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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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海外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范文1

一、跨国投资海外子公司财务风险特征与风险识别

企业集团跨国投资的财务风险是指企业集团在全球范围跨国经营时,财务活动由于受到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预期收益遭受或有损失的可能性。跨国投资海外子公司的财务风险有其独特性,本文基于“等级全息模型” (hierarchical holographic modeling)简称“HHM”,进行风险识别的分析认为,企业集团跨国境外投资,主要面临外汇风险、税务风险、流动性风险和财务会计信息失真导致财务决策失误的风险等。

(一)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一个经济实体的债权债务在以外币计价时,由于汇率变动引起价值变化而蒙受损失或丧失预期收益的可能性,一般由本币、外币和时间三个因素共同构成。企业集团众多海外子公司在全球不同国别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汇率的变动必然会影响到其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一般将其面临的外汇风险划分为经济风险、会计风险和交易风险三类。

(二)税务风险基于各国税制结构、税收管辖权、税基范围、税率、税收优惠政策及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方法等的差别,而导致税负不确定性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表现为海外子公司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存货风险、现金流动性风险等。

(四)财务会计信息系统风险海外子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传递延误、安全性受到威胁,披露不规范等,导致可靠性与相关性缺失等的风险。

二、跨国境外投资财务风险控制应对措施

企业集团首先要做好海外子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准备,在加强自主研发、全球学习及国际化整合能力培养的前提下,需明确跨国海外经营的战略定位,做好充分的跨文化管理准备,为有效规避风险,减少由于不确定性因素的变化导致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企业集团母公司应针对海外子公司不同的财务风险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实施跨国境外投资架构税务筹划,规避税务风险中国企业集团母公司直接投资海外子公司,则母公司从海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收入,以及未来企业集团母公司退出其海外投资转让资本利得须缴纳中国25%较高的所得税,是相对比较重的税务负担。企业集团母公司需要从中国税法、外国税法及国际税法的角度进行衡量,就海外子公司的投资进行全面、系统的国际税务筹划,避免投资海外子公司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达到降低企业集团整体税负、提升企业集团母公司海外投资回报的目的。

(1)企业集团海外子公司间接投资架构设计。具体如下:

一是企业集团母公司投资海外子公司架构的设计,需要从投资东道国、投资母国及第三国的税法规定、国际税收协定、经营运作与外汇等方面进行筹划。通过与最终投资国签订税收协定的某些低税率国家或地区的中间持股公司进行投资并参与运营,从而降低企业集团海外的整体税负。中国香港、瑞士、卢森堡、爱尔兰、阿联酋、新加坡、毛里求斯等地是国际上跨国公司在国际税收筹划及跨国经营中经常使用的中间控股公司设立地。

二是要充分利用海外间接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集团海外投资架构设计的着眼点,需要分析企业集团投资母国(中国)、投资东道国以及相关的第三国(地区)的税收协定规定,比较直接投资与间接利用第三国或地区投资,其税务上获得的“税收消费者剩余”,确定企业集团整体税负最低的投资架构。以中国企业到美国投资为例:在直接投资架构下,美国向中国企业母公司汇回股息,根据中美税收协定需要预提10%的所得税。在间接投资架构下,增设香港与卢森堡中间投资公司,根据美国与卢森堡的税收协定,美国公司向卢森堡公司汇回股息,最低只需要缴纳5%的预提所得税。卢森堡对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股息收入不征收所得税,根据卢森堡与香港的税收安排,从卢森堡向香港汇回股息也不需要缴纳卢森堡的预提所得税。直接投资架构与间接投资架构的税负比较见图1所示。

在图1中,香港地区只就来源于香港的收入征收利得税,而不对股息收入征税,也不对股息汇出征收预提税。尽管中国内地投资企业集团收到香港地区汇回的股息需要缴纳所得税,但在境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可以获得一定抵免,而且如果内地企业集团将利润保留在香港地区进行海外再投资,还可以递延股息汇回的所得税税负。

当然,同时也要关注中国的“税收饶让”制度及国际税收协定对中间控股公司的“商业实质”提出的要求,避免“纸上公司”无法享受相应的税收协定优惠税率。

(2)中国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的风险规避。

一是规避中国“居民企业”的风险。根据中国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从事海外投资的中国母公司属于中国“居民企业”需要就全球收入(包括海外投资取得的股息和资本利得)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海外中间投资架构下,企业集团母公司应证明,其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的实际管理控制机构均在中国的境外,从而减少海外投资中间公司构成“中国居民企业”的风险。

二是规避“一般反避税条款”的风险。根据中国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海外投资架构的设计中如“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一般反避税若出现以下情况,很可能成为一般反避税的调查对象。企业集团于海外设立中间控股的公司在行使投资控股的职能之外,需要安排从事一些具有实际性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中间控股公司具有实质的商业目的及性质。

三是规避“受控外国公司”的风险。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受控外国公司”的规定,由中国居民企业单独控制的、或与中国居民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低于12.5%税率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中国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基于海外间接投资建立地区财资中心,规避外汇风险企业集团母公司对海外子公司外汇风险等的规避,应建立企业集团境外地区财资中心,规避外汇风险,实现资金管理与服务。与海外间接投资税收筹划中间投资公司的地区相结合,选择中国境外国际金融中心作为地区财资中心(CRT Regional Treasury Center),降低外汇风险的同时,为企业集团管理海外子公司提供全方位、全球化、全过程的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与增值服务。

(1)多元筹资渠道和方式,降低营业风险敞口。企业集团在国际金融中心,与集团母公司联动,选定企业集团协调全球的合作资金银行,实现多种货币、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为企业集团海外子公司提供融资服务,拓宽企业集团的筹资渠道,降低营业风险敞口。

(2)实现企业集团整体资金调剂功能,降低企业集团整体融资成本。将企业集团海外子公司账户内结余资金进行全球汇划,为短缺资金的成员子公司实施内部融资,降低集团整体财务费用。在保证企业集团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进行理财投资,获取财务收益。同时,降低财务手续费,使融资成本最低化。

(3)实现地区外汇现金池的资金集中及外汇风险控制功能。通过外币“现金池”资金的集中管理,风险控制功能在于通过建立现金池,调整货币组合来消除风险的负面影响,以避免付出额外的对冲成本,也可减少外汇风险资产或增加外汇风险负债,使资产负债表的风险资产和风险负债相等,如果各种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相等,净换算敞口等于零。

(4)延伸集团地区财资中心的风险顾问及信息服务功能。帮助企业集团内成员企业分析利率和汇率的趋势,评估资产保值的策略,为企业集团子公司和融资交易提供价格及市场信息,企业集团内部可实施资金投向和套期保值交易。

(三)财务会计信息系统风险控制应对为加强对财务会计信息风险的控制,企业集团母公司应制定海外子公司内部会计信息数据真实性、相关性、传递安全性,海外子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等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母公司对海外子公司会计信息的管理和监督。

(四)海外子公司流动性风险中应收账款控制应对在提高子公司风险管理意识并建立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前提下,要规范海外子公司业务流程操作及实施培训制度,提高海外子公司人员素质。加强对客户的资信调查的前提下,实施国际结算风险控制,同时,投资销售信用等保险,转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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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对外投资发展越势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中国自1979年开始对外直接投资,在1979-2009年的31年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发生了巨大变化。1979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只有50万美元,设立境外企业仅4家,1987年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对外直接投资突破了1个亿,达到了4亿多。此后,中国对外投资额多年徘徊,总是在几个亿的范围内波动。2002年,中国对外投资的规模又上了一个台阶,投资额突破了20亿美元,达到27亿美元;从这一年以后,对外投资迅速发展,2005年,我们又步入一个新的阶段,突破了100亿美元,达到了122亿美元;2008年,我们再上一个台阶,突破了500亿美元,达到了559亿;2009年,尽管遇到了严重的经济和金融危机,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仍然有所增长,达到了565.3亿美元,在境外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达1.3万家(表1)。

(二)中国对外投资的趋势

2000-2009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增长快速,年平均增长率达67.34%,高于GDP的增长速度,也高于外贸的增长速度。1999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的增长率是132%,2000年略有下降,此后各年都是正增长(表2)。2000-2009年的10年间,我们对外直接投资出现了一个全新的局面。

对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如果按30%测算,2015年的对外直接投资就将达到3000多亿美元,基本上可以成为世界上的第一名。到2018年,将实现7000多亿美元。2008年世界上对外投资最多的国家就是美国,其对外直接投资也就是3000多亿美元,而且最近10来年,美国每年的对外直接投资基本上都是排在世界第一位,有的时候1000多亿,有的时候2000多亿,有的时候3000多亿,我们如果能达到3000多亿美元,在世界上就排第一位了。考虑到未来十年中国对外投资不大可能每年都以67.34%的速度增长,所以我们以30%的增长率测算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未来的发展规模,但30%的比例可能还是比较高,如果按10%测算,也就是说未来十年,假设每年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增长10%,到2015年,对外直接投资额将达到1089亿美元,2018年达1450亿美元,应当说这个数字也是不小的。比较最近几年世界各国的投资数据,按10%的增长率来预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在世界上也是能排到前五名的。

从2008、2009年两年看,2008年中国对外投资额排全世界第12名,2009年列第5名;中国利用外资,2008年利用外资金额排世界第3名,2009年排第2名。把这两个方面加起来,应当说中国现在已经是国际投资大国。我们常讲中国是一个贸易大国,经济方面应当说排第2、第3就是大国了,现在我们投资方面也成为一个世界大国,但还不是一个投资强国。截止2009年底,我们在海外投资的累计存量为2400多亿美元,截止今年6月底,我们实际利用外资已经超过了1万亿美元。把中国在海外投资的存量和利用外资的存量放在一起做一个对比,比例现在是0.25:1,也就是1:4,这说明我们在海外的投资存量还是没有我们吸引外资的存量数量大。另外,我们在海外除了直接投资以外,还有间接投资,把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加在一起,中国在海外资产的总量已经超过了2万亿美元,在这方面我们也要研究如何使他更加安全,如何保值增值。

(三)中国对外投资潜力

投资研究专家邓宁把一个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发展与这个国家人均GDP数额连在一起,根据投资发展周期理论,对外投资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在人均GDP400美元以下的第一阶段和人均GDP在400~2500美元之间的第二阶段,对外投资的数量比较少;人均GDP达到2500-4000美元的第三阶段时,对外直接投资开始加速发展,如果人均超过4000美元,对外直接投资的增长速度将快于利用外资的增长速度。中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均GDP的数额差距较大,2009年,上海人均GDP已经超过11000美元,北京超过10000美元,天津为9000多美元,有的省5000多,有的2000多美元,贵州的最少,仅为1501.7美元(表3),中国经济的地区发展确实有一些不平衡,人均GDP最多的上海与最少的贵州之间差距达7.6倍。依据投资发展周期理论,在中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处在第二阶段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6个,占19.4%;处在第三阶段的有15个,占48.4%;处第四阶段的有10个,所占比例是32.3%。这样看来,中国80%左右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已处在对外投资加速发展阶段了,这说明中国已经进入了对外直接投资高速发展的阶段。一旦人均过了3000美元,对外投资你想阻拦也阻拦不了,这是企业自身的要求。2009年,中国人均GDP达到了3679美元,正常情况下,预计2020年中国人均GDP将达到5000-6000美元。也就是说,以后我们对外投资的实力将会进一步的提高,中国对外经济的发展将从以商品输出为主的阶段,逐步走向商品输出与资本输出并举的阶段。

从部分省2009年人均对外投资的数额看(表4),上海人均对外直接投资有50多美元,北京是17.4美元,从人均来看,我们对外直接投资的数额还是比较低的,对外投资的潜力是很大的。

从企业层面看,中国对外投资发展的潜力也是巨大的。2010年5月,中石油对外宣称,未来10年将投入600亿美元发展海外业务,这一家公司未来10年发展的计划就等于“十一五”期间全国商务发展计划所要达到的对外直接投资的数额。中国“十一五”商务发展计划是每年对外投资120亿美元,五年对外投资600亿美元。中远集团计划在未来三年,将向希腊投资51.31亿欧元,大体上为66.7亿美元,主要用于希腊港口的购买和改造。这两个例子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现在对外投资的动力、能力、欲望还是比较强的,企业对外走出去的层次,也将由商品输出、资本输出,逐渐发展到品牌输出和文化输出,渐进发展,逐步提高。

总之,从中国经济发展的形势、企业发展的动向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潜力是很大的,投资规模将快速发展。预计到2020年,中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将达到6000-8000亿美元,海外企业资产将超过15000亿美元,跨国母公司数有望突破5000家,海外企业数量有望达到3-5万家,进入世界500强的跨国企业数有望达到50-70家。

二、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

海外并购是对外投资的一种重要方式,是我国对

外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海外并购现状

2008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金额达302亿美元,占当年对外直接投资的54%,也就是说我们有一半的对外投资是通过海外并购实现的;2009年,海外并购金额为175亿美元,占当年对外投资的31%,有1/3的对外投资是通过对外并购实现的。这说明并购超过新建,已成为中国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近年来,中国每年海外并购达到几百件,涉及石油、有色金属、汽车、金融、电子、电讯等行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品牌并购。从海外并购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海外资产和股权等类型的并购是比较成功的,但品牌和技术并购基本是不成功的。

(二)品牌并购的误区

分析和总结近年来中国海外并购的案例,特别是海外品牌并购的情况,发现很多企业对海外品牌并购比较感兴趣,积极性比较高。但从上汽集团收购韩国双龙汽车,北京京东方集团收购韩国现代液晶显示器,TCL收购德国的施奈德以及法国的汤姆逊,还有南京汽车收购英国的罗孚,联想并购IBM,以及其他的一些品牌和技术并购的案例可以看出,有的失败了,有的效果一般,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经过研究,发现中国企业在海外品牌并购方面存在4个误区:

1 误认为购买品牌快于自己培养。事实证明,自主主导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必须自己长期培育,想一下买来一个大的品牌,不太可能。

2 误认为买来的品牌可以当主导品牌。这也是一个误区,买来的品牌一般只能当辅助品牌,主导品牌应自己培育。

3 误认为人家会将好的品牌和技术卖给自己。实际上错了,出售的品牌一般都是亏损的或走下坡路的品牌,蒸蒸日上的品牌、盈利的品牌是不会卖的。

4 误认为买来的品牌就可随心摆布。实际上,整合被并购的品牌的难度,不亚于整合一个被并购的企业。

(三)结论

经过研究中国企业在海外品牌并购的案例,总结出以下5点结论:

1 海外品牌并购不是中国企业培育国际知名品牌有效和主要的方式。海外并购是加快中国跨国公司成长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培育辅助品牌的一种方式,但不是中国企业培育国际知名品牌的一个有效和主要途径。要发展国际知名公司,发展国际知名品牌,怎么发展必须要好好研究,主要还应该靠企业自己认真培养。

2 国际知名品牌和主导品牌需要企业自己长期培育。从世界品牌发展史来看,大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品牌、主导品牌、知名品牌基本上都是自己培养出来的,而不是买来的;在品牌建设上急功近利不行,想走捷径行不通,国际知名品牌也买不来。从美国、日本、韩国、欧洲国家来看,国际知名品牌需要长期的培育,通过品牌并购形成国际知名和主导品牌的案例比较少。

3 没有“血缘”关系的品牌当不了主导品牌。这里的“血缘”关系是指人家培育的,不是自己企业培育的,我们的一些企业误把并购来的海外没有“血缘”关系的品牌,当成培育国际知名品牌的主要途径。这实际上是把儿媳妇当成闺女了,但儿媳妇儿毕竟不是闺女,没有血缘关系,要求不要太高,否则就会产生婆媳矛盾。当然,这个比喻不一定很恰当,有的儿媳妇儿比闺女还好,但是这里讲的是一般的道理;闺女十月怀胎,有血缘关系,肯定是能说悄悄话的;儿媳妇是跟你儿子结婚,法律上领了一个证,成了一家人,不能把儿媳妇当成闺女;买来的品牌成不了主导品牌,只能成为辅助品牌。

海外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范文3

在世界经济中,国际直接投资是最能体现经济全球化概念的经济运作方式之一,且与国际贸易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从总体上看,国际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相互作用、相互促进,都在大幅度增加和日益扩大。但具体而言,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一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究竟存在着何种关系,是具有互补性还是具有替代性?对外直接投资是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还是相反?在加入WTO之后,我国政府和企业如何充分利用WTO的规则,在对外直接投资中促进贸易出口的增长,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做一分析。

一、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的理论解析

影响国际贸易增长的因素有许多,从理论上讲,仅就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而言,直接投资究竟是构成对贸易的替代,还是产生了对贸易的创造,这主要取决于国际直接投资的类型。

按照小岛清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从一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分析,国际直接投资可分为三种类型:①(1)自然资源导向型投资。在东道国寻求某种自然资源既是为了满足母国本国的需要,也可以向其他国家出口。因此,资源导向型的投资不仅扩大了母国自然资源的生产规模,而且也促进了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国际贸易发展,甚至还扩大了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发展。(2)市场导向型投资。如细分起来还可以分为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和占领市场型投资。因此,在这种类型中,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如: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投资后的初始阶段,因各种需求的存在,贸易是创造性的;当投资和生产形成一定规模时“,就地生产,就地销售”的结果势必会减少贸易的往来,因而具有贸易替代效应。但如果是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也许这种投资对贸易的间接促进会使贸易的规模进一步扩大。但全面地分析,即使是前面所述的替代贸易时,在东道国进行市场导向型投资也可能会带来服务贸易方面新的需求。(3)生产要素导向型投资。这主要是指在东道国寻求低成本劳动力的投资。这种类型的投资,因国家之间比较优势而形成的国际分工,在初始乃至相当长的一个阶段中无疑是加大了贸易的发展,如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投资而进行的加工贸易。但因比较优势是动态而非静态的,这种投资与贸易的关系也要视具体情况而进行具体分析。

在理论上阐述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贸易的替代关系的还有佛农(Vernon.R),他在其著名的产品周期理论中,通过对新产品、新技术的创新、模仿和扩散的动态分析,阐述了母国的出口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在新产品的第一阶段,产品在技术创新国国内的生产、销售主要以满足国内需要为主(也存在向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比较接近的其他国家出口的可能性);但是,随着技术的成熟化,同时又面对其他国家企业的竞争,降低产品成本成为技术创新企业维持其海外市场占有率的必然要求,这时便出现了技术创新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佛农认为,一般地这种对外直接投资不会产生对母国出口的替代效应。但是,如果这种投资发生得过早,就有可能替代母国的出口。在技术进步日益加快的情况下,随着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的提高,新产品的生命周期不断缩短,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贸易的替代影响将越来越明显。①总之,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即存在互补性,也具有相互替代性,这要根据母国(或跨国公司)投资的动机、类型和发展阶段而定。

二、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实证检验

当我们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再来看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时,会发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存在一些异同。因此,在下面的分析中,我们将对这两类国家分别进行研究。

(一)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

国外一些学者将对外直接投资与某些产业的实际出口联系起来进行了实证研究。如,伯格斯坦(Bergsten.C.F.)认为,在美国不同的对外直接投资产业中,那些对外直接投资程度较低的产业,其出口水平也较低;随着对外直接投资水平的提高,出口规模也相应上升;但是当对外直接投资超过一定规模后,追加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的促进效应就逐渐消失了。因此,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之间既是互补关系也是竞争关系。随着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其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的竞争(替代)也将不断加剧,因而海外子公司的生产将逐渐替代美国的出口。②同时,学者们也有相反的发现,利普赛(Lipsey.R.E.)和威斯(Weiss.M.Y.)的研究表明: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上,美国的出口与美国海外子公司销售额都是高度正相关的,而且美国海外子公司的生产销售都部分替代了美国出口竞争伙伴中的发达国家企业的出口③。

(二)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

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除去个别的现象,较大规模的起步应从20世纪60年代算起,拉丁美洲的阿根廷、巴西、墨西哥和委内瑞拉,亚洲的印度、韩国、新加坡、菲律宾和中国台湾地区都是从那时起陆续向国外或境外进行直接投资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中东石油输出国组织一些成员的投资方式也从贷款转向间接投资,再由间接投资转向直接投资。④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而且由原来主要投资于邻近的国家和地区,逐步转向向发达国家进行直接投资。

伴随着经济实力的提高,发展中国家企业进入世界级大企业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1997年,发展中国家企业进入“全球500强”的仅有22家,平均营业收益率为3.6%;而2000年入围企业增加到33家,平均营业收益率提高到5.2%,且高于“全球500强”4.7%的平均收益率①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健康发展对贸易的促进也有其特点。首先,小规模和特殊商品是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优势。由于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大多数属劳动密集型的小规模生产,资本劳动比率比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低许多,发展中国家东道国更愿意接受劳动密集型高的项目投资。即使是进行规模较大的生产性投资项目,与发达国家相比,作为母国的发展中国家也占据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同时,这种生产性投资也将给母国带来原料、设备的出口增加,因而具有很强的投资与贸易互补性。其次,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一般侧重于扩大出口的市场销售战略。无论是为保护原有的出口市场,或是开辟新的市场,还是避开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多采取各种方式保障出口,在达到一定实力和经验积累后,逐步再向全球经营战略发展。

考察韩国的经济,其迅速发展得益于通过出口把国内产业与国际市场紧密连接的结果,从而使国际市场容量的不断增大,并对国内经济的增长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1991年韩国全国经济学家联合会的一份《韩国制造业的国本外投资经营成果调查表》②中,我们看到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总的来讲与贸易联系较多,所占比重也较大。如开拓市场与回避进口限制两项都与贸易紧密相连,其之和所占比重在韩国整个对外直接投资动机中达到35.7%。当然,从表中还可以看出,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因区域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北美洲和欧洲地区,开拓市场的动机比重最高,占到29.3%,比其他动机的比重平均高出10个百分点,这是为适应当地区域化经济和确保新产品市场的结果;在拉丁美洲、大洋州地区,最高比重的动机为回避进口限制,占27.3%,也比其他动机高出10.4个百分点,这说明韩国对外直接投资在此两个地区对贸易壁垒的突破动机占据很重要的地位。

但具体到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还有更进一步的动因分析。如李宏格(音译)(Lee,Honggue)对韩国电器行业的研究。③电器是韩国最重要的制造业部门,在20世纪90年代初韩国就已成为世界第五大电器生产国。李宏格指出,韩国电器行业在1989年的对外直接投资额比1979年增长了85%,显示出韩国在该行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于20世纪80年代末达到了顶峰———尽管与韩国电器产品的出口相比其投资的规模是非常有限的:1976-1992年间电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为5亿美元,而1992年电器产品的出口额却高达161亿美元。李宏格分析,韩国电器行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主要表现为维持和扩大出口的需要,即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那么,这种对外直接投资的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韩国本身国内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所造成的压力,迫使电器行业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在国外寻求廉价劳动力以降低生产成本(主要是在亚洲地区);另一方面,则是来自欧美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在韩国扩大对欧美出口的同时,其电器产品也已成为反倾销的对象———这一点对我国在加入WTO之后,重新审视海外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综上所述,尽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有所不同,但总的趋势是积极的,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一国的对外贸易乃至国际贸易;由于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互补关系和替代关系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不一,所以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的影响具有动态效应;在经济全球化的今日世界,对外直接投资已不仅仅是发达国家的“专利”,它对发展中国家来讲同样是必不可少的经济运作方式。

三、中国海外投资发展与贸易的关系

为了论述的方便与国土概念上的准确,我们把以下涉及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称为“海外投资”。

(一)中国海外投资的发展与现状

中国海外投资的发展,比较准确的提法应该从1949年算起。但因那个时期的海外分支机构都是一些贸易企业,规模又非常小,一般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内。从1978年的改革开放至今,中国海外投资的步伐越来越大。截至2001年年底,经外经贸部批准的企业就达6610家,中方海外投资总额已达83.5731亿美元,遍布全球153个国家和地区①。

1.中国海外投资的区域分布。中国海外投资在全球的区域分布正逐步由集中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但目前从投资的额度来看,集中化的表现还依然存在。截至2001年底,中国海外投资企业数量在全球主要63个国家和地区的分布见表1。从基本格局看,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占28.99%,发达国家(欧洲、大洋州和北美)占27.99%,加上中国港澳地区33.46%的分布,大致呈现出各占1/3的态势,可以说是一个多元化的分布。具体的投资额度和比重见表1。

通过以国家和地区分布的形式进一步对投资额排序,我们就可以看到中国海外投资分布的集中化:即地缘优势和人缘优势使相邻国家(地区)和海外华侨聚集的国家(地区)成为中国海外投资的集中区域。至于在拉美地区和非洲投资额分布得较高,一般为投资行业的原因所致,这将在下面进一步阐述。

2.中国海外投资的行业分布。中国海外投资是从贸易

型企业起步的。这些贸易型企业开始在海外做的商业性工作是为对外贸易企业提供信息、进行市场调查和客户联系服务的。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中国政府有关政策的引导下,生产加工型企业有所增加。但总的来看,服务贸易型的投资行业特点仍十分突出。根据对外经贸部的统计,截至1999年,中国海外投资中服务贸易型企业,无论从企业数量上还是在投资额度上仍占绝大多数;生产加工型企业虽然在企业数量上增加较快,但在投资额度上还处于较小规模;而资源开发型企业在投资额度上比生产加工型企业还要大些。详见表2。

一般地,中国海外投资在发达国家的多为服务贸易型和研究开发型,即非生产性项目。服务贸易型企业的运作主要是为了服务于国内企业的出口,以促进中国产品的出口;在海外投资于研究开发型企业则是为了更有利地接近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先进技术,以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中国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则大多为资源开发型和生产加工型,即非贸易性项目。资源开发型的投资,主要是为了获取国外开采条件较好或储量、品位较高的石油、矿产、林业、渔业等资源,以满足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生产加工型投资,主要为转移国内长线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发挥中国在技术、管理上的比较优势以占领当地的市场,同时带动相关材料、设备、零配件的出口。因此,这也是生产加工型的投资大多集中在非洲、拉美和东南亚地区的主要原因。

(二)中国海外投资与贸易的互动

1.中国进行海外投资的动因。从外部条件上看,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经济进入生产、销售、采购的全球体系成为必然。中国既然已经实行了“引进来”的改革开放,也必然要实施“走出去”的对外开放,以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实现资本、技术和人力等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提升国内的产业结构,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从中国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上看“,走出去”到海外投资不仅是政府的政策号召,更主要的是国内企业自身发展的利益驱动和内在要求。如前所述,一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有许多动因,具体而言,中国海外投资的动因主要有如下五点:(1)寻求资源开发。中国虽地大物博,但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在进入21世纪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资源短缺对中国经济将是一个严重的制约。其中,开发的重点放在对我国经济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对外能源投资,即对石油、天然气的开采;此外,还有一般性资源(如:黑色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树林资源等)的开发。在海外投资开发资源,主要是为了保障我国资源长期、有效和稳定的供应。(2)扩大出口贸易。无论是从中国政府政策的角度,还是从企业投资的角度,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带动材料、机器设备、零部件的出口,甚至带动服务业的出口,都是目前进行对外投资最多的动机。在政府定的有关海外投资政策中,着眼点基本上都是扩大出口,是与对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综合对中国海外投资企业的动机调查,扩大出口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①(3)开拓国外市场。在中国国内需求不足以及同类企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积极开拓新的国外市场是企业利益驱动的内在动力所致,也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动机之一。这与理论上阐述的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之一———寻求市场型是相同的。(4)规避贸易壁垒。从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上讲,规避贸易壁垒或突破贸易壁垒都是寻求市场型的种动机。由于我国现已加入WTO,关税逐步下调后,规避各种贸易壁垒已成为扩大出口和占领国外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近年来,出口配额限制、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等情况越来越严重,因此利用海外投资建厂生产可谓是突破贸易壁垒的一个有效方式,也是对特殊贸易限制的一个反应。(5)获取高新技术。在海外投资是中国企业获取高新技术的一条重要途径。中国的一些航天、航空、电子、生物化学和机械业的大型企业已经开始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渠道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少数中国企业还在国外投资建立了研究和开发机构,用最近的距离、最快的时间学习、研发最新、最前沿的技术。当然,这种类型的投资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但它将是最具潜力的海外投资。

2.中国海外投资对贸易的影响。如前所述,无论是从理论研究还是实证分析上,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即存在互补关系也不乏替代关系,即存在贸易创造效应也有贸易替代效应。具体到中国的实际,由于投资行业的特点和投资区域的不同,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要视具体的投资行业和投资区域而定。首先,服务贸易型企业的投资,动机与目标非常明确,肯定是为扩大出口服务的,因此这类企业的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无疑是积极的;其次,资源开发型企业的海外投资,进口的资源都是我国相对成本低或战略的需要,同时还能带动设备、制成品(如钢材)、技术和劳务的出口,虽然会带来一定的进口贸易增长,但从整体上看对我国出口贸易还是起到了促进作用;最后,生产加工型企业的海外投资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情况较为复杂。我们将对生产加工型企业的海外投资做一个具体分析。(1)机械行业。机械行业中如汽车、摩托车零配件组装,家用电器中的CKD、SCD①等,由于绝大部分甚至全部都要使用国内的零部件,在初期设备投资之后,后续的零部件就成为组装生产的必备条件。因此,从总体上看,机械行业在海外投资对我国出口的带动作用是持续且长期的。特别是大型家用电器,这是典型的加工组装型产品,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统计,家电行业投资带动出口的系数比其他产品高达20-30倍。金城集团的案例也显示,摩托车产品在海外投资建厂生产后,大幅度地带动了该集团的出口:1997年海外销售收入250万美元,带动出口近150万美元;1998年海外销售收入近600万美元,带动出口达400万美元②。实证分析表明,机械行业由于技术与原材料、散件的高度结合,海外投资就可带来明显的贸易创造效应。(2)轻工行业。严格地讲,轻工行业中也有属于机械行业的产品,区分出来的主要是体积较小的机械产品如自行车以及其他轻工产品。这类产品的特点是,体积较小,出口运费没有体积较大的机械产品高,与海外加工的生产成本比,在国内的生产成本更低,因此这类产品的海外投资与出口很可能出现替代关系。也就是说,在国内生产此类产品后出口更经济,就很少会有企业再到海外投资生产;即使在海外投资并形成规模生产,对国家的出口带动作用也不大。(3)纺织服装行业。纺织服装业的投资主要是规避贸易壁垒,由于根据多种纤维协议,在投资国的出口配额已经用尽时,如果东道国尚有未使用的配额,投资国便可以使用。中国在纺织品领域受欧美出口配额的限制非常严重,因此不少的纺织服装企业到海外投资主要动机都是为了突破配额的壁垒,在海外寻求更广阔的市场。这种类型的企业在海外的投资也要视情况而定:一次性投资建厂可以带动国内纺织机械的出口,但对出口贸易没有持续的带动作用;使用国内材料多的,可以促进国内原材料、面料的出口,但有原产地规定比例的国家对此也有一定的限制;在有的国家(地区)可以享有免配额、免关税的优惠,则可以大大提高我国产品出口或向第三国出口。因此,纺织服装行业在海外的投资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是扩大还是替代,兼而有之,目前尚未找到实证数据。超级秘书网

四、结论

1.综合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关系的理论,回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关系中的发展,以及中国海外投资与贸易的现状与特点,论述了中国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我们进一步证实了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既存在互补又存在替代关系、中国的海外投资既有贸易创造效应又有贸易替代效应的理论。有意义的是这些互补和替代关系,或称贸易创造和贸易替代效应,在不同的投资领域、投资行业、不同的投资区域以及不同的发展阶段中是有所差异的。

海外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范文4

2010 年9月保监会印发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总体上它仍是较为原则性的一些规定,相关细则的讨论和制定一直在进行中。随后,保监会又开始“驻场检查”工作,通过驻场检查及资料审查的保险公司,方可正式自主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亦即媒体上所称的“牌照”概念。经过近一年的审查与筹备,几家大型保险公司方陆续开始获得了相关“牌照”。这也是为何在《办法》出台一年多后,保险公司的第一单PE投资才正式得以实施的原因。

保险资金配置PE刚刚起步,监管思路的重点是风险控制与资产安全。《办法》对直接投资进行了较大限制,就间接投资而言,新规中亦存在着几个需要面临和解决的问题,其中包括:保险资金运用投资组合比例是否能够实现优化配置,法规的门槛值限制是否合理等。

挑战风险偏好

保险公司在风险偏好上具有风险厌恶的特点,而在实际规定中也显示出了立法者和监管者强烈的风险规避偏好。因此,目前的监管也本着保守原则对保险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了诸多限制,如限制直接投资的行业与形式、对于间接PE基金的投资也设置了较高的门槛标准,并不允许投资创业投资基金。

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所追求的不是单一的风险或收益,而是如何构建相对科学的投资组合和管理理性的回报预期,以符合机构投资者的预期财务和战略目标。按照风险和收益匹配程度进行比例匹配和投资组合管理格式在风险固定的条件下,追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而在收益固定的情况下,追求投资风险的最小化,这才是投资组合优化配置的正确选择。

在当前的法规中,对于资金运用的比例分配设定体现出了立法者和监管者对于投资组合优化思想的理解和承认。但是,单就股权另类投资而言,法规的风险约束条件可能会导致在构建投资组合过程中出现过于狭隘的基金选择和偏离价值本身的基金筛选标准。

直接投资的限制

在《办法》正式颁布之前,各大保险公司基本上将直接投资作为主要的业务筹备方向。虽然不排斥与频访的国内外主流管理机构探讨基金间接投资的可能性,但基本的口径和思路,仍然是自建直投团队及直司,准备在直接投资市场一展身手。《办法》的出台及后续监管层的表态,无疑让翘首以盼的保险公司颇为失望。原则上只允许投资4个相关行业且禁止设立直投PE公司,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保险公司直接投资的冲动与实际操作能力,也使得已在直投领域筹备良久的保险公司面临尴尬。从保险公司的观点来看,保险公司从事直接投资有自身的行业网络优势,且如果不设立直司,相关的有效激励与运行体制也很难实现,相关的规定过于死板。可以预见的是,保险公司仍将就争取直投范围扩大与监管层进行长期博弈。

门槛限制

当前的法律门槛值包括了原则性门槛和规模性门槛。由于原则性门槛更多起到的是指导性作用,目前法律实际性的门槛在于规模指标。对于管理机构而言,1亿元的注册资本对当前的绝大多数基金管理人来说过高。以有限合伙制为例,一般情况下作为普通合伙人(GP)的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中的出资为1%。GP的注册资本主要是根据基金的规模来反向确定的,如基金规模为 10 亿元,则 GP的出资最低限为1000 万即可。

解释,对30亿元的管理资产余额当前仅限于人民币基金的管理规模。规定一方面要求保险资金仅选择那些有优良业绩的基金,另一方面则倾向于选择大型基金。从合理性角度我们需要考虑,大型基金是否是最合适的。

理性判断和市场的经验数据都显示,基金越大,投资标的选择难度越大,投资回报率往往越平庸。反倒是某些老团队新基金的“未来之星”团队,能带来最好的投资回报。管理人的团队素质和能力与相应的有效投资策略,是保证投资回报的核心,远比某些形式门槛重要得多。仅限定大型基金投资,显然也不利于投资组合的多样化构建。《办法》目前的门槛值设置在理论值得商榷。在实践中,国内股权投资市场毕竟还处在较为初级的阶段,真正完全符合上述门槛标准并符合监管层口味的基金团队,总体数量仍然较少,也极大地限制了保险公司可遴选基金的范围。

类型限制与现实问题

监管对于禁止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类型限制,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当前中国VC/PE的一个显著现象是VC靠后,PE靠前,VC和PE两者交织在一起,有时并不能完全区分风险投资和成长期私募股权投资的界限。例如,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创投)普遍被认为是属于VC类别。但是其有很大一部分的投资标的与当前市场上的 PE投资并无差别。另外,很多的风险投资基金,例如以创业投资著称的红杉资本和 IDG 都组建了自己的成长基金,开始涉足股权投资。实际上,目前市场对VC/PE的划分并不是完全明确。中国股权投资市场目前投资链条相对较短,主要都以 IPO作为退出手段,大规模的企业并购与并购基金尚未兴起。因此,对于创业投资基金不能一概而论。

机构投资者必须正视构建其投资组合的重要性。美国的股权投资顾问机构 GSA作为加州公务员退休基金、俄勒冈州公共雇员退休基金、以及德国养老基金NIB Capital 的投资顾问,将其30亿美金的资金池配置于60%的风险投资基金,35%的并购基金,以及包括两只对冲基金在内的少量特殊情况基金。

当然,海外的创业投资环境相对成熟和安全。但不可否认的是,创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类重要的投资组合类别以及私募股权投资中最为典型和核心的投资类别,应当得到监管者和机构投资者一定程度上的关注和考虑。在未来,可以考虑放开对创业投资基金的限制,丰富保险公司投资组合的组成,寻求收益最大化的最优配置效果。

海外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范文5

摘要:我国石油企业开展海外投资,到海外去寻找稳定油源,实现石油进口多元化,不仅可保障我国石油供给安全,还可以增强我国石油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石油企业海外投资选择什么样的投资模式对其影响较大,在选择具体投资模式时要考虑其投资模式的特点,影响投资模式的因素等。

关键词:投资模式;份额油;石油安全

一、石油企业海外投资模式的特点

石油企业的海外投资模式是石油企业进入资源国市场、参与海外投资项目,进行资源贸易及其服务的方式、方法和手段。不仅具有一般企业海外投资的特点,而且还具有石油企业自身的特点。(1)石油企业的海外投资模式具有多样性。如绿地模式、并购模式、租赁模式等。丰富多样的石油企业海外投资模式,给投资主体提供了根据自身条件合理选择并搭配投资模式的机会。(2)具有可进入性。切实可行的投资模式必须具有进入资源国的可能性。(3)具有灵活性。投资模式是灵活多变的,可以相互转换。为更好的适应资源国及国际环境的变化,石油投资主体应该灵活变更投资模式,以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4)资金来源具有集中性。由于石油行业是一个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行业,我国现有私人资本难以独自承担,因此,海外石油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专项拨款,金融机构贷款或通过发行股票向公众筹集资金。(5)投资地点较为集中。由于世界石油主产区集中在中东、非洲、南美洲北部的委内瑞拉、哈萨克斯坦及俄罗斯等地,因此,石油企业海外投资的重点也集中在这几个地区。皇家荷兰壳牌、埃克森美孚、道达尔等国际大石油公司纷纷把西非和墨西哥湾深水区、前苏联实行开放政策的欧佩克国家和LNG业务领域作为今后重要的新产量增长源。(6)投资收益包括货币与实物两种形态。其中实物形态的收益体现为份额油。份额油的获取增强了国内石油供给的主动权,是实现能源安全的有效方式之一。

二、影响石油企业海外投资模式选择的因素

1.外部环境因素。外部环境因素是指在进行海外投资时所面临的诸多企业外部环境的总称。它对投资安全和收益情况影响巨大,主要包括以下因素:(1)政治环境。政治环境直接关系到投资安全,包括政局是否稳定,有无战争风险,有无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变革的风险等。(2)法律环境。法律环境是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否获得有效保障的根本依据,在外部因素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资源国对外国投资者的法律保护,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情况,有关的税法、海关法等法律是否健全及对外国投资者的利弊,投资国及被投资国对盈利汇回本国的限制和外汇管理规定,审批制度等都影响到海外投资的安全。(3)经济环境。经济环境是影响国际投资活动最直接和最基本的因素,主要体现在宏观经济环境、微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和金融政策四个方面。(4)社会环境。社会治安状况、对外开放程度,以及对外活动中的国际信誉都处于良好状态,将增强外国投资者的信任感和积极性。(5)自然环境。特定的自然环境,有助于实现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尤其对于石油等资源性投资项目。

2.内部环境因素。内部环境因素主要来自于石油企业投资主体内部,包括融资能力、管理能力等。(1)石油企业的融资能力。油气勘探是高风险、高投入的行业,一口井动辄数十万甚至百万美元,一项海外石油投资少则几亿、十几亿美元,多则上百亿美元。如2005年10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以41.8亿美元收购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2006年1月9日中海油以22.68亿美元现金收购尼日利亚海上石油开采许可证所持有的45%的工作权益。这些海外收购案,表面上看是一个石油企业的商业行为,但实际上反映了石油企业核心竞争力,反映了石油企业持续融资的能力。(2)石油企业人力资源状况。人力资源是石油企业海外投资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高素质的石油行业的人才队伍,不仅是开展海外石油投资的基础,也是进行国外石油交流的保证。这就需要具有技术、外语和管理相结合的高素质的复合型的石油人才。

三、我国石油企业可选择的海外投资模式

1.直接投资模式。(1)绿地投资模式。一般是在油气田较集中的中东、非洲等国家或地区投资设厂,利用当地廉价劳动力等资源,实施本土化经营。这种模式有利于经济与文化的融合,促使企业健康发展,因此,被称做绿地投资。不足之处是短期内财务业绩不佳,投资回收期长。(2)海外并购模式。跨国并购是海外扩张的快速通道,产权交易是跨国并购的通行手段。创建新企业固然是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一条路子,但所耗时间过长,如果通过兼并、收购资源国企业或其部分股权,对原有的基础条件加以改造,可迅速形成生产能力,从而以最快的速度进入目标国家的市场。根据合同标的物的不同,海外并购模式又可细分为海外控股股权并购模式,海外有形资产并购模式和海外无形资产并购模式。1)海外控股股权并购模式是通过收购跨国石油公司正在开发油田的股份,从开发阶段介入,规避勘探风险,并实现对项目进行控制的投资行为。通过控股股权并购,一方面投资方可以以部分出资取得海外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迅速实现石油企业的海外扩张,减小海外投资的政策性阻力;另一方面实现了投资方海外间接上市的目标,即买壳或借壳上市。例如,BP公司通过收购TNK—BP公司50%的股份?眼2?演,率先于各大石油公司迅速进入俄罗斯石油市场。2)海外有形资产并购模式。该模式可以有效避免目标石油公司因债务不清等问题,向投资方转嫁原有债务及或有负债。但该模式的实施有两个限制条件:一是由于多以现金方式进行收购,故需要投资方投入较多运营资本;二是由于在完成并购后要对目标石油企业进行整合,因而投资方应拥有具备较强管理能力的整合人才。3)无形资产并购模式。其主要特征是实现买壳上市,快速进入资源国市场;借助被收购品牌的影响力及原有销售渠道,可以省去海外品牌塑造和推广的时间与费用。2.间接投资模式。(1)参股投资模式。投资方购买外国石油公司股份,但不控股,不对其进行经营管理,只收取红利或从股票买卖差价中获取利润。这种模式下投资方所持产权的安全性较高,不会被当地政府或民族主义者当作攻击的对象。(2)债券投资模式。投资方通过债券投资,每年收取固定现金回报。该模式下,投资方不持有股份,但有固定份额收益,财务安全比直接持股高,但收益额较小,无法实现国家能源安全。(3)金融衍生品投资模式。石油现货价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期货价格,因此,可以借助金融的支持,在国际市场上实现套期保值、价格锁定和规避经营风险。在寻求国际能源合作中,中国企业可以更多地利用期货手段,海外并购并非唯一选择。

3.其他投资模式。(1)融资租赁模式。投资方承租人通过向另一国出租人交纳租金,取得设备等物品使用权,从而在资源国进行投资的形式。当资源国有一定政治风险时,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设备风险转嫁到出租方,减少投资风险。在签订合同时最好使用服务性租赁,以接受保险、维修等服务。(2)国际承包。投资方在国际市场上通过投标、议标、询价和接受委托等多种方式,单方或同拥有资金的公司签订合同共同取得实施工程项目的权力,然后根据合同要求组织设计施工,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的整套过程。具体包括:1)回购模式。在该模式中,投资方将带资在资源国进行勘探开发,项目投产后对方以产出原油或其销售款逐年返还项目投资,并给予投资方合同中约定的资金报酬,以此方式对项目进行回购?眼3?演。以回购模式进行投资能获得相对稳定的回报,不受石油价格下跌的影响,风险较小。但缺陷在于投资方在资源国一般只能实行返销协议合同,也就是购回协议。开发一个油田后,必须悉数卖给资源国石油公司,没有分成,也不拥有该油田股份,不利于投资方的长期发展,也不利于获得稳定的份额油;2)产品分成合同模式。是投资方公司承担勘探作业及费用,并可能提供工程技术与管理帮助,在区块产油之后按照规定比例分配产量?眼4?演。这样可确保投资方拿到的是实物,规避了石油产品的未来价格风险。由于该模式下投资方不持有所开发油田的股份,故不存在财产安全问题;3)矿税协议合同模式。该模式在发达国家应用比较普遍,是投资方可以获得目标油田的经营权,开采权以及油气产品支配权,只需向资源国交纳矿业资源费和所得税;4)风险服务合同模式。该模式主要应用在南美及拉美地区,即投资方承担勘探开发风险及费用,最终获得以石油产品体现的相应的服务报酬,产出油气全部归资源国所有;5)提高采收率合同模式。该模式主要是针对单口井的修复增产,投资方按照合同约定比例获得增产部分的产量。分配比例采取的是类似递进税率的浮动比例,所不同的是,增产部分的产量越高,投资方所获得的分成比例越小。该模式有利于投资方进行科技研发。如果投资方在海外的综合实力有限,则很难在短期内获得大量油源。(3)股权捆绑油源的集合投资模式。该模式是针对民营石油企业的一种“引进附带油源”合资战略,即让拥有油源的外国企业或油矿主,带着投资方应得的份额油与资金,与投资方共建中小型油码头、石油运输系统、仓储或炼油厂及终端销售网点等,以满足投资方的份额油需求及保证供给。该模式的优点在于民营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在海外寻找石油区块具有相对较的政治敏感性,获取油源时人为干扰因素较少,获得区块的可能性较大。

参考文献:

[1]姜学峰.新世纪国际大石油公司发展战略新动向[J].国际石油经济,2004,(9):13-19.

[2]刘炳义,等.跨国石油公司发展战略及其演变趋势[J].石油科技论坛,2007,(1):4-14.

[3]王年平,李玉顺.回购合同在伊朗石油勘探开发中的应用[J].国际经济合作,2004,(7):37-39.

海外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范文6

【关键词】海外投资/对外贸易/贸易创造

【正文】

中图分类号:F125.4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2-8102(2003)01-0080-06

在世界经济中,国际直接投资是最能体现经济全球化概念的经济运作方式之一,且与国际贸易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从总体上看,国际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相互作用、相互促进,都在大幅度增加和日益扩大。但具体而言,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一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究竟存在着何种关系,是具有互补性还是具有替代性?对外直接投资是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还是相反?在加入WTO之后,我国政府和企业如何充分利用WTO的规则,在对外直接投资中促进贸易出口的增长,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做一分析。

一、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的理论解析

影响国际贸易增长的因素有许多,从理论上讲,仅就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而言,直接投资究竟是构成对贸易的替代,还是产生了对贸易的创造,这主要取决于国际直接投资的类型。

按照小岛清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从一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分析,国际直接投资可分为三种类型:(注:[日]小岛清:《对外贸易论》第423页,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1)自然资源导向型投资。在东道国寻求某种自然资源既是为了满足母国本国的需要,也可以向其他国家出口。因此,资源导向型的投资不仅扩大了母国自然资源的生产规模,而且也促进了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国际贸易发展,甚至还扩大了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发展。(2)市场导向型投资。如细分起来还可以分为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和占领市场型投资。因此,在这种类型中,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如: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投资后的初始阶段,因各种需求的存在,贸易是创造性的;当投资和生产形成一定规模时,“就地生产,就地销售”的结果势必会减少贸易的往来,因而具有贸易替代效应。但如果是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也许这种投资对贸易的间接促进会使贸易的规模进一步扩大。但全面地分析,即使是前面所述的替代贸易时,在东道国进行市场导向型投资也可能会带来服务贸易方面新的需求。(3)生产要素导向型投资。这主要是指在东道国寻求低成本劳动力的投资。这种类型的投资,因国家之间比较优势而形成的国际分工,在初始乃至相当长的一个阶段中无疑是加大了贸易的发展,如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投资而进行的加工贸易。但因比较优势是动态而非静态的,这种投资与贸易的关系也要视具体情况而进行具体分析。

在理论上阐述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贸易的替代关系的还有佛农(Vernon.R),他在其著名的产品周期理论中,通过对新产品、新技术的创新、模仿和扩散的动态分析,阐述了母国的出口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在新产品的第一阶段,产品在技术创新国国内的生产、销售主要以满足国内需要为主(也存在向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比较接近的其他国家出口的可能性);但是,随着技术的成熟化,同时又面对其他国家企业的竞争,降低产品成本成为技术创新企业维持其海外市场占有率的必然要求,这时便出现了技术创新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佛农认为,一般地这种对外直接投资不会产生对母国出口的替代效应。但是,如果这种投资发生得过早,就有可能替代母国的出口。在技术进步日益加快的情况下,随着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的提高,新产品的生命周期不断缩短,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贸易的替代影响将越来越明显。(注:Vemon.R:"InternationalInvestmentandInternationalProductionintheProductCycle",pp255-267,Vol.41,No.4,OxfordBulletinofEconomicsandStatistics(November,1966).)

总之,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即存在互补性,也具有相互替代性,这要根据母国(或跨国公司)投资的动机、类型和发展阶段而定。

二、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实证检验

当我们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再来看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时,会发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存在一些异同。因此,在下面的分析中,我们将对这两类国家分别进行研究。

(一)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

国外一些学者将对外直接投资与某些产业的实际出口联系起来进行了实证研究。如,伯格斯坦(Bergsten.C.F.)认为,在美国不同的对外直接投资产业中,那些对外直接投资程度较低的产业,其出口水平也较低;随着对外直接投资水平的提高,出口规模也相应上升;但是当对外直接投资超过一定规模后,追加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的促进效应就逐渐消失了。因此,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之间既是互补关系也是竞争关系。随着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其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的竞争(替代)也将不断加剧,因而海外子公司的生产将逐渐替代美国的出口。(注:Bergsten.C.F.,ThomasHorst&Theodore.H.M.:"AmericanMultinationalsandAmericanInterests",WashingtonD.C.BrookingsInstitute(1978).)同时,学者们也有相反的发现,利普赛(Lipsey.R.E.)和威斯(Weiss.M.Y.)的研究表明: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上,美国的出口与美国海外子公司销售额都是高度正相关的,而且美国海外子公司的生产销售都部分替代了美国出口竞争伙伴中的发达国家企业的出口(注:Lipsey.R.E.&Weiss.M.Y.:"ForeignProductionandExportsinManufacturingIndustries",pp488-494,Vol.63.No.141,ReviewofEconomicsandStatistics(November,1981).)。

(二)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

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除去个别的现象,较大规模的起步应从20世纪60年代算起,拉丁美洲的阿根廷、巴西、墨西哥和委内瑞拉,亚洲的印度、韩国、新加坡、菲律宾和中国台湾地区都是从那时起陆续向国外或境外进行直接投资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中东石油输出国组织一些成员的投资方式也从贷款转向间接投资,再由间接投资转向直接投资。(注:宋亚非:《中国企业跨国直接投资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而且由原来主要投资于邻近的国家和地区,逐步转向向发达国家进行直接投资。

伴随着经济实力的提高,发展中国家企业进入世界级大企业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1997年,发展中国家企业进入“全球500强”的仅有22家,平均营业收益率为3.6%;而2000年入围企业增加到33家,平均营业收益率提高到5.2%,且高于“全球500强”4.7%的平均收益率(注:张金杰:《国际直接投资形势与跨国公司的战略调整》,王洛林、余永定主编《2001-2002年:世界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健康发展对贸易的促进也有其特点。首先,小规模和特殊商品是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优势。由于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大多数属劳动密集型的小规模生产,资本劳动比率比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低许多,发展中国家东道国更愿意接受劳动密集型高的项目投资。即使是进行规模较大的生产性投资项目,与发达国家相比,作为母国的发展中国家也占据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同时,这种生产性投资也将给母国带来原料、设备的出口增加,因而具有很强的投资与贸易互补性。其次,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一般侧重于扩大出口的市场销售战略。无论是为保护原有的出口市场,或是开辟新的市场,还是避开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多采取各种方式保障出口,在达到一定实力和经验积累后,逐步再向全球经营战略发展。

考察韩国的经济,其迅速发展得益于通过出口把国内产业与国际市场紧密连接的结果,从而使国际市场容量的不断增大,并对国内经济的增长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1991年韩国全国经济学家联合会的一份《韩国制造业的国外投资经营成果调查表》(注:参见杜玲博士论文:《发展中国家/地区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经验与趋势》,2002年5月。)中,我们看到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总的来讲与贸易联系较多,所占比重也较大。如开拓市场与回避进口限制两项都与贸易紧密相连,其之和所占比重在韩国整个对外直接投资动机中达到35.7%。当然,从表中还可以看出,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因区域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北美洲和欧洲地区,开拓市场的动机比重最高,占到29.3%,比其他动机的比重平均高出10个百分点,这是为适应当地区域化经济和确保新产品市场的结果;在拉丁美洲、大洋州地区,最高比重的动机为回避进口限制,占27.3%,也比其他动机高出10.4个百分点,这说明韩国对外直接投资在此两个地区对贸易壁垒的突破动机占据很重要的地位。

但具体到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还有更进一步的动因分析。如李宏格(音译)(Lee,Honggue)对韩国电器行业的研究。(注:参见Lee,Honggue:"Globalization,ForeignDirectInvestmentandCompetitiveStrategiesofKoreanElectronicsCompanies",inNomuraResearchInstitute&InstituteofSoutheastAsianStudies(ed.),TheNewWaveofForeignDirectInvestmentinAsia,InstituteofSoutheastAsianStudies(1995).)电器是韩国最重要的制造业部门,在20世纪90年代初韩国就已成为世界第五大电器生产国。李宏格指出,韩国电器行业在1989年的对外直接投资额比1979年增长了85%,显示出韩国在该行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于20世纪80年代末达到了顶峰——尽管与韩国电器产品的出口相比其投资的规模是非常有限的:1976-1992年间电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为5亿美元,而1992年电器产品的出口额却高达161亿美元。李宏格分析,韩国电器行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主要表现为维持和扩大出口的需要,即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那么,这种对外直接投资的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韩国本身国内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所造成的压力,迫使电器行业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在国外寻求廉价劳动力以降低生产成本(主要是在亚洲地区);另一方面,则是来自欧美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在韩国扩大对欧美出口的同时,其电器产品也已成为反倾销的对象——这一点对我国在加入WTO之后,重新审视海外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综上所述,尽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有所不同,但总的趋势是积极的,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一国的对外贸易乃至国际贸易;由于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互补关系和替代关系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不一,所以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的影响具有动态效应;在经济全球化的今日世界,对外直接投资已不仅仅是发达国家的“专利”,它对发展中国家来讲同样是必不可少的经济运作方式。

三、中国海外投资发展与贸易的关系

为了论述的方便与国土概念上的准确,我们把以下涉及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称为“海外投资”。

(一)中国海外投资的发展与现状

中国海外投资的发展,比较准确的提法应该从1949年算起。但因那个时期的海外分支机构都是一些贸易企业,规模又非常小,一般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内。从1978年的改革开放至今,中国海外投资的步伐越来越大。截至2001年年底,经外经贸部批准的企业就达6610家,中方海外投资总额已达83.5731亿美元,遍布全球153个国家和地区(注:此海外投资的区域数字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2001年)为准。)。

1.中国海外投资的区域分布。中国海外投资在全球的区域分布正逐步由集中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但目前从投资的额度来看,集中化的表现还依然存在。截至2001年底,中国海外投资企业数量在全球主要63个国家和地区的分布见表1。从基本格局看,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占28.99%,发达国家(欧洲、大洋州和北美)占27.99%,加上中国港澳地区33.46%的分布,大致呈现出各占1/3的态势,可以说是一个多元化的分布。具体的投资额度和比重见表1。

表1中国海外投资区域分布表(截至2001年底)

附图

资料来源:根据外经贸部《对外经济贸易简要统计》(2001)整理。

通过以国家和地区分布的形式进一步对投资额排序,我们就可以看到中国海外投资分布的集中化:即地缘优势和人缘优势使相邻国家(地区)和海外华侨聚集的国家(地区)成为中国海外投资的集中区域。至于在拉美地区和非洲投资额分布得较高,一般为投资行业的原因所致,这将在下面进一步阐述。

2.中国海外投资的行业分布。中国海外投资是从贸易型企业起步的。这些贸易型企业开始在海外做的商业性工作是为对外贸易企业提供信息、进行市场调查和客户联系服务的。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中国政府有关政策的引导下,生产加工型企业有所增加。但总的来看,服务贸易型的投资行业特点仍十分突出。根据对外经贸部的统计,截至1999年,中国海外投资中服务贸易型企业,无论从企业数量上还是在投资额度上仍占绝大多数;生产加工型企业虽然在企业数量上增加较快,但在投资额度上还处于较小规模;而资源开发型企业在投资额度上比生产加工型企业还要大些。详见表2。

表2中国海外投资的行业与投资额分布(截至1999年底)

附图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供的数据整理。参见:外经贸部发展司:《中国的境外投资状况》,《国际贸易论坛》2000年第5期。

一般地,中国海外投资在发达国家的多为服务贸易型和研究开发型,即非生产性项目。服务贸易型企业的运作主要是为了服务于国内企业的出口,以促进中国产品的出口;在海外投资于研究开发型企业则是为了更有利地接近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先进技术,以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中国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则大多为资源开发型和生产加工型,即非贸易性项目。资源开发型的投资,主要是为了获取国外开采条件较好或储量、品位较高的石油、矿产、林业、渔业等资源,以满足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生产加工型投资,主要为转移国内长线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发挥中国在技术、管理上的比较优势以占领当地的市场,同时带动相关材料、设备、零配件的出口。因此,这也是生产加工型的投资大多集中在亚洲、拉美和东南亚地区的主要原因。

(二)中国海外投资与贸易的互动

1.中国进行海外投资的动因。从外部条件上看,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经济进入生产、销售、采购的全球体系成为必然。中国既然已经实行了“引进来”的改革开放,也必然要实施“走出去”的对外开放,以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实现资本、技术和人力等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提升国内的产业结构,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从中国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上看,“走出去”到海外投资不仅是政府的政策号召,更主要的是国内企业自身发展的利益驱动和内在要求。如前所述,一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有许多动因,具体而言,中国海外投资的动因主要有如下五点:(1)寻求资源开发。中国虽地大物博,但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在进入21世纪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资源短缺对中国经济将是一个严重的制约。其中,开发的重点放在对我国经济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对外能源投资,即对石油、天然气的开采;此外,还有一般性资源(如:黑色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树林资源等)的开发。在海外投资开发资源,主要是为了保障我国资源长期、有效和稳定的供应。(2)扩大出口贸易。无论是从中国政府政策的角度,还是从企业投资的角度,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带动材料、机器设备、零部件的出口,甚至带动服务业的出口,都是目前进行对外投资最多的动机。在政府制定的有关海外投资政策中,着眼点基本上都是扩大出口,是与对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综合对中国海外投资企业的动机调查,扩大出口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注:参见段云程:《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与战略》,中国发展出版社1995年版;谢康:《跨国公司与当代中国》,立信会计出版社1997年版;鲁桐:《中国企业海外经营:对英国中资企业的实证研究》,载世界经济学会编《世界经济与中国:2000-2001年》,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3)开拓国外市场。在中国国内需求不足以及同类企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积极开拓新的国外市场是企业利益驱动的内在动力所致,也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动机之一。这与理论上阐述的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之一——寻求市场型是相同的。(4)规避贸易壁垒。从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上讲,规避贸易壁垒或突破贸易壁垒都是寻求市场型的一种动机。由于我国现已加入WTO,关税逐步下调后,规避各种贸易壁垒已成为扩大出口和占领国外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近年来,出口配额限制、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等情况越来越严重,因此利用海外投资建厂生产可谓是突破贸易壁垒的一个有效方式,也是对特殊贸易限制的一个反应。(5)获取高新技术。在海外投资是中国企业获取高新技术的一条重要途径。中国的一些航天、航空、电子、生物化学和机械业的大型企业已经开始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渠道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少数中国企业还在国外投资建立了研究和开发机构,用最近的距离、最快的时间学习、研发最新、最前沿的技术。当然,这种类型的投资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但它将是最具潜力的海外投资。

2.中国海外投资对贸易的影响。如前所述,无论是从理论研究还是实证分析上,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即存在互补关系也不乏替代关系,即存在贸易创造效应也有贸易替代效应。具体到中国的实际,由于投资行业的特点和投资区域的不同,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要视具体的投资行业和投资区域而定。首先,服务贸易型企业的投资,动机与目标非常明确,肯定是为扩大出口服务的,因此这类企业的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无疑是积极的;其次,资源开发型企业的海外投资,进口的资源都是我国相对成本低或战略的需要,同时还能带动设备、制成品(如钢材)、技术和劳务的出口,虽然会带来一定的进口贸易增长,但从整体上看对我国出口贸易还是起到了促进作用;最后,生产加工型企业的海外投资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情况较为复杂。我们将对生产加工型企业的海外投资做一个具体分析。(1)机械行业。机械行业中如汽车、摩托车零配件组装,家用电器中的CKD、SCD(注:CKD:CompleteKnock-Down,即全分解装配:将产品全部拆散成零件后提供给买方组装成整机;SKD:SemiKnock-Down,即半分解装配:将产品拆散成部件或部分部件、部分零件后提供给买方组装成整机。)等,由于绝大部分甚至全部都要使用国内的零部件,在初期设备投资之后,后续的零部件就成为组装生产的必备条件。因此,从总体上看,机械行业在海外投资对我国出口的带动作用是持续且长期的。特别是大型家用电器,这是典型的加工组装型产品,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统计,家电行业投资带动出口的系数比其他产品高达20-30倍。金城集团的案例也显示,摩托车产品在海外投资建厂生产后,大幅度地带动了该集团的出口:1997年海外销售收入250万美元,带动出口近150万美元;1998年海外销售收入近600万美元,带动出口达400万美元(注:李钢主编:《“走出去”开放战略与案例研究》,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0年版。)。实证分析表明,机械行业由于技术与原材料、散件的高度结合,海外投资就可带来明显的贸易创造效应。(2)轻工行业。严格地讲,轻工行业中也有属于机械行业的产品,区分出来的主要是体积较小的机械产品如自行车以及其他轻工产品。这类产品的特点是,体积较小,出口运费没有体积较大的机械产品高,与海外加工的生产成本比,在国内的生产成本更低,因此这类产品的海外投资与出口很可能出现替代关系。也就是说,在国内生产此类产品后出口更经济,就很少会有企业再到海外投资生产;即使在海外投资并形成规模生产,对国家的出口带动作用也不大。(3)纺织服装行业。纺织服装业的投资主要是规避贸易壁垒,由于根据多种纤维协议,在投资国的出口配额已经用尽时,如果东道国尚有未使用的配额,投资国便可以使用。中国在纺织品领域受欧美出口配额的限制非常严重,因此不少的纺织服装企业到海外投资主要动机都是为了突破配额的壁垒,在海外寻求更广阔的市场。这种类型的企业在海外的投资也要视情况而定:一次性投资建厂可以带动国内纺织机械的出口,但对出口贸易没有持续的带动作用;使用国内材料多的,可以促进国内原材料、面料的出口,但有原产地规定比例的国家对此也有一定的限制;在有的国家(地区)可以享有免配额、免关税的优惠,则可以大大提高我国产品出口或向第三国出口。因此,纺织服装行业在海外的投资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是扩大还是替代,兼而有之,目前尚未找到实证数据。

四、结论

1.综合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关系的理论,回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关系中的发展,以及中国海外投资与贸易的现状与特点,论述了中国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我们进一步证实了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既存在互补又存在替代关系、中国的海外投资既有贸易创造效应又有贸易替代效应的理论。有意义的是这些互补和替代关系,或称贸易创造和贸易替代效应,在不同的投资领域、投资行业、不同的投资区域以及不同的发展阶段中是有所差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