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监理职责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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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监理职责

工程施工监理职责范文1

关键字:工程监理,人员素质,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

工程建设监理的控制管理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三大内容,其中投资控制是基础,进度控制是条件,质量控制是核心。因此,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抓住这个核心。同时协调处理好“进度、质量、投资”三项合同目标的相互关系,促使合同管理目标得到优化实现。下面结合自己的监理工作,谈一谈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建设监理,提出几点论述与同行们互相交流学习。

一、建立一个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项目监理部

工程项目监理效果的好坏与监理部的组建有着密切关系。一个强有力的、完善的项目监理部要求组成人员精干,业务水平较高,且人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因此如何在监理部内部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人的岗位职责,无论是从搞好工程监理的角度还是从增强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调动工作积极性角度来说,都是一件重要而又认真值得去做的事情,只有分工明确,监理人员各尽其能,才能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同时,监理部再根据各人的不同专业特长,分配其不同的工作内容,明确其工作范围内的职责,并在其专业薄弱处予以弥补,完善其工作,使得监理部总体监理水平保持较高的水准,以适应当前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对监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1、业务素质和技术技能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特点,监理效果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监理人员的水平、能力以及素质的高低。因此,一方面要求监理人员具有较高的学历和扎实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同时还要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政策法规、计算机应用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成为工程建设的复合型人才,再不断总结经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持续保持较高的知识水准,才能胜任和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另一方面,监理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及身体素质等也决定着监理工作的质量。具体表现为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法制观念强,熟悉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行事,具备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的思想,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身体健康等。总之,监理工作要求人的综合素质较高。

2、具有使人信服的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应当以“廉洁、守法、公正、诚信”为职业准则,以“公平、独立、自主”为工作原则,依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并不是完全与“物”打交道,而多是与“人”打交道,如若没有能使人信服的能力,监理指令、建议、审核意见和处理问题的办法等,就很难得到支持与贯彻执行,监理工作也就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同时,监理人员还必须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和公正处理问题的工作态度,不能损害工程建设任何一方的利益,勤于采用调查研究和善于沟通的工作方法,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做到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尽职尽责。以建设监理法规为依据,法律法规为后盾,热情为工程建设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监理的威信,使监理工作保持顺畅和取得应有的成效。

3、具有可预见性和洞察问题的能力

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义务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但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往往是没有明显预兆的,一些违规行为多是在隐蔽状态下进行的,有时还会给监理人员以假象。因此,如果监理人员不谨慎,事先没有预见性和洞察问题的能力,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和制止,那将会产生很大麻烦,而最终将会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人为的或施工机械(设备)故障、使用劣质材料、偷工减料等原因会给工程的质量安全留下隐患,如果监理人员不能够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事后一旦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将无法摆脱。俗话说:“防患胜于抢救”。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预先指出不使其发生,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总比事后补救要好的多。这就要求监理人员不仅要在宏观上进行监理预控,即在大问题不违反原则,符合规程规范;还要在微观上注意到每个细微环节,将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作为控制重点,针对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多发病”、“常见病”,要尽可能多的事先想到一两步,预料到将可能发生什么问题,做到防患未然,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

4、协调关系能力

监理人员要协调好合同双方关系,除了必须具备合同管理知识和经验外,还应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及工程施工实践经验。应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准确掌握工程施工的第一手资料。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及工程建设各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坚持实事求是、平等协商、公正合理维护合同双方利益,融洽各方关系,充分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以利于工程建设的顺畅进行。

三、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施工阶段是使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最终形成工程产品质量的重要阶段,因此,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不仅是施工监理重要的工作内容,也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就是按合同赋予的权利,围绕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控制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签认;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对施工过程中拟使用的机器、计量器具等应要求承包单位上报有关检测部门的鉴定证明,并注意其有效期限。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要附质量证明资料、进场质量检验记录审核签认,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项目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项目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在设计交底前,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记录)进行签认。项目监理部依据监理规划、设计文件、规范等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由总监审批后实施。总监应及时组织各监理人员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并根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由承包单位负责整改,最后由总监审定。

2、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阶段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主要抓住事先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三个环节。一切以数据说话,一切以书面为根据,做好提前预控,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动态控制。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抓“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从而有效的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质量控制。项目监理部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情况,对重要的原材料、半成品配件,按规定组织检验试验,对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组织旁站监理和检查验收。审核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现场试验(评定)报告,经审查确认并签认后方可用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项目监理部签认。项目监理部处理工程变更,如果是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项目监理部,由项目监理部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项目监理部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检查分析项目施工质量状况,并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签字。

3、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项目监理部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认;对于有使用要求的分项(电器、设备调试等项)必须在检测、试验或运转后再进行检查评定(验收)。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检验批)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同时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编工作,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及时间要求,整改完毕后签署竣工报验。

4、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通常采用质量控制的方法有:见证、旁站监理、巡视、平行检验,具体视施工现场情况确定其采用的方式。对工程重点部位、易产生质量通病的工序等可设置质量控制点或待检点。现场质量检验方法有:目测法、量测法、测量法(借助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测量检查)、试验法(通过试件、取样进行试验检查)。监理工程师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承包单位“三大员”(即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情况,根据各人的弱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以防发生重大过失,给工程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促使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施工员、质检员、现场安全员到位,逐步强化以承包单位自身三检制为基础的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改变施工质量只靠监理工程师管理的被动局面,提高工程质量一次报验合格率。用辩证的观点去正确对待和处理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用公平、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去处理施工合同中发生的矛盾。当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发生矛盾时,要求承包单位以施工质量求工程进度,以工程进度求施工效益,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实现。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控制,以事前、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相结合的控制方法;强调监理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和指导性,最大限度地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目标管理及科学化的统计资料分析。针对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程进展情况,阶段性向业主单位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和分析报告。

四、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投资控制的重点是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认真做好工程量支付、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核定以及处理好工程索赔,把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范围内。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协助业主单位及时解决好设计不完善的问题,以防因此引起工期延误和施工单位索赔。依据质量合格证、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计量的项目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工程变更项目,监理人员负责复核或在施工现场直接获取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并签发计量凭证;总监理工程师在投资控制中的主要工作是审核签署支付证书,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处理索赔事宜。

五、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工程施工监理职责范文2

关键词:工程建筑消防管理分工职责

中图分类号: D63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的消防管理,目前还没有绝对统一的定义,但从一般意义上,可以从该定义的客体、主体和内容等方面理解。从客体定位,包含针对建筑物(广义上还包含构筑物)的消防管理和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过程的消防管理;从主体定位,随着近年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建立、健全,已经可以明确为社会单位对相关建筑物及其建设过程的管理;从内容定位,包括①建筑建设单位在建筑建设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确保消防安全和与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②建筑设计单位在建筑建设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确保消防安全和与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③建筑各施工单位在建筑建设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确保消防安全和与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④建筑监理单位在建筑建设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确保消防安全和与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和其他单位与个人在建筑建设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确保消防安全和与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此外,在建筑工程的消防管理工作中,还有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就是政府及社会监督,政府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而社会监督主要指全体社会单位、群众对消防违法行为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监督的过程,这些形式可以是直接向违法单位或个人提醒,要求其改正,如要求单位打开不应上锁的安全出口,要求在因危险而禁烟的场所吸烟的个人停止吸烟等等,也可以是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向媒体反映,通过媒体暴光等形式。依照法律,公安消防机构应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通过政府及社会监督,建筑工程的消防管理工作,可以更好地弥补一些疏漏,使消防管理更严谨、更有效。建筑工程的消防管理流程进度不同可以分为竣工前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其竣工前阶段流程可以简述为设计、审核、修改设计、施工等;竣工阶段简述为施工单位自验、监理监督、四方合验、中介机构抽验和监督部门监督验收。

因此,说一个建筑的消防安全是否得到保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完成,绝不是一个部门可以完全掌控的。在强调设计等单位职责后,施工单位也履行着最直接的责任,尤其是一些具体的施工质量,都是由施工单位直接负责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1],而且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或者图纸有差错,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1],对建设单位以任何理由提出要求违法、违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2]。因此,施工单位在整个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应严格依法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当然,也包括建筑消防工程的质量。

为了能保证建筑所有涉及消防内容的质量,应按照各个施工承包单位所负责的施工内容,分别提出相应要求。作为建筑消防质量,涉及建筑的许多方面,如:建筑构造、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是否合格与完整、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距离与宽度和其他疏散要求、消防水源、电源等内容以及各个消防专用的火灾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等系统的内容,其中以消防专业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的系统和内容,其质量应由相应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其他的消防质量责任应由相应的总承包单位或者其他承包单位负责。举例来说,建筑原设计某部分墙体为某种墙体,除了美观、自重、是否承重等功能外,可能还因为是防火墙或者有一定耐火极限要求的隔墙,而施工单位因不了解其全部要求,擅自将其改变施工方法或者走向,虽满足了美观、自重、承重等要求,但却降低了其耐火极限,低于规范要求,或者造成防火分区不完整,这些都是不合法的,应由建筑总承包(同时负责土建工程)单位负责。再举例说明,一些空调系统的管道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的耐火性能等施工内容应由这些分项工程的直接施工单位对其消防质量负直接责任,由总承包单位负质量连带责任[3]。当然,社会普遍认知的消防专项系统施工质量也应由消防施工单位负负直接责任,由总承包单位负质量连带责任。因此,各个施工单位应依照规范及标准要求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工程消防质量把关,最终再由总承包单位汇总检验,从而确保建筑消防质量,保障建筑未来的验收合格和使用安全。在这一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应吃透图纸和规范要求,对所施工部分哪些内容涉及消防安全要了解,并在施工中随时注意其质量,必要时也可以订出计划和检查表,逐项检查、确认质量合格。

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消防管理中的责任除了负责建筑工程的消防质量外,与其他几方单位不同的是,施工单位还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4],当然,消防安全也属于安全生产的一部分,依照法律由施工单位负责。这在各地都以不同形式有所要求,如:北京市通过地方规章要求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5],并应建立相应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必要临时消防设施和车道等。

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在明确了法律责任后,各施工单位应了解如何去履行这一法定职责。首先,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6]。只有明确了责任才能将工作落到实处,否则就可能出现大家都负责,大家都负责不到位的情况,而且这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当在施工单位中职务较高,在发现消防安全问题时可以承担责任,才有利于推动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其次,要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6] 。此外,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过程中还要注意减轻火灾荷载、健全并落实防火制度、建造相应临时消防设施及组织员工学习、演练上做好功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才基本得以保障。施工单位还要在抓落实上狠下工夫,避免为了抢工期、施工方便等原因违反上述原则而引发火灾。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4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5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45条

[5]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4号令).第4条

[6]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4号令).第5条

工程施工监理职责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成本控制;成本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工程管理信息化的发展,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在大型项目的施工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施工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等合同要求下,对施工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机械、物资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通过技术、经济和管理活动,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一、成本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全面成本管理原则。项目施工成本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指标,成本管理要对成本形成的全过程、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其全员进行控制。因此要降低成本,实现成本计划,就必须充分调动每个部门、每位参与者的主观能动性,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2、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成本计划编制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应编制“目标成本控制措施表”,并将各分部分项工程成本管理目标和要求、各成本要素的管理目标和要求落实到责任者,同时,还应对其赋予相应的权利和利益,这样才能保证成本管理真正有效。

3、经济效益原则。成本管理就是为了降低成本,而降低成本的目的是提高经济效益。要以最少的生产资源投入,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但不能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而不考虑产品质量。企业要处理好产量、质量、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应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二、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1、建筑成本控制缺乏事前和事中控制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主要是会计成本核算控制,会计成本核算控制是对已经发生过的成本进行归集和计算,实质上是一种事后控制。项目成本管理应当不仅仅包含成本核算,作为事后控制主要内容的成本核算只对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记录、归类和计算,反映实际执行的结果,并作为对下一循环成本控制的依据。由于建筑工程的生产过程具有一次性的特点,成本的管理重心应当移向事前的预控和事中的过程控制。当前,许多施工企业对项目的成本管理缺乏事前控制和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仅仅在项目结束或进行到相当阶段时才对已发生的成本进行核算,显然已经为时过晚,成本控制的效果可想而知。

2、成本管理意识薄弱

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可以促使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提高成本管理意识,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降低成本,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但是,项目经理与相关管理者成本管理意识不强。在项目经理部,往往表面上看起来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各司其职,但是缺乏全员的成本管理思想。如技术人员只负责技术和工程质量,为保证工程质量,采用了可行但不经济的技术措施;工程组织人员只负责施工生产和工程进度,为赶工期而盲目增加施工人员和设备等,这些必然会造成成本增加。

3、控制方法不完善

传统的项目成本控制中,成本、进度和质量是分别用不同方法管理的。项目成本应用成本会计的分析方法,把项目进展过程中成本的预计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这一方法应用在项目进程的终点时,无疑是正确的,可以说明最终的费用是节约还是超支。但是,项目控制实际是对项目发展过程的控制。一个项目短则数月,长则数年,其间的内外条件千变万化。控制的目的是要保证按规定的方向发展,而在项目的进展过程中的成本预计值与实际值的比较结果,无法说明费用在该时刻的差异是由于进度的超前或落后而造成,还是由于成本的超支或节约而造成,不能给项目管理者提供决策的信息依据,以使项目进展得到有效的控制。挣值控制分析的创新之处在于引入了第三个参数,即在成本费用的预计值和实际值之外,引入了挣值的概念。借助计算机管理的帮助,任一时刻的进度与费用的定性和定量的差异,都可以清清楚楚地显示出来。项目管理者可以挣值分析结果,做出调整进度还是控制费用的决定。挣值的引入,对于项目成本控制来讲具有重大意义。

三、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成本控制中的对策

1、加强招投标管理和监督

在进行招投标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控制其招投标,政府有关部分及时的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其招投标造价的故那里,维护市场平衡。在进行招投标的过程中尽量做到其程序和内容上的统一,同时也可以做到公开化。其次,对于施工造价人员来说,在提升其建筑质量的过程中,还必须要对招投标进行综合的管理和控制。一旦在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出现任何一个环节的问题,都会对公司和企业、个人造成严重的损失。

2、控制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

首先,对于施工的进度一定要按照预先的计划进行实施。保证施工和负责的任务可以按照规定来按时的完成,从而有效的减少返工或者赶工所带来的费用支出。其次,合理进行施工顺序的安排,在保证建筑工程可以定期完成的前提下,通过对非关键的工序线路进行有效的调整,来使得资源实现最优化的配置,从而降低建筑工程的建设成本,使得人力、物力等资源可以在实际情况中得到合理优化的配置。结合成本控制计划的具体情况,从众多施工方案中进行选择,选出最为经济和最为合理的施工方案,只有选择了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才可以有效的实现成本控制的目的。同时,要结合确定下来的施工安排,合理编制相关材料和资金的使用计划。

3、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应尽量选择口碑较好的施工单位,这样一来,不仅会做好施工管理工作还会起到控制成本的作用。其中对于工程后期成本影响较多的主要有两方面,分别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其中工程量清单是否能够准确编制、计价方式是否能够合理选择,都会导致后期的工程成本是否会增加。如果将这两点做好会在控制成本的同时也会确保整个工程按时按质量的完成。

在施工过程中所必要支出的成本之一就是质量成本,是为了确保或提高工程的质量而必然支出的费用。质量成本又可分为四方面,分别是内部故障成本与外部故障成本、质量预防费用与质量检验费用。通常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会使成本增加,可是也不能因此就忽略施工的质量。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企业,只为了追求较高的效益而对工程的质量却没有重视。其实对于企业来说,工程的质量只要达标就可以了,质量太好就属于质量过剩了,对于期间的成本超标也只能自己承担。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达成工期目标或合同工期而产生的费用叫做工期成本。对于施工企业来说,信誉是最重要的,而达成其特定的工期要求是影响企业信誉的关键因素。对工期的控制也会使其成本产生变化。如果施工企业忽视工期成本只是一味的赶超工期进度是万万不可的,一定会使施工成本增加以至于减少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竞争强度。

4、工程竣工后期的结算

这个阶段是整个工程中的最后一个阶段,这阶段要确保工程决算编制的正确完整。在正常情况下是中标价与各种变更及签证费用相加得出的的最终结算额。所以对于每一张工作联系单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都要重点对其进行分类合理的保管好。对于施工总承包单位来说就更加要将分包决算与分包单位进行详细的核实后再进行总包决算的工作。其中建设单位要做到对工程量、签证及变更与所用材料的种类、价格等方面应该有一定的了解,以达到控制此阶段成本的作用。

结束语

建筑项目成本管理是一项复合性、复杂长期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相互密切配合,工程、材料、财务、劳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出现纰漏,否则会给项目成本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在加强管理,提高质量,降低消耗,确保在工程管理效益上做新文章,企业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成本管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管理水平,做到合理的规划预算,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工程统计工作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使工程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由此可见建筑工程项目中成本管理具有一定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刘兆仁.建筑工程管理中的成本控制要点和对策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4.01:160.

工程施工监理职责范文4

关键字:监理工程师责任保险

一、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工期以及造价等问题和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越来越密切,可以说,现阶段建设监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社会对监理工程师寄予了极大的期望。但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时可能面对的风险也逐步凸现出来,对此,人们的认识是非常不够的。我们一方面要继续推动监理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要重视监理工程师职业风险的防范。笔者认为,逐步推行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将有利于我国建设监理事业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我国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状况

我国的职业责任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仅在个别经济较发达地区开办了一些职业责任保险,主要包括律师职业责任保险、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医师职业责任保险、设计职业责任保险。中国首份监理责任保险于2002年在上海诞生,上海外建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取得了1000万元的监理责任保险。但上述职业责任保险尚处于试办阶段,远未形成规模。与其他险种相比,职业责任保险从总体上仍然是最为滞后的保险业务。

纵观几年的发展历史,我国专业责任保险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1)业务量极其狭小,与巨大的职业责任保险潜在市场不相适应。虽然我国的职业责任风险大量存在,职业责任保险的需求巨大,但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职业责任保险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处于低迷状态,难以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

(2)发展不稳定,无规律可循。职业责任保险自从在我国起步以来,一直在低谷中徘徊,保费收人等指标不是平稳地上升,而是上下波动,起伏不定,为保险人分析评估该险种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保险人目前在职业责任保险的风险控制上找不到规律,无法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办法以及其他实务操作规范,不能像其他险种那样放手经营。

(3)风险巨大,效益不佳。尤其是近几年,国内职业责任保险暴露出高风险的性质,赔付率居高不下,个别年景赔付率甚至超过1000l0,保险人几乎无利可图。为此,很多地区对这一险种望而却步,不敢问津,有限的几个地区开办这项业务,也是本着极其谨慎小l:的态度。

上述特点,也可以说是我国职业责任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有:

(1)我国目前缺乏完备的法律制度,还没有足够的能够作为职业责任保险开办依据的各种职业责任赔偿条例。职业技术责任事故的处理,需要各种具体的法律依据。在我国,职业责任纠纷很大程度上依靠《民法通则》的损害赔偿原则来解决,各种专门的具体的法律、法规还很少。具体到建设工程监理,到目前为止,我国仅有《建筑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有限的几个法规条例对监理单位的损害赔偿作了规定,但却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且赔偿数额相对较小,致使监理单位风险意识薄弱。其他行业也类似。这就使职业责任保险缺乏坚实的法律基础和依据,从而无法大规模开展。

(2)缺少权威的鉴定机构来明确判断职业责任归属,对职业责任纠纷进行仲裁。由于职业责任与专业技术有关,保险人不可能对各行各业所特有的专业知识像专家那样深人掌握,一旦发生事故,对于是否属于职业责任,是否应该赔偿损失,仅仅依靠自身的能力是很难判断的。因此,必须有权威性的责任事故鉴定机构充当职业责任者与受害者及保险人之间的仲裁人,对责任事故做出科学的鉴定,才能明确责任归属,保障受害人的利益,从而有利于专业责任保险的发展。

(3)保险公司缺乏经营职业责任保险的经验,无法为投保人提供相关服务。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保险公司由于既懂保险又懂专业的人少之又少,因此难以为投保人提供有效的风险防范服务。而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服务的做法,也极易引起投保人的抵触情绪。即使在法规、政策等配套措施到位后,如果不尽早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将阻碍职业责任保险的顺利实施。

因此,受上述条件的制约,职业责任保险在我国发展缓慢,步履维艰。

三、我国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对策

1.完善相关法规和合同条件

监理工程师责任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是否明确、完善,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能否有效推行的关键。《建筑法》规定了监理责任赔偿制度,这是实行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重要基础。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建立内容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与之配套。此外,与FIDIC条件相比,我国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没有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做出规定,对其中涉及监理工程师赔偿责任的条款也存在着模糊不清的解释,使得我国现有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过小,不足以补偿由于监理工程师的失误所造成的业主和第三方的损失。应参照FIDIC合同条件,在监理合同中加入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专项条款,使职业责任保险真正为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所重视,全面提高监理单位的质量意识、风险意识。

2.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宜采取强制保险的形式。

这是因为:第一,从保险原理分析,责任保险的基本社会目标是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以自愿保险方式开展,则工程监理单位有可能不愿投保,保险人则有可能拒绝承保。这样,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将会降低。第二,从社会现实分析,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保险意识还不强,监理工程师制度的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规范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行为,实施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赔偿制度还有许多工作要靠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去贯彻落实。鉴于这些情况,只有实施强制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才能确保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才能促进我国建设监理制度的完善。在目前尚无强制保险的情况下,也可以制定一些倾向性的政策,来推动工程监理单位投保的积极性。在这方面,上海市的做法值得借鉴。《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参加监理责任保险的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中享有优先中标权。建设工程监理评标方案应当有体现参加监理责任保险的监理单位优先中标权的内容。

3.建立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归属鉴定机构。

在发生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时,由何种机构判断责任归属,是实施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服务专业性极强,保险人以及一般仲裁机构不可能对复杂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做出权威判断。目前,能够成为我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归属判断的权威机构有两种:一是人民法院,这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案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时的责任认定机构;二是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专家组成的鉴定机构,这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案件通过非诉讼程序解决时的责任认定机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案件经上述权威机构认定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实施理赔工作。

4.提高保险公司服务水平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在建设工程方面开发的险种单一,保险费偏高,服务质量较差,专业人才缺乏,这与我国推广工程保险制度的要求相去甚远,也难以适应加入WTO后面临的国际竞争,必须尽快加以改变。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人才和工程保险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制度,联合社会上现有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投保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不仅是推行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需要,也是提升我国保险公司竞争力的客观要求。

参考文献:

[1]艾幼明,关惠清,沈晓凤.责任保险与建筑安装工程保险[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6.

[2]田元福,李爱春.建设项目全面推行工程保险制度的探讨[J].兰州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

工程施工监理职责范文5

关键字:建筑施工管理 成本控制 原则 分析 措施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市场内的竞争力就越来越强,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市场就给国内市场带来巨大的挑战,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力。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内各行各业都提高了警惕,加强了对企业的管理,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做足了文章。建筑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其市场的竞争尤为突出,因此许多建筑企业都在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加强施工项目管理以及成本控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虽然这些改革措施使企业在一定的时段内取得了可观的成绩,但是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下面,笔者对建筑施工的成本控制的内容及原则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加强其控制力度的措施。

一、建筑施工管理成本控制的内容

建筑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即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从工程的投标开始,一直到项目竣工结算,对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工程分包等产生的费用实施控制。施工成本的控制就是为了使工程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它主要包括:确定成本的控制目标,优化施工方案,确定控制的对象,加强动态控制和全面成本管理等五个方面。

(一)确定成本的控制目标

一般来说,确定成本的控制目标首先就要编制一个成本的计划,工程项目的成本费用是在工程的进行中慢慢产生的,因此,编制成本计划的工作人员就能够根据工程的进度计划进行编制,最终再确立成本的控制目标。

(二)优化施工方案

在施工方案的设计时,工程师们都会设计几个方案,然后再对这些方案进行多方面的比较和考虑,最终选择一种进行优化,让其指导施工。通常情况下,施工方案对于成本的控制起着重要的作用,科学的施工方案对于降低成本和确保产品的质量非常有效,所以很多建筑企业都非常重视这一个环节。

(三)确定控制的对象

由于工程施工是一项长期的动态行为,因此其产生的费用就不是固定的。如有些费用是固定的,有些费用又是变动的,而且在工程的施工中其各类费用的产生,又有着各自的费用比例,还会分为主要和次要的费用。对固定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是只能保证其不被浪费,但是对于变动的费用,它的隐形因素太多,无法进行宏观的控制,因此变动费用就是成本控制最主要的对象。

(四)加强动态控制

建筑项目的施工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这就说明项目施工成本的控制就是一个动态的控制。在施工阶段进行成本的控制一般都是按照建筑企业上级的要求与施工设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成本的目标的,到了竣工阶段,那些成本费用已经形成了,要说控制也仅仅是在审核阶段认真审查材料,看是否有一些“假财务信息”而已,其控制效力不是特别突出,所以,在对成本进行控制的过程中,管理人员要把控制的重点放在基础、主体结构与室内室外的装饰等工程施工的阶段中,才能使成本的控制达到预期的目标。

(五)全面的成本管理

全企业、全过程、全体人员的管理被称为“三全”管理,也就是全面的成本管理。在成本管理的过程中对于全体人员的控制是一个系统的控制,这个系统包括各个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网络与班组的经济核算等,对于全企业和全过程进行成本的控制,主要是指在施工管理的过程中,时时刻刻都要做到成本控制,对防止出现成本控制大家都不管的局面有着重要的促进和监督的作用。

二、建筑施工管理成本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在施工成本的控制工作中应当要坚持以下几种原则:

(一)全面性

成本的控制就是对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和全员进行控制,为了让成本控制的工作不断地适应现代化市场的发展,就必须对全员进行成本的管理,让决策层及企业的所有部门都提高对成本控制的认识和成本效益的素质与意识,改变传统的成本管理观念,将现在科学的成本管理方法利用到建筑施工的成本管理当中去,力求实现成本控制的有效管理。而且成本本身就是在生产的各个部门和环节中产生的,因此它与每一位员工都有着紧密的联系,从这方面来说,成本的控制就是全企业每一个人和每一个部门都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经济效益

在建筑施工管理中进行成本控制本身就是为了提高经济效益的,所以坚持此项原则无非就是用最少的投入换取最大的收获,不过经济效益不仅仅是投资收益方面的事,它还隐含着产品的质量,因此在成本控制的过程里必须要保证产品的质量。建筑企业必须要将产量、成本、质量以及利润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特别是在控制成本时,不但要保证产品的质量,还要是实现控制的目标,这样才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让企业在市场中获取一定的位置,从而就能提高房屋等产品的销量,这样一来,依旧能够提高企业的利润。

(三)责权结合

建立健全成本控制责权结合的制度,对工程施工管理的成本控制进行约束与激励,确定每一个部门,甚至是每一名员工应该承担的控制责任,并且在责权范围确定的基础上,使员工和相关部门清晰地了解责任控制的目标,此外,还要赋予他们相应的权利,以便于其实施管理和控制,履行成本控制的职责。

此外,企业还要对所有员工进行相关的检查与考核,奖励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以此来调动大家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在整个企业里形成成本控制的观念。

三、加强成本控制力度的措施

加强成本控制的力度,首先要从技术方面入手。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对于缩减施工的工期、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有着指导性的作用。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有效的施工机具,以及合理的施工顺序和流水施工组织就能从根本上控制成本。在施工的过程中,努力寻求降低消耗与提高工作效率的技术、工艺、材料等;严格把控质量关,避免返工现象,节约开支。

其次,还要从经济方面入手,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其他的间接、直接的费用进行控制。对人工费进行控制主要是要改善劳动的组织,实行一系列的奖惩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加强劳动的组织纪律,压缩非生产的用工时间。对材料费的控制,要从采购开始,一直贯穿到材料的保管阶段,先要节约采购的费用,然后还要降低材料在运输的损耗,并且在施工中还要避免不必要的材料浪费。对机械费的控制,最重要的是选择正确的、与生产最为相配的设备;做好机械的保养工作,以保证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的良好状态。在对间接和直接的费用进行控制时,首先就要确立一个合理的项目管理的机构、管理的层次,其次就要对临时设施费、检验试验费等等其他直接费用进行有效的控制,也就是要在成本的预测阶段,借助于企业其他成功案例,参照当时的物价,对成本费用进行修正和确定。

最后,要从组织管理方面入手。成本控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的就是人,因此要不断强化人员的控制意识,项目的管理者要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并且在成本控制的工作中起到核心作用;项目中的全体成员要按照上级的安排,去实行成本控制。

结束语:

总之,在施工的管理中进行成本的控制是非常有效的,它对提高产品的质量和降低成本有着重要的做用,因此各个建筑企业要重视在施工管理中的成本控制的作用,不断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 韦桂才.施工项目管理与项目成本控制的探讨[J].中国科技博览,2011,(33):586-586.

[2] 刘娴.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管理[J].华章,2011,(26):319.

[3] 时玉兰.施工项目管理成本控制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09,(7):177-178.

工程施工监理职责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工作;问题;对策

0引言

建筑工程中的监理主要是工程施工中,其受到业主或者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中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隐患、工程成本等进行多方面的监督检查,为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委派的工作人员。监理工作主要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为基本依据,对工程施工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检查。但是,监理在开展工作中受一定因素的影响,导致监理工作存在诸多的问题,影响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

1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根据笔者多年监理工作,总结归纳了监理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之处:

1.1 施工监理市场不够规范

在现代建筑工程行业中,监理市场不规范是监理工程师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例如,在监理公司在承接业务是存在着业务转包或是挂靠的问题,甚至一些监理公司是由建设单位指定的,并未通过正规的竞标渠道,或是一些监理单位未与业主形成有效地合同关系,这些不规范的现象造成监理行业不良的影响,并给监理开展工程施工中的监督工作造成一定的障碍。同时,在一些监理单位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监理要求,给监理单位的良性发展造成较大的影响,并给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埋下了隐患,且对监理市场的正常运营造成了较恶略的影响。

1.2 监理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在现代建筑监理工作中,一些监理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甚至一些监理人员是未从事过建筑行业的人员,这是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的一个障碍。根据笔者多年监理工作发现,一些监理人员对监理工作的认识不清,对监理人员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到位,这些因素给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造成了影响。例如,监理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人员工程技术能力高于监理人员对工程的监督检查能力,且一些监理人员缺乏系统的、完善的工程施工管理法律、法规认识,这给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造成了障碍。

1.3 监理责任无法贯彻落实

在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着监理责任未严格落实的问题,这对于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人员的监管力度造成了较严重的影响。例如,在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单位仅挂着一些监理人员的名单,但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未见到这些监理人员,且一些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按照相关专业安装专门的专门的监理人员,通常是一人负责多份职责,这就造成监理人员监督职责无法落实到位,无法正常的辨别清监理职责、监理责任与义务以及监理的职权与功能,给工程施工监督质量造成较明显的影响。

1.4 监理单位虚假挂靠现象

在现代建筑工程行业中经常出现监理单位的挂靠现象,一些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员在获取监理资格证后挂靠到监理单位,而监理单位利用得到的监理资格证提升资质或是承接相应的监理工程。但是获得监理资格证的本人并未从事监理工作,这就造成在实际建筑工程现场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并未获得监理资格或一部分人未获得监理资格。这种资格挂靠的现象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建筑行业监理的良性发展,阻碍了建筑工程的健康、持续发展,并增加了工程出现豆腐渣工程的概率。

1.5建设监理的收费比较低

根据笔者多年监理工作经验可知,从事监理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相对于施工单位较低,这就导致监理人员对待工作不负责任。从表面上看,监理工作比较轻松,没有较多的技术性,且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多数是刚从各大高校毕业的学生或是从事施工较多年的退休人员,这就使得监理工作人员出现年龄分布出现两个极端,刚毕业的学生对监理工作认识不到位、未能做到监理职责、监理任务,而年龄较大的监理人员,对待监理工作多敷衍了事,未能实现监理的监督职责。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监理单位的待遇相对较低,因此导致监理人员对待工作的态度,影响建筑工程的监督效果。

2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工作采取的对策

由上可知,在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针对上述这些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提高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的监督效果,以及改善建筑行业对监理工作的认识。

2.1 加强施工监理市场规范性建设

在建筑行业的监理工作中,需要政府有关机构、建设单位、社会大众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督,保障监理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规范性与有效性,避免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监理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的现象,有效地确保了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以政府有关部门为例,政府部门可以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检查制度,在竣工后加强备案检查力度,确保监理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建筑行业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2 提高监理工作过程中的监理职责

(1)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是整个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质量监督才能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对于一个建筑工程来说,各个阶段,各个工序都是环环相扣的,必须通过监理人员监督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从而来确保工程质量。

(2)成本监督

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要求监理单位以满足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降低工程施工成本,监督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材料浪费、返工等现象,为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做基础。

(3)进度监督

建筑工程项目进度监督的目的是跟踪项目计划,以实际进度为依据通过合理分析对项目计划进行宏观和微观的调整,从而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

2.3完善监理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完善监理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建筑工程监理工作顺利实施开展的有力保证。相关的监理规章制度一方面对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另一方面规范了监理工作人员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各项监理规章制度完善需要与实际相结合,科学合理,尽量做到与工程职责权限、工程特点等关联起来,这样监理工作人员才能主动接受,避免出现一纸空文的现象。

2.4 加强施工监理工作责任贯彻落实

在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工作主要针对建筑工程的合同、技术、质量、成本、进度等进项有效地监督。主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结合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施工技术及安全生产等,有效地监督建筑工程施工流程;第二,制定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流程,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监督重点、关键工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第三,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避免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第四,根据施工单位制定的网络计划技术监督施工进度,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能连续地、均衡地、有节奏地进行。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现代建筑行业发展建设中,监理人员对建筑工程的正常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监理单位实施中也存在诸多的难点,需要政府机构、建设单位、社会大众加强对监理单位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理单位工作的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 李萌. 试论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31).

[2] 卢贤德.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问题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22).

[3] 李涛. 论新形势下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 才智.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