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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范文1
从申请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过程来看,可以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分为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和后期管理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管理重点各不相同,只有针对性地把握其管理要点才能获得最大效益,达到管理的最优化。
1前期管理
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前期管理是前提性的基础工作,只有这一步做好了,才能保证下一步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前期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认真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搜集信息;做好申报项目动员工作,让每一位有条件的研究人员都积极主动地申请资助项目;开展系统的申请书写作培训讲座,严格申请书的规范性审查;严格项目预审与评审制度,完善评审机制;注重依托优势学科,提高申请书的竞争力。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的管理,帮助研究人员提高基金课题的中标率则是科研管理人员工作的重点。对于科技人员而言,获得这一国内最高水平的科研基金的资助,更是其科研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客观体现。
2中期管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期管理是整个管理过程的中间环节。这一环节主要是对获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要求负责人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包括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对每一个项目执行期的情况都应进行严格的审查,避免不良情况的出现。通过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中期管理情况的分析,以及在检查评估中发现的若干问题,研究认为中期检查评估能够起到较好的督促与纠错作用。对于可控因素,通过科学的过程控制可以及早识别隐患,通过合理配置资源克服技术难点并化解风险,对于一些不规范现象予以进一步规范。例如,对于研究内容需做较大调整,建议项目负责人提出正式申请报请自然科学基金委知晓并批准,特别是在技术遇到瓶颈或是实验可能失败的情况下,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为其提出解决方案、参考或找出新的研究点。对于检查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无法顺利按规定时间完成的项目,要及时提醒,尽早按规定时间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延期申请。对于实验记录不规范的,要督促其做好规范的实验记录,并加强今后实验记录的抽查与管理。同时还要加强检查后的追踪与评价,分析检查后的管理实施效果。
3后期管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后期管理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环,在这一阶段,不但要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而且要对验收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跟踪管理,关注其成果转化情况,因为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使研究成果得以应用,促进社会进步。在后期管理中,必须充分地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宏观上要管理住,微观上要搞活。也就是说,在进行后期管理时,必须同时注重发挥基金委、科研单位及项目主持人的积极性,共同协力进行多层次的管理。基金项目的后期管理涉及基金委、受资助单位和受资助者即项目主持人三个层次的管理工作,只有这三者默契配合,共同努力,才能保证基金项目的顺利进行,才能对项目进行有效的后期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本身是一个系统过程,前期、中期及后期管理三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衔接,单纯地依靠做好某一阶段的管理工作是很难提高整体管理效益与水平的。只有将前期、中期和后期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针对每一阶段不同的管理要点采用正确的管理思路与管理方法,才能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效益,实现其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
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范文2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用于资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的基础研究。
第三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捐资。
中央财政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经费列入预算。
第四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
第五条 确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基金资助项目),应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第六条 国务院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监督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
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依法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预算、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规划
第七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基金发展规划应当明确优先发展的领域,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规定优先支持的项目范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
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广泛听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有关国家机关、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在受理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机构,可以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为依托单位。
本条例施行前的依托单位要求注册为依托单位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注册。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注册的依托单位名称。
第九条 依托单位在基金资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二)审核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提供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时间;
(四)跟踪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
(五)配合基金管理机构对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基金管理机构对依托单位的基金资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以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为基础确定研究项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项目超过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量的。
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聘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同行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聘请评审专家的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十四条 基金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对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可以只进行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
评审专家对基金管理机构安排其评审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认为难以作出学术判断或者没有精力评审的,应当及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选择其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还应当考虑申请人和参与者的研究经历、基金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申请人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情况以及继续予以资助的必要性。
会议评审提出的评审意见应当通过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 对通讯评审中多数评审专家认为不应当予以资助,但创新性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经2名参加会议评审的评审专家署名推荐,可以进行会议评审。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除外。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基金管理机构不得以与评审专家有不同的学术观点为由否定专家的评审意见。
基金管理机构决定予以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拟资助的经费数额等;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提供。
第十八条 申请人对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审请求。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应当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认为原决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维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原决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撤销原决定,重新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
第十九条 在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中,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
(一)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是申请人、参与者近亲属,或者与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二)评审专家自己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与申请人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评审专家与申请人、参与者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申请,经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基金管理机构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披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信息。
第四章 资助与实施
第二十一条 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收到基金管理机构基金资助通知之日起20日内,按照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填写项目计划书,报基金管理机构核准。
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计划书,除根据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和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二条 基金管理机构对本年度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国务院财政部门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预算拨款。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除外。
依托单位自收到基金资助经费之日起7日内,通知基金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使用基金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应当对项目负责人使用基金资助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基金资助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二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作好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审核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并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 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依托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基金管理机构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经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协商不一致的,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 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六条 自基金资助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结题报告;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建立基金资助项目档案。依托单位审核结题报告,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
第二十七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审查结题报告。对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告和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摘要予以公布,并收集公众评论意见。
第二十八条 发表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依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抽查结果应当予以记录并公布,公众可以查阅。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的信誉档案。
第三十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建立评审专家信誉档案;对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评审专家,不再聘请。
第三十一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公布本年度基金资助的项目、基金资助经费的拨付情况以及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处罚情况等。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基金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公布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作为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评审专家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后,申请人可以就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基金管理机构在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进行评估时应当参考申请人的意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可以检举或者控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
第三十三条 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外公开有关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其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3至5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参与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暂缓拨付基金资助经费,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不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研究的;
(二)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的;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或者研究成果报告的;
(四)提交弄虚作假的报告、原始记录或者相关材料的;
(五)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六条 依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3至5年不得作为依托单位:
(一)不履行保障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条件的职责的;
(二)不对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或者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的;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报告的;
(四)纵容、包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弄虚作假的;
(五)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
(六)不配合基金管理机构监督、检查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
(七)截留、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第三十七条 评审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聘请其为评审专家:
(一)不履行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评审职责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三)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四)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不公正评审的;
(五)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八条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二)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三)干预评审专家评审工作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吞、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二)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伪造、变造印章的;
(四)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以财物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的。
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因前款规定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终身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四十条 违反有关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决定资助的研究项目,按照作出决定时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资助工作中,涉及项目组织实施费和与基础研究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基础研究环境建设活动的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讯,3月27日《人民日报》)
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范文3
【关键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西南林业大学;“十二五”;立项;分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是国家支持基础研究的主要渠道之一,是我国高校基础研究课题经费的重要来源,在基础研究和科学体系的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1]。科学基金对于单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核心竞争力的培育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现阶段各领域高度重视的一项项目申报途径,并竞相以获得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数量和资助额度多少来衡量一个单位的科研发展水平[2]。它面向全国科研人员,以“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的战略定位,认真落实“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着力培育创新思想和创新型的人才,为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了积极贡献[3]。我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时间与国家自然基金同龄,即从1986年就开始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本文主要通过对西南林业大学“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获得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情况的回顾,结合林业学科所占比重,以及与其余5所林业高校和云南在昆8所主要高校进行对比,分析了我校获资助项目的整体情况、存在问题,并进一步探讨今后改进和发展方向,旨在为我校进行科学合理的科研布局,搭建有效的科技创新平台或团队,进一步提升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和增加获资助数量,同时为提高我校科研管理水平提供一些参考或借鉴[4]。
1 2011-2015年学校获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情况
1.1 项目总体情况
西南林业大学“十二五”期间共获得科学基金150项,相关情况见表1、图1、图2及图3。从图1可以看出,2011-2015年学校获资助科学基金有一定幅度的波动,其中2011-2012年呈递增趋势,2012年达到达到峰值,所获科学基金项目及经费也是最多;2013年下降到最低,获得科学基金最少,这可能与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的限项政策有关,众多高校当年也此现象发生;2014-2015年又开始回升,随着限项政策的后期适应,因此在后续项目申报获准存在一定回落,但增幅不明显。资助经费变化同项目类似,最高为2012年、达1767万,之后再出现小幅稳步增长;从近3年来看,资助率也呈小幅上浮;资助类型来看,以地区基金为最多,在竞争性较大的面上项目获得较少,青年项目资助数呈现下滑趋势(表1)。此外,通过图2还可以看出,生命科学部占各学科部所获资助基金总数的81%,也突出反映我校林业大学生命科学为主的特点。对获准生命科学学部项目进一步细分,最高为林学,68项、占56%;植物学次之,共18项、占15%;其次为生态学,共15项、占12%;其他学科则相对较少,均在5%以下(图3)。以上结果表明,我校科研仍以“林学”学科为优势,最为“抢眼”,同时也显现我校存在一定程度的“一枝独秀”的寰场
1.2 与其余5所林业高校比较
通过表2可以看出,2011-2015年全国6所林业高校中,西南林业大学所处云南省地理位置偏,经济最为落后;但同时也是动物植物最为丰富,森林覆盖率高的地区之一,这种存在一定的先天不足,导致学校科技发展与其他林业院校有所不同,但也有自己特色和特点。与其他全国5所林业农林院校比较,该校承担的基金数量偏少,仅高于林业院校4。
表2 全国6所林业大学近5年获资助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
1.3 与云南在昆8所主要高校比较
从表3可以看出,与云南主要8所在昆高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发展趋势较为一致。在昆明的9所高校中,西南林业大学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排名基本没有变化,只在2012年提高了一位。进一步比较分析,近几年9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年增长率,发现西南林业大学的年增长率较高,也表明与其他8所学校比较,西南林业大学获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趋势较好。
2 讨论
尽管西南林业大学在近几年国家基金数量和经费,大体呈现稳步增长,增长率相对较高,但仍存在基数相对较低,发展后劲不足,发展滞后的诸多问题;同时存在个别年份波动情况,不能完全实现逐年稳步增长。纵观学校科研现状和有关科研管理及政策,一则学校科研工作者有待强化自身科研水平和素质,多多沉淀和积累相关研究背景以及提高申请文本质量;二则学校层面应进一步强化对科研工作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方面的组织、培训及获准激励机制,激发科研工作者对申报科学基金热情,尤其强化青年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申报基金培训。作为西南地区唯一一所林业高校,林学学科及与林业息息相关的植物学(15%)和生态学(12%)占了较大比例,表明我校具有连续的、稳定的基础研究方向,即林业方向;同时也充分说明我校对林业学科的重视程度,虽保证了我校作为林业类高校的优势,但是也限制了其他学科的发展,比例均占5%以下。所以,学校在重视优势学科的同时,也应当积极推进、扶持其他弱势学科建立特色项目,实现各学科共同发展、齐头并进,以凸显和发挥后期学校基金数量增长点、发力点,以改变目前相对林业院校及云南在昆高校而言,我校发展有些疲软,缺乏后劲、动力不足的现状。经过“十二五”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数据分析,我校无论与全国林业类高校还是云南本土主要高校相比,虽取得一定成绩,但挑战和发展并存,差距仍然明显存在。作为西南地区唯一一所以区域命名的高校,致力于打造“区域高水平大学“为主要目标的高校,应当在总结这5年的不足,学习借鉴其他学校发展经验,大力发展区域优势,专业优势,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国家高原湿地中心、生物多样性研究院、西南绿色发展研究院”等一系列科研平台,保持“优势”、挖掘新的“增长点”,打造好“科研”这张名片,实现西南林业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跨越式发展、质的飞跃。
3 建议与展望
通过对我校2011-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回顾与分析,针对我校“十二五”期间发展中的问题,结合《西南林业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在新的学校领导班子推动我校大力发展的情况下,基于我校科研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改革发展的建议。第一,注重青年科研工作者的培养,利用其具有“敢闯、敢干”的精神,多申请原创性项目;同时,注重老专家对青年工作者的指导,在其科研工作中起到把关作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传、帮、带”作用,建立高效的科研梯队。第二,充分发挥科研平台优势,利用良好的研究条件,为申请科学基金提供后勤保障。我校位于林业资源和动植物资源异常丰富的云南省,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是其他林业类高校所不具备的。我校先后成立了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云南生物多样性研究院、国家林业局西南地区生物多样性保育重点实验室、教育部西南山地森林资源保育与利用重点实验室、云南省森林灾害预警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实现了科研平台的重大突破,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执行等奠定人、财、物的强力后盾支持。第三,完善管理和激励机制制度,给科研提供良好的管理服务、宽松的科研环境,并对获资助项目给予奖励等配套激励机制,其他单位也有对申请和获得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及团队均给予相应奖励的做法[5]。第四,重视科研,形成一个从上到下、从管理部门、职能部门甚至教学部门,全方位重视学校科研发展,视科研水平和质量是“学校”的名片,是建设区域高水平大学目标的“助力剂”和“标向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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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明理,史利玉,宋振伟,张金渝,杜生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农学基础与作物学学科项目申请与资助分析[J].中国科学基金,2016,02:132-136.
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范文4
关键词: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增选院士;总结
中图分类号:C9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09)04-0102-04
中国科学院院士是同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只有在科学技术领域有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才能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它要求候选人在工程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才能当选。因此,我国的科技人员无不以当选两院院士为荣。
国家杰青是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的简称。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设立于1994年,至今已有13年,在1997年到2005年间的两年一次的两院院士增选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显得十分抢眼。本文对此现象作了简要的分析。
一、“国家杰青”回顾
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出现了人才断层,缺乏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据统计,高等学校的教授平均年龄为56岁,过几年将有大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才危机突显。1994年“两会”前夕,北大陈章良教授向总理建议政府拨专款设置“总理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也向国务院打报告,以促成此事。于是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于1994年设立,并制订了申请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年龄在45岁以下,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果。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了有重要学术创见的论文,或应邀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了特邀报告,或以出版专著,并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或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公认的突出的创造性的成绩。
当年全国各个学科近200名精英申请这一基金,49人获得资助。第二年资助81人,以后逐年增加,到1999年时达到每年150人,现在每年约为160人。截至2005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共资助1491人。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额度很大,刚开始时,一般实验科学,每人3年60万,数学、纯理论物理和管理科学每人3年30万,而当时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每年资助额只有2万-3万元。1999年,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经费较以往有了大幅度增加,在原来7000万的基础上急剧增加到1-8亿元,资助年限由原来的3年改为4年,一般实验科学的平均资助强度由每人60万提高到80万,对于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由每人30万提高到55万,现在的资助强度一般实验科学已达到每人100万。经费的强力支持,加上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管理制度优越,在资助期内,只进行一次中期评估,使获得资助者能安心研究,产出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培养造就了一批活跃在世界科学前沿的优秀学科带头人,提升了我国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好的声誉。据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统计,该所2000-2003年间,在影响因子大于3的期刊上282篇,其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发表179篇,占63.5%。2004年,获资助者在影响因子大于5的期刊上18篇,占全所的94.7%。有人对比研究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产出绩效,得出的结论是虽然资助强度前者略高于后者,但从产出方面看,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在国际期刊发表的文章、被引用文章、影响因子等方面,均好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已经把是否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作为衡量人才计划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对于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人才,各研究所通过关键岗位聘用、加大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待遇等措施,予以重点培养。
据不完全统计,近4年来,有15位获得资助者的成果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在批准实施的973项目中,有50个项目的58位首席科学家由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担任,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支持的76个“创新研究群体”中,有67个群体的学术带头人是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二、院士中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有人作过统计,近几年中国科学院内地新增选的院士中,50岁以下的全部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从1995年至今,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每隔一年增选一次院士,共增选院士6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36人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lO人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下面按当选年份、获资助年份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的院士进行分析。
1、按当选年份
1995年:2人,陈竺(科学院)、刘德培(工程院)
1997年:2人,白春礼、王志新(均为科学院)
1999年:4人,李静海、裴钢、张启发(以上为科学院),郑南宁(工程院)
2001年:8人,李家洋、贺福初、郑兰荪、张泽、郭雷(以上为科学院),谢和平、樊代明、陈左宁(以上为工程院)
2003年:14人,张亚平、朱日祥、李灿、吴奇、侯建国、洪茂椿、沈岩、杨玉良、魏于全、卢柯、杨卫、张杰(以上为科学院),欧进萍、陈赛娟(以上为工程院)
2005年:16人,方精云、丁仲礼、田中群、薛其坤、曾益新、邓子新、贺林、王诗、冯守华、麻生明、詹文龙、陈晓亚、姚建年(以上为科学院),曹雪涛、钟志华、王红阳(以上为工程院)
2007年:20人,王恩哥、吴岳良、张伟平、张希、赵东元、高松、杨焕明、孟安明、武维华、赵进东、张经、杨元喜、姚檀栋、穆穆、吴一戎、胡海岩(以上为科学院)、谭建荣、彭苏萍、邓秀新、李宁(以上为工程院)
2、按获资助年份
1994年:15人,1995年:17人,1996年:14人,1997年:6人,1998年:7人,1999年:2人,2000年:3人,2001年:1人,2007年:1人。
从上面所列可以看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当选院士有以下几个特点:
(1)当选人数逐年增加。1995年增选院士时,刚刚开始实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制度,当选人数只有2人理所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作出的学术成绩越来越突出,2003年开始有两位数的获得资助者当选院士,2007年更是达到20人。
(2)当选科学院院士多于工程院院士。这是由于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主要资助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而中国科学院院士侧重于选择在科学技术领域有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者,且工程院院士要求有较多的工程实践经验,这就使得当选者的年龄较大,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的年龄却相
对较小。
(3)当选院士的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占当年获资助人员的比率逐年下降。1994、1995、1996年获得基金资助者都超过了10人当选院士,占当年获得资助者的比率分别为22.4%、15%、13.3%,到1999、2000年,都只有各1位获得资助者当选院士,所占比率下降到0.75%、0.66%,这是可以理解的,一是因为越到后期,学者们刚刚获得杰出青年基金资助,在学术上的成就还不够高,二是每年获得资助的杰出青年基金人数有较大的增加,基数增加,当选院士比例相应地就下降了。
(4]2007年当选院士人数创下新纪录,达到20人,而且有一人当年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就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三、“国家杰青”发展趋势及江西后备人才培养
目前,我国高校之间、高校与科研院所、科研院所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最终体现在人才的竞争上,从发展的眼光看,更是青年人才的竞争。
鉴于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已经作出了突出的成绩,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十多年的实践也说明实施这一制度这条路走对了,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了培养优秀的科研人才,更加重视青年科技人员的快速成长,纷纷把本单位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人数的多少,作为衡量本单位科研水平的一个极端重要的指标,使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竞争更加激烈。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副主任王杰介绍,2006年,全国共有1665人申请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比2005年增加了21.7%,而资助额仍为160人,资助比率下降到不足10%。而1994年的第一届资助比率为大约25%,1994-2003年,受理申请5489人次,资助1174名,资助比率为21.4%。可见,资助的比率在逐年下降,这说明竞争越来越激烈。
前已述及,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前提是青年科技人员已经在科学研究中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发表了引起学术界重视的著作、论文,这就要求各单位要特别重视青年科技人员的早期培养,给他们打下良好的基础。鉴于科学研究中存在马太效应,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大力扶持青年科研人员,比如,单位内部设立青年科研基金,限定申报人员的年龄为30岁以下,资助金额先不要太多,主要是帮助他们取得科学研究的初步成果,获得申报科研基金的经验。在这个基础上,不断取得新的科研成果,脱颖而出,才能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此外,也可以采取以老带新的办法,即以知名专家为负责人申请高层次的科研课题(973、863等),申报成功后,再将课题划分为若干个子课题,由青年科技人员承担,使他们在科研实践中得到锻炼,同时,又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在学术界产生一定的影响,便于他们今后独立申请课题,开展科学研究,这已被证明是培养青年科技人才的成功之路。
我省在杰出青年人才培养上还远远落后于全国,从1994年实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制度以来,“截止到2006年底,杰出青年基金累计资助1649人”,2007年资助170人,至今共计资助1819人,我省仅有江西农业大学黄路生一人于2004年获得资助。我省提出到2010年,重点培养5名左右冲刺“两院”院士的后备人才,而前面已经分析,今后科学家如果没有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几乎不可能当选两院院士。因此,我省要培养院士,首要任务是培养能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人才。
根据我省经济及科学技术现状,我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多培养或引进博士。近年来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为博士,也就是说,没有博士学位,就不可能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因此,要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就必须拥有博士学位。我省首先要重视博士生的培养,而目前我省博士学位点数量还太少,博士生数量也少,而且培养的博士生质量也不高,到2007年,我省自己培养的博士生,还没有一个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就是一个例证。因此,要尽快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或引进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博士。
2、侧重基础理论学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领域包括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基础理论研究所需经费较少,而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需要先进的仪器设备,也需要昂贵的试验材料,因此,需要政府提供大量的科研经费,而我省经济现在还不是很发达,还拿不出太多的钱投入到科学研究中,要出大的成果并不容易,而在基础理论方面取得突破,或许可能性更大。因此,我省要侧重于支持基础理论研究学科,如数学、管理科学等。
3、对于有培养前途的杰出青年人才,不要动辄提拔到行政岗位上来,那将极大地影响他们做出更大的科研成果。无数事实已经表明,一些在科研中作出了突出成绩的优秀的学者,在提拔到行政岗位上担任领导职务后,就再也做不出重大成果。要吸取这方面的教训,对于有成就的青年科研人员,要提供非常好的条件,包括工作、生活等,使他们心无旁骛,全心全意投入到科研中。
当然,国家杰出青年不是凭空产生的,要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必须在科研上作出了比较突出的成绩。事实表明,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的人,在获资助之前,多数已经获得过其他基金资助,或者受到过奖励,如教育部“青年教师奖”、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等,“科技奖励具有增强效应,得到社会承认和褒奖的科学家会受到鼓励并享有更多机会”。许多事实表明,“越早得到高水平的奖励越能很快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并得到科学共同体的承认”。鉴于此,江西省应尽早扶持刚刚获得博士学位、有发展前途的青年教师,可以仿照山东省的做法,设立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另据介绍,浙江大学对有希望争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的年轻教师进行先期投入,重点培养。江西省对于有潜质的青年教师,也应该给他们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使他们多出成果,快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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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范文5
[关键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药药理学
[收稿日期] 2013-12-24
[通信作者] *韩立炜,博士,教授,从事科研基金管理工作,Tel:(010)62328552,E-mail:hanlw@ nsfc.
[作者简介] 付剑江,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中药抗肿瘤药理工作,Tel:(0791)87118919,E-mail:
中药药理学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中药与机体相互作用和作用机制的科学[1]。近年来,随着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的快速发展以及系统生物学、组学概念的引入,中药药理学在研究思维、研究方法等诸多方面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本文将介绍自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医学科学部成立以来,中药药理学各申请代码下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以及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地区项目”)的申请和资助情况,并对中药药理学的发展趋势和特点进行浅要分析,供中药药理学研究人员参考。
1 中药药理学科(H2808~H2815)项目申请与资助概况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范围内,与中药药理学直接相关的分支学科包括中药神经精神药理(H2808)、中药心脑血管药理(H2809)、中药抗肿瘤药理(H2810)、中药内分泌及代谢药理(H2811)、中药抗炎与免疫药理(H2812)、中药抗病毒与感染药理(H2813)、中药消化与呼吸药理(H2814)以及中药泌尿与生殖药理(H2815)等8个三级学科。自2010年以来,中药药理学科共接收面上、青年、地区项目申请3 021项,资助490项,占中药学科(H28)资助项目总数的30.8%,其中资助面上项目254项、青年项目176项、地区项目60项。累计资助经费20 066万元,占中药学科(H28)这三类项目资助经费的30.6%,其中面上项目13 470万元、青年项目3 876万元、地区项目2 720万元。
4年来,中药药理学领域的资助项目数和资助经费的变化趋势与中药学科的总体趋势[2-4]大体一致:2010―2013年,中药药理学科每年获资助面上、青年、地区项目总数分别为106,135,129,120项。资助项目数量经历了2011年较大增长之后,2012年后连续2年均有所下降,其中面上项目尤为显著。与资助项目数的变化趋势不同,中药药理学科的资助经费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面上项目和地区项目的资助经费经历了2011年的大幅增长之后,2013年出现小幅下降,而青年项目则在2010―2013年间一直保持不断增长的趋势,见图1。以上这些变化均与近几年项目指南中制订的一些新要求密切相关,如2011年面上、地区项目单项资助经费几近翻倍,限项要求放宽[3];2013年起前一年受资助的负责人第2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2014年起面上项目连续申请2年未获资助者,暂停1年申请等[5]。
2 中药药理学科资助项目的新动向
2.1 中医药院校优势仍然明显,但其他院校参与日益广泛 中药药理学科在2010―2013年间共资助项目490项,其中中医药专业院校获得189项,占总资助项目数的38.57%,西医药专业院校获得177项,占36.12%,其余124项由非医药专业院校获得,占25.31%,见表1,从2010年到2013年的4年中,西医药专业院校所获得的项目数与中医药专业院校基本持平,但获得资助项目数最多的前5所学校中有4所是传统中医药专业院校,分别是上海中医药大学(17项)、浙江中医药大学(15项)、广州中医药大学(15项)以及北京中医药大学(12项),见表2。上述情况表明,在中药药理学的研究中,传统中医药院校仍然保持了其在本学科中的优势,但越来越多的西医药院校甚至综合性大学也参与到中药药理的研究当中,有力地促进了中药药理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将推动中药药理学的进一步发展。
图1 2010―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药药理学科(H2808~H2815)面上、青年、地区项目资助情况
Fig.1 Amount of approved projects and funding in the branch-discipline of pharmacolog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during recent 4 fiscal years
表1 2010―2013年中药药理学科(H2808~H2815)获资助单位分布情况
Table 1 Distribution of funded projects in the organization with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in branch-discipline of pharmacolog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during recent 4 fiscal years
表2 2010―2013年中药药理学科获资助项目数排名前5位的依托单位
Table 2 Top 5 organizations in branch-discipline of pharmacolog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during recent 4 fiscal years
2.2 立足国家重大需求,抓住国际前沿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明确提出,在我国的人口与健康领域需要有效防治重大疾病,并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和心脑血管病、肿瘤等重大非传染疾病防治列为重点领域的优先主题,为提高人口质量和全民健康水平提供科技支撑。从中药药理学科近4年的申请项目来看,广大中药药理研究者也紧紧围绕这一国家重大需求,立足于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精神性疾病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调整研究兴趣,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成为中药药理学研究的新趋势。近4年来中药药理学科各申请代码下项目资助情况见表3。从表中可以看出,获资助项目前3位的代码分别是中药抗肿瘤药理(H2810)、中药心脑血管药理(H2809)和中药内分泌及代谢药理(H2811),项目数分别为119,101,69项,占资助项目总数的58.98%。
除此之外,以国际研究前沿热点为切入点,开展中药的药理作用和作用机制研究也是近年来中药药理研究领域呈现的特点之一。以中药抗肿瘤药理为例,传统的研究方向集中在中药的细胞毒作用、凋亡诱导作用、肿瘤细胞的免疫逃逸以及多药耐药等方面。近年来,随着细胞迁移、侵袭等肿瘤细胞生物学过程中关键分子事件的逐步揭示,肿瘤细胞的远处转移也成为新的研究热点。从近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来看,有关中药抗肿瘤转移作用的项目共有22项,其中2010年1项、2011年5项、2012年7项、2013年9项,呈逐年增加的态势,研究内容包括循环肿瘤细胞、上皮-间质转化等研究热点。
2.3 中药复方/药对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 中药复方是中医用药的主要形式,也是中医治则治法的具体体现,显示了传统医药防病治病的特色。长期以来,中药药理学研究大多从中药的临床应用出发,借用现代药理学的研究方式,结合现代科学技术研究中药的作用机制,研究对象多为中药的单一成分,中医整体观和辨证论治的特色不够突出。药对是历代医家长期医疗实践的经验总结,其组成充分体现了中医用药的特色,是复方组成的基础。近年来,广大科研工作者逐渐认识到中西医治疗疾病的理论体系、中西药的作用方式等都存在很大的差异,以往那种借用天然药物新药发现模式的研究方式反映的往往是中药中某一(类)成分的局限性作用,不能完全体现一味中药或者一个组方的作用,也脱离了中医药理论体系。因此,越来越多的研究开始从整体角度关注中药复方/药对的药理作用,并探索其作用机制。2010―2013年中资助的490项中药药理学项目中,以单一有效成分为研究对象的项目有198项,占资助总数的40.41%;涉及复方/药对研究有108项,占资助总数的22.04%。虽然对于复方/药对的研究项目数量与单一成分的相比仍然偏少,但比4年前的资助情况有了明显的改善。这组数据提示,中药药理研究正在从以单体化合物的药理作用研究为主导的方式向复方/药对整体解决方案为主导的方式转变。
表3 2010―2013年中药药理学科各申请代码下项目资助情况
Table 3 Distribution of funded projects in branch-discipline of pharmacolog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in recent 4 fiscal years
2.4 新技术新方法的大量引入,有力促进了中药药理学的持续发展 近年来,新技术、新方法在中药药理研究中不断被采用。研究手段除利用整体反应、组织和细胞反应、生化测定外,一些先进的技术如细胞重组技术、核酸探针和分子杂交技术、聚合酶链反应、杂交瘤和单克隆抗体技术等分子生物学技术用于中药对基因表达与调控影响的研究也成为常规检测手段。此外,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miRNA组等系统生物学[6]的研究方法被不断引入到中药药理的研究当中。在近4年中,以代谢组学为研究手段的受资助项目达到34项,研究对象既有单味药也有复方。由于这些组学方法部分克服了传统生物学研究固有的局限性,从系统角度去寻找中药这一复杂体系作用的组合靶标,将有利于中药科学内涵的合理挖掘,阐明其多靶点的调控机制。随着网络生物学的发展,研究者将疾病网络的研究思想与中药复方的组方原理、中药药味、药性理论及剂量理论相联系,在基因、蛋白网络调控水平全面分析中药的药理作用。仅2013年,受资助的此类项目就有3项,研究内容涉及炎症网络、雌/雄激素调控网络以及脂质代谢网络。
3 中药药理学科申请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中药药理学研究中中医药特色有待加强 中药药理学区别于药理学的主要特点就是前者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进行的药理学研究。如果中药药理学研究脱离了中医药理论的指导就不是真正的中药药理学研究,更谈不上对传统中医药理论的充实和完善,甚至会把中医药理论引入歧途。基金委医学科学部八处的项目指南中强调,医学八处的资助宗旨是“突出中医药优势、发展中医药学理论”,并明确指出不受理“以某中药或成分、复方为‘名’,而无中医药理论思维或研究内容之‘实’的申请”和“以中药成分衍生物为研究对象或以中药成分化学合成为主要研究内容的申请”[5]。然而,仍有许多申请项目不具有中医药特色,或者没有中医药理论指导,或者不能推动中医药学科发展,而未被受理。以2013年为例,在中药学科136项面上、青年、地区不予受理的项目中,涉及中药药理学科的项目为79项,其中64项就是由于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没有中医药特色而未被受理,占中药药理学科不予受理项目总数的81.01%。因此,在今后的研究实践当中,广大中药药理学研究人员应当进一步强化中医药特色,围绕中医药理论和中医药特点开展研究工作。
3.2 研究领域差异较大,学科发展仍不均衡 从表3中可以看出,4年中,在中药药理学科的8个代码下,除某些代码下地区项目因申报量过少且未获得专家认可而没有项目获得资助外,各分支学科均有项目获得资助。但有些分支学科因申请量过少导致获资助项目较少,其中申请量最少的分支学科是中药泌尿与生殖药理(H2815),4年中面上、青年及地区项目共获14项资助,年均3.5项。从总体上看,各代码下的申请项目数量存在较大差异,其中中药抗肿瘤药理、中药心脑血管药理、中药神经精神药理等学科是中药药理研究者关注的热点领域,而中药泌尿与生殖、中药抗病毒与感染药理等领域的关注度则较低。因此中药药理研究应在进一步深化热点领域、优势领域研究的同时,加强对弱势领域的关注。
3.3 动物模型研究进展缓慢,不能满足中药药理学科发展 在动物整体水平建立真实模拟人类疾病的疾病模型,对理解疾病发生、发展至关重要,是基因在体功能分析、疾病发病机制探讨、药物新靶点发现及临床前药效学评价等生物医学研究的必要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学意义和临床意义。中药药理学研究所用的疾病动物模型应为符合中医特点的疾病模型、证候模型或病证结合模型,这不仅是中药药理学研究的基石,也是中医药理论现代研究的突破口[7]。为此,基金委医学科学部从2011年开始专门分出一部分资助经费,用于支持疾病动物模型研究。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中药药理学领域的疾病动物模型项目申请数量很少,仅有1项获得资助。因此,认真总结分析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疾病动物模型建立的理论和方法,加大中医证候动物模型和病证结合动物模型的研究仍然是从事中药药理研究的广大科研人员的努力方向之一。
3.4 植物药研究较为普遍,动物药、矿物药研究仍显薄弱 动物类中药的应用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战国时期《山海经》中就有关于动物药的记载,其中所收集的动物药就有67种[8],而《本草纲目》中所记录的动物药则有400余种。这类中药的活性成分比较独特,具有作用强、使用剂量小、疗效显著且专一等优点,对某些顽症、重病疗效确切。纵观近4年中药药理学科资助的490个项目,研究对象为动物药的只有11项,其中2010年4项、2011年1项、2012年1项、2013年5项,涉及沙蟾、蝎、水蛭、壁虎、地龙等。与动物药相比,矿物药的研究更显得寥寥无几,在2010―2013年的4年中,有关矿物药研究的项目只有2项,研究对象为雄黄和砒霜。以上数据提示,尽管以往对动物药、矿物药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该领域仍然需要持续的努力和投入,迈向更高、更深的层次。
3.5 研究对象基本数据不足,影响同行专家评审 中药功效的发挥取决于中药成分。然而中药成分十分复杂,且受到品种、产地、采收季节、贮藏条件、炮制加工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同一种药物,由于上述因素的不同,质量会出现差异,疗效也会有不同。而对于中药复方而言,除了上述因素之外,方剂的组成、剂量等因素的不同以及提取方法的差异,也会引起其疗效的不同。这些影响因素往往使别人甚至研究者自己都很难重复研究结果,从而降低了实验结果的可信度。因此,研究所用药物样品的来源、含量、质量控制方法等基本数据材料的缺失,将影响到同行专家的评审。研究者应该在撰写申请书时重视这一问题,尽量写清实验药材的基本情况、处理方法、质量控制标准等。
4 结语
本文对2010―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药药理学科项目资助情况进行了汇总和分析,并结合这些项目浅要分析了中药药理学研究中呈现的新特点和新问题,希望本文能对今后本学科领域基金申请者和科研工作者有所帮助,以提高申请项目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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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华本草编委会. 中华本草. 第1卷[M]. 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9:6.
Analysis of projects funded by NSFC in field of pharmacolog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between 2010 to 2013 fiscal years
FU Jian-jiang, BI Ming-gang, CHEN Jun, LIN Chao-zhan, HAN Li-wei
(1.Department of Health Science, 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Beijing100085, China;
2.School of Pharmacy, Jiangxi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Nanchang 330004, China;
3.Institute of Medicinal Plant Development, Chinese Academy of Medical Sciences & Peking Union Medical College,
Beijing 100193, China; 4.Chinese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 Nanjing 210009, China;
5.Institute of Clinical Pharmacology, Guangzhou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Guangzhou 510006, China)
[Abstract] Projects which supported by 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NSFC) in discipline of pharmacology of Chinese medicine between 2010 to 2013 financial years were reviewed. Based on these research items, new features and problems were summarized in this field.
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范文6
关键词:青年人才;培养;科研;SWOT分析
随着学科亚专业日益精细化,越来越多的青年人承担和本职工作相关的科研工作。青年科研人才是支撑医院可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临床及科研一线的主力军,是医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1]。每年的科研论文、课题、成果及专利中,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才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各级医院都十分注重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以促进科室科研创新的良性循环。为实现青年科研人才培养的科学性、规范性、效益性,笔者对现有资源进行SWOT分析,探索适合我院的培养途径和方式。SWOT分析法是一种企业较为常用的内外部环境条件战略因素综合管理工具,由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机会(Opportunities)和威胁(Threats)4个关键词的首字母组成[2]。
1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工作现状
医院职工701人,医生208人,护士374人,技师20人,其他人员99人。其中,40岁以下人员(不含40岁)536人,占总人数的76.46%,医生135人,护士305人,技师17人,其他人员79人。近3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7项,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6项。在江苏省妇幼保健重点人才评选活动中,我院青年人才表现不俗,共有13人名列榜单。1.1优势因素我院是一所研究型的医院,实施“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发展战略。院领导十分重视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工作,设立青年人才培养专项基金,以依托课题的形式选拔优秀人才进行培养。现有博导10名,硕导29名,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临床依托单位)1个,良好的学科条件和领军人才是进行青年人才培养的基础条件。在学科带头人的指引下,将青年科研人才个人研究方向与学科发展相结合,保障学科建设和人才建设的良性循环。1.2劣势因素医院除临床任务外,还承担了大量教学、保健、公益等任务,每位医生身兼数职,有效科研时间得不到保证;实验室分散在各临床科室,有重复、不必要的项目和设备,造成现有资源的浪费;中高年资人员科研能力较弱,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科研培训缺乏系统性、规范性,未经培训的青年人员不熟悉相关科研流程及方法;临床科室之间、临床与保健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跨学科合作的科研创新较少。1.3机会因素2012年江苏省开始实施妇幼保健系列重点人才的培养工作,201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为我院培养人才带来了外部机遇。国家留学基金委、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计委国际交流合作项目中大部分对40岁以下人员开放,拓宽了医院对外交流的渠道。重点学科、科研项目中人才结构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对初、中级职称人员的比例要求,是培养青年科研人才强有力的推动。1.4威胁因素随着本地其他医院基建项目的完工和新建筑投入运营,相比较我院而言,他们规模效益的优势逐渐凸显,科研投入逐步加大,人、财、物配备齐全。特别是专职科研岗位的设立,竞争医院已付诸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科研激励、经费配套及使用、人才选拔等政策层面也有值得学习的地方。不同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及差异化发展战略,使得我院某些科研项目比较落后,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2青年人才培养管理重点
2.1积极鼓励申报青年基金科研项目根据学科规划和科研课题进度,特别是近3年SCI论文和中文核心情况,医院初步筛选出适合的人员,作为申报课题的种子选手。结合研究内容,设计课题思路,确定科研创新内容,准备前期科研基础。提交申报标书前,邀请院内外知名专家进行一对一辅导,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把关,提高课题中标率。辅导也是一种培训,能够训练课题组成员科研思维,提高写作能力。2.2建立公用组织标本库医院整合现有空间,联合妇科、乳腺病科等临床科室,建立公共组织标本库,目前正进行前期改造。改造完成的组织标本库,设立专职管理人员,建设标准化的组织样本共享平台,为临床研究和基础研究提供标本来源。其余空间改造成为公用实验室,承接临床科室科研实验,最大效用的利用现有资源[3]。标本库和实验室对院内职工、进修生、研究生开放统筹使用,争取获得高质、高量、高效的科研产出。2.3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对照等级医院的相关要求,将现有科研管理条例修订补充,规范科研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科技与人才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职工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归属试行办法”等系列文件,进一步鼓励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每年年终,汇总公布各科室科研指标,对医院的科研产出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青年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的热情。2.4规范科研能力培训针对科研活动的薄弱环节,科教科将科研设计、试验方法、医学伦理、转化医学作为培训主要内容,对全院职工特别是青年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引导青年人员树立临床与科研相结合、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科研为临床服务的思想,加强转化医学骨干的培养。聘请国外一流实验室专家为授课教师,定期举办系列讲座,在课堂上交流最新技术与方法,进一步开拓员工的视野,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3体会
3.1探索青年科研人才考评机制考评是促进竞争的有力手段,具有很强的政策导向作用。我院将借鉴省内外兄弟单位的经验,积极探索青年科研人才绩效考评机制,将考评与科研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有效地激励青年人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引进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建设科研基础数据库,作为实施奖惩的依据。通过强化竞争,优化考核,增强青年人才的竞争力和活力,以更好地完善现有人才培养模式[4]。3.2规划科研发展支撑平台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需要全方位的平台支撑。医院应逐步扩大与国际一流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充分构建医学伦理、药物临床试验、医学检验、信息数据库等支撑平台,以保证科学研究的规范性和认可度;进一步加强临床医学研究院的发展,将青年科研人才融入到临床医学研究院建设的过程中;加大科研平台的投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避免培养的无序性和盲目性。3.3推动科室联合培养人才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使学科间联系日益密切,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需适应此发展趋势。联合培养人才既指同一学科不同单位的人才培养,也包括不同学科同一单位、不同学科、不同单位的人才培养。以疾病为中心,建立创新型团队,通过学科领军人才的传帮带作用,培养复合型青年人才。寻求与国内外一流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的契机,推动以疾病为中心的团队人才培养。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作为科研机构中最具创新活力的人群,尚未得到单位乃至社会的关注[5]。重视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就是重视医院的科研创新,把握未来科技发展的动向。通过上述分析,我院具有良好的培养青年科研人才的条件,面临着国家科技创新的大好机遇,同时也存在着新的挑战。因此我院将继续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的培养,创造适宜环境,为人民卫生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参考文献:
[1]杨红宾,宫剑.青年人才培养创新实践活动的实施与体会〔J〕.医院院长论坛,2011,8(3):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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