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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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文1

一、加强农村商业网点规划建设。以规划为先导,充分发挥“万村千乡”与“新网工程”等市场工程骨干作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要在现有的发展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家店”覆盖率、商品配送率、“一网多用”等功能。供销社要进一步利用“新网工程”,发挥网点和运储资源优势,推进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的建设和改造。争取用3至5年时间,基本形成县(市)、乡镇和村三级布局合理、设施达标、功能完善的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做到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进村庄、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进乡(镇)村、农副产品交易进市场、物流配送快发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巩固提高已建2351个“农家店”,50个配送中心的基础上,村级“农家店”覆盖率达90%以上,“农家店”商品配送提高到65%以上,不断促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一网多用”。做到每个县(市)至少有一个较具规模的产地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每个县(市)政府所在地都有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超市及配送中心,每个乡或镇都有日用消费品超市和农资连锁店,每个村都有连锁或规范经营的日用消费品综合便利店。

二、实施农产品市场标准化改造。我市现有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近40个,占地面积近1000亩,年交易额近50亿元。我市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已达到一定的数量规模,但普遍存在“投资多元化,目标短视化,管理物业化,经营分散化,交易方式和经营设施老化”等问题,亟待规范和升级改造。近年来,我市稼仙米业、龙狮桥蔬菜批发市场、永强家禽批发市场、高河大王庙批发市场等,充分利用有关政策资金支持,改造升级已取得较好成效。批发市场要按照扩大经营主体,创新经营方式,把贸易、加工、服务等结合起来,做到品种多、效率高、成本低、服务好、效益优。逐步形成商流、物流、信息流于一体。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信息、检测、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极积发展鲜活农产品的冷藏、低温仓储、专业运输为主的冷链物流系统。重视建设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专用仓储、码头和运输等物流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信息与技术服务体系,形成区域辐射能力。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标准化和经营规范化,支持批发市场培育农产品品牌。鼓励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产销联盟。实施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程,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提高大型连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等。

三、培育连锁经营骨干企业。通过改造、整合现有网点与新建网点相结合,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农村商品流通;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多元投资的连锁企业。支持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到乡、村建设连锁店;支持连锁骨干企业以收购、兼并、合资、加盟等多种形式改造、整合农村现有商业网点;支持农村中小商业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联合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文2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范管理,强化农村财务监督和管理,增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透明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根据《兴化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就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筹集资金管理。

随着新农村加快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建设新农村筹措资金逐年上升、资金管理更加需要规范。资金来源包括一事一议筹资、村级资产资源、能人老板捐资、部门资金扶持、公共财政以奖代补等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都要纳入村级帐内核算,实行先交后用,包括以镇签订的村级工程中村级交财政的配套资金。严禁行政干部收款用款,严禁坐支集体资金,严禁私设小金库,任何人不得坐收坐支,必须全额解缴到镇会计中心,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二、经管站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管理项目范围:

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工程中,除镇政府签订的合同外的村内桥梁工程、路道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包括村河道疏浚、农村清洁能源、农村改厕、村庄环境整治)等其他工程项目。

三、经管站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合同管理。

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除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合同外,无论大项目、小项目,一律由经管站负责签订各类合同,未经经管站签订的合同项目不予入帐。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先申请立项,召开村民议事代表会后再公告招标,招标时签订好中标合同。并将所签合同和资金同时入帐,款项解缴到中心,不得先入合同后交款。资金使用时,先申请报批、后使用,每笔资金使用要有正规发票,并将合同发票一起入帐,发票手续三证齐全。

四、公益事业建设工程结束及时公开。

在某项工程结束后,要及时理财,及时公开,让群众明白、放心,做到项目筹资、使用一目了然。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文3

摘要:临西县围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这个根本目标,以财政奖补政策为契机,抢抓机遇、整合项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分析其成效,探索完善建议,有利于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更好地应用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

关键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主决策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是城镇化建设的要求,是解决困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的必要方式。临西县围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这个根本目标,以财政奖补政策为契机,抢抓机遇、整合项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取得了突破性发展,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村容村貌、群众精神风貌焕然一新。

一、临西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情况

临西县是贫困县,收支矛盾突出,县财政千方百计挤出资金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但由于财力不足,效果有限。2008年被确定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后,县财政局将该政策看作推动基层公益事业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新机遇,高度重视,积极运作,加大奖励力度,制定管理办法,极大地调动了村民建设村级公益事业的积极性。2008年至今,全县共实施一事一议建设项目634 个,其中,公路项目403个、自来水项目67个、路灯项目90个、健身设施29个,电力设施、排水等其他公益项目45个。建设项目总投资5986.4万元,其中农民筹资筹劳总额2086.8万元,财政奖补3899.6万元。

二、临西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主要措施

(一)注重宣传,强化培训,广泛争取理解支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利用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提纲、刷写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政务网站信息等形式,多方面、全方位的广泛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试点工作的政策、要求、方案、内容等,使得试点工作家喻户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五年来,全县共召开会议300余场次,刷写标语600余条,制作宣传横幅100余条,办板报40余期,在县政务网上宣传信息10篇,为奖补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建立制度,完善管理,确保奖补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制定出台了《临西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临西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编制要点》、《临西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程序》、《临西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以及上报项目文本所需的规范文书资料,从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要求以及奖补对象、范围、标准、程序、项目文本以及资金管理、项目规划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

(三)加倍补助,大力支持,调动群众建设积极性。县财政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率和绩效水平,增加奖补制度的资金投入数额,除按省规定给予补助外,县财政再按村民筹资总额的1:1给予补助,对村小、人少、筹资较少的,县财政适当再提高补助标准。五年来,县财政共安排一事一议县级补助资金1496.3万元,由于奖励力度大,有效调动了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建设村级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四)专账核算,集中支付,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制定了《临西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报账程序。财政局在政府集中支付中心设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各乡镇在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设立村民筹资专账,实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项目竣工后,经监察、审计、财政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后,到政府集中支付中心及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办理结算手续,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或垫资人帐户,防止了虚报、冒领、截留等问题发生。五年来,共办理资金结算手续600个,全部兑付了奖补资金,共支付财政奖补资金3200万元。

三、临西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工作成效

(一)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临西县财政局听取民众意愿,解决反映最强烈的急需处理的生活生产问题,不断增加奖补资金的投入数额,结合民众自筹款项,硬化村内道路78.2万平方米;打深井9个,铺设送水管道53.2万米;排水管道1.7万米;增设照明灯4606盏;其他村级公益项目53个。这些项目真正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提升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村民生活水平,为农业生产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构建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该制度首先让民众自主决策,自筹资金,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给予补助,构建了“筹补结合、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弥补了之前各级财政对农村公益事业投入的不到位和空白,对村间公路、沟渠、桥梁、路灯、公厕、垃圾等小型公益设施做到了多角度全方位的覆盖。临西县财政局不断加大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资金投入力度,省级投入县2731万元,县本级安排 1496.3万元,带动全县各村村民自愿筹资2086.8万元,多元化投入共同打造城镇化建设的美好前景。

(三)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在村委会的组织下,由农民按照合理程序民主决策,自主决定建设哪些奖补项目,通过什么方式建设,村里的事情每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建议和想法,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自己的事情自己办,激发了农民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的热情,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议事的积极程度,有利于民主管理、自我服务制度真正渗入村民生活。

(四)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三提五统”和农业税,农民负担减了,基层干部的任务轻了,但与群众的联系少了、关系疏远了。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后,乡村干部积极下乡宣传政策,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了解民情,组织村民议事制定建设项目。确定项目后,乡村干部和村民一起确定项目的建设方式和投资额度,将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和呵护送到每一位村民的心间,干群党群鱼水情更加紧密,赢得了底层民众的一致好评和称赞。

四、临西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完善建议

(一)加强民主决策,政府引导。“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重在“议”字上做文章。如果政府拍板决定建设项目,没有事前征求民众意愿,农民最急需、最迫切的问题解决不了,群众只管出钱出力,就会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所以村级公益事业建什么、怎么建、建好后怎样管,要有群众民主决策,共同商议,政府只负责引导,不能越位。这样才能增强农民的参与集体公益事业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规范项目管理。建立合理工作流程,规范项目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的操作程序。明确县乡村各级责任,要在规定时间内保证按照“先保证村民基本生活设施建设后提升生活水平”的顺序对项目进行审批,严禁“打招呼照顾”的现象发生。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民主议事机制,所有建设项目都须经过群众代表会或村民会议确定,让群众有充分的发言权、表决权和知情权,项目实施全过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参与村务管理。

(三)“一事一议”省级、县级财政补贴资金整合其他财政支农资金,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建议将“一事一议”的财政奖补资金与其它财政支农资金有效整合使用,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的原则,统一安排,统筹管理①,集中资金力量解决村民急需处理的问题,改善农村基本生活设施建设,提升生产水平,营造农村公益事业大发展的良好氛围。(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财税学院)

参考文献:

[1]罗敏.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建议――以甘肃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为例[J]. 财政研究,2012,03:71-73.

[2]连磊. 淮南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研究[D].安徽大学,2013.

[3]王安才. 关于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思考[J]. 地方财政研究,2009,05:19-21.

[4]陈晓华. 加强规范管理 全面推开财政奖补――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思考[J]. 农村工作通讯,2011,08:6-8.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文4

关键词 公益事业 一事一议

中图分类号:C973 文献标识码:A

全面实现小康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内容之一。作为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新生事物“一事一议”的实施不仅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而且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具有重大意义。以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乡为例,截止目前,全乡共有10个行政村,申报“一事一议”项目累计40个,涉及村内道路、小型水利、人畜安全饮水、公共设施等方面。

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受惠于民

一是有效扼制了乱收费现象,大幅度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民负担逐年增加,甚至超出农民所承受的能力。导致的原因主要是兴办农村各种公益事业。自农村税费改革后,有效扼制了种种集资等现象,减轻了农民负担。

二是专款专用,村级公益事业资金有制度保障。“一事一议”制度明确界定,由县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对项目验收合格后,各项目村凭发票、领条、项目合同申请资金,再统一将资金下拨到各乡镇指定专户。项目村必须将收支明细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禁让该资金变相的作其他用途,保证专款得以专用。

三是充分发挥村民民主议事,确保公益事业建设的实用性。兴办农村公益事业由过去只负担不议事转变为先议事后负担,充分保障村民在公益事业建设上的发言权。公益事业最为关注的是群众,采取大家提、大家议,是否有条件办、是否可以办,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目前,村民最迫切最关心的就是村级道路的修建。俗话讲“要想富,先修路”,村级道路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

四是“一事一议”融洽了干群关系。“一事一议”既大减轻了农民负担,又扩大农民管理自己的权利。道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等都是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一事一议”为民办实事,顺民心,合民意。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村民意见统一难。由于村民各自的家庭条件,经济条件、认识水平存在差异,受这些局限性的影响,各有各想法、各有各的观点、难以形成统一意见。有些“一事一议”产生的效益,并不是平均给每户村民带来好处,一些不受益或暂时不受益的村民提出反对。例如,在2012年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乡樟木口村老婆源组道路扩宽一事上,因道路扩宽要占用一农户的林地,就利益上发生矛盾,致使道路改扩,大大增加了建设成本。

二是村干部思想上不重视,意见统一难。一些村委会把“一事一议”当作一种形式走过场,仅村组干部形式上在办公室议议,没有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与,基本上是“一言谈”。在这些问题上,即使有个别村民提出意见,村委干部是敷衍了事,听不进村民的意见。。

三是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部门职责不够明细化。目前,项目实施进度基本是财政所人员跟踪,由于财政所人员数量有限,加之不是专业人员,对项建设的指导监督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极大地影响了项目推进的效率与质量。

三、做好“一事一议”工作的对策

一是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参与积极性。 “一事一议”制度能不能实施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干部素质,取决于村民们对基层组织的信任度。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使大家认识到,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是尊重和保障村民决策、管理、监督等民利的重要途径。通过宣传和教育,使广大农民把实施“一事一议”制度作为维护自己民益、为自己办好事业的重要途径,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

二是调整民主议事制度。针对农村大量劳动外出务工无法参与“一事一议”的实际情况,“一事一议”议事会议的议事主体采取以户为单位形式,受益群众每户只需派一名代表参加。如有全户无人在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季托他人参与,代表各家行使议事和决议权。议事项目必须征得过半数或2/3以上到会代表签字认可才能执行,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给予公示。

三是强化“一事一议”监督管理。 必须坚持“一事一议”资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接受财政监督,由乡镇长、财贸领导、财政所所长分别审批,防止套用资金现象发生。成立监督小组,对“一事一议”运作的全过程及后继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对不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事要及时提出,及时纠正村干部在工作中的失误;对运作中的资金,及时将财务情况在村委公布栏进行公示。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追究。要确保“一事一议”的有序推进,必须坚持依法办事,违法必究,使“一事一议”有法可依。对未经批准农民出资出劳的,违法政策规定强行农民筹资的或强制农民出劳的及村干部有不廉行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等有关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查处擅自改变用途,截留、挪用资金,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未经村民议事套取“一事一议”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作者单位: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乡财政所)

参考文献: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文5

·扩大了基层民主,调动了农民建设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真正把政策交给基层、交给群众,激发了群众投资投劳建设公益事业的热情,由过去的“要”变成了现在的“我要干”。使村民从议事中接受教育,在办事的过程中参于管理,大大增强了村民当家作主的意识,加强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权建设。

·拉动了农村消费需求,推动了致富奔小康步伐

将现有新农村建设资金、脱贫奔小康建设资金、扶贫开发资金等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捆绑使用,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原则,捆绑各方资金,形成资金使用合力。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支持力度,有力推动了脱贫奔小康建设。

·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加了村民主人翁责任感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办成了许多农民多年想办而办不成的事,使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当家人”,真正体现农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益。普偏反映“民心议事凝民智,敢叫日月换新颜,整合资金强推进,齐心共建幸福村”,农民群众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使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号召力得到了增强。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存在的问题

首先就是思想观念存在偏差,有待于着力提高。

其次,财政奖补比例偏低,制约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比例偏低,存在帮富不帮贫的“嫌疑”。

再次,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筹劳折资标准过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有两种情况:一是有钱不配套;二是没有钱配套,这种情况占大多数,在目前的财税体制下,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即使能安排一些配套资金也是少数,持续性很差。财政奖补地方配套资金难落实。

另外资金管理有待加强,验收机制有待完善。部分村议事没有纳入村务公开的范围,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财务不公开,实施结果没有及时接受村民的监督,资金使用途径和账目不能及时公布,后期可能会造成部分群众存在异议,资金管理有待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议事程序、审核、资金筹集、实施、验收需经多个部门审批,由于部门职责不明确,协作不够密切。加之工作经费没有保障,无法聘请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和全过程监督,仅靠综改办、乡镇、村组代表去验收,缺乏专业性、权威性的工程质量报告单,工程质量是否达标,存在凝虑。

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创新议事机制

要开展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实效,关键在农民,最重要的环节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农民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看到实惠。因此,要高度重视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各地创造性开展试点的成功经验,突出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农民增收、农村和谐、乡村文明带来的深刻变化,宣传社会各界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善举,不断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注农村、关心农民的良好氛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尤其是激发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财政奖补制度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存在多年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太多,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十分脆弱,而农民渴盼改变生产生活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国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可解决农民所期所盼,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城乡发展的助推器。

·完善筹资管理办法,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

随着党和国家对农业、农村的投入逐步加大,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逐步消除,随着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的逐步完善,各级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会越来越多。要积极探索财政奖补与自我发展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路子,建立“财政奖补引导、群众筹资投劳、社会捐赠赞助”多方投入,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新机制。

·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完善监督和验收机制

做好一事一议资金的管理监督,关系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落实,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重要环节。一是明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县市为主,组织实施,乡镇把握好项目的初审及验收,村级负责项目的具体落实。二是明确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职责,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验收等工作,做到全程监督指导,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建立一事一议奖补工作经费预算机制。建议财政部门把奖补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可以极大调动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四是完善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护体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公益设施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一事一议资金除财政奖补资金外、还包括农民筹资、村集体投入和社会捐赠赞助资金等。

·发挥相关部门作用,形成公益事业建设合力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范文6

根据会议安排,结合农委的职责和几年来我省开展一事一议的实践,就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讲四点意见,请*省长和与会同志指正。

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制度创新

200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其中,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改革是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改革的方向是: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而是通过“一事一议”筹资解决,筹资实行上限控制。这一改革开全国之先河。当时“一事一议”筹资的标准是参照税费改革前1999年的基数计算的。1999年,全省“三提五统”32.71亿元,其中“三提”为16.7亿元,“三提”中的公积金是6.25亿元,公益金3.5亿元,两项合计9.75亿元。本着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将“一事一议”总额确定为7.5亿元,人均15元的标准;原先强行让农民承担的30个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也要求在三年时间内逐步降低,即2000年每个农村劳动力承担的两工不超过20个,2001年不超过15个,2002年不超过10个,从2003年起,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劳务,也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民主讨论,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上限为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

“一事一议”政策的实行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而且创新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方式。据统计,从2000年到2008年,我省农民通过“一事一议”共筹资26.24亿元,平均每年2.9亿元;筹劳8.5亿个标准工日,平均每年0.94亿个。使用重点主要集中在兴建村级道路,约占筹资总量的60%以上;其次是农田水利建设,占25%以上,用于造林、改水改厕、路灯安装、市场改造等较少。实践表明,通过一事一议,不仅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而且广大村民的直接参与,促进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原则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为防止“一事一议”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新口子,我省从一开始就注重对“一事一议”的监管。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如《××省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和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未承包土地并从事工商等其他产业经营活动的农民交纳村集体公益事业费管理暂行办法》、《××省村级兴办公益事业筹资办法》。2002年11月,省人大还通过了《××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切实提高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是改善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一项战略性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广大农民共享改革成果。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发展格局造成了广大农民应当享有的公共服务没有得到保障,城乡间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范围差距较大。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加大政府对村内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道路、饮水、环境卫生等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支持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最紧迫的现实问题,引导农民发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可以有效缓解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的洒向农民,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成果。

二是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改善村容村貌。我省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益事业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广大农民对此反映强烈。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和聚集民力,形成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新机制。在这一机制推动下,广大农民依靠自己的力量,在政府的支持下,重点建设需求最迫切、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有利于尽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村发展后劲。

三是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确立农民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自觉性,有利于加强农村民主管理,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民主议事、办事、管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就迫切需要农村基层干部转变作风,改进方法,由原来的行政命令和说教式动员方式转向注重引导、民主协商。这种转变,不仅可以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民权益,而且有利于营造健康良好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氛围,将给农村的全面发展带来更为深远的影响。

三、要充分正视试点工作的复杂性

我省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已有九年的实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认清存在的问题,加以防范,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健康发展。

1、“一事一议”在实施中不够规范。一些地方在操作过程中改变决策程序,调整使用方向,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归纳起来主要有七种:一是不按规定议事,用村组干部会、党员会代替村民大会或代表会;二是把“一事一议”的议事筹资当作固定筹资项目;三是筹资按承包土地面积计征,或人地不同比例计征;四是所筹资金没有用于所议项目,挪作它用;五是强行以资代劳;六是筹资筹劳不公开或公开的不充分,缺乏监督;七是一些地方政府强行筹资筹劳作为项目配套。如某市为完成“村村通工程”,要求三年完成九年的一事一议筹资;某县部分乡镇道路集资人均达120元,群众反对,为上门筹款,发生干部殴打群众事件;北方某乡镇提出,对一周内完不成“村村通”筹资任务的村干部要收回工资卡等等。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模减少,相应村级负债增加。“一事一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面临一些矛盾,比如,多数人受益与少数人受益如何兼顾;多数人赞同与少数人反对如何协调;项目建设的先后顺序如何确定;同一项目在不同地区的成本差异如何调节等。由于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使得一些地方有事不议或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据统计,2000年,全省约有37%的村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资2.76亿元,以后逐年减少,到2008年,全省开展“一事一议”的村下降到17%,筹资额减少到1.3亿元。筹劳也由2005年的4629项下降到2008年的1303项。

此外,“一事一议”工作开展的地区也不平衡。总体来看,沿江和江南地区普遍开展较少,一般不到10%,江淮地区在25—30%,淮北地区在35%以上。在同一地区差异也较大,如六安市舒城县开展“一事一议”的村达到70%以上,而裕安区每年“一事一议”的村只占10%。由于不少地方“一事一议”未能充分发挥作用,致使当地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完全依赖政府,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为上项目,便举债投入。据统计,仅2005年一年,我省因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新增的村级债务有4亿多元。今年5月,我委对三市六村的调查,因公益事业投入造成的负债占村级新增债务的22%。

3、一些乡村干部还不能完全适应农村民主决策的方法。据我委调查,一般村级领导班子力量较强、决策较为民主、财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搞得较好、所筹的资金和劳务能真正用于办实事的地方,“一事一议”开展较为容易;反之则难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全面推开对基层干部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目前,我们一些基层干部,还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民主议事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还有县乡干部更希望通过集中使用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开展农村基础建设。所以,我们应针对

“一事一议”奖补试点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加强乡村干部的群众观念教育,不断提高其民主管理水平。

四、明确职责,主动配合,积极推进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为广大农民造福的民生工程。各级农业部门作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指导和监管部门,要把握村级组织特点,在认识上,要明确这项工作的主体和受益者是广大农民,学会做过细的工作,学会同农民打交道,善于发现和总结广大农民的创造。要按照会议的要求和赵省长的讲话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引导农民积极开展“一事一议”,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把好事办好。

1、严格审核“一事一议”筹资范围。审核议事项目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重要环节,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把握政策,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适用范围、筹资筹劳对象、限额标准的审查。要审核议事程序是否民主,对超出议事适用范围、违反民主议事程序、超过限额标准的议事项目,不得审批。在审核项目内容时要注意量力而行,对脱离农民实际承受能力的项目,要予以劝退,防止新增村级债务。

2、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的财务管理。为保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集资金与补助资金的使用安全,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一事一议”筹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管理。指导村级组织将筹集资金单独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加强所筹资金的财务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内容、筹资筹劳数量、奖补金额、项目预决算以及资金使用进度等要及时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