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向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向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向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向范文1

首先,建立与其学科特点相适应的学术评价制度,要尊重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特点,体现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差异。我国理工农医类高校现行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评价制度基本上是对自然科学学术评价制度的简单模仿,忽视了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学科门类之间的学科差异,存在着以自然科学的标准来裁量、评价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的现象。其后果是造成哲学社会科学在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上都从属于自然科学,丧失自己的学科特色。与自然科学相比,哲学社会科学具有民族性、阶级性、本土性以及真理检验的直观性,价值实现的潜在性和间接性,成果多样性及引文的长周期性等特点。这些特点都要求我们在对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时予以尊重。

其次,建立与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特点相适应的学术评价制度,有必要在一定范围内恢复同行评价制度。当代学术研究中,与各学科之间相互渗透交叉并存的趋势使学科分化越来越细,隔行如隔山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领域,似乎每个人都可以插上嘴说两句,但事实上,只有同行才能作出真正科学、客观的评价。在进行研究项目的评审时,也只有同行才能发现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如方法的可行性,研究意义的大小等等。尽管同行评价可能受到个人学识水平、主观倾向或学术成见的影响,也可能因为利益关系而失去公正性和客观性,并非无懈可击,但相对于行政评价和量化评价,其优势也是明显的。近年来学术界所有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的批评几乎都指向量化法,因为量化法重量而不重质,将学术研究等同于工厂里的流水线,是根本违背学术发展规律的。Www.133229.COM行政评价体现的是行政思维而不是学术思维,行政思维凭借行政力量会极大地妨碍学术自由和学术创新,而对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来说,学术自由几乎就等于学术生命。同行评价虽然并非无懈可击,但其弊端的出现是非本质性的,可以通过单盲法、双盲法、公开式、交互式、集体法等多种方法来尽量保证评审的客观性。只不过同行评价程序的复杂性需要增加评价的成本投入,延长评价的时间,这需要得到高校领导和管理层的理解和支持。

再次,建立与哲学社会科学各学校特点相适应的学术评价制度,还要求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内部差异。哲学社会科学或通常所称的文科各学科之间的差异并不比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之间的差异小。以哲学和社会科学为例,以前我国学术界、教育界普遍不承认二者之间的差异,而统称之为社会科学。近年来,尽管哲学不属于科学,自然也不属于社会科学的观念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认可,但在学术评价制度上没有相应的体现。我们现在将所有的学术研究统称为“科学研究”或“科研”,而哲学并不属于科学,对它的研究应不应该属于“科研”呢?如果不是,我们每年申报那么多的科研项目,填写科研成果,是否名不副实?不仅哲学,其他传统人文学科如文学、史学、历史学等能否称之为科学也一直存在争议,这个争议不仅仅是名义之争,更本质的是学科研究方法之争。社会科学从一开始就以自然科学为榜样,并向其借鉴研究方法,强调研究成果的可量化和可重复性,而这些特征不可能在哲学等人文学科的研究成果中体现出来。理工农医类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师资力量薄弱,往往难以独立组建院、系、所等二级单位,某些理工类高校的人文学院或社会科学学院因此成为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上都差异很大的学科的杂烩。这一特点反映到学术评价制度上就是忽视哲学社会科学内部各学科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上的差异,往往只根据某个强势学科的特点来制定学术评价标准,并对其他学科进行评价。而这些强势学科往往是实用性的社会科学如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它们的学科研究方法已经完全自然科学化,讲求实证、定量分析、模型分析等,与传统的文、史、哲等人文学科相比,差异巨大。用这些学科的学术评价标准来评价文、史、哲等人文学科,会造科的研究成果因为无法“科学化”、“实用化”而遭到忽视甚至歧视的状况。

三、尊重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高校教师的贡献,为他们潜心学术提供必要的保障

基本的物质利益是保障学术研究工作得以开展的前提,如果研究者整天要为稻粱而发愁,是不可能沉下心来做学术研究的。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薪酬水平普遍偏低,尽管其总体收入水平居于社会各行业中等偏上的位置,但与其他行业的同等学历人员相比,高校

转贴于

教师薪酬明显偏低,而且增长速度缓慢。王勇明等人对我国40所高校教师所作的一份薪酬满意度调查显示,在所有被调查的教师中对于薪酬“较满意”和“很满意”的仅仅只有14.84%,而表示“较不满意”和 “很不满意”的却占到被调查教师总数的41.01%,另有44.15%认为“一般”[8]。2010年10月,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江苏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2010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直言不讳地指出,仅仅靠国家规定的工资收入,高校教师的待遇就太差了[9]。目前高校教师的收入之所以还算体面,主要是建立在“创收”和“项目提成”的基础之上。但并不是每个学科都能够有足够的“创收”机会,因为不同的学科和研究方向决定了与市场需求联系的紧密程度。一些应用学科因为天然地紧跟市场需求,更易产生经济效益;某些传统的基础学科如文史哲等则很难通过市场获得“创收”。但这些教师同样面临住房、婚姻、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经济压力,如果缺乏必要的物质保障,他们可能就会“潜心创收”而非“潜心学术”,或者急功近利,通过各种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学术资源和研究经费,从而引发学术道德失范等问题。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向范文2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体育社会科学理论的发展和学科地位的提升,对体育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期望与要求越来越高。深人解读了我国体育社会科学理论的研究状况,指出学科门类的交叉性,学科研究的引领性,研究质量的波动性构成我国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总体特征。阐释影响体育社会科学理论发展研究的主要因素包括:人才队伍、实践研究、智慧层次、利益追求、学术环境。在此基础上提出以下应对方略:1.重视实践,从创新过程中探索学科的独立性;2.开阔视角,从学科发展中拓展理论的创新性;3.严格规范,从学风建设中追求成果的质量性;4.建设梯队,从培养机制中提升人才的层次性。研究认为,必须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体育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才能体现理论体系的科学性、体系性与实践性。

当前,体育社会科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呈现研究视角广泛,研究方法新颖,研究成果剧增的兴盛的局面,但又呈现出研究对象、研究领域、研究成果的“混沌”状态。体育社会科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如何走出这一“矛盾”阶段,对进一步深人理解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目标与内涵,构建体育社会科学理论与实践体系,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科学的功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分析我国体育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现状的基础上,简要阐释影响体育社会科学理论发展研究的主要因素,并提出我国体育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发展对策。

1对我国现行体育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状况的解读

1. 1学科门类的交叉性

体育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中各门学科通过加强多学科的渗透与融合,促进本学科发展,已成为社会科学学科发展的一种趋势。诸如:哲学与历史学与文化学与政治学*体育史学与奥林匹克学、教育学与教学论与课程论、学校体育学与竞技教育学、社会学与文化学与经济学与管理学、体育社会学、社会学与管理学与行政学体育管理学等等。运用多学科融合的优势互补,重视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从而加强学科间的整合。然而,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在多学科融合的过程中,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多门学科与相邻学科内容“重叠”的现状,缺乏学科体系性与独立性的问题,如《学校体育学》与《体育教学论》与《体育课程与教学论》与《体育教育学》等学科课程,都包涵着体育过程、体育教学目标、体育教学设计等内容。甚至在性质不同、名称不详的体育社会学科中存在内容体系雷同的问题。如:《体育经济学》与《体育产业学》、《体育市场营销学》等学科的内容都有相当比例的“重叠”。再如:《社会体育学》、《体育社会学》学科名称既相似又有区别,但就所涉及的内容同样存在“重叠”现象。这一现状反映在一定范围和特定条件下,多学科“融合”作用容易导致各门学科设置缺乏学科自身发展的结构牲与主体性,“有些研究有牵强附会,生搬硬套之嫌”。如果长期保持这种学科之间的“混沌”与“模糊”状态,便会影响到体育社会科学理论体系的构建、发展与成熟。

1.2学科研究的引领性

作者查阅并粗略统计了2005—2008年被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的以“体育社会科学”、“奥运”、“社会体育”、“体育管理”、“体育心理”、“体育哲学”、“学校体育”、“体育伦理”、“体育美学”、“体育社会学”、“体育人文”为题名的部分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文献。在这些研究成果中属于宏观理论研究的课题较少,尤其是缺乏高瞻远瞩的、整体性的、战略性的、规划性的、具有全局指导意义的体育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成果。体育学者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宏观研究是政府决策部门的事,学校只能进行微观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容易形成比较重视体育社会科学某一理论与实践的微观研究,最多只能上升到中观研究的空间,客观上反映出忽视体育社会科学宏观研究的倾向,以导致在一定程度上体育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引领”作用不够明显与突出,有待形成目标明确、方法科学、内容实际的理论体系,以指导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与发展。

1.3研究质量的波动性

体育社会科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成果数量剧增,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当前“在很多情况下,无论对个人还是群体的研究成果的估价,用的都是数量语言叫。就高校而言,申报体育类硕士点与博士点、重点学科、各级研究基地等都应有核心期刊代表作、学术专著与各级科研项目数量上的要求。就个人而言,国内各高校对体育教师个人学术成果也有数量上的要求。上述要求虽然反映了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数量语言,“但这并未根本改变语言的数量特征”,更不能全面反映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质量。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客观上也存在着研究成果质量不高的问题。在现有的研究成果中属于一般描述性、简单整合的研究“文体”占有相当比例。能够运用哲学、系统科学、逻辑学、文化学等的理论与方法,从深层次与不同视角分析与研究体育社会科学发展基本规律的研究成果十分匾乏。追求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是体育社会科学发展水平的根本体现。如果单纯追求数量的增长,而忽视质量的提升,其结果只能是数量越多,质量越低,产生伪劣作品多的可能性就越大。

2影响体育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主要因素分析

2.1人才队伍

“研究质量是人才质量的标志和反映。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提高,关键是要有高水平的研究人才’。我国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单从数量上看,应该说是比较庞大的,如大中小学体育教师中绝大多数是从事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但也应看到“精英”队伍建设存在很大的缺陷,主要表现为各级政府对体育社会科学人才培养不够重视,培养制度不完善;体育社会科学学科“领军”人物不多,许多具有“知名”头衔的“高级”人才的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不多,在国内影响力不大;硕士点、博士点培养机制的问题间接导致优秀体育研究人才不能脱颖而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存在近亲繁殖现象等等。反映出当前我国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人才队伍整体水平函待提升的现实。这种现象长期发展下去,将影响到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质量的提升,将影响到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水平。

2. 2实践研究

关于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实践的问题,是关系到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是否具有科学性与研究价值的问题,目前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较大的误区。“所谓研究体育实践就是运动技术教学实践活动,就是在运动场上进行的各种身体练习活动。所谓研究体育实践,就是了解情况,收集一些事实资料而已。所谓体育实践研究,就是按照个人的主观意图让别人填写调查表”等等。上述对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实践的认知具有很大的局限。不可否认,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实践,涵盖上述实践活动,但就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对象、内容、组织、方法与手段而言,已经远远超过上述研究体育的实践活动。“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真理的实践标准,要着力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要根据实践的需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同时,更好地发挥理论对于实践的指导作用”。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干扰,体育社会科学实践研究还未受到重视,“距离”主体的人甚远,只是在体育书本或相邻学科的教科书中寻找体育实践的“答案”,造成很多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深度与质量不高,普遍存在低水平重复的现象。

2. 3智慧层次

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必须依靠学者个体的哲学智慧的功底与科学思维能力,两者的有机结合,可以促使研究过程的“优化”,更加精确地反映研究结果与结论的可靠性、准确性。在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过程中,许多学者比较注重体育经验知识的运用,比较注重综合知识与交叉学科知识的运用,比较注重体育知识的“接受”与“整合”,因而在科学知识体系的框架下,出现了许多体育社会科学中的“体育十某某学”二“体育某某学”、“某某学十体育”二“某某体育学”,不断地重复进行己经确定了的知识体系重新组合。在某种程度上凸现体育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缺乏“反思”,缺乏由体育“客观事物”抽象出来的理论或“思想”。以至出现许多“形而上学”的体育社会科学理论观点,如“体育人文社会科学二体育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体育社会学=社区体育”、“竞技体育与学校体育是对立的关系”等等,反映体育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中缺少哲学智慧的引导,习惯用知识范畴下的“线性”思维方式去理解我国体育社会科学发展中的许多复杂问题,容易受到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干扰。

2. 4利益追求

所谓“利益追求”,反映到体育学术界,也就是为获取物质资料而进行的各种生存活动。这种生存活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职称评聘、人事分配、成果评奖、晋升导师、学科建设、学位评审、项目申报、工作调动、年终评优等,无不与科研成果的“数量”、“质量”有关。绝大多数的体育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对体育专家、学者和体育教师都有科研业绩要求,普遍实行数目量化管理。规定不同职称的论文篇数,发表“层次”,并将篇数“赋值”,发表篇数越多,论著字数越多,得分越高,奖金越多;“层次”越高,得分越高,奖金越多。“层次”不同,“赋值”不同,得分不同,获得的“利益”不同。学术界盛行的个人“利益”与本位“利益”的作用,助长了盲目追求数量与速度,轻视质量与效益的急功近利的、浮躁的学风,甚至导致学术腐败的产生。体育界学术腐败现象的滋生,与社会的整个学风和道德规范有着密切的联系,与个体在社会环境所处的地位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当前,社会对体育学术成果价值评价导向的功利性超越了实用性、教育性与社会性,而这种实质性的转变所产生的“效应”,在某种程度上对追求功利的少数的社会地位相对较高的学术个体与群体容易产生负面影响,甚至造成为了个人利益、小群体利益、本位利益,不惜败坏体育学风与学术道德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污染了体育学术环境。

2. 5学术环境

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期望营造一种宽松、健康和谐的学术氛围,需要营造有利于学者主体作用发挥的环境。优化体育学术环境对广大的体育工作者努力从事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具有十会积极的意义。然而,缺乏健康学风的问题仍然是比较突出的问题,体育学术“垄断”现象比较普遍,例如各级体育课题申报中“行政”干扰所产生负作用的辐射,使得体育学术“行政化”的倾向占领上风。这种“行政化”的体育学术氛围所造成的结果,必然是体育学术规范体制功能的逐渐削弱,不利于优良“文风”与“学风”的塑造,长期下去,便容易产生体育学术腐败的土壤。再如体育学术评价中的非理性化倾向,“由于公正、认真的学术评价被人为地引入到复杂的人际关系领域,偏离了正常的学术评价的轨道”。再如学术霸权现象,“就几个人搞学术统治,他们的研究左右着整个学术领域,使其他人没有发展空间”。这种学术“垄断”现象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极大,严重挫伤了广大体育工作者从事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3促进我国体育社会科学理论发展研究的具体方略

3.1重视实践,从创新过程中探索学科的独立性

3.1.1拓展体育社会科学实践领域

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它与其它的实践活动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最终保证理论与社会互动的意义是实践”,通过设计、调查、模拟、体验、运动、测量、实验等实践活动形式,获得各种体育研究素材,并对各种体育社会现象进行分析、综合、归纳、判断、推理等研究。一方面要加强现有体育社会学科的实践活动,促进各学科深人发展,避免学科之间和个体学科内容的过多交叉与重复,逐步完善学科理论与实践的独立体系;另一方面进一步拓展体育社会科学的实践领域,如:国际体育、奥运经济、区域体育经济、体育文学、老龄社会体育、农村体育发展等。通过体育学科系统理论之间的互动,获得新的研究视角,促进体育学科理论的“生成”与创新,保持体育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具有独立性的特质。

3.1.2倡导体育社会科学实证研究

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前提并不是事实的本身,而是事实所蕴含的无法得到解释的问题。现实中对各种体育社会现象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思想方法、不同实践标准进行解释,很容易产生于体育事实本身相背离的或者相互矛盾的结论,这种研究由于主观意识性较强,人为的因素较多,其研究结果大都缺乏说服力。因此,需要把自然科学研究中常用多种实证研究方法,运用于体育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有关领域,通过脚踏实际的努力,获得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这对描述体育事实的真实性与精确性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体育社会科学中各门学科在加强实证研究的过程中,要主动获得符合完善自身理论体系的信息与技术,探索与促进某一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3.1.3加强体育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

加强体育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运用电子计算机、网络设计与交互、微缩与传真设备、录像与电视,建立具有文献复制、数据分析、体育技术、体育语言等功能的实验室。通过理性认识与实践探索把文字、声像、信息、数据处理成图形化、数据化,并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得出符合实际的、精确的和比较全面的结论。体育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经济性和科学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必须通过加强实验室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实验室的师资队伍质量,充分利用实验室现有资源,提高利用率,促进实践研究的深化,把体育社会科学实践研究提升到新的水平。

3. 2开阔视角,从学科发展中拓展理论的创新性

3. 2. 1重视体育社会科学学科理论批判

体育社会科学学科发展研究应该重视对各门学科自身理论与知识体系的批判,因为体育社会科学学科理论并不是永恒不变的绝对真理,其理论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以及价值取向并非都是具有中立性的,容易受到人为的、主观的、利益的与权力的制约,容易受到社会体制、社会组织、社会文化、社会教育、社会意识形态的主流思想影响及其控制作用的约束。开展对体育社会科学学科理论的“他批判”与“自批判”,一方面有利于分辩体育社会科学学科理论与知识体系的真伪,阐明其本位功能;另一方面有利于对批判的理论进行检验与反思,促进体育社会科学学科理论的创新。

3. 2. 2定位体育社会科学实践理论导向

体育社会科学的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应以实践理论为导向,要用发展的、全局的、战略的眼光,分析体育领域中的各种问题。体育社会科学的实践理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理论内容,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科学指导作用的渗透,体育社会科学的实践理论处于不断变化与发展之中,形成语言层面的实践理论与指导现实过程的实践理论相结合的动态系统。确立以体育社会科学实践为视角的认识观,阐明体育社会科学实践活动是人的存在方式,并在此基础之上为个人与社会提供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与实践方法。只有在充分发挥宏观研究的导向作用与微观研究的具体作用的基础之上,才能为体育社会科学理论与知识体系的创新奠定坚实的实践理论基础。

3.2.3挖掘体育社会科学系统理论智慧

开发与利用体育社会科学系统理论智慧,进行体育社会科学知识资本扩张与智慧教育,为更有效地进行体育社会科学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奠定理论基础。体育社会科学的发展具有自身的理论体系,其科学性、指导性需要经过严密的、科学的逻辑推理和证明过程,才能形成有价值的、系统的、超越的、能动的理论体系。通过建立学科整合、体系构建、理论创新,促进体育社会科学系统理论的智慧进化与智慧更新。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应以正确的发展观、价值观、实践观为指导,站在宏观研究的角度,从微观人手研究体育社会科学系统理论的功能,正确认识体育社会科学的本质、规律与发展趋势。

3. 3严格规范,从学风建设中追求成果的质量

3. 3. 1坚持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

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不断推动学术进步。勇于学术创新,努力创造先进文化,积极弘扬科学精神、精神与民族精神。从学风建设上可以通过体育社会科学知识传递和积累的制度约束,展现个体与群体行为示范,鼓励体育学术创新。

3. 3. 2形成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个性特色

所谓个性特色就是和别人不相同的、具有自身独特性的、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从主体出发有个体研究、小群体研究、团队研究等多种形式,然而无论何种形式的研究,都应该形成自身的研究特色和特点。必须依靠自身的体育社会科学某一领域研究的相对优势,敢于探索别人未涉足研究的领域,生产具有个性特色的体育学术精品,凸现体育精品的学术地位,推动体育社会科学的发展研究向高层次方向转变。

3. 3. 3打造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学术精品

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必须树立学术精品意识,通过体育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创新,打造一批精品,占领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前沿,形成学科优势。“学术创新,可以打造学术精品;打造学术精品,又可以推动学术创新”。创新是学术精品的“灵魂”,要学会运用各种思维方式,潜心钻研,推陈出新,敢于超越,提出体育社会科学发展的新理论与新方法。只要把学术创新贯穿于研究的全过程之中,就可以出现《体育人文社会学概论》、《奥林匹克学》、《体育基本理论教程》等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精品。

3. 4建设梯队,从培养机制中提升人才的层次性

3.4. 1制定体育社会科学人才战略规划

体育社会科学“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开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要繁荣发展体育社会科学,就必须提升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队伍的整体水平。各级体育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社会体育机构要把体育社会科学人才培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应该制定相应的人才战略规划,包括培养目标、培养数量、培养层次、培养梯队、培养机制、培养评价等。

3. 4. 2优化体育社会科学人才培养机制

从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需要出发,重视培养中青年优秀研究人才。通过体育社会学硕士点与博士点建设、体育社会学研究基地建设、体育社会学重点学科建设,形成合理的体育社会科学人才学术梯队,通过培养体育重点学科带头人、体育学术带头人、后备体育学术带头人、体育学术骨于、青年体育学术优秀人员,形成合理的体育社会科学人才梯队结构。注重体育社会科学人才培养机制的创新,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人才的管理制度;建立体育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评价体系;加强体育社会科学人才的档案建设。

3.4.3营造体育社会科学人才培养环境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向范文3

关键词: 人文学科 成果评价制度 存在问题 完善制度

科学、系统、客观、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评价制度是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重要保障,是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前进的根本动力。制定社科类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文社科科研成果的真正价值,鼓励、引导推出高水平科研成果,服务于国家的经济建设、文化繁荣。

目前,高校社科类成果评价标准均由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主制定,且围绕着“提高科研水平,促进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的基本指导思想开展工作。为了通过完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提高社科类科研成果质量,教育部曾于2006年文件《教育部关于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教社科[2006]5号),明确了指导思想。各高校在诸如“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科研奖励办法”等管理文件中也都对高水平科研成果给予政策倾斜和加大扶持力度。这些对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生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国家科研经费投入增加、各高校对科学研究工作重视程度提高,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数量不断增加,出现了一些创新性差、水平低的科研成果。这类成果对推动学术发展无任何意义,只会鼓励善于钻营的人在科学研究中投机取巧,而对真正潜心研究取得的科研成果是一种变相压制,是科研发展的阻力。如何通过制定科学、公正客观、系统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引导并激励科研人员产出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成果,避免科研成果“泡沫”的产生,是科研管理者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笔者结合科研成果评价中的一些实际问题,通过分析和研究部分高校人社科类科研成果评价制度,总结成功的经验,总结失败的教训,对如何完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提高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质量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建议、意见,以期对有关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一、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分析

目前,在科研成果评价制度方面,许多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采用定量分析的评价方法制定政策。具体程序包括:确定评价指标,对不同级别的论文、著作、项目标定不同的权重分值,建立评价体系;将科研成果按规定折合分值,多项成果分值累加,得出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量并以此为依据给予奖励。

在论文成果评价方面,通常分为普通期刊论、论文集论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ISSHP(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会议索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论文、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论文、《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期刊论文、本校认定的权威学术期刊、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检索论文等几个等级。著作一般分为学术著作、学术译著(中译外)、学术译著(外译中)、词典工具书等级别。权威学术期刊由本校专家依据本校具体情况研究确定,一般从大家公认的学术价值较高、影响力较大的期刊中产生。著作成果的分值标准依据著作级别、获奖级别来确定。

在科研项目方面,纵向项目依照项目来源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等几个级别,级别不同,每万元科研项目经费折合的科研工作量的标准不同。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省部级项目包括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批准立项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横向项目单独分类,依据项目经费的数额折合工作量。

相关政策的优点在于政策的实施可以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评价方法简单明确、易于操作、相对客观。从相关政策条例实施的情况来看,效果明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一定程度上调动了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提高了学校的科研水平。从激励的角度分析,对达到预期目标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人文社科成果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论文成果质量鉴定不严格

在定量评价的成果评价制度中,依据的刊物级别,分为普通期刊论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CSSCI或CSCD期刊论文、几大国际检索论文(SCI、SSCI、EI)等几个等级,这种分级评价方法有其合理性,如分级清楚、标准统一、论文容易归类、管理,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科研成果水平等级,但并非所有核心期刊论文都能体现其内在水平。原因有二:

其一,核心期刊的测定方法有很多种,其中最重要的引文法是根据期刊所载论文被引次数的多少评价论文质量,引文法测定的核心期刊虽然能够反映该学科的内容和水平,但文献被引频次要有一个时间跨度才能反映出来,即当前核心期刊的学术价值并不一定完全准确代表当前所价值。此外,论文是否被引用不仅与论文质量有关,也与该论文选题是否为当前研究热点、学科发展趋势及该领域研究人员数量息息相关。一般情况下,应用性的学术期刊被引用的频率低于理论性期刊。

其二,受利益驱使及其他因素的影响,部分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质量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有些期刊主办单位为了经济利益收取高额的版面费或碍于人情关系,从而降低了所刊发论文的质量标准。这些论文看似发表在级别较高的刊物上,实则是花钱买来的,或是依靠人情关系刊发的,论文质量并不高。因此学术期刊级别不能完全体现论文质量。

(二)图书类成果质量鉴定不科学

图书著作形式可分为专著、编著、编等几类,其中专著的独创性最高,产生的是原创作品,其学术价值最高;编的独创性最低,产生的是演绎作品。科研人员都希望自己出版的图书认定为著作,如今图书出版社大多为企业化管理,重视经济效益,对所出版书籍,只要没有违法行为,没有版权纠纷,能够提供足够的出版资金,可在图书著作形式认定方面、学术价值等方面放松要求,因此部分图书成果分类界定标准不统一。对高校科研管理者而言,只要是公开出版物,若非相关专业的权威人士,对出版物的学术水平高低难以界定。

(三)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要求不规范

一些立项项目以研究报告作为结题成果形式,而用来结题的研究报告的应用价值只是一些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报告实际价值依据。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找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比较容易,并不具有说服力,一个项目批复的资金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最终的结项成果如不严格鉴定实则是对资金的巨大浪费。

(四)科研项目级别界定不规范

一些纵向项目级别界定明确,也得到多数高校的认可,但一些随机立项项目,学(协)会类项目、各类项目子课题、自筹经费项目、各类横向项目,项目来源规范性不强,真实学术水平有待严格甄别。通常立项项目级别依据项目来源单位级别来确定,如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即为省部级项目,这类项目属于常规项目,每年固定时间统一申报,有一定规律性。一些随机申报项目,项目来源单位级别界定不明确,申报时间无规律,因此项目级别界定缺乏规范性。如一些学(协)会类项目,各高校对学(协)会项目来源级别认定不统一。在子课题级别的认定方面,各高校也标准不一,认定标准严格的高校要求在获批的总课题立项书中明示该子课题的名称及子课题的负责人,才能认定该子课题成立,相应级别按低于总课题一个级别确定。认定标准宽松一些的高校则只需总课题负责人出具该子课题立项证明即对该子课题予以认可。

三、完善人文社科成果评价制度的方法与途径

(一)制定科学、客观、公正的科研成果评价标准

科学、客观、公正的科研成果评价标准是产生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基础,没有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就失去了评价的意义。亚当斯的公平理论指出:“一个人的公平感来自于对自己劳动贡献与报酬比与别人的劳动贡献与报酬比的比较和评价”。如果人们对评价过程或评价结果感到不公平就会采取降低效率、降低积极性及降低努力程度的方式回应,这会对整个高校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政策制定者在制定科研成果评价政策时要以推动学校科研水平为出发点,真正立足于提升学校学术水平,制定科学、公正、客观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

高校各级领导往往既是科研带头人又是行政管理者,既是科研管理制度制定者又是受益者,在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制定过程中难免会向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向倾斜,特别是在我国官本位意识严重的环境中,权威期刊的认定经常由领导的意见决定。即使采用由学校各学院、系、部教师推荐的方式,推荐主体也经常从自身利益出发选出自己容易发表又相对学术性不是明显较弱的核心刊物。这种方式确定的科研成果评价标准难言权威性、公正性,往往成为各方利益博弈的结果,不利于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生。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学校领导应该认识到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对学校发展,对科研人员科研的重要意义,要真正站在有利于促进学校学术、科研发展的角度,公开、公正、公平地研究确定科研成果评价标准。

(二)注重评价体系的长效性

俗话说:“十年磨一剑。”要出高水平的科技论文和科研成果,需要教师沉下心来,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和积累,去除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因此,在制定科研成果评价政策时要改变重短期目标轻长期目标,重数量轻质量,重立项轻管理,重结果轻积累、重科研经费轻项目级别的科研管理观念和舆论导向,鼓励“慢工出细活”,减少急功近利、“短平快”。并通过调整或改革科研考核、科研奖励、职称评定等一系列政策,鼓励教师出高水平科研成果,营造学术气氛。

(三)注重科研成果评价方法多样性与合理性

1.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价值的体现受多种因素影响,在评价过程中单纯地依靠定量评价或定性评价都不能完全客观、准确地对成果本身作出评定,只有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准确地反映科研成果的真正价值。定量评价是将科研成果依据刊物级别、被引用次数等标准折合成分值,再根据分值确定科研成果的价值。定性评价最常用的是同行评议法,其中包括实行公开评议与匿名评议。在科研成果评价中,如果单纯采用同行评议的定性评议方法,受成果价值的潜在性、模糊性,评议专家知识结构、学术视野、学术偏好、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干扰,容易导致评价标准的自由度过大,给主评人人为地拔高或贬低某一成果带来方便,而导致评价失去科学性。同时,科研成果评价是一种主观评价,如果只通过成果发表的刊物级别、是否是专著,还是编著等简单划分来确定成果的价值,也不够科学。因此采用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分解价值的指标并量化,设定可比的分项指标量、详细的定量标准,消除或削弱评价中的主观因素的干扰,使同行评议能在更规范、更清晰的条件下运作,可以尽量减少评估误差,促使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更科学、客观、准确。

2.同类相比原则。

科研成果价值的多样性决定了对特殊的知识内容、价值、功能,用同一标准判断很难确认其特殊价值,因此,对科研成果的评价必须分类进行。可按学科内容、形式、研究方向分类,对同类科研成果采用相同的标准进行评价,这样才会相对公平,分类越细,可比性就越强,标准越易确定,评价结果越准确、公正。

3.排除偏见,容许异议。

在评价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主评人的学术道德、学派、与被评人之间的恩怨而导致的偏见,可能造成对成果价值的放大、缩小、虚夸、否定,也是科研管理机构在组织评审专家时必须关注的问题。由于评价的复杂性、主观性、主评人所处环境及心理因素的干扰,为避免偏差,应允许在一定时间内对评价结果提出异议,当出现异议时要重视异议,这样有利于增强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克服评价的主观偏向性。

(四)抓好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项目研究是产生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重要条件,没有项目经费的支持与资助,大量的实地调研与资料查询研究很难开展,高水平的成果亦很难产生。因此,在立项支持方面要尽量评出优秀的项目申请书,选出优秀的项目研究人员,将有限的资源配置给最优秀的项目,这样才能为以后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打下良好基础。一些限额申报的项目,经常要经过层层评审,在层层评审过程中排序结果受人为因素的影响严重,尤其是在标准模糊的情况下,某人与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成员或领导关系好,或者评审人员本身就是项目申请人,评审排序自然靠前,这样的排序不是依靠项目的研究意义取得的,自然不能选出优秀的项目立项。因此,在项目书评审中应采用匿名评审的形式,尽量减少非学术因素对项目评审的干扰,真正让高水平项目脱颖而出。很多高校在成果认定中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匿名评审产生的项目给予较高的评价,就是因为评审相对公平,评出的项目不是靠人为因素产生的,而是靠项目申报书自身的质量取得的。

参考文献:

[1]任全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主体研究[J].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9(2).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向范文4

[关键词]高职院校 贫困大学生 资助 制度设计 伦理关怀

[作者简介]高美娟(1975- ),女,江苏海门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与英语教学;郑荣伟(1971- ),男,江苏金坛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江苏 南京 21117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2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制度的责任伦理研究”(项目编号:2012SJB710006)和2012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实践育人导向的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2SJB880091)的部分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27-0051-02

制度与伦理是社会问题治理的基本路径,要从根本上解决高职院校大学生贫困问题,需要从制度与伦理的双重维度探讨高职院校大学生贫困的应对路径。

一、系统成因: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何以贫困?

贫困不仅是经济现象,也是社会现象与伦理现象。高职院校大学生贫困问题是困扰高等教育系统乃至整个社会系统的重要社会问题,这一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贫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影响了高等教育的持续、稳定以及整个社会系统的安定、和谐。“贫困”是社会系统运转出现的系统性“病症”。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之所以贫困存在多维原因,最基本的原因主要有:

第一,体制方面的原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带来了贫富差距的分化,很多家庭处于经济上的弱势地位。例如,不少贫困生的父母是下岗工人,也有不少的贫困生来自农民家庭。

第二,家庭方面的原因。高职院校贫困生乃至整个大学生群体的经济收入依赖于家庭,家庭状况成为贫困最为直接的原因。从调查来看,家庭致困的情况主要有三种:缺少经济来源、家庭突发变故以及单亲或孤儿家庭。

第三,社会方面的原因。社会排斥理论认为,贫困作为一项社会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社会排斥的结果,社会通过规则的设定、文化情境、习惯以及交往方式的限制将一部分排除在“游戏规则”之外,让一部分人无法获得应有的经济利益。

第四,个人方面的原因。当前,学生资助制度存在着金融银行企业办理不积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鉴定弄虚作假、奖学金请客吃饭、受助人不愿意参与公益服务、拖欠贷款、受助不感恩、出资人提出资助回报要求等问题。

由于高职院校大学生贫困是多因所致,对其救助也需要通过多途径合力完成。笔者以为,制度设计与伦理关怀是现代社会问题治理的重要路径。制度是硬性的规范化的路径,强调对于普遍群体的原则性的规定,它通过外在的强制力约束保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伦理主要是强调人的内在内心约束,以善恶评价的方式,帮助人们成为好人以及过上好的生活。在现代社会,制度与伦理是两种不同且能够相互配合的治理手段。高职院校贫困生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问题,造成这一社会问题的原因主要有经济体制、家庭原因、社会原因以及个人原因,其基本的治理主体包括了政府、社会(包括了高校)以及个人等,其治理的基本路径主要包含了制度与伦理两个维度。

二、制度设计:高职院校大学生贫困救助的制度之维

制度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是体现现代社会理性化的重要标志。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哈米尔顿认为:“制度意味着一些普遍的永久的思想行为方式。”①可见,“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②通过对个体偏好和行为的分析,制度就是稳定的、受珍重的和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式。制度就是用来指一个已建立的社会公认的规范体系或关于社会生活某些方面的行为模式,是所有信仰和所有由集合体建立起来的行为方式。

(一)建构资助政策的多元化与立体化

即系统地建构我国高职院校大学生资助制度的策略与政策,对之进行合理规划与顶层设计。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制度不单纯是一个经济学问题,除了受制于经济基础外,它在宏观上与社会政治、教育、文化等方面的联系极其紧密,而在中观和微观层面则与社会及资助主体的价值观念、道德选择等因素密切相关。目前,全国上下建立了“奖、贷、补、助、减”等多种资助政策。从全世界来看,对于学生资助政策总的趋势是:从无偿资助向有偿资助转变,从以助学金、奖学金为主向以学生贷款为主转变。就我国而言,我国大学生的数量多、结构复杂,高职院校大学生的致贫因素存在很大差异,这就意味着需要建立多层次、立体式的救助制度。

(二)建立公正的高职贫困大学生救助制度与机制

经济救助仅仅是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脱贫的经济责任,根本上是实现社会公正。只有当整个社会体系形成公平公正的机制与社会氛围,高职院校大学生才能从根本上解除贫困。“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品性, 法律和制度, 无论它多么有效率和有条理, 如果是不公正的, 则必须改革或废除。”③公正的大学生贫困生救助制度能够妥善地处理好各方的利益关系,平衡各方社会主体的价值趋向,在经济上保障贫困大学生的经济利益,提供合理的经济救助,同时能够实现大学生的心理满足感与认同感。

(三)建立高职院校贫困生发展型救助制度

所谓发展型制度主要建立以考虑学生的长远发展,契合自身专业特征的基础上的制度规范。立足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的发展是制度“以人为本”原则的体现。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在年龄、技能以及心态上都存在广阔的可塑的空间。建立发展型贫困救助机制的目的,一是要充分开发贫困生自身的职业能力与发展潜能,着眼于贫困大学生的长远发展,而不是简单地即时性地经济脱贫;二是在最终发展导向上要以促进贫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在经济、心态、能力等全方位实现能力与技能上的突破。建立高职院校贫困生发展型救助制度就是要将这些内蕴的价值容易其中,“社会的制度形式影响着社会成员,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他们想要成为的那种个人,以及他们所是的那种个人。”④一时的经济救助不能代替长远的能力建设,一次的经济补给也无法形成规模化的救助效应。全面发展是大学生永恒的价值追求,在全面发展中壮大自身才能够从根本上实现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脱贫”的目标。

三、伦理关怀:高职院校大学生贫困救助的伦理救赎

制度呈现的总是硬邦邦、冷冰冰的抽象的规则体系,还需要辅之以情感、德性、心理上的关心与关怀,才能够“内外结合”地解决高职院校大学生的贫困问题。制度设计与伦理关怀是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的。“原则无品德是空的,品质无原则是盲目的”,“好的德性没有法律是脆弱的;但只有正义也不能指导人生,好的法律必须要有好的品性来提供支撑”。制度与德性是相互配合的,共同服务高职贫困生的脱贫。也就说,对于高职院校贫困生救助在制度建设之外,还需要对其进行伦理关怀。

(一)平等地尊重与关怀

高职院校贫困生救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各方主体的伦理责任、伦理义务,以培育伦理情感。伦理关怀“就是从伦理的角度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注, 对人的尊严和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 对人类的解放和自由的追求。”⑤康德的伦理学曾将人作为目的而非手段,表达出对人的尊重,让人真正成为人。对人的关怀根源于内心中把他人视为同类人,视他人为“己”。可以说,伦理关怀真正地将他人作为“真正的生命”予以尊重。贫困生尽管存在经济上的贫困,但它们在人格上依旧是独立的、自主的,不能因经济地位而影响他们的尊严。对于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的伦理关怀应该体现在日常生活中,重在对于大学生“富足”心性的培养,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学校的眷顾、社会的爱心以及国家的关爱。

(二)团结互助,共同“脱贫”

社会是个互助的合作体系,每个人都是社会关系中的个人。阿伦特说过,“一切人类活动都受到如下事实的制约,即人必须共同生活在一起。”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获得自己的本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⑥,团结互助是现代社会重要的美德。“我们不仅从自己得到发展的倾向的完善本性得益,而且从相互的活动中得到快乐。仿佛是,我们自己的未能培养的部分是由他人来发展的。”⑦贫困大学生相互之间既有贫困成因上的差异性,更多的是在心态以及“脱贫”意愿上的一致性与共合性。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在“脱贫”的路上可以相互鼓励、相互合作,做到信息上的交换与共享,心态上的相互抚慰,经济上的互相支持,以顽强的意志与团结的状态一起摆脱“贫困”。

(三)增进社会宽容,摒弃社会排斥

社会不应当通过各种规则设定、文化习俗、社会心态等各种形式对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进行资源与规则上的限制。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能够为贫困大学生的救助提供良性的社会氛围与社会条件。宽容是一个社会的重要美德,它意味着对于社会群体的广泛接纳与尊重,而不去考虑对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的高低。宽容的社会氛围并不是一朝一夕地实现的,而是需要社会成员拥有宽和的心态,平等地对待高职院校的贫困生群体,接纳贫困并解决贫困。同时,社会大众也需要认识到高校贫困生贫困问题背后的形成机制以及诊治的社会系统性,杜绝以“排斥”的社会心态去共治贫困。

四、结语:制度与伦理的“双轮”驱动

在当下的中国社会,随着社会转型的推进以及改革的不断深化,加上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不断推进,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的贫困问题将日渐困扰着高等教育系统乃至整个社会。在现代条件下,制度与伦理是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摆脱贫困的基本路径,从外在与内在、行为与内心、硬性与软性、理性与情感等维度为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脱贫”提供“双轮”驱动。

[注释]

①张旭昆.制度的定义与分类[J].浙江社会科学,2002(6):3.

②(美)凡勃伦.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M].蔡受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138.

③John Rawls.A Theory of Justice[M].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9:3.

④(美)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285.

⑤孟凡平.伦理关怀:弱势群体问题的现代视角[J].社会科学论坛,2008(7):103.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向范文5

关键词:高校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分摊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2

高等学校作为高学历人才的聚集地,科学研究是高等学校应承担的一项社会责任。近年来随着高校科研实力的不断增强,高校参与各类科研活动也越来越多,高校获取的科研经费占高校总经费的比重也越来越大。面对日益增长的科研经费,很多学者对高校科研经费全成本核算进行了研究,湛毅青等(2008)通过对中美政府及我国部分有代表性的高校的科研间接成本管理现状的研究,对比分析了我国高校科研间接成本管理在分摊比例、管理制度、核算模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从科研间接成本角度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建议。冯宝军等(2012)针对高校科研经费全成本的核算提出了基于多属性分析的高校科研经费全成本计算模型,对科研项目及间接成本对象进行多属性分析,通过多属性与权值的协调控制,真实准确地进行间接成本的分摊处理。李智敏等(2012)从作业成本思想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如何运用作业成本管理思想合理分摊间接费用,提高科研项目成本计算的准确性。2011年财政部 科技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从遵循科研规律,科学化、精细化地管理科研经费出发,实施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将科研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2011年12月,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要求高校严格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面对新情况和新背景,探索高校科研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更好地合理、规范使用科研间接费用已成为迫在眉睫的事情,本文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分析我国高校科研间接成本政策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高校科研间接费用分摊的思路与建议。

一、我国高校科研间接成本政策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科研间接成本政策

科研间接成本在我国称为科研间接费用、公共设施费或管理费,其中管理费的提法比较普遍。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科研投入的日益增长,很多学者积极探索科研全成本的核算,科研间接成本的研究提上日程,部分科研项目的科研间接费用取代了以前的科研管理费,科研管理费只是科研间接费用的一部分。但受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政府至今未出台统一的科研成本管理办法。从已经颁布的归口部门制定的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看,不同的归口部门对于间接成本的概念、分摊标准等有着不同的规定,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国家对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间接成本补偿最早是以公共设施费或管理费体现的,而且比例较小,最初只对水、电、气、暖等费用进行补偿(博士点基金),或只对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等费用进行补偿(自然科学基金),直到2006年国家加大对科学研究的投入后,有关部委针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和科技专项出台了一系列资金管理办法,对管理费用实行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扩大了支出范围,同时涵盖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2009 年 9 月,财教[2009]218 号文件的出台使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改革出现了转机,明确了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和基本建设费后的13%,初步建立起间接费用补偿机制和人员激励机制。2011 年 10 月财教[2011]434号文件的推出使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扩展到了“863”、“973”、“科技支撑计划”以及公益性行业专项等科研项目,是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改革的重大突破,进一步明确了科研间接费用对于高校教学、科研运行与实力建设的补偿方式、支持力度。

(二)我国高校科研间接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高校科研项目的性质决定了科研项目经费分布的特点,一般而言,综合院校和理工院校的科研经费比较多,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的受益也较大,文科类院校的科研经费比较少,且文科类的科研项目一般不需要使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水、电、气、暖等消耗也较少,因此文科类的科研项目基本还是参照财教[2007]30号文件精神,对项目只提管理费,且金额较少。在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的受益较大的综合院校和理工院校,由于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的实施时间不长,科研间接成本管理还存在管理滞后,直接费用占用间接费用的情况普遍;科研合作费中的科研间接费用分配差异较大,合作单位的间接费用补偿无法得到保证 ;科研间接费用的核算科目多样等问题,科研间接费用管理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改进。

二、科研间接费用分摊的思路与建议

长期以来因缺乏相应地成本补偿和分担渠道,科研间接费用补偿一直没有得到落实,财教[2009]218号和财教[2011]434号文件的出台为科研间接成本补偿、高校办学资源成本分摊与核算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与挑战。高校作为科研课题承担和实施单位,应以此为契机,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推进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笔者认为,高校应该从以下方面做好科研间接成本的分摊工作:

(一)加快科研间接费用分摊研究,开展科研间接成本核算

根据财教[2011]434号文件,从科研间接费用的定义可以看出,科研间接费用涉及高校的资产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以及科研管理部门等,因此,目前应加快科研间接费用在这些部门的分摊研究,使相关部门为科研工作提供的人、财、物力能够尽快得到补偿。

1.加快科研用房科学配置和成本核算

一直以来,高校为了鼓励科学研究,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对科研用房都是无偿提供使用。科研间接成本补偿对高校用房资源配置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和可靠的财力支撑。因此,高校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快做好房屋资源的科学配置,改变房屋无偿使用的现状,建立有利于资源调节、成本补偿的资源配置体系;按照“定额免费、超额收费”的原则,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级各类用房制定分配标准,对标准内的正常教学和行政管理办公用房实行免费,对超标准的各类用房实行收费制度,并制定收费标准,使科研项目能够顺利对学校提供的科研用房实行补偿。

2.完善水、电、气、暖等能源消耗成本的回收工作

资产、后勤管理部门应在现有水、电、气、暖等能源成本回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校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成本分摊与回收制度,加快计量手段的改造;建立科研用房水、电、气、暖等能源成本的回收和补偿制度,使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水、电、气、暖等能源消耗能够顺利形成真正支出。

3.加快为科研项目服务的行政管理费用的成本核算

科研项目从立项申请、预算审核、预算下拨、预算执行到项目结题验收等一系列过程都需要学校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参与,其中学校的财务处、科技处、资产管理与后勤保障处是主要的管理部门,科技处是专门为科学研究服务的部门,随着高校科研经费大幅增长,财务处和资产管理与后勤保障处在服务科研方面消耗的人力和物力也在逐年增加,有的高校财务处甚至专门成立了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公室,专门为科学研究提供服务;因此如何测算这些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用,使科研间接成本中的管理费核算更科学也是当务之急。

(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与会计核算,充分发挥科研间接成本补偿作用

1.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对科研经费实行精细化管理

财务部门应从科研立项时的预算、科研经费下达后的使用、科研项目结题时的决算等方面强化管理,实行科研经费精细化管理。对科研项目预算进行严格审核,对不按规定比例做间接费用预算的项目不予审核盖章;经费下达后,要对科研项目经费实行额度控制,对超预算的支出(如材料费等),应按“有增有减,增减相等”的原则对预算额度进行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审核报批手续;项目结题时,要对项目决算进行严格审核,严禁出现上交的项目决算表与财务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保证科研间接费用额度不被直接费用占用。

2.建立适应科研间接费用补偿的会计核算体系,强化间接费用使用情况的全过程监管

财务部门要改变以往简单按比例计提管理费的做法,建立与间接费用支出内容相对应的会计核算科目;改变仅针对项目经费总额进行支出核算的会计核算方法,对项目经费的分项费用按预算额度进行支出额度控制并严格支出范围,针对间接费用对应的办学资源成本核算内容,建立内部成本核算会计科目,对用房、设备、水电气暖等成本按照研究进度据实列支,充分发挥科研课题间接费用对高校财力运行的补充作用。

(三)加快科研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建设

财教[2011]434号文件明确提出研究间接费用含有绩效支出,并对绩效支出作出了解释,指承担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等。这就打破了原来编制内有工资性收入的课题参加人员不得发放人员经费的规定,有助于学校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提高高校教师从事研究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因此,高校的人事和科技部门应研究并建立科技经费的绩效评价体系,一方面有利于内部激励机制的建立;另一方面也为科研课题的成果推广建立良性循环机制。

参考文献:

[1]李智敏,李敏.基于作业成本思想的高校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摊销研究[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9).

[2]湛毅青,等.中美高校科研间接成本管理现状比较研究[J].科研管理,2008(3).

[3]康小明.政府对大学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的国际比较研究[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7(5).

[4]宝军,等.基于多属性分析的高校科研经费全成本核算研究[J].会计研究,2012(5).

作者简介:郑 岚,硕士,南京农业大学计财处副处长。

曹林凤,硕士,南京农业大学计财处科长。

李园园,硕士,南京农业大学计财处科员。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向范文6

引 言

改革开放之初,国有工业企业资产总额占全部工业企业资产总额的90%以上。改革开放以后,国有经济比重不断下降,私营经济分布领域不断扩张,外资企业也逐渐进入国内市场,形成现在多种所有制结构并存的局面。2008年底,国有、私营和外资工业企业总产值份额分别为33%、32%和35%,出现了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发展态势。

研究进展

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呈现出高投入低效率类似东亚增长模式的特征,未来中国能否继续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在理论界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尽管观点不尽相同,但普遍认为随着资本和劳动投入增长减速,未来中国经济增长主要取决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郑京海等,2008;张军,2012;蔡P,2012)。自2009年以来,中国政府多次强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是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根本途径。

相关的文献大多数有一个共识,就是国有企业效率较低,可以通过改制来提高企业的效率。刘小玄(2000)利用1995年全国工业普查的数据研究也发现,国有企业在各种所有制企业低于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国外三资和港澳台三资企业。姚洋和章奇(2001)利用1995年第三次工业普查的企业资料,在对12个大类行业中的14670个企业的样本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国有企业的技术效率远远低于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国外三资和港澳台三资企业。刘小玄(2003)还进一步研究了经济改革中产权结构和市场结构对于产业绩效的影响,发现国有产权结构变量对产业绩效负相关,对产业集中率和规模变量正相关。胡一帆(2006)利用世界银行的调查数据,研究了公司绩效和所有制的相关关系,发现在法人股中只有私有法人股和公司生产率正相关。吴延兵(2012)利用1998-2003年省级工业行业面板数据得到了一致结论,吴延兵(2012)指出,公有产权属性特征作为由于国有企业的本质特征,国有企业不仅存在着生产效率损失,还存在着创新效率p失。

也有一些企业对国有股权对企业绩效的作用进行了检验。Zhang等(2001)对中国26个行业1996-1998年1838个企业的面板数据研究发现,对资本结构、税收和福利负担效应调整后,国有企业依然出现较差的财务绩效。Sun和Tong(2003)研究了634家上市国有企业1994-1998年的数据,发现国有股对上市公司绩效的负面效应。Hovey(2005)运用逐年分析法和1997-2001年的3835个观测值的混合回归发现,企业所有权与企业绩效有着负相关的相关关系。Wei和Varela(2003),Xu和Wang也得出了类似的研究结论。杨记军等(2010)利用2003-2007年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数据研究表明,民营化确实提高了企业经营业绩,但某些终极控制权扔保留在政府内部的名义控制权转让并不能显著改善企业的绩效。

此外,还有人从国有企业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平新乔等(2003)对中国国有企业成本估计后发现,国有企业的成本使得企业效率只达到了30%-40%,显著低于民营企业。Zhou和Wang(2000)认为,国有企业绝对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导致了其高昂的成本。张维迎(1999)的观点是,高昂的成本应该归咎于庞杂冗长的委托关系。

也有一部分研究者从全要素生产率(TFP)的角度对国有企业进行了研究,张军等(2003)曾对其进行过细致的论述,这些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认为国有企业具有较高的TFP。周黎安等(2007)利用1998-2004年的中国制造业企业数据发现,尽管国有企业平均来看较其他所有制企业生产率偏低,但在1988年后新成立的国有企业具有明显的赶超效应。谢千里等(2008)利用1998和2005年的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数据研究发现,虽然国有企业的TFP仍然是各种所有制企业中最低的,但是它的增长率却是最快的,达到了15.63%。第二类认为中国的TFP几乎没有变化,甚至恶化。Huang和Meng(1999)利用随机前沿分析法,对国内27各省市967个国有企业的调查数据研究发现,1986-1990年这些企业TFP增长为-2.2%。孔翔等(1999)利用1990-1994年的统计年鉴数据研究也发现,部分行业的国有企业出现了TFP负增长或者零增长。第三类认为,1985年后TFP的增长放缓。Jefferson等(1996)研究发现,国有企业的TFP在20世纪80年代末有下降的趋势。李利英(2004)运用1980-1999年间对769家国有企业的样本调查数据,从长期变动趋势的角度,对这些企业的生产率进行测定,大多数样本企业的生产率一直保持增长态势,但 90年代生产率的增长速度相比80年代有所下降。郑京海等(2002)利用1980-1994年的769个国有企业样本数据发现,这些样本企业的技术效率普遍较低。郑京海等(2008)进一步发现,改革的措施往往导致对TFP一次性的水平效应。因此,我国需要适当调制改革方案来重点促进生产率的持续增长。

理论分析

从理论上来看,目前比较被大家接受 的对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效率差异进行解释的理论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司治理结构论。现代企业的一大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Berle和Means,1932),形成了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委托-关系。正是因为这一特征,如何使经营者按照所有者的权益来行动构成了现代企业的核心问题。依照现代企业理论和产权理论(Grossman和Hart,1986;张维迎,1995)的认知,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使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对应,从而降低成本,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的背离。在中国的经济转型过程中,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表现出重大缺陷。石磊(1995),郑红亮和王凤彬(2000)、Clarke(2003)等发现中国国有企业存在着:第一,“所有者缺位”和“虚委托人”问题,国有企业名义属于国家,但实际运行中不存在真正的委托人。第二,由于不存在真正的委托人,从而没有人为选拔经营者负责,有效的经营者选拔机制无法实现。第三,委托-层次太多导致效率损失,这样就导致了国有企业的高昂成本。第四,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未建立起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相互制衡的机制,或者名不副实。第五,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一家独大使得公司治理名存实亡。

(2)产权论。认为国有企业的低效率根源于国家所有制下引发的一系列委托-问题,从产权制度入手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从产权角度着手(张维迎,1999,2010)。张维迎(1999)指出,企业制度要解决激励机制和经营者选择机制两个问题,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并不能解决经营者的长期激励和选择问题,因为国有企业的经理是由政府官员而非真正承担风险的资产所有者,从而必须对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进行民营化改革。

(3)政策性负担。林毅夫等(1997)认为国有企业效率低下是由于国家实施赶超战略,国有企业承担了大量的政策性负担,导致了逆向选择和软预算约束问题,从而产生了低效率,目前国有企业面临一系列政策性负担,缺乏公平而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不能产生企业绩效的充分信息,因而,国有企业的低效率难以避免。

研究Y论

总之,前面的研究者对国企改革对于企业效率和绩效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且大都得到了基本相似的结论――国企改革与企业的效率和绩效显著正相关,但国企改革对企业TFP和技术效率的影响尚没有一致的结论。

【参考文献】

[1] 吴敬琏,1994。《现代公司与企业改革》,天津人民出版社。

[2] 张维迎,1995.《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三联出版社。

[3] 周其仁,1996。“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经济研究》第6期,第71-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