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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范文1
谈到哲学的基本问题,不得不提到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的经典论述:“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1〕然而随着时代的变化,人们对哲学的基本问题的认识也发生了分歧,按目前理论界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不同解读,可纵观大致分为两种类型:固守型认知和更换型认知。这两种不同类型的认识,一方面的确都对哲学的基本问题有各自不同的深入探讨,进一步扩充了哲学研究理论,然而另一方面不免会使人们在对哲学的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上发生混乱,迷失方向。为了纠正这两种类型的认识,寻找出对哲学的基本问题的全面且客观的新解读,首先必须对这两类认识进行梳理。
(一)固守型的认知
“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依旧是哲学的基本问题,这是固守型的基本认识。在这固守型认知中,分为两部类:“存在论”与“形变论”。
1.存在论
依据目前理论界对“存在”的不同解读,又可划分为两类:
(1)传统认知类:“存在”即“物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就是“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因此,哲学的基本问题即为“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此类认识的直接渊源就是的经典著作尤其是《费尔巴哈论》中恩格斯的经典论述。此理论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由“物质与精神何者为世界本原”即“本体论”和“物质与精神有无同一性”即“认识论”这“两个对子”组成。后来还有一些学者认为除“两个对子”外,哲学的基本问题应包含第三个方面。
然而这种传统认知类理论是建立在传统“精神”与“物质”僵化的二元分立思维方式上的,已与当前中西方哲学发展的同一思维方式相违背,不利于哲学的进一步发展。
(2)广义认知类:“存在”即“整个世界”,“整个世界”就是广义的“存在”,包括客观实在、客观不实在、主观不实在,因而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就转化为“思维与整个世界的关系问题”。此类理论强调“思维与存在”之间极为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以为正是这些关系形成了哲学极其丰富多彩的内容。广义认知类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解读,已对传统“精神”和“物质”的二元分立思维方式有所突破。
2.形变论
“形变论”在既坚持哲学的本质统一性和连续性又能容纳哲学的革命性和发展的间断性的基础上,承认“思维与存在关系”的具体形式的可变性。“哲学基本问题贯穿于整个哲学史。从古到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始终是各个哲学派别不能回避的问题,所以是哲学的基本问题。”〔2〕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经历本体论视域、认识论视域和视域,而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仅是认识论视域中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的特殊形式。
可见,这种“形变论”认识是以对“存在”的解读为前提的。的确,“形变论”思想具有很大的进步性,也有较强的说服力。但是,“形变论”对于现代哲学的革命以及现代中国哲学却少有解释。
(二)更换型的认知
此种认知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不是始终一贯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历时论);依哲学类型不同而不同(类型论);随哲学主题的转换而终结(终结论)。
历时论――哲学的基本问题不是永恒不变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随着时代的变化,哲学的基本问题就相应发生改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传统哲学的基本问题而非马克思哲学以后的基本哲学问题。“单单一个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不足以说明人和世界的复杂关系。”“恩格斯所说的‘哲学基本问题’是对近代欧洲哲学发展的典型特征的概括,不是对哲学的本质规定,更不是普遍的哲学模式。”〔3〕
类型论――哲学基本问题不是对应于哲学而言的,而是对应于具体的哲学类型而言的。“哲学基本问题是相对于不同的哲学类型来说的,所以,哲学基本问题不是唯一的,有多少不同类型的哲学,就有多少不同类型的基本问题。”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哲学基本问题’,而仅仅是知识论哲学的基本问题。”对于属于现代西方哲学的马克思哲学,“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不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实践问题”〔4〕。
终结论――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仅是旧哲学或本体论的问题,随着马克思哲学的产生,哲学的基本问题就终结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根本不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基本问题,而是全部旧时代的思想家――全部哲学家的基本问题,特别是近代资产阶级哲学家的基本问题。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阐述”,“宣告了以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作为基本问题的全部哲学的终结”〔5〕。
当然,历时论和类型论都将哲学的基本问题与哲学主题相混淆了,没有就“唯一的”哲学所应具有的“统一的”基本问题进行正确认识,而终结论是以将思维与存在的本原关系问题等同于物质与精神的本原关系问题为认识前提的,并将基本问题等同于主题,从而有一定的认识局限性。
二、新解读――人与生活世界的关系问题
马克思曾说过,“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黑格尔也曾言及到,“哲学是思想中所把握到的时代”。时代不同,“时代精神的精华”“思想中的时代”――哲学也就理应发生变化――不仅是哲学主题的变化,还是哲学主题背后所隐藏着的基本问题的变化。所以,不能用一种僵硬的认识方式去看待哲学的基本问题。这是其一。
其二,罗蒂在其《后哲学文化》中说道,哲学已由古代的“哲学王”和近代的“科学之科学”即旧哲学时代的“大写的哲学”,转为与其他文化形态平等相处的一门学科即新哲学时代的“小写的哲学”,并宣称:“只有反对大写的哲学,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哲学家。”〔6〕。同时,恩格斯在《反杜林论》这本名著中,也是极力反对杜林之类的人提出的作为“科学之科学”的哲学。因此,这种转换必然要求哲学的基本问题与之相应发生变化。
其三,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若将“存在”解读为“物质”的话,这只适用于对世界本原问题回答的哲学派别划分,并且恩格斯对这一问题的提出是有强烈的时代背景的。18世纪的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统治了欧洲大陆,而19世纪的德国古典哲学――唯心主义认识却占据了整个欧洲上空。这两种认识是整个人类对世界本原认识的典型,二者相互矛盾斗争。基于这个背景,再加上19世纪的欧洲无产阶级运动对自己唯物主义理论的强烈需求以及革命需要,恩格斯就将哲学的基本问题归为“物质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并郑重说道这是“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同时也明确声明,“除此之外,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两个用语本来没有任何别的意思,它们在这里也不能在别的意义上被使用。”〔7〕;若将“存在”解读为“整个世界”的话,这只适用于“大写的哲学”。因为思维与世界的关系问题本是一切知识的基本问题,而哲学既然作为“科学之科学”、“哲学王”,就会将所有知识的基本问题占为己有。步入现当代时期,哲学的地位发生变化,也就理应将知识的基本问题归还与“知识”,并重新发现真正属于自身的基本问题,而“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就只是其思维前提。
所以,探讨哲学的基本问题时应将历时性提高到首要位置,而不能用一成不变的僵硬的认识方式去看待哲学的基本问题。同时,也应将哲学的主题与哲学的基本问题划分开来,而不能将二者相混淆。哲学的主题是建立在哲学的研究对象上,因研究对象不同而不同,其“独特性”也就应运而生。语言哲学、实践哲学、现象学、存在主义等等,都因研究主题不同而相互区别。但是,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建立在时代哲学的总体视域上,纵观哲学史,大致可将哲学的总体视域分为两部分:本质世界;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本质世界的哲学关注的是精神思维与自然界的本原之争以及相互关系,而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的哲学关注的是现实的人的发展。因此,前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后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人与生活世界的关系问题。前哲学包括古希腊哲学、基督教哲学、18世纪法德哲学等,后哲学包括意志主义、生命哲学、弗洛伊德主义、实证主义、现象学、存在主义、语言哲学、解释学等。前后哲学的分界线就是马克思哲学的产生。马克思哲学当属于后哲学,诚如恩格斯所说,马克思所创立的新世界观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学科”〔8〕。
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范文2
1哲学基本问题的表述分析
恩格斯曾经在自己的著作中指出: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有三种,一是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的最高问题是思维对存在以及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建立在对物质和精神关系的特定理解上的一般世界观是唯物主义。对于这种论断,学术界也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不同的见解。国内对哲学的问题表述主要基于马克思注意哲学的存在范畴,国内使用的教材,对哲学范畴的逻辑序列尤其是对存在的定义为最高普遍性。所以我们提出的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关系已经显现出被规定性,因此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同在一个范畴。所以国内的哲学教学中,精神和物质、思维和存在作为哲学最为基本的问题而表述。
孙正聿主张一种新的理解方式,主要是针对恩格思对哲学问题的表述,他认为存在这个范畴不等同于物质这个范畴,物质的存在也包括精神的存在,精神和物质等同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那么对于思维和存在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忽视,甚至是将哲学自身的丰富理论内涵肤浅化了,使丰富的哲学内容变得简单了。但是恩格斯对于哲学的问题表述是统一的和一致的,如果说有什么不同那只是抽象和具体的区别而已。在这里黑格尔的影响也是不能小觑的。因为黑格尔曾经说过哲学的起点便是思维和存在的对立,也正是这一组对立的矛盾构成了哲学思想体系的全部。黑格尔也曾经将哲学的原则确定为思维与自然的确立,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自由地把握和理解自己和自然是哲学的本质问题,哲学是探索自然界普遍规律的科学。
2哲学的根本转向
哲学起源于西方,本体论就是最为显著的代表。西方的哲学家确定了本体论这个哲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哲学是探讨实是之所以实是的问题,哲学家应该探讨和总结事物所依据的基本问题,事物也是依照这样的基本性质而确定其名词,因此在哲学领域中称之为本体之学。自哲学出现以来,哲学家们就一直在探讨实是的诸多性质。当然,西方的哲学还是将精神性的存在作为世界本体,把更多的研究触角延伸到人的认识发生中。唯物论学说的立场是把经验看做主要的知识来源,形成了统治欧洲长达十个世纪之久的哲学理论。本体作为世界理念的万事万物都是上帝所造,这也是西方哲学某个阶段发展的趋势。但是在近代的西方哲学界,已经把哲学关注的重点转移了,从人的生理结构、认识结构、理智情感、意志等方面的认识过程等方面着眼研究和探讨,把研究的重点建立在了对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探究上。西方的哲学之父弗雷格把存在的区域分为物理领域、心里领域和思想领域,这是最为普遍的观点,得到了世界的认可。
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范文3
关键词:哲学;唯物主义;唯心主义
哲学一词源于希腊语,就哲学的词源而言,它的意思主要指热爱智慧。但从古希腊一直到当代,对于哲学是什么因人因时因事一直有不同的定义。就当代学术界而言,哲学主要指人们在对基本问题的研究中形成的系统化、理化的世界观,是从性质上、逻辑上对基本问题进行认识从而发现和预测出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的必然联系及客观趋势的学问。而哲学研究的问题,就是从总体上研究主观世界、客观世界以及主客观世界之间的关系,而这哲学的三大重要研究领域究其本质而言就是对思维和存在也即精神和物质关系问题的研究。恩格斯曾经明确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既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因为考察主观世界、客观世界以及主客观世界关系的主体是人,人有两方面的属性:一是就存在性质而言人是这个世界的存在物,人的存在是一个客观过程。一方面人的存在与灵长目其它动物和周围环境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另一方面人又与灵长目其它动物有本质上的区别,其它动物依特定本能、固定方式生存,而人则在成长早期依一定本能和一定方式生存,在生存中又发展和完善了本能、方式,如此循环,在高一级的程度上构建自己、完成自己。二是就存在状态而言,人又是有着自主思维能力的生活于社会之中的存在物。一方面通常情况下人会从自身出发,按照某一思维方式去考察和认识世界的状态和属性;另一方面人会按照自己的所思所想去改造外部世界、塑造外部事物,把自己的精神属性赋予外部世界、外部事物,通过实践使得主观客观化,这就必然发生主观世界和外部世界、外部事物也即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
一、唯物主义的本质及其代表人物观点
(一)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本质及代表人物观点
就对于哲学派别的规定而言,作为哲学两大基本派别之一的唯物主义,是与唯心主义理论体系在基本问题的认识上相对立的。按照区别而言在不同时代有与当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相对应的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也即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机械唯物主义和现代辩证唯物主义。唯物主义理论体系就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一般坚持了存在(物质)对于思维(精神)有决定作用,而思维(精神)对存在(物质)有依赖性的观点。就世界本原而言,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则是物质的产物或反映。反映在人的大脑里就是存在决定思维,思维反作用于存在。要进一步明白为何存在(物质)对思维(精神)有决定作用,而思维(精神)对存在(物质)有依赖性,就必须了解唯物主义的演进过程。在古代,部分人认为世界不是神的创造,而是某种或某几种具体的物质所形成的,具体来说他们认为世界就是由气、原子或金、木、水、火、土单独构成或组成的。例如中国东汉时期的王充认为:“天地合气,万物自生。”而在国外,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则提出了原子唯物论,他认为世间万物的产生和变化究其本原而言只是原子与虚空,人的感觉和思想也是由这些原子所决定的。怎么决定?德谟克利特认为一切事物的表面会经常流溢出一些原子,形成波流之后在空气中产生了各式各样的形状和颜色,形成了影像。而人的感觉和思想便是这些影像对于感官和心灵的作用。以上这些人的认识,虽然谈不上科学,但都是坚持了唯物主义的思想。同时,他们还尝试以物质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明世间万物的联系与变化,推动人们对于世界本原究竟是什么继续思考。
(二)近代机械唯物主义的本质及代表人物观点
唯物主义发展到近代之所以具备了机械的性质是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自然科学的进步有着密切的关系的。就它的认识而言,哲学的考察和研究对象应该是这个世界上客观存在的物质,物质才是世间万物运动变化的基础,它不依赖于人的思维而存在。应该肯定的是,近代机械唯物主义对于存在(物质)对思维(精神)具有决定作用和思维(精神)对于存在(物质)有依赖性的相较于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深化认识对于反对当时以宗教神学为代表的唯心主义,促进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相较于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也有它的科学之处。但是同时也必须认识到,近代机械唯物主义把哲学上的物质等同于物理学上的物质,认为世界的本原就是原子,原子有什么样的属性,由原子组成的物质就有什么样的属性,进而由物质组成的世界就有什么样的属性。那么整个世界就有机械以及形而上学的性质。例如霍布斯曾认为:“运动就是失掉一个位置而获得另一个位置。”他把所有的运动形式都认为是机械运动,虽然是对当时自然科学发展成果的概括,但是由于没有看到运动形式的多样性,将某一运动形式上升为普遍运动形式,就会在解释物理、化学、生物、社会运动时陷入困境,甚至走向唯心主义。近代机械唯物主义对人的考察和认识也带有机械性。例如拉美特利认为归根到底,人只是在地面上直立着爬行的机器。至于人的感觉,则是由外界对象刺激人的感官神经,由感官神经将某一物质传入感觉中枢中,人便能接受各种感觉。拉美特利的观点,虽然把大脑看作感觉的发生地有进步之处,但是究其本质而言,还是用机械的观点去说明人的组成和功能。另外,近代机械唯物主义在自然领域也有不彻底性。因为采用机械的观点绝大多数情况下无法解释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变化,也抓不住社会的基本矛盾,甚至认为社会的变化和发展是由人的思想决定的,从而成了半截子的唯物主义。
(三)现代辩证唯物主义的本质及代表人物观点
现代辩证唯物主义是哲学的两大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是在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人本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吸收人类思想、文化中的优秀成果,总结当时自然科学的最新发现和阶级斗争经验上创立并发展起来的。现代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存在(物质)对思维(精神)具有决定作用,而思维(精神)对于存在(物质)具有能动性。何为能动性?一是思维(精神)能够正确地反映存在(物质),二是思维(精神)通过实践能够反作用于存在(物质)。现代辩证唯物主义在说明思维(精神)对存在(物质)的依赖性和能动性的同时,也赋予了物质以新的哲学概念。列宁给物质以经典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这里有一问题,当今自然科学的部分最新发现是不能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的。在笔者看来,关于物质的哲学定义也应随实践的发展而得到不断发展。
二、唯心主义的本质及其代表人物观点
(一)客观唯心主义的本质及其代表人物观点
按照的规定,作为唯心主义哲学两种基本形式之一的客观唯心主义,认为物质世界是被先于物质世界存在的客观精神所决定的,而物质世界仅仅是这种客观精神在历史进程和具体条件下的产物或表现。就客观唯心主义的本质而言,实际上它是把人的思维(精神)或一般概念加以绝对化之后“飞跃大脑”成为了先于物质世界而存在的某N实体,宗教就是它的具体表现形式和代表。中国南宋时期的朱熹就曾主张:“理在事先”,他认为“理”是先于世间万物而存在的,世间万物各有其“理”,“理”就是世间万物运动的规律。他认为“理”是本原的、第一性的,而世间万物是派生的、第二性的。国外的柏拉图和黑格尔也是类似的观点。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是由理念世界创造的,理念世界才是本原。黑格尔则把现实世界的本质归结于独立存在的绝对精神,他认为绝对精神在自我辩证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外化为自然界以及我们所在的社会。
(二)主观唯心主义的本质及其代表人物观点
主观唯心主义与客观唯心主义一道认为思维(精神)是本原的、第一性的,而存在(物质)则是派生的、第二性的。区别在于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主观因素而不是某种客观精神,例如人的感觉、经验、心灵、意志等是世间万物产生和运动的根源,而世间万物只是这些主观因素的产物或附属品。主观唯心主义者认为没有自我的主观因素,就没有外部世界、外部事物。例如中国明时代的王阳明,就曾认为:“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他认为外部世界、外部事物依赖于主观因素而存在,当主观因素消失时,物、事、理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因。古希腊时期的普罗泰戈拉“人是万物的尺度”以及法国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都是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观点。值得一提的是宗教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已经显现出了由客观唯心主义向主观唯心主义过渡的趋势,例如过多的宣扬上帝就在你我心中。在唯心主义立场上从客观向主观的转化,不仅是宗教的一大变化特征,也是唯心主义哲学的一大变化特点。
三、结语
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就根本上的分歧而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只在回答哲学的基本问题也即到底是存在(物质)对思维(精神)有决定作用,还是思维(精神)对存在(物质)有决定作用上观点和立场不同。有人认为唯物主义宣扬物质至上,唯心主义宣扬精神至上,这都是不正确的。就整个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来看,相信唯物主义的伟大人物也犯过错误,坚信唯心主义的历史人物也办过好事。谈及这个哲学的基本问题,还是要认识到只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任何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进行简单对立的理论观点都是有问题的。正如《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所言:“任何极端都是它自己的另一极端。抽象唯灵论是抽象唯物主义;抽象唯物主义是物质的抽象唯灵论。”由此可见,我们不能简单将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极端或绝对正确化,虽然科学已经证实了思维(精神)是人类大脑的产物,但是谁又能完全证明“缸中之脑”这样的哲学假设是根本错误的呢?况且这样的哲学假设还有很多。哲学的基本问题昨天、今天、明天总会有人去探讨,但是要想让哲学焕发出巨大的魅力、生命力,让掌握哲学的人能真真正正体会到哲学所带来的实惠和快乐,还是要靠有实践能力的人去一点一滴地践行,去变革自己、去改变世界。只有在掌握哲学的人受益之后,哲学才能引起更多的人的重视,才有由“冷”变“热”,更好地发挥解释、指导作用的机会。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
[2]霍布斯.《论物体》[M].
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范文4
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很少系统地探讨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从近年召开的哲学或行政学研讨会上的发言和已经发表的少量涉及行政哲学的有关论著看,国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活动”是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的科学”。事实上,对“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有成效有意义的研究只能属于行政科学研究范围,是理论行政学的研究对象。“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在行政哲学研究中,是终极意义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不可能也不能够取代行政科学去直接研究行政活动。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是以行政科学、行政理论为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元行政学。这种基本思路是可取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符合逻辑的,但由于把行政哲学当成了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元行政学),因而存在两个难以自圆其说的问题:其一是如果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名曰行政哲学又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显然就会产生一个学科性质问题。人们必然要产生行政哲学究竟属于哲学学科还是属于行政学科的疑问。虽然行政学家和哲学家是可以而且应该联盟的,但行政学属于社会科学,它与超越科学的哲学在知识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因而行政哲学不可能既是哲学的又是具体科学的。否则,只会产生一种非哲学非科学的怪异知识和学科。目前出现的那种把哲学的概念、术语往现实行政生活贴标签的“研究”,和直接借用哲学的原理、规律构建的种种行政哲学体系的“研究”,无不是受此种观点的影响。其二是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即元行政学,也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学科研究规范。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准确地说应该是“行政学学”或“行政学学理”。行政哲学属于“行政学学”的范畴,但行政哲学不同于“行政学学”,只是其一部分。行政学学或元行政学从不同的角度和领域对行政科学进行研究,行政哲学则是从哲学角度研究行政科学的行政学,它可以属于元行政学的一部分,但不能等同于整个元行政学。因此,行政科学、行政学学(元行政学)和行政哲学是三个不同的概念。第三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是对行政科学的哲学考察。即,行政哲学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就学科性质而言,行政哲学属于部门哲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
对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国内一些学者在涉及到行政哲学的论著中也作了一些简略的描述。如王沪宁认为,行政哲学主要研究和分析一定行政活动和行政关系的性质、行政活动的目的和宗旨、行政活动中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伦理原则等基本理论范畴[1]。薄贵利则将对人性的基本判定、政府的价值取向和现代政府的责任问题作为行政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2]。颜佳华在《行政哲学论》一书中构建了一个行政哲学的研究框架:行政活动论(逻辑起点)、行政主客体论、行政认识论、行政实践论、行政方法论、行政价值论[3];后来,他又在《行政哲学:一个亟等进一步开拓的领域》一文中,将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界定为:行政哲学导论、行政学对象论、行政学结构论、行政学功能论、行政学评价论、行政学发展论等[4]。
仔细分析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称之为“行政哲学”的名称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行政哲学:一种是以行政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一种则是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分别用“行政活动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哲学”)与“行政(科)学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学哲学”)这两个称谓来标示行政哲学研究的上述两种主题、两个方向。这两种行政哲学,一个涉及“实际的行政活动”领域,一个涉及“理论的行政科学”领域。
行政活动的哲学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质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活动的哲学是对“行政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问题”做出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活动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或“行政观”。这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不等同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础”或“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除了要依据于这些原理之外,还要考虑具体实践过程中诸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包括那些隐而不显的“缄默因素”。
行政学哲学则主要研究行政科学发展的模式、行政科学理论评价、行政科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行政科学研究的价值判断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是对“行政学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学问题”进行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学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或“行政学观”。同样,这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也不等同于各门具体的行政科学的研究规范、方式、方法,而是为后者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原理”、“基础”或“根据”。
二
行政哲学的上述两个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逻辑的与历史的联系:
从逻辑上看,对“行政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对“行政问题”研究的“次一级”的研究,是对实际的“‘行政问题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任何行政问题的研究总是先在地包含一个方法论,即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立场来研究的。这种角度、立场尽管可能不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却客观地存在着。而且,这种角度、立场本身就制约着对行政问题的认识结果。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要对这些结论的可靠性做出判断,就必须检讨他们的方法论。按照荷兰著名经济学家库普曼(197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或者是在社会科学中,任何系统的理论体系均表现为一个“价值观假定+逻辑推理”的结构[5]。库氏的这一逻辑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战。显然,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均是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见解出发的逻辑推理系统,其中的价值观或方法论假定,只能表现为某种行政哲学。因此,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都是以某种行政哲学的逻辑展示的,它不能不内含着某种行政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学哲学”是以“行政哲学”为思想资料的和最终归属的。我们也只有对行政学的根本问题进行了哲学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一个自觉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从历史上说,对行政活动根本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都对此做过深入的论述。而对行政学根本问题的研究则不过是近100年来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活动的研究先后产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或行政学、行政科学、行政哲学。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论的分散的、不系统的、粗浅的行政理论;行政理论则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较完整、系统、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学说或行政学往往是较为完整、系统的关于行政的知识体系;而行政科学则是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行政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行政哲学则是对行政理论、行政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思辩的产物,是行政科学的哲学。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出现了独立的行政科学时才出现的,是行政问题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对行政学活动的哲学思考是人类的行政认识和行政实践从童年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条件。行政学哲学与行政科学研究的问题是显著不同的,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学是通过对行政活动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包括历史上的各种行政思想、行政理论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论并给出某种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说,行政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为实际的行政活动提供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系统的行政知识、思想、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点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学为行政学哲学提供思想,行政学哲学则对行政科学起指导作用。任何时代的行政学哲学,除依据各自的一般的哲学观外,都必须吸收以往的以及现时代的行政科学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学研究要接受行政学哲学的指导,这不仅体现在任何行政科学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学观的指导下从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学体系的构建、其逻辑分析与论证也要符合哲学方法论的要求。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考察的是行政科学的基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便是行政学哲学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行政学者以及行政人员较少或不特别考虑的问题。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人们通常是在一种没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识的增长,提出概念、形成理论,获得某种高效的行政方法。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行政活动的目的而进行的,行政学者为的是行政知识的不断增长,而行政人员则是把行政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理论、方法、模式等,作为正确的东西应用于行政活动之中。他们的问题常常是一种理论或方法对他们的行政活动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种理论或方法才能够达到一种活动的预期目的。人们一般并不考虑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当理论或方法的功用开始减弱或失效的时候。一些人才可能会对已有的关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论和方法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正在进行着对行政中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或批判。而所谓的对行政科学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是对关于行政科学元问题的研究。这个元问题就是行政科学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学正是以此作为出发点而展开讨论的,对“行政”这个基本问题的明确和把握,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本质以及行政科学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学。行政哲学能否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从根本上为行政科学呈现出实质性的理论进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实际的行政活动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行政哲学本身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不要说对行政科学的发展不会起到推动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学本身的发展和存在,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笔者在本文的讨论中,就是试图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学”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对象上存在的歧义性和含糊性。当然。我们在这里给出的关于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的讨论还只是探索性的和试验性的。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学的精神实质,研究主题的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理论难题了。因为,它将会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得到扩展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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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颜佳华.行政哲学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范文5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下简称《终结》)是最能体现恩格斯的哲学观点的著作之~,书中恩格斯理清了与德国古典哲学大师黑格尔、费尔巴哈之间的思想关联,使我们深刻地理解了的理论体系是建立在这些先驱者的理论基石之上的,有着十分深厚的学理根基。反之,也使得我们从中更加理解是如何通过对他们的思想成果的进行扬弃和发展后而深刻地解答了自己时代的重要哲学课题,成为人类思想史上又一笔宝贵的理论资源。
一、恩格斯对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法思想的批判
在《终结)一书中,恩格斯对辩证法思想的讨论是从回顾德国1848年的革命开始的。他指出这场政治革命的前奏是德国的哲学革命,没有这种思想上的重大变化就不会产生以后的政治变动。但是恩格斯紧接着提到了法国大革命,并将其与德国革命进行了比较,特别是反映在哲学思想上的差异。他认为在哲学上法国人要远远比德国人表现的激进,他们为了自己所相信的思想和主张敢于同法国当权者做激烈的斗争,豪不畏惧各种危险,而德国人在哲学上却表现的很保守,在行动也并不积极,但是这对于德国哲学来说却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因为革命的因素深藏在晦涩的言辞之下,而这种对革命有所论证的观点为事实证明对1848年的德国革命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恩格斯的《终结》就是从分析在德国出于主流地位的黑格尔哲学内在的革命因素入手的。Www.133229.COM恩格斯认为能够最好地体现这种革命因素的思想就是黑格尔提出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这样一个哲学命题。对这个命题的理解可以是仁者见仁,知者见者的。对于德国当极者而言,这是关于自己合理存在的最好证明,而德国的自由派也是因为如此看待而表达了对这一哲学命题的愤怒,但是,在恩格斯看来,黑格尔德这一命题中却包含着正好与此相反的具有革命性的思想因素,而这一点也曾经被德国诗人所指出。在这个哲学命题中,黑格尔用合乎不合乎理性来衡量现实事物的存在价值,从“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似乎正是证明了当时德国政权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后半句又恰恰限制了前者,隐含与前半句可能截然不同的结论。恩格斯指出,正是在这里体现了黑格尔思想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黑格尔哲学的辩证法的思想成分,不论现实怎样,用理性来衡量和决定一切现实事物存在的必要性、正当性,这就必然要受到现实事物所处的特殊环境的制约,在黑格尔看来事物都是出于变动不居的发展过程的,没有任何事物在限制自身的各种条件已经发生变化时毫不为其所动,那么此时被理性证明是合理的事物就不可能在另一时间也被理性如此证明,反而有可能向着先前相反的方向发展,所以一切事物存在的合理性都不是永恒的,而是随着形势的变化有所改变,由此可以引申出旧事物原先存在的合理性由于外在条件的变化而丧失后就必然会被合理性已然实现的新事物所取代,或者即恩格斯所说的“凡是现存的,都一定要灭亡”。在黑格尔的命题中蕴含的这种思想表现在哲学上就是“彻底否定了关于人的思维和行动的一切结果具有最终性质的看法”,而应该是“真理是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在人类世界里并没有绝对真理的存在,凡是现存事物的合理性都只是暂时,因而它们也只能暂时的合理存在,这种思想充分体现出了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法的因素。
恩格斯在《终结》里虽然明确指出了黑格尔哲学作为唯心主义的缺点,但是更强调了黑格尔哲学中体现出的辩证法思想,而且积极肯定了黑格尔在哲学上的这种伟大成就。认为黑格尔“不仅是一个富于创造性的天才,而且是一个学识渊博的人物,所以他在每一个领域中都起了划时代的作用”,所以恩格斯对黑格尔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是采取批判扬弃、为我所用的基本态度的,通过对黑格尔的哲学命题的分析揭示出其辩证法的实质内容,进而充分肯定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的理论价值。
恩格斯在《终结》的第一个部分里主要是清理了黑格尔哲学中的辩证法内容,对其哲学体系与辩证法思想之间存在革命性与保守性的内在矛盾进行了透彻地分析,为后文阐述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做好铺垫,因为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就是汲取了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积极成分后创造出来的,总而言之,黑格尔哲学和哲学存在着渊源关系,要理解马克思所提出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思想,就必须理解他和黑格尔哲学之间的联系。
二、恩格斯对费尔巴哈哲学思想的批判
恩格斯在《终结》的第二个部分里将讨论的焦点转移到唯物主义之上。他提出了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他指出根据对这一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就可以在哲学上区别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同时这个基本问题在哲学上也可转变为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从而区分可知论者和不可知论老,他指出黑格尔哲学虽然是唯心的,但是仍然坚持人类理智能够认识客观世界,而以休谟、康德维代表的近代哲学家却“否认了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性”。
随后,恩格斯分析了费尔巴哈哲学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唯物主义观点实现了对黑格尔哲学突破的原因,他认为这种哲学的突破不仅受到了“纯粹思想的力量”的影响,更重要的是“自然科学和工业的强大而日益迅猛的进步”起到的推动、促进的作用。但是费尔巴哈哲学的唯物主义观点并不彻底,只是在哲学基本问题上坚持了唯物的观点,在进一步运用这一观点到社会历史领域中进行研究时就停止不前了。而且费尔巴哈没有将唯物主义的一般世界观与唯物主义具体的发展形式区别开来,所以在他眼里的唯物主义就只能是机械唯物主义而非其他。但是18世纪的机械唯物主义有着很大的局限,它将人简单地看作像机器一样,企图像研究自然科学那样来研究人,而且它无法“把世界理解为一种过程,理解为一种处在不断的历史发展中的物质”,当然这些局限和机械唯物主义所处时代自然科学的发展水平紧紧联系在一起,并非完全是由自身造成的。
恩格斯接着分析了施达克寻找费尔巴哈哲学中唯心主义因素上方向性的错误。施达克只是将一些表面现象当作了唯心主义的表现,比如认为费尔巴哈哲学中追求“理想目的”的观点或反映在人脑中的“理想的意图”即是唯心的表现,甚至还将费尔巴哈哲学主张人类“总的来说是沿着进步方向运动的信念”简单的当作是唯心的。
简而言之,在《终结》这部分的内容中,恩格斯着重分析了费尔巴哈哲学在哲学基本问题上对黑格尔哲学的突破,这是费尔巴哈最重要的哲学贡献之一,但是也指出了费尔巴哈哲学的唯物性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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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的,主要仅止于哲学的基本问题而已,继续深入下去后就无法坚持这种唯物立场了,更深入的详细分析在《终结》第三部分里得进行。
恩格斯在《终结》一书的第三部分深入分析了费尔巴哈的宗教哲学与伦理学中所体现出来的唯心主义的局限,他认为这些观点的思想性与黑格尔的相关论述比较起来相差很远。
三、恩格斯对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阐述及应用
《终结》的第四部分是恩格斯所写全书的核心所在,他在这里简要而详尽地阐述马克思的哲学观点,即:辩证唯物主义,并通过运用这一观点分析人类社会历史与宗教发展来进一步阐明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这一部分我们可以清除地看出恩格斯《终结》的主旨,就是从哲学上理清马克思的哲学观与德国古典哲学的内在联系,阐明后者既是对前者的继承更是突破,是适应当时自然科学与社会发展的最高哲学成果,树立马克思的哲学在德国哲学史上的历史地位。
在这一部分开始,恩格斯就比较了深受黑格尔哲学影响的德国哲学家,包括:施特劳斯、鲍威尔、施蒂纳、费尔巴哈和马克思,他认为这些人中只有费尔巴哈和马克思在哲学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和贡献。
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范文6
关键词:生活与哲学;图表法;复习效率
高考一轮复习伊始,有个学生问我,“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区别是什么,“认识论”和“方法论”是什么关系……(关于第二个问题,唯物辩证法与认识论、方法论的统一,是哲学的基本特点,但我们同学提问的本义应该不在这,纯属“风马牛”),起先我以为是一个学生的笑话,稍一调查才发现,相当一部分学生感到哲学不着边际,甚至很头疼。而以前我一直认为这部分同学考试成绩“不稳定”是偶然的。
这些年高考题强调“能力立意”,其中很重要的是考查学生“理解全书”“融会贯通”的能力。也许孤立地考查某些考点,学生不感到困难,而综合起来从整体上进行考查,学生往往感到无从下手。实践中我发现,对于哲学的教学,要特别注意沟通概念、原理、方法论之间的内在联结,坚持总体性原则。对于哲学的复习更不例外。在一轮复习前,我采用图表法帮助学生首先从整体上感知教材、把握学科主线,效果颇佳。
一、关于哲学的基本问题
对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体现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同时又交织着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说明两点:(1)哲学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结合,既唯物又辩证;(2)同时利用1、2两课导言,说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研究世界“是什么”的问题,而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研究世界“怎么样”的问题,是两个不同方面的问题。通过这样的解释,学生的第一个问题就破解了。
二、关于哲学与高二哲学常识的大致情况
哲学与高二哲学常识
从表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哲学常识的四个部分以及与哲学两个组成部分的对应关系。
三、关于哲学常识的四个部分的整体梳理
哲学教材的思维方式是,先提出相关概念,然后给出一个哲学原理,并分析这一哲学原理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最后从原理及内容的分析中推导出在实际工作中应遵循的工作方法这样的三部曲的轨迹。例如,学习辩证法中的矛盾的特殊性,首先明确什么是矛盾的特殊性,然后提出矛盾特殊性原理,并分析这一原理的内容――不同事物的矛盾各不相同,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事物的矛盾双方也各有其特点。最后给出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四、建立图表,弄清哲学“对子”
“对子”是同志针对哲学概念往往是一对一对出现的概括的说法。掌握这一点对于学习哲学常识是非常必要的,可列表如下。
哲学“对子”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