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基本争论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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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基本争论

哲学的基本争论范文1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首次明确提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1]以此为依据,我国现行教科书将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具体内容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何者是本原,何者是第一性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哲学派别的根本标准;另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标准。可见,在哲学的理论体系中,哲学基本问题具有硬性的规范性作用,它是划分哲学派别的重要标准,影响着哲学其他问题的解决方向和方法。鉴于如此重要的地位,哲学基本问题一直是我国哲学界争论的重要问题。

一、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及其理由

哲学不是教条,需要不断的丰富和完善,所以对哲学要采取既坚持又发展的态度。但是。改革和发展哲学绝不是将其正确的、本质的东西抛弃,而是在结合实践的基础上辨明是非、修正错误、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国关于哲学基本问题出现了不少争论,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有几个方面的问题。传统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包含两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何者为第一性问题和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哲学界对传统僵化的教科书体系批判的深入,有些学者认为原有哲学基本问题两个方面的内容没有充分的反映哲学能动性和革命性特点。因此。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两个方面不够全面,还应包含其他方面的内容。例如有学者提出“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2]其理由是:其一,如果哲学基本问题中不加上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只坚持存在对思维的制约作用,不承认人在客观世界面前的能动作用,也就是只坚持人能认识客观世界,而不承认人在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实践能动的改造世界,这就使哲学基本问题无法体现辩证法思想,必然陷入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其二,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本体论、认识论讲的都是怎样认识世界的问题,都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因此,原有的两个方面没有强调改造世界,突出实践的作用;其三,将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即实践论方面,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能为认识提供手段,从而提高主体的认识能力和思维能力,使我们能更好的认识世界。在此基础上,有人提出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之一。

第二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其具体形式会不断变化。面对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质疑,有学者提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3]因为,哲学作为一门学科所具有的“唯一性”是由它的对象决定的,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哲学存在于多种多样的具体理论中,但这些具体的哲学理论是在“统一性”基础上表现出“多样性”。哲学的对象决定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不是“超越”、“批判”了哲学基本问题,而是合理的解决了这一问题;也有学者提出,要用“历史的观点”[4]对待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即在总体上肯定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全部哲学史的基本问题”,但在不同历史时期这一问题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即在远古时代表现为灵魂与肉体的关系问题、在古代哲学中表现为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在中世纪表现为神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在近代哲学中表现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第三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永恒的哲学基本问题,只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因为哲学从属于现代哲学,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例如,有学者提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实践问题”。[5]认为我们必须把哲学与哲学的具体类型区分开来,哲学是唯一的,与它对应的问题是哲学的元问题,即什么是哲学的问题。哲学有许许多多的具体类型,所谓“哲学基本问题”不是对应哲学而言的,而是对应于具体的哲学类型而言,有一种哲学类型,就有一个哲学基本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儿、黑格尔等为代表的知识论哲学类型的基本问题,现代哲学从根本上超越了知识论哲学传统,马克思哲学从属于现代西方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哲学,所以它的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实践问题。此外,也有些学者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将“实践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合规律性与和目的性的关系问题”、“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和“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

第四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已经过时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随着马克思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和哲学的产生,哲学基本问题被终结了或被超越了,马克思哲学不再是什么思维存在何为第一性,有无同一性、主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例如有学者提出“人的实践和人道评价的关系问题或实践和人道的双向批判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6]

可见,上述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些观点大多是针对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针对教科书中传统的解释模式以或明或暗的方式提出。笔者认为对待哲学基本问题,不仅要结合新的实践不断发展它,而且要回到哲学的创始人马克思那里,去挖掘马克思本人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一些思想,特别是其思考哲学基本问题时的思维方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继承和发展哲学基本问题的思想。

二、我国哲学界在解决哲学基本问题时思维方式的缺失

哲学是从总体上研究人与世界的关系,而人与世界最本质的关系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具有永恒性和普遍性,它存在于一切时代的哲学之中。因为,人作为实践的存在物,一方面,面对的是外在客观的世界,这就促使人从自己的需要出发,按照某种思维方式认识客观世界及其规律。另一方面人有把自己的精神属性赋予客观世界以改变世界,这就必然发生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所以正确的回答两者的关系是人在处理人与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它不是任何哲学家臆造出来的,也不是任何哲学家可以回避和否定的。所 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贯穿全部哲学史的一条线,它规定和制约着解决其他一切哲学问题的基本方向。虽然,有人认为哲学研究不能采取帖标签的方式,不能把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即哲学阵营的划分问题作为哲学研究的唯一活动内容,但是我们不能否认面对如此繁杂的古今中外的哲学思想,抓住哲学基本问题这条线索有利于考察其发展轨迹和脉络。

马克思能够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并不在于它超越或终结了哲学基本问题.而是从实践出发科学的、合理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在传统观点看来,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思维与存在何者是世界本原的问题,二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但仅有这两个方面还不足于体现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的特性。因为马克思的哲学不是要去引导人们从事抽象的理论研究,而是要以改造世界为己任,“哲学家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7]因此,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应该成为哲学基本问题内容的第三个方面。此外,将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还能够揭示思维与存在的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即它们的辩证关系,这就科学的回答了世界是怎样存在的问题。因此,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也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之一。但是,哲学基本问题要体现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本性,就不能将视野仅仅局限在抽象的层面来探讨思维与存在的一般关系及其所包含的内容。因为,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类实践活动,随着人类实践活动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发展及哲学研究的深入,我们还可以在抽象的层面上揭示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所包含的更多的内容,会出现哲学基本问题内容的第四个方面,第五个方面甚至更多,这就会使我们在抽象层面上就哲学基本问题一般的关系及其内容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之中,不能真正的引导人们改变世界。因此,我们不应该将视野局限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一般层面上来探讨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包含多少方面,而是应该由抽象上升到具体,返回到马克思哲学形成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中去,依据马克思哲学的内在规定,去寻找哲学基本问题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具体的存在形式或表现形态。

随着近年来我国哲学界对现代西方哲学了解和研究的深入,有些人从现代西方哲学的视角来重新阐释哲学基本问题,认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不再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似乎这样哲学基本问题就不会“过时”或“落伍”。实质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是恩格斯在总结全部哲学史的基础上提出.它只是一般的结果。这也就是说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为哲学基本问题具有永恒性,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为不同的形态或形式。在这不同的具体形态或形式下面。思维与存在关系的一般性仍然保持着。在当前的一些学者看来,恩格斯或传统教科书体系中的哲学基本问题不能够体现马克思哲学的革命性、批判性,忽视现实的、具体的人,进而从现代西方哲学的视角出发,在早期的马克思哲学著作中寻找理论支撑来建立哲学基本问题的新形态或形式。我认为这一做法值得商榷,因为,马克思能够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在于科学合理的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更重要的在于他也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重大变革。因此,把握马克思的哲学思维方式是我们全面合理的理解哲学基本问题的重要前提。

三、马克思以实践的思维方式来思考哲学基本问题

首先应当明确,马克思在论哲学基本问题时,是以实践的思维方式来人思的。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的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8]

从马克思的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以往的哲学家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在解决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上的不同缺点。黑格尔强调思维对存在的能动性、主观对客观的改造。以此强调思维与存在的辨证关系。但是“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世界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9]从对思维内容的理解上看,马克思和黑格尔正好相反,在马克思看来思维内容是移人人的头脑而被改造过的感性的东西,即物质的东西。所以马克思说他只是“抽象的发展了”思维的能动性。费尔巴哈反对黑格尔抽象的思辨,推崇感性直观,反映在哲学基本问题中也就是强调思维要通过“直观”的方式认识存在,但是“在对感性世界的直观中,他不可避免的碰到与他的意识和他的感觉相矛盾的东西,这些东西扰乱了他所假定的感性世界的一切部分的和谐,特别是人与自然界的和谐”。其原因就在于费尔巴哈仅将理论活动看作实践活动,将真正的人的活动,即物质实践活动,看作是“卑污的犹太人活动”,所以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11]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因此,单纯的通过依靠感觉的直观方式虽然突出了“存在”的感性特征,即客观现实性,但却抹煞了思维的能动性。可见,以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德国哲学的问题在于思维与存在的能动性与感性基础统一不起来。在此问题根源在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在处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时所采取的思维方式就是从思维和存在的两极对立出发,用一极去统一另一极的思维方式,没能很好的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哲学的基本争论范文2

《探索》一书初步系统地阐发了由作者所创建的广谱哲学的基本框架、主要内容及其模式与方法,展示了这一新学科的基本面貌和诱人的应用前景,为哲学“资源”的开发提供了一个崭新的领域。

广谱哲学关注的焦点问题是哲学本身的现代化,也就是哲学这样一个纯定性的、思辨的、观念形态的学科在不丧失其原有性质的前提下,如何实现现代科学所具有的那些基本特征——概念的规范化、体系的公理化、原理的模型化和方法的可操作化等等。因此,广谱哲学属于元哲学层次的研究,是哲学研究中一个基础性的新领域。

无需多说的是,既不丧失哲学原有的质——原理的普适性、广泛的应变性,又要具备现代科学形态,这无疑属于哲学研究中最富挑战性、最富冒险性的课题之一,也是人们常识中不可思议的事情。这样的课题在广谱哲学之前和以后很长时期内都不可能列入任何一级的正规的或法定的科研项目。作者在十几年的探索中,可以说历经艰苦曲折,终于找到了一条成功地解决这一课题的道路,即广谱哲学所称的“四化”(广义公理化、广义模型化、广义数学化和广义程序化)的道路。沿着这条道路,作者创造性地解决了一批哲学基本理论的现代化问题,内容涉及本体论、辩证法、认识论、价值论、逻辑学等等,从而使哲学现代化的工作实质性地迈出了一大步。

广谱哲学的“四化”工作使哲学这个超出感性直观的、纯粹观念形态的学问初步具有了可观察、可控制、可模拟的形态,这便为解决哲学中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分歧和争论提供了相对明晰的前提条件和理论界限。同时,也由于她的“四化”工作,大大地深化、具体化和推进了哲学基本问题的研究。例如“一分为多”和“一分为二”之争是哲学界、系统科学界、逻辑学界乃至于数学界经常争论不休的问题,广谱哲学不仅深人地剖析了这种争论的症结所在,而且建立了辩证矛盾概念的结构模型,并进而深人地揭示了系统的“多”(多个元素或多元关系)与辩证法的“二”(辩证矛盾)是属于不同层次的、不容混淆的问题。特别是,广谱哲学还具体地研究了辩证矛盾与形式矛盾(形式逻辑的矛盾概念)在数学模型上的严格区别,深入地揭示了一般事物系统的运动变化与辩证矛盾(所谓“动力阴阳”)转化之间的数理机制,这些成果是传统哲学的思辨方法所无能为力的。

哲学的基本争论范文3

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余年,长命的伽达默尔先生也已经仙逝,但这场被称为“德法之争”的曾在的争论依然具有重要的思想史意义,依然有重演、回复的必要。

我们先把争论过程和文本情况简介如下:

伽达默尔首先在会上作了一个题为“文本与阐释”的主题报告。该报告经会后增扩,长达31页,译成中文大约有3万字了,我们现在差不多可以把它视为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一个总结性文本(该文后来也被收入伽达默尔:《文集》第二卷,即《真理与方法》第二卷)。在次日的圆桌讨论中,德里达向伽达默尔提出了三个问题,作为他对伽氏报告的反应;而伽达默尔也作了答复。之后,德里达在会上作“对签名的阐释(尼采/海德格尔)”的报告,不算短,印刷页码约有16页,其中集中讨论了两个问题:尼采这个“名字”;“整体性”概念。

以上文本为伽达默尔-德里达这次争论的全部材料。完整文本首先于1984年在慕尼黑出版德文本,题为《文本与解释:德法之争》。五年以后有英文版(纽约1989年)。我们依照德、英文版的办法,把争论文本辑为“巴黎对话”。

事后几年里,伽达默尔对他与德里达的这次巴黎论战一直念念不已,又相继作了“致达梅尔的信”(1984年)、“解析与解构”(1985年)和“解释学与逻各斯中心主义”(1986年)三篇文章,意在重梳他与德里达的异同,进一步回应来自德里达的对解释学哲学的解构论挑战。不过,在德里达方面,似乎没有迹象表明他对此事件有进一步的反应。尽管这两位思想家之间还有过第二次“交锋”,即1988年2月由德国海德堡大学法语系组织的会议,但这次会议设定的主题是“海德格尔与政治”,应该比较热闹,而对于“解释学与解构论”这个课题并未形成更深入的探讨。

关于伽氏-德氏巴黎论战,有多个国家的各路哲学家进行了评论(英文版收集了有关评论文章共计15篇)。主流的意见大抵是:这是一场“不可能的对话”。我们在此只能选译两篇文章,一是英文版《对话与解构》一书的编者米歇尔菲尔德(Diane P.Michelfelder)和帕尔默(Richard E.Palmer)为该书撰写的“导论”,其中对“伽氏-德氏之争”以及学界代表性观点作了一番简明扼要的介绍;二是德国波恩大学哲学教授约瑟夫?西蒙(Josef Simon)的“求理解的善良意志与强力意志——评一次‘不可能的争论’”一文。它们与上述伽达默尔的三篇后续文章一起,构成本书第二部分,我们立题为“不可能的对话?”

作为战后欧洲大陆哲学的两大主流思潮,解释学与解构论有着许多共性,特别是在对现代性危机的体认,对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基础主义、主体主义的批判上,两者是有一致之处的。按照德国哲学家曼弗雷德?弗兰克(Manfred Frank)的总结,解释学与解构论之间有五个重要的“共同因素”:一是作为一种理论基础的“语言学转向”;二是“贯穿于现代思想的危机批判”;三是对一种“绝对精神”或无时间性的自我在场的拒绝以及一种对有限性的确认;四是两者都回到尼采和海德格尔对“西方理性主义”的诊断及其终结这一论题上;五是两者都强调审美现象的原初意义,特别是文学与文艺批评。

于是我们要问:既然有如此之多的共同点,为什么人们还能把伽达默尔-德里达的这次巴黎对话称为“不可能的对话”?

实际上,如果把伽达默尔的理解要求彻底化,那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对话。伽达默尔认为求理解的善良意志是自然的。人只要加入对话,为的就是理解和被理解。你德里达既然与我坐在一起了,而且也参与了讨论,而且也向我提出了问题,回应了我的演讲,当然就已经服从了求理解的善良意志。对话中理解的善意与被理解的愿望本身就构成了对话的前提和基础。在两人的辩论中,伽达默尔总是以“善良意志”勾引着德里达,偏偏这位德里达是一个“刺青”,不领伽达默尔的情,时刻保持着一个解构论者的警觉。伽达默尔的善良意志与德里达的解构警觉之间,构成巨大的张力。 转贴于

看起来,伽达默尔的辩证法式的“狡猾”可能是有一点点讨厌:喏,你只要和我坐在一起,哪怕是一声不吭,跟我翻着白眼,也已经落入我的“善良意志”的同一性圈套中了!不过,正是这样一种稀松平常的诘难触着了德里达解构论的一大“软肋”:主张非同一性和差异化的解构论如何反身面对自己,如何要求自己的主张?非同一性的诉求本身是不是一种要求理解和认同的同一性诉求?伽达默尔不无刻薄地指出:德里达对自己“不公”。

事情的关键在于同一性形而上学及其批判。因此两人的讨论势必演变成一场哲学史的论辩。伽达默尔认为他与德里达都是以海德格尔思想为出发点的,并且把自己和德里达称为“海德格尔原创思想的两个完全独立的发展者”。德里达大概也会同意这个说法。德里达在会上的专题报告显然也是有备而来,题曰:“对签名的阐释(尼采/海德格尔)”。

战后欧洲大陆哲学各路向可以说都带上了海德格尔的“签名”。海德格尔思想在法国知识界获得了某种激进化的推进和发扬,而在其本土德国则似乎构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界限。美国哲学家约翰?卡普托(John D.Caputo)认为,德里达的解构论构成“海德格尔主义”的“左翼”,而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则成为“海德格尔主义”的“右翼”(参看《对话与解构》,第258页以下)。这个意见虽然过于简单化,也容易被简单化,但基本上还是可以成立的。如果说伽达默尔强化了海德格尔思想的“向心”方面,那么,德里达则发展了海德格尔思想的“离心”方面。

伽达默尔自以为得了海德格尔的真传,而且特别强调自己是以后期海德格尔思想为主要背景的。这话似乎不可全信。无论就思想高度还是就课题范围来看,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对话解释学、辩证解释学)未能超越前期海德格尔的“此在解释学”,充其量还是对后者的一种内在化拓展,也就是说,伽达默尔并未真正跟随海德格尔实施思想的“转向”。在此意义上,可以说伽达默尔“延续了海德格尔解释学的中断”(中文研究可参看张志扬:《门,一个不得其门而入者的记录》,1992年,第118页)。

德里达的一些基本思想和观点或明或暗地承继着海德格尔。他的基本词语,诸如“解构”、“涂抹”、“踪迹”、“分延”、“游戏”等,多半是从海德格尔那里发挥出来的。德里达的“解构”(deconstruction)一说就是对海德格尔的“解析”(Destruktion)思想的一个发展。海德格尔在前期哲学中提出了对传统存在学(本体论)进行“现象学的解析”的任务,其目的却是积极的,是要标明存在学传统的各种积极的“可能性”,即“标明存在学传统的限度”(《存在与时间》,第23页)。尽管海德格尔后来也讲“克服”和“经受”形而上学,但他讲的“克服”(überwinden)或者“经受”(Verwinden)也不是纯粹消极的、否定性的,而倒是一种“原始的居有”。

与海德格尔的“解析”、“克服”或“经受”相比较,德里达的“解构”似乎更为激进、更带有“暴力”性质。在德里达那里,所谓“解构”首先是一种“策略”,意在颠覆传统形而上学的等级制度,摧毁“在场的形而上学”和“逻各斯中心主义”。虽然德里达对海德格尔多有承继,但他仍指责后者在形而上学批判上的不彻底性。在德里达看来,不仅前期海德格尔以“此在”为中心的“基础存在学”奠基,而且在“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等后期著作中海德格尔对人道主义或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都仍然是“一种对人的本质和尊严的重估或重获”。海德格尔的存在之思,存在的真理之思,虽则名义上是对人道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划界,但依然脱不了是一种“人之思”(德里达:《哲学的边缘》,英文版,第128页)。德里达还以“声音中心主义”来攻击海德格尔,认为后者的语言观仍然是强调“说”(声音)而贬抑“写”的。尤其是,在德里达看来,海德格尔所思的“亲密的区分”和“二重性”的“本有”(Ereignis)都还有成为一个形而上学的具有本源意义的“终极能指”的危险,而他自己的“分延”(difference)则是“非完满的、非单一的,有结构的和区分化的差异之源。因此‘本源’这个名字就不再适合于它了”(《哲学的边缘》,第11页)。

德里达清楚地意识到,他的解构论与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的基本分歧也在于形而上学批判,而就形而上学批判来说,焦点恰恰在于尼采和海德格尔,更具体地讲,在于海德格尔在战乱中集十年之功形成的尼采阐释。正因为这样,德里达才把自己的报告题目设定为“对签名的阐释(尼采/海德格尔)”。该报告表面看来犹如空穴来风,与会议主题毫不相干,实则不然。温柔敦厚的伽达默尔屡屡声明,他对海德格尔的尼采阐释持毫无保留的信服态度,与之相反,德里达则认为这种阐释是大成问题的。德里达的思路可谓清清楚楚,直击两点:“名字”(专名)与“整体性”。

德里达认为,虽然海德格尔试图摆脱人们对尼采的心理学-传记式的误读,但他坚持尼采哲学的系统性,为尼采加上了一个人名的统一性,努力把“尼采这个名字或者‘谁是尼采?’的问题还原为西方形而上学的统一性,其实就是还原为在这种形而上学的极顶上的一种边界境况的惟一性”。德里达这个责难尖锐有力。这个尼采,这个惟一的尼采“专名”,被海德格尔树立在整个西方形而上学史的完成(终结)点上,成为“最后一个形而上学家”。而在德里达看来,尼采实在要比海德格尔更具解构性,更不形而上学。德里达问:“难道尼采不是除基尔凯郭尔之外少数几位把自己的名字多重化,并且玩弄签名、身份和面具的大思想家中的一员吗?难道他不是那个多次、并且以多名来命名自己的人吗?”(参看《文本与阐释》,德文版,第68-72页)。非形而上学的尼采不是单数的“尼采”(Nietzsche),而是复数的“尼采们”(Nietzsches)。

进一步,德里达关于“整体性”问题的讨论触及到了海德格尔的尼采阐释、乃至于海德格尔在《尼采》书中阐发出来的整个形而上学观的核心。海德格尔认为,“本质”(Essentia)与“实存”(Existentia)是形而上学的两个基本问题,“本质”回答的是存在者整体的“什么”问题,“实存”回答的是存在者整体的“如何”(实存方式)问题。而“强力意志”和“相同者的永恒轮回”就是尼采提供出来的关于“本质”和“实存”的形而上学规定。德里达分析了海德格尔引用过的两段尼采原文,表明尼采的“相同者的永恒轮回”并不像海德格尔所主张的那样,是关于“存在者整体”之实存方式的规定。由此,德里达得出结论:海德格尔“把尼采搞成一个形而上学家,哪怕是最后一个形而上学家,也许就过于匆忙了”(《文本与阐释》,德文版,第76页)。

哲学的基本争论范文4

深入原著理解马克思哲学的精神实质

近20年来,我国哲学研究的可喜进展之一,是认真解读原著已成为学界的共识。因此,向原著提问和通过原著提问理应作为马克思哲学研究取得进展的基本路径,也因此提出了“如何解读马克思文本"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当代有一些争论。其焦点大致可归结为三个问题。

第一,应该不应该在解读马克思文本时保持价值中立?不戴意识形态眼镜来研究马克思在当代学界已经成为一种很时髦的观点。我个人不同意这种看法。一方面,在现实中,除非把自己封闭起来,否则所谓保持价值中立是极为困难的。另一方面,价值中立及其认识论上的旁观者立场本身就已经被20世纪的学术进展证明是非法的。只要注意到相关理论的进展,我们便能够认识到所谓价值中立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更重要的是,借科学的名义提出的非意识形态性质的学术要求,在一种貌似公允的立场上把马克思固定在19世纪的语境中,把贬抑于与资产阶级科学没有差异的中立的学说,在任何时候对马克思哲学来说都是一种危险的做法。

第二,能否把文本研究作为马克思哲学研究的中心视角?文本研究当然具有基础性地位,这种地位不仅使任何人物和思潮的研究都不能回避,而且在历史认识上,它实际承载着史的意义。这应该成为学界的常识。今天在马克思研究中重新强调这一点是针对过去研究的不足,而不是把它抬高到教条的地位。所以,我认为,无论是广义的文本解释学,还是狭义的文本考证学,在当代学术中都可以有其独特的地位,但哪一种都不能替代问题研究,更不能以此来否定其他哲学的创新成果。

第三,在文本解释时如何处理“史"与“论"的关系?这一点在当前学界争论较大,不仅哲学,而且历史研究等领域也都存在着这个问题。我个人的意见是,哲学具有特殊性,不能简单地以史论二分来描述文本及其解释结果。这是因为,一方面哲学诠释学已经合理地指出,任何一种能够成立的解释必然是读者与作者视域的历史性融合,换句话说,文本不是具有凝固意义的“史";另一方面,除了哲学等少数思潮外,几乎全部哲学之“论"同时都是“史"的凝结和创造性再现,但这个史不是文本,而是贯穿于不同文本中的问题。因此,在比喻的意义上通过强调史论关系来提倡读原著是重要的,但刻意制造“史"与“论"的对立,并且把某一端抬高到绝对标准的地位恐怕是难以成立的。特别是,以读马克思本人著作与其他著作的多少比例来衡量学术水平,这是一种极为可笑的做法。

转换思维方式,提高研究主体的提问水平和理论意识

围绕文本解读的争论事实上超出了对待文本的理论态度,而是提出了整体思维方式的转换问题。对马克思文本的解读与整个人类的理论进步是联系在一起的,这种理论进步可能使得我们能够领悟在马克思哲学中没有被充分重视的有价值的成果。例如,在今天,由于全球化成为重要问题,故而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再次成为人们注意的焦点。这表明,关于马克思哲学的当代价值的追问,受到条件和理论家们提问水平的直接,也就是说,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建构需要研究主体自觉地转换思维方式,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理论意识。

20世纪传播和史的经验和教训是值得认真的。虽然诸多失误并不应该由理论来承担,但是理论本身却不能不反思自身。由于这些工作涉及历史,我们在这里不好展开。仅以卢卡奇的例子,以强调这种反思本身应该直接指向理论认知的方法。当他以《历史与阶级意识》实际开创了西方之异端道路时,必须承认,他是真诚地希望从“人"、“主体性"角度来拯救第二国际重要失误的。但沿着这一路径走下去恰恰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怪圈,后来的阿多诺曾悲怆地指出了这一点。当然,阿多诺指出这一点并非因为他比卢卡奇多读了几本马克思的书。而卢卡奇本人在自己理论发展过程中,在其后期《关于存在的本体论》中,向马克思立场和观点的接近,也不是因为自己在后期接触到的马克思的著作比早期多,而是较为自觉地清算了自己的主体性哲学(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作为德国哲学思维方式的意识哲学)。同样,我们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如果以为自己读了一些马克思的书就够了,那才是幼稚的。我国哲学研究事实上长期忽视了一个基础性问题,即评估西方学者解读马克思的成果绝不是拿这些学者的判断与马克思的原文逐字逐句对照,而是自己在对马克思的理解上必须高于他们。只要研究者缺乏对自身理论方法论的自觉关注,就会面临一些基本的难题,就会产生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问题。

事实上,在当前马克思中,从体系取向到取向、从宏观到微观、从一元形象向多元形象等等这些转换也都十分重要。在今天,围绕马克思哲学的当代解释产生了诸种不同的模式,也形成了对解读的不同理解,这些都为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马克思哲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而在进一步的研究过程中,通过理论家们对自身思维方式的自觉审理,提高马克思哲学研究的实际水平,马克思哲学的创新或与时俱进便会获得更加生动的局面。

关注重大主题,寻求马克思哲学新的生长点

马克思哲学与旧哲学有着本质差别,它的旨趣不在纯粹的思维驰骋,它的全部落点是生活和。因此,文本研究和提问水平是基础性的工作,而最直接、最迫切的是在重大时代主题上的发言,这也是弘扬哲学精神和实现它的历史使命的基本手段。就这一点而言,它仍然包括两个基本层面:基本理论建设和对现实重大事件的参与。在基本理论层面上,我们需要构建新的学术平台,这个平台应该以当代生活实际展开的逻辑为底蕴,同时又必须站在整个20世纪思想的高点上面向世界历史发展,从而为穿透当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提供一个思维构架。而参与层面,虽然在当代学术建制和社会分工的意义上,学者或知识分子应该有自己的独特身份和作用,但是必须以关注人生切要、社会生活具体环境变迁为基本取向,因此需要对各类问题保持自身的敏感性和参与热情。

哲学的基本争论范文5

关 键 词:始基;存在;思维;哲学进展

巴门尼德哲学的出现是古希腊哲学史上的一个伟大转折和质的飞跃,然而有的人由于不理解巴门尼德哲学,对哲学进展秘密的无知以及囿于自己所形成的评价标准和概念框 架,却把它说成是“人类认识前进运动中包含着的后退。”[1]。由于巴门尼德哲学不能解释一般人的常识,所以,“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就与它有缘了。但是,用“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去贴标签有什么用呢?以是否“唯物”、“唯心”、是否“辩证”为标准来评判一种哲学的进步与落后,这合理吗?本文并不想指出巴门尼德哲学是否“唯物”、是否“辩证”,而只是想指出:这个所谓“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后退”的哲学正是它自己的母亲——它之前的希腊哲学史所孕育和产生出来的,并且产生出来的这个哲学自身也子孙满堂。

一、古希腊原始朴素哲学对智慧的追求——巴门尼德哲学的来源

对于巴门尼德哲学的来源,人们一般只提及毕达哥拉斯和塞诺芬尼,而很少提及泰勒士等其他自然哲学家,因而忽视了巴门尼德哲学同其他原始朴素哲学之间的批判继承关系。由于片面“划线”,巴门尼德哲学被理解为唯心主义继承唯心主义的结果。所以,这里有必要从思想理论内涵上考察一下它同其他原始朴素哲学之间的关系。

巴门尼德哲学主要是指他的存在论哲学。“存在”是巴门尼德哲学的基本范畴。他把“存在”规定为具有“不生不灭”、“永恒不变”、“独一无二”、“完整不可分”等特性。也就是说,在巴门尼德看来,存在是永恒的、唯一的、不动的[2]。他这样的“存在”,在一般人的眼中,在现实世界中,是找不到的。所以,缺乏一定思维训练的人、缺乏一定哲学史背景的人是难以理解的,似乎只是哲学的胡说。这里要问:巴门尼德哲学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是巴门尼德自己头脑里突发奇想而编造的奇谈怪论吗?都不是,而是希腊哲学史自身发展的结果。

我们知道,“哲学”在古希腊是“爱智慧”的意思。古希腊人把认识宇宙万物共同的本原问题(即万物同一或世界的统一性问题)、把寻找“始基”看成是最智慧的事情。古希腊哲学家们都在不约而同地寻找万物的“始基”,他们在寻找过程中所得到的结果不一样,有的认为万物的始基是“水”(如泰勒士),有的则认为是“气”(阿那克西米尼)、“无规定者”(阿那克西曼德)、“火”(赫拉克利特)、“数”(毕达哥拉斯)等等,他们的主要倾向是把“始基”归结为某一感性事物或者说只能外在地规定“始基”(包括毕达哥拉斯学派),这就必然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并引起争论。但是他们之间的争论和对立还只是感性的外在的争论和对立,而不是内在的本质的对立。这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作“始基”的东西不管在感性外观上有多么的不同,但在本质上、在理性思维中却都是万物由之产生、万物最终又复归于它的东西。在他们的头脑中甚至在他们的潜意识或潜理性结构中积淀着一种共同的观念,即“始基”所产生的万物是多、是运动变化的、有生有灭的、有限的,而万物的“始基”则是“一”,作为本原的“一”是不生不灭、永恒存在的,所以万物才最终复归于它。在他们的心目中,本原是什么则始终是什么,它不会变成其他的什么,它始终是它自己。比如,主张本原是“气”的阿那克西米尼就认为本原始终是“气”,不可能把其他的那些有生灭的事物说成是万物的本原。即使是主张万物既存在又不存在的赫拉克利特也有一个本原的观念,即:那团不生不灭、永恒存在的“活火”。

他们首先形成了关于世界本原和始基的观念,然后就在千变万化、复杂多样的外部世界中去寻找这一始基。可以说,他们思想的主题和目的就是寻找始基。这是一条向下的、向外的认识道路,从而使他们心目中的始基、本原始终纠缠于感官接触的事物现象,使得理性的东西纠缠于感性的东西,其结果,理所当然地引起了谁也说服不了谁的一场又一场纷争。

二、“存在”与纯粹“始基”

结束过去哲学纷争的,是在巴门尼德找到了“存在”范畴,建立了“存在论”哲学之后。为了解决前人的纷争,也为了探寻纯粹“始基”、认识真正的“真理”,巴门尼德采取了一条新的道路,即向上、向内的认识道路,也就是他所说的“真理之路”。

这里,巴门尼德为了克服“始基”(即本原)纠缠于“杂多的”“变化无常的”事物现象、理性纠缠于感性的弊端,为了消除由此引起的纷争(他称之为“意见之争”),他严格区分了本质与现象、真理与意见,并让它们处处对立。他要摆脱“多”、摆脱“个别”、摆脱感性事物,而专门研究他所“确信”的一般、本质的存在。他通过对潜在于前人们理性结构中的“始基”、本质观念的反思,通过逻辑推理,而得出“存在”的一系列基本特性——唯一、不动、永恒等。他所否定的只是过去哲学的“意见”,只是过去哲学所涉及到的感性的东西(“水”、“气”等),而对旧哲学所包含的“真理”的颗粒则作了他所能作出的深刻总结和概括。这也是他对前人思想的在批判基础上的某种继承吧!

古希腊人寻找世界的本质、万物的始基即寻找一般和本质,但是,寻找的结果并不是一般和本质,而是感性世界中的感性个别和现象及感性的质。无论是水、气、无限者,还是火、数,严格说来,都不能作为始基本身,而毋宁说只是关于始基的表面暗示和比喻,是一种形象化、直观化的说明,他们用关于感性世界中个别事物的词语来表达“始基”这一哲学观念,结果总是词不尽意甚至词不达意,因为关于个别事物的词与表示整个宇宙的本质的“始基”概念结合在一起是一件矛盾的事情,因此,他们关于始基的遐想与他们对始基的词语表达尽管在一定程度上相符,能表达比较模糊的含义,但不可能完全相符,他们的表达也难以使别人接受。

古希腊哲学发展到巴门尼德这里,抽象思维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已能理解过去的哲学暗示,已能进行纯逻辑的抽象的思维推理,语言的发展也使他能够用符合其观念的词语来表达这一哲学观念,把其内在于观念中的东西以逻辑的形式表达出来并加以确定,因为“存在论”是根据逻辑推理而建立起来的。于是,“存在”概念的提出就表明:人类认识已达到了对自己所追求的东西即思想客体的自觉(虽不是对自己即能动的思维主体的认识活动之自觉)。这一点也说明:始基观念就蕴藏着自己还不清楚的还没有明确表达出的巴门尼德的存在概念(始基具有“存在”属性)。它不清楚,是由于始基被归结为具体的感性个别;“存在”概念还潜藏在古代人关于“始基”的遐想之中,始基的观念里孕育着对这种“存在”的认识要求和因素。

在巴门尼德看来,从前的哲学家们追求的所谓始基(即万物同一的东西)或世界的本原,真正说来,既不是“水”、“气”,也不是“数”、“火”,更不是其它的感性事物。本来,“始基”这个概念是用来说明世界万物与世界本原之间的关系的,它本身就意味着与万物存在着某种关系。然而,巴门尼德一旦把始基与感性事物完全分开之后,就不能说明万物与始基的关系问题了。怎么办呢?于是,巴门尼德就用“存在”这个更灵活、更一般、更抽象、摆脱了更多感性规定的范畴来代替“始基”范畴。“存在”比“始基”还要“始基”,毋宁说它就是纯粹“始基”。显然,作为纯粹“始基”的“存在”范畴不再像从前哲学家们所使用的“始基”那样具有感性外观的特性,不再纠缠于感性事物中,而保留了“始基”自身所应有的内在的、抽象的、理想的(或理念的)特征。

下面我们来看看从前的“始基”与巴门尼德的“存在”有些什么共同特征。

巴门尼德赋予“存在”的特征基本上都能在他以前的哲学史中、在“始基”中找到雏形。

——巴门尼德的“存在”是永恒的、不生不灭的、不动的。而在他之前的希腊哲学家们的“始基”虽然产生万物、万物又复归于它,但在他们心目中,“始基”之为“始基”应该是始终不变的、不生不灭的,变换的只是那个永恒的东西的形态。始基哲学家们所追求的就是这种永恒的、不生不灭的东西,而不是那种有生有灭的、短暂的东西,而不管他们把“始基”归结为“水”还是“气”抑或是其它的什么。

——巴门尼德的“存在”是“一”,是连续的、不可分的。在他之前的哲学家还没有人把始基看成是多,“四根说”的出现也只是在他之后的事情。即使与巴门尼德对立的赫拉克利特也认为万物的始基是“一”(即“火”),世界遵循着“同一个道”、“一切都遵循着道”。更不用说毕达哥拉斯学派曾明确主张过“万物的本原是一”[3]。在他们看来,与那唯一的本体相对立的是间断的、可分的“多”,那个唯一的本体驾驭万物即多,因为它是连续的、不可分的。

——园圈的性质。虽然巴门尼德力图使他的“存在”摆脱感性事物的纠缠,但他最终还是没有让他的“存在”摆脱感性的性质,因为他往往又把存在说成是有形体的。他写道:“存在者有一条最后的边界,它在各方面都是完全的,好像一个滚圆的球体,从中心到每一个方面距离都相等”[4]。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古希腊人习惯于用球形或圆形来象征一个事物的唯一性和完满性。始基哲学家们把始基看成是万物由之产生、万物又复归于它的东西,这样,始基与万物的关系组成一个完整的周期性的圆圈,虽然这个圆圈形成于“产生”和“复归”的整个流动过程中。总之,“存在”和“始基”都具有圆圈的性质、完满的性质。

——思想与“存在”是同一的。巴门尼德说:“能被思维者和能存在者是同一的”[5]。“可以被思想的东西和思想的目标是同一的;因为你找不到一个思想是没有它所表达的存在物的”[6]。巴门尼德何以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何以会相信人们思想中所追求的对象(如:与现象的“多”相对待的本质的“一”)是真实存在的?让我们回过头去看看始基哲学家们是如何了解始基的。始基哲学家们虽然把始基归结为具有较浓感性色彩的“水”、“气”等等,因而他们的具体哲学观点被巴门尼德斥之为“意见”,他们之间的争论也被称为“意见之争”。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思想追求和目标,即努力去寻找万物的统一本质,寻找那个万物由之产生、万物又复归于它的东西;他们有一个共同的信念,即相信他们所追求的这个“一”(即始基)、这个一般、 这个“世界的共同本质”是真实存在的,他们丝毫也没有怀疑过这个“一”、“本质”、“一般”的真实性,即不认为它是虚假的。在他们心目中,始基是追求的目的,也是被思想的对象。这一思想核心虽被意见包围着,但核心是一样的,而且,在不同哲学家那里,始基之为始基总有某些共同特征。这些共同特征只有通过反思、内省、洞见而被发现、被悟出,始基与其特征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事实上,相信始基即一般、本质是真实存在的观念已成为古希腊时代的现实的民族精神,并沉淀在他们的头脑中,流淌在他们的血液中,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影响着该民族的每个个体及智慧精英。巴门尼德也脱离不开他所处的那个民族、那个时代,脱离不开始基哲学家们所铺垫的思想背景,他也理所当然地相信思想所追求的“一”、一般、本质的真实存在。他的“同一”命题带有概括性和总结性。

“思维”与“存在”的“同一”在这里实际上是以“一”、一般、本质为中介而建立起业的,是靠纯粹始基即摆脱了“水”、“气”等具体感性事物纠缠的始基亦即靠单纯的“一”、单纯的一般、纯粹的本质而建立起来的。既然“一”、一般、本质是真实存在的,在哲学家的思想中所追求的“智慧”即思想的目标也正是这样的“一”、一般、本质,那么,思维与存在就是同一的。在巴门尼德看来,一般、本质是“能存在者”,也是“能被思维者”,当然“能被思维者和能存在者是同一的”。

他以前的许多哲学家都对他们所追求的“一”进行思想和言说,这种“一”就成为被思维者和被言说者。巴门尼德也相信他们那个被思想和被言说的“一”之存在,所以,巴门尼德说:“那能被思维和被言说的必定存在,因为它的存在是可能的,而不存在是不可能存在的”[7]。显然,他把这个“一”当作言说和思维的对象,他承认其他哲学家所追求的“一”之存在、被言说的“一”之存在,只是他与别人对“一”的言说方式不同、所走的道路不同。他认为只有他自己所走的道路才能达到真理、才不会把“空洞的名词”以及把感性经验的东西即“非存在”“固定”在语言中。他只把思想的对象固定在关于这一对象的语言中,而把固定在语言中的感性经验的东西说成是欺骗。巴门尼德还认为:这个“一”作为“能被思维者”也就是以前哲学家们“思想的目标”,只要他们对这个“一”进行思想,那么这个思想就一定表达着思想的对象——“一”。所以,他说:“可以被思想的东西和思想的目标是同一的;因为你找不到一个思想是没有它所表达的存在物的”。既然二者是同一的,那么就可以根据思想的特征去把握存在的特征,由此,巴门尼德开创了西方哲学史上先验论的哲学方法。

总之,历史上那些最内在的看不见的精髓在巴门尼德哲学思想里得到了最精致的表现,并因此提升出“存在”概念、演绎出“存在”论。“存在”论是古希腊哲学的自己历史的产物。

转贴于 三、巴门尼德之后的古希腊哲学——巴门尼德哲学的历史影响

在巴门尼德之后,古希腊哲学呈现为双向发展,而双向发展的两类哲学无论从继承和肯定的角度,还是从批判和否定的角度来看,又都离不开巴门尼德哲学的影响。例如,沿着客观的道路发展,巴门尼德的“存在”演变为德莫克利特的“原子”;沿着主观道路发展,巴门尼德的“存在”则演变为柏拉图的“理念”。下面我们来具体考察一下其后各家各派的核心范畴、关键词和主导原则与巴门尼德的“存在”有何关联。

从唯物主义这一条线索来看,恩培多克勒“四根说”中的每一个根以及阿那克萨戈拉的“种子”(或曰“同素体”)都只是缩小了的“存在”,是改了装的那个单一的、不可分的、不变的“存在”。原子论者的“原子”也是爱利亚学派“存在”范畴的改装和变形,其“虚空”概念也源于“非存在”这一概念。他们在客观世界中去完善、充实和发展巴门尼德的“存在论”,使其不只是在思想中返回世界,而且还要在现实中返回世界,把哲学理论与现实统一起来。他们要克服巴门尼德的“存在论”不能解释现实的缺点,力图用“四根说”、“种子”论、“原子”论来解释各种事实。

从唯心主义或主体主义这一条线索来看,巴门尼德的影响似乎更大一些。

高尔吉亚的怀疑哲学产生于对爱利亚学派尤其是对巴门尼德“存在”论哲学的批判与否定。高尔吉亚似乎看到了巴门尼德所谓“存在”的理念性、思辩性,他认为巴门尼德那个存在于头脑中的唯一、永恒、不动不变的“存在”是在空间之外的东西,因而并不真正存在、无处存在。高尔吉亚似乎也因此看到了思想与存在的相异性和矛盾性,看到了思想的主体性创造性。他说:“如果我们所想的东西并不因此就存在,我们就思想不到存在”[8]。也就是说,既然思想不等于存在,那么就思想不到存在,或者说,存在就不能被思想。巴门尼德的“存在”只是思想或想象中的存在,而不是外在于思想的纯粹本然的存在。他还根据语言与存在的不同性质、感知语言与感知存在的相异性,利用思维与语言的矛盾,否认思想交流、否认语言能够表述思维所反映的存在。他说:“即令这个东西可以认识,也无法把它说出来告诉别人”[9]。高尔吉亚的怀疑和否证是针对巴门尼德哲学的,但即便如此,他们之间也有相通的地方,即:他们都肯定“存在”是思想性的东西,是思想的目标,是“被思维者”。不同只在于,巴门尼德认为:“能被思维者”同时也是“能存在者”,确信那个纯粹的一般、抽象的本质是存在的,只有这种“存在”才是被从前各个哲学家所言说、所思议的对象,只有“存在”才能被言说、被思想。而高尔吉亚则否定“可以设想的东西就是可以存在的东西”,否定“能被思维者”同时也是“能存在者”。

普罗泰戈拉作为古希腊时代的人本主义者,其主要贡献和核心观点就在于发现了一个内在尺度。他说:“人是万物存在的尺度;合乎这个尺度的就是存在,不合乎这个尺度的就是不存在的”[10]。人“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还说:“事物对于你就是它向你显现的那样,对于我就是它向我显现的那样”[11]。这实际上揭示了巴门尼德作为真理途径的“存在者存在”所具有的主体性,同时也揭示了过去诸多哲学纷争的主体性根源(这个主体性包括主体的感性和理性)。

根据柏拉图的《巴门尼德》篇,苏格拉底曾与巴门尼德争论过。巴门尼德贯彻始终地主张那个“唯一的”、“不动的”、“永恒的”“存在”,而年青的苏格拉底则提出新的理念论。苏格拉底发现:巴门尼德的“存在”是一个抽象,这种抽象是一种观念的存在,是与其他自然哲学家头脑中的“始基”、“原子”性质差不多的东西,所以自古以来哲学家们所寻求的那种最初的也是最后的东西即本质性的东西,不在外面,而就在我们自己的心中。正因如此,苏格拉底才走上“认识你自己”的道路。在他看来,现实的、具体的道德行为是矛盾的,具有相对性,也就是既有善也有恶,比如:“盗窃”、“欺骗”在一些情况下是“恶行”,在另一些情况下则是“善行”。因而,具体的、有条件的善是不真实的。但是,道德作为知识,则是绝对的、永恒的。因为善的概念本身,即善之为善,乃是完全的、绝对的善,是绝不包含有任何恶的善。所以,只有一般的善,才是真正的善行;只有永恒不变的、普遍的“善”的知识才是真正的知识。在苏格拉底那里,“理念”、“自我”、“至善”、“真理”、“美德”、“知识”是完全一致的,即都是对本质、共性、一般、普遍的强调。他仍然是以“一”统“多”。可以看出,他的“至善”、“美德”、“知识”等等是巴门尼德“存在”概念的已经“蛹化”了的形式。

至于柏拉图,他把理念世界看作真正的存在,将巴门尼德的两个领域发展为完备的两个世界理论(“可知世界”与“可见世界”)。他认为,理念世界是永恒、不变、普遍、绝对、常自同一的世界,是现象界的摹本,是一个有高低等级的共相世界并独立于现象界。这样,尼门尼德的“存在”论,经过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再经过柏拉图将存在于人心中的“理念”客体化,世界的二重化就非常明显了。这种倾向发展到极端就是中世纪的宗教神学世界观,即:除了现实世界之外,还承认有一个至高无上的上帝的存在、天国的世界。可以说,“上帝”的观念是巴门尼德“存在”概念发展到烂熟的形式和阶段。

亚里士多德集以往哲学之大成,对“存在”(他称之为“有”、“实体”、“本原”、“本体”、“最初的原因”、“存在”等等)作了详尽的研究。他认为,哲学是研究那些既独立存在又永不变动的东西即本体,它“专门研究‘有’本身,以及‘有’借自己的本性而具有的那些属性”[12]。所谓“有”(即“存在”)本身是指“有”中之有(“存在”的存在),或者说是指“有”(“存在”)中最根本、最一般的东西。这种最根本、最一般的东西既存在于具体的个别的事物中,同时又只有思维、理性才能将其把握住。他指出,各门具体科学只是研究“有”(“存在”)的某一部分或某一部分的属性。这样,亚里士多德哲学作为古代哲学的综合和集大成者,基本上已经全面地呈现和揭示出了一般与个别、本质与现象、思维与存在、理性与感性、潜能(即“可能”)与现实、不变与变等等的矛盾关系。他给后人留下了一个庞大的、复杂的、具有内在矛盾的思想体系,致使历史上的各种甚至对立的哲学或思想派别,都能从这个思想宝库中找到于己有用的武器。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成就与巴门尼德对“存在”范畴的提升和把握是分不开的。我们知道,在巴门尼德那里,就已经有了“存在”与“非存在”、“真理”与“意见”、“理性”与“感觉”等等成对的矛盾范畴。

如果我们把巴门尼德哲学看成是一个矛盾体、一个矛盾系统在历史上存在过的方式。那么,这个矛盾体或矛盾系统的第一个矛盾层次就是“存在”与“非存在”;第二个矛盾层次则是“思想”(“理性”)与“存在”、“感觉”与“非存在”,概括地说,就是人与客观世界、人的目的与客观世界;第三个层次是与“存在”和“非存在”的对立相对应的“真理”与“意见”的对立、“理性”与“感性”的对立。这些不同层次的矛盾在西方哲学史上都分别曾成为各个时代讨论和争论的哲学主题,而一旦某一层次成为(或上升为)主题,则其它各层次则降为次要甚至成为“隐约不显的环节”、成为“一种遗迹”或“一片简单的阴影”(黑格尔语)[13]。这同时也说明,哲学的发展也遵循着宇宙全息律以及其中的潜显律[14]。

注 释:

[1] 张尚仁《欧洲认识史概要》,第66页。

[2] 《欧洲哲学史教程》,第33—34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6月版;冒从虎等《欧洲哲学通史》上卷,第55—57页,南开大学出版社1985年9月版。

[3]《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20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6月版。

[4]《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33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6月版。

[5]《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31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6月版。

[6]《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33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6月版。

[7] 杨适《哲学的童年》,第247页。

[8]《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7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6月版。

[9]《欧洲哲学史教程》,第42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6月版。

[10]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第27页。

[11]《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55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6月版。

[12]《古希腊罗马哲学》,第234页。

哲学的基本争论范文6

关键词:假设;检验;预测;描述;人文

中图分类号:F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9)09―0005―06

弗里德曼(Friedman,1953)的《实证经济学方法论》一文的影响可谓长久不衰,几乎引导了战后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潮流。在实践领域,弗里德曼的“F论点”说服了大多数经济学家。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一派经济学家对于“F论点”的坚持和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另一派经济学家对于“F扭曲”的批判构成了20世纪后半叶经济学方法论讨论的主干。关于弗里德曼方法论的研究文献虽然已经浩如烟海,但是既有的研究几乎存在一个共通的缺陷,就是就科学问题而论科学问题,而没有意识到经济学还存在人文这样一个重要维度。我们认为,单纯从科学角度看待这场争论的话,由于经济学不具备可控条件下的可实验性,是不存在解决出路的。经济学的研究应该回归亚当・斯密的古典传统,重视人文的维度。

一、解读方法论之争的哲学基础

实际上,弗里德曼和萨缪尔森都是波普尔“证伪主义”的支持者。虽然“证伪主义”是对逻辑实证主义的批判,波普尔却认为:“同分界问题做对比,指出意义问题是个假问题。但是,维也纳学派的成员却把我的贡献归纳为提出了这样一种建议:用可证伪性的意义标准取代可证实性的意义标准――这实际上使我的观点变得毫无意义。”但是,逻辑实证主义者认为,凡是能够被经验确证或否证的命题才是有意义的,进而认为波普尔只不过是强调了否证的重要性。所以,许多人似乎一直把波普尔当作一个逻辑实证主义者,或者充其量也不过把他当作一个用可证伪性代替可证实性的持不同意见的逻辑实证主义者,甚至逻辑实证主义者也宁愿把他看作是一个盟友,而不是一个批判者。所以,弗里德曼和萨缪尔森的方法论之争虽然有着深厚的科学哲学基础,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对波普尔“证伪原则”以及“实证原则”的不同理解。结合经济思想史和科学哲学的新发展重新梳理这场方法论之争,有助于提升我们对于经济学性质的认识。

弗里德曼《实证经济学方法论》一文的核心是所谓“F论点”:(1)科学的目的是发现预测良好的假说;(2)假设不是检验理论的所在,其现实性与理论的有效性无关。弗里德曼对预测的阐述类似于波普尔。他将经济学中的假说和其预测的可证伪的重要性放在了判断经济学的科学性质的核心标准的位置。有人统计,20世纪70和80年代出版的50多本经济学方法论著作,几乎都直接或间接与证伪主义有联系,因此,布劳格(1992)把20世纪经济学方法论的特征概括为“证伪主义的故事”。在弗里德曼看来。作为实证科学的经济学到底与一般性理论有所不同。实证科学是研究“是什么”的系统知识,其终极目标是发展能够对观察到的现象提供有效的解释,并对尚未观察到的现象提供既有效又有意义的预测的理论。作为一种实质性假说体系,理论不仅要具有“内在一致性”,还要保持‘外在一致性”。那么,为什么弗里德曼认为证伪原则只适用于假说,而不应该涉及假设呢?弗里德曼没有引用任何科学哲学家的论点,而是通过三个典型例证证明了其观点,一个模型的目的不是接近现实。归根到底,我们已经拥有一个完全现实的模型――这个世界本身。但这一“模型”的问题是它太复杂,复杂得难以理解。一个模型的目的在于为理解这个世界的特征提供见解。如果一个简化性假设使得一个模型对所探讨的问题给出了不正确的预测,那么缺乏现实性才是一个缺点。然而,如果这种简化并未使得该模型对所探讨的问题给出不正确的预测,缺乏摹写意义上的现实性就是一个优点,通过更为清楚地隔离所关注的效应,这种简化使得问题更易于理解。打个比方,如果我们的研究对象是地球,那么这个星球本身就是个最具描述主义意义上完美性的模型;但人类对地球的认识却大多是通过地球仪这样一个具有简化性的模拟来完成的。这种方法典型地存在故意的扭曲,而我们却不以为意。经济学中的假设起到的正是地球仪的作用,其同样不必是现实的完全摹写。正如Solow(1997)指出:好的经济模型通过“关注一两个因果或条件因素而排除了所有其他因素,并且希望理解实体的逸些因素是如何起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

作为这场论战的另一方,萨缪尔森和197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等人则从根本上否定了前提假设不需要证伪的观点,认为弗里德曼的方法论存在原则性错误。弗里德曼的“F论点”被萨缪尔森戏谑地称为“F扭曲”,用以指称“假设和推论的不对称性”。萨缪尔森(1964)经济学方法论的特点,就是理论的表述应当是毫不含糊的,以使他们有可能被“证伪”。关于假设和假说形成的一般原理,他认为一般应该有操作意义,这种操作意义是经验性的,经验性的东西应该具有可证伪性。萨缪尔森的操作主义(operativism)后来发展为描述主义(descriptivism),强调加强经济学的科学描述力。他认为,经济学家的首要任务是发现“可运用的有意义的定理”。由于人们对客观世界进行完全解释的愿望是科学所不能及的,因此经济学家只应力求扩大经济学的客观(科学)解释性的描述力。萨缪尔森的操作主义原理实际上是以维也纳圈子里的语言表述的波普尔的证伪主义。

可见,由于对证伪原则的不同理解,预测主义和描述主义在检验的范围和完善理论的方式上产生了本质性的差别。一是前者只关注对于假说和其预测的检验;而后者既要求检验假说,也重视简要假设,并且相对来说更关注于检验假设。二是在完善理论的过程中,预测主义者的方法是探寻假说成立的局限,并针对不同情况设定不同的约束条件;而描述主义者则在试图实现假设与现实经验的完全一致。

二、从科学哲学文化转向视角对方法论之争的再解读

弗里德曼和萨缪尔森都属于哲学上的实证主义者,他们之间的方法论之争体现了对于证伪方法的不同理解和运用。回顾这场方法论之争,对当前经济学研究有价值的问题是:这场争论的语境本身是否就有需要批判和超越之处?对经济学哲学基础的反思可以给经济学研究带来什么变化?

无论是预测主义还是描述主义,其坚持的都是证伪主义或实证主义的立场。实证主义的奠基人孔德(2001)认为,认识只能局限于经验的范围内,只有此范围内的才是科学,超出经验之外的只能归为“形而上学”,是非科学。所以,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这场方法论之争散发的是现性主义的科学至上的气息,即这场争论是在科学主义语境内发生的,争论双方操持的都是科学主义的语言。无论是预测主义还是描述主义都认为,只有“科学命题”――可以进行逻辑实证检验的命题――才具有学术研究的合

法性,该类命题构成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当前的主流新古典经济学坚持唯科学主义,试图用资源配置效率标准判断一切经济行为,但是,这种企图在哲学上正在受到后波普尔科学哲学的批判。但是,科学主义的标准无法在经济学中贯彻始终而不自相矛盾。我们以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为工具来解读主流经济学的科学主义标准。拉卡托斯认为研究纲领含有两部分不同性质的假设:由不变的、专门的形而上学假设组成的“硬核”(hard core);辅助假设的“保护带”(protective held),它承受检验的压力,进行调整和再调整,或者完全替换,来保护硬核。根据拉卡托斯的标准,经济学界中预测主义者和描述主义者分享的是共同的理论“硬核”。

弗里德曼和萨缪尔森虽然在假设是否需要与经验事实相符的问题上观点截然相反,然而二者却共享新古典经济学的公理性假设――从个人“效用函数”出发的推理起点和作为最优化标准的“帕累托最优”原则。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给定完备性和传递性的理性定理,在附以连续性和凸性等公理,那么就能够得到一个定义良好的偏好序,这个偏好序表达了人们进行选择的依据;接着,通过设置一个连续的效用函数来度量这个偏好序,那么经济学家就可以把效用函数作为目标,给定约束条件,从而整个选择就变成了求解最优化的过程。从而,通过几个公理化假设,新古典经济学把人的行为视为发生在牛顿力学环境之中,从而演绎的过程可以数学化,在形式上更接近于自然科学。遗憾的是,这样一个求最优解的过程典型地含有无法测量的概念或词项在内的陈述。这种状况――在经济学中最核心的选择问题上充斥着大量形而上学的假设――按照科学主义的标准原本是不可接受的,可预测主义者和描述主义者却都学会了对此视而不见。同时,大量的表面上有差异的经济理论实际上来源于在保护带内对非公理性假设的放松,如信息条件、交易成本、策略互动等等,一切放松的参照系是新古典经济学赖以产生的完全竞争市场。这种研究方法的问题,在于由于作为演绎出发点的硬核内公理性假设的一致,对选择的最优化处理要求结果和偏好的内在一致性。所求得的最优解――即实际选择结果必然在一开始就是决策者最偏好的。结果序实际上就是偏好序的体现。

于是,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就产生了一个悖论:作为演绎前提的公理性假设与经济学的科学主义的哲学基础相冲突;而要挑战公理性假设,就必须考虑历史和认知的因素,从而违背了经济学家希望经济学能够接近于自然科学的愿望。改善经济学研究的出路在于改造经济学的哲学观。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当前坚持的仍然是20世纪30年代特别狭义的“实证主义哲学”鼎盛时期的哲学观点,当时对于科学的命题的理解是:这样的命题必须能够被证伪。于是,今日大多数的经济学家的方法论争论还在围绕着对于波普尔“证伪原则”的不同理解上打转。

科学哲学的讨论从“实证原则”到“证伪主义”,再到“约定主义”、“语言学转向”、“历史主义”、“科学元政府主义”等等,体现了科学哲学文化转向的潮流,倾向于反科学实在论。后现代的科学哲学强调科学研究中方法论的多元化,认可逻辑和历史的统一,实证主义不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当哲学家们忙于讨论我们在表达的时候所遵循的规则,还有基于历史和文化而形成的语言的惯例如何让表述更能得到清楚的理解时,经济学家们却在狭隘实证主义造成的无法理解的泥沼中继续挣扎了数十年的时间。当前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坚持的单维度的科学实证主义标准明显是一种过时的科学观。长此以往。只能使得经济学陷入科学主义的困境而无法自拔。其后果正如布坎南(1988)所说:“假如我们围绕所谓的‘具有自然科学性’的经济学……打转……我们就会促进人类进入衰败过程”。

三、经济学回归人文传统的方法论路径

科学哲学新近发展中提出的“什么都行”的多元方法论和对于命题的逻辑和历史的统一的强调使得我们在经济研究中必须改造极端科学标准的研究方法,重归古典经济学的人文传统。事实上,古典经济学有着强烈的人文传统。在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那里,对于人的心理和道德法则的分析是其理论的出发点。斯密(1988,的《国富论》的任务是寻找实现国家富足的一般经济规律,而《道德情操论》的任务就是为这种规律提供人性原理。斯密(1997)在《道德情操论》中把基于个人利益的利己主义称为“自爱”,这就是国富论开头所说的“自利”。在对利己主义的控制上,《道德情操论》寄重托于同情心和正义感,而在《国富论》中则寄希望于竞争机制。斯密竭力要证明的是:具有利己本性的个人是如何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中控制自己的感情和行为,尤其是“自私”的感情和行为,从而为建立一个有必要确立行为准则的社会而有规律地活动,在“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促进社会的利益。可见,斯密在《国富论》中所建立的经济理论体系,就是以他在《道德情操论》中所阐述的人性法则为基础的。对于这种从人性出发的研究方法,斯密的好友、著名哲学家大卫・休谟在《人性论》中指出,学术研究必须“直捣这些科学的首都或心脏,即人性本身”。

从对科学哲学文化转向的阐述和对经济思想史的回顾可以看出,包括预测主义者和描述主义者在内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各学派在其方法论最高原则上都始终坚持过时的极端实证主义,导致了经济学在哲学层面的贫困化和在意义维度上的缺失。因此,所谓弗里德曼和萨缪尔森之间在预测标准和描述标准上的争论,以后现代科学哲学的观点看来,完全就是一个伪问题,是科学主义导致经济学家在方法论上深陷泥沼而不自知的体现。

一个摆脱当前经济学研究中“意义”贫困化的可能路径是回顾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与追求财富的行为相关的“有意义的命题”。在“有意义命题”中存在文化、心智与事实之间的三重纠结,我们无法回避文化的多样性和历史的复杂性对于人性法则的影响。按照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斯的观点,不同民族和国家独特的历史塑造了不同的文化,而文化中的外显习俗和内在价值观则通过“心智模型”(联结“事实―认知―行动”的决策系统)影响对事实的含义的判断,就是说,相同的事实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可能表现出完全不同的含义。可以说,由于对基本事实的判断存在系统性的差异,任何极端科学主义的方法论在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中都是不能实现的,不论是在预测还是在描述的意义上。正如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森所说;每个被研究的国家有不同的社会――经济结构,这些社会――经济结构组成不同的社会――经济机器,而不同的社会――经济结构机器又产生不同的因果关系。因此,应该相应地构建不同的因果模型并对这些关系中出现的数量使用不同的概率测算方法。

科学命题,有意义命题和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三者的关系如图1所示:

有意义的命题是一个最大的命题集合,包括了所有与人的活动相关的命题,而科学标准则认为只有可以进行逻辑实证检验的命题才具有学术研究的合法性。因此,科学命题是一个比有意义命题小得多的命题集合,众多伦理的、精神层面的问题因无法实证而被取消掉。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必然是和

理性人的追求财富的行为相关的命题,它们中的一部分因为可以实证而属于科学命题――并因此属于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而另一部分因为无法实证而属于这个集合之外。古典经济学关注人文维度,其研究范围是所有与追求财富的行为相关的命题,而不是其是否可以实证。这种对研究范围的广泛的界定的理由正如森所说,由于伦理考虑影响了人类经济行为中对于目标的元排序,因此,将更多的人文思考引入经济学对于增强主流经济学的解释和预测能力是大有裨益的,并能祛除主流经济学在哲学上的贫困。

当前,顺应科学哲学文化转向潮流并试图恢复古典经济学人文关怀传统的未来经济学研究路径已经初现端倪。在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牵头,以阿玛蒂亚・森的工作为理论基础,由巴基斯坦籍经济学家Mahbub ul.Haq领导和组织编制的“人类发展指数”(HDI)中,人类发展被定义为不断扩大人类选择的过程。不同于传统发展理论将经济增长当作目的的理路,人类发展路径把经济增长视为促进人类发展的手段。作为HDI的理论基础的人类发展分析路径,其内容是不断修正和扩充的,甚至“人类发展”概念本身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UNDP(2001)指出,扩大选择的基础是提高人们的能力,扩大人们可以做和可以实现的事情的范围。人类发展的基本能力是健康长寿、受教育权、体面的生活,并且能够参与社区生活。这个升级版的定义的显著特点是强调了参与社区生活,即政治自由和集体行动的重要性,这样就把原有的三个维度的基本能力观点扩展到了四个维度。

追随森和UNDP的工作,未来人文经济学的发展在定量领域可以通过不断扩展和深化人类发展路径的研究来实现。我们可以通过心理学、伦理学、文化史等多学科综合研究的方法论路径,加深对人类发展的认识,并通过将治理环境等因素嵌入人类发展指数而增加经济学的涵盖性和人文性。对定量方法的重视表明人文经济学并没有完全否定实证科学原则,而是对其进行了批判性的改造,使之从价值层面回归到工具层面,可以为人文经济学的科学精神与人文关怀的结合服务。而在未来人文经济学发展的定性领域,我们可以追随诺斯等的思路,按照各国历史和现实的特点,强调对非正式规则、正式规则和物质条件之间关系的理解,将人的选择行为植入更加有文化背景和人性因素的理论框架之中。这样可以使得个人不再是新古典经济学中简单的输入――输出间的效用转换器,而是可以成为更加有主动性的“有灵魂”的人。唯有这样,才能解释集体行动、非亲属利他行为、心智变迁等一系列新古典经济学无法解决的问题。按照这种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框架,我们不仅是回归,而是发展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人文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