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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基本知识范文1
一、知识产权哲学应该回答的问题
从知识财富到知识产权,不仅是一个制度设计与规范适用的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具有深刻理论内涵的学理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哲学,有四个问题需要首先得到回答:一是为什么要研究知识产权哲学,研究知识产权哲学的价值何在,或者说知识产权哲学自身的合理性何在? 二是什么是知识产权哲学? 三是如何进行知识产权哲学分析? 或者说知识产权哲学方法论问题。四是知识产权哲学中的主体问题,即“知识产权是为了谁”的问题。
1. 为什么要研究知识产权哲学。
知识产权哲学的价值何在,合理性何在? 是不是只是一种无用的添附,或者是学者闭门造车提出的新概念而已? 回答当然是否定的。知识产权哲学的价值或合理性,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来说明,即如果不研究知识产权哲学将会出现哪些问题?
(1)不研究知识产权哲学,知识产权权利来源合理性的问题不能得到完整回答。知识产权本身无法回答这一问题,它只能是对各种权利的调整,但是,“它”本身的来源或合理性问题无法解答。知识产权哲学将有利于回答“元权利”的问题。
(2)不研究知识产权哲学,知识产权的对象—抽象物的概念得不到合理解释。关于知识产权的对象“抽象物”的讨论很多,但截止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公认的圆满答案。哲学在“抽象物”上的理论建树与发展将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
(3)不研究知识产权哲学,对个人权利进行限制的合理性问题得不到完整解释。对事物的认识,总是难免追根究源。对人的权利加以限制,其合理性问题需要哲学的分析。
(4)不研究知识产权哲学,作为一种权利的知识产权在保护自由和限制自由之间的“悖论”难以得到圆满解决。知识产权对权利的保护,总是伴随着对另一种权利的限制,这一点,在自由也是一样的。因为各种权利并不处于静止状态,而总是变动不居,仅从微观角度分析,难免吃力。而较为稳定的相关法律条文更是不可能完全满足不断变化的微观需求。进一步说,如果追溯到根源,对一种权利给以保护的同时对另一种权利加以限制,或对一种权利有时予以保护,而在另一种场合则予以限制,这种类似于 “悖论”的困境都需要哲学。
(5)不研究知识产权哲学,容易陷于权利的自足状态。愿意知其然,守其然,而不愿问其所以然,知其所以然。即对知识产权权利的现状、保护水平等问题容易仅从现实角度考虑如何去保护,而不去追问为什么。哲学是一种反思的学问或状态。知识产权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以哲学去反思,就会豁然开朗。尤其是“所以然”的问题,以哲学去回答,最为妥当。
(6)不研究知识产权哲学,就无法跳出知识产权本身,只有超出知识产权结构、话语本身,才有可能找到完整观察它的最佳角度。
2. 什么是知识产权哲学。
对于法律视野中的哲学而言,主要是效率、公平(或正义)两方面意义。所谓效率,其基本意义是:从一个给定的投入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即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取得同样多的效果,或以同样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效果。至于正义,正如罗尔斯指出的: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据此可以得出,首先,正义是一种分配方式,其次,正义是通过正当的分配达到一种理想的社会秩序状态。因此,正义具有手段和目的的两重性,正义的分配是达到理想社会秩序的手段,而理想的社会秩序则是正义所要达到的目的。效率与公平的冲突是哲学关注的恒久话题,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正是正义之目标,也是正义实现自我的全过程。具体到法哲学而言,要求法律以最有效促进社会资源的配置以及最佳使用立法资源为标准。正义是法律的首要价值,良好的法律应该是正义的体现,司法程序则是正当地分配利益的过程。正因如此,无论在中国或西方语言中,法律都是正义的同义语。立法与司法的目的都在于促进正义的实现,不能实现正义的法律是背离了其本质的恶法。而“恶法非法”,只有体现正义要求的良法才能指望被全体公民共守。这也体现了法哲学自身固有的使命:“就是回答人类对法哲学提出的问题:公正与不公正的区别问题,一个国泰民安的社会条件问题,持久和平问题,每个作为其现实存在的个人应该获得的财富、机会和负担问题,对于我们人类可能予以实现的正义标准问题。”知识产权哲学也是如此。它必须回答知识产权的权利来源、构成,必须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实现过程中的整体效率与局部效率、整体公平与局部公平、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等问题。
3. 知识产权哲学的主体问题。
这是知识产权哲学始终应关心的问题。没有主体,就没有权利。所以知识产权哲学就必须解决好知识产权是为了谁的问题。也就是在具体的权利分配、平衡中,要考虑到不同的权利主体及其需求,并从哲学的角度给以调整。
4. 如何进行知识产权哲学分析。
这是知识产权哲学中的方法论问题,即哲学是如何在知识产权研究中具体应用的。哲学不仅是一种虚幻的体验,也不是完全形而上学的知识,它看似高高在上,与现实毫无关系,但事实上,它的原则、精神来自于现实,也能很好地解决现实问题。而且,正是因为它的相对超脱性,以此角度分析问题,可能会更全面、更客观。具体运用哲学分析知识产权,就是既要分析其现状,又要分析其历史;既要分析制度优点,又要分析制度弊端。要在看似成为公理的知识背后寻找合理性、合法性渊源,并重新进行审视。
二、知识产权哲学若干理论问题
1. 有关知识产权哲学的理论判断。
关于知识产权哲学的研究,从目前已知的程度来看,是一项相当艰苦的工作。本文也尝试提出一些理论判断,力求为此研究进路作出自己的努力。
(1)不承认权利的差别,不承认专有利益,就不会有社会整体利益的增加,社会共有知识的发展。一方面,没有普天下皆可拥有的权利,这样的所谓的权利只不过是在玩弄概念,并只会最终摧毁人们对权利的尊重。另一方面,权利的差别才会推动人去努力争取权利,提高自身知识、技能,并最终推动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共有知识的增加。
(2)如果没有不断发展和更新的知识(新技术),就不会有知识产权法(版权法) 。因此,知识产权的发展是与知识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发展,最终要受到社会进步程度的制约。
(3)知识产权法(版权法)调整的对象是知识(新技术)引发的各种利益关系,而不是知识(新技术)本身。知识(新技术)发生变化,各种附着在其上的利益关系随着发生变化,才有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变化。
(4)任何行为、利益、原则一般均有例外和补充,任何权利均有限制。知识产权也不例外。这一点其实反映在整个民法中。现代民法的理念是追求实质正义,其价值取向是社会妥当性。以此为原则,各种制度的设计、权利安排均不能违背社会实质正义,损害社会妥当性。对权利的限制,以及对权利保护例外的规定,正是体现了这一要求。如对财产权的限制,对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限制,对社会责任的强调等,以及知识产权权利保护的例外,如强制许可、合理使用等。
(5)法哲学必须是不仅只注重法权形式,概念和逻辑上的结构,而且还要关注其内容。哲学(法哲学、知识产权哲学)归根到底要关注、联系、解决现实问题,而不是空想主义的,虽然它可能以高于现实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一判断,正如德国人考夫曼说:“不能再有任何法哲学完全的局限于形式而却忽略其内容.……”“如果我们不再促进内容上的法哲学,则形式的理论或元理论(关于理论的理论)就会很快使人窒息。”“法哲学不是具有逻辑天赋的精英的玩具。”“法哲学必须不断地面对这样的问题,即它在多大程度上可服务于人类。.……法哲学追求的是,对人及人的世界承担责任。”
(6)如果人们想要求“可以证明一切”的东西,那么他们永远也得不到结果。这就是说,法哲学(知识产权哲学)研究应注意抛弃完美主义,认识到没有完美的理论体系,所有的认识只是一个过程或阶段,是追求真理过程中的一个驿站。
(7)要以历史的观点来研究法哲学。知识产权哲学的研究必须结合具体的历史条件。法哲学的研究,形成的规则从来都不可能是绝对的,而只能是历史的。“法权的历史性如今也是决定性的方面,只有处于具体的实在形式中的人得以享有的历史的法权,才是真实的人的法权。”这意味着,在一个特定的环境(国家、民族)研究知识产权哲学,就必须关注它所产生的土壤———传统和文化。
(8)合意并不确保真理。形式上正确的合意(如合意颁布的可耻法律)不能确保没有错误、误解和不公正。那种认为所有人的合意才有产生真理的力量,实际上是毫无用处的,因为这样一种全面的合意并不存在,而且也永远不会存在。
2. 平衡的概念是知识产权哲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知识产权范畴研究平衡,主要是利益的平衡。根据不同的标准,利益可以有以下不同的划分方法:一是物质的,非物质的,可见的,不可见的;二是近端利益,远端利益。其中前者是法律保护的常态,容易观察到。但后者才是法的精髓,且不容易观察到。二者的结合,是法要调节的全部内容。本文探讨的利益,是广义的,甚至包括社会整体道德价值的得失—— 法在最终意义上,不能造成社会整体道德的丧失。这是基础、前提,是用哲学的眼光去考察,而不是经济或法律本身。
一般定义上的利益平衡是指私人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就
版权来讲,具体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作品创作层面,二是作品传播层面。就知识产权哲学而言,研究利益平衡,并不是要代替对具体制度设计细节的工作,而是要提供一种宏观的背景或者说指导,这是比具体的制度设计、比利益分配更高的层面,是哲学的层面,也因此,利益平衡的原则或方法,要比具体的版权制度更为稳定和持久。就知识产权自身来讲,各种利益平衡,最终表现为知识产权各种权利冲突的平衡。
如果我们把知识产权权利体系看作一个整体的话,构成这一体系的各权利保证了这一体系的整体平衡。而权利一方面意味着人的自主支配,另一方面又有一定的界限,也因此造成了各种权利的冲突——行使不当或超出界限。对这种冲突(或竞合),法律必须作出调整、选择,以达到动态的平衡。不难想见,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实际情形相当复杂。就宏观上来讲,应该坚持以下原则: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维护公平竞争、排除恶意取得原则,权利平衡原则,利益兼顾原则。从知识产权哲学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归结为一个:利益平衡原则。
我们应该特别重视知识产权权利平衡原则的社会效应。一般地,对某种权利的保护,或某几种权利之间冲突的调节,我们倾向于认为这是国家机器的任务。国家可以制定法律规则,投入相当的人力去做这些事情。当由此带来的权利保护、调整的社会成本,随着知识经济的高速发展而不断增加。主张权利平衡,就是要看到,它还具有这样一层作用:即通过保护和扶持一种利益,利用这种力量,形成各种权利在体系内的平衡。这一过程,就是通过一部分社会主体的守法行为,限制另一部分主体的非法行为,而在大多数时候不需要外部力量的持续介入。其结果是,一方面贯彻了法治精神,培养了社会成员的法律思维;另一方面降低了纯粹外力保护造成的社会成本;最后,实现了法律自身的价值。
3. 道德价值在知识产权中的作用。
知识产权首先是一种权利或关于此项权利的制度。因此,它首先关注的是权利及其利益,但是,在知识产权哲学的视野中,非利益因素,一样应当被高度重视。
关于利益,这方面的论述很多。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律系(faculty of law the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的peter d rahos就指出“对财产的工具主义的态度也使得经济因素的考虑及于法律”。这一点,如今已有越来越多的例证,对知识产权的经济分析已不是什么新鲜视角。诚然,经济分析的方法受到重视与计算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成本( the social cos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是分不开的。经济分析的方法有利于使财产配置中分配结果的变化更加明晰,对成本—— 利润(从理论上来说)的分析容易使人相信这是公平的或合乎人的需要的。但这在造成因计算成本利润而带来的额外成本的同时,其实最终给我们的分析结果并不可靠。这一点,在oecd《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报告中就已指出,知识资本化趋势给我们带来的难题之一,就是知识本身不可准确估价。很难有精确的知识投入—产出计算模式(或说几乎不可能) 。此外,尤其应提到的是,我们对成本关注较多,但对社会关注不够,而即使peter主张的工具主义,也讲到了一方面要关注社会成本( social costs) ,另一方面要注意道德的问题,这其实正是“社会价值”的一个重要体现。他说:“但我们心中的工具主义不只是等于成本利润分析,或者是回答一个经济学上的效益问题..它们应当受道德感的推动和限制,而不是剔除道德上的价值。” peter还指出:“我们心中的财产工具主义必须服务于道德价值。”可以认为,这已经为对知识产权的分析最终由哲学上的意义所决定,并由工具主义向平衡论发展铺平了道路。他也承认,“在工具主义财产理论上,财产不能作为一个基本的价值或权利发挥作用,因为这会促使该理论向独占主义方向发展。”“在工具主义层面上,财产可以说是服务于道德上的价值,并非道德价值之基础。”所以,我们说,知识产权哲学应把道德价值作为研究的重要基础。
4. 对垄断或知识霸权问题的认识。
知识霸权是近两年的一个新概念。是社会进步的一个副产品:虽以知识为核心,但又以霸权为标志。在反对知识霸权的喊声中,有一个倾向就是把矛头逐渐对准了知识产权,其理由是知识霸权(典型的代表是微软)正是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来获取巨大利润,形成了自己的垄断地位,然后奴役社会和其他经营者。甚至就有人说,应与微软同时接受审判的还有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垄断的权利。但是知识产权作为专有权利是有界限的,权利人完全是在法律的界限内享有和行使自己的权利。与所有的财产权一样,因为制度允许社会成员利用它来实现自我,聚积财富,就不可避免地有垄断的趋势,这种趋势在知识经济时代有强化的可能。
垄断本身并不当然地
是违法的,通过提升技术降低成本等达到的,就是合法的垄断;滥用垄断的权利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垄断地位,则为非法,应当通过反垄断途径加以制止。
由于知识财产不可能或很不可能像传统财产那样由个人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占有,因此,它对法律制度的依赖是极为严重的,人们可能认为,是法律制度纵容了知识产权的垄断。垄断以及霸权并不是知识产权本身,或仅仅因为有知识产权制度才造成的,它是整个社会各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它既非某一方面问题,也不是某一规则所能解决的。因此,仅靠改进或否定知识产权制度本身,不足以解决问题。
哲学基本知识范文2
一、我国现行试用教材的体育本质属性
有的人把“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丰富文化生活,受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制约,为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服务”等许多非体育本质属性的东西看成是体育的本质属性放到体育的定义中阐述;有的人将“攀登运动技术水平高峰”作为体育的主要目的来提;还有的人说:“竞技运动是体育整体中最本质的内部特征。……竞技运动是体育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唯一标志。”更有的说:“竞赛、竞争是体育运动的本质特征之一,是构成其生命力的要素。……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竞赛、竞争,体育运动不仅没有活力,而且没有存在的价值。”我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以供研究此方面的学者商榷。
“概念的内涵是对事物特有属性的反映;概念的外延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那些事物”。体育有很多属性,如身体运动、文化、游戏、娱乐、竞技、教育、健身、比赛等。在体育的众多属性中,体育概念所反映的只能是体育的本质属性。而体育的非本质属性不能在体育概念中反映出来。我认为,体育概念中反映出多种体育本质属性是不恰当的。首先,丰富文化生活不是体育的特有属性,尽管在体育过程中要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为丰富社会文化生活服务,但它不是体育特有的。其次,用社会活动作为体育的上位概念来给体育下定义不大妥当,一是因为“社会活动”这个概念本身比较含糊;二是尽管我们可以说“体育是一种社会活动”或“体育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但它并非体育的直接上位概念。最后,增强体质并非单纯的生物学问题,其包括了身体和精神两个方面。体质的因素除遗传因素外,还包括身体形态、生物机能、运动素质、适应环境和抵抗疾病的能力及精神状态。所以,体育本质属性在于增强体质增进健康的观点是全面的、正确的。增强体质就是通常说的“使身心得到正常健康的发展”。只有健全的精神寓于健壮的身体之中,才能称得上是健康者。
综上所述,体育的本质在于它是一种增强体质的教育。体育多本质和脱离教育范畴谈体育本质的现象,给实践和教学造成了困难,违背了体育的“本质”规定。必须强调的是,我们说体育的本质是增强体质的教育,并没有否定体育的其他目标和功能。体育中有运动技能、体育教育、军事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的内容,无疑是正确的,但它跟我们所讲的体育本质不是一码事。我们由衷地希望我国的运动技术水平在遵循运动取胜规律的前提下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二、研究体育规律的意义
1.体育规律的含义认识
“所谓规律,亦称法则,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这种联系不断重复出现,在一定条件下经常起作用,并且决定着必然向着某种趋向发展”。“一切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总是相互联系的,但并非任何一种联系都是规律,只有本质联系才是规律”。“所谓本质联系就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必然联系,他由事物的内部性质或本质所规定”。由此可见,体育规律是体育过程诸因素之间的本质联系。体育过程中内部诸因素的联系有很多,有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只有那些本质联系才是规律。体育的本质功能是增强人的体质。所以,体育内部诸多因素的本质联系就是指诸因素与增强体质的联系。例如,体育的目标与手段之间本质的联系是两者的一致性,也就是说,在体育过程中选用手段、确定负荷、场地设置、用具选择、采用方法和组织形式等,都必须符合增强体质这一目标的要求,否则就达不到增强体质的目的。
2.体育基本规律分析
只有从体育过程中主体(教者与受教者)、客体(人体)、媒介(教材的诸方法与手段)三者之间的联系中才能找到体育规律。我们认为,体育过程中有3个基本因素: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的教育者、被教育者),客体(自然、社会和心理特性相统一的人的身体),以及作为两者中介的包括运动文化在内的体育手段。只有从上述三者之间的关系中,才能找到体育过程的基本规律。
从体育本身的特点来分析,我们认为有两条基本规律起决定性的作用:一是体育手段和增强体质的一致性规律;二是体育过程与增强体质目标一致性的规律。
(1)体育手段与增强体质的一致性规律
受“运动即体育”这一传统观念的影响,体育实践中存在着选用的体育手段和增强体质目标不一致的问题。例如,各级各类学校采用的大纲、教材、课本,基本上是以运动为主的教学体系,学校体育教学是以传统的运动项目――田径、体操、各类球类的技战术为顺序安排教材。这其实是对体育手段和增强体质目标的一致性这一基本规律的违背。体育手段和增强体质目标不一致的现象普遍存在。手段与目标之间存在着不一致,就不可能取得增强体质的理想效果。体育手段与增强体质目标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对立是普遍的,而一致是有条件的。体育手段与增强体质目标的一致性,就是两者本质联系。它是一条至关重要的体育规律,违背了这个规律,体育的主要任务就只能落在口头上。
(2)体育过程与增强体质目标的一致性规律
哲学基本知识范文3
关键词:数学知识 高中《生活与哲学》 合理运用 教学效率
哲学是一门抽象度很强的学科,它生涩难懂,老师解释了很长时间,学生听得还是云里雾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适当运用数学知识进行思想政治《生活与哲学》的教学,可化抽象为形象,化枯燥为生动,化深奥为浅显,化繁为简,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更正确地运用哲学的基本知识。本人在教学中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他们成为课堂的主人,寻找数学知识与哲学的汇合点,用数学知识理解哲理,得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1]
1.运用数学符号来明确哲学的基本概念及概念之间的关系
1.1对内涵不同而文字表述相似的两个概念,在教学中可用“≠”符号来强化它们的区别。《生活与哲学》中的“客观实在≠客观存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运动≠具体的运动形式” 、规律≠联系、质变≠发展、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人民群众≠劳动群众”等
1.2对具有共性和个性关系特点的两个概念,在教学中可用“∈”符号来明确它们的属种关系。《生活与哲学》中的“王守仁的心外无物观点∈主观唯心主义”、 “哲学∈哲学” 、“∈真理” 、规律∈联系等。
1.3对外延和内涵完全一致的两个概念,在教学中可用“=”符号来说明它们在使用时的相互替代性。如“存在=物质”、“思维=意识”、“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等。
1.4在《生活与哲学》的教学中,可以用“=、”等符号来深化对哲学理论关系的认识。在唯物辩证法教学中,讲到 “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就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 我请同学们试用数学知识来解释上述内容中的观点,他们顿时来了兴趣,七嘴八舌地讨论开来:用“1+1>2” 、 “1+1=2” 、 “1+1
2.用表示集合关系的欧拉图(韦恩图)来说明概念之间的属种关系、交叉关系
政治学科有许多相近的概念,既要从内涵上来理解和区别,又要从外延上来进行比较。由于学生缺乏感性认识,单纯讲述概念,学生难以理解。如果用集合图形来辅助讲解,则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政治学科中有许多这样的概念,在教学中通过欧拉图来表示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使学生一目了然,过目不忘。
3.用数学上的直线图或曲线图来反映《生活与哲学》中的概念及概念之间的关系
在《生活与哲学》中有许多概念及概念之间的关系,用文字和语言来表述它们,不仅抽象难懂,而且学生也难记忆。在教学中如果用线段图来描述,能使抽象知识、原理具体化、简单化。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前进性与曲折着性的统一
4、活用“排列组合”
在量变引起质变的形式中,第二种是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了变化,也能引起质变。在这一教学内容,我让同学玩了一个数学排列组合游戏,同学们在欢笑声中体验到:“摸奖”的快乐,也认识到了因排列顺序不同也会引起质变。[2]
5.活用数学集合“交集”概念
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又是教学难点,我在教学活动中尝试着用数学方法来加以解释,效果很好。二者关系好似如下关系:
个性:集合A={a,b,c} B={a,b} C={b,c,d}
共性:集合A B C的交集,可另命名为D={b}。
交集D的元素存在于集合A、B、C之中,没有集合A、B、C也就不存在交集D,同样集合A、B、C也不能离开交集中的{b}。这只是二者关系的一方面,关系的另一方面同样也可以用此方法来讲授。关于集合,是学生在高一年级就已接触过的数学知识,用数学的方法来表述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学生理解起来较其他方法更容易。[3]
以上所提到的数学方法,都是教师和学生耳熟能详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教师在课堂内容的讲解政治理论时能充分活用,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能不断地思考和运用,政治学科的教学就能显现出趣味性、生活性和严谨性,师生在这样的教学活动中定能受益匪浅。
总之,数学知识与哲学知识本来关系密切,如果在哲学教学中合理地运用数学知识,一定会改善我们的哲学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
参考文献:
[1] 《论数学知识在政治课教学中的运用》贵州省瓮安二中 黄 哲
哲学基本知识范文4
关键词:哲学 教学 改革
0 引言
哲学是高院学生一门必修的思想理论课程,其主要是对学生进行哲学基本知识及基本观点教育的学科。哲学课程通过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的社会实践、人生实践和职业实践密切相关的哲学基本知识,引导他们用哲学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和分析最常见的社会生活现象,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将来从事社会实践和职业活动打下基础。从这看来,哲学课程对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理论思维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当前我国高校学生对于哲学课程多采取冷漠和边缘化的态度。究其原因,这于高校哲学课程教学中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密不可分。对此,笔者进行了一番探究,现总结如下:
1 哲学课程的培养目标
在古希腊,哲学被称为“爱智慧”。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总是不断的追求智慧,正像花草树立需要阳光雨露一样,人们的生活也需要智慧的启迪。人们对问题的高明认识、解决问题的巧妙方法,都和哲学的智慧联系在一起。[1]哲学不是技术教育,也不是政治教育,而是人性教育,是人追求智慧的途径,而是人们对人本身、人的活动以及人所生活的社会的一种理性反思。黑格尔就在书中阐述:“哲学的认识方式只是一种反思——意指跟在事实后面的反复思考”。[2]
但是,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哲学教学中最突出的问题就在于将哲学的本性及教育目的被曲解。注重思维能力培养的本性被枯燥的教学所取代,哲学理论成为了停留在书本上的符号,照本宣科的填鸭性教学方法使哲学的魅力被掩盖。老师讲、学生记的模式不但失去学生对于哲学的兴趣,还造成了“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局面。哲学课程成为了知识教授,丧失了其本性与功能。
哲学的教学目标应从以下三点着手:
1.1 教育学生了解哲学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中与他们关系密切的有关基础知识,初步理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1.2 指导学生提高理性思维的能力,提高他们面对复杂的社会生活现象判断是与非的能力,用正确的哲学观点指导自己学习和实践,提高综合素质。
1.3 培养学生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正确的哲学观点为指导,解决好如何做人的现实问题,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确立正确的人生道路和人生目标。
哲学是一门富有“智慧”的学科,是一门学习“智慧”的学科,更是一门运用“智慧”的学科,决不是一门讲授理论知识的学科。
2 哲学课程的考核标准
对于一门课程,考核和评价标准至关重要。目前,各高校的哲学课程多以标准化试卷为主要的评价标准,通过一张由选择题、填空题、名字解释、判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的试卷判断一个学生的哲学知识。这样的考核标准是将应试教育的模板搬入了哲学教育中。它考的不是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是背诵和记忆的能力。为什么目前我们的教育中,“上课记笔记、考试背笔记、考完全忘记”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与课程的考核标准有着直接联系。只须花上几天甚至更短就能获得高分,又有几个学生愿意认真的思考问题?
哲学课程的考核应采用平时表现与论文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理论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突出哲学课程的实践性,而不单单停留在其理论性。这样才有助于学生对于哲学知识真正的领会和运作。
3 哲学课程的教学模式和方法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在传授哲学知识的时候就采用了精神助产术。“在讨论知识和伦理道德等各种为您提的时候,关于采用问答法,双方一问一答,通过诘难,使对方陷入矛盾,承认其无知,逐渐修正意见,从而导致真理”。[3]时隔数千年,我们哲学教育还在采用讲授型模式。如此陈旧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怎么培养学生对于哲学的爱好,更甚至是提高学生的哲学水平?如何改进哲学课程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已成为哲学课程改革的讨论热点。
笔者认为,采用何种教学模式关键在于如何突显哲学的实践性?哲学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课程。苏格拉底曾经采用的精神接生术说明锻炼思维与达到真理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练习。单纯的讲授根本无法满足。相比之前,以下两种模式对于哲学的教学更有利:
3.1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最早出现于哈佛大学的法学院,经过长期的实践,案例教学法已取得了巨大的成效,成为教师们较为推崇的一种教学方法。哲学的案例教学法就是选用社会生活中常见的、通俗易懂的、富含哲学原理的典型案例,组织学生分析、讨论,辅以教师适当的启发、引导,让学生悟出其中的哲学原理的一种教学方法。该教学方法让学生积极参与教学,启发了学生的思维,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给学生创造了思考问题的条件,增强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了理论知识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实现了师生互动的课堂氛围。[4]
3.2 PBL教学法(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法) PBL教学法与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较为相似,也是近年来比较受欢迎的一种新颖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强调以学生主动学习为主,提倡以问题为基础的讨论式教学和启发式教学,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思考能力。[5]
现代的大学生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有较高的道德素养和对社会的责任感。这才是哲学教育的本质要求与哲学教学改革的根本目的。
参考文献
[1]赵家祥,王元明.哲学基础知识.第二版[M]:1.
[2]黑格尔.小逻辑.中文第2版[M].北京.商务印书社.1980:7.
[3]全增嘏.西方哲学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上册:128.
哲学基本知识范文5
注重培养学生的现代文阅读能力是当今时代赋予中学语文教学的重任,也是语文教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举措之一。着名语文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有人认为学习语文目的唯在作文,而读书为作文之预备,……。我则语之以读书亦为目的。老师能引导学生俾善于读书,则其功至伟。”“阅读是吸收,写作是倾吐,倾吐能否合于法度,显然与吸收有密切关系。单说写作程度如何如何是没有根的,要有根,就得追问那比较难捉摸的阅读程度。”可见,研究现代文阅读能力的培养和形成过程,是十分必要的。
从近几年的语文高考试卷看,现代文阅读能力测试都占有20%左右。但高考中现代文阅读测试部分的平均得分率却很低,如何才能尽快改变这种局面,切实有效地培养学生的现代文阅读能力呢?我们认为,关键是必须认识到,现代文阅读能力的培养是一个具有一定系统性和整体性的过程。具体而言,这一过程有四个阶段构成。
第一是基本知识的积累阶段。现代文阅读教学须以阅读能力的培养为目标,阅读能力的培养又要以具备准确、敏捷的思维为关键。我们知道,基本知识是思维的基本因子,知识面的宽窄是阅读思考时联想是否丰富、思维是否活跃的关键。因此,现代文阅读能力的培养应该从狠抓基本知识的积累做起。这里的“基本知识”不仅指语文知识、文化常识、历史常识、哲学常识、生活体验以及音乐、雕塑、美术、建筑等艺术常识,而且还包括人文科学(如文化学、历史学、美学、社会学、教育学、语言学)领域和自然科学与科技应用(如心理学、生命科学、环境科学、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现代通讯技术研究等)领域较新的研究概况,还包括边缘学科和科学学的研究概况。在当今的中学语文界,能全面反映这些既有时代性又有深度和广度知识内容的教材还很少。在这方面当首推由谷公胜编着、 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和江苏教育出版社于1995年联合出版的高中语文选修课本《现代文阅读》。近几年语文高考试卷所选的现代文均具有丰富的“内蕴”,涉及的知识既广又深:有的涉及艺术常识和艺术鉴赏知识,如1996年全国卷第四题的选文《贝多芬之谜》;有的涉及文艺美学,如1991年“三南”卷“四/32~40”题;有的涉及思维科学和教育心理学,如1993年全国卷“四/22~28”题;有的涉及对语文教学的理性思考,如1995年全国卷第四题的选文《〈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序》(吕叔湘着);有的涉及中国古代文化常识,如1992年全国卷“四/26~30”题;有的涉及科技领域的研究新成果,如近几年高考中连续出现的科技文章。然而,相当一部分教师一味注重应试教育而忽视素质教育,忽视学生“基本知识”的积累和知识面的拓宽;相当一部分学生急功近利,为了应付高考,一心只读教科书,很少过问课外书,对以上“基本知识”他们知之甚少或根本不知。没有“厚积”,哪来“薄发”?基本知识积累不够导致了学生知识面的狭窄,阻碍了学生阅读理解能力的形成。因此,近几年语文高考中现代文阅读测试部分得分较低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一教训提醒人们:要真正培养学生的现代文阅读能力,基本知识的积累和知识面的拓宽非狠抓不可。
第二是基本理论的掌握阶段。现代文阅读的有关基本理论是对现代文阅读能力形成过程中一系列规律的概括,是确立现代文阅读基本方法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现代文阅读能力的培养还必须狠抓基本理论的掌握。这里讲的“现代文阅读基本理论”,一是指现代文阅读,一般应从文体、内容和形式三方面进行;二是指篇有中心段,段有中心句,句有关键性词语。文体不同,内容和形式的具体要求也不同。记叙文的内容指描叙部分(人、事、景物及其特点、与景物有关的传说故事等)和议论抒情部分(或抒感,或揭示哲理);议论文的内容指论点和论据;说明文的内容指说明对象及其特征,或指某种物品的制作过程,或指某种物品的使用方法及其注意点等。形式方面,记叙文主要是指叙述方式(顺叙、倒叙、插叙、补叙)、顺序依据、线索和表达方式的运用特色及其作用等;议论文主要是指论证结构方式和论证方法;说明文主要是指说明顺序和说明方法。中心段、中心句和句中关键词语的确立都有规律可循,还有概括反映这些规律的有关理论。篇有中心段,记叙文的中心段一般是抒情议论性语句,往往位于篇首或篇尾,或者是几个片断之间的过渡性语段;议论文的中心段一般为文章的引论或结论,通常也位于篇首或篇尾;说明文的中心段一般也是首段或尾段。段有中心句,中心句的确立可通过分析段落的构成情况来进行:若段落由一个句群构成,段落中心即句群中心——通过分析句与句的关系所得的中心句;若段落由几个并列关系的句群构成,段落中心即几个句群中心句之和;若段落由几个主从关系的句群构成,段落中心即为主句群的中心句。句有关键词语,关键词语的确立理论,可参阅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二室编定的1990年版的高中《语文》必修课本一、二册中的有关单元知识。这是对学生进行现代文阅读的一般理论指导,即对学生授之以现代文阅读基本理论的阶段,这是现代文阅读能力培养过程中必须经历的第二阶段。
第三是基本方法的灵活运用阶段。现代文阅读能力的强弱取决于对基本方法的灵活运用程度。学生积累了一定程度的“基本知识”,掌握了上文论及的“基本理论”,我们便可引导学生确立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的现代文阅读基本方法。根据上述第一个基本理论,我们便可确立以下基本方法和基本步骤。文章阅读,首先要确定文体,接着须根据文体特点理解内容。以记叙文的内容理解为例,须以记叙部分的内容理解为基础,以议论抒情部分的内容理解为根本。记叙部分的内容主要是应理解人物、时间、地点和事件过程等记叙的要素。议论抒情部分的内容主要是应根据表达方式的运用特色理解感受理或情,议论性语句揭示生活哲理,抒情性
哲学基本知识范文6
1、土木工程专业属于工学类。目前我国本科专业主要分为12大学科门类: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
2、土木工程专业,是大学的一种工程学科。专门培养掌握各类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在房屋建筑、地下建筑、道路、隧道、桥梁建筑、水电站、港口及近海结构与设施工作的人员。土木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和地基处理等领域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研究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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