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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概论范文1
关键词:工程建设 监理 招标投标
建设监理是在工程建设期间,项目法人为了工程承包的目的,组建或选择监理人,协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以及对承包商的工作和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从建设监理的概念可以看出,监理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处于相对独立的第三方位置,这就为监理人在工程建设中比较公正客观地协调处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责、权、利等创造了条件。
监理人受雇于项目法人,代表项目法人对承包商的工作和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其依据是什么呢?除了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条例、条文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项目法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监理人在处理问题时,就以合同为准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项目法人以及承包商的正当权益。由此可见,监理人在实施其监理工作的过程中,对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内容的理解是相当重要的,这将直接影响到处理问题的公正性。如何做到这一点呢?根据笔者在多年工程建设中的经验认为,在项目招标之前,尽早确定监理人,让监理单位介入工程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的全过程,这对节约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顺利完成是十分有利的。现笔者以都江堰渠首闸群改造为例,将工程招标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简要介绍如下:
一、招标前期工作
首先,必须熟悉经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文件。这一步工作很重要,这样才能明确工程招标的范围和具体内容,做到心中有数,这对编制招标文件,特别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条款”尤为重要。该工程经四川省水利厅审查批复,工程内容分为拆除部分和新建部分,其中拆除部分包括:启闭设备及门叶、埋件的拆除,启闭平台及其以下支墩砼的拆除,门槽及底坎的拆除等;新建部分包括:门槽及底坎二期砼的浇筑,支墩的浇筑,启闭平台梁、板的浇筑,闸门及启闭设备的更新,闸房的新建及装饰等。
二是确定资金来源、额度。本工程为国债投资加上地方配套,总投资1850.58万元,各方资金均已按时足额到位。
三是确定招标及承包方式。根据工程特点及都江堰岁修时间短等特点,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请示四川省水利厅招标站同意,确定该工程实行邀请招标,部分具有特殊工艺的项目(如都江堰传统工程杩槎截流)可由业主指定分包。
四是合理划分标段。根据本工程以及目前我国生产及施工企业的特点,从方便于管理的角度,确定将该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第Ⅰ标段,闸门的制作及安装(含启闭平台及其以下部分的土建工程,简称水下工程);第Ⅱ标段,启闭机的制作及安装;第Ⅲ标段,闸房的土建及装饰。
五是确定投标者的资格条件。由于工程所在地为都江堰市区,加上工程本身的特殊性,以及施工强度大(水下工程必须在内江断流30天左右全部完成)等综合因素,考虑到企业的施工设备能力,并以有利于竞争为基础,确定第Ⅰ标段的投标单位是具有水利工程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的施工企业并同时具备中型以上闸门的生产及安装资质;第Ⅱ标段的投标单位必须是具备中型以上启闭设备制作及安装资质的生产企业;第Ⅲ标段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工程二级或工民建二级(但必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经验),且同时具备装饰工程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
六是对申请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这一步工作很重要,既关系到招标工作的有效性,又关系到最终确定的中标人是否符合条件,是否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我们分别对申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提交的企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审查,从中选出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组织相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以及监察审计人员到企业内部对企业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最后每个标段确定由三家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是投标者编制投标文件的基本依据,同时又是合同文件的基础,是将来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约束项目法人(业主)和承包商的准则,也是作为监理工程师协调合同双方关系、监督和管理合同的基本依据。因此,编制招标文件是极其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招标和合同管理工作的成败。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卷 商务文件
Ⅰ.投标邀请书
Ⅱ.投标须知
Ⅲ.合同条款
Ⅳ.协议书、履约担保证件和工程预付款保函
Ⅴ.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和授权委托书
Ⅵ.工程量清单
Ⅶ.投标辅助资料
Ⅷ.资格审查资料
第二卷 技术条款
第三卷 招标图纸及参考资料
以上第一卷的Ⅰ是招标文件中必需的格式文件,这里不再作详细介绍;Ⅳ、Ⅴ均是提供的格式文件,有的是提供给投标单位作参考的,有的则是中标后双方签定合同时才需要的(如协议书),这里也不再作详细介绍;Ⅷ是资格审查资料,由于本工程经过较详细认真的资格预审,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这些资料只是为了给评标专家们评分提供依据,这里也不再作详细介绍。下面仅就其余的各有关文件资料作探讨:
1、投标须知
包括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的构成、投标准备、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评标、决标及合同授予标准等。根据实践经验,这部分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对投标报价的说明,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大多采用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相结合的方式,因此,这部分内容要尽量与后面的工程量清单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并应特别注明投标报价的内容,避免投标人的误解。一般情况下,我们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
2、合同条款
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事实上,就具体工程而言,专用合同条款是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并进一步细化,当需要时,可增加新的条款。因此,这里我们仅讨论专用合同条款(以下所称合同条款均为专用合同条款)。
一般情况下,合同条款中,应具体指明发包人及监理人,注明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注明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的的义务和责任,监理人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责和权力,合同的范围及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补充文件签署的方式,图纸的供应及设计变更的处理,双方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材料、设备的供应及验收方式,发包方可提供的施工条件,开工及完工时间,隐蔽工程的覆盖条件,单元、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竣工资料的整编,竣工验收的程序,工程的付款方式,工程的风险,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的生效及终止等。
3、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一定要具体明确,清除不均匀报价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只作为投标报价用,不作为最后结算的依据。但由于清单中的工程量直接影响报价,因此,为避免由此引起不必要的索赔,应尽量减少误差。作为总价承包的项目,在备注中要予以说明。
4、投标辅助资料
投标辅助资料是对投标报价的进一步说明及补充,是作为评标人评标的重要依据,就目前我国的体制而言,投标辅助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价分析表;
(2)对于总价承包的项目,应有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
(3)分组工程报价组成表;
(4)对于工程量大、工期较长的工程,还应有价格指数和权重表;
(5)计日工表;
(6)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施工队伍、主要人员、设备等;
(7)施工组织设计。
5、技术条款
这部分内容是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投标报价的依据,其内容应包括:总说明(工程建设的目的,合同范围和内容,控制性工期和总工期,词和术语的定义和含义等),各项目的工作内容,适用的技术规范和规程,各项目的具体实施要求和质量标准、质量管理、计量和支付办法等。
6、招标图纸及参考资料
这部分资料也是投标人编制合理报价的依据,为减少工程变更,从尽量避免索赔的角度出发,图纸深度至少要达到初步设计要求,最好能达到优化设计(招标设计)的深度,即可以根据图纸准确地计算出各种建筑材料的规格、品种和数量,砼、钢筋砼等各类工程量以及各种设备的安装工程量等。选用的参考资料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应尽量避免有争议的内容。
总之,招标文件应力求严密、明确、周到和细致,不能有磨棱两可的语言;项目法人(业主)提供的条件必须能作到,并划清责任界限;要合理地分摊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的风险;招标文件要具有可日作性;此外,涉及技术规范和标准时,在材料、实施和质量管理条款中要详细地注明技术质量技术标准、数据和要求。
完成了招标文件的编制,就可以向经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标书了。
三、投标阶段
发售标书后,即进入了投标阶段,按照招投标法规定,这段时间应在20天以上。这段时间,作为监理人,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配合项目法人及时进行招标文件的修订和补遗,并对投标者的质疑进行解答;
2、编制工程师概算(标底)。本工程中工程师概算(标底)是根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技术标准、经济定额标准及规范、施工规划等编制完成的。
一般情况下,这部分工作应尽量推后但必须在开标前完成。在开标前,标底应保密。
四、开标和评标、定标
1、开标
按《招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均要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按投标文件接到时间顺序公开启封正本,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含折扣或修改函)、投标保函、投标替代方案价格等。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2、评标
首先,由项目法人组建评标领导小组。
然后,在评标领导小组的领导和主持下,由招标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抽人组成评标工作组,具体负责投标资料整理、归纳、综合、分析、评价工作。同时组建由各专业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分资信、技术、商务组具体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其评定内容和准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已明确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3、定标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项目法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由评标领导小组依据评标委员会的建议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合理地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确定后,项目法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签订以后一定时间内,由监理工程师开工令,并指定开工日期,按日历天数计算工期。承包者开始进场作施工准备,开始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招标工作结束。
至此,建设监理工作进入合同管理阶段。
由于都江堰渠首闸群改造工程的招标工程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为以后的投资、进度以及质量控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我们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并结合其它工程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预见了各种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将其列入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减少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了工程质量、投资及进度,保证了工程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唐广庆《工程项目合同监理概论》;
2、唐广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
3、杨宗铨《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概论范文2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高招委„2010‟1号)的精神和要求,2012年我校将在社会紧缺、应用性强和具有我校特色的部分专业中继续实施自主招生。为了切实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公正地选拔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逐步构建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评价多样化选拔的招生体系。
(二)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自主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招生专业教学系的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二)建立自主招生工作机构,由相关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教学系的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三)根据需要成立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由相关教学系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专业自主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负责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提出测试结果。
(四)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学校监察审计处为自主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三、招生规模与生源范围
(一)招生规模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2011年招生计划3010人)。 (二)招生生源面向浙江省。 四、招生程序
(一)申请报名。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通过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自主招生网站提交报名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备齐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确认手续,确定报名考试资格。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二)资格确认。学校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资格确认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583号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三)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考试以笔试的形式,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根据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名单,组织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四)录取。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高中相关科目(相关科目指语文、数学、英语,下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的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结果和素质特长,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直到额满。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则不足部分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
(五)公示。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入学手续。
五、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略)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2年面向浙江省自主招生共计280名(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最后核准计划为准),其中:水利类90名、道路桥梁工程技术50名、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0名、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方向)30名、工商企业管理40名、数字媒体技术40名。
如报考人数少于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的150%时,则按照实际报考该专业人数的70%执行自主招生计划数,计划不足部分转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相应批次招生。
(三)报考条件
符合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且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凡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其中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只填专业大类名称,计一个专业志愿)。
(四)考试和测试
由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和测试,分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1、文化课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内容:依据2012年浙江省高考大纲要求。 (3)考试形式:笔试。
(4)文化课考试各科均为100分,满分为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检查考生的学习能力、综合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相关招生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另行制定)。
(2)测试方式:除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外,其余招生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包括书面测试和面试。
(3)综合素质书面测试满分150分,面试满分150分。
(五)经考察,凡具备下列素质特长之一的,另可给予一定的素质特长分:
分;同一类素质特长项目,取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素质特长分。素质特长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认,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并查验原件。
(六)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0%的比例确定参加各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名单,即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和高中相关科目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的折算成绩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确定(最低分出现同分的情况全部入围),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排序确定。
其中高中相关科目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的折算成绩=(1×等第为A的科目总数 + 0.8×等第为B的科目总数+0.6×等第为C的科目总数+0.2×等第为P的科目总数)×50,满分为150分。
5、根据各专业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高中相关科目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的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素质特长分等四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6、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不足部分转入当年高考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7、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8、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
六、实施进程安排(具体以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一)2012年3月25日—4月5日,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2012年4月7日(8:30-15:00),考生本人到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2012年4月8日,文化考试;
(五)2012年4月16日,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六)2012年4月21日,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七)2012年4月30日前,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和浙江省考试院网站公示; (八)2012年5月,完成录取工作。 七、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2012年自主招生专业介绍
水利类
水利类专业群包括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城市水利、水信息技术和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工程技术方向)等5个专业及方向。学生第一学年完成专业群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个人兴趣和能力按学校相关规定选择水利类专业群中的一个专业作为主修专业,学有余力的还可选修一个辅修专业。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
本专业是教育部高职高专第一批产学结合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全国水利高等教育示范专业、浙江省特色建设专业;培养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设计、监理、质量检查及监督等专门人才。
主修土力学与地基基础、水力学、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水利工程测量、工程水文及水利计算,水工建筑物、水利工程概预算等课程。
毕业后在水利水电设计院(所)、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公司及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就业。
水利工程专业
本专业是水利部高职高专示范专业;培养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管理等专门人才。
主修水利工程制图与CAD、水利工程测量、水力学、灌溉排水工程、水工建筑物、水利工程概预算等课程。
毕业后在水利水电设计院(所)、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公司及各类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就业。
城市水利专业
本专业培养城市防洪、水环境等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管理等专门人才。 主修水力学、土力学与地基基础、工程水文与城市防洪、城市生态与城市环境、城市水工程等课程。
毕业后在设计院(所)、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公司及各类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就业。 水信息技术专业
本专业培养水信息和水利水电工程安全信息采集和分析的专门人才。
主修水文统计、水力学、水环境化学、水文预报与水库调度、水利工程检查观测等课程。 毕业后在水利、土木、市政、环境保护、交通等各类施工或管理单位就业,从事工程检测、水信息采集(分析)和工程安全管理等工作。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港口工程技术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从事港口工程施工技术指导、施工组织与管理、建设监理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专门人才。
主修土力学与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测量、港口工程建筑物、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等课程。
毕业后在港口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运行与管理、工程概预算与招投标等企事业单位就业。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用技能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主修工程力学、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施工技术、公路工程计量与计价等课程。
毕业后能从事道路与桥梁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
本专业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项目成本控制(概预算)、材料识别与运用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强专业技能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
主修基础美术、建筑初步、建筑制图与CAD、设计构成、建筑室内效果图、建筑装饰材料、建筑装饰构造、环境艺术设计、照明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模型制作、建筑装饰施工技术、建筑装饰概预算、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图形处理(Corel DRAW)、图像处理(Photoshop)、三维渲染与制作(3DS MAX)等课程。
毕业生面向室内设计公司、建筑设计院所、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家庭装潢公司、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各类企事业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建筑工程管理与监测部门、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等,主要从事建筑室内外空间环境设计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工作,也可从事装饰工程监理与咨询工作。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园林工程技术方向)
本专业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具备建筑装饰(园林)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项目成本控制(概预算)、植物与材料识别及运用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强专业技能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
主修素描速写、色彩、建筑初步、工程制图与CAD、工程材料、园林植物学、园林设计、园林施工、园林测量、园林建筑设计、园林工程概预算、园林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园林工程构造、园林工程结构等课程。
毕业生面向专业园林设计院所、园林工程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类企事业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等,主要从事从事园林及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与管理等工作。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本专业是浙江省特色专业和校级重点专业,拥有浙江省工商管理示范实训基地,培养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一定企业经营管理理论知识,精通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并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主修管理学原理、统计应用、会计基础、微观经济学、员工绩效管理、生产计划与组织、营销策划技术、财务管理实务等课程。
毕业后中小生产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业等,从事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采购与仓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调查分析及销售管理等岗位工作。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数字媒体开发与创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经过几年的发展,本专业逐渐形成了“技术+艺术”的办学特色,构建了平面设计、网站美工、室内设计与建筑表现、影视动画等四大核心岗位模块。数字媒体产业是一个蒸蒸日上、潜力无限的朝阳产业,是21世纪知识经济的核心产业。
主修素描、色彩、设计概论与形态构成、数码摄影与摄像、AutoCAD建筑制图与识图、3DSMAX室内设计与表现、计算机图像处理(Photoshop)、数字图形设计(CorelDraw)、计算机二维动画制作(Flash)、MAYA三维设计、音视频剪辑与处理、影视后期制作、网页设计与制作、网页布局与优化、标志设计与图形创意、广告与包装设计、企业VI设计等课程。
毕业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平面设计、网站设计、室内设计、广告创作、游戏美工、影视和动画制作等工作。目前,杭州正在全力打造“中国动漫之都”,因此,本专业毕业生具有广阔的就业和发展前景。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适应社会需求,适合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逐步改变以高考分数为唯一选才标准的招生录取制度,继续推进“知识+技能”高考选拔模式,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学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相关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招生就业办主任、教务处长、纪检处长、招生相关专业系(分院)主任(分院院长)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学院招生就业办合署办公)及相关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二)以不同专业和考试科目组成自主招生考评组和命题考务组,各组由若干名考评人员(含组长1名)和工作人员组成。考评组和命题考务组名单由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考评组和命题考务组负责制定本专业文化基础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环节和综合素质测试机试环节的测试方式及测试内容,负责对各专业考生进行选拔测试,提出测试结果。
(三)学院成立综合素质特长考察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委员会考察考生申报的综合素质特长申请,审核认定考生的综合素质特长测试环节成绩。
(四)自主招生监督实行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自主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四、报名条件:
凡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浙江省单考单招报名且已取得报名号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限报一所院校)。
要求考生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和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五、面试与特长考察:
报考乐器制造技术、涉外旅游、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报名结束后,先进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环节,面试环节成绩计入录取总分。
申请综合素质特长考察的考生需参加专家委员会评审,特长考察环节成绩计入录取总分。
通过综合素质特长考察专家委员会认定的考生仍需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其他规定环节。 六、选拔测试:
我院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采用的是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校考单录的高考选拔模式。分文化基础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大部分,综合素质测试含机试、面试和特长考察三个环节。
(一)测试内容: 1、文化基础测试:
(1)测试科目:语文、数学 、英语。 (2)测试形式:上机考试。
(3)测试分值:满分300分,语文、数学 、英语三部分各满分100分,文化基础测试的科目成绩将根据不同专业按理工、文史和艺术三类进行加权折算(另行公布)。
2、综合素质测试机试环节:
(1)测试目标:分理工、文史和艺术三个类别考核考生的职业潜能、学习能力和综合心理素质。
(2)测试形式:上机考试。 (3)测试分值: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环节:报考乐器制造技术、涉外旅游、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需参加面试。
(1)面试内容:专业所需特质能力要求、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分值:满分100分。
(4)测试方式:与招生专业有关的专家组成考评组,考评组由5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评分。
(5)测试目标:知识面、语言表达、外貌气质、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等基本素质。 4、综合素质测试特长考察环节: 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我院积极鼓励具有特长的考生报考我院自主招生选拔,制定综合素质特长考察方案。
申请综合素质特长考察的考生,在报名时须主动填报相关内容,
未填报的或填报内容不合规定的,不予认可,报名结束后,需参加综合素质特长考察专家委员会评审。
(1)测试内容:考查考生综合素质特长。 (2)测试形式: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 (3)测试分值:满分50分。 (4)测试目标:由综合素质特长考察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的专业特长和文体特长等进行
件原件。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
(1)综合素质测试特长考察环节:2012年4月13日。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环节:2012年4月13日(乐器制造技术、涉外旅游、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和动漫设计与制作四个专业)。
(3)文化基础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机试环节:2012年4月14日。
如有与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其他考试冲突的,须事先向我院招生就业办请假。 2、测试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环节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机试环节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特长考察成绩按如下公式折算:
其中总成绩为Z,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为W,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环节成绩为M,综合素质测试机试环节成绩为J,综合素质测试特长考察环节成绩为T,普高考生中学阶段的表现在综合分为G。
G的计算方式为:普高考生中学阶段历史、地理、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科目的浙江省会考等第折算为不同的分值累加,其中A等为12.5分,B等为10分,C等为7分,P等为5分,E等为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为我院文化基础测试项目不列入折算成绩。
1、报考乐器制造技术、涉外旅游、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有面试的普高考生成绩折算为:
Z=W÷3×24% +[(J+M)÷2+T]×56%+G×20% 2、报考其他专业的普高考生成绩折算为: Z=W÷3×24% +(J+T)×56%+ G×20%
3、报考乐器制造技术、涉外旅游、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有面试的中职考生成绩折算为:
Z=W÷3×30% +[(J+M)÷2+T]×70%
4、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中职考生成绩折算为: Z=W÷3×30% +(J+T)×70% 通过上述折算公式,全面考量考生思想品德、身体健康情况,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二)鼓励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优秀学生报名参加我院自主招生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计划数的百分之一百二十比例时,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将该专业计划的百分之二十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如报考人数少于该专业计划数,经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按报考人数1.2:1比例确定该专业实际招生数,多余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生源不足,则不足部分转到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四)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于4月30日前通过我院自主招生网及省教育考试院网向社会公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学院向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向社会公布。
(五)每个考生限报一所院校,已录取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考试,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及高职单考单招考试。
八、报名程序:
(一)申请报名:请登录我院招生网站(zhaosheng.nbpt.edu.cn/),在网上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进行报名,并打印签署考生所在学校推荐意见。
(二)材料确认: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2012年4月9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下列材料邮寄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1、报名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2、承诺书:考生需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 3、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A4纸)或者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4、浙江省普通高考(单考单招)报名证复印件一份(A4纸);
5、报名时填报的高中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证书及比赛(活动)文件、技能证书复印件一份,如原件遗失则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必须加盖原发证单位公章。
6、浙江省普高考生须提交浙江省会考成绩证明原件一份。
(三)材料审核: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考生邮寄材料后,短信或在报名网站上通知考
生审核结果。
(四)考生邮寄材料不退还。
(五)报名起止时间:2012年 3月20日--4月9日。
报名通信地址: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
室,邮编315800。
(六)现场报到确认时间:
1、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环节报到确认时间:2012年4月12日下午(乐器制造技术、涉
外旅游、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和动漫设计与制作四个专业);
2、综合素质测试特长考察报到确认时间:2012年4月12日下午;
3、文化基础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机试环节报到确认时间:2012年4月13日;
报名考试费:110元;
现场报到确认材料:现场需要缴纳报名材料中证件、证书的原件,现场报到小组审核后
发还。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一)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
一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所有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宁
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监督管理细则》的要求,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三)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最后考试成绩(自
主招生成绩系统)在第一时间由招生就业办、教务处、纪监处各备案一份。主动接受省教育
考试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凡考试中出现的大宗采购物品均按照学院相关程序进行。
(五)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
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
消其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推荐学校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以及盖章认可的考生自荐材料认
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六)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
的考生做自动放弃论,名额转入当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已
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
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原档案提供单位。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宁波职业技
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十一、本方案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
根据《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方案》和《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实施
细则》,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小组,由教学职能部门、教学分院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教师组成。主
要职责是:负责综合素质测试的组织工作,制定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与测试流程;建立考
评备选专家库,考评人员培训,素质测试场所安排;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的问题等。
二、考评小组组成与要求
1.视入围素质测试的考生人数确定考评组数,每组由5名考评人员、1名纪检监察人员、1名工作人员
组成。
2.考评人员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为人正直,秉公执考,遵守各项保密工作。
3.考评人员组成:相关专业推选满足考评人员要求的教师作为备选师资库,各相关分院领导作为考评
组组长备选人选。
4.回避制度。考评人员在考评过程中遇到与考生有亲属、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到公正公平的情节,应
回避。
5.面试前30分钟,由纪检监察人员随机抽取产生各考评组组长和考评人员。
三、考核组织与形式
(一)考核组织及流程:
1.参加素质测试的考生,4月28日上午8:30前,到学校行政楼2楼206室报到抽签,报到抽签截止
时间:4月28日上午9:00。
2.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名,上交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体
检结论反馈单》复印件1份(逾期不交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抽签决定面试室及面试顺序号(保管
好自己的抽签号),准考证上登记“抽签号码”。
3.上午9:00前,考生凭抽签决定的抽签号到对应的“候考室”等待,不得离开面试区;考生家长到
“家长休息室”等候,不得进入“面试区”。
4.上午9:00素质测试正式开始,由工作人员依次带考生进行入相应的面试室进行面试。
(二)测试形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各考评组按照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和面试顺序对考生进行逐个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
时间由考评组自行掌握(一般不超过10分钟)。评委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
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得分。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须进行英语口试。
四、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考核内容与分值
总分300分,原则上以言行举止仪表仪态30分、与专业岗位相适应的气质兴趣70分、语言表达能力
40分、与专业相关的能力和素质100分、心理素质与随机反应能力60分。
(二)加分政策
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综合素质测试中获得最高50分的附加分。
1.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在省级(含)以上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
的主力队员及个人项目前六者;在地市级(含)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
项目前三名者,加50分。
2. 在地市级(含)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在县(区)
级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加30分。
3.在地市级(含)以上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体育以外)中获得个人第五、六名或三等奖的,加20分;
个人第三、四名或二等奖的,加30分;个人第一、二名或一等奖的,加40分。
4. 在县(区)级组织的各类比赛(体育以外)中获个人第五、六名或三等奖的,加8分;个人第三、
四名或二等奖的,加12分;个人第一、二名或一等奖的,加20分。
(zjvtit.edu.cn)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完整地输入个人报考信息,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三
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自行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
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直接打印《自主招生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4. 准备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您准备好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在来校
确认时(4月12日~13日)递交。①《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须加盖考生
所在学校公章有效);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或考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
复印件;④《高中阶段各科会考等第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有效);⑤《考生诚信
考试承诺书》(在本院招生网站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签名);⑥《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⑦近期彩色半身免冠一寸正面照2张;⑧报名考试费110元/人。
其中:身份证或户口本、《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高中阶段各科会考等第成绩单》、《各类获奖证
书》四项材料的复印件要交验原件(请来校确认时随身携带)。
详见我院2012年自主招生实施细则、自主招生章程、报考流程。
学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金家渡 邮政编码:311112
招生咨询:电话(0571)88481880 88481758
新浪微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腾迅微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招生网址:zjvtit.edu.cn
公交线路:杭州大厦67路、K67路,武林广场K192路,武林门北K348路,和睦新村313路、K313路,
汽车北站K372路至“交通学院”站下,由学校东门进入校区;B支1路、K204路至“铭雅苑”站下,
B2路至“金渡北路古墩路口”站下,389路、390路至“王家斗”站下,由学校西门进入校区。
自驾线路:外地自备车可由“杭州德胜”出口,往上塘高架(北)方向“勾运路”出口下至好运路,或
从绕城高速“勾庄”出口,沿莫干山路(往杭州方向)到达学校东门。本地自备车可沿莫干山路北向直
行至学校东门,也可沿古墩路北向直行至学校西门。
根据《浙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高招
委„2010‟1号)有关要求和《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组织
2012年自主招生在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下
设若干工作组:
1.宣传录检组(责任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考生
报名组织和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负责编制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相关制度;负责拟订、实施宣传计划,
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负责按照录取办法开展录取工作、拟录取考生公示、录取审批备案和录取通知书
寄发;发放考生准考证,协助做好相应的测试等工作。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组织工作;负
责制定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实施办法及其保密制度;负责文化考试试卷命制、印刷、运送、保管、
传递等工作和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负责考场编排、监考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建立面试评委备选师资库、
考评人员培训和综合素质测试场所安排工作;负责落实阅卷评分、考分查询和试卷保存工作;负责统计
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素质测试成绩。
3.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监察审计处)。主要职责是:负责自主招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录取等全过程监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4.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自主招生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
负责做好考生现场确认、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期间的秩序维护、校园车辆停放指挥、安全警示工作;
协助做好试卷押运、保管、传递等安全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资产产业处)。主要职责是:负责考生来校资格确认、文化考试、综
合素质测试期间的食宿(包括学校招待所、周边宾馆的住宿联系)、医务安排等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六、文化考试
学校依据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高考大纲要求命题,自行组织考试。文化考试满分为300分(语文、
数学、英语各科满分100分)。
1.时间:2012年4月14日,上午8:30~10:00数学(文/理),上午10:30~12:00英语,
下午1:30~3:30语文。
2.地点: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教学楼。
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方可参加文化考试,缺少其中一证则不
得参加考试。
七、综合素质测试
1.素质测试名单公布
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的合计总分,按照文、理科自主招生计划1:1.5的比
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名单(遇有小数点增加素质测试1个名额,“列尾”总分相同
的考生一并入选)。如参加文化考试的考生数不足某个专业招生计划的1.5倍,参加文化考试的某个专
业考生均入选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于4月24日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不
再另行通知。
2.素质测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2年4月28日。
(2)地点: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
3.素质测试内容及方式
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和特长,满分为300分,由面试分和附
加分两部分组成。素质测试形式为面试,有关测试的方式、内容、特长加分项目、评分规则等,详见《浙
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所有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可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院
自行体检。
3.考生来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时,请随身携带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
查表》或《体检结论反馈单》复印件1份,于4月28日16:30前送交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逾期
不交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复检: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九、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
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
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
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其中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身
高1.65m以上,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且色觉正常;报考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身高1.55m以上,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
4.8(0.6)及以上且色觉正常。以上两个专业如生源不足,适当降低双眼裸视力要求。
3.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业因行业特殊要求只招男性,其他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4.录取分数计算。考试总分: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50分)+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总分750分。考生未能提供高中阶段各科会考等第成绩单的,视
为自动放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5.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根据考生的考试总分,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的招生计划数,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额满为止。
6.若录取最低分的考生,在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
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优先录取。上述情形又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
取。单科成绩指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的高中会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英语、
语文,文科为语文、英语、数学。
7.录取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高中会考的英语单科等第成绩必须在C等及以上。
8.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同意后执行。
9.如某生源科类的报考人数少于该科类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科类参加文化考试人数的70%执
行自主招生计划数。计划不足部分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入当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相应批次招生。
10.录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凡被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的考生在本校招生网站、浙江省教育考试
网同时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经审核同意后
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凡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录取
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十、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
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
2.所有参与自主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201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的要求,严格遵守
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
3.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监察审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
督。
4.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
手段取得自主招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将取消
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5.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测评选拔实施方案
一、测试内容与试题库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应考察考生以下内容:
1.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
2.人文与心理素质。
3.与本专业岗位相适应的气质、兴趣与服务形象。
4.语言表达能力。
5.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要求。
二、专家组产生
1.建立专家库。按照不低于考评组人数300%的比例组建专家库,学院和各专业综合素
质测试小组分别推荐,专家名单须在专家人员确定后密封报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已上报
的专家名单不得更换。密封的名单在综合素质测试开始前不得启封。
2.入选专家的基本条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具有较强的判断能
力和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与测试项目相关的知识面和知识结构;须具备中级(含)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
3.在综合素质测试当日,抽签决定参加测试的专家及其考评组组别,未被选入的专家作
为候补。
4.每一考评专家组一经确定,在完成所有考生的测试前,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特殊原
因需要更换的,需报经批准,且更换的专家类别必须相同,并且必须详细向替换者交代个人
评分尺度。
三、 测试组织与形式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各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小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
人员组成。
2.各相关专业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组建考评专家组,设组长一名,成员4-6名,经学院
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成,有直系亲属参加自主招生测试的不得担任考评组成员。
3.完善学院自主招生监督机制,学院纪委负责对综合素质测试的监督。
(二)测试形式
测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两类,即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1.面试
服装表演、酒店管理两个专业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测试形式。按照考生抽签的顺序
由专家考评组对考生逐一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由考评组自行掌握(一般掌握在10分
钟以内)。
除了专家根据试题库的试题(原则上不少于三题)对考生进行测试外,还可以根据考生的答
题情况随机出题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但进行随机测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必须与测试的内容有关联;
②不能出现常识性错误或前后题自相矛盾;
③不重复出题;
④不同时争抢出题。
面试满分100分。
服装表演专业面试由三个方面构成:
①形体指标70分;
②表演20分;
③特长展示10分。
酒店管理专业面试由三个方面构成:
①形体指标60分;
②仪态仪表20分;
③口头表达20分。
2.专业能力测试
产品造型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方向)、产品造型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方向)专业,综合
素质测试为美术,满分100分。具体由二个方面构成:
①素描50分;
②色彩50分。
其它专业(阀门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制造(中加合作)、汽摩配零部件制造、模具
设计与制造、汽车电子技术、电子商务(中英合作)),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具体
为普高理科知识应用,由二个方面构成:
①通用技术应用60分;
②物理应用40分。
(三)测试组织
服装表演与酒店管理专业的面试,设置测试区和候考区,在测试开始前,所有参加测试
的考生需到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以抽签的方式对考生进行分组和确定测试顺序。未进行
测试的考生在候考区等候,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区。测试区设专人值守,除专
家组成员、纪委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外,严禁其他无关人员出入。
其他专业由学院统一安排考场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四)测试时间
1.服装表演、酒店管理专业:4月15日上午8:30开始。
2.产品造型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方向)、产品造型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方向):4月
15日上午8:00-12:00。
3.阀门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制造(中加合作)、汽摩配零部件制造、模具设计与制
造、汽车电子技术、电子商务(中英合作):4月22日下午14:00-15:30。
(五)其他要求
1.努力营造和谐、宽松的测试环境和氛围,平等、公正、和蔼、礼貌地对待每一位考生;
2.认真听取每位考生的答题陈述,不粗暴地打断考生的答题,确需考生中断答题,应在
恰当的时机提出;
3.在测试过程中,不对考生品头论足,不刁难、讽刺考生;
4.主动关心考生,如在测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身体不适等其他特殊情况,应终止测试并做
好善后工作;
5.综合测试期间要严格检查审核考生的身份(学生需携带身份证);
6.参加产品造型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方向)、产品造型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方向)专
业能力测试的学生,需要携带美术考试必须的画具颜料学生自带(8K画纸由学校统一发放,
铅笔、颜料及画板等用具自带)。
四、评分标准与方式
1.面试成绩由所有参加考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在除去最高
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如最高和最低有相同的评分结果,则只除
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评分结果不解释。
2.专业能力测试是以相关专业测试评定的成绩为准。
3.考评专家组成员在评分时应遵守《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
专家守则》的规定。
五、测试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实施监督。一经发现测试的专家在考评过程中有违反《温州职业
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守则》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场制止,
情节严重的,应终止测试资格并视情提出进一步处理的意见。
监督人员不得干扰专家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测试结果发表意见建议。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测评选拔实施方案》,为了平稳有序地组织好文
化科目的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文化考试的领导机构,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办公室为文化考
试组织和协调机构。同时建立由教务处、纪委、招生就业处、试题命制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
试题异常情况处置小组,负责处理考试期间有关试题方面的技术性问题。
二、试题命制与评分
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英语,各门卷面分数均为100分,按
规定折算。由学院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
2.试题命制:按照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考考试说明要求对语文、数学和英语相关科目
命题。
三、考试组织
1.考试时间:4月22日上午8:30-11:30
监考:每一考场均安排两位监考人员监考,监考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并在考试前做
好监考人员的考务培训工作。试卷领取、收回均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领卷时间在开考前
30分钟,开考10分钟前试卷发放完毕,最迟收回密封好的时间为考试结束后30分钟。
2.试卷传递:
临考前30分钟,由教务处、纪委、保卫处共同派员从保密室领取试卷分发至各监考老师。
每门科目考试完毕,由教务处、纪委、保卫处共同派员将已密封的试卷送至保密室保管。
待所有科目考完后,集中由教务处、纪委、保卫处派员送达阅卷单位阅卷。阅卷单位的阅卷
登分工作由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3.试卷保管:由保密室按照国家考试的规定和保密管理规定对考卷实施保管。
四、考场管理
1.由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考场开启和关闭。
2.考生熟悉考场时间为4月21日下午。
3.考试期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出考场,工作人员凭自主招生考试工作证进出考
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由保卫处安排人员在各楼值守。
4.做好考场周边的巡查工作,防止任何场外作弊的现象发生。
五、考务服务
1.宣传服务:在学院醒目位置设置考生须知等提示牌,内容包括考场编排说明、考试规
定、考试纪律等。
2.医疗服务:学院医务室为考生提供医疗服务。
3.就餐服务:由四方公司负责考试期间的就餐服务。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测评选拔实施方案(适用普高类)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进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结合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需要,特制订我院2012年自主招生测评选拔实施方案。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二)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高中毕业生。
(三)除报考服装表演专业外,报考其他专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C等及以上科目达到10门及以上,并且与报考专业对应的两门会考科目成绩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专业与科目对应情况详见《2012年普高自主招生专业计划》(表一)。
(四)报考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二、招生计划
2012年普高自主招生计划465名,其中文科120名,理科345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单科要求见《2012年普高自主招生专业计划》(表一)。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凡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二) 网上报名:登录我院招生网站(zs.wzvtc.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三)材料递交: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邮政快递(EMS)或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表: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适用普高类)》。 2.承诺书: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必须本人签名。 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4.《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一份(A4纸)。
5.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
(四)报名考试费:110元/人,报名资格审核前缴纳(以省物价部门批准为准,可通过网络支付宝或现场缴费)。 (五)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四、报名截止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讯地址和咨询方式 (一)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7日下午16:00 (二)缴费截止时间:2012年4月8日下午16:00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4月13日-2012年4月14日
(四)通讯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19室),邮编325035。 (五)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119室 2.网络咨询: 3.电话咨询:0577-86680020 五、测评
测评由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与文化考试三部分组成。
(一)学业水平测试。其成绩是指《2012年普高自主招生专业计划》(表一)中对应报考专业规定的2个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等第折算的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折算标准按照表二:《高中会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标准》执行。
产品造型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方向)、 产品造型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方向)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为美术,满分100分。具体由二个方面构成:(1)素描,50分;(2)色彩,50分;
服装表演与酒店管理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满分100分。服装表演专业面试由三个方面构成。 (1)形体指标70分;(2)表演20分;(3)特长展示10分;酒店管理专业面试由三个方面构成。(1)形体指标60分;(2)仪态仪表20分;(3)口头表达20分。
其它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具体为普高理科知识应用,由二个方面构成。(1)通用技术应用60分;(2)物理应用40分。
(三)文化考试三门,满分100分。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英语,各门卷面分数均为100分,按规定折算。由学院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 六、测评选拔程序 (一)初审
1.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在满足报考条件与表一《2012年普高自主招生专业计划》中报考专业规定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条件下,完成缴费后,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的考生名单; 2.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进行网上确认; 3.打印准考证
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A4纸打印准考证。 (二)综合素质测试
1.报考产品造型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方向)、 产品造型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方向)、服装表演、酒店管理专业考生,必须先参加美术或面试的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依据其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两倍,确定获得文化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对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下一轮测试;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数少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两倍,则全部获得文化考试资格。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入围文化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布。 2.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直接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与文化考试。 (三)总成绩查询
所有考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总成绩。 七、录取规则
(一)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文化成绩折算公式
总成绩相同,按照下列规则录取。 1.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
产品造型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方向)、 产品造型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方向)、酒店管理专业,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考试折算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服装表演专业,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考试折算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其它专业,依次按文化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
2.录取考生总成绩各组成项均相同时,按文化考试各门科目成绩比较,划分文科与理科两类。 文科类: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 理科类: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
(七)其他说明:若某个专业(或专业招收对象)参加文化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时,该专业(或专业招收对象)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60%比例进行择优录取,计划不足部分在本专业计划类型内调剂,调剂后仍不足,则转入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八)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八、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方式
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