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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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1

关键词:监理责任 安全责任 安全监理工作

1.涉及监理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

《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监理的违约责任作了原则规定。具体分析监理行为应该承担的安全责任

1.1监理单位不承担建设工程的业主和承包人之间的任何违约责任

“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监理单位并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投资和工期的合同目标承担任何实施义务。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和安全实施责任应该体现在《合同法》之中。《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并不包括第三方监理单位。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第二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了承包人对合同工期、安全的责任和对工程质量的全部终身责任;第二百八十三、二百八十四、二百八十五、二百八十六条则明确了发包人对工期、费用的分担责任,但没有任何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分担责任。从上述我们可以得知,《合同法》明确了合同主体双方对“建设工程合同” 目标(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的实现责任。

1.2监理人对实现工程合同目标应负的责任

虽然监理对合同目标不负直接实施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理不负其它责任。监理单位(监理人)对建设工程合同目标的实施履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的义务。监理要对其履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的义务中不符合约定的行为承担责任。

2.涉及监理行政和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

《建筑法》第四十五条明确界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七十一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条款十分明确,施工安全责任应由承包单位负责,不是由监理单位代为负责,这符合“谁生产,谁负责”的安全基本原则。依法而论,作为咨询服务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根本无力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3.目前监理在建设监理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及法规浅析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从36条到51条共16条,对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均有具体要求,对监理方却无具体要求,但这并不说明对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没有要求,只是明确了一个间接的要求。其中第38条就明确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因为监理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和批准,所以监理在某些问题上是应该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3.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8章《罚则》中第74条是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问题,也即“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款明确界定了如果监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那么才能追究监理的责任。

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本条例是建设工程安全具体实施的主要法规。牵涉到监理的是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我们将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概括起来:一是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二是发现了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要求整改、暂停施工)。监理不可能一直盯在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的动态了如指掌。因此如果是未发现的隐患引起的安全事故,监理不应该承担责任;三是必要时及时报告。

《条例》还有一些条款,如“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 这一条从法律制定的角度来说是一个兜底性条款,即赋予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建设部王素卿司长在全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中, 很客观地对这种情况进行了总结,她说:“由于条例只是对监理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法律责任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因此各地在实际操作中理解和掌握的尺度不尽相同,致使一些地方把监理的安全责任无限扩大。为此,我们协会将积极配合省建设厅组织力量,对如何理解和实施国务院条例的监理安全责任条款,如何科学的界定监理法律责任等问题作进一步的研调,统一执法标准,防止执法不慎而挫伤安全监理的积极性。”从中可以看出国家在对待《条例》中安全监理责任划分的问题上对监理具有一定保护性的,而不是通常所认为的只要出现了安全事故监理就要承担责任。

3.4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在监理规范3.2.2款“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的第6条规定:“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我认为如果没有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或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施工存在有问题,监理就有一定的间接责任;如果施工单位不提交、或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存在违反强制性规定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发现问题,应该负有相应的责任。

4.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浅析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由于工程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从以上法律及法规可以知道:凡是因为工程质量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都有直接或者间接的责任。第二类是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主观或者客观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可以分为意外安全事故和违章安全事故。意外安全事故往往是不可预测的,是由各种各样的客观因素偶然发生所导致的。

5.监理要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由于监理的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或安全问题的发生,监理应承担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非监理的原因而导致安全事故或安全问题的发生,监理不应承担责任。

5.1安全监理责任的界定必须以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为依据。判定监理是否应承担安全生产监理责任,首先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超出法律法规范围的,监理不应承担安全监理责任。其次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的内容和范围是否包括安全监理以及合同约定的监理责任边界,如果建设单位没有把安全监理的权利交给监理,监理如何来承担安全监理责任?否则,容易造成监理工作开展的难度,随意扩大或缩小监理责任。

5.2安全监理责任的一般形式表现为过错,即监理在执业过程中,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行为,而且这种过错行为的后果导致了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的发生。

5.3安全监理责任的实质是补充责任。把安全监理责任作为一种补充责任,是相对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而言的。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因为施工单位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施工单位都应当负主要责任,而其他责任因素则只能是一种补充责任。因此,即使是监理的过失没有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发现了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提出,而造成了安全事故,监理所承担的责任也只是一种补充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除非监理指令错误,施工单位已提出,监理仍强行要求施工单位执行而引发了安全事故。但这种情况的发生是微乎其微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理;监理责任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hase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not only to ensure the fulfillment of quality, progress, investment three control, and to safety work control, and safety control is the basis for the control of three, for this, for the supervision enterprises to perform supervision contract » « must perfect the security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 improving the security supervision method, for safety monitoring work.

[key 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Safety supervision;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y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是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的中心工作。监理企业在与建设单位签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后组建项目监理部,委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时,就明确项目监理部的工作重点为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从进驻施工现场开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制定«监理规划»中就必须包括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对大型建筑工程、特殊工程、重点工程等应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同时完善安全监理体系、明确安全监理职责、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为顺利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奠定基础。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已得到全面推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认识到:抓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不仅是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障,也是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和发挥投资效益的基础。安全监理工作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质量、进度、投资等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目标体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表现出既对立又统一;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如何搞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每个监理人员面临的重要课题。

1安全监理的定义

所谓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评价、监控和督察,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安全性。安全监理行使委托方赋予的职权,属于安全技术服务,通过各种控制措施,实施评价、监控和监督,降低风险度。

2安全监理的任务

安全监理工作是受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委托,按合同完成授权范围内的工作。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3监理人员如何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3.1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的事前控制

3.1.1编制监理规划时必须包含安全监理专项内容

监理企业应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实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部各专业人员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周密的计划,并纳入«监理规划»之中。包括配备合格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理人员;结合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制定安全监理的实施措施等。

3.1.2编写«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相应专项工程实施前,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各种«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编制、审核、批准的程序进行审批,确保细则的可操作性。

3.1.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障体系是否完善

施工单位自身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施工能力是施工安全的基础保证。因此安全监理的重点首先是敦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要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主要应核查如下内容:(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检查制度;(6)安全事故报告制度;(7)现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3.1.4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

项目监理机构要严把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工审核关,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在施工组织不到位、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不能同意动工;项目监理机构要把好«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分部工程作业指导书以及重要作业的施工方案的审查关,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第一是审查施工企业内部的编制、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第二是审核要以规程、规范为依据,并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三是审查各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质性内容是否满足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的要求。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不能在工程上实施,对重要及危险作业,项目监理机构应进行重点监控,实施必要的旁站监理。

3.1.5巡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配备

项目监理机构要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开关、标准配电箱、脚手架连接件等进行材料报审工作,确保其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前要进行检查和检测,严禁使用劣质、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以保证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

3.2做好安全监理事中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3.2.1监理单位要尽快提高安全监理能力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3

关键词 住宅建筑;电气监理;电气施工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92-0161-02

0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日趋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随之提高,特别是住宅建筑周边环境,建筑功能及质量等。总之,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只有注重建筑电气配置,电气施工质量问题,才能确保整体建筑结构的功能和质量。近年来,我国建筑市场电气配置部分还远远没达到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由于大部分居民对建筑电气配置认识水平有限,也间接致使建筑开发商忽略居民入住后安全用电及电气可持续发展功能。但是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完善,人们对建筑电气配置的要求也随之提高,高度重视电气线路配置,加强建筑电气质量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建筑工程中电气监理工作。

1 施工准备阶段

1.1系统了解建筑电气施工设计图纸

电气监理工程师施工监理的根据就是设计图纸,签订监理合同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务必要详细查看该建筑工程的电气施工图纸,不仅要做到熟知本工程的电气设计方案(如电气项目配电系统,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配电系统及联动系统、通信系统等)。此外,全面了解本工程电气设备配置及电缆安装设置方式,严格按照建筑图纸中所标识的中轴线,地标,门窗位置等。熟悉电气设备相关部件,与电缆、管路设备的关系,尤其是管线相冲突的地方要适当整理重调。如在居民建筑工程设计图纸中显示,插座标高及厨房其它插座标高均为100cm,则厨房内抽烟机插座位置在灶台正上方。因此,此类错误在初审时就要发现并及时改正。以免插座预留位置错误,造成大板墙上剔造现象。如果插座位置错误的情况下将直接导致墙体大面积剔凿。在建筑电气施工过程中,发现与设计图纸及建筑设计规范或施工规范不吻合的地方时要马上通知相关设计人员协调解决。

1.2图纸问题的处理

在详细查阅设计图稿的过程中,有时会发现错误,漏洞,相悖甚至不明白,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时记录并系统整理下来,最后将意见及错误疏漏的地方汇成稿并移交项目建筑工程总部,在建筑设计样稿交底和工程图纸系统审理时一起提出来详细解决。

1.3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电气专业环节审核

第一要详细了解该施工单位电气专业人员专业素质,是否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专业知识水平是否达到了相关要求,人员数量及设备配置能否满足施工需要。其次审查电气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合法合规,同时要仔细核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电配置状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能否满足相关施工安全要求等。最后,系统审核完毕,将出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告给项目工程总监,总监签字查阅后,在审核意见栏上标明,第二次修正后再审报。工程设计总监全面审核并允许实施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该设计稿样将作为监理单位监督施工企业各专业施工的合法依据。

1.4参加《项目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的编写工作

由工程总监负责编写,要系统开展整个建筑施工项目监理工作离不开《实施细则》, 同时《实施细则》作为详细工作指导,涵盖建筑所以专业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主要是将监理规划的各项内容详细化。其内容囊括了专业概况,专业监理工作程序,各个部门具体施工工作等。

除此之外,还应该密切配合总监对施工准备工作,做好对系统检查验收。施工方要确保在工程开工前向项目经理提交《开工报告》报审。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要随时配合监理施工方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如人员是否到位,施工设备是否齐全,原材料进程状况等)。同时重点管理电气配置安装方面。

建筑工程电气施工过程是在土建基本完成后逐步进行的,在施工中电气监理工程应该做好的工作包含以下几点:

1)核对该电气施工所需电气专业相关人员数量是否达到,人员素质能否满足相关标准;

2)检查电气专业施工所需设备及检测仪器表等是否到位。

3)本次施工所需的原材料,机器设备及其它必须辅助器械等是否齐全,并详细检查出厂合格证件及使用安全检测;

4)电气监理要配合建筑及其它水利施工工作等。如排水施工/煤气施工/消防施工/空调暖气施工等。此外,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催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5)电气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完全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进行。

在施工阶段要做好电气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作为监理工程师,应该对所监理项目进行定期巡查,定期检查,检测重要电气设备的安装工序工作。在施工现场的线路,电设备以及安全接地设备作为重要检测对象。比如临时用电系统TN-S供电系统的检测,它是三相五线制,在正常作业情况下,其可以保证PE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作为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PE线是否出现断线现象。并且检测建筑项目中是否设置安装漏洞保护器等。观察特殊场合是否根据场景布置了相应安全等级的电压供电。以此来保证电气安全监理工作。

2竣工阶段

在竣工阶段,作为电气监理工程师,首先需要审查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情况所提交的各项电气设备的质量控制清单。比如施工模块的质量检查记录,主要电气设备的进场记录,验收记录以及安装过程记录;施工中的隐蔽工程记录情况;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照明系统的测试记录;报警系统的测试记录等。其次,作为监理工程师,还应该做好对电气实物进行抽样调查,比如照明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等。最后对电气安装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线路是否规范,整齐,防雷装置的安装以及焊接是否到位等情况。

3结论

综上,建筑工程电气监理工程较为复杂,其涉及的范围较广,技术较深,在此,笔者结合了工作经验,浅谈了项目起到,实施到竣工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希望能够给予同行以借鉴。

参考文献

[1]佟百林,杜娟.浅谈建筑电气工程的监理工作[J].科技信息,2009(11).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4

【关键词】隧道;施工安全;管理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的交通事业快速发展,在众多的交通工程中隧道特别是高危险隧道出现的几率越来越大。隧道施工向来是交通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如何控制隧道施工风险和如何有效的组织施工是所有施工单位一直思考和忧虑的问题。因此,在隧道施工管理中做好安全管理,对于减少损失、保证工程质量和降低施工人员事故具有积极意义。

1、加强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与管理必须贯穿于铁路隧道施工全过程,必须加强隧道施工过程的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分阶段进行风险监控和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1)要有专门的公司对隧道的风险评估全面负责,公司工程部负责制定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工作管理办法,督导施工单位开展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工作;(2)施工单位根据制定的《工程风险评估管理办法》中有关施工阶段风险评估的相关要求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设计阶段的评估结果,在超前地质预报和围岩量测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设计确定的风险源、风险等级,对工程措施、施工方法和支护参数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施工措施;(3)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并实施风险防范措施

2、强化施工组织的安全设计

2.1施工安全设计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内容。根据隧道设计文件的“施工安全设计”、施工阶段超前地质预报和风险评估意见,细化工程措施,必要时进行专题研究进行分析论证。尤其是对穿越断层破碎带、岩溶等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的隧道,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应安全保证措施,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2.2隧道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和实施

(1)长度1000m及以下的一般地质隧道施工组织设计,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2)长度1000m以上隧道和不良地质、特殊岩土、深埋隧道的施工组织设计,须经施工单位集团公司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工程部审批;(3)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如需调整,一般隧道经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研究后报公司工程部批准;重点隧道重大施工方案调整须报铁道部批准。

2.3做好超前地质预报

由于目前勘察手段、时间、费用以及判释水平等因素限制,在勘察设计阶段尚不能完全准确地探明隧道所穿越的地层及洞身周边的地质情况,特别是存在的对隧道施工安全有很大威胁的岩溶、断层、富水裂隙、暗河等也不能准确判释和提示,因此施工中进行超前地质预测预报是确保施工安全必不可少的手段。

(1)勘察设计单位负责超前地质预报方案编制,指导施工单位实施方案,依据超前预报成果修正设计。超前地质预报方案要明确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等级、预报方法、预报内容、预报频次、实施计划,提出仪器配置和操作要求、信息判释、数据采集与处理、预报成果编制等技术要求。

(2)施工单位按照超前地质预报方案编制实施细则并实施,对超前地质预报成果及数据真实性负责。应将超前地质预报纳入工序管理,严格按预报方案和实施细则实施。

(3)监理单位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地质、物探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能力,设备类型及数量,超前地质预报的实施和数据采集情况;进行相关协调工作。

3、合理的开挖方案

开挖方案应认真执行设计方案。根据超前地质预报和掌子面实际地质情况需更改设计开挖方案的,按设计变更处理。开挖方案常见方法有:全断面法、台阶法、交叉中隔壁法和双侧壁导坑法。

3.1全断面法

隧道工程中采用全断面一次开挖成形的施工方法。是将全部设计断面一次开挖成型,再修筑衬砌,一般可适用于Ⅴ~Ⅵ类围岩,因开挖作业面大,钻爆效率高可采用凿岩台车和高效运装机。

3.2交叉中隔壁法

交叉中隔壁法是将大断面隧道分部分块开挖,先开挖隧道一侧的一和二部并分别施作封闭的初期支护和临时支撑,再开挖隧道另一侧的一和二部并分别施作封闭的初期支护和临时支撑,最后分别开挖隧道左右两块底部,形成隧道初期支护和临时支撑网状封闭稳定支护形式的隧道开挖施工方法,一般适用于Ⅴ~Ⅵ级围岩,也可用于浅埋隧道施工。

3.3台阶法

台阶法分为两台阶法和三台阶法施工,其中两台阶一般适用于Ⅲ级围岩施工。在隧道开挖过程中,在三个台阶上分七个工作面,以前后七个不同位置相互错开同时开挖,然后分部及时支护,形成支护整体。缩小作业循环时间,逐步向纵深推进的隧道开挖施工方法,一般适用于黄土地区隧道施工,也可用于其它Ⅲ~Ⅳ级围岩地段。

3.4双侧壁导坑法

双侧壁导坑法是采用先开挖隧道两侧导坑,及时施作导坑周边初期支护及临时支护,然后再开挖中部剩余土体的隧道开挖施工方法,一般适用在Ⅴ~Ⅵ级围岩,大断面和超大断面铁路隧道工程,也可用于浅埋隧道施工。此方法成本较高、进度较慢。采用该法开挖时,双侧壁导坑超前的距离相等或不等。为了稳定工作面,经常和超前预注浆等辅助施工措施配合使用。

4、加强施工安全培训和管理

4.1加强施工安全培训

隧道开挖、喷锚支护、防水板安装、衬砌等工序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技术、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培训情况并负责公司报告。

4.2其他安全事项管理

(1)洞口洞内相关安全设施:通风防尘、供风供水供电、照明等一般设施和特殊岩土及不良地质地段所需专门的检测、防范设施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并满足作业实际需要。设施配置齐全、经鉴定性能完好方可进行隧道施工。

(2)加强火工品管理:建立火工品采购、保管、领用、监控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火工品管理必须专人专项负责。

(3)突发事件处理:隧道施工要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预演,提高隧道施工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要配齐应急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5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是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基础性工作。

施工场所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人工挖孔、基坑(槽)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高度大于2米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系防护绳(带)等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等施工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工程拆除因误操作、防护不足等,发生人员伤亡、建筑及设施损坏等意外;室内涂料(油漆)及粘贴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毒重大危险源;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

二、针对众多安全隐患,采取对策思考

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责并对工程安全承担监理责任。从现实和发展趋势考察,监理责任范围逐步扩大,程度逐步加深。

1.规范安全监理工作

为了适应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应尽快修编《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增加安全监理方面的章节和内容,使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使安全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2.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

针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监理相关知识缺乏的状况,建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举办安全监理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班,使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相关知识和安全监理技能方面得到全面提高。

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责任

安全监理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这就要求监理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承担安全监理责任,规范安全监理行为。安全监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把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下去,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具体工作应作详细规定。

4.建立项目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项目监理部具体情况,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建立安全监理机构,合理配备监理人员,明确相应职责,确保人员到位,防止有位无人,形同虚设。

5.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也是主要的责任主体之一。因此,只有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充分有效协调和密切配合,才可能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正确处理好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工程就能安全有序地进行,安全监理工作也能顺利开展。

6.切实抓好事前审查和事中控制

作为施工安全主体的施工单位,他们的生产行为是否规范,将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所以项目监理部首先要帮助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工作,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各种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到位等。此外,项目监理部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分析和找出安全事故多发的关键部位,采取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进行控制。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按照实施细则列出的关键部位、控制点和监理程序进行全过程检查控制。监理企业的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7.严格和规范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6

【关键词】高层建筑;安全监理;施工技术

1、前言

最近几年,我国建筑行业取得了迅猛发展,建筑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建筑业的队伍规模也逐渐扩大。但是某些建筑施工企业并不满足,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忽视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致使事故频繁发生。这样不仅给企业和国家带来财产的损失,企业因此降低资质影响投标,同时还给伤亡人员的家属带来沉重打击。因此,安全生产管理不仅有利于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也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也包括监理单位的长期发展。作为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将安全监理工作做细做实,履行监理人员在施工安全中的重要职责。

2、施工中事故频发的原因

建筑施工过程中导致事故频频发生的原因包括: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工人素质低、凭“经验”行事、操作不规范、生产环境恶劣、施工材料不达标等。由此可见,一切事故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只要将这些影响因素合理的处理掉,认真按规范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3、高层建筑施工全过程技术控制和安全管理

3.1施工准备阶段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包括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安全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合同签订以后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在安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编制成的。安全监理规划是指导某一特定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技术性文件,它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安全监理规划,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安全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一般分阶段编写。

在施工准备阶段按照?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如下技术控制和安全管理。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于高层建筑工程来说,模板支撑方案、悬挑脚手架搭设、塔吊安拆、施工升降机安拆、吊篮安拆等方案的计算部分必须认真审查,大多方案的计算是运用软件进行的,但施工单位由于在这方面的不重视,大多数是用盗版软件计算的,所以我们在审查时除看计算过程外还必须用正规软件进行验算,这方面的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上报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如:(1)深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或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物安全的土方开挖、支护及降水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等必须进行专家论证。施工方案要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调整。2.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项目监理部要督促施工单位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要求,对施工现场的自有和分包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是做好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转场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教育等。3.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是3年,审查时应注意是否过期;资质范围是否可以允许承揽此项工程;除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外,还应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4.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按照目前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项目经理应具有建造师证书,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在施工安全方面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直接关系到本单位、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也就是说,三类人员必须具备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及A证、B证、C证。5.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格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岗位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因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项目监理部应建立特种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复审。6.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3.2施工阶段

在施工阶段按照?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如下技术控制和安全管理。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项目监理部重在监督方案的实施情况,如果情况与审批合格的施工方案不符,必须及时制止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时整改。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包括(1)开挖深度超过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址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在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单位指导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是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的具体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要求、特点和危险因素编写,是作业人员的指令性文件,因而,要具体、明确,针对性强。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安全设施除此外还应包括脚手架、模板及临电设施等。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准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项目监理部应对洞口、临边、高处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通道防护栏杆、电梯井内隔离网、楼层周边和预留洞口防护设施、悬空或攀登作业防护设施的搭设、维护及拆除要进行管控。同时还要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维护和拆除做好管控以及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对施工机具、施工设施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等做好检查记录。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3高层建筑确定不同施工阶段监控重点

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分析,即工程自身的建筑结构情况、所处周边环境情况及其在施工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情况等。通过对工程特点进行全面分析,从而进行全面管控。

4、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理主要工作手段

4.1监理通知

项目监理部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有违反施工方案、法规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立即下发?安全监理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此通知书一式四份,施工单位一份、建设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两份。施工单位在收到?安全监理通知书?后应按要求组织整改,完成整改后向项目监理部上报?安全监理通知书回复单?,项目监理部据此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

4.2暂停施工

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有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有严重违反施工方案、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4.3监理月报

项目监理部每月需要将当月的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监理月报应包括当月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简要介绍、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机效果;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状况分析;安全生产问题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情况及当月安全监理签发的监理文件等。

4.4对施工单位的交底

凡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需要施工单位配合的应将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及其他具体要求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

4.5第一次工地会议

项目监理部总监应在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的有关要求及具体内容,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递交书面告知。

4.6工地例会

安全监理工作需要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协调的事项,应通过工地例会解决。会上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有关各方予以改进。

4.7现场巡视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的巡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全部作业面,每天应巡视到位,发现问题要求改正的,应跟踪到改正为止;对暂停施工的,应注意施工单位的动向。2.其他作业部分巡视。根据现场施工作业情况确立巡视部位。3.巡视检查应按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的要求进行,并做好相关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