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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范文1
一.综合性建筑存在的火灾危险性
(一)消防设施设置、内部装修不符合规定。
综合性建筑多数是商住楼或综合楼,底层做为商业经营,上层为居民住宅或写字楼,有开发商建设完工后,出售给个体经营者或公司,大都是私人产权买断或租赁。建筑使用性质的变更,导致一些功能不能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同时,建筑内部装修都由经营者自行设计、施工,多数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或备案。导致原本符合消防安全安全规定的建筑产生了火灾隐患:消防车道被占用,建筑耐火等级降低,防火防烟分区被破坏、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被遮挡、安全疏散距离超长,安全出口被封闭等等,这些火灾隐患的存在,导致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火势蔓延扩大。
(二)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火灾发生几率大。
综合性建筑产权出售或出租给业主后,业主有了自,在建筑使用性质、房屋布局、装饰装修等方面失去了物业部门的监管和控制,导致物业管理混乱,擅自改变建筑结构、违规装修等问题不能及时制止,加之物业管理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造成疏散通道被占用、人员管理混乱、电气线路安装不正规、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随意用火、用电、用气,极易造成火灾发生。
(三)消防意识不强,自防自救能力差。
综合性建筑内部场所人员多而复杂,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人员聚集量非常大,缺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防火意识较差,场所业主“重效益、轻安全”,只考虑自身经济利益,不舍得消防投入,对火灾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及时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导致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薄弱,自防自救能力差,不懂逃生常识,致使初起火灾得不到有效控制,人员不能及时有序疏散。
二、分析综合性建筑火灾隐患成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对综合性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长期不到位;二是责任意识差;三是经营业主多,没有实施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四是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五是没有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和防灭火常识的培训教育。具体分析如下:
(一)消防责任不明确。综合性建筑内各独立场所没有形成至上而下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有的虽有产权,但出租后产权单位很少干涉租赁方的使用和经营;有的委托居委会管理;有的委托物业管理,但物业管理单位只做一些保洁收费之类的工作,对消防安全工作根本不管或管理不到位。有的单位虽然确定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但管理人员消防素质低,责任心不强,有的管理单位为了省钱,雇一些未经系统培训的临时工,有的是岁数大的老人值班,不懂得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和应用,有火灾情况发生时也不能够及时发现,一旦发生事故很难处理。
(二)消防制度不完善。综合性建筑内各场所由于管理不统一,或消防安全存在分级管理的问题,各业主对消防安全重视的程度不同,导致各类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和场所虽然制订了各类消防安全制度,但没有严格按照制定规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表现在:没有具体明确员工的消防安全责任和工作任务;用火作业管理形同虚设,未经管理人审批随意动火施工,操作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未持证上岗,动火作业现场的操作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用气用电管理违章严重,各种用电设备多,线路乱拉乱接,场所内厨房的油烟管道油污不及时清洗,违章使用燃料等。
(三)消防安全监管滞后。目前,综合性建筑内场所多数为办公楼写字间、公寓房、超市、饭店、KTV、桑拿浴室、宾馆客房等,业主在内装修前无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装修好后在办理工商许可时,才知需要办理消防许可。而这一现象,消防机构无法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做好对综合性建筑事前检查和隐患督促整改。有此单位和场所在消防机构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后,由于已经装修完,整改隐患需要拆除原有装修,造成资金重复浪费,所以对隐患问题久拖不改,从而,造成各类“先天火灾隐患”的存在。
(四)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综合性建筑内场所管理层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以及对消防的重视程度不够,思想意识上还存在漠视消防安全、持侥幸的心理,总认为消防工作有安全部门负责,与自己无关,不会发生什么大事。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员工不懂消防安全常识,不懂得如何正确预防火灾、疏散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随意封堵安全出口、占用疏散通道的现象到处可见。
三、综合性建筑消防安全的管理对策
针对综合性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我们应认真对待,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一是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形成体系管理。政府应组织国土、建设、规划、安监、工商、消防、接到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综合性建筑内场所的监督管理。首先,在建筑规划、设计、审批、发证、管理等各个环节,明确相关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场所“先天性”火灾隐患产生。建设、工商、消防等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在建筑工程验收后,交付业主使用的过程中,要跟踪监督,对多产权场所的改造、内装修等环节要主动参与,督促其送审,严把审核关、验收关,防止新的火灾隐患的产生。其次,要充分发挥派出所和居委会的作用,利用他们熟悉环境、了解情况、联系群众的优势,突出属地管理,加强对辖区综合性场所的管控,督促各业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范文2
(1)不同于传统的消防管理模式,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减少了管理的流动性和盲目性,从过去被动应对问题的管理模式到现在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的管理模式转变。说明网格化的消防安全管理方式主动性强。
(2)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结合信息管理机制,对划分的网格进行管理。对管理对象、过程和评价的数字化管理方法,保证了管理的敏捷、精确和高效,体现了一种新型的数字化管理手段。
(3)在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不仅有一整套规范统一的关于消防安全的管理标准和流程,而且将火灾的发生、确定火情、出警、结束救援形成封闭的环路,从而提升管理水平,实现管理机制的完整性。
(4)通过信息采集装置实时收集、快速传递、高效处理消防安全信息,解决信息传递不及时、或错误信息在网格单元之间传递的状况,有效地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5)创建了综合绩效评价体系,有利于消防主管部门随时掌握社区消防安全现状和管理能力,使新模式呈现动态性、实时性、阶段性和科学性,彻底解决了传统评价模式中的人为因素,使结果更具有真实性。
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的流程图
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强化了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功能,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革新手段,将传统消防安全管理模式下的部门分割、各自为阵、资源零散等问题综合起来,实现街道消防安全的综合管理。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流程图见图1所示(图略),相关部门责任分工见表1所示(图略)。
网格化在社会消防管理中的应用
为了加强哈尔滨市社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笔者结合哈尔滨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关于哈尔滨市的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以民政部门社区网格化管理一网N格管理模式为基础(N为下级网格数),划分为消防管理“四级”网格。其中,将哈尔滨市115个街道划分为一级“大网格”,684个社区划分为二级“中网格”,3 765个居民小区(庭院)划分为三级“小网格”,11 235个楼道(居民小组)、38 717个驻区单位划分为四级“微网格”。每个街道有1个消防安全委员会,每个社区有1个消防安全工作组,每个居民小区(庭院)有1个消防安全管理小组,每个楼道有1个消防安全楼长,每个驻区单位有1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管理网络。格格相连无缝隙,实现消防管理无盲区。
“一格、两会、五员”和“66810”管理
“一格”,就是将所有的社区家庭、单位都纳入网格管理中;“两会”,就是社区消防工作重点依靠两个基层组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五员”,就是社区消防工作要重点依靠5大类27小类人员。消防管理员:街道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庭院管理委员会主任、居民小组负责人;消防监督员:消防大队干部、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协管员:社区治安巡防员、物业公司保安员、居民小区保洁员、煤气公司收费员、电力公司抄表员、自来水公司查表员、驻区单位保安员;义务消防员:在社区居住的大学生消防志愿者、离退休民警、离退休党员、在职军官、退伍官兵、居民志愿者、驻区单位义务消防队队员;消防联络员:在社区居住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主委员会成员、驻区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楼长、居民代表等。
“66810”,就是规定社区消防工作要做到“六个必到、六个必访、八个必报”,融入“十条为民服务线”。
“六必到”,是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要包点包片,做到:接到隐患举报必到场核实,发现火灾隐患必到场督办,清理消防车道必到场组织,遇到高火险天气必到场巡逻,接到消防求助必到场帮助,发生突发事件必到场施救。“六必访”,是指针对消防重点人群,市消防支队要做到:困难群众每月必访、独居老人每月必访、残疾家庭每月必访、流动人口每月必访、失业人员每月必访、重点帮扶人员每月必访。“八必报”,是指社区干部要做到:消防设施损坏必报、消防车道堵塞必报、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必报、居民房屋出租必报、六小单位装修必报、外来人员就业必报、新增残障等帮扶人员必报、有消防安全不稳定因素必报。“十条为民服务线”,是指消防工作要有效借助平台、节约资源、整合力量,融入社区“十条为民服务线”:党员先锋服务线、环境美化服务线、平安秩序服务线、医疗卫生服务线、文体教育服务线、帮扶救助服务线、居家养老服务线、助残扶残服务线、就业指导服务线、公共危机服务线。
建立高科技消防管理平台
(1)社区火灾隐患直报平台。依托社区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发社区火灾隐患直报平台。消防楼长、消防巡查员在巡查中发现隐患及时通过3G网络上报服务器系统终端,服务器通过平台将信息传送给相关人员(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社区管理人员、社区警务队管理人员),通过完善的业主联络系统(楼宇智能对讲、电话、QQ群、手机信息等),督促业主整改火灾隐患。
(2)消防弱势群体智能监控平台。在社区内所有消防弱势群体家庭推广使用消防呼叫器,呼叫器采用无线网络传输信号,在社区警务室内设置信号接收器,一旦接到求助信号,立即通过对讲系统通知附近的消防巡查员查看,并将查看后的处理结果通过手机3G网络上报服务器系统终端。
(3)社区消防动态管理平台。依托小区视频监控系统建立三维动态管理平台,对小区内所有建筑及消防设施进行三维建模标注,实现对火灾报警及火灾隐患的实时监控。一是在小区内发生火灾报警时,立即通过三维模式切换至报警点,展示相关信息,并通过已经建成的小区视频监控系统对现场情况实时查看;二是通过集中控制中心实现实时监控和综合调度指挥,将发现的火灾隐患第一时间预警相关管理人员,对火灾隐患的整改进行跟踪,并通过定期分析判别信息平台汇总的火灾隐患信息,建立社区消防隐患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发生,更直观、更全面、更迅速地管理小区消防安全工作。#p#分页标题#e#
哈尔滨市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的效果
以哈尔滨市实施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为例,对哈尔滨市近两年发生的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项火灾基本指标进行分析,结果如图2和图3所示(图略)由图2可知,2011年上半年,哈尔滨市共发生火灾377起,死亡3人,受伤8人,直接财产损失227.4万元。与2010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34.5%,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增加6人,直接财产损失下降62.7%。由图3可知,截至2012年上半年,哈尔滨市共发生火灾144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财产损失258.4万元。同比2011年,火灾起数下降了62.1%,死亡人数下降了100%,受伤人数下降了100%,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12.9%。四项火灾基本指标三降一升。
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的保障措施
为了加强哈尔滨市社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切实地在社会消防工作中实施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哈尔滨市的实际情况,市政府下发了规范性文件《哈尔滨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已纳入市政府2012年度政法文卫正式立法项目,将全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规范和调整社区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适应全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1)明确单位分级管理体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组织建设的管理;各级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指导;各级消防机构要加强对社区消防工作的指导,辖区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社区的消防监督管理。
(2)合理管理无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无物业管理单位的居民住宅应由其产权单位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既无物业管理单位又无产权单位的居民住宅由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单位或者部门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无物业管理单位或者产权单位且无人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居民住宅由社区统一管理。
(3)保证社区消防经费。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应当结合辖区消防安全情况、人员配备、地域特点,制定本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报上级政府批准。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保证相应的消防经费。
(4)落实考评奖励制度。各级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负责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考核评比。综治办开展社区消防工作考评,应当结合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议工作一并进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考评。综治办对评为优秀的下级单位通报表彰;连续3年考评为优秀的,对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嘉奖。
结论
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一直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通过对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中的具体实施,结合哈尔滨市开展的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在政府统一领导部署下,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部门的统筹下开展的,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的积极性,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全方位发展,提高群众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将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方法应用到日常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中,充分体现了“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有效地提高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范文3
为建立健全租赁房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整治和消除出租房屋火灾隐患,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左右努力,现有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租房产生新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组织领导:
县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濮志江同志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和县安监局、工商局、建设局、供电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及县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公安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汇总通报工作。各部门、乡镇(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联络员名单请于明年1月30日前报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负责制订具体整治工作方案,组织辖区内动员发动、普查登记、整治整改、检查验收工作,指导、督促各村(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和逃生演练。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出租房屋治安安全管理,对出租房屋内违法生产、加工、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行为,依法实施处罚;消防部门负责对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检查治理,对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处罚;加强对出租房屋专项治理工作的消防业务指导,积极提供各类消防技术咨询,确保整治顺利实施。
安监部门:负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工商部门: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活动进行查处。
建设部门:负责消防车道、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积极改善出租房屋的外部消防安全条件。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对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依法给予处罚,对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依法给予处罚。
电力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外部供电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屋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
城管部门:负责对违法搭建的出租房屋进行整治,依法坚决拆除违法搭建的出租房屋和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物。
宣传部门:负责社会面上的消防安全宣传和出租房屋的专项宣传,营造消防安全氛围。
综治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集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和对策,并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严格进行检查考核。
其他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本行业系统内存在的出租房屋进行排查整治。
四、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范围是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块状经济发达的区块、用于出租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11月开始,到明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今年12月至明年1月)
1、建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县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租房整治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组织,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工作。
2、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在全县统一动员部署下,各乡镇(街道)要召开相关会议传达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和任务。
3、加大宣传,营造工作氛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等途径大力宣传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努力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摸底阶段(明年2月至明年3月)
1、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出租房屋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店铺进行全面排查,逐户摸清出租房屋及其消防安全情况,认真填写《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普查登记表》(附件2),按照出租房屋一户一档制度的要求,健全出租房屋档案,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在明年3月中旬把《出租房屋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
2、组织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要边排查边动员,明确房屋出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整治工作要求,逐户同房屋出租人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场所要限期进行人员分离,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三)集中整改阶段(明年4月至明年8月)
1、整改提高。按照出租房屋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负责整改,出租房屋外的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由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整改的要求,在辖区内集中时间全面开展整治。对本次治理重点的出租房屋、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工作组,帮助整治整改。
2、强制整改。对不具备出租房屋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在集中治理阶段结束前全部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未拆除的,责令停止出租或营业。对不配合的场所和业主则上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联合执法,强制整改。此项工作要求在明年7月底前完成。
3、完善机制。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出租房火灾危险性分析和消防安全等级评价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促整改和政府挂牌督办等长效管理机制,同时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督查、考核和联合执法为基本手段,将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相结合,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相结合,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相结合,与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四)考核验收阶段(明年9月至明年10月)
县将组织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组对全县出租房屋专项治理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为主,对纳入专项整治的出租房屋及有人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所有登记在案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各乡镇(街道)将书面总结和自查报告于明年9月10日前上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制订考核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和考核,验收不合格的,责令继续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出租房火灾频发,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推进。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认真逐户地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督促房屋出租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治理职责到户到人。各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加强对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特别是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要予以通报表彰,树立典型;对组织整治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范文4
消防工作是由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单位具体实施的一项安全性工作。学校自迁入高金碑新区以来,一直十分重视安全工作,为了预防火灾,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省、县、镇《关于学校安全工作实施办法》及《中小学安全工作规定》等指示精神,学校全面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综合治理和校园文明创建活动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为学校的总体工作起到坚强的保障效果,取得较好效果。
一、加强组织管理
针对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从安全工作的长期目的和意义出发,为了让每一个同学掌握一定的防火、灭火知识,学会安全、科学的用火,我校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到学校教育的过程中。学校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副校长担任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建立了教师义务消防队制度,并通过一定形式对教师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培训。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消防安全工作,制定了相应的专项制度,并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教师的考核工作中,提高了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二、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利用晨会、班会、板报、红领巾广播站向学生宣讲消防安全知识。每学期大队部都组织举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中队会、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安全和公民财产安全”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体现生命安全第一宝贵的原则;让同学们了解一定的防火、灭火知识;学会一定的逃生知识;基本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同时鼓励学生自办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小报,学校也利用黑板报、宣传栏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教。
针对本校有近三分之一学生为留守儿童的现实,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相对较弱的实际情况,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学校给予了更多的关注,除了在集体教育中突出强调外,特别要求班主任在日常时间给予经常的提醒,结合班级具体情况,开展“一帮一”同伴互助活动。
通过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全校学生和教职工进一步增强了消防安全的意识和能力,都熟知火警电话号码、报警方法并会使用简易灭火器材。三年来,全校师生一路平安,无论校内校外无一例消防事故发生。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依法治校,综合治理,创建安全、文明的生活、学习环境的重要性。
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以及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基础攻坚年”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练兵”行动,大力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严格控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十二五”开局、建党周年、“平安”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年亡人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人口总数的10万分之0.19以内,即全县年消防安全亡人指标不能超过2人。
——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巩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成果,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评定制度,年内除2010年达标外的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
——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全面加强。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消防专管人员;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建设发展;完成《县城乡消防规划》;创建2-5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推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和合同制消防员编配建设。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稳步提高。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力争公民消防知识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达到60%以上。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全县已有10个镇完成消防规划,乡镇新建街道已建设完成了消防设施;其余乡镇将按照“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要求,按照年度进度目标加强消防设施设备和装备建设。配置53米举高消防车1台,完成渤海消防站征地和设计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装备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市政局(含自来水公司)要结合县城发展进程,推动县城市政消防取水设施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动“防火墙”工程,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
1.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利用二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平台,建立健全季度考核、抽查督导机制,督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和履行消防法定职责。探索制定符合实际的城市消防安全评价体系,组织对全县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价。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出台《深入推进“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意见》,督促各乡镇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
2.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消防专管人员,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全面提升履职能力。贯彻实施《城乡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城乡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评选2个“示范社区”申报市级示范社区,评出5个县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和农委要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建设发展。打造城乡统筹消防工作示范社区,召开现场会在全县推广。加快《自治县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已完成消防规划的乡镇,要根据建设需要加强消防规划修编工作;未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建制镇,年内必须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3.提高单位“四个能力”。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回头查”,促进达标单位“提档升级”。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本行业、本系统“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行政监管,分行业和区域召开推进会。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查自评,定期申报评级,与公安消防部门严格等级考核、随机抽查复核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力争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年内达标。督促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职,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培育和扶持消防管理,推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安全评价等规范发展,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逐步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社会信用体系,稳步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发动全民关注消防安全、整改火灾隐患。
5.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成果,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积极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依托“阳光警务”监督查询系统和消防社会公众服务信息平台,推进消防政务公开。在依法严格查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公正、文明、理性、平和执法,切实提升消防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二)强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提升城乡抗御火灾整体水平。
1.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强化消防执法联动机制。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采取技术措施强化重点工程和特殊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设计、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施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升建筑施工消防管理水平。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监督管理,对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实行全方位管控,切实提高消防产品质量。
2.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按照“网格式”排查、“谷歌式”定位、“层级式”分解、“反抽式”核查等方式,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及装修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攻坚整治中小学校舍火灾隐患,确保年内完成全部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结合季节火灾特点、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适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3.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提前谋划,提早介入,扎实做好建党90周年各项庆典活动以及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加大对经常性警卫任务涉及地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警卫任务标准要求,按照“点、线、面结合,人员、装备、预案落实”原则,优化细化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三)开展消防大宣传大培训,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整体素质。
1.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增强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加强提示性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通报消防安全重大情况,集中宣传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强化媒体消防宣传,推动各类媒体开展经常性消防常识宣传;开展“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评选“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员”、“热心消防宣传工作企业家”;电视台和报要主动协调县公安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确保公民消防知识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达到60%以上。
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培训大纲》,推动全县中小学校、职业教育学校、特殊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入学教育,推动县社会劳动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就业人员就业前培训内容,县党校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纳入乡镇长、村干部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开展保安队伍消防技能培训。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培训。年内,县政府将组织对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村居“两委”负责人开展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逃生演练不少于1次。
(四)加强灭火及应急救援工作,提高灾害事故处置水平。
1.加强专业消防力量建设。加强战训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六熟悉”,强化模拟化训练,加强高层建筑等三维预案制定及室内消防设施熟悉、运用;进一步规范执勤、灭火救援秩序;建立灭火救援现场逃生避险标志、标识系统。
2.强化综合应急救援建设。建立区域应急救援协作机制,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对水上、危化、抗洪、交通灾害事故专业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支队装备建设,提升跨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水平。加强全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督导,抓好大型应急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年内举行大型综合演练,提升协同救援能力。
3.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深入落实公安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发展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队伍。探索消防监督检查文员协作机制,督促石油、化工等大型企业建立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消防队,举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竞赛,提高联勤、联战、联训水平。
4.推进消防装备和设施建设。政府将为县公安消防大队配齐配强灭火救援攻坚器材装备,淘汰更新超期服役装备。完成消防装备建设规划评估论证,加强战勤保障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建设。
(五)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快龙潭渤海消防站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解决现有消防站不足的状况。“十二五”期间,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要求,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消防安全形势需要,计划年完成龙潭渤海消防站建设征地和方案设计工作,为2012年成功修建打下基础,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
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范文6
关键词: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管理难点;解决对策
对于城市规划而言,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出现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土地紧张问题,但是其内部一旦出现灾难,则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近年来,城市建筑中火灾事件频发,在大型商业综合体中实行严格的消防监管是必不可少的,有关部门也要对此给予充分的重视。
一、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管理的难点
(一)针对内部商户的消防监管问题。根据调查显示,当前大部分的商业综合体均采用执行和商户联合经营的模式,其得益于商业综合体日常的客流量大、地段良好等因素,以此而吸引了大批的商户进驻。并且,一般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都会将商户的利润额度作为商业经营的衡量指标,以此来筛选出能够为商场带来利润的商户,剔除那些无法带来效益的商户,并将其的位置转卖给新入驻的商户,从而保证商业综合体内部的商户结构不会一成不变。但是这种模式也带来了很多的问题,譬如说新入驻的商户为了尽快盈利,缩减装修成本,减短装修时间,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埋下了安全隐患;并且由于每个商户入驻、装修都需要向消防部门报告、备案并审核,但是有一些商户觉得自身的占地面积较小,且日常没有易燃易爆的材料,存在侥幸心理就故意没有上报给有关部门,这也为个体商户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埋下了消防安全隐患[1]。同时,受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经营模式影响,商户的频繁更替也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增添了难度,使得有关部门在监管时无法作出及时有效的火灾防范措施,埋下了安全隐患。(二)商业综合体内部商户的装修材料质量不一。由于当前大部分商业综合体内部的商户装修均由商户单方面所决定,商场对其没有一个实时的监管和处理,因此,商户装修材料质量的不统一也为商场整体安全带来了威胁。随着人们审美需求的加大和社交媒体的发达,为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大多数商户在保证售卖产品质量的同时,也在极力追求装修的美观度和可观赏度。甚至有很多商户为了促使建筑风格迎合自身所售卖产品的特点,在装修时为了新颖有趣采用了很多易燃材料。商场日常的运营离不开灯具的使用,无论白天黑夜,商场大部分时间都要开灯照明。在这一背景前提下采用易燃的材料来装修建筑是非常危险的,并且一旦出现火灾等问题,处理起来难度也非常大,造成的损失危害也会巨大。同时,有些商户为了降低装修的成本,会在装修时采用价格低廉、质量一般的装修材料。商场内部电路连接复杂,采用质量下等的装修材料不仅无法保护好电路,还会为商场整体带来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加大了消防监管的难度。(三)商业综合体内部的消防设施安装不到位。商业综合体内部消防安全设施安装的不到位问题主要在于两个方面,首先是商场管理部门的责任[2]。有些商场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时会缺乏消防安全的观念,过于在乎商户的摆放、经营是否符合商场规定,反而忽略了其是否配备了充足的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其次,商户内部的装修安排也很容易促使消防设施发挥不出其应有的效用。有很多商户为了提高自身装修的美观度会随意利用围墙、围栏等阻隔内部的空间,甚至会取代安全设施的位置,摆放一些观赏物,这就埋下了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造成了一旦发生火灾、需要消防设施时人们无法及时应用的情况。并且,有很多商户并没有及时的更换消防安全设施,甚至有些灭火器已过了有效期限还没有被扔掉,不利于消防安全监管。根据调查显示,当前在大型商业综合体中出现消防设施不可用的情况主要在于以下几个因素:消防设施及标志被商户的广告牌所挡;商户随意更改装饰品等物品的位置;商户任意改动内部格局。而产生以上几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商户没有合格的消防安全意识。为此,商场管理员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监管工作,尽可能地消除各商户内部潜在的安全隐患。(四)火灾安全疏散工作不到位。发生火灾后的安全疏散工作也同样应当是大型商业综合体中消防监管的重中之重。大型商业综合体作为城市人流量巨大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问题,若没有切实有效的逃生通道和逃生技能,则很容易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当前有些大型商业综合体中的逃生通道门是常年上锁的,指示灯偶尔也会熄灭,甚至还会有一些杂物堆积在逃生路径上。通道的不顺畅很容易提高火灾带来的人员伤亡数量,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并且,大部分人认为火灾离自身很遥远,不用对此多加注意,也没有具备足够的火灾逃生知识,这是十分片面且局限的。商场监管人员为此首先要提高内部人员及商户店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并在日常运营中时刻监督商场的逃生通道是否可以通行,一旦发生火灾让商场店员引领顾客冷静有序的逃生,做好火灾安全疏散工作的各个方面。(五)部分消防监督人员能力不足。大型商业综合体中消防监督人员能力不足也是重要的威胁因素。对于商业管理层来说,其更重视商场的盈利情况,这种管理思想决定了商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总是“治标不治本”[3]。火灾具有极大的偶然性,且其一旦发生,消防措施的不到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对于商场治理方面来说,日常若没有将消防通道管理好,那么一旦发生火灾消防人员的灭火工作进展的也会十分困难。同时,受商家利益的驱使,一些商户在发现安全隐患后担心治理费用过高也会隐瞒不报,这说明商场监管人员在日常管理时一定要真正进入商户内部去审查,部分消防监督人员能力不足而导致有些安全隐患无法及时发现,为整体的消防监管工作增添了难度。
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设计切实有效的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为提高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管理的效果,商场一定要在内部建立起切实有效的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及特点来显著提高消防监管工作的效率。为此,商场首先要将各商户的信息录入到系统内。商户的信息对于防治火灾有着重大效用,监管部门通过知晓其主营的业务以及售卖的产品,能够有效预估其发生火灾的概率。并且,由于大型商业综合体中商户的更替频率很高,仅依靠管理人员来记录信息难度会较大。因此,通过将每位商户的信息记录在系统内,不仅可以帮助商业管理层对于大致情况有一个充分的了解,还便于商业管理人员与商户之间进行联系,有效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其次,商场在建立消防监管系统时还要尽可能地增添商户与消防部分申报的渠道。大部分商户没有及时汇报自身的消防装修情况主要在于其耗费的时间较长,会损失一定的经济利益。而商业通过在监管系统上直接建立商户申报消防部门的功能,简化其工作程序,能够切实有效地提高消防监管工作的效率,加强整体的效果。最后,商场的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也要将摄像头拍摄的各处情况实时向监管人员展示,促使监管人员能够对商场整体状况有一个细致的了解,一旦发生火灾危险能够及时发现,从而作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二)提高消防监管人员的综合水平。提高消防监管人员的综合水平一定要注重两方面,分别是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首先,对于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来说,“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商业监管人员优良的工作质量离不开坚实的消防理论知识基础[4]。为此,商业应当定期开展针对监管人员的消防培训工作,向其传授最先进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技能,提高其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但与此同时商业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消防监管人员日常的工作安排繁杂且忙碌,因此,在设置培训日程时一定要采取分批、分期的培训原则,合理安排培训时间表,鼓励监管人员将学习过的知识向他人传授,并留下一些位置给予商业其他部门有学习意愿的工作人员,以此来提高商业整体的消防安全水平。其次,商业监管人员的消防安全能力水平也不容忽视。商业可以为此定期的安排火灾防范实践,观察工作人员在火灾预警时的反应速度,提高其组织顾客商户有序撤离的协调能力,从而锻炼其在面对灾难时逃生技能的熟练程度。同时,商业在开展实践活动时也可以邀请消防部门的专业人员来参与实践活动,并在结束后分析出当前火灾逃生的不足和问题,以此来有效弥补商业消防监管工作上的缺陷。(三)加强对于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除了要设置管理系统、提高人员素质,为达成良好的消防监管工作目的,商业也要切实加强对于消防设施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为此,消防监管人员首先要提高对于消防设施的管理力度,定期检查商场内部各类消防设施的有效期限和损坏程度,保证一旦发生险情,消防设施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发挥出最大的效用。其次,消防监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我国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对消防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对商场内部有遮挡消防警示牌、逃生通道门的商户给予处罚,并督促其及时处理;对于逃生通道上障碍物要及时清理,并日常检查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无阻,确保其的有效性。最后,商业还要建立细致入微的消防监管制度,明确规定每日、每人需要检查的项目,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商业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能够完整有效、不留缺陷的完成,尽可能地减少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隐患[5]。
总而言之,消防安全是商业的日常运营中必须要重视的问题。为此,大型商业综合体要深刻明确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监管人员安全意识,优化管理的方式方法,结合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来对商业整体进行切实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苗伯彦.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管理难点及对策[J].价值工程,2019,(14):22-25.
[2]李丽石,李佳.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管理难点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6,(06):118+121.
[3]张永波.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的难点及对策[J].消防界(电子版),2016,(03):67-68.
[4]余志春.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管理措施[J].四川水泥,2019,(06):17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