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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研究的哲学基础范文1
关键词:方法论; 定量分析; 定性分析; 公共管理; 价值取向
中图分类号:C9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3)01-0064-08
研究方法的选择一直都是科学研究的重点。经济学被誉为“社会科学皇冠上那颗最为璀璨的明珠”,重要的原因就是研究方法的明确和成熟,经济学已经发展出一整套分析框架与工具,并正在向着更为精密与恢弘的体系演进。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卡尔・拉伦茨先生指出,法学之成为科学,在于其能发展及应用其固有的方法[1]。中国法学知名学者徐祥民先生也指出,一门学科有没有科学完整的方法论,不仅是其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而且是它能否得以顺利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2]。
公共管理同样如此。但是作为管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公共管理学在研究方法的探求方面可以说是空白①,并不是公共管理的研究不使用研究方法,追溯公共管理学的起源,学者们一致认同公共管理学来自于公共行政学,虽然对于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的关系国内外学者存在着不同的观点。纵观百年公共行政发展过程的方法论,个人主义的理性思维与经验的实用分析方法是其显著特征[3]。理性思维的理论基础是期望效用理论、边际效用递减理论,这些理论是一种标准化行为理论,目的是为理性决策提供一套明确的基本假设或者说是公理,但是决策研究者们通过期望效用理论计算出的定量结果与管理者的真实行为有相当大的差距。如果管理者违背这些公理,期望效用理论便无法使用,或者期望效用无法达到最大化。近年来行为经济学的大量实验研究批驳了以期望效用理论为基础的理性思维,但并未动摇以理性思维为基础的定量分析方法在经济学与管理学上的地位。如果说以理性思维为基础的追求效用最大化、收益最大化的定量研究方法成就了经济学“帝国主义”,使得经济学处于“科学”的保护之下,对于定量研究方法在公共管理中的地位学者们则没有一致的认同。时而定性,时而定量,当二者解释的结果出现冲突时,无所适从。这种对方法论的随意性和漠视,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公共管理研究现状的派别林立、乱象丛生公共管理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研究角度或理论,来自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常常从自己的学科出发对公共管理进行研究。1993年,Bozeman概括了三种研究公共管理的角度:政策学派的角度( P)、工商管理的角度( B )和一个尚难鉴别的角度(X )。Kettl和Milward在《公共管理的现状》一书中,将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心理学列为公共管理的学科基础。在《公共行政手册》中,Liou认为公共管理的研究方法包括政治科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管理学、哲学等学科:政治学是公共行政分析最早使用的方法,它为公共行政中的官僚治理与官僚责任的分析提供了重要依据;法学是欧洲大陆公共行政的基础;哲学则用来研究政府官员的伦理问题;近期,经济学与管理学在公共行政中扮演着主要的角色。公共管理目前在运用各个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来研究公共部门 (包括政府与其他社会组织)的问题。 。
定量与定性的方法论之争,20世纪80年代在美国已经拉开了帷幕,80年代末期,几乎成为一场“战争”[4]。抛开其他的细枝末节,定量与定性之争存在三个主要的观点:定量与定性之间是根本对立的;二者之间存在区别,但是区别不一定构成对立;在认识论上互为补充,研究者应该研究如何为我所用。当赞同第三种观点的人数越来越多的时候,定量与定性分析的方法论之争似乎渐渐平息下来[5]。持第三种观点的人(实用主义者)认为,哲学家、理论家注重的是“理”,研究者注重的是“用”。人类在科学研究方面关心的无外乎两个问题:一是什么是知识;二是怎样获取知识。而这两个问题又最终地统一于为人之用。因此,如果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那么,一切研究方法,无论它们的性质、操作形式有何区别,只要能为研究目的服务,就可分而用之或合而用之。从这个意义上说,定量还是定性的探讨没有什么价值,但是目前公共管理学界对于定量的过分重视与依赖,为了定量而定量渐渐模糊甚至改变了研究者对公共管理基本价值观的认同。在公共管理中,治理工具、分析工具、政策工具的选择无不体现了管理者的价值观念,因此,对在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中过分推崇定量的现状进行批判十分必要。
公共管理研究中定量分析究竟应该占据什么地位?什么决定了它的地位?当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结果出现截然不同的矛盾结果时,应该遵从哪种方法?正是笔者探讨的主要内容。
一、定量分析的地位,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溯源
所谓定量分析,是指运用数学语言进行相关的描述,借助数学模型、统计数据等进行量化的分析。自“理性人”假设提出之后,定量分析日渐成为学术界所推崇的重要研究方法,部分学者甚至以能否引入定量分析作为衡量一门学科是否为“科学”的主要标准。这种衡量标准使得可以定量分析的自然科学无可争议地被认为是“科学”,而不能进行定量或者尚没有定量研究的社会科学被质疑是否为“科学”。马克思曾说过“一门学科只有使用了数学之后,才能称之为科学”。这种衡量标准的广泛认同,使得部分社会科学学科开始尝试运用定量分析来突出自己的理性思维。经济学就是其中之一,自萨缪尔森将数学引入经济学之后,“经济学帝国主义”攻城掠地,其他相关学科也开始注重定量研究,公共管理作为其相近学科,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笔者也使用定量分析,统计了9年(2001-2009)来发表在《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上的所有文章,定量分析显然受到研究者的推崇(图1)。同时分析了《公共管理学报》近3年来的文章,使用定量分析的文章数占总文章数的比例分别是41%、59%、75%。为什么选择这两个期刊?首先,《中国行政管理》在公共管理学界有较高的影响力,在由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主持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简称CSSCI)中,《中国行政管理》一直是CSSCI的来源期刊,中国知网中《中国行政管理》的复合因子为2.725,在所有期刊中排63位。其次,《公共管理学报》是公共管理领域的后起之秀,《公共管理学报》于2004年创刊,2008年就进入CSSCI期刊之列。在短短的6年时间中,她从无到有,并快速发展成为公共管理学界最为认可的期刊杂志之一。中国知网中《公共管理学报》的复合因子为2.342。基于此,笔者选择这两个期刊,作为新老公共管理领域的代表来分析其中的文献资料。对这两个期刊的统计结果表明:定量分析方法在目前公共管理一级期刊中越来越受到研究者的重视,甚至超过定性分析,占据分析方法的主要地位。
定量研究的哲学基础范文2
关键词 定量研究 定性研究 方法论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一、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的涵义
定量研究,又称为量的研究(Quantitative Research),是指确定事物某方面量的规定性的科学研究,就是将问题与现象用数量来表示,进而去分析、验证、解释,从而获得意义的研究方法和过程。定量研究通过对研究对象的特征按某种标准作量的比较来测定对象特征数值,或求出某些因素间的量变化规律。
定性研究,又称之为质的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我们要研究某种现象,往往要确定这个研究对象所具有的性质,因为事物质的规定性是由其内部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性质可以把它与其他研究对象区分开来。定性研究通过发掘问题、理解事件现象、分析人类的行为与观点以及回答提问来获取敏锐的洞察力。
二、定量和定性研究方法的主要差异
(一)两种方法的理论基础不同。
定量研究以实证主义为哲学基础。实证主义认为社会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主体和客体是两个截然分离的实体,不受主观价值因素的影响,但主体可以通过对一套工具的操作来获得对客体的认识。受实证主义观念的影响,定量研究认为社会事实都是客观的、有目的和可测量的,注重研究的严谨性、客观性和可控性。
定性研究以自然主义为哲学基础。自然主义者在本体论上相信现实存在是多元的、建构的,在认识论上认为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不可分割,在价值论上认为研究是受价值制约的。较之于定量研究所采用的演绎逻辑,他们更强调归纳逻辑的重要性,重视“扎根理论”的构建,从特殊到一般的逻辑推理。
(二)两种方法的研究策略不同。
定量研究以自然科学及其精确性作为榜样,十分重视量化的、标准化的方法,定量研究的资料收集方法主要有:调查法、实验法、问卷法、测验法和统计法等等。在资料的分析方法上,定量研究运用统计方法来简化和组织资料,检验结果是否有统计学上的意义。由于它是以研究者的先验想法为开端,通过收集资料和证据来评估或验证在研究之前预想的模型、假设或理论。
定性研究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以定量研究的局限性作为发展的起点的,它在研究设计上保持方法的开放性,以便让方法能够切合所研究对象的复杂性。 定性研究的资料收集方法主要有:参与观察法、深度访谈法、内容分析法以及民族志研究法等。收集的资料的性质包括来自访谈的资料、来自观察的资料和文件、文物类实物资料。对通过田野调查得来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是定性研究过程中很艰巨但异常关键的工作,主要的方法有诠释性分析、结构性分析和思考性分析等。
(三)两种方法中研究者的角色定位不同。
在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关系上,定量研究中的研究者处于一种超然的地位,采取价值中立的立场,其实是默认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互动不会对研究结果产生影响。在这种研究过程中,一般认为研究者只要遵循定量研究的标准化程序,那么研究就是具有信度和效度的,不需要顾及研究对象的主观体验。社会科学的定量研究者将自己视作自然科学的研究者那样,像外科手术师一样开展相关研究,剖析变量之间的关系,提出理论假设,然后依靠实证的数据资料对其进行验证。
与定量研究相反,定性研究反对定量研究的价值中立原则,主张研究者应当积极与被研究者交往,并认为这是研究不可缺少的部分,研究者把他自身当成一种研究工具来使用,充分重视人的心理情感因素的复杂性。在研究接触中,研究者本人要保持作为研究者的独醒,要把自己的感悟和所思所得及时记录下来,同访谈资料一起构成以后对资料进行整理提炼的依据。
(四)两种方法的发展现状不同。
从两种方法的发展历史看,定性研究是对定量研究所导致的创意萎缩、分析面向和范围日益缩小所做的补充性尝试。“由于定量研究的科学化倾向与社会科学的发展方向契合,19世纪后期以来,定量研究很快取代了思辨研究的位置,在社会科学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成为主导性的研究范式。” 当今的社会科学研究的中心和前沿阵地在美国,而美国社会科学注重实证的定量研究氛围一直很浓厚,这种研究传统通过示范效应和学术扩散对其他国家产生很大影响。
在具体社会实践领域,定量研究也更受青睐。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大量便捷的统计软件的开发,使得定量研究的普及范围更广。对于管理决策者来说,运用大量数理统计的分析更让决策者放心,因为这暗含着决策风险的降低。总之,定量研究在当下较之于定性研究更为强势,定量研究的应用范围在不断拓展,并且这种发展趋势在相当长时间内还会保持下去。
定量研究的哲学基础范文3
“范式”的形成是一门学科成熟的标志,它是由美国科学家托马斯・库恩提出的。但却没有明确的定义,他把“范式”看作是介于科学共同体和外部自然之间的,有一定层次、结构和功能的独立系统的思想。按照陈向明的解读,“范式”是从事某一科学的科学家群体所共同遵从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共同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方法,共同的信念,某种自然观。因此,可以把范式理解为某一领域中研究者所遵守的具有凝聚力和组织力的并取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研究成就的科学研究规则、典型或模型。它有三个基本条件:一是遵守它的研究者;二是一套规则、典范;三是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有了这三个构件,便可构成一个范式。
教育研究作为一门具体科学,它的研究范式是指教育科学的研究群体对本群体所从事的教育研究活动的基本规范和结构式的框架的共同认识。
教育研究范式的历史演变
在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存在着三种研究方式,即哲学研究范式、定量研究范式、定性研究范式,它们分别对应着人类认识发展的不同时期,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论取向,实现着不同的理论建构方式。
(一)哲学研究范式
哲学研究范式是最古老的一种研究范式,它是以哲学思辨的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思考,并着重于依据一定的哲学观勾画教育的理想或应然状态。哲学研究范式对教育的把握,有两种不同的途径:一是从某种特定的哲学观点出发,演绎出相应的教育思想;二是从个别的教育问题入手,上溯至某种哲学框架,从而建构教育理念的框架。但无论哪种途径,它们思考的一般都是教育的目的、价值、规范等有终极意义的问题,试图从根本上把握教育的总体画面。
尽管在定量研究盛极一时的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仍产生了进步主义教育、要素主义教育等哲学研究范式下的教育理论,但是传统的哲学范式仍有两个极大的缺陷。第一,单一化的终极价值取向。第二,容易流于哲学本身所容易犯的虚玄而脱离教育实际。正是因为哲学范式的自身的这些缺陷,所以,随着自然科学的节节胜利和实证主义哲学的兴起,这一研究范式逐渐为一些人所鄙弃。而以“科学”为承诺的定量研究范式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青睐。
(二)定量研究范式
定量研究范式亦即实证研究范式,是以教育事实为研究对象,借助数学工具,以求发现教育规律的研究范式。与哲学范式相比,它“不是根据一定的理想和规范去考察教育,而是对教育事实做客观的、无价值的记载、解释,探究各种事实相互间的规律关系”。这种研究范式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社会文化和认识背景。
实证研究范式的广泛运用,使教育研究从最初哲学思辨的研究范式中矫枉过正,走到了科学主义的极端。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在对教育现象量化的同时,也失去了有价值的信息,无法透视现象背后蕴含的本质;其次,一味强调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大量移植,使教育研究丧失了自身的特性;第三,科学方法在教育研究中的应用还处于较低层次的生搬硬套上,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但它在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科学化道路上大大地迈进了一步。这一切引起了人们的反思、批判,为克服这些弊端,从定量研究范式向定性研究范式的转换势所必然。
(三)定性研究范式
定性研究范式亦称质的研究范式,是崛起于20世纪中期的一种研究范式。它是从对定量研究范式的批判中,作为对定量研究范式的纠正而成长起来的,因此,理解定性研究范式离不开对定量研究范式的批判,所以有学者将定性研究范式统称为人本主义研究范式。胡森认为,教育研究的人本主义范式至少有三个来源,第一个来源是德国的文化哲学家狄尔泰的精神科学,认为“理解”构成了不同于自然科学“解释”的人文科学独特的方法论的核心。第二个来源是胡塞尔的“现象哲学”,不仅把理解当作一种思维方式,而且是一种存在方式。第三个来源是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哲学,认为教育研究不应只注重教育事实的描述、解释、预测与检验,而忽略了对教育事实及其社会条件的批判。
总之,定性研究范式是在批判实证研究范式在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中的局限的基础上提出的,但在批判实证研究范式缺陷的同时,却也丢弃了实证研究范式的精华部分,仍带有极大的局限性:第一,对“当事人”意义解释的过分注重势必导致相对主义;第二,由于研究者本人是重要的研究工具,因而,研究过程与研究结果直接受到研究者个人品质的制约。与实证研究范式的注重事实世界相反,它表达的是对价值世界的关注,但两者都是以事实与价值分离为前提的,因此,对每一种范式的片面推崇都是不足取的。
教育研究范式的整合
针对我国教育研究中存在的问题,除了加强对各种类型范式的理解、掌握和运用,还应在教育研究中体现出各种研究范式之间的整合。整合,有时也称综合或融合,从深层意义上讲,都代表了一种更高级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具有整体性、辩证性、综合性等优点。
(一)科学和人文相结合
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结合,构成了现代教育思想的时代精神,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它遵循了一般的“合、分、更高级的合”的规律。因此,在研究中应当体现出科学与人文相结合的价值取向。
第一,要分别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和人文研究,追求自己应有的品质。科学以追求精确性、客观性、逻辑的严密性等为基本特征,其具体方法主要有观察法、实验法、统计法、调查法等。教育经验的客观性尽管没有自然事实的客观性强,但毕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运用科学方法进行量化研究,寻找因果关系。教育过程中的事实层面,如客观物质条件,学生的身心发展 水平以及相关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状况等,只能用教育科学研究来加以认识。人文范式研究主要通过思辨、直觉、体验等方式来追问人生的意义,不断提高人的生命境界,它具有个体性、主观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因而人文范式研究应针对教育活动中的价值层面,力图在更深的层次上揭示教育事实背后的价值底蕴,从而为实践主体指明行进的方向。
第二,要注重教育科学范式和人文范式之间的互动和对话,防止将两者对立起来。所谓互动和对话,就是指在进行教育科学研究时始终要自觉地进行价值上的认识,并以哲学研究成果为指导,使教育科学研究的整个过程从对象的确立到结果的分析都奠基于明晰的价值标准之上,这样的科学探讨才是富有成效的。同样,人文研究范式也要密切关注教育科学所提供的事实依据,从事实出发进行价值判断和选择,这样才能不失之武断或流于空想,对意义的追求才具有实际意义。
(二)历史与逻辑相结合
教育研究中存在着历史与逻辑相脱离的现象:有的缺乏历史意识,有的一味挖掘教育历史材料,忽视教育历史的逻辑必然性等。教育学研究中把握二者的结合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从充分发展的教育现实形态出发。对教育研究中的各种问题,都要从发展着的教育现实形态出发。只有占有了这些充分发展了的具体,才能通过概念、判断和推理等逻辑形式把握事物的整体过程,这是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基本要求。
第二,既研究教育现实的逻辑联系,又研究教育现实的形成历史。融同时态和历时态为一体,理论思维的逻辑进程既要展现对象的逻辑制约关系,又要展现对象的形态历史。只有逻辑联系或者只有形成历史,都是不能全面深刻理解事物的。
第三,把握教育这一社会事物整体中的支配关系。要把握教育整体中的支配关系,找到教育整体中的逻辑联系。以此为纲,统摄教育整体中的一切因素,研究由这个支配关系所规定的各种具体从属的东西。
(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教育研究范式要从实践出发,并走向教育实践,这是教育研究范式整合的最高境界。
定量研究的哲学基础范文4
【关键词】原子论;原子分子论;比较
一.时代背景比较
19世纪化学发展迅速,法国哲学家伽桑狄受古希腊原子学说的影响,强调原子的大小和形状的原子论及机械哲学。波义耳有机械论宇宙观,认为物质和运动是宇宙的基本质料。通过大量化学实验,他深信万物是复杂的,不能用亚里士多德的“四元素”或医药化学家的“三元素”全部概括,自然界一定存在许多元素,结合生成各种复杂的物质,通过适当的分解方法,最后都变成元素。波义耳明确阐述科学的元素概念,虽有局限性,但与之前元素说完全区别开来,一扫化学研究中的神秘主义,为近代化学的发展指明方向。波义耳指出,实验和观察方法是形成科学思维的基础,化学应当阐明化学过程和物质结构,必须依靠实验来确定基本规律,他把严密的实验引入化学研究,使化学成为一门实验科学打下基础。随后拉瓦锡确定了质量守恒定律,使化学从定性研究方法和观点向定量研究发展。化学家们以弄清物质的组成及化学变化中反应物生成物之间量的关系为目的,将化学与数学方法结合,由此建立了一系列基本的化学定律,如当量定律、定比定律等。进一步揭示这些定律之间的内在联系。约翰.道尔顿研究的最值一提的是关于气体方面研究所得到的理论以及引发的一系列关于原子的理论。做气体实验时遇到了难以用当时已有的理论或者规律解决的问题。首先采用物理方法解释,解释不了混合气体研究内容呈现的规律和结论。其次运用古代原子论也无法解释。在大量实验事实基础上,大胆地猜想并且提出了轰动全世界的“道尔顿原子论”,震撼整个化学界,给化学界开创了新纪元,至今被奉为经典。随着科学家们研究工作的开展,道尔顿原子论的缺陷日渐凸显,传播越发困难。盖吕萨克由实验事实及反复验证提出气体实验定律,它的准确性更加说明道尔顿原子论的不足。道尔顿不肯承认盖吕萨克的说法。两种理论出现矛盾。阿伏加德罗将两者理论结合起来稍加发展提出属于自己的新理论--分子论。它的传播由于理论的不够精确性同样受到阻碍,同时仍然有很多顽固派科学家受旧的理论的束缚,支持道尔顿理论。后来康尼查罗对原子论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独辟蹊径地研究化学史来论证原子- 分子论,体现了逻辑和历史的统一,更加准确和有说服力。毕竟顽固派势力强大,传播受阻,当时的科学技术也无法证明其准确性。在新一代科学家努力下,原子-分子论才为人接受。继而才发展到现代原子-分子理论。
二.研究方法的比较
道尔顿扬弃以古希腊科学家德谟克利特为代表的古代原子论研究气体物理性质和气象研究时大胆假设出原子论内容。曾假定各种物质包括气体在内都是由同样大小的微粒构成。进而研究空气的组成、性质和混合气体的扩散与压力。为了解开混合气体的组成和性质之谜,道尔顿日益重视气体和混合气体的研究,得出结论:各地大气都是由氧、氮、二氧化碳、水蒸气四种主要成分的无数微粒或终极质点混合而成。而气体的混合是因为相同微粒之间产生排斥扩散。“混合气体的总的压力等于各组分气体在同样条件下各自占有某容器时的压力的总的加和”的气体分压定律。某种气体在容器里存在的状态与其他气体的存在无关。若用气体具有微粒的结构去解释很简单,由此推论出物质的微粒结构即终极质点的存在是不容置疑的,由于太小把显微镜改进后也未必能看见。他选择古希腊哲学中的“原子”来称呼这种微粒。空气就是由不同种类、不同重量的原子混合构成的,确认原子的客观存在。而如果原子确实存在,那么根据原子理论来解释物质的基本性质和各种规律,就需要把对原子的认识从定性上升到定量的阶段。道尔顿的首篇化学论文《关于构成大气的几种气体或弹性流体的比例的实验研究》从氧和亚硝气(即氧化氮)的结合去探讨原子之间是怎样相互去化合的,并从中发现这几种原子间的化学结合存在着某种量的关系。道尔顿在分析甲烷和乙烯两种不同气体的组成时,发现它们都含有碳、氢这两种元素,在这两种气体中,当含炭量相同时,甲烷中的含氢量恰好是乙烯中含氢量的2倍。类似的情况普遍存在:甲乙两种元素能够相互化合且生成不同的化合物,这些化合物中,实验表明跟一定重量的甲元素相化合的乙元素的质量互成简单的整数比。于是,发现倍比定律。从原子的观点来看,某元素不仅可以和另一元素的一个原子进行化合,也可以和两个或三个原子化合。得到的结果与一定质量的某元素相互化合的另一元素的质量就必然成简单的整数比:1:2、1:3或2:3等。在原子观点的启迪下,道尔顿发现并解释了倍比定律,同时倍比定律的发现又成为他确立原子论的重要奠基石。道尔顿为了建立更加完善的原子论观点和验证气象研究方面特别是大气性质方面的成果得出的结论:“不同元素的原子重量和大小是不一样的”。他联想到了倍比定律及德国化学家里希特的当量定律,既然原子按一定的简单比例关系相互化合,若对一些复杂的化合物进行分析,把其中最轻的元素的重量百分数同其他的元素的重量百分数进行比较,就可得出一种元素的原子相对于最轻元素的原子的重量倍数,从物质的相对重量,推出物质的原子的相对重量即我们现在所说的相对原子质量。尽管由于他对一些复杂原子(分子)的错误认识及当时条件的限制,他测定的原子量误差很大,但人们对物质结构的一个基本层次——原子的的认识真正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了。受当时科技水平的限制,他的理论偏于理论性,无法用科学仪器检测来验证其准确性。但道尔顿原子论关于原子的描述和原子量的计算工作是项意义深远的具有开创性的工作,第一次把纯属猜测的原子概念变成一种具有一定质量的、可以由实验来测定的物质实体。1808年,法国化学家盖- 吕萨克通过多次实验结果及几番论证发现并提出气体实验定律,即“ 各种气体在相互起化学作用时常以简单的体积比相结合”。在此同时还发现:不但气体间的化合反应是以简单体积比的关系相作用,而且在化合后,气体体积的改变与发生反应的气体体积间也有明了的关系。由此他大胆地提出推论:“在同温同压下相同体积的不同气体都含有相同数目的原子”。这个推论表面上似乎是支持道尔顿的原子论,实际上却把道尔顿原子论推向了新的困境。阿伏加德罗在道尔顿基础上结合盖-吕萨克的理论假说提出了新的学说分子论,也由于理论的局限性遇到极大的困境。1811年,他发现阿伏伽德罗定律,即在标准状态下(0℃,1个标准大气压,通常是1.01325×10^5Pa),相同体积的任何气体都含有相同数目的气体分子,与气体内部化学组成和物理性质无关。它对化学的发展特别是原子质量的测定工作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此后,又发现阿伏伽德罗常数,即1mol任何物质的分子数都约为6.023×10^23个分子。当时没有引起化学家们注意,以致在原子与分子、原子质量与分子质量的概念上继续混乱了近50年。直到他死后2年,科学家康尼查罗指出他应用了阿伏伽德罗理论可怡解决当时化学中的很多问题。在1860年在卡尔斯鲁厄重新宣读了阿伏伽德罗的论文,之后阿伏伽德罗的理论才被许多化学家所接受。在1871年,V.迈尔应用阿伏伽德罗的理论从理论上成功地解释了蒸气密度的特性问题。后来康尼查罗是通过研究化学史来论证原子- 分子理论的。解决了道尔顿原子论无法说明的领域。也将原子论发展到原子-分子理论。冲破了阿伏伽德罗理论的困境。但他也始终是把原子分子理论的微观起点停留在了原子层面,没能更推进一步。随着科技的发展,原子结构模型猜想也不断地演变:1904年汤姆生提出原子模型“葡萄干面包式”,1906年-1908年卢瑟福通过α粒子散射得出类似太阳系的原子模型,1913年玻尔提出了模型原子外电子做圆周运动,1924年法国科学家德布罗意提出光粒二相性再由薛定谔等人一起提出和发展量子力学模型,其中伦琴射线的发现,α粒子衍射法的运用,原子研究进入了更加微观的结构,质子,中子,电子相继发现。海森堡,海特勒,伦敦等科学家也都作出了巨大贡献,又一原子论新纪元在化学史上拉开帷幕。
三.具体内容的比较
道尔顿原子论:1.元素是由非常微小、不可再分的微粒即原子组成,原子在所有化学变化中不可以再分,并且保持着自己的独特性质。2.同一种元素的所有原子的质量、性质都是完全相同的。不同元素的原子质量和性质也是各不相同的,原子的质量是每一种元素的基本特征之一。3.不同的元素在化合时,原子之间以简单整数比的方式结合。被后人发现存在缺陷性,譬如说原子可以再分,分为质子,中子,电子等,同一种元素的原子有的性质不一样,如C-12有同素异形体金刚石,石墨而C-13则应用在同位素示踪,跟踪化学反应等运用在不同的领域。阿伏加德罗在结合道尔顿和盖吕萨克的理论基础上他提出了自己的假说,而原子-分子论的代表康尼查罗在阿伏加德罗假说的基础上,重申求物质分子量的一个实用的方法--蒸气密度法。他在原子学说的基础上,突破性地提出了从分子量求原子量的方法,后被称为康尼查罗法。他指出某些金属和非金属的分子量是不可能求得的,道明阿伏加德罗假说与杜隆- 培蒂定律的联系,还指出原子量和当量的区别和联系。康尼查罗论证了无机化学和有机化学的同一性。确立了书写化学式的具体原则。可谓是将原子论细化到具体。更加准确也更加实用,被更多的人们所接受,继而传播到全世界。康尼查罗对化学发展做出的贡献远不止在原子论上,是多方面的涉及。如今科技日新月异,从原子核电子的发现到现今夸克等更小为力的发现都是现代原子-分子论的集体发展。而道尔顿原子论与现代原子分子理论的关系凸显,道尔顿原子论是大基础,后者是顺科学传播受阻而发展起来的。所以道尔顿原子论和现代原子分子论两者是密切关联,发展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哲学关系。
四.真理性及缺陷性比较
道尔顿原子论是建立在拉瓦锡单质论基础上,在已发现氧、氢、氮等实际存在的原子之后提出的。在此之前还没有确立科学的单质论,只认识到空气原子,水原子等非实际存在原子,而道尔顿的原子论是直接结合定比定律和倍比定律等实验法则而产生的,导入定量描述的原子量概念,是原子观念和实验事实的结合,是科学的原子论学说。道尔顿的原子论在理论上解释了一些化学基本定律和化学实验事实,揭示了质量守恒定律、当量定律、定比定律、倍比定律的内在联系,使化学由定性描述发展到了定量描述,使它成为可验证的学说。道尔顿的原子论揭示了质量是化学元素基本特征的思想,是不自觉地运用量转化为质的规律,而后导致化学元素周期律的发现。各种化学现象、化学元素以及化学定律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这种联系为原子论所揭示,对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形而上学的自然观又是一次有力的冲击,因而原子论的建立不仅在科学上,而且在哲学上也具有重大意义。道尔顿原子论是在化学史上继往开来的崭新一页。所提出的新概念和新思想,成为当时化学家们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理论。首先用它清晰地解释了当时正被运用的定比定律、当量定律。同时这一理论使众多的化学现象得到了统一的解释。特别是原子量的引入,原子质量是化学元素基本特征的思想,引导着化学家把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结合起来,把化学研究提高到新的水平。从此化学脱去了思辨哲学的外衣,而成为自然科学的重要学科。事实证明,如果没有原子论,化学仍将仍旧是一堆杂论无章的观察材料和实验的配料记录。道尔顿的原子论使人们冲破长期束缚思想的经院哲学、机械论哲学,不仅把化学引上科学之路,而且由搜集、记录材料为特征的经验描述阶段逐步过渡到整理材料、找出材料间内在联系的理论概括阶段,它为化学开辟了新时代。革命导师恩格斯评价说,“在化学中,特别感谢道尔顿发现了原子论,已达到的各种结果都具有了秩序和相对的可靠性,已经能够有系统地,差不多是有计划地向还没有被征服的领域进攻,可以和计划周密地围攻一个堡垒相比。”至今科学家们受到道尔顿原子论的启发也很大。而原子-分子论是在它上面发展起来的也作出了巨大贡献,弥补了道尔顿原子论的缺陷,是继承和发扬道尔顿原子论,意义深刻。目前仍然在快速发展之中。“夸克”的发现意味着原子论面对更多新的挑战。未来原子论的发展亟待当今科学家去思考与探究。历史的车轮永远会往前滚去,发展是必然的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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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研究的哲学基础范文5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0-008-03
法社会学是对法的社会现象进行研究的一门学问,在社会学中运用的研究方法,在法社会学中的研究中同样可以应用。在对法律在社会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法律在社会中所产生的后果进行研究的过程中,社会调查法是进行这种研究较为常用的方法,其中问卷调查法又在法律现象的社会的调查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法社会学调查中最为常用的一种调查方法。以问卷调查运用为主的研究方法在法社会学研究中已是最主要的类型之一,在法社会学的调研中应用比较广泛。美国社会学家艾尔?巴比称“问卷是社会调查的支柱”,英国社会学家莫泽则说“十项社会调查中就有九项是采用问卷进行的”。
问卷调查法,是指调查者根据研究的问题和研究的方案,通过设计一套要求被调查者回答的问题表来收集资料的方法。作为具体方法的问卷调查法有着与之密切相连的方法论背景或基础,是区别于其他某些方法的重要标志。问卷调查法的理论基础是实证主义哲学指导下的方法论,在本质上是一种实证性的研究方法。实证主义方法论渊源于近代经验主义哲学,并在实验科学发展的条件下,由孔德首先提出来。他相信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一样,有着客观规律,这些规律应该通过观察、实验、比较以及其它与自然科学一样的方法去发现。其基本的观点是:一切关于事实的理论知识都以经验的实证材料为根据,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纯客观的,社会现象也如同自然界一样服从于基本规律,我们在因果规律的探究中,就能够确定社会的秩序和运行。涂尔干实证主义社会学以客观性和社会事实为研究对象,认为社会与自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一样都是受客观必然性支配,这就决定了其研究方法必然采用自然科学中研究自然现象的实证的方法,通过观察、实验、比较、检验等方法找到事物发展的规律及事物之间的联系。解释社会规律的具体方法就是在自然科学中已成功运用的观察、实验和比较的方法。正如涂尔干自己所说:实证社会学的“主要目的是将科学的理想方法扩大到人类行为的解释上,说明因果关系的必然性,社会现象的可理解性,对于科学和实践同样是必要的”。①实证性的研究方法可以概括为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的观察、实验和调查,获取客观材料,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笔者从问卷调查法的一些重要特征探析其实证性的特质:
一、从事物的现象出发体现实证的逻辑前提
问卷调查法主要针对社会中出现的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从中进行抽样调查,在进行抽样调查的过程中,抽样的标准以及抽样的准确度都经过精密的计算。这种抽样调查的结果具有代表性,能够体现社会现实的一般状况,体现了从个别到一般的发展规律。进行抽样的问卷调查的设计主要针对现实社会中出现的各种表征,社会现实生活中所出现的各种现象。问卷调查法主要针对这种出现的社会现象进行分别的归类统计分析,从而得出法社会学中所出现的各种法的表现形式,体现出法所产生的社会效果。
问卷调查法所针对的调查对象体现了实证主义的逻辑前提。实证主义强调知识必须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上,通过经验观察的数据和实验研究的手段来揭示一般结论,并且要求这种结论在同一条件下具有可证性。实证主义排斥传统哲学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反对传统哲学包罗万象的哲学体系和高度抽象思辨的哲学,主张哲学应当建立在来自观察试验的经验事实和实证科学的基础之上,把哲学的研究对象、方法和任务局限在与科学有关的范围和领域。试图用“经验”、“感觉”、“要素”等取代传统哲学中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的对立,以“中性”哲学自居。实证主义主张把知识局限在感觉经验或现象的范围之内,强调科学认识论的根本任务只是记录感觉、描述现象及其相互关系。实证主义者认为,人们通过观察和实验,得到某个事物的色、香、味、声、形,那么人们对于这个事物的色、香、味、声、形的经验知识是可靠的。“布莱克试图像研究自然现象那样研究法现象,试图从法现象中发现一个贯穿始终的描述法的发生与运行的根本规则或法则。他认为真正科学的法学研究是:(1)只分析法现象而不探索法本质;(2)法学的观念应是具体的,可与经验相参照;(3)从经验事实中不能推出价值判断。”②这三条原则构成了布莱克实证主义方法论的核心,也是所有实证主义者所共同拥有的方法论信条。
问卷调查法研究事物的外在表象,并且对事物的外在表象进行统计、分类、分析,体现了实证主义研究事物的出发点,及从客观的外在表象为起点,具备了其实证性的起点。
二、高标准化要求从形式上确认实证性
问卷调查法主要针对调查的对象,设计一整套的调查问题,从纷繁复杂的各种法社会现象中,根据在工具及程序上的高度标准化要求,将原本很复杂的社会问题,归结为事物的现象或者表象的一些规范化的问题,形式上表现出了从事物的现象出发来研究事物的本质。问卷是进行变量测量和资料收集的工具,而统计分析则是处理这种虽来自于样本却要反映总体的,以问卷形式收集的大量资料的程序。问卷调查研究的规范操作程序,还使得其研究结果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可以迅速反映动态的社会信息,应用范围十分广泛。通过问卷来收集研究资料,所设计的问题与项目都是由研究者根据课题研究目的和课题需要,严格筛选和精心设计的简明易答的问题或表格,因而它的标准化程度较高,较容易对事物的表象与体现进行定量评估。
问卷调查法在工具及程序上的高度标准化要求,符合了形式上的实证性。但是又常常使得原本很复杂的问题流于表面化,即形式的要求导致了内容的肤浅。形式化的表面的问题,很难对被调查者产生某种思想、行为的背景原因,获得直接的、切实的感受。无论是纷繁复杂的人类的行为,还是各种形式的社会生活现象,研究者在设身处地的研究同一问题,与他们面对一叠问卷表或一堆统计数据时,获得的感受是大不相同的。它只能获得书面的社会信息,而不能了解到生动、具体的社会情况。因此也只是从形式上确认其实证性。
实证主义研究方法所采用的研究方式最为典型的是定量研究,通过定量研究将社会现象及其关系和变化趋势用精确的统计语言描述出来,从而达到认识和预测社会世界的目的。定量研究在形式上确认高度标准化的要求,体现实证的准确性和严密性。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涂尔干指出,社会学既然是以社会事实为研究对象的,那么它就必须注意到社会事实同时具有的物质性和观念性双重特征。因此,社会学方法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从社会事实的物质性特征出发,社会学是可以借鉴自然科学中某些普遍性方法的;另一方面,从社会事实的观念性出发,自然科学方法又需要经过某种形式的改变,才能允许被应用到社会研究中去。从法社会现象的物质性特征出发,即以形式的方式来体现其准确性、确认实证性。诺内特对此评论道,“拒价值判断于千里之外的实证主义立场的实质,意味着在法学研究中宁要无知也不要偏见;但实际上偏见(即利益、同情、感觉力、兴趣等)具有促进思考的能量,在无视一切价值的场合知识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展”。③问卷调查法也因此只是从形式上体现了实证性,而不能从本质上体现实证性。
三、逻辑演绎的特质体现实证性
问卷调查法的优点是它既可以用来描述某一事物总体的概况、特征,以及进行事物总体各个方面之间的比较,也可以用来解释不同变量之间的关系,体现其逻辑演绎的特质。作为一种实证的方法,问卷调查法有着于众多自然科学方法相类似的逻辑程序。问卷调查法的逻辑演绎的这种实证性质,决定了它与随机抽样、与统计分析密不可分。或者说,问卷调查法实际上意味着抽样、问卷与统计分析三者之间存在某种必然的、内在的联系。抽样解决的是调查对象的问题,问卷则是进行变量测量和资料收集的工具,而统计分析则是处理这种来自于样本却要反映总体的,以问卷形式收集的大量资料的必要方法。问卷调查法的抽样、问卷与统计分析体现逻辑演绎的特质。
实证主义方法论最大的特点是,要求每一步演绎推断必须有坚实的实践基础,即推理的结果也可以直接用实践进行检验。法社会学不仅客观地阐明法律现象“究竟是如何”,而且进一步关注于法社会现象的原因和规律。实证主义把自然科学的方法论作为自己的基本原则,认为科学的假说必须由经验证据来检验,某一理论只有得到经验证据的完备支持才是可靠的。实证主义方法论认为,虽然社会科学在方法、技术的运用上有其特点,但它在理论建构、证据搜集与分析、理论检验等方面所运用的方法与自然科学方法无本质区别。实证主义者坚持认为社会研究的逻辑方法是假设演绎法,科学假说的陈述必须由经验实施来检验,理论仅当它得到经验证据的完备支持时才是可接受的。获取经验证据需要采用实验、系统观察、调查、访问、文献考察等方法,其中问卷调查法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方法。实证主义者把自然科学方法论作为自己的基本原则,把自然科学当做科学的范例,在他们看来,社会学是也符合科学的逻辑的,当然法社会学的问卷调查研究方法也同样体现这种逻辑演绎的特质。问卷调查法中以抽样和问卷为前提,统计分析则是其逻辑演绎的具体表现。
四、问卷的准确性较低,其实证性降低
问卷调查法完全依靠问卷、依靠被调查者的自我报告来收集资料,调查者难以了解被调查者是认真填写还是随便敷衍。填答问卷比较容易,有的被调查者或者是任意打勾、画圈,或者是在从众心理驱使下按照社会主流意识填答;或者被调查者对问题不了解,对回答方式不清楚,无法得到指导和说明;或者对问卷的回复率和有效率低,对无回答者的研究比较困难。问卷回收不确定因素而影响回收率外,还有问卷的灵活性不够,多数问卷要求由结构式来回答问题,使被调查者的态度与观点不能充分说明和表达,并且,问卷调查与被调查者的文化素质有直接关系,特别是问卷要求用文字表述自己的观点或意见时,对文化素质较低的被调查者较为困难,因此问卷调查使用范围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全面准确的反映客观现实的实际。因此问卷调查法的准确性较低。
问卷调查法在法社会学的调查中,体现其实证性的特质,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的原因,以及问卷调查的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而影响到其准确性。法社会学进行研究的逻辑演绎的前提,即事物的现象出现了不准确的现实状况,那么在实证的逻辑演绎的过程中,由于其前提的不准确性,也导致了逻辑演绎结果的不准确性,降低了问卷调查法的实证性的特质。而问卷调查法的实证性的降低,主要原因在于问卷调查法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以及调查者和被调查者在具体的问卷调查过程中,由于其人为因素的影响,其中当然也包括了主体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在现实的操作过程中,问卷调查法的实证性的程度有所降低,但并不影响问卷调查法作为实证主义方法论的最主要的方法。
问卷调查法由于其明显的实证方法论背景、以假设演绎为主的逻辑程序、结构化、标准化的操作方式,加上它与抽样和统计分析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以个人作为主要分析单位、以精心设计的问卷作为收集资料的工具等众多特点,是一种有着明显的实证色彩,适于进行大规模的、定量研究的调查方法。在法社会学研究中,它是一种从宏观的角度、采取定量的手段、依据客观的验证来认识和说明社会现象的调查研究方式。现实社会是复杂多样的、多面向的,而人类对它的认识也是具有多种手段和多种方式的。在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中实证主义方法论占据着重要的地位,问卷调查法在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中是最为重要的研究方法。不同的视角和方法将导致我们认识现实的不同部分、不同面向从而得到不同的“社会实在”,从而获得不同的理论建构,问卷调查法从实证性的视角来解读法社会学现象,从法律所体现的社会现象的层面来研究法律的实施和建构。理论的多元化从多角度对社会的实践的研究方法进行引导,实证主义的哲学及方法论为我们认识、分析、说明法的社会现实提供了一种理论视角和方法工具,让我们得以认识社会的某些部分、某些面向。问卷调查法是实证主义哲学和方法论在社会调查研究中的具体体现,但是其在体现实证性的同时,由于其在实践的具体操作过程中某些人为因素的影响,使得问卷调查法的这种实证性有所减弱。从根本上讲,问卷调查法是具有实证性的社会研究方法,在法社会学的领域中同样得以适用,从法律的社会现象中通过逻辑演绎归纳出法的原因和规律,进而进行理论的构建。
注释:
定量研究的哲学基础范文6
关键词:统计学;辩证统一;统计规律;思想
1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
统计学为探索随机现象统计规律性,必须正确处理必然性与偶然性之间的辨证关系。在总体中诸个体某种数量标志表现偶然,而诸标志值平均则为必然。重复测量某种同一客体出现不同的数值属偶然,而同一客体本身真实数值则为必然。必然性通过大量偶然性的数量差异为自己开辟道路。统计研究中经过综合平均,将大量偶然性所形成的数量差异,互相抵消,显露出平均则为必然。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对立统一关系在统计抽样调查问题上表现极为明显。客观事物极其复杂,表现千差万别,同一总体各单位的数量差异也非常大,从个别单位,往往因偶然因素的影响而无法探索其本质和规律性。然而,通过大量观察,排除偶然性因素影响,就可暴露出事物的真象,显现其本质。在进行抽样调查时,只有随机抽取的个体足够多,消除诸多偶然因素影响,才能通过抽样总体的数量特征正确地推断总体的数量特征。
2共性和个性的统一
实践和科学都证明矛盾的普遍性,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矛盾着的事物是普遍存在的,况且同一事物或过程的矛盾有其共性。而对于每个事物或过程的矛盾也各有其个性。因此说,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就是一般与特殊或普遍与个别的关系,它们是辨证统一的关系。统计学中存在着各种矛盾,每一矛盾具有不同特点。在统计认识中,个体的差异性中蕴含着总体的同一性。统计方法就是运用科学的手段抽象掉各个个体的差异性,探求总体的同一性,并用差异性去标志同一性的内在质量。差异性是统计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没有差异性就没有统计;而同一性则是统计的目的,为了求得同一性才需要进行统计。因此,统计研究要运用大量观察法与个别观察法相结合使用的统计方法。
统计研究中运用大量观察法,实现从个别到一般,从个性到共性的认识过程。同时,根据共性寓于个性之中的对立统一规律,统计研究在大量观察的基础上,运用个别观察所搜集的资料来说明总体的基本状况和发展趋势,使认识更深刻、更具体。
矛盾的共性与个性的对立统一规律指导统计研究必须是将统计中的平均数与分组法结合,用组平均数补充说明总平均数,用反映现象的离散趋势的变异指标与反映现象集中趋势的平均数结合使用,以使研究更全面,更完善。
3整体与局部的统一
统计学的研究着眼于总体,着手于样本,立足于个体;同时从总体出发,分解剖析,认识局域(类、层、组)甚至个体,并对其进行调查研究,观察计量,搜集资料。接着对个体的调查所获得的资料进行计算分析,或归纳演绎,用样本来推断总体,达到对总体的系统性认识。即为“统而计之”和“计而统之”的总和,以实现以统定计,以计达统的目的。所以,统计学的思维是一种系统思维,要求一切认识对象不仅它本身作为一个整体来认识,而且它还要作为某个更大系统的要素来认识。这种对系统客体的“主体”认识,是一种对研究对象进行整体性度量的系统思维方式。
因而,统计认识充分体现了整体和局部的有机统一,这是统计研究的一大优点,也是统计认识比较接近客观、真实的主要原因之一。其它认识方法往往是就某一要素而研究某一要素,就某一系统而认识某一系统,忽略或没有充分重视各要素的整合作用和系统环境对系统的制约作用。
4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统一
从统计认识过程而言,充分体现着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对立统一的关系。定量分析研究是统计研究的特色所在,但统计的定量分析不是纯粹数量意义的,即不是就数量论数量,而是基于所研究事物本身的特点,并且从所研究事物的有关联系或现实背景中,紧紧扣住认识所研究事物内在本质这一主题来展开的,他注重的是定量分析背后的具体含义和意义,这也正是统计学与数学的区别所在。那么统计研究怎样才能通过数量来体现其具体含义与现实意义?这就必须结合定性分析,即以定性分析为起点,并以定性分析为终点。具体来说,统计研究总是按照“初步(感性)的定性认识——客观科学的定量认识——高级(理性)的定性认识”这一过程来进行的,即从定性开始,确定认识事物有关方面的指标,经过定量过程,搜集,整理,进而对其分析研究,上升到更高的认识,深入认识事物的质,完成定性认识。统计认识活动遵循质与量对立统一规律,从初始的定性入手,依设计的科学的方案一整套统计指标体系,按要求搜集有关数据资料,经过整理和分析对比,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也就是说统计的定量分析是人类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这个飞跃的重要途径,是避免产生认识主观偏差的重要手段。
因此,统计研究最终是为人类定性认识服务的,是为了定性认识才进行定量分析研究的,前面所讲的统计的方法性、应用性也正体现在这里。实际上,如何才能真正做到统计研究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统一,才是需要我们关注的重点。所以,我们需要不断地探求质与量变化的规律和界限,研究质的规定性与量的规定性的关系,将质与量同一与度中,即量的规定性定性于度中,质的规定性定量于度中,以实现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真正统一。
5分析与综合的统一
在统计研究过程中,分析和综合是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的一个基本方法。统计认识活动的根本目的是在各个局部进行剖析的基础上达到对总体的认识,揭示其本质和规律性。
所谓分析方法,就是把研究对象分解为若干组成部分,并分别加以研究,从而认识事物的基础或本质的一种思维方法。任何事物的整体都是有若干组成部分构成的,将客观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分解成各组成部分,分别研究其结构与功能、各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特点以及在各种外界条件作用下所表现出来的事物的属性和特点,从而达到对事物本质及内在规律性的认识之目的。可见,分析方法是以客观事物的整体与部分关系为客观基础的。在统计研究中诸如分组分析、因素分析、因果分析、结构分析、定性和定量比较分析、比例分析等等。这些分析在人们的认识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是,要把分析所得到的认识变为对整体的认识,揭示整体的本质和规律性,就必须进行综合。
所谓综合方法,就是把研究对象的各个部分联系起来加以研究,从而在整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一种思维办法。与分析方法相比,综合方法认识过程的方向完全相反。它是将事物的各个部分联结为整体,通过全面掌握事物各部分、各方面的特点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加以概括和上升。从事物各部分及其属性、关系的真实联系和本来面目,复现事物的整体,综合为多样性的统一体。在统计中,诸如人口统计的将分组、结构、比例分析化为对整个人口状况分析;商品销售总额分析时分解为价格和销售量变动的影响,进而从总体上分析其因素影响;社会总产值的变化,分解成各个部门行业的影响,进而综合研究其全貌等等。
分析与综合是对立统一,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统领分析。没有具体的分析,就不能具体深入地把握事物的各部分、各侧面和各种属性与诸因素,从而也就无法综合;同时,分析也离不开综合,它在综合统领下,以综合为目的,达到确切地揭示事物的总体和本质和规律性,使认识升华。因此,没有分析的综合,其结论就只能是空洞的、无根据的,是一个混沌的、外在的、直观的整体。“思维既把相互联系的要素联合为一个统一体,同样也把意识的对象分解为它的要素。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1页)。”分析的结果,也就是综合的出发点。统计认识的发展总是沿着“分析——综合——新的分析——新的综合……”轨迹不断前进的,促使统计认识活动不断深化,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
6归纳与演绎的统一
所谓归纳推理,就是从特殊到一般,给出新认识;但新认识是不确定的,可能是错的;特殊材料的组合不同,给出的认识也不同甚至矛盾;基于不完善甚至劣质信息作出决策。所谓演绎推理就是从前提(公理)到命题,不提供超越前提的新知识;容许选择多个前提,但前提可能是错的;大前提里的不同小前提(公理系统里的不同子集合)会给出不同甚至矛盾的结论。以观察为基础对事物的不确定性进行度量主要属于归纳推理问题;但若已知各种事件发生的结果和发生的概率,不确定性下的决策则可以转化为演绎推理问题。
统计认识是通过个别研究认识一般的,所以统计思维必然是一种归纳(即必须通过归纳才能实现)。统计不仅要根据所构建的原始信息通过统计推理获得一般的“知识”,而且还必须进行假设检验、机理检验等,对所获得的知识进行论证。所以说,统计思维是归纳与演绎的统一。归纳方法论强调了方法和外来信息的重要性,而演绎方法论则强调了问题和先存知识的重要性。实际上,二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需要相互补充和协调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比如在统计思维中的回归分析既是归纳,又是演绎。所以说,统计思维将归纳和演绎高度而有效地结合运用,收到了很好的认识效果。也只有通过归纳、演绎和实践的相互作用才能找到可靠的科学真理。
7具体和抽象的统一
按照统计认识要运用材料来看,统计学的实际应用具有具体性,它是依据一定的数据和事实,使人们得到启发,运用已有的经验知识,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性作出迅速的识别和直接的理解,并对对象的总体状况作出判断。统计认识在取得统计数据之后,首先就是根据数据的特点,运用一定的数据整理手段(如分组、直方图、茎叶图、频率图等)和统计研究人员积累的统计认识经验,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性,获取初步认识。在此基础上再对统计数据的背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还要进行典型剖析或抽样验证。所以说,在统计认识的数据收集、分析与所做结论需要具体化。同时,对统计理论方法研究时具有抽象性,在一定理论指导下进行的数理研究,是具有抽象思维的特点。属于抽象思维的范畴,它舍弃具体向客体的规客规律性逼近。因此,统计学是具体和抽象的统一。
8经验思维和理性思维的统一
统计认识过程不仅是通常所说的实证性研究活动,同时也是探索性研究活动。它自始至终都是理性认识和感性材料的相互结合和相互渗透。
按照统计认识属于实证性研究来说,它具有经验思维
的特点。经验思维就是运用实践经验、感性认识和感性材料进行的思维活动。它的功能主要是认识具体事物的外部状况、表面联系和现象,通过经验思维能够对丰富的大量材料初步加工,把握事物多种多样的具体状态,并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把握事物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描述性统计就是一种比较典型的经验思维。它依据的是客体的个体的实际状况或者是客体过去的、现在的状态,是事实的归纳、概括、整理。从推断性统计来看,它在描述性统计提供的经验材料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理论、概念,依据严密的逻辑规则和推理过程进行假设检验、数理推断、悖论分析,对描述信息、经验认识进行理论思考,使经验认识升华,这又是有理性思维的特点。它抽象掉具体个体数量上的差异,得出有关对象的共同本质特征的认识;抽象掉所依据的经验材料的特殊,得出有关“类”的一般的认识。
实际上,描述性统计是推断性统计的重要基础,在某种程度上讲,推断是另一种描述;有时候描述性统计与推断性统计是交织在一起的。因此,统计认识是经验思维和理性思维的统一,兼具有两种思维的成分,两种思维相互交叉,相互补充,使统计认识更系统、更具体和更深刻。
总之,统计学是一门认识方法论,统计活动是一种认识活动,是要研究探索和发现认识客体本质及其规律性的方法。哲学是关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说,它研究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的规律。它和统计学是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哲学对统计学起着指导作用,为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提供一般指导原则和思维方法;统计学是哲学一般认识方法的具体化。所以,对统计思想进行较深入的探讨和归纳,有利于推进统计理论研究,廓清人们对统计的认识,有助于更合理、广泛的运用统计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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