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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范文1
一.基层组织建设:
全县28处乡镇、办事处经过县残联领导多方协调残疾人基层组织已初步建立,已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各项规章制度已经建立,职责已经上墙、标牌也已悬挂,档案已经标准化,各种人事制度已经健全。主要是一些细节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大家去摸索完善,在这里主要讲一下村(社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这也是大家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希望大家根据《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协助村(社区)建立起自己的残疾人基层组织。根据要求:
每一个行政村(社区)都应当成立残疾人协会,选举产生
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
村(社区)残协主席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
村残协副主席、委员中要有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
村(社区)残协从残协委员中选聘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
村(社区)残协各项规章制度齐全,职责上墙;全村(社区)残疾人基础数据准确,统计列表上墙;各项为残疾人服务措施具体,服务项目上墙。村(社区)依托当地公共服务设施设立残疾人之家,为本村(社区)残疾人做好服务。
建立本村志愿者联络站,开展各种形式的爱残助残的帮扶活动。
村残协组成人员和志愿者联络站的志愿者人数、助残方式等要定期报县残联,以备年底考核。
二.工作:
认真处理好残疾人的来信、来访,是残疾人工作者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认真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每一个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在处理来信来访活动中我们要注意以下细节。
1.的原则:
(1)坚持依法原则。在接访过程中严格遵守《条例》,严格按照法律政策,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禁止随意开口子、轻易许诺。对过程中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做出处理,坚决维护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在现实中,一些残疾人与社会接入的少、不能及时的了解政府关于残疾人的优惠政策,靠一些道途听说、小道消息去上访,出现这种情况我们既要向他们讲明政府的现有政策还要对他们批评教育,对一些无理取闹者坚决依法处理。
(2)坚持原则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上,既注意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又注重合理运用政策的灵活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尽可能照顾群众利益。要做到: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必须予以解决,决不允许推拖扯皮;对要求不合理但生活上确有困难的群众;要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决不能坐视不理,袖手旁观。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基层残疾人工作者要面对关于残疾人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千头万绪,处理起来也很令人头疼,在这个时候只要我们抛开偏见、个人好恶,不以貌对事、不一个人情感去处理事情、抛开各种关系的干扰,以事情的本来面目来思考解决的办法,答案很快就会出现在你的面前。许多情况下本来很好解决的事情就是我们考虑的太多,照顾的情感太多,使事情久拖不决,造成上访人员越级上访。
2.用语:
规范化的文明用语能拉近上访人员的距离,使上访人员感到亲切,能平静的向你反映问题、认真倾听你的解释。大家在以后的接访中严禁使用“还没上班,谁叫你来这么早!”,“墙上贴着呢,你不会自己看?”,“不是给你说了吗?怎么还不清楚,以后不要再来了”、“不懂就别问”、“去去去,没看正忙着吗等用语。必须使用“欢迎、您好、请坐”“有什么不明白的,请再来”“不客气、走好”等文明接待用语,让来访群众感觉亲切,。避免因接访工作不规范,接访人员方式方法简单,语(来源:文秘站 )言粗暴使问题复杂化、扩大化。
3.接访记录:
对待广大残疾人反映的问题我们不能一听了之,要把他们反映的问题详细的记录在案,在这些记录中包括:上访人员的人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残疾类别、所反映的问题、处理意见和经过,最后填上日期。这样记录的主要目的一是便于上级的检查指导工作。二是便于总结经验,三是方便解决问题,比如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或需要协调和需要向领导回报争取支持的,这样才能完整的说明事情的经过不至于遗忘。
4.突发事件的处理:
在现实中许多突发事情超出我们的想象和处理能力,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去解决呢?首先,我们要及时介入避免问题的扩大,并及时向领导汇,然后再协调矛盾的双方、相关人员和有关单位。只要我们本着社会主义人道精神,灵活运用政策一定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三.残疾人维权:残疾人维护合法权益必须依法进行。由于残疾人是弱势群体,加上沿袭下不良习 惯,往往不依靠组织、不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纠集几个、几十个残疾人以违法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损害了广大残疾人队伍的声誉,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多宣传,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权,让残疾人知道只有尊重别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许多残疾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不知道如何去维护,我们要协助他们通过正当的途径来解决。残疾人适用法律上有许多优惠政策。下面的法律援助就是国家通过减免法律服务费用帮助残疾人以司法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保障制度。
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制度是一项国际通行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方式为经济困难或特定案件当事人提供减、免法律服务费用的一项法律制度。县残联协调有关单位与年在司法局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各乡镇(办事处)也已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室,固定专门司法人员和律师来为残疾人服务。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下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形式和程序。
1.法律援助对象
(1)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本人不能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这一条主要是在民法范围内保护贫困残疾人的合法权利。
(2)盲、聋、哑或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
2、法律援助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法律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盲、聋、哑或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7).需要予以公证的与公民个人人身、财产密切相关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
(8).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事项。
3、法律援助的形式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
(3).民事、行政诉讼;
(4).非诉讼法律事物;就是当事人委托律师在其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予法院、仲裁委员会发生关联的律师事务。如。法律培训、代拟法律诉讼书、见证遗嘱等
(5).公证证明;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4、法律援助程序
申请法律援助的残疾人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同时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籍证明;
(2).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残疾类别和残疾标准:
作为一名残疾人工作者不了解残疾类别和残疾标准是不行的。残联所管理的这部分残疾人和军残、工伤残在定残、评残上是有区别的,主要的区别在下面讲各类残疾人时给大家讲一下。
我国关于残疾人的定义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我国第二次残疾人普查把残疾人分为七个类别: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除多重残疾外每类残疾都有四个等级。在这里我给大家分别简单介绍一下,希望有助于大家理解残疾到什么程度才算是残疾人。
1.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这里要注意的是:
(1)必须是双眼,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
(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达到的最好视力,或针孔视力。
(3)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许多人认为年龄大啦看不见或看不清不是视力残疾,这是不对的,只要符合以上几点就是视力残疾。
2.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这里需要注意的有两点:
(1)是必须是双耳发生听力障碍,一个耳朵正常另一个无论障碍多大都不是听力残疾。
(2)老年性耳聋只要符合听力残疾的标准就是听力残疾,具体的标准需要医生借助专业的设备来确定。
3.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1)必须是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
(2)幼儿由于个体不同在三岁以前不评此类残疾。
(3)容易被忽视的是中风不语和口吃。
在这次换发残疾人证中许多乡镇干部问半身不遂造成的不能说话是不是言语残疾,重度口吃算残疾人,在这里我告诉大家达到一定程度的中风不语是残疾人;另外重度口吃是残疾人,达到什么程度是重度口吃?只有语言清晰度超不过65%才是残疾人。也就是说一百个字让人听不懂35个字以上的。
4。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在这里我给大家主要介绍最轻的几种肢体残疾。
(1)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2)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3)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
(4)脊柱强(僵)直;
(5)单侧拇指全缺失或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 全缺失。
5.智力残疾,是指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傻。对于智商低到什么程度才算呢?这就需要专业的医生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去测评。在这里我就不讲啦。
6.精神残疾:是指各类精神障碍连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这里也是要求连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的,短暂的精神和情感障碍不是精神残疾。(可以讲解区分智力残疾)
7.多重残疾: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为多重残疾。多重残疾应指出其残疾的类别。多重残疾分级按所属残疾中最重类别残疾分级标准进行分级。
六.残疾人证的办理:
1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二代)、户口簿、二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和相关病历资料。
2办证程序:
(1)申请:残疾人本人,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向县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受理:县残联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填写申请表、评定表。
(3)残疾评定: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医院评定,填写评定表,和残疾等级。
(4)初审并有县残联理事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6)市残联终审。
(7)打印残疾人证。
(8)市残联加盖钢印。
(9)残疾人证发放。
注:新办证和换证所需资料相同、程序相同。
七.大概的残疾人优惠政策了解。
八.各种上报表格的填写。本股室有关的报表:
1月报表。
2优秀残疾人、特长残疾人的上报。
3基层组织建设村(社区)报表。
注:1是月报表必须有解决结果
残联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范文2
一、充分认识残疾人工作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不断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建设,逐步解决残疾人生存、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残疾人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全省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我省有350万残疾人,是残疾人口大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转轨,残疾人生活能力差和竞争实力弱的问题进一步凸现,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较大,省定贫困线以下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有86万人,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残疾人奔小康的任务非常艰巨。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残疾人工作,从根本上改善残疾人状况,使残疾人和全体人民一道奔小康,是提前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践“*”重要思想,关注弱势群体,加强人权保障,弘扬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公平、公正,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做好残疾人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努力开创我省残疾人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工作长效机制
各级政府要围绕残疾人的康复医疗、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扶贫救助、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权益保障等基本问题,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切实解决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实际困难的政策法规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体系。各级残联、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围绕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结合建立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贫困残疾人康复医疗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好农村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多项康复工程。建立和完善市、县、乡三级康复工作网络,加大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将残疾人社区康复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工作者的职称评定办法。
(二)建立和完善发展特殊教育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残疾人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发展和管理特殊教育。加大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调整办学结构和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要重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人事、教育等部门要协调解决特教师资培养机构层次较低、普通师范学校毕业生缺乏特殊教育常识等问题,力争在“*”期间将特殊教育常识列为各普通师范院校教学内容,进一步提高培训层次,不断充实和加强特教学校及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学校的师资力量。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通过办特教学校和在普通学校设立特教班等形式,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要切实把各项优惠、资助、奖励政策落到实处,并大力开展“扶残助学春雨行动”、“红领巾助残”等形式多样的救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活动,对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资助。发展残疾人中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三)建立和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机制。坚持集中就业、分散按比例就业和残疾人自谋职业相结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115号)等文件精神,将残疾人就业工作列入劳动监察执法检查范围,进一步统一、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方法,不断研究制定适应形势发展需求的残疾人就业政策。对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又拒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按照《*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应遵循先征缴后返还的原则。本省区域内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企业(包括中央驻鲁企业、外省市驻鲁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未安置或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部门代收。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要进一步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力度,拓宽培训门类,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建立残疾人技能人才队伍,提高残疾人就业、从业、创业的竞争实力。要建立规范残疾人就业咨询、失业和求职登记与职业介绍等服务体系。
(四)建立和完善扶助贫困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纳入当地扶贫工作整体规划,保证各项扶持措施真正落实到残疾人户。要以低保制度、就业援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为基础,以自然灾害紧急救助、农村“五保”、城市“三无”集中供养、社会帮扶为补充,形成救助主题多元化、救助工作制度化、覆盖城乡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体系。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推动城镇残疾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低保、临时救助、包户扶持等项工作中,对农村贫困残疾人要优先考虑、重点照顾。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无业、重残、一户多残和有特殊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社会保障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采取个人自筹、政府资助、社会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到2010年基本完成全省6.7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要创造条件为城镇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提供住房救助。加大残疾人从业扶贫开发基地建设力度,安置更多的残疾人从业脱贫。县级以上扶贫、财政部门要把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村残疾人纳入扶贫开发范围,帮助其尽快脱贫致富。
(五)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和竞技体育工作机制。
要根据残疾人的特点,组织开展残疾人自强健身活动。社会体育资源应为残疾人就近、就地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有条件的市,可依托现有的体育设施或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等设立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期间,省、市、县(市、区)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专门为残疾人体育锻炼和运动员训练服务的体育设施。县级以上体育、财政、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要配合做好选拔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工作,坚持常年训练,保证我省残疾人竞技体育后继有人。各级体育院校要招收一定数量的残疾人体育运动员。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培养和建立相对稳定的残疾人体育教练员、裁判员、分级员和其他技术人员队伍。参照全省运动会的做法,省残运会每4年举办1届。人事、教育、财政、民政、劳动保障、体育、残联等部门要积极解决在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得奖牌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就学、就业、表彰奖励和保险等问题。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赞助、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
(六)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广泛宣传和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和完善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和规定。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有扶助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对不能纳入综合政策体系,又事关残疾人切身利益的特殊问题,要制定实施专项扶助措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加强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配合人大、政协做好残疾人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视察工作并形成制度。
三、加强领导,营造有利于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环境条件
(一)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发展残疾人事业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残工委协调、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人大和政协监督的残疾人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把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使残疾人真正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好处。要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根据形势发展和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机制、工作载体,努力使残疾人工作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各级政府要定期听取残联组织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残联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各级政府残工委要在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等方面真正发挥作用。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将残疾人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残联组织建设。要加强对残疾人工作者综合素质的培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综合服务能力。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残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努力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完善功能,使残联组织更好地服务于残疾人。
(三)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要重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体育设施建设,20*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均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残联等单位要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在城市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认真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强化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形成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将无障碍建设逐步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要逐步配置无障碍设备。
(四)增加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发挥在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全面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设区的市级残联要建立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积极开展募捐活动。
残联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范文3
――组织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辽宁残联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机构改革中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的精神,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各级残联组织建设。成功地召开了省残联四代会,全省14个市、100个县(市、区)残联按时完成了换届任务,组织建设全部达标;14个市残联领导班子都配备了残疾人干部,提前完成了中残联下达的指标,48%的县(市、区)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干部;完成了五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换届工作。落实部分县级残联基础设施配套经费,推动了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13个市、县新建或在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康复救助取得显著成果。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坚持以社区康复、白内障复明、精神病防治、假肢装配、聋儿、脑瘫、智残儿童的康复训练为重点任务,各项康复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特别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市、县切实将“无白内障障碍省”光明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全省共投入专项经费1300万元,各级残联、卫生部门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和适应症患者筛查工作,为3.22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全省4.5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可望在两年内见到光明。在各级卫生、民政、财政等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康复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也有了明显加强,基层社区康复工作网络初步形成,为2013年全省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扶贫解困工作富有成效。省残联积极推进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中,在扶贫及安居工程中对残困户给予特殊照顾。各级残联组织广泛开展扶贫调研,因地制宜地帮助残疾人选致富项目,结扶贫对子;全年将省财政厅投入的500万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落实在全省16个贫困县开展专项扶贫,扶持2468户残困户发展生产;与省农行配合,落实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4370万元,通过各种形式扶持5万余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协调有关部门将残疾人保障工作纳入全省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全省已有近20万城乡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贫困残疾人实现了应保尽保。
――教育就业再上新台阶。今年辽宁省还资助残疾学生1000余名,资助残疾人大学生、贫困残疾人子女500余名,全省盲、聋、弱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已达92%以上,达到高考分数线的残疾考生100%得到录取。为帮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省残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全年举办培训班近500班次,有2.4万残疾人接受培训。为给残疾人就业创造有利的条件,我省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完善就业法规,积极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通过稳定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支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争取政府购买就业岗位及发动有成就的残疾人个体业者和外资企业为残疾人提供安置岗位等措施,多渠道安置残疾人就业,今年全省共安置1万余名残疾人就业。
――法制建设及维权工作取得新进展。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紧紧抓住省里出台改革配套政策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通过积极协调,在全省费税改革中,明确了对残疾人的优惠和特殊保护政策;争取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全省残疾人工作的意见》;与省委、省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开展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的意见》。14个市均成立了本级法律援助中心驻残联联络部,完善了维权工作网络。与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密切的联系,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提请援助机构实施法律援助,充分运用中残联维权经费,解决部分处于贫困边缘的残疾人打官司难的问题。与司法厅联合在全省评选出35个维权示范岗。
――扶残捐助活动取得一定成果。协调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等13个部门联合倡议发起了“义购一本书,奉献一份爱”捐资助残公益活动,广大党员、团员、干部、群众以及各界人士纷纷慷慨解囊,奉献爱心,全省共义购《七彩梦》15万册,捐款500余万元。
残联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范文4
二、残联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工作,要超前要作,按照街道和各级残联的工作重点,切实安排社区残联工作,特别是康复工作做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严禁走过场,在实际工作中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残联工作人员要以满腔的热情,坚持以人为本,把残疾人视为兄弟姐妹,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为他们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搭建平台,提供绿色通道,通过我们真心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残联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为社区残疾人开展多种形式康复、护理等培训班,为有困难的残疾人寻求法律援助,为残疾人康复器具、疾病医治提供了绿色的通道。为卫生保健、志愿者机构设置搭建平台。
残联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范文5
广大残疾人生活在基层,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在基层。在从事残联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深有体会。我认为,必须从理论上澄清一些观念,明确服务理念,切实做好基层的残联工作。
一、本质功能定位——服务
基层残疾人工作是指县以下(含县级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工作,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因而是改善残疾人状况的重要环节。由于残联是一个新型的事业团体,组织建制时间短,所以过去我们在重视自身服务及其岗位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和标准化等方面化了很大功夫,创立了一个崭新的事业,然而却忽视了服务整个系统的有效链接,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服务缝隙,只重视共同需求服务,忽视了个性化服务。江苏省太仓市残联从工作的本质功能定位入手,切实团结教育残疾人,努力为残疾人服务,在工作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树立服务理念,从理念、体制、体系、制度等四个方面积极构建服务型工作部门,用诚信、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提高服务品牌和延伸服务内涵,成效显著,获得了江苏省“九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先进市光荣称号,这是充分注重个性化服务的良好结果。
二、工作环境因素——有形展示
残联的工作职能是“代表、服务、管理”,是按照“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工作宗旨开展工作,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基层残联的整个单位是“窗口单位”,直接面对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所以基层残联的工作环境因素十分重要,工作环境的有形展示它直接体现了工作的水平与工作能量,这对于残联组织这样一个新型事业团体来说尤其重要。太仓市残联在积极构建服务型工作部门的工作中,将有形展示的表象性扩展到服务内涵的人文性,这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工作内涵拓展。该上墙的上墙,该公示的公示,工作环境醒目了然,办公区就是服务区,让残疾人一进入就感觉到是到了“娘家”一样,工作的成效就必然会令各方面满意。
三、主体因素——人员的素质与工作过程
在残联工作的人员是残联服务的主体因素,工作人员担当着服务表现与宣传残联事业的双重任务,因此对工作人员的甄选、培训、情绪、举止等方面要求尤为重要。工作的精简高效是个基本工作原则,但在工作中工作人员的表情愉悦、专注和热情是一个重要的工作要求。我在一年多的残联工作中深有体会:到残联来要求解决的问题许多都是很难解决的;有的残疾人到残联来压根就不是来要求解决什么问题的,他只是有些困惑或者说是有话无人讲而到残联来“聊天”的,把残联当作可以说说知心话的一个“家”;当然也有个别人是提出一些无理要求的。凡此种种,只有用热心、细心、耐心、爱心的工作方法,才能以不变应万变,愉悦的表情、专注的眼神和热情的说服可以减轻来访者的不耐烦情绪,这样,不能解决的问题当事人也理解了、来“聊天”的转化为送上门来的“调查研究”、提无理要求的也在工作人员的热情中放弃了固执等等。太仓市残联用统一原则强调服务的自觉性,比如,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实行桌卡、胸卡制度,挂牌上岗、亮证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地解决了一个工作态度问题;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制和“一条龙”服务管理,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加快节奏、方便办事,有效地解决了一个工作效率问题;全面推行限时限次办结制,在公开承诺的时限内,实行“立即办”工作方式,同时对所办事项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必备的材料、手续、时间,并热情引导和帮助完备,不得让办事者多次往返,努力为残疾人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有效地解决了一个工作责任问题等等。太仓市残联工作实施一体化策略,独创了服务结构扁平化、服务终端个性化、服务关系互动化的基层残疾人工作模式,收到了极好的工作效果。
残联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范文6
残疾人是特殊的群体,又是困难的群体。对这一群体给予特定的制度安排,保障他们的社会生活权益,是关注民生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援助现状
我区总人口40.5万人,残疾人总人口 2.4万人,占总人口的5.9%(其中城镇人口 1.3万人,农村人口1.1 万人)。不同类型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口数比例,肢体残疾人数量7563人,比例为31 %,听力残疾人数量4531 人,比例为18.7%,言语残疾人数量580人,比例为2 %,视力残疾人数量4840 人,比例为19.9%,智力残疾人数量1977 人,比例8%,精神残疾人数量2420 人,比例为9.9%,综合残疾人数量:2284 人,比例为10.5%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援助工作,采取多种举措,有效地改善和提高了我区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在生活就业方面,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帮、包、带、扶”等多种形式,共帮助563名残疾人脱贫。通过低保、五保和救济保障,城镇特困残疾人全部享受了低保,部分农村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改善。为保障和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在全区城乡各类经济组织中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对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在医疗方面,实施以免费为特困残疾人助视、助行、助听和对特困精神病患者免费给药的“三助一给”康复扶贫工程,不定期组织专家医疗队分赴农村,开展义诊和会诊。
在权益保障方面,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对残疾人经营性收入实行税收优惠,推行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支持和鼓励法律服务机构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减免费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
二、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区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残疾人的生活保障仍以家庭抚养及临时性的救助和救济活动为主,缺乏制度性保障。尽管有关方面大力推行低保制度,使得相当多残疾人被纳入低保体系中,但总体而言,直接依靠制度性保障的残疾人还很有限,特别是处于低保标准外边缘状态的大量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以及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他们的基本保障主要依靠家属、邻里帮助以及干部节日走访、党团帮扶和一些亲友临时性救济。以户均收入确定低保标准的差额补助低保,解决不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必需支出。
2、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一是上级补助经费有限,使残疾人低保工作不能做到普惠加特惠,加上一些地方自身财力不足。二是社会保障的筹资渠道单一,大部分靠财政支出,处于政府包揽的局面,阻碍了残疾人保障水平的提高。三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纳入社会低保之中,未作为独立保障项目。四是各类康复器材严重匮乏,缺乏场所,缺少训练有素的康复指导员,康复工作在城市没有正常开展,农村更是空白。五是残疾人的维权工作有待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3、社会主动助残未成风尚。中国人组织观念强,家庭观念重,受传统观念“家国结构”的影响较深。当他们遇到残疾伤害时,只能上靠政府,下靠自己,别无他途。社会上许多人漠视这一社会群体的困难性,对他们关爱不够,甚至是歧视。企业主动捐助残疾人情况较少,个人捐助现象更是少见。
4、农村残疾人的生活与社会保障出现了新困难和新问题。按人口比例计算,我区农村残疾人约有1.1万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更是存在诸多困难。一是农业税取消,基层乡镇组织实施社会救济残疾人的唯一资金来源消失。二是残疾人往往是因病致残,因残致穷,又因穷致病。我市有四分之一的残疾人属于农村特困户,近四成农村残疾人在高额医疗和社会各项开支的挤压下,过着十分贫困的生活。三是农村残疾孩子失学状况严重。四是农村重残和一家多残家庭进一步边缘化。五是外出务工的农民受伤致残增加,加大农村助残工作的压力。
三、几点建议
(一)树立新残疾人观念
把残疾人作为能够参与社会物质与精神财富创造的劳动者来对待,不断改善他们的生活,包括整个社会生活,使他们能够在那里持久地而不是一阵子、平等地而不是作为“三等公民”、充分地而不是一星半点地参与社会生活,达到共同参与、共同分享、共同和谐,最终与健康人相融合。加强宣传,倡导爱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努力营造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氛围,在较大范围内形成对残疾人全新的认同。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积极投入到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中来。
(二)政府要加大对残疾人社保工作力度
一是发挥政府在残疾人事业中主导和引导作用。将残疾人社会保障纳入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规划,完善残疾人保障金的管理,设立专项基金,保障资金按时到位足额的发放。
二是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建议政府确定以残联为牵头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保障;同时建 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信息共享平台,保证牵头单位全面、系统地了解残疾人社会救助情况。
三是积极引导帮助残疾人实现自我价值。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增强就业意识,引导和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进行统筹规划,支持他们参加职业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对残疾职工开展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积极做好开业指导、咨询服务和后续扶持工作。对农村的残疾人要与农村扶贫相结合,突出针对性、实用性、通俗性、简便性和灵活性,鼓励农村残疾人扩大 “种、养、加”实用技术培训规模,逐步实现残疾人职业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残疾人创造各种就业条件。
四是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支持兴办福利企业,扩大残疾人就业门路。政府要支持那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并对做出贡献的给予表扬和表彰。
(三)发挥第三方的社会保障作用
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属于“社会公共服务领域”,要改变“强国家、弱社会”的格局为“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发挥第三方力量的作用,作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补充。
1、企业可以发挥资金、产品、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为残疾人社会保障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与政府部门共同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同时规范企业的捐助行为,加强透明度,保证资金的正确运用。
2、各级行会组织应完善机构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自己的公信力和服务能力,真正发挥第三方在残疾人社会保障中的主力军作用。
3、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残疾人就业,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化就业援助体系。广泛开展慈善募捐,发挥各类慈善机构、公益组织、民间团体的作用,为残疾人事业募资金、募项目、募服务;动员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就业,深入开展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志愿者助残等活动,给残疾人就业给以行政、法律、经济、道义和舆论等方面援助。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保障制度规范化
一是建立完善残疾人基础档案。重点掌握残疾人贫困户的生活状况及动态变化,为政府部门落实保障措施提供准确依据。涉及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和数据抄送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定期编发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信息。
二是建立独立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推行覆盖全社会的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重点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困难残疾人社会救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等社会保障金,重点对特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定点和定期的保障。加大各级人大执法、各级政协视察和相关部门定期检查的力度,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程度,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是出台地方残疾人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将残疾人生活、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的对象、标准、方法、措施细化,特别要对目前社会低保进行分类,针对重残、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和无业智残人、精神病残疾人的特殊困难,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
四是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对城市范围内的残疾贫困家庭,适当上浮社会保障标准,对重残无业、老养少、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酌情每月给予特别补助;对于农村残疾人,可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为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贴补部分资金。同时多渠道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包括危房改造、免费安装自来水等;对农村孤残儿童要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就学条件。
五是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建立对残疾人的救助制度。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单位应对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公共服务和救助,每年安排一定量的专项资金服务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