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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意识的作用范文1
关键词:民间;组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启示
中图分类号:K1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2)02-0123-04
一、民间组织的概念与分类
国际上关于民间组织概念的界定是一个尚未完全解决的复杂的问题。由于历史背景和语言习惯不同,这类组织在国际上有着多种称谓,如“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组织”、“志愿组织”、“慈善组织”、“免税组织”、“草根组织”等等。虽然这些组织在称谓上存在差异,但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萨拉蒙教授通过研究,认为它们都具有以下五个被广泛接受与认可的特征,即:组织性、非政府性(指不是政府或其附属机构)、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在国内,民间组织概念的演变总体上经历了“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会组织”的过程。虽然不同时期称谓不同,但所指的都是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向社会提供专门领域公共服务的法人实体,是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社会性三大属性组织的总称。国内学术界的研究者们从法律、资金来源、运作模式、组织的特征等方面对民间组织进行了多重定义,但从组织特征方面阐述的定义更具有包容性,便于国际间的研究与交流。因此,在对民间组织进行定义时基本以这种方式为主。基于这种定义方式和本文研究的需要,笔者认为可将民间组织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类型,它们均具有组织性、非营利性、志愿性、自治性以及非政府性的特征。
二、国外民间组织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
国外民间组织依照功能不同,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的作用也各有差异,有的负责保护,有的负责评估,有的负责规划,有的负责学术研究,等等。具体来说,它们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表现为:
1 催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国外民间组织往往以呼吁、提议、请愿、游说甚至直接参与等多种方式催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如在美国,1961年《国家公园系统组织法》是在约翰·缪尔和其所在的环保组织塞拉俱乐部的推动下产生的。这部法律的颁布直接推动了国家公园司的设立,从而为国家公园、史迹、战场遗址、自然景观和国家保留区的保护奠定了组织基础。它的诞生对美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产生了积极影响,不但扩大了传统意义上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而且这些遗产的周边景观也得到了整体保护。1935年颁布的《历史遗址与古迹法》是在市民组织——美国历史建筑调查组织和平民保护组织的推动下通过的。该法明文规定:美国各联邦机构在制定规划与政策时,必须将古迹等人文景观列入文化遗产保护范畴…。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文物古迹保护方面的法律条文。二战后,随着美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许多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面临着灾难性的破坏。为此,美国政府有关部门于1963年与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范围的文化遗产保护团体——全国史迹理事会(后更名为“全国史迹信托组织”)联合颁布了《美国古迹保护之准则与纲要》,呼吁联邦政府尽快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史迹登记与保护业务,同时建议利用减免税方式鼓励民间组织的古迹保护工作。在此基础上,国会于1966年10月15日通过了《国家古迹保护法》。又如:法国的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的制定和行政管理工作,他们主要通过在自办的刊物上讨论国家制定有关遗产的主要政策、向议员反映意见或提出建议、组织民间活动发表看法、在相关政权机构中占有席位等方式对国家有关立法施加影响,在法国遗产法律的制定和发展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2 提高民众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为使历史文化遗产能得到广泛的关心和重视,使有关知识迅速传播,国外民间组织在提高民众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方面的工作亦不遗余力且成效显著。具体来讲,国外民间组织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提高民众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第一,出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书籍和刊物。如法国的一些民间组织出版一些科技或普及读物,传播遗产及其修复方面的知识。英国的民间组织则致力于出版相关书籍,为古建所有者及从业人员提供理论指导。这些期刊一般都具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普及性强的特点,有利于民众的阅读与认知。第二,组织并接受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赞助。法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一些善于经营的公司为保护遗产提供赞助。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愿意为保护遗产出力,赞助的种类和方式也趋于多样化。英国的民间组织作为非政府法人组织,社会捐赠是其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各民间组织一般都设有专门接受捐赠的机构。第三,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教育。在意大利,文物修复已经形成一个规模庞大的文化产业,与之相关的教育体制与培训体系也相当完善。除了政府设立的专门的文物修复学院和教育培训基地外,一些大学也开始设立历史艺术、考古、建筑、修复等科系与专业,如维泰尔堡大学设立的文化遗产保护系。在法国,很多民间组织致力于在校园开辟遗产园地,在课堂上、遗产陈列室和古建筑中开展活动,通过教育手段在年轻人中树立保护遗产的意识。民间组织还将业内的行家组织起来,为参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年轻人开设相关的理论课和实践课,以培养更多的人才。此外,它们还开办保护、修复古迹的专业学校,并为这些学校的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和实习指导等等。在英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民间组织还设立了奖学金,专门培训相关技术人员和从事古建维修的工匠艺人。同时举办针对房产所有人的短期培训,通过遗产教育,使他们了解古建使用、保护与修缮方法。此外,它们还针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情况实施学术调研。第四,组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活动。如在法国,民间组织积极开展了“义务者工地”活动。这项活动的目的是维护及修复古迹和文物。活动点涉及城堡、堡垒、塔楼、骑士官邸、教堂、农舍、农场、磨坊、工厂、花园等。这些工地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有浓厚兴趣的年轻人开放,他们可以在工地上自愿工作。法国民间组织也不定期地举行针对物业主、国家权力机构、决策者、使用者的活动,如遗产日、比赛、讲座、展览和探险等。国外民间组织在提高民众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方面所做的细致且多样工作无疑会使得历史文化遗产能得到更为广泛的关心和重视,使民众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极大地得到强化。
3 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决策过程,发挥专业咨询作用。
历史文化遗产是每个民族深入脊髓的文化积淀,具有鲜明的民众色彩以及流动性和变异性。各种民间组织参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时,通过耳濡目染对当地历史文化遗产的认识理解更为深刻,具有置身于当地文化生态环境之中的地缘优势,而且其本身也是构成当地历史文化遗产生存传衍的文化生态的组成部分,更容易获得当地民间艺人和民众的配合与协助。因此,国外民间组织往往直接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决策过程,成为政府的专业咨询机构。如:意大利法律规定,凡涉及已经列入保护范围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的拆迁、重建、修缮等事宜,均须征得有关民间组织的同意。这些民间组织定期举行联席会议,讨论施工许可证的发放问题,同时写出意见书并呈报申请者所在地方政府及文化遗产部,为有关部门提供参考。又如:法国很多民间组织被称为“遗产发现者”。他们通过收集有关资料,为遗产申请保护,尤其是在鉴定和保护被忽视文物(如磨坊、炉灶、挂钟、日晷仪、井等)方面作用明显。由于民间组织深谙当地情况,熟悉这些文物的传统使用技法,因此更有资格选定、鉴定和管理这些文物。而且,法国的民间组织越来越多地承担了历史文化遗产信息资源中心的职责,为保护遗产活动提供咨询,传播在遗产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再如:在英国,致力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民间组织所招募的会员一般都是致力于此项工作的专业人士和热心人,其中包括不少老宅的所有者。这些民间组织主要通过为政府提供遗产登记、遗产环境变更、遗址维护以及文物、古代建筑的购入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必要的监督与严格的指导。
4 将市场机制引入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使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获得良性发展。
国外民间组织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又一途径是通过将市场机制引入其中,使这一工作获得充足资金,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良性发展提供保障。如:意大利民间组织努力将市场机制引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通过旅游开发,对历史文化遗产实施保护性经营,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获得良性发展。文物旅游已经成为意大利旅游与文化产业的最佳卖点,也是意大利国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在意大利,不但有相当数量的私人小企业从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修复与经营,一些著名的大科技公司也常投入巨资,进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手段及新材料的研发。此外,私人、企业及财团在文化遗产修复与保护过程中也都有不同程度的资金投入。一些企业还常以赞助或成立基金会的方式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积极支持,而国家则通过减免税方式,在经济上给予这些企业一定的鼓励,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资金的筹集上呈现出多元化、充足且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又如:英国民间组织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一个亮点是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市场,通过科学的市场运作满足国家保护遗产的需要,最为常见的就是将历史文化遗产产业化,通过旅游观光赢得效益。有关资料显示,仅1996-1997年,英国国民信托和英格兰遗产这两个民间组织就利用自己手中的历史建筑与遗址,接待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参观者各1000万人次,利用自己手中的博物馆及画廊接待世界各地游客各1亿人次,规模之大可见一斑。此外,法国的民间组织也特别重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作用。通过对遗产进行鉴定和修复,使遗产恢复生机,发挥作用,并且产生经济效益,能重新使用并向公众开放。为使更多的民众认识遗产,更好地发挥遗产的作用,法国的民间组织还经常围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这一主题组织一些宣传、游览或展览等活动,甚至安排演出、音乐会和戏剧表演等活动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历史文化遗产的产业化也已成为国外民间组织关注的重要方面,它们在这一领域已经做出了积极且有益的探索与尝试。
5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具体业务。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业务是国外民间组织参与这一工作的更为直接的方式之一。如:在法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委托民间社团组织托管的方式实现的。成立于1983年的“古迹信托”是法国最大的古迹托管组织,在过去的20余年中,这一组织不但较好地完成了对各类古迹的托管,而且“适度”地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也使法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良性循环状态。在这个过程中,科学的保护理念也更加深入人心。从1995年起,中央政府又将共计100处古迹的托管工作交给了“古迹信托”组织,并规定除了硬件维修费用仍由国家支付外,其他方面的管理与营运全权交由这一组织负责,国家不再进行财务干涉。据称,法国目前共有大小不等、功能不一的民间社团组织18000个。如古迹信托、青少年与文化遗产古迹国际协会、法国传统宅院促进会、历史建筑促进会、法国国立古迹建筑博物馆、古迹基金会、文化遗产专门性博物馆等等,它们都不同程度地承担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工作。又如:为加强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信息共享,意大利中央政府特别设立了目录及档案材料中央学会、意大利图书馆统一目录及图书目录学情报中央学会、图书修补中央学会等。这些学会拥有独立的行政自和经营权。它们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同所属机关进行业务联系,必要时协调共同的科研计划、编目计划和保管计划,并与意大利及世界各国研究机构建立广泛的业务联系。国外民间组织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运营使其能够更为细致有效地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作用。
三、国外民间组织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对我国的启示
民族意识的作用范文2
【关键词】80后 民族意识 民族观 引导调控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少数民族高校80后大学生的民族意识
80后是一个在中国高速发展和社会稳定环境下成长的一代,他们的思想方式、知识结构、价值观都具有时代特点;这个时代又是中国民族关系稳定发展的时代,民族交往无论是在深度还是广度上都在迅速增加,正确的民族观和理性的民族意识,对于这一代人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对此有学者提出,应该加强少数民族的民族观教育,尤其是要以民族院校牵头,加强高等教育中的民族理论的学习,提议应将相关民族理论的学科纳入高校公共课必修课中。
然而,也有学者提出,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学生在与汉族学生交往的过程中过于强调“民族”,不应刻意强调公民的民族意识,因为这样可能会导致民族关系不必要的紧张,尤其是在城市精英聚居的地方,这样不利于和谐民族关系的发展。
那么民族观教育应该是以民族高校为例进一步加强还是将民族意识尽量引导为公民意识,尽量避免民族意识呢?到底哪种途径有利于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呢?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就民族院校和非民族院校的民族观、处理民族矛盾的方式方法等做了对比,希望能通过这样的调查为我国民族观教育的大方向提供一点小线索和依据。
对80后大学生民族意识的分析与认识
根据本次调查的目的,笔者选择了北京市三所民族构成、年级和专业分布具有不同特点的院校,其中包括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石油大学、第二外国语学院三所高校的80后在读本科生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四所研究生院校80后在读研究生作为适合样本。
调查对象民族意识的基本状况。一是被访者对民族基本常识回答的认知水平。―“您知道我国有多少个民族自治区?”的问题考察可以明显看出,被访者大多知道我国民族自治区的总数,但是在读硕士被访者能正确回答的比重高于本科生被访者,文科类学校被访者比理工类学校被访者更能正确地回答问题,而中央民族大学的被访者比其高校的被访者更能准确地回答出问题。造成这种差别的主要原因可能与学校教育方向以及所学的专业和学生所处的学校环境有很大的关系。
―“您知道您所属民族在第六次人口普查中人口是多少吗?”的统计分析中发现,中央民族大学被访者比其他大学的被访者更能准确回答出在第六次人口普查中本民族的人口数量情况(中央民族大学被访者回答正确的占63.15%,其他高校的被访者回答正确的不高于40.81%),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民族院校被访者较非民族院校被访者会更多地关注本民族的发展;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中央民族大学的汉族被访者(回答知道并且能正确写出汉族人数的比例占72%)更能准确回答出本民族的人口数,明显高于其他高校的汉族学生(平均不足50%),这主要是民族大学的汉族同学长期生活在多民族学校的大环境中,民族意识逐渐强化并开始关注本民族的发展;也和学校的民族教育有很大关系。
二是从被访者对民族文化生活的态度考察。―被问及“您喜欢您本民族的传统节日吗?”民族地区65.91%的被访者“喜欢本民族的节日”,非民族地区的被访者只占43.47%。如果说出现上述数据差距的主要原因是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较多,少数民族一般都非常喜欢本民族节日。但是如果只考察民族地区和非民族地区的汉族对本民族节日的喜欢程度,我们会发现更大的数据差距,民族地区的93.33%汉族被访者“更喜欢本民族的传统节日”,而针对同一问题非民族地区的汉族被访者只占44.60%。
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可能是:民族地区的汉族长期和少数民族杂居,他们的民族自我意识相对于非民族地区的民族自我意识要稍强一些,其次,生活在民族地区的汉族,或多或少的见过或者亲自经历过民族的各类节日,这会无意中强化他们对自己民族节日的关注;对于非民族地区的汉族而言,他们身边的大部分人都是汉族,他们本身的民族自我意识就不是很强烈,更难谈及民族节日甚至是对民族节日的感情。
―被问及“您愿意让您的后代保持您的民族身份吗?”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以及不同教育背景的被访者,他们的选择表现出不同特点。
第一,少数民族被访者更愿意让自己的后代保持自己的民族身份。73.21%的少数民族被访者更愿意让自己的后代保持自己的民族身份,而汉族只有39.47%的被访者有此想法。原因应当比我们可见的更为复杂,无论如何,社会政策的平和以及利益的驱动显然应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如高考加分等。
第二,民族地区的被访者比非民族地区的被访者更愿意让自己的后代保持自己的民族身份。来自民族八省区84.05%的被访者选择“我一定让我的后代保持我的民族身份”,非民族地区只有42.07%的被访者这样认为。所以,民族地区的被访者比非民族地区的被访者更愿意让自己的后代保持原有民族身份,虽然就个体而言有着复杂的原因,但是,肯定包含了少数民族有较强的民族自豪感这一因素,他们愿意一直保持自己的民族身份,也与民族关系的融洽正相关,因为中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紧张时并不缺少隐瞒自己民族身份以求生存的实例。此外,民族地区被访者比非民族地区的被访者更能感受到国家对民族地区的关注和利益倾向(如对口支援或相关的优惠政策等),他们并不觉得由于自身是少数民族而有利益损失,所以更愿意让后代保持民族身份不变。
第三,民族地区的汉族被访者比非民族地区的汉族被访者更愿意让自己的后代保持本民族身份。57.89%民族八省区的汉族被访者选择“我一定让我的后代保持我的民族身份”,而非民族地区的汉族被访者只占37.80%。这一结果可能的解释为,不同民族身份感与民族之间的交往相关,在民族地区的汉族较之非民族地区的汉族有更强烈的身份意识。
第四,民族地区79.41%少数民族被访者和非民族地区64.44%少数民族被访者选择都选择“我一定让我的后代保持我的民族身份”。这从侧面也说明不管少数民族身在何方,他们的民族意识的趋向是基本一致的,同时也说明了国家在实行有些民族政策时,确实也考虑到了散居民族的利益和发展,才使得非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也因自己的民族身份而自豪。
第五,民族院校73.91%被访者更愿意让自己的后代保持原有民族身份,非民族院校的被访者倾向于这一想法的只占46.93%,同时,从“不知道,还没有考虑过”这一选项的比例中可以看出,民族院校的被访者只有13.04%的被访者选择此项,而非民族院校的被访者选择此项的高达32.31%,说明民族院校的被访者对民族身份保持的问题更敏感更关注,而非民族院校的学生较少考虑民族身份等相关问题。
从以上调查的结果可以发现,不同被访者,由于出生环境、知识结构、教育环境、专业选择等使不同被访者表现出不同的民族意识。但是总体而言,民族院校的被访者比非民族院校的被访者的民族意识强;民族地区的被访者比非民族地区的被访者的民族意识强;民族院校或民族地区的汉族被访者的民族意识比非民族院校或非民族地区的汉族被访者的民族意识强些。不管是自身生活的环境因素致使部分被访者的民族意识强还是由于民族教育的结果致使部分被访者的民族意识增强,在民族交往过程中以及在处理有关民族矛盾和认识民族政策时,是不是会出现被访者的民族意识的强弱与被访者处理相关民族问题态度的负相关?下面就以民族院校与非民族院校的被访者就民族交往和民族矛盾相关问题的回答做一统计。
调查对象民族交往态度。―对“您觉得民族身份影响您和他人的交往吗?”从选择答案“与本民族交往一样,不会有不同的态度”的比重中可知,各高校持该态度的比重基本持平,说明民族院校的被访者并不会因为民族意识强而排斥其他民族;同时,民族意识稍强的民族院校的被访者和其他高校被访者在回答“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时,回答比例基本持平,说明民族院校被访者也有部分被访者“无心”考虑这个问题。
―“您会以民族为界限来划分朋友吗?”对“以民族为界限划分朋友”的问题答案中,选择“我交朋友从来不考虑民族的因素”的被访者中,中央民族大学的被访者所占比例远低于其他高校,主要原因是还有另外一个选项“虽然会考虑到民族因素,但是我的朋友还是很多民族的”,中央民族大学本科被访者和硕士被访者比例分别是39.21%和 41.30%,由此可见,在中央民族大学不同民族学生交往没有排外倾向,虽然会考虑民族背景,但日常的交往场景为不同民族背景的学生常态交往创造了条件。其他高校被访者交朋友不考虑民族因素比例较高,这应当与具体学校学生的民族构成情况相关。
调查对象对民族矛盾的认识。―对“如果有媒体报道您的民族的负面消息,您的感觉是?”的调查结果。在回答这个问题时,出于民族情感,不同院校被访者选择“非常气愤”的数据基本持平(本科生被访者中平均25%的被访者选择此项,硕士研究生为22%),但是从回答“我会理性分析”的数据对比来看,中央民族大学(本科生68%的被访者,硕士研究生73.98%)选择“理性分析”的被访者显著高于其他院校的被访者。这从侧面反映民族院校的被访者不会因为民族意识较强反倒非理性地看待一些民族矛盾。
―对“您是怎样认识民族矛盾的?”的调查结果。我们发现91.42%民族理论专业的被访者倾向于选择“民族矛盾是发生在不同民族个体或群体间因权益或信仰,风俗不同造成的冲突和矛盾”,非民族理论专业68.42%被访者选择此项,同时,31.58%的非民族理论专业的被访者倾向于选择“民族矛盾是仅指不同民族个体或不同民族群体之间发生的谩骂或者殴打事件”。显然,这与相关专业修养有直接联系。
―对“您觉得解决民族矛盾的途径排序是?”的调查结果。民族院校的被访者46.93%选择“加快发展民族经济排在首位”,对于这一选项,非民族院校的被访者平均不超过23%,而45%的非民族院校的被访者认为提高各民族的素质修养更关键。同时我们发现,硕士研究生比本科生更能正确看待解决民族矛盾的途径。如果更具体分析中央民族大学被访者对此问题的认识,我们发现,民族理论专业60%的被访者认为“加快发展民族经济排在首位”,非民族理论专业的被访者选择此项的被访者只有39.47%。不难发现,正确的民族观教育对于高校大学生更合理认识并解决现实民族问题非常重要。
调查对象对民族政策的理解。与被访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民族政策是国家对少数民族的高考加分,即使不通过调查,也可以从常理中得知,由于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比重要远远高于非民族院校,而少数民族又是这一国家政策的直接受益者,所以势必会使民族院校更理解这一政策。似乎无法从根本上说明民族院校的比非民族院校在理解民族政策上更深刻,但是如果民族院校的汉族被访者理解度高于非民族院校的汉族被访者,那么结果可能会不一样。在此需要强调的是:表1中的数据是在民族院校汉族被访者的比例(31.15%)要远远低于非民族院校汉族被访者的比例(约在80%)前提下得出的,可见,民族院校的汉族被访者更能突破以自我为中心的民族认知,正确的民族观教育能使汉族大学群体更能理解国家的民族政策。
表1:调查对象对民族政策的理解
结语
有些学者提出“许多来自农村牧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原来并不具有现代政治意义上的‘民族意识’,但是当他们在民族院校比较系统地学习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课程之后,民族意识开始萌现并不断强化。这就使得保持了几千年统一历史的中华民族的凝聚力逐步淡化。”①实际上,高校民族理论教育并不是强化了个体民族的民族意识,而是对个体民族的民族意识起到引导作用。少数民族认同意识的差异,只是民族个体对其所属共同体的强烈归属感和认同感的差异表现。在现实生活中,不同民族的学生由于成长的社会背景差异,民族认同意识表现形式不同,有的处于民族意识的初级阶段,表现为自我束缚和自我封闭,有的处于只关注自身民族排斥他民族的净化阶段,也有处于能积极接受、欣赏他民族的跨民族阶段,机械简单地消除各族裔民族之间的差异、弱化民族认同意识并不符合当代社会发展实际,也不应该成为我们实现族裔民族认同目标的途径。民族观教育的出发点应以适度的引导为基本方式,教育不同民族成员在多元一体格局的多民族国家中,不仅热爱本民族,也应以包容的态度欣赏他民族文化,依据民族意识的发展规律引导不同民族成员从自卑、自负的民族意识,向包容、自信民族意识发展;同时高等教育必然要体现对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认知以及处理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的基本路径的认知,通过掌握分析民族现象的理论及了解我国民族政策体系,了解民族理论与政策背后的真正秩序与联系,理性认识民族问题和处理民族问题,打破学生认识民族现象和民族问题时“麻木不仁”的状态,使他们对多民族国家的国情有真正的理解。
2015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对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稳定和各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该决定对发展民族教育、强化民族团结做了全面的重要部署,强调要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并且就全国小学、高中以及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分别做了具体安排,要求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开设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推动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民族学类教材在全国高校相关专业统一使用,巩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在民族学教学研究领域的指导地位,在师范院校和民族院校设立民族理论与政策师范专业。可见民族观教育对未来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作用。这种民族观教育不仅仅是民族现象相关的知识本身的传播,也是引导大学生民族意识朝健康积极的方向发展,更是培养大学生具备认识和分析民族问题时宽广视野,使学生获得正确的概念、观念、理念。
(作者为西北民族大学学院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系西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西北地区少数民族大学生民族认同心理与行为适应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31920130106)
【注释】
民族意识的作用范文3
关键词:近代;中国;传统天下观;反思
自秦建立统一的封建专制国家以来,中国的历史一直按照一个固有的模式发展――以中央集权为中心的封建专制统治。这种君主专制的集权统治在封建时期为维持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发展、宣扬中华文化做出过巨大贡献,而隐藏在封建集权统治下的核心就是具有中华传统的天下观。但随着近代历史的开始,传统天下观已经失去了它在封建时期巨大的凝聚作用,开始成为近代中国发展的阻力。
在传统天下观的思想指导下,中国人长期处于信息闭塞和以自我为中心的历史环境中,产生了巨大的历史惰性,同时,根深蒂固的君主专制统治难以适应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日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成为阻碍近代中国发展的羁绊,如果一直延续传统天下观的国家思想,中国将会长期滞留于封建时代,近代中国落后挨打的局面将不会结束。
对传统天下观的反思经历一个漫长的思想改革历程,近代以来逐渐觉醒的知识分子不断意识到天下观对国人思想的麻痹作用,他们开始从历史和现实中寻找依据,对传统天下观进行反思,并对新的国家意识进行探索。
中国传统的天下观思想建立在天圆地方的地理认知上,但在明末清初,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就已将西方地理知识介绍到中国,为中国带来了不同于传统天下观的异域观念。利玛窦所带来的西方新思想让中国人开始意识到中国并不在地图的中央而在最东的边缘。但由于当时的中国仍旧处于封建势力极度膨胀时期,利玛窦的地理新思想并没有在中国收获较大的反响。
与此事具有相似意义的还有乾隆时期的马戛尔尼访华事件。1793年,英国政府派马戛尔尼访问中国,试图打开中国市场,但由于他拒绝对乾隆皇帝三跪九叩,导致无功而返。而半个世纪后的1840年,中国战败,被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与马戛尔尼使团提出的条约几乎一致。有学者认为,英国发起的原因有一部分就是这次访华事件事件失败,“在和平外交无助于打开中国市场的情况下,它干脆以武力进入了中国”。[1]乾隆皇帝对叩头礼仪的强制要求是为了维护儒家文化的合法性,维护以传统天下观为中心的“天朝上国”的优越感。
以后,失败的教训使先进的中国人开始意识到以自我为中心的自大思想会导致中国的落后局面,这些思想开明之人开始正视西方文化,也开始正视华夷关系,而非仅以夷狄、禽兽视之。林则徐、魏源、姚莹等人意识到了解西方的必要,他们广泛地收集国外的各种资料,开阔着国人的视野。林则徐的《四洲志》、徐继畲的《瀛寰志略》、魏源的《》就是这一时期有代表性的著作。这些书籍从地理学的知识入手,介绍外国的风土人情,使近代中国人开始把目光投入传统的地理方位之外,建立在天圆地方基础上的传统天下观开始崩溃。对外部世界的了解拓宽了中国人的视野,开阔了他们的思想,从根本上对传统天下观造成冲击,严密的天下观思想已经开始出现崩溃的迹象。
如果说仅仅将中国人从天朝上国世界中心的美梦中惊醒,那么就使中国人仅存的最后一丝幻想也彻底破灭。甲午战败打破了中国人自认为的是世界文明中心的政治神话,由传统天下观为核心构成的民族骄傲意识,和狭隘的世界观念在现实中被彻底击碎。再加上严复引入的竞争进化说,在当时建构了一个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世界图式,“适者生存”的竞争思想在理论深层把国家危机意识推到了极致。中国人开始正视这种事实,并对传统天下观进行积极反思。
对传统天下观进行最深刻批判的要数梁启超,他认为国家和朝廷不分是导致近代落后局面的重要原因。“盖数千年来,不闻有国家,但闻有朝廷,每一朝之废兴,而一国之称号即与之为存亡,岂不大可骇而悲耶!是故吾国民之大患,在于不知国家为何物,因以国家与朝廷混为一谈……”[2]长期处于华夏中心国家观念之中的中国人并没有明确的国家意识,分不清国家和朝廷的观念。这种封建君主专制的国家制度,使国家成为一家一人的私产,扼杀和摧残了国人的爱国热情和社会责任感,没有对封建王朝的统治建立归属感。
有学者统计了清代外交史料中的“天朝”和“中国”两词的使用频率,发现在“整个嘉庆朝,‘中国’的使用频度在微弱的增加”,“前后,‘天朝’使用的次数减少,‘中国’使用的频度相对增加”;“‘天朝’减少后,出现在史料中的自称主要是‘大清国’、‘中国’”。[3]从“天朝”到“中国”称谓的变化,反映出清朝统治者宇宙观和对国家认知形式的转变,开始抛弃传统的天下观思想,形成一种近代国家意识。
对传统天下观的批判反思加速其崩溃过程――在近代中国内忧外患的历史环境下,传统的天下观已经失去它延续已久的生命力,旧的观念走向终结,新的观念即将产生。
与天下观的崩溃相对应的就是民族意识的觉醒:民族意识的产生,建立在华夏中心主义的破灭基础之上。“民族意识是一个民族的自我意识,只有一个民族认识到自己只是世界上众多民族中的一员,各个民族之间的关系是平等和相互竞争的,这种意识才能真正产生。”[4]经历战争的洗礼和国内斗争的中国,已经从天下中心的历史观念中走出来,认识到世界上存在与中国一样平等独立的国家。1895年后,“世界”一词的使用次数急剧增加,在1898年超过“万国”,1903年后超过“天下”;与此同时,“国家” 和“民族”这两个关键词的使用也超过“天下”。这意味着当时视物竞天择为公理的普遍观念对国家的肯定,这导致了中国民族主义的诞生。
传统天下观的崩溃,民族意识的不断觉醒和民族主义的诞生,使近代中国人也在不断探索近代国家发展的政治模式,通过几代人的努力探索和实践,从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的 110 年间,“中国经历了由传统国家观念到近代国家观念的艰难转变,实现了由君主专制主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到人民民主三种国家制度的历史跨越。”[5]
从对传统天下观的内省到民族意识的觉醒;从介绍外国地理信息到西方政治制度;从“不知朝廷与国家之界限”到近代民族国家意识的诞生;从资产阶级改良派、革命派的政治设想到无产阶级的实践……近代中国在对传统天下观进行反思的基础上不断实践探索,努力实现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参考文献:
[1][4]徐立望. 中国近代民族主义之史的考察――从民族意识到民族主义. [J]. 求索. 2001.5 26-30
[2]梁启超. 中国积弱溯源论. [A]. 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五. [M] . 中华书局. 1996年. 15-16
民族意识的作用范文4
关键词 民族认同 文化认同 精神文化
文化传统是民族文化的历史积淀,它既诉说着民族的过去,更昭示着民族的未来。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文化传统和文化的发展,而文化是发展过程伴随着民族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族问题之所以在当今世界范围内凸显,缘于经济全球化冲击下民族文化由多元趋于一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即文化认同的变化所导致的民族身份模糊和民族重构,继而引发的民族认同危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构想,即是应对国际经济、政治和文化浪潮对当今中国社会的全面冲击(如主流价值失位、民族文化日渐式微等)而作出的积极回应。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正在走向现代化、谋求国富民强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如何既以开放的胸襟学习、吸收西方的优秀文明和文化成果,同时又以自信的心态继承和弘扬本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重建民族的精神支柱,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是以优秀的中华文化为根基,由中华民族全体成员普遍认同的知识体系、价值体系、情感表达体系和信仰体系等要素构成的精神文化系统,它是中华民族成员共有的精神支撑、情感寄托和心灵归宿。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过程是由中华民族全体成员共同参与的对这一精神文化系统的认知、建构和接纳的过程。从本质上讲,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过程就是文化意义上和精神层面上的民族认同过程。因此,揭示民族认同过程中所蕴涵的精神文化因素,对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思路和建设途径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民族认同的基本界定
什么是民族认同?在英文中,“民族认同”的对应词是“ethnic identity”或“national identity”,其中,“ethnic”和“national”意指“种族的或民族的”,而“identity”的意思是“身份”、“认明”、“确认”,组合起来就是“民族身份的确认”,即民族认同。一般认为,“认同”一词源于心理学,最先由弗洛伊德提出,意指“个人与他人、群体或模仿人物在感情上、心理上的趋同的过程”。心理学中的“民族认同”,主要是指民族成员对自己所属族群的认知与情感依附。从社会学的视角看,认同可以分为个体认同与社会认同两个层面。在个体层面上,认同是指个人对自我的社会角色或身份的理性确认,它是个人社会行为的持久动力。吉登斯所言的认同就属于这一层面,即“个体依据个人的经历所反思性地理解到的自我”。在社会层面上,认同则是指社会共同体成员对一定信仰和情感的共有和分享,它是维系社会共同体的内在凝聚力。法国学者迪尔凯姆的“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就属于这个层面的认同,他指出:“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构成了他们自身明确的生活体系,我们可以称之为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因此,当谈及“民族认同”时,必然涉及民族成员的个体认同和民族群体的文化认同。在本文中所谈的民族认同更侧重于民族群体的文化认同方面。依据以上所述,民族认同可以界定为“社会成员对自己归属于某一家庭、家族、社区、阶层、阶级、国家、文化等的认知和感情依附”。
在当今的全球化话语系统中,“‘民族认同’实际上已经被理解为‘民族认异’,即一个民族确定自己不同于别人的差异或他性”。而“民族认异”的突出是民族的文化差异和多元。正如罗伯森在论述“民族认同表现”的当代条件时所指出的那样,“民族认同首先从其触及范围和意义来说可以确定为全球性过程的文化方面及对这些过程的反应;其次,某种已经被概念化为世界体系的实体。贝尔纳德・麦克格兰所谓‘用于解释和说明他者不同之处的权威范式’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因此越来越由‘文化’解释他者的不同之处”。因此,从文化学和文化哲学的视域来考察文化认同与民族认同的关系,剖析民族认同的实质,揭示其内蕴的文化特别是精神文化因素,对于理解精神文化在民族发展过程中和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构中的作用,是一个重要的思考维度。
二、文化认同是民族认同的基石
文化是人类后天习得之物,“文化是历史上所创造的生存式样的系统,既包括显性式样也包括隐性式样”,“文化存在于思想、情感和起反应的各种业已模式化了的方式当中,通过各种符号可以获得并传播它……文化基本核心由二部分组成,一是传统(即从历史上得到并选择)的思想,一是与他们有关的价值”。人与文化的关系是互动的关系。正如有的学者所言:“人是一种悬挂在由他自己织成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文化“就是这些意义之网”。人类创造了自身的文化,文化又反过来塑造人类。以文化为其独特标记的人类,无一不是生活在自己造就的符号体系或意义世界之中的。
文化认同(cultural identity)在心理上表现为个体对于所属文化以及文化群体产生归属感,进而在行为上表现为对这种文化所包含的价值体系、精神结构进行不断的内化、保持与发展。文化认同作为个体的文化归属和价值支点之所在,成为维系群体秩序的“黏合剂”,是民族认同和社会认同的深层基础。民族群体的文化认同就是民族成员共同的文化心理或文化归属感,它是民族认同的内在要求和前提条件。一般而言,文化认同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同一民族的文化认同,即世界范围内超越民族国家的同一民族对各自文化的认同,如世界各地华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又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中盎格鲁一撒克逊文化的认同;二是同一信仰的文化认同,如全世界范围内信仰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的社会成员,不分种族、性别、国籍等的相互认同;三是同一文化圈即同一文明的认同,如对中华文明、印度文明、西方文明、伊斯兰文明、拉丁美洲文明、非洲文明等的认同。
同一民族的文化认同是同一民族的成员共有的文化心理或文化归属感,它是民族认同的内在要求和前提条件。从社会学角度看,民族是“臆想”的共同体,由一系列文化符号所建构,有自己特殊的大众神话及文化传统。认同这一共同体的民族成员承担共同的命运。作为共同体的民族,可以使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以“民族成员”互相认同,如中国人互相认同于“中华民族”,并以“中华民族”确认自己的民族身份。民族由于民族成员的认同和民族情感的凝聚而存在,无论这种认同是如何产生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具有神话的特点,即“民族”可以借助想像和幻想来实现认同。“民族”在这种想像中是原生性的,即认为自己认同的共同体是从来就有的,甚至有着神圣的、不可质询的起源。就此而言,民族的历史是根据共同体认同的需要“编造”出来的。在这一历史 中,有民族的祖先、民族发展的谱系以及作为民族象征的一系列文化符号。②而且,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英雄史诗和英雄人物。在民族叙事中,所有构成民族史的幻想情节被认为是曾经发生过的真实存在。当民族成员被如此地驯化和熏陶,民族神话就成为他们内在的心理、心性、情感的结构,成为特定的民族文化的象征。社会学意义上的民族神话来源于一定历史条件下民族认同的需要。定义“民族”的要素或者确定民族身份的标识可以是种族、语言、宗教、价值观、行为规范、制度、民俗,甚至是某些文化和历史符号。从某种意义上说,只要是能够让民族成员认同的标识物,就都可能被用于界定自身所属民族的特性。
历史研究表明,所谓的民族身份是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中产生的,民族身份的标识物也是可以变化的。民族认同是文化范畴的问题,在思想方面,涉及思维方式、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哲学思想、人际关系的处理方式,等等;在行为方面,涉及风俗习惯、礼仪、家庭、生死嫁娶,等等。贯穿其中的是一种共同的历史,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民族认同感”,这是一种与其他现代的集体观念如集团、种族和阶级等完全不同的观念。
每一个人都出生、成长于自己无法选择的民族或族群之中,受到自己所属的民族文化的熏陶、涵养,共同的文化背景使每个人集合为所谓的“民族”,以区别于其他的民族或族群。而民族的文化又孕育、形成于民族的生活土壤中,民族由其自身的文化所标识,没有自己的文化,民族的意义也就不存在,至多具有种族的意义。由此可见,文化在民族认同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文化认同是民族认同的基石。
在大多数社会里,“民族”作为一个共同体,可以具有种群的、地域的涵义,也可以具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涵义,还可以是这几种要素的交叉混合。从文化认同的角度考察民族认同问题,与单纯从人类学或政治学的角度进行考察相比,更有利于揭示民族认同过程的复杂性。
首先,这一考察角度可清楚地显现“民族”与“种族”的不同。“种族”主要用于揭示人群的血统或血缘关系,而“民族”则强调对共有文化传统的认同。譬如“中华民族”就不是一个单纯的种族概念。尽管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但几千年的共有文化传统使各民族成员长期在同一屋檐下得以栖息、繁衍、交流与融合,使“中华民族”成为“一体多元”的民族文化共同体。其次,从文化角度考察民族身份比从政治角度要更加全面和符合实际。有的学者认为“民族”应该是一个政治概念,认为它是由现实的政治权力(主要是国家)所定义的地域和人口来界定,因此,“中国人”是指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享有一定政治权利和义务的公民。然而事实上,许多拥有中国国籍的外来移民并不一定拥有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在生活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尽管外来移民在中国生活多年并拥有了中国国籍,但在中国亲友、同事之中还是不知不觉地、或多或少地被当作“外国人”看待;在西方国家中的中国移民也有类似的感受。可以说,每一个移民至异邦的民族个体几乎无一例外地要承受原有的民族文化背景被割裂、被更新所带来的阵痛。也正因为如此,尽管许多中国人通过在海外的多年耕耘,拿到了“绿卡”甚至更改了国籍,获得了应有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但民族传统文化的长期积淀使得他们的“叶落归根”情怀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依然殷切。可见文化对于民族个体的认同与被认同的重要性。
从文化层面来看,个体民族身份的确认或者说民族认同是建立在其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体认基础之上的。需要进一步阐明的是,文化意义上的民族身份构成了一个民族的精神世界和行为规范,它以特有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安全感和自信心。一个民族的正向身份感,能产生强大的心理力量,给个体带来安全感、自豪感、独立意识和自我尊重。
三、精神文化是民族认同的核心
如果从文化的外延分析或结构分析人手,可以大致把文化划分为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②物质文化主要包括直接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的文化产品,其基本功能是维持个体生命的再生产和社会的再生产。制度文化主要包括与人类的个体生存和群体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各种制度,如社会的经济、政治、法律、商品交换、教育、婚姻制度等。精神文化包括个体和社会、民族群体的所有精神活动及其成果,它是以心理、意识、观念、理论等形态而存在的文化。
笔者认为,民族认同的过程和民族历史的发展具有统一性,即民族历史的发展是通过全民族的共同努力与奋斗而实现的,而民族认同则是民族发展的基石。在民族认同过程中,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奠定了民族认同的基础,是民族认同的外部条件,而精神文化则是民族认同的核心和内部依据,因为世界各民族发展的历史表明,促使一个民族形成“自在性”并得以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不仅包括物质文化或制度文化,还包括由民族心理、民族意识、民族精神等内在文化机制和由民族的宗教、哲学、科学、艺术等外在文化形态组成的精神文化系统。其中,民族心理、民族意识、民族精神等精神文化要素更是在促进民族认同、维系民族团结、推动民族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民族心理是民族成员对于本民族漫长历史发展中所形成的特定生存方式的直接的生理一心理反映,是“对自己的民族归属和民族利益的感悟”,它具有高度的“自在性”特征,可视为初级阶段的民族意识。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这种民族心理能够引导某一民族生存的发展方向并促进本民族内部的凝聚与团结,成为维系民族统一的重要因素。但是,由于民族心理具有自发性、个体性和情绪化的特点,存在走向非理性并演化成为狭隘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危险。要想维系民族的团结、推动民族的健康发展,民族心理必须经历一个由自发的初级民族意识阶段上升为自觉的民族意识阶段的过程。
自觉阶段的民族意识是社会成员对所属民族的长远生存和发展所持有的理性认识,它是引领社会时尚和风气形成的、具有主导性的文化模式,具有高度的“自为性”特征。作为民族的精神文化系统的基础性要素,它以潜在的方式贯穿于民族的生存活动的全过程,具体表现为民族的处世态度、价值尺度、应答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模式、思维定式、情感方式,等等。
民族精神是民族意识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它是一个民族成员在长期共同生活和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培育起来的,并通过他们特定的社会行为方式表现出来的思想观念、价值信念、性格与心理的总和。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化现象,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共同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的综合体现,是被高度综合和概括了的一个民族的共同的精神品质和风貌。民族精神能够被该民族的绝大多数成员所理解和信奉,为本民族成员广泛认同和共同拥有,它是民族认同和归属的本源所在。正是民族精神的这一特性,使它千百年来成为一条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实实在在地存在于人们心灵和生活中的纽带,它以超越时空的力量,不分地域、职业、性别与年龄,把民族成员牢牢地维系、凝聚在一起,成为他们奋发进取的强大的内在力量。
民族意识的作用范文5
历史学科教育具有很很重要的德育作用。因为历史长河涵盖了很多不同的社会现象,这些都是极好的教材,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进行政治和阶级观点教育;还有仁人志士的英勇事迹都可以用来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而关于思想教育,历史教育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全部历史课程中都渗透了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进行历史学习,将有助于加强学生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解,从而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还有助于学生对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和方法的运用能力的锻炼和提升。
二、历史教育在培养学生人文素养方面的作用
在人文素质教育中,历史教育所承担的作用是非常重要且独特的,人文素质教育是历史教育的本质。也就是说,相对于哲学提供的是具有价值理性的思维逻辑,而文学提供的是具有价值理性的情感体验。而作为人类以往实践的集体记忆的历史,它为人们提供价值理性累积经验就更加全面和综合。在历史上发生过由于价值理性缺失而造成的失衡,这里主要是指社会发展的失衡,人们由此产生了极为深刻的教训。学习这样的历史也让我们明白了“以史为鉴”所具有的价值和作用。历史教育也可以称之为一种人文素养教育,其具有综合性。学史有助于明智,历史是有生命的,其具有的现代价值就是能够让人们站在更高的起点,继往开来,高瞻远瞩,更好地迎接新时代的到来。
三、历史意识的培养,有助于学生思想政治、道德等多方面素质的提高
“思想政治素质包括民族意识、国家意识和政治意识。”[2]世界各民族都有自己的精神和传统。历史教育中关于本国史的教育,可以借助对本民族形成和发展历程的学习来促使学生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的形成和进一步强化,有助于促使其民族自豪感和责任心增强,从而增强其对于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责任心。历史学科到了十九世纪才开始在学校课程中被重视起来,而其中一大重要原因就在于响应那时兴起的民族主义号召。可见一国的历史也就体现了一国国民的意志。通过历史教学便能促使学生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的形成,使其成为“国民理想”的拥护者。就道德意识的培养而言,历史一直以来都被用作道德教育的手段。孔子的《春秋》体现了对历史的道德作用的最大限度地发挥。杜威认为历史学科作为促进人的道德品性形成的学科来说,无疑使最优良的。他始终相信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是有历史可以追溯的,很多历史人物和历史现象中都涵盖了类似的典范,同时得出了历史是永恒的道德遗产的结论,并且是具有建设性的。历史学科培养学生的道德意识,其独特之处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丰富的内容。历史教科书中蕴含了丰富的材料,尤其是历史人物的道德形象,关于其品格高贵、情操高尚、意志坚强等方面的素材都是可以拿来借鉴,从而帮助学生获得美好、高尚的情感体验。另一方面是较强的感染力。历史教学过程中展现出来的道德形象是生动具体的,道德精神更富有感染力,有助于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熏陶。这样学生会更容易接受,同时也更容易引起学生内心的情感体验。
四、结束语
民族意识的作用范文6
关键词:世界文化;世界文学;比较文学观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民族文化正在向世界文化发展,各个民族在交流与碰撞的过程中发生融合,形成了具有统一性的世界文化。随着世界文化的发展,世界文学也逐渐从民族主义文学的壁垒中走出,形成了更加广阔的文学意识,而比较文学也应运而生。世界文化与世界文学的发展促进了比较文学观的建立,并成为了比较文学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比较文学观的建立,为世界文化与世界文学的研究提供了方法与手段,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意义。
一、世界文化发展的主要特征
1、文化形态呈多元化并存融合状态
随着世界各国交流越来越频繁,使世界文化形态出现多元化融合并存的特征。从目前世界文化现状可以看出,现代东方文化已经与传统东方文化发生了很多变化,融合了西方文化中的诸多元素;而现代西方文化与古典西方文化也大有不同,其中渗透了大量的东方文化元素。西方现代工业文明受古代东方技术的启发而发展,同时东方国家现代化发展又反过来借鉴了西方的先进文明。西方现代诗从我国汤匙中得到启发,改变了英式诗歌的句法与诗法,开创了西方意象派诗篇,而我国的现代诗歌又受西方影响。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世界文化一直处于多元化文化相互融合的过程。
2、民族文化意识加强并建立起全球文化意识
20世纪以来,世界文化逐渐从欧洲中心逐渐向世界多中心发展,建立起了全球文化意识,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结果。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各国各民族逐渐融为一体。经济、政治的全球化以及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世界各国的思想、文化、理论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影响。
3、文化研究与历史研究相结合
世界文化的多元并存特点以及全球化意识的建立,使得东西方文化得到了更好的交流与碰撞,使世界文化向着新的方向发展。在这样的环境下,文化研究逐渐与历史研究相结合,人类的历史文化研究开始向着宏观总和的方向发展。
二、当今世界文学的发展趋势
世界文学的发展表现在从民族文学主义的狭隘观念逐渐转向了更加广阔、宏观的世界文学观念。当今世界文学的发展趋势主要有以下特点:
1、民族文学向世界文学发展
当前世界文学的发展正处于民族文学向世界文学转型的一个历史时期。在这一时期中,文学交流活动逐渐向世界性发展,国际性文学组织、团体陆续出现,对于文学创作的视野扩大与思想激发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次,民族文学在世界文学的交流与渗透中不断发展,各国对外来文化、文学的接收使得民族文学的圈子得到了扩展。
2、现代文学批评的发展兴盛与世界诗学的产生
现代文学批评的兴盛是世界文学发展的另一特点。西方文学批评的发展经历了古典主义―人文主义批评、历史主义―实证主义批评以及文学―美学批评三个阶段,批评的对象逐渐从作品向读者发生了转变,开始探讨读者对作品的理解以及读者的反应对于文学创作的影响。文学批评的三个发展阶段分别促进了比较文学“影响研究”以及“平行研究”以及“接收研究”的发展,对比较文学的发展有巨大的贡献,同时还促进了世界诗学的产生。世界诗学的萌生以及现代文学批评的发展对比较文学观的建立有促进作用。
3、世界文化与文学联系加深
文学的产生受人类社会文化的影响,从20世纪以来,世界文化中的各个学科与文学相互影响渗透,使得文学在内容以及形式上都出现了变化,并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三、世界文化与世界文学的比较文学观建立
1、世界意识与民族意识相结合
比较文学研究者需要站在世界的高度,并用世界性的眼光对各种文学现象进行研究,要树立起世界意识,并具有全球性文学观念,倡导比较文学中的世界精神,使民族文学向世界文学方向发展。在建立世界意识的同时,要加强民族意识,进行比较文学研究时首先要立足于民族文学,以民族文学的发展促进世界文学的发展,同时民族文学吸收外来文学中的精华,使自身得到更好的发展。只有世界意识与民族意识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建立起比较文学观。
2、文化意识与文学意识相结合
从比较文学的命名可以看出,其研究对象是文学。所以,比较文学观的建立应该以文学为基础,以文学分析作为主要研究方法。而文学与文化的关系日益紧密,使得文学的研究与其他文化学科之间的融合越来越多。因此比较文学的研究要求文学意识与文化意识相结合,以文学意识为主,以文化意识为辅,突出文学性。
3、比较意识与诗学意识相结合
比较文学并不是简单的比较,因此有比较并不一定可以称为比较文学。比较文学以多种多样的比较方法对文学进行研究,比较文学观的建立需要建立在比较意识之上,而比较文学中的比较仅仅作为手段,而非目的,因此同时需要具备诗学意识,总结分析文学发展的规律,更好地建立起比较文学观。在比较文学观众,比较意识是基础,而诗学意识则是主导思想。
总之,在如今世界文化与世界文学不断向全球性发展的背景下,比较文学观的建立需要世界意识与民族意识、文学意识与文化意识、比较意识与诗学意识之间相结合,才能建立起适应世界文化与世界文学发展的比较文学观。
参考文献:
[1] 张德明.世界文化与世界文学―论一种比较文学观的建立[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1990(4):1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