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建设监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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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建设监理

建筑工程建设监理范文1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监督管理

建筑施工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负责建筑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及验收,确保建筑物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建筑施工方的建筑施工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建筑工程验收达标。

1建筑工程建设监理管理监督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建筑施工监理业的发展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相比较国外而言仍存在一定差距。当前我国建筑施工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建筑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较低。我国建筑施工监理收费标准远远低于国际水平,目前所实行的是1992年由国家物价局及建设部制定的收费标准,依据工程预算0.6~2.5%收取监理费,而国外监理收费一般为工程预算的5~10%。由于监理收费标准较低,难以保障监理单位的资金积累,原本应当属于利润较高的行业沦落为微利业,影响了其进一步发展;收费低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影响了建筑施工监理向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2)有些建筑施工监理单位缺乏科学的内部控制机制,对日常常规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主要体现为:没有完备的建筑施工监理资料,没有建立起较为稳固的建筑施工现场监理队伍,人员频繁更换,在人员更换时没有完备的交接程序,疏于对隐蔽工程以及变更工程等环节的严格把控等;(3)当前在建筑施工监理过程中,中标后不如约履行相关义务的问题十分常见,通常表现为:总监不及时到位,对于同一项目同时任命了两个或者更多的过程总监,现场专业监理以及旁站监理力度不够,施工人员经常变动,中标单位实际到岗人员与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不一致,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任意进行变更导致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加大,监理日志及月报不规范,现场监理台账不完善,存在着检查停留在书面的问题。归结起来,我国建筑施工主体包括业主、建筑商以及建筑监理单位,建筑监理单位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建筑施工质量、项目施工安全、维护业主正当权益和国家公共利益。客观评价,我国的建筑监理起步较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建筑施工监理一方面要控制好建筑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以及相关投资三方面工作,另一方面,要负责管理合同和相关信息,对业主和建筑商之间的关系加以协调,保证施工项目按照原定要求如期完工。1997年颁布实施的《建筑法》对建筑施工项目监理制度做出明确规定,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新出现的问题难以单纯依靠该法得到妥善解决,对于各个监理单位和行业协会而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正高度关注,并积极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

我国监理行业实行的是人员资质与企业资质双重资质管理方式,只有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认证证书方可从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相关监理企业也依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当前建筑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还有不少没有得到资质认证的人员从事着监理工作。

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监理工作发展较晚,由于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旧的管理机制的束缚以及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方面的影响,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还存着一些问题。

2强化建筑工程建设监理管理监督的对策建议

建筑监理人员首先要对自身的职责有全面准确的认识,在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过程中,要综合考察当时的气候。环境以及资金等各个方面因素,确保各个部分的建筑工程均在有效监督和控制范围之中,以便更好的开展建筑施工技术监督和管理工作。当前的现实状况是,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基础不扎实,亟待改进,对此,建筑监理单位要引起高度的关注和重视,积极组织监理人员开展专项培训,以便从事监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可以及时掌握最新的建筑施工工艺以及新材料等,确保建筑施工项目的技术,促进建筑项目质量的提高。

另外,建筑监理单位要对兼职施工技术所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进行开展深入的调研和分析,从建筑项目实际出发,将所发现的相关问题以及改善措施整理好之后向施工单位以及相关的技术人员发放,严格把握好建筑项目的工程质量关。

建筑施工过程中,监理水平的好坏以及监理职责是否严格加以履行直接影响着建筑施工的质量及进度。相关调查审计资料显示,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为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监理水平较低以及缺乏责任性等问题十分常见。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项目监理管理监督,使建筑施工监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实现,为建筑施工项目的正常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笔者提出以下几方面强化建筑工程建设监理管理监督的建议。

(1)适当的上调建筑工程监理收费标准,确保监理单位实际履约能力。当前。建筑施工,领域的监理单位数量众多,水平高低不等,监理市场的竞争也日益激烈,有些监理单位为了争取业务数量,自行降低监理费用,然而争取到业务后,出于成本的考虑,无法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监理投入,所配置的监理人员水平也普遍较低,这就造成了建筑施工项目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最终给建筑施工方造成一定的损失。对此,要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建筑施工监理收费标准进行适当的提高,采取招投标的形式,公开公正的将优秀监理单位引进,并把控红啊监理人员的素质关,确保监理单位拥有满足需要的监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监理力度,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开展。

(2)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项目监理内部控制机制,做好日常监管的管理监督工作。相关的调查审计资料表明,当前我国监理单位缺乏科学且完备的内部控制机制,日常监理的管理监督力度有待强化。对此,需要从以下两方面做出努力: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建筑监理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只有经过严格的程序,并且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才可以更换或调整工程项目监理总监以及现场的专业监理人员,在监理总监或现场监理人员更换时需要将相关的监理资料保存完整并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另一方面,对现场施工监理予以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其中隐蔽工程以及变更工程应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通过现场监理,形成完整的现场监测数原始资料,严格审查核准施工单位相关签证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性。此外,要严格依照监理合同制定考勤制度,如果监理人员无法及时到位,给建筑施工项目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需要及时以相应合同为依据作出处理。

(3)强化中标后的管理,加强约束。监理单位必须依据投标时的承诺配置相应的监理力量,切实履行建筑施工现场监理义务;除此之外,建立健全相应的约束制度,给监理单位形成必要的外部压力。

3结语

随着改革开发步伐的日益深入,产生了建筑工程监理这一新兴行业,建筑工程监理的水平以及监理职责的履行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建筑施工项目的质量以及投资效益。要深入分析现存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对策,确保建筑监理管理监督落实到位。

参考文献:

[1] 何沛.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中国新技术新产品,发表时间:2011-01-25

[2] 尤天培.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完善与改革研究.重庆大学,发表时间:2004-05-10

[3] 王大峰,韩露.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探讨.民营科技,2010年 第06期

[4] 王红兵,胡爱珍.如何促进工程监理与建筑施工的协调发展.四川建材,2010年 第05期

建筑工程建设监理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建设监理问题解决措施

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工民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居民的生民财产安全,只有全面提高工程施工建设质量才能够为居民提高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坚实的基础。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我国建筑工程市场上充斥着许多豆腐渣工程,这些工程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工程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和质量,为此必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科学有效地监理,通过各种监理措施的全面贯彻与落实,保障我国工程施工建设质量,对我国建筑工程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通过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为我国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空间,提高居民的幸福感,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一份力量。

1.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起步晚,发展水平不高,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最然已经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了,但我国工程监理工作在开始实施阶段仅限于一些国有建设单位一级部分设计院,并没有在我国建筑市场上得到广泛的开展,而且工程监理工作所涉及的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也是有限的,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部门以及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监理水平都不高,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在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是缓慢的,同时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仅作为尝试性的工作在建筑工程领域展开,并没有引起监理部门的足够重视,因此也严重影响了我国工程监理工作开展的质量与效果。针对我国工程监理工作发展的现实状况,我国建筑工程领域必须在建筑工程市场上全面推广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对工程监理工作的认识程度,努力将工程监理工作所具有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尽量在监理工作推广实践中创建高水平、高素质的工程建设监理人才队伍,为各项监理内容以及监理措施的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2.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发展尚不规范,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员综合组织不高

我国工程监理规范的建立缺乏成功的监理工作经验作支撑,由此导致我国工程监理规范迟迟没有形成,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缺乏工程监理规范的有效指导,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在无序状态下进行,严重影响了监理工作的质量与效果。此外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市场工程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员缺乏足够的工程监理经验,工程监理方面的理论与监理技术水平都较低。无法对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实施行之有效的监理,工程监理漏洞明显存在。另外就目前我国建筑工程事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来看,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很难满足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趋势,为此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人员需要全面的提高自身的监理技能,树立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意识。工程监理主体也要在监理实践中积累成功的监理经验,努力形成一套科学的工程监理规范,运用工程监理规范对工作人员的具体监理行为进行有效地指导,将各种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3.建设主体三方行为不规范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买方占主导地位,监理权的授予存在着局限性, 与FIDIC 合同赋予工程师的权限相去甚远。有些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或对监理程序不熟悉,盲目插手应该由监理方履行职责的工作,业主绕过监理方直接向承包单位下指令,要求承包单位加快或放缓工程进度。

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出租资质、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一些正规的监理企业迫于市场的经营压力,压低监理费率来承揽业务,引起监理市场的恶性竞争;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此外,诚信基础的缺乏使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单位承担全过程管理不放心。因此,监理单位虽然表面承担了在建项目“三控两管一协调”等监理活动,但业主很难放弃对项目施工队伍的选择、物资采购、进度款的拨付、工期进度的要求等一系列管理权限。

一些工程承包单位的素质较差,工程项目一包再包,以包代管,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自检体系都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责任不清,权力不清,时常发生责任纠纷。一些工程承包单位采取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等办法来获取最大经济效益。当监理人员行使权力时,承包商对监理的认识不清,没有摆正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位置,缺乏自觉接受监理的心态,往往错误地认为监理是来挑刺儿找麻烦的,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监理,严重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4.取费水平长期走低,人才流失严重,监理力量不足

监理行业的取费的标准和实际取费水平一直停留在较低的水平,市场竞争激烈,压价现象十分普遍,监理单位为了赢利,一些必要的投入全摊派给承包人,毁坏了在承包单位面前的形象,降低了监理的威信;目前项目普遍存在工程变更且多在增加的环境下,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增加了附加工作或额外工作,应有的收益不予考虑,打击了监理积极性;监理单位在仪器设备上投入少,一些仪器陈旧老化。由于监理行业的社会定位较低,长远发展方向不清晰,人员待遇、福利、收入较设计等同行有较大的差距,且工作条件艰苦,长期在工地现场工作等因素,监理企业很难吸引有水平、有经验的人才加入监理队伍,已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亦存在过渡或思想上的短期行为,稳定的、愿长期投身监理事业的人才不多。

5.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监理制度的规定不够完善

工程监理一直强调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包括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甚至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已介入。而《建筑法》尽管明确了国家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但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将监理侧重于施工质量的管理。另外,《招标投标法》界定了强制监理的_法律范围,但在实施过程中确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不正当的竞争。所有这些都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建设法律法规都涉及监理制度,但缺乏真正全面明确监理制度的法律文件,造成社会对于监理制度的认识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行业远远不止以上几点问题,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推动监理业的发展。

6.总结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与完善空间,针对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我国工程监理工作的三大主体:工程项目开发业主、施工单位、监理部门要齐心协力做好工程监理工作,只有通过三者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全面提高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同时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起步晚,在发展过程中我国工程监理工作主体需要吸收和借鉴国外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寻求科学的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促进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健康发展。通过开展科学有效的工程监理工作,为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李力.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致富向导 , 2008,(20)

建筑工程建设监理范文3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问题;现状;对策

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 通过实行建设监理,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由于建设主体第三方监理单位的介入,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 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体制。因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 旧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还在运行并束缚着监理制度的发展, 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与质量监督的关系模糊, 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 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 对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片面理解等原因, 使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还存在诸多问题, 还有以下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1、监理市场存在的问题

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 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 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 系统内搞同体( 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 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 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 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 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 没有监理任务时, 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目前国家在监理公司资质管理、经营管理、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等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地区监理市场的运行、监理公司的管理以及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方面已有了长足的进步。然而, 由于监理公司和监理注册人员的日益增多, 监理市场的恶性竞争和非规范化管理状况也越来越严重。

2、监理取费低的问题

1)监理企业难有积累、发展后劲不足。从目前情况看, 绝大多数监理企业, 甚至连企业规模较大、监理业务比较饱满、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监理企业几年苦心经营下来积累亦甚少。2)监理人员待遇偏低。待遇偏低, 吸引不了高智能人才, 同时也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 使得工程监理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3)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监理企业受资金所限,无力购置相应的现代化技术设备, 工作效率不高; 为控制成本支出, 不少工程项目存在着监理服务工作不到位, 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 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 只见其名, 不见其人, 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 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 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 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 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4)监理队伍总体素质还不高。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包括四个方面: 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 而许多单位聘请的监理工程师就存在知识结构简单和应具备的能力低下等问题, 再加上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 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 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由于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薄弱, 只能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 这是我国建设监理与先进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3、监理范围仅局限于施工阶段

建设工程的监理不只是施工监理,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 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 含保修阶段)。但目前, 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很多建设单位不给监理工程师签证付款权, 也不让监理工程师有投资控制权,而只让监理工程师管好进度、质量和安全, 从而极大地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作用,也就背离了工程监理的目标。还有监理人员接受工程监理委托后,工程马上就开工,从而也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 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 尤其是规模相对较大, 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 战线较长, 影响因素很多的项目, 就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4、监理单位的体制问题

目前,我国监理单位的性质基本上都是股份制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的组成是股东与雇员的关系,除了股东和在该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能相对稳定在一个单位里执业外,其他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工程一个施工周期,会调换多个监理人员。

5、把监理工程师当作承包商的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 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 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 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现在有一种说法, 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 工程有问题, 监理首当其冲, 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 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 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施工阶段, 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6、部分监理人员事前、事中控制的能力偏差,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到位不到“点”

到施工现场隐蔽抽检、巡查时, 经常可以听到现场监理人员的回答:“施工单位还没有报验”,或在监理验收签认后,监督抽检发现并指出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质量问题时,如: KL 纵筋的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或柱筋纵筋由多变少, 直径由大变小, 插筋的锚固长度短2/3 等,现场监理人员经常会“如梦初醒,并理直气壮地指导施工人员应如何如何,或会告诉你, 他已经发现”等等。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之所以出现质量问题, 究其责任主要应由施工方承担, 但与监理旁站不到位或到位不到“点”有着直接的关系。

7、业主的行为没有一定的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 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 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 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 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建筑工程建设监理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在我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的历史进程中,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肩负着为国家与民众提供建筑产品的直接责任。因此建筑业工程管理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精神,为保证高质量地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使技术与经济、质量与进度达到统一,工程管理运用管理的职能,贯穿整个工的各个阶段,促进工程技术工作的开展,正确地贯彻国家的技术政策和上级有关技术工作的指示与决定,科学地组织技术工作,建立良好的技术秩序,达到保证施工过程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规程和技术规律。

1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是指从建筑工程项目立项开始,经过招投标、整体规划、设计、工程造价、施工、竣工验收、房地产及其他建筑专业的管理,最终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实现“质量良好、成本低而效益高”的根本建设目标。总体分析,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1建筑市场管理不完善

重质量、轻安全、最低价中标和包死价工程,从而使得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不足或完全没有安全管理的经费是当前建筑业时常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一些公司在中标后,将工程分包给相关的专业施工队伍,甚至有一些建筑企业不惜恶意压低价格竞争拿到工程,而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被忽略,在中标后无法拿出多余的经费购置安全管理必要设备、器材、工具及宣传资料等,就此导致施工现场的混乱,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要解决以上现象,必须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施工企业必须做到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保障经费,未建立安全保障经费的施工企业不予发包工程;做到专款专用,从而使安全管理投入这一重要前提得到有力保障。二是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安监机构要严格审查及监督对安全管理经费的拨付和管理,对安全管理投入不足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或暂扣施工许可证,直至达到要求后才能进行生产作业。

1.2工人自身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事故伤亡者也多属于农民工。建设一线人员90%以上是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差,法律意识薄弱,违章作业严重。该培训的人员没有得到培训,特别是新人场工人大多没有受到过安全教育,班前活动没有进行。二是“三类人”、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技能工种、企业三级教育流于形式,培训效果不明显,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两个主要原因。要防止这种现象必须严格教育培训该教育培训的一线建设人员。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原因三是对于新录用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具体教育的内容包括:劳动保护意识和任务的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律和文明施工要求;工程基本情况、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这样的教育及培训要坚持不懈、切实可行地深入到第一线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的良好氛围。

2影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主要因素

相对于我国建筑行业呈现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我国建筑行业管理工作的发展速度相对缓慢,甚至部分地区出现了“停滞”发展的状态。影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1主观因素

世界一切事物的发展与进步都是主观因素起决定性作用的, 一新事物的萌发如果受到人的主观意念中排斥,则必将扼杀这一新事物的成长和壮大。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人员主观意识中排斥先进、科学的管理理论与方法有极大的关系。由于我国大部分建筑工程管理人员认为,传统的管理方式完全可以满足现阶段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需求,无需耗时、耗力去进行修改与完善,坚持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方法。这就出现了主观意识对新事物排斥的现象,所以我国建筑行业管理工作的发展速度出现缓慢的发展状态。

2.2客观因素

影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客观因素,主要是指除建筑工程单位自身以外的一些相关机构和部门的因素。首先,政府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与管理的力度不足,是影响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客观因素。但是多数监理单位心甘情愿的被施工单位“束之高阁”,也就失去了监理的意义和效果了。第二管理技术和手法都相对落后,我国建筑工程管理还未全面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手段,低水平的经验管理手段,粗放型管理方式是最大的弊病。

3工程管理的措施

3.1质量管理

3.1.1质量监管体系

工程质量的优劣牵涉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也是一个地区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一般来说,任何一个工程建设项目都应当同时接受企业自身监督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督。

3.1.2企业自身监督

每一个建筑施工企业都应当建立起一个行之有效的质检机制和质量监管体系,现行的机制主要是项目质检员长驻工地监督施工质量,分公司质检员巡查项目质量情况,公司质检部门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质量巡查抽检(内部阶段性)。这样一个三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监督机制,也是企业对工程质量把关的主要途径。 3.1.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督

也称为第三方监督,是最权威性的监督。现行的管理机制赋予这种监督机构以权当天的管理权限,由业主委派或委托的质量监督小组长驻工地,对工程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分阶段管理,并对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及各道工序进行全面监督。

3.2监管方法和手段

工程项目管理中,管理工程施工质量是现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工程质量的好坏取决于质检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监管力度以及控制质量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1)现场监督,对于施工作业中的每一道工序,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检查手段采取实测实量和整体观感相结合的方式,对验收不合格的部位,有权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处理。2)召集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质量通病予以指明,并严格对施工工人进行工序技术交底。3)编制质量控制书,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质量问题作出详细说明,制定对策,责令项目部限时整改。同时,质量管理的方法和手段还应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采取不同的变化,但必须以国家规范和强制性验评标准为依据。管理人员应当主动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企业自检体系密切配合,共同管理。

4加强建筑工程管理的方法

4.1加强施工进度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建筑工程变更的体系中的管理

管理人员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要具体、合理,要对人员、天气、材料等影响施工过程的因素充分考虑。对管理人员定期召开会议,使他们能够牢记各个施工阶段的施工计划与目标。施工质量的管理都是其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质量管理人员在主动与监理等部门积极配合的同时,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加强管理力度,对施工中普遍性存在的问题要明确规定。对于随时发现的问题,要立刻采取整改措施,同时编写质量控制书对出现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详细说明,对建筑工程变更的体系要严格控制。

第一,既不能由个人的主观愿望对建筑结构布局、装修等标准进行任意变更,也不能对建筑临时设备和材料进行随意变更,以避免造价失控的出现。第二,既定的施工时段内不要轻易更改施工方式,保证加班施工和签证用工的必要性,尽可能降低施工成本。第三,对于施工方面的管理,如果出现需要变更签证的问题,要先弄清楚是属于哪一方面的责任,并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4.2加强新型建筑工程管理思路体系的建立

近年来,在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由于国内管理理论和经验的缺乏,导致了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思路体系始终难以全面确立。建筑工程管理思路体系的建立是一个专业性的问题,必须由资深的建筑学科专家和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共同组织实施,才能最终实现。只有以健全的工程管理思路体系作为建筑工程总体管理水平提升的基础,才能确保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5结语

建筑工程的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同工程建设的各方面紧密相关,建筑工程管理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的控制措施,这就要求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运用合理的工程管理手段,建立工程控制程序,各专业密切配合,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更大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刘建国.浅谈建筑工程管理[J].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2004,(01).

建筑工程建设监理范文5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队伍;建设

1.前言

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即项目法人的委托,承担其部分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控制的专业化管理服务活动。当前,在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其服务范围比较窄,仅是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控制,相比较国际上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理还有很大的差距,并且其监理水平不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建筑工程的发展,因此分析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建筑工程监理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当前建筑工程监理队伍建设存在的现状问题分析

工程监理还停留在对建筑工程的现场作业、施工进度、操作顺序等方面进行调控,并没有涉及到工程项目的根本性建设问题。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的变化调整,建筑行业的发展持续加快,建筑工程数量逐渐增多,由于工程监理队伍工作效率低下而产生的质量、效益、成本等问题日趋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建设的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当前建筑工程监理队伍建设不完善,缺少专业性人才、技术落后等。

2.1监理人员工作意识不高

思想意识是一个人行动的指向。在建筑工程监理队伍中,监理人员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比较严重,在实际的监理工作中缺少责任心和耐心,只关注工程的运作流程,仅指导和管理工程的现场作业,但没有关注到投资成本、工期长短、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内容,缺乏全面监理的工作意识。

2.2监理人才缺乏

受到陈旧思想的影响,为了减少建筑投入运营的成本,在工程监理队伍中实行“限制人员”策略,大大减少了监理人员,造成严重缺乏监理人员的局面,影响了监督管理的实际执行效果。例如,在建筑工程准备动工的前期,必须要有监理队伍在现场开展实地勘测,记录好相关统计数据,若人员缺乏则会减慢各项工作的进度。

2.3监理目标不明确

清晰的目标是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必须在准确的目标指导下方能更加有利于开展监理工作。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监理队伍的工作主要是在设计和施工两个阶段,但工程监理往往会出现目标错位问题,例如,在设计阶段比较偏重于审核图纸方案等,但没有注重考虑方案的执行力度、投资成本等问题;在施工阶段比较侧重于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而忽视了对各个小项目的质量考核[1]。

2.4监理技术落后

近年来,建筑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进一步提高,监理单位的监控措施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但目前而言,建筑工程的监理技术仍然比较落后,并且由于监理人员知识能力不足,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较大难度,影响了建筑工程监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例如,在工程的质量勘测中,若监理设备的操作技术不合要求,会对后期的工程监理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另外,由于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不够,也会影响建筑工程的监理效果。

3.新形势下建筑工程监理行业面临的挑战

3.1监理市场竞争激烈

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加快发展进一步推动了监理行业迈向市场化道路,逐渐改变了监理市场的结构,国外监理企业以其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雄厚的资金等逐渐威胁到国内监理企业的地位,使得监理企业出现了众多的竞争对手,加剧了监理市场的竞争力。与此同时,市场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化发展使得市场竞争有可能转变为监理企业内部综合实力大小的竞争[2]。

3.2监理行业体制不适应

当前,我国的监理行业还存在产权不清、政企不分、机制不顺的混乱现象,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要求监理行业的各种体制要不断更新变换,淘汰落后的模式,引进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近年来,中外合资监理企业兴起了一股潮流,在市场中逐渐占据了有力地位,不仅可以使中外双方互惠互利、取长补短,在帮助外商进军中国市场的同时,也有利于国内的监理企业吸收先进的专业技术,掌握新的管理方法,提高监理水平。

3.3 信誉和人才的竞争

监理行业隶属于服务业,需要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才能稳定发展,当前激烈的社会竞争表明,监理企业已经进入信誉竞争的关键阶段。建筑市场的日益成熟,对建筑工程建设的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工程监理的能力和技术遇到了重大的挑战,另外,一些中小型的监理企业还面临着人才流失的挑战,主要是因为监理工作条件艰苦、收入较低,可以说整个监理行业的发展都处在激烈竞争的平台上。因此,必须在监理行业中实行激励机制,鼓励监理人员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熟练掌握监理企业的现代化设备仪器,以坚实的基础在庞大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4.加强建筑工程监理队伍建设的策略

监理队伍的建设关系着建筑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需要从各方面入手,政府和企业齐上阵,共同为加强建筑工程监理队伍建设而努力。

4.1政府领头,重视工程监理队伍的建设

首先,修改和完善建筑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政府规范市场经济活动有序开展的保障,能够妥善处理监理各方的分歧,有利于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力度修改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的规范作用,保护比较薄弱的市场行为,提高法律的效力和立法质量。

其次,要深入管理市场监督。政府要深入市场监理的实际运作中进行管理和指导,创造开放统一的市场经济,改善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制度,使之在国外也得到承认;同时要监督市场的发展变化,确保公平竞争,促进实力较强的企业先积累资本,充分发挥现有的资源优势,创造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品牌。

最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功能。在国际上,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规划指导、人才培训、收费标准等,为行业发展献计献策,并提供便利的服务。我国的行业发展还停留在初级阶段,政府英爱转变工作职能,加强和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建设,使行业协会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

4.2监理企业认真执行,全面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

首先,变革监理企业的经营体制。建筑工程的逐渐发展使得监理行业的竞争力更加激烈,现有的经营机制已经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转换监理企业的经营机制,建立稳定的法人管理结构。例如,股份有限责任监理企业、股份制监理企业等,建筑监理企业应该从自身出发,制定符合市场要求、适应社会发展的经营体制。

其次,制定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在当今的形势下,建筑监理企业要综合考虑市场的竞争力和自身的特点,制定适合发展的现代化管理制度。实力比较弱的企业可以转向专业化发展,改革管理体制、采取多种类型的资产整合方式,创造出具有特色、专业性强、规模适中的新型现代化监理企业;实力较强的监理单位可以将目光放远,追求规模大、综合性强的企业。

第三,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作为一个高智力的服务行业,监理企业应该强调职工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不定期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会,注重人员的全面发展,既要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又要熟悉世界贸易规则,并且掌握基本的外语会话,全面提升监理人员的整体水平。

5.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建筑工程监理队伍的建设是形势所趋,需要从政府、监理企业等方面出发,充分依靠政府的领导带头作用,同时提高监理企业的人员素质、监理技术和管理制度,共同为监理队伍的全面提升而努力,保证建筑工程监理队伍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建设监理范文6

一、吸取教训,严格整改,认真反思出现问题原因:

东出口、二标段按3月26日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面返工。路面底基层1.5米以上部分全部开挖重新回填碾压;人行道1.5米以上的石方全部清运走,换填成土方;其余各标段未开展路面施工的部分由甲方、监理方、开发区监察室进行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坚决返工。已开展路面施工的路段,有检测报告的进行抽检。没有检测报告的全部返工。各标段有施工作业面的立即增加设备、人员,局部路段24小时施工,力争将施工进度和形象抢回。住建局将对管理中不够规范的方面逐项清理加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和监管机制,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

二、严管重罚:

在此次检查中相关管理部门、施工单位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就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作出处罚,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进入红桥新区建设单位的黑名单,并上报上级建设管理部门将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列入市建设单位黑名单。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进入红桥新区黑名单。此次就红桥路东出口、二标段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作出处罚如下:

(1)东出口施工单位(省建三公司)在道路底基层施工中,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局部位置的粒径过大,造成一定的质量隐患,就以上存在的问题作出如下处理:

一是在监督部门的参与下立即开展检测工作,对密实度达不到要求的路段加以整改;二是对东出口施工单位处以10万元罚款;三是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的履职不到位,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四是对东出口的相关责任人现场负责人韩宝军、现场代表杨雷、住建局局长陈勇进行戒免谈话。

(2)二标段施工单位(省建四公司)在施工管理中,项目部五大员与施工合同的人员不相符,施工进度缓慢,造成了恶劣影响,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一是施工单位省建四公司项目部相关人员与合同中明确的人员不相符,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不符,按合同规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整1人处以10万元罚款,决定对省建四公司二标段项目部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要求省建四公司立即加以整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负责项目部工作,否则甲方将接管项目部工作。二是业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合同的相关职责,造成极恶劣的影响,对业主现场代表李林进行戒免谈话。

三、各参建单位认真履职

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单位,特别是开发区住建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廉洁从政

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强自律,施工单位必须清清白白干工程,否则既害人又害己。前期有不廉洁行为的,立即向组织交代清楚。

五、下一步开发区住建局规范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一些因素,及早制定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矛盾协调和处理机制,明确专人全程跟踪服务、监督,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各项工程按时完成。特别是未开工的项目,要抓住工程施工的黄金季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快组织实施,尽早投入使用,发挥应有效益。

(2)进一步加强监管,保证质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建立规范有序、管理到位、监督有力的招投标管理体系,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严肃基本建设程序,始终重视加强质量管理,把每个项目建设成精品工程、放心工程。切实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建设项目施工安全。

(3)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及流程。一是制定红桥新区建设工程规范流程。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完善分步、分项验收管理规定。三是规范与开发区相关部门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