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监理的职责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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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监理的职责

施工现场监理的职责范文1

关键词:条例;动态管理;安全监理

Abstract: This paper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 described theoretically the importance of safety supervision work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introduces the supervision procedure and supervision method is discussed.

Key words: regulation; dynamic management; safety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经济的日益发展,建设规模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据有关统计,建筑行业每年因工死亡人数仅次于矿山,居全国各行业的第二位,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很大损失。究其原因,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着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人员自身素质差、安全生产观念淡薄等是其中的重要因素。原由安全监督站监督和企业自我约束的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安全生产形势要求,通过《条例》、《动态办法》的贯彻和落实可以看出,监理企业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切实把安全监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理工作的内容,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是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是互相依存、密不可分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章第14条明文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监理单位作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之一,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和内容除了“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外,还加上了安全管理。

1、 监理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监理工作体系

1.1监理企业应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安全监理业务素质。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以及各类机械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等。监理单位建立健全三级(企业法人或分管安全负责人项目总监专业监理)的内部安全监理工作体系,以保证责任落实。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并应当根据工程特

点,配备包括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内的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1.2监理企业应把安全监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制定项目监理机构各级安全监理职责,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和工作程序,更重要的是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3监理企业应强化对监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同时积极支持其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2、 开工前审核查验的主要方面

2.1建筑工程有无施工许可证。

2.2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安全管理、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合理。

2.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三类人员有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2.5审查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核查这些措施制度的实用性。

2.6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对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程序进行了审批并通过由项目总监和项目经理共同组织的专家论证审查。

2.7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2.8检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监理意见,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未经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的不得投入使用。

(9)施工现场办公及民工宿舍、食堂、厕所等临时设施是否达到要求,施工现场、道路及照明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 施工过程安全监理

3.1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2 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按规定正确使用“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必须牢固可靠。

3.3施工用电的外电防护及封闭是否符合用电规范要求。施工用电系统是否采用TN-S系统;用电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配电箱是否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是否使用 “五芯”电缆;正确使用标准配电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备应符合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电压。

3.4塔吊必须安装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应符合要求;安装和拆卸必须由取得拆装资质的队伍施工;塔吊作业由专人指挥及持证上岗,指挥应有联络设备。

3.5井字架的架体制作是否符合要求。限位保险装置是否缺少、损坏或失灵;钢丝绳磨损有无超过报废标准,吊篮有无安全门或人员有无违章乘坐吊篮上下;物料提升设备是否使用双绳起吊;操作过程中必须有准确、有效的联络信号;卷扬机应设操作棚;防雷装置应符合要求。

3.6 基坑作业按规定施放边坡和护坡支护。按规定对邻近建筑物等设施和坑壁进行监测;工地围墙及临建房应坚固、美观;文明施工达到标准的要求。

3.7脚手架基础必须设垫板、底座;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拉结点必须齐全、牢固;首层、施工层满铺脚手板;安全立、平网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并封闭严密,立网应高于操作层一步架。

3.8监理项目部应组织人员,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工地的安全状况进行评分。

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监理会议纪要等立卷归档。

4、 结语

施工安全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真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理人员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预控作用,还必须在施工安全中将业主、地方安全监督部门和施工承包单位和安全管理有效结合起来。在施工现场上按照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安全监理合同,认真履行国家、政府、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规范标准,扎扎实实的监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管理,这无疑是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与地方安全监督部门管理之间最好的补白,也是监理真正发挥作用的地方,只有通过上述各项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才能有效消除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才能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到最低。

参考文献

施工现场监理的职责范文2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以下简称《安全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进行探讨。

1、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1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3根据《安全条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生产监理

2.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并必须在开工前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为职工办理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2.2.1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环境、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情况,在防护、技术管理上制订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2.2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爬模(滑模)施工、承重支撑搭设和拆除、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方案,审查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安全、可靠。

2.2.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加盖公章,并经项目监理部审核,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2.2.4审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3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书中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及其它安全技术交底纪录。

2.3.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上岗。

2.3.2审查安全交底内容是否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2.3.3审查季节性施工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

2.3.4审查特殊作业环境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监理

3.1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施工单位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中是否按照《安全条例》、建设部颁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浙江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施工实施意见》进行检查。

3.2安全检查记录是否真实反映各项检查后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是否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

3.3工程基础、主体、结顶、装饰四个阶段进行安全检查评分。

3.4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巡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包括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

4、专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4.1脚手架安全监理

4.1.1脚手架搭设前要审查专项安全方案。

4.1.2审查钢管、扣件的生产出厂证、产品合格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1.2.1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和深的划道,不得自行对接加长。明显弯曲变形不应超过《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1)2002版中表8.1.5的规定,且应做好防锈处理。

4.1.2.2扣件不得有裂缝、变形,表面大于10mm2的砂眼不应超过3处且累计面积不应大于50mm2,螺栓不得出现滑丝

4.1.2.3对承重支模系统(承重支撑架搭设)应使用力矩扳手进行抽样检测,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并对抽样检测的数量、部位和结果做好相应的记录。

4.1.3审核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设备准用证及操作人员上岗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4.1.4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挂牌,方能使用。

4.2基坑支护安全监理

4.2.1审核基坑支护安全方案和支护结构设计计算书等。4M深以上基坑支护方案,必须经当地有关专家组评审、修正后再行施工。

4.2.2审核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是否到位,施工过程中经常查阅“变形监测”记录和“沉降观测”记录,情况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并告诉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3模板工程安全监理

4.3.1审核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和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是否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

4.3.2模板拆除前必须有混凝土强度报告及审批拆模申请,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规定。

4.4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

4.4.1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和电工上岗证。

4.4.2复核施工单位临时用电接地电阻。

4.4.3凡工地新购入的电缆电线、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电器装置(含插头插座、熔断器等)、低压电气(含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电动工具(含电钻、电动砂轮机、园锯、插入式砼振动器)、电焊机等必须具备CCC认证标志并符合行业有关规范。

4.5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安全监理

4.5.1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

4.5.2认真核查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建筑安装监督部门核发的准用证。

4.5.3审核机械操作人员上岗证。

4.5.4在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5.5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空载和载重运行的试验。

4.5.6检查工地是否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4.6外用电梯安全监理

4.6.1审核装拆单位许可证、参加装拆人员上岗证。

4.6.2查阅外用电梯使用说明及装拆方案(含基础方案)。

4.6.3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调试检测并附有验收记录,数据齐全,经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使用。

4.6.4核查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安全装置应每二年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有效期是否符合)。

4.6.5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基础必须做好隐检,并经监理企业签认。

4.6.6人货两用电梯每次顶升和拆降后继续使用的应重新验收。

4.7塔吊(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

4.7.1审核装拆单位许可证、参加装拆人员上岗证、塔吊人员上岗证。

4.7.2查阅塔吊使用说明及装拆方案(含基础方案)。

4.7.3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调试检测,并有验收记录,数据齐全,在经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再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使用。

4.7.4查阅塔吊出厂合格证。

4.7.5签认塔吊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7.6塔吊(塔式起重机)每次顶升和拆降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重新验收。

4.8起重吊装安全监理

4.8.1查阅起重机型号选择、吊装平面布置、吊装工艺及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

4.8.2审核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是否在有效期时间内。

4.8.3审核操作司机是否是本机型的司机操作。

4.8.4验证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上岗证。

4.8.5每次作业前应根据当天的最大起重量进行试吊、检验。

4.9打桩机械

4.9.1核查打桩机械(包括锤击、静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

4.9.2查验桩机作业人员上岗证。

5、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理手段

5.1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5.2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5.3施工单位对监理提出的整改意见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4施工企业或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凡施工现场发生重伤、死亡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必须在30分钟内上报当地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6、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6.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6.1.1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确定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监理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6.1.2结合工程质量监理,审查专业分包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6.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6.1.4结合工程质量监理,在主持编写监理规划时,增加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程程序和制度、措施。

6.1.5结合工程质量监理,审批监理实施细则中增加的安全监理具体措施。

6.1.6检查和督促安全监理员的工作。

6.1.7检查监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

6.1.8参与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事故后的现场整改。

6.1.9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负责签署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工程暂停令、复工报审表。

6.1.10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6.1.11定期审阅安全监理员的安全监理日记,并签署意见。

6.2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6.2.1协助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2.2协助编写监理实施细则中所需增加的安全监理具体措施。

6.2.3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安全违规操作或安全隐患等,向施工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或向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反映。

6.2.4参与安全事故、火警事故涉及技术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

6.3安全监理员安全职责

6.3.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6.3.2结合工程质量事故,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6.3.3具体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3.4负责编写监理实施细则中所需增加的安全监理具体措施。

6.3.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6.3.6负责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脚手架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6.3.7在施工建设中,采用巡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包括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

6.3.8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6.3.9检查分包单位安全工作,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6.3.10参与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事故后的现场整改。

6.3.11负责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施工现场监理的职责范文3

关键词:房建施工;监理;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1

引言

在房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承担着重要的监督责任,按照合同规定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完成监理任务是其重要职责,也是确保建筑施工中各个环节质量管理的关键。监理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相关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重视,强化管理意识,发挥现场监理职能,从而提高房建施工质量。

一、房建施工监理现场质量管理的意义与内容

现代房屋建筑规模不断扩大,人力、物力投入成倍增加,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工程项目质量难以保障。这时,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对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进度进行严格监控,才能够确保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在房屋建设过程中,贯彻落实监理制度,充分发挥监理作用,对于业主和承包商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中,仍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例如,缺乏完善的监管体系、监管目标不明确、监管部门不作为等现象。针对这些问题,相关单位必须结合工程实际,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理工作,按照合同要求明确监理职能,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1.工程监理要通过图纸领会设计意图

监理工作开展前,监理人员应对建筑工程图纸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掌握各个施工阶段的施工细节与质量目标,明确自身应发挥的监理职责。依据合同中规定的监理范围,对施工图纸、施工设计等关键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降低安全隐患。

2.施工监理要熟悉施工程序、规范与内容

施工前,监理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应该了解该项目相关的操作流程与施工内容,明确项目的设计理念、设计方案以及施工中的注意事项等内容。在施工单位进场后,监理人员应立即检查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等是否安排就绪。并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及时检查地基的下挖深度,规范施工操作流程。

3.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团队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复杂,涉及领域广,每一个施工环节都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团队进行监督与引导。因此,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团队的责任意识与质量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技术问题应及时协调,并严格规范和监督施工人员的操作流程,杜绝违规操作、滥竽充数等现象的发生。

二、房建工程监理现场的质量管理途径

1.及时了解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

监理现场质量管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了解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针对潜在的安全隐患和施工问题进行严格监督。对施工中存在的隐蔽工程,监理人员可以根据承包商报送的相关材料实地检查验收,如不符合验收指标,必须及时处理,降低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同时,监理人员必须掌握施工进度,对于关键部位与工序应及时采取旁站监理的检测方法,有效避免施工中存在的偷工减料及违规操作等行为,确保房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加强质量意识,实行“三检”制

在工程施工前,监理方召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监员及有关各工程队组长质量会议,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公司质监部门专职质监员签字验收。由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环节,如果施工单位没有实行“三检”制度,监理人员有权拒绝验收签字,后续工程无法正常开展。同时,监理人员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工作,可以采取平行检查、随机抽查、旁站监督等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督手段,降低安全隐患。

3.发挥现场安全监督职能

建筑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各个阶段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与容易发生的安全隐患,针对会议中讨论的问题应详细记录,并由监理人员重点监督检查。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分析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的施工措施,针对施工内容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管理,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人员必须根据安全管理规定配置安全防护装置。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监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如违反操作规定,应加大惩处力度,杜绝违规操作行为。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严禁病机作业。另外,制定完整、系统的应急措施,建立应急小组,如遇到现场突发事故,应急小组应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与救援部门取得联系,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查找事故原因,降低经济损失。

4.对材料进行严格的监理质量管理

加强施工材料进场前的质量管理,对承包商报送的工程材料必须经过严格检查,例如:生产日期、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厂家资质等,经过核实后方能进场。同时,对进场的工程材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查,确保工程材料及相关设备性能符合国家规定,在检验中查出的不合格材料及设备应及时上报,并勒令撤出,杜绝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5.完善现场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房建现场管理制度包括质量责任制度、技术复核制度、现场会议制度、施工过程控制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1)质量责任制度。建立以人为本的质量责任制度,人是工程建设的指挥者与制造者,应强化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用制度约束行为,明确各部门的职能与义务,将责任落实到人头,明确从事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对工程项目所需的资源和人员资格做出规定。

(2)技术复核制度。建立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该制度与体系控制现场施工技术,确保施工技术的安全性。

(3)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失误,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不合格,施工工艺、施工方法错误,施工组织、指挥不当等责任过失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或造成工程倒塌、报废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都是工程质量事故。

参考文献:

施工现场监理的职责范文4

关键词:安全监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资料管理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3)06-(页码)-页数

1.引言

实践证明,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促使施工单位落实各种安全管理工作,有益于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使施工企业向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实现最终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有效实现工程建设目标、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我国国内的建设市场不断发展扩大,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工程建设需求,在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还是时有发生安全事故,这样也反应出安全管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2.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安全监理工作是监理单位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监理委托合同,对所在项目实施的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明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措施,并在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履行审查、批准、检查、验收、监控等职能。其中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包含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以及资料文件的管理等。

3.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相关规范和监理合同要求,主持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规划、流程、岗位职责、实施细则以及某些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的编制,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行为实施全方位的安全监控。(2)监理机构要对所监理的项目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理工程师,保证其涵盖专业齐全、专业水平高、安全监理工作经验丰富,以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水平。(3)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审查,保证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合格并颁发的上岗证书,必须建立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系数较大的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审查,保证方案满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监理机构自身要编制专项方案的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危险系数较大分项工程中的安全监理方法措施以及要点。(5)对施工单位准备工作中的各种强制性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费的使用计划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否完善、救援体系中所需的人、材、机、管、联是否到位等。(6)对施工单位开工前的其他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如现场布局、机具设备、水电使用等。(7)监理机构自身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管工作台账,并将开工前所以的检查情况和结果纳入台账进行保存管理。

4.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并按照设计图纸、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以及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2)施工过程中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运行状况,确保安全保障体系的畅通运行,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作出指示,并将整改的要求以及结果记录监理日志当中。如,按监理计划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职人员和主要岗位管理人员是否齐全到位,检查塔吊、起重、爆破、电焊等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如管理人员不到位以及有无证上岗情况必须制止施工进行;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和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是否进行分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如不符合条件也必须制止施工。(3)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费使用情况并审查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4)如施工现场有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机构要依照规定程序参与事故的上报,并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监理机构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是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防护情况,以及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和施工环境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如检查中有安全问题的发生,要及时发出安全处理指令,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如出现严重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必须下达停工指令并报告建设单位。(6)监理机构要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检查上次会议中的安全生产决议事项落实情况,如未落实要在本次例会中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并明确下一施工阶段安全监管工作的各项内容。(7)除定期的例会,监理机构还要组织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安全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例会,要求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参与,有监理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并要求参与各方签字与签收。

5.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安全监理规划;分项、分部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工作台账;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安全检查隐患或问题整改的各类监理指令等。

(2)审查或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现场安全管理资料。1)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分部、分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批情况;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审查情况。

安全文明防护资料。1)施工安全协议;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3)施工单位经审批的安全措施;4)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记录;5)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6)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检查情况;7)作业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及定期培训教育记录;8)各类防护用品的合格证及检测资料;9)临时用电安全检查验收记录;10)进场施工机械、料具安全检查验收记录;11)保卫、消防安全检查记录;12)现场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检查记录;13)其他安全防护资料。

6.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体会和对策

(1)首先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要提高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意识,认识监理工作在工程项目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坚持贯彻和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政策,坚持履行工程监理的岗位职责。

(2)做好监理机构自身人员建设,进行定期的培训教育。在工程建设中材料、技术、工艺、设备等不断更新的时代,工程实施现场对于监理工作的要求也不断提升,因此要想做好工程监理工作,不仅需要严格依照施工图纸、各项标准以及法律法规实施监控,更要通过学习来熟悉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熟悉设计文件和验收标准,掌握安全管理基本知识,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最新的建筑安全知识及安全技能,并以理论知识来指导实践工作。

(3)完善施工现场工程监理组织机构,监理单位要结合施工现场和该项目的实际情况,配备专业、技术经验、管理经验丰富的监理队伍,并落实各个岗位的安全监理职责。

(4)安全问题不能主观臆断,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以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强制性标准、验收标准为基础,以公正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安全问题进行判定。如果在安全问题判定上与施工单位之间还有异议,监理单位应通过检测、试验等手段用数据说话,以文字为凭,做到依法合规实施安全监理。

(5)要充分发挥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协调工作,密切联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定期整理归档各项安全资料,发放安全文件。出现安全问题及时发出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同时应在施工阶段、事故易发部位加强监理巡检,出现问题时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施工现场监理的职责范文5

一、工程建设管理要求

根据上级有关防减灾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工程建设必须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贯彻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工程建设管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一)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建设项目总负责。工程实施阶段由涉及的镇(街道)组建项目法人,在区防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有关实施工作。项目法人单位必须健全机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完成防减灾工程建设任务。

(二)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制

1、招标投标活动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

2、按有关规定招标公告,制定合理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严格规范中标人确定程序。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后,严禁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

3、加强招投标监督工作,招投标过程由区发改局、监察局、水利局、财政局等有关单位派员参与监督。

(三)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

1、所有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有关单位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授予监理单位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职责,保证监理单位权利和责任的统一,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

2、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选派有资格的监理人员组成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派驻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监理机构要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和合同规定的职责开展监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监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根据合同的约定,对工程的关键部位采取旁站方式进行监督检查。要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4、监理单位从事工程监理活动,应遵循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准则。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公正办事,严禁。

(四)合同管理制

1、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和设备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合同内容必须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

2、要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合同签订以后不得随意修改合同条款,变更合同内容。

3、要加强项目内容变更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对在施工过程中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严格执行程序(变更流程图见附件),履行报批手续,并按规定进行变更工程量的现场签证。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依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法人负责、企业保证、监理控制、政府监督”的质量保障体系,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工程建设要主动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坚决贯彻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要各施其责进行管理;施工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参建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工程竣工验收时,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不得验收投入使用。

建设过程应加强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形成氛围。加强检查监督,如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予以严肃处理。

三、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各参建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文明施工。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二)施工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四)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同时做好防火、防漏电和防坠等防护工作,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五)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六)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并有明显标记。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开工日期及计划交工日期。

(七)各监理、施工单位认真做到标志标牌齐全,材料分类堆放,机具设备停放有序,作业人员佩证上岗,场地清洁卫生,施工便道畅通无阻。

四、切实抓好工程的廉政建设

在抓好工程建设的同时,要切实抓好工程的廉政建设。把抓好廉政建设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程变更、建设资金管理、索赔处理、工程计量支付、工程质量检验和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完善制约机制。保证各项工程建设合法合规,防止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各堤段责任镇(街道)必须成立管理机构,落实人力(包括行政管理、施工技术、财务管理等),根据工程设计、预算尽快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施工。工程投资按预算进行控制,施工过程项目确实需要增减,应事先报经区防减灾办审定。

施工现场监理的职责范文6

近年来,各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对防范建筑安全事故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但是高处坠落事故还是经常发生。通过对事故单位的安全评价、对施工企业的调查及分析研究,总结造成事故的几点主要原因。

1企业内部因素

1.1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缺乏安全预防意识近年来,企业在抓建筑施工人身安全预防方面,虽一再强调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但部分建筑企业的领导没有真正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他们认为搞好安全生产只有投入,只会增加成本,加大负担,致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安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安全防护不到位。有的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一问三不知,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主管部门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才动手抓安全和文明施工,应付检查,检查完后依然照旧。

1.2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实、目标管理不到位,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形同虚设,缺乏自我约束机制;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三级安全教育过于应付检查,没有认真开展;没有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缺乏安全技术交底。有的企业甚至把施工任务通过转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的形式承包给一些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以包代管,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项目总监经常不到场,甚至缺位,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

1.3缺乏安全资金投入借口工程中标价低、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等客观原因,在压缩各项工程费用支出时首先压缩安全支出;舍不得进行安全投入,有的项目负责人错误地认为安全投资看不到效益,致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设施陈旧、老化,起不到应有的安全防护作用;不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投入,部分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缺少基本的安全防护设施,很难确保施人员的人身安全。

1.4缺乏安全教育培训建筑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能适应需要,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普遍缺乏,安全技术素质普遍偏低,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差。而企业对这些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有的不但未进行培训,甚至放任不管,招来即用,根本就不进行安全教育。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重。

1.5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未按标准要求编制模板支撑、防高空坠落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的虽然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但落实不到位;有的施工组织设计不科学、设计计算不准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会审;有的不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仅凭经验施工,导致高处坠落等事故不断发生。

1.6缺乏科学、合理、系统的事故预防体系目前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还是属于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方法,造成安全管理工作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事放发生的根源,没有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加之有的项目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劳动纪律松懈,违章作业现象严重,使事故有了可乘之机。所以,企业应在职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自我负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激励,确保施工现场人身安全。

2外部因素

2.1政府部门监管主体不到位有的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建设,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就上岗作业,施工企业违法违规分包、转包;有的项目立项审批后,从开工到建设,未履行有关建设程序,监督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

2.2监理企业未履行安全监理责任一些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还停留在过去“三控二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上,只重视质量,不重视安全,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不清楚、不熟悉、不掌握,不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作用没有发挥。

3对策

针对建筑施工企业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应深入分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行政管理、监督部门、保险、安全教育等方面采取措施。

3.1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要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并将安全责任制落实到项目部、班组、施工人员。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要严格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责任主体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有关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监督考核,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3.2依法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督管理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责、权统一的原则,依法全面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要充分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