正知责思为、知责尽责,充分履行综治工作责任,真正重视、支持综治工作,用心、用力推动综治工作。二是要强化推动。各级综治委领导要带头宣讲推动、贯彻落实,引导、推动各级部门(单位)、各级综治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更重要的是,《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实施过程中的很多重大问题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关心、协调、解决,这些都需要各级综治委去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充分依靠党委、政府的有力组织统筹,有效推动《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同时,我们还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对履行综治工作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推动《实施细则》规定要求落地落实。三是要强化督察。各级综治委(办)将把《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各级综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组织专门督察组,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专项督察与随机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不定期加强督察,严格考核,推动《实施细则》深入贯彻、有效实施。四是要强化运用。市、县(区)综治委(办)将按《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与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综治工作推进和《实施细则》贯彻中的具体问题,提出落实奖惩激励措施的具体方案,决定需要问责追责的具体对象。同时,将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先征求综治部门书面意见和综治工作考核一票否决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把履行综治工作职责、落实《实施细则》作为重要的尺度和标准,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绩效考核关,确保《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要求真正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巴中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解读二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细则》起草的主要背景。

答:去年,中央、省委分别出台了《关于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四川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综治领导责任制。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推动提升我市社会治安综治治理水平,3月22日,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制定出台了《巴中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对健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相关内容和要求做了细化、明确和强调,为进一步压实综治责任链条、推进平安巴中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撑。

问:制定出台《实施细则》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实施细则》制定的核心目的就是落实各级党政和各级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责任。通过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鲜明工作导向,传导工作压力,浓厚工作氛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

问:《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哪些?

答:本细则主要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中央、省驻巴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细则,也即是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制内的所有领导干部,都受《实施细则》的影响和约束,都必须履行综治领导责任,必须执行和落实《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

巴中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解读三问:起草制定《实施细则》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我们在结合巴中实际起草制定《实施细则》时,主要突出了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的《规定》《实施办法》上体现巴中的决心和力度。一方面,以两办名义出台《实施细则》,确保文件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另一方面,在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责任体系与《规定》《实施办法》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在责任内容、责任追究上,严于、细于中央、省《规定》《实施办法》,紧紧围绕谁来问责、问谁的责、怎么问责、什么情况下问责,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规范追责情形、方式、机制、程序及结果运用,着力划出几条硬杠杠、设定几个硬程序,真正体现规定和要求的严肃性、权威性,通过分类递进实施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问责追责方式,用真通报、真约谈、真督办、真问责,着力解决各级综治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治安突出问题和公共安全隐患整治难的问题。

二是在具体的规定要求上体现可操作性。《实施细则》重点在突出规定和要求的可操作性上下功夫,着力打通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在问责追究的适用情形上,结合巴中实际,增加了一系列定性定量的设置和定义,例如,对因工作推动落实不力,影响全市综治目标考核,以及因问题隐患突出、被上级综治委挂牌督办的;对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办)下达的目标任务或交办重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推进滞后的;不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不遵守市综治委(办)工作运行规则和相关制度要求的。这些明确、具体的判定标准,大大增强了《实施细则》的可操作性,能够真正有效保障综治领导责任制在巴中落地生威。

三是在责任督导和追究程序上体现法治思维。首先,为使各方主体在平安巴中建设中的职责任务更加明晰和集中,《实施细则》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依次对各级党委、政府、综治委及其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及领导责任分别进行了界定和明确,真正做到了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

问:《实施细则》主要由哪些内容构成?

答:《实施办法》共28条,由5部分构成。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实施细则》强调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级综治委、综治办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责任。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同时,在完善落实责任制上,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若干具体目标,并以签订责任书或明确岗位职责、制定考核细则等方式,逐一细化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建立严格的检查督导、定量考核、评价奖惩制度,推动综治工作责任落实。

安全监理责任制度范文2

1 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职责的形成

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以往主要是由施工企业依据国家“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在充分体现企业负责的基础上,遵循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管理机制,自觉履行对政府、企业、员工三者之间的社会责任。这—模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发挥了积极的稳定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部分大中型国有施工企业在经历了减人增效,做大做强等改革改制后,实施了所谓的管理层和作业层“两层分离”。部分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利益驱动下,超越国家建筑法律法规的约束,擅自将承揽的建设工程项目(含主体工程在内)几乎全部采取了层层转包,从中获取差额利润。同时,施工企业内部原有的安全管理模式经过变迁已基本不复存在,安全机构、安全人员严重缺失,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层层弱化;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不时缺位;另外,市场恶性竞争、业主作为建设工程投资方为尽快获得投资回报和盲目削减项目投资,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往往违背客观规律一味地追求不合理的工期和低价中标;施工队伍在经历了层层转包后更是鱼目混杂,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作业人员特别是民工得不到应有的安全技能培训,以致参与各方在缺少以人为本和谐安全理念的前提下,各类建筑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为此,国家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各类建筑安全事故发生,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把建设工程相关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从法律的高度重新加以认定,使建设工程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它与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较过去更加全面,并且第一次以法定义务形式将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当履行哪些安全职责和未履行安全职责必须承但何种法律后果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因此,在《条例》颁布后,社会上就监理企业要不要对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责任, —直存在着争议。2006年建设部又出台了《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更进一步细化了监理企业的各项安全职责。因此,在现阶段国家宏观政策未做出相应调整前,监理企业必须苦练内功,力求自保,才是最明智的选择。为此,笔者凭着在建筑安全领域20多年的从业经历和长期工作实践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在全面分析了监理企业所面临的各种安全风险后,在本文中大胆地提出通过采取如下对策措施,以期实现最大限度地为监理企业降低或抵御外来安全风险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供业内同行共同探讨。

2 监理企业所面临的安全风险分析

随着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是否需要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尽管业内人士、学者曾就监理安全责任的合理性和监理工程师享受的权力与承担的义务不对等纷纷发表言论报以不平,但最终都无法憾动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因为这种法定义务是国家权力机关要求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既然风险已客观存在,作为监理企业唯—可选择的只能是采取相应的策略积极加以应对。但是,现阶段大多数监理企业由于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认识不足,因此在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机构的设置、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的储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监理责任制度等诸方面均存在许多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导致内控防范机制缺失。同时,还受到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安全监管缺位等外部环境因素影响所形成的市场风险,具体表现在: (1)恶性竞争、低价中标; (2)偷工减料、以次充优; (3)以包代管、安全主体缺失(挂靠、卖“牌子”); (4)工期不合理、疲劳施工; (5)有章不循、冒险蛮干; (6)业主专横、监理职责无限扩大。

由此可以说,当前监理企业所面临的安全风险主要来自以上所陈述的宏观政策风险、内控机制风险、外部市场风险三个方面。

3 对策措施

所谓对策措施,就是监理企业在对来自上述潜在风险进行充分辨识和评估后,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将损失降低到可接受的最小程度,从主观上尽可能做到有备无患。因此,树立依法、依规、依标进行安全监管的理念,有组织地对项目管理各个环节实施安全管理,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审、查、停、报”四项基本职责,就是法律赋予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神圣使命。面对挑战,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承担起维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秩序的管理责任。但对监理企业而言,具体应该怎样做?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预期效果,下面介绍几种行之有效的方法。3.1 创建适合于监理企业履行职责的项目安全监理责任制度

安全监理责任制度范文3

中国关键词: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意识政府监管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建筑业的安全问题一直以来广受社会关注,安全事故造成个人和家庭、企业、社会等多方面的巨大损失。建筑业固有的特点决定了施工安全管理对建筑业至关重要。建筑施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各种因素相互错,管理难度大,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 施工安全管理必不可少 。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够;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管理手段落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素质低下,安全管理教育、培训不到位 , 安全投入不足;缺乏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监督或监督力度不够、不作为等原因,当前施工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

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工人自身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建设一线人员90%以匕是农民工,放下锄头拿砖刀,使这些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法律意识薄弱,违章作业严重。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事故伤亡者也多属于此类。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该培训的人员没有得到培训,特别是新人场工人大多没有受到过安全教育,班前活动没有进行;二是“三类人”、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技能工种、企业三级教育流于形式,培训效果不明显。对策就是严格教育培训。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i是刘.于新录用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具体教育的内容包括:劳动保护意识和任务的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律和文明施工要求;工程基本情况、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这样的教育及培训要坚持不懈、切实可行地深入到第一线每—个施工作业人员,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的良好氛围。

2.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安全管理工作是建筑工程发展的重要内容,而不少建筑企业、单位在进行具体的施工之前,也会制定相关的安全制度,但是就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来说,仍然差强人意。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仅使得安全制度的拟定毫无意义,更使得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既没有良好的约束施工行为,又不能够确保施工的安全性,从而导致建筑工程施工混乱、无序的现象发生。

2.3政府部门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问题

一直以来,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局限于大检查、标化验收,而现有监督机构的安全监督人员正在做大量本该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员应做的工作。事实上,无论是从人员数量、工作范围、工作深度,安全监督人员绝对代替不了施工企业安全员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往往是以点带面。监督机构仅能发现到位检查的那几天的部分工程的安全问题,而对大量不在现场检查时工程的安全就无法顾及了。

2.4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问题

某些地方要求监理单位负责安全监理工作,这对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是有利的。但目前应该说还缺乏法律依据。在法律未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或监理单位非自愿承担安全监理工作的情况下,通过地方政府强行规定要求安全监理是不合适的。相反政府应该鼓励建设单位将安全监理工作通过合同形式委托监理单位依照合同实施。不过,现在监理单位也同样缺乏熟悉安全管理的监理人员。

3.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对策

3.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全过程包括项目设计阶段、项目招投标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一般来说,要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关键是做好全程中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了,工程整体的安全性也便有了保证。关于建筑工程全过程安全管理的方式方法,许多业界同行已有了很好的经验,笔者在此不再重复介绍。而是另辟蹊径,从人本原理角度出发,探讨如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企业安全管理。

3.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拟定,是为了能够更加有效的保障工作开展的安全性,也是为了能够确保工作可以真正的实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关于这一点,国家已经积极的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颁布了相关规章制度,比如说《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等,而建筑企业、单位在开展具体的施工工作之前,也应该先拟定相关的安全责任制度。

3.3强化监督,严格执法,杜绝腐败

监管部门应改变只重视突击性检查的结果,而忽视日常管理的结果,在日常生产作业中,只有重视日常的安全作业管理,才可以养成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习惯,才能真正体现政府监管部门在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3.4加强对施工工地安全管理的监理

制度的建立,不仅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落实,更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首先,作为监理机构,要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学习,在编制的监理规划中,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和各级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结合施工单位的相关制度,制定安全监理的各项制度、监理方案、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并结合施工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其次,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

4.结论

安全管理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工具的安全使用和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的一门综合性科学。安全管理

工作是一项长期、动态、严峻的管理工作,在当前倡导“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指引下,我们更应该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施长效管理。用科技进步促进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不利局面。相信通过以上各条途径、采取各种有效手段,齐抓共管,一定能够形成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严密有效的控制网络,使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企业有机协调运行,最终形成安全管理有序、到位、高效的运行体系。

参考文献

[1]梁海林.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创新思考 [J].现代企业文化, 2010,(26)

安全监理责任制度范文4

关建词: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安全措施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做好安全监理工作,首先要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监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其次要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的主要控制点,抓住安全工作中的关键点。因此,依法强化建设工程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 预防为主”,“实现群防群治”,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

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2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是形成建筑物实体的阶段,是施工单位实施工程施工的紧张阶段,由于多工种、多人员、多机械设备立体交叉作业,更是安全事故多发的关键阶段。往往因为施工人员思想松懈、麻痹大意,或者违规指挥、违章操作等,很容易酿成安全生产事故。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就足通过有效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情况,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周密的计划,并纳入《监理规划》之中。结合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制定安全监理的实施措施。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主要有: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检查制度,6安全事故报告制度,7现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3)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经审查批准的方案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等设施和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检查,核查验收手续。人员现场巡视中应检查实际上岗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资格。根据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采取过程动态控制。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4)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理。项目安全监理的职责如下:①安全监理与建设单位的关系: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安全监理受托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的利益,按安全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全权处理关于施工中安全的一切事宜。②安全监理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安全监理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但安全监理与施工单位应本着尊重、协肋、督促、检查的精神,基于与施工单位目标一致的共识,协助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抽查和验证。

3安全监理的防范措施

(1)项目监理部根据在监项目情况召开安全管理主题研讨会,落实工作职责,内部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建立项目安全监理督促检查制度:查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是否报安检站,并领取“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通知书”。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体系,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审查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工是否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成立工程的安全检查小组,由监理、甲方、各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组成。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大型机械和特殊工程安全验收单位。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日志。每月定期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检查结果必须有书面的文字记录。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在五天内全部整改完毕,并进行复查。检查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规范以及政府的文件检查内容。

(3)施工安全监理职责:协助建设方在建设过程中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审核与安全有关的施工技术资料,配合工程建设正常开展。配合建设方熟悉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相应的现场施工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控制措施。协助施工单位从组织上、管理上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管理法规和政策,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协助施工单位完善有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验收制度。配合施工单位实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分析和处理安全事故等。审核、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选择和施工安全防护设计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防护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审核现场施工的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并对其有关强度、使用年限、操作要求等指标进行调查和分析。经常检查施工人员的各种上岗证件,对于任何违章操作的行为坚决给予制止和惩罚。协助施工单位对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研究,及时排除施工隐患,参与或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坚持日常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巡视、例会、施工日记、检查和验收制度,严格把好工程项目安全文明质量关。

4安全监理资料记录要求

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在、定期巡视检查和发现的安全施工问题及处理措施以及安全监理的其他工作内容必须在监理日记和监理月报中如实记录,内容包括:时间、人员、巡视、检查、通知、整改、复查、报告等。

安全监理责任制度范文5

关键词:安全监理;措施

引言

安全生产是各行各业永恒的主题。电力建设是高危行业,抓好电力建设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实现电力建设项目的安全目标,是项目监理部四大控制中,投入精力最多、下功夫最大,但预期效果最难控制的问题。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是为适应当前新形势,建立的一种管理模式,也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稳定、和谐施工现场的需要。笔者在火电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理工作实践中,积极实施精细化管理,采用“一个责任落实”、“两个关口前移”和“三个工作强化”的工作方法,取得了一点实践心得,在此将拙见与读者讨论,共同探讨火电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理工作。

1 抓“一个责任落实”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全章共28条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保障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其中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强调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原则。电建企业应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1落实企业抓安全的责任。一是要落实企业主要责任人抓安全的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其他领导也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二是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留死角。要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逐级落实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格局。

1.2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一是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要到位,加强平时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二是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落实;三是要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施工程安全评价工作。

1.3落实安全投入的责任。安全资金的投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安全需要投入,施工设备、机具老化和安全设施却失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实践证明,通过事先的安全投入,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之前,是最经济、最可行的生产建设之路。

1.4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责任。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创建本质安全的作业环境。一是在施工之前,要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证。二是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三是要不断引进先进技术和安全管理手段。

2 抓好“两个关口前移”

2.1抓安全监理日常监控“关口”的前移。搞好监理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是落实安全监理程序的要求。而安全监理人员日常监控关口的前移,运用精细化管理手段抓好监理项目的事前预控工作,是搞好安全监理的抓手之一。主要做法:一是使用安全检查卡检查单位工程开工前人员组织、图纸会审、施工方案、施工机具、作业环境等条件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二是使用日常安全检查卡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排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做到闭环管理; 三是使用重大作业项目安全检查卡,确认重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条件,做好重大作业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和旁站监理工作。

2.2抓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关口”的前移。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抓好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正常运转,是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安全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抓好施工作业队、作业班组的安全管理,开好班前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落实重点施工区域安全管理人员的到岗到位,做到“凡是有人工作的地方,必须要有安全监督管理,做到凡是有人工作的地方,必须要有安全防护设施”。不断提升了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的水平。

3 抓好“三个工作强化”

3.1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一是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和安全监理制度,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素质,落实所管辖区域的安全监理责任,使每一位监理人员真正明确自己是所监理区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二是强化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督促施工单位采用多种培训形式和方法,强化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把好农民工进场培训、岗位培训和班前教育的关口。

3.2强化安全制度建设工作。一是强化监理机构的安全制度建设,使每位监理人员做到有章可循,规范个人行为,认真地完成监理任务;二是施工单位强化的安全制度建设,完善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细化安全生产目标,量化分解到各施工区域和每个岗位。

3.3强化隐患整改关闭工作。监理单位抓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监控工作。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确保整改责任人到位,隐患监控措施到位,整改关闭限期到位。二是重点突出,全面落实。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三是强化督查,确保实效。采取自检、互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隐患排查和整改关闭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坚持用“三铁”反“三违”。即坚持用“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反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 结束语

安全监理责任制度范文6

【关键词】安全管理;安全风险;控制方法

0.前言

如何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减少监理安全风险,是监理单位在目前、今后必须面对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在监理活动中,只有对潜在风险有充分认识,并结合自身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才能将损失降低到可接受的最小程度。树立依法、依规、依标进行安全监管的理念,有组织地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实施安全管理,切实履行2004年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审、查、停、报”四项基本职责;是我们在目前安全管理形势下的必然选择。下面就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监理安全风险,谈谈我的看法与大家交流。

1.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1安全监理责任制度

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是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前提和根本保证。对项目管理而言,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以2004年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依据,以2006年10月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为指南,将政府要求我们所承担的各项监理安全职责通过责任制的建立层层分解、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使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安全监理人人清楚各自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在熟悉、理解岗位监理安全职责后,才可能做到万众一心、同舟共济、各尽所能、各施其责、风险共担,切实履行四项基本职责,以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理的安全工作。

1.2 项目监理安全工作记录

监理安全工作的成果主要通过安全记录来体现,为了认真履行《条例》、《若干意见》规定的各项监理安全职责,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实施全方位审查、审核和督促检查是否工作到位,我们应将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备案记录、项目安保体系人员上岗资格审查备案记录等等记录设计成标准表格,以及支撑各种表格所需的备案资料归档指引,一起装订成册,作为统一的《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综合记录本》供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记录项目安全监理的有关工作情况,以规范安全监理行为。通过综合记录本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安全监理活动的全貌,以防止在发生安全事故时,便于分清责任,最大限度地起到自我保护和抵御外部安全风险的作用。

1.3 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为进一步激励和约束监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还应细化安全奖励制度,定期对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项目监理部和监理人员,以及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职责,给监理企业的信誉和效益造成损失的行为,要给子通报批评和经济责任制考核,情节严重的,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1.4 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监督机制

为有效杜绝群死群伤以上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安全风险,应加强较大危险源预控,严格按建质[2004]213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危险施工项目进行监督控制,如:深基坑支护、重大吊装、超高作业、新工艺施工等。在方案审查上项目部可利用公司资源,组织专家联合审核;在施工过程中明确责任人、编制检查表全过程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1.5 提高安全监理人员素质,落实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由于较长时间以来对安全管理的忽视,很多建筑施工单位认为安全管理可要可无,尽管国家已提出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地位和待遇,但仍然没有实实在在落实下去,导致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在不少监理单位也有同样现象。监理单位应通过安全人员招聘、安全专业人员培训来提高安全监理人员素质,在监理活动中树立安全威信,有效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避免施工单位轻视监理安全监督现象。

2.完善各项管理体系

2.1协助业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监督体系

在工程项目的开工初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成立相关管理机构,通过安全管理机构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对一些重大风险共同承担责任。督促施工承包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工程施工的危险性是个客观存在,但可以通过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应急体系,减少事故影响和损失。如施工单位能够做到在事故反应上迅速,在事故处理上及时,就可以达到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的目的。切实把好资质关。项目监理部联合业主安全监察部通过对进场办证的控制,实现对新进场的施工单位从单位资质、人员素质、设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或审核,确保施工队伍在法规意义上符合要求。

2.2监理人员定好位、用好权

法规和工程项目合同、项目管理制度在明确监理人员责任的同时也赋予监理的权力,项目监理部在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标准的同时,必须在进场时组织学习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会议纪要进行传阅。通过学习,理解法规标准、理解合同、理解工作任务,明了自己的检查权、发文权、督促权、处理权。

3.履行各项职责

3.1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理项目部全体监理人员有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定期填写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督促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开展各种安全活动组织、督促施工承包商按标准规范、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施工。对查出的问题通过现场纠正处理、发工程师通知单、发隐患限期整改单、考核等手段予以消除。发出的隐患限期整改单均应进行闭环管理。

3.2重点对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监理人员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防止大型起重机械交叉作业;明确管理措施和责任;督促施工承包商制定安全专项方案,保证特殊过程重点措施到位。督促相关单位编制群伤事故应急预案、大型起重机械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防台防汛应急预案,部分预案应进行了演练。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对土方开挖、高大大模板工程,特别是基础开挖等深基坑、大模板的施工,督促施工承包商制定安全专项方案,并加强施工过程监管。

3.3加大反习惯性违章力度

事故的发生常常是习惯性违章引起,为减少施工人员的习惯性违章现象,应严格落实安全激励制度。对发现的小问题当场落实整改,重大问题发通知单限时整改,严重违章问题罚款处理,同时应督促业主、施工单位对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措施、安全施工的施工班组进行奖励。

4.积极创建文明施工工地

文明施工体现项目管理形象、体现安全管理水平,在监理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在工程建设中,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按有关要求督促施工承包商落实文明施工措施。进场初期,对施工单位场地布置、规划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对临建设施建设标准进行认真监督;工程建设中,对施工单位道路管理、场地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管理应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监督和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