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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内容范文1
【关键词】 安全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服务
【abstract】safety management work is a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work medium of an importance the contents, safety and quality be a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work of two greatest the abyss of time topic,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safety management contents many, scope wide, crux many, difficulty big, cause safety trouble of point many and suddenly sex, the whichever link appear safety problem, all will direct influenc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quality, progress and cost of control and management target of realization, safety management contribute efforts to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the quality want with safety be assurance, both with each other in order to unify, mutually assurance.
【key words】safety management;engineering construction;quality service
1. 安全管理的作用安全管理工作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和质量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两大永恒主题。安全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工程建设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人、财、物的安全;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符合和达到安全使用的功能。安全管理为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要以安全作为保证,两者互为统一,相互保证。
2. 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2.1工程项目建筑物的安全。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就是指建筑物在建设过程中达到符合质量、成本、进度、安全控制的要求,能够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达到安全使用的标准,能够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2.2人身的安全。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控制,就是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同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医疗措施,防止高温、严寒、粉尘、噪音、毒气(瓦斯)、污染、食物中毒、辐射等对劳动者和管理者身体健康的损害;还要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消除、减弱工地中各种物体的不安全状态,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防止发生雷击、触电、物体坠落、崩塌等伤亡事故,保证人身的安全和健康。
2.3财产财物的安全。财产财物的安全,同时包括集体的财产财物和个人的财产财物的安全,要防止发生盗窃、抢劫、诈骗等不幸事件的发生,着力保证集体的生产资金安全和个人的生活费用的安全。
2.4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的安全。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的安全,一方面是质量上的安全,要通过采用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检查的手段,保证机械设备和工具性能的安全,能够安全、正常运转使用;防止机械设备伤人的事故,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是数量上的安全,需要做好防盗和管理工作,保证材料、设备按质按量,减少浪费和消耗,以降低生产成本。
2.5防火的安全。工程建设的防火安全,就是要做好工地中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做好生产和生活的用电电气安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禁止多头火源火种,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3. 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由于工程建设受环境条件的影响大,高空作业和地下作业多,机械设备工具多,用电作业多,易燃物多;同时手工作业和交叉作业多,现场人员流动性大,因此,安全事故引发点多,并增大了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在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生命比生产更重要”的原则的前提下,必须根据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且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3.1保证建筑物安全的措施。
3.1.1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和管理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的标准,按照施工工艺和程序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
3.1.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的措施组织施工。
3.1.3必须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并加以实施,排除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的各种干扰因素。
3.1.4施工所使用的材料,必须做好材质、品种、规格、数量的检查检验和试验,保证所用材料合乎质量、环保和安全的要求。
3.1.5要加强建筑物的基础、地下室、结构,尤其是隐蔽工程的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当质量有差异时,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解决、综合治理,以消除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隐患。
3.2人身安全管理的措施。
3.2.1必须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教育来提高工人的安全施工意识;通过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操作的技能;在完善或制定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的同时,着力加强检查、落实和管理,以约束人们的不安全行为。
3.2.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用一系列的技术安全措施,例如:挡板、脚手架的安全技术及挂网、机井架的封闭及固定、防雷设施、用电线路的规范安装、配备安全帽等等,以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止高空坠物、棚架井架的倒塌、土方的崩塌、触电雷击等伤亡事故的发生。3.2.3必须建立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急救措施,防止高温、粉尘、噪音、毒气(瓦斯)、废液、污染、辐射等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与此同时做好食品卫生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的事故。
3.2.4对起重吊装机司机、升降机司机、电工、焊工等特种工种必须实行持证上岗,非本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3.3财产、材料的安全管理措施。
3.3.1必须做好材料、工具等的采购计划,对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应分门别类进行存放和管理,要建立健全领(借)用材料、工具的登记手续。
3.3.2凡条件许可,工地应进行围蔽,并设保安值守,禁止外来闲散人员进入,以防止或杜绝盗窃工地材料工具、设备和其他财物的事故发生。
3.3.3必须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做好生产、生活资金的管理,保证安全、防止失窃。
3.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措施。
3.4.1对施工使用的机械电器设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和标志。
3.4.2各种机械、设备、工具,使用前必须熟悉其性能、了解其操作规程后才能使用。
3.4.3对机械、设备、工具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及时解决操作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消除机械故障,禁止机械、设备带“病”工作,以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工作性能达到安全的规定要求。
3.4.4对机械、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管理,必须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
3.4.5在使用机械、设备、工具时,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避免超载、超负荷、超行程、超高度、超变幅、超保险装置的运行,防止出现脱落、倒塌、倾斜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5防火工作的安全管理措施。由于建筑工地易燃易爆材料、物品多;临时用电线路多,用电负荷大;人员流动性大,工种多、交叉作业多,既有生产又有生活和用火用电点多;因此而发生火灾的源头点多,隐患点多。同时,施工现场消防水源和消防道路多属临时设施,故消防灭火条件较差。因此,防火工作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其措施是:
3.5.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充足的防火器具设施,要保证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3.5.2建筑材料物品存放应分门别类进行,并要设置足够的安全防火距离和防火设施。
3.5.3易燃易爆材料和物品应实行专库存放、专人管理,禁止存放于高温或接近火源、电源的地方,并应保持通风阴凉的条件。
3.5.4用电线路必须按规范安装,禁止非电工乱拉乱搭接,以防止因线路短路、漏电引致的火灾。
3.5.5应禁止乱扔烟头、随意设置炉灶、冬天炉火取暖等不良行为。
3.5.6要加强对用电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防止机械设备发生漏电、短路的火灾隐患。
安全监理内容范文2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现状;施工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次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从此安全监理成为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随后国家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定,均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提出了要求,安全监理已逐渐成为监理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建设工程普遍是施工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且点多面广,这给安全监理工作带来不小的挑战。在此,笔者从安全监理的实践经验,谈谈工程建设中应如何开展安全监理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思考。
1.法律、法规对安全监理的界定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次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即 “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用于指导工程监理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将《建筑法》赋予监理的任务明确规定为质量、造价、进度“三控制”。也就是说,法律及规范对工程监理并未赋予安全监理的任务。
2.安全监理的现状
上述国家法规与部门规章关于安全监理的责任到了地方主管部门被扩大化。突出表现为本该施工单位履行的责任强加给了监理单位,如要求现场监理从事“安全旁站”。这种规定混淆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界限,与《条例》、《意见》相悖,对于监理单位是不公的。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现状的另一表现是,将对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管理上岗资质套用到了监理头上,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方能上岗。这一要求与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第158号令)不相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监理企业的四类不同等级的资质中,均无安全管理专业之要求。
安全监理的实践早于《条例》时间。笔者最早接触安全监理在2002年。人们当时将安全监理称之为“安全控制”,在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的基础上增加“安全控制”,将“三控制”变为“四控制”。在《条例》、《意见》出台之前,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出现过头的作法是可以理解的,算是矫枉过正吧。
3.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监理的思考
3.1 安全监理的模糊阶段
在这一阶段,对如何开展安全监理概念是模糊的。根据上面的要求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安全监理规划》的内容以《建设监理规划》为框架,将施工单位应做的工作全部写入;《安全监理细则》采用jgj59—2011条文汇编。编制上述两种安全监理文件的动机是应付检查,效果是缺乏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主管部门指责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不到位;现场监理埋怨无所适从,负担过重;施工单位则说监理干预太多;业主说监理力度不够,等等。众说纷云,莫衷一是。在这一阶段,不仅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对安全监理的概念是模糊的,甚至地方主管部门也不是很清楚。
3.2 安全监理的探索阶段
《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文的颁布给监理单位指明了方向,回答了安全监理做什么,应当怎么做的问题。特别是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于2008年9月出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教材》之《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理实务”,对《条例》进行了详尽分析,使我们对安全监理的责任体系、工作内容和方法手段三个方面有了清晰的认识,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点和两个关键。一个重点是抓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两个关键是方案审核和实施监督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目的是促进施工单位自己管好自己。
经过继续教育培训,对安全监理有了新的认识,从2009年年初开始,我们对原《安全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细则》进行了升级。
(1)《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
《安全监理方案》本应属《监理规划》的组成部分,只是因容量较大,将其单独成册。内容包括: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安全监理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和措施、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一览表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需办理验收手续的大型起重机械一览表、安全风险管理和附录等10章。
安全监理的核心是危险性较大工程。因各工地施工条件不可能完全一样,对编制方案的针对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土方开挖工程,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当开挖深度超过3m的基坑即划入危险性较大工程,搭设高度超过5m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24m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等,均属危险性较大工程。该文件附件二规定,上述工程超过一定规模后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评审。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在初步认定的基础上拟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与模糊阶段相比,自《意见》出台之后,使安全监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层次分明。自此安全监理方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宏观监控起到切实的指导作用。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对《安全监理方案》的细化。两者相比较,前者属宏观管理,后者属微观管理。为适应不同层次的工程参建人员对安全监理的认知程度,以湖北某工地为例,对编制内容进行简述。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分为两大部分,目录为:第一部分通用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第一章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章“三宝”、“四口”防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三章施工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四章施工机具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部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第一章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章模板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三章塔吊运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与模糊阶段相比,重要区别在于引用了强制性标准条文;在两大部分第一章之前的总则中点明引用法律、法规及jgj59—1999标准条款号;各章再用一个条目引用强制性标准原文,旨在增强细则与强制性条文的符合性。各章采用通用提纲,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赋予相应内容。现将各章提纲转录于下:工程概况;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安全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安全监理人员安排、分工;检查记录表(jgj59—1999相关表格内容)。
按如上思路编制出的《安全监理方案》与《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具有操作性强的特点,其编制深度可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安全监理的责任、手段和方法。如,检查方法采用如下流程示意图:审查核验巡视检查告知通知停工会议报告监理日记安全监理月报。各节点内容放在《安全监理方案》中,使细则与方案具衔接关系。
经安全监理探索阶段的实践证明,在《条例》与《意见》的指导下,安全监理依据其法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本理顺安全监理程序,正朝着规范化、标准化迈进。
(3)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依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即《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中划分的7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6类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现场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范围。
首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工程概况;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依据。
其次,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载明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实体安全监理。如对超过3m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与土方开挖工程,现场安全监理主要针对基坑支护的材质与支护方法以及土方开挖边坡放坡坡度、坑边荷载等进行重点监控。
再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一般建筑中很少遇到,主要分布在高层建筑中。
4.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部
分,做好安全监理工作义不容辞且刻不容缓。为此,监理单位应该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责任,这样才能使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程度降低,尽可能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安全监理内容范文3
【关键词】安全监理;职业责任风险;自我保护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本文结合自己在监理工程中实际经验就如何做好安全监理工作降低自身安全风险进行论述。
1 安全监理的现状
当前,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形式非常严峻,上海楼房的倒塌、成都“楼歪歪”、重庆“楼裂裂”以及几十起高空坠落等一系列特重大事故,给人民财产和生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果监理工作没有做到位,监理企业和相关监理人员就会受到经济处罚(赔偿)责任甚至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因此,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为防止和减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尽责尽力,同时也减少了安全事故和降低了自身的安全风险。
2 监理工程师安全风险的原因
造成监理工程师安全风险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有些风险来自社会环境,有些风险来自工作环境,有些风险来自监理工程师本身。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是多方面的,经常地、随机地发生在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工作中,与其他自然灾害风险一样,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具有存在的客观性、发生的偶然性等特征。其原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法律法规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日益严格
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促使人们对质量安全责任的思考,我国的法律法规也随着形势的发展日益健全,对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2.2 监理工程师所掌握的技术资源不可能尽善尽美
即使是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无任何行为上的过错,仍然有可能承受由于技术、资源而带来的工作方面的风险,有些工作上的问题,往往需要相当技术资源的支撑。比如,很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没有合适的机会去学习观摩。
2.3 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经验有局限性
任何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都是有局限性的,工程监理工作本身就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服务。因此,尽管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尽职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理合同中业主委托的工作职责,但由于监理工程师本身知识及经验的局限性,可能并不一定去的应有的效果。
2.4 社会对工程监理的要求提高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社会公众对工程监理也越来越寄予极大地期望。只要有什么重大事故,首先追查监理工程师有没有违规或失职。
为有效控制可能面对的安全监理风险,首先要对安全监理风险清淅识别。
2.4.1 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监理风险识别首先要明确现行安全监理规范和监理依据有哪些。
监理依据有:设计文件,法律法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2.4.2 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监理风险识别,从违背监理依据和相关法律带来严重后果方面识别。
3 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3.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3.1.1 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3.1.2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1.3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3.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3.2.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作业。
3.2.2 定期不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2.3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3.2.4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和物资到位情况。
3.2.5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4 安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规避风险的措施,方法
首先,安全监理必须从施工方的安全安全管理体系入手,这是安全监理的关键。施工单位必须有完整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配置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具体方法如下:
4.1 审查核验:就是核验施工单位报送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提出监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要求施工单位重新完善再报审。
4.2 巡视检查:就是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措施是否按照方案落实,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指令是否实施等。
4.3 通知:就是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未按相关方案组织施工的应立即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4.4 停工:就是监理机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及已经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要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按实际情况指令其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
4.5 会议:就是施工前要介绍安全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后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提醒施工单位注意安全措施的实施,做到警钟长鸣。
4.6 报告:施工现场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对施工单位不执行项目监理机构指令,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总之,目前监理工程师肩上的担子也越来越重,只有不断学习和脚踏实地地工作,通过上述方法和手段尽量规避(或减轻)自己的责任风险,以期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参考文献
[1]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S].
安全监理内容范文4
一、新的〈监理规范〉有两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一加一减一升一缩。
具体的内容就是把安全管理的职责加到了监理人员的头上,减少了对监理部注册监理工程师个数的要求,提升了总监负责的地位,把监理工作的范围缩减小到仅仅是施工阶段。
第二个特点,那就是在减轻监理的法律责任方面妙有伏笔。
比如,在原材料进场的环节上,老规范写的是"监理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关材料",现在改为"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报送相关材料"。这些伏笔埋得很巧妙,如果在这个环节出了问题,监理就不是第一负责人。
老规范原来写的是监理要“对原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现在改为“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进行见证取样”。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监理的额外工作量,以便集中精力更好地把工程质量关。
老规范规定,监理部要对施工单位"检查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现在改为"检查计量设备的检定报告 "。按老规范监理要做的事很多,并且是力所不能及的。比如对全站仪的检查,监理有这个手段吗?即使有手段,你有法定的资格吗?
现在的规定很实事求是,这些设备要拿到有资质的单位那里去检查。作为现场监理,只是对施工单位的这个工作进行督促,并从他们那里索取检查合格的复印件就行了。
类似这样的修改还有多处,新的监理规范真是改得好。
二、监理的准确定位
《监理规范》的修改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在2003年住建部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其中第14条就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加到了监理的头上。而原来的《监理规定》和《监理规范》都没有说及这个事,安全工作到底该如何具体搞?需要说清楚。所以,从2004年就开始对老的《监理规范》进行修改,经过漫长的8年的不断修改,现在才算是把监理的这个新的工作内容说清楚了。
监理的定位写在《术语》这一节。它的原文是:
“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也就是说建设工程监理只是一种服务活动,监理单位不直接参与设计和施工,监理单位不是生产经营单位。监理工作的前提是签订监理合同,监理的依据是法律法规、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监理的工作范围还是三控两管一协调,另外加了一条,就是要履行安全的法定职责。
这样看来,说监理的工作内容是四控两管一协调或三控三管一协调,都是不对的。
三、关于安全工作
我们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挑起安全这个担子。如何挑?《监理规范》就说了四点:
1)监理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查他们的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的运行,查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查施工机械的验收手续。
3)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①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施工单位不服就递交监理报告。
在中国的法律法规中,没有一处授予了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权。监理要履行安全职责仅仅来自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根据它的规定,我认为监理做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这一步,就算尽完了自己的职责。至于对施工单位的各种处罚,那是政府的事。监理只有在没有制止施工单位违作业,又不报告政府的情况下,才能被追责。以前出现的已经向政府报告了还被追责的事,是非常不公平的。
《监理规范》是对监理人员行为进行规范,该做什么事?做到程度?我们要百分之百的遵守。不作为和过作为都是违规行为。
有的主管部门把他们自己的职责推给监理是不对的。《监理规范》规定监理人员要“查施工机械的验收手续”,而有的主管部门却叫监理去验收施工机械,这就是不合理的要求。他们这样做是没有法规依据的,监理人员应该坚决抵制。
四、关于旁站、巡视、平行检验
《监理规范》再次重申旁站、巡视、平行检验是现场的监理的三种方法。
对旁站《术语》一节是这样定义的:“旁站: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工程实体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也就是说,旁站是施工质量监督的一种方法,旁站的地方只有两个,一个是关键部位,一个关键工序。至于哪些是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住建部的《旁站监理办法》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旁站适于的范围是有限制的,不能无限的扩大。
对于平行检验内容,《监理规范》也规定了这些要在监理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就不能去搞。非要搞的话,也属于违规行为。
《监理规范》对监理人员在巡视中该做什么事也是规定得很具体,那就是四点:
1. 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 使用的工程材料、设备和构配件是否合格;
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有些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监理人员对安全进行旁站,并且还要记旁站记录,那没有法规依据的。《监理规范》对《监理日志》很重视,要求记录者必须是监理工程师,对记录的具体内容也有详细的要求,安全巡视的情况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我们要讲法治,长官意志不能取代《监理规范》!
五、关于安全工作的份量
安全监理内容范文5
关键词: 监理 规避风险 安全责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建筑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日益活跃,伴随而来的安全隐忧也不断增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要切实践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本能。本文就如何切实履行监理安全责任、规避监理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提出一些工作方法和应对策略,供广大监理人员参考。
一、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安全责任风险
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特点
安全监理推行的时间不长,总体上来说,还处于培育、探索、发展过程中,对安全监理的认识也是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深化。特点之一是安全监理不同于施工单位自己的施工安全,法律非常明显规定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施工单位负责;特点之二是安全监理也不同于安全中介机构。安全中介机构是专门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是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承担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目前监理尚不具备这样的专业能力,且监理接受的是业主的委托。这些特点主要体现在责任体系、工作内容和方法手段三个方面。
2.建设单位不遵循建设程序
少数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工作中采用不正当方式确定工程承包单位,甚至将工程肢解发包,任意压缩合理的工期和造价,而施工单位为承揽工程,对建设单位承诺低价中标并垫资施工,导致在工程所需安全资金上大打折扣。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又片面追求工程施工进度,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使得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监理在实际工作中得不到建设单位的支持,监理工作的“责、权、利”不一致,导致监理对施工现场无法进行有效控制。一旦出了问题,建设单位将责任全部推在监理身上。
3.施工单位整体管理水平不高
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我国的建筑施工队伍不断扩大,但总的整体素质却有待提高,特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又催生了建筑市场违法分包、层层转包、非法挂靠等很多不正常的现象。目前施工项目以包代管的现象很严重,而且施工队伍大多重效益、轻安全,安全意识相当薄弱,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导致了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高频发,这样同时也增大了安全监理工作的难度和执业风险。
4.监理单位自身存在问题
当前,有相当一部分监理单位自身的安全体系未健全,监理自身安全管理薄弱,大多数项目监理部基本上都是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兼管各专业的安全,而且部分监理人员缺乏现场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缺乏对现场隐患的敏感性,难以承担安全监理的重任,导致监理单位整体素质不容乐观,难以满足现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需要。
三、监理工作如何规避防范安全责任风险
1、建立健全企业履行监理安全责任体系
1.1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理保证体系,制定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各项规章制度。
1.2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落实监理企业安全责任的分管领导和管理的职能部门,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确定企业内部各项目监理机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考核检查标准,规范各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1.3监理企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检查所有在监工程的安全状况和各监理机构的安全工作措施,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及考核检查标准,有效地规避因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不到位所导致的风险。
2、项目监理机构要加强对工程的安全监理
2.1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履行监理安全责任内容的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范围、目标、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2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组建项目监理部时,根据根据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特点、大小复杂程度,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人员,制定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与工作流程,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切实保证相关责任落实到位。
2.3总监理工程师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技术交底,提高监理人员在现场发现安全问题的能力。
2.4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对施工单位所报送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要内容有:
2.4.1审核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2.4.2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重点审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合法有效资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做到相关证书与人员及身份证相符,特别要注意证书的有效期。
2.4.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重点审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4.4审核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工程内容与范围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总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分包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防止发生事故后总、分包单位之间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
2.4.5审查施工单位对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有针对性且应做好书面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均应在三级安全教育卡和安全交底记录上签字,不得代签。
2.5施工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2.5.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已经审批(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当监理人员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该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2.5.2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的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并形成安全巡视检查记录。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由项目监理部组织,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对工程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经理等施工管理人员到岗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抽查施工现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5.3对施工单位进场投入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要求其提供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2.5.4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的重点工序、关键部位,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部必须检查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完好情况;现场跟班监督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旁站监理记录中必须如实准确地反映施工安全情况。
2.5.5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安全监理内容范文6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监理公司
一、当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现状
目前来看,在很多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很多监理单位将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以及投资的监管工作作为重点,然而,却往往忽视了安全监理工作。只是将其作为质量控制管理中的一项,并且,相关的监理单位也只是安排质量工程师负责兼管,并没有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负责这项重要工作。这样一来,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几乎形同虚设,无法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功效。近些年,因为安全监理工作的懈怠,很多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屡见不鲜,违规操作、指挥,往往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以及经济损失。这不能不引起相关人员的深刻反思。
二、安全监理的职责以及主要内容
要想真正的改变目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工作现状,就应该树立正确的安全管理意识,并使相关的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下面我们具体探索安全监理的职责以及主要任务。
(一)安全监理的职责
首先要做好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并注意其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审查:对施工单位递交上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查。
发现:监理人员在对现场施工情况检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给施工单位,并令其及时整改。
整改:在通知其整改之后,监理要起到监督其工作执行的作用,对其整改的内部要进行重新审查,直到符合整改标准为止。
停工:当发现的安全隐患非常严重的时候,监理人员要立刻责令其停着施工,并全面进行整改工作。
报告:如果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改要求,监理人员要及时的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报告。
实施:监理人员要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严格的执行监理工作。
(二)安全监理的主要任务
1.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对施工单位所报送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要内容有:
(1)审核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若施工条件成熟可以如期开工的工程,因在其招投标阶段已进行了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核工作,监理项目部只需留有其证书复印件以备查用。有些工程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如期开工,当工程延期开工时间超过3个月及以上,应对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重新进行审核。当出现施工企业资质等级降级或被吊销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不合格等情况,监理项目部应对该施工企业是否具有继续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向业主书面说明。
(2)督促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理应重点审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做到相关证书与人员及身份证相符,特别要注意证书的年审时间。严禁特种作业人员只挂名不上岗现象,或一名特种作业人员在几个工地的挂名现象,或人与证不符合的现象。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组织设计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然后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审。
(4)审核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经费主要有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费、五小设施(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厕所、浴室)费用、民工安全教育经费、安全防护用品费用、现场围护(包括道路围护、各类临边防护及门楼)费用、各类标牌费用等。施工单位应提供落实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证明材料及采购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证。搭建临时活动房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通过监理的签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审核施工项目部进场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要求其提供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6)督促施工项目部在开工前做好对进场民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根据项目的不同具有针对性,并做好相关的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均应签字,不能代签。安全技术交底不能由施工技术交底代替,因二者的交底目的、交底内容、交底对象并不相同。
(7)审核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这里所指的分包工程内容与范围是符合法律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对于不符合法律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分包申请应予以退回。鉴于目前建筑市场对劳动力正规化的管理,劳务分包形式已被广大施工单位所接受。无论何种形式的分包,应督促施工项目部在签订分包合同或协议的同时签订分包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总、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以免出现事故后的推诿扯皮情况。
(8)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工核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对“五小”设施的检查、对施工单位安全台帐的检查、对民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等。未通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开工核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
2.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工程建设的五大要素即人、机、物料、方法、环境进行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冒险性、盲目性、随意性及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项目部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2)每月组织全面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和对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工作,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监理抽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到岗和持证上岗情况。
(3)如实、全面记录安全监理台帐,主要有:
(a)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登记台帐;
(b)安全教育培训台账,监督施工项目部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情况;
(c)安全会议台帐,应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并附签到表;
(d)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e)安全监理日志及各类安全监理检查表。
(4)对在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项目部应每月填报《在监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汇总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汇总表》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监理项目部印章。每天巡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作业情况,按要求进行监理旁站。
(5)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经过审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或者变更时,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原程序重新办理编制、审核、批准和报审手续。须专家论证的重新组织论证。
(6)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害,工程施工的险兆、险情等,现场总监或总监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立即向监理公司报告,一般事故6小时内,重大事故半小时内。同时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各类事故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进行报告。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安全监理工作已成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质量、进度、投资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目标控制体系,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予以明确。
参考文献:
[1]邵德润.关于安全监理的认识、探索和实践[J].建设监理.20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