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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风险投资范文1
一、资本退出机制不通畅、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专业人才等。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现状,阐述了我国风投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体系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风险投资;现状;挑战
一、风险投资概述
1.风险投资的特征
风险投资,是由专门人员和机构向那些刚刚成立或增长迅速、潜力很大、风险也很大的未上市新兴企业长期股权融资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典型的风险投资往往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投资对象多为处于创业期(Star-up)的中小型企业,而且多为高新技术企业。
(2)投资期限至少在3-5年以上,投资方式一般为股权投资,通常占被投资企业10%-49%的股权,不要求取得控股权,也不需要任何担保或抵押。
(3)投资决策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和程序化的基础之上。
(4)风险投资人一般不参与被投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提供增值服务;除了种子期(seed)融资以外,一般也对被投企业以后各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予以满足。
(5)由于投资目的是追求超额回报,当被投企业增值后,投资人会通过上市IPO、收购兼并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资本,实现增值。
(6)风险性极高,投资失败的可能性平均在70%左右,但一旦成功,便会获得超额回报。
2.分类及功能
对风险投资类型的划分有多种标准。按投入方式,可分为“杠杆式”风险投资和“权益性”风险投资,后者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投资方式。按接受投资的企业发展阶段不同,可以将风投资本分为种子资本、导入资本、发展资本和风险并购资本。
风险投资的基本功能是为应用高科技成果的中小企业提供其创业和发展所必须的股权资本,风险投资的基本运作机制是由风司融到风险资金,投向经过谨慎筛选的风险企业或项目,培养风险企业发展壮大,实现正常的市场运作,然后撒出投资,再去寻找新的项目。由此可见,风险投资主要有资金放大器、风险调节器、企业孵化器等几种功能。
3.风险投资的运作
风险投资主要由项目评估和选择、谈判和签定投资协议、培育风险企业、实现投资收益等环节构成。
(1)项目评估和选择。企业家(团队)管理能力、产品或技术的独特性以及产品市场大小构成了决策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派生出创投决策的“三大定律”:
第一定律:决不选取超过两个以上风险的项目。
第二定律:V=P×S×E
其中,V代表总的考核值,P代表产品市场大小,S代表产品、服务或技术的独特性,E代表管理团队(企业家)的素质。
第三定律:投资P值最大的项目。
(2)谈判和签订投资协议。风险企业所关心的是有足够的资金满足企业运转,确保目标利润和企业经营权。双方通过对风险企业未来盈利的预测来确定风险投资所占股份,最后形成项目股权分配与投资额及对赌条款等全面细致的风险投资协议。
(3)培育风险企业。协议签订后,风司与风险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一般通过管理报告、企业定期访问、担任企业董事会成员来对企业实行监控,以便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风司一般还会用自身的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专长,向风险企业提供专业咨询等增值服务。
(4)实现投资收益。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和时机选择,取决于风司整体投资组合收益的最大化。主要的退出方式有风险企业股票公开上市;其他大公司收购风险企业,把风险企业转售给其它投资公司;执行偿付协议,风险企业向风司回购自身股份。
二、我国风投行业的发展状况分析
1.投资概况
我国风投行业经历过2000、2001年的发展高峰,之后随国内创业板暂不开设和纳斯达克网络泡沫的破灭而走向低谷,直到2004年由于资本市场退出形势的预期好转以及网络潮的回暖,风投行业在总投资额上大幅攀升,据统计数据,中外风投机构在2004年共对253家大陆及大陆相关企业进行了投资,投资总额达12.69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其中投资案例数量较2003年增加43%,投资金额上升28%,风投业进人一个全面复苏和加速发展的时期。
2.行业分布分析
风投机构在选择投资对象时通常会考虑该行业的成长性、创新性、市场前景以及具体企业的管理团队。调查显示,传统制造业已经取代软件行业,成为创投项目最为集中的行业,表明风投资本规避风险和短期盈利取向的动机显著增强。风投资本通过参股方式,从稳定发展的传统制造业那里获得股利,增加利润流量,满足了风司股东要求的一种策略选择。
3.区域分布分析
风投资本偏重高新技术项目和经济发达地区,主要指向上海、深圳、江苏、浙江、北京、天津等地,其中上海的风投机构数目最多,但在资金总量上比深圳小,北京虽然机构数目较少,但管理的资金却较多。此外,风投出现很强的区域集点。京津冀地区的项目投资强度最高,长三角与珠三角的差别不大,而东三省及其他地区的差别则较大。
4.阶段分布分析
针对创业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的不同,其生命周期可分为五个阶段,即种子期、发展期、成长期、扩张期以及成熟期。风投机构会根据企业不同阶段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投资对策。
和扩展阶段,向种子和成熟阶段投的比例比较小,特别是在种子阶段,大约只有5%。2003年以来,风投资本分布基本上是“正态分布”:中间大两头小。项目主要集中在成长阶段,而种子阶段所占比例最少,这种趋势与国外风投的阶段分布基本一致。
5.我国风投行业投资项目退出状况
自2003年以来,我国风投资本在退出上虽然取得可喜的进展,有多家风投机构实现了成功退出。但与国外相比,上市和被其他企业收购所占比例明显偏低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的创业板市场迟迟未开,多数风投机构投资“后撤”,即风投机构为了规避风险和获得稳定的回报,多选择比较成熟、规模较大的传统性项目。2005年以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股改的不断深入和登陆海外资本市场,通过IPO实现退出的较往年明显增多,多家风投支持的中国企业在美国、香港和新加坡市场上市。
三、我国风险投资行业面临的挑战
1.资金规模小,来源渠道单一
风险投资的主体包括政府、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和天使投资者等。我国目前的风投机构主要是以政府发起创办或由国有企业发起设立、政府参股为主体。而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风险投资主体应该是愿意并且能够承担风险的个人、企
业投入。在没有民间资本大量参与的情况下,风投基金的数量和规模很难有大的增长,远远不能满足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需要,也达不到最佳投资组合的目的。
2.风险投资主体错位
风投机构是风险投资市场的真正主体。它是向风险企业提供风险资本的专业的资金管理人。风投机构从风险投资者募集风险资本开始,搜寻、调查、筛选投资项目,制定投资方案,对投资进行监督、管理和必要的辅助,并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撤出投资,把本金及实现的利润分配给投资者。
目前,我国风投主体的结构是不合理的,应逐步改变其政府主导的现状,形成由民营主导的风险投资格局。大力发展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企业,如有限合伙制、信托基金制和公司制的民营资本主体。
3.风投资本的利润实现与退出困难
高风险通常意味着高收益,而高收益的获取和高风险的转移,关键在于退出。风投目的是盈利,而不是控制公司。因此,为促进风投行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对高新科技的推动作用,必须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风投资本变现回收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公开上市IPO、出售股份及因投资失败而进行的资产清算。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仍缺乏畅通的退出途径,主要表现在A股主板交易市场上市门槛高;缺乏健全的产权交易市场;专门为风险企业提供退出途径的创业板市场至今尚未建立。
4.法律制度不健全
风险投资在我国早已开始实践,但至今仍未对风投基金进行立法;由于法规建设不健全,使得社会上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在税收上,国家虽然给高科技企业享受15%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但对高科技企业的投资者却没有所得税优惠,风险投资者在高科技企业所得的股息和红利要双重征税。这种滞后的立法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国创业投资的运作和发展。
5.缺乏风险投资专业人才
风投是跨越科技与金融两大领域的特殊金融活动,涉及评估、投资、管理、审计和高科技专业知识等多方面学科,实践性综合性很强。风险投资家应该是既懂技术理论,又懂管理创新;既懂产业运作,又懂资本运营;既能深谙风险投资的职能奥妙,又能通晓国际风险资本运作规则的复合型高级人才。高素质的风险投资家是风险投资的灵魂,这正是目前我国最需要的也是最缺乏的。
四、应对我国风投发展挑战的建议
1.扩大风险投资总量,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
根据国外成功经验和我国发展趋势,可从从机构投资者、国内大型企业、私人资本和政府资金等方面拓宽风投资金的来源:
2.建立一套分散风险的投资机制
可以从投资多个阶段的企业并分批投入资金、组合投资、联合投资、合同制约、管理咨询和严格执行业务计划书等方面分散风险。
3.建立创新的组织制度,培养风险投资人才
与一般公司组织形态相比较,有限合伙制能够有效降低运作成本和成本,并通过适当的治理结构和各相关利益者之间一系列激励与约束的契约安排来有效地减少风险。应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和引进人才,在此基础上,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4.建立畅通的风投资本退出渠道
风投资本的成功退出不仅意味着高额回报,而且也是风险投资不断循环的基础。我们既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又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在探索中建立适合我国经济运行机制的退出模式。如国内买壳或借壳主板上市、进一步发挥二板市场的优势、设立和发展柜台交易和地区性股权转让市场、尽快开设创业板、国外二板市场或香港创业板上市、企业并购与企业回购、清算退出等,没有退出渠道的创业投资是没有发展前途的。因此,要想实现创业投资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完善风险投资体系,保证资本退出渠道的通畅。新晨
5.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修订《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有限合伙制为我国企业合伙的一个重要组织形式,明确对合伙人的约束和合法权益,但不应该对相关细节规定过细;修改《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养老基金管理办法》,适当放宽对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限制,允许它们适度地参与风险投资。修改税收法律制度,避免双重征税。
风险投资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充分发展需要金融界、法学界、教育机构、科研机构以及中介机构等共同努力;政府要为其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摆脱行政干预,完全按市场规律办事;加快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需要一个完整的投资体系支撑,这个体系不仅要包括健全、成熟、规范的支持系统,还要具备一套分散风险的投资机制和有效的管理机制;构建我国风险投资体系,促使风险投资进入良性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陈德棉蔡莉风险投资:运行机制与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2]徐力: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探索[J].中国市场,2007,(52)
投资与风险投资范文2
关键词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企业
传统的风险投资基金规模越来越大,并且过于强调投资收益率,运作模式严格规范,在投资项目选择时偏向于扩张期的大项目。而天使投资的投资规模较小,运作方式更加灵活,主要以较好增长潜力的小型项目为投资对象。鉴于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在创业投资中的不同作用,将它们两者进行比较分析,无论对于创业投资实践还是政府的政策操作都很有意义。
1天使投资及其特点
“天使”最早是对19世纪早期美国纽约百老汇里面进行风险性投资以支持歌剧创作的投资人的一种美称。现在,天使投资人特用来指用自有资金投资于早期创业企业的富裕的个人投资者,其所从事的投资活动称为天使投资。在欧美国家,典型的天使投资人通常是50岁左右的成功男性,属于社会的富裕阶层,很多人有成功创业或者经营企业的经验。
天使投资是一种非正式的风险性投资活动,投资资金来自于天使投资人个人财富的积蓄。天使投资人通常以股权的形式投资于早期创业企业,股权的平均持有期限为5~8年左右。天使投资人除了提供资金之外,还会积极地参与创业企业的管理,用自己的创业经验或专业技能来指导和帮助创业企业家。天使投资主要以极具成长性的高科技创业企业为投资对象,投资的风险较高,因此它所要求的投资回报也很高。在欧美国家,天使投资期望的税后年均回报率高达30%~40%。
天使网络(AngelNetwork)的出现是当今欧美国家天使投资的一个显著特征。天使网络是由天使投资人组成的一种非正式组织,它为天使投资人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投资经验,提供投资信息,寻找投资机会的重要平台。天使网络成员之间会组成不同的投资团队,共同向某一项目投资,这样不仅有助于扩大单个项目的投资规模,也有利于降低个人的投资风险。天使网络通常由一位富有投资经验的天使投资人牵头组织,小的天使网络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大的天使网络则一般聘请专职的经理人(通常为律师)进行管理。
2天使投资与风险投资的比较
天使投资与风险投资都是提供追加价值的长期权益投资,都主要以高风险高收益、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科技型创业企业为投资对象,并在适当的时机以股权套现的形式退出投资,获得投资回报。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除了具有上述的共同特点之外,两者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区别。
2.1投资动机的比较
获取高额的投资回报可以说是风险投资的唯一目的。但对于天使投资而言,除了投资的经济利益之外,其投资动机里面还存在许多非经济性因素。这些非经济性因素主要有传授创业经验的渴望、获得乐趣和激情、通过投资建立人际网络、挑战自己心智以便保持敏捷的商业思维能力、通过投资于健康产业创造社会福利等。当然,不同的天使投资人会有不一致的非经济性追求。
2.2在创业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比较
天使投资在创业企业融资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美国风险基金联合会估计,美国天使资本的规模接近1000亿美元,而风险投资基金的规模则只有483亿美元。另据美国小企业联合会1996年委托Freear和Wetzel进行的研究估计,每年约有25万个天使投资者投资于约3万家创业企业,投资额高达200亿美元。此外,Freear教授等人在1987年对284个新兴科技企业所做的调查显示,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在创业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是互补性的,但天使投资在创业企业早期阶段的融资中占据了主导型地位,表1是其调查的详细结果。
创业企业一般要经过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张期、成熟期等不同的成长阶段,每一阶段都有不同的资金需求。表2阐释了创业企业不同阶段权益融资的规模及其来源。从表2可知,天使投资投资对象主要是种子期或者初创期的创业企业,投资规模一般比较小,它在创业企业种子期的单一项目投资规模一般为2.5~5万美元,初创期的投资额为25~75万美元不等。风险投资由于是一种制度化的投资,它能够以私募方式吸收各方面的资金来扩大资本规模,其单一项目的投资额从几十万到几百万美元不等,有的甚至可以高达几千万美元。由于风险投资较强的资本实力和单纯的盈利动机,因此其主要投资于中后期的创业企业。
2.3运作方式的比较
(1)投资活动的主体不同。天使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天使投资人,他们用自己的资金投资于创业企业,投资收益也归他们所有。在风险投资中,投资活动的参与主体是由职业经理人团队组成的风险投资家,用于投资的风险资本来自于向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募集的风险基金,风险投资家的收入来自于年度的管理费用和风险投资利润的分成。(2)尽职调查的方式不同。在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家往往组成一个团队,对将要投资的创业企业进行很长时间的跟踪考察,花费大量的精力进行详尽地价值评估和投资可行性分析。而在天使投资中,天使投资人不可能有像风险投资家那样的时间和精力去对创业企业展开调查和评估,他们对投资项目的选择更多的是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一般的市场趋势进行判断。
(3)投资的地域范围不同。天使投资人所投资的绝大部分项目都是位于其居住地附近,因为这样便于他们对投资企业进行监督和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而对于风险投资来说,其投资项目的地域范围则较为广泛,可以分布在不同国家或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
(4)项目投资合同的差异。在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家和创业企业签订的投资合同非常正式化和规范化,合同一旦签订以后,双方协商的空间非常小。而天使投资人与创业企业签订的投资合同在内容和形式上则更加灵活,合同签订以后,在执行过程中还留有更多协商和调整的空间。
(5)对创业企业的监督和参与管理的程度不同。由于投资的是自己的资金以及为了重新体验创业的梦想,天使投资人有很强的动机参与创业企业的管理,在创业企业中扮演非常积极的间接管理者角色。在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家虽然也会参与创业企业的管理,但他们参与的程度和介入的深度都不及天使投资人,他们更多是为创业企业提供外在的增值服务。
(6)退出战略的不同。风险投资基金一般都有一个固定的投资期限,通常是3~7年,风险投资家必须在风险基金的投资周期内退出在创业企业中的投资。因此,风险投资在退出战略上有着较为严格的时间约束,其投资行为的获利动机更加强烈。天使投资在退出战略上则没有明确的时间约束,其在退出时机的选择上更加灵活,因此可以选择对双方来说都最为有利的时机退出投资。
3发展我国天使投资的几点建议
纵观国外成熟的创业资本市场,天使投资以其特有的优势成为创业企业资金供应链上最基础、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其对于创业阶段中小企业的孵化作用被市场充分肯定。我国经过了20多年的高速经济发展,已经有了相当规模可以成为潜在天使投资人的富裕群体,主要包括海外归国的高学历新富阶层和外企的中方高级管理阶层、国内的私有企业经营者和一些行业的高收入个人,以及一些拥有丰厚家族财富的人群等。虽然在我国的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出现了天使投资活动的初步实践,但其总体规模还很小,远不能满足我国创业企业的需求。由于天使投资的非正式性和非单纯的盈利动机,故政府应主要从体制环境方面着手来推动我国天使投资的发展,具体的政策建议有以下三点:
(1)投资理念、投资文化的引导和培育。政府应加强天使投资的宣传教育,努力培养支持创业的投资文化;以举办培训班或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天使投资方面的教育和引导,普及天使投资知识,帮助天使投资人培养风险意识和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天使投资者素质,从而形成潜在的天使投资供给。
(2)创造投资双方信息沟通的有效平台。天使投资人之间可以建立天使网络来沟通投资信息,交流投资经验,也可以通过团队投资的形式降低单个人的投资风险。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可以考虑建立一个有关创业项目、创业企业和天使投资人信息的一个网络信息中心,为天使投资双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搭建投资桥梁。
(3)法律、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欧美国家都对天使投资提供税收优惠等政策以及法律方面的支持。也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对天使投资人投资于创业企业的投资收益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从而提高人们从事天使投资活动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应在法律上加强对天使投资人投资权益的保障,并进一步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参考文献
1张树中.美国创业资本市场的制度分析[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投资与风险投资范文3
关键词科技评估风险投资风险管理
1科技评估
1.1科技评估的概念
2000年12月28日科技部颁发的《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将科技评估定义为“是指由科技评估机构根据委托方明确的目的,遵循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发展领域、科技机构、科技人员以及与科技活动有关的行为所进行的专业化咨询和评判活动”。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讲,科技评估是对与科学技术活动有关的行为,根据委托者的明确目的,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据大量的客观事实和数据,按照专门的规范、程序,遵循适用的原则和标准,运用科学的方法所进行的专业化判断活动。其结果要归结为能够回答委托者特定目的评估结论和评估分析。
1.2科技评估的范畴
科技评估的范畴主要是职能性评估和经营性评估两大方面,职能性评估是指对政府科技活动有关行为进行的客观的、科学的评价和判断,为政府有关部门发挥决策、监督职能提供服务。经营性评估是指对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与科技活动有关行为进行的客观的、科学的评价和判断,为他们对被评事物的决策、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评估作为一种咨询活动,不应仅仅只为政府决策服务,还应深入到市场中的各类科技活动之中,接受非政府机构委托的评估任务,如企业投资项目的科技评估、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科技评估、企业产权交易中的科技评估等。
1.3科技评估的分类
科技评估可从不同角度分类。从评估时间上,可分为事先评估、事中评估、事后评估和跟踪评估四类。事先评估是在某项科技活动实施前所进行的评估,主要包括实施该项活动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内容。它常常带有预测的性质,但不同于一般的预测分析;事中评估是在科技活动实施过程中进行的监督性评估,着重检验是否按照预定的目标、计划执行,对前面工作的进展与预期效果进行比较,并对未来进行预估,以发现问题,调整或修正目标与策略;事后评估是科技活动完成后进行的评估。另外,从评估空间上,可分为国家评估和地方评估;从评估规模上,可分为宏观评估、中观评估和微观评估;从评估方法上分,可分为定性评估、定量评估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从评估形式上,可分为通信评估、会议评估、调查评估、专访评估和组合评估等。
1.4科技评估的方法
评估方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广义概念包括评估准备、评估设计、信息获取、评估分析与综合、撰写评估报告等评估活动全过程的方法,狭义概念特指评估分析与综合的方法。
科技评估可选用的方法多种多样,关键是要依据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选择评估方法。常用的分析评价方法有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法、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指数法及经济分析法和基于计算机技术的评估方法等。
2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以最少的成本将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科学管理方法。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企图运用系统的、综合的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有效地扩大投资活动的有利因素,控制和抑制不利因素,达到以最小的成本,安全、可靠地实现风险投资利益的最大化。
2.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是指对企业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存在于企业自身周围的风险多种多样、错综复杂,无论是潜在的,还是实际存在的,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是企业内部的,还是与企业相关联的外部的,所有这些风险在一定时期和某一特定条件下是否客观存在,存在的条件是什么,以及损害发生的可能性等,都是在风险识别阶段应予以回答的问题。在风险投资中,风险一般可以分为两类: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由公司之外的各种因素引起的,如战争、经济衰退、通货膨胀、高利率等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相联系的风险,是不能通过多角化投资而分散的,因此又称作不可分散风险或市场风险。重要的系统风险有政治风险、法律法规风险和政策风险等。非系统风险也被称作可分散风险,它是由公司本身的商业活动和财务活动带来的,如企业的管理水平、研究与开发、消费者需求的改变、市场营销风险以及法律诉讼等,其可以通过多角化投资组合而分散,是公司特有的风险。重要的非系统风险有决策风险、财务风险、信用风险、完工风险和市场风险。作为风险投资者,其关心的往往只是项目的系统风险,因非系统风险完全可以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而得到分散。
2.2风险衡量
风险衡量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以确定其损害程度的过程。风险衡量的方法分为定性风险评价方法和定量风险评价方法两大类,定性风险评价方法又可分为主观评价法和客观评价法,传统的主观评价法主要有观察法、资产负债表透视法和事件推测法等。现代的主观风险评价方法致力于将传统主观方法涉及到的因素综合在一起,并且设法将传统上的主观方法的定性分析特征转向定量分析上,由此而将主观分析扩展到能够同时完成综合评价风险因素与测量风险临界值的双重任务。现代客观风险评价法中,最具代表性的是“Z记分”方法。作为一种综合评价风险企业风险的方法,“Z记分”方法首先挑选出一组决定企业风险大小的最重要的财务和非财务的数据比率,然后根据这些比率在预先显示或预测风险企业经营失败方面的能力大小给予不同的加权,最后将这些加权数值进行加总,就得到一个风险企业的综合风险分数值,将其对比临界值就可知企业风险的危急程度。定量风险评价方法主要有风险图法、决策树法等。
2.3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在对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之后,实施各种风险控制工具,力图在风险发生之前消除各种隐患,减少损失产生的原因及实质性因素,将损失的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实施风险控制的步骤是风险预测——风险决策——实施决策方案——方案的成果评价。风险控制的主要方法有风险规避、风险预防、风险分散、风险转嫁、风险补偿、风险抑制等。
3科技评估与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
科技评估与风险管理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科技评估作为一种专业化判断活动,在介入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后,其任务便是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衡量,其结果作为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决策和制定风险控制实施方案的依据。可见,在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中,科技评估实质是风险的识别和衡量的过程,而风险管理还包括了风险控制的实施过程,这样科技评估就可以作为风险管理一个组成部分,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促进共同发展。科技评估与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的关系如附图所示:
3.1科技评估是提高风险投资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
科技评估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有一整套较为完备的评估规范和技术方法,在评估设计、评估信息采集、综合分析、评估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研究已较为成熟,同时,由于科技评估机构长期致力于国家和地方各类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研机构等方面的评估,对于科技产业、科技政策等方面的研究也是其他咨询机构无法比拟的。而我国风险投资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还未出台较为完备的有关风险投资事业的行政法规,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管理机制还很不健全,对风险管理人才培训的投入和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因此,将科技评估运用到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中将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管理效率。
3.2科技评估方法是衡量风险投资风险的有效工具
定量和定性方法相结合是科技评估方法应用的基本思路,这与现代风险评价所采取的方法既有相近又有其独到之处,科技评估中最常用的方法是多指标综合评估方法,它是在对多个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之后,设计一套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并对每一个评估指标都制定具体的标准和统一的计算方法,使其能对金额、人数等可计量的指标进行定量评估,同时对社会影响等因素亦可做定性评估的描述。这与上面介绍的“Z记分”方法仅依靠可计量的数据作为评价基础相比较更为有效。采取科技评估方法衡量投资风险也更为准确、可信。
3.3科技评估是推动风险投资管理创新的动力
引入评估机制,使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选择与投资决策相分离,使得风险投资管理更为透明化,也遏止了内部人员的“暗箱操作”等种种不良现象。通过独立的、专业化的评估中介组织的运作,将能使风险投资机构的管理层能更客观地认识到投资风险,从而可集中精力于投资决策,通过管理体制的创新,保证投资的科学性和安全性,也提高了投资成功率。
3.4科技评估参与风险投资管理是其自身发展的需要
科技评估工作现阶段主要是为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是国家和省、市科技管理部门服务,而且大部分科技评估机构是由科技管理部门所属的有关单位,如软科学研究机构、科技咨询机构、科技情报机构等部门产生,但由科技管理部门所属的单位评估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技项目、科技计划等等,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不可避免的受到科技管理部门的影响。因而,评估水平难以提高。因此,科技评估机构作为一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各类资产评估机构一样,应逐步社会化和多元化,如参与到风险投资管理的咨询工作中,只有社会化、多元化,才能充分引进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提高评估水平,促进科技评估事业的发展。
3.5科技评估促进风险投资实现动态管理
风险投资从进入到退出的全过程中,无时无处不存在着风险,实施某项投资决策前需要进行深入分析以确定各种存在风险的影响程度;进行投资后,还应深入到所投资的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对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市场竞争状况,企业的发展趋势与步骤等,经常进行科学的、系统的分析与判断,发现潜在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它的发生或降低它的危害;风险投资退出后,还要对风险投资的效果进行测评,总结经验与教训,作为今后投资决策的参考。可见,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实现管理目标需要实施一系列的评估,科技评估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估能够满足这一要求,促进风险管理动态管理。
参考文献
1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编.科技评估规范,科技评估概论[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2001
2杜沔.关于风险投资中的风险控制工具的探讨[J].中国科技产业,2001(7)
投资与风险投资范文4
人力资本理论认为针对人力资本投资是一项高风险与高益的活动。为了追求高额的投资回报,出现了一种专门以人力资本作为投资标的物的风险投资活动,这就是人力资本风险投资。在人力资本风险投资过程中,具有资金、专业经验或其它资源的机构或个人(以后称投资机构)通过对潜在的投资对象进行充分测评,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人员(或团体),双方建立一定的合同,并依据合同对投资对象进行人力资本的投资,与此同时对投资对象加以指导与管理,增加投资对象创造财富的能力与机会,最终投资机构从被投资对象所创造的超额个人财富中,取得一部分作为投资回报。
人力资本风险投资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人力资本投资。一方面它在可能获取高额收益的同时,也蕴含着超额的风险。另一方面,人力资本风险投资毕竟不是单纯冒险,而是基于对种种风险因素的分析与管理而进行的理性投资。本文主要对人力资本风险投资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二、人力资本风险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融资风险
人力资本风险投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时间跨度甚至远比一般的风险投资项目的投资过程更为漫长。例如,对于一个运动员的培养,如果从5周岁开始算起,一般需要不少于10年的连续投入才会取得收益。不仅如此,人力资本的投资,也还要消耗巨大的资金。有报道指出,为了奥运会上的一块金牌,我国国家体育总局平均付出的经费达到了数亿元人民币。
人力资本风险投资是一项时间跨度长、资金消耗大的投资活动,这就要求人力资本风险投资机构必须长期、持续地融资才能保证为投资对象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才能使投资成功成为可能。可见人力资本风险投资活动首先面临着融资风险。
(二)投资风险
由于投资对象与投资行为特殊,决定了人力资本风险投资的投资风险巨大,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投资项目本身具有风险
首先,人力资本风险投资是在风险投资机构对于未来的预测、对投资对象选择的基础上开展的,由于信息的不充分以及投资机构的分析判断能力的有限性,可能导致投资者在人力资本投资项目的选择上出现失误,从而导致投资活动的失败。
其次,人力资本风险投资项目是专门针对具有发展潜力的投资对象个人(或团体)进行投资。在投资对象成长过程中,个人(或团体)会遇到许多影响因素,部分因素会最终导致投资对象不能达到预期的培养目标而导致投资活动失败。
第三,当投资对象的人力资本没有运用环境时,投资活动无法带来经济效益,更无法对投资者的投入进行有效补偿并获得一定的收益。
2、人力资本风险投资活动面临着管理风险
在人力资本风险投资的过程中投资方由人力资本专家与金融专家组成,投资对象一般是在投资者看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与商业价值的培养对象。如何把投资对象的潜力变为现实,并最终为投资者带来巨大经济财富,或者是在投资失败时时及时地对损失加以控制,都需要管理者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本知识与金融管理经验。当管理者管理不善,如决策失误时,会给投资活动带来损失。
3、人力资本风险投资存在退出风险
人力资本的风险投资的投资目的在于增加投资对象的人力资本的价值,并通过分享其创造的经济财富来获得收益,在人力资本产权市场发达的情况下,投资者也可以将其对于被投资对象的收益权加以转让而对其投资进行回收。由于人力资本风险投资对象的个体差异,加之各方信息不对称的因素,使得人力资本的市场定价较为困难,制约投资者通过市场转让人力资本收益权收回投资的渠道。投资者能否最终获得从人力资本风险投资项目中顺利退出,一方面取决于风险项目是否成功,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市场环境。如果风险投资项目不成功或市场环境不好,则面临退出风险。
(三)市场风险
由于商品和劳动力市场是不断变化的,所以人力资本投资就可能面临由预期不当所产生的市场风险:
第一种情况,当投资所形成的人力资本开始投入使用时,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结果导致原有人力资本的价值不能充分体现,不能发挥预期的作用和实现预期的收益,投资也就无法得到收回。
第二种情况,当投资所形成的人力资本开始投入使用时,劳动力市场中此类人力资本供给已经相当充裕,这就意味着投资者由于对人力资本供求预期不当而发生损失。
第三种情况,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等因素而使一些传统性的行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率不断下降,从而导致这个行业的人力资本价值不断下降、人力资本的有效受益时间缩短,致使人力资本投资者遭受损失。
(四)制度风险
我国特有的制度环境,时常给人力资本风险投资带来的不确定性。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产权制度风险:在我国,人力资本市场流通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人力资本产权制度不完备,使人力资本风险投资的资金和人才无法保证,成为人力资本风险投资的风险。
分配制度的风险:在人力资本风险投资活动中,风险投资机构主要投入的一定数额的资金或其他易于计量的财富,而投资对象则投入的是初始人力资本,对这一部分投入的计量,在会计上有一定的难度,必须经当事各方协调确定。当缺乏合适的分配制度时,会降低当事各方的积极性,减少投资活动的总收益,甚至导致整个投资项目的失败。
政策风险: 产业政策的调整会对人力资本投资带来一定的风险。不同的产业政策需要不同的人力资本作支持,由于国际环境、科技发展进程等因素的变化导致产业要作必要的调整,这样就必然会给以往人力资本的投资带来风险损失。
(五)信用风险
在人力资本风险投资中,投资收益的最终源泉是分享投资对象所创造的个人财富。当事各方通过一定的契约形式来约束当事的人行为,确保投资者能够从投资对象所创造的个人财富获得约定的投资回报。尽管存在契约的约束,但由于人力资本是一种“活的资本”,其载体有思想、有意志,不仅易受利益因素驱使而产生流动性意愿,而且发挥作用中的不确定性也较大。在外界环境的影响和主观因素的作用下,人力资本承载者的思想、意志、目标等可能随时发生变化,到合约执行期时,可能会出现不履约现象。当事人为了个人利益而违反约定,逃避自身应尽义务与应承担责任,从而造成对方的经济利益的损失,即形成信用风险。
三、人力资本风险投资的风险对策
人力资本风险投资运作的各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的风险,过高的风险会使许多投资者望而却步,为满足投资者普遍规避风险的心理需要,客观上要求对人力资本风险投资的各环节的风险加以有效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人力资本风险投资中存在的风险
(一)分段投资
在对人力资本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开发时,投资机构往往并不需要一次投入全部的资源,而只须注入项目发展所需资本的一小部分,后来的融资与中间目标的成功完成挂钩,或者说与投资公司对个人努力程度与人力资本投资效果的观察结果挂钩。这使得每个投资对象能够了解到他的努力程度决定了是否能到下进一步的人力资本投资,从而对人力资本投资对象起到激励的效果。同时投资机构保留了在投资项目前景暗淡时放弃该项目的权利。对于投资者而言,分段投入资本保留放弃项目和对项目进行增资的期权,这两项期权对投资对象的行动是一种激励和约束,对投资公司具有很大的价值。
(二)组合投资
人力资本风险投资机构也不会把全部的资金投入到某一单独的投资对象,而是根据投资机构自身实力选择不同的阶段、不同的风险程度、不同地区的多个投资对象作为其投资对象。这样,当一项投资失败时,其损失可以从成功的项目盈利中得到弥补,以求达到分散和控制风险的目的。
(三)相机退出机制
相机退出指的是投资机构在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时,有时会要求不按预定的方式获利退出,而是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而灵活做出的退出决策。人力资本风险投资的相机退出又分为止损退出与止赢退出。
由于对人的投资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经过一定阶段的投资后,部分投资对象会达不到预期的投资目标,或者对投资对象的投资培养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但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此时如果继续按原来的计划行事,则会给投资机构带来更大的财务损失。为了控制损失,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投资机构需要考虑止损退出,不再进行后续的投资。
与止损原则相对应的是止赢原则。在人力资本风险投资机构的目标已部分实现,但进一步实现有一定难度或当有其他更好的投资机会时。风险投资家就应该及时止赢,选择适当的时机以最合适的方式退出,以保存投资,投入新一轮人力资本风险投资。
(四)规避与转移风险
在有些时间,与人力资本风险投资项目巨大的投资收益相伴随的是低的投资成功率,项目风险潜在威胁发生的可能性太大,不利后果也非常严重。这时投资机构可以采取一定的方式转移人力资本风险投资的风险,甚至需要投资机构主动放弃投资项目或改变项目目标与行动方案,从而回避风险。
投资与风险投资范文5
日本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及特点
1建立多元化的风险投资机构
风险投资机构是风险投资的重要载体。日本通过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投融资服务。其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置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种是政府设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针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援助,包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等,这些机构一般向中小企业提供低于市场2~3个百分点的较长期的优惠贷款[3]。第二种是官方或半官方的风险投资公司,如通产省专门成立的全官方的风险投资企业中心,它们为中小型企业提供80%的项目贷款,同时也为风险企业提供无抵押贷款担保[2];科技厅下属的新技术事业开发团以及财团法人中小企业培育会社等机构则通过低息贷款、提供担保、购买企业的股票和可转让债券的形式进行债权、股权融资[2];官方性质的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主要对中小企业(资本金在5000万日元以下)实行股份投资,给予经营、技术上的指导,目标在于把企业一直扶持到能在证券市场上市进行筹资[4]。第三种是各类风险投资公司,以大金融机构的附属机构为主,它们占据了日本风险投资的主体地位,其中银行业、证券业开办的风险投资部门又处于主导地位,银行所属风险投资公司额占了整个行业的75%[2]。第四种是风险基金,包括政府主导的中小企业投资基金、官民并举的投资事业有限责任合伙制的风险基金以及民间天使基金等,它们主要对处于创业初期的风险企业进行投资。至2009年,日本共设立了83个风险基金,资金规模达1325亿日元[5]。此外,日本政府还设立信用保证协会和中小企业信用公库等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从民间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2加大风险资金投入
风险投资资金是风险投资的血液,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日本法律规定养老金不能用作风险投资,亚洲文化又推崇储蓄而不是进行风险较大的投资,因此,多年来,日本风险投资中风险资本的构成主体是政府和金融机构资金,具有长期、稳定、可靠的优点,为日本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风险投资发展的前期,日本的风险投资公司多为金融机构创办,所投资金中约有3/4属于自有资金[2],因此,这一时期的风险资本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据统计,1985年日本的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中,政府占21%,金融机构占78%[6]。随着政策性风险机构的不断建立以及日本政府对风险投入的不断加大,到2001年,风险资本金来源中金融机构的占比有所下降,占总投入资金的58%,而政府资金占比升至32%[7]。在较为充足的资金引导下,日本风险投资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和完善。进入21世纪,日本政府逐渐转向发挥市场作用,采取立法、税收优惠等手段调动市场积极性,广泛吸引风险投资资金,具体包括:改革税制吸引海外资金;加大风险担保投入,吸收民间资本出资共同为风险基金出资和投资风险企业;创设天使税制[5],鼓励个人投资;加强天使网络建设,从更大范围吸引风险资金。当前,虽然政府和银行仍是日本风险投资的出资重点,但无限责任组合员、业务执行员、其它基金及财团、个人资本也陆续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极大地丰富和充实了风险投资资本,特别是《大学等技术转让促进法》出台后,大学风险投资基金也逐步发展成为风险资本来源中一股重要力量[8]。
3优化风险投资运作机制
金融机构附属的风险投资公司是日本风险投资的主要形式。数据表明[6],一半以上的风险投资企业附属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其运作机制主要采取公司制,在具体操作中按照金融投资业和准金融投资业运作,更多倾向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的风险培育,具有较强的上市辅导色彩,这一运作体制的效益明显低于欧美等国家的有限合伙制。事实上,风险投资有限合伙制是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有机统一的组织形式,它在项目选择、参与管理、激励与约束、利润分配等方面比公司制更有实效,更具灵活性,这也是美国风险投资业比日本发展得更迅速、更成熟,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推动作用更大的重要原因。但随着风险投资的不断发展,日本政府逐渐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安排,优化风险投资运作机制。首先,制定颁布中小企业有限合伙制的有关法律,修订《中小企业等投资事业有限责任组合契约法》,促进有限合伙制在日本的发展。在投资领域,日本政府充分运用预算、财政投资、津贴补助、税收和金融手段,引导风险资金支持风险企业发展尖端技术;同时,出台产业发展规划和资金筹措政策,引导风险投资从企业的成熟阶段向企业创建和发展的种子阶段转移,改变过去投资企业成熟阶段的“不风险”行为。值得一提的是,随着风险投资业的不断成熟,日本还出现了许多科技振兴财团,如电子科技振兴财团、生物科技财团等,这些财团以振兴科技为己任,不追求盈利,敢冒风险,专门赞助高技术风险投资[6],其中有些是官方设立的,有些是企业出资设立的,也有社会各界知名人士设立的,这些财团成为事实上的风险投资公司,构成“官、学、民”三位一体协作的运作机制,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提供了充足的人、才、物资源。
4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风险投资的根本目的并非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而是要在适当时机退出公司管理实现资本增值,尽快获取投资收益。日本风险投资业发展初期,上市门槛高,风险企业很难满足证交所严格的公开交易标准,导致风险资本退出渠道不通畅,这一度成为阻碍其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此,日本政府于20世纪60年代在大阪证券交易所开设了日本第一个面向风险企业的OTC二板市场,为场外交易提供平台。这一举措极大地刺激了风险资本市场,日本的风险企业数量剧增。自此以后,日本金融市场的重构过程不断做出有利于OTC市场成长的规定,为日本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平台[8]。在2000年风险投资潮期间,政府集中在全国主要经济区域开设了东京证交所创业板、大阪证交所大力士市场、名古屋证交所创业板、札幌证交所创业板、福冈证交所创业板等5个创业板新兴股票市场,拓宽风险资本退出渠道。2007年,日本政府创新机制,在JASDAQ证券交易所内新设面向新兴企业的股市“NEO”,NEO上市标准比JASDAQ更宽松[5]。2009年,东京证券交易所集团与英国LSE共同开设运营面向专业投资者的新市场“TOKYOAIM”,为具有商业前景却难以筹集资本的日本风险企业,甚至亚洲新兴风险企业提供风险融资平台。另一方面,除了政府引导外,行业协会也积极发挥力量[8]。1997年日本证券协会创造性地开设了进行风险企业未上市股权交易的有价证券交易市场“Greenshee”,通过新兴股票市场的开设以及新股上市(IPO)标准的放宽,增加风险企业上市机会,推动了风险投资业的迅猛发展。此外,日本政府也积极推进国内外技术交易市场发展,通过官方性质的日本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JASMEC)、基金会性质的日本技术交易所以及民间转移中介机构、大学技术转移机构(TLO)等为国内外机构提供技术交易信息和服务。
5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战后的日本百废待兴,日本政府为发挥风险投资对产业和经济的带动作用,通过制定系统的扶持政策和法规体系,优化风险投资环境,加速风险投资的发展[9]。在20世纪50年代风险投资萌芽期,政府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跨工业部门或单个工业部门的合理化措施和扶植政策,向风险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推动了大批中小企业创业崛起。通过颁布《信用保证协会法》,规范信贷行业,为风险投资提供制度保障[10];60年代,出台《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法》,直接对中小企业进行风险资本注资;出台《小企业投资法》、《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等法规,引导风险资金加大对微电子、半导体工业等重点产业的投入;在70年代日本风险投资衰退调整期,日本政府制定了包括财政、金融、科技、税收等在内的政策法规,强化风险投资环境建设,刺激风险投资业发展,通过《中小企业现代化资金筹措法》、《高技术工业集中开发促进法》等政策,整合资源,加大风险投资对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的投入和支持,促进了产业投资基金的蓬勃发展。2000年后,通过修订《中小企业等投资事业有限责任组合契约法》,扩大投资对象和业务范围,促进风险资本向企业初创期等高风险阶段投资;以《金融商品交易法》替代《证券交易法》,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创设天使优惠税制,鼓励个人风险投资。2009年,颁布《产业活力再生特别措置法》,由政府提供8000亿日元的担保额度,吸引民间资金为风险基金出资和投资风险企业[5]。通过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日本风险投资业得到了较大发展,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强做大,促进了日本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广东风险投资发展现状
广东1992年启动风险投资,是全国较早探索风险投资发展经验的省份之一,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相当规模的风险投资服务体系[11]。截止2009年底,广东省风险投资机构总数为150家,风险投资筹资规模达到150亿元,无论是机构数量还是资本总量均居全国前三位。2009年,广东省风险投资新募集的资本金额度为81.24亿元,占全国总额的11.67%,企业吸引风险投资的规模为38.13亿元,占全国总额的12.31%。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广东省风险投资发展也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数量少,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目前,广东省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少、规模小[11-12]。截止2009年,广东省风险投资机构总数占全国总量的10.5%,分别低于上海、北京的18.4%和17.0%的占比;风险投资筹资规模约150亿元,仅有上海的四分之一,政府投入力度不够,约50%的资本来源于企业、20%来源于政府机构,缺乏对个人、机构投资、海外资金的引进。这与日本动辄上千亿的政府投入和不断多元化的资金来源相比具有较大差距。同时,广东风险投资机构和资金大部分集中在深圳和广州,存在区域分布的严重失衡。
2运行机制不健全,退出渠道不畅通
和早期的日本风险投资一样,目前广东省风险投资运作半数以上仍采用公司制,仅有25%左右的企业采用有限合伙制,风险资本主要投向传统产业和狭义IT产业,对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少[11-12]。在运作上,一些国有风险投资企业在单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取向下把风险投资发展成为保险投资,出现了“风险投资不风险、风险项目不投资”的不利局面。作为获取风险收益的关键环节,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单一,主要是通过协议转让将股份出售给第三方或风险企业家本人,创业板等资本市场门槛过高,场外交易市场不发达,风险投资退出渠道不畅通,风险投资难于及时获取回报。
3支持政策少,环境有待完善
目前,广东省仅出台了《广东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暂行规定》、《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等少数推进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文件,缺乏促进风险投资业发展所必须的资金、机构、人才等多方面的支持政策,致使广东省风险投资业当前面临着缺乏专业人才和高水平的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机构鱼龙混杂、风险投资市场服务体系发展缓慢等瓶颈问题,风险投融资环境亟待完善,风险投资产业整体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实现像日本政府那样通过政策引导、完善环境建设,对企业和产业的风险投资发展起到支持带动作用。
日本发展风险投资对广东的启示
近半个世纪以来,日本发展风险投资虽然有起有落,但其发展经验对我省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1加大风险投资机构建设
针对广东省专业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少、规模小的问题。借鉴日本经验,通过政府出资设立和联合民间资本共同设立多层次的风险投资机构,强化政府担保力度,引导民间资本创立和创建风险企业及风险基金,促进广东风险投资的发展。学习日本政府建立中小企业投资基金的重要举措,尽快设立广东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以“母基金”形式进行运作,通过股权投资、融资担保、跟进投资等多种形式扶持风险投资机构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在具体设立方式上,建议在“十二五”期间将广东省粤科风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金从现有的8亿元扩充到50亿元,并由省风险投资集团使用财政注资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但要明确政府风投资资金投向初创期和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商业银行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承担为中小企业风险融资的职能。政府政策性资金设立专用账户,由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发放,按照市场原则选择贷款企业,对贷款利率给予一定的补贴。同时,政策性风险投融资机构要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理念融入制度安排,加大对广东风险企业的支持力度。
2积极吸引国内外社会资金来粤进行风险投资
我们同日本一样,缺乏像欧美那样大量的个人投资家(天使投资家),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应该发挥积极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吸引个人、金融和非金融企业以及国外投资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建议广东省尽快研究制定出台吸引、扶持风险投资企业落户、发展的具体政策,吸引省外、国外的社会资本到广东进行风险投资。对风险投资项目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推动风险投资科技项目的转化和产业化。对来粤进行风险投资的机构实行包括优惠税率、税收奖励返还等优惠政策,提高风险投资机构发展的积极性;设立风险救助金制度,加大对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补助力度,利用政府资金向风险投资和风险机构提供投资亏损补贴、技术开发补贴、匹配补助金等无偿补助。设立创新投资贴息资金,对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基金所投资的项目申请贷款实际付息额的50%~70%给予贴息支持。对持有广东省相关产业亟需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以及风险大、商品化困难的项目提供无息贷款,成功者偿还,失败者免予偿还,充分调动了企业和个人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3完善风险投资运作机制
鼓励风险投资机构采用有限合伙制的的方式运作,保护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扶持有限合伙制注册的风险投资机构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广东省各级部门对有限合伙制风险企业的设立给予便利,降低风险投资实体设立门槛。在政府设立的政策性风险投资基金中,开展有限合伙制的改制试点工作,发挥其对风险投资行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在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中,积极探索通过有限合伙制对风险投资机构进行扶持,引导基金作为有限合伙方承担有限责任、风险投资机构作为普通合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事先通过有限合伙协议规定引导基金的优先分配权和优先清偿权,在充分发挥引导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同时最大限度控制引导基金的资产风险。引导风险资金支持高技术企业种子期成长,保证风险投资确实投向最急需支持的风险行业的风险期,发挥官产学研协同作用,推进风险投资的发展。
4优化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目前,广东省风险投资的退出通道主要有公开上市(IPO)、股权回购、兼并与收购、破产清算,但在实践中,通过协议转让将股份出售给第三方或风险企业家本人是最常见的退出方式,退出渠道较为单一,机制不够灵活。为此,我们应该积极学习借鉴日本经验,多渠道培育新兴股票市场,发展技术交易市场。首先,要推动我省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改革,明确市场定位、性质和功能,避免产权交易机构多头管理,创新制度建设,保障配套措施,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渠道。通过完善技术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技术市场的规范与管理,优化技术转移机制,构建高效的技术转移通道,逐步建立技术市场的信用体系,保障交易人的权益,完善技术交易市场的建设。其次,要充分认识到高新技术产业为风险投资提供了良好的市场资源,而灵活多样的退出机制又为高新技术产业流动性提供了基本保障。支持和鼓励高新技术园区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容试点,探索在产权交易市场基础上建立专业性的风险投资股权交易市场,鼓励建立私募股权交易所,拓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打造广东金融高新区,将其建设成为国内最佳的私募基金及风险投资集聚区。
投资与风险投资范文6
关键词:投资;风险投资;道德风险;控制
风险投资是一个融资和投资相结合的过程,风险投资家从投资者那里筹集资金,再向风险企业进行投资,形成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的双重委托关系。在这条双重委托链上,投资者一般不直接参与风险资本管理,而风险投资家虽然参与了风险资本的管理,但也不可能像风险企业家那样了解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这就使委托人与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当人与委托人利益不一致时,人可能会不考虑委托人的利益而采取自利的机会主义行为,这样就产生了道德风险。近年来,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迅速,大量国际风险投资机构进入我国,这就使研究和如何控制我国风险投资运行中的道德风险变得非常重要。
一、风险投资运行中的道德风险及形成原因分析
(一)风险投资家的道德风险。风险投资家的道德风险发生在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签订委托合同之后。在这一层委托关系中,投资者是委托人,作为风险资本的真正出资人;风险投资家是人,作为风险投资公司的职业经理人。由于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广泛存在,风险投资家很可能利用其掌握的信息优势,做出有损于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如风险投资家向投资者瞒报拟投资项目的风险,误导投资决策;在参与被投资风险企业管理时,不进行尽职监督;与风险企业勾结共谋,获取私利;风险投资家在未找到好的项目时,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冒险的金融投机等。这些道德风险行为将为投资者带来很大的损失。
(二)风险企业家的道德风险。风险企业家的道德风险产生于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签订委托合同之后。在这层委托关系中,风险投资家是委托人,作为风险资本的名义出资人;风险企业家是人,掌握了企业赖以成功的关键技术,并对风险企业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尽管风险投资家也参与风险企业管理,但无法监控企业的每一个领域,所以,两者信息不对称程度很大。基于此,风险企业家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有:风险企业家为了个人在行业领域的地位,投入过高风险项目,对未来的合理收益考虑较少;风险企业家粉饰企业财务报告,制造虚假财务信息,从而独占风险企业的利润。
(三)道德风险形成的原因分析。道德风险是风险投资活动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产生道德风险的原因除了人自身道德素质问题外,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人拥有私人信息。委托人与人签订合同时,双方掌握的信息是相互对称的(至少双方都认为自己已掌握了对方信息),然而,在委托人与人签订合同之后,委托人无法观察到人的某些私人信息,特别是有关人努力程度方面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人可能利用隐藏行动或隐藏知识的信息优势,在最大限度地满足自身利益时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给委托人带来道德风险。人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表现为人的偷懒问题,人所付出的努力小于其收获的报酬;人隐藏知识的道德风险表现为人的机会主义问题,人是为其自己而非委托人的利益而努力。偷懒可以通过让人分享剩余索取权的激励机制加以克服,然而我国风险投资中对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的长期激励机制还不够,偷懒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而人机会主义问题的解决则需要建立信息交流基础上的监控机制,目前,我国尽管建立起投资者、风险投资家、风险企业家之间的信息披露制度,但这种停息交流机制仍存在严重的微观监控功能障碍,使信息披露失真,无法逼出他们的隐蔽知识,给风险投资带来高昂的成本,大大影响了风险投资效率。
二、发达国家风险投资中道德风险控制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