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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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音乐教育专业课程

大学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范文1

关键词:音乐教育专业、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音乐教育专业主要是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他们肩负着培养祖国未来人才的重担。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学生的素质直接决定了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师素质。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是随着国际上对于各国音乐类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兴起的而提出,人们已经意识到对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所以说,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音乐教育专业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可以说音乐教育专业是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重要途径。

一 、音乐教育专业具有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科责任

大学作为人类文化(遗产)的传习地,应当倡导更加开放、平等、民主,更具世界文化交融、竞争和创新活力的教育理念。大学现行教育知识体系中应当反映出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和文化价值 。有关我国高等音乐教育中培养音乐师资的音乐教育专业是否在自身的教育体系当中反映了本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和文化价值,并且能否承担起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的责任,还需要进行研究。基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音乐教育专业中传承时,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科责任,本研究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1 、对我国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的分析

培养目标是学科专业发展的方向,只有确立明确的目标才能据此采取具体的措施以达到培养目标的实现。我国音乐教育专业从始创阶段就以“中学及师范音乐师资”的培养为目标。早在1952年7月国家教育部颁发试行的《关于高等师范学校的规定(草案)》对全国高等师范的办学方向做了统一规定,规定以培养中等学校的音乐师资为主。

1987年5月,国家教委在天津召开“高等师范院校本科专业目录审订会”。会议对原有的22个基本专业目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高师音乐专业”改名为“音乐教育专业” 。这次会议使得音乐教育专业这一名称以首次确立,也对这一专业的培养目标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这一方向规定了它从课程设置到日常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都必须确保培养既掌握与时俱进的音乐专业知识、技能技巧,又掌握基本教育理论和音乐学科教学法的毕业生。这是音乐教育专业有别于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的主要标志。

2004年12月29日教育部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的通知,在该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总之,我国音乐教育专业的教育目标就是要培养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的音乐教育师资。

2、对我国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分析

我国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结构及学时、学分分配要求方面,要求:各类课程的课内总学时为2600—2800学时,其中公共课程约720学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专业课程为1900—2100学时,按110—115学分安排。其中专业课程由必修课、选修课及地方和学校课程组成。

就如教育部教体艺[2004]12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中所表达的:这种专业课程设置除了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之外,突出的强调了“地方和学校课程”。可见教育部明确了音乐教育专业“增大学校课程设置的自由度。基本思路为:必修课程学科化,选修课程类型化,地方和学校课程特色化。 各校可参照《课程方案》中建议的科目开设选修课,也可根据各自的资源和特长开设相应类别的选修课,以充分发挥本校优势和地域优势,办出各自的特色。”(见教育部教体艺[2004]12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说明)。

二、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性需要各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参与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整理、保护与传承是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的支持,需要多方的合作和参与,高等院校担负教学科研的双重任务,在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传承、发展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深信,教育在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塑造民族性格、开放民族胸怀、提升民族理想、推动民族文化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文化作用。我国各个民族的文化生成背景及音乐构造特征的不同,也决定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内容、形式、方法、途径有所不同。我国的各个省份都有本地区的师范院校,这些院校一般都开设有音乐教育专业。在研究本地区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他们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同时也是他们培养本地区音乐教育师资的使命。

大学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范文2

【关键词】音乐教育

课程设置与改革

课程模式

21世纪是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时代,也是充满希望的时代。当它以全新的面貌和姿态展现在音乐教师面前时,教育观念的更新、课程结构和知识结构的调整、现代教育技术和方法的应用直接影响着学生能力的培养,将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新世纪人才是否思路宽阔、想象丰富、知识渊博、善于创新,并具有良好的文化艺术素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为了与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以及社会对人才素质的全面要求相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培养新型人才已成为我国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目标。

一、现行音乐教育课程

我国的高职学校大多是由中专师范学校改制而成的,而课程上基本上是照搬中专的教育模式,这种课程模式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音乐人材。例如,我院(仙桃职业学院)就是由原仙桃师范学校和原仙桃市卫生学校合并主建而成。其音乐系的课程从办学之初到如今,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多次改革,但总体框架并未改变。

面对新世纪音乐课程标准的实施,这种以分科设置为主流的学科课程体系已不适应新时期通才教育、专才教育相互依存,相互协调发展的要求,高职音乐教育的问题也日益明显。如,学生的专业口径狭窄、专业基础薄弱、综合素质和创造能力不强、兴趣单调、不热爱教育工作、教育理论水平低、科研能力差、教学缺乏个性等等。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以高职音乐教育课程结构不合理、内容陈旧、脱离实际为主要原因。

二、课程体系的核心主要为:课程结构、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三个方面

高职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结构就大的框架和体系而言,也是由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构成的“三层楼”的模式。许多师范院校培养的音乐师资其知识结构往往局限于某一专业,只强调了本学科某一领域纵深性,与课程标准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其原因是师范院校沿袭了音乐专科院校的办学模式,未能体现出音乐教育专业的特点,即师范性、专业性、基础性。

1、师范性,是高职音乐教育专业与专业音乐院校在培养目标的主要区别。

专业的音乐院校,是以培养音乐表演、创作、理论专门人才为目的;而师范院校是以培养音乐教育工作者为目的,尤其是中小学音乐师资为主。所以,不应要求学生某一专项技能的高、深、精,而应要求其专业知识技能的全面均衡发展。

2、专业性,是指高职音乐教育专业不但要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更重要的是具备教授音乐理论、知识和技能的素养。

3、基础性,是指为终生热爱音乐、享受音乐、学习音乐、传授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从课程设置来看,高职音乐专业的课程主要由普通教育课程、音乐学科专业课程和教育专业课程三部分组成。普通教育课程是对学生普遍进行的专业知识以外的“公共课”的教育。它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个性发展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时普通教育课程设置本身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我院(仙桃职业学院)普通教育课程的课时约占总课时的21%,而在国外一般在33%至40%之间;我院还采用“大一统”的课程模式,几乎是清一色的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等必修课,缺乏选修课,课程门类过于单一,课程设置缺乏弹性、开放性,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修课程的余地很小。而发达国家的课程大都涉及到哲学、社会科学、体育和自然科学,且学生可以根据学生自身的兴趣爱好,主动选修课程,这大大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音乐学科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是学生学习音乐专业所必须掌握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是直接指向具体专业的课程,如乐理、视唱练耳等。专业课是建立在专业基础课之上的关于某一专业的学科理论和专业技能的课程,如声乐、器乐等。

三、音乐教育专业课自成体系

专业课之间渗透不够,因而培养出来的师资专业知识面较窄、适应能力较差、学术水平低。使得搬书工、教书匠、经验型层面的教师较多,而专家型、研究型、反思型的教师较少。游离于教育研究之外的被动旁观者,机械执行者,盲目模仿者较多,而勇于探索者,积极创造者较少。专业课程观念陈旧,知识陈旧,内容陈旧。有些音乐专业教材几十年不变,有的虽然作了修改,但基本上还是老套子,无质的变化,不能及时反映音乐学科研究成果。例如,《钢琴基础教程》虽然做过几次修改但力度并不大。有些课程门类多,内容庞杂且概念不清,知识结构不系统,缺乏内在的逻辑联系,更无法进行学科的交融和渗透。例如在现今的教学模式中,西方音乐的理论技能知识比例远高于中国音乐知识。

大学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范文3

关键词:音乐教育大学生科学素质培养

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是培养音乐基础教育师资的摇篮,今日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就是明日基础教育战线上的艺术教育主力军,他们的综合素质将直接影响到音乐基础教育的质量。而目前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大学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其综合素质与社会要求存在明显差距。因此,大学音乐教育在培养学生较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同时,更要注意培养具有较为完善的人格的与时俱进的音乐人才。

一、要着力培养音乐专业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

人文素质的培养教育旨在通过知识传授和环境熏陶,使人类优秀的人文知识成果及其所蕴含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人生态度、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内化为受教育者的品格、气质修养、处世哲学。因此,在注重对学生进行专业技能教育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学生人文素质的教育。一是注重培养音乐专业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二是注重培养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思维能力;三是注重培养学生道德素质。音乐本身就是文化底蕴相当丰厚的艺术门类。加强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特别有利于拓宽学生的文化视野,增进对音乐的理解、表现和创造。因此,我们在大学音乐专业教学中,应该突出师范性特点,本着厚基础、宽口径的原则,减少专业必修课,增开专业选修课,增强课程的针对性、实效性,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培养学生多元的文化观,为社会输送高素质的合格

的音乐基础教育工作者。

二、要着力培养音乐专业学生的自然科学素质

音乐专业的学生从上高中起就远离自然科学,自然科学素质没有得到应有的培养,而现代音乐人才不能不具备一

定的科学技术知识与技能,音乐教师更不能是科盲,提高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科学素质已成为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师范教育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为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开设科学技术教育课,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达到良好的效果。现学校开设了音乐声学、计算机音乐、电脑动画与音乐课件制作、电脑音乐创作与制作、信息技术在音乐教学活动中的应用等课程,对培养学生自然科学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要着力培养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艺术创新能力

培养学生的艺术创新能力,是大学音乐教育专业重要的教学目的之一。学生具备了艺术创新能力,就能够在艺术实践、艺术活动中,将创新意识贯穿到理解、分析、处理艺术作品和表现艺术作品的整个过程中,运用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能够从不知到知、从不会到会、从未知到已知的艺术探索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巧,并能够在前人的基础上发现新情况,提出新问题,产生新的艺术观点和见解。

因此,我们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创新素质列入到教学内容中,结合音乐教育学科的特点,以专业课程为基础,以加强实践技能训练为重点,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专业知识和非专业知识、教师导学与学生自学、考试与检测检查结合起来,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途径

1.重建适应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架构课程架构,是人才综合素质培养的前提。对大学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架构的设置,要与音乐教育专业人才综合素质培养目标相协调、相一致,充分体现素质教育的内涵和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充分体现当代人文艺术、音乐艺术发展的大趋势。

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素质,应该包括教育专业学生所应有的思想品德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人文素质、专业知识和能力、专业水平以及教师职业素质。大学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内容应该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思路来设置。一是设置哲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大学语文、体育等公共必修课;二在保证学科体系科学性和系统性的前提下,规划、发展和建设四个系列的课程群,即音乐理论与技能基础课程群、作曲技术与指挥课系列课程群、声乐表演与教学课系列课程群、钢琴演奏与器乐课系列课程群;三是将教育科学课程,如音乐教学法、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学、学科教育论作为必修课;四是设置比较宽泛的选修课程,如美术、写作、教师语言艺术、电化教育、意大利语、德语、音乐美学、童声合唱训练、东西方音乐文化史、音乐学概论、MIDI技术与制作、现代录音与录音技术、舞台艺术、教师口语、中学音乐课程设计、音乐教育管理等。

2.改革大学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模式

一是因材施教。我们采取讨论式、诱导式、问题式、参与式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对艺术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兴趣,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二是科学施教。我们改变那种一讲到底的单一课堂结构,采用心灵感受式、直观感知式、启发讨论式、反复讨论式等方法,使课堂教学出现和声立体美的效果,使学生保持持续学习的兴趣,提高学习效率。三是注重学生的艺术教育实践。我们重构教育教学见习、实习计划,在第一学年就安排一周见习,从第二学年开始,每学年安排二到四周时间到各学段实习,使之了解从幼儿园到高中各学段教育教学的实际运作情况,让学生尽早明确做一名合格的音乐教师所应具备的能力,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器乐、声乐考级活动,把考级作为原动力,以提高专业技能。

大学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范文4

自2005年秋季开始我国普通高等院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开始实施全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指导方案》),有关民族音乐的课程如作为必修课的中国民族音乐和外国民族音乐以及作为任选课的地方和学校课程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尤其是中国民族音乐和地方音乐的学习更是得到越来越多的教学工作者的关注。

2009年4月份全国普通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学校研讨会在安徽芜湖召开,民族音乐与地方音乐课程的教育改革得到各高校领导及教师代表们的积极反思,本文结合自身的认识,对课程教学改革中民族音乐(特指中国民族音乐)课程设置的相关问题提出一些认识和看法。

一、课程地位的提高

一直以来,民族音乐课程在我国各地普通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科专业课程建设中处于不受重视的局面,有幸能在学科专业课程中有一席之地的院校,其课程的教学也是未能尽善。但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进行,各地区的高等师范院校都越来越重视民族音乐的教学和研究。

根据《指导方案》的规定,音乐学本科生的专业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及地方和学校课程。必修课中设有中国民族音乐课程,专业选修课中的任选课里有民族音乐学或中国传统音乐概论这些音乐学理论类课程选项,在地方和学校课程这类专业课程更是加大了民族音乐的研究,其中包括“民族音乐历史与文化”、“区域音乐历史与文化”、“少数民族乐器”、“民间音乐采风”、“民族音乐教学研究”及“民族语言的音乐教育实践”等。这些课程的设置无不说明民族音乐在我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中日渐上升的地位。

二、特色课程的增设

在《指导方案》关于课程设置的说明中要求“各校可参照《指导方案》中建议的科目开设选修课,也可根据各自的资源和特长开设相应类别的选修课,以充分发挥本校优势和地域优势,办出各自的特色”。

据了解,很多高校都成功地开设了地方性课程。例如安庆师范学院根据学校资源和优势开设了《黄梅戏欣赏和演唱》等黄梅戏选修课程,河南大学也增设了河南地方戏和豫北传统音乐欣赏课程,江苏常熟理工学院开设了“吴越民俗音乐”选修课,江南民歌、戏曲和江南丝竹等等区域音乐文化课,诸如此类的地方特色课程,就是在以地方院校为腹地的基础上,让学生了解自己身边的民族音乐,热爱自己的民族音乐,以自己的民族音乐文化为荣,并最终主动地去学习地方音乐。因此,在特色音乐课程和民族音乐专业必修课中我国的民族音乐文化得以通过教学传给学生,再由学生继续学习并进行传承教育,如此不断循环必将使我们的民族音乐永远流传下去。

三、教材的多样统一

全国各高等师范院校的学科专业课程教育中一直都存在着教材使用不统一的情况。很多时候,很多学校都存在选用本校老师亦或是校所在地区里权威学者所编著的教材。在原本就未能得到诸如声乐、器乐、中、西音乐史等专业课程同样重视的民族音乐课程更是如此。因此,教材编写成为民族音乐课程改革十分重要的步骤。

1、材的编写和使用。在已经出版的众多相关教材中,大部分以民族音乐的体裁划分章节,有些高校因课时不够的原因就会选择性地教一些内容,未能涉及到一些诸如戏曲,少数民族音乐等内容。由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王耀华教授主编,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教材《中国民族音乐》,以《指导方案》的要求为宗旨,以地理环境为依据划分音乐文化区,将56个民族的音乐融入其中,并且为了引导学生的学习与思考教材中编写了思考题和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可以说这本教材是“全面性与典型性”、“音乐性与文化性”、“理论性与学术性”、“基础性与发展性”、“趣味性与欣赏性”、“创新性与开放性”相结合的教材,必然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广泛的使用。

2、多样性教材的补充。教师在使用上文中《中国民族音乐》这本材的同时,可以根据自己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编写补充性的具有地方性、区域性的特殊教材。“地方和学校课程特色化”是实现《指导方案》中增加学校课程设置自由度这个特点的基本思路之一。这种多样性教材的补充能够发挥地理优势,办出教学特色,更是为我国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宝库添砖加瓦,注入更多丰富的文献资料。

四、实践教法的重视

《指导方案》中规定音乐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现今已有很多高校的民族音乐课老师都会组织学生进行不定期地田野采风,让学生实地感受民俗文化,了解音乐所处在的地理环境和文化背景,从而能够更深刻地感知音乐的内涵。这一实践活动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搜集到一些真实的音乐文化资料。但除此之外还应对不断提高学生专业能力的实践。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本科专业的学生对于我国的民族音乐知识不仅要熟知各个地区音乐的代表性乐种和经典曲目,更要能说会唱。学生必须能够演唱一些代表性的地方民歌,声情并茂地学唱重要曲种的名家名段。

因此,民族音乐课程在教学教法上必须从原来的以理论灌输为主的介绍性教学,转为以实践学唱为主的综合性教学。只有注重实践的教学才能成为综合性、实用性人才,并最终成为未来中小学教育中合格的师资力量。

五、创新观念的培养

《指导方案》中在原来“德智体美”育人目标的基础上,增加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在重视实践成为教学过程中重要的指导原则的同时,培养创新意识亦成为民族音乐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

在民族音乐的教学过程中,我们不能死板教条地教那些有着悠久历史的文物音乐,而是学习和学会在现代音乐中去运用和创作新的民族音乐。在现代社会,我国的传统音乐文化和元素被各种各样的媒介所运用,如我们熟知的香港电影《唐伯虎点秋香》中就运用了四川扬琴曲牌《将军令》的音乐,江西兴国客家山歌《打只山歌过横排》是歌曲《中国永远收获着希望》(徐沛东作曲)的曲调来源等等。正因如此,教师在教唱学生各类风格的音乐品种时,还要引导和培养学生创新地运用已经掌握的音调曲风去即兴演唱或即兴创作,将学习到的传统音乐文化与现代文化相结合,从而使学生拥有自己的音乐语言,让民族音乐有更多新的表现形式和生存环境。

大学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范文5

关键词:     师范院校   音乐教育   课程改革

   新世纪的第一年,指导基础教育音乐课教学的新课程标准开始在全国试行,这标志着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作为教育“工作母机”的师范教育,如何适应基础教育的改革,已成为了一个极富现实意义的事情。本文拟就高师音乐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 我国现行音乐教育课程透视

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现行课程的基本框架是建国初期照搬苏联专才教育模式形成的,这种课程模式对于中国音乐教育走上系统化、规范化的道路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音乐人材,开扩了中国音乐文化的视野,丰富了我国人民的音乐生活。50多年来,虽然也随着社会的发展多次改革,但总体框架并未改变。面对新世纪音乐课程标准的实施,这种以分科设置为主流的学科课程体系已不适应新时期通才教育、专才教育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要求,高师音乐教育的问题也日益明显,如学生的专业口径狭窄、专业基础薄弱、综合素质和创造能力不强、兴趣单调、不热爱教育工作、教育理论水平低、科研能力差、教学缺乏个性等等。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高师音乐教育课程结构不合理、内容陈旧、脱离实际不能不说是主要原因之一。课程体系的内涵是多方面的,但核心主要为课程结构、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三个方面。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结构就大的框架和体系而言,也是由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构成的“三层楼”的模式。“按照这一思维逻辑构建的课程体系,在课程的设置上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即与培养目标或实现培养目标已设置的课程无直接关系或关系不大的课程基本上都排除在课程

体系之外。”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强化了窄、专、深的课程体系,追求各自学科专业的系统性,完整性,重视专业的纵深发展,把分科课程的知识与整体范围的知识割裂开来,忽视专业和学科的横向联系,使课程越教越细,越教越深,从而造成学生知识面过窄,社会适应能力较弱的局面。许多师范院校培养的音乐师资其知识结构往往局限于某一专业,只强调了本学科某一领域纵身性,与课程标准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其原因是师范院校沿袭了音乐专科院校的办学模式,未能体现出音乐教育专业的特点,即师范性、专业性、基础性。师范性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与专业音乐院校在培养目标的主要区别。专业音乐院校是以培养音乐表演、创作、理论专门人才为目的,师范院校而是培养音乐教育工作者,尤其是中小学音乐师资为目的,所以不应要求学生某一专项技能的高、深、精,而应要求其专业知识技能的全面均衡发展;专业性是指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不但要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更重要的是具备教授音乐理论、知识和技能的素养;基础性是指为终生热爱音乐、享受音乐、学习音乐、传授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大学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范文6

[关键词] 新课程标准 高师音乐教育 课程设置

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组成部分,音乐课程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是中国中小学音乐教育进入一个发展新阶段的重要标志。这既给高师音乐教育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会,也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高师音乐院校作为培养基础音乐教育人才的重要基地,其课程体系的设置是否合理关系基础音乐教育人才的质量,直接影响改革的成效。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重新审视我国高师教育课程设置,具有其历史和现实的意义。

1新课程标准的培养目标及其对高师音乐教育的要求

为满足我国教育事业对师资队伍的要求,响应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呼唤,我国的高师音乐教育也应自觉投入到当前的改革之中,研究新课程标准下的培养目标及其对基础音乐教师提出的新要求,尽快改革教学模式,重新审视课程设置,探索高师音乐教育的新路径。

1.1 新课程标准三维目标的提出

我国的中小学音乐教育至今已有100年的历史,对于音乐课程性质及其基本理念的认识,经历了将音乐课作为德育和娱乐性教育到审美教育,再到作为素质教育课程的过程。我国的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对音乐课程所达到的目标有了明确规定:“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觉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1]新课标还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法与过程、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三维目标对总目标进行了描述。这改变了过去以“双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教学为主要内容的一维目标,增加了“过程与方法”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形成了三维目标,体现了“一切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的全新教育理念。

1.2 高师音乐教育培养目标的重新定位

高师音乐教育作为培养基础音乐教育人才的主要阵地,要适应基础教育改革的需要,音乐基础教育三维目标对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也对高师音乐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在新课程标准下,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应该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系统的音乐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的中等学校音乐师资。能够通过教学及实践活动,让学生在体验和实践中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注重教学情境的创设,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不断进行教学创新,努力实现知识传承、能力发展与价值观形成的统一。因此,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应是全面发展型、综合型、创新型的音乐师资。

2目前高师音乐教育课程设置的偏离

在明确了我国高师音乐教育培养目标之后,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教学计划。在这个教学计划中,合理科学的课程设置是其中的关键因素。中小学音乐教育已经走过了新一轮的课改,但我国的高师音乐教育却仍存在着与之不相适应的滞后现象。

2.1 音乐专业课程注重专业性,忽视师范性

上文我们已经明确了我国高师教育的培养目标应是全面发展型、综合型、创新型的音乐师资,师范性应是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显著特点。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我国高师音乐教育在办学模式、课程设置上受专业音乐学院的影响,强调专业性,忽视师范性,强调学生对专业技能的掌握,忽视对其音乐教学能力的培养。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可能具有音乐表演方面的特长,但未必具有音乐教学方面的素养,难以胜任中小学的音乐教学任务。尽管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学计划中设有教育学、心理学、中学音乐教学法课,还安排教育实习等教学实践环节,但仍没有扭转我国高师音乐教育注重专业性、忽视师范性的状态。

2.2 专业课程各自独立,缺乏综合性

目前,在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设置上,过于强调音乐学科本位,专业课程设置各自独立,只注重每一门课程的深度和难度,把分科课程的知识与整体范围的知识割裂开来,课程之间缺乏横向联系、渗透和整合,使课程越教越细,越教越深。曲式、和声、音乐史、欣赏、作曲、合唱、指挥、声乐、舞蹈、器乐各自为政,学生难以将这些知识性与表演性、欣赏性和创作性课程内容综合应用,融会贯通。这样培养出来的师资往往专业知识面窄、适应能力差,毕业后走上基础音乐教育岗位,面对要会弹、会唱、会讲、会舞、会写、会组织音乐活动等多方面的素质要求,经常难以胜任。

2.3 音乐教育教学内容的课程不受重视

教育教学法的学习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能体现“师范性”的,是解决“如何教”的课程,但在现实中却处于不被重视的尴尬境地。一是能提高教学能力的课程门类少,很多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的教育学科课程基本上只有教育学、心理学和音乐学科教学法,且都是一些导论性课程,讨论的是教育与心理的共性,没有提供针对音乐教育个性问题的解决方式与方法;二是课时比例小,高师音乐教育将大部分的课时给了专业技能的学习,教育学科的课时比例仅占总课时数的6%~8%[2];三是教育实习流于形式,且时间较短,很多学生往往还没上过几次讲台,实习就已经结束。这样使得高师音乐教育培养出来的毕业生教育基本理论修养较差,教育观念滞后,难以担当基础教育改革的重任。

3高师音乐教育课程设置的矫正与优化

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结构作为影响中小学音乐教师质量的关键因素,其设置应当以适应音乐基础教育的新课程改革目标为出发点。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因素,导致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滞后性,其课程设置与目标发生偏离。在音乐新课程改革继续推进的新背景下,矫正和优化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设置具有其重要意义。

3.1 明确培养目标,突出师范性课程构建

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全面发展型、综合型、创新型的音乐师资,师范性应是其主要的特征。尤其在新课程改革教学目标的要求下,更应当掌握启发想象力、增强创造意识的教学方式、方法,具备设定创造性活动的内容、形式、情境和全过程的能力。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建设上要明确这一培养目标,不求“专”而求其“全”,不以专项为主,而需全面发展,在课程设置上应符合这一培养目标,突出师范性课程的构建。

3.2 优化整合专业主干课程,增强学科间综合性

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的设置上偏重向纵深发展,各个学科相互独立,缺乏综合性。而全面发展的合格音乐教师的培养目标要求我们不以求其“深”为目标,不以枝末的数量为目标,而求其根本的质量。要通过优化整合主干课程,抓其脉络,把握概略,求其精华。同时,为了某些课程在纵向、横向以及内容上的重复,可以将其加以合并。优化整合专业主干课程的主要目的不仅在于减少重复性,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课程间的整合,增强学科间的综合性,以提高学生融合贯通的能力。

3.3 将教育实习纳入课程化建设

教育实习是高师教育过程的重要环节,而我国目前高师音乐教育的教育实习多流于形式,多数高师音乐院校在全部课程结束后,集中一段时间进行“突击式”的教育实习。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改变目前的实习制度,将教育实习纳入课程建设当中。教学能力的培养,技能技巧的形成,绝不是高师学生自身的一种潜在存在,也绝不是自然发展起来的,而是在其掌握了理论知识后,通过教学过程的实践而逐渐形成的。只有通过将教育实习纳入课程化建设,实行“长流水式”的实习方法,才能使学生把所学的专业知识与教育科学知识结合起来,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形成独立的中小学音乐教学的能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